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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责任制,成立卫生系统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领导组:
组长: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略
职责:制定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方案;根据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应急工作;负责救灾防病信息管理;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救灾防病工作有序开展。
下设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四个工作组。
(一)医疗救治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海螺集团公司总医院组建三个医疗救治小分队;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医疗救治工作技术方案;做好医疗队有关救灾防病物资准备、人员培训、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奔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接收急危重病人住院治疗。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组建应急小分队,随时服从领导组的统一调配,并适时针对灾情情况开展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技术方案;做好救灾防病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包括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等;做好相关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做好灾区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核实疫情,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三)卫生监督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方案;做好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四)爱国卫生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知识宣传工作计划;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前、灾中、灾后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救灾防病意识,开展群众爱国卫生运动,做到主动防病治病。
二、工作目标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发生,确保灾后无疫病流行。
三、工作响应
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灾情需要适时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落实防汛抗旱救治防病责任制。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及时部署,提前准备,时刻保持高度警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关组织,认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处置各种灾情带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社区无本土疫情
1、社区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指在城乡社区范围(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范围)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
2、社区出现输入性病例:指社区在配合其它地区开展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协查管理时,本地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过程中发病并确诊;或境外归来人员在7天内发生症状并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或由上述输入性病例产生的二代病例,但传播链清楚,且在可控范围内。
(二)社区散发疫情
指在社区范围内,出现1例或多例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病例分布无明显聚集性,病例难以追踪传染源且相互间无确定的流行病学联系。
(三)社区暴发疫情
指在社区范围内,14天内出现3例及以上的非输入性(本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病例难以追踪传染源,分布呈现明显的聚集性,相互间存在流行病学联系。
(四)社区流行疫情
指在社区范围内,14天内出现3起及以上的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各起疫情间无明确传播关系,病人传播链不清楚,且出现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责分工
根据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
1、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认真履行属地防控职责。
2、组建防控领导小组或防控指挥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有效的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3、提供防控专项经费,做好人员、技术、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工作。
4、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5、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6、督导检查各项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卫生部门
1、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防控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监测报告、调查处置、预警预测及信息沟通等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与管理工作;发生社区暴发与流行时,负责调配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
2、医疗救治机构: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诊断、救治及信息报告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调查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采集监测病例、可疑病例的临床生物标本送相应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调查与处置等工作;对其他相关部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省、市疾控中心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及高危人群的临床标本检测。
4、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和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进行监督;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相关部门
在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对甲型H1N1流感实行联防联控,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公安部门:协助政府及卫生部门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医学观察和疫点疫区封锁等措施;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妨碍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2、教育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幼托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防控工作。
3、交通部门:协助政府及卫生部门开展旅行人群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负责协调交通工具优先运送疫情处置人员、标本、药械和有关物资。
4、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提供医疗、生活救助。
5、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防控工作具体责任人;配合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落实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措施。
6、其它相关部门:依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社区无本土疫情时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严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传入社区。
1、专业措施
(1)制定应对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和工作方案。
(2)组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尤其是学校、托幼机构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可能发生的疫情。健康教育工作参考《江苏省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4)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的甲型H1N1流感相关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境外归来人员的流感样病例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分析并预警可能发生的暴发疫情。
2、社区措施
(1)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建立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并加强志愿者培训。
(2)实施全人口管理,发动社区掌握归国人员及来自有疫情国家和地区的外籍人员的基本情况,督促其在疾病潜伏期(7天)内实行居家观察。
(3)在国外归来人员及协查管理对象中发现病例时,组织开展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对外流密切接触者实施通报协查,对本地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4)指导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活动,及时向公众传播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和信息,不留死角。
(5)全面提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能力储备,以及药品、防护用品、消杀药械和其它医疗资源的储备。
(二)社区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外堵输入,内防扩散”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及时发现输入性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1、专业措施
(1)强化病例个案调查与处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详细调查病例的传播来源,掌握病例发病前24小时至被隔离期间的接触人员,判定密切接触者;做好疫点消毒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源隔离、病区消毒、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预防院内交叉感染措施,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
(3)发生病例的社区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关注从有疫情地区归来或与本社区病例有接触的发热呼吸道病例,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能的输入病例及二代病例。
(4)按照国家诊疗技术规范,对病例及时转院、隔离治疗。
(5)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宣传防病知识,引导社区居民采取积极预防措施,提高防病能力。必要时,对有疫情社区的公众进行心理健康咨询疏导工作。
2、社区措施
(1)社区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办公室进入应急值班状态。
(2)社区各部门根据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3)地方政府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对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
(4)督促卫生院和防保所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指定医院等准备工作。
(5)进一步加强归国人员和从有疫情地区返回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
(三)社区暴发疫情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减缓疾病传播,控制疫情蔓延。
1、专业措施
(1)疾控中心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评估疫情影响及可能发展趋势;详细调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2)加强和规范疫情报告,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当暴发疫情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时,必须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件正确分级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3)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引导病例至专门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就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启动红外线体温监测。
(4)辖区内医疗机构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就诊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减少通过医院传播该病的机会。
(5)启动定点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加强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
(6)启动应急监测工作。在医疗机构开展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病原学筛查工作,加大采样检测力度;在条件具备时,在辖区内医疗机构推广应用快速检测试剂进行筛查。
(7)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缺课监测,加强对养老院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流感样病例监测。
(8)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对疫情进行科学处置,对疫点和可能受到病例排出病毒污染的相关场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9)一般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落实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消毒处理。
(10)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高感染风险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预防服药、疫苗应急接种工作方案,根据疫情处置需要组织落实。
高感染风险密切接触者:在防控工作中,近7天内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密切接触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高危人群: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以下的婴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妊娠妇女;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除外)、血液、神经、肌肉系统或者肾、肝、代谢、内分泌疾病患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者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等。
2、社区措施
(1)根据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对暴发疫情中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每日随访健康状况。
(2)各级政府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对疫点疫区实施隔离管制;为疫情隔离措施提供保障,包括对医学观察人员的后勤供应等。
(3)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建筑工地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工作;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晨检制度。
(4)及时公布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区域内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
(5)各级政府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宣传,向公众普及防控知识,倡导手卫生、咳嗽礼仪、社交距离和开窗通风等措施;建议有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居家休息,避免外出,限制或减少不必要的公众集会和旅游等活动;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消除公众不必要的恐慌。
(6)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开展医疗卫生资源需求评估和流行风险评估。
(四)社区流行疫情的防控措施
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以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减轻疫情危害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社区暴发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专业措施
(1)卫生部门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监测与评估。收集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严重病例及死亡病例情况,掌握疫情发展趋势;收集药品、疫苗和其它防控物品使用情况,了解防控工作进展;根据疫情形势组织专家组评估确定药物干预的优先人群及次序,制定预防服药和疫苗应急接种等防控工作策略。
(2)对病例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轻症病例以门诊及居家隔离治疗为主,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人群病例由定点医院收治和隔离。
(3)加强ICU病房装备,做好重症病例救治,严格控制院内感染。
(4)如果病例大量增多,则及时启用后备医院,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
(5)开展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和耐药性监测。
2、社区措施
(1)采取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机关单位错峰上下班、娱乐场所停业、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等措施,延缓疫情的蔓延。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14天)或轮休制度。
(2)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学校、托幼机构停课措施(详见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3)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等单位启动健康申报制度,劝告发热人员居家休息治疗。
(4)必要时对疫点进行隔离管制措施,对疫区实施交通检疫。
(5)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减少和避免疫情对公众心理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6)强化群防群控,将防控工作作为各部门、单位的主要工作;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加强志愿者培训。
(7)维持社区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四、督导与评估
(一)防控工作督导
1、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各级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或防控指挥部适时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是否健全,防控部署是否全面,措施落实是否到位,防控经费与物资是否得到保障等。
2、卫生行政部门适时组织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防控社区甲型H1N1流感工作进行督导,了解卫生行政部门防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隔离治疗、感染控制等工作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调、监测、检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情况,卫生监督部门对相关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等。
(二)防控工作评估
1、以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及本方案相关要求为依据,结合督导检查结果,对各级政府、各类部门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控制、临床救治、卫生监督等部门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定期统计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情况及疫情监测分析结果,对各地区、各部门防控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本工作方案应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
附件(1):甲型H1N1流感报告工作要求
附件(2):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流程
附件(1):
甲型H1N1流感报告工作要求
一、“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
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符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电话报告后,经核实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病例经核实确诊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同时进行个案关联。根据当前国家疫情监测报告工作要求,各地甲型H1N1流感散发疫情及暴发疫情,暂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新发传染病标准进行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分级标准。
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甲型H1N1流感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的要求将可能进行调整,以国家通知为准。
三、“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确诊病例报告后,应尽快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表,由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平台上的“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并根据病人病情进展和流行病学调查的深入,随时更新个案调查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报告进行审核。
四、实验室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订正
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病例报告单位。对于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或明确排除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报告单位应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结果2小时内将病例订正为已明确诊断的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对于诊断分类发生变化的病例,如疑似转为确诊病例等,报告单位应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订正。
五、其它报告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立即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置。
接到疫情信息报告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本报告工作要求可能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附件(2):
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流程
附件2:
*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书
根据省市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防控工作,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单位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责任人具体负责防控工作;
二、及时将村(居)、单位内邀请的有疫情国家和地区的外籍人员及归国人员的信息报告给所在街道、镇,并发放健康提示卡,督促本村(居)、单位归国人员居家医学观察7天;
三、做好本村(居)、单位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治疗)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四、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
自今年3月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暴发以来,国务院、省、市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防治工作部署。10月11日,我市陆续报告3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更加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近期多次深入卫生系统看望患者和广大医务工作人员,召集会议提出了下一步防治工作要求。今天的会议就是对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我们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下面,我就卫生系统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近期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情况
10月10日,市疾控中心在市中心医院采集的流感样症状患者样本检测中发现甲型h1n1流感阳性样本1份,经再次检测,仍为阳性。连夜送样到省疾控中心,11日早被确认。结合患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最终诊断陈某为我市首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此后在13日、14日,又连续确诊7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8名患者的总体情况如下:
8名患者全部为学生,除1名是西安西京学院大专班应届毕业生,返回安康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就诊被确诊外,其余均为城区5所学校学生,分布在5个班级。男生、女生各4人;最大年龄19岁,最小年龄12岁。在其中2所学校的2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聚集性病例。根据流行病学调查,8名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共203人,绝大部分为同班、同宿舍学生,同时还包括患者家属、朋友、班主任、诊所接诊医生。
目前,8名患者病情稳定,无重症病例,其中四名已收住市传染病院。目前已掌握的密切接触者体温均正常。整个疫情调查处理和患者治疗工作按照规范要求正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我市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出现,标志着我市甲型流感的防控工作已进入到一个关键时期,对全市整个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务必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既要克服侥幸、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又要防止过度反应,认真贯彻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方针。强化部门间、单位间和地区间的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扎实做好各项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确保各项防治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及时明确诊断。一是要做好疫情监测。医疗机构要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规范发热门诊,加强发热呼吸道病例监测,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协助疾控机构做好采样送检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提高监测敏感性。二是要做好病例报告。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报告程序和时限按照国家有关报告规范要求执行。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居(村)民委员会的配合下,切实做好辖区内外出归来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信息报告。
(二)切实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各县区卫生局、市、县区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卫生应急队伍要坚持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处置规范。要充分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关救治药品、检测试剂、耗材、消毒药械、车辆、防护用具、床位等储备和准备,做到及时调配使用。各县区定点医院传染病区要按规范要求,迅速调整预留足够床位,保证一旦出现确需住院治疗的病例,能够及时收住治疗。
(三)扎实做好社区和学校防控工作。社区和学校防控工作是当前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重点。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认真按照《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加强与教育部门、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协调,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协助做好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监测与健康管理,做到有病及时主动就医,及早发现和排查可疑病例,有效遏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社区和学校扩散蔓延。
(四)规范医疗救治、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治疗工作。一要做好病例诊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培训,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能力。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各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隔离治疗,做好疑似患者和轻症居家隔离治疗患者的医疗救治。二要做好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护。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定的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转诊市传染病院救治,市中心医院负责患者转运。三要做好医院感染控制。重视和加强医院消毒隔离与防护工作,确保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医务人员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四要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方案(试行)》执行。
三、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2020年度)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场关键战役,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举措,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我院积极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卫健委、省卫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XX市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及市健康扶贫各项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公立医院医改精神,制定了《XX市中医医院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医院成立了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院长X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医务科、医保科、护理部、财务科、经管科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质控办负责人XXX同志担任担任大病救治联络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明确了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重点,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医疗费用等主要控制指标的监测,严格实施考核问责,确保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
(二)加强了对医院工作人员的培训。
医院多次在院中层干部例会及党员意识形态学习例会上传达学习健康扶贫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并督促各科室组织学习,做到人人知晓,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坚决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票式”结算、 “985” 报销政策以及“四位一体”的结算模式。
(三)加强了健康扶贫工作的宣传。
我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印刷宣传资料、电视、网络媒体对健康扶贫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今年以来,发表在各级新闻媒体、电视台关于健康扶贫的稿件10余篇(次)。积极开展健康扶贫义诊活动,向群众普及健康知识,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
(四)、积极组织义诊活动,送医、送药下乡,服务百姓。
2020年,共组织各种形式的义诊下乡活动5 起,先后派遣内、外、妇、儿科专家共39人次到XX镇小木桥村、窑台村、西庙村及新华村进行义诊,免费给村民送医、送药,发放宣传传单2000多份,送药3000多元。
(五)、进一步深化医疗人才“组团式”健康扶贫对口帮扶。
从2017年9月开始,在市健计委党组的支持下,我院与XX卫生院、XX卫生院等1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联体协作关系,组建天门市中医医疗联合体。2020年我院通过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了一批基层医疗人才。2020年我院共接收基层卫生院医生、护理、彩超等专业进修人员8人,并下派医生、护士、彩超等中青年技术骨干10人乡镇卫生院工作,与这些卫生院建立了便捷转诊通道,方便转诊患者。
从2017年开始,我院托管XX医院,通过三年多的建设,XX卫生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近年来,该院门诊人次、出院人次比托管前同期分别增长30%、28%以上,XX群众就医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卫生院员工待遇得到了提升,人心稳定,蒋场的托管建设得到了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六)、加强医疗质量控制
1、建立救治台帐。
我院作为我市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为符合救治条件住院患者建立了台帐,实行了销号管理。
2、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大病救治科室为五官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内四科、外一科、外二科、、妇产科、血液透析科。
3、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确保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4、制订了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按照“保基本、 兜底线”的原则,制订了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5、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及诊疗规范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6、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医院成立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及大病集中救治质控体系,并制订完善医疗质量与控制相关指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7、积极开展出院患者回访工作。各临床科室积极做好出院患者回访,询问患者居家情况,指导患者居家按时服药或及时复诊,巩固治疗,做好了回访登记。
(七)、加大保障力度,推进贫困户“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远程诊疗服务”等重点工作。
我院合理设置了医疗服务流程,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对贫困患者实行单病种收费,控制费用总额,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继续推进“四位一体”保障机制,严格实行“一站式、一票制”结算等及时结算措施,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收到患者一致好评。
1、作为XX市大病救治定点医院之一,截止2020年11月,我院我院大病救治农村贫困人口404人次,其中:白内障28人次,肺癌9人次,肝癌10人次,结肠癌15人次,乳腺癌27人次,食管癌2人次,胃癌10人次,直肠癌3人次,膀胱癌5人次,终末期肾病249人次,急性心肌梗死1人次,风湿性心脏病2人次,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8人次,脑卒中15人次,医疗总费用3069573元;截止2020年10月,全年共收治贫困人口住院救治1651人次,医疗总费用 12116458元。
2、截止2020年10月我院共收治接对帮扶对象XX镇西庙村、小木桥村、窑台村、万场村、新华村贫困患者55人次,减免贫困患者住院自付部分25098元。
一、全面开展大病救治
从2017年正式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以来,国家和省市先后5次调整大病救治病种,由最初的9种扩大到34种(目前国家30种),区人民医院作为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按照大病病种特点和病程阶段,根据临床实际,为每位患者制定诊疗方案,建立贫困患者就医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为全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建立专门的大病专项救治台账,每位患者有救治档案,动态追踪管理,2017-2020年以来区人民医院收治贫困人口门诊28387人次、住院患者8360例,全区34种大病患者1574人,已救治1574人,救治率达100%。随着病种的增加,使更多贫困患者受益,为保证贫困人员医疗质量,有效合理使用医疗费用,区人民医院对所有收治病种临床路径全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全部自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二、严格落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
(一)深入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6年8月31日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家庭医生与居民签订签约服务协议,当好健康“守门人”和政策“引路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讲清医疗报销政策和流程,同步宣传健康知识、健康脱贫政策,并对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季度进行1次履约服务。印发《市区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服务“1+1+1”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方案》,引导区级专家资源参与基层健康服务,确保每位贫困人口均能享受到“1+1+1”健康服务,即:“有一名家庭医生签约,一个全科医生团队服务,一位区级专家指导”。为患病贫困人口提供有效救治和康复随访服务;为一般贫困人口提供完善的预防保健服务,有效减少因病致贫、返贫发生,贫困群众健康素养得到显著提升。2020年将2014年和2015年已脱贫贫困人口也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签约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2020年底贫困人口共签约14718人,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分别签约4930人、1227人、13人、545人,实现应签尽签,履约率达99.38%。
(二)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印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常见慢性病药品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叶卫计〔2018〕95号),聚焦特定贫困群众,为行动不便贫困慢性病患者在14个慢性病病种推行“长处方”,依托签约服务团队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配送管理,按照医供体建设要求,由区医供体中心药房统一配送管理,方便贫困群众取药报销,累计完成上门送药服务198人次。开通了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绿色通道,简化了慢性病申报流程。
(三)大力实施公共卫生项目。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加强对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开展专项活动,优先为老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规范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分别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0812份、9225份、1050份,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92.13%、92.78%、93.05%。截止2020年底全区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达75%以上;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和测血糖分别达到50%和40%;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88.79%、88.97%。
(四)抓好贫困人口地方病和重点疾病防控。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持续开展了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各项指标达到消除标准。做好消除疟疾防控工作,全区上报疟疾血检1005人,无疟疾病例报告。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网络报告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目标,全区各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正常,疫情网络直报及时、准确,全区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5963例,其中乙类传染病2691例,丙类传染病3272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疫情报告及时率、审核率100%,全区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监测检测力度和对全区艾滋病人规范化管理、抗病毒治疗、定期随访,先后发现报告居住我区的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共53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死亡9例,5年来累计完成医疗救助159人次,总计17.42万元。认真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年初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医院的职责和任务。全区新增报告结核病468例,累计救治贫困肺结核患者218人次,救治金额18.15万元。我区共报告和治疗手足口病995例,无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沟通,认真做好全区秋季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筛查结果异常的,需经进一步检查排除,全区各学校没有聚集性结核病发生。加大对各乡镇街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转诊及治疗管理工作督导,指导乡村医生按公共卫生管理要求,对治疗病人及时随访,规范做好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每年采集200份8-10岁儿童及100份孕妇家中食用盐样、尿样分别进行盐碘、尿碘含量检测以及学生甲状腺B超检查甲状腺肿大。
(五)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优先实施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017年8月区政府办印发《市区2017年农村贫困户家庭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市区2017年农村贫困户家庭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正式全面启动,进一步提高了贫困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的早发现早治疗几率,保障了妇女健康权益,逐步改善了贫困儿童营养状况,降低了儿童发病率。贫困家庭新生儿筛查累计63人;贫困人口家庭6-24月龄婴幼儿共发放儿童营养包237人;贫困家庭妇女“两癌”筛查累积完成乳腺癌筛查2140人,宫颈癌筛查2201人。切实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完成疫苗追溯系统建设,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接种效率,保障接种安全。全区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人员的业务技能,对全区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接种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利用预防接种宣传日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妈妈课堂、乡村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新媒体等方式大力宣传预防接种知识,增强了宣传氛围,有效提高了家长的认识度和满意率。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我区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2020年市顺利完成国家验收。新建、改建的城区公厕累计12所。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严格按照《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进行科学监测,超额完成年度水样监测任务。2020年每季度对全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出厂水、末稍水和城市水龙头水开展监测工作,共检测水样40份,检测结果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对全区19个贫困村的饮用水开展水质检测,为每个行政村采集1份集中供水和1份分散供水,共计38份水样,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一、强化领导,完善学习,确保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学习传达。文件下发后,党支部书记立即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的精神,并对文件要求及时向各乡(镇)进行了传达,使群体民政工作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落实到了文件要求的具体行动中。
二、完善排查,及时报告
将排查文件下发至各乡(镇),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将发现的监护缺失儿童上报县民政局。
一是督促各乡(镇)统筹村“两委”儿童督导员、社区工作者等工作力量,结合疫情防控排查全面梳理动态摸排掌握辖区内儿童的监护对象情况。二是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疫情影响暂时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本人工作单位报告家中儿童监护状况及联系方式。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广播电视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疫情宣传、走访排查等告知儿童家庭,扩大社会知晓度,做到专人监管。四是对没有监护人的儿童,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其委托其他具有监护能力的人代为照料。对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由村(居)民委员会临时照料;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五是对监护缺失儿童有重点疫区接触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或者身体状况不明的,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将儿童安置到当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对经检测未感染的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确认其监护责任的落实情况;对定性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要优先安置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救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治愈出院或结束隔离后,要在提供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或相关健康医学证明的前提下,及时将儿童接回照料。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求乡(镇),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组建工作专班,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存在儿童监护缺失情况的要及时上报民政局,妥善安置好监护缺失的儿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卫生应急在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力争在2013年达到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标准,力争省卫生厅向卫生部推荐我县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的创建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等8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将卫生应急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估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辖区内的村指定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县卫生局要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指挥协调。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的领导下,县卫生局与相关部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卫生应急联络网。建立具备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的县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
(三)预案体系。县人民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各类单项卫生应急预案,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各类预案和方案实现动态更新。县卫生局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熟知本县、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各乡镇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初步形成政府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为架构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四)应急准备。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处置经费。县卫生局要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分类专业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并配备相应的装备;制定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计划,按计划落实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完善相关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卫生应急资源扩增能力,以迅速及时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
(五)监测预警。县卫生局要建立完整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实验室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等监测网络,并指定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常规和专题评估,提出评估意见、预警和干预措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与管理工作,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数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事件评估率均要达到100%。
(六)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局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乡镇要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医疗机构要及时高效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并有效开展事件相关病例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大众媒体及时经授权可由其的应急处置相关信息,并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
重大活动开展前,县卫生局和专业机构应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排查治理意见和干预措施,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重大活动期间,县直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相互配合,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到保障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七)总结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各乡镇或县卫生局应对卫生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危害及处置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补助标准;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而致病、致残或致死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八)社会动员。县卫生局应当制定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卫生应急知识素养,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应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4月~6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完成创建活动申报工作;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启动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结合示范县考评标准,组织举办卫生应急工作培训班,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核标准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传达创建任务;做好其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2月)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人员及物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报市卫生局;迎接市卫生局督查,根据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重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3年1月~4月)
做好示范县创建验收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做好迎检准备;迎接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评组的检查验收;根据省级评估验收组的评审结果,认真做好总结,抓好整改,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实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作为2012年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落实政府公共卫生任务财政补助,加大投入,明确工作进度,保障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在我局如火如荼地掀起“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热潮的今天,我院全体干部职工,也都积极投身其中,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创新工作观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深入推进我院的全面建设。那么,如何才能使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言语中,而是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中呢?我院坚持从基础做起,升华思想理念,扎根民政医疗事业,深挖潜力,开拓创新,真正使解放思想结出硕果,不断推动科学发展的大跨越,全面推进医院的发展步伐。
一月中旬以来,连绵的暴风雪肆虐着中国,持续的超低温突如其来,南方十七省区遭受严重灾情。面对异常寒冷的天气,我院结合实际,全力以赴开展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措施,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科室各部门的鼎力配合下,做好了全院1500多名住院病人的防寒保暖工作。特别是病区厨房班长、党员何家伦同志,为了确保抗灾救灾期间住院病人的正常伙食供应,他多方寻找,积极采购、储存了足够1个月用量的食品和物资,并主动承担起最脏最累的修理、清洗炉灶等工作,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双手就被冻坏,长满了冻疮,但他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何家伦同志在这次抗灾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评为广州市民政局抗灾救灾先进个人。正因为有了像他这样的优秀党员、优秀干部职工,正因为有了这种关爱病人、无私奉献的**,住在我院的1500多名病人才能平安度过这个寒冬。
解放思想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必须从思想观念的深处,从深层次的体制机制上,反思和检讨存在的问题,才能破解难题,才能有效推进。
今年,按照局的指示**,我院必须在三月份全部接收滞留在市**病医院江村分院的146名流浪**病人,面对如此艰巨的工作任务,面对救治病区床位不足,人员紧缺的不利因素,我们没有畏惧退缩,没有消极地“等、靠、要”,而是迎难而上,积极解放思想,努力开拓创新,挖掘潜力,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接收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接收工作措施。特别是在最后一批接收66名救治病人的过程中,因工作量巨大,时间紧迫,我院各部门200多名工作人员主动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尤其是救治病区的医护人员,甚至不顾前一天夜班的劳累,第二天又投入到紧张的接收工作中。全院干部职工协调一致,全力以赴,甘于奉献,从而安全、顺利、高效地完成救治病人的接收工作任务。自20xx年承担广州市流浪乞讨非危重**病人的救治任务以来,我院共接收救治病人1046人,送出669人,从未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和医疗差错事故,这无疑是我院在解放思想学习中结下的丰硕成果!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根据《省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城市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救治水平,提高我市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保障农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以需求导向为原则。针对乡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以满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开展符合乡镇需求,多种形式并存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二)以帮助提高为原则。城市医院应以帮助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为根本原则,加强人才培养,而不是替代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三)以统筹安排为原则。按照卫生局的统一规划,以边远乡镇卫生院为主,适当考虑服务能力较低的乡镇卫生院安排对口支援关系。
(四)以注重实效为原则。积极探索适宜的债效评价体系,既考核支援医院,也考核受援乡镇卫生院,促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一)市一医院至少支援三个、市中医院至少支援二个、其它市直医院至少支援一个乡镇卫生院。
(二)支援医院要制定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规划,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要成立相应的内设机构或指定专门的职能科室负责此项工作;派出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乡镇卫生院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建立和完善管理各项制度,开展适宜技术、免费培训和接受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等。
(三)受援乡镇卫生院应根据自身需求,提出需要支持的执业科目及协作计划,有效利用支持资源,提高自身综合能力,要为市直医院在乡镇卫生院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四、具体要求
(一)完善工作方案,支援医院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受援乡镇卫生院实际需求,提出支援乡镇卫生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
(二)签订支援协议。支援医院应到受援乡镇卫生院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提出具体工作任务,签订支援协议。
(三)签定目标承诺书。支援医院在充分讨证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受援期内(一般为三年)受援卫生院应达到的年度目标和期满后,达到乡镇卫生院先进水平或一级甲等(优秀)医院标准的目标。
(四)派驻院长。支援医院对每一个受援卫生院派1名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任名誉院长,对受援卫生院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并听取受援卫生院的工作汇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成效。
(五)派驻医师。支援医院每年向受援卫生院派出主治以上医师(护、药技师))不少于5人,每人在受援卫生院工作不少于半年。派驻医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努力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人员培训。受援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轮流到支援医院短期培训(不少于一周)5人次,支援医院每年至少接受2名受援卫生院人员免费到医院进修学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援医院要高度重视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各支援医院和受援卫生院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分别与卫生局签订目标任务书,根据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奖惩,受援卫生院达到年度目标的奖5000元,达到受援期满目标的奖20000元。
(二)制定相关政策。支援医院派驻到受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市卫生局按支援卫生院数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以用于对派驻的院长和医生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