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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前,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接见了获得2011年度“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称号的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张沁荣宣读了总局《关于表彰2011年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的决定》,总工程师刘卓慧主持会议。
支树平在接见执法打假办案能手时说:“执法打假工作很艰苦,有时候还有风险,你们经受了许多艰辛和风险,维护了国家的利益,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为质检系统争得了荣誉,人民感谢你们,全系统的同志们感谢你们,总局党组将号召全国质检系统职工向你们学习。”支树平希望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再接再厉,珍惜荣誉,在法治质检建设中,在今后的执法打假工作中,继续带好头、做表率、当先锋,勇敢地执法,科学地执法,带动全系统职工真正树立起质检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会议表彰了35名来自执法一线的2011年度“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中纺协内衣委员会年会探讨变局中如何布局
3月13日,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内衣委员会年会在上海举办,中国内衣行业如何在变局中巧妙布局是本次会议的主题,会议还表彰了一些在科技创新、渠道拓展方面比较优秀的品牌。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会长李建华在年会上表达了希望:“争取在3~5年内,以科技创新为主线,以内衣委员会为平台,培育出几个国内甚至国际知名的品牌,提升我国内衣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内衣委员会会长彭桂福在梳理内衣行业发展现状时指出,由于行业自身的性质,服装内衣行业相对来说抗风险能力较强,但也面临着危机。目前,中国内衣产能已经出现结构性过剩,生产、销售等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市场中的库存越来越大,中国内衣已经面临着重大的潜在危机。 (来源:中国纺织报)
2012年纺织业力争平稳增长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业部主任孙淮滨近日表示,纺织行业将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降低运行风险,力争实现平稳增长。孙淮滨在纺织行业形势通报会上说,2012年纺织业开局基本稳定,大企业、自主品牌企业、内销企业由于订单充足、资金充裕,开工率达到80%~90%,员工节后返回率约80%,员工流动率在10%~15%。但部分中小微型企业困难较为明显,尤其出口加工型小微企业,订单减少、员工不足、资金紧张、转型困难。预计2012年上半年,我国纺织服装出口需求不足、竞争压力大等问题将更加突出,上半年行业出口数量将低位或负增长。 同时,储备棉抛储可能带动国内棉花价格上涨,国内外棉价差继续拉大,纺织企业国际竞争力将进一步削弱。 (来源:新华网)
监督・服务
福建省纤检局晋江实验室顺利通过CNAS评审
近日,福建省纤检局晋江实验室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以及审查认可“三合一”现场评审,认定检测产品参数40项,涉及125项标准,覆盖了纤维、纺织面料、服装、染料、皮革等多个领域。
评审过程中,评审组专家通过软、硬件评审,技术人员现场提问、交流等方式,审查了实验室的《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检查了仪器设备档案,查阅了多份报告及质量体系运作的有关文字记录、内审记录以及人员培训记录等材料,对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确认。评审组专家一致认为该实验室在人员、设备、材料、测试方法和环境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控制,能够持续有效地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检测的工作质量,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相关要求,一致同意通过CNAS现场审核。(来源:福建省纤检局)
泰安纤检所连续7年获 “全省纤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日前,在全省纤检工作会议上,泰安纤检所被省纤检局授予“全省纤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该所连续7年获此殊荣,副所长潘继友在会上作了题为《全面执法 注重细节 深入开展絮棉制品打假活动》的典型发言。2011年,泰安纤检所在中纤局、省纤检局和市局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全所上下齐心协力,积极发扬求实创新、甘于奉献、勇攀高峰的工作作风,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在业务开拓、能力提升、科技创新、职能履行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来源:泰安市纤检所)
山西省纤检局端掉晋源区加工劣质床垫黑窝点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山西省纤检局在省质监局的统一指挥下,在太原市晋源区捣毁加工劣质床垫黑窝点1处,现场查获加工设备3台、制假原料470多件、劣质床垫30余个。GB 26706―2011《棕纤维弹性床垫》对棕垫的原料品种及相关物理、卫生指标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使用废旧材料。该加工厂以废旧材料生产和销售“天然棕床垫”是典型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质量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今年山西省纤检局将把这类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治理,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来源:山西省纤检局)
重庆市纤检局3项专利获授权
近日,重庆市纤维检验局申请的“转基因彩茧的制丝”3项发明专利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重庆市纤维检验局始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积极开展各项科研工作。其中,配合西南大学转基因彩茧课题开展的转基因彩茧制丝与产品性能测试及开发研究,极大地促进了新型茧丝的材料研究与应用。此次“转基因彩茧的制丝”发明顺利通过国家专利申请,是重庆市纤维检验局科研专利成果上“零”的突破,为实现重庆纤检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来源:重庆市纤检局)
安徽省质监部门集中销毁“黑心棉”
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安徽省质监局、省纤检局和合肥市、肥西县质监局在肥西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肥西县高店乡敏熙棉被加工厂制售的“黑心棉”进行集中监督销毁。3月14日上午10:00,随着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总队长一声令下,2320床“黑心棉”和 10吨禁用原料被付之一炬。近年来,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及所属专业纤检机构依法履行职责,针对不法分子利用废旧纤维制品及其再加工纤维等禁用原料制售伪劣絮用纤维制品的行为坚决从重予以打击。此次集中销毁“黑心棉”行动是质监部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组成部分,旨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絮用纤维制品、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氛围。(来源:安徽省纤检局)
内蒙古纤检局狠抓羊绒制品与絮用纤维制品质量
内蒙古纤维检验局专门成立了督查组,在邱瑞卿副局长的带领下于2012年3月13日,分别对呼和浩特市民族商场的羊绒制品专柜和八一市场劳保商店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涉及到在售的山羊绒制品及絮用纤维制品。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促销中的山羊绒制品实际含绒量与实物吊牌含量严重不符,属于误导和欺诈行为。为此,我们已对商家作出了严重口头警告并责令其立即予以整改。对一些疑似问题的纤维制品我们还进行了抽样取证,做进一步的理化指标检测,检验结果我们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来源:内蒙古纤检局)
福建省纤检局参与制定的4项行业标准
日前,省纤检局为主制定的《针刺非织造纤维浸渍片材》、《针刺压缩弹性非织造布》、《纤网-纱线型缝编非织造布》和《服用经编间隔织物》等4项纺织行业标准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非织造产品因其良好的透气性能,广泛应用于鞋、箱包和沙发内衬以及床上用品、汽车内饰、窗帘等多个领域;经编间隔织物则因其优异的力学性能而被用于生产罩杯和垫肩,以及特种服装的衬里和面料。这两类产品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产量逐年增加,但因缺少相应的指导、规范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行业标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制约。在了解到相关信息后,省纤检局积极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联合国内相关生产企业共同起草了以上4项标准。标准实施后,将对促进我国非织造材料和服用经编间隔织物的产业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来源:福建省纤检局)
天津纤检所开展“3・15”系列活动,集中销毁一批“黑心棉”制品
3月13日上午,天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在天津市西青区组织开展了一次 “黑心棉”制品集中销毁活动,配合“3・15”活动,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震慑。天津电视台滨海频道、都市频道、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参加了本次活动的报道。近年来,天津市纤检所按照市局和中纤局的部署,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大力开展“阳光纤检进工地”、“阳光纤检进高校”活动,始终保持对劣质絮用纤维制品打假的高压态势。这次集中销毁的是自去年以来在开展执法打假、端窝点行动中,查获的“黑心棉”被褥,数量达7000余件。这批“黑心棉”制品都是用劣质工业下脚、棉短绒等禁用和限用原料制成的。(来源:天津纤检所)
样批审核打印系统在棉花公证检验阿克苏实验室试用成功
为进一步提高阿克苏地区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阿克苏地区纤维检验所联合北京中棉机械设备公司共同研发了样批审核打印系统,在中国棉花公证检验阿克苏实验室经过试用、多次修改后,已基本成熟并正式投入使用。样批审核打印系统是依据先进无线扫描及智能识别技术,有效解决样品交接过程中的混批、重复包号、漏包、条码残缺无法扫描识别等问题,将有问题的条码截留在样品交接环节,不仅大大提高样品交接环节的工作效率,节省大量人力资源,还有效规避了问题条码传送到样品检验环节,确保进入品级检验、HVI检验的棉样条码都是合格的,避免了因问题条码而造成重复劳动和重复检验的弊端。(来源:阿克苏纤检所)
宜昌市纤检局阳光纤检进工地,现场解答工友疑问
由于今年的春天比往年要冷,而且延续时间较长,各地絮用纤维制品需求量普遍增大,根据以往工作经验来看:广大工友往往成为“黑心棉”的受害者。为确保工友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宜昌市纤维检验局根据中国纤维检验局和湖北省纤维检验局文件要求,组织人员于3月19日和20日,在市内多个建筑工地开展了“阳光纤检进工地,现场解答工友疑问”的宣传活动。纤检技术人员现场对工友们讲解了如何识别“黑心棉”和怎样消费维权等知识。
现场很多工友表示:通过技术人员的讲解,使他们真正认识到了“黑心棉”的危害,虽然买时花钱少,但用时却对身体伤害大,以后会把健康作为第一考虑要素。(来源:宜昌市纤检局)
广州纤检院荣获“纺织之光”科技奖
由广州纤检院和中山大学联合研发的科研项目《固相微萃取技术在生态纺织品检测中的应用》荣获“纺织之光”2011年度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纺织之光”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技奖是纺织行业最高奖,被誉为中国纺织行业的“诺贝尔奖”。该奖自2004年设立以来,为推动中国纺织工业科技进步、造就大批优秀人才、全面振兴我国纺织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与日俱增。此次“纺织之光”科技奖共评选出125项获奖项目,其中,一等奖项目10项、二等奖项目40项、三等奖项目75项。(来源:广州市纤检院)
行业・市场
义乌无缝内衣出口发展良好
据统计,截至2月17日,义乌检验检疫局共完成无缝针织服装出境检验992批次、货值4482.6万美元,累计实现分类监管企业共计56家。浙江义乌作为全国最大的无缝服装生产基地之一,当前有无缝内衣出口企业70多家。为做好辖区无缝内衣企业出口分类监管工作,浙江义乌检验检疫局积极开展日常监管,帮助企业发现管理问题并督促及时整改;开展原辅材料专项抽样检测及印染产品抽样检测,对产品质量源头和关键环节进行安全管控;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实现无缝内衣外贸出口良好发展。(来源:中国纺织报)
福建长乐投260亿元建56个纺织项目
近日获悉,长乐正在不断做强纺织业,今明两年将投资260亿元,建56个纺织重点项目,纺织产业产值力争明年突破千亿元。据悉,到2015年底,长乐市纺织工业将实现直接就业人口超过12万人,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超过270家。目前长乐人口约68万人,按照规划计算,长乐约1/5人口将直接供职于纺织行业。(来源:东南快报)
山东省发力产业用纺织品 将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纺织业不再仅仅是纺纱织布,编织出用于御寒、装饰的布匹,甚至能“编织”出人造器官、血管。2月28日,在德州召开的全省纺织行业工作会上,业内人士描绘的现代纺织业发展前景,让“老棉厂们”有了新盼头、新奔头。(来源:大众日报)
中国纺织材料交易中心上线 消除企业间信息壁垒
3月19日,记者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获悉,“中国纺织材料交易中心”已正式上线。该中心坐落于传统的“布码头”――无锡市,将采用电子商务与现货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电子交易、仓储保管、物流配送等服务手段,为企业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会长李陵申认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给行业带来的最大改善是消除了企业间信息壁垒,获取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来源:新华社)
认证・预警
日拟对纺织品中多氯联苯制定限量值
近日,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METI)发起一项倡议,对多氯联苯PCBs含量大于50ppm及超出斯德哥尔摩公约制定的持久性有机物污染中PCB安全标准规定限值的颜料色粉进行调查和质量鉴定,对于此类PCBs严重超标的色粉颜料,将责令停产并撤出市场。该倡议是基于日本染料和化学工业协会(JDICA)在调查98批次的有机颜料过程中有57批次的产品发现痕量PCB。多氯联苯作为一种抗静电剂及阻燃剂被引入纺织品中,在燃烧时会释放出剧毒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同时多氯联苯会引起皮肤着色、肠胃不适,并有致癌作用,属于“环境激素”中的一种有毒有害物质。
近年来,日本对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纺织品的检测项目越来越多,在纺织品和服装方面,日本制定了大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展会・论坛
一、 全局与局部的关系
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是本级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政府工作的一个局部,做好政府法制的各项工作,对于推进本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时还必须有全局观念,站在全局的高度看问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工作的大局,为本地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统筹规划职能,结合本地区政府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明确远期目标和近期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面对当前因金融危机引起的经济衰退,省政府提出20__年为企业服务年,要求各级政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应当从本职工作出发,推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从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等方面入手,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虚与实的关系
市县政府法制工作应当把务虚和务实结合起来。就务虚而言,一是应当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扩大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力,树立政府法制机构的良好形象;二是发挥政策研究、情况交流职能作用,通过研讨会、培训班、内部刊物等形式,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之间的交流,提高市县政府法制机>!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职能,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和顾问。
三、 正与奇关系
所谓正,是指已经形成的政府法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多年来的积累,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且行之有效工作制度、程序和方法,特别是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加快,政府法制工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无论是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还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都为今后开展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随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市县政府法制机构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在“奇”字上下功夫,开拓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深圳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法治政府的指标体系,得到国务院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其他地方的政府法制工作也有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处理好正与奇的关系,在做好现有工作的同时,不断学习,开拓创新,出“奇”制胜。
四、 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的关系
随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推进,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考虑到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的现状,四面出击难以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因此,必须处理好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的关系,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同时,集中优势兵力解决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近年来,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先后进行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等重要工作,省政府今年又部署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每个时期都有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每项重点工作开展后又都成了法制机构的日常性工作,这就要求市县政府法制机构抓住工作重点,解决主要问题,同时要统筹兼顾,学会“弹钢琴”,在做好重点工作的同时,完成好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执法证件管理、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等日常性工作,全面完成政府法制工作的各项任务。
五、 动与静的关系
市县政府法制工作应当坚持动与静的对立统一。从静的觉度看,政府法制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些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应当坚持其中的好的制度和做法,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使人无所适从。从动的角度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要求也越来越高,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必须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水平。以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例,市县政府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但是,随着部门内部执法责任制的推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细化,新法的颁布,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和考核项目适时进行相应的调整,特别是应当结合本级政府和部门执法工作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调整考核指标,实现对被考核对象的科学合理评价。同时,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的梳理结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应当及时清理和更新,使其与法律法规的变化相一致,保证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
六、 内与外的关系
政府法制机构是整个国家机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开展好政府法制工作,法制机构必然要与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市县政府法制机构首先要处理好与本级政府的关系,为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和顾问,为政府的制度建设、重大决策从法律上把好关,规划、推动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其次,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处理好与上下级政府法制机构、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本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的关系,接受上级政府法制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同时,加强与同级其他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交流沟通,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本地的法制工作。最后,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还应当处理好与同级人大、 政协、司法机关等单位的关系,处理好与社会公众的关系,接受监督,争取支持。
就政府法制机构内部而言,各个科室都应当认真完成好规范性文件、执法证件管理、行政复议、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日常工作,在工作交叉部位或重大事项需要协同工作时,各科室人员都应该齐心协力,勇挑重担,完成好相关工作。只有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才能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力,树立法制机构的良好形象。
七、 指导与监督的关系
政府法制机构与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既有指导关系又有监督关系。就指导而言,一是通过制定制度、工作会议、发文等形式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提出要求、进行指导;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三是印发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种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案卷规范,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完善,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就监督而言,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抓手,被纳入了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得到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充分利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通过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案件评查、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等集中考核和对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管理、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举报投诉处理等事项的平时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另外,政府法制机构还可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复议等途径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八、 点与面的关系
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在工作中应当注意点与面的结合,以点带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进程。一是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推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促进本地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二是开展优秀执法案卷评选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对个别案件的点评,带动行政执法机关整体办案水平的提高。近年来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市县政府法制机构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抽查的案卷评出问题、要求整改,对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三是对做出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对其他机关和人员起到警示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九、 机构与职能的关系
目前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现状与承担的职能相比,大多数地方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在上一次机构改革中,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法制机构都得到了加强,但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情况则不容乐观,部分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大多数的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仍然处于“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境地,甚至有些县政府的法制机构只有一个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只能是望洋兴叹。随着《决定》的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对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强化,承担的责任也相应增加,提高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增加人员,已经是摆在市县政府法制机构面前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即将开始的市县机构改革中,市县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使其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十、 人员素质与工作开展的关系
关键词: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问题;研究与思考
一、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作用非常重要
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是人世后政府职能转变、角色转换的客观要求。国务院在关于机构改革的文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加强法制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同本地区、本部门政府法制工作相适应”。
二、县级政府法镧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机构不健全,使县级政府法制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难以发挥,许多行政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的纠正。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和依法行政的整体推进,尤其是“人世”后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大。但是目前,县(市)级政府法制机构明显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县(市)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与法律所赋予的职能地位不适应。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法》等对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政府复议机关内必须设立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但有些承担复议职责的单位,至今仍未设立行政复议机构。有的机构“缺位”,有的虚位,仅有“牌子”、没有编制。二是县(市)级政府法制机构现状与政府法制实际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政府法制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所有行政行为实施监督。但从实际来看,县(市)级法制部门只有一二个人,机构本身又小,有的行政执法大户(机关),根本不把小小的法制部门放在眼里,真正实施监督起来很难。有的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撤销、变更”决定,不是从自身行政执法上查找过错、纠正错误,而是想方设法找人“做工作”,非要维持错误的处罚决定。有的甚至采取向领导反“告状”的手法,以达到维护“权威”的目的。三是领导的重视、关心程度与政府法制工作作为“涉及全局的一件大事”的地位不相适应。国务院文件曾明确指出:“政府法制工作就是涉及全局的一件大事”。但从县(市)政府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来看,少数领导对这件“大事”仍重视程度不够、关心支持力度不大,法制工作没有摆上位、人员经费没保障、工作环境艰苦、生活待遇清苦。
(2)工作人员不落实,法定职责难以履行,损害了政府形象。一是行政复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具有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等七项职责。但是,行政复议法施行几年来,有的区、县至今未办理过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有的只象征性地办理了一二件。
(3)职能不到位,政府层级监督虚化,使依法行政的行为难规范、水平难提高。由于政府层级监督不到位,行政越位、失位和错位的情况依然存在,政府仍在替市场做一些本不应该做的事,把一些本应依法由行政机关行使的职能,交由政府的下层机构承担,使它们变成了“二政府”;还有的明明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职责,却往往拖延推诿,不给办理。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固然很多,但与政府层级监督主管部门,即政府法制机构的不健全、队伍弱小、许多职能没有到位有着很大关系。要想改变这种状况,不能不考虑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三、加强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思考与对策
大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是加强对执法活动监督的重要组织基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
(1)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科学设置部门的内设机构,有利于充分发挥部门的整体功能。根据精减、效能的原则,在明确界定职能前提下,认真做好职能分解工作,使各项职能分解转换为工作职责,再根据相近,相关的工作职责科学划分设置内设机构。从县(市)级政府法制办目前的工作职责看,内设机构设三个科室比较适宜。即:综合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
(2)匹配适当的人员编制。按着建设精干,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县(市)级政府法制办人员编制目前配备在8-12人比较适宜。其中主任1职,主持全面工作。副主任1职,侧重协助主任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主任外出时主持全面工作。综合科设科长1职,科员1-2职;行政执法监督科设科长1职,科员1-2职;行政复议科设科长1职,科员1-2职;其中至少需配备两名法律专业人员,一名计算机信息工程专业人员。
(3)明确县级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县(市)级政府法制办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县政府办合署办公。但是,不论是独立设置还是合署办公,都应明确界定区政府法制办的职能。根据目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笔者认为县级政府法制办的主要工作职能为:①负责本县依法行政工作和法制政府建设规划的起草,并代政府综合协调督办抓落实;②负责协调落实上级 政府下达的依法行政及法制政府建设工作任务;③代政府负责县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④负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⑤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对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备案。⑥负责本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⑦负责县属行政执法重大处罚项目备案审查工作;⑧负责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投诉工作;⑨负责代县政府应诉工作。
一、提高法制宣传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重视程度,按照本县统计“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二、健全统计“七五”普法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工作制度,以制度推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年内重点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台帐的记载和“法制宣传库”的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三、突出重点提供宣传服务。结合企业一套表改革等重点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方法制度和生产流程的认知,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四、强化领导层面法制宣传。加强对统计系统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研讨、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司法、宣传、党校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继续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纳入党校对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
五、结合实际拓展普法渠道。对各级统计机构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法制宣传与统计人员初任培训、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形式。结合年内即将开展的专项数据质量检查和监审工作,组织好执法检查宣传周活动。同时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使统计处罚起到威慑作用。
七、开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今年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法制宣传骨干的配备和培训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关键词:消防法制建设;问题;对策
现阶段,消防工作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只有加强消防工作,才能为人类的安全提供多一重的保障。消防法制建设,是消防工作开展的重要凭证,只有加快其建设进程,才能提高消防事业的依法行政水平,进而促进消防部门更为深入的开展消防工作。然而,从消防法制建设现状看,存在许多问题,不能推动消防工作的深入,因而,有关人员应加强对该问题的分析,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推进消防法制建设的进程。
一、消防法制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伴随社会的发展,消防工作日益受到重视,有力的推动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进程。然而,从消防法制建设的现状看,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消防法律体系的地位并不高,且在立法过程中存在着周期长、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弊端,可能导致消防工作得不到有效开展。同时,关于消防工作的法制体系不具独立性,故在执行中可能面临许多矛盾问题。其次,针对消防事故的处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能为工作人员提供明确的依据,降低消防工作效率。再次,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之间,有矛盾冲突存在,且缺乏明确的监督机构进行有效的管理。最后,我国消防法制建设中,重视对行为模式的规范,忽视后果模式,且消防安全设计标准与国际相差较大[1]。
二、解决消防法制建设问题的对策
纵观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实践,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对消防事业发展有不良影响。所以,立法机关、政府部门等,应结合实际情况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加快消防法制建设,提升实施效果,为消防事业的持续发展指明方向。
(一)完善相关法律
在解决消防法制建设问题时,应完善相关法律,同时遵循民主与法制的原则,确保相关部门能够充分利用职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开展消防法制建设工作。首先,结合消防机构的实际性质,构建完善的职业消防体制,并对相关隶属关系加以明确,为促进消防法制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其次,消防法制建设与完善中,必须对消防部门人员的具体职能、消防机关的实际工作等内容加以明确,以确定个部门的职责、权力,为国家消防部门更好落实消防工作提供依据。再次,完善消防法制建设中,应针对消防部门执法效率的提高问题加以明确,应保证消防部门有效开展消防执法工作,加大消防法律的执行力度。最后,针对公民行为进行明确的规范。在完善相关法律的同时,应引导公民自觉参与到消防社会活动中[2]。
(二)重视法律法规条例的修改工作
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法规条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应伴随社会发展加以改变,以增强法律法规条例的适应性。所以,有关人员重视法律法规条例的修改工作是必要的。首先,从立法视角看,完善消防法制体系建设,可提高消防法制建设效率,建议有关人员对《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内容进行修订,旨在处理法律条文制定和执行之间的矛盾问题,规避弊端,提高法律法规条例的适应性。其次,从条款视角看,根据消防法制建设的实际需求,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增删,以提高消防执法水平。最后,从消防审批机制的视角看,应推进消防审批机制的改革,精简审批流程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避免一切腐败行为。只有对法律法规条例的修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才能更好的推进国内消防法制体系的完善[3]。
(三)完善消防行政法规
在制定和完善《消防法实施细则》时,能够从落实层面对相关法规进行细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消防法制的落实提供规范性依据。为切实执行消防行政法规,对以下方面给予重视:首先,有计划、有目的的制定和完善进出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条例,对消防产品的材质、性能等基本质量指标加以查验,确保产品质量过关。其次,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再次,在城市发展中,应完善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确保能够在火灾隐患发生时,消防基础设施资源可得到充分利用,同时也应对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加强重视,保证社区消防安全。最后,针对消防部门,应要求其组织系列消防安全活动[4]。
(四)提高消防技术标准
我国消防法制建设中,要推进其建设进程,有必要提高消防技术标准。早在20世纪末,西方国家提出建筑性能化的防火设计,该设计不仅实现了消防安全设计的目标,而且也能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效益,对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具有借鉴性意义。为此,我国在消防法制建设中,应提高消防技术标准。首先,从消防安全目标看,应力求保证全体人员安全逃生或者被救援。其次,从性能要求看,针对城市建筑,应合理设计安全出口,保证数量、宽度、安全疏散距离,并配备齐全的防火灭火系统设施和设置明确的标志,为人员逃生指明方向。再次,从功能要求看,应设置安全区域,并且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而提供充足的空间,一旦火灾隐患发生,消防人员能够迅速开展消防救援工作。最后,在消防法制建设中,应对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制定明确的消防技术标准,鼓励施工单位对建筑采取功能化的设计,修改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提高其技术标准要求,为促进消防系统的完善奠定基础。
三、结语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完善消防法制建设和促进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是尤为重要的,这不仅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且也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由于消防法制建设仍然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所以,作者提出系列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分别为:完善相关法律、重视法律法规条例的修改工作、完善消防行政法规、提高消防技术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消防法制环境,提高消防工作水平。
作者:孙广志 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参考文献:
[1]王禹.浅析我国体育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才智,2013,(02):118.
[2]吕春燕.浅谈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3,(09):146-147.
关键词:基层;统计;法制建设;统计数据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不断加强,我国人民对于基层统计法制建设问题愈加关注。因为法制的健全能够促进社会生产的稳定进行,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在不同领域的工作建设都应该结合法制建设的相关原则进行出发。同样的,农村统计工作的分析也应该结合我国《统计法》的规划,加强基层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农村统计工作中的法制建设一直备受关注,而目前农村统计工作中存在很多质量问题,以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当前基础统计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统计法》以来,逐渐形成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全新场景,促进基础统计工作大幅度迈向法制建设的道路,给以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工作建设基础以及有效促进社会生活中法制环境的建立。但我国的政治经济共同发展的引导方向还不够完善,容易受到传统思路的影响,造成基础统计法制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足。例如在基础统计中关于虚假信息的记录中,没有按照实际的工作原则进行反馈,对统计规则不够尊重,很多虚假数据没有统计到;法制建设在基础统计工作的发展中,没有按照统计原则进行平衡,给统计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农村监督部门法制建设工作缺乏,不想破坏和统计单位之间的联系,导致数据信息的虚假汇报;某些执法力度较强的工作人员因为受到这种执法不严局面的影响,也逐渐产生同化;对某些严重违反执法相关原则的工作人员没有予以相应的惩罚。因此造成基层统计工作中统计人员缺乏应有的工作素质,在统计工作的执行中不能够按照法制规定相关原则达到工作目的。为促进基层统计工作中法制体系的建设,促进统计工作走向法制建设规划的道路,结合法制体系建设的工作难点进行分析尤为重要。从目前影响基层统计工作的发展情况来看,法制体系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高层法制意识淡薄,干扰数据现象严重。我国的基层统计工作还不能脱离法制体系工程建设的约束,在政府经济体制的建设中,各部门仍然以自身的经济体系建设为主要发展对象,突出表现自己的政绩。而某些高层管理者为得到政府部门的赏识,恶意捏造虚假的基层统计数据,严重脱离了基层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因此农村基层数据统计工作中会受到上级工作的影响,在同样的工作中也没有具备应有的法制意识只是按照领导的意见进行工作,把虚假数据做的滴水不漏。规避严重问题,故意夸大成绩,高层管理者就会得到更多的利益,而农村百姓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却不能得到及时反馈,导致农村基础数据统计工作被破坏。高层管理者以牺牲国家的利益为主,损坏人民和法制建设的利益,把自身利益摆在最关键的位置,通过虚假的基层统计数据来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并且严重打击了追求真实数据的普通百姓,无视《统计法》的存在。而因为农村所处环境的偏僻,农村群众也不能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举报,导致该种现象一直存在于基层数据统计工作中。(二)领导重视和支持程度不够。在基层统计建设工作的发展中,除了要求工作人员积极落实法制建设的相关原则之外,最关键的部分就是要求领导者对基层统计工作加以重视。但是在我国的基层统计工作中,大部分的领导者缺乏对应的统计相关知识,忽视上级领导的统计工作,并且某些基层统计相关指标不符合实际情况,导致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一直达不到对应的标准。尤其是关于部分施工人员忽视统计报表的相关工作,在分析报表的工作中没有对应的基准。在基层统计相关的法律条文要求中,农村统计工作相关人员没有真正做到对统计数据进行明确分析,某些数据不能够及时得到反映,在以后的反馈中难免会出现误差。并且基层的统计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这对农村的生产建设来说是存在一定的不利的,因此大部分工作人员不能真正完成基层数据统计工作。(三)基层统计人员本身政治和业务数字、法制观念有待提高和加强从目前的统计工作发展来看,我国要求的基层统计工作标准正在不断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也因此出现了大量的难题,给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带来很大的困难。但从我国的基层。统计工作实施状况来讲,因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学历的普及工作还不足,大部分统计人员缺乏应有的工作学历,对统计工作敷衍了事,农村基础数据的统计情况存在一定的不足。在不了解准确的法制观念的基础上随意改变统计数据,引起利益群体在其中大行其事,导致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度严重缺乏。从《统计法》的相关规定来看,部分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缺乏,没有对应的工作建设标准,工作步骤严重违反《统计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在关于统计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中,监督部门对汇报虚假数据的统计工作人员没有做到对应的惩处,农村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不足,因为农村远离城市,消息闭塞,大部分问题不能够真实反映到上级部门中,与《统计法》中的相关规定相违背,农村基层统计法律规范未能跟上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下,只有促进执法力度的规范化,才能够带动执法工作的严格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对基层统计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要求,对违法行为制定了惩处标准。但关于法律规范标准的执行中,农村部分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导致执法一直不能规范化。而在执法工作的进行中,如果故意忽略某些步骤,就会导致执法程序严重缺乏对应的标准,不能够达到应有的要求。
二、现阶段加强基层统计法制建设的主要途径
在新型的农村法制体系建设中,为促进数据统计工作快速良好发展,带动信息的扩散,为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必要的保证,应该从基层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出发,对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以促进基层统计工作中法制建设的发展。(一)深入开展农村统计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在改善农村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违法情况中,应该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出发。首先,应该加强基层干部工作素质,特别是在关于知法守法的有关阶段,领导部门应该采取合适的法制宣传活动来促进基层干部法律意识的提升,在各级领导者心中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促进法律法规的大范围推广。因为法律就是最基础的执行条文,在完善社会主义现代社会的建设工作中,首先应该明确的就是法律观念。其次,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法规素质,在关于法律条文的认识中,及时对不同条款的内容进行整理,深入了解法规中存在的本质,为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出重要保障。(二)建立健全执法机构,提高统计检查人员的工作素质。在有效法律法规的调节中,基层统计建设的实施需要从统计部门的相关理念进行出发,建立健全执法机构,为促进农村数据统计建设作出重大努力,构建完善的监督部门,来促进统计法制工作的完善。在关于大量的法制工程体系的完善中,为实现基层法制部门的建设工作,大力推动工作人员工作理念的有效结合,培养农村党风党纪建设,为实现农村良好作风、精确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工作团队做出重要保证,以及实现农村数据统计工作的有效发展,在当今统计工程建设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统计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为基层统计工作的法制建设奠定基础。(三)加强基层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水准。在执法统计的有关原则上,首先应该结合统计部门的有效工作报表或者年底的统计工作出发,促进大范围的农村统计相关检查工作。在基层统计法制的建设过程中,应该始终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高举法制建设的大旗,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行为进行处罚。对某些不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统计工作的人员,农村监督部门应该予以应有的惩罚,不能够放松。建立良好的奖惩制度,将农村统计法制建设和城市法制统计建设接轨,维护法律的严肃,带动统计工作的良好健康发展。(四)不断完善基础统计法规体系,促进法制建设紧跟时展的步伐。在《统计法》不断推动和发展的情况下,我国农村统计工作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全新的场景,在有法可依的正确道路上逐渐走远。但是总的来讲,农村的统计法制建设才刚刚开始,部分现行的法规还不够标准。因此目前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进行基础统计工作中法制建设工作的补充,完善现有的法规制度,为带动基层统计法制建设作出不懈努力。在整体的统计工作建设中,不断发展,及时进行有效监督工作和法规实施的协调作用。切实做好有效基础统计工作的渗透,在每一个基层都应该做到准确落实关键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促进统计工作朝着更加稳定的情况发展。基层领导也应该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做到知法守法,为基层统计工作中涵盖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良好的调整,认真协调基层部门的有关工作,真正贯彻落实基层统计法制建设工作。
三、结语
总的来讲,在关于深入发展基层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中,应该做好有效的宣传工作,促进农村基础统计工作的协调发展,提升基层领导的法制观念,在知法守法的基础上不断贯彻落实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基层统计法制建设的发展。充分调动监督工作的作用,在基层统计工作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对某些不符合法制建设标准的工作人员进行对应的惩罚,为促进基层统计法制建设工作的发展作出重要保证。
作者:郭培志 王静 单位: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参考文献:
[1]王丽萍.浅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统计法制建设[J].统计与管理,2014(10).
[2]季康.县级统计部门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思考[J].内蒙古统计,2013(04).
[3]张树国.论在新时期如何加强基层统计法制建设[J].经营管理者,2011(22).
一、充分肯定全市地税征管和法制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
肯定成绩是为了使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念,提高勇气,鼓舞斗志。不要再以为是个欠发达的地区,就不可能在21世纪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新跨越啦。“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但成绩还是要肯定的,没有我们多年坚持“求真务实、依法治税、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从严治队”的工作方针,我们的地税工作就不可能取得这么健康稳定发展的好势头。我们的发展不仅仅体现在税收收入的增长上,而且体现在组织收入和执法的质量上。我们的成绩和发展是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取得的,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取得的。加强法制建设就是加强业务建设,就是加强地税征管,就是为了更好地防范执法风险。如果我们没有坚持抓好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税、坚持规范征收管理和优化服务,就不可能取得多年的地方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连续多年超额完成省、市年度目标任务,连续多年在民主评议行风和效能建设评比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得到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的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从事法制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功不可没。
(一)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制定了全局性的依法行政纲领性文件。市局先后制定了《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执法过责任追究办法》、《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明确了各级地税部门法制工作的目标,做到纲举目张,为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全市地税税收法制工作确立了思路和方向。二是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多年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税收法制工作,结合实际,与各县(区)局及直属单位签订了《严格依法治税搞好风险管理责任状》,在实施过程中,将依法治税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年底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工作落实。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单项工作制度。市局制定和印发了《市地税系统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工作程序,简化了工作手续,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了简捷、优质的纳税服务。制定印发了《市局机关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强化了税收执法监督,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进一步推进了市局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
(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明显改进。各级政策法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的监督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能够做到严把法律关和政策关,认真履行文件会签审核和备查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产生违法和不当的“红头文件”,促进了地税机关制度建设质量。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稳步实施。近几年来,根据省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认真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经过认真审核,共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119件,其中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5件,县(区)局制定的69件,地方党政部门制定涉税规范性文件共计25件。通过清理,全市地税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现行需保留的共计50件,发现存在问题需要废止或失效的共44件,需要部分修订的10件。党政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建议废止的共计10件,保留的共计15件,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入。市局组织力量对全市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初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将“企业再就业税收优惠”、“2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减免”、“100万元以上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对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免资源税”、“土地增值税退税”等五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给县(区)地税局和市局直属分局。目前,市局行政审批项目仅保留1项,涉税审批事项下放83%,涉税行政审批时间缩减了30%,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在实际执行中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全市地税系统积极开展以税收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五五”普法工作,在全系统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地税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权益意识,推动了地税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深化。一是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经全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本着“由点及面、点面结合、渐次推进”的工作思路,循序渐进地完成了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的构建,2004年至2011年9月,全市累计共追究相关责任人455人次,经济惩戒共涉及金额9002元。各地在推行工作过程中,克服困难,严密组织,周密规划,进行了有效探索。二是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体上讲,执法检查工作已初步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工作开展规范、检查措施得力、检查方法多样的良好局面。每年根据省局和市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据统计,市局2006年以来先后8次对全系统15个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下达《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29份。三是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继续认真开展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审理,严把事实关、依据关、程序关,做到了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处理适当,既保障了国家税收利益,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各地在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中,还普遍严格执行了10%的重案审理率,认真执行了案件统计上报制度。
(四)行政救济与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监督作用不断增强。一方面注重加大对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撤销、变更不当税务行政行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注重将个案的办理与解决引发争议的政策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对案件所涉及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的完善。通过每年对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清理、统计、建档、分析、总结工作,收集掌握了大量的基础性资料,形成了有价值的专题调查分析报告。此外,转发了省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正确认识地税法制工作当前面临的问题
法制工作是我们地税工作的重中之重,法制工作做不好,我们的地税工作也就没做好。因为:第一,我们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都要通过法制部门的把关;第二,法制工作不仅仅是法制部门的工作,也是全市地税系统和全体地税干部职工的本职工作;第三,法制工作在履行执法检查职能的过程中也是对业务工作的一种补救。所以,加强法制工作也就是加强征管工作,也就是加强业务建设,就是提高我们做好地税征管工作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地税机关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照这个总体要求,我市地税法制工作存在的差距和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县(区)局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对政策法规工作还不够重视,认为完成收入任务是头等大事,而忽视了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二)有的县局没有做到税收执法检查经常化,重点税源和主要环节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尤其对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审批的监督还要加强。
(三)基层地税机关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提高。顺此我给大家提一提醒,当前基层地税执法风险的主要表现有十个方面:一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方面的表现,如执法主体错误;二是适用政策法规错误,张冠李戴;三是税务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的错误;四是征收管理方面,登记、申报、咨询等不够规范;五是稽查处罚和执行错误;六是税收保全和行政强制程序不合法;七是行政处罚不当;八、执法证据、文书使用、案卷管理的风险,资料不全,证据不足;九是法律救济不及时;十是履行职务的风险,失职渎职等行为。希望同志们回去认真分析比对,研究化解和防范的措施。
(四)有些单位政策法规部门的协调职能发挥不够,与专门业务部门的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政策法规工作队伍素质和人员配备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有的地方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推行还不够得力,认识上还有较大差距。
对于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真抓实干,全面提高加强地税征管和防范地税执法风险工作水平
按照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今年的工作部署,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地税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促进规范地税征管工作,扎实推进税收执法监督,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和制度,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地方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税收法制工作的责任心
思想支配行动。认识决定态度,态度决定成败。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依法治税工作的需要。依法治国体现在税务部门就是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地税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灵魂,离开了依法治税,地税工作就会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我们要把依法治税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地税工作的各个环节,贯彻地税工作的始终,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必不可少、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需要。没有做好法制工作,就不能做到规范执法,就会损害国家利益或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就会影响地税的形象,这样就谈不上为人民服务。
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地税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全面发展,需要做好税收法制工作、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没有防范执法风险,就会给一些的人以可乘之机,从而影响地税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做好税收法制工作是地税干部健康成长的需要。地税干部岗位来之不易,也有许多人羡慕。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和社会各界对税收权力行使的监督意识、手段和行为越来越强化,潜在的执法风险演变为现实法律责任的机率不断增大。这就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和全体地税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和做好税收法制工作,不断加强执法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
责任胜于能力。作为一个公务员,一个党员干部,没有责任心就做不好工作,就是没有党性、没有良心的表现。强烈的责任意识是做好税收法制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基本要求。全市广大地税工作者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法制工作。要牢固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想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思想集中到工作上、把力量凝聚到实干里、把功夫施展到落实中,坚决克服无所用心、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现象,热爱岗位,敬业精业,推动全市税收法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保证国家一系列的地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我市得到全面的贯彻
省局王平局长最近在视察工作时指出,我们收纳税人的各种税,是要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征税,既不能多征,也不能少征。不然就会严重影响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目前,个别地方仍存在税收政策、规范性文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现象。举个例子,几次关于起征点调高的政策,听说我们有的地方都没有很好的执行落实。通过这次会议,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聚精会神狠抓落实、一心一意抓好落实的理念。再美好的蓝图,没有抓落实,没有行动,都不能变为现实,都会变成镜中花、水中月。同志在今年春季中央党校开学典礼时作了《关键在于落实》的报告,深刻阐述了抓好落实的重大意义和作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反对空谈,注重实干,要狠抓落实、善抓落实。最近同志又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第二批入学学员开学典礼上强调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强调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我们应当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希望大家认清形势,克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以讲话代替法规、以汇报代替工作的不良习气。现在,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都比较健全,要求也很明确,关键在于各级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执行。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从我做起,深入基层,搞好调研。全身心抓好各项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不发展不是,我看不抓落实也不是。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要从发现问题,解剖问题,解决问题入手,帮助基层解决征管执法中遇到的难题,争取在今后省局、市局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再发生我们以前有过的类似问题。
(三)完善督导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大力促进全市地税法制工作水平上台阶
开展行之有效的执法督察和执法检查,是促进基层地税机关提高征管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的有效措施。过去几年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完善督导检查,一是要拓展督导检查的范围。政策法规部门作为督导检查的牵头实施单位,要按照建立严密的内控机制的要求,加强与税政、征管、稽查、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研究制定扩大督导检查的范围,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提升督导检查的质量。督导检查一方面要注重检查的过程,对所查出的带普遍性的重要问题,要举一反三,探索建立有效的预防制度。同时也要注重检查完毕的后续处理工作,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责成责任追究等形式促进完善提高工作质效。严格要求被查单位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和落实责任追究,对虚报瞒报、整改不到位的,从严处理。三是要改进督导检查的方法。要在检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到事半功倍。检查中不得增加基层和企业的负担,检查后的结果要让人信服。四要突出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对于交通运输、房地产和建筑业等重点税源、主要环节的征收管理和执法质量要着重研究,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上下联动,完善机制。每年市里开展执法督导检查不少于两次,县里的督导检查要一年四季、常态化、四次以上,做到全面覆盖各分局,并将检查结果报市局备案。市局根据县(区)局开展督导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通过上下互动,促进执法质量的提升。二是要落实好上级有关加强征管、防范执法风险的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三是要建立地方税收执法委员会及其工作制度,委员会可与各级重大要案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负责定期研究分析所在辖区的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评估地方税收执法质量,研究和防范执法风险,促进整个系统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四是要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地税执法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要彻底改变目前有的地方该项工作流于形式的现状。税收执法质量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过错责任追究制必须严格执行,以保证做到在今后省、市开展的执法检查中,以前被查出的问题不再发生。五是要加强证据收集和执法案卷管理工作,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六是要与廉政预警防控工作紧密结合,预防渎职失职等行为的发生。七是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税收法制工作涉及到税务机关许多部门,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不能搞信息封锁或闭门造车,要始终从全局角度出发,注意信息沟通与综合利用,保证决策信息的完整与对称,努力形成各部门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互动机制。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地税法制工作和防范执法风险提供政治保证
一、一是强化了依法行政组织建设
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仲良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副局长分管,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局政策法规科全面履行全市档案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局办公室负责机构内部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全覆盖;三是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档案局有关依法行政、法制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市档案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提出了市档案局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措施手段和责任目标;四是完善制度,为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深化落实了近年来我局有关依法行政、民主决策、过错追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五是严格考核,局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档案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全局机关职能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目标。并且对全市各区县档案局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市档案局与各区县档案局、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度工作责任目标,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落实到了全市档案工作中。
二、加强宣传,营造环境
依法行政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法制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市档案局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大了依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印发了《市档案局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全面安排了依法行政、档案法制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明确了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的工作目标;二是编印了法制宣传材料10000份、培训教育资料500本;三是开展了依法行政和档案法制建设工作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达370人,重点培训了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和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四是利用各种媒体、党政网、市档案局网站、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加强了依法行政和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五是利用市档案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卫生城市复审、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提升了社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关注;六是加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考试,,市档案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档案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学习辅导、教育考试;特别是针对局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参加了省档案局法制教育培训。通过进一步加强档案依法行政和档案法制宣传,我局党政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法制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市档案局、富顺县档案局被省档案局评为“五五”普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三、加大力度,依法监管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兴领域档案法制监管,在广泛调研、认真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档案局与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制定了《市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并且,于5月27日在川润集团召开了市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现场会,推动了全市民营经济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法制监管。制法了《市度档案行政执法的通知》,对我市22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履行了档案法律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一年中,检查2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12个、合格10个,(提出书面整改单位一个),全市无违反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案件发生。
(三)加强普法宣传。在认真总结我市档案“五五”普法成绩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六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纪念《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颁布十五周年,我局于今年7月在富顺县召开了区县档案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组织法制人员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省局组织的法制工作调研、研讨活动,撰写了理论文章。
(四)加强专项执法。为了全面落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的重大部署,我局在市发改委的配合下,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检查的通知》联合开展了对我市50个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下,开展了对市国税局、质监局行政执法档案的专项检查;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档案局配合卫生城市指挥部对29个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档案工作检查。档案行政执法有力推动并且服务于工作大局,收到了明显成效。
(五)加强政务公开。在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过程中,我局重视政务信息、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公开透明。一是依法民主决策,局在有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制定、目标考核、干部考核、竞争上岗、资金安排、重大建设和管理方面,局党组、行政坚持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二是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职工会议,信息公布栏传达贯彻了上级重大会议精神,通报了局党组、行政的重大决策,增加了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三是信息开放,利用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收集、整理、开放了市党政机关各类政务信息;四是利用市委组织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开放了市民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涉农方面的信息,为服务我市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利用市档案局网站,公开了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工作信息等。全面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全市档案系统法制队伍建设。一是制定了《市度档案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意见》,提出了档案法制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计划安排和工作目标;二加强了法制教育培训管理,强化了教材、教案、课件、培训的管理和建档工作;三是对全市档案系统29名行政执法人员和3名监督人员进行了登记管理,健全了执法人员信息收集和建档;组织了17人参加省局开展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全市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
(七)加强法制调研。,为了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信用档案、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电子文档管理,我局加强了工作调研。一是领导带头,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仲良和其他副局长分别带队,深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乡镇村组,调研有关机构改革档案移交、改制企业档案处置、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和民营企业档案发展等;二是加强依法决策,为认真实施“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我局在行政执法档案、新农村建设、民生档案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五位一体”建设、档案馆库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省档案局供决策参考。三是深度思考了我市档案“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法制保障措施。
(八)加强基础建设。按照省档案局、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我局全面加强了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各项基础工作。一是做好依法行政档案工作,我局完成了有关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依法行政和档案工作行为;二是开展了市档案法制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三是加强目标考核,我局在年初安排了全市档案系统依法行政等工作任务,12月下旬开展对区县档案局的检查考核,确保依法行政等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法律职责、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全面促进档案发展、服务经济成效明显。但依法行政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责任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档案法制监管,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机制,扎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市档案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自查情况
(一)行政决策规范化。一是我局建立了依法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和省有关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全面、准确、规范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在制定《市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在川润集团、川力股份公司、华夏阀门公司等进行调研,与市经信委、市工商联进行了多次研究,进行了科学论证;三是坚持了局党组、行政办公会议决定我局机构人事、重大工作部署等决策机制,并执行了决策评估检查、责任落实和过错追究等制度;6月,按照程序制定了《市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并依据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档案局报送备案。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网上挂公开了档案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流程、职责权限等;二是严格执行了《市档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报送了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在市档案局网站上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三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要求,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四是我局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工作,无违规行为发生;五是贯彻落实了《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了我局行政执法档案;加强了对区县档案局行政执法档案的监督检查。
(三)化解争议规范化。,我局贯彻落实了市政府有关行政调解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了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接受了社会组织和群众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人事档案管理、档案遗失、移交、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和档案事务咨询服务,无行政调解发生。
按照省林业厅《20*年辽宁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20*年我市林业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方针,推进我市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用科学发展观促进普法工作开展
(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要始终把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作为首要宣传工作来抓。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深入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今年要以新《森林防火条例》颁布和新出台的《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为宣传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学习《*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继续深入开展《森林法》、《种子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认真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林业职工和林农安全生产、保护生命财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林业职工及林农根本利益。
二、用重点法制宣传带动全面普法深入开展
(一)继续做好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业干部职工、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对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继续加强对林农和林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林农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林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对林区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
三、用多措并举的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20*年要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网页上进行法制宣传;加强对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创新报道形式,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在案件报道中,可作案例分析,指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搞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继续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认真组织落实好国家林业局普法办统一部署的全国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工作。
(四)继续运用普法培训证书制度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法制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登记入册,作为被培训、考核、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用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