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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卫生部门要坚持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应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卫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防治,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四)概念、分类与分级
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三级: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1)一般突发事件。指在局部地区发生,尚未引起大范围扩散或传播,还没有达到规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边远、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肺炭疽流行范围局限在一个乡(镇)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3例。
②周边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我区境内无病例报告。
③霍乱病例在一个乡(镇)1周内发病5——1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乡(镇)、发病30例以下,或县内发生疫情。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一个乡(镇)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⑤在一个乡(镇)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在学校地区性或县级以上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⑦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⑩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一般性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规定的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区或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发生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疫情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或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3例以上。
②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但无继发病例发生。
③霍乱在一个(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个以上(区),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⑤在一个(区)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到该(区)以外的地区。
⑥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⑦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但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
⑩丢失放射性物质,其放射性活度(Bp)密闭型≥4×106,非密闭型≥4×105。
⑾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⑿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指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①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确诊后,两个鼠疫潜伏期内连续出现病例2例以上,或肺鼠疫流行,并有进一步扩散蔓延的趋势。肺炭疽在市区内发生,或在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一个区内的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
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设区市,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③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发传染病,同时波及多个(区)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④重大生物和化学污染、放射事故,出现大量人员伤亡,扩散范围波及2个以上(区)。
⑤省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处理体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区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卫健局,负责全区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评估,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二)成员部门职责
1、发展改革部门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2、财政部门保证疾病监测、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非正常储备药械专项经费,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费用。
3、教育部门加强校内突发事件防范工作,落实校内突发事件应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及自我防护工作。
4、公安、安全、司法部门做好法制宣传,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隔离措施。
5、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预警期间的药械市场治理整顿,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开辟防治突发事件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申报审批的绿色通道,保证市场供应。
7、物价部门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8、科技管理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临床治疗、实验室检验等各项科学研究。
9、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科学知识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营造有利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舆论氛围。
10、民政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负责赈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发放及管理工作,对困难群众实行社会救助。督促殡仪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的运送和火化工作。
11、铁路、交通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12、农、林部门组织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家畜家禽及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13、商务部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负责做好流通环节物资(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做好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14、爱卫会、环卫部门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保护工作,清除垃圾污物,开展除“四害”活动。
15、通讯管理部门保障突发事件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加强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16、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7、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处理的需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紧急物资的进口、救济物资发放、接收或分配捐赠、污染扩散的控制、相关法规的制定以及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与评估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报告规范,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报告。
1、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区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市应急处)报告。
(二)突发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1、突发事件的评估。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等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级别。
2、突发事件的确认。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到现场调查核实,会同突发事件发生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科学分析和初步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方案,未被省级突发事件专家委员会确认为突发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由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通报
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四、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预警启动
突发事件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一般突发事件启动黄色预警;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橙色预警;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应急响应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致病、致残人员的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采集环境生物样品、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2)区政府应急响应。区政府接到卫生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组织相关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区政府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2)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采样和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施医疗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和人员疏散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在上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二)技术保障
1、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区卫健局负责建立突发卫生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专家评估委员会由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检验、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综合评估突发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参与突发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2、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区建立一支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的机动队伍。随时能够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突发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队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3、医疗救治网络。加快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紧急救援中心、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区)为主体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区卫健局指定急救机构(包括院前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或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后备医院组成全区医疗救治网络,负责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陇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陇南市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和《西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疫情分级
根据传染病疫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将传染病疫情划分为Ⅰ级
(特别重大)、Ⅱ级
(重大)、Ⅲ级
(较大)、Ⅳ级
(一般)等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我县,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发生波及我县在内的多个地区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县,并有扩散趋势;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在我县流行;
5.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事件。
Ⅱ级(重大疫情)
1.在我县区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相关联的疫情波及我县;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县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20例以上;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乱在我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我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县,尚未造成扩散;
7.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
Ⅲ级(较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我县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2.腺鼠疫在我县发生流行,
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
3.霍乱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1周内发病10一29例;
4.一周内在我县范围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传染病疫情。
Ⅳ级(一般疫情)
1.腺鼠疫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l周内发病9例以下;
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传染病疫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发生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我县周边地区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紧急防控工作;我县或周边地区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的紧急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有效、减少损失;依靠科学、规范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xx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县科技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县卫健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日常工作。
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在县应急指挥中心,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和指挥处置工作。
2.1.2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部署全县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制定与组织实施各类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县的重大疫情应急工作,决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突发重特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制订和修订《xx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健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专家组;组建培训应急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患者的调查和救治工作;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县教育局:协助做好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疫情的处置,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学校内重大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
县公安局:及时封锁指挥部指定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严格互联网信息管理,实行24小时网上监控,及时封堵、删除有关谣言和歪曲报道,并依法打击和处理谣言制造和传播者。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承担全县处置重大疫情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运送应急处理物资的车辆及时到位。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疾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做好疫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政策做好参保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垃圾、粪便的清运处理,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指导组织全县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县科技局:支持开展重大疫情应急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
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制订全县旅游行业处置重大疫情工作标准和措施,防止传染病疫情通过旅游途径扩散;督促涉外宾馆、饭店等落实有关工作措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全县处置重大疫情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依法开展对处置重大疫情所需物资的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对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
县财政局:确保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需的重大疫情防、控、治专项经费,筹集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卫健局负责全县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专家咨询机构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组负责对重大疫情和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估,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应急指挥。
2.4疫情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2.4.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县卫健局和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重大传染病日常监测与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县内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病例动态情况;承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确定密切接触者,指导落实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确保生物安全的情况下做好样本的运送,以及开展防病培训工作和宣传教育。
2.4.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防治工作小组,健全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院内消毒等预防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的传播,医院门诊根据疾病主要病症开展预检分诊工作。
定点收治医院:县人民医院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要成立专家组,负责重大传染病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会诊、收治,积极救治病人;按时报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不断完善治疗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必要时,做好病人转诊和会诊工作。
2.4.3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医院、公共场所的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的监督检查。
3.疫情监测、预警
3.1疫情监测
全县建立统一的重大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实验室监测、哨点监测和群众举报电话网络。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开展重大疫情的日常监测工作。
县卫健局要按照省市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的主动监测,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监测、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并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县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向社会公布重大疫情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
3.2疫情预警
县卫健局要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所报告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本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认真分析,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或提出建议,由县政府审定公布。预警级别依据重大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
疫情报告
4.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4.1.1责任报告单位。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健部门指定的重大疫情监测机构。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各级卫健部门。
(4)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重大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
4.1.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4.2
报告时限和程序
重大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重大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计局报告。
县卫健局接到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以电话、短信、书面专报三种形式向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县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4.3
报告内容
重大疫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展。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重大疫情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重大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写出结案报告,并按程序上报。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网络直报
各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重大疫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收到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规定报告县卫健局。
5.应急响应
5.1疫情报告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疫情报告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县卫健局接到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向县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
5.2疫情评估
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重大疫情专家评估委员会,对重大疫情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初步判定重大疫情的级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卫健委。
5.3疫情信息监测和处理
各级医疗机构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重大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对重大疫情医学观察病例数、疑似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实验室确诊病例数、疑似转为临床诊断病例数、死亡病例数、治愈病例数、仍隔离治疗数、排除病例数、排除疑似病例数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4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必要时请求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支持,流调工作原则上要由两名流调专业人员共同完成。流调信息要及时向收治病人医院反馈,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调查时,要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病人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并做好记录,同时报请县政府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流行病学调查的质量控制和评价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5.5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各级医疗机构对留院观察病例要就地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由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5.6消毒处理
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消毒规定执行。
5.7疫点、疫区确定及控制措施
疫点、疫区的确定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8医疗救治
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应当立即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建立医疗救治调度指挥中心和专门医疗救治网络,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接诊、收治和转运,全力救治重症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5.8.1定点收治医院
县人民医院主要收治重大疫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同时参与组成专家组负责全县重大疫情的会诊工作。
根据疫情的发展,县卫健局可随时指定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扩充的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被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要求设置床位及其它必备设施。
5.8.2诊治及出院标准
对重大疫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标准,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尚未出台,由县卫健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本县的相关标准。
5.8.3病情动态报告
定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疫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后,病人救治情况要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日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要报县卫健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健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和市卫健委;病人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要随时报告。
监测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传染病疫情留院观察病例后,也要按上述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日报告和随时报告。
5.8.4应急结束
如重大疫情的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发病例出现,可以终止应急反应。符合特大和重大的传染病疫情报请自治区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省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健康委报告。
符合较大的传染病疫情报请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市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自治区卫健委报告。
符合一般的传染病疫情,由县卫健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健委报告。
后期总结:当本期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组织对本次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调查报告上报上一级卫健委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县卫健局应建立各自的预防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当重大疫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医疗机构建立相应的疫情监测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物资供应、医疗救治等突发重大疫情处置分队。
6.2物资保障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物资储备、调运和调剂余缺工作,畅通疫区物资供给渠道,严格执行急需物品供应流程,保障疫区居民食品和生活用品的正常供应。所有防治物资、人力、财力由指挥部统一调动。
6.3宣传保障
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重大疫情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对公众开展重大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对重大疫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6.4维稳保障
各政府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恐慌,安定人心。党、政、军所有公职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拒绝调动、临阵逃脱等行为者要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7.附
则
7.1重大传染病疫情概念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7.2预案解释、修订
本预案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与修订。
【关键词】护理管理;预防;控制;医院;患者;感染
感染可分为两种,在医学上感染就是指细菌、真菌、寄生虫和病原体的侵入所引发的局部组织与全身性炎症的反应[1]。感染的血液学症通常会引起白细胞数量上升,贫血以及血小板减少症等。在护理方面,护理人员经常会被指责态度不好,经验欠缺,耐心不够等,人们通过媒介就会对医疗卫生部门抱怨许多的不满,在护理方面,护理人员就被说成是缺乏责任感的群体,从而导致患者的家属与医护人员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口角,这样不光会影响护理人员本身,还会让患者的心情不佳[2]。护理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就是指医护人员通过一定的活动和患者建立好人际关系[3]。
1方法
1.1控制组织结构建设,并且对护理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
1.1.1控制组织结构建设,发挥护理感控作用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把科主任、监控医生、监控护士和护士长组成为医院感染防控小组,以便发挥医院感染管理网络的作用,职责明确,落实个人[4]。
1.1.2完善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依照医院感染管理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等,将医院各个规章制度、任责、措施和操作规章完善起来,还要制定科室感染管理手册,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标准操作规程等。护理部门需要加强督查力度,在临床科室督查中所存在的问题都要按月进行通报、分析、反馈和督促整改。对每月科室整改的情况要进行效果评价,与此同时,每科室都要加强医院感染自查自控,将每项制度落实到位[5]。
1.2护理人员应该从各个环节加强无菌操作技术
1.2.1加强培训,意识强化由于护理人员自身素质存在的问题是导致沟通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所占的比例高达32.14%。有些护理人员的责任感不强,态度不好。医院还可开展护理科研,护理人员彼此之间还可以进行交流谈心,互相吸取经验。要强化护理人员专业技能知识的学习,让他们可以灵活自如的开展工作,并能够对一些患者的突发状况进行及时处理。不光如此,还要对医护人员卫生、多重耐药菌隔离原则和医疗废物处理流程进行培训,以此强化护理人员的医院感染医师。
1.2.2遵守无菌操作,避免交叉感染无菌技术是指在医疗过程中,要保持物品无菌,无菌区域不能被污染,以防病菌等生物侵入患者体内[6]。无菌技术作为预防医院感染的一项重要而基础的技术,医护人员必须正确熟练地掌握,在技术操作中严守操作规程,以确保病人安全,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护理人员无论是在侵入性操作还是非侵入性操作,都要严格按照护理技术流程进行操作,应该极力避免污染,减少感染因素,把消毒、灭菌、隔离完整贯彻到护理工作中。
1.2.3大力宣传,手卫生依从性提高吸收是一种最为节约简单的预防感染的方法,一方面可以从硬件完善来着手,还可以从卫生设施的高效性便捷性来进行,让所有的病房和诊疗区域都配置感应式水龙头以及抗菌洗手液等相关措施;另一方面对软件进行强化,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与国内外管理理念相结合或是借鉴,把手卫生宣传遍及医院各处,使手卫生氛围浓厚促使手卫生意识提高。
1.2.4消毒隔离的落实,杜绝感染隐患医疗器械的清洗如果不当,会造成患者感染其它疾病。要把器械清洗干净,首先清洗的方法就要正确,而且一般将清洗又分为人工清洗、清洗器清洗和超声波清洗。一般情况下,在清洗器械之前,要将其浸泡在水中,若是器械上的血迹和粘液已经变干,应该使用酶来浸泡器械,以便除去上面干枯的污渍。清洗的器械分类,最好是按照玻璃类、橡胶类和金属类来进行。器械的复杂性程度一般是不同的,有的光滑,有的有齿槽,有的有纹路,有的甚至还有缝隙,对于这种医疗器械,要格外注意清洗。
1.2.5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抵制细菌耐药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基本准则,合理正确的实施抗菌药物。除此之外还要指导全院医护人员用药合理的工作职能,让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一个加深认识,减少发生多重耐药菌的产生。
1.2.6管理医疗废品,防治医疗废品泄露医疗废品需要分门别类,还需经过贮存、包装、运送等过程。所有的医疗废品都要交给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理,严格执行日产日清的制度。制定医疗废品泄露的应急处理方案,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需要提高。
2结果
通过探讨发现,医院的感染率显著下降,从2009年的4.77%改善成为2012年的2.10%;医院的环境卫生学检测合格率升高,由2009年的73.37%改善成为2012年的98.90%;手卫生依从性上升,由2009年的14.56%改善成为2012年的39.72%;仪器导管的感染发生率也在降低,由2009年的3.26%改善成为2.49%。具体情况可见表一、表二、表三和表四。
3结论
随着社会发展,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不光影像医院声誉,还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医院感染成为现今医学界面临的一大挑战,成为公共卫生问题,也引起群众的广大关注。医护人员是贯穿整个环节的重要人物,直接影响整个医院感染管理质量和内涵。通过本文的探讨研究,预防和控制医院的感染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护理管理制度的规范也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陶玉梅.手术室实施整体护理现状浅谈[J].中国实用医药,2011年第21期.
[2]张兰秀,江凌,禹晓慧,黄彩丽.手术室实施整体护理对医护关系的影响[J].医学信息:下旬刊,2011年第2期.
[3]危力秀,向琼芳.护理警惕性与预见性思维在急诊科的应用[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1,11(29):7221-7222.
[4]梁群英.全面评估个性化临床带教的探讨[J].中外健康文摘,2012,09(12):325-326.
一、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xx
副组长:张xx、苑xx
成员部门: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管理处、标准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认证认可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原则,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企业和投诉站,采取进社区、企业、商场、超市、学校、投诉站(消费维权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分别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与xx时报社深度合作,开办《xx消费》每月专栏和“315”特刊;通过电子显示屏、布标、广告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传递消费维权新理念,倡导网络诚信新主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无忧,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二)召开“315”活动座谈会。围绕“315”活动重点,结合辖区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消费者代表、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重点企业等召开“315”活动座谈会。针对新常态下消费新热点、新模式、新主张,围绕投诉难点和突出问题共同探讨研究,进行经验交流,广泛征询建议,谋划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举措,将消费维权关口前移。(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引导活动。以宣传法律法规和普及业务知识为核心,与市检验检疫局、食品检测等专业机构、社区管理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解《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消费常识,进口奶粉、红酒、水果、化妆品、纸尿裤等热门商品的选购知识,共同构建食品安全消费防线;结合地域特点及重点行业结构现状,选取与辖区主要消费类型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以案说法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责任部门:各相关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
(四)开展消费体察等系列活动。以学生为切入点,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组织市食品工业协会、消费者代表,开展走进“空港制造”消费体察活动;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召开“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论坛会;与企业联合在商场、商业街、社区举办形式灵活的维权嘉年华活动、消法知识问答、消费维权咨询等活动。通过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和商品服务监督,提高社会各界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责任部门:各相关分局、消费者协会)
(五)开展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集贸市场的行政指导、检查工作。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及大型交易网站进行走访、调研、开展行政指导,倡导网络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依法履责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规范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市场“短斤少两”欺诈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
(六)开展对直销企业及煤炭市场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直销企业、流通领域煤炭监管工作和重点地区街道打击传销工作,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确保燃煤品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
(七)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保健食品广告、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烟草、非法医疗广告“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好迎全运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八)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整合内部资源,通过多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打造消费维权多元共治新格局,提升维权效能。(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九)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手机消费行业及近年来手机消费投诉举报较集中的区域,查处利用销售“合约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及无“3C”认证标志、不履行手机“三包”责任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颁发牌匾、业务培训等活动。对辖区新增的消费维权服务站颁发牌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置工作效率。开展集中更换辖区商品交易市场消费维权提示牌工作。(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十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流通领域儿童玩具、空气净化器、家具、一次性卫生用纸、化肥、农药、针织内衣、家居服等商品的抽样检验;向社会涂料、羽绒服、纸尿裤等14类商品质量抽检公告;向社会涂料、羽绒服、纸尿裤等14类商品质量抽检公告。(责任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处)
(十二)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对交易市场中销售、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查。在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管的同时,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标准计量处)
(十三)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活动。印制宣传画册,主动与区教体委联系,走进校园向广大学生宣传电梯使用安全知识;采用大讲堂形式,对新修订的《xx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宣传贯彻。(责任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十四)开展系列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家用电器、手机等消费品及儿童用品(童车、儿童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检查;按计划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工厂巡查工作,并按需要聘请专家协助检查;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中无损、煤炭、食品卫生及机动车检验机构等行业监督检查工作。(责任部门:认证认可处)
(十五)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测等活动。组织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有效防范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宣传教育活动;以“正确选择,科学食用”为主题,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街道科普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确保对食品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100%。(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处)
(十六)开展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公共场所卫生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高风险品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及时消除药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责任部门:药品化妆品监管处)
(十七)开展对医疗器械企业的专项检查。深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宣传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对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不相符合的情况进行重点清查;对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核查,重点对企业风险点进行排查。(责任部门:医疗器械监管处)
(十八)开展市级“诚信服务单位”评选推荐等活动。共同签署诚信服务倡议书,参加 “诚信服务单位”候选企业体察活动,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开展xx市“315”消费维权志愿者推荐活动,持续构建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网络。(责任部门: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消费维权事关百姓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各自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策划,周密部署安排,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好“315”期间各项宣传纪念活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活动方案的责任划分认真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315”各项活动落到实处。“315”期间,各单位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分局要组织成立应急小分队,负责“315”期间投诉举报现场处置工作。区局投诉举报中心及分局相关部门、各消协及消协分会、各相关直属机构等单位投诉热线要保持畅通,安排业务较强的人员3月14日、15日全天候值班,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集中值守,依法高效处理国家工商总局12315热线分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遇有突发、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报告,严格信息纪律,依法高效应急处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三、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市政府、所在镇(处)、市环境保护局报告。
市政府、镇(处)政府(行政)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接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及时动员受到环境污染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
(一)市政府成立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处置工作。
(二)发生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由本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和组织调查。
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本市指挥部及事故发生地所在镇(处)在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本市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
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主任、市办公室主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经济贸易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监察局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市电力联营公司经理,电信公司总经理,移动通讯公司经理,联通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和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事故处理的各种信息。
五、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所在镇(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发生较大和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分别通知市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并上报上级指挥部。由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令指挥部成员及市有关单位负责人按应急处理专业组的分工,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应急监测设备赶赴现场,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事故处理。属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在报上级人民政府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后,按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实施事故处理。
(二)指挥部下设10个专业组,各有关部门和专业必须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各专业组的组成和任务:
1、专家组:由市环境保护局选定专业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分析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形成原因,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事故应急处理对策,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由市环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本区域环境污染控制、环境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现场环境监测,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现场保卫警戒组:由公安及当地驻军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疏散撤离险区人员和实施重要财产的抢救工作。
4、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卫生部门、医疗急救中心、事故单位就近医院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保障医疗器械、血液和药品的供给。
5、交通运输保障组:由交通、建设、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和现场专业人员、设备的运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对相关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特种措施。
6、基础设施保障组:由建设、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公安部门指挥中心和镇(处)负责人组成,保障事故处理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信畅通。
7、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市指挥部、财政、经济商务等部门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所急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负责参加求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8、事故善后处理组:由市指挥部、市维稳办、市办、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险、环境保护、公安、财政、工会、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人员的安抚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9、事故调查组:由市指挥部、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10、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门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的关新闻单位参加,统一报道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技术特点和事故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必要时,应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现实的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六、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处、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按各个专业组的分工,组织落实本部门专业人员和必备的专业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市指挥部备案。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镇处、各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组织训练和演练。
【关键词】 学校图书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G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2)05(a)-0169-02
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且来势凶猛、传播速度快、涉及面广,如:非典型肺炎、甲型HINI的爆发。不但给人们带来身体上的危险,更是对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育部在2007年第4次例行新闻会中提到:在学校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超过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三分之二。同年,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在做客“中国政府网”回答网友提问时说,中国70%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其中很多都是传染病流行和食品卫生问题。这表明学校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发区。
1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涵[1]
1.1 定义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成因的多样性。比如,各种烈性传染病。许多公共卫生事件与自然灾害有关,比如说地震、水灾、火灾等,公共卫生事件与事故灾害也密切相关,如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交通的事故等。
第二个特点是分布的差异性。在时间分布差异上,不同的季节,传染病的发病率也会不同,如SARS往往发生在冬、春季节,肠道传染病则多发生在夏季。分布差异性还表现在空间分布差异上,传染病的区域分布不一样,像我们国家南方和北方的传染病就不一样,此外还有人群的分布差异等。
第三个特点是传播的广泛性。学校是特殊的场所,具有社会性与相对独立性的特点,学校内的人与物时刻与外界发生着交往,社会发生的变化随时也会影响到学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与此特点有关,如传染病,前者如病原体的输入,后者提供了疾病传播的场所和易感人群的聚集。学校与自然、广大的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易造成蔓延扩散形成暴发。
第四个特点是危害的复杂性。重大的卫生事件不但是对人的健康有影响,而且对环境、经济乃至政治都有很大的影响。比如上次的SARS尽管患病的人数不是最多,但对我们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实很大。
2 学校图书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的必要性
学校图书馆作为师生获得知识、阅读欣赏、收集信息资料的公共场所,它既是书刊交叉利用的密集地,也是人群比较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就会严重影响校园的和谐,影响正常的生活学习。由于涉及的人群主要是学生,社会影响也较大。
学校图书馆在重视知识文献交流的同时,要充分注意做好图书馆的卫生防疫工作,从“以人为本、读者第一”的服务宗旨出发,高校图书馆应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迅速有效地控制危害性较大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读者及图书馆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良好健康的学习工作环境。这是图书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建立完善的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体制,编制适用、可行的应急预案,是提高图书馆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防患于未燃的重要手段。
3 学校图书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3.1 树立危机意识,加强应变能力
危机管理的目的是危机爆发前的预测防范管理和危机爆发后的应急善后处理。“居安思危,有备无患”,高校图书馆只有树立安全意识,保持对危机的敏感度,从威胁到生命的高度来认识危机管理的重要性,才能采取科学的措施,迅速有效地控制危害性较大的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因此高校图书馆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卫生教育和危机管理教育,增强对危机发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掌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知识,才能遇事安然,泰然处之。
3.2 制定高校图书馆应急预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有效控制事件发生带来的危害,必须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
应急预案的制定通常包含以下内容[2]: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组织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组织的职责;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与通报;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3.2.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安不忘危,预防为主”。公共卫生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学校图书馆危机管理要对图书馆日常工作进行动态监控,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做到防微杜渐,从小事抓起,重视事物之“苗头”,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及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团结一致,扎实苦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内提素质,外树形象,紧紧围绕市局的工作安排,充分运用监管手段,打假治劣,扶正压邪,以确保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在机关内部建设、食品安全协调和药监中心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内在素质。原创:今年我局执法人员已全部到位,为了提高综合素质,熟练掌握办案程序和技巧,我局进一步修订了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在半年的时间里,我们重点学习了省市局药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对典型案例讨论、交流等,进一步树立了依法行政观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深入学书记提出的以“八耻八荣”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后,在我局公务员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家一致认为,每个公务员的具体行为不仅代表本部门的形象,同时代表着政府形象,做为药监系统一名成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责任心,杜绝错案和执法过错,提高我局执法水平。
二、强化监管、规范涉药机构行为。为了保证我县广大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的检查。重点检查了县乡医疗机构、专科门诊、农村卫生所(室)的药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疫苗、生物制品的购进、验收、养护、仓储、冷链等环节的质量状况。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不怕苦累,检查细致认真,执法严明,说话和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教育,受到了监管相对人及群众的好评,同时在使用单位开展“合格药柜”“合格药房”建设,大力扶持典型,提高药品质量,同时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的作用,协助执法人员开展监管覆盖率检查,努力完成乡以下监管覆盖100%的任务,做到公平、公正执法。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检查了12个乡248家涉药单位,查处过期失效药品1800瓶(盒),行政处罚42户,罚款4000余元,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三、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巩固gsp认证成果。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药品经营企业gsp管理有不同程度的滑坡现象,我局经过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利用4月14日和15日两天时间,对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规范要求,从制度的建设及药品的购进、陈列、养护、储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以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市场,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在今后的监管中,对不按gsp管理的药品经营企业,将从严查处。
四、强化组织协调、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牵头作用。按照年初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20个乡镇政府分别签订了《××*二oo六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和靠实了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格局。我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积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根据县政府授权,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组建了重大食品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做好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加强法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药氛围。抓住“3.15”等活动契机,开展了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设立法律法规、鉴别假劣药品咨询台1处,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车辆2辆,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500余种,宣传活动结束后,对货值6.5万元的假劣药品进行了销毁。通过这次宣传、销毁假劣药品活动,巩固了药品监督工作成果,向全社会展示了药品整顿成效,威慑了制售假劣药品不法分子,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六、抓好“两网”建设、推进农村药品管理工程。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作为确保农民群众用药放心、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好抓实。我局按照《××*农村“两网”建设实施方案》,在药品的供应网络建设上,充分利用××*恒泰药业有限公司(批发企业)的现有资源,原创:理顺和规范农村药品购进渠道,结合“新农合”政策实行乡村药品统一配送,规范农村涉药机构药房、药柜建设,使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加大了与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合作,进一步健全乡级和村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弥补药监力量不足,扫除农村药品监管的空白点,提高监管成效。
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及涉药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
2、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搞好农村药品市场检查,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
3、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4、加强精神、品、中药饮片的管理;
为了精心打造绿色洁净医院品牌,增强广大职工对环保法规的认识,促进我院医疗科研事业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切实防止病原体及医疗危险废物对医院环境的污染,为广大病患者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称心的就医、生活环境,建立形成一个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的人性化医疗服务模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1号令)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环境监管的通知》及区“绿色医院”评估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全院职工的不懈努力,进一步完善了医院环保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各项组织机构,污染防治措施等。现我院已完全达到了创建“绿色医院”的各项指标。为此,我院向卫生局上报“绿色医院”创建总结报告,以促进我院创建“绿色医院”的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 环境基础设施及建设
(一)这几年我院环境治理,加大了投资力度,对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根据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科室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推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点定时”的原则,有条有序的处置程序。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定时将浸泡消毒后的医疗废物分类用专用医疗废物包装物进行密封或打包,并用标签在包上注明医疗废物类别和重量。每天派专人将分类打包后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指定区域位置,不得随意放置。生活垃圾统一交运送到城市垃圾指定场所,并有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排放。
(二)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设立了一整套废气、废水、废渣、噪声及危险废物防治操作规程。建立了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做到定岗定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工作人员定岗培训,持证上岗。完善了消毒制度,并对每次的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做出详细的记录。每周对全院的环境卫生做出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检查前有要求,检查后有奖评,使医疗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并实现无害化处理。
(三)要求各病区,门急诊护理站,为防止对所有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二次污染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一律实行医疗废物包装前消毒毁形,坚决做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并对危险废物进行专门容器包装后做上“危险” 废物标志。
(四)我院在环境治理方面,设立了专门的宣传机构,在主要的绿化地带,环保区域,设有宣传栏、警示牌。各病区值班室,公共场所设有“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等标示牌,院内人车流,设置停车棚,划明停车线,出租车停放线,人车合理布局合理。医院原病员食堂很小,年耗煤量小,但由于没有除尘设施,影响周围环境,根据环保部门的建议,医院做出拆除食堂的决定,不再影响周围环境。原开水锅炉房对环境有影响,我院拆除原锅炉房,在各病区楼层安装环保节能的电开水器。院内实现了“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的医院绿色标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定期在我院自办的报刊上发表有关环保方面的专刊文章,树立了全院干部职工爱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风尚,为我院医疗科研事业的稳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我院的车辆尾气排放量,基本符合国家规定≥80%的标准,车辆均安装三元摧化器,尾气排放量符合国家标准。
二、绿化建设方面
这几年通过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院的绿化建设有了大的变化,2年新住院部大楼启用后,在院池内修建了两个花池,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认可。同时在前院开辟地方载种花草,大门口摆放花坛,各办公室种植盆花,美化了医疗环境,也得到环境监管部门的好评,
三、节能降耗设施建设方面
1、严格按照环保局的要求,投入先进的设备,污水经原有的消毒池处理,即将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再流入污水消毒处理池,用液氯、次氯酸钠强氧化剂等消毒处理以杀灭病原微生物,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
一、充分肯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
(一)食品药品监管组织领导全面加强。
市政府于20*年建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放在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机构。去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农产品、食品和消费品、流通领域商品、餐饮业、药品、肉品、进出口产品和新闻信息、公安等九个工作组;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市区各乡镇建立了公共安全监管“一中心六站”,其中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在行政村聘请“多元合一”信息监督员,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就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创新探索。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食品小作坊违规生产和社会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列入市领导“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和加强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不断深化。
食品安全“三网”基本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覆盖全市、落实到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全覆盖,“放心店”平均食品品种配送率达到80.58%;“群众监督网”不断拓展深化,共建立消保分会20个、消费维权监督站49个、监督点1*5个。特别是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立后,吴兴、南浔两区依托监管站对各村的信息员进行了整合,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监督网络。
药品“两网一规范”深入推进。在巩固农村药品“监管网”与“供应网”覆盖率均达到100%的基础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率达到100%,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柜,提高药品供应集中度和效率。把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全面纳入新型农村卫生合作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的长效管理问题。
(三)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实施。
深入实施《湖州市食品放心工程20*—20*实施规划》,前年开始开展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去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管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3个重点、8项整治任务、12个100%量化指标和24个工作目标全面完成,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据市城调队调查,去年85%的城镇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表示满意。
农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85万亩,占全市可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50%以上;市对基地抽样检测,蔬菜合格率为99.8%,省两次例行检测,蔬菜、生猪合格率均达到100%。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5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中4家取得生产许可证;19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了目录监管、申报登记、限区域销售等制度,并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33家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生产加工白酒、大米等16类食品全部持证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基本解决了食品生产加工的“三无”问题;食品行业14种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为90.9%,批发市场和200个固定摊位以上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8.5%;试行重点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预警防范;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和主要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进货实行了索票索证制度;有8403家农村食品小商店实施了商品准入备案制度。
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达到513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并创新建立“1+1”长效监管模式;建立乡村厨师档案,对百人以上就餐申报的家庭宴席进行上门指导;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纳入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完成对城区现有流动食品小摊贩的登记造册,各县区中心城区都实施了放心早餐工程。
猪肉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为100%,乡镇为97%;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生猪尿样检测合格率为99.7%;实行屠宰生猪和肉品台账管理和可追溯制度,严把生猪进场关、屠宰关、检验关和出场关;湖州中心城区14个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各县区首位镇50%的农贸市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
药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药品品种现场核查、药品文号清查、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大容量注射类生产企业工艺及处方核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清理、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突击检查等八项均达到100%;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建成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了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了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全部进行了清查,出口食品、出口玩具、出口全地形车等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整治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未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48家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的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和分布图,并建立了原料进厂检验、验收、产品检验和产品销售记录;制定实施人造板、食品、电线电缆、强制性认证产品等四个行业的长效监管办法;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挂牌督办的南浔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和省质监局挂牌督办的吴兴区织里童装专项整治,织里童装和南浔电线电缆产业的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有效推进。
围绕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去年,全市有36个乡镇(含2个开发区)被列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含4个开发区)的58%,其中德清、吴兴和南浔在全部乡镇中推进。德清县作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实施“示范乡镇创建指导工作日”制度,由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长兴县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十大“民心工程”;安吉县以启动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卫生项目—“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和应急体系初步建立。
制定实施《湖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饮用水、粮油、肉类、水产品4个行业和36家单位进行试点。德清县完成试点企业评价和试点工作总结,并探索制定水产品、卤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四品”长效整治方案;安吉县对3个行业的8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粮油、水产品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地方特色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企业整合。同时,在药品企业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23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全市食品药品信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出台了信息管理制度,市、县区相继开通了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网上、网上查询;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正常运行,对全市所有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实现实时监控。
全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简本、操作手册,开展了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10家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去年7月份,药品“甲氨蝶呤”不良事件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查明该企业生产的原料药无质量问题。全市药品日常监管状况良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数列全省第一。各县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等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确保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反应、正确决策、妥善处理。
(六)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以培育负责的管理者、诚信的经营者和成熟的消费者为目标,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规知识。出台了信息宣传教育制度,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明确了宣传的主体、宣传的内容,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整合各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突出主题,创新载体,强化重要时段和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
去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公众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据统计,各级报刊和电视新闻媒体相关新闻报道和专题428篇(次),发放宣传资料9600余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4期、1750余份;市政府举行了新闻会,并在《湖州政报》上刊发专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系列行”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市工商局以“倡导新消费,共谋新发展,构建新和谐”为主题,开展“新消费运动”进企业活动;市卫生局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市质监局、农业、教育、贸粮、建设等部门充分利用广告、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文艺活动、图板展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80000余册(份),光盘400余张,在各类报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刊30期。
(七)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评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并以综合评价为载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年终综合评价与平时督导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督察、督导、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实现了“以评促管”的预期目标,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组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暗查暗访组,建立暗察暗访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常年开展工作,直接了解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跟踪检查各地重点工作实施和重大事件查处整治情况,督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巩固深化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一是完善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制,建立基层组织食品安全责任制。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特别是要加大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力度,将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列入县区考核内容,在吴兴、南浔两区有效运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广。二是加大农村“放心店”增量提质扩面力度。扩大流通龙头企业的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放心店”的统一配送面和商品配送比例,大的行政村放心店实现超市化。同时加快学校、景区、社区“放心店”的扩面步伐,学校“放心店”覆盖面达到100%;提高农村非“放心店”的规范化程度,使25%的农村商店达到“放心店”标准。三是在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组织和服务作用,抓好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整合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举报平台和奖惩办法。
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加大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力度,增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的工作能力。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要实行统一配送。继续鼓励在农村食品“放心店”中新增乙类非处方药柜。把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全面纳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城镇社区服务站和厂矿、学校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到年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一是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新增2个以上县区新进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行列。二是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32个乡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和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四是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到年底各个县区都要努力达到示范县标准。
(二)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
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细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并重,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一镇一品”、“一乡一特”,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及消费警示工作,全面实施重点商品准入制度,推行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机制。四是加强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等休闲观光用餐场所的监管,落实家庭宴席申报制度,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五是以农村、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十小”整治为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和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六是按照药品安全监管“四不放过”要求,开展“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医疗器械注册清查、兴奋剂市场整顿、药品流通票据管理、药品冒充非药品”等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七是强化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整治,坚决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人证明疗效等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措施予以下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制定实施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2010),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一是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建立食品药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和鼓励诚信、严惩失信的信用机制。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公共安全信息的总体规划之中,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同时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测,逐步实现对重点食品企业点对点的实时监控。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与综合利用。五是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乡镇基层应急能力,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防止瞒报、滥报。六是完善药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准入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责任追究,从制度上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同时,研究对严重违法企业主“资格罚”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注册文号或许可证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七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分工负责、分口把关和市、县区、乡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八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广泛深入开展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阵地化和工作化,增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努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的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整治监管工作逐级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有效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人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监管失职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