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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港的特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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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港的特征

第1篇:自由贸易港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保税港区;自由贸易区;转型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3-0013-02

一、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贸易一直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促使中国全面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保税区的发展也受到了国内外专家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国内专家学者成思危等根据对世界上一些主要贸易区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并结合中国现有保税区、保税港区的基本特征,对中国保税区改革的目标拟订了新的模式:“境内关外,适当放开;物流主导,综合配套;区港结合,协调发展;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使中国的保税区转型为自由贸易区。并认为自由贸易区是设区国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通过特殊的经济政策和手段而开辟的与其他地区隔离的特别经济区域 [1]。

一般来说,自由贸易区的初级表现形式实质上就是保税港区。2008年1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这是中国第一个内陆保税港区,总体规划控制面积为8.37平方公里,采取“空港+水港”模式,即以江北国际机场为核心的空港保税港区和以寸滩港为核心的水港保税港区。其中,空港功能区面积为2.37平方公里,水港功能面积为6.00平方公里,预计到2015年分三期全部竣工。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将沿着中国区位优势最明显、享受政策最优惠、发展功能最齐全、开放程度最高的发展趋势,带动重庆乃至西部地区区域经济实现跨越式的发展。笔者将在目前全民对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发展前景的美好期待下进一步对其向自由贸易区转型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

二、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可行性分析

1.区位优势。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位于重庆北部,由寸滩港、江北国际机场和出口加工区三部分构成 [2],分为两路空港和寸滩水港两个部分,其中空港功能区面积为2.37平方公里,水港功能面积为6.00平方公里,是中国国内第一个内陆保税港区。

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区位优势非常明显,寸滩港位于重庆江北区,是长江黄金水道上规模最大的集装箱码头,航运资源十分丰富。目前寸滩港二期已经投入使用,年吞吐量达42万标箱,三期正在修建,将以打造现代物流中心为主,待港区全面建成后以及三峡库区完全蓄水通航,从上海万吨船队就可直接到达重庆寸滩港,寸滩港未来的发展在西南地区将是独一无二的;另一方面,江北国际机场位于重庆渝北区,是国内区域性枢纽机场之一,已开通130余条国内外航线,2009年江北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1 400万人次,货运吞吐量也远高于国内平均水平。空港保税港区成立后,重庆机场将把保税港区分为核心区和配套区,将发展以高新技术为主体的保税物流和加工贸易区,目标是把空港建成西南地区的航空枢纽和保税物流基地。优越的区位条件为重庆保税港区的发展起着深远的重要的意义。

2.政策优势。根据世界上现有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来看,设区国政府往往会给予贸易区内企业一些政策上的优惠,主要在减免所得税、保障投资安全、放宽信贷政策、提供投资匹配、提供优惠的资源供应等等 [1]。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优惠政策目前共有六章,涉及财税扶持、区内仓库厂房租赁、进出口税收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等22条政策。税收方面主要体现在进入保税港区内各类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采用出口退税率实行退税,国外货物进入保税港区予以保税,并且在保税港区内的货物交易不收税。物流、航空方面的企业还可在所得税、营业税方面享受一定比例的补贴。重庆保税港区的政策优惠按上海洋山保税港区政策执行,不仅享受同国内其他保税港区相同的税收、外汇管理等政策,重庆市政府更是将保税港区的优惠政策同重庆招商引资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叠加实施。这些优惠政策在国内都是其他保税港区所难以具备的,相信随着重庆保税港区的投入使用,政府将实施更多优惠以加快保税港区的发展,使其与世界自由贸易区接轨,进一步促进转型的可能。

3.优越的基础设施。重庆保税港区的成立就基于他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其优越的基础设施条件。目前重庆市正实施“一圈两翼”战略,缩短市内各经济区域的距离,同时有17条跨省高速公路连接周边,公路运输十分便捷;作为长江上游的最大港口,寸滩港设备齐全、功能完备,待三峡水位达175米后,万吨级船队就可在重庆与上海之间通航;另外铁路方面,已有9条铁路将重庆联入中国铁路网,同时国家正在修兰渝铁路、兰新铁路,待通车以后,重庆的铁路就可以通过这两条路线直达阿拉山口,直达欧亚大陆;而作为全国吞吐量十大机场之一的江北国际机场,已开通百余条国际国内航线;届时,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将成为一个运输枢纽,重庆也将成为西南乃至西部地区的国际物流运输中心。

4.稳定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经济条件是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前提和保障。重庆是全国最大的老工业基地之一,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和经济条件。近几年来,整个城市经济迅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对外开放持续扩大、民生不断改善 [3]。2009年,全市经济总量突破6 000亿元,一二三次产业均平稳增长,财政收入、人均收入平稳加快,城乡差距逐步缩小。雄厚的经济实力是保税港区发展的坚强后盾。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是重庆市政府投资400亿元打造的,其成立使得重庆企业投资环境更加优化、投资方式也更加灵活,招商平台迅速拓展,产业发展更加全面,这将会给重庆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经济条件更加坚固,为转型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5.后发优势。优越的区位优势、优惠的政策条件、较强的基础设施,稳定的经济基础都为重庆保税港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保税港区成立后,先期将发展以航空运输、港口作业、商品展示、对外贸易、出口加工、物流配送、仓储,金融服务外包为主的现代物流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业务功能;再结合发展实际,逐步开展国际中转、转口贸易、国际配送、国际采购等国际业务。届时,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集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四个功能于一身的特点,与世界接轨,将拥有更多的优势条件和无限的发展空间,后发劲头十分强势。

三、对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展望

1.发展模式及功能选择。(1)以发展现代物流为主,综合配套为辅。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行业都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不断调整进步。现有自由贸易区也同样如此,未来自由贸易区的功能正在从现在的贸易主导型和加工主导型向物流主导型过渡 [1],国际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成为自由贸易区的主要业务功能。因此,在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主要发展现代物流,集多个物流中心于保税港区内,特别是国际跨国公司,可形成区内企业优势互补,实现共赢。另外,物流主导引导综合配套发展,可以在保税港区内或附近发展综合配套区,包括加工、展示、贸易、仓储、原材料与零部件供应、配送、采购、服务外包等配套功能,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扩大区内供应链管理,完善优化区内企业价值链。(2)扩大招商范围,允许多类企业入驻。目前,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设立,其集聚效应已经凸显。很多国内外知名企业有意入驻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其中不乏世界五百强企业。以物流为主导的现代自由贸易区也包括贸易、加工、金融、生活服务等多种功能,因此,重庆保税港区需要扩大招商范围,特别是国际大公司,签订更多从事税务、金融、保险、餐饮、咨询、等服务性中介行业入驻区内。将这些行业功能与港区内主打功能相结合,可以促进区内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区内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以实现港区功能不断创新,取得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创新与完善保税港区的软条件。所谓保税港区的软条件就是指其政策环境与管理体制两个方面。政策环境上,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收益的原则,市政府已出台22项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前来投资,这22项政策在全国来讲条件都是其他保税区所不能相比的;在管理体制方面,中央政府已批准设立重庆市保税港区管委会,并组建了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管委会由市政府授权对保税港区进行管理和服务,开发公司则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招商引资。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政策与管理体制与国际自由贸易区“境内关外、适当放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管理运营方式比较相近。待保税港区正式投入使用后,相关政府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对保税港区的管理体制、政策优惠方面的职责,努力研究与摸索国际自由贸易区的运作模式,使自身与国际先进经验相结合,不断创新与完善保税港区的软条件,促进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快速稳定的发展,为转型做好准备。

3.促进发展,争取自由贸易区试点。位于长江上游的黄金水港、全国十大吞吐量国际机场之一、已有的较成熟的出口加工区、中国内陆唯一的直辖市,集水铁空路于一身的物流运输枢纽,重庆保税港区离成为自由贸易区试点的条件已经接近。一旦港区投入使用,发展成熟,争取成为中国内港自由贸易区试点就成为现实。

尽管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仍在修建之中,尚未投入使用,但从其基础条件、优惠政策、后发优势、政府重视程度等方面看,其发展势头不容忽视,不仅具备所有保税港区应具备的有利条件,也具备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潜力条件。重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与国际市场相联系并熟悉的过程,加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保税港区的管理以及保税港区自身的管理和完善,一旦转型成为可能,不仅对重庆的城市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更对带动西南地区乃至西部地区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成思危.从保税区到自由贸易区:中国保税区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第2篇:自由贸易港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FTA 贸易创造 贸易转移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了经济全球化不可逾越的阶段。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推动地区经济和本国经济的发展,2001年11月6日,东亚最大的次区域集团东盟(ASFTA)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共同宣布要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了有效配置,给中国与东盟国家带来多方面的经济利益。

进口效应

贸易创造效应

自由贸易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该一体化组织参与者之间,相互取消商品贸易的障碍,而降低关税和减少非关税壁垒,将会产生贸易创造效应。

在图1中,纵轴、横轴分别表示价格和交易量,D、S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甲国的国内消费者对某特定商品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甲国、乙国对此商品的提供价格分别为OA、OB。在甲、乙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前,甲国对此商品的进口征收AB单位关税,国内对此种商品的消费量为OK,其中, OJ、JK分别为国内生产数量和进口量。建立自由贸易区后,进口关税AB被取消,甲国消费者能以乙国的提供价格OB购买此商品,消费量变为OI(OH、HI分别为国内生产数量和进口量)。前后对比,甲国对该商品的进口增加了(HJ+KI),其中的HJ是由于价格下降,国内生产被更有效率的B国生产所代替部分,KI是由于价格下降,该国消费者对此商品的消费净增加部分。即甲、乙二国建立自由贸易区所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等于HJ部分的生产效应和KI部分的消费效应之和。可以看到,如果在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前,贸易保护程度越高(保护关税AB的数值越大),则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后,贸易创造效应就越大。

对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来说,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工业竞争力也比较接近。出于保护国内市场的目的,中国和东盟国家原本相互贸易的壁垒设置是较高的,在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带来的贸易扩张会相当明显,会给中国及东盟国家都带来相当数量的贸易创造效果。

贸易转移效应

由于自由贸易区是“区内自由,区外保护”――即仅在区内废除贸易壁垒,实现贸易自由化;而对于区外的其他国家,各国还保留其自身的进口关税等各种贸易政策。这就可能导致了由区内相互之间的进口,取代来自生产效率高的区外进口,这就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转移效应。在图1中,在甲、乙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前,由于丙国对该商品的提供价格低于乙国(征收关税后,其在甲国的销售价格OC中国和东盟同属发展中国家,二者的区域外贸易多是比较优势的互补性贸易。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东盟的双边贸易额并没有占各自贸易总额的相当比例,东盟和中国都不是对方主要的市场,也不是对方主要的进口来源国。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国是日本、美国、欧盟、韩国和我国的香港、台湾,东盟的贸易伙伴国也主要是日本、韩国、北美和欧盟。在进口上,都以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进口资本、技术密集型的制成品为主。这说明中国和东盟与区外发达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具有刚性,很难被双方贸易替代。因此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不会产生太大的贸易转移效应。

出口效应

市场扩大效应

根据马歇尔和埃基沃斯两位经济学家提出的贸易提供理论,当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由于贸易障碍的减少,贸易便利化程度的提高,区内商品交易成本下降,区内贸易双方的提供曲线会发生变化,这样,即使在贸易条件不会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因为中国和东盟之间的进出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所占的份额很小,不大可能影响商品的价格),贸易量也会发生显著的增加。这种贸易量的增加,是区内各国的双赢,是参与自由贸易区的各国出口与进口的两方面增长。

具体说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不仅能给区内各国带来进口量的增加,还会给各国带来更大的出口机会。因为建立自由贸易区,形成了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GDP,1.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的区域性大市场――这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在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一体化组织中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利益,引发企业规模经济的实现。

特别是对于东盟国家来说,这种市场扩大效应更为重要。东盟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日本经济腾飞后的产业转移与直接投资,作为日、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国际垂直分工体系中的一个环节,东盟国家以加工贸易为主,没有形成自己完整的工业体系,经济结构比较脆弱。同时,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其自身生产能力不足,市场消费规模也不大,自身不足以支撑自我驱动的经济发展。这就客观决定了东盟对日本资本、技术的进口依赖和对欧美市场的产品出口依赖。成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再加上特殊的地缘优势和人文联系,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将使中国市场成为东盟经济发展的最好空间,东盟可以借机逐步摆脱对欧美市场的绝对依赖,融合到更大的地区经济之中。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由此产生的巨大进口需求,将为东盟各国提供巨大的市场。据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的研究分析表明,自由贸易区建成,东盟对中国的出口将增加130亿美元,增幅高达48 % 。从长远看,中国是东盟经济的良好避风港之一。

竞争促进效应

成立自由贸易区,市场扩大效应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由于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增强了区内生产者对区外同类生产者的竞争能力,这就使各成员国不仅对区内国家的出口增加,而且对整个世界市场的出口都可能增加。

具体说来,因为中国和东盟的贸易结构相似,在纺织品和服装及其它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机械电器及电子产品领域,竞争也日益激烈。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贸易和投资壁垒的消除,使区内的竞争更加公平。为了在更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各企业不得不增加研究与开发投入,引进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引进优秀人才,实现技术创新与升级,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率。这也可引起区内生产者在整个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都不断得到提高。

投资效应

首先,从对区外直接投资的吸引效应来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意味着对来自区外成员产品的排斥,区外的国家为了抵消这种不利影响,可能会将生产点转移到区内的一些国家,在当地直接生产并销售,以便绕过区内国家对区外国家的贸易壁垒。这样客观上便产生了一种伴随生产转移而产生的资本流入,可以吸引区外国家大量的直接投资。我国和大部分东盟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各自的对外投资依存度都比较大,这种对区外投资的吸引效应可以有力促进区内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

其次,在区内互相投资的吸引效应方面,由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所形成的巨大的区域市场对生产者的吸引,区内生产者也会扩大规模,增加投资,以满足区域市场的需求。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中国会吸引大量来自东盟的投资,同时,中国经济的繁荣会使其成为一个重要的资本出口国,对东盟的投资也会大幅增加。

参考文献:

1.薛敬孝,佟家栋,李坤望.国际经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第3篇:自由贸易港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香港;自由港;金融开放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3-11-21

作者简介:张伟(1973-),男,河南开封人,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上海国际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研究方向:香港投融资管理;杨文硕(1979-),男,河北定兴人,上海大学监察处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比较金融法。

基金项目:上海国际集团博士后研究课题“香港投融资平台搭建及盈利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2-962-121232。

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文简称“上海自贸区”)获批挂牌,国务院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文简称“总体方案”),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以及完善法制领域制度保障等多项任务和措施①。虽然总体方案有待中央和上海市后续出台细则具体落实,但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开放问题已经引起各界的关注和热议。因此,理清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的路径,并比较其与香港自由港金融的异同,对于全面认识和推进上海自贸区建设和我国金融改革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的定位与路径分析

(一)金融开放在自贸区总体方案中的定位

经过35年持续推进,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客观上需要继续通过个案方式试验更大尺度的开放政策,进而以推广经验的方式把改革向纵深领域进一步推进。作为贸易领域扩大开放先行先试的平台,上海自贸区承担着下述创新任务,即接轨国际规则,在贸易领域试行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管理和运行模式创新大幅度提升区内贸易便利化,通过先行先试进一步扩大与贸易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开放。

上海自贸区是“以开放促改革”国家战略的新试点,金融开放是上海自贸区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有机组成部分。总体方案首批明确了六大服务领域、共计18个行业扩大对外资开放的措施,包括在金融、电信、航运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扩大开放。按照总体方案提出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目标,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开放表明中央相关顶层设计至少包含两大意图:第一,坚持以开放促改革,聚焦在国内贸易服务领域寻求下一阶段金融开放的突破口,用开放扩大内需,用开放形成倒逼机制,用开放促进新一轮改革;第二,中国未来的金融改革将超越局部的、地方化的点状突破,寻求能够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普遍性、制度性路径[1]。由此可见,总体方案赋予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对于全国性金融开放的先行使命,其金融发展经验未来存在多种推广空间:一是相关开放政策、措施在业务、行业、力度和制度化方面的扩展;二是自贸区自身地理面积的扩大和相关金融制度实施范围的扩大;三是成熟经验被移植到其它省市的新兴自贸区,乃至从区内做法上升为全国性政策和法律。

作为上海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有机组成部分,金融开放的定位应与贸易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开放步调相一致,而非专门、单独进行金融开放,区内金融业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应立足于满足国际贸易和相关服务业的投融资需求。

第一,金融开放的配套性定位。加快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是上海自贸区的改革主题,贸易的转型升级在自贸区运作层面上是主体,而金融等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要为此发挥配套支撑作用。在国际贸易方面,上海自贸区或将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这需要在区内探索设立关于能源产品、工业原料和农产品的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以及拓展与国际贸易离岸业务相关的投融资服务创新。在国际航运方面,上海自贸区将发挥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的联动优势,发展远洋运输、船舶管理等国际航运经济新产业,这就需要在区内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金融发展和运作模式。目前,我国在贸易结构、增值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并非贸易强国。以全面开放为杠杆,主动呼应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也是上海自贸区的另一战略任务,这就需要区内金融尽快与发达国家金融业接轨。

第二,金融开放的渐进性定位。由于重大开放政策尚无具体时间表、首批清单开放力度不大、实施细则未齐备等原因,上海自贸区现阶段金融开放的进程与事前市场的期待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由于金融开放举措的出台不是针对快速繁荣某一个地区,而是审慎执行国家通过扩大开放进一步完成金融改革“试验田”的任务,上海自贸区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金融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基础性探索,为在接轨国际规则的环境中管理现代金融积累操作性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阶段性制度创新成果,并服务于全国。由于金融开放具有影响区内经济秩序和巨大的溢出效应等特性,上海自贸区应更加注重以渐进性方式试验金融开放的效果[2]。上海自贸区的未来政策有望升级为2014年版、2015年版,不断推出新一轮的开放政策,其思路应继续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当区内贸易未来发展遇到金融服务“障碍”时,则以创新方式加以排除。这里的“障碍”既包括贸易流通不畅,也包括贸易动力不足;不仅指被动地阻碍,也可能是主动升级引领发展。这里的金融创新方式是指与贸易现代化轮换提升、不断升级的过程,这样将更加符合总体方案的初衷。

在上述多方开放和升级的力量助推下,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必将要承担培育贸易新型业态的服务职能,通过国际竞争机制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找准自身服务、管理、品牌的新定位,从而提升自身的国际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

(二)金融开放的国家金融改革路径

从国家金融改革的大局而言,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不仅是区内服务业体系的支持系统,更是国家层面全面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突破口之一。从文本上看,金融开放列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清单之首,体现了其在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核心地位,其开放亮点主要在于: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试验区内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外资资金设立相关金融服务平台,从事相关金融服务。上述金融业市场准入方面的局部开放试验,一方面旨在引入新的竞争者,促进区内金融市场充分竞争,促进金融产品价格市场化,提升区内金融服务业体系开放的效率;另一方面,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也与国家层面的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全局战略息息相关。

在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与国家全面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之间的关联机理方面,市场化是中国金融业未来改革的主方向。但是,由于目前国内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区域划分和金融抑制,单纯启动国内改革恐怕难以打破既有利益格局,我国只有通过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同时推进才能有效深化金融改革。上海自贸区推进金融开放践行了国家金融改革市场化的基本取向,并以具体的制度安排向各界明确了我国金融改革的制度化预期:未来中国金融发展的最大红利是体制改革,其核心是改革审批体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向市场机制放权;金融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服务实体经济,其重心是高效率配置国内、国际产业资源和市场要素,中国金融体系也将在这些资源和要素配置均等化的过程中获得非泡沫的经济效益。

实际上,上述金融发展理念在除上海自贸区概念以外,在我国其它金融改革举措和政策上也有所体现,2013年中国全面性金融改革步伐已在多个领域悄然加速。从2013年7月20日起,央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2013年8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盘活货币存量;2013年9月6日,中断18年的国债期货交易重新启动;2013年9月11日,总理在2013夏季达沃斯论坛表示将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以防范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风险;2013年9月16日,周小川行长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明确表示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3];从2013年10月8日起,中国证监会开始实施并购重组,以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效率。另外,我国全面金融改革与局部金融改革还始终保持着上下联动关系。以利率市场化改革为例,2013年7月国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管理后,央行了进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将要采取的措施,上海自贸区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率先实现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试点。因此,如果将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开放置于国家新一轮的全面性金融改革布局之中,就不难发现其释放出的正是中国金融开放由局部向全面推进的提速信号,中国新一轮金融改革的局部与全面联动格局正在成形。

按照国家既定的路线图,全面金融开放涉及多方面内容,金融业最终的全面开放应该建立在实体经济发达和资源配置均衡的基础上,顶层设计、体系调整、资源支持、市场监管等要素缺一不可。现阶段金融改革的任务是积极稳妥而非急躁冒进地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4]。目前,上海自贸区的改革试验包含贸易、投资、金融、行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其核心在于重新定义金融领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在起步阶段推进力度适中,市场之前预期的资本自由流动、本外币自由兑换等激进项目未能进入首批扩大开放的措施。首批5项开放措施仅仅是开端,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开放是一个持续的渐进过程,改革红利的释放需要一定的时间。

二、上海自贸区金融与香港自由港金融的演进路径比较分析

由于上海自贸区与香港自由港在金融制度安排和运行特征等方面有诸多相近、相通之处,而且上海与香港在金融中心建设方面存在较高的关联度和可比性,对比香港自由港金融对进一步理清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的路径有重要意义。

(一)经济体系和运行平台方面的比较

认清上海自贸区金融与香港自由港金融所依附的经济体系的异同,对于理解两者的发展路径具有基础性意义。上海自贸区金融与香港自由港金融所依托的经济体系的基础都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平台都是外向型开放平台。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大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形成,市场化已经成为经济金融发展不可逆转的基本方向。自19世纪中叶开埠以来,经过以华人、华商为主体的国际化经济力量,以及香港当局的百余年建设,香港逐步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回归以来,香港凭借“一国两制”的特殊制度安排,特别是在CEPA等经贸协议安排下,中国大陆与香港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的经济金融交流与合作日趋紧密,两地之间的经济体制隔阂已经基本消除,中国内地新兴的自贸区在贸易定位方面也借鉴了香港自由港的运作机制[5]。

由于上海自贸区金融与香港自由港金融各自所依托的经济体系存在着发展程度差异,主要体现在两地市场化的深度与广度上: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所依托的内地市场经济尚处于转型过程中,表现为中国大陆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渐进性和内部不均衡状态;香港自由港金融是根植于历经百余年建设的市场经济体系,体现出自由港城市(地区)市场经济的重商、避税取向和全岛自由化特色。虽然上海被公认为是中国内地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省级区域之一,但是在国企、财税、土地和户籍等关系中国大陆金融市场化长足发展的基础性改革领域仍未实现制度化突破,甚至部分政策仍然呈现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保守特征。香港自由港的自由贸易制度、自由企业制度在世界范围内是贯彻得较为彻底的地区[3],其具体表现包括:一是除为履行国际法义务及维护香港安全,当局对进出口贸易不设置管制;二是除对烟、酒、甲醇(酒精及其制品)、碳氢油(汽油及柴油)、化妆品和若干不含酒精饮品等有限几类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及消费税(若为转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可退税)外,当局对其他一般商品的进出口均不设关税壁垒,只征收005%左右的从价税,以用于支付行政管理成本;三是除少数受管制的商品需进行事前申请,获批准后才能进出口外,当局对一般商品的进出口手续无审批要求,只需向海关部门递交报关表格文件;四是外来运输工具减免进港申请及海关手续,引水、关检和卫检手续简便,并免纳港口行政费用;五是除了涉及管制行业以及公共事业外,企业经营领域的准入放开均由投资经营者自由选择,政府不干涉其依法经营活动;六是开办企业注册手续简便,营运成本低,当局对营运企业免征资本增值税、股息税、利息税、销售税,仅征收16%左右的利得税[6]。

(二)政府管理和金融政策方面的比较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上海自贸区金融与香港自由港金融在政府管理取向上的共识。但是,由于历史和体制延续性等原因,在宏观行政体制和具体部门管理等方面,两地政府管理职能在去干预化的程度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上海自贸区在金融开放领域实施了准入前国民待遇、竞争中性原则、负面清单管理、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等一系列政府职能转变举措,除了负面清单明确规定禁止的,其他经营不再需要政府事前审批;对负面清单尚未涉及的领域,按照内外一致的国民待遇原则,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对于区内的经营主体及其活动,政府按照“竞争中性”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创新模式实施管理,促进二线监管模式与一线监管模式的衔接与过渡。由此可见,上海自贸区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更侧重于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7]。经过百余年的积淀与提炼,香港当局已经形成了“积极不干预”管治风格,即尽量不采用直接的行政手段、政策手段干预经济活动,当出现市场失灵时主要是运用法律手段及其它间接手段,规范、维持经济的有序运行,主要有常规干预(指向经济命脉性质的经济活动)和临时性干预(指向紧急突发性质的经济事件和风险)两类。常规干预主要有三:一是对关键金融活动的常规干预,重点是有效地抑制金融投机和控制金融风险,集中在维护港元与美元的联系汇率制、监管发钞银行及其发钞行为、保障“存款机构三级制”等方面;二是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常规干预,直接措施主要集中在批地的数量、土地的定向开发管制等方面,重点是使香港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开发,最大程度地发挥土地稀缺资源的潜能;三是对民生领域商品的进口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和预储制,管制个别不法商贩囤积居奇等。

此外,两者在金融市场化基本政策的具体目标上也不尽相同。虽然上海自贸区试图建立一个法治化、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小环境,但现在仍处于起步阶段,未形成制度化、体系化的金融法治体系,基于全国“可复制、可推广”基调,其开放政策并不追求建立过于个性化的区域模式(这对建立金融中心至关重要),这可能会限制其改革力度和地方特色。香港在建立自由港之初,即从英美法系引入普通法法律体系,并与当地华人文化传统相融合,经过长期市场检验而形成了行之有效的金融法治框架,从而减少了各种政策变动风险和制度性成本。作为历史悠久的自由港,香港特别注重保持其区位差异性和国际竞争力,并为受贸易保护主义困扰的经济体提供开展金融交易与合作的便捷枢纽,现已成为高效吸纳全球金融要素的“成本洼地”。

三、结论与展望

尽管在顶层设计和具体路径上,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与香港自由港金融演进有一定相通性和竞争性,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彼此并无可替代性。对香港来说,上海自贸区的着力点在于贸易自由而非金融自由,这已将两者出现同质化竞争的可能性排除在最重要的发展路径之外。对于上海自贸区来说,金融开放会在运行一定时间后产生可观的外溢效应。假如上海自贸区未来成为人民币业务的全球中心所在地,将会对区外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产生重大加速作用。香港的自由港经济安排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是世界经济发展和变迁的历史产物,对于整体开放、特别是金融开放水平还比较有限的中国大陆而言,能否成功建成另一个“香港”(包括经济特区、保税区及自贸区等)未有定论,上海自贸区现阶段总体方案也未提出类似的任务目标。

从长期发展来看,当前亚太区域经济总量居全球前列,金融市场纵深开阔且需求巨大,金融业发展空间和潜力极大,当前东八区、东九区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如东京、香港、新加坡、上海等)已初步形成多中心合作与竞争的格局。由于因历史和政治等原因,亚太金融市场呈现明显的多极化分隔特征,任何一个金融中心均无法垄断区域内的多样化金融需求。因此,上海自贸区金融将长期扮演激活中国经济体对外开放的境内离岸杠杆角色,而不是成为香港金融业的专门竞争者。上海自贸区金融的发展,从根本上要依靠自身灵活应变的服务能力、务实高效的公共管理和政策体系以及稳定有效的监管法治,当前摆在其面前的时代课题是沿着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既定方向,将地理优势转化成为金融区位优势,加快把握和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强化区内金融开放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以最小的改革成本推进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的改革进程。

注释:

① 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方案文件包括《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其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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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余官胜,朱文欢.我国贸易开放和金融开放的相互促进关系研究――基于联立方程组的实证检验[J].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36-42.

[3] 周小川.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推进包容性金融发展[J].求是,2013(18):1-4.

[4] 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自由贸易区背景下长兴岛金融体系建设的战略构想[J].辽宁经济,2012(2):22-29.

[5] 陈利静.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合作的CEPA经济效应分析[J].中国商贸,2012(17):255-256.

[6] 范宏云,孙光永.香港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经验[J].特区实践与理论,2008(3): 56-59.

[7] 史凤林.“先行先试”法治化的理论基础[J].法制与社会,2012(2):15-16.

第4篇:自由贸易港的特征范文

从16世纪中期出现的世界上第一个自由港――意大利热亚那的格雷亨港算起,自贸区近400年的发展历史为中国在全面深化改革与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时期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提供了极为宝贵的经验与借鉴。

自贸区的历史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6世纪后半叶至18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手工业和航海业的发展,国际贸易得到迅速发展,促使欧洲的自由城市和自由港大量出现,主要集中在地中海沿岸,而后继续向西欧沿海与波罗的海扩散。

第二阶段为18世纪中叶至20世纪40年代。第一次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国家急需通过扩充殖民地来寻找新的销售市场和工业原材料来源地。由此,为数众多的自由港与自贸区在欧洲、加勒比群岛、亚洲和非洲建立起来。第二次工业革命后,现代意义上的自贸区的雏形最先在欧洲大陆的德国汉堡出现,成为不受德国海关联盟约束的自由港。一战之后,美国的自贸区开始兴起。1934年美国议会通过了《对外贸易区法案》,准许在全国不同地区创建自贸区。

第三阶段是二战后至1960年。随着二战后经济的恢复与繁荣,欧洲的许多自由港与自贸区得到重建和新建,亚洲的香港、新加坡以及大批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自贸区得到方兴未艾的成长。商贸型的自贸区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促进经济增长、出口与就业的一个重要龙头,也成为被广泛使用的经济激励措施。

第四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至今。这一阶段的显著特点是生产型和综合型的自贸区迅猛发展,其功能不断升级变化。以出口加工为主的工业型自贸区在东南亚、中国台湾、美国、墨西哥以及爱尔兰率先涌现,特别是在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自贸区成为它们实施工业化和出口导向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托。20世纪70年代后,综合型自贸区开始出现,其功能由原来单一功能的贸易物流型向生产型、服务型、科技型、金融型等复合功能拓展与提升。其地域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到几乎全球所有国家与地区,特别是东亚与中东地区的各类自贸区发展日渐成熟。目前,全球共有各类自由贸易(港)区1000余个,其中约2/3在发达国家。

自贸区的三种类型:物流型、出口加工型、综合型

从发展历史与现状看,全球的自贸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物流型自贸区。它们充分依托与利用海空港优势,开展以港口、航运、贸易、仓储、物流、保税为主的业务,并从事展示、分类、分级、包装、维修等货物处置的增值业务,并以此带动金融、保险、租赁、货运、信息、运输、税务、报关、会计、旅游、房地产、餐饮、购物、娱乐等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转口贸易和货物集散是这种类型的自贸区的核心功能所在。典型代表是荷兰鹿特丹港,它目前是欧洲的石油、粮食、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的物流与交易中心。鹿特丹的多元化保税仓库网络体系以及深入欧洲大陆的物流通道颇具特色。绝大多数欧洲自贸区以及早期的美国自贸区、香港、新加坡都属于这种类型。

第二种是出口加工型自贸区。在贸易物流的基础上,此类自贸区更注重发挥本国或地区的制造业技术与产能优势,积极拓展高附加值活动,以实施“委托加工”或“代工”贸易起步,逐步实现产业的升级。东亚与东南亚地区的许多自贸区具有此类特征,典型代表是台湾与韩国的自贸区。台湾的“四海一空”自贸区(高雄港、基隆港、台北港、台、桃园机场)注重发挥制造业基础雄厚、部门齐全的优势,发展工贸结合的自贸区模式。韩国的自贸区,如釜山、仁川、群山、光阳、马山等,以建设国际物流基地为核心功能,拓展以加工制造与现代服务业为主的辅助。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后也允许在自贸区的“特殊用途次区”内将美国零部件与外国原材料结合组装,鼓励从事加工出口。

第三是综合型自贸区。此类自贸区在航运、转口、贸易、物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不断向高附加值、高人力资本、高技术密集度的部门或领域提升,使自身获得多元化的全球运筹管理功能。香港和新加坡是综合型自贸区的典型代表。香港通过自贸区已发展成为全球的国际贸易与金融中心、国际资本运营中心和跨国公司离岸业务中心。新加坡除了具有贸易中心的重要功能外,还兼有研发中心、石化工业中心、生物医药中心、国际教育中心等功能。此外,在海湾地区迅速发展的迪拜自贸区也形成了一系列有特色的综合性产业,包括汽车、航空、重型设备、纺织、黄金与钻石、贵金属、保健、花卉等,同时它也是重要的区域性离岸金融中心。

自贸区的地理区位

大多数的自贸区都设在由各国政府划定的区域内。这些区域大多数设在海港区之内或附近,也有些临近空港(国际机场),主要是充分利用健全的基础设施与便利的交通、运输与物流条件。多数情况下是将一些大城市的某片较大的区域规划为自贸区。有的自贸区面积较大,如整个香港以及新加坡的大部分国土区域就是一个自由港或自贸区。而美国的自贸区则显得比较零碎,区块相对较小,光主区就有260多个,这也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拥有自贸区最多的国家。作为欧洲自贸区的典型代表――荷兰鹿特丹自贸区则以遍布全国的保税仓库网络而闻名。

自贸区大都通过天然屏障(如海洋、河流)或人工设施(围墙或围网)与外部(关外)区域隔离开来,以防止走私、贩毒等不法行为。货物从自贸区进入国内区域要通过海关卡口进行监管,办理报关、质检、纳税等手续。对自贸区的不同区块之间以及自贸区与关境内的保税仓库之间的通道,乃至交通工具要加以监管与控制。一些国家设有专门的海关人员与队伍对自贸区进行相关巡逻与稽查。

自贸区的政策制度:货物、资金和人才流动自由

第一是货物流动自由。自贸区的基础形态是“境内关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政策。所谓 “一线放开”指在自由贸易港内免予实施海关监管制度,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税或其他货物税,货物的进出口只备案不查验,同时区内货物自由流转,区内货物也可以自由地运出境外,且免征出口税;“二线管住”指自由贸易港区实行封闭管理,在二线(即自由贸易港区与国内课税区之间的边界线)设立隔离措施和海关关卡,从自贸区进入国内课税区视同进口,按进口规定办理纳税等手续,从国内课税区进入自贸区的货物视同出口,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等相关手续。在有些国家(如美国、韩国等)的自贸区,当区内生产的产品进入本国关境内时,只须对其所使用的外国进口原材料与零部件部分征收关税。自贸区广泛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简化通关手续,实施货物电子备案、采取“单一窗口”管理模式,在许多管理先进的欧美自贸区广泛使用电子信息与数据交换系统进行监管,进行“无纸贸易”单证管理。

第二是资金流动自由。绝大多数国家在自贸区内采取相当宽松与自由的金融与货币政策。不实施外汇管制,对企业的资本、利润、利息与股息等没有汇出限制。有的自贸区允许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开展针对非居民的外币业务,并不受本国金融监管当局对法定准备金、存款保险、利率、汇率和外汇的规制。在外国投资方面,一般给予完全的国民待遇原则,没有所有权、股权比例、业务范围等限制。荷兰和迪拜自贸区还给予投资者资金补贴与电价补贴。部分国家和地区,例如韩国、台湾,出于产业与经济安全的考虑则对在自贸区内的外国投资保留一定少量的部门限制。

第三是人员流动自由。自贸区大都采取宽松、便利的入境政策,包括临时居留证、临时或永久通行证、落地签证、入境免签制度等,特别是针对进入自贸区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士。在许多自贸区还放宽了劳工雇佣条件,无国籍限制,尤其对吸引外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中国自贸区是新型国家区域战略的重要抓手

从功能定位上看,中国自贸区已远远超越了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范畴,是综合型自由贸易园区、服务开放区和离岸金融中心的三重叠加,这是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的目标需要而突出“改革功能”的体现。其性质是新型国家区域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可复制、可推广为中国深水区改革的顶层设计提供试验田,从而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自贸区要发挥窗口、示范、引领、辐射效应,通过先行先试创造新的制度改革红利,并尝试践行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以开放倒逼国内全面深化改革。

从政策措施上看,借鉴世界经验,在自贸区内都力图实现更加自由化的经济政策,且结合地方发展目标具有一定的差异与特色。在货物自由流动方面,实施“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模式,开展通关、检测、检疫、认证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单一申报、单一机构、单一系统平台),加强电子口岸建设;在资金自由流动方面,解除在经常项目下利润、利息、股息等收益的汇出限制,逐步开展资本项目下的本币可自由兑换;对外资进入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对诸多部门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在企业自由经营方面,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管理权限和流程,制定政府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创新工商、质监、食药等于一体的监管模式;创新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行政透明度;实行一口受理、综合审批,不同部门协同的“一站式”高效管理体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自贸区。

(作者为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第5篇:自由贸易港的特征范文

【摘要】新自由制度主义价值论的不足导致多边贸易体制偏离了社会正义,使得多边贸易自由化陷入困境。因此,世界各国转向区域经济一体化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而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载体的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也伴随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而迅速发展,并以双边自由贸易区为主要表现形式。.

【关键词】新自由制度主义区域国际经济组织法多边贸易体制组织机构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关系十分紧密,其是国际关系法制化的结果。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是当今国际关系的主流理论,对国际经济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然而其价值论的不足导致多边贸易体制偏离了社会正义,使得多边贸易自由化陷入困境。与之对应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迅速,推动了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法的发展。

新自由制度主义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

新自由制度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应全球形势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国际关系理论,代表人物是美国着名的国际关系学者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他们合着的《权力与相互依赖:转变的世界政治》一书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巅峰之作。相互依赖、国际机制、全球主义等构成新自由制度主义的核心概念。

新自由制度主义摒弃了现实主义认为国际关系的本质是冲突这样一种理念,更加倡导国与国之间或组织与组织之间通过一种默契的行为使双方之间或多方之间达成一种双赢或共赢的利益关系。在国际关系中,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当中,国与国之间只有趋利避害,才能在更广泛的层面上达成一致,使参与其中的行为体在无政府状态这样一个国际大环境中,将这场博弈达成一种“非零和”(Nor-Zero-Sum)的结局,从而使其在博弈中达到最优。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保证国际合作的有效机制是国际制度,因为国际制度可以通过加大或减少国际之间的交易成本和提供可靠的信息、调整博弈效用结构、加强互信行为、加强对未来的重视,使行为体相互期望值趋同,达到促成国际合作的目的。①与新现实主义不同的是,新自由制度主义更强调经济利益在国家利益中的地位,认为经济利益与国家安全至少同等重要,而且经济利益显然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保证。②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各国为促进生产力发展而制定符合世界市场统一趋势的国际经济规则便成为欲求之目标,拆除各种不利于经济自由化的法律壁垒成为晚近国际经济规则谈判的主要内容。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一揽子协议是二战以来国际经济自由化立法的最重大成就。

新自由制度主义价值论的不足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

新自由制度主义者在对国家行为的分析中,把道德因素排除在外,国际合作不需要依靠利他主义、理想主义、个人品德、共同目标、中立标准,或是共享深嵌在文化中的价值意识。这样一来,新自由制度主义在价值观上的缺失,对国际经济法律自由化偏离“社会正义”的倾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即现有立法倾向是对发达国家有力的形式的“程序正义”,而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紧迫需要的“社会正义”。其表现在不顾南北方经济实力的差距,不切实际地要求南方国家加快自由化步伐,而对自由化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严重考虑不周。③

首先,从世界贸易组织达成的协议上看,乌拉圭回合产生的服务、农产品、知识产权等捆绑协议都要求发展中国家改变自身的国内经济政策以适应自由化发展需要,这对许多发展中国家非常不利。其次,WTO协议中包含了一些关于给予发展中成员及最不发达成员有关差别和优惠待遇的规定。但实践中,这些特殊和优惠往往被大打折扣。第三,从WTO的决策程序看,发展中国家也存在被边缘化倾向。WTO在进行决策时,遵循的是“协商一致”的原则,在无法达成一致时,采用投票制,每个成员国拥有一票。协商一致和一国一票制相比,似乎更为民主,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非常贫困的发展中国家往往都不在场,对WTO而言,沉默就意味着同意,所以发展中国家很难得到真正的公平。④另外,WTO的争端解决程序复杂,使发展中国家在启动或辩护上存在很大困难。况且,争端解决机制最终效力来源于成员方的报复能力,而发展中国家实施报复的能力很小,很难利用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毋庸置疑,多边贸易体制坚持的形式正义,没有考虑或很大程度上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实力对比悬殊的事实,把发展中国家置于严重不利地位,发展中国家从多边贸易中得到的收益只占世界总收益的很小一部分,出现了穷国愈穷、富国愈富的情况。因此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各成员方动力不足,成为多哈谈判失败的关键。在多边自由贸易进展缓慢、多边贸易谈判进程受阻的情况下,许多国家开始寻找新的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有效途径,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各个成员的首选,而且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向纵深发展。WTO规定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主要为货物贸易自由化,包括降低或取消区内关税、消除非关税障碍等,以及与货物贸易自由化相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然而,目前全球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逐步超越了这一范围,除了货物自由贸易外,还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与贸易的便利化与产业合作等内容。转贴于

第一,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具有新的发展特征。其一是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主体突破了国家的限制。传统上,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主体是一定地理区域的国家,即主权国家是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唯一主体。随着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发展,出现了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成为主体的情形,比如APEC的成员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南亚国家联盟等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近年来,伴随着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一个主权国家内的不同关税区亦成为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主体。如CEPA,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同属于一个主权国家,但在WTO框架内,又属于不同的关税区;其二是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打破了地理上相连的特性。早期的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主要在毗邻或地理距离较近的国家间组成,但晚近成立的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大多打破了地理上的相连性,表现出跨地区、跨洲际的特征。如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美国—以色列自由贸易区等均打破了地理上相连性;其三是双边一体化组织成为新的亮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拥有易于达成、灵活多样、运作机制高效、涉及内容既广且深,较少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相邻等方面的限制等无可比拟的诸多优势,成为许多国家区域一体化战略的首选,现有的大多数FTA都是两国间或一个国家与一个经济联合组织间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如美国近年来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有20个是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生效的FTA均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这导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呈现出双边化发展趋势;其四是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交叉重叠。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边界清晰、成员关系单一,一般一个国家或地区只是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成员。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立的一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则互相交叉重叠,一个国家或地区参加多个不同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或者大的区域组织包容次区域组织,相互关系错综复杂。

第二,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机构设置渐趋弱化。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为了保证本组织职能的常设性和稳定性,都设有一套常设机构,有具体的运行机制。传统上,按照每个机构所承担的职能来讲,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机构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的模式设置的,主要包括权力机构、执行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或准司法机构。但由于晚近达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多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其具有运作机制高效的特点,无需按照“三权分立”的模式设置组织机构。大多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采用强化自由贸易规则、弱化组织机构的方式来推动区域贸易组织的运行。各自由贸易协定的法律规则十分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对于庞大的组织机构的需求就不是十分强烈。

目前,大多数双边自由贸易区均设立类似于自由贸易区委员会这样的机构,作为自贸区的最高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议,考虑任何关于修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或其附件的建议,并监督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进一步实施;负责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执行有关的事项,并考虑任何可能影响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的其他问题;在必要时建立增设委员会及特别工作组,并向任一委员会或工作组就相关事宜征询意见。但在自由贸易委员会之下,并没有建立常设的执行机构和行政机构,只是就具体事项设立相应的委员会或工作组,如货物贸易委员会、服务贸易委员会以及投资委员会等,负责处理相关事项,在各自领域发挥着具体的职能。

此外,从新近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中还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并没有建立常设性的争端解决机构,只是在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争端解决机制,以完备的争端解决机制代替常设性争端解决机构。(作者单位: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

注释

①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00页。

②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9~130页。

第6篇:自由贸易港的特征范文

一般而言,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类是以自由贸易协定为基础的区域贸易安排,这类区域经济合作通过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贸易协定,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一系列制度性的紧密贸易安排,签约方要按照要求相互开放市场,而且这种开放幅度相对较大。比如《曼谷协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地区签订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类是次区域经济合作,主要由地理上相邻的合作区内各成员的地方政府来推动合作。其目的在于利用经济互补性,发挥地缘临近的区位优势,通过渐进方式探索潜在的合作方式和合作领域。比如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和泛北部湾合作、环日本海经济圈、环黄渤海经济圈、图们江增长三角等。第三类为相对比较松散的区域经济合作论坛,这一类论坛性质的合作机制一般不具有约束力,其目的一般也是探索性的,通常是以政策对话、促进贸易和加强信息交流为主,比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等。

中国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进程

中国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是从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APEC)开始的,这是我们国家参与的第一个区域经济论坛,也是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始。由于当时中国集中精力于“入世”,所以此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没有参与其他的区域经济合作。中国于2001年加入了《曼谷协定》(现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这是中国参与的第一个区域贸易安排。2003年中国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则是一种非常特殊和重要的区域性贸易安排。而中国在2004年11月与东盟十国签署的旨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自贸区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则是中国加入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

――亚太经合组织。由于亚太经合组织“开放的地区主义”的性质,它的象征意义一直大于实际意义,各国在亚太经合组织内的单边行动中,关税减让水平也都基本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保持一致。但是伴随着《贸物宣言》决定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两个时间表,大阪会议制定了实现这两个时间表的行动议程,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应分别于2010和2020年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压力逐渐增大,尽管进展并不顺利,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收效。例如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亚太地区以APEC为核心,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层面上开展了贸易便利化工作。第一阶段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已经完成,它成功地使得亚太地区在2002-2006年间贸易交易成本减少了5%;第二阶段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旨在2007-2010年间使得亚太地区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交易成本再降低5%。同时, APEC对投资便利化也正在进行理论上的准备,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的研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已正式加入并付诸实施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动投资谈判,争取尽早签署协议,确保在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曼谷协定》。中国于2001年加入《曼谷协定》(后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从2007年9月1日起,中国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对原产于韩国等五国的本分产品实施关税减让和优惠税率。具体而言,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五国的1700多种商品实施降税,对原产老挝、孟加拉的部分产品实施特殊税率。而原产于中国的部分机械电子产品、化工制品、塑料制品等商品,出口至上述五国时也享受优惠税率。

――次区域经济合作。1992年亚洲开发银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确定了贸易便利化、投资、交通、能源、电讯、农业等九个优先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实施了许多项目。目前中国也积极参与这个合作,使西部落后省份与邻近的周边国家扩大相互贸易和投资,实现共赢。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参与方主要是中国的吉林省和,以及俄罗斯、蒙古、朝鲜和韩国。目前参与各方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跨境运输、跨境旅游、跨境投资贸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经过十多年的合作开发,图们江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中国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通过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有效降低区域内各方的关税水平,促进中国货物贸易发展。无论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还是亚太经合组织,都对关税减让有具体规定,如亚太经合组织茂物目标中期评审就使得APEC成员平均税率从1989年的16.9%降至2004年的5.5%。通过关税减让,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成员方之间的贸易渠道变得更加通畅,区内贸易也大幅增加,直接推动了中国货物贸易的发展并促使中国成为发展中的贸易大国和地区贸易中心。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7年中国进出口总值达到21730.22亿美元,同比增长23.4%。正是亚太地区这种繁荣的内部贸易,有效地促进了中国的贸易发展,并推动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可以预见,在2010年中国――东盟相互取消自由贸易区内90%的关税,必将极大地推动中国与东盟的贸易,也必将我国对外贸易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通过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有效地实现了贸易市场多元化,保障了经济安全。中国积极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在客观上改变了原有的比较单一的国际贸易市场结构,对美、欧等国的贸易依赖有所降低,使得我国的经济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以中国商务部数据为例,2007年中国前十位贸易伙伴超过千亿美元贸易额的有7个国家和地区,他们占中国总贸易额比重差异正在缩小,而且亚洲国家和地区总比重超过了美国和欧洲之和;同时需要指出,这7个贸易伙伴中既有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欧盟,也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东盟十国,这种合理的多元市场结构有效保障了中国的对外经济安全。

三是通过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中国的边疆落后省份可以获得更快的经济发展速度,有助于改善地区差距。中国积极参与亚太地区次区域经济合作,促进西南地区和东北部省份的开发与开放,可以更好地落实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的实施,并推动这些省份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四是通过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能一定程度上克服目前多边贸易谈判僵局带来的困境,同时增强今后中国在贸易谈判时的话语权。目前世贸组织多哈回合陷入僵局,原因在于多边贸易谈判中参与方多、议题多,同时还存在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重大分歧,以及发达国家间的分歧,种种问题交织,导致谈判步履维艰,影响了国家间的经济发展,所以各国纷纷选择区域经济合作或双边贸易协定作为替代,将多哈回合谈判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中国参与亚太地区经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7篇:自由贸易港的特征范文

    自由贸易区也称自由贸易园区(FreeTradeZone,以下简称自贸区),①一般指某一特定区域,在该区域中货物的运输、储存、包装、分类及加工制造等活动,均可自由经营,无须缴纳关税及其他相关税收,豁免海关及其他出入境程序,仅在货物从自贸区进入所在国时,重新课征关税,也可称为海关监管下的非关税区。尽管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所不同,但自由贸易区设立的基本目的是在不影响对国内市场保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获取全球自由贸易给国家经济带来的好处。②

    (一)金融自由是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的制度要件

    自贸区意义上的自由主要指,人员进出自由、货物进出自由、保税、金融自由以及信息传递自由。研究证明除极个别国家或地区外,自贸区的自由给该区域经济的提升作用均超出了设立之初的预期。③2世纪7年代,针对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市场不完全、资本市场严重扭曲和政府过度干预金融,影响经济发展的金融抑制状况,麦金农(R1J1Mckinnon)和肖(E1S1Show)提出了金融自由理论,-深化.金融效应的新战略)))金融自由化战略)))则会不断地促进经济发展。自由化对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①金融自由与金融开放互为条件,实质在于放松金融管制,更在于金融市场的开放、金融制度市场化以及金融机制的同化。②金融开放主要体现在:放宽或取消利率、汇率和外汇的限制;减少或取消信贷规模直接控制;放宽境外金融机构的准入和经营活动的限制;放宽金融机构及金融交易市场的设立;允许金融工具创新,放开资本自由流动。理论和实践总结认为,金融开放前提下的金融自由并不是简单的放弃管制,放任市场恣意行为只能产生破坏性,金融自由化可以通过迅速的改革计划来成功地推行,在此计划中法律制度的变化要同时发生。最终,内部和外部政策变化必须要一起配合来促进调整,③成功的自贸区必须以国际化为导向、市场化为目标、法制化为保障的金融自由作为基本制度要件之一。

    (二)自贸区必须建立适当的金融基础设施

    自贸区的设置最基本的功能在于货物或商品流动的障碍最小化,贸易的过程是物流和货币与资金流共同参与的,货币或资金的流通与物流互相作用。首先,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其流通对价格施加影响来作用于物流的速度与数量;其次,作为资本流通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等,是通过对流通时间、流通费用和流通中实现的价值总量影响商品或货物流通,④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效率关系到对货币和资本的有效利用,需要建立适当的金融基础设施,提供货币获取和资本运营的设备和制度安排。国际清算银行(BIS)认为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体系、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以及由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和投资者保护制度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⑤由三大体系组成即市场交易体系、支付结算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能够扩大资金的流量和流速、吸引资本流向、提高资金流动安全性和使用效率。在金融自由的条件下,利率、汇率和信贷需求由市场决定,政府通常不对生产要素价格加以限制和干预,资金以及劳动力和土地的价格通过市场供求状况决定。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中,价格的形成需要市场,对市场的参与者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是自由贸易顺利开展的前提之一。因此,自贸区必须建立适当的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必要的生产要素交易市场,通过高速安全的支付结算,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实现货物和商品流通的高效率。

    二、自贸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意义、可选模式和特征

    一般而言,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FinanceMarket),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市场,亦称境外金融市场,其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联合国认为,自贸区是某一离岸所在(AnOffshoreLocation),与成品的目的地市场存在一定的隔离,⑥自贸区内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必然带有离岸金融的性质和特征。

    (一)离岸金融对新兴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离岸金融市场本身对投资的需求有限,其作用是作为特殊通道,向在岸市场配置资金。研究发现,28年印度44%的外国直接投资来自离岸金融市场;巴西全部外国直接投资的13以上来自离岸金融市场。某一离岸金融市场每增加1美元,会导致其临近的新兴市场外国直接投资增加7美分。①离岸金融市场的成本优势对其他信贷市场形成竞争压力,包括税收竞争、降低在岸市场融资成本及政府税收;同时由于监管、营运、资金成本更低,离岸金融市场的存款利率更高,为投资者带来财富增值。作为公司跨国合作的重要形式,有些公司在与其他国家公司建立跨国合资企业时,由于顾及双方国家的高税收,可选择离岸金融市场注册,促进跨国投资。离岸金融市场也作为公司应对意外市场冲击,例如外汇汇率突然大幅波动时的缓冲地带,在合理监管、合规运营环境下,对新兴市场而言,离岸金融带来的利益大于成本。

    (二)离岸金融模式及特征

    离岸业务与国内金融市场尽管彼此隔离,不受所在国金融、外汇政策限制,但是,一些离岸市场是与国内或地区内市场融合在一起的。实际上,尽管离岸市场在业务规定、制度结构、利率决定以及资金借贷方式等方面都和国内金融市场有所差别,但仍然在信用工具、资金利用方面与之保持密切联系,②由国内金融、跨境金融与离岸金融三者的密切联系程度不同派生出了不同的离岸金融模式。11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按照离岸金融市场与国内市场的业务联系可以分为隔离型和混合型两大类。其一,隔离型离岸金融,这类离岸市场金融业务完全与国内市场隔离,当地居民不可进入离岸账户从事交易,以纽约、巴林、东京、曼谷为代表;其二,混合型离岸金融,这类离岸市场金融业务可以全部或有条件地与国内市场混合交叉,以伦敦、香港为代表。此外,按照离岸金融市场在物理空间上的存在,可以分为全境型、区域型和虚拟型三大类,即一国或地区全境均可为离岸金融市场或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全境型离岸金融,以小型国家和地区为典型,如开曼、维京群岛等;一国或地区某一区域允许设立离岸金融市场开展离岸业务的区域型离岸金融;③通过设立特别机构或实体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虚拟型离岸金融,如美国国际银行设施(In-ternationalBankingFacilities,IBF)、日本JOM(JapaneseOffshoreMarket)、曼谷IBF、马来西亚国际离岸中心。④21离岸金融市场的关键特征首先从市场主体上来看,离岸金融市场以非本地居民作为参与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不对本国居民开放。其次,离岸金融市场形成当地市场中一个独立、特定、完整的金融市场,这种隔离关系说明并非所有针对非本地居民的金融业务都是离岸,例如,国内银行为外国公民开立外币账户的行为,如果没有发生在隔离的特定金融市场内,就不能视作离岸金融业务。第三,离岸金融市场经营和流通的是可自由兑换的主要国际货币,包括本币和外币。第四,离岸金融市场施行特殊的法规、制度安排,基本不受所在地或经营货币发行国监管,基本上没有存款准备金要求,甚至没有无负债或股本金、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要求,不受货币政策,例如利率水平限制,享受更优惠税收政策,对银行信息披露要求低等。

    三、离岸金融市场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

    长久以来有关金融市场的内涵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共识,即金融市场指在商品货币条件下,集中经营货币资金的借贷,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买卖的场所和领域。①上文提到,离岸金融市场由三大体系,即市场交易体系、支付结算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组成,由此可以细分为提供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等资金市场;由货币与资本市场派生出的风险管理市场;以及为货物和商品流通及金融市场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中间服务市场。

    (一)离岸资金市场

    市场体系按照物质内容划分,可以分为生活资料要素市场和生产资料要素市场,后者由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和信息市场等组成,要素市场的完备程度也就是某一区域经济的活力程度。离岸资金市场主要由离岸外汇市场、离岸货币市场和离岸资本市场组成,共同调节经济主体之间对于货币、资本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并为金融的计价单位、资产和负债提供重新配置的途径。从形式上看,离岸资金市场主要是外汇、货币和资本交易场所,②即包括了提供集中交易平台的交易所,也包括了各种形式双边磋商成交的场外交易设施。离岸外汇、货币和资本市场三者的联系密切,按币种结构划分,离岸金融市场分为离岸外汇市场和离岸本币市场,参与主体大致可分为机构和个人两类,具体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政府部门、国际性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他们从离岸外汇市场获取离岸市场可以流通的货币参与离岸金融业务。国际上主要的离岸外汇交易市场包括美国IBF、英国伦敦、德国法兰克福、法国巴黎、日本东京和香港。货币市场交易,是离岸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设在离岸市场中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经营,对市场主体提供短期票据融资。例如,日本开发银行的输入促进基础强化融资制度,对于外国企业在日本特定区域设立经营机构时,或者是日本企业扩大进出口时,为建立生产或扩大规模需要资金时,提供低于一般利率水平的融资。③离岸证券,是一国或地区的机构(政府部门、银行和企业)在离岸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主要面向非本地居民并以自由兑换货币为券载面额的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在离岸资本市场上通过发行离岸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和其他融资凭证)获取资金。

第8篇:自由贸易港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区域贸易;自由化;问题;对策

我国的贸易协定不仅与东盟之间存在着贸易协定,而且与智利、印度、澳大利亚、巴基斯坦等国家之间建立起自由贸易区域协定。我们针对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研究,不仅要从理论知识展开研讨,而且还要在实际的经济贸易行动上展开研究。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增大,各国之间展开竞争式贸易交易,这符合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因此针对区域贸易自由化研究更具时代意义。本文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特点,国内外对区域自由化问题的经济政策差异进行分析,探讨符合我国与国外经济契合点,制度出相应的经济政策发展路径。

一、区域贸易自由化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特征

1.缔约对象

由于我国地处东亚,同亚洲的经济、政治等明显密切相关,因此我国所签订的区域贸易自由化对象主要集中在亚洲周边。其包含了:东盟、澳门、香港、台湾、新加坡以及巴基斯坦等等。另外,我国也注重在拉美地区布局,创造性的与智利、哥斯达黎加等缔结了区域服务贸易安排。同时,我国鉴定的区域服务贸易安排伙伴主要是发展中的经济体,例如,东盟十国、智利、巴基斯坦以及哥斯达黎加等均是属于发展中经济体。世界范围内发展中经济实体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之间自由度吻合很高。

2.货物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特征

自从我国建立起区域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来看,以前的贸易还是在货物先行原则下完成交易。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主要是以相关的货物交易作为基础,简而言之,我国在进行区域服务贸易签订的时候,均属于滞后于相关的贸易协定。我国在与东盟、巴基斯坦、智利等进行货物贸易协定签订滞后约2~3年时间才签署。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制度的快速发展,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逐渐呈现并行趋势,由此看来货物和服务协定属于同时推进。目前很多区域贸易自由化协定均是一揽子完成,以前的货物贸易协定和服务贸易协定均受到同等重视。

3.中国区域贸易安排承诺有效改善多边贸易

我国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覆盖区域贸易自由化12个大类服务中的10个,其项目覆盖率为83.33%。从自由承诺化水平来看,中国在区域服务贸易安排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综合考证服务。要建立在自由化水平测度方法之上,且需要采取频度工具来展开测度,需考察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部门的覆盖率,同时还要考察被覆盖部门上的既有承诺深化,将我国的服务部门分为四个大类。其一,服务贸易协定下对于此部门做出承诺,但是未在区域贸易安排下对此承诺进行改进。其二,在服务贸易的协定下,对于此部门所做出的承诺予以改进,此被称为深化承诺。其三,服务贸易协定下,对于参与某项区域服务贸易安排对该部门新增承诺。其四,服务协定与参与区域服务贸易均未做出相应的承诺。

二、参与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创新机制引入表现

1.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之间分立架构适用范围界定清晰

商业存在的地方必定会存在服务,也必定有其规则,GATS其本质就是将服务相关的内容和投资规则整合到一起,并将其融入到服务贸易的规则当中。但是在我国,参与的绝大多数的服务部门的服务贸易内容与投资的规则采用的是一种分立的架构。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我国参与的RTAs中的服务贸易与投资规则分立架构可以分成以下的几种类型:一是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服务贸易协议”与“投资协议”,即协议和协议的模式,例如中国-东盟FTA就属于这种模式。二是章和章与节和节的模式,例如中国和新西兰、新加坡、秘鲁缔结的区域贸易安排就属于章与章的模式,而中国-哥斯达黎加FTA就是节与节的模式。三是在区域贸易协定中单独设置“投资”章,而区域服务贸易协议另行设置,该模式就是章和协议模式,我国和巴基斯坦FTA就是这种模式。

我国的这种服务贸易规则与投资规则分立的情况,在实际的服务和投资中可能就受到两种规则的制约,对此就需要对服务贸易规则与投资规则的实用范围进行明确,不能在同一行为中受到两种规则的制约或者两种规则都不制约的情况。值得庆幸的时,我国虽然采用的是分立的架构,但是两种规则的适应范围界定的比较明确,在具体的服务贸易行为和投资行为中能够明确的采用其中的一种规则,不会出现上述提到的两种规则制约的情况。

2.服务贸易紧急保障制度的建立

由于一些服务部门的敏感性和特殊,针对这一情况,GATS允许了成员构建起紧急保障制度,并明确在规定中敦促各成员在不歧视的原则上就紧急保障问题要展开多方交涉,但在实际中,由于牵涉的利益问题比较重大,存在分歧的情况较多,使得在GTAS框架中建立紧急保障制度仍没有确定。虽然如此,但是我国在不断的探索紧急保障制度的建立方案,如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服务协议中就尝试对紧急保障制度进行说明和规定,该规定中明确了紧急保障制度要顺利的建立必须要具备两个要素:一是缔约方的一个服务部门必须受到实质性的负面影响;二是负面影响是因为服务贸易协议造成的,这两个要素具有强烈的因果关系。虽然说该规定还不够完善,可操行性也较差,但是却意味着紧急保障措施已明确的进行了规定并尝试融入到实践中,并希望通过它来协调服务贸易双方的关系。该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规定和确定,虽然还有很多的不足,但是其实现了中国-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顺利实施的保障,也是为以后多边框架下紧急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借鉴。

3.建立严格的服务贸易政审体系

WTO规则体系中有一项多边的贸易协议,即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该体制的目标是让各贸易成员间的贸易政策更加透明化,能够帮助各成员遵守多边贸易协定的规则和承诺,能够有效的促进多边贸易顺利的发展。本文认为,我国的RTAs框架下的服务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比WTO中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更为严格,就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协议为例,严格的方面有三点:一是目标更远,就如上述提到的,WTO中的服务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的是通过有效的监督,以保障多边贸易能够顺利的进行,但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协议的目的是实现区域内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二是审议的对象更加广泛,WTO中的服务贸易政策审议对象主要有三个,分别是各成员的贸易政策透明度、贸易环境、贸易政策与做法的检查,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协议的审议对象比前者更为广泛,包括了服务贸易本身和可能影响服务贸易的任何贸易双方同意的事项;三是审议的周期更加灵活,WTO中的服务贸易政策审议主要设置了四档审议周期,如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等国是两年一次,其他国家基本是四年一次,有的更长,而区域服务贸易审议周期为两年一次,也可进行缔约灵活设置时间。

三、中国参与区域贸易自由化问题的对策研究

1.我国的规制确定与选择

根据以往的研究思路,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制对服务的成本的影响,主要可以分成四大类:一是针对服务提高的可变成本思路的规制,如资质行政许可、服务行业的从业资格设定等;二是对服务提供的数量限制规制;三是影响服务固定成本规制,如市场入场的许可费用;四是影响服务提供的进入顺序与沉没成本规制,如对区域内的优先客户提供优先服务等。

服务贸易由于其特殊性,和普通贸易有一定的区别,所以在区域服务贸易的约定时,相关政府部门可以承诺采用了以下四种方式来放松对缔约方的管制:一是从技术和资质方面进行限制放松,政府部门对从业企业或人员在从业资质许可上适当的放宽条件;二是针对国外企业或个人持有我国企业的股份或是在我国设定了分支机构进行限制放松;三是放松服务贸易提供人与服务产出之间的数量限制;四是在一些区域中的某些服务企业或部门可以提供区域内的服务提供优先进入的权利。

本文认为,因为不同的规制主侧点有所差异,适用的范围也有所区别,那么不同的规制在不同的范围产生的福利效应也必然有所差异,所以在贸易进程自由化中,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根据部门的不用针对性的放松我国的规制。以下简单分析三点:一是,如医疗行业、教育行业等,可以酌情的减少服务提供者可变成本,以提高自由化的程度,以达到不增加行政管理成本的目的,还可以提高总福利水平;二是,如通讯、金融行业,这类行业由于沉没成本较高,加上外部性的服务部门众多,所以在区域层面做过多GATS+承诺显然是不合理的;三是对我国的比较敏感或还需要适当保护的行业和部门,政府部门可以采用降低市场准入许可费用的方式来适当的引入竞争。

2.服务部门竞争力研究

我国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量和所占的比重逐年呈现上涨的趋势。从相关部门的统计来看,从1901年~2010年,我国的服务贸易量每年平稳增长约17%,虽然服务贸易的规模在不断增大,但是服务贸易逆差却始终处于高点。我国首次服务贸易逆差出现在1993年,大约金额为6.46亿美元,从1995年到2010年,我国已经连续出现了16年的贸易逆差。根据这一严峻的数据,在对外区域贸易时需要充分的考虑产业竞争力的对比,谨慎的把握开放的节奏和范围。

为了更好的对我国各个服务行业的竞争力进行研究,笔者曾对服务行业的竞争力指数情况进行过统计和分析,最终得出了我国的服务贸易各个行业的竞争力极其不平衡的结论,具体来说:①如建筑、旅游、计算信息服务行业的贸易竞争力指数都基本保持的是正数,这说明这些行业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力。主要原因是旅游行业是我国传统且优势的行业,而建筑服务行业我国劳动力丰富且劳动力比较廉价,而计算机信息服务行业主要是外包服务不断壮大,加上计算机信息服务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的优势项目。②金融、保险、运输、专有权使用和特许等行业具有极高的附加值,部门的贸易竞争力逐年为负,这说明了我国技术密集型与中国资本型服务的竞争力较低。③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咨询、通讯等部门的指数时正时负,说明这些部门的竞争力极其不稳定。

通过上述的阐述,本文认为在RTAs框架下我国的竞争力较强的行业和产业可以优先对外开放,而对于竞争力时强时弱的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咨询、通讯等部门和竞争力较低的金融、保险、运输、专有权使用和特许等行业对外开放则需要谨慎,但是也可以根据行业特点灵活的确定和选择开放的策略。如在部分地区先试运行,然后根据试运行结果确定其是否纳入开放中。

四、结语

我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随着各个行业逐渐向国际化发展,使得我国的经济和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给服务贸易协议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本文主要分析了区域贸易自由化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期望为相关人士提供一点借鉴。

参考文献:

[1]蔺庆校.区域贸易协定内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研究[D].南开大学,2010.

[2]占芬.区域贸易协定框架下服务贸易自由化及其效应研究[D].厦门大学,2014.

第9篇:自由贸易港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科学发展 上海 转型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3)02-0020-04

一、在经济增速的持续减缓中推进结构转型

近几年,上海经济增长速度不断下滑,已经名列全国倒数行列,但与此同时,上海通过积极的结构转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能力得以迅速提升。

(一)经济增速下滑的主要原因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上海经济增速连续多年低位徘徊,不仅在时间序列上呈现出急速下行的特征,而且在全国城市增速排名中成为洼地(见表1)。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经济增长速度仅为7.5%,全国排名倒数第一。其实,全国增速倒数的情况并非首次出现,从2007年以来,上海就已经显示出增长乏力问题。

上海经济增速下滑,原因有三:一是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能力不断削弱,尤其是重点发展的支柱工业,如钢铁、石化、汽车等行业的增长速度已跌落至个位数,是近20年来的最低点。二是外部经济环境没有明显好转,进出口增长势头疲软,外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显著缩小,而以内需为主导的增长动力受到劳动者报酬率过低的严重制约。三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徘徊在低位水平,以投资增长或物质资本扩张驱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已不复存在。实际上,上海市“十二五”规划就明确显示,固定资产投资已经从预期指标中剔除,这表明上海彻底放弃继续走投资驱动型的增长道路。

另外,上海经济发展还日益受到土地、生态的限制。上海土地面积6000多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0.06%。与北京、天津等直辖市比较,上海面积只有北京的37.7%,天津的56%,而上海人口规模远远超过北京和天津。与邻近城市比较,苏州土地面积超过8000平方公里,其人口规模也远低于上海。由于上海陆域面积利用程度已经很高,而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土地需求持续增加,土地资源的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从生态约束上看,2011年,上海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0.618吨标准煤,该指标虽较前些年有明显下降,但仍然数倍于发达国家,是日本的3.1倍、德国的3.86倍、英国的4.75倍。

(二)转型驱动上海经济再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提出了“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基本思路。结构转型的内容是丰富的,目标是明确的。

第一,从目标上讲,上海的结构转型就是要培育与四个中心相匹配、与国家大都市要求相一致的城市功能体系。

在过去的几年中,随着虹桥商务区、外滩及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和北外滩航运服务区的建设,上海基本完成了“四个中心”框架的阶段,并且明确了下一步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的突破方向,为今后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上海的第三产业仍然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12年服务业占GDP比重首次超过60%。更为重要的是,2007年以来上海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上海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为60%,2012年这一比重上升到83.8%,地区总部和投资性公司新增投资占合同外资的比例超过20%。由此可见,上海服务经济的城市功能体系渐渐成型。

第二,从内容上讲,上海的结构转型就是建立以“服务经济”为核心、符合上海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

上海的结构转型从产业构成角度看,现代服务业占据主导地位,逐步逼近发达国家70%以上的标准;同时先进制造业引领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在自主创新、结构优化、效益提升三个方面突破;从产业间关系的角度看,三二一产业高度融合,产业间相互促进的作用不断增强,以提供服务为主的新兴产业和新业态不断发展;从生产或服务对象看,继续瞄准全国和国际市场,积极推动产业“走出去”。

据《全国各省市转型发展指数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和2010年全国各省市转型发展指数的均值分别为48.5点和45.9点,上海“转型发展指数”为76.9点和73.5点,连续两年蝉联全国首位。

二、产业体系大转型

进入“十二五”以来,上海已进入后工业化重要的战略转型阶段。

(一)上海创新驱动型产业快速发展

智能制造、绿色能源和数字服务业,是引领新产业革命的重要新兴产业领域,这些产业不但代表了新兴产业技术的前沿领域,具有突出的创新驱动型发展特征,同时对传统产业表现出广泛的渗透力和融合性,上海新兴产业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对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提升,成为上海推动创新驱动型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工业机器人领域,目前,ABB、发纳科、安川电机、库卡等全球工业机器人领军企业在上海已经建立合作企业,上海电气集团所属企业、沃迪自动化、安乃达、未来伙伴机器人等内资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方面都取得较快发展。此外,上海交大和上海大学等高校也在机器人研发领域提供了重要支撑。在钢铁、城市轨道交通、数控系统、仪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领域,上海目前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形成了宝信软件、卡斯柯公司、开通数控公司、上海电气自仪股份等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在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方面,宝钢集团自主开发了闭环高炉智能开发系统。

在绿色能源产业领域,上海太阳能产业集聚了上海尚德电力、晶奥太阳能、上海超日太阳能等一批知名企业;风电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加快扩大生产规模,产业链配套进一步完善,上海华锐、华仪风电加快在上海布局,上海核电设备制造在全国处于优势地位,总体市场规模超过35%。上海在可再生能源装备生产(如太阳能装备)和使用(如电池储能和充电式交通系统)已经具备一定优势,为分布式能源系统快速发展确立了重要基础。

在数字服务产业领域,上海云计算基础设施优势明显,应用服务需求大,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上海是国内物联网技术和应用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在三网融合方面,上海产业资源优势显著,领跑业务发展模式。在移动互联网领域,上海拥有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在移动视频、移动游戏、位置服务等应用服务领域具有优势。

(二)以建设需求导向型产业体系为方向,推进结构转型

依托自身的产业技术基础条件,上海立足特有的市场需求特征,选择具有市场需求优势的重点领域快速突破,成为上海推动结构转型的重要方向。如上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形成对工业机器人、数控系统等的较大需求;绿色能源产业包括新能源的研发设计、技术测试、技术标准等,形成新的能源服务业;金融中心、航运中心、贸易中心建设,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成对专业化数据服务的需求;文化创意、医疗器械、汽车、装备等产业对3D打印机形成巨大需求。这些上海具有市场需求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的产业领域快速发展,成为上海把握新产业革命机遇,建设需求导向型产业体系,推动结构转型的重要条件。

(三)力推上海新兴服务型产业体系发展

上海把握新产业革命机遇,不断探索新兴服务型产业体系发展新方向。一是传统优势产业不断拓展服务化发展形态。依托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方面的产业基础优势和技术优势,装备、汽车、钢铁、石化等上海传统优势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步伐加快,特别是加工制造环节的智能化改造快速推进;二是具有服务型制造业特征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快速发展。网络平台经济、电商企业对制造业企业的后向一体化、新型总部经济以及制造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在信息平台上实现产业链环节一体化整合;三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与传统制造业的融合态势逐步显现。中心城区服务业与郊区制造业在空间布局中的整合不断强化,推进制造业发展成为上海金融和贸易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

新产业革命对于上海的意义,不只是为上海制造业的转型发展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方向与路径,也为上海制造业与服务经济的融合发展,在信息化、绿色化、智能化背景下创造了融合的纽带。更为重要的是,上海期望通过自身产业的升级转型,为全国制造业未来发展及在全球竞争地位的提升,探索一条新路。

三、开创改革开放新格局

(一)进入开放结构转型的关键期

上海探索了一系列先行先试的制度与政策,服务于港口、航运与区域经济发展,率先进行了多个“第一”的创新探索,包括第一家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第一家区港联动和保税物流园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第一家保税港区:洋山保税港区;第一家以机场命名的空港型综合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这些先行先试的探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成为全国发展的示范。

但是上海面临的改革开放环境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转变。近年,上海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逐年下降,而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却是逆势连年增长。2000~2011年,上海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从79亿美元猛增到1292亿美元,上海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金额比例达到1:3;上海服务贸易占全国服务贸易的比重超过1/3(见表2)。因此,无论从增长的势头,还是从总量来看,今后一段时间上海服务贸易将成为开放格局中最为重要的板块。

(二)寻找制度改革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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