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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质灾害治理; 自动控制技术; 监控调试; 合理应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于其特殊性,使得此类工程具有以下特征:(1)施工流程复杂多样化;(2)设计易变性强;(3)施工难度大等,加大了施工人员的工作强度与难度。根据危险源的类型,可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类如下:(1)危岩体,危岩体包括一些采空区顶板以及一些崩塌地段;(2)滑坡工程;(3)地裂缝工程。这些危险源具有不可控性而且不会根据人的意愿改变,随意性较大,给施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做好施工中危险源的监测工作则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如何有效监测危险源,提高施工的安全性是施工单位所面临的难题,也是地质灾害治理人员探究的焦点问题。
1. 案例介绍
某山危岩体主要分为两种类型:(1)处于平衡状态的危岩体,这类危岩体在无外界力量作用时处于稳定状况,一旦受到外界环境作用比如地震、雷击或者人为影响时,会产生崩塌危险,给正常的施工造成重重阻碍。(2)潜在危岩体,在工程中坡面上很多部位都存在有危岩坡体,当前处于稳定状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到流水、风等外界环境的作用,会使得部分岩体发生侵蚀现象,危岩体极容易发生塌方现象。本文所研究的危岩体是由辉长岩质块体组成的,受到差异风化与球状风化的共同作用使得两个辉长岩块体相互依靠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天成桥,辉长岩块体处于极限稳定状态,但稳定性极低,极易崩塌,不仅给施工带来了、不便,也会给山下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针对此种现象,经过综合协商后可采取在修建钢筋混凝土挡墙的方式对危岩体进行保护,以起到加固的目的。由于施工中震动现象较为明显,对危岩体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块石稳定性进行监测,对安全施工来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 监测方案
2.1 设计
(1)设计基本准则:尽可能排除人为干扰因素,实现安全预警的最终目的;避免自然因素比如降雨、风等对施工造成的不良影响;科学合理的设置安全阀值,在确保合理预警的基础上,提高施工的安全等级。(2)方案设计:监测系统由三大部分组成:一是设备系统,设备系统中有定位杆、位移信号传感器以及支架;二是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是由遥控器与信号处理器组成的;三是报警系统,由高分贝喇叭与扩大系统组成。本系统的监测对象为位移形变值,安全阀值的取值为±2mm,当安全阀值高于临界值时,系统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将信号借助系统传输至管理办公室,管理人员可按照实际情况选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应对,将损失降至最低[1]。报警原理:通过对监测对象的位移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将这种变化以电流信号的方式传输到控制系统中,经过处理器处理后,传输至总监测站。如若位移形变超过安全阀值可允许范围时,控制子系统会发生报警信号,警告工作人员尽快撤离。
2.2 安装
(1)将传感器三角支架放置在恰当的位置,并彻底清理传感器三角支架位置的灰尘杂物,完成后调整传感器的各项参数指标。设备系统构成如图2所示:(2)施工人员需将云石胶与固化剂进行有效混合,将其搅拌均匀呈现出较稀状态时涂抹在打磨位置,不断打压,使混合物与打磨位置充分接触。待混合物处于半固化时可将其置于三角支架上,等到完全凝固后,手可离开支架,进行多次涂胶,使三脚支架根部形成金字塔形状。(3)将信号线穿入事先打好孔的定距杆内,并在定距杆表面套上保温海绵套,使用胶带进行固定。为了降低夭睿可选择反光胶带,并在胶带表面贴上警告标贴,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4)所有的胶完全固化后,将传感器固定在三脚支架上,并将不同颜色的信号线进行有效连接。(5)借助螺栓将定距杆与传感器位移杆进行有效固定。(6)将处理器与报警喇叭安装到恰当的位置,连接电缆并做好局部防水工作,将红色热缩管套在支架与处理器之间的信号电缆上,进行加固,提高其稳定性。(7)将处理器的信号线与电源线进行相连接。(8)施工人员打开系统电源,根据情况对位移杆进行有效调整。对每一根电线进行检测,看其是否能正常工作,待确认无误后,连接信号线,做好防触电工作[2]。(9)施工前,进行试验报警,确保线路通畅3. 自动控制技术使用
3.1 调试
(1)调试人员可使用遥控器多次打开与关闭系统电源,观察电源各项参数以及指示灯等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对存在故障的部位应及时进行维修。(2)使用遥控器检测报警功能能否正常工作,待系统各部分都能正常运作后,对监测设备进行调试,设置起始工作位置,并启动系统运行[3]。监控系统使用如图3所示:
3.2 使用注意事项
(1)在监控时间内确保持续通电,中间不得随意断电。(2)设备不运行时,可将电源关闭。(3)严禁人为撞击传感器或者处理器,以免影响其监测的精确性。(4)定距杆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移动或者调整。(5)如果发现监测点之间的位移变化与设定值不相吻合或者存在较大出入时,应及时调整位移设定值。(6)采取保温海绵与反光胶带对定距杆进行保温处理,使温度处于可控范围内[4]。与此同时,施工人员还应对传感器与监测体连接的牢固性进行实时检查,以免影响施工的顺利实施。
4. 经验教训
本工程岩体治理工程在2016年6月中旬开始实施,在8月中旬完工,工期历时两个月。工程在炎热、多雨的夏季进行施工,因此对监测系统采取了相关保温、防水措施,确保安全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施工中,建筑单位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巡视管理制度,强化了监测设备的管理力度,使工程顺利实施。此次施工存在下列特征:(1)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中,通过自动控制技术可有效避免施工中不安全现象的发生,提高施工的成效性[5]。(2)自动控制技术的有效应用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地质灾害事故现象的发生,通过安全监测阀值得控制,有助于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为施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3)借助自动控制技术可降低误差,能够对危险进行提前预警,有助于施工人员在第一时间逃离现场,提高施工的安全等级。(4)由于此次施工工期较短而且工程量大,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警系统进行开发,还发现施工人员并未安装位移变形值记录系统,而且未将位移变形的相关影响因素考虑其中,这些现象造成后期不能准确监测出位移变形情况,很难得出有效的数据信息。
5.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将自动控制技术应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可以取得良好的控制效果,保证岩体安全性。通过在崩塌、采空区、滑坡区一级高危边坡区应用自动控制技术对地质灾害治理过程进行监测,对各种有可能对地质灾害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了监测,积累和总结施工数据,找出危险源位移变形和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而更好地对施工进行指导。
参考文献:
[1]王雁林, 郝俊卿, 姚翔龙. 陕西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和对策[J]. 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 2015, 26(3):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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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网站. 武汉岩土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勘查资质通过延续审核[J]. 岩土力学, 2013(8):2142-2142.
1.1矿山建设布局的特殊性天然气气田的矿山建设包括站场、管线建设和天然气集输工作。站场建设分为井站、集输气站和天然气处理厂;管线建设分为采气管线、集气支线和集气干线。天然气集输工作主要为通过井站和采气管线把天然气聚集到集气站,经集气支线至集输站,然后经集气干线至处理厂后通过集气干线和配气站输往各用户。通常单气田矿区面积在几至几十平方千米不等,甚至上百平方千米,而按照井站场设计基本规程,包括井场范围辅助设施,以及道路部分,其单井站场生产区占地面积仅为几亩、十几亩与矿区面积相比很小;同时,其具有临时性用地多而永久性占地少特点(尤其是管线建设和天然气集输工作),除已获油气井需建产和站场永久性占地外,建产井和站场的周边、未获油气井、管线工程均属临时性用地。
1.2开采方式的特殊性石油天然气采取井下开采的方式进行,开采孔开孔直径400mm左右,终孔直径200mm左右,开采深度千余米至七八千米,矿产天然气来源于深部岩体粒间(内)溶孔、粒间孔,其次为晶间溶孔和晶间孔,碎屑岩有效孔隙度变化在5%~30%之间,一般为10%~20%;碳酸盐岩储集层孔隙度一般小于5%。岩石的孔隙按其大小包括了管形孔隙(直径大于0.5mm)、超毛细管孔隙(裂缝宽度大于0.25mm)和毛细管孔隙(管形孔隙直径介于0.5~0.0002mm之间,或裂缝宽度介于0.25~0.0001mm)。在整个采气过程中,仅采出岩石孔隙或微细裂缝中的天然气,而岩石颗粒骨架和微细裂缝形态不变或者变化甚微,上覆层及地表形态不变。
1.3气田水伴生的特殊性气田水是采气过程中的伴生水,包括了凝析水和地层水。凝析水指在地下水蒸气进入气态或液态烃类物质中,随天然气产出时,由于温度和压力降低,从而凝结成液态,这种水产量低但普遍存在,凡气井都不同程度地产出凝析水[2],其主要化学特征是:矿化度小于1,以Na+和HCO3为主,Ca2+和Mg2+很少,SO2-4含量趋于0,K+含量相对较高,微量元素Ba、Sr、Li、F、Br、I、B含量微或趋于0,Na/Cl常大于1,水型绝大多数为NaHCO3型;地层水是气田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凝析水的化学性质有显著差异,主要表现为矿化度高(X000~100000mg/L),具有淡卤水特性,含特殊元素(如须家河组地层水富含Ba2+、Br、I-)等,不同地层间产出地层水的化学成分差异很大,而同一层系的水化学成分相对稳定,变化很小。气田水的产出量相对较小,其原因一者是由其赋存介质决定的,二者气田水一旦进入井底,使气藏能量损失增大,井口压力降低,带水能力变差,造成气井减产或水淹停产,而失去了开采价值。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源分析
2.1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四川石油天然气矿山的站场、管线建设多位于山区、丘陵斜坡,以浅表层范围的挖、填为主的人工扰动影响,必将造成一定范围的地质环境条件改变,从而可能产生相应地质灾害隐患,其中绝大部分为崩塌、滑坡为主的斜坡地质灾害和不均匀沉降等。
2.2含水层影响评估四川盆地的气田钻井与采气作业基本处于基岩中,天然气气藏主要来源于深部砂岩、鲕状或晶粒结构的白云岩、灰岩,仅采出岩石孔隙或微细裂缝中的天然气,总体产出气田水量相对较少且不致改变含水层结构,如某气田矿区面积24.22km2,共布设8口探采井,滚动开发30余年,累积产水量13.07×104m3,2012年累积产水2.65×104m3,计算正常涌水量不足72.46m3/d,因而分析认为气田开采对含水层的结构、地下水位下降或减少影响较弱。而气田开采利用的整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含水层影响的主要为钻井和采输作业,且以可能的水质恶化为主要形式。钻井作业中,对含水层可能造成的影响途径主要表现为钻井液漏失和钻井废水排放。钻井过程中表层套管及技术套管固井变径后,继续钻井数千米达到采气目标层。由于钻井过程中钻杆的不稳定或受压,其转动会对套管产生摩擦、碰撞,有可能破坏套管和固井环装水泥柱,特别是打斜井或水平井其破坏可能更大。套管和固井水泥柱破坏后,使含多种添加剂(Cd、Pd、Zn、As等重金属)的钻井液在高压循环过程中,从破坏处越流进入含水层造成水质恶化。采输作业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主要是气田水。气田水含有S2-、COD、油、SS等污染物,其次气田水的矿化度高,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气田水存放于废水池后定期运回(或管输)到回注井进行回注处理,污水回注同样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由回注层窜层引起,即回注废水由地层深处经井管越流至潜水层,从而造成浅层水的污染。另外,若遇废水池外溢、废水池垮塌或渗漏等情况,亦可能对浅表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导致地下水的永久硬度升高,不利于开采利用。
2.3土地资源影响评估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影响和破坏的方式主要为压占和毁损两类。天然气矿山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压占包括永久压占和临时压占,其中以后者为主,且在进入后期的采、输阶段基本得到恢复治理;可能造成的损毁包括了站场和输运管线建设区域的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受此类建设规模小和石油天然气深部开采的特点等原因所致通常影响程度较低。
2.4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评估采矿过程中的场地平整、道路开挖、管线埋设等前期建设阶段必将对原有地形地貌有所改变,包括农作物或林地植被破坏、土地毁坏、山体破损和岩石等,其影响范围主要为井场和管线建设范围以及相邻影响部分区域等。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3.1矿山地质灾害的保护与恢复治理相比而言,天然气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相对较弱,一者是因为内深部开采的特点、而相应的单井场建设范围不大,采矿活动对周边地质环境的人为扰动较小;二者重视前期选址阶段的地质论证,在满足采气钻井地质目标的基础上,规避了地质灾害影响区和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高风险区,从而降低了地质灾害危害;三者基于以上前提,在建站过程中采取专项的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即可降低地质灾害的潜在威胁。
3.2含水层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为减轻或消除石油天然气矿山建设可能对含水层造成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1)严控钻井过程:包括钻井液设计、井身结构设计、固井措施等严格的钻井工艺,通过多层套管和水泥浆体固井以阻隔钻井液和采气工程与含水层的接触,以防止钻井过程水浸、井漏、涌水等可能使地下水水质遭受污染或含水层水量损失,以及钻井液的越流影响等。
2)气田水处置:包括了回注、处理后达标外排和综合利用三种方式。气田水回注是气田水处理的主要且相对成熟的方式(绝大部分气田水均采取了回注的处理方式,以保持地下水量和水质环境的相对平衡),即在水质处理后采取气田水回注装置回注到地下一定层位,所示,其流程强化了水质处理,避免了对地下水的人为污染。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中多是针对其中的S2-、COD等污染物的处理;同时,气田水是一种综合性的液矿资源,除含有S2-、COD、油、SS等污染物外,富含Na、Br、I、B、K、Li、Sr、Rb等多种元素,其含量能达到或超过工业标准,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可采取综合利用。
3)地表预防措施:包括修建截排水沟预防措施,同时设置了沉渣池和废(污)水池等,确保雨污分离,对施工中和采气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固液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以及强化运行过程中的对池壁的防渗处理等。
3.3针对地形地貌的地质景观采取的预防措施前期勘定阶段回避周边的地质遗迹、自然和人文景观,尽量避免或少破坏耕地、林地和天然植被,包括井场合理布局、管线的合理走向和土地的优化使用等,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对地形地貌的景观破坏;施工阶段在地质灾害预防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考虑挖填平衡、合理规划弃土堆放,尽量保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生产运营阶段则体现在对非生产用地的自然恢复或人为植树种草、后期维护等。
3.4针对土地资源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天然气气田的土地资源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一者尽量少占或者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二者对不再投入使用的或临时性的耕地进行及时的土地复垦等。前者包括选址阶段考虑地质目标的同时选择平缓地形、实施丛式井组开发、在老井场范围依照新的采气工艺布设新井、斜井或改变为后期的注水井、增压站等重复利用,以及尽量采取支挡措施等以避免或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后者包括对管线开挖的临时占地,临时使用井、罐基础占地,各种池类占地等及时进行土地复垦。
4持续改进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气田开采是个长期的过程,实施过程中随着外界环境条件的持续改变、采矿技术的提升等,需要动态的调整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1)地质灾害方面:随着外界环境条件的改变或突变,周边地质环境有可能演化新的地质灾害,或既有的地质灾害防护措施年久失效等均可能滋生新的地质灾害风险,如5.12汶川震后、4.20芦山震后在相应重灾区范围内均诱发了一定的站场、管线地质灾害。需要动态补充与完善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地下水环境方面:客观来讲,石油天然气气田水处理是个复杂过程,其相关研究还有待完善。例如,目前气田水的治理及治理技术的开发还停留在治“标”不治“本”这一层面上,还少有从治“本”角度去认识气田水的治理问题,同时,不同气田、水质迥异的气田水如何建立针对性的回注标准等问题都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与探讨。
3)监测方面:监测工作是检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效果的重要手段,亦是预防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危害的有效武器。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工作包括了四个方面:①地质灾害,主要强调对已有治理工程和周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环境的监测;②地下水水环境监测,包括钻井过程中的水质、水量,产出与回注的气田水的水质、水量监测,以及存放的废固液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监测;③更为重要的是定期对某矿区范围地下水的抽检化验与评价;④地形地貌和土地资源方面监测,则强调可能的水土流失,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可能遭受的二次破坏的监测。
5结语
1)四川石油天然气气田矿山开采由于其面广点小、单项建设规模不大、深部基岩储层的孔隙和喉道开采等特点而对地质环境影响总体较轻。
2)四川石油天然气气田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在地质灾害、土地资源与地形地貌景观、含水层结构和地下水方面均有所呈现,其影响程度以较轻为主,局部为较严重。其中含水层的破坏方式以可能的水质恶化为主。
3)中石油相关部门针对可能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建立了相应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采取了全程的、积极的保护与预防控制措施,起到了很好的预防效果。
关键词:滑坡安全;监理工程师;控制要点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supervision engineer in high slope engineering control before, during and after the event, the safety and quality control are discussed in detail difficulty,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landslide treatment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tage is the landslide treatment project quality control of the key stages.
Keywords: landslide security; Supervision engineer; Control points
中图分类号: U416.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前言
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开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设备有试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自检、专检,交验有资料。监理工程师事先做好预控、事中旁站和抽查,事后严格验收,签署验收意见,这些常规监理任务是监理的基本职责,以下主要以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各阶段监理的安全质量控制难点进行探讨。
1监理进场准备及事前质量控制难点
1.1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要进行准确、高效的质量控制,必须具备一支与监理项目相对应的专业化、高素质队伍,在监理项目中科学合理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应合理安排,一般一个标段或点位(独立分开、相距较远)至少有一名现场监理工程师,为避免交叉管理,有利于现场质量管理从始而终,各监理人员职责分明。
1.2收集整理准确的监理信息
(1)组建监理部后认真学习施工图设计和勘察报告,同时对现场进行踏勘,结合现场情况查找设计弊端或漏洞,与设计方取得联系,协同施工、业主单位协商处理有关事宜。事前消除隐患与风险较难做到,但这极为重要,要力争做好。监理工程师要从滑坡安全方面预测施工中或施工后会出现的质量问题,可通过监理通知、监理会议传达给施工单位,并要求在开工申请报告中作出相应可行的施工处理措施。现列举会出现的几个质量问题:①挡墙上方有泉水且土体较松散,致使挡墙倾伏、墙基底有硬质倾斜层状光滑岩层且有渗水,挡墙可能顺层整体坐滑;②护坡内有局部陡坡、较厚弃土、散状出露泉水使砌体拉裂变形;③排水沟现场存在不利集水、排水地形,水沟完成后起不到排水作用;④抗滑桩锚固段为软质岩石,影响后背抗力,松散滑体中的抗滑桩孔开挖孔内坍塌致使桩身与土体(滑体)有间距;⑤对施工可能产生的扰动影响滑坡的稳定性(如削方、爆破、深基坑开挖),施工前要求预加安全储备,提出可行抢险预案,根据滑坡变形特点,监理可事先控制挠动工程的施工方式,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⑥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先后不同,影响工程质量或滑坡安全的情况,予以预测分析,并要求施工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合理安排。
(2)将施工设计图中各项设计参数(如抗滑桩钢筋配筋)、设计量、设计技术要点整理成小册以便随身携带,工地上可随时、全面、准确检核施工质量。
(3)开工前,监理单位请具相应施工资质专业人员针对所监理项目的施工工艺及方法、施工难点进行培训讲解,使监理工程师在即将进行的监理工作中知已知彼,确保质量控制成功,这点监理单位易忽视。
(4)监理人员进场后针对工程特点,规范各类施工及监理表格,准确划分分部分项工程,以便快速上报、审批、开工,促进施工自检质量、进度,有充足施工时间也是施工质量保证的条件之一。
1.3做好监理质量控制成功的心理准备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工程的指挥长兼总工程师,有权审核工程施工和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实施负全责,有的现场监理总以为监理只是对施工进行被动检查验收,施工技术难点解决不参与、不积极或全由施工方提出,最后往往施工质量难以监理,甚至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监理还不知所以然。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终身负责,监理对监理单位负责、对国家负责,对自已终身负责。
(3)监理工作具有服务性,参与滑坡治理工程的五方(勘察、设计、业主、监理、施工)是平等合作关系,在严格监理的同时要有尽量为五方单位作些有利工程质量的服务性工作,尽量避免造成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对抗、敌视,以至监理的质量控制措施不能在施工中顺利落实,使施工质量不佳。
1.4考察料场原材料质量
材料质量的好坏是高边坡治理工程建筑体长期正常运行的关键,开工前应进行现场督促,协助施工单位到料场考察,特别是对原材料的源头质量进行严控,对运到现场的不合格材料严禁入场。
1.5复核测量放线的正确性
监理单位组织自已的测量专业人员对施工方现场引的控制点及测量放线的点进行抽查,抽检合格率应达100%。
1.6严格审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督促尽快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①要有明确、具体的质量目标及创优规划,细化到分部分项工程;②应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③质量保证措施应有管理措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及具体方法;④应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各责任明确到人;⑤监理对施工方提交的质量保证措施应现场核实质量保证的硬件(质量管理体系各人员、仪器、设备、试验器具、材料库、质量保证体系框)是否合格,是否落实,如没落实不予审批,不予开工。
2事中质量控制难点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需根据工程类型,按各类工程的施工工艺、工序制定跟踪监理程序,即按三个监理等级实施监控:对关键工艺、重点工程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各工序间,由监理人员验收、检查、签证。不签证,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隐蔽工程,不经验收,不准掩埋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巡视监控,是一般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现场巡视、监控。巡视过程中,监理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随机抽检,其手段是随机取试验样,诸如制取试块、砌体拆查、填筑密实度取样试验等,对于局部可疑点,可进行局部破坏性检查。
2.1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
①建立质量管理奖惩制度,上报业主审批后严格执行;②对于局部质量疑点,可进行破坏性检验,如干砌石密实情况可局部翻开干砌片石、排水沟底可局部打开看底部浆砌石砂浆质量及砌石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抗滑桩抽芯检验等;③对影响工程核心质量的隐蔽工程施工须进行24 h的全程旁站监控,如抗滑桩浇注、预应力锚索下锚具、锚杆安装、注浆等,对偷工减(剪)料、谋取暴利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一经发现严肃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业主更换承包单位或向行业资质主管部门上报。
在保证金制度筹划、建立的同时,三厅也着手建立了省级及以上发证矿山保证金的管理体系。根据保证金的管理流程,初步确定了保证金的核定、开户、存储、工程验收、返还等系统建设工作,并由银行开发了保证金管理平台,在省国土资源厅开通了财务专线,实现了数据化管理系统。通过该管理平台,可实现保证金的核定、修正、查询等功能,并可根据需要,选择性地导出和统计有关数据。市、县两级发证矿山监管部门为市、县相关部门,因保证金整体规模小,矿山企业存储积极性不高,管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现将省级及以上发证矿山管理操作流程介绍如下:核定:由省国土资源厅将矿山基本信息录入保证金管理平台,系统根据矿山面积、矿种、开采方式等,自动计算矿山保证金的年均存储额和总存储额,生成并打印保证金存储单。开户和存储:矿山企业根据保证金存储单核定的额度,在中信银行(省内各分行)存储保证金。首次存储保证金的,须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材料到银行开户后存储。根据三厅与中信银行磋商,存储的保证金按一年期定期利息计算利息。工程验收和保证金返还:矿山企业按照验收办法有关要求,完成治理恢复工程并提交验收材料的,由三厅组织专家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结论),返还相应额度的保证金。
二、保证金存储现状分析
(一)存储现状截至2013年底,经核定省级及以上发证矿山应存储保证金总额9.40亿元,已存储保证金7.87亿元,足额存储率83.7%。总体存储情况良好。截至2013年底,市、县两级发证矿山4729个,经核定应存储保证金总额13.71亿元,已存储保证金0.76亿元,存储率5.5%。
(二)部分矿山不能足额存储保证金的原因分析1.省级及以上发证矿山近年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每年会对未存储保证金矿山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了解矿山企业未及时存储的原因,下发了督促存储的通知。据初步了解,因近年矿业经济不景气,部分矿山企业(尤其是煤矿和铁矿企业)经营困难,导致矿山企业资金紧张、亏损,甚至停产或歇业,是矿山未及时存储保证金的主要原因。另外,也有少部分矿山企业以存储标准偏高等理由,不愿意存储保证金。2.市、县发证矿山市、县发证矿山保证金存储率过低的原因很多,经调查,主要可以归结于以下几点:一是地方保证金管理系统建设滞后,导致保证金存储工作滞后;二是近年来矿业经济不景气,很多矿山经营困难、停产关闭,不能及时存储保证金;三是矿山多为中小型矿山,整体经济规模小,普遍反应存储标准过高,但地方无自主调整权,导致存储率过低。
三、保证金制度目前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立法依据有待完善《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仅仅是政策层面上的指导文件,《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等分散的法律法规对矿山环境问题仅有原则性的规定,保证金制度目前尚缺乏系统的法律规定,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6-8]。国土资源部出台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弥补了《矿产资源法》等在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保证金的概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限定在地质环境范畴,较为狭隘,保证金名称与国务院及财政、国土资源和环保三部文件也不一致。江西省保证金名称采用的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提法名称(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保证金)。按概念来理解,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保证金涵盖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能不能作为江西省现有保证金制度的立法依据,有待商榷。另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是国土资源部单家部门规章,而江西省保证金制度则由财政、国土、环保三部门制定和监管,在管理权限上也不配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作为江西省保证金制度的立法依据似乎也不适合。
(二)管理体系难以统一基本按照发证权限分配保证金的管理权限,分为省级及以上发证、市级发证、县级发证三级管理体系。三级管理体系相互独立,各个市、县的管理方式也不一致,导致全省保证金管理方式繁多,数据形式也各式各样。因为没有统一的管理方式和系统平台,各级矿山存储保证金的数据难以实现共享。
(三)核定方式存在瑕疵根据《暂行办法》,保证金按年度存储,年度存储额根据矿区面积、开采方式等确定,保证金存储总额是年度存储额乘以采矿许可证剩余服务年限。这样的核定方式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采矿许可证剩余服务年限和矿区面积差异大,会导致同类、同规模、同开采方式矿山保证金存储总额相差很大。以小型煤矿为例,目前江西省有6万吨/年及以下规模的煤矿559家,约占全省省级及以上发证矿山数量的45%。如,同为开采设计规模为6万吨/年的煤矿,保证金存储额低的可至1.9万元/年,高的可达200余万元/年,差额超过100倍。若再考虑服务年限差异,保证金存储总额差距可能将进一步扩大,但矿山实施治理恢复的费用不会有如此大的差异。
(四)各类类似治理费用并行保证金与土地复垦费、水土流失防治与补偿费、农林补偿费等在功能上存在交叉重叠[9]。根据《暂行办法》,保证金的用途定义是“预防因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功能,治理环境污染和矿山地质灾害”,从用途定义上理解,土地复垦费、水土流失防治与补偿费、农林补偿费已经涵盖在保证金功能范围之内,甚至矿山企业的排污费也可以纳入保证金的范畴。但实际情况是各种类似的费用并行,独立存在。
(五)难以实施治理工程和验收大部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只是粗略的开展了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预测,所部署的治理工程总体不具备操作性。另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都有各自的方案(报告),有各自的验收标准,即使对于同一项矿山治理恢复工程,治理措施、方式、结果都可能存在差异,以哪个方案(标准)验收为准呢?各部门是否会认同其它部门已经验收的工程呢?因矿山各类治理工程验收尚未铺开,因此矛盾还未集中暴露出来。
四、制度展望
根据《暂行办法》现有修订稿,主要修订的内容也只是完善和巩固现有制度,没有转折性的改变。至于适当的下调存储标准,也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所做出的妥协。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年,江西省保证金制度积习所致,除完善立法问题外,应该不会有大的突破和创新。
(一)已经着手的完善立法工作为了解决保证金制度的立法依据问题,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在保证金制度实施之前就开始了立法前期的筹备工作,于2011年左右形成了《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初稿),并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2014年,借修订《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之机,根据省人大建议,取消《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在《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修订稿中增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含保证金制度相关内容)专章。按照工作计划,《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修订稿)拟于年内(2014年)正式报省人大通过后颁布实施。同时,2012年底以来,三厅就开始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多次征求地方监管部门、省属矿业集团及有代表性的矿山企业的意见,并经修改完善,形成了《暂行办法》修订稿。根据近年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情况、经验总结及有关部门(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暂行办法》修订稿针对存储标准进行了适当下调,同时对保证金的核定、返还等程序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完善。待《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修订稿)颁布实施,完善立法依据后,《暂行办法》也即可完成修订工作。将保证金制度列入《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修订稿),似乎是完善了立法依据,但又产生了一个新问题。《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修订稿)增加的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专章,不是“矿山环境保护”专章,以国土资源部门职能,也只能限定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范畴。那么江西省保证金的名称和定义是否也要相应调整,回归到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保证金的名称和定义呢?条例修订还未完成,该问题悬而未决。如果保证金名称和定义限定到地质环境保护范畴,那么之前存储的保证金如何监管、由谁监管,又如何使用?如果仍保留现有的名称和定义,那么增加的应该是“矿山环境保护”专章,修订工作也超出了国土资源部门职能,除财政、环保外,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是否也该参与修订工作呢?目前的情况是这些部门均未参与《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二)管理体系依然难以统一《江西省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专户资金监管办法》规定,保证金的各级监管部门确定保证金存储的银行,已经为保证金管理体系的统一设置了障碍。省级及以上发证矿山管理体系较为完善,但确定的银行地域分布十分受限,向市、县发展和推广的可能性小,保证金各级管理体系分立的基本格局难以改变。
(三)核定方式基本维持现状保证金的核定方式在《暂行办法》修订稿中基本沿用现有的核定方式,除存储标准适当下调外,影响核定的因素未变,计算方式未变。同类、同规模、同开采方式矿山保证金存储总额相差很大的问题不会得到改善。
(四)各类类似治理费用难以协调合并监管部门早已意识到保证金与土地复垦费、水土流失防治与补偿费、农林补偿费等在功能上存在交叉重叠,但难以有所作为。这涉及到多个部门职能。除非共同的上级部门出面协调,财政、国土资源、环保部门难以完成协调工作。像保证金与土地复垦费同为国土资源部门监管,都未能实现合并,协调合并其它类似费用的难度可想而知。
(五)治理工程依然难以实施和验收在编制费用有限、编制单位竞争激烈的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矿山企业和编制单位目的一致,就是方案尽快通过评审,拿到批文;对于评审专家而言,审查工作量大,但时间短,难以给出有效、适用的建议。因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仍旧难以指导治理工程实施,不具备操作性。另外,矿山环境治理的工程验收涉及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多个方案(报告),验收内容、标准明显有交叉和重叠。能否将涉及矿山环境治理的所有方案(报告)合并成一个方案(报告),规范和统一治理措施、方式及验收标准?近期似乎也不可实现,原因同各类类似治理费用的难以协调合并。
五、结语
(一)存储率不是制度实施效果保证金的存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如不足额存储,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主管部门可以不通过矿山企业的年度采矿活动报告(又称年检),这对矿山企业是一个较大的威慑。江西省省级及以上发证矿山保证金足额存储率能达到83.7%,这么一个较高的水平,卡住年检关,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较高的存储率能说明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效果吗?显然不能。具体落实的矿山治理恢复工程才是考核保证金制度最终实施效果的标准。另外,矿山企业实施治理恢复工程前,是不能提取保证金的,要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申请返还一定的额度。也就是说,矿山企业仍需先期垫付治理恢复工程的资金。即使垫付资金完成了治理恢复工程,矿山企业还存在工程能否顺利通过验收、保证金能否顺利返还的担忧。多重因素之下,矿山企业对履行矿山治理恢复的义务显然缺乏积极性。这与保证金制度设立的初衷也背道相驰。
(二)制度设立的深层机制保证金制度的设立机制,表面看是“用于保证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义务”,从深层来看,则是基于监管部门对矿山企业履行矿山治理恢复义务的不信任。保证金制度的设立,没有考虑矿山企业会自觉履行矿山治理恢复义务的可能,也没有考虑从监管的角度出发,督促(或采取强制措施)矿山企业履行矿山治理恢复义务所能做出的努力。监管部门按最坏的结果(所有矿山企业完全不会履行矿山治理恢复义务),为维护公共环境(利益),按照“不低于基本治理恢复费用的原则确定”设立了保证金制度。导致的结果是,监管部门将因不信任和疏于监管的成本完全转嫁给了矿山企业,矿山企业承担了最坏结果所产生的所有负面经济效应(存储保证金)。一个政策的制定,往往偏向的是政策制定者的利益(或最小风险)。保证金制度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之间所体现的责任和利益是不对等的。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勇于承担监管责任,将是保证金制度未来的方向。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庆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相关部门、部分涉油乡镇和有关企业,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形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建议,县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的环保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环保部门要发挥统一监管职能,加强综合管理,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钻井期间废弃泥浆和试油期含油污水处理的监管,严防乱倒或导入河水中,以及采油期间的监管,以防输油管线泄漏。(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州人大常委会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实施办法》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与机关各委办共同参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改变过去由选任联工委单一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状况,形成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重点督办,各专委对口督办,选任联工委全面督办的工作格局,以期形成督办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办法同时还对督办的范围、重点、标准、时限以及督办的具体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陈明灯)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查学前幼儿教育工作情况 甘肃省渭源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先后深入8个乡镇的14所幼儿园和县幼儿园,就幼儿园园所建设、设施配备、保教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针对存在的新建园所少与入园需求大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幼儿园基础比较薄弱、学前教育教师资源短缺等问题,建议:要加大投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要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要创新举措,规范学前教育的运行秩序。(周海娟)
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涉诉涉法工作座谈会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涉诉涉法工作座谈会。会上,大家就涉诉涉法案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踊跃发言,提出了“十个问题、八项措施”。十个问题即:导入难;劝返难;终结难;息诉罢访难;稳控难;网络应对难;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难;退出难;依法处置难;经费、人员、救助难。针对这十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八项措施: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涉诉涉法案件依法处置的实施意见;建议制定出台涉诉涉法案件的处置流程运行机制或细则;建议建立涉诉涉法案件信息库,健全受理、办理、终结台账;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建议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解决人力、经费不足问题;建议加大涉诉涉法案件救助力度,在财政预算中列入专项经费;建议加大对非法的依法处置力度;加强对律师的管理。(焦银明)
通渭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公安局窗口服务情况 甘肃省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基层乡镇政府、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窗口服务单位,就公安局窗口服务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个别民警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窗口民警少,服务措施创新不够等问题,调研组提出要强化学习,筑牢服务意识;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创新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考核,健全监督机制。(郑 昕)
民乐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甘肃省民乐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人民法院结合“执行规范年”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考评办法,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所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县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和应对复杂形势的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逐步加强执行工作力量,保证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完善执行工作风险预警机制,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白 云)
敦煌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工作评议 甘肃省敦煌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安排,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采取座谈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工作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评议组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正确处理执行上级政策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关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要加强对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处理好审批和监管的关系,由“重审批、轻监管”向“批管并重”转变;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促使广大国土干部在作风上有转变、效率上有提高、服务上有改进。(罗 京)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机关党员干部及时跟进,深入基层,接地气,找问题,转作风,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严控“一根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严禁公务人员接受烟草馈赠。由常委会领导带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带头禁烟、戒烟,打造无烟公务活动场所和工作场所。二是少发“一份文”。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控参会人数,坚持开短会、开小会、开务实管用的会。三是节省“一顿饭”。严控接待范围、标准、陪餐次数和陪餐人数,简化接待程序,一律实行县内按标准定点接待、乡镇机关灶从简接待、村组“零接待”制度。四是少占“一平方米”。党组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清理规定,带头主动腾退办公用房,并督促检查机关委(办)扎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五是多走“一里路”。一方面,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人大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系点,了解群众呼声,集中民智、汇聚民心;另一方面,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一公里”制度,因公外出城区一公里内(除紧急公务、机要通信外),单位一律不安排公务车辆。(师正伟 )
宕昌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报告 甘肃省宕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宕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组织特别是主要行政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相关部门一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调查规划、群测群防、勘察治理,从实际出发,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专业监测网点的覆盖面,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在矿山开采、水电开发、交通建设、开山采石等工作中,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建设工程的监管,必须坚持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防止造成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李培清)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对联系要求、对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制度》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度至少应与所联系的代表联系一次;确定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每次会议邀请3至5名人大代表列席;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并亲自处理代表反映的重要问题。《制度》同时规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乡镇人大负责人和代表小组负责人座谈会,研究有关问题,交流活动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进代表工作。(吴红旗)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 甘肃省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邀请甘肃省公安厅周舟同志作为主讲,主要对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况、立法背景和在甘肃省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全面、通俗易懂、鲜活生动地讲解。本次讲座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检法”部分工作人员、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共计300多人参加。(吴君铭)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动物防疫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深入多家畜牧交易市场、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加工厂和乡镇动物疫控中心,对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贯彻《动物防疫法》的自觉性;多方筹措,增加投入,改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条件;协同配合,加强监管,加大动物防检疫执法力度的建议。(杨景锋)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 甘肃省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过提请任职议案、审查任职报告、组成人员票决和颁发任命证书等程序,依法任命了24名永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此次新任的人民陪审员是通过公开报名、民主推荐和综合考察确定的拟任人选,来自永昌县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街道、社区、村委会等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将在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主要参与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杨争荣)
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制度健全完善工作。年初,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和市国土资源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相继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回顾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从强化制度落实完善措施机制上安排部署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目标责任书。同时,结合业务工作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抓班子,带队伍,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努力把干部队伍建成一支公正廉明,业务纯熟,执法为民的过硬队伍。
二是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稳定基本农田面积。通过向市、省努力反映实际情况,将我县耕地保护目标由41.037万亩调减为36.7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37.86万亩调减为33.586万亩。两项保护目标任务已层层分解到乡镇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为我县发展预留了空间。
三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完成全县7个双挂钩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完成4个省级占补平衡项目,10个市级占补平衡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立项工作(建设总规模8.6787万亩,预计新增耕地9150亩)。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其中省级金土地考核项目芒江村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招投标,进入实施阶段。
四是完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工作,将不合理的规划部分进行了重新修订。加大土地报征力度,保障工业项目用地。今年,共组卷上报征地20个批次,上报征地5977亩。其中673亩已获批准。截止目前共为16家工业企业完善了用地手续。
五是土地资产营运工作。通过出让经营性宗地和加强二级市场管理,截止目前完成土地收入2.0亿元。
六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大力解决涉土,营造和谐环境。通过巡查,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18件,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宗,处罚款11万元,其中一件已移交县公安局侦办。调解土地纠纷5宗。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4批次23人,接受“县长信箱”交办答复件1件,县长接待转办件4件,市局转送件1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同时,配合县政法委化解历史遗留问题1件。
七是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完善灾后重建灾毁耕地修复工程及地灾应急项目工程相关手续。全面完成灾后重建地灾治理工程,灾毁耕地修复工程,建立县级地灾预警信息平台。妥善处理今年“7.23”特大暴雨引发的我县金山镇、调元镇、新盛镇共4处地质灾害滑坡,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是全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外业测绘工作已全面完成,已进入权属调查工作阶段,预计明年全面完成发证和数据库建库工作。
九是全面启动基本农田永久划定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一年来,我局的各项工作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在总结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自身建设不够扎实。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