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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职院校 学生社团 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G71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3-0208-01
众所周知,学生社团是由中职院校党委领导予以领导,并于党委宣传部门实际备案,团委统一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可以说学生社团的成立基本上是建立在学生爱好以及相应的兴趣基础上。也就是说,中职院校相关学生出于兴趣爱好使然自发自主地进行团体组织的形成,并由此开展一系列活动等。而对于学生社团,中职院校应该是予以较高的重视,强化对学生社团实际管理制度,一方面体现了中职院校将学生作为教学发展本位,另一方面也是中职院校强化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实践能力的关键手段。
当前中职院校学生社团在课程活动实际管理制度上陷入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低效化方面。具体来讲,一般健全同时科学的管理制度往往能够促使学生社团保持良好发展,但是就当前众多的中职院校来讲,在管理学生社团上却较为随意,基本上均存在不健全管理制度,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中职院校中团委会兼职管理学生社团,而在该种状况下也就较为容易出现负责人对于学生社团放任不管或者是疲于管理,以及相应的没有较强管理责任心等情况。[1]还有部分中职院校众多的学生社团还处于各个社团自行管理,也就是自我管理状态之中。由此不同社团不同管理方式,呈现出组织较为散漫以及混乱的实际状况。除了上述不良状况之外,大部分中职院校存在不规范管理制度,表现为没有设定相应的管理规划以及管理章程,具备较大随意性,基本上均是社团实际负责人独断专行,在组织机构上也表现为不够健全,缺乏一定协调机制以及人事机制等等,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中职院校社团管理无序化。[2]
二、探析化中职院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制度建议
(一)完善规章以及管理体制
当前优化中职院校学生社团实际活动管理制度建议集中在完善规章以及管理体制之上。具体先从管理体制上来讲,中职院校需要进行管理机构专职设立,依托于校团委进行实际监督以及良好领导,在此基础上院系团支部进行有效配合协调,班主任将三级管理相应体制落实下去,由此形成学生社团统一管理系统。此外,还应该在学生社团的实际管理中体现出学校对于德育的重视,也就是将德育教育融入到社团管理之中,发挥德育功能将由院系部门紧抓。从完善规章上来讲,规章制度的存在是为了对学生社团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促使其得以更好发展,因此众多的中职院校需要将规章制定纳入到整体发展计划工作当中,学生处以及校团委需要对学生社团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逐步完善,可以拟定学生社团方面的《管理章程》以及《社团运行相关管理条例》,或者是《社团负责管理办法》等等,对学生社团考核办法以及监督和相应的审批等进行科学明文规定,促使学生社团在发展中有据可依同时更加有章可循。[3]
(二)变革人事机制
优化中职院校学生社团实际活动管理制度还集中在变革人事机制上。一般社团实际负责人或者是相应的社团骨干如果较为优秀,则社团的进步与发展也有较强的保障。当前中职院校应该回避团委会兼职管理学生社团,针对社团干部需要进行优中选优,目的就是要挑选出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相关社团干部和负责人。此外,在挑选之后,还需要对这些社团干部进行培训。而建立在选拔基础上的人事机制也是促使学生社团走向制度化以及民主化和相应科学化发展道路的关键,众多的实践也证明,社团关键管理者对于社团起到较为重要的影响作用,中职院校需要在变革人事机制的基础上紧抓社团干部培训。
三、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随着当前国家在教育上的深化改革,良好建设学生社团不仅可以更好地对广大中职学生予以思想教育,还可以将素质教育进行推进。最重要的是,依托于强化社团管理,还能够积极发展中职院校校园文化。本文将中职院校学生社团实际活动管理制度作为研究核心,旨在为后续中职院校强化社团管理献出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肖凤翔,鲍敏.职业院校学生社团活动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J]. 职教论坛,2016(9):25-29.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分类支持,多元投入。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点,专项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无偿资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
第五条对重大公益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前阶段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一般以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六条项目经费由课题经费组成。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支撑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无偿资项目的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科技部在对征集项目进行筛选、凝练、整合时,应当同时形成项目概算。
第十条科技部结合项目的综合咨询,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确定立项的项目,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科技部结合项目可行性论证,对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进行独立论证,作为组织编制课题预算的依据。
第十二条项目组织单位在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的同时,应当组织课题申报单位编制课题预算。课题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三条课题预算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项目组织单位为地方科技厅(委、局)的,应当商同级财政部门后汇总报送。
第十四条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五条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六条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七条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财政部批复下达项目(课题)年度预算,并抄送科技部。
第二十条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课题),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无偿资项目的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批准。
(三)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三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四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课题决算报告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报告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六条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原渠道,并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项目组织单位及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八条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无偿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或课题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项目完成后,项目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结余经费收回原渠道,并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五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七条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贷款贴息
第三十八条对已获得支撑计划含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专项经费支持,且具有明确产品导向或产业化前景,并能形成一定生产能力规模的项目,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继续予以支持。对预期能够自主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第三十九条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和扩散所必须的研发、产业化条件;
(三)该项目已获得一年期以上的银行贷款(包括政策性银行的软贷款,不包括一年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并能够提供贷款合同、银行付息单等材料。
第四十条根据贷款用于项目的实际支出水平,贷款贴息额为当年发生利息额的50,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四十一条符合申请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科技部提出申请。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重点评价项目的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等。
第四十二条科技部根据评审评估意见,核定贴息金额,报财政部批准后,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的有关规定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或项目承担单位。
第七章其他资助方式
第四十三条积极探索其他资助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领域,通过市场机制促进自主创新。其他资助方式主要包括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
第四十四条对已获得支撑计划含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专项经费支持,且具有明确产品导向或产业化前景、并能形成一定生产规模,但未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的应用示范项目,可以采用风险投资或偿还性资助方式继续予以支持。
第四十五条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章附则
[关键词]独立学院;物流管理;职业化教育;教学改革
[DOI]10. 13939/j. cnki. zgsc. 2016. 06. 14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深入发展,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进而对劳动力综合技术与职业素质要求日益提高,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大量管理与技能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国务院总理在2014年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针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明确提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面临转型的相当一部分高校就是独立学院。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作为国内的独立学院之一,也面临着教育转型改革问题。因此在学院进行职业化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教育政策要求的体现。《第三方物流》是物流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在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该课程研究的是由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企业在完成物流运作中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性。[1]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学生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1 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
1. 1 知识基础偏弱,差距明显
根据历年招生情况来看,独立学院招生一般在2B分数段(部分省份为第三批本科),这决定了独立学院学生的知识基础偏弱。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一部分是对高中课程不感兴趣因而没有学好。调查发现还有一部分学生是较严重的偏科,导致总分不高被独立学院录取。
1. 2 自我意识突出,学习主动性不强
独立学院的学生大部分来自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学生自我意识突出,很多事情都是自我做决定。在学习方面只做自己感兴趣或者对自己有价值的事情。尽管有时候课堂上认真听讲了,对于课下布置的作业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去完成。即使完成也是敷衍了事,最终导致教学效果不佳。由于没有具体的学习目标、竞争和就业的压力,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强。
1. 3 组织活动能力强,综合素质较高
独立学院学生知识面广,思维比较活跃,在家庭环境熏陶下,接触社会的人和事较多,善于交际沟通和组织、参与各种活动。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为例,学院开设了形形的社团和学生会组织。60%以上的学生都会加入各种学生组织。一部分学生热衷于创业和实践,花了较多的时间在这些方面。因而,学生的综合素质是比较高的。
2 课程改革的总体思路
基于独立学院的学生特点,确定课程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本地及珠三角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化、实践性教育教学为基础,以激励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为手段,以《第三方物流》课程的资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进为示范,以物流软硬件设施等基础条件建设为保障[2],以规范教学过程管理,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为目标,推进职业化教育,培养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有较强创新精神的应用型物流管理人才。
3 课程改革的具体措施
3. 1 培养学生兴趣,辅以一定的激励手段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独立学院的学生来说,兴趣更加重要。很多时候,他们的学习动力不是来自压力,而是源于兴趣。所以第一次课很重要,需要重点向学生介绍课程有趣的内容、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学生学好之后带给自身的价值。当然,在后续的讲授中应遵循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先易后难的原则,避免学生中途丧失学习兴趣。同时,在课堂的管理中施予一定的激励手段。根据管理中的期望理论,在日常教学中,对参与发言、积极表现的学生,累计到一定次数后给予较高的平时分,有效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3. 2 采用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方法
(1)课堂授课: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来讲授第三方物流的基本概念、理论、方法以及发展情况,学时数控制在总学时的20%,连续的课堂授课不超过45分钟。
(2)案例学习与讨论:结合概念、理论和方法的教学,每一章都安排1~2个案例给学生讨论。所选取的案例都是第三方物流中的实际问题,包括典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管理方法、运作网络、绩效评价、物流信息系统等,这些企业的成功与失败将成为讨论的重点内容。
(3)多媒体资料教学:课程不仅仅是简单的知识讲解,教学过程中辅之以大量的多媒体(照片和影视片断、录像等)资料来加深学生对第三方物流的认识和对知识点的掌握。学生通过这些多媒体资料的学习,不仅直观地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更增强了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如在纪录片超级工厂中对UPS(联合包裹速递服务公司)的运转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学生观看后感触颇多,受益匪浅。
(4)小组合作:在课程中设置了分组合作进行讨论、思考第三方物流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其中在第三方物流的绩效衡量和监控中,按配送、仓储、运输、客户服务等不同的过程,将学生分组。每个小组制定自己负责内容的方案和绩效监控指标,使学生体验通过团队的齐心合作来共同解决实际问题。
(5)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针对第三方物流管理中的招投标课题,在课程中设置了情景模拟,按招标方和投标方等设置不同的角色,分组进行模拟游戏,使学生充分体验实际企业在第三方物流招投标的过程,以便更加贴合实际,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3 充分利用软硬件资源实验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1)软件模拟及演示:从理论出发,针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运作流程以及在供应链中的作用,在供应链模拟软件中从第三方物流角色的角度,让学生充分理解第三方物流的订单处理及具体运作过程。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更好地理解课程的理论知识。
(2)校内实训:针对第三方物流中的仓储和配送问题,指导学习在校内的物流实训室中进行实训,使学生掌握实际企业的仓储和配送过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4 开展企业顶岗实习,培养职业化人才
校外企业的优势在于企业具有完整生产线和较先进的技术设备,能为学生提供一个真实、生动的实践环境。[3]借力于校区周边云集了众多有名的物流和电商企业,积极开展与这些企业的校企合作,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和顶岗实习,熟悉这些典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作业。通过顶岗实习,学生掌握了一项技能,又具备了一定的综合素质,为长远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外,在职业化教育过程中,鼓励学生报考物流师职业资格,既可检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又可从职业化的角度审查自身知识的系统性。
4 结 论
在本次课程教学改革探索职业化教育的路程中,我们从独立学院学生特点出发,将不同形式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结合起来,突出实习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鼓励学生尽可能地参与到教学中,变以往的单向信息传递为双向沟通,极大提高了学生参与和学习的积极性。尽管如此,其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企业实习对其他课程的影响、学生能力提升的评价等。这些将是后续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骆温平. 第三方物流[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科两级奖惩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卫生局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并在院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科室负责人在医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综合目标和单项任务没有按有关要求达标、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或不按要求贯彻执行的、不严于管理或奖惩不兑现的、出现医疗事故的等情况,除按医院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终奖励和申报精神文明科室资格,停发一至三个月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关键词: 独立学院 国际贸易专业 实务课程设置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飞速发展,急需大量的外贸人才,外贸人才的培养任务艰巨。于是,全国各地高校纷纷设立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设置了经济类专业的独立学院一般都设置了这一热门的国贸专业,来解决外贸行业的人才缺口问题。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外贸企业对具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外贸人才需求的紧张局面并没有因为国内本、专科的外贸专业毕业生数量的急剧上升而得到很好的解决,很多外贸专业学生转向其他行业,很多企业选择花更多的钱雇佣有实操经验的老业务员帮助其拓展业务。怎样解决这个问题,这对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国际贸易专业是一门应用学科,大部分开设国际贸易专业的独立学院已经明确把应用型外贸人才的培养作为专业建设的重点,[1]而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运用能力的重要环节,因此实务课程设置是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对于解决我国外贸人才缺口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结合当前独立学院国贸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普遍问题和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实务课程设置的具体情况,提出国贸专业实务课程设置的具体设置构想。
一、当前独立学院国贸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课程结构比例不合理。
有的独立学院在经济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务性专业课三者之间的比例为关系不协调,实务课程的比例不足。有的独立学院盲目加大实务课程比例,但是学生实操能力的提高却有限,大部分学生无法在短时期内独立操作外贸业务。可见简单地增加实务课程比例并不能提高外贸专业学生的实操技能。以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经济学国贸本科班为例,大学四年期间除去课程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共修52门课程,其中公共必修课程17门,经济学基础课17门,专业基础课9门,实务基础课9门,实务课程的性质全是选修课。
(二)实务课程更新缓慢,相关课程内容缺位。
以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经济学国贸本科班为例,开设的实务课程主要为:《商务英语》、《国际结算》、《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实务》、《国际商务谈判》、《国际商务礼仪》、《国际商务函电》、《国际物流》、《报关原理》、《电子商务》等。除了《电子商务》外,其他课程已存在了好几十年,而当代国际经济贸易新实践所需要的新型课程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类的课程则尚未开设,但这些课程讨论的恰恰是我国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遭遇最多的一些问题,此外,跟国贸实务有很大关系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课程缺乏,如《原产地规则》、《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
(三)教材编纂和选用方面比较混乱,教学内容滞后。
目前市场上,教材的种类繁多,适合独立学院培养目标和层次的教材甚少。大部分的独立学院照搬母体学校的教材,理论性较强,独立学院的学生吸收、消化和掌握的效果差。以财经政法系为例,大部分课程设置都是照搬孝感学院的培养方案订立的,教学内容偏重理论性。再如,教材内容更新不及时,UCP600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但许多2007年以前出版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以介绍UCP500条款为主;ISBP681对于跟单信用证方式下单据的缮制规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和完善,尤其是商业发票和海运提单等运输单据的缮制有很大变动;《2010通则》在2011年1月1号正式生效,很多教材还是介绍《2000通则》,这类教材不能及时更新,使当前的教学内容跟不上国际贸易的实际发展趋势。转贴于
(四)英语课的设置缺乏应用性。
现有独立学院的英语教学体系是依据为涉外专业的公共英语教学需要而设立的,该体系主要培养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对听说能力要求不高,开设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课程收效很差。即使聘有专职的外教来担任口语教学,也因为设置的课时不足,无法根本提高学生的听说能力。此外,双语教学的课程比例不足,双语教学的环境亟待提高,双语教学的教师队伍建设不足。
以财经政法系为例,国贸专业英语课的设置是大一和大二共四个学期公共英语,分基础课和听力课,都由英语专业毕业的教师担任,没有聘请专门的外教来担任口语课程。实务课程中只有商务英语是双语教学,学生的理解和接受的效果不佳。
二、对独立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实务课程设置的建议
独立学院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结合就业形势和服务地域的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课程体系,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
(一)课程结构的设置要合理。
适当加大实务课程的比重,切忌盲目加大实务课程的比重,协调好经济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实务基础课的比例。尽可能地将实务课程教学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过程,使得实务课程内容的掌握与理论课程的授课内容衔接起来,比如单证和外贸课程放在一起讲授。学生可以系统学习外贸中单个流程的全部内容,掌握起来更细致、全面。
(二)不断更新国际贸易实务课程。
对于一些传统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国际贸易单证》等,可以适当增加实训内容,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逐步开设一些新型的实务课程,如《反倾销、反补贴实务》、《UCP60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等课程。要在对外贸企业实际需求有更深刻的了解之后改善课程安排,通过与企业加大多方面的联系等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三)慎重选择使用教材,不要一味照搬母体学校使用的教材。
独立院校的学生有其独特性,相比高职院校,学生素质更高,相比正规本科院校又有所差距,而目前市场上,教材的种类繁多,所以,在教材的选用上,要充分考虑独立学院的学校定位、招生批次和学生特点,在教材内容上,选择更新及时,贴近贸易发展实际形势的适合独立学院培养目标和层次的教材。
(四)构建双语教学环境,增加实务课程双语教学的比例。
国贸专业学生英语水平的提高只通过公共英语来实现是不够的,除了增加公共英语课程的应用性之外,在课程设置上应作如下调整:首先,聘用外教,增加口语课程的课时安排,提高学生的听说能力;其次,实务课程的讲授尽可能使用双语教学,提高双语教学能力;最后,根据学生实际英语水平,增加外贸专业英语课程或者代替传统的商务英语,培养学生用英语制单、处理发盘、询盘,以及外贸实际业务的能力。
此外,独立学院为了培养应用性外贸人才,在实务课程体系的设置完善过程中,应该有相应的配套改革相结合:第一,加强校内外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实现有效利用。[2]而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运用能力的重要环节,因此实务课程设置是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对于解决我国外贸人才缺口问题有利。应采用校内实验室的教学软件,借助模拟的电子商务外贸平台,使学生结合已学的外贸知识实际操作外贸业务,学习客户发掘、信息、询盘管理、客户管理等重要技能。学校应积极与校友单位和关系单位联系,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机会。并且动员学生力量,实行学校联系和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的方法,多方解决学生就业实习问题。第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通过短期聘用有经验的外贸从业人员开展课程示范教学,以提高本校教师的教学质量,另一方面,鼓励专业教师到外贸企业参加实训积累实操经验,更好地实现实务课程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情感教育 地理新课程
情感教育作为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教育,它是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石,是创设富有生机课堂的必备因子,师生间融洽的关系,情感的深层次交流是获得地理课堂教学成功的不可或缺的主要因素。如何才能在教学中潜移默化让你的学生接受到这种情感教育呢?个人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以初中地理课堂教学活动为载体,多点整合,多层推进,能有效加强情感教育,长足促进学生健康情感的发展。
1 深挖教材,实现情感培养目标
中学地理教学中蕴涵丰富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素材,教师在教学中要深入研究教材,挖掘潜在素材,在课堂上相互渗透,抓住时机,适时教育。
以七年级下册的《日本》为例,通过学习和分析日本的地形、国土面积、资源状况、人口问题、经济发达程度等,了解日本子在资源短缺、人口众多、国土面积狭小且多位于火山地震带上的情况下,通过其自身的努力,仍然发展成世界著名的经济强国,可见日本民族是一个即可悲又可敬的民族,我们也应学会克服发展中困难,发扬自身优势,努力推动经济的发展。
再以七年级下册的《美国》,通过学习美国是移民国家、人口构成、美国的工农业发展特点:它既是经济强国,也是世界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大国。使学生明白美国这个超级大国也不是那么的完美,它有严重的种族歧视,它的经济快速发展有很大部分是在损害其他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实现的。从而使学生形成客观、全面看待问题的观念。
其实在我们的教材中还有很多可以作为情感教育载体的素材,如南极地区的鲸鱼濒临灭绝的危险——保护动物,维护生物的多样性,利己利人、全球的温室效应——建立全球意识,低碳环保人人有责、特别是我们每一课当中都有的阅读材料和课堂活动中,里面都有需多值得我们关注的情感信息。只是关键在于教师是否及时渗透了正确的情感引导。
2 以丰富多样的教育方式实现培养目标
教育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时课内开展的课堂活动,也可以是课外的兴趣收集。合理地运用不同的教育方式,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合作探究的能力。
以学习《欧洲西部》时为例,可以事先布置学生收集欧洲的旅游名胜和与旅游相关奇闻趣事(埃菲尔铁塔、西班牙的斗牛和奔牛节、希腊的神话故事等等),并请同学富有感情的给全班同学介绍。这样既可以学习课本上的内容,又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还培养了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表达能力。
很多地理知识能在生活中直接体验到,结合生活实践,让学生切实感受在学习身边的地理知识,学习有用的地理知识;培养学生自觉学习,养成终身学习意识,通过问题研究等具体实施,使学生对学术探讨的计划制定中,材料收集、整理、论点提出,论据论证等实施过程中的一般程序步骤有进一步的认识,帮助他们养成扎实、严谨的求学作风。
3 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引导学生的情感发展
[关键词]实践教学;过程监督;信息技术
[中图分类号]G64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634(2012)04—0031—04
1 实践教学质量过程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必要性
在本科学生具体的就业工作中:一方面,学生反映工作难找,而另一方面,企业却发现难以招到需要的人才。企业往往更强调本科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而很多学生却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在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上训练不足。归根究底,很大程度上是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学生不能很好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
为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很多高校不断革新实践教学内容,为学生提供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课堂。但要知道,再好的内容如果没有制度的保证都很难落到实处。而现有的“以教学督导为主要驱动,辅助学生问卷调查”的传统教学质量监督模式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教学内容改革,实践教学质量过程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和改革势在必行。
设计合理有效的实践教学管理机制和平台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进而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这也是此项目展开实施的目标。
2 实践教学质量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与管理平台相结合的重要性
该课题强调在实践教学环节中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改革实践教学质量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开发实践教学质量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前者是后者的理论依据,而后者是前者的实现手段,它们相互支持也相互制约。
这里的制度主要指的是:实践教学监督管理体系中教师、学生和督导的责任和工作流程。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大量的教学管理系统开始采用网络化信息管理平台作为执行手段,即使用计算机软件系统来实现教学管理制度中的工作流程。在建设与改革实践教学质量过程监督管理机制中,制度建设与平台开发实际上融合为一个整体。
3 实践教学质量过程监督管理机制研究中的关键问题
3.1 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实践教学全过程实时监督
在许多高校实际上已经实行了教学督导制度,大多是由教务部门返聘退休的老教师和老教授完成这项工作,同时教学系主任和教学院长也部分参与这项工作。该研究实际上也是为了方便教学督导工作而进行的。
在实际研究中发现,由于实践教学具有形式上的多样性和安排上的灵活性,对它的教学质量监督若沿用课堂教学的传统做法就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具体来说,若教学时间、场地发生变化,但信息沟通不及时,教学督导可能就难以找到实践教学现场。若实践教学现场在外地的企业中,由于条件限制教学督导甚至就不可能进行现场检查。这样就很难及时发现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即使事后发现了问题,但这次教学实践却已经结束了。另外,如果不能对其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在学生中就可能会产生抄袭等现象;同时也有可能滋长个别教师敷衍了事的教学作风,这样就无法很好的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
而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引入则给全过程监督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手段。通过网络,“任课教师”、“教学督导”、“学生”三者之间可以充分实时进行信息交流。通过“教学督导”的全过程、多方向的信息交流,可以有效制约个别学生和任课教师的懒散作风,切实起到监督和保障的作用。
实践教学主体三者之间交流的信息可以起到以下作用:(1)增加任课教师的信息交流能力,交流信息包括:最新实践教学时间场地信息、实践教学内容和指导信息、学生阶段性状态信息等。教学督导通过查询这些信息,可以方便的进行现场督导和网络化远程督导;(2)增加督导的再反馈信息交流能力,交流信息包括:督导对教师现状的质疑和建议,督导对学生的阶段性调查要求等;(3)增加学生对于实践教学效果的主动反馈信息能力,交流信息包括:学生给教学督导的阶段性教学效果反馈信息、学生给教师的阶段性实习成果信息等。
简而言之,“教学督导”、“任课教师”和“学生”是实践教学的主体角色,应该加强各角色之间的信息交流,实现如图1中三个主体角色之间的双向信息交流渠道。这样一方面利于督导的过程监督,另一方面也利于教师及时掌握学生的实践教学过程状态。这些信息事后都被保留下来,可以作为教师最终教学效果评价的依据和教学改革的宝贵资料。
另外,部分实践教学项目中也需要企业的参与协助,但考虑教学管理的通用性,没有将其列入系统角色。在实际中,由于企业不属于高校的内部组织,教学督导也很难直接对其进行监督,具体可以通过调查问卷直接或间接的获得企业的相关信息。
3.2 明确实践教学不同阶段中各角色之间的信息交互内容
仔细研究不同实践教学形式的共同特点,找出在不同教学阶段需要交换的教学信息,可以为实践教学质量过程监督管理系统管理平台的开发提供设计指导。
按照时间顺序,将实体角色(学生、教师、教学督导)对系统的使用情况按时间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实践教学始前阶段;(2)实践教学任务布置阶段;(3)实践教学任务执行阶段(本阶段可能包含多项子任务阶段);(4)实践教学任务总结阶段;(5)实践教学结束后阶段。下面按阶段说明实体角色的主要交换信息。
第一,实践教学开始前实体角色信息交换,见图2。
第二,实践教学任务布置阶段实体角色信息交换,见图3。
第三,实践教学任务执行阶段实体角色信息交换,见图4。
第四,实践教学任务总结阶段实体角色信息交换,见图5。
关键词:客渡船 安全 救生衣
乡镇客渡船一般是指航行于江河湖泊之间,用于载客以及非机动车和小型机动车辆的运输船舶。而乡镇渡运保障了两岸群众经济交往、文化交融、感情交流,每逢圩日集会、周末、节假日等,过渡群众人来人往数量众多。但是,客渡船安全隐患多、危险系数大,给人们出行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给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带来巨大隐患,给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带来巨大压力。近年来,客渡船事故时有发生,如2012年芜湖“8.16”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13年岳阳“2.12”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失踪以及轰动全国的“东方之星”沉船事故,这些事故时刻警醒着我们,客渡船渡运安全一刻也不容忽视。
1.乡镇客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
1. 1渡船运营
当前大部分乡镇渡运都属于义渡和半义渡状态,有着政府补贴、个人所有的属性。义渡是指:不以赢利为目的、免费提供渡运服务或收取乘客部分费用但渡运收入低于渡运成本的渡口,其渡运费用由地方政府或其他组织负责或给予适当补贴。乡镇渡运运行艰难,尤其是在偏远山区、地方财政较为困难的地区,政府补贴拖延,又无盈利,导致渡船维护保养资金不足,渡工队伍不稳定,很容易造成渡船带病航行,渡工带情绪渡运,水上交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2渡船
乡镇渡船由于资金投入回报率低,导致部分船舶状况差、船舶更新难、维护保养难,存在船体老旧,结构简单不合规范问题。甚至,有些老龄船老化后,船东未经船检部门审查凭经验自行改建,船体结构、水密性和稳性很难达到规范要求。并且大多数客渡船的无线电设备、AIS、消防救生设备、灯光信号设备等以及船体着色不符合规范要求。
1.3渡工
乡镇客渡船盈利性差,很难招到合格的船员(有些地方称为三类驾驶员),普遍存在船员文化程度低,船舶安全驾驶技能低,安全责任意识低,以及因收入低下导致工作的积极性不足问题。渡运属于一种公益事业,经济效益差,船员收入偏低,渡船船员队伍不稳定。经常更换,且船员安全意识不够,对船舶安全隐患麻痹大意,对渡运安全形势过于疏忽,对船舶防汛、防火等应急处置实操技能不够熟练。
据笔者走访渡口发现,船员常常以“久未出事”作为借口,对安全事故警醒认识不足,对航行安全评估过于乐观。有些渡口地处航运繁忙地段,其间有长航船、砂船航行经过,客渡船t望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安全航速的要求航行。甚至在汛期,部分渡船随意系泊,有时还会冒险渡运。
1.4过渡群众
乡镇客渡船往来村镇之间,乘客大多数是文化水平不高、心理素质较差、安全意识薄弱的村民,以及少数的学生。近年来,水上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水上安全进校园、水上安全进农村等活动,促使过渡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水上自救技能、学会正确穿着救生衣和使用灭火器。但是,从整体效果来看,成效并不明显。笔者巡航监管时,随机调查询问近100名乘客,87%的人表示曾经接受过相关宣传教育,学过救生消防技能,但是有接近50%的受访群众表示由于长时间没有实操,已经基本忘记。
从渡口、渡船、船员、乘客各角度分析,通过对船员、过渡群众的走访询问,不难发现,渡口的义渡属性、渡船堪忧的质量、船员较低的素质、乘客水上自救技能的缺失以及多年未发生事故的麻痹思想都对乡镇渡运安全形成了巨大的威胁。可以预料,综合这些因素而诱发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
2.救生衣设备的重要性及其安全缺陷
2. 1救生衣的重要性
救生设备是保证客渡船人员安全必备的主要设备之一,它是船舶在航行中遇到风浪、碰撞等意外事故起到及时有效救生作用的一种工具,直接关系到乘员的生命安全。其中,救生衣则是救生设备里面最快捷、最方便、最有效的设备。据报道,在岳阳“2・12事故”中,该客渡船载有12名乘客和两名船员(其中6名乘客穿着救生衣)。在事故发生后,14名在船人员(包括两名船员)全部落水,造成3人死亡,5人失踪的惨剧,而其中获救的6人,就是穿着救生衣的6名乘客。由此可见,穿着好救生衣的举措在确保过渡群众生命安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2救生衣配备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缺陷
《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明文规定,船员和乘客每人应配备1件救生衣,且按载客人数的5%增配儿童救生衣;每层甲板配2个救生圈,并要求救生衣处在一种开放式存放状态。目前,随着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大多数乡镇客渡船在救生衣的配备数量上都能达到法定要求,但其他问题依旧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一是存放不当。有些地区,船主或渡工为了防止救生衣遭到偷窃丢失或者避免日晒雨淋造成破损,会将救生衣放在封闭场所,以致过渡乘客很难取用。
二是破损严重。救生衣存放不当很容易造成破损、腐烂,导致浮力性能下降。据了解,全国范围内很多地方的客渡船的救生衣处于摆设地位,另一方面由于渡工疏于检查,导致很难发现救生衣是否完好。而在安全监管方面,有关部门为了不增加客渡船的行政成本,采取个别抽查成人救生衣和重点检查儿童救生衣的方式进行检查,在很大程度会造成救生衣的安全性能下降而不为人知。
三是穿着技能缺失。救生衣作为特殊的水上安全救生设备,穿着方式异于常服。随着近年来海事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让沿岸千家万户了解了救生衣等水上安全设备的使用。但是,在长期没有穿着实操的情况下,大多数过渡老人、儿童很难掌握救生衣的穿着技能,而恰恰乡镇客渡船所渡运的乘客中,老人儿童所占比例不小。
四是穿着时机的价值冲突。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救生衣应当统一集中存放于适当、开放的场所,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应急。但在实际中,特别是乡镇客渡船事故,持续时间短,倾覆沉没速度快,很少有人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克服恐慌情绪穿着好救生衣。以上体现了一种价值冲突,即效率和安全的冲突。每个过渡乘客都要上船穿着救生衣,下船脱掉救生衣,这无疑会给渡运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但是,再繁琐的程序,当其很可能在某个时候触碰到安全红线的时候,安全是必须放在第一位的。
综上所述,客渡船救生衣配备缺陷明显,且情况普遍存在,是乡镇渡运安全防范中极大的不稳定因素。而穿着救生衣的时机选择,更是严重涉及到乡镇客渡船的安全保障。
3.立法建议
经过分析,乡镇客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众多,而乡镇渡运又是江河两岸群众日常出行的必要方式之一,为尽量避免乡镇渡运出现群死群伤事故,不仅要加大船舶质量监管,加强船员教育培训,提高过渡乘客安全意识,落实水上救生设备检查,更重要的是对强制乡镇客渡船乘客穿着救生衣进行立法,从法律层面推动过渡群众穿着救生衣乘船,切实保障过渡群众在遭遇险情下的生命安全。
3. 1立法的必要性探究
(1)乡镇渡运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乡镇客渡船在方便人们日常出行的同时,在经济往来方面有着一定的贡献,但是由于其特殊性,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始终面临巨大压力。
(2)各方对救生衣无明显认识。渡工、过渡群众等,对救生衣在渡船发生倾覆沉没、人员落水中的关键性作用没有清晰的认识。而现行法律关于救生衣集中存放的规定,又不符合客渡船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形,导致救生衣几乎成为了摆设,无法成为事故中落水群众的求生依靠工具。
(3)水上安全监管部门无法可依。在大部分地区,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明文规定,水上安全监管部门为保障过渡群众的生命安全,只能加强巡航监管、水情预警,通过对渡工、乘客宣传教育、口头劝导,推进督促过渡群众自觉穿着救生衣的安全监管工作。但是,因为无法可依,收效较差,甚至会由于某些人的不理解、不配合,使得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受挫。
3.2立法之可行性探究
(1)个别地方已有立法规定。2007年4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始启动“救生衣行动”,即全省范围内,所有客渡船、旅游船必须按照乘客定额100%标准配足救生衣,乘客上船必须100%穿好救生衣。规定还特别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码头、渡口的管船员、签单员对救生衣配备不足或乘客没有按规定穿好救生衣的船舶,将一律不予签单放行。2013年,长江海事部门出台新规,30米以下渡船乘客将强制穿着救生衣。
(2)多地推行乘客强制穿着救生衣制度。据报道,为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平稳态势,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湖南麻阳、辽宁吉安、江苏盐城等地方海事局先后推行客渡船乘客必须穿着就救生衣制度,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过渡的每一名乘客上船之前都穿着好救生衣。
(3)可操作性强。相比于改良客渡船船舶质量、加强船员技能培训、加大救生设备的检查力度方面,强制过渡群众穿着救生衣无疑是最便利、最简洁、效果最好的举措。从各地制定、推行乘客强制穿着救生衣规定、制度的实际成效来看,大部分过渡群众表示理解、赞同并且有利于有关部门进行水上安全监管。
3.3立法建议
(1)完善现有法律规定。为切实保障乡镇客渡船渡运安全,可由各地地方政府完善现有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过渡乘客必须在开渡之前穿着好救生衣,渡运过程中禁止私自脱下。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建立渡工督促、部门监管、事后问责的工作机制。立法需要明确规定由渡工对过渡乘客穿着救生衣进行督促,做到乘客不穿救生衣就不开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乘客穿着救生衣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做到乘客不穿救生衣不准开航。建立事后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进行渡运的渡工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对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进行行政问责。
4.结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公共安全立法、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将强制乡镇客渡船乘客穿着救生衣纳入法律规范,不仅有利于保障乡镇渡运过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有利于推动乡镇渡运安全管理法治化进程。对强制乡镇客渡船乘客穿着救生衣进行立法,积极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让水上安全监管部门有法可依,监督过渡乘客开渡之前穿着好救生衣,防患于未然,确保过渡群众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摘要:本文从新版食品安全法出发,阐述了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的要求,通过采用课后调查的方式,分析保健食品标签以及保健食品特有标志“蓝帽子”使用规范性存在的问题,对《食品质量管理》课程教学过程的探索以及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保健食品标签;“蓝帽子”;《食品安全法》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8-0016-02
《食品质量管理学》是普通高等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相关专业的重要专业课程之一,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对提高食品与营养相关专业学生的业务素养和管理水平十分重要,该课程以理论课程为主,与生产实践联系紧密,且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因此,本课程安排学生针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规范以及市场流通过程中保健食品标签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展开调查,以培养学生对相关理论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分析能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维持温饱的生活状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养生保健,许多保健食品应运而生。市场上出现了具有很多效用的保健食品,然而即使是具有相同效用的保健食品也有不同的品牌供消费者挑选,令人眼花缭乱。因此,针对保健食品的监管,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在《食品质量管理学》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让学生参与保健食品标签及保健食品标志使用规范性调查,使学生深入理解保健食品的含义以及保健食品的申报流程。同时,针对保健食品标签不规范以及保健食品标志缺失的现象,引起学生对保健食品审批流程及市场监管制度的重视。
对于保健食品的定义有明确的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的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针对其定义,保健食品具有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缓解视疲劳、改善皮肤水分、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生长发育、抗氧化、改善营养性贫血、辅助改善记忆、促进消化、清咽、通便、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27类功能。除了以上提到的27种功能以外,保健食品将营养素类也纳入了其管理范围,统称为营养素补充剂(以矿物质、维生素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以补充人体所需的营养素为目的(2003年5月1日《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
一、新版食品安全法关于保健食品的要求
在《食品质量管理学》课程中,详细解读了新版食品安全法关于保健食品的要求。2015年4月24日修订,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保健食品划归为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从注册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监督、广告管理以及违法处罚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保健食品管理上有不少突破性的举措。例如,设立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其中针对于保健食品管理作出了较大调整。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保健食品的申报采用注册和备案“双轨制”管理,这种双轨体制彻底改变了过去执行的单一产品注册制度。正规保健食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标注批准文号,如“国食健字【年号】××××号”,或“卫食健字【年号】××××号”。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卫(国)食健字”,进口保健食品是“卫(进)食健字”。面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市面上常见的大多数保健食品一般都符合相关条例依法进行注册并备案,同时在其商品上都贴附了“蓝帽子”标志,并标注了详细的信息,可见市场上大部分的产品都较为规范。
然而,2015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要求,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据了解,保健食品行政审批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原则上应予以取消。因此,保健食品要取消注册审批的传闻在业内流传开来,并且每隔一段时间就被称为业内热门话题。一直以来,保健食品市场的乱象在很大程度上被归咎于监管制度不合理,其中审批制首当其冲。但是,当面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或取消”的消息时,业界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态度。有人认为取消保健食品审批利大于弊,而有些人则担心此举会使得市场更加混乱,而截至目前为止,相关部门是否取消审批,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二、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使用规范性调查
既然我国并没有取消保健食品审批制,因此,在《食品质量管理学》教W过程中,为了使学生能够深入了解我国保健食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的使用规范性展开了调查。针对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保健食品采用注册和备案“双轨制”管理这一举措,我们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国产保健食品”,搜索到15866条注册审批记录,然而在调查中发现,这些记录中的产品并非都标有“蓝帽子”标志。例如,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国食健字G20150042)、大寨牌核桃露(国食健字G20040923)、碧悠牌达能酸牛奶(国食健字G20060258)、静心口服液(卫食健字(2002)第0489号)、力度伸维生素C泡腾片(国药准字H20056946)、露露杏仁露(卫食健字(1997)第258号)、益力多牌乳酸菌乳饮料(国食健字G20041493)等,这些产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保健食品均有注册备案,不仅标注了产品成分、功效、针对人群以及使用方法和用量等内容,还标注了相应的批准文号。以上这些只是我们在调查中能够查找到的极少一部分保健食品标志不规范的产品,可见这种标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存在已久,并且存在管理困难的问题。对于营养专业的学生,这类问题查找起来尚较为困难,公众对其更是知之甚少。可见,普及保健食品专业知识对监督、规范管理保健食品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我国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以及保健食品的生产实行审批制度,对市售的保健食品实行标志管理,即大家熟悉的“蓝帽子”。保健食品从申报到取得“蓝帽子”,要经历准备申报材料、样品生产、试制现场核查、样品送检和专家评审五个阶段。既然申请审批保健食品如此烦琐复杂,为何已经获得批准文号的产品却选择隐藏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呢?就是因为保健食品作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标签上应注明适用人群及使用方法和用量,因此有些品牌选择将保健食品的标志隐藏,同时不标明其适用人群、使用方法及用量,掺杂在普通食品中销售。
保健食品进入法制化管理以来,我国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一直在进行管理探索,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也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相信会对我国保健食品的规范化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然而,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上,还是有很大的不足之处需要改进,比如如何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保健食品使用其专用标志“蓝帽子”,就值得我们深入探索。
三、使用分组调查法进行教学的效果分析
学生通过调查检索等方式对保健食品标签和保健食品专用标识“蓝帽子”进行调查分析,使得学生更深入地学习了保健食品的定义。通过调动所有学生积极性的方式,使其直观了解保健食品标签内容,同时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保健食品标签各项内容的含义以及市场保健食品标签标志不规范的原因。引起学生对市场保健食品监管混乱现象的重视,从而促进保健食品未来向着监督有序、管理有力、政策规范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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