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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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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1篇: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为主线,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媒体宣传,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注重实效和实际,与我单位各个科室、站所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组织领导

我单位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担任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各个科室、站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实施相关安全活动。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6月1日至15日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7日至29日为开展安全体验和应急演练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6月1至15日)组织农机手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录像或图片,通过“以案说法”、“专家说法”、“驾驶员亲历”谈体会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使农机手在感观上得到警示教育,认识到违章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机手和农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及安全意识,组织在城区的格萨尔广场进行“依法保护草原建设生态文明”草原普法集中宣传,播放草原法律法规录音带,向过往干群发送草原宣传资料,现场提供草原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并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草原法规法律。进行乡下草原普法宣传,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宣传等方式。

第2篇: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检点是: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完善和执行;

2.企业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仪表控制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建筑工程是否制定了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

5.企业职工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并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是否完备;

6.是否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供电线路是否可靠;

7.危险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有警示标志,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机械是否配备防护罩。

主要措施是: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要组织人员深入车间、场所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细致认真、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在整治活动中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条件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隐患整改后方可复产、复业,对停产停业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关闭,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的重点是:辖区内各类“土小企业”及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主要措施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重拳出击,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设施,彻底取缔,不留后患。经贸、环保、公安、水利、监察、安监、广电、法院、工商、质监、供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全力配合乡镇、开发区做好取缔工作。对取缔工作不力,工作配合消极,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乡镇及部门,将及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进行通报批评。

三、实施步骤

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月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完成整治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3月26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7日-4月14日)。各级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重点整治的内容,组织本乡镇、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安全检查组,深入到企业单位,认真分析和查找企业设备和工艺上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改,一般事故得到遏制。

(三)监督总结阶段(4月15日-4月20日)。县政府组成督查组,采取包乡镇督查、包重点企业督查的方式,推进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办法》精神,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其中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由县安监局牵头,成品油市场整治由县经贸局牵头,打击土小企业行动由县环保局牵头。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实施跟踪报道,对查实的安全生产问题坚决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