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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中央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农业资源进行的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它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项目的条件、使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并同时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也多种多样,其中包括土地治理、基本农田建设、优势农产品项目、养殖、土地改造、综合治理、灌溉节水等土地治理项目;还包括农产品加工等在内的许多产业化经营项目。
1、农业综合开发的形势
现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形势一片大好,主要体现在:国家对农业开发项目的饿政策好,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农业综合开发在这种好的形势下,应该抓住机遇,强化资金运行管理体系,大大提高财会管理在新形势下的作用,力争通过强有力的会计管理工作,增强农业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体系,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现状
在有政府投入、扶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资金的管理、运行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目前,一些农业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问题反映在财务会计管理中的有很多。所以,一定要加强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会计管理工作。作为财务管理中重要的一环,会计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关系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改革、发展前景和效益。当前,很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表现在管理混乱、缺乏监督管理机制,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发展,致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展不利,农村经济建设受到严重阻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合理、高效的管理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能让财务运行有条不紊,充分发挥其使用作用,而会计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对整个财务管理体系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管理工作的现状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政府关于财政支农的一个重要项目。但是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资金的运用存在一定的问题。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紊乱
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运行中,资金管理紊乱。主要表现在:(1)财政资金报账不及时,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财政资金报账不及时的现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除质保金和工程管护费外仍有资金余额未拨付;(2)借出财政有偿资金到期未收回,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政府为了更好的支持农村经济建设,除资金补贴外,还提供一定数额的有偿资金,但是,由于立项时对项目单位审核不严格,弄虚作假申报并获得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到还款期时用款单位因各种原因无法偿还,造成有偿资金无法按照规定数量收回或者完全损失,个别基层财政部门垫付到期有偿资金,这就无形之间增加了财政的损失和负担;(3)资金利息收入未按规定转作本级有偿资金,在资金利息收入的处理中,不能按照规定进行,同时造成了项目资金利息管理的紊乱;(4)部分农发部门和乡镇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违规用大额现金结算;(5)项目报账内容与计划、合同不一致。超出规定的范围使用资金;(6)由于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或者责任心不够,导致会计科目运用不规范,也是导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紊乱的一个重要因素;(7)项目竣工后移交手续不健全接收单位资产不入账,如用农发资金购置的农机设备、林木等没有登记固定资产台账。(8)部分返还的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有偿资金滞留在市、县两级财政,未按规定返还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及时解除各级财政部门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9)个别项目存在以拨代报现象。所以,这就需要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这就要求会计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和更新以适应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发展和需要。管理制度的落后势必会影响会计管理应用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整体财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会计管理监管、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形式大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管、评价体系有着密切的关联。一些地方乡镇财政资金紧缺,财政保障存在问题,土地治理方面的项目资金运转、构成存在相当大的问题,所以运行难以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导致资金预算、计划结构不合理。所以,这种现状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存在相当的缺口,以至于不能按时、按量、按计划的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其次,由于会计管理体系不完善,造成项目报帐过程不规范现象频繁出现,出现一些票据造假现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国有资产的无形减值、流失。因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大多数效益较低,所以,在会计管理监管、评价体系存在漏洞的基础上,致使农业综合项目开发资产无形流失。所以,一定要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会计管理监管、评价体系,以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发展。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管理的几点建议
1、增强意识,完善会计管理机制,改善农业开发项目资金紊乱现象
通过对现状的分析,会计管理的意识一定要加强,应该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按量回收有偿资金、及时报账、项目合同与上报内容、计划保持一致、农发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就要加大投入的力度,一定要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实行各级政府、部门、乡镇乃至个人分责制度,确定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合理使用。在此同时,还要要加强对有偿资金和信贷的管理,准确评估风险,按时、按量回收资金,降低风险。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体系,能有效的解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过程中资金被挪用的现象,所以在体系完善的同时,有效的防止了通过各种手段挪用、骗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款项的弊端,同时也有效的杜绝了部门、个人利用各种方法占用财政资金的现象。与此同时,不但使资金的支出、收入合理、高效,还能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在增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同时也从根本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2、更新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
要想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更加合理,就必须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必须有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做保证。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只有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标准和制度,才能促进会计信息化系统在技术上的协调和整体效能提高。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是会计工作有法可依、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建立健全各项会计管理制度。
(2)针对目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管理落后,不适应会计信息化管理的情况,应及时更新和完善现有制度。对现行制度中不符合农村综合开发项目特点的,应及时改进;不全面、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完善。总之,管理制度要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相适应,保障呢业综合开发工作能够稳定、高效的运行。(3)建立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应做好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工作,突显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如果在具体工作中不执行相应的标准和制度,有法不依,那么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同时也不利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既快又好的发展。
3、强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管、评价体系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管、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的发展。不管是项目的运行前的成本核算,还是项目的运行之中,都要有的放矢完善相应的监管、评价体系。票据的规范问题,要绝对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报帐过程中严格审核,不要让投机者有机可乘。这样,不但降低了工程成本,同时也防止了发票需开问题。所以,一定要全面建立、健全会计监管体系,防止豆腐渣工程的出现,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质量,迅速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发展。所以要做到无论是日常检查,还是运行中检查、和完工检查,都要细致、严格,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4、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同样决定着会计管理工作的进行。所以要加强培养力度,拓宽培养渠道会计人员的培养要不拘泥于特定形式,可以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如加强与院校的结合、岗前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等。在培训的过程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计划,切实发挥培训的作用,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同时多方面培养,全面提高素质也是培养人才的关键。
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要提高思想素质会计人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坚定的政治信念、健康的思想和高尚的品格是成为优秀的财务人才的基础。
提高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端正的态度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培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人员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钻研进取。
(一)监督办组织的专项检查
2015年,监督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重点安排7项专项监督检查。
1、结余结转资金及暂存暂付款专项检查。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2月下旬至5月底,组织开展结转结余资金及暂存暂付款专项检查,认真做好省厅驻淄博办事处迎查工作,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2、开展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项目审批和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至5月,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把关不严,不按规定制定和公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导致资金被骗取、套取、挪用等问题。
3、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审计工作。根据国资办提报,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对32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4、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6-9月份,选择公共交通及医药流通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5、开展环卫运转经费专项检查。根据企业科提报,8月份,组织开展环卫运转经费专项检查,为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
6、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根据农业科提报,为确保申报资料和补贴发放真实、合规、完整,9月份,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7、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根据社保科提报,为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10-11月份,组织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
(二)各有关业务科室自行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1、保障性住房工程专项检查。3-5月份,投资评审中心综合科计划对诚信建筑公司、淄博华宝工程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政策执行和工程投资情况。
2、交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10月份前,企业科计划开展交通专项资金及下属单位资金往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3、学前教育助学金专项检查。10月份,行政政法科计划开展学前教育助学金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报漏报及虚报冒领现象。
4、农村五保专项检查。9月份,社保科计划开展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检查。5月份,农业科计划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设计的科学性、资金管理合规性和工程决算真实性情况。
6、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10月份,综合计划征收科计划开展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范建设项目收费收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7、支付申请跟踪问效监督检查。7-9月份,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科计划对城建、水利等5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申请跟踪问效监督检查。
8、中标企业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6月份,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计划对中标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9、开展镇(街道)政府部门资金专项检查。3月份,基层财政管理局办公室计划开展镇(街道)政府及部门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收支管理,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10、税收收入专项检查。7-9月份,财税督察办公室计划对各财政财务管理所税收收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税收收入归属、入库级次情况,确保县直税收不受损失。
11、开展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项检查。4月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计划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重点检查计划。为确保2014年度重点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各检查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增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检查计划全面完成。不得擅自扩大检查范围,追加检查事项,增加被检查单位负担。
(二)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检查(见附件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财政监督检查由监督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开展检查前,到监督局办公室开具《财政检查通知书》,并于实施检查的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同时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底稿,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按时完成检查报告。各镇(街道)财政所要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参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第39号令)的要求,依法实施监督工作,自行组织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并把检查资料上报监督局办公室。
(三)规范行政处理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的原则,认真进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或处罚的意见和建议。凡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按照关于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的要求,负责检查的业务科室要将有关材料报监督局办公室,由监督局办公室统一做好有关审理和处罚工作。
(四)认真总结,强化整改。各有关业务科室在项目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分析、细致梳理、全面总结,撰写出详实的检查报告,向主要领导汇报后,及时报送监督局办公室备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要求督促进行整改,建立长效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五)以监促管,重视运用监督结果。要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浪费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外,在安排单位预算时,减少相关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