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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任务重、压力大。街道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细致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确保企业风险受控,平安运行。
一、指导服务时间
2020年2月20至3月20日。
二、指导服务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
三、指导服务内容
(一)政府层面:
1.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朝鲁书记、俊海省长和靖平常务副省长就贯彻落实1月23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批示要求情况;贯彻落实2月1日朝鲁书记到省应急管理厅调研慰问时强调的“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的“三保”要求、2月3日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2月1日全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视频会议、2月8日调度全省铁路机场防疫和企业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情况。
2.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及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防止不担当不作为,力戒形式主义、。
3.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组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应急准备情况。
(二)企业层面:
1.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是否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是否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是否将疫情防控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是否明确到专人负责,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每日进厂前是否进行体温测量、从进厂到离厂的整个过程中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区域每日是否坚持定时消毒,人员就餐是否采取分餐制或者分批散坐就餐等措施。
2.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复工复产的标准、规范和程序,是否制定并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开展复工复产安全动员、安全教育,是否对新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是否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修,是否对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等。
3.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对大客车的全程监控,坚决避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运营、报废车运营等情况;强化重点路段的清理和管控,突出急弯陡坡、桥梁涵洞、平交道口、冰冻积雪多发等重点路段风险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方面,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证消防通道顺畅,提升广大群众避险、逃生和自救能力。城市燃气方面,加大投入,加快改造老化管道,全面推广应用24小时在线预警监测系统,引导居民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危化品方面,加大对危化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投用的排查整治力度。烟花爆竹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违法存放等行为。建筑施工方面,要以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为重点,深入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型建筑、管线管廊等一线排查隐患。
四、指导服务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指导服务、综合情况调度、建立微信工作群、远程视频指导、远程视频数据监控和鼓励企业内部职工、社会知情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紧盯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做到问题找准、措施精准、监管瞄准。
五、组织领导分工
市安委会成立指导服务工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1名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专业干部参加。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服务工作组要加强对各乡镇、部门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层层听取汇报,多采取暗访,多现场办公,多解决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
(二)精心部署安排。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指导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实事求是提供辖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切实通过此次指导服务,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做好防控工作。1月22日印发《关于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节后复产工作应对处置工作。1月28日印发《关于加强县经信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明确复工时间。1月29日印发《关于本县区域内工业企业复工时间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2日(正月初九)24时前复工,1月31日草拟《关于延迟本县工业企业复工的通知》,明确了工业企业复工时间,要求本县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业企业除外。落实复工责任。2月4日牵头草拟《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六个必须”“五个到位”“四个坚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2月7日牵头草拟《关于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2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复工备案制。加强现场指导。经信局成立复工工作指导组,分成4个小组,深入企业一线,查看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深入200多家企业指导,每天更新企业复工和达产情况;会同县应急局、自规局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牵头起草了我县《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领导干部联系包保企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
二、物资供应保障有力
一是协调解决防护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镇服饰、2月1日(正月初八)复工生产,与县防指签订协议,生产的口罩、防护服直供;无纺布公司3月6日到货我县第一台口罩机,并与当天投入口罩生产,形成日产量10万只的产能;促成进弘和医疗公司来我县落户,形成日产150万只防护口罩生产能力,鼓励康泰医疗、润天服饰、白湖农场集团等一批企业转产口罩和防护服生产。
二是千方百计做好复工复产复学口罩的保障工作。多方协调口罩156.405万只,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县经信局积极与口罩生产企业联系,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购买口罩142.805万只。努力向上争取援助,经省经信厅协调口罩9.2万只,市经信局协调口罩4.4万只。精准投放,解决各领域口罩需求。向298户企业投放口罩30.07万只,向引江济淮、重点局、住建局等重点项目和相关职能部门投放口罩10.835万只,向教育系统投放口罩100万只,通过安德利与魅力网,面向社会投放线上口罩15.5万只。
三、各类秩序有序恢复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1月28日印发《关于加强县经信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联控包保工作小组、督促检查工作小组、矿山企业督促检查工作小组、后期保障小组等四个工作小组,明确各组成员职责。明确复工时间。1月29日印发《关于本县区域内工业企业复工时间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2日(正月初九)24时前复工,同时明确1月10日以后,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必须报防指登记,并执行部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1月31日草拟《关于延迟本县工业企业复工的通知》,明确了工业企业复工时间,要求本县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业企业除外。落实复工责任。2月4日牵头草拟《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六个必须”“五个到位”“四个坚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建立职工健康状况台账,备齐口罩、消毒剂、体温仪等防控物资,做好内部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各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督导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情况,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一、检点
(一)全县复工复产企业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二)新投入使用的复工复产使用的特种设备。
二、检查内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暨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期内使用,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进行自行检查并如实填写各类记录等。
(一)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督促企业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阀门仪表、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可靠。
(三)要求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四)督促企业加强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巡查,做好记录,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做到设备不带病运行。
(五)检查企业是否有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储备必要应急物资,遇有突况,确保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留有影像,建档保存。
最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六个督查组,分别对**6省(区)进行了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的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搞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和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复产验收任务还很重,不少地区停产矿井恢复生产的不足50%。目前,复产验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一些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复产验收方案,没有认真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节后复工方案对职工培训等工作安排不到位;二是部分地方制定的验收方案原则性要求多,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要求,有的验收把关不严;三是少数煤矿没有经过复产验收,违法组织生产,甚至酿成重特大事故。
为进一步搞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防止煤矿大面积复产后事故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验收标准,进一步细化煤矿复产验收方案。一是各地要认真检查分析已制定的复工验收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提高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煤矿复产验收,防止走过场;三是矿井复工验收前瓦斯排放必须由专业救护队伍实施;四是督促煤矿将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原有矿工要进行复产教育,新矿工必须进行上岗培训。
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是要加强对没有提出验收申请小煤矿的监管,执行驻矿监督员制度,督促其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加强对没有通过验收矿井的监管,防止这部分矿井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三是加强对验收合格复产矿井的监管,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尤其要严格按定员控制下井人数。
一、复工复产前备案
所有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备案。
(一)备案审核责任划分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办公室;
2、总部楼宇和专业园区内企业复工审核责任单位:园区运营方或物业,园区运营方或物业统一审核后报经贸办汇总;
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安监办公室;
4、售楼处、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工程办公室;
5、沿街网点审核责任单位:所在网格及社区居委会;
审核材料由各牵头审核单位留存。
注:对各部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提报班车申请的企业,由各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月7日前报经贸办汇总,由经贸办统一出具附有编号的“通勤班车使用意见函”报区交通与口岸防控组指挥部办公室,企业将此函留存通勤班车。
(二)备案材料:
1、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需遵循以下要求:
(1)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名单;
(2)对厂区特别是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措施;
(3)明确防护物资储备量。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服(测量体温人员使用)、电子温度计、酒精、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具体数量。物资储备须满足复工人员防控所需7天以上的用量,否则应延迟复工时间或减少复工人数;
(4)明确企业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企业错时返青人员计划。对省外员工,原则上倡导不提前返青;对于来自省内、市外的员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单独隔离 14 天以上,并向所在街道和社区登记报告;对于来自市内、区外的员工,若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企业负责对员工进行连续 14 天每天上下午监测体温,一经发现体温升高,及时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隔离14天期满后,凭相关证明材料返岗。
(5)设置隔离留观室: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观察室要配备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况应对准备。
(6)明确企业复工复产时间;
(7)制定风险评估、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
(8)明确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情况。
(9)有食堂的企业需列明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和就餐管理措施。
(10)有宿舍的企业需列明宿舍管理措施(从外地返工的,自抵青之日起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天;对已执行完隔离政策和本地未离开员工,单间不得安排多于4人)。
2、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1)
3、复工企业职工排查登记表(附件2)
4、复工企业备案汇总表(附件3)
5、有班车的企业需向街道提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本单位的《通勤班车明细表》(附件5)。
二、复工复产后检查
(一)复工复产后检查责任划分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办公室;
2、总部楼宇和专业园区内企业复工检查责任单位:园区运营方或物业;
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安监办公室;
4、售楼处、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工程办公室;
5、沿街网点检查责任单位:所在网格及社区居委会。其中餐饮网点由食安办和社区联动检查。
注:对有食堂的企业,由食安办负责专项检查企业是否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
(二)检查内容
1、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备案上报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包括:
(1)对厂区特别是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和规范;
(2)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服(测量体温人员使用)、电子温度计、酒精、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准备是否充足(7天以上用量);
(3)是否设置隔离留观室,观察室是否符合相对独立、单人单间要求,是否配备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
(4)企业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是否符合防疫要求,是否有疫情发生地职工返岗,市外返回员工是否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天(单人单间)。
2、企业是否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是否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地及重点疫区来青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青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
3、企业是否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企业只设1个进出通道,在通道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4、企业是否严密职工健康监测。是否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对赴市外出差职工返回后,是否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5、企业是否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企业是否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是否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员工工作期间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是否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6、是否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对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7、对有食堂的企业:是否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是否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餐厅每餐进行消毒,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是否实行分散错时进餐,避免人员聚集。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8、对有班车的企业:通勤车辆是否有街道出具的“通勤班车使用意见函”,是否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是否建立《体温检测登记台账》(附件6)。班车上是否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
9、对有宿舍的企业:是否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宿舍的防控工作,宿舍进出登记、体温监测、垃圾处置等,是否定期定时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对已执行完隔离政策和本地未离开员工,单间不得安排多于4人。
三、复工复产材料报送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产再忙,安全不忘”,3月份正值节后复工复产之际,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不能放松。庆云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后,崔口镇政府迅速安排,周密部署,山东聚源电器有限公司迅速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实抓细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山东聚源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庆云县崔口镇体育健康装备产业园,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左右,主要经营电阻器、电抗器等电力器材,2020年实现经营收入3700万元。
扣紧安全生产“责任链”。聚源电器成立了由总经理周庆元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实施精细的车间网格化管理机制,每个车间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员。加强企业管理及日常消毒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严格落实自查自纠,总经理周庆元带班组织安全生产,安排主要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与带班生产作业,依法落实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自纠、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贯穿到生产活动各个环节,坚决把牢安全关,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稳定。
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当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事故隐患与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必须把疫情防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相结合,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聚源电器把隐患当作事故来看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依托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员及专职消防队员对公司5个车间和办公楼进行全覆盖式安全检查,化被动整改为主动整治,共排查隐患10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在人员管控方面,严格落实上级指示,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于外来人员查看健康码和接种证明。深入排查化解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推动矛盾化解,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最底层。
主动靠前,加强“一对一”复工指导
为确保防控、复工“两手抓”,“两手硬”,区市场监管局提早摸排、主动介入,精准把好复工企业“防疫关”,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针对食品生产企业,深入申请复工的企业核查把关,下达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告知书,督促复工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针对餐饮服务企业,制定印发《关于有序做好餐饮业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对恢复营业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建立动态监管台账,落实包保监管责任制。对限上餐饮企业加快现场审核,发放疫情防控责任公示牌,签订承诺书,派驻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指导,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防控措施,确保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此外,积极整合行业资源,筛选具有供餐能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好的优质餐饮企业,搭建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平台,畅通安全订餐渠道,并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供餐单位实时名单,帮助解决复工企业用餐难。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企业涉及生产疫情防控用品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期间,鸿正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决定增设防护服生产线,我局及时请示市局医疗设备生产科,说明情况,安排知识产权股和辖区所主动对接企业,实施“绿色通道”服务,在一个小时内帮助完成经营范围变更,为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省著名商标企业市天缘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新筹办了“市福瑞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口罩、医用手套、防护服及消毒用品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协同企业负责人赴灵璧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参观学习,并安排药品股人员跟进企业与市局医疗器械生产科对接,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指导企业在第10类申请注册“汴河”商标。
适时优化,搞好“云端上”审批服务
一是第一时间成立党员助企小分队,由我局注册审批工作人员将窗口的咨询电话与手机绑定,为企业提供24小时不打烊贴心服务,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解决复工难题。
二是积极推进商事登记不见面“云服务”,努力让企业足不出门就能快速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助企服务“提速”的同时有效控制特殊时期服务大厅内办理人员数。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递办”、“预约办”,对新开办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对预约办理者提前指导资料准备,预估办理时间,对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等审批许可服务事项提供全流程免费邮寄,努力让服务更有“温度”。据统计,2020年一季度,新登记市场主体2734家,其中企业1007家,个体工商户169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8家。通过坚持窗口服务与线上服务齐头并进,引导形成多渠道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让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复工更安心。
三是紧抓日常业务不松懈。持续推进双随机工作,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工作方案》和抽查事项清单;稳步推进2019年度年报工作,结合疫情实际,放宽年报期限,由今年6月底之前延长至今年年底。目前,辖区一季度完成年报企业6196家、个体工商户1573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60家。
从严从实,守护“舌尖上”饮食安全
重点检查辖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持续开展“保质量、保物价、保供应”行动,保障食品、餐饮服务安全。采取“分片包保”与“日查+夜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严查聚集性聚餐行为,严禁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严格进货原料和食品把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切实稳住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自复工复产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5174人次,对4934家正常营业餐饮服务单位、4880家食品销售经营单位、14家限上餐饮服务企业、45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复工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累计检查各类经营商户12085户。
突出重点,维护“市场上”秩序稳定
一是通过灵活运用“预先提醒告诫、开展专项巡查、规范投诉处理、密切部门协作、强化案件查处、优化宣传引导”等举措,精准施策,全力保障防疫用品及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稳定。畅通12315平台热线,坚持“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及时受理核查处置投诉举报。目前,我局共接到价格类举报投诉917件,其中,举报824件,投诉93件,均已全部办结。对价格类举报投诉累计立案查办8件,有力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持续为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商标注册、许可使用、变更、续展、专利项目申报咨询;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根据市局《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梳理工作任务,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制定下发《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夹沟香稻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行动的通知》,开展保护“夹沟香稻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
专项服务,缓解“资金上”融资难题
积极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方式,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莆湄北建〔2020〕14号),按照文件部署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格局。特别是3月7日泉州市鲤城区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发生后,我局立即行动吸取教训,全面排查我区建设系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建筑工地全面复工复产
为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我局积极谋划、提早部署,2月上旬就提前拟稿《建筑工程开工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专人指导工地制定防疫复工方案及“防疫总平图”,对复工复产报备、物资准备、人员管理等防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格执行项目备案审批制度,按照“施工许可谁审批、开工报备谁负责”原则,由建设单位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复工。与此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体系,加强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做好工地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办公场地病毒消杀、防疫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工地人员管控,严格工地进出场管理,做到人员登记全覆盖。2月底全区建筑工地实现全面复工。
二、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我局牵头联合区直有关行业部门出台《全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对全区工程施工领域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我局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安排干部,着重加强对建筑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整治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隐患,采取“日巡查、月督查、季度检查”方式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共计28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14人次,检查项目17个,塔吊20台,施工升降机28台,发出整改通知单22份,发现安全隐患185条,完成整改185条。截至目前,全区17个在建项目(房建项目15个、建筑面积138.2万平方米,市政项目2个、市政长度5243.56m)运行总体平稳,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