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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独立责任 法人人格
法人人格是法人制度的核心和首要问题,法人独立责任自产生起就与法人人格有着剪不断的联系。我国民法通则第2、36、37条规定可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成立的条件之一。对此笔者认为,独立责任并不是法人人格的成立的必备条件,我国这样立法关键在于没有厘清独立责任与法人人格之间的关系。
一、独立责任与法人人格的历史与实证考察
我国把独立责任列为法人人格的成立条件之一,关键在于没有认清独立责任与法人人格之间的真正关系。法人只有先有人格,才谈得上独立责任。
(一)独立责任与法人人格的历史考察
法人人格制度肇始于古罗马,古罗马法突破传统人格观念将团体作为人格的创举,为法人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生存的土壤。罗马帝制时,法人制度得到了法律承认。有学者据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中“如果什么东西应给付团体,它不应给付团体所属的个人,个人也不应偿还团体所欠之债”,认为罗马出现了法人的独立责任,事实上这句法彦只说明法人社团与其成员之人格的隔除,不能误为法人独立责任的肇始。
中世纪时期,法人观念仍深受罗马法人观念影响,法人成员直接或间接的责任仍是普通现象。在日耳曼文化和教会法的冲击下,传统的罗马法法人观念有了新的发展,法人人格与法人责任的独立仍相去甚远。
特许公司时期,特许管理公司成员各自经营并各负其责,并没有独立责任产生的可能,特许合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这时的特许公司责任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 而且其社员的责任的有限性亦不稳定。
工业革命时期,工业革命、自由放任以及政治平等的主客观需求,为股东有限责任的立法形成提供了前提,人们在商事领域责任限定的法律实践,则为股东有限责任的立法形成提供了依据。这时期人们通过各种实践方式来限定投资可能带来的不可预测的责任,最终形成了有限责任的法定化。
历史表明,独立责任的产生与法人人格制度的形成并非同步,也非因果关系。法人人格制度产生之时,法人的独立责任并没有真正地产生,法人制度发展到工业革命时期,法人独立责任才真正得以建立。
(二)独立责任与法人人格的实证考察
《德国商法典》最初规定了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四种公司形式,其后出于政治控制的目的,又以单行法形式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作了特别规定,并赋予法人资格。因此,在德国法上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并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国民法典》规定: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同时《法国商事公司法》第23条又规定:简单两合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具有合股公司股东的地位。
《日本民法典》在一般法人立法模式上基本采取了德国模式,但《日本商法典》在公司性质这个问题上却基本采取了法国模式。《日本商法典》第53条规定:公司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见日本也没有将法人人格限定在独立责任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立法体例都未肯定法人独立责任是法人人格成立的必备条件,从各国制度的横向比较中发现,法人人格与独立责任没有必然的关系。
二、独立责任与法人人格的价值论分析
法人人格的本质先后形成了拟制说、实在说和否定说。三种学说各不相同,却有着共同的价值。法人人格应当是一个中立的概念,价值在于便利交易,其本身既不倾向于法人的成员,也不倾向于债权人。
法人独立责任的形成由于股东有限责任的直接推动。法人责任的独立,没有因其人格的享有而必然地实现。反之,却是在法人人格已发展了多个世纪后形成的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才实现了公司法人的责任独立。有限责任完全是投资者凭借工业革命以及自由平等的经济与政治思想推动,为克服传统无限连带责任弊病,不断通过实践以及立法斗争而形成的。因此,法人独立责任的价值在于减少公司股东的风险,倾向对法人股东的保护。
综上可知,法人人格和独立责任的价值取向并不相同。法人人格是一个中立概念,而独立责任作为法人责任形态完全是对如何实现便利交易和分散风险所作出的选择。独立责任作为法人人格的条件,实乃本末倒置的行为。
三、我国法人制度的立法背景及原因分析
我国立法将独立责任列为法人人格成立的条件之一,除了上述的没有真正厘清独立责任与法人人格的关系之外,还有其立法背景原因。
各个国家基于本国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政策,赋予法人制度特殊的政治功能。我国将独立责任视为法人人格的条件的制度设计,是我国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和改善企业经营的重要途径,旨在于推动国有企业走向市场。赋予法人独立人格,确定其独立财产和独立责任能力,一方面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一方面把企业推向了市场,有效的激发了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当时的情况看,与我国当时的国情是相符合的。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要求多样化责任形式的法人出现,法人独立责任的强制设定成了法人制度继续发展的阻碍。如果固守原来的路径选择,不正视我国经济的实际情况,不承认两合公司和无限公司等的法人人格,法律必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阻碍。
因此,我国《民法通则》37条关于独立责任是法人人格成立条件的立法背景已经不适用现在的现实背景。法律应与时俱进,才能实现其价值。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历史的、现实各国制度选择的和价值源流的考察,还是基于我国立法背景的考察,独立责任均不是法人人格的必备条件。我国《民法通则》37条,无论是从理论还是现实的角度,其变更都势在必行。
笔者认为应将独立责任去除出法人人格成立的条件,真正还原二者之间的关系,实现我国法人责任形式的多样化,以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而这也是民法作为私法所追求的意思自治和自由价值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周清林:《主体性缺失与重构—权利能力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6月第一版.
2.李海龙:《法人独立责任否认论》,载《政法学刊》2008年第3期.
3.王红良:《法人独立责任之我见》,载《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关键词 高校 师资管理 道德原则 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7.02.029
Abstract For the cause of education, not only the strong support of the education sector, but more importantly,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actively cultivate excellent teachers team. Teachers as the main body of the school, as a guide for students to study, is an important forc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education. In the new era, the moral principles of teacher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correspond with the national education concept, not the contrary, the teachers of universities management should be innovated continuously, in order to better enhance the college teachers' ethics and management level, to promote better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in our country. For this reason,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teacher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management innovation.
Keywords college; teachers management; moral principles; management innovation
1 高校师资管理的道德原则
1.1 人本理念
所谓人本理念,重点是要突出人这一主体地位,突出以人为核心的管理精神要求,也就是说高校师资管理要重点突出教师这一核心,而贯彻人本理念的基本要求有:首先,要尊重教师人格尊严。高校管理者对教师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给予切实的肯定;对教所从事的教育事业中由衷产生的自豪感、成就感要基于尊重;对教师不断进步和提升的上进感也要给予尊重。尊重教师的这些情感,有利于教师积极参与到高校决策当中,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更好发展;其次,要切实维护教师的利益,重视教师实际需求。高校要准确意识到教师在学习进修、生活政治等方面的需求,并支持和强化教师合理的追求与愿望,积极调整教师不符合社会标准需要及其社会条件不相允许的愿望与追求;最后,要促进教师的综合发展。高校若想促进学生的个性与健康成长,就必须要保障教师的健康发展,以此有效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为此,高校必须积极为教师开创和组织活动,让教师的智慧与创造能力有效开发,使教师感受到自己是有思想、有价值的人,真正体现人本理念这一最根本的原则。
1.2 公平公正
公平公正原则,指的是高校师资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利害等同交互”的基本原则,并以此来制定和执行科学的管理规章制度,让社会、教师与学生这三者间都能够处于一个平衡合理的状态。公平公正的本质在于促进社会、组织及其个人能够友好相处,而高校师资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原则主要包含着以下几点内容:首先,规则要公正。要确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对所有教师都应秉承一视同仁,实施统一标准,不能搞双重标准。同时,在管理决策上还要坚持民主观念。要将广大教师及其相关利益者的根本利益与实际需求愿望作为管理制度制定的根本标准。还要注意倾听教师的呼声,不断调整师资管理,将民主决策和集中决策充分的结合起来;其次,权利要平等。教师既有权利享受基本的教师福利,又有尊重他人、培育学生的基本义务。所以,高校管理中不仅要承认教师使用权利的科学合理性,更要帮助教师切实建立正确的义务观念;最后,要均衡结果。高校分配制度应严格按照贡献来进行。其主要评定尺度为对学校及其社会贡献多少,以此来进行公平公正的分配与福利待遇。此外,对于教师考核结果也要秉承公开公正、透明。认真总结考核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依据教师教育教学的实际工作特征,不断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使考核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及有效和可操作。
1.3 人文关怀
高校在进行师资管理时,应秉承关怀备至的原则。所谓的人文关怀并非是单方面的,而是从多个角度去分析,包含对教师的培养、提供进修机会、进行人事分配及其日常琐碎事件等等,无论是哪一方面,皆需对教师进行充分的人文关怀。同时,师资管理制度也应遵循人文关怀这一原则,并虚心接受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建议,根据不同教师的建议要求而适时的调整并加以改正,以确保每个教师的基本权利都能被履行,让教师们切实感受到学校的真心诚意,在日后的教学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保持上进的心态,全身心的投入于教育工作中,为高校教育事业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1.4 德才兼备
所谓“德才”便是指“师德”“才能和智慧”,也就是说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不仅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更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教师在职务晋升、评职称等方面,德才是其评定的标准,缺一而不可,不能将二者分割开来。德不足,而教师不足以称优;才不足,德便失去存在的意义。有德有才,才能使教师坚持正确的思想教育观念及其政治方向,才能严格的要求自己;以培育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己任,才能逐步提高自身的能力,切实履行好教师的职责所在。所以说,高校师资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德才兼备原则,并将此作为评判教师是否合格的重要因素,既反对重德轻才,又反对重才轻德,如此,才真正有利于师资团队超重更好的方向发展。
2 当前高校师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体制相对落后,鼓励式机制没有建立
许多高校在师资管理上仍旧沿用旧的体制制度,并没有顺应时代的要求采用新型考核制度、奖惩和评优制度等,教师们在竞争意识上尤为不足,导致无论教师工作是否付出努力拿到手的工资皆等同,教师们对工作热情度和积极性不高,对学生的责任意识也尤为不足。同时,对于外部引进的教师,高校也没有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需求来进行有效筛选,大都是根据相关部门调遣直接接受了外来师资,学校难以创造一个优质平台来促进教师的健康发展。
2.2 管理理念缺乏科学合理性
我国高校大都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下发展起来的,受其影响,我国大多数高校师资管理理念落后,缺乏科学合理性。师资管理大都是将成本作为主核心,管理内容主要是以降低师资成本,控制成本费用为主,这种理念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传统高校极为缺乏教师人才,但在当今时代下,这种管理理念显然难以适应当前高校不断发展的人才标准要求,现代高校更加注重师资职业道德素养及其实践操作等方面的能力水平。而传统师资管理缺乏这种观念,只是将其重点放在学生的知识传授上,进行单一化管理,这种理念的遗留致使当前许多高校师资管理出现和人才培养严重不符的现象。
2.3 管理方法相对单一
我国高校师资管理大都是以静态管理方式为主,就相当于将教师视作为教学工具,使其凭借仅有的教学经验和已有的常识便可进行管理和操作,在管理方式上相对单一化和机械化,难以适应当前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然而,由于管理过程中的多方面原因及其条件限制,我国大多数高校师资管理的改革进程相对缓慢和落后,这也是导致高校师资管理方法方式相对陈旧,且仍旧停留于计划经济时代不能够切实跟上现代化教育管理模式的根源所在。同时,教师教育教学思想也没有切实建立起来,与教师相关的利益高校也没有尽全力去做好,致使平等性严重缺乏。在这种师资管理方法方式下,教师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必然会被有所淡化,高校教师工作积极创造性也会遭受打击和影响。
3 高校师资管理的创新方法
3.1 更新管理理念,贯彻人本思想
现代高校师资管理理念应当秉承人本思想,强调教师这一主体,所以也更加重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以便更好地实现师资管理目标。为此,高校师资管理不仅要切实建立起以教师为主体的管理理念,更要积极采取动态管理方式,为教师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氛围,为促进教师综合发展而创设一定的机会空间,将这两者进行有机融合。如此,才能真正促进教师与学校发展有效结合,最终使高校师资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3.2 提高师资管理人员素养
高校师资管理目的在于促使高校管理效益的提升,以便更好的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若想提高高校管理效益,那么师资管理人员素养的提高是很有必要的。首先,提高师资管理人员的素养便是要积极引进专业化程度高、实践能力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且具有思S创新意识的专业人才;其次,对于高校现有的师资管理人员也要加强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通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学习以有效提高管理业务水平;最后,高校管理人员还要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自觉和积极摸索管理专业知识及其相关的制度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师资管理质量。
3.3 基于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健全师资管理机制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主要立足于人力资源性的作用和人类具有主观能动性作用,同时兼具多元化发展特点,能够有效协调人的功能发挥及其需求实现。在高校师资管理中便可充分借鉴这种模式,切实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作用。针对教师个人发展需求要给予关注,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尊重教师的教学教育工作及其教学成果,不断激发教师的内在潜能。同时,还要积极为教师创设进修学习机会,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使教师的积极创造性被充分调动。此外,在完成上述内容后,还需建立起完整的师资管理机制,包含岗位晋升、激励、个性发展及其基本保障等相关机制,使教师的功能发挥和基本需求有机融合,相互协调。
4 结束语
高校师资管理过程必须遵循几个基本道德规则,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切实树立起“教师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关注教师的实际需求愿望,积极改变传统的、落后的师资管理方式,使高校师资管理能够真正顺应时代的潮流,与时代接轨,促使高校教育事业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 林惠.高等专科学校师资管理的道德原则探讨[J].卷宗,2015(5).
[2] 方金.师德建设的道德困境与管理创新[J].新课程研究旬刊,2014(1).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社会责任;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100-02
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当前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在中国,目前代表性的观点有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和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等等。综合来看,这些观点都从不同程度、不同角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进行诠释,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股东财富最大化克服了之前流行的利润最大化的缺点,体现了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在现代社会也成为了很多公司财务管理的中心目标。但是它仍存在一些缺点:只适用于上市公司而不能适用于非上市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的证券市场尚不成熟,股东财富最大化很难实行。同时,该目标只是片面强调了股东的利益,而忽视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再者,股东财富最大化只强调了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了企业的社会性目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企业价值最大化从减少风险管理、尽可能照顾各利益团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但其缺点也较为明显:如何度量企业价值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以此作为财务目标在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也难以控制。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经营者、员工、债权人、顾客、供应商、竞争者、政府等等。他们的行为都能够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笔者认为,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更为合理。目前这种观点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重视。企业必需兼顾各方利益,承担对利益相关者相应的社会责任,让利益相关者各方共同参与到公司的经营治理中来。同时,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国强调兼顾各方,注重积累社会财富,实现共同富裕。因此,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是更为合理的目标。
二、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义务,包括对股东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公共事业的责任等等。
债权人是企业资金来源的另一重要渠道。履行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就要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否则要承担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责任。另外,企业要积极主动地偿还债务。
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企业最基本的责任就是提供令消费者满意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而企业对消费者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正是维持这一无形资产的重要因素。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更是为企业敲响了警钟:若想求得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必须履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员工是企业的劳动者,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形成委托―关系。企业应为员工提供令人满意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获得心理上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企业处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应当把眼光投向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事业和公共工程,协调好与社会各方的关系。汶川地震中中国许多企业家表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这一理念越来越多地渗入企业的经营理念。
三、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与社会责任的矛盾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导致企业经济负担加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超过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必然导致企业的亏损甚至破产,企业破产给社会带来的消极作用比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积极作用要大得多,财务管理目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与社会责任的一致性
1.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和社会责任的一致性是法律体制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中国《公司法》中规定,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此外,《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都对企业社会责任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和社会责任具有一致性。企业应当遵守法律规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才能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体制下,企业要想从竞争中获利、实现财务管理目标,不仅要靠良好的产品和服务,还要得到社会的认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不可能很好地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就很难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相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虽然在短期内付出了较高的成本,但能够实现社会各方的利益,从而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2.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前提和基础。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既包含了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又凸显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实际上,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既加快了技术创新,又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既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又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其次,在实现财务管理目标、获得经济利益的前提下,企业有能力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满足利益相关者更高的需求。
3.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能够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能够更好地展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企业形象是重要的无形资产。相对于有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更具有竞争力,更容易使企业目标被员工认同,企业产品被消费者认同,企业被整个社会认同,从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其次,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能够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广告效应。随着企业间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投入的广告费用也成为一笔较大的支出。
四、行业案例: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目标的背离
(一)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及其后果
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包括提供合理的房价、公平的待遇、和质量的房屋等等。现阶段房地产企业在房价方面做的不尽如人意。哄抬房价、恶意炒房导致的高房价已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如今收入与房价的悬殊差距,使普通百姓的支付压力沉重,只能望房兴叹。而中国住房供应结构与住房消费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也很严重,中小户型房供不应求,高档住房普通百姓无法问津。而房地产开发商对待消费者不公平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许多售楼部对消费者信息不公开,内部价和外部价存在较大差距,都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履行社会责任的结果导致中国目前住房结构严重扭曲,无法满足消费者对于住房的需求。另外,受人质疑的房屋质量也极大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消费者投诉的事情屡见不鲜。这些方面都影响了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房地产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主要包括平等合理的契约关系,合理的薪酬待遇与安全保障,促进员工的发展,让员工参与管理等等。现阶段房地产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农民工讨薪的成本又比较高,造成了很多悲剧的发生。同时,高强度的作业和危险的工作环境也是极大的安全隐患。违规作业、拖欠工程款造成不能安全投入降低、疲劳作业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如此对待员工的态度将不利于企业良好组织文化的形成,不利于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更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
房地产在承担对环境方面社会责任的现状也令人担忧。环境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应注意选择优良的建筑材料,合理规划建筑环境,主动承担对环境的责任。目前中国正处于房地产发展较快的时期,伴随着越来越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许多不良后果也显现出来,很多房地产开发商破坏土地非常严重,浪费了大量耕地。
(二)应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和社会责任分离的策略
首先,要发挥政府在房地产行业的引导作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通过政策约束,以经济调控和行政干预为手段规范房地产企业的行为。政府应从维护整体利益和代表社会公众权益的角度出发,督促房地产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次,房地产企业自身应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和财务管理目标的理念。企业应认识到财务管理目标与社会责任的一致性,更好地将自己的社会责任渗透到财务目标中,既要树立起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积极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又要实现企业制度化,导入正确的判断标准,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规范,使在企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都充分考虑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经济利润与社会责任的双赢。最后,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由于社会责任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本身的特点,应选择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来衡量企业在实现财务管理目标过程中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在强化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和监督的力量,提高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关注程度,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五、结束语
通过分析不难发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和社会责任是相互促进的,在制定财务管理目标时,要把企业的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之中,既体现企业盈利的目标,又以积极的社会形象展现在公众面前,积极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宁永志.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社会责任协调的探讨[J].会计之友:下旬刊,2010,(1):25-26.
[2]张海霞.从财务目标的实现看企业的社会责任[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8):50-51.
[3]黎友焕.SA8000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4]王艳.基于社会责任会计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转型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09,(9):124-125.
[5]蒋中清.论财务目标和公司治理目标的关系[J].企业家天地,2009,(11):29-30.
1 SDAM算法
实际中,网络拓扑结构多呈现星型结构,针对FDM算法的不足,对其加以改进,介绍一种基于星型网络的分布式关联规则挖掘算法SDAM算法。SDAM算法是在Aprioi算法的基础上,候选集为1项的项目长度,通过数据库扫描分析,算出局部大项集。接着将此局部大项集发送至中心结点,通过判断,检查此项集能否满足全局的大项集标准。在项目长度为k的大项集基础上,生成项目长度为k+1的大项集,然后对数据库进行二次分析、扫描,最后确定项目的全部大项集。SDAM算法与FDM算法不同点是,SDAM算法只需要一个结点的局部大项集,不需要其他结点,SDAM算法的局部结点可以和中心结点进行信息交换。
2 SDAM算法描述
设结点为j(1 ≤j≤ n),保证在结点运行算法的基础上完成局部剪枝,具体步骤是:
(1)选出候选集。结点j经过(k—1)次迭代后可以生成强项集,根据计算可生成CGj(k) 。
(2)局部剪枝。设置项集是Xi的数据(Xi∈CGj(k)),通过扫描数据库中的DBj,对局部支持度合计数进行计算分析。若Xi在结点i上并非局部最大值,则Xi项集不为局部大项集,应从候选集中删除。
(3)交换信息。将候选集项LLi(k)发送到中心结点,进行信息交换,并且接受源于中心结点的全局大数据项集。
在结点运行算法的基础上完成局部剪枝。设置k次迭代结束后,k的候选数据项集大小是X。在中心结点接受的数据集内,大小为(k—1)的所有子集进行局部支持度合计数,用max supi(X)来表示一个结点数据库DBj中所有子集进行局部支持度合计数,即min supi(X)= min{Y.supi且= k —1 }。所有分支数据库中此类上界函数之和为X.supi的上界,可用max sup(X)表示,即:X.sup ≤ max sup (X) = maxsupi(X),可用其进行全局剪枝。从中可知,一旦max sup(X)比δ*D小,则数据集X难以达到候选数据集的要求,也就不能成为一个数据集。交换合计数前,要用结点i对剩余的候选元进行剪枝。X.supi + max supi(X) 为候选数据集X的全局支持度合计数上界值。
X.supi值可以从在局部剪枝中得到,上界值能从中心结点中计算出来,用于数据集的剪枝。
3 分析SDAM算法
3.1 分析复杂度
该算计算时,如果结点i的局部最大值是项集X,那么通信量的复杂性为O(n),如果使用CD算法(一种计数分布算法),那么需要的通讯量为O(n2)。
3.2 分析并行代价
如果结点的分区大小结果相同,存在D/n个事务,有m各项目需要挖掘,那么生成项集最多为2m个。假设在最恶劣的情况下,t是扫描每个数据库D的时间,在串行情况下,复杂度为O(2m ),2m × ts为算法的扫描时间。2m × ts/n 为所有分区的并行运行时间。
设并行代价为c,则c = t * n ,式中,t 表示的是并行运算时间,n为结点总数量。可知c = 2m × ts ,在挖掘执行代价在阶的意义关联规则的并行算法上,在最坏情形下,串行求解此问题所需的运行时间同SDAM算法相同,经过比较,发现SDAM算法的并行代价最好。
3.3 分析并行伸缩性
在平常的并行算法中,效率为Ep = Sp/n,式中的n表示并行结点数,Sp表示算法的加速比。并行算法的可伸缩性具体表现为:在处理机数目保持固定的情况下,Ep会随着问题规模的扩大呈现单调递增的趋势,此时,其效率为:
Ep = Sp/n = 1/[1 + (Tr/Tc)]
又因为Tr = Tf × m,Tc = Ts × 2m,可求得
Ep = 1/[1 + (Tf × m/Ts × 2m)]
当数据库规模发生变化时,Ep的分母会不断减少,则其值呈现出单调递增的情形,由此可见,SDAM算法的可伸缩性能很好。
3.4 分析加速比
中心结点在每次迭代结束后,向各结点通讯的时间就是各个结点需要等待的时间,从最坏的情况下进行分析,如果中心结点迭代结束后,发往各结点的时间为Tf,那么中心结点的总发送时间为m × Tf 。根据阿达尔定律可知,
Sp<为SDAM算法的最大可能加速。
上式中,Sp表示的是最大加速比,p为结点数目,f表示串行执行部分的时间。
经计算分析,SDAM算法的加速比也十分良好。
4 结束语
分布式关联规则挖掘算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针对以往算法的不足之处,文中提出的新算法充分利用了局部剪枝和全局剪枝技术,采用星型结构网络拓扑,与实际系统比较相符,实用性强,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杨泽民.关联规则的并行优化挖掘算法[J].中北大学学报,2007,21(5):130-131.
[2]黄贤英,王柯柯,范伟.基于星型网络的分布式关联规则挖掘算法研究[J].计算机科学,2007,24(12):109-110.
关键词: 班主任 管理境界 原则
班主任不是军队的教官,也不是所谓的上帝,他(她)不是一切都知道,也不可能一切都知道;同时他(她)不是一切都正确,也不可能一切都正确。班主任是学生在特定学习阶段的指导者,是学生这一个阶段人生的引路人,其工作是耐人寻味而具有特殊意义的。
作为个人,特别是作为老师,而且是班主任老师,首先自己要善于学习和完善自身;只有自己的“境界”高,方可带出有一定境界的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学生。只有自己认定做人和做老师的原则,才能在原则的基础上,做好工作,培养出优秀学生。所以班主任工作,就是个全方位的工作。没有一个好的班主任管理理念的指导,没有一个的正确而得当的原则做基础,就不能很好地把握工作的方向,就可能事倍功半,劳心费神,甚至可能出力不讨好。因此,我说班主任管理有几个境界和如下原则:
一、普通境界——经验型管理
这种管理模式,没有理论指导,没有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凭着感觉走、顺着经验来。过去班级管理的经验、过去生活中的经验就是管理的先验的指南。在管理中,如果感觉好,就觉得成功;如果感觉不好,就觉得失败。没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工作滞后,往往是班级管理出现问题时,才知道改变管理的具体策略。这个时候,已经给班级管理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这个管理的境界,比较低,表现为事后的调节。工作往往被动,班主任经常处于应付状态,而且觉得工作太累,没有兴趣,表现为随意性大,缺少计划性。就是有计划,也显得形同虚设,没有意义。
二、一般境界——制度管理型
在经验的基础上,善于制定班级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学生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用制度的形式,予以约束。工作有章可循,学生的日常行为,也似乎可依。这种管理的模式,如果班主任,原则性强,对照班规,不考虑实际,就会开始比较顺当,坚持一个阶段,就会可能会出现问题——如师生关系僵化,缺乏感情的滋润。老师为了严格执行纪律,不分青红皂白,不顾学生的内心感受,就用制度“关卡”。学生因为老师缺乏人情味,而出现逆反心理。把老师的话,当成耳旁风,甚至把老师当敌人。例如有一名学生成绩倒退很快,我与她家长联系,该家长反映,
以前老师凶一次,可以好一段时间;现在她回家后天天看电视,叫她也不听,复习迎考期间还看电视,对老师和学习比较排斥。
这里反映出的问题其实是很多班主任经常遇到的,班主任工作是否应命令多于商议,威严多于亲切,惩罚多于鼓励呢?我想关键是怎样把握对学生“爱”与“严”的尺度,对学生爱得过份,爱得太随便,就可能使得学生行为习惯也变得太随便,如果束得太紧,管得太死,“唯制度论”,也是不合适的,同时是我们教育者,尤其是班主任值得思考、研究的问题。
三、良好境界——人文关怀型管理
这是班级管理的较高境界。把管理建立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关心他们,爱护他们,使他们感受到老师的管理,不是对他们自我的约束,而是保障他们健康成长。只有让学生自觉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形成良好的学风,形成奋发向上的积极心理,才有利于个人的成长。这个时候的管理,往往四两拨千斤,老师用不了多少劲,就能发挥最大的绩效,创造出班级管理的奇迹。
四、最佳境界—— 爱心、引导、提升的全方位管理
世界上的爱各种各样,而班主任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复杂而高尚的精神境界,教育心理学家认为,这种爱是由班主任老师的理智感、美感和道德感凝聚而成的一种高尚的教育情操。内容上表现在班主任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真心实意地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地要求学生等。班主任对学生的爱不同于父母对子女的天然之爱,它蕴含更多的社会内容。班主任的爱不仅是个人之间的一种态度,一种积极的肯定情感,它还是一种评价。班主任在美好的“爱心”引导下,提升自己做为老师的水平,智慧和能力,同时教育和培育自己班级的学生——把学生当作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有丰富内心世界的人来看待,才能真正做好工作,把学生培养成为人格健全,心理健康,富有智慧,思维敏捷的时代的骄子。转贴于
五、学生为本的原则
尊重学生的各种权利和人格,万事人为先,不论是规则、制度、纪律的设置,还是具体的实施过程都应体现尊重人、人性化的理念,都应是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同时又必须是公平、公正、民主的。要真正培养学生自立、民主、平等的现代意识,班主任就要树立自己是管理顾问、甘做服务者的思想,把班主任作为一种职业,一种责任,而不是把它看成一种权利,一种优势。要消除权力意识,确立服务意识,这是贯彻以学生为本理念的关键。
六、“合情入理”的原则
“合情入理”即班主任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合乎“道理”、“情理”;“道理”注重的是合乎社会规则,“情理”注重的是合乎人的心理情感;不仅要使学生道理上接受,情感上也要能接受,避免出现“理通情不受”的矛盾,影响工作的效果。
七、“适度爱心”的原则
班主任工作既要投入爱心,对学生施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又要和学生保持一定的距离,爱的适度。这不只是因为没有距离也就没有了敬畏;更重要的是班主任的角色使然。班主任既不能当警察督学,也不能当父母兄长;他应该既是学生的朋友,又是学生的师长。他的角色定位是独特的,他既要以德感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更要以知识、以现代民主、自由、平等的理念教育人、培养人。要做到这一点,他不能和学生无情联结,也不能使情感浓烈到超过必要的“度”。这就需要给班主任一个合适的角色定位,把握好这个“度”。
“行政管理”作为一个名词术语,在我国和其他国家,其使用范围都是很广泛的。无论是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还是公共机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等内部事务的管理,都被叫做行政管理。但是,作为一个社会科学研究的学科专有概念,我国理论界普遍把“行政管理”定义为“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一下三个方面:
首先,行政管理的实质是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明确行政管理的实质,可以把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同公共机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等内部事务的管理活动明确的区分开来,有助于人们深刻地认识政府活动所具有的特殊性,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行政管理的实质及其规律性;其次,行政管理是一种管理活动管理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组织活动。明确国家行政活动的管理属性,可以把行政管理同国家的立法活动、司法活动区别开来,突显行政管理的“执行”功能,这有助于更好地借鉴和吸收其他管理活动中的有益经验和作法,提高行政管理的操作和技术水平;再次,行政管理活动的主体和客体有着明确的规定性。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
1.精简原则。
所谓精简,就是各级政府的规模要适度,行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少而精。新时期坚持精简原则,一是机构、层次、编制定多少,必须严格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凡属重叠和多余的机构、层次、人员,一律合并和撤销。二是随着行政工作的发展,应把某些事务交给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去管理。三是建立和健全各种工作制度,提倡科学方法,以降低国家行政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提高工作效率。
2.统一原则。
所谓统一,就是保持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过程的完整统一性。任何国家都只能有一个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因此,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无论是权力下放,还是分级管理,都不能破坏国家行政管理的完整统一性。遵循统一原则,首先是要坚持行政目标的统一性,各级政府必须以共同的总体行政目标为基础,进行目标同一的行政管理。在目标统一的前提下,分解政府职能,建立政府内部的各层次和各部门,并依此明确它们的职、权、责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其次是要坚持行政领导的统一性,实行首长负责制,形成明确的上下级行政领导关系,防止政出多门,多头指挥现象,保证各个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3.效能原则。
一般来说,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以此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其基本思想是把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和持续的获利能力放在首位,强调在实现企业价值增长中对相关利益的满足。企业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有政府、所有者(股东)、债权人、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图1所示: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表述为股东财富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也就是股票市场总值(股东权益)最大,股票的市场总值即股东在未来所收到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根据每股市价和股票市场总值之间的关系,股票市场总值能用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N)和股票每股市价(P)来计算,即:股票市场总值= N×P。
投资者购买股票的目的是在未来获得股利收入和股票升值。因此,股票的每股市价都是投资者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收到的股利和到期股票的售价的现值的和。若投资者决定长期持有股票,则股票的每股市价是投资者在未来收到的股利的现值的和。因此,要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管理者必须使公司股票价格最大化,股价是衡量股东财富大小的工具。股价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不是完全由公司未来的获利能力所决定。公司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来提升股价,增加股东财富。
二、社会责任概述
20世纪30年代,科斯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延伸。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对利益相关者做出的一种承诺。企业在追求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一)企业对股东承担的社会责任 公司的股东是其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现代公司的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委托管理者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两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公司管理者必须考虑所有者的利益,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公司首先要给投资者有吸引力的回报,同时要把其财务状况及时准确的报告给投资者。反之,将会降低股东对公司的信任,限制和影响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对债权人承担的社会责任 债权人将资金投放到企业,在获得投资收益的情况下,也注重自身所承担的风险。企业有责任运用债务资金进行安全投资。定期及时的向债权人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特别是重大的财务信息,以便债权人做出有利的投资决策。保证企业资本金的完整稳定,给债权人相应的利益保障。按时还本付息,不无故拖欠债务。
(三)企业对员工承担的社会责任 企业价值的实现离不开员工的奉献和创造性的劳动,员工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也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企业必须对员工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首先,企业必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努力提高员工收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健康安全;重视员工的培训和业务提高;就业机会均等,反对歧视等。其次,企业要实施开放式的管理模式,赋予员工更大的权利和责任。企业要创造平等民主的企业文化和氛围,实行自我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最大程度的发挥个人潜能,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四)企业对社会承担的社会责任 企业是社会的一个主要组成部门,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企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道德行为准则和商业原则。企业有责任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主要是对社会经济福利的贡献,如传播国际标准、积极参与慈善与公益事业、向贫困地区提品和服务、在国家危难之时竭力提供支持等。企业在依赖国家这个大的经济载体,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同时,要担负责任,倾心回报。
三、基于社会责任的财务管理目标分析
社会责任成本是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它可以看成是计算经济利润时要考虑的一种机会成本,是企业不可忽视的。这里的经济利润不同于会计利润,会计利润是指企业的总收益减去总的显性成本,而经济利润是总收益减去生产所销售物品与劳务的所有机会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如图2所示:
社会责任成本具体包括很多内容,如环境成本、员工责任成本、消费者责任成本、税务成本、公共福利成本等。虽然责任成本的内容各有不同,但它们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是相似的。本文将以环境成本为例进行阐述。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因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为企业的环境目标和要求所发生的其他成本。
(一)环境成本与财务管理目标分析具体表现在:
(1)环境成本。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环境为我们提供了各种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和条件。但在企业为社会提品和劳务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造成环境污染,产生负的外部性。企业为减少环境污染的支出或者为已经造成的污染导致的损失的赔偿支出等,就构成了企业要承担的环境成本。
(2)环境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控制污染的措施包括制定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主要有征收矫正税和发行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的方式。两种情况下企业要承担的环境成本都可以得到确认和计量。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对有负外部性的活动征税以使外部性内在化。一种理想的矫正税应该等于有负外部性的活动引起的外部成本。税收越高,减少的污染越多。矫正税规定了污染权的价格,并且把污染权分配给那些减少污染成本最高的工厂。无论企业选择的污染水平是多少,它都可以通过税收以最低的成本达到这个目标。税收会激励企业开发更环保的技术,以此减少企业不得不支付的税收量。另外,矫正税减少了激励,使企业考虑到外部性的存在,从而使资源配置更有利。企业缴纳的矫正税就构成了承担的环境成本,缴纳的税款越多,所承担的环境成本就越高。如果税收足够高,企业可能会关门,污染会减少为零。
其次,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控制污染。当政府无法确定要征收多少税额才能达到控制污染的目标时,可以发行污染许可证控制排污量。污染许可证存在自由交易的市场,那些能以低成本减少污染的企业将出售它们的污染许可证,而那些只能以高成本减少污染的企业将购买它们需要的许可证。这样污染总量整体是不变的。国际上已经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来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制止温室效应。这种做法对控制国内环境污染有很强的借鉴作用。企业购买污染许可证的支出同样构成环境成本,污染多的企业需要购买更多的许可证,承担更高的成本,这些成本的增加会减少企业利润,影响股东财富最大化。
缴纳矫正税或购买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的成本都比较明确,但实际中,企业应承担的环境成本有很多不易量化的地方。如污染对环境造成的长期影响有多大、损失有多少、企业应予以赔偿的金额有多少,可能短期内无法准确判断。另外,如果污染对一部分人的生命造成了重大威胁,甚至导致死亡,那生命的价值是多少,企业应如何承担责任和补偿呢。这些可以认为是环境成本中的隐性成本。企业在制造污染时要考虑到隐性成本的存在。
(二)企业价值评估模型的说明 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是财务管理的目标,对于企业价值如何计量,目前多数人主张采用未来企业报酬贴现的方法。企业价值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
该式表明,企业价值等于企业在未来每年内所获得的企业报酬的现值的和。其中:FCFt表示未考虑社会责任成本之前企业未来每年获得的企业报酬。FCFt通常用现金流量来表示,是企业预期的未来每期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差额。Co表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导致的现金流出,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形成本的产生而流出的现金,这也是该模型和传统价值评估模型相区别的地方。在考虑社会责任成本支出的基础上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才符合真正的财务管理目标,并与社会目标一致。
参考文献:
[1]杨静:《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探讨》,《产业与科技论坛》2009年第3期。
案例一:因未规定检验条款而引起的货款纠纷
(一)案情介绍
我国甲公司为了向马来西亚乙公司出售休闲款衬衣,分别于2008年5月16日、9月3日和9月18日与马来西亚乙公司订立了3份总金额为829352美元的售货确认书,约定付款方式为D/A90天,双方在售货确认书中保证严格按照确认书的规定行使权力并履行义务。
甲公司在确认书签订的情况下,按照合约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供货义务,而马来西亚乙公司并没有严格按双方事先约定的金额付款,仅仅支付了300000美元的货款。马来西亚乙公司声称这样做的理由是甲公司提供的休闲款衬衣在质量上存在不少问题,如同一批货的休闲款衬衣的颜色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休闲款衬衣的尺寸与合同规定有较大出入,休闲款衬衣的重量要比被申请人规定的轻一些等。马来西亚乙公司曾就以上问题提出过一些解决办法,如将剩余货物退回甲公司或将货物打折,但均遭到甲公司的拒绝。由于马来西亚乙公司不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上述理由的真实性,甲公司经多次向乙公司交涉无结果后,根据售货确认书中的仲裁条款向有关部门提起仲裁,除要求马来西亚乙公司承担本案的仲裁费及甲公司的费外,必须支付529352美元的货款及3320.80美元的货款利息。
仲裁庭经审理后裁定:马来西亚乙公司须向甲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及利息共计532672.80美元;对马来西亚乙公司提出的诸如退货、折价等主张不予支持;由败诉方马来西亚乙公司承担全部仲裁费;由于甲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仲裁庭对于甲公司所提出的律师费的请求未予支持。
(二)案例评析
1. 本案例涉及到索赔的依据即商品的检验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马来西亚乙公司单方面所提出的货物质量问题能否成立。从本案例的具体情况来看,质量争议问题应依据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标准及检验条款来处理,因为甲公司向马来西亚乙公司所提供的商品不在法定检验的商品范围之内。
2. 关于货物质量的异议能否成立的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规定,“(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第39条第1款规定,“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同情形的性质,否则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
3. 关于对买方仲裁的依据问题。仲裁庭认为,在双方当事人均未对检验条款作出约定的情况下,应据《公约》和国际贸易惯例中的有关规定来判断。依据《华沙—牛津规则》第19条的规定:“如果买方没有被给予检验货物的合理机会和进行这种检验的合理时间,那么不应认为买方已经接受了这项货物。这种检验是在货物到达买卖合同规定的目的地进行,还是装船前进行,可由买方自行决定。在完成此项检验后3天内,买方应将他所认为不符合买卖合同的事情通知卖方。如果提不出这种通知,买方丧失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由此可知,在本案中,仲裁庭对被申请人提出的退货、折价等主张均不予支持是正确的。因为被申请人始终未向仲裁庭提交任何可以证明其所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证书,特别是在其接受货物后,未在检验后的3日内向卖方发出检验不合格的通知。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就丧失了声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权利。
案例二:未在规定时间检验货物而失去索赔权
(一)案情介绍
香港甲公司和中国内地乙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签订了总金额为9万美元,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台湾生产的电脑部件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公司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在4月10日前发运,且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后12个月为甲公司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4月7日,甲公司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乙公司提品。4月20日,乙公司在货物到达后请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了检验,并获取了由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
1个月后,乙公司突然致函甲公司要求换货,如果甲公司不能换货则要求退货,并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及损失,其理由是乙公司在使用由甲公司提供的产品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发现甲公司提供的部分产品在质量方面存在问题。而甲公司在回函中声称,货物大部分已投入生产使用,且在入库前乙公司已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核对、检查,因而拒绝了乙公司有关赔偿的要求。由于乙公司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在2010年6月2日,即在收到货物13个月后,自行到中国商品检验机构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了检验。根据中国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证明,该批货物在6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且在发货前已存在,是由于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监管不力所导致的。6月5日,乙公司据此提起仲裁,向甲公司索要6万美元的赔偿费。而甲公司以第二次商检的时间已经超过了索赔有效期,商检证书不能发生效力,以及乙公司不能证明第二次送检的产品系交货时的产品为由,拒绝向乙公司进行赔偿。
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甲公司对乙公司没有赔偿责任,对乙公司的请求不予支持。理由是乙公司未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对货物质量进行检验,因此便失去了索赔权。
(二)案例评析
关键词:盈余管理 新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9-178-02
西方财务会计理论界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致力于盈余管理的研究。从国内外的研究文献可以看出,多数学者普遍认同会计准则的局限性为盈余管理的产生提供了空间,会计准则是盈余管理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环境下加以利用的工具。因此,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有制约作用。反过来,盈余管理也促使会计准则自身不断地完善。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相对于旧会计准则,无论在准则的数量上,还是一般的会计处理原则,新会计准则都产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化,实现了多个方面的创新。这些变化一方面弥补了旧准则的不足,使更多的会计事项有了计量的依据,减少了企业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空间;另一方面,新准则坚持原则导向,在执行中需要会计人员根据准则做出职业判断,这些自由的选择权和裁量权给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多的盈余管理机会。因此,为了确保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有必要基于盈余管理的视角对新会计准则进行解析。
一、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
1.存货计价方法的变化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当存货的市场价格处于波动时,存货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对当期的利润造成很大的影响。旧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上市公司往往会因为配股、摘帽等原因而随意选择或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进行盈余管理。
新会计准则在会计政策中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上市公司不能利用存货的计价方法在存货价格上涨或下跌时任意改变计价方法,消除了人为调节因素,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较好地限制了企业盈余管理的随意性。
2.资产减值不得转回规定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谨慎性原则的具体贯彻和执行,自该规定实施以来,对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真实、稳健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旧会计准则允许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可以转回的,使得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能够造成企业利润在年度之间转移,使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成为企业调节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
新会计准则规定,除存货以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及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以外,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新规定限制了企业会计人员在使用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主观随意性,使得上市公司利用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任意调节盈余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
3.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规定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旧会计准则对于合并范围的规定是以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作为该企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因此,管理者在界定本公司报表的合并范围时,具有较大的主观性,他们可以通过降低经营状况不好的子公司的投资比例,将其从合并范围中剔除,或者通过提高盈利的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比例,以达到实质性控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以提高整个集团的业绩。
新准则对合并范围的确定强调了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理念,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凡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新准则的变革,扩大了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阻断了一些上市公司利用缩小持股比例,分离若干子公司的方法,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做法。另外,新准则还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账面价值计量,这将有利于防止企业利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操纵利润,较好地限制了上市公司利用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在合并或重组时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
4.对利用关联方交易手段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利用关联方交易调节报告盈余的行为,是上市公司中存在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新会计准则对其的抑制作用主要体现在加大了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新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做出了明确的扩展,且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都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的关系,明确指出需要披露的层次。此外,关联方发生交易,强调只有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采用了与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新准则的规定一方面加大了关联交易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另一方面将以往较为概括的要求明确化和具体化,增强了关联交易的透明度,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了更加真实、全面、可靠的企业关联交易信息,有效地控制了管理者的盈余管理行为。
5.会计信息披露要求的完善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相较于旧准则而言,新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会计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增强了企业经常性和非经常性损益信息的透明度。新准则对损益披露的要求随处可见,除“财务报告列报”准则外,其他各具体准则几乎都有要求。这些财务报表列报要求不仅可以使财务报告使用者较好判断企业损益的构成、风险和报酬的主要来源,增强决策科学性,还可以有效抵消企业进行利润包装的“成果”。
二、新会计准则下盈余管理的空间
1.利用会计方法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1)非经常性收益的确认。对照新旧准则可以看出,在对某些具体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新会计准则将旧准则规定计人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计人当期损益,扩大了收益确认的范围。例如,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利益直接计人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而旧准则规定计入资本公积;对于实物抵债业务,新准则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确认重组收益。另外,新准则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也同时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将旧准则中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认换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做法,改为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并确认置换收益。新准则中的这些会计处理方法,无疑进一步扩大了企业收益确认的范围,可能会被上市公司利用,调整增加非经常性收益,从而提高每股收益。(2)费用的确认与成本的结转。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应当予以资本化,计人相关资产成本。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而旧会计准则只允许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项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新会计准则无疑进一步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上市公司可能会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进行盈余管理,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人资产的要求,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减少费用支出,从而提升企业业绩。另外,虽然新准则中对资本化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有很大的随意性,尤其是生产周期相对比较长的存货。例如,企业完全可能将已完工的存货继续按照在产品进行核算,使其符合资本化条件以达到调节盈余的目的。(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主要是顺应了证券监管部门对配股和上市的管制更关注上市公司会计收益数据的计算是否合法的要求,不必顾及市场反应。因此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这种“合法而公开”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例如,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再进行追溯调整。由于固定资产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上市公司只需通过对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就可以对业绩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控。再如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市公司可能因为变更会计政策的途径产生巨额利润。(4)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确认。新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把企业的研发活动明确地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成为一大职业判断难题,有些上市公司可能通过决定研发支出费用化还是资本化来调控企业业绩,而且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无疑会增加高科技企业的盈余管理空间。再者,新准则对开发阶段的支出采用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模式,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时才能确定为无形资产,但这五个条件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这种有条件的资本化模式本身具有的灵活性将导致企业的管理层有机会进行盈余管理。
2.会计选择与职业判断增多后盈余管理的空间。由于新准则坚持原则导向,在执行中需要会计人员根据准则做出职业判断,增强了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这些自由的选择权和裁量权给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多的盈余管理机会。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政策、如何选择计提折旧的方法、如何选择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如何确认当期费用、如何使企业资产计量更有效、利润更真实,这都更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些不确定因素和主观判断成分的增加,也给企业管理层留下了较大的弹性空间。
3.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盈余管理的空间。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核算中应用面的扩大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虽然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而言,我国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进行了适当限制,但随着公允价值运用面的拓展,客观上增大了企业管理层有意识地借助公允价值新的运用领域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新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的确认与计量中均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范围之广更甚以往任何时候。尽管在各具体准则中都对公允价值的使用做了不同程度地限制性规定,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但这些并不能保证公允价值不被滥用,企业一旦利用其进行盈余调节,由于没有比较准确的计量标准,监管部门因缺乏可靠的评判标准将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督。
三、基于盈余管理的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和完善
1.建立全面完整的会计准则框架和内容。(1)构建全面完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逻辑严密的会计准则基础理论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的基础,会计准则基础理论的完善则依赖于规范化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我国此次颁布的新准则体系填补了以往缺少一套完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作为理论指导的空白,在基本准则中初步确立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但是,由于我国会计实务的不成熟和多层次性,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还需要根据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2)会计准则内容的全面性。会计准则规范的业务面越广,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就越小,难度越大。根据一些国际案例,大多数会计问题都是发生在新兴的交易或事项处理上。例如,安然事件发生后,FAsB就曾承认在制定准则的效率方面有待提高。虽然我国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在业务涵盖面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广泛,使较多的会计实务能有据可依,但仍存在一些新的问题。留下了一些新的漏洞。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新兴的交易或事项会越来越多,需要不断完善新会计准则,对其漏洞和不足进行修改,以此减少盈余管理的施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