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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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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

第1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范文

为积极应对本镇人口老龄化,破解日趋尖锐的养老难题,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有效满足全镇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根据《县关于推进城乡一体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本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老解忧”的工作宗旨,努力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籍等服务需求,重点帮助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内容,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老年事业的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大众,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努力提高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

(二)依托村(社区)、整合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村(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努力营造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

(三)监管并举,规范推进。加强对各服务实体的监督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绩效,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发展。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全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并分层次开展服务,对经济困难且符合《若干意见》中第四款15条规定的老年人,由政府采取发放服务补贴的形式,为其购买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居家老年人,主要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低偿、有偿服务,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志愿者结对活动,为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的公益。

(一)对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老年人,政府采取发放服务补贴的形式,为其购买服务。

1、居住在本镇区域内的县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

2、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殊(因病、因灾致贫)困难户、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劳动模范;

3、独居(子女在县外)且生活不能自理或子女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有效照顾(子女弱智、肢残、重病等)。

(二)对自费购买服务的老人,提供其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村(社区)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邻里实行结对互助关爱活动,在村(社区)形成一张关爱老年人的爱心网络。

对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服务对象视其需求程度,经本人或家属提出申请,由村(社区)报镇老龄委居家养老服务部,经初审同意后,提交县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进行身体自理能力评估核准后分别提供每天一小时至每周一小时不等的无偿服务,近期服务券的标准为10元/小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扩大补贴发放范围,并提高补助标准。

四、服务内容

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天凝镇特有的社区人文环境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通过在全镇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就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因地制宜确定服务模式和内容,为本镇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生活照料服务。通过专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和其他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日托服务、定制菜肴、洗衣被、购物、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

(二)医疗康复服务。通过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室、医疗志愿工作者,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咨询,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等。

(三)精神慰籍服务。通过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人力资源,为老年人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以及定期上门看望、电话问候、谈心聊天等情感沟通服务。

五、运作方式

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管理、指导下,镇成立居家养老服务部。村(社区)依托“星光老年之家”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并根据实际,实质性地开展本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镇居家养老服务部负责管理、指导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实体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一)镇根据县政府制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本镇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由镇民政办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实施。服务网点的规划和建设;服务对象的审核、服务质量监督评估等工作;对村(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复审,负责“服务券”的发放和兑换结算;建立信息库,汇总有关数据;做好服务站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村(社区)居委会根据本实施方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服务申请,搞好入户调查,初步确定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所需服务时间,负责“服务券”发放对象及标准的初审,按县、镇的有关工作要求,分门别类建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信息。成立由党员、社长、村民代表、计生联络员、青年团员中的骨干组成的居家养老志愿者队伍,开展为老志愿服务。

(四)服务实体负责对服务对象开展上门等各项服务。专业服务人员应经技能培训后持证上岗,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六、实施步骤

(一)构建服务网络

1、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管理与指导下,镇居家养老服务部负责全镇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管、业务指导和人员管理等工作。

2、各行政村(社区)依托“星光老年之家”建设,按照“四有(有专门场地、有专人管理、有专业队伍、有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组织居家养老志愿者开展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调查、评估、审核

各行政村(社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归类,确定本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及具体内容。对老年人的家庭收入、人员结构、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政府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开展身体状况、居家环境等评估,然后确定补贴标准、服务时间、服务方式,并按本人申请、村(社区)进行初审、镇政府复审、县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准、并按公示的程序做好审核工作。

(三)组建服务队伍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聘用服务员定向服务、志愿者关爱服务,周围邻里互助服务等形式展开。

1、村(社区)根据服务需求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组建上门服务专业服务队伍、专业服务人员优先择用本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从业困难人员,经集中培训后挂牌上岗,逐步形成专业化优势。

2、志愿者服务队伍应登记注册,并制订具体的工作规程,按照就近原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服务,充分发挥本辖区内健康低龄党员和热心人的作用,为居家养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3、提倡和鼓励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对邻里提供的照料服务,村(社区)纳入相应管理范围,制订必要的管理制度,把邻里“义工”提供的服务时间统计存入“义工银行”,以弘扬美德。

4、服务人员的配备:需生活护理的特殊人群一般按1:5比例配备;一般人群的服务按1:30比例配备。

(四)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资料台帐,通过实践积累工作经验,逐步规范,同时重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费支付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公约、服务人员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等,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七、经费筹措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的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县镇两级财政、集体经济、社会和个人出一点。

(一)对村(社区)依托“星光老年之家”或老年活动室设立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的一次性资金补助,以及政府以“服务券”形式发放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其所需资金由县、镇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

(二)支持、鼓励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本辖区内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补助,原则上低偿、有偿服务运作中资金缺口部分由各村(社区)自筹解决(政府购买服务之外部分)。

(三)动员和吸纳民间资本捐助居家养老服务事业,鼓励单位、个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慈善捐助。

八、服务结算

“服务券”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根据本镇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所需服务的时间,核准后发放到镇民政办,下发至服务对象,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服务人员上门服务后,根据服务时间及服务质量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券”。每月底服务人员凭“服务券”经所在村(社区)服务站汇总后,向镇民政办兑换服务报酬。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严格把关,及时掌握服务券的使用情况,适时跟踪服务质量。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在审核把关、协调管理、具体实施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针对老年人最需要的日间托管、配餐送餐、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项目,要注意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服务资源。村、社区按照本区域老年人的情况,做好结对服务工作,将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内容。

(三)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社会福利社会化的一种新探索,采用试点先行、示范引路的方式逐步展开。

1、试点先行。洪溪村作为试点单位,根据居家养老的有关实施方案,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确定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其他各行政村(社区)依托“星光老年之家”,按照“方便实用、资源共享、功能配套”的原则,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第2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范文

关键词:农村养老 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2-124-02

1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内涵及优势

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在家庭养老面临困境,机构养老模式存在不足的情况下,结合两者优势产生的一种新养老方式。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是以农村家庭为核心,以农村社区为依托,以农村老年人日常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新型居家养老的具体内容表现在:居住方式方面,老年人主要以居住在家的方式养老,但这里的“家”,不是仅指由亲缘关系组成的狭义的家庭概念,而是扩展到其所处社区的广义的家庭概念;在经济供养方面:由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社会承担一部分的经济供养责任有利于减轻个人和家庭的负担;在生活照料方面:主要坚持以家庭照顾为基础,同时辅之以一定的社区服务,特别是对孤寡独居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方面,一定要突出社区服务的作用;在精神慰藉方面,充分发挥传统家庭的伦理道德作用,积极营造新农村的“尊老、敬老、孝老、养老”氛围,并辅之专业心理指导,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此外,它还具有以下优势:首先,不脱离农村老年人熟悉的生活环境,符合其“安土重迁”的心态。其次,居家养老的成本远远低于兴办养老机构的费用,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费低、见效快的特点。最后,因地制宜,灵活性强。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需求来设定不同的养老服务项目。

2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2.1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

中国的社会,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大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9亿,占8.87%,而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更为严峻。据调查,目前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还高出2.14个百分点。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等原因导致的人口迁移,导致农村老龄人口还以每年3%的速度在增加。据北京大学曾毅教授所做出的预测,2020年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会高出城市3―6个百分点。因此,未来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严峻趋势,势必需要建立起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来缓解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2.2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满足老年人需求,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根本要求

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是多层次的,不仅仅只是经济上的供给,还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需求。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灵活多变的服务。在生活照料方面,对于生活能自理的农村老年人可以居家养老,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而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老年人可以采取集中供养的方法,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在医疗保健方面,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保证老年人得到廉价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同时对于生活不便的老年人,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在精神慰藉方面,对于农村那些子女少或者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多提供精神慰藉,同时也可以组织老年人成立秧歌队、腰鼓队、戏曲小组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开展这些养老服务,最终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3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应对农村养老困境的现实要求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在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养老面临不少困境。首先,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减弱。随着生育制度和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农村家庭赡养系数大大上升,子女对父母生活的经济负担和照料的压力加大,导致家庭对养老的供养能力出现不足。其次,土地保障功能减弱。土地是农民的养老的基础,但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大量被征收,耕地面积和数量减少,农民获得的土地收益也锐减,养老的经济来源不足。最后,农村机构养老发展滞后,大多农村养老机构硬件条件较差,服务水平较低,工作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同时由于机构养老费用高和受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很多农村老年人都不愿意去机构养老。因此,发展农村新型居家养老,由社会承担一部分养老责任,减轻了家庭养老的负担,同时又弥补机构养老服务资源的不足,真正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养老困境。

2.4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关注民生是解决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即养老问题。同志曾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日子过好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当前农村家庭逐步小型化,特别是农村空巢老年人和独居老年人的数量不断增多,农村养老服务问题已经成为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要事。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村落社区内就能接受各种养老照料服务,既符合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同时也解决了家庭和子女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家庭的和谐,实现农村社区的稳定发展,最终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3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3.1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国家政策法规依据

党和政府一直关注以养老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提出开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健康等服务设施和网点。2006年,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养老业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2008年,由全国老龄化、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10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民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公布。《意见》要求,全国城市所在社区“十一五”期间都要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力争8成左右到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在国家民政部的倡导下,全国各省各市都相继出台了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如宁波市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余姚市出台《关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这些都为农村发展居家养老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努力方向。

3.2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拥有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支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村事业的发展,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首先,经济建设上,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增收能够保障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各地农村可以建立起具有日间托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活动等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这为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创造更有利的基础条件。其次,政治建设上,实施农村民主化管理理念,一方面使村干部贯彻为村民服务的宗旨,关注农村养老服务问题;另一方面,催生非盈利组织的产生,并根据村民需要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为居家养老提供了发展契机。再次,文化建设上,新农村建设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注重提高农民素质,改观社会风尚,能够为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文娱活动,可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通过文明乡风的建设促进村民关系和谐发展,增加农村老年人的情感储蓄量,达到提升老年生活质量的目的。最后,社会建设上,随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救助、五保、低保制度的日益完善,都将为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3.3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深厚的孝文化积淀支撑

在中国历史上,老年人的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以“孝敬父母、孝敬长辈”为核心内容的孝文化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传统的儒家思想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因此,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就有“养儿防老”的传统,尤其是在农村至今依然如此,我国的宪法也规定了赡养老年人是成年子女的义务。而我们所谓的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由家庭和社会提供日常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老年人可以自己熟悉的环境养老,可以继续得到家人的关心和爱护,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享受儿孙带来的天伦之乐,这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符合老年人的传统观念。因此,在深厚的孝文化影响下,农村居民容易认可和接受这种新型养老模式。

3.4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丰富的农村人力资源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的发展,必须建立一支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服务队伍。而当前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农村富余人口,可以充分利用他们来扩充养老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一方面,我国农村一直存在浓郁的“尊老、敬老”文化和邻里互助的优良美德,农村居民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农村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物质上或精神上的帮助,同时,他们也希望自己在遭受困难时也能得到相应的救济。另一方面,由农村富余人口组成服务队伍与服务对象彼此熟识、容易沟通,且便于及时、就近提供有效的服务。老年人对自己长期生活中熟悉的人、事、物都有深深的依赖感,由农村富余人口提供服务,老年人容易认可和接受,而且熟人关系不仅能提供优质的服务,更便于为老年人排忧解难,提供精神慰藉。因此,拥有丰富的农村人力资源,能保证农村新型居家养老开展的可持续性。

3.5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成本低,受益高的特色

新型居家养老成本低,受益高。首先,农村居家养老费用相对于机构养老来说要低廉很多。机构养老要负担住宿、医疗服务等多方面的费用,费用之高让很多农村老年人望而却步,而在居家养老中,老年人在家中养老,无需承担住养老院而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等一系列开销,同时还能充分利用家中的各种生活资源。其次,农村新型居家养老不需太大的基础建设投资,一个农村行政村只要有几间房间稍加改造就可以成为养老服务中心,这样把省去的费用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中,更加获益。最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一般都是低偿或者无偿为老年人提供,同时服务方式灵活,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的需求,最终发挥居家养老模式的最大效能。

参考文献:

[1] 曹洪香,赵立新.农村居家养老需要强有力的道德支持[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4):89.

第3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范文

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标志该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1999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32亿,首次超过总人口的10%,标志老年中国社会正式开始。2013年2月27日,全国老龄委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随着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中国迎来了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1.94亿人,占总人口比14.2%,2013年将超过2亿,2025年将突破3亿,2033年突破4亿,2050年达到峰值4.83亿。届时,中国每3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可以预见,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及生育意愿下降,中国将进入老龄化加速增长时期。老龄化必将成为中国下一个阶段最大的社会结构性挑战。

中国的老龄化社会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状态,老年问题尤为突出。老龄化与高龄化同时加剧,老年人口的高龄化、失能化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截至2012年底,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2273万人,失能老年人口3600万人,慢性病患病老年人口0.97亿人,空巢老年人口0.99亿人。2025年之前,高龄老年人口将保持年均增长100万人。另外由于计划生育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无子女和失独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在持续增加。如此巨大的高龄、失能、失独老人群体,日益成为中国社会的巨大压力。因此,如何养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人口结构巨大变迁之后的重大命题。中国养老事业依然坚持“居家养老为主、社区与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原则,但从现实需求及发展状态来看,当前中国的养老正遭遇空前困境。因而,在面临老年空巢和老年护理资源不足的现实困局之下,通过技术创新和智能化设施来助力养老事业,已经迫在眉睫。

一、城市正遭遇老龄化时代的养老困境

中国城市养老基础比农村相对较好,未来创新空间或将首先体现在城市养老体系之中。当前城市老龄化日趋严峻,而且城市老龄人口相比较于农村老年人口,其活动空间的限制性反而更多。特别是大城市宽大的马路、汹涌的车流、繁忙的交通、公共空间的拥堵,导致城市对于老年人口的出行及生活带来了越来越非便利性。有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口的户外活动比例在逐渐下降:一是因为高楼型住宅不方便老年人口下楼;二是因为大马路、交通拥堵带来了显著的不安全感让城市老人不敢外出;三是因为户外基础设施的“老年友好型缺失”,让老人无意出门。再加上很多老人身体状况不太好,城市老年人基本不在户外。这种现象的一大后果是我们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基本难以发现身边有老年人存在。老年人在城市中面临的“物理性限制”,让固守在家成为一种典型的老年生活状态。这种被动式的“居家养老”,导致很多老人生活质量下降。

居家养老形态导致一系列生活困境。由于失能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独老人的日渐增多,居家养老面临的照料、护理、日常生活困难越来越多。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勇介绍称,无论现在还是将来,95%以上的老年人都要在家里养老。但是,由于当前家庭普遍小型化,很难具备养老的功能。与之相对应的,是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短缺。目前我国大约需要1000多万养老护理人员,而全国现有养老护理员仅30多万人,其中取得职业资格的护理人员不足10万人。这种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和供给不足,为养老事业带来了重大压力。另外,对于更多日常生活能够自理或部分能够自理的居家养老老年人口而言,他们大多数人虽然不太需要请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是在特殊时期或困难发生时,往往得不到及时援助,从而带来养老隐患。媒体屡屡报道出来的“老人去世多日未被发现”现象,便暴露出一些孤寡老人、独居老人“被忽略”的不幸遭遇。

大量慢性病患老年人口面临着日常病情护理照顾等严重困难。由于生理原因,身体老化带来的各种慢性病在老年人口身上集中爆发,让很多人不堪疾病的困扰。然而由于医疗体系的不发达和医疗保障的不完善,很多慢性病老年人口大多选择在家疗养,“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将因慢性病引发各种痴呆症、健忘症和狂躁症,从而偏离正常老人的生活习惯”。[1]因此,很多在家疗养的病患老人往往会造成自我护理不到位、护理错误等方面的后果,这不仅给这些病患老人带来巨大的生命危险,更让忙碌工作的子嗣带来担忧和焦虑。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慢性病患者比例高达83%,大多数老人不得不在家疗养,因此这些老人的日常病情护理、保健护理、生活照顾等都存在巨大的资源缺口和社会压力。

二、老人生活与老年照护的独特需求

养老生活的需求主要体现为老年照顾。老年照顾是指对生活中存在困难的老年人进行照顾,主要是生活和医疗保健方面的照顾。[2]老年照顾主要有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病弱护理等。就需求而言,家庭照顾仍是老年照顾的基本形式,这也是目前中国老年人口接受的最主要形态。老人日常生活主要指老人身边的事情,它具有连续性、习惯性、反复性、经常性的特点,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很大。老年人日常生活护理的原则包括了安全、健康、便利、适当、整洁和尊重。[3]对老年人的日常照顾,不仅应该具备设施层面的高标性,同时也涵括了精神层面的人格尊重因素。这对于护理人员而言,具有较大的挑战性。这也是导致当前我国为老护理人员总量不高、缺口太大的主要原因。因为从业门槛和执业要求比较高,很多人不愿意从事这一行业。

老年人口的生活方式具有特殊性。生活方式是关于人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生命活动的模式与特征的总和。简单地说,就是指人们是怎样生活的。人们生活方式的形成,一方面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到主体需要和利益的制约。[4]老年人口的生活方式,由于老年生活内容和角色的转变,使得其他方面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他们的生活场所、交往对象、生活节奏等,都与过去不同了。青壮年时期,人们生活的空间比较广阔,除劳动、居家过日子外,他们还有非常广泛的其他社会活动。可是一旦退休并步入老年之后,其生活的空间就大大缩小了。老年人口从青壮年时期的“业缘交往”逐渐转换为“地缘交往”为主。家庭、邻里成了他们生活的主要场所。过去的许多社会联系逐渐失去,与过去交往对象的来往逐渐减少。这时,他们的交往对象主要是家庭成员、邻里、亲朋,以及故旧知己。同时,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人到老年,神经、肌肉组织都不断衰老,神经中枢的灵敏性和肌肉收缩力都不如从前,运动和各种动作的速度自然也就迟缓了,从而使生活的节奏逐渐变慢。从这点看,慢不仅是老年生活的一个特征,而且也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的状况。随着年龄的逐渐衰老和进入老年阶段,人们的生活内容便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他们从奉养的义务逐渐变成拥有被奉养的权利。劳动或工作不再是其生活的主要内容,代之而起的是如何休养身心,延年益寿。因此,“颐养天年”成了老年生活的主要内容和生活方式的主旋律。[5]

城市老年人口的生活需求因其生活方式而呈现新的特征。老年人口的居家形态、生活空间、交往需求和生命目标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因而他们的生活需求必然会变化。他们需要从居住空间、家居形态、饮食、交往、身体维护到精神慰藉等层面确立属于他们的新生活方式标准。而在居家养老现有格局之下,家庭成员照顾面临重大挑战。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便一直推行计划生育政策,虽然控制了总体人口数量,但也催生了新型的家庭模式,即“四二一”模式,即一个家庭中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这就意味着两个人需要同时担负四个老人的养老问题。虽然许多老人与儿女们生活在一起,但儿女们由于工作需要还是不能时刻陪在老人身边,使得儿女们在关心老人的领域仍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专业护理人员的不足与家庭成员的力所难及,只能依托智能化技术及设备来部分替代居家养老的生活需求。

三、技术替代型老年照护的可行性

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龄问题复杂多样,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滞后,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尚未形成。因此,开展技术替代型老年照顾,可以成为市场创新改变现状的有效切入点和突破口。当前的技术替代型老年照护体系主要集中在智能化设施、服务提升和改善老年日常照护系统效能的模式。

智能化养老是运用智能控制技术提供养老服务的过程,是以互联网、物联网为依托,集合运用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老年服务行业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健康舒适服务的现代养老模式。

首先是通过智能设备与技术使开展远程全天候居家照看老人成为可能。现代物联网技术,一般可以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借助各类传感器和计算网络的实施连接,让老人的日常生活,尤其是老年人的日常居家生活,能通过网络让子女远程了解和查看。智能居家养老设备,为“远程照顾”提供了极大便利,减缓了老年人口子嗣居家照看的压力。这对促进家庭和谐、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同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智能居家养老照看模式,让老年人和老年人的子女减少了后顾之忧。

其次是日常病情监测护理的智能监测体系。病患老年人口的居家疗养,需要时刻监测和跟踪病情变化情况,以提醒用药或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呼叫医疗救助。智能居家养老系统由一个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健康服务中心、电话和一系列智能居家养老设备来联合组成。智能居家养老通过心电监测器、血压监测仪、老顽童智能手表、健康千里眼等设备,让老人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很自然地融入系统的医疗检查,所测数据直接传送到所属医疗服务中心的老人电子健康档案,一旦出现数据异常,智能系统会自动启动远程医疗,必要时上门进行医疗服务。智能居家养老系统内部都设置了GMS系统,可将检测到的身体数据发送到智能居家养老医务中心,由中心医护人员对数据即时或定期分析,提供治疗保养方案。仪器可检测心跳、血压、血氧、体温等数据,还有基本对话功能,这些都弥补了我国因机构设施不足带来的养老压力过大的不足。

第三,老年人口出行监测与远程照看的便利。老年人通过佩戴智能养老设备,可以通过GPS、互联网等技术实现让子女获取自己的出行状况的目标,还能让健康服务中心的医师及时监控自己的健康动态。如果老人在家中或外出时发生异常状况,只要按下呼叫键就能获得健康服务中心的及时救援。因此智能居家养老的新服务有助于减缓子女养老压力,儿女上班的时候可以通过智能居家养老的信息服务中心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安全状况,并且该养老模式还能让老人在不用颠簸于家庭和医院的情况下享受更多的医疗资源。

第四,智能居家养老设备,还可用大量智能家具、智能厨卫设备等实现远距离协助老人居家吃饭、洗衣等生活问题。结合物联网科技手段,老人的子女可以通过远距离“遥控”或设置定时操控,帮助老年人做饭、洗衣等日常生活。当前全国城市开展的老年家庭“一键呼”系统的安装和应用,已经为老年日常家庭生活的“便老化”服务提供了高效能的信息化支持。另外通过智能居家养老系统,老人还可以获得最新新闻资讯、健康资讯、精彩影视、幽默笑话等温馨服务。因此智能化技术的实施,可以确保老人在他们感到舒适及喜欢的环境里获得最完美的养老生活。

据相关机构跟踪调查,这种新型养老模式不仅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老人们的养老需要,还能缓解80后的养老困局。智能居家养老是最适合老人的亲情化养老,通过技术替代型的智能化设备开展养老照护,升级和优化了传统居家养老的方式,延续了中国儒家文化的“孝”道精神。这种智能化支撑设施,既满足老年人对“家”的需要,又合并了网络远程技术和实时健康管理的优势,配合智能居家系统让子女随时了解父母的健康状况,父母外出时也不必害怕出现迷路或走失等状况,父母出现意外状况时更能第一时间得到通知,充分满足了子女对老人的呵护需要与管理。即使相隔千万里,子女也能随时了解父母的健康动态和出行状况。一些智能居家养老设施和设备,已在不少地区得到试用,大量智能居家设备体型小、便于携带,操作简单,价格也适中,几乎适合所有希望提高养老生活质量的老年人。

四、智能化老年照护体系的政策嵌入机制

技术替代型的智能化养老形态,已经证明是一种技术成熟并且具有市场化前景的新模式。2012年,全国老龄办出台了《智能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养老产业和养老服务在未来的总体发展方向。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公共环境、居家环境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未充分考虑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要求。例如,6层甚至更高的楼房没有电梯,过街天桥、地铁上下不便,红绿灯变化太快致使老年人过街面临危险。通知规定,今后城市建设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与生活习惯,突出“年龄平等”的理念。目前,北京、上海已开始对城市社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北京老龄部门正在推动在低层旧楼加装电梯。除了这些养老“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改善,主要侧重破除老年人口户外出行的障碍。但对于居家养老智能化设施的规范,暂未有深入且明确的规定。因此,智能化居家养老照护体系改革,应该成为下一阶段重要的政策调整和优化方向。

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需开展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智能化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应纳入老年住宅用地申请和定向招拍挂的要约内容。因为老年地产用地申请有一定的政策优惠空间,但这种优惠必须嵌入相关的智能化基础配套需求,作为附加条款。为了适应这种智能化老年住宅基础设施的配套需求,应该进行城市规划的政策创新。未来政府应该适当规划以服务老年群体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老年住宅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智能化集成服务”的规模优势。[6]政府应该有步骤地逐步规划出适应老年人口居住的区位和空间,并且在土地规划和出让条款中,规定必须要为智能化老年住宅提供诸如专门宽带、传感网接口、智能传输器的网箱预留等基础设施。这种集约化、主题化、智能化老年社区,要推助土地价格层面的政策优惠或财政补贴。

智能化养老设备的应用应该设立专门的政府技术奖励基金。当前我国在国家层面、省市层面都建立了技术创新与服务的专项奖励扶持资金。未来也应该针对智能化养老设备的研发、制造,提供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层面的奖励扶持资金。政府还可以为这种类型的企业提供适当的研发支持、税收优惠等,以鼓励更多的企业在这方面开展创新研究,并为市场化开发和销售智能化养老设备提供更好的政策发展环境。

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与应用智能化养老设备也应该获得政府专项补贴和系统支持。随着越来越多的智能化老年照顾设备和系统的研发和面市,家庭购买与应用智能化养老设备也将随产品市场化的成熟而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中低收入家庭而言,购买智能化老年照顾设备,依然面临着不少的财务压力。因此,政府应该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和应用智能化居家养老设备提供专项补贴,通过补“人头”的福利型养老支持,实现更多的家庭能够应用得起智能化老年照顾设备。另外,对于中低收入者家庭而言,除了政府补贴购买智能设备的费用,还需将智能检测管理系统接入专门的医疗监护机构,比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机构,以公共服务模式开展对于中低收入者家庭的养老支持,因为如果没有后续系统支持,中低收入者无法真正享有智能化老年照护体系的终端服务。

中国的银发潮扑面袭来,居家养老将长期成为主流养老形态。家庭成员照护和人员护理资源的缺失,必将迎来智能化技术替代型老年照护需求的增长。市场配置型智能化技术的日益成熟,为加快老年社会政策框架下的智能化老年照护体系的制度性顶层设计,通过专项扶持资金、奖励基金、针对性补贴,加快普及智能化居家养老模式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智能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或将为我国破解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开拓一条崭新的路径。智能化老年照护技术市场也将推动银发经济的勃兴,并有可能激活一个庞大的智能化养老产业,为我国养老事业进步提供一个重大契机。

参考文献:

[1]Chris Jones,Tony Novak.Poverty, Welfare and Disciplinary State[M].London:Routledge,1999.

[2]周沛,葛忠明,马良.社会工作概论[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3]刘静林.老年社会工作社区工作与管理专业[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4]孙颖心.老年心理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第4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范文

2、完成2011年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审核提标,低保标准每月从420元提高到450元。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做好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启动工作。组织老年乘车证的年审,开展社会组织检。

3、召开区双拥迎春座谈会。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做好全区退役士兵货币安置资金工作。做好无军籍职工医疗保险补助申报缴费工作。

4、督促各地公墓(墓地)塔陵做好清明期间文明扫墓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在新民公墓举办第十七次树葬活动。

5、开展“学习白求恩敬业为人民” “创三优”等主题活动,强化卫生行风建设。制定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

6、落实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综合防控。加强实验室质控管理,落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测准备工作。完成14家单位卫生监测。

7、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组织餐饮服务环节酒类、集体用餐配送、学校卫生、医疗服务废弃物处置等专项整治,取缔无证行医和无证餐饮各1户。完成2011年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食品安全保障。

8、开展计划生育“春风行动”。 举办“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服务百日行”启动仪式。举办“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全区105名计生干部参加培训。。

9、开展第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完成2011年度残疾人参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组织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入户调查工作。

社会事业局4月份重点工作

1、组织全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完成区镇村三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选举委员会成立,选民登记等全部准备工作。

2、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加强春季传染病疫情综合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3、坚持开门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重点围绕主任(主席)督办件,开展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专题调研,提高办理质量。

第5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范文

广州市土地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辖11个区,全市常住人口约1336.82万人,户籍人口约840.60万人。广州市集中了大量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为广东省乃至整个华南地区的医疗中心,拥有多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集中了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眼科中心、省人民医院心血管专科、广州市呼吸疾病研究所等全国一流的医学专科,每年吸引来自省内外和港澳、东南亚地区的大量需求者。

截至2014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3749家,其中医院224家(公立医院15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45家,拥有医疗床位7.70万张,全市卫生人员14.8万人,卫生技术人员12.1万人,全市总诊疗人次1.38亿人次,住院人次253万人次,预计2014年全市卫生总费用715.40亿元,人均卫生总费用5496.60元。

二、已开展的工作

(一)制定出台鼓励支持养老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13]3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3]27号)文件精神,我市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在内设置独立的医院或护理院;规模较小的可按标准开设医务室;周边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的养老机构,可以通过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二)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为社区“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奠定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是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我市坚持政府为主导,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66个,实现街道全覆盖,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模式提供医疗照护支持奠定基础。一是为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我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实施《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将老年人列入重点人群,引导更多居民到基层就诊。各区均成立了组织架构,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工作方案,并积极推进。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2个,占中心总数的81%。二是按照《广州市社区卫生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要求,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有需要的老年人设置家庭病床。2014年,全市共建家庭病床4785张,医生巡诊49342人次、家庭出诊15253人次

,护士巡诊68524人次、家庭出诊24852人次。三是密切配合民政部门,鼓励各区努力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越秀区六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开设家庭病床的方式与区侨颐园养老院实现医养结合,以定点服务的方式与社区养老(长者饭堂)相结合,定期派员上门开展健康教育和管理。萝岗区联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推行社工+医生+康复师的服务模式,根据长者身体特性设立独立的健康小屋和康复理疗室,对长者整体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广州市养老协会、天河区珠吉街养老院今年6月在珠吉街举办“医护养三模式经验推广会”,对该运作模式予以肯定,将适时推广珠吉街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支持医疗机构提高老年服务能力。一是支持老年专科医疗机构和老年病科、临终关怀等相关科室建设。截至2014年底,广州市共有63家医疗机构开设了临终关怀科,46家医疗机构开设了老年病专业,438家医疗机构开设了康复医学专业。有广州市老人院医院、广州友好医院2家老年专科医院,广州友好医院护理院、广州天河珠吉护理院2家护理院,可以为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二是加强康复医疗体系建设。实施2013-2015年康复医疗体系建设培训项目,选取了10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作为康复治疗师培训医院,对全市118名基层医疗机构康复人员(包括康复医师、治疗师、护士)开展了为期12周的康复医疗技术培训,力争到2015年底完成在岗康复治疗师的全员培训工作。继续重点推进康复医疗体系双向转诊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上下级康复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和相对固定的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力不足,人才缺乏。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面临人力、人才匮乏的困境,尤其是全科医生不足,工作强度非常大。全科医生待遇偏低,职称晋升困难,社会地位不高,导致人才容易流失。从事老年人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也非常紧缺,成为养老机构、医院面临的共同难题。

(二)尚未理顺医疗保险定点工作,部分“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服务内容、家庭医生式服务项目没有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是相关服务发展受限的原因之一。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置护理院、医务室等医疗机构,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

二是鼓励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部分一级医院,与邻近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机衔接,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是继续加强医疗机构老年病科、临终关怀、康复医学等相关科室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医疗机构开办老年护理中心、老年养护院等养老服务。

第6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范文

论文关键词:社区 社区养老保障

一、社区保障的定义

社区养老的社区服务,在国外一般称为老年人社区照顾。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提出了“在合适环境中养老”(AginginPIace)的理论,首先在英国推行社区老年照护服务fConununityCarefortheElderly)。自此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到20世纪80年代,已走向成熟。大多数学者从社会保障的角度为其进行定义。比较通俗的定义有:“社区保障就是社区承担的社会保障事务”;“社区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的执行层次”;“社区保障就是指社区的社会保障”;“社区保障就是社区组织自身为居民提供的各种保障”。有的学者认为“社区保障是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居民的实际生活标准,以社区为单位,通过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为满足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居民及特殊群体而开展的社会保障活动。”

以上定义从各个侧面揭示了社区保障的含义,由于角度不同,对社区保障的认识、界定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社区保障这一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区保障是指社区组织承担的政府交办的各项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社区组织通过优化社区资源专门为本社区居民提供的各项保障业务和服务。狭义上的社区保障专指社区组织通过优化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各项保障业务和服务。因为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强制性的社会制度,其责任主体是政府,而社区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社区保障不具备社会保障所具有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特征,也不具备社会保障所具有的全部功能,如缺乏扩大内需功能、投融资功能等。所以,必须正确认识社区保障的含义及功能,以避免出现社区功能扩大化倾向,影响社区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总之,社区中的社会保障是本社区管理组织对社区内成员因各种自然和社会原因导致家庭生活贫困,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提供各种帮助,同时努力促进社区物质和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制度。

二、社区养老的特性

1.社区养老模式的功能全方位性

所谓养老功能的全方位性,就是满足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各方面需要:(1)物质经济上的供养需要;(2)生活照料和护理上的需要;(3)精神支持的需要,包括情感上的慰藉、充实精神生活的娱乐和教育、老年生活调适的心理辅导、应激——应对社会支持等;(4)保护生命的需要,包括医疗服务和治病药物的使用。我国养老体系功能应兼具物质和精神两重性。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有各种具体而特殊的需要,涉及医、食、住、行、乐、为、健、学。

2.社区养老的资源多元性

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中,对老年人的经济奉养、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由家庭提供,家庭是完成养老功能的资源所在;而社会养老模式的特点是社会提供养老资源。此两种模式的养老资源均是单元性的。与我国现今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相适应的社区养老模式,其完成各方面养老功能的资源既来自个人、家庭,也来自社区、政府,因而是多元性的。养老体系的经济供养部分可包括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家庭供养、个人储蓄、自我供养几个层次;照料体系的构成也要涉及国家、社区、家庭和个人等多方面。社区今后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老年护理和照料功能。家庭作为老年人“长期生活的场所、一生的归宿和晚年的倚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最符合其生活习惯和最感熟悉和安全的养老住所,而家庭成员则可以给予老年人他人难以替代的亲情关怀和精神慰藉,因此政府理应制定必要的政策、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老年人居住在家中或在家庭式的环境中养老。

3.社区养老模式的功能体系的多层次性、开放性和优势互补性

社区养老模式满足各方面养老需要的功能载体可以是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养老模式的“家”的概念,不再是仅由亲缘关系成员所组成的狭义的家庭概念,而是在生活功能上,扩展到其所处社区的广义的家庭的概念,在这样的社区——家庭环境中,社会人际关系层次更多,人际交往互动方式更为多样,更能满足人际互助与沟通的多元需要。老年人在这样的养老环境中更可能获得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满足。因此,在社区养老模式中,家庭是主要的养老载体’一旦它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性的。居住条件好、子女照料较周到的老人在自己家中养老是社区养老;而居住条件差、子女照顾不好或是失去亲人的老人,由社区向他(她)提供具有家庭氛围的养老住所也应归属于社区养老的模式;另有一些自主性较强的老人,不愿麻烦或“连累”子女、亲人,而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前提下愿意住在设施良好的社区老年公寓中摆脱家务牵累、休闲养性、安度晚年,这也不失为一种合适的社区养老方式。本着社区养老模式以老人为中心的原则,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应尊重老年人自身的意见,根据老年人的价值观、自主性和生活自理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某种养老方式的择取不必固守不变,应该是动态发展的。从根本意义上应该确定的是,社区养老模式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备人际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条件的社会环境。

4.社区养老模式资源利用的充分性

社区养老较之机构养老,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益大、收费低、见效快的特点,能减轻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1996年,美国人住养老院的老人数量仅为居家服务老人的十七分之一,但护理费用开支总额达到800亿美元,比居家老人的护理费用总额高出1.6倍。在上海,造一个设施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平均每张床位的成本也在10万元左右,一个2、3百床位的养老机构,就意味着2、3千万元的投入,还不包括建成后运作费用的补贴。

三、现阶段我国社区养老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首先,社区养老保障缺乏系统性,根据国外的经验,任何一种新制度的建立、方案的实施,都是有中央和地方的密切配合,总会有相关的法律与制度的先行出台,这样一种新的制度和方案才会顺利地推行和实施,我国的社区养老保障还没有形成一种服务体系,还只是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另外社区缺乏对养老保障的自主权,目前的社区仅是充当着政府管理居民的中介。

其次,对社区养老资金缺乏统一的管理,各地资金筹集方式各不相同,资金的来源不明确。大部分社区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街道每年有限的拨款,但资金很少用于老年服务,资金也不是专门拨给老年人的,在平等社区接受的退休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破产企业,对于这些退休人员,其生活来源主要是政府的补助,属于社会福利,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另外社区中虽设立了募捐箱,很少有人捐款,即使是募捐到了资金,也要由社区上交给街道。

再次,对社区养老的准备不足,这主要包括:在认识方面,一是主管方对社区养老的认识,其还没有完全了解社区养老的含义,没有将社区与养老真正地结合起来,对民众缺乏必要的宣传,社区仅是一个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是由社区的养老院负责,而一般养老院是要收费的,社区派往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只是起到一个把握政策方向,作为养老院与政府联系的桥梁而己,二是群众对社区养老的认识,很多人对社区养老的概念感到陌生;在组织管理方面,既缺乏法律、制度方面的保障,也没有具体的管理和实施的部门,组织乏力、制度缺失,很多社区对辖区内的老年人缺乏统计与了解,对于接受的退休人员也只是对其来去负责登记而己;在基础设施方面,快速增加的老年人口和老年人口高龄化,对老年生活服务、健康维护、老年文化、娱乐健身、家庭照料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再仅仅局限于对老年人物质生活的满足,还包括精神方面的满足,很多社区缺少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例如平等社区虽然拥有一个200平方米的活动室,但室内缺乏活动设施,图书阅览室的书籍也比较单一,而且缺乏为老年人提供的单独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场所及设施。

四、加强和完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建议

在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今天,国家还无力包办老年服务事业,也不可能指望完全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因而采取由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在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切实可行的途径。针对目前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通过合理设计予以改善。

1.改善居家养老的观念

1.1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大力宣扬健康向上的养老方式,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观念,为提高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而妥善应对生活中所发生的事。社区与老年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可以在社区广播中或在各小区的宣传窗中多增添一些关于积极、健康养老的知识栏目和真实的事例教育内容,让老年人受到潜移默化的感染,以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

1.2“激活”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这里的“社台交往”指广义的老年人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包括劳动就业、文化学习、文体活动等凡是涉及“交往”的活动。老年人口可以通过各种社会交往增强运动,或者通过交往和运动寻求新的平衡,社会交往是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延长健康期的得力之举。社区应在了解老年人社会交往偏好的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引导,并注意发挥老年人自身在各种社会交往活动中的组织和管理作用,让老年人认识到‘自己的潜能,以更加自信、积极的态度去生活。

1.3培养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认同感和服务资源利用的自主性。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顺利开展,首先需要得到受惠老年群体的认可。社区工作人员要经常与老年人进行沟通,帮助他们了解社区,使老年人形成一定的社区责任感。同时,要帮助老年人充分了解社区为老服务,使他们能切实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更如有效地利用好社区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2.加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人力资源建设

人力资源是推动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的基本因素。一个完整、充实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人员配置应由正规照顾人员与非正规照顾人员进行合理搭配,应是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的综合福利服务。

2.1做好老年人家属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社区服务的开展离不开老年人家庭成员的基础性支持。一般来讲,老年人的配偶和子女是老年人最熟悉和最愿意依赖的人,且他们也最了解自己家中的老年人。因此,首先要对老年人的家属进行简单的培训,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并掌握照料老年人的基本知识,使他们尽自己所能,关心自己家中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心理健康,积极支持老年人利用好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

2.2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

应从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优秀人才领导社区老年工作,并引入其他各行业的人员从事社区老年管理工作。同时吸纳更多的热爱老年服务事业的人进入社区为老服务行业,对他们开展正规的专业化培训,培养他们对为老服务事业的正确态度,加强对老年人特点的了解,理论和实物操作均合格后发给其为老服务专业资格证书产.在手式上中煎产可安排一段时间的试用期,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效果和老年人的反映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资格认定。加强反馈监督制度的执行,杜绝形式主义。适当提高社区管理工作者和服务工作者的待遇,尊重和重视他们的工作,呼吁其他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协助与配合,共同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3发挥好志愿者的作用

居家养孝的社区平务再作除了专业工作人员之外,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作为支撑,通过组织成“老年服务小组”、“送温暖小组”等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的福利服务。也可以鼓励健康的低龄老年人组建自己的志愿者队伍,为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等其他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帮助,增进社区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助。

3-完善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业产业化发展

社区服务业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产业,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因而要改变我国目前的社区服务杂乱无序的状态,必须坚持规划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建立科学规划、合理建设的社区服务建设体制。实行行业准人和认证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管理机制。美国前老年学会主席舒尔茨在谈到社区在养老中的作用时总结了以下几点:

3.1开展社区的上门服务与邻里互助让长期照顾老人的家庭和亲属有喘息的机会;

3.2由社区成立托老所和老人俱乐部等组织;

3.3对老人的亲属提供培训,传授照顾的技巧与技能;

3.4组织受到专门训练的咨询人员给照顾老人的家庭以指导。

第7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范文

这份为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新方案有哪些新意和亮点?又将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本刊记者特邀有关专家,从洋洋洒洒上万言的新方案中择取精华,与您一起深入解读新医改方案。

全民覆盖“三合一”

打破城乡壁垒

[摘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提高保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

[点评] 医疗保障是医改的核心。以往只有城镇职工医保,这两年国家大力发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块加起来基本覆盖城乡,称为“全民医保”。但三者筹资水平、保障水平差别很大,而且分属社保、卫生部门管理,不利于统筹协调。这次方案不仅提出明确的参保率指标,更描绘了最终实现医保“三合一”的制度前景。

基本药物制度

防止医生滥开新药贵药

[摘录]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直接配送覆盖面力争达到80%。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点评] 目前,我国药物80%是由医院“开”出去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防止医生滥开大处方、新药贵药宰患者。为了避免“一刀切”,医改方案对医院“区别对待”:规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级医院如三甲医院按一定比例使用。

公立医院公益为主

改革以药补医

[摘录] 探索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加大政府投入,规范收支管理,使药品、检查收入比重明显下降。改进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近期要力争在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改革以药补医、规范运行机制和卫生投入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

[点评]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新方案提出公立医院改革在方向上必须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方向,同时加大政府投入,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但政府如何补助、如何提高公立医院投身医改积极性,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还是要进一步试点,通过实践探索出符合国情的改革方案。

社区医院“药品零加价”

“收支两条线”

[摘录] 采取改善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人才、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点评] 现在看病难,其实是到大医院、看名专家难。一边是大医院门庭若市,一边是社区医院门可罗雀,医院资源不合理配置。这次提出的措施并不新颖,广州、深圳等城市已经开始类似改革,但成效还不明显。关键原因是社区医院“庙小没菩萨”,缺乏人才。而“药品零加价”“收支两条线”等措施效果则值得期待。

药事服务费

是“拆东墙补西墙”吗

[摘录] 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要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点评] 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是难点。这次明确提出“医药分开”,但具体怎么操作还有待探索。至于医院没有药品加成收入以后,怎么填窟窿?除了政府加大投入,是否还要老百姓掏钱?有市民担心:取消药品加价固然好,可又设立所谓“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不是“拆东墙补西墙”或“羊毛出在羊身上”,到最后患者负担还是重。

投入机制政府占主导

实现多元化

[摘录] 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点评] 医改动辄几千亿元的投入谁来出,这是关键。经过多年“医改市场化”争论后,这次国家终于明确“政府主导”的方向。但专家指出,财政投入仍然缺乏硬性指标。另外,卫生投入“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很多穷地方的财政能否负担,也考验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专家视点:

新方案仅仅是打好了水泥框架

对于新医改草案,不少专家强调,这个方案最大特点是融合了各方意见,架构很全面,也留出了地方试点改革的多项选择空间,如争议比较大的领域―“收支两条线还是购买服务”,地方均可自主选择。

“怀胎两年多,终于生下来了!”这是因开博客直言医改得失成为“医改问题专家”的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感慨。

此次草案说亮点,有政府加大投入、全民医保、公共卫生机构“吃公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控制医生“滥开药”等等。但其实这些措施大多数这两年已经实施或者酝酿,比如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进展顺利,医保制度“三合一”的趋势倒是新提法。

而“医药分开”“收支两条线”这些公立医院改革难点,这次虽有触及,但没有确切的“药方”,操作性不强。比如“收支两条线”,大医院医生担心收入锐减,专家担心重走计划经济“大锅饭”老路,所以这次草案只提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探索,而公立医院则只是强调政府加大投入,地方可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水泥钢筋的框架是有了,但最后究竟盖成什么样子,就仍有待各方长期和艰苦的努力。”让我们拭目以待。

北京:65岁以上老人享11项优待

9旬老人享高龄津贴

京宝

2009年1月1日起,65周岁及以上的京籍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北京市内地面公交,免费游览市区县公园、风景区、博物馆等;9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还将享受每月100元至200元高龄津贴。

沈阳:将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

沈婉

沈阳将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用于老龄事业研究、老年文体活动、特困老人救助等。前不久,沈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透露了上述消息。

据悉,今后沈阳市将通过逐年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扩大医疗保险范围,解决倒闭、解体企业实行医疗保险单独统筹,实现农村老年人参合率100%。2010年,沈阳市90岁以上老年人有望享受高龄补贴。该市还将逐步增加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增加日间照料站数量。并全面推行“一号通”老年人应急呼叫系统,力争三年安装5万户。到2012年,养老机构床位数力争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

山东省:实施“银铃助老工程”

潘思兴

山东省老龄办不断加大为老年人办实事的力度,决定从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中争取资金用于“银铃助老工程”。

第8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范文

一、全区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

( 一)打造了一个结构完整的组织网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主任、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老龄委,统一协调部署全区老龄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区老龄委下设办公室,各街道参照设立了街道老龄委,各社区也普遍成立了老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和老年协会。三是配备工作队伍,区、街道、社区三级老龄工作机构均配备了工作人员,部分街道还组建了老龄工作志愿者队伍,照料老年人日常生活。四是规范工作制度,一方面将长远规划与短期目标结合起来,围绕《江宁区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研究出台各个年度的老龄工作要点,逐年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另一方面将统一规范与自主管理结合起来,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街道和社区的老龄工作机构也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为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制度保障。

(二)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的保障体系

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为基础,出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发放失地生活补助金和养老保险补贴,新农保参保率达95%以上。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根据不同的年龄层次和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发放养老生活补贴,向8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金;所有社区全部建成医疗卫生服务站,部分社区设立老年康复点,农村老人和城镇无保障老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城镇退休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五保供养经费与农村低保标准实现联动,低保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标准稳步提升。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低保老人可以得到慈善救助的优先照顾,区慈善总会还为部分高龄困难独居老人购买了意外住院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构建了一种多位一体的服务模式

首先,全面推进居家养老。依托社区,为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系列服务,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队伍日益壮大,有效弥补了传统家庭养老的缺陷和不足。其次,积极发展机构养老。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蓬勃发展。全区21所公办养老机构近年来发展迅速,硬件设施不断更新,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日益提高,为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快速起步。目前已发展的13家民办养老机构中,既有桃园老年公寓那样的平民化养老机构,也有荣平老年康乐中心那样的国家一级养老机构,为社会养老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第三,不断丰富养老模式。广泛开展动态养老,组织老年人外出参观旅游,积极引入候鸟式养老方式,加强与异地养老机构交流合作,根据南北方气候的不同特点组织老年人赴异地避暑、过冬,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四)营造了一方和谐老龄的社会氛围

一是围绕尊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的营造,利用重阳节等节日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老年人的生活。二是围绕老年人实现自身发展的需求,成立了10所老年大学和134所老年学校,建设了一批健身活动场所,购置了适合老年人的活动器材,此外还积极支持离退休教师协会等社团的发展,为老年人发挥余热提供载体和平台。三是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执行,依托区法院等司法部门,成立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合议庭等工作机构,为老年人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近年来,在区委的重视下,在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全区的老龄工作取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但是,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各样的老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给老龄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增加了难度。目前来看,我区的老龄工作与新时期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全社会为老服务的意识仍需强化。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对老龄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得还不够深入,为老服务的举措有待进一步夯实。

二是对老龄工作的扶持力度还需加大。在政策制定上,缺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激励扶持政策;在考核机制上,老龄工作尚未纳入四项建设考核基本内容,基层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在经费落实上,现有老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与纲要中确定的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的投入也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龄工作的开展。

三是老龄工作的队伍建设尚待加

强。虽然基层都设立了老龄工作机构,但是缺乏专职的老龄干部。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往往身兼数职而且变动频繁,导致基层老龄工作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几点建议

做好老龄工作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江宁的需要。当前,我区正处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时期,老龄事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紧紧抓住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老龄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契机,将我区的老龄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一、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老龄工作影响力

积极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对老龄工作进行宣传,并在内容上更加突出重点。要围绕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通过开展普法教育等形式,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孝亲敬老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促使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老龄工作,为老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注重分工协作,进一步凝聚老龄工作合力

在老年人生活保障方面,要加强对特困老人的救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等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尽快出台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区内公共交通方案;在老年人医疗保障方面,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和救助,全面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突出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就医难的问题;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要继续巩固老年人权益保障庭的作用,处理好涉老案件,加大对贫困老人的救助力度,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提高覆盖面。

三、坚持双管齐下,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托老所、日间照料室建设模式,完善社区养老功能;推广安康通紧急呼叫援助系统等服务设施,保障居家养老安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生活照顾、家政服务等业务,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继续优化机构养老服务。加快推进五保敬老设施规模化发展,提高全区五保供养水平;积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实行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提高入住率;切实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第9篇: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方案范文

长宁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决定,将刘正东等3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养老事业的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议案的跟踪、监督、支持和落实,通过代表下社区活动,调研、视察、座谈等形式,了解该议案的推进情况。

2014年10月,区人大酝酿养老议案,成立拟稿小组,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组织代表视察各类型的养老机构(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民营)、护理站、日间照料中心,掌握第一手资料。如2014年12月17日视察颐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并召开老年人代表座谈会,14位区人大代表聆听21位老年人代表细说他们“心中的养老院”。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议案领衔代表;在人代会期间,39位人大代表联名签字,确定代表议案正式提交区第六次人代会。2015年1月召开的区人代会上,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共提出了5项养老议案的建议:一是科学规划,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二是多措并举,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三是大力扶持,加快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四是整合资源,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五是拓宽渠道,积极培育养老服务队伍。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有序推进代表议案的办理。在推进过程中,按照区政府确定的“6+20”的议案推进项目,制定议案监督调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调查领导小组,常委会分管主任为组长,工委负责人为副组长,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为组员;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监督调查内容。围绕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及运行情况,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调查工作。2015年4月13日,召开全区10个街道、镇分管养老事业的主任座谈会,听取街镇近期和远期养老工作的情况汇报。4月17日,召开逸仙、金福、康逸、爱晚亭、安馨、南山、新泾自家人服务区等7家养老机构投资经营负责人调研座谈会,了解社会养老机构目前运行的情况。4月22日,召开本区政府相关部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规土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相关委办局推进养老方案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区人大代表、工委委员30余人次参加了本次执法检查,并视察了西郊协和颐养院等部分养老机构。6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报告,委员们进行了询问和审议,对项目化实施方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7月、8月两次与区民政局领导专题沟通项目实施落地推进情况。10月23日,区人大内司工委围绕议案再次与区民政局进行沟通;11月12日、19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实地视察金福第二养老院和颐家老年护理站,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民政、卫生系统在推进议案中的情况汇报。此议案提出以来,共有116人次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加大了监督力度。11月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有8位区人大代表或常委会委员提出19个问题,代表或委员们对政府回答的问题均表示满意。他们认为,加快发展长宁区的养老事业,是落实区“十二五”规划甚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是巩固长宁文明城区建设成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调动市场和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在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强化养老服务的系统谋划,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整体建设,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适应老年社会需求,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强化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以满足多层次医疗护理需求;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研究,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