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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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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1篇: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范文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政府监察、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体制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建设各方安全责任,继续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育发展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断提高现场实体安全防护水平,努力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态势。

二、工作目标

(一)防止较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

(二)进一步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居住条件。

(三)积极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努力提高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制度,加大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企业安全履职自控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实行的安全监督工作的内容和标准,全面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推行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细化对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技术保证体系建设等监督考核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对建设各方安全职责履行的检查考核标准,严格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三个一”(每月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每季度带队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总结大会,并做到奖惩兑现)、领导值班带班、重要节点阶段检查、月度自查上报、重要资料注册执业人员签章等工作制度,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提高企业自检自控水平。

(二)继续加大“打非治违”的工作力度。

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继续狠抓严管,集中治理违法发包、肢解分包、非法挂靠、转包、人证不符等问题;积极推进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强化各级、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实现属地化、动态化和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约谈、记入不良行为、诚信评价扣分、责令停工、暂扣或吊销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企业投标、经济处罚等手段,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不断优化安全工作环境;继续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市场氛围,形成建筑市场监管的合力。

(三)不断推进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现对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控制。

1、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履职承诺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增强履职意识,强化措施,重在落实,监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履职安全责任。

2、实行建设标准化工地与安全措施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未足额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达不到合格工地要求的企业,将扣罚5%-20%的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统筹使用金,奖励“建设标准化工地”工作优秀的企业。

3、继续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开工前现场指导制度,施工现场每月安全评价制度,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建设项目主体二层评价、主体完工终评制度。对建设项目二层及主体完工时分别进行测评,要以文字和图片形式记入安全监督档案。

4、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对于有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凡对其项目停工两次的在建工程,区住建局将对其公司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核,情节特别严重的,区住建局将上报发证机关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实行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控制安全措施备案的办法,凡是不办理建设项目安全措施备案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安装塔吊。

(四)继续开展建设“标准化工地”活动。

为保障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增进城市文明建设,净化城市空气,减少扬尘污染,提升建筑企业整体素质,继续在全区建设系统开展建设“标准化工地”活动,要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在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实行标准化工地监督制度,对于已开工,未认真组织开展建设标准化工地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小额处罚、停工、曝光、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记录不良行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五)进一步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

首先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前对深基坑、超高超宽模板支撑体系等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随后要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报请专家现场论证。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检查与检测并建立档案,做好记录。

(六)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加大起重设备监管力度。

按照《市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及《区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日常检修保养、前臂安装维护用钢丝保险绳、施工升降机限载等工作,从设备产权备案、使用备案、安装、拆除、拆装队伍资格等各个方面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起重机械无资质安装、拆卸以及未经建设各方联合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区塔吊安装质量技术咨询报检工作,继续保持起重机械监控全覆盖。

(七)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加强施工平面管理,合理分配作业区域;外装使用吊篮的,固定装置、安全装置一定要经常检查,确保牢固可靠;屋面结构设计不便于设置吊篮、滑板等设备的,应尽量使用外脚手架作业,并确保架体稳定和防护到位;拆除脚手架、模板、起重机械要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并严格执行;要按照施工进度搭设足够的卸料平台,严禁违规私拆立网、使用溜槽卸料;要合理制定用电规划,确保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并有专人负责监护;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施工总承包制度,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肢解发包工程的,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对未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单位擅自给肢解发包项目提供水、电、机具等作业条件的,给予总承包单位责令停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

(八)加强季节性施工管理。

根据不同季节、阶段施工特点提前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组织开展夏季、秋季、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等综合性检查,并适时组织大风天气、高温汛期、冬季防火等各类专项检查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九)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对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法规和管理方法培训;开展对技术人员的标准规范和方案编审方面的培训;利用实操基地开展对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应知应会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严格实际动手能力考核;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切实提高一线工人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十)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根据建设标准化工地实施细则,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地评审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严格落实防火板房、临设用电、标准化防护等工作要求;推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上水平;做好施工现场围挡、临设布置、材料堆放、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渣土运输、污水排放和垃圾清运等管理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十一)严格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护用具管理工作。

积极宣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指导施工现场做好高层建筑、临时用房等消防安全设施的配设和管理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网见证取样质量抽检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使用冲击、贯穿、阻燃性能检测合格的安全网。

(十二)进一步规范安全措施费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深入调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安全措施费审核支付的相关文件,加强节点审查,确保安全措施费用的足额计取和专款专用;根据《市建筑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规范意外伤害保险运作模式,继续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督促保险公司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第2篇: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占总的GDP比例增长率都占有较大份额。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具有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我国加入WTO后建筑业按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运作,给建筑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业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历来是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大局。

2监督管理模式的构建

2.1建立三种体制

建立规范、科学、依法行政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有效、持续改进的企业自我约束工作体制;建立从业人员敬业、守信、满足岗位能力,能有效改善生活、生存环境的人员培训、使用及保险、保障体制。2.2建立三个体系

建立基本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企业改革、人员流动的安全培训体系。2.3建立三个机制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评价、认证、发证管理保证机制;建立建筑安全的方案措施、教育培训、检测检验等技术保证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条件许可、审查、检查、评价、奖惩的激励保证机制。2.4建立三个系统

建立快速反应的行业、企业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识别、整改、控制系统;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和安全技术推广应用系统。3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3.1建立和完善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安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整改、销案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理、结案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起重机械设备及大型安全设施检测合格、登记备案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认定、评定制度;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及季度通报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档案评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3.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起码要求是应有和行业监管制度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还应有覆盖本企业主要工种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作业工法或指导书标准化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施工技术设计、计划、方案审批制度,特殊专向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大型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危害监测控制制度,企业及项目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并且要严格贯彻实施;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3.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处理的若干关系问题

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它的功能定位主要应为管理、监督、考评和奖惩方面。

同施工企业的关系主要应该是监督、指导、服务、协调关系。

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法制环境、市场经济中自我觉醒自觉参与竞争。

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监督机构和企业安技系统的业务关系问题,主要应作:督促、指导、帮助、配合关系

如何把握安全达标工作问题:在目前形势(认识和社会氛围)、经济因素(费用无来源、欠款、压价)、人员素质(领导者、安监人员、一线民工)等情况下,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无所事事;要争取做到:目标合理、责任分解、管理有序、技术先进、精品要精、有奖有罚,积极进取。

相关方人员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角色、作用如何发挥问题,主要应当:按法规要求、按规范标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与业务配合问题,主要应为:主动协调、简化程序、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3.4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好的几个关键管理环节

抓好年度计划,合理分解目标,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抓好对企业年度评价,把好安全许可、考核、发证及年审关,严格奖罚激励机制;

抓好对项目过程安全评价,树好典型和精品工程,考核项目经理业绩;

抓好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落实安技措施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抓好对总包企业安全监督,考核第一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体系运转;

抓好等级以上事故处理,严格按法规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3.5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 搞好六个结合: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 实行四个转变: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由监督现场为主转变为监督企业为主,现场为辅;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监督转变。3.6其他建议关于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问题:应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要求,根据建筑业实际,总承包企业必须设置单独专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仍按原规定千分之五底线,但各级组织要有安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现场按建设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规定,一万平方米以下设一人专职,一万至五万平方为二至三人,五万平方米以上按专业设置安全管理小组,机构和人员配备问题列入企业评价实施标准。

关于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任职资格问题:应结合安全培训由省或省直辖市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收取资料费,不收培训费;证书设计为可进行分级管理、年审,有效期定为不超过六年为宜。关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发证、持证上岗作业问题:按法规要求发证权在综合管理部门,但行业不组织很难办的好。建议由行业统一组织,使用全国材,确保培训质量,由安全监督管理局考试发证,而年审由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按法规要求进行。关于大型机械设备、设施检测登记制度建立问题:应由所有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施工单位自由选择。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一是抓现场督察报检检测,二是及时受理登记发备案登记标志,适当收费。关于建筑工地为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事宜:应该说按国务院新颁布的《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执行是顺理成章的,但按《建筑法》和国务院393号令之规定,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仍应按项目投保高危作业意外伤害险,更具可操作性。如仍按行业组织投保应确定合理的浮动费率,而且要在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时告知,施工单位办理,进入工程成本。河南省该条例实施办法,也允许行业统筹,省级统筹以解决人员流动频繁问题,省厅应有所安排。关于施工现场噪音扰民问题:一是应按法规要求采取降噪技术措施或分时段施工;二是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能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公告周边居民,环保等执法单位应凭批准手续不再查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企业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的问题:建议仍按建设部15号令规定:应当通过或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为宜,以免重复检查。

第3篇: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范文

水电安装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方的管理要求,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指定的 项目的水电安装工程劳务承包事宜签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太仓之江国际花苑

2、建筑面积及工程范围:总建筑面积约

3、工程地点:江苏省太仓市郑和西路与五羊路交叉口处

4、建筑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二、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根据土建工期进行。

2、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3、工期已考虑以下内容:1、已考虑了节假日对工程的影响;2、已考虑了雨季对工期的影响;

3、已考虑了各分包工程穿插施工时对工期的影响;

4、已考虑了材料进场、电力等意外情况的影响;

5、已考虑了农忙因素的影响。

三、工程质量标准

(一)总体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标准化文明工地。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必须自觉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检站、安检部门等的管理与监督。

3、主控项目全数检查,并必须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抽查点数的90%以上必须达到合格,且85%以上必须达到优良标准(抽查点数按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二)具体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

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四、 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与甲方协商决定承包 楼号(含地下室,不含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 m ,其具体承包以下内容:

一)、地下室及人防承包范围

1、 给水系统:给水管道预埋,连接到卫生间一个水龙头,卫生间洁具安装不含在内;给水出外墙至室外1.5m,以外不含在内。

排水系统:卫生间、淋浴间等污水管道安装;不含卫生间及淋浴间洁具安装、不含室外管道安装;雨水排水管道安装,雨水管出墙至室外第一个井道,排污管出外墙至室外1.5m或第一个井道。

2、 强电:防雷接地系统安装;应急照明、普通照明、插座管道预埋及桥架安装并穿线、插座开关面板安装;总变至分变连接安装(不含室外至总变桥架等安装,不含用户表位置电缆电线进线安装,该部分由供电局连接安装);动力电安装(连接至动力配电柜位置,不包括接电机);疏散指示管道预埋及照明安装。

3、 弱电:网络电视、网络、对讲电话系统仅管道预埋(图纸显示由相关部门要求,仅预留管路)。

二) 、商铺承包范围

1、 给水系统:给水管道预埋,水表安装,连接到卫生间一个水龙头,卫生间及淋浴洁具安装不含在内;给水出外墙至室外1.5m,以外不含在内。

2、 排水系统:卫生间、淋浴间、等污水管道安装;不含卫生间及淋浴间洁具安装、不含室外管道安装;雨水排水管道安装;雨水管出墙至室外第一个井道,排污管出外墙至室外1.5m或第一个井道。

3、 强电:防雷接地系统安装;应急照明、普通照明(商铺照明线仅接入到开关箱,其照明由装修二次深化设计再安装不含在本次承包范围内);除商铺外其它图纸要求照明、开关插座安装;动力电安装(连接至动力配电柜位置);疏散指示管道预埋及照明安装。

4、 弱电:网络电视、网络、电话、管道预埋——至室内弱电接线箱(图纸显示由相关部门要求,仅预留管路);不含室外管道及管井砌筑预埋。

三) 、住户承包范围

1、 给水系统:给水管道预埋,水表安装,连接到卫生间,卫生间及淋浴洁具安装不含在内;仅含安装一个水龙头(卫生间或厨房间);给水出外墙至室外1.5m,以外不含在内。

2、 排水系统:卫生间、淋浴间等污水管道安装;不含卫生间及淋浴间洁具安装、不含室外管道安装;雨水管道安装,雨水管出墙至室外第一个井道,排污管出外墙至室外1.5m或第一个井道。

3、 强电:按照图纸完成防雷接地系统安装;应急照明、普通照明、插座开关面板安装;总变至分变连接安装(不含室外至总变桥架等安装,不含用户表位置电缆电线安装,该部分由供电局连接安装);动力电安装(连接至动力配电柜位置);疏散指示管道预埋及照明安装。

4、 弱电:网络电视、网络、电话、对讲电话系统仅管道预埋(图纸显示由相关部门要求,仅预留管路)。

四)、甲方安排的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和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施工由乙方负责施工,费用由现场施工员签认计算。

五)、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工程所有预埋套管加工不包括在内。

七)、以上仅为清包工,(不含焊条、气割所用气、锯条、切割片、冲击钻头、开孔器、安全带、安全帽、手套、弯管器、弹簧、夜间照明灯等工程所用辅材等)。

五、承包方式、计量、计价

1、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等。

2、甲方除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套丝机、电焊机外,其余施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打压机,切割机和顶弯机,电锤,电钻,手动切割机、工人手头工具等、以及机械相关的配件)。

3、本工程按开发商的施工图标注的建筑面积计量。本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分包单价 元/m2质量安全随进度考核,合格则予以支付,不合格则不予以支付。如有零星用工,则技工按 300元/工日,普工按 180元/工日,合同暂定总价 万元。

3、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政策性因素、市场行情等各种涨价风险,施工过程中单价不因此做调整。承包人报价前已考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单价不因施工条件等原因做调整。

4、现场进度满足业主单位总体要求,必须达到业主及甲方共同制订的进度要求。因其他原因造成的现场窝工、停工,其窝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5、承包价格中均已包含为保证本工程的合同工期所发生的抢工措施费、用工风险费用以及抢工状况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费用。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如所有工具有乙方提供,甲方需在乙方进场施工预支付5万元工程款,此工程款在以后合同结算中扣除。

2、乙方每完成5层预留预埋施工后15天内,甲方按5层建筑面积×单价的3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中每个月甲方需支付每个工人工资3000元(所支付费用在该节点付款总价中扣除)。

3、乙方每完成5层线盒安装、二次配管、户内箱底箱施工后15天内,甲方按5层建筑面积×单价的2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中每个月甲方需支付每个工人工资3000元(所支付费用在该节点付款总价中扣除)。

4、乙方每完成5层排水安装、给水立管、横管、支管施工后15天内,甲方按5层建筑面积×单价的1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中每个月甲方需支付每个工人工资3000元(所支付费用在该节点付款总价中扣除)。

5、乙方每完成5层桥架安装、穿线、灯具施工后15天内,甲方按5层建筑面积×单价的5%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中每个月甲方需支付每个工人工资3000元(所支付费用在该节点付款总价中扣除)。

6、乙方每完成5层开关、插座、配电箱及元器件以及剩余施工内容后15天内,甲方按5层建筑面积×单价的2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中每个月甲方需支付每个工人工资3000元(所支付费用在该节点付款总价中扣除)。

7、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2%。

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3% ,保修期满后且无遗留问题两个月内支付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取利息。

9、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其工期顺延,超过三天需补民工工资的70%。

10、甲方需把所有材料及设备及时到场地,乙方不包括材料卸运,如需要卸运需支付费用。

九、其它

l、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项目管理细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人: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

水电安装合同范文二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本1#、2#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合同工期:

二、合同条款明确事项

1.承包方式:

2.合同价格:

3.工作内容:

4.工期要求:

三、甲方责任

1.施工前甲方向乙方作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技术要求,并及时将工程所需材料组织进场.

2.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入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措施及要求,

4.甲方应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尽量避免停工、窝工.

5.甲方应为乙方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和生产生活条件.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正常进展,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窝工,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及工人生活费.

四、乙方责任

1.遵守公司现场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验收(合格).

3.该项工程乙方无权分包和私自转包.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和用工计划,配备齐全各种小型机具、以及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满足工期质量等要求。 对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

5.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花名册一式二份及有效身份证,组织进场人员接受项目入场教育,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6.乙方人员进场和撤离须随时与项目联系,不得使用无手续人员,施工过程中不得频繁变换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7.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违规操作所造成伤亡事故、疾病由乙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并承担其经济损失,其事故应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若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项目部有权予以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8.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等责任目标的实现,乙方配合甲方协调各工种,并配合项目部专职质安员对质量安全自检、互检,及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评定和资料收集.

五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六其他说明

1.本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并结算完款项后,本合同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以上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人 : 委托人 :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水电安装合同范文三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永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包所有基础、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花架、飘板、雨棚、女儿墙、各种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电气部分: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住户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桥架、电线电缆、排污泵、;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 .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本合同约定本工程综合单价明细如下:

① 综合价:.00元/㎡;

② 计时工:普工65.00元/工日;技术工65元/工日(每工日按8小时计)。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9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第4篇: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范文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河南尉氏县水坡 中心社区工程项目

1.2 工程地点: 河南尉氏县水坡镇

1.3 计划工期:

1.4 合同价款:

1.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机构和人员组成

2.1 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与建设方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合同内容、包对建设方的承诺和建设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自负盈亏。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乙方应承担全部技术、质量、经济责任及工程保修责任。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的有关国家及地方法规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标准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和指导。

2.2 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和主要成员

2.2.1 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名称: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分公司第一项目部。

2.2.2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自行招聘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并根据规定组建项目部。

2.3 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管理,并对项目部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4 项目部的工作任务:项目部是代表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具体实施的机构,它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执行。

2.5 该工程实施完毕后,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义务后,项目部自行撤销。

第三条 协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1 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技术、工艺、进度、财务、文明施工、劳动力使用、机具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服务,乙方必须配合和接受监督。

3.1.2 督促乙方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实施工程管理,并监督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预(结)算资料、施工日志、安全及文明施工自检记录、现场签证、报表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并审核相关资料。

3.1.3 随时抽查或参加本工程中的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分部分

项验收、基础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和提出的问题、建议并责令乙方整改。

3.1.4 在履约有效期内,实时监督乙方相应的法律行为和工程管理能力。为切实维护承建人履约职能和社会信誉,乙方一旦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1.5 在不影响甲方利益、名誉及保证总承包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为乙方办理必须以承接项目经理名义签订的建设方的合同及补充协议、验收、决算,以及其他一切手续等。

3.1.6 督促、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税务事宜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7 控制乙方擅自转包和分包的违规行为。

3.1.8 监督乙方统一推行工程施工现场整齐的标牌、标识悬挂,对乙方在施工区域的划分、安全设施和临时设施布置搭建进行指导。

3.1.9 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10 乙方违反本协议各项约定的义务时,经甲方敦促后不及时改正,并严重影响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3.1.11 在乙方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乙方同时应将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3.1.12 该工程由于工程量较大,公司(甲方)派工程师一人。负责和监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并派一名财务人员对该项目的工程款使用跟踪,合理使用工程款。两人的工资和食宿由项目部负责。【工资按行列同一级别的市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承担工程全部资金投入和与工程关联的全部支出及税费,同时,拥有以项目部名义组织、管理、指挥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全面管理权利和义务。

3.2.2 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建设方制度,拥有独立制定本工程实施细则、管理措施、施工方案等权利,并交建设方审查和甲方备案。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图集、规范进行施工;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作好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在工程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达到相关文件及建设方的要求。乙方应在项目部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乃至合同赔偿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力,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经整改还是达不到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对项目全面接管,挽回损失。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2.3 根据工程的需要,自主调配机具设备、周转和材料物资,并予管理和使用

3.2.4 负责完成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及工作内容,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合理使用工程款、专款专用,对本工程经营活动中的盈利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本工程承包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3.2.5 不得以甲方或该项目部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借款协议等,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产生的法律与经济关系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印章(含项目部章),除所建项目函件及竣工资料外,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3.2.6 对组建的项目部,乙方必须依法用人用工,依法保障民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如因工资拖欠原因导致民工来闹事等行为,乙方除每次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2.7 乙方必须做好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成品在移交建设方前的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临设、建筑物及测绘制桩等的保护,并承担因其保护不善而造成的成品损坏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洁工作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做好预防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甲方和主管单位备案。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保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处罚由乙方承担。

3.2.8 乙方必须有相应的资金实力,项目如需垫资由乙方自己解决,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得借故窝工、停工,不得借此向建设方和甲方提出无理要求。乙方如以此为由而影响或拒绝工程的施工工作,乙方除承担总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其自身原因给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乙方在主合同约定时间承担本施工质量保修的所有责任。

3.2.9 乙方及其组建的项目部加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并强化现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措施及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出现延误工期、不合格工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其标准为:市级通报 10 万元,省级通报 20 万元,部级通报 30 万元。

3.2.10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上级机关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做好现场计划生育工作。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与处罚。

3.2.11严格遵守甲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该工程在当地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配合。

第四条 账户的开设与工程款的收取、支付

4.1 工程款的收取: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内,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整。

4.2 工程款的支付: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到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剩余工程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因国家政策导致不能划款的除外)划拨给乙方,乙方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提供税务发票和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发工资需附工资表),由甲方审定无误后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3 如果业主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统一意见后由甲方向发包方提出追工程款的知通及协商要求。

4.4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修金,预留的质量保修金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_3_%。

第五条 管理费、税金扣交管理费是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中应缴纳的甲方监督管理费用:税金是指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有税费(本工程项目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缴纳)。凭所有缴纳的税务单据交回公司财务冲抵税款。

5.1 甲方按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应交本工程的管理费:

5.1.1 乙方按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总金额收取4.5%(结算依据已2018.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为准)管理费。

5.1.2 本工程管理费用的缴纳: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到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收取。

5.1.3 说明:

a、工程涉及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甲方予以配合办理。

b、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最终审定的结算总价。

c、管理费仅包含企业管理费用,不包含计划利润、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交易费、中标费、建管费、保险费、定额测定费、工程成本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5.2 乙方的工程款应按下列比例标准作帐:乙方根据工程款的金额提供76%以上的材料发票,不超过千分之3的招待费发票,不超过17%的有劳务资质单位开具的劳务发票(附上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表),6.7%的办公费及其他差旅交通等票据。工程款的拨付甲方需查收对应工程款已完成税务凭证和工资、成本发票无误并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收取代缴代扣的营业附加费、合同、资源税等实际税费后在行拨款。

5.3 甲方配合乙方将本工程项目开设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分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本工程项目所得税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扣除负责缴纳,营业税及应缴的税费。

5.4 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单独成立指挥部,名字叫海南中航天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指挥部,下设项目部、项目部章和财务章由甲方管理使用。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保修

竣工验收后,要具备以下各条后方能在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6.1 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2 财务账目情况(税票等);

6.3 印章回执

6.4 工程结算书、按2018.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理。

6.5 劳务工资支付情况

6.6 工程保修协议

6.7 有关部门的会签纪要

第七条 其他费用

7.1 在签定本协议时三天内乙方缴纳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信用金。另甲方接业主通知交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时,乙方立即缴纳以甲方委托乙方缴纳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书面通知。二日内不缴,视为违约,伍拾万元作为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其进场后再向建设方缴纳保证金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凭收据给乙方。同时缴纳安全保证金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凭收据给乙方。

7.2总工程八十万平方米保证金共计贰仟肆佰万元人民币,缴足后合同生效,保证金无利息,在结清财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8.1 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未遵守本协议中甲方的权利,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视其情况,以扣减保证金等措施给予处罚;甲方违反本协议,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索赔,并由甲方承担资金占有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8.2 在协议工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 终止

8.3.1 本协议的所有责任义务,协议目标全部实现,自然终止。

8.3.2 乙方严重违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项目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8.3.3 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主动无条件退场,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及清算工作。

第八条 行政处罚

9.1 乙方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生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乙方应主动支付。

9.2 乙方在处罚有限期内不履行义务,发生滞纳金时,甲方有权

在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实际罚款金额。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验,并结清工程各款项及税费,且总承包履行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