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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表见;项目经理;承包经营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7-0065-02
当前,国内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内部承包负责制,而建筑公司又通常会在项目中派驻一个项目经理,由其代表建筑公司全权负责建筑项目的组织管理、施工建设,实际上,项目经理负责制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承包的主要形式。不可否认,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逐步实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其存在的许多漏洞与不足也逐渐为建筑公司带来巨大风险,尤其是由于管理不善引起的项目经理越权或无权的民事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构成表见,其后果都由施工企业承担,形成“项目经理生病,所在企业吃药”的局面。本文中,笔者着重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表见的几种较具争议的情形,意在分析的基础上能对防范项目承包经营中的表见风险提出一些有实践意义的建议和对策。
1 表见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表见是为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利益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具体而言,是指被人虽然没有对人进行授权,但无权人在客观上拥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权的事实(即权虚像),第三人也善意无过失地相信无权人拥有权,无权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后果强制性地归属于被人负担的制度。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正式规定了表见,但对其构成要件却语焉不明,司法实践因此难以把握。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具备以下要件者,始构成表见,或者说,表见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客观上具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人具有权的根据,此即表见的客观要件。比如无权人持有被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与被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或劳动雇佣关系;2、相对人误认无权人有权,且对此误认善意无过失,此为表见之主观要件,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或者相对人应当知道他人为无权,却因过失而未知,并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的,就失去了受法律保护的必要,不能构成表见;3、无权人与第三人所为之民事法律行为,合于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和的表面特征,且要求第三人在实际效果上误信无权人有权,否则不能成立表见。
2009年7月7日,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蔓延所引发的新的审判实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在其第12-14条中进一步明确了表见的认定标准:构成表见不仅要求人的无权行为在客观上形成具有权的表象,而且要求相对人在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有权。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仅应当举证证明行为存在诸如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而且应当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权。法官在判断合同相对人主观上是否属于善意且无过失时,应当结合合同缔结与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因素综合判断合同相对人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此外还要考虑合同的缔结时间、以谁的名义签字、是否盖有相关印章及印章真伪、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与地点、购买的材料、租赁的器材、所借款项的用途、建筑单位是否知道项目经理的行为、是否参与合同履行等各种因素,作出综合分析判断。
2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中发生表见的几种情形及对应法律解析
关于项目经理表见,有人打过一个非常通俗的比方来说明其危害之大:虽然建筑公司未授权,但项目经理花了钱,却要建筑公司买单。从这个角度讲,项目经理表见风险,已成为严重威胁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隐形杀手。例如:中铁某局三公司在成都中院的14个案件,因项目经理的签名全部被法院判定为表见而败诉,企业受到重大损失。又如,上海某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经理个人签名发生的材料赊购和对农民工的欠条,共有13个案件都被法院判定为表见而败诉,企业损失1350万元,企业更担心还不知有多少案件会发生。从商事审判司法实践来看,以下几种情形在认定项目经理表见上较具争议性:
(1)项目经理针对特定工程项目对外签订的材料买卖合同的责任认定以及出具相应的欠条的责任认定
案情:2003年11月,某建筑公司承建了双水桥某花园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邱某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2003年12月9日,某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公司)与邱某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乙方金属公司向甲方建筑公司双水桥工地供应钢材,合同有效期限至2004年12月8日等,合同上只有邱某签字,未盖具建筑公司公章或双水桥项目部章。合同签订后,金属公司按约供应钢材。邱某向金属公司支付部分钢材款。2006年7月1日,邱某向金属公司出具一份欠条,确认尚欠金属公司钢材款1787000元,承诺在2006年10月还清,欠条上也只有邱某签名。因还款期限已过,金属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建筑公司支付钢材款1787000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邱某与金属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行为及邱某向金属公司出具欠条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本案中,购销合同及欠条都只有邱某的签名,而金属公司在签订合同、供应钢材及收到欠条时均未要求邱某出具任何证明其身份的文件,也未要求在合同及欠条上加盖建筑公司公章或项目部章,金属公司未尽到审查和进一步核实的义务;而且在合同签订后、欠条收到后,金属公司也能未向建筑公司备案确认。故对于购销合同及欠条的相对方系建筑公司的主张,举证责任在于金属公司。这一主张要为法官采信,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困难的,需要有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支持:1、双水桥工程系建筑公司承建,2、邱某系建筑公司派任的项目经理,3、金属公司供货行为事实、供应的该批钢材经检验系合格,4、供应的同数量钢材确为双水桥项目所用。一般而言,买卖双方对于建筑工程所需的大批量或关系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材料在正式签订合同或供货前会提交正规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检验报告中会明确载明买卖双方及对应的工程,而该份检验报告也会备案于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部门。当然该检验报告也只是在正式缔约之前的意向行为,不具有直接的证明力。只要建筑公司否认送货单上的签收人系其工作人员或授权签收人,金属公司方往往很难找到其他证据证明,更不要说签收人签收往往还只是签姓不签名。
那么换一种假设,如果购销合同中除了邱某的签名还盖具了项目部章,又该如何认定呢。笔者认为,为建设工程对外采购建筑使用的材料这一行为在项目部的职责范围之内,为此,盖具项目部章的该份购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建筑公司承担,除非建筑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工程所用钢材系其他供应商供应,即举证责任转移至建筑公司方。当然,在此情形下,邱某的行为并不存在所谓的表见。
法院判决:邱某虽为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但其均以个人名义与金属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以及向金属公司出具欠条;金属公司亦未能举证证明在与邱某订立合同时建筑公司已授权邱某对外签订合同,即邱某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关系的事实,故对金属公司要求建筑公司对邱某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2)项目经理对外借款行为的认定
案情:王某为某建筑公司下属单位东城项目部的负责人,王某以个人名义,以东城棉纺厂搬迁工程所需为由,分别于2005年5月-2006年3月期间分5次向史某借款共计175万元,约定月利率20‰,其后东城项目部对借条进行了汇总,并在借条汇总上加盖了东城项目部的的印章。史某主张东城项目部付息至2008年2月1日,2009年1月,在项目已经由建筑公司接手后,项目部归还本金2万元。余下欠款经多次催讨未果,遂至法院,请求判令建筑公司归还借款173万元,并支付利息50.4万元(按月利率20‰自2008年2月1日起暂算至2009年4月1日,以后按实另计)。本案争议焦点在于:1、涉案借款的主体与性质。本案中当事人主要争议在于涉案借款系王某个人借款还是王某受建筑公司委托或授权对外借款,该借款行为能否认定为职务行为。笔者认为,作为不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王某如果代表公司对外借款,其应当首先得到公司的授权,在未得到建筑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即使作为项目部负责人,其同样无权对外借款,这也是作为善意相对方应当知晓的基本常识。史某在不能证明王根祥的借款已经得到建筑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其要求建筑公司对涉案借款承担责任于法无据。2、王某出具的借条汇总上加盖了建筑公司东城项目部的项目部章能否认为是建筑公司对王某的借款行为进行了追认。笔者认为,项目部章的功能仅限于项目的建设,并不具有对外借款的功能。史某如果作为善意第三方,其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即在出借涉案款项时应当提请并征得被上诉人的同意,在建筑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其因审慎地向外借款,仅仅加盖项目部章并不能视为建筑公司已经对涉案的债务进行了追认。至于建筑公司在接手东城项目部后无论是否支付了史某2万元欠款,也不能以此推定建筑公司对涉案的债权债务进行了追认。
法院判决:该借款是案外人王某以工程所需为由向史某所借,并以个人的名义向史某出具五份借条,该借款应属王某个人借款。其后王某对借条进行汇总并加盖东城项目部章,该借条汇总仅仅表明了该借款的用途,建筑公司在借条汇总上并没有还款的明确意思表示,该汇总单不能表明由建筑公司归还借款。故史某建筑公司尚欠借款173万元并支付利息,依据不足,对史某的主张不予支持。
3 防范项目承包经营中“表见”风险的对策
鉴于实践中,“表见责任已经使许多企业陷入债务泥潭,成为吞噬企业资产的黑洞,威胁企业生存的隐形杀手”,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项目经理等企业内部人的行为可能带来的表见责任进行防范。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1)对项目经理的选任应当慎重,品德应是重要的衡量标准;对于挂靠的项目经理在正式挂靠前也应进行多方考量。
(2)项目经理的职权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如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中就对项目经理的各项职责进行了明确;职务行为的外延也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外延的无限扩大不利于社会、企业的健康发展。
(3)审慎制定承包合同。班组负责人或承包人选定后,就要与其签订详细的《承包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内容详细约定,做到内容齐全、条款完整、定义准确、具体详细,并尽可能将风险责任在承包协议中明确,并约定合法的内部追偿机制。
(4)健全公司制度。对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公司证照、法人委托书等的使用要建立严格的制度,建议应由公司或项目部专人保管,需要使用时,应严格审查,可由负责保管使用人陪同;空白合同书要及时收回;与业主单位、材料供应商等的资金往来尽量采用转账方式等,以尽可能减少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第三人误信权的存在。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部门,从事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一、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公正执法、热情服务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
近年来,由于社会不正之风的侵蚀和干扰,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干扰和说情,有些当事人甚至请客、送礼,拉拢、腐蚀司法工作人员。如果法官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品行,偏听偏信,袒护某一方当事人,势必会导致事实查不清,道理讲不明,法律用不准,当事人易对审判人员抱有成见,调解工作当然就很难做好。要把案件调解好,要把纠纷消除掉,法官必须坚持原则,胸怀“五心”:公心-秉公执法、唯法是从;廉心-廉洁奉公、无私无畏;忠心-笃身护法、矢志不移;诚心-关心群众、诚恳待人;凡心-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不唯亲,不唯情,唯讲事实和法律。如果遇到亲朋好友拉关系、讲人情,也要善于因势利导,借机向亲朋好友讲明案件的事实和处理依据,通过亲朋好友反过来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这样变不利为有利,往往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既保证了严肃执法、不徇私情,又收到了案结事了、消化矛盾的圆满结果;同时,随着新类型案件的增多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出现,审判人员除了审判实践中积累办案经验外,还要加强自学,深入研究法学理论,熟练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掌握近期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趋势,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公正执法,以诚待人,虚心请教,热于探讨,为做好民事审判的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要有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扎实勤奋、不畏困难的敬业精神。
有些民事案件纷繁而复杂,法律关系交叉,涉及的事项和单位较多,往往由于一个环节处理不好,整个案件就被搁置起来。同时,有的当事人为了打赢官司挖空心思地和法官斗心眼儿、绕圈子、耍花招,甚至搞伪证,人为地把案件复杂化,法官要想把案件处理好,需要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例如,在审理一起买卖生猪欠款纠纷案中,原告王某等六人持一份李某书写的欠条李某,两次开庭审理,被告李某均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按说有欠条而被告又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我们联想起几个月前李某作为原告输了的一起“扣猪官司”,猜测被告拒不到庭一定另有图谋。报经院长批准后依法对被告采取拘传措施,经过开庭审理和对六户原告的细致调查,终于查清了这起错综复杂的欠款案的来龙去脉。原来,李某与王某等人串通一气、互作伪证,企图赢了这个案子再把法院判李某败诉的另一份判决。我们经过大量及时的调查取证展现了该案的本来面目,对作伪证的人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依法圆满调处了这起扑朔迷离的欠款纠纷案。案件了结后,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做好调解工作还需要法官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不受当事人不良情绪和态度的影响,不能因当事人怒而怒,因当事人哭而悲,用当事人的表现来判断案件事实的真假。只要自己查清了事实,分清了是非,就要按照法律法规有理、有利、有节地合法调解;只要案件本身尚有潜力可挖,存在调解的条件和可能,就不要轻易放弃,一判了之。调解中,常常遇到双方当事人讨价还价、争吵不休的场面,审判法官一定要不厌其烦、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反复修改调解方案,直至调解协议中的每一件事项、每一句话让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不产生歧义为止。
三、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吃透案情。
民诉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因此,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正确进行调解的前提。口大压人、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草率行事是不能让当事人信服的,也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承办人接到交办的案件,先要对案件有个全面的了解,关键性的问题必须查清楚,不能先入为主,带着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去调取有关证据。这一点对我们能否成功调处案件十分重要,因为案件真正的“知情人”不是人也不是法官,而是双方当事人,只有持有一颗平常心,不带偏见、不想当然地认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用自己的智慧和经验排除虚假事实和伪证,才能认识案件的真实面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法官必须先成为案件的知情人,打消当事人的侥幸取胜、蒙混过关心理,让强辞夺理者理屈词穷,有过份要求者回归现实,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让百般推卸责任者无路选择,让老实人不受委屈,让强硬者不占便宜。有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某系同母异父的兄弟,在母亲的殡葬问题上原告张某与殡葬主持人发生矛盾,被告张某某气愤不过,将张某用板凳打伤。庭审中,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承认原告伤系其所致,而且以其曾为被告的成长和成家立业做过大量贡献为由拒不同意赔偿。我们经过四次庭审调查,查清了事实,指明被告对原告的帮助与伤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指出原告张某虽有过错,但其系与殡葬主持人发生纠纷,被告因义愤将其打伤不当,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在分清了责任后,依法调处这起纠纷,促使原、被告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终于握手言和,重归旧好。
四、要坚持双方自愿、协议合法。民诉法第8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这是调解必须坚持的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当事人同意调解处理;二是协议内容必须系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处理,就不可能达成调解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调解内容有异议,也不可能调解结案。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必须合法,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制裁,决不能图省事,息事宁人调解结案,放纵违法违规行为。
五、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庭上庭下结合,确保办案效益。
民事案件错综复杂,虽然法庭查清了事实,分清了责任,但当事人往往碍于面子或因为赌气不愿当面承认自己的错误,也不愿意表明自己对案件的真实想法。这就需要法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调解,既可以集中调解,又可以分头调解;既可以庭上调解,又可以休庭下调解;既可以法官主持调解,又可以邀请当事人亲朋或基层干部参与调解.这样,采用“背靠背”调解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合议庭主持调解与主审人主持调解相结合,法庭单独调解与邀请有关组织、个人协助相结合,法律政策的威慑与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相结合等不同方法进行调解,将许多疑难复杂案件消化在调解过程中,会取得较为理想的结果。
财务管理机构的体系健全与否,是决定财务机构效力的根本。如果财务管理机构在人员和工作设置上有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将对整体财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部队应该恰当的设立分配财务管理机构。
要管理好财务,相关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是非常必要的,将专业人才合理配置到工作上,理财能力、业务知识水平以及基本技术都是影响财务工作的重要因素。引入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对现有员工进行相应定期的业务培训,不断的提高部队财务部门整体人员的素质,提高财务管理效力。
二、 严格管理部队资金分配,规范化部队财务流程
部队在资金管理方面应当严格加强对现金、银行账户、支票以及有关收费票据的管理,要杜绝违规使用各种票据的情况,杜绝违规使用大量现金来支付工程款,正当管理银行账户。
部队财务管理要做到,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使用现金;已有的库存现金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不能接受欠条、债券等纸质或电子质代替现金交易。财务管理部门要对现金使用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测,健全现金管理机制,如果发现不合理违规的现象要及时解决。财务管理部门要仔细把关好银行账户,向其他各部门普及宣传账户的管理使用条例,定期检查银行账户,每次财务大检查时都要把银行户头的查询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处理,特殊情况下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票据在公众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由于当前市场上作假作伪票据事件层出不穷,部队财务管理需要加强票据方面的规范管理,票据的制作、使用、保管等具体方面都需要有一定程度的保密制度体系,在各个管理的环节中做好一切经销花费都使用统一规定制作的收费票据,财务管理单位还需要定期对票据的领取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审核。
部队财务流程必须达到规范化,从最开始的资金收缴拨付环节,一直到最后的审核检查报表文档,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去逐项执行。部队财务管理部门小阳台大袋预算编制合理、开销话费审批程序透明、会计审查步骤层次准确、财务分析处理及时、报表文档整理统一、工作井然有序等目标。
三、 完善财务管理规定,健全财务管理体制
1. 完善部队财务管理法规体系
部队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是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硬性要求,是财务管理遵守的最直接要求和最核心内容。经过长期的制度调整,部队财务管理法规的建设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相关财务管理法规的制定,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能够有效推动部队财务的管理效力。
然而目前部队财务管理法规体系还是有着一定的不足,不适应现代化改革发展的脚步,比如财务管理相关法规的制定修改不及时,造成了部队现金财务管理内容的落后,与实际的财务操作形成了难以解决的矛盾,失去作为财务管理法规应有的规范作用。而且我国现今财务方面的法律缺失,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制定一部完整的财务管理法律,也缺乏综合性的部队财务管理法规,难以涉及到具体工作项目的细节部分。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必须完善现有的财务管理法规体系,更新落后需要被淘汰的部队财务管理法规,同时制定专业的针对部队财务的财经方面法律,依靠法律的权威性来更好的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补充相关性的财务管理综合法规,来完善部队的财务管理。
2. 健全部队财务管理机制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部队的财务管理机制配置上本身就存在着问题。比如部队的财务部门和后勤部门共同管理拨付的经费,这不仅增加了部队的行政成本,两个部门之间因为利益往往会产生分歧,难以从全局角度来对财务进行合理安排,没法真正的协同合作获得最好的效益。所以必须健全部队财务管理体系,应该建立其部队财务管理部门独自规划处理的机制,但凡是涉及到部队资金收付的项目工程,统一都部队财务管理部门全权负责。
四、 优化部队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水准
部队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水准是部队财务管理部门软实力的体现,是提升部队管理效力的另一条路。提高部队的财务管理方式,必须先保证所记录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在资金预测和年度预算工作方面,提高预测的规范度,然后实行科学合理的政策,让财务管理发挥正想调控作用。部队是国家支持的,所以必须合理规划各种开支,在保证武警官兵正常生活的条件下,需要加强开支的计划性、规范性。部队还应该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评估体系,对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考核和评估,做好财务分析,能够督促部队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效力。
财务管理需要跟从时代的发展,从多方面提高部队财务的管理水平,要选择利用现有的财务软件,建立部队的财务系统,按照制度规定来制定财务管理流程,来满足财务工作的需求。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下,部队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大的变革,部队只有不断的完善其财务管理机制,提升财务管理效力,才能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自身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耿宪友.谈武警部队财务工作.军事经济研究.1995(09).
[2]陈玉礼.浅谈军队医院财务管理改革.军事经济研究.1994(07).
[3]邓涛.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队财务工作的思考.财会研究.1994(12).
关键词: 分包工程; 风险; 控制
中图分类号: F42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8631(2010)03-0198-02
许多工程项目因未能正确分析和控制风险,最终导致失败。因此进行项目风险管理和控制尤为重要,尤其是分包工程如何控制、合理消除和转移总承包单位的风险,是项目管理者始终应考虑的问题。笔者现结合本项目风险控制的实际情况浅谈分包工程常见的六大风险控制。
一、材料风险控制
(一)材料普涨的风险
1. 劳务承包工程的材料风险
劳务承包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均由项目部提供,因此材料涨价的主要风险均在项目部,因此在确定承包方式时,一般均选风险小、专业性不强且无技术难度的分项工程进行劳务承包,对于风险大、专业性强且安全、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尽量采用下述两种分包方式进行,也便于风险控制。
2. 主要材料由项目供应的分包工程材料风险
目前项目部常采用此种分包方式,主要原因是为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其次集中采购可减少因材料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提高资金的周转率,但主要材料均由项目经理部统购统供的分包工程。辅助材料一般由分包队伍自行采购,因此其涨价的风险一般在合同中均由分包队伍承担;主要材料的涨价风险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尽量将风险转移给分包队伍,本项目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均明确:“合同执行期间,其分包单价不与调整。”一般的材料涨价风险分包商也能承担,但当材料上涨的风险超出分包队伍所能承担的极限时,一系列的问题随之而来,分包商一般采取偷工减料或谈判、停工等多种方式达到材料补差的目的,此时就需要项目管理者及时调整思想观念,主动出击,深入调查掌握分包商真实的施工成本,在正确分析和预估风险的基础上,首先后稳定其思想,让其看到希望,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基础上掌握时机与其进行谈判,合理分担风险。
3. 全部材料由分包队伍采购的材料风险
对于仅提很低管理费的总分包方式,分包商的利润空间较大,全部材料均由分包队伍自行采购,材料涨价的风险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一般也随之转移给分包商,但此时工程质量和企业信誉成为最主要的风险。因此,工程项目究竟应采取何种分包方式,应在对工程项目的风险做出正确分析和预估后,根据风险的大小决定承包方式,尽量将风险消除或转移给分包商,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二)材料降价风险
材料降价对分包商十分有利,也可确保项目的收益,本文不进行讨论。
二、自然条件带来的风险
自然条件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洪水、地震、火灾、台风、雷电等是不可抗拒自然力,另外不明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自然风险主要通过转移风险的方式降低损失,即在分包工程合同中转移或通过投保转移。本项目主要通过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和《承包人的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材料保险费》来转移风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和《承包人的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材料保险费》根据保费的多少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从而降低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本项目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已明确规定由业主和中标单位联合投保,因此对自然条件带来的风险主要通过保险来转移,对于未进行投保的工程项目应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将自然条件所带来的风险转移给分包商。
三、重大变更引发的风险
1. 根据实际情况,在与业主、监理充分沟通的情况下,通过重新协商单价或变更、索赔的方式消减此种风险最宜;
2. 在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时将此种风险合理转移;
3. 充分利用分包商的社会关系,将原合同单价将低可能亏损的项目尽量优化变更减少,如本项目2007年因材料上涨的因素,项目经理部向业主、设计和监理加大索赔力度,诸如此类的通过变更减少单价较低,可能存在亏损的项目,一则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期的风险,给业主节省投资。二则减少亏损点,增加了项目的收益,消减重大变更引发的风险。
四、民工工资风险控制
在分包工程的风险控制中民工工资引发的风险也是主要风险之一,项目管理者一般均能按期支付给分包队伍工程款,监督其支付民工工资,但也有一些分包队伍和“包工头”利用国家政策和项目管理者人员不足,监管不到位的空子,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随意开出工资欠条后开溜,甚至有一些虚假的工资和恶意欺诈的行为,但民工通过一系列维权行动,劳动监察大队多裁定由所欠总承包单位承担,项目受业主及社会舆论的监督,最终只能承担其所欠的民工工资,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还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从而使企业的形象和竞争力在市场中受损,如何消除或降低此种风险,现根据本项目的实践经验和一些思考现总结,根据分包工作量在合同中明确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扣除一定的工程款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项目为合同总价的5%,如发生恶意托欠工资的事件,将全部或加倍扣除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通过经济手段达到消除风险的目的。对于长期与我处合作的外部操作层,在其信用档案中应增加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对于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不良信用记录,在新开工工程中将取消其参与施工的资格。
五、工程质量的风险控制
(一)质量过程控制
要想消除工程质量事故带来的风险,最好的方法就是消除工程质量事故,因此最重要的是加强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从源头上消除工程质量隐患,从根本上消除质量事故带来的风险。
(二)质量奖罚
本项目将工程质量奖罚纳入合同管理,若工程质量在业主、监理的历次检查中被罚款的,项目将按其罚款的两倍处罚分包队伍,同时项目制定了《质量奖惩办法》,通过质量奖惩提高工程质量,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减少质量事故带来的风险。
(三)足额扣除工程质量保留金
在业主扣除工程保留金比例的基础上,在施工过程中适当提高分包商工程质量保留金的扣除比例,如本项目业主扣除5%的工程质量保留金,项目扣分包商10%的工程质量保留金,另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单位、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5%以上,如工程合格率达不到100%,则扣除其全部工程保留金;若单位、分项工程的质量优良率达不到95%以上,则扣除其工程保留金的50%。通过经济杠杆来确保工程质量,消除或降低工程质量事故带来的风险,一旦发生质量事故,足额的工程保留金可将事故的风险转移给分包队伍。
六、安全风险控制
(一)安全纳入合同管理
本项目对安全工作可能产生的风险纳入合同管理,即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同时将安全工作的职、责写入合同,明确安全事故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后给项目经理部带来经济损失。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巡查
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虽然在分包合同中已明确安全责任,但从法律的角度讲总承包单位并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如对于无专业资质和法人单位的小分包队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在分包合同中如何约定,从法律角度总承包单位都将无法免除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设立专职安全员加强安全巡查,做好安全记录,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高空工作的部位要跟踪到底,采取安全奖惩措施,进一步避免安全生故带来的风险。
(三)通过保险转移风险
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本项目通过与分包队伍协商,由项目统一办理了《承包人的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施工设备、材料保险费》,并在同时明确规定,对于安全管理到位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队伍,项目将全额退还其所分担的保险费用,并进行安全奖励,对于安全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队伍除扣除其分担的保险费用外,另进行安全处罚,并由其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项目协肋其进行安全事故处理。
通过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巡查,设立安全奖励金等办法,强化的全员的安全意识,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成功转移了安全事故带来的风险,同时对分包商及项目的安全管理有了很大的促进。
关键词: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劳资纠纷;产生原因;解决途径
一、现代企业劳资纠纷的研究背景
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表现。劳动争议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劳动关系利益化,这是劳动争议形成的根本原因所在。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劳动者则追求自身价值的最大实现,这势必使劳资双方在利益方面形成矛盾,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职工的合法权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争议便由此产生,还有劳动合同管理的不规范,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用工关系、明确劳资双方责权利的关键,一些企业法律观念淡薄或不愿遵守法律,采用不签订、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利益,致使争议不断产生,此外,劳动者的弱势地位。造成劳动争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企业的不规范管理,也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薄弱,故此,企业要规范劳动合同关系,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从根本上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产生。
二、企业劳资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1.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动争议
一些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月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每月只预借生活费甚至只发给餐菜票代生活费;有的用人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未公布计价单价就立即安排生产,在完成订单生产任务后也不公布计价单价,而在年终结算工资时压低计件工资;有的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截留一个月工资待春节过后劳动者回来工作才发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部分建筑企业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用工不规范,工程劳务层层转包分包,导致班组长侵吞工人工资后携款外逃,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有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亏损严重,时常拖欠职工工资,个别企业主则采取携款逃匿的做法逃避支付职工工资。
2.因履行合同而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
《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擅自“跳槽”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屡有发生。
3.因工伤医疗、理赔而发生的争议案件
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条件恶劣,缺乏必要劳动保护设施,直接导致了职工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死者亲属或伤者为补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
4.超时加班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职工超时加班加点现象较多,有的每天加班少则2、3小时,多则6、7小时,一些企业一个月只让工人休息1、2天。不少企业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很多企业加班,事先没有征求工会和工人的意见,带有强制性要求,如不愿意加班就罚款、扣发工资和奖金,有的甚至按旷工处理导致矛盾激化。
5. 企业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目前很多企业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少报、瞒报、漏报或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有的企业从工人工资中扣取本应由企业承担的保费。部分企业则是经营困难的局面长期没有改观,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企业劳动争议的形成因素分析
1.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差异加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往传统的劳动关系模式被打破,雇主与雇员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主体明晰、利益多元的新型劳动关系。一方面,雇主在生产经营中要最大限度地削减生产成本,提高利润水平,即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忽视了雇员的有关劳动权益。另一方面,雇员劳动的目的是追求个人福利的最大化,雇员为了获得较高的劳动报酬和较好的福利待遇,不顾企业的利益和能力。双方的利益差别造成了劳动关系的不稳定、不和谐,并且这种利益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加速发展而有增多和深化的趋势。这种相互不满的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以劳动争议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在一段时间内急速暴发增长。所以说,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经济利益的差别或目的是导致企业劳动争议产生的根本原因。
2.困难企业的劳动争议越来越多
特定经济环境下劳动关系矛盾日趋激烈。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我国经济发展正进入一个生产要素成本周期性上升的阶段,成本推动的压力趋于加大,原材料价格急剧上升及出口退税率下调等各种客观因素给用人单位造成极大压力。另一方面,2008年下半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风暴引发的金融危机迅速扩散蔓延,对世界经济产生直接而持久的不利影响。我国许多企业和行业受生产成本上升、银根紧缩、产品出口量受限、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经营困难,持续亏损,有的甚至停业、倒闭和破产。与此同时,用人单位拖薪、欠薪情况普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等纠纷产生的矛盾日渐突出,直接引发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增。一些国企经济实体也难以独善其身。因利润空间减少,减产裁员或无力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交纳社会保险或继续提供应有的劳动福利而引发争议。
3.诉讼成本的减少降低了仲裁及诉讼的门槛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行,在实体法方面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更为周全的保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途径,明确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在程序法方面为劳动者以更便捷、经济的方式解决劳资纠纷提供了依据。上述两部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倾斜保护,客观上鼓励了劳动者通过仲裁和诉讼维权,从而导致国企劳动争议案件增加。
4.工伤事故频发而得不到妥善解决
一是部分企业只图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忽视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保护措施乏力,加班加点频繁,导致职工身体过度疲劳,引发安全事故增多;二是个别职工对发生工伤以后的补偿要求过高,不能正确对待工伤问题的处理,既要一次性就业补偿金,又要高额的后续医疗费等,导致工伤争议案增多;三是少数企业业主对已经发生的工伤事故,不能正确地按政策规定给予妥善地处理,而是想方设法来拖延和克扣工伤职工本应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等。
5.企业违法行为严重而劳动行政监管职能薄弱
根据投诉情况来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往往只有口头协议,绝大部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打工者也无法提供帐本、欠条等证据。然而由于立法的原因,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相对软弱,强制性手段有限,在执法过程中与其他行政部门的配合不协调,造成对企业的惩处力度不够有力,加之自身在经费、设备和人员的不足,削弱了执法力量,致使对违规企业失去有效的监督。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担心因严格执法管理影响区域的投资环境,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往往采取过多的干预政策,致使劳动保障部门执法查处力度大打折扣,对企业的威慑力不大,企业违法现象依然照旧。
6.缺乏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
一是企业制度有待规范。企业没有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自身的内部规章制度,造成企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管理者的随意性和无序性,规章制度的违法性,直接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争议纠纷的产生。二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作用未充分发挥。有些企业和劳动者还没有完全形成依据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意识,劳动合同管理还缺乏系统性,合同的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不够规范,内容、形式不完备,这些都容易引发劳动争议。部分企业仍未建立工会,有些即使建立了也很不健全,不能独立开展工作,阻碍了集体合同制度在企业中的开展和深入推广。三是工会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工会维权职能受到诸多制约,协商交涉方式仍十分有限,导致雇主和雇员在日常复杂的劳动关系事务中各行其是,从而助长了劳动争议的无序状态。四是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弱化。目前,劳动
争议案件主要是通过政府主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审理程序得以解决,作为企业内部自行协调劳动关系矛盾有效机构的企业调解委员会,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四、完善我国企业劳动纠纷的有效策略
1.健全完善协调机制
要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劳动纠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认清形势,把这项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既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提供保障。
2. 完善劳资纠纷的工作网络
要把协调劳动关系的支点放在基层,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基础组建由综治、司法、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工会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向村(居)委会延伸,构筑城乡一体的劳动用工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其“近”(离企业近)、“明”(对企业情况明)、“快”(就地解决问题快)的特点,及时就近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3. 开展劳动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制度,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遇到矛盾不得推诿,不得草率从事,更不得把应该由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要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努力把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多数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有的纠纷发生时,劳动者经济十分困难,如不能及时处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从而影响社会安定。因此,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法院要积级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保证有理有据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5. 要建立完善信息预警机制
政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建立横向信息通报制度,通过日常排查及时发现事件苗头、隐患;通过在企业的信息网站掌握突发事件的发生动向;通过日常接访发现事件苗头;通过多渠道掌握劳动关系变动情况。
6.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劳资双方依法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规范用工行为。注意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劳动法、用工严重不规范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
参考文献
[1]梁健康.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J].中国劳动.2003年(3)
[2]谷学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建设和谐企业关系[J]工会博览.2007年(4)
关键词:应收账款;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伴随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同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各个企业采用不同的营销手段来赢得客户,使用最为广泛的当属赊销。但赊销带来的直截后果是应收帐款的产生,企业如果无法建立一套系统的应收账款管理核算体系,则会增加企业的坏帐风险,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本文详细分析了企业管理应收帐款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措施,力求帮助企业提高应收帐款的周转率,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应收帐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只注重销售业绩,盲目赊销,客户资信调查不够
企业为了增加销量,占有市场,在和客户商业往来时往往会选择赊销方式,但在选择客户时比较盲目,对客户的资信、偿债能力调查不够,没能全面了解客户的情况下进行赊销,增加了大量的应收帐款,使企业现金流不堪重负 ,造成坏帐发生,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运转和发展。
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应收帐款催收不力
大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健全,管理应收帐款难度较大。大多企业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管理应收帐款,对应收帐款重视不够,即使对方单位财务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也很难发现。在内部绩效考核时,存在不合理的考评制度,销售人员的工资只和销售业绩挂钩而与应收帐款回收无关,使得应收帐款的第一责任人对应收款不闻不问,加上有的企业管理层更换过于频繁,新任无暇顾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以前的赊销不再过问,导致企业坏帐不断增加。
3.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企业在赊销过程中往往不与客户签定书面合同,只是长期合作后只凭面子赊销情况较多,有时让对方写个欠条都 觉得不好意思,是信不过对方,只与客户达成一些口头上的协议,口头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容易出现更多的逾期应收帐款。
二、企业加强应收帐款管理的对策
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包括建立应收账款核算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信用政策、严格赊销手续管理、采取灵活营销策略和收账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等几方面内容。
1.加强应收帐款管理的意识
企业管理层应该意识到大量应收帐款带来的巨大财务风险,意识到应收帐款管理对于企业现金流的重要意义,应该兼顾销售业绩和应收帐款。解决的方法是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信用制度,进行信用调查、信息跟踪,把握事前、事中、事后三道关,进行控制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对逾期的应收帐款进行专人负责,实行必要的奖励机制。
重视信用调查。对客户的信用调查是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可以通过查阅客户的财务报表,或根据银行提供的客户的信用资料了解客户的偿债能力,资本保障程度,是否有充足的抵押品或担保,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进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作为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信用的依据。
控制赊销额度。控制赊销额是加强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就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确定赊销额度,对不同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的赊销限额。必须将累计额严格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为了便于日常控制,企业要把已经确定的赊销额度记录在每个客户应收账款明细上,作为金额余额控制的警戒点。
2.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使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与沟通是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加工和整理相关客户的信息,必须及时传递给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才能确保相关人员及时、科学地做出决策,并根据变化了的环境和需求做出相应的对策。企业销售人员在选择客户时,要对其全面审核,明确责任人,对数额较大的赊销需要签定书面合同,并要求其提供足额的担保,以规避形成坏帐的风险。应对赊销对象进行定期考核、监督,关注其财务状况,以保证应收帐款及时回收。成立专门的清欠小组,定期对应收帐款进行催收。建立客户档案,详细反映各个客户应收帐款的发生时间,增减变动及每笔账龄和责任人、经办人等财务信息,并对责任人、客户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估和跟踪记录。定期与客户对账,最好采用询证涵的方式,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账目混乱、互相推诿、责任不清,避免坏帐的形成,尽量减少企业的损失。
3.对应收帐款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企业内部应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应收帐款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有的应收帐款长期挂帐,以无法收回为理由进行冲销,有的帐面挂了应收帐款实质上对方已付了款,可能导致应收帐款舞弊的发生。抽查应收帐款明细帐是否得到客户确认;检查应收帐款帐龄,检查相关部门是否进行有效催收。检查合同的签订、执行、审批过程是否符合内部会计控制程序。
4.责任到人,加大清欠力度
【关键词】 风险管理、西药制剂、质量管理、实施效果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019(2013)12-0030-01
一 前言
伴随着目前医疗体制其改革不断深入的进行,临床患者对医院其医疗服务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并且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同时医院药学的服务模式也开始进行转变。本文通过分析西药药房其实际的情况,对日常药品其调剂工作中比较容易出现差错的相关方面进行总结,并寻找相应的解决措施,对调剂工作进行质量管理探讨。报道如下。
二 西药库药品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
药品是医院通过医疗手段经营的特殊商品,是开展医疗工作不可或缺的物质保证和重要手段,一方面可以防病治病为患者解除痛苦,另一方面也可以给患者造成医疗事故带来生命危害,故药品的管理工作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西药房是对西药,如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血液制品、血清疫苗、抗生素及诊断药品等,能够用于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与中药相比,西药具有较大的副作用,起效时间短,用药不合理则会给患者生命造成危害。西药房的工作质量对医院整体的医疗水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加强对西药房的规范化管理非常重要。
三 调剂差错的主要原因
主要包括药师与医生以及患者因素:
1、药师在核药与配药的工作环节需要将精神高度的集中,本院实行的多数为电子处方,对打印出来的药单字体较容易产生视觉混淆,因连续紧张的工作能够导致药师的视觉疲倦与放松警惕,如果药师的责任心不强,并且作风懒散,就会看错处方甚至配错药。尤其是在聊天与接听手机时,都容易分散注意力。同时睡眠与情绪也能影响到调配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医生所开具的处方名称与剂量,以及规格与用法用量等书写不清楚抑或电脑操作时输入发生错误都能够导致医生出现开错处方。
3、患者取药的这一环节为就医过程其终端环节。而此时患者进行挂号与就诊以及检查和交费等环节后,其身心疲倦,并且心烦意燥,在取药时会不经意的催促药师,从而造成双方产生压力。而老年人与妇女儿童以及保姆在取药时,则常有错拿或者漏拿的现象发生。
四 调剂差错的预防措施
1、加强药师的职业道德培养
药师其职业道德能够直接的影响到配方与调剂的工作质量。所以,必须对药师其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以及职业纪律等进行教育,以充分明确自身工作的崇高意义,达到对本职工作热爱的目的,并牢记应全心全意的为患者进行服务的宗旨。
2、不断对合理用药的临床知识进行加强学习与培训
临床药学人员应在掌握好医药的基础理论前提下,不断学习并掌握医药相关学科其最新的理论与最新的成果以及最新的技术,同时不断的运用到临床实际的工作当中,可以有效防止差错的发生。
3、对审方与查对制度严格执行,以提高发药的质量:
审方为一项技术性较高的工作,不但要求药师掌握较全面的要学专业知识与商品知识。还要求药师落实好《处方管理办法》中相关的规定,严格执行四查十对。而除了上述的内容之外还需掌握公费的医疗标准,医疗保险中规定为限制性药品与限制数量的药品等。另外还需要药师及时学习与了解新药的知识,并向医生及时反馈患者的意见,从而减少药物患者发生药物的不良反应。
4、加强处方的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的形式
本院药房的操作系统应用电脑程序化进行管理,主要为电子处方,以手写处方辅助。本科室则把处方的质量管理定位为药房工作中,进行质量控制的专项指标。在每3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对内容有不规范情况的电子处方与书写质量相对较差的医生手工处方定为典型,并及时向医务科反馈,同时通报存在的问题。不但对奖罚措施进行落实,还对电脑程序化进行及时的修改,从而提高了临床处方的质量,使处方内容的差错率显著减少,进而增进药房其工作的效率。
5、重视发药的交待,履行好药师责任
药品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但医院药房进行发药却不等同于进行普通商品的销售,需特别重视发药的交待。而发药的交待则指的是,在对患者进行发药的过程中,把药物其用法用量与服用途径以及注意的事项和贮存的条件等均交待给取药患者。而不同性能的临床药品在其服用时间上则需有所区别。不但要求药师对于药品的相关知识进行全面透彻的了解。临床发药交待并非为小事一桩,同时也是临床药学其重要的内容,不但体现出发药者其高度的责任感,也能够体现出发药者其优良的药房业务素质。
五 加强西药库房规范化的药品质量管理措施
1、实行药品分类管理
作为药房工作人员,应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同时还应将药品分门别类,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对毒、麻、剧、限类特殊药品应由具有药品管理知识的专人负责,并加锁保管,入出签字;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严格采取避光措施,尽量使用原包装盒或使用深色遮光纸遮光;对低温保存的药品,应存放在通风处或冰箱中,以保证药品质量;对有效期药品,药剂人员要熟悉有效期限基本知识,全面了解和掌握有效期药品,在发放抗生素针剂这一类药品时,坚持近期先出,先进先出的原则,以防止过期失效;近期失效药品要随时调换代销,已经过期失效的药品,应立即烧掉、毁掉。
2、加强药剂人员的管理
西药房药品的质量与药剂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有重要的关系。医院西药房由于条件限制,药品库房结构不合理,药品摆放拥挤,加上重医轻药,非药学人员也从事药学工作,药师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工作得不到支持,更谈不上药学服务。要改变这一现状,领导要从根本上明其责,确其权,让药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定期举行药学专业方面的培训,以增强药剂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同时,加强对药剂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药品分发时的严格检查和配送,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开设药品咨询窗口,耐心解答患者的用药问题,以增强患者对医院服务的认可,做到真正为患者解除病痛。
3、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
药房应建立门诊药房工作制度,住院药房工作制度,购进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品、管理制度,落实好每个人的工作责任,明确服务内容,降低处方调配差错率。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是管理好药房工作的根本保证,取错药、打错针、失效药品如霉变的药品发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等,在日常工作中时有发生。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药房规章制度,加强药剂人员的学习,使人人对药品管理有“法”的观念,严格按照《药房规章制度》去做,对那些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药剂人员要严肃处理。
4、加强药品领用的管理
药品的领用应严格按出库单领用,严禁借药、打欠条。尽量做到勤领、少领。严格控制盘点制度,药库、药房应每月进行一次盘点,仔细清点每种药品的数量,做到账物相符,且账物相符率不得低于98%。月末药品库存与明细账应相符,明细账与总帐应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药品要在盘点清单中反映,查明原因,按规定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六 结束语
本文通过分析西药药房其实际的情况,对日常药品其调剂工作中比较容易出现差错的相关方面进行总结,并寻找相应的解决措施,对调剂工作进行质量管理探讨。作为医院西药房药剂师,要肩负起保证用药安全的重要使命,实施药学服务确保患者合理用药,以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依从性和经济性,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根运,闫刚,白宇飞等. 我院门诊西药房管理模式的回顾与分析 [J]. 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2005, 12 (4)-3 .
果然,女同学道出真正目的:她是来借钱的,说是搞批发资金周转不开。我以还房贷经济吃紧为由打发了她。
丈夫崔明一直在一边听我们热聊,他说:“这么多年的朋友,你怎么一句话就拒绝了?”
我瞪他一眼:“但凡无缘无故跟你使劲谈感情的,必然伤钱,等你伤钱的伤疤无法愈合时,感情必然病入膏肓。”
我这话是说给崔明听的,因为他就是这种人:穷大方,感情用事。其实人重感情是好事,但如果感情太泛滥,对任何人都有求必应,我们这样的小家小户哪承受得起?
我和崔明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媒人说他“是个好人,实在、本分、重义气”,相亲时我本来没看上他,对他婉言相告,崔明说:“没关系,做不了夫妻可以做朋友。”后来,他还硬是在街边买了200多元的皮包给我。看这男人太实心,我的心动了。
崔明家道小康,父母有退休金,他供职的单位效益好,收入高,买房子付全款,用的水、电、气单位买单,他本人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按说他应该有点积蓄,可他是月光族,钱全撒在了“穷大方”上。
出去吃饭,他总是主动掏钱,随手就送人礼物;别人借钱,他三百两百不记数。对于这些我起初没有计较过,觉得男人就得有个男人样,抠抠搜搜的怎么像男人?
可时间一长,我不高兴了,他常一起出去吃饭的朋友,为什么他请了十回,别人请不到三回?为什么他请的是鸡鸭鱼肉,人家请的是白菜豆腐?尤其他一个姓陶的同事,我最看不惯,吃的时候比谁都跑得快,却从不掏钱请客,还经常占我家酱油醋的小便宜。
我跟崔明抱怨,可他说:“大家都是朋友,斤斤计较这些干吗?”
是啊,人家是你的朋友,跟你拿一样的工资,人家都购了车、买了二套房,可你崔明有啥?崔明说他的小QQ挺好,也没必要再买房,我说:“我们以后会有小孩,你不给他留点吗?”
崔明说:“我们工资加一起1万多,给孩子足够了,小陶老婆没工作,吃饭我不能让他掏钱,关系那么好别计较这些。”
一拿感情说事,就得伤钱,崔明的手指缝已经大了,不是我能捂得住的。
结婚半年后,我和崔明回娘家吃饭,他大包小包买了不少东西,大都是些形式大于内容的礼品,我说给父母买些零称的水果经济实惠,但他偏要买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母亲悄悄对我说:“小崔是个好孩子,但不会过日子,以后你要学会经营,将崔明的工资卡拿上。”
我不是没想过要崔明的工资卡,就是想着夫妻间应各有各的空间,不能过多干涉对方的生活。母亲说:“各有各的空间是对的,但也不能放任自流、什么也不管啊,不然那叫什么一家人?男人再能干,在生活上也是个低能儿,需要女人来打理。”
母亲的话有道理,我不能再不管崔明的钱,随他挥霍了。
崔明爽快地答应将工资卡交给我,他说:“我们是夫妻,我的钱就是你的钱。”并立刻把卡给了我,也没问我的工资卡密码,这男人心眼太实了。
崔明的卡上只有2000多块钱,他的月工资是1万多一点,他没有房贷、没有投资,如果按正常花销,他每月起码能存七八千,钱都到哪儿去了?崔明交代:他真没存款,但给朋友借了不少钱出去。
问他借给谁了,都借了多少,他在柜子里摸索半天,摸索出一张1万块钱的欠条,说:“我本来不想要的,但这同学非要打给我,我只好收了。”
那其他的钱呢?崔明也说不出所以然,说是还借过几个哥们儿钱,具体什么时候借了多少钱,他说了个大概,记得也不太清楚,其中就有那个铁公鸡小陶。
“借钱为什么不要借条?都是拿一样薪水的人,人家问你要你就给啊?”我恨铁不成钢。
“都是好朋友,我哪好意思!”崔明说,“哦,对了,张军的钱还了啊,马志刚的钱好像也还了,你可别去要。”总之,借了多少还了多少,崔明一脑子糊涂账,真不知他是实心眼,还是缺心眼儿!
我盘算着以后一定要精打细算过好日子,虽然我们家不穷,但毕竟不是大户,就算是富贵人家,也经不起这么败,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何况他的狐朋狗友?
每月一万多的工资,一个听话的老公,不难缠的公婆,这个家应该不难当。想想也算幸运,崔明没有大毛病,就是穷大方了点。我有个亲戚做生意挣了几百万,却迷上了赌博,不但赔尽了所有的钱,老婆孩子也跟人跑了,落得一无所有。
掌握了财政大权后,我每月给崔明2000块零花钱,要求他回家吃饭,少出去乱吃。很奇怪,崔明不喝酒,却要帮人家掏酒钱,那种不划算的宴席少陪为好。
崔明和几个哥们儿隔三岔五出去吃习惯了,等他们再招他去吃饭时,我挡了回去:“都是有家的人,各自在家陪老婆吧。”哥们儿开玩笑说崔明娶了老婆就忘了朋友。我说:“外面吃不卫生,而且花销大,我正准备联合你们的太太,来一个反吃呢。”
崔明那几个同事的妻子我都见过,她们对丈夫经常聚会喝酒也挺反感,觉得喝酒伤身又花钱,我鼓动她们反对老公出去吃喝。
一个女人说:“最爱出去聚餐的,就是你家崔明啊!”要让“反吃”坚不可摧,首先就得管住我老公,他总想到外面吃,一则是生活习惯,二则是想联系所谓兄弟感情,三则是家里的饭不好吃。
崔明烟酒不沾却讲究吃,而我的手艺实在不敢恭维,我便研究起厨艺来,以后就是崔明想招朋友,把他们叫到家来也能省不少呢。
在我的鼓动下,崔明的“好吃团”有好一阵子没出去了,当然,钱也省下不少,一顿饭随便就是几百块,够我家好吃好喝半个月呢。
对于小陶,太太阵营们对他颇有微词,都说他们夫妻不地道,不但是铁公鸡,还是糖稀公鸡,就是不仅自己不掏钱,还要从别人身上占点小便宜那种。而偏偏这小陶是崔明最好的朋友,他们在同一车间,焦不离孟形影不离。
小陶从崔明那里占去的便宜,小到饭菜钱,大到数目不明且没有借条的借款。崔明重视与他的感情,不计较,但我计较。
一天,我听说小陶要买车了,一下就火了。我家双职工还没换车的钱呢,他家媳妇没工作还带着孩子,居然有钱买车?等再一次朋友聚餐时,我开玩笑地说:“小陶,我家想换辆好车呢,钱不够,跟你借个一万两万吧。”
小陶讪笑:“我哪来的钱?你家可是两个人拿工资。”
我脸一板:“你家一个人拿工资就能买得起车,我家两个人却没钱,把欠的钱还一部分吧,我真想买辆车。”
崔明在下面猛踩我的脚,我装不知道。这顿饭最后是小陶掏的钱,难得这铁公鸡拔毛了。崔明不是不请客,而是他口袋剩下的钱不够,钱都在我手里握着呢。
回家后,崔明说我不该伤了和小陶的感情,我说:“我不反对你重感情,但也不要做东郭先生,这种白吃白喝的朋友不值得交往,别让人认为你是个软柿子好捏。”
我管家一个月就初见成效,崔明的卡上有了一笔存款,我盘算着等积蓄达到一定数目后,我们换辆车,再做其他投资。他的同事几乎都拿余钱做了第三产,其中不少资金都是问崔明借的。
崔明确实不把钱当钱,可能跟生活富裕有关吧。他的大方叫我生气,有时也让我感激,我妈病了,他说:“那是咱的妈,给1万吧。”而我姐夫只答应给一千,姐姐说给两千,他就跟我姐吵架。
崔明给哥们儿借钱花钱不计较,虽然让许多银子打了水漂,但是得到了朋友的爱戴,我家有点事,总能得到他朋友最快的回应,就连小陶那铁公鸡,也知道过年时送点蘑菇给我家。
遇到要饭的伸手到跟前,崔明也掏腰包,我说他:“别被骗了,我们不是福利院。”他说:“但求心安而已。”
我给崔明每月2000元零花钱,他常常因为不够花问我要,在问明用钱去向后,我也会给。再有朋友借钱,就会借到我这里,白纸黑字打上借条,我也不会不借。
就在日子慢慢变得和谐时,崔明所在的企业因事故倒闭了,厂子被迫关门,上面要追究法律责任,管理人员卷款私逃,树倒猢狲散,从前生活滋润的崔明一下子成了下岗工人。
要立刻找到工作不容易,就算找到了,收入也大不如前。崔明原企业的同事纷纷转行,小陶最先找到谋生之路,买了条客运线路跑乡镇。
有钱时,崔明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千金散尽难复还,他没有忧患意识,没想过用余钱谋第三产,如今唯一的大厦倒塌,他没钱没法充硬汉了。找了三个月工作,崔明一无所获,人一天天消沉,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天,小陶来我家,说他的生意很好,客源充足,一辆车无法满足乘客需求,希望崔明也弄辆车两人跑同一线路,他会帮着办手续。
小陶做生意很有门道,虽然爱占小便宜,但又不是要我们合资,我和崔明都动了心。小陶说:“还是崔明够朋友,别人下岗了我不想帮忙,但崔明我一定要帮,以后我们一起出车,一块儿吃饭,一块儿回家,相互有个照应。”
以后一起吃饭,肯定还是崔明掏的钱多,但这似乎不重要了。车带线路需要近30万元,这笔钱哪儿来啊?崔明头疼了。他拿高薪时,就没想过要计划着过日子。他沮丧地说:“我以前好日子过惯了,现在才知道钱的珍贵,我想做生意,却连本钱都没有。”
我递给他一个25万元的存折,说:“这是我们一起的存款,剩下的你再想想办法。”这是我压箱底的钱,婚后精打细算存的钱,还收回了所有的借款。
崔明感激地说:“你怎么存了这么多钱?这是我欠你的,一准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