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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的主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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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的主体

第1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各区、县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各分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

北京市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印发《关于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发放办法》的通知(即京财预〔1988〕504号文)等下发后,一些单位反映,我市发给企业职工的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补贴是否作为计提统筹退休基金的工资总额基数问题,需要有关问题作出统一的规定,以便于企业执行。为不影响企业统筹退休基金的提取,保证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的国营企业,区、县、局、总公司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在计提统筹退休基金时,要将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计入工资总额作为提取统筹退休基金的基数。但原定财务列支渠道不变。

2.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后,未将此项补贴作为计提统筹退休基金基数的,应从1988年5月起进行补缴。

3.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精神不相符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第2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关键词:扶贫开发;扶贫困境;扶贫系统;扶贫机制;贫困差异;保障机制;监督职能;扶贫绩效;共同富裕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3)04-0100-04

贫困是全球性的社会难题,消除贫困是人类面临的共同任务(王永平,袁家榆,2008)。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贫困面不断缩小、贫困人口持续减少,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河北省是国家级贫困县数量相对较多的省份之一,截至2010年,有39个贫困县,扶贫工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基于对河北省扶贫困境的分析,构建了扶贫系统机制,并提出加快贫困地区脱贫的具体对策,以期实现“十二五”期间消除绝对贫困,大幅度减少相对贫困,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一、河北省扶贫困境

随着河北省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面临诸多问题。

(一)贫困人口规模依然庞大

按照1 196元贫困标准,2010年河北省有350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为6.3%;按照1 500元的贫困标准,农村有560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为10%。并且,河北省的5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中,位于与首都接壤的张家口、承德、保定市有25个(其中20个为革命老区县),贫困村2 804个,贫困人口154万人,占河北省贫困人口总数的42%①。可见,河北省的贫困人口规模较大,且较为集中,扶贫任务较重。

(二)脱贫难度大

1. 贫困程度深且返贫压力大。目前,河北省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坝上高寒地区、太行山、燕山、恒山深山区和黑龙港干旱盐碱区。这些地方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弱、贫困人口自身文化水平偏低,贫困程度深。这些因素导致河北省扶贫开发成本高、脱贫难度和返贫压力大。据张家口市扶贫办统计,2009年该市因为遇到50年一遇的旱灾,当年返贫人口高达25.96万人。②

2. 致贫原因复杂。河北省既具有与全国其他贫困地区相同的自然条件致贫原因和特征,更因为自身环京津的地理位置有着特殊的——“奉献、服务、以贫济富”所带来的政策性致贫原因③。由于致贫原因的复杂性,导致扶贫开发难度大。

(三)扶贫资金缺口大

对于河北省来说,由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在西部,中央分配到河北省的财政扶贫资金总量较少;同时作为农业大省,本身财力也十分有限,导致省级财政配套扶贫资金不足,且不稳定。以2010年数据看,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为48 752万元,省财政扶贫配套资金1.25亿元,合计财政扶贫资金总量是61 252万元,这只是西部省份如陕西省的53%。

从扶贫资金的需求情况看,基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实践,西部地区一千人左右的村脱贫,扶贫资金、整合资金在500万元左右,河北省要使一个贫困村整体脱贫,不包括村的基本建设,仅就发展产业来说,至少需要投入二三百万元。而实际扶贫工作中,河北省平均每个村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足50万元。可见,河北省扶贫资金供给远远低于扶贫开发的需要。扶持力度不够,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也是返贫的因素之一。

(四)扶贫主体单一,社会其他主体参与有限

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最核心的经验是政府主导(唐睿,肖唐镖,2009)。虽然河北省“四帮一”社会化扶贫工作效果显现,但是帮扶主体狭窄,主要集中在省直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和经济强县四方面,其他社会各界参与度不高,没有建立起广泛、稳定的社会帮扶渠道。以中直单位对河北省的帮扶为例,2007—2009年对河北省贫困地区投入和引进资金分别为2.43亿元、1.2亿元、1.16亿元,可见帮扶资金规模不断萎缩④。

(五)扶贫效果不显著

1. 相对贫困日益严重。河北省经过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虽然贫困县人均收入不断提高,贫困人口不断减少,但相对贫困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并有不断严重的态势。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扶贫重点县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与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如表1所示)。

2. 社会服务扶贫基础薄弱。基于财政扶贫资金的有限性,河北省按照“基础建设靠行业、入户项目靠财政、扩大规模靠信贷、增力提效靠帮扶”的原则,将整村推进的水、电、讯、校、医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交给行业职能部门负责。但由于行业职能部门资源的有限性,以及监督机制的缺位,导致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投入严重不足。

基于上述可知,河北省“十二五”期间的扶贫工作任重道远。

二、扶贫系统机制的构建

“十二五”期间,河北省要在消除绝对贫困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相对贫困,并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面对上述扶贫任务以及各地区所处贫困的差异性,要实现脱贫的三层次目标,就需要对现有的两轮驱动扶贫机制(刘娟,2010)进行完善与创新: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机制、三层联动扶贫机制、实施保障机制、绩效评估与反馈机制在内的扶贫系统机制。通过该扶贫系统机制,将解决温饱与巩固温饱并重,加快发展与缩小差距并举,进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缩小贫困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收入差距,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缩小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整体性差距,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扶贫系统机制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

基于扶贫系统机制实现“十二五”期间的三层次目标,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是动力,扶贫瞄准机制是关键,三层联动扶贫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是核心,绩效评估和反馈机制是基础。在三层联动扶贫机制中,包括启动机制、培育机制、发展机制。其中,启动机制与消除绝对贫困目标相对应,主要通过整村推进机制等注重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该层机制的实施应由政府主导;培育机制与大幅度削减相对贫困相对应,主要通过教育与科技扶贫机制、参与式产业化扶贫机制等保障机制的实施,实现对贫困地区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提升贫困人口素质与能力,其中政府扶贫的主要职能应由主导转变为引导,通过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实现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扶贫;发展机制与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目标相对应,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主要运用市场机制提高配置效率,激发脱贫地区与人口的内在发展活力与潜力,使脱贫人口完全能够自我发展,政府在此阶段的扶贫职能应进一步由引导转变为调控,主要通过宏观调控政策制定与监督职能实施,实现脱贫地区与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发展。

从河北省贫困地区的发展现状看:一方面,可以针对各地区和人口贫困程度不同,运用扶贫瞄准机制,针对不同地区和人口采用三层联动扶贫机制中的不同层次的扶贫机制实现脱贫目标;另一方面,对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地区和人口,可以依次通过启动机制、培育机制、发展机制实现脱贫目标。此外,对于老弱病残等不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仍然需要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的运行实现脱贫目标。

三、加快贫困地区脱贫的具体对策

基于上述扶贫系统机制各个具体环节,针对河北省扶贫困境,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以加快各贫困地区脱贫进程。

(一)扶贫主体多元化

河北省扶贫主体单一,社会主体参与弱,导致扶贫资金渠道狭窄,资金不足。一方面,政府应通过搭建完善的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建立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贫困农户三者之间的信息互动机制,以使社会各界了解各地区、每个贫困户的贫困状况与需求,而目前河北省在这方面建设处于不足甚至缺位状态。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扶贫激励政策以吸引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如允许扶贫主体参与扶贫对象(或项目)的选定、扶贫方案实施等。

(二)完善贫困户信息档案管理

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扶贫对象与资金的有效配置是扶贫效率提高的关键。2009年,河北省武强县在建立贫困户电子档案、实施分类扶贫、(以年为单位的)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全省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完善,使扶贫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为了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的时效性,应在逐村建立扶贫档案的基础上,将贫困户的扶贫项目、进展以及效果等输入贫困户电子档案中,开发有效的扶贫数据库,对贫困户及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程动态跟踪。

(三)移民扶贫、参与式产业化扶贫必须以扶智为基础

基于扶贫资源的有限性,过去包括河北省的很多地区将扶贫工作的重点放在以移民扶贫、参与式产业化扶贫等为基础的经济扶贫上。但由于人力资源素质低,其产出相对附加值低,导致脱贫程度低,相对贫困问题无法根本解决。为了摆脱这一困境,必须全方位地加强扶智工作,构建包括生产技术培训、经营管理知识普及、义务教育加强在内的多层次扶智体系与长期稳定机制,以全面提升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素质。

1. 基于义务教育基础性,应重视义务教育的投入。虽然义务教育十分重要,但由于义务教育扶贫见效慢、直接效益不明显,往往扶贫投入不足。基于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应增加对义务教育的专项财政投入,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学基础设施和教育环境,并通过如“特岗计划”等激励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进行支教。

2. 为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具备独立的“造血”功能,应将目前短期技术培训转向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扶贫体系。科技扶贫的目的是,通过不断的生产技术和市场经营相关知识的输出,配合资金的投入,使贫困人口掌握先进的生产技能、管理方式与经营理念,提高项目的成功率与收益率。建立技术扶贫体系,在贫困地区广泛建立常设机构:农村和科技机构之间的媒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其提供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此外,为了使贫困人口最终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加强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十分重要。政府部门通过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与各种办学主体合作,为贫困地区人口人力资源素质提升搭建稳定、畅通的平台,降低入学门槛,提供各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使他们能掌握一技之长,在市场经济中具备一定的生存力与竞争力。

(四)积极争取、拓宽扶贫资金筹资渠道

1.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投入。一方面,以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改委把河北省太行山区、燕山地区列为新10年特殊类型贫困地区为契机,积极向国家争取成立协调机构,制定“解决环首都贫困地区发展规划”,设立环首都贫困带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对河北省扶贫工作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河北省应保证配套资金的足额、稳定,以使扶贫工作计划顺利实现。

2. 拓宽社会扶贫筹资渠道。目前河北省社会化扶贫工作大多由省内各有关单位来实施,社会扶贫资金筹集十分有限。基于河北省环京津的特点,应该积极争取更多的中直单位、首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中专院校的定点扶贫与对口扶贫。此外,可以将社会扶贫主体扩展到全国各地,在全国范围内获取社会扶贫资金,这关键在于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平台,让全国各界能够关注到贫困人口的贫困状况。

3. 进一步创新融资渠道。为解决扶贫资金紧张,河北省探索出互助金、扶贫自立社、小额贷款担保试点等多种融资方式。为了能够广泛、持续、稳定地获取社会扶贫资金,可以充分利用“P2P(Peer-to-Peer)”个人对个人的小额信贷平台进行社会融资。各界爱心人士通过小额信贷平台将小额资金借给贫困人口,帮助他们启动项目,当项目产生效益后再将启动资金还给出借人,出借人又可以将资金提供给其他贫困人口,使这些资金循环起来,帮助更多的贫困人口。可见,建立“P2P”小额信贷平台可以广泛拓宽民间融资渠道。

(五)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以保障产业化扶贫的脱贫效果

虽然产业化扶贫是贫困地区与人口脱贫的有效途径,但自然灾害与市场风险导致该扶贫机制效果打折。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可以有效解决自然灾害与市场风险所带来的脱贫阻力与返贫压力,从而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2009年河北省武强县及部分重点县通过建立农业保险机制,对农户奶牛、大棚等投保,帮助农民增强抗风险能力,就是对农业保险制度的初探。

(六)建立全面绩效评估体系

基于大扶贫战略,扶贫的最终目标不仅仅是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更应提升他们的综合生活质量,形成城乡共同富裕、和谐发展的局面。因此,贫困地区应结合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素质、生活质量、民主法制、资源环境设计扶贫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这一评估体系要求贫困地区在全面开展经济扶贫工作的同时,还要注重卫生扶贫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在内的社会服务扶贫的深化。

基于该绩效评估体系,一方面,将评估结果通过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反馈给扶贫主体,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另一方面,针对评估结果,以及对各扶贫项目的动态跟踪,及时查找扶贫各环节的成功经验与不足之处,以提高扶贫工作效率,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永平,袁家榆.农村扶贫开发机制、资源整合与对策建议[J].改革,2008,(4).

[2]唐睿,肖唐镖.农村扶贫中的政府行为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9,(3).

[3]刘娟.扶贫标准上调与扶贫开发机制创新[J].现代经济探讨,2010,(1).

第3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通过研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我们可以看到四个新亮点:

一是强调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连续性,进一步明确区域政策和区域规划的创新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完善创新区域政策、区域规划工作的战略主张和改革方向:第一是强调“缩小区域政策单元”“提高区域政策的精准性”。中央对近年来区域政策的地位和作用高度认可,为切实增强这一调控手段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真正体现“区别对待、因地施策”原则,会议要求缩小区域政策施行适用的空间尺度,使更多地区得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从而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第二是强调“按照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制定政策”。这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要求的进一步深化,也是新时期区域政策制定的基本原则。其基本内涵是,在制定实施区域政策过程中,为促进不同地区的公平竞争,要严格控制专项性转移支付项目,切实加强对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少行政干预,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三是强调“重视跨区域、次区域规划”工作。其用意是着力打破行政壁垒,大力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形成更大范围的一体化市场,切实加强不同区域间发展战略的对接与协调。

二是强调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的坚定性,进一步突出主体功能对区域发展的引导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强调要“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这反映了中央对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的坚定决心。围绕这一要求,下一步应加快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的界限,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开发的用途管制。会议同时强调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制度的战略引导作用,提出要“使自然条件不同区域按照主体功能区推动发展”,这充分反映出中央对不同区域承担主体功能的尊重,对提高国土空间开发效率、规范空间开发秩序的高度重视。

三是强调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部署了推进扶贫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提出要“扎扎实实打好扶贫攻坚战”,在这方面又对三个方面做了强调:第一是明确了扶贫攻坚的基本目标,那就是“让贫困地区群众生活不断好起来,强调贫困地区要把提高贫困对象生活水平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这反映出扶贫开发“以人为本”的宗旨,也反映出中央对改革干部政绩考核制度的具体要求。第二是强调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原则,那就是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抓住重点”,中央进一步强调了做好规划的重要性,以及结合地区实际和统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第三是强调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要求,那就是“提高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中央结合贫困开发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特点,要求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必须科学推进、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第4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根据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和贫困村分布情况,省工商联、扶贫办、光彩会于今年5月共同印发了《“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行动方案》,目前约有227个企业与46个贫困村进行了对接。这些企业综合运用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智力扶贫等多种方式,把民营企业资本、技术、市场、人才等优势与贫困村生态、土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村脱贫致富,有力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总结前段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首先,基层政府要认识到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能“帮”不能“替”。要杜绝引进一大企业,政府就放心了、可以不管了的思想。各级政府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企业也不能代替政府去搞扶贫。其次,贫困群众要认识到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能“帮”不能“代”。贫困群众是脱贫的主体。民营企业能帮助贫困群众脱贫,但不能代替贫困群众脱贫,应帮助他们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再次,民营企业要认识到参与精准扶贫能“帮”不能“包”。签约结对帮村不是包村,签协议并不意味着包揽一切,修路、医疗、教育、养老等政府主导的职责,应由社保兜底家庭和没有劳动意愿的懒汉,不提倡企业包办;企业帮扶对象主要是那些想脱贫没门路、缺资金缺技术的贫困户。同时,企业应认识到参与扶贫工作对社会和企业自身发展具有巨大推动力,要积极投入精准扶贫工作中。

二、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实现脱贫。民营企业精准扶贫行动最大的优势和特点是发展产业、吸纳就业,帮助贫困群众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行动,使他们这一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应搭建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信息服务平台,贫困地区建设需求和贫困户脱贫需求,让想扶贫的民营企业信息对称、渠道畅通,推动社会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实现社会扶贫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切实落实《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快“1+N”政策制定,形成我省完备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三、加大金融对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金融低息再贷款”相关政策。按照民营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量,给予企业相应额度的扶贫再贷款,年利率不超过4%。落实贫困户的扶贫小额贷款转移政策。按照国家扶贫办的要求,民营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贫困户所享受的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贷款可以用到企业发展上。省扶贫办应积极推进此政策的落实。

第5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关键词:静宁县;农村扶贫;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模式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24-05-02

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转移共同构成我国新世纪农村扶贫开发的“一体两翼”战略[1]。在1994年开始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的后期,甘肃等地探索出了一种能够融合项目管理和“到村到户”的扶贫模式,即“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这种模式突出以人为本、以村为单位,其特点是由贫困户全程参与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和监督,政府则以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为主,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整村推进”来源于实践,在各地的扶贫工作中都有一套约定俗成的做法。根据甘肃省扶贫办的解释,“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是一项综合性扶贫工程,它以村级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开发与发展并举,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在建设内容上以发展经济和增加贫困人口的收人为中心,力求山、水、田、林、路及文化、教育、卫生等综合治理与发展[2]。

1 静宁县整村推进扶贫模式实施现状

1.1 整村推进扶贫模式概况 近年来,在国家和省、市的大力支持下,静宁县把扶贫开发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创出了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片带一体开发”等先进典型,有力地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2]。2001年,静宁县借鉴世行项目管理经验,探索出了集“规划、实施、管理、受益”于一体的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新路子。2004年,立足推进大扶贫、培育大产业、促进大发展,提出了以点串线、轴线开发、连片推进的扶贫工作思路,通过实践探索,有效解决了整村推进产业培育难、设施共享难、巩固提升难和脱贫速度慢的问题。近几年来,靠112个整村推进村辐射带动周边177村同步发展,建成了南部山区、312国道沿线等8个连片开发示范典型,促进了贫困村和贫困片带的快速发展。2012年底,全县果园总面积达5.33万hm2,占耕地面积的51.6%,果品总产量达36万t,产值14.7亿元,建成了8个果园化乡镇和60个果品专业化村,依靠果业,全县有14.7万人实现了稳定脱贫。

1.2 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主要内容 静宁县属于农业大县,扶贫工作必须立足农业。扶贫主要以政府为主,有专门的地方性扶贫机构静宁县扶贫办公室。静宁县按照“大扶贫”的工作思路,将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尽量向贫困村倾斜,统盘考虑,统筹调度,发挥了资金的集聚效应。同时,全面推行县级领导包乡,部门包扶贫困村,乡村干部包扶贫困户的“三包”工作责任制,在全县形成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静宁县整村推进扶贫主要依据产业化扶贫的理念[2],以发展果品产业为主,在全县逐步形成了“北粮南果”的格局。依据静宁县“十二五”扶贫规划,静宁县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主要内容有:一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梯田建设、集雨节灌、村内移民、“五改三建”工程、道路建设等;二为发展增收产业,即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其中种植业主要包括果树经济林、瓜果、中药材、马铃薯、其他经济作物;养殖业包括养牛、羊、鸡等;三为科技扶贫[3],包括新品种引进推广、科技培训。科技培训主要以劳务技能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文化卫生培训为主及设施建设;劳务输转技能培训主要是技能培训和“两后生”培训。

静宁县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具有可行性,该县属于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得到国家的重点扶持,享受国家在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利用、生态建设、人才保障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和优惠。

2 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2.1 南北农业发展不平衡,导致整村推进扶贫对象错位 目前静宁县农村贫困人口呈区域性集中分布,北部的贫困人口约占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的70%左右。根据这一事实,政府在开展扶贫工作时,就存在着一种倾向,即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贫困地区经济。静宁县由于南北差距明显,南部乡镇根据区位优势发展了果品产业,整村推进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果品产业而服务的,而北部乡镇农民由于开发产业较少,外出打工者居多,这就导致了在市场交易中,北部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要源源不断地流向发达地区,从而对北部贫困地区产生严重的“回波效应”[4]。这种不平等的贸易条件和分工体制带给贫困地区的只能是利益的大量流失,这种情况不利于静宁县北部贫困人口的脱贫。另外,静宁县各级乡政府在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时,总是把精力放在贫困人口上限的边缘人群上,将资金先投向能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和有能力偿还贷款的富裕户,有意或者无意地忽略了最底层的贫困人口。

2.2 扶贫方式单一,扶贫效果不明显 静宁县主要推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虽有南部乡镇结合产业开发的扶贫模式,但与其他地区的扶贫相比,静宁县扶贫方式仍较单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静宁县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扶贫工作的难度。与整村推进模式相提并论的有产业化模式、对口扶贫模式,外资模式、劳动力培训转移模式等,这些模式在扶贫工作中有一定的针对性。整村推进扶贫的项目主要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适合于自然地理条件较差、农业发展落后、但有一定的发展前景的地区。而在基础农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形成规模经营,形成一定的农产品市场的条件下,适合发展产业化模式。

2.3 劳动力后续力量不足,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静宁县属于农业大县,养老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但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社会养老观念也冲击着农村的养老传统,再加上就业机会增多,静宁县外出务工人员比例逐年加大,据统计,静宁县每年外出务工人员以5%的速度增长。然而,贫困村无论是搞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产业开发,都需要大量劳动力。而静宁县面临着大多数年轻人外出打工,造成的结果是筹工难,留守老人、空巢家庭的比例增加。从医疗方面来说,静宁县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仍然严重。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依然存在,虽然出台了新型医疗保险制度,但尚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困境。从农业保险来看,由于静宁县没有完整的保险制度,加之人们的保险意识淡薄,不利于静宁县农业的长远发展。

2.4 扶贫不够到位,扶贫资金漏出率高 静宁县在扶贫受益主体的选择上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扶贫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扶贫投资漏出现象较为突出:一是扶贫投资被挪作他用,而没有用于扶贫:二是扶贫投资没有形成现实的生产力,浪费较大,还贷率低。到目前为止,虽然还没有扶贫投资漏出率的系统统计资料,但据有关人员调查,大约有40%的扶贫资金没有用于扶贫。

3 完善静宁县农村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

3.1 立足发展农业,走农业产业化之路 由于静宁县是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县,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在贫困地区,农业一直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农民收入增长额中,农业对农民收入的贡献远远大于非农业[5]。因此,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业发展是贫困地区脱贫的关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背景下,把发展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是静宁县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必然选择。

3.2 调整扶贫思路,形成广渠道多元化的新型扶贫模式 在扶贫方式上,应在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的基础上,结合运用产业开发模式、劳动力培训转移模式、外资帮贫模式、对口帮贫模式。在扶贫主体上,应扩大扶贫人才队伍建设,使扶贫人才除了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以外,可以把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村内种植养殖大户、技术能手、企业法人、村基层干部融合进来,使更多的主体参与到扶贫项目的开发实施中,使扶贫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变输血为造血,形成参与式开发扶贫模式。结合静宁县“十二五”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以及特色果品产业发展规划,在本县李店河发展6.67万hm2标准示范观光园,并结合成纪文化,发展特色文化绿色观光旅游业,实现开发旅游产业和特色文化的扶贫目标。

3.3 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帮扶体系 要实现中央和甘肃省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任务和目标,必须把专项计划扶贫、惠民政策扶贫、行业部门扶贫、对口支援扶贫以及社会各界扶贫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互为支撑[6],以促进静宁县社会帮扶体系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探讨更加合理的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支持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完善和积极开展新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

3.4 建立主体多元化的监督机制,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静宁县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每年国家投资的扶贫基金比较多。在开展扶贫项目中,扶贫资金的来源,政府投资占大头,农民自筹一小部分。因此,在扶贫工作中,应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监督机制,让社会公众对政府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让大众媒体,尤其是龙头企业、农民协会参与监督,确保扶贫资金使用透明化、公开化,更加安全有效,发展更大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魏胜文.反贫困的探索与实践[J].甘肃金融,2011(6):8-12.

[3]王生林.甘肃省贫困县农业科技贡献率的测算与分析[J].甘肃科技,2008(1):2-3.

[4]韩建民,韩旭峰,朱院利.西部农村贫困与反贫困路径选择[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175-179.

[5]张艳荣.甘肃省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J].西部社会,2010(20):36.

第6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精准扶贫是我国的新型扶贫理念与扶贫方式,文章描述了精准扶贫产生的背景和现状,针对实施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从政府与市场主体进行互动、在如何引导和强化市场主体参与扶贫方面做了具体的探讨

精准扶贫扶贫机制市场角度

一、精准扶贫实施的背景和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在解放我国生产力、推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逐渐拉大了我国地区和城乡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中西部地区出现大面积贫困的同时,城乡贫富差距也开始凸显。与之相伴的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整个社会的关注,经过长期对扶贫工作进行实践与探索,我国政府逐渐建立起一套成熟的扶贫开发体系和理论框架,并以此有力推进了贫困地区的发展,解决了全国几亿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但自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传统的针对贫困地区整体经济发展落后,采取的以整块区域为瞄准而进行的“大水漫灌”的扶贫方式所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因此我国政府在对传统的治贫方式所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与分析的基础上,又提出精准扶贫这一具有更高精度的新的治贫思路。

自2013年精准扶贫这一概念被提出以来,经过几年时间的实践与探索,其内涵不断被丰富和完善,外延也不断扩展,已成为一套比较完善的扶贫理论体系。精准扶贫最基本的含义是扶贫政策和措施要针对真正的贫困家庭和人口,通过对贫困人口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从根本上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因素和障碍,从而达到可持续脱贫的目的。现今,精准扶贫一般用“六个精准”来进行描述和概括,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二、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主导扶贫模式的无法彻底消除扶贫的低效益状况

当前,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地方扶贫工作的方方面面,从精准扶贫资金的来源到扶贫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都是如此。精准扶贫理念的提出与实施既是政府对我国扶贫工作起主导作用的一个重要体现的同时,也是我国政府对传统的政府主下的扶贫模式进行思索与改进的一次重要尝试。问题在于,政府主导下的扶贫不可避免存在资源的浪费和资金利用效益的低下。此外,在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的前提下,政府也无法保证精准扶贫在具体实施中确保“精”、“准”这两个重要指标能够完全实现。所以在传统的政府主导的扶贫模式下,如何保证精准扶贫这一政策确实行之有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2.政府“输血”式扶贫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无劳动能力人群的贫困问题

精准扶贫侧重于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度,从而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虽然对传统的扶贫模式有所创新,但相比传统扶贫模式在扶贫措施上并未有质的改变。

在传统的经济理论中,贫困是市场自发的资源配置的结果,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一个地区的贫困,都是由于一些先天或是后天因素导致其丧失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而导致的。个人竞争优势的缺乏或丧失导致了其找到满意工作的概率降低,并因此导致其家庭致富机会的减少或消失,劳动能力较高的家庭成员为生存而不得不迁徙到收益率更高的地区去寻求机遇,劳动能力较弱的家庭成员则被迫留守家园并成为当地政府部门的庞大的负担。同时,扶贫本身也存在类似“边际效应递减”的规律,即越到后来,剩下的贫困人口问题越难解决,或者解决的成本越大。经过前几轮帮扶,那些年龄相对较轻、有一定劳动能力或技能的贫困人口,通过推荐就业、发展种养业、三产服务业等途径,已经基本脱贫解困。而青壮年劳动力在此期间的大量外流,导致贫困地区的剩余贫困家庭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孺等缺乏劳动能力和技能的人群,他们既没有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也不具备在短时间内转化为有效生产力的条件。产业扶贫以及项目扶贫模式对于这一部分人群的不适用又使得当地政府又不得不依赖于持续的“输血”扶贫方式来进行扶贫,即政府需要为其提供专门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并且对其中的大部分人群予以持续的特殊照顾,使当地贫困居民始终保持在贫困边缘之上。扶则不贫,不扶则贫,使得当地经济发展因此受到阻碍的同时,这一部分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也不断延续下来,继而成为现今精准扶贫工作的一个难点重点。

三、基于强化市场参与扶贫的对策与建议

1.用好用活“互联网”,构建贫困县域发展新优势

在市场经济中,导致一个地区贫穷落后的根源在于缺乏竞争优势,但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使得世界变得扁平化,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低门槛使得绝大多数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加入到这一轮新的产业革命,原有的因空间和资源优势而产生的利益分配格局在互联网产业的冲击下必然面临着重新调整和分配,而贫困地区只有在依附于互联网的新兴产业上提前布局,整合其优势产品,对接城市和农村两个市场,才有实现脱贫致富和弯道超车的可能。这就要求当地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合适的方式引入民营互联网企业入驻当地,构筑“互联网+农村电商”、“互联网+旅游”、“互联网+教育”等新经济发展模式,与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融合,以达到最终形成“互联网+精准扶贫”效果的目的。

2.政府与金融机构良性互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发展普惠金融。

地方政府需要提高扶贫资金的运作效率,合理分配扶贫资金,灵活转变扶贫资金的运作形式,引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共同参与扶贫资金的运营以替代对无劳动能力人群直接发放救助金的“输血”式扶贫。合理利用金融杠杆,有效发挥金融机构资金配置的优势,采取多样化的金融扶贫模式,要引导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制定专项支持措施,切实加大普惠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金融机构联动,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数据为基础,以参与扶贫的企业和自主创业的贫困农户为重点对象,实现“信用+信贷”结合开展信用评级和授信工作,从而不断加大对扶贫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最终走出一条探索金融精准扶贫、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参考文献:

第7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山西:对重点贫困县实施定点扶贫全覆盖

为落实2010年7月全国定点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山西将在原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基础上,新增29家省管国有骨干大中型企业和15家中央驻晋单位,以及省军区、武警部队参与定点扶贫,使省直定点扶贫工作队达到170支,驻点帮扶县扩大到39个,实现省直定点扶贫工作队帮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覆盖;此外,定点扶贫重点将由抓基础设施建设转向抓产业开发,开展包乡、包片帮扶,实行目标责任量化管理。

同时,该省还将出台规模以上企业帮扶贫困村办法,实现企业发展和扶贫开发双向互动、双赢互惠。到“十二五”末,力争使机关企业结对帮扶的贫困村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鼓励和倡导富裕乡村结对帮带贫困乡村,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和生产经营主体投资贫困地区,开发产业,带动贫困群众拓宽生产门路,增加村民收入。

陕西商洛:扶贫开发三种模式为全国提供借鉴

陕西省商洛市将扶贫开发作为统揽“三农”工作的强大抓手,探索出小额扶贫贷款、整村推进、两项制度衔接等具有全国意义的扶贫模式,不仅带动了商洛乃至陕西的扶贫开发工作,而且也为西北乃至全国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经验。

小额信贷模式在管理方式上实行“双线管理”。即政府一条线,从县到乡到村,各级政府都要在小额信贷工作中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另一条线是扶贫社、扶贫中心、社员小组,负责扶贫贷款的投放回收,项目实施,配套服务。其中,扶贫社并非金融机构,不仅要提供小额信贷服务,还要组织技术培训,提供市场信息,交流生产经营经验等。扶贫社的财务管理也很健全,社员有联保合同、贷款契约、借款还款手册、社员守则等。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新模式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以调整产业结构为切入点,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三是以移民搬迁为切入点,彻底改善贫困户生存环境;四是以农村文化教育卫生和劳务技能培训为切入点,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将商洛创造的新经验概括为“一体两翼”: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整村推进为主体,以产业化扶贫和劳务技能培训为两翼。

两项制度衔接模式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该市组织开展一县一村、一县一乡和各乡镇好、中、差三类村贫困状况摸底和帮扶对象识别,建立帮扶档案,由扶贫部门牵头,民政、财政、计生等部门积极配合,提供资金、数据等环节的审核、认定,使帮扶对象尽快脱贫。

广东郁南:金融扶贫化解贫困户贷款难题

“贷款难”长期困扰着广大农民,而贫困户贷款更是“几乎不可能”。从2010年1月开始,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在平台镇大地村试水金融扶贫,2010年3月,金融扶贫试点扩大到6个镇9条村。2010年7月1日,郁南县与当地农信社合作设立“双到”金融扶贫基金,向全县共4497户贫困户整体授信5000万元,平均每个贫困户可申请1万元的贷款,拉开金融扶贫向全县贫困户全覆盖的大幕。在全国开创了向区域内所有贫困户整体授信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第8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关键词:无影灯效应;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监管

财政扶贫(以下简称“扶贫”)是一项利用国家公共资源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重大民生工程,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1},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贫困地区的发展,乃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资金,是我国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其投入在逐年增加,但与需求相比还很有限,需要运用好审计这种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产权的外部监督机制{2}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不可替代的“免疫系统”进行监管,以提高扶贫的综合绩效,事实上,扶贫资金审计已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多尚待改进的地方,如重事后审计、轻事前监管,重财经法纪审计、轻绩效审计等;即使在事后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方面,也未必尽善尽美,存在“盲区”。扶贫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立项不科学、资金到位率低、挪用与贪污{3}{4}等现象与扶贫资金审计监管不到位有关,扶贫政策方面存在的“重扶贫开发、轻安全网建设,重扶贫工程建设、轻人力资本开发,重实物扶贫、轻文化精神扶贫,重新制度建设、轻现有制度整合”等问题也与扶贫资金审计监管尚待改进{5}有关。对此,不少学者虽然进行过研究,但尚不深入,难免顾此失彼。本文运用无影灯效应原理,从审计监管的主体、各主体间的合作平台、监管的强度和角度四方面对我国扶贫资金审计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扶贫资金审计监管中的无影灯效应原理应用框架分析

扶贫审计监管就是要寻找扶贫资金运用中存在的影响绩效提高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使扶贫走上健康发展大道的过程。这一过程与无影灯辅助正在进行手术的医生发现病人的病灶,从而顺利完成手术的过程,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了做好手术,医生需要把发光强度高的光源在很大的灯盘上圆形地排列起来,这样在手术时,医生就不会受到“影子”的干扰,此为“无影灯效应”(Shadowless Lamp Effect)。其物理学原理在于:让灯光从不同的角度照射下来,这样就看不见每个点光源形成的影子。细而言之,在有其他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要使观察效果不受外界所有人和物的“影子”的影响,进而全面系统地观察事物,就必须有足够多的灯光,每个灯光都有足够的照射强度、全面的照射角度,此外还需要有一个让所有的灯光都能同时发挥作用的平台{6}。

应用无影灯效应到扶贫资金审计监管,其基本目标就是要通过扶贫资金审计,照亮扶贫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及时将影响扶贫资金绩效的“病灶”找出来,并将其消除。为此:

1. 审计主体要足够多

按照无影灯效应的基本原理,若灯光数量过少,必然在某些方面留下阴影,从而影响寻找“病灶”的效果。具体到扶贫资金审计监管,为及时、全面地找到影响扶贫资金绩效的“病灶”,需要有足够多的审计主体,形成一束足够大、可以找到扶贫资金运行问题的“无影灯”,让扶贫工作中的“病灶和病因”在其照射之下充分暴露出来。

2. 审计权能要充分发挥

在无影灯效应中, 如果照射强度太弱,即便有再多的灯光,也无法完全消除影子的干扰,医生也就无法准确、高效地找到“病灶”。对扶贫审计监管而言,为了准确、高效地发现影响扶贫资金绩效的“病因”,进而及时进行处理,就需审计主体拥有充分的审计权能,使扶贫审计监管这束“无影灯”更亮,更有效地消除扶贫资金运行中的各种“阴影”。但必须指出,审计主体是由一个个有思想的人组成的团队,不像“灯”那样容易控制,因而这里的审计权能,需要进一步细化为“独立”和“有专业胜任能力”;其中,“有专业胜任能力”不仅指审计人员拥有足够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也具备充分的审计监督权力,能够很好地完成消除“阴影”的任务。

3. 要形成立体式审计网络

无影灯之所以能起到“无影”的效果,离不开所有灯光以合理的角度进行相互配合性照射,各个灯光的照射范围相互交叠,正好在受光体上形成一个均匀的光亮区。应用到扶贫资金审计监管,审计主体应选择适当的审计介入角度,形成足以找到影响扶贫资金绩效“病因”的审计监管深度和广度,也就是要形成有效的立体式的审计监管网络。

4. 要提供审计主体合力作用的平台

无影灯的灯架,为所有单个灯光通力合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如果没有灯架的存在,即使灯光的数量再多、角度再广、效能再强,也无法取得“无影”的效果。同样,在扶贫资金审计监管中,如果没有一个让所有审计主体进行信息沟通、相互支持的作用平台,那么,最终只能是各主体各自为政,甚至相互耗散,无法统筹兼顾、全面深入开展扶贫资金审计监管。

以上四个要素相互配合,为审计防治扶贫中的违法违规,实现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提供了一个很有价值的监管系统,有利于推动我国扶贫工作的健康进展{7}。

二、无影灯效应下的我国扶贫资金审计监管问题剖析

审计是我国进行扶贫资金监管的重要途径,而现实存在的大量问题表明其监管效果不佳,未能较好地防治扶贫资金运行中各类问题的产生和蔓延。在无影灯效应原理的框架下,就是扶贫资金审计“无影灯”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而始终无法完全有效地发现并清除扶贫资金运行机制中的各种“病灶”。针对目前我国扶贫资金运行中的种种问题,无影灯效应原理可以为我们分析诸多难题背后隐含的来自审计监管体系方面的因素提供一个合理的思路。

1. 政府审计几乎是唯一的监管主体

我国扶贫攻坚工作主要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扶贫办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扶贫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基本上是一个政府主导的权力运作过程,需要有力的监督{8}。扶贫资金审计正是监督扶贫过程中公共权力运作的重要手段。根据无影灯效应原理,要实现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管目标,审计主体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形成监管规模。在我国目前的扶贫资金审计监管体系中,政府审计机关和人员是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监管主体,会计师事务所只在受托于政府审计机关才少量地参与扶贫资金审计,贫困人口也被直接或者间接地排除在监管主体之外,导致审计主体类型单一、力量薄弱;同时,扶贫资金审计时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成果利用程度不够,降低了审计效率。以政府审计机关为唯一监管主体的扶贫资金审计监管在效率、效果方面都不理想。从无影灯效应的角度来说,正是因为扶贫资金审计“无影灯”中的“灯光”数量不够,仅有少数“灯光”的照射无法起到消除“阴影”的效果,扶贫资金审计也就无法消除扶贫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暗影”。

通过全面开展全过程绩效审计,使审计监管贯穿扶贫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覆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各个方面,拓展扶贫资金审计的监管深度和广度,真正实现“扶贫资金流向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从而使扶贫资金审计监管“无影灯”的“照射角度”得到优化,不留死角和盲区。

4. 进一步提高扶贫监管的透明度

信息公开透明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18},公开透明的扶贫信息是实现扶贫资金审计有效监管的关键。要使监管达到“无影”,就必须让所有审计主体能实现有关扶贫的规划、立项和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评价等方面信息的全面共享。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主体通过其门户网站做好扶贫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使扶贫资金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审计机关应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善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一方面使广大扶贫对象能够通过网络准确、快捷地获得有关扶贫信息;另一方面审计机关也可以在利用扶贫信息数据库进行合规性和绩效性分析的同时,让贫困民众便捷地、及时地提供扶贫资金运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降低审计成本{19};还可以及时地审计结果公告,使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以及扶贫资金审计都在全社会的监督下运行。但目前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还不完善,需要将《审计法》的相关规定调整为:“审计机关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其中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重大或者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审计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将公布扶贫资金审计结果规定为审计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还要进一步细化扶贫资金审计信息公开的程序、期限和程度等,压缩审计机关在公告扶贫资金审计结果时的自由量裁权,将扶贫资金审计结果公开工作纳入常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以作为扶贫资金审计信息公开的执行机制。扶贫资金审计机关应切实执行审计结果公告,使扶贫资金审计信息能及时被有关领导、部门和社会公众所了解,同时使扶贫审计也置身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进一步迫使扶贫资金审计机关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和勤勉。

注 释:

{1}王善平、申志仁:《加强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2}王善平:独立审计权责结构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袁萍:《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农村财政与财务》2008年第8期。

{4}刘思汝、刘桂良:《湖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现状及对策》,《甘肃农业》2007年第10期。

{5}高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6}{13}秦荣生:《无影灯效应原理与我国政府审计监督》,《审计研究》2010年第5期。

{7}刘圣中:《公共治理中的无影灯效应》,《经济体制比较》2010年第3期。

{8}庄晋财、程李梅:《孟加拉“乡村银行”扶贫模式及其启示》,《农业经济问题》1997年第7期。

{9}王跃堂、黄溶冰:《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年第6期。

{10}潘春阳、何立新、袁从帅:《财政分权与官员腐败――基于1999-2007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当代财经》2011年第3期。

{11}陈治:《财政激励、金融支农与法制化――基于财政与农村金融互动的视角》,《当代财经》2010年第10期。

{12}{15}{19}王国红、马瑞:《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流失与重塑――多元协同治理的视角》,《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2期。

{14}宋常、周长信、黄蕾:《我国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研究――以我国省级审计机关2003-2009年审计结果公告信息为样本》,《当代财经》2009年第9期。

{16}秦荣生:《公共受托责任理论与我国政府审计改革》,《审计研究》2004年第6期。

第9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去年,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固定贴息水平,灵活补贴方式;逐步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总体思路,下大力抓了信贷扶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扶贫贴息贷款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一年来,累计投放扶贫贴息贷款22.9036亿元,其中项目贷款10.3247亿元,小额到户贷款12.5789亿元。扶贫贴息贷款共扶持扶贫龙头企业93个,扶持贫困户13.9万户、52.8万人。覆盖了全省10个市、77个中省重点贫困县和14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培育了主导产业,壮大了龙头企业,调整了产业结构,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扶贫贴息贷款是一项直接面向农村和贫困农户,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扶贫贴息贷款工作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省上成立了有扶贫、财政、人行、银监局、有关金融机构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主管副省长为会议召集人,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市、县也成立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期研究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各贫困乡镇都有2至3名干部主抓落实。形成了各级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始终把培育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做为信贷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作为扶持的重点。到户贴息贷款计划全部安排在贫困县、贫困村,其中70%以上贴息资金集中用于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着力帮助贫困村的贫困户建立稳定增收的致富项目。二是把增加贫困户收入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到户贷款只扶持产业,不能用于看病、建房等,通过小额信贷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积极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培植特色产业,深受广大贫困群众的欢迎。三是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一年来,我们立项扶持的企业全部是国定、省定贫困县的企业,种养业、产业化项目占扶持项目总数的98%。通过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有效扶持,带动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三)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运行程序。一是优选金融机构。把重原则、讲信用、口碑好,愿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金融机构,作为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主体及承贷机构,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了农业银行独家运营的做法,目前,全省已有农行、农发行、农信社、邮政银行、工商行等九家金融机构承担了扶贫贷款业务,群众贷款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二是放宽投放标准。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由县扶贫办审查把关,将全县到户贷款总额度的20%用于能人大户或者经济合作组织。但每个能人大户放贷不得超过10万元,经济合作组织不得超过30万元。三是严格考察审核。到户贴息贷款投放由农户申请,村委会签注意见(盖章)、乡镇扶贫办与金融部门考察、审核,上报县扶贫办审批,金融机构按照程序投放贷款,县财政给予贴息。项目贷款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县逐级审查上报,省扶贫办审查审批并推荐给金融部门,金融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查放贷,每年底由扶贫、财政、有关金融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将贴息资金兑付给项目单位。

四是着重把好“四关”。(1)严把扶持对象关。扶贫贴息贷款的对象是贫困群众,因此各级各部门始终紧紧围绕贫困农户来开展工作,对享受贴息的贫困户由村组和乡镇层层审核确定,保证贫困农户能够真正享受到扶贫贴息贷款的有效扶持;(2)严把资金投向关。在扶贫贷款贴息工作中,严格按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性质,把贷款贴息资金集中用于能够促进农民增收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发展项目上,确保农户发展生产得到有效扶持;(3)严把贴息兑付关。在扶贫贴息贷款范围和对象确认上,坚持扶贫办、财政局对贫困户贷款名单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无异议并经过双方签章后,再通过金融部门把贷款贴息直接补贴到户,既确保了贷款农户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又保证了资金安全;(4)严把目标考核关。省上要求市、县每月上报一次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进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各级政府将扶贫贷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部门和下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奖优罚劣,确保了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