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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服务性。当前农村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都是公益性的项目,主要功能是使某一区域的老百姓免受洪涝或干旱之苦,是政府为满足老百姓生产需要和增加老百姓抗灾能力而
发动群众修建的工程,这些工程大都建于八十年代以前。
2、利益共享性。当前农村水利工程,每一个都有一定的影响区域。对该区域而言,水利工程能让他们人人受益。而且水利工程让所辐射区域受益的同时,往往不会影响到其他地区
的人的利益。对不同水利区域间的人来说,相互间的利益一般不会相互干扰。
3、非价格性。这类工程往往都是由政府出资,发动老百姓出工出力来修建的,具有纯公共品的特征。由于其公共品属性,其价值难以市场化,因此往往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要想让商家投资修建不太可能,至少纯从公共品的角度看不太可能。这样的工程由政府出资修建后,也只能由政府来管理。不过由于具有非价格性,而管理和后续的维修又有不断上升的成本,一些地方政府觉得这是负担,随后就或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这类工程的存在,进而导致很多水利工程疏于管理而遭破坏,从而失去了应有的功能。
正是由于以上特点,当前中国农村水利工程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很多工程已丧失其应有的功能,而老百姓当前似乎也不太关注这个问题,当地政府也往往懒于过问。
二、引进现代化管理,恢复农村水利工程功能
当前农村水利工程大都建于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也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模式,所以和今天的市场经济环境格格不入,进而导致了上述种种问题的出现。要改变这种状况,在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上必须走现代化道路,引进现代市经济管理的一些理念,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社会特点以及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恢复水利工程功能,为广大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抗灾保障。
1 明确管理上的权责利
当前的管理上最大问题之一就是水利工程的权责利不明确,一个地方的水库该由谁负责?要负责哪些内容?出了问题有什么责任?管理者能收获什么利益?这些在当地政府行政中完全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实际的操作。鉴于此,当务之急是,当地政府应当积极行动起来,明确各地水利工程辐射区域,确定责任人管理内容,必要时应专设一个管理岗位,从当地农民中聘一名农民兼作管理员,并让水利工程辐射区域的老百姓集体监督。政府每年对管理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发绩效工资。说到工资,有政府多,每个水利工程聘请一名农民兼作管理员,需要的人工成本一年也不会很多,政府每天的接官员可能觉得这又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事实上,一个乡镇里水利工程数量并不待经费中适当省一点就足以满足全乡镇的水利工程管理人工成本。当然,这只是一种管理方式,一些地方根据实际还可以探索其他更好的管理模式。
2 建立运行耗费补偿制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公共设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提出的要求是: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就其功能和性质而言,毫无疑问是公共服务产品性质的,因此对其运行过程中的管理成本和维修保养成本等,政府应当有相应的补偿制度。
3 建立管养分离制度,避免腐败滋生
对农村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进行充分调研,科学设岗定岗,确定管理人员编制。同时将维修和保养的业务从管理内容中剥离出来,在运行中如果需要维修保养,公开向社会招标。当然,与此同时,当地财政应当建立专门的水利工程维修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以保障水利工程维修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广大农民利益不受损。这样管养分离后,能有效避免管理人员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情况发生,减少了腐败空间。这样的体制下,当维修项目在进行时,管理员就成为一个监督员,对维修工程质量负有连带责任。如此一来,管理员必定监督维修施工方认真施工,从而确保质量。
4 因地制宜进行市场化管理
某些水利工程如稍大型的水库,如果交通等基础条件具备,可考虑将整个水库外包给个人作养殖之用,外包条款中明确包含水库的管理,更要明确当有公益性的取水需要时以公益优先的内容。在维修上,超过一定金额的维修由政府承担,小额的维修可纳入承包范围。承包人可以在水库中发展养殖业等合法业务以赚取利润。这样的方式管理水利工程,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也可使工程管理变得更有质量,因为承包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自然会把水库给管好。某些地方新的水利工程如果有市场发展潜力,也可以引进社会投资,由社会投资修建并在适当年限内可以凭工程获取利润。
(一)目标定位
从年开始到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起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步骤安排
1年按照“扩大试点、整体推进”的思路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实施新农保“431”工程,即选择在、、、4个县(区)、30个乡镇、100个村中重点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2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力度,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3至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做好制度完善和扩大覆盖面工作,通过引导帮助广大农民参保,切实有效地解决其老有所养问题。
二、原则要求
(一)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要求,建立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筹资机制,在制度建设上对全市实行分类指导,在我市有条件县(市、区)、乡镇及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率先进行新农保试点,形成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向大多数农民逐步推进的局面。
(二)按照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现行农保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紧密联系、相互衔接的制度框架。
(三)按照重在保障参保人员老年基本生活的要求,确保参保人员进入老年后享有与参保缴费水平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按照现行政策的规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县级为统筹,自我平衡,规范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制度的可持续运作。
三、覆盖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从事农林牧渔业等农业生产,男18周岁至60周岁、女18周岁至55周岁的农村居民,属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
四、方式选择
农村新型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统帐结合”方式,纯农户个人帐户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及利息和村集体补助及利息;农村各类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及利息和用人单位补助总额的30%及利息。统筹帐户包括当地财政给予的补贴及利息、农村各类用人单位补助总额的70%及利息。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城乡居民一年期居民定期存款利率执行。
五、基金筹集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具体筹资比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二)缴费基数一般以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缴费基数10%以上。当地县(市、区)财政按个人缴费额给予10-20%的补贴,有条件的乡镇财政、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个人缴费额给予5-10%的补贴。县、乡镇(村)两项相加原则上不低于20%。
六、享受待遇
(一)参保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⑵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
(二)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但不足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推迟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时间,也可采取补交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补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三)参保人按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帐户养老金之和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按照统筹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月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本人启领养老金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余额除以120个月计发。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按月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领取,直至身亡。参保人身亡之后,其个人帐户余额,可根据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意愿,一次性领取。
(五)探索实行老年养老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家庭直系亲属已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老年农民,实行家庭成员联动式老年养老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六)各地必须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养老金待遇增长调整机制。
七、基金管理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二)各地要按照《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农保基金的监管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要严肃财经纪律,对贪污、挪用基金或由于渎职造成基金损失的责任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当地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的补贴基金应在每一个缴费年度内安排到位。
(四)农保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审计等管理制度,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统计报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参保人员的基金缴纳、业务核算、待遇支付、查询服务等全部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实现业务流程和经办服务的规范化。
八、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把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已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扩大覆盖面。尚未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地区,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制度建设和组织实施的力度,并稳妥处理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老办法的过渡衔接问题。
(二)各级政府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制定、实施和基金的征缴发放管理;财政部门参与相关政策制定并负责新型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对农保基金的审计监督;监察、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土地金融
Abstract:Through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four construction models such as the participation of different financial factors in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linking the increase and decrease of the land for construction use in both urban and rural areas,construction led by leading enterprise and self-construction by the villagers,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e prudence and differentiated property of financial interference and analyzes its causes. Besides,it conducts extended analysis on the impact of four kinds of construction models on urbanization,industrialization,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expansion of three different land use patterns and make conclusions,which sorts out thought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for the larger scale intervention of financial support in the future.
Key Words:new rural communities,construction model,land finance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11-0048-08
收稿日期:2013-10-15
作者简介:谢伟,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吴金忠,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王朝阳,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型城镇化中既是难点也是热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国家耕地保护目标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必然选择,关系着城乡统筹过程中的产业、人口和城镇的合理空间布局。金融要素介入的速度、程度和方式同样倍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文认为,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显著的审慎性、差异性和一定的融资次序。下一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项目规划、设计和发展,应在市场基础、产业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更好兼容金融风险偏好,消除各类交易障碍。在政策选择上,应审慎介入城市化取向的新型农村社区,着重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取向的新型农村社区,为商业化金融大规模进入培育基础和条件。
一、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分析
山东省农村社区建设始于2006年。7年来,各地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和交通便利程度等不同情况,相继形成了市场化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四种主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设新型农村社区5191个。其中,建设城中村1339个,城边(园区)村638个,乡镇驻地村993个、农村其他地区2221个。社区人口规模3000人以下的3735个,3000—10000人的1321个,10000人以上的134个。
(一)市场化运作模式
该建设模式主要适用于城中村、城边村、各类园区村等。所处区域属于规划重点发展地区,具有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优势,土地价值较高。此模式不仅满足了地方政府扩张城市规模的需要,而且农民也可以从征地中获得高额补偿,因此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较小。此模式一般按“政企合作、集中建设、整体搬迁”的原则,采用社区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企业投资与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相捆绑的方式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据统计,全省有891个社区采用该模式,占全部新农村社区的比例为17%。
(二)“增减挂钩”政策模式
通俗地讲,“挂钩”就是为实现总体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增减”是通过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实施增减挂钩规划。根据社区地理位置,新建农村社区又分为小城镇集聚和中心村合并两种类型。前者是对城边村、乡镇驻地附近村实行整体拆迁,将社区建设在城市或镇驻地附近,变村庄为社区,促进农村环境改善和城镇规模扩大。后者是以一个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中心村为依托,将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的多个村庄合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聚集。山东省自2006年试点该建设模式以来,已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55万亩,涉及120个县(市、区),安置农民29万户,新建社区1339个,占全部新农村社区的比例为26%。
目前,为获取更多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各级政府成为“增减挂钩”项目的主导者。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有两种使用方向:一是就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二是将节约出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建设用地指标上交到中心城区使用。在此建设模式中节约土地的收益在时间、空间和交易主体上呈现明显分离状态,地方政府收益最大,农民收益较小且面临生活成本提升等实际问题,运作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该建设模式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其产业、资金优势,采取企业与村庄合作共建,自发拓展生产、经营空间的建设模式。多由企业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或迁建,群众无偿或低价入住,置换出的集体建设用地企业优先使用,实现企业扩张发展和农民居住条件改善的双赢。目前,山东省已建成此类型社区490个,约占总数的9%。这种模式主要限于当地有大型企业或龙头企业愿意介入,当前尚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建设模式。随着国家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放松,以及龙头企业强大的产业基础、丰富的整合经验和充足的就业保障,村村兼并和企业并村现象可能越来越普遍。
(四)村民自筹资金建设模式
该建设模式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区,一些经济强村、产业特色村、农民收入较高的村,由群众出资、村集体出面组织,自发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此种类型社区共有2470个,约占48%。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金融制度及其构成
(一)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制度框架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型城镇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决策的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各家金融机构显然都不愿置身事外、甘当看客,都想从中分享一块蛋糕。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周期过长、利益链条复杂,涉及农民就业、权益保护和土地升值、指标转移以及开发商利益等多个方面。从山东省的情况看,金融部门在介入其中时,出于风险考虑,针对不同建设模式,依据各自风险控制的比较优势,事先设计一套甚于企业信贷的严密制度。其基本制度框架是:
1. 周密保障措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为“农发行”)是金融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先行者。对“增减挂钩”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将一部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且具备抵押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设权抵押;无法抵押的,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进行质押作保;单一采用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质押的项目,须由总行严格审批。建设银行作为后来者则另辟蹊径,利用其对土地在建工程上所具有的监控优势,更多选择以土地在建工程作抵押;对于园区建设,则通过优选园区内优质企业担保来弥补抵押方面的不足。农业银行则利用其基层网点和人员优势,重点将信贷保障技术落实在农户端,通过农户联合担保的方式,确保投入资金的安全。
2. 严格准入条件。金融机构将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雄厚的地方财力和一定的产业基础保证作为优质农村社区的主要影响因素。农发行只介入那些具有规模效应的增减挂钩、城中村和园区类建设项目;建设银行则规定,承贷主体必须为政府牵头建立的实体公司,须能长久经营,具有稳定的现金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农业银行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县市上一年度一般预算收入须在10亿元(含)以上;工商银行则是将此标准提高到30亿元(含)以上。
3. 资金封闭运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以土地开发利用为背景,投入和产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呈现一定的分离特征。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最终实现,完全取决于指标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的未来收益状况。为防止节外生枝,稳定还款来源,农发行规定:借款人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返还,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受分期还款计划和到期日的限制;不能按约定还款,督促借款人提前筹集其他资金予以偿还。对单一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的项目,借款人须在农发行开立土地出让收入归集账户;由财政先收后返的,须开立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财政专户和土地资金专户。对土地整治、开发和资金划拨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测。
4. 严密风险控制。鉴于各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都存在环节多、周期长和利益转移等风险隐患,各家金融机构在信贷介入前都事先提出严格的交换条件,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出具文件,说明项目土地转用征收报批计划安排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保障情况;明确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至借款人质押账户,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质押,土地使用权和出让收益不得为第三方抵质押等内容。建设银行在此之外,还要求土地、财政、政府、借款人、贷款人五方必须签订多边的还款协议。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构成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测算,通过“增减挂钩”模式每年腾出25万亩土地指标才能满足全省建设用地缺口,每腾出万亩增减挂钩指标的拆迁、建设、整治费用约为38亿元,年资金需求960亿元以上。而2010年以来的3年间,其建设资金来源构成中,年均新增银行贷款仅为90亿元左右,不足资金总需求的10%。可见,银行信贷并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2012年末,全省金融系统累计向各类社区注入资金1016亿元。其中,银行信贷861亿元,发行城投债155亿元(见表1)。
1. 金融支持有所侧重。从分年度金融支持情况看,各家金融机构重点参与了市场化运作、增减挂钩和龙头企业带动三种建设模式,2012年末融资余额分别是457亿元、346亿元和169亿元,各占信贷总额的45%、34%和17%。3年来,银行信贷更加倾向于支持市场化的城中(园区)村、城边村的建设,信贷投入量增加了9个百分点;对其他建设模式的支持力度有所下降(见表2)。
2. 行际间存在差异。从行际间看,到2012年末,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投入分别为363亿元、289亿元、110亿元和99亿元。其中,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入持续增加,信贷占比较2010年分别提高了3个和4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下降了5个百分点。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比较早,但贷款投入量只有农业银行的1/3。建设银行介入较晚,目前贷款余额30.8亿元。这表明,银行之间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态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见表3)。
三、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为特征
相对于传统的企业信贷而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毕竟是一个拥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崭新信贷市场。面对一个新生事物,金融部门在积极参与的同时也对此保持着一定的谨慎。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缺乏一个统一、规范的顶层设计;利益相关主体的目标并未完全取得一致;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制度不配套、布局欠合理、产业基础脆弱等实质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更多金融资源的有效进入。这反映在山东省金融部门的具体行动上,表现为明显的审慎性、差异性。
(一)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审慎性
山东省金融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审慎性有两个方面的直接体现:一是设计严密的信贷制度;二是实施相对保守的信贷投入。
1. 信贷制度的审慎性。应该说,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设计的信贷制度是非常周密的。农发行只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城中村和园区类建设项目进行信贷支持;建设银行则将不具有资金实力的政府出资的公司承贷主体排除在信贷范围之外;农业银行直接将经济欠发达县的建设项目挡在制度之外。在抵押和担保方面,各家金融机构着力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农发行牢牢抓住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不放;建设银行则在在建工程的监控优势上发力;农业银行充分利用其基层网点和人员优势,将信贷安全保障技术锁定在农户一端。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土地开发利用在时间、空间和主体的分离特征,农发行事实上实施着近乎主办银行的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对土地整治、开发和资金划拨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建设银行则要求必须签订土地、财政、政府、借款人等多边还款协议,以提高约束、监督效率。
2. 信贷投入的审慎性。严格的信贷制度要求,自然会形成更加审慎的信贷投入结果。从采取增减挂钩政策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构成看,2012年银行贷款仅占其全部建设资金来源的9.8%。而且,部分银行只对有发展潜力和政府背景的大项目保持一定兴趣,大多数银行对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保持谨慎观望态度,3年新增贷款不足80亿元,只占贷款新增总额的15.7%。中国银行和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本就没有介入其中。
3. 金融审慎性的原因。形成这一谨慎局面的基本原因:一是土地交易环节存在诸多风险。目前,农村存在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家庭承包地和农户宅基地三类土地,这三类土地具有不同的产权约束,市场交易的门槛高低不同。金融部门对这三类土地设置抵押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交易风险。二是农民现实和未来利益保障面临不确定性。目前,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更注重能为中心城市发展腾出多少用地指标,往往忽视新型社区形成后的产业基础、市场成熟度和生活成本等事关农民现实和未来利益的实质问题。对山东省100个农村社区调查显示,社区化消灭了农户庭院经济,农民日常消费被动货币化,2012年新型社区农民年户均生活支出较社区化之前增加3000元,增幅近30%。而且,生产便利性降低,有半数以上的上楼失地农民靠外出打工和个体经营维持生计。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依然在延续。三是社区建设存在时间、空间和主体的分离和不对称问题。在“增减挂钩”建设模式下,土地要素由农村向城市、向多个交易主体转移,而真正形成土地收益,一般还要有3—5年的时间间隔。这样,整个土地交易、升值和利益兑现等都面临时间、空间和主体的不对称,在此过程中的多种不确定性难以预知和预防。
可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围绕土地所开展的一系列交易,既要面临许许多多来自土地政策制度方面的刚性约束,也要面临来自诸多交易环节的不确定性。因此,各金融部门对此保持相当程度的谨慎是一种客观、合理的理性反应。
(二)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差异性
客观审慎和有限支持并非山东省金融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致态度。针对四种背景不同的建设模式,各金融机构还是立足扎实的市场调查和各自优势,尽最大可能发现和发掘其中的市场机会,体现出不尽相同的交易策略。
1. 信贷投入的差异性。2012年末,山东省金融机构均对市场化运作、“增减挂钩”模式的社区建设模式有所偏好,贷款余额分别是457亿元和346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186亿元和151亿元。而对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则分别仅增加56亿元和23亿元,显示出相对冷淡的态度。从中可以发现,金融部门对不同建设模式的信贷支持存有较大差异。
这种差异性在不同行际间也有明显体现。自2010年以来,政策性银行新增支持资金172亿元,国有银行新增143亿元,其他金融部门新增63亿元。可以看出,政策性银行在整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始终担负着生力军的重要角色;其他金融部门则处于密切关注和伺机跟进状态。
2. 信贷投入差异性的原因。山东省金融部门之所以偏好市场化运作模式,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看好城中村、城边村和各类园区村的巨大市场潜力,对那些既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又具有良好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条件的土地,其价值及产业发展的前景都给予较高预期。同样,“增减挂钩”模式虽然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模式的一些优势和特点,但强大的政府推动力,事实上形成了一种“隐形担保”,安全系数明显提高。反观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虽然有较好的市场基础,但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让利于龙头企业和社区居民,是各种社区建设模式中政府收益最低的,政府对此模式的内生推动力较小。由于没有层级较高的政府推动,在无外部政策援手和内生动力匮乏的背景下,其中的不确定性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和驾驭。
由此可见,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逻辑是:尽可能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寻找到可以交易的确定性因素,以便在新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金融机构介入其中主要考量的因素大致可归纳为三点:一是未来市场发展潜力;二是较高级别的政府推动;三是对某些资源、要素的有效控制。
(三)金融风险偏好及融资次序
山东省金融部门审慎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为是显而易见和合乎理性的。但在总体建设的金融构成中,各类金融要素的不同风险偏好也得到体现。在总体建设资金中,地方财政、企业资金和民间资本占到9成以上,是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流资金。这一现象表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客观上存在一种合理的融资次序,这是由各类金融要素的信息对称程度和不同风险偏好所决定的。
1. 地方财政及民间投资商。无论从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还是从城市的开发经营方面考虑,地方政府都有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地方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既是政策、规划的制定者,又是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的管理者,具有信息对称、风险自控的天然优势。而贴近社区的开发商、建筑商、龙头企业等民间资本具备熟悉新建社区各种有利条件的优势。因此,地方财政和民间资本会理所当然地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
2. 政策性金融机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内需潜力,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从山东省的情况看,2012年,两大政策性银行累计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注入信贷资金363亿元,占信贷投入总量4成以上,是银行信贷的主力军。他们广泛渗透到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农村路网水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等环节领域,较好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3. 商业性金融机构。如前文分析,各商业银行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持审慎态度,但这并不妨碍商业银行对该新兴信贷市场的关注,也丝毫不影响他们大规模、深度介入的商业化运作。比如,2012年建设银行已承担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贷款88个,授信总额300亿元。目前,建设银行总行与山东省政府,建设银行省分行与省住建厅等先后就农村社区建设、农民安置房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今后更广泛地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好各项准备。
四、基于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的思考
遍阅各国农村社区发展进程,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注重与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和集聚较为有序,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但部分拉美和南亚国家没有处理好“三化”关系,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脱节,大批农村人口被推向城市,从而产生“城市病”和“过度城市化”现象,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城乡差距也进一步拉大。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研究、吸取和借鉴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所获得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
(一)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的简要评析
1. 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及其不同收益。简要回顾一下山东省四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整合、改造城中村、城边村和“增减挂钩”模式,显然都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走的是城市化之路;园区村建设和工业龙头企业建设模式,取道工业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谋求土地规模化种植、养殖,取道现代农业。所以,山东省四种新型农村建设模式代表了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三种不同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
就短期而言,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收益明显高于工业开发,而工业开发又高于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养殖。所以,土地开发利用的不同收益,决定了当前地方政府对土地开发利用的意愿是:最优选择是房地产和城市化,工业化属于次优选择,最后才是现代农业。这反映在四种新型农村建设模式中,地方政府热衷于开发城中村、城边村,热衷于“增减挂钩”模式,政府推动层级高、力度大;其次是园区村建设和龙头企业建设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的政府支持层级最低、力度最小。
2.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城市化的局限性。尽管从短期收益看,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的城市化倍受各地政府推崇,成为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腾出土地指标的重点满足对象。但据观察,城市化边际效率递减,劣势也愈加明显。具体表现在:
第一,我国居民购买力难以支撑高房价。从建设成本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价值已升至GDP的300%至400%,达到日本“平成大萧条”前375%的警戒值。据IMF研究报告,目前,我国人均收入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全球10个房价最高城市中,6个在中国大陆。
第二,房地产供求风险已呈现扩大化的趋势。据2013年8月克而瑞研究中心对286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定量化研究分析,供求风险从一线城市到三线城市呈现扩大趋势。一线城市房价增速相对更快,房价收入比偏高。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短期供求风险显现。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待售存量一直处于增长之中,整体供求风险较高。由于受制于有限的住房需求,三四线城市、县域土地价格上涨空间较小,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实现面临不确定性。
第三,农村社区闲置现象将更加突出。在现行土地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实际上持不鼓励态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宅基地难以形成正常的市场价格。由于上级地方政府多以行政分配方式要求下级政府每年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价值更高、能获得更高收益的中心城区使用,导致中心城市超常扩张。房地产泡沫化和农村社区空心化目前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两个极端,并存于城市化进程中。
鉴于“增减挂钩”模式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操作流程,按照“先安置后拆旧、先拆旧后使用”的原则实施,即形成土地收益之后才能归还资金,这一般存在3—5年的时间跨度,具有一次性投入资金大、回收周期长等特点,一旦城市房地产泡沫破裂,整个链条中的经营主体将面临资金难以回收的较大不确定性,不仅会引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和低效率,而且复杂的利益关系会引致许多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从而不能有效兼容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和农村经济实际,很难获得农民的一致认可。
(二)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策略
山东省金融部门对城中村、城边村、园区村和“增减挂钩”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给予了有限和谨慎的信贷支持。因为金融部门都清楚,随着部分缺乏产业支撑的三四线城市风险不断暴露,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城市化已基本走到尽头。在金融部门看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然催生大量新的金融需求,对金融机构而言这是一轮新的政策机遇。农村社区建设应该具有可持续性,只有能够兼容农村经济,兼容各类农村生产要素,兼容农民利益,具有产业基础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才更具有生命力、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和低风险性,才会吸引金融部门不断参与其中。
在介入目标选择和竞争策略上,一是金融机构与政府对接载体要刻意避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而选择地方政府控股、资金实力雄厚、有实质项目、还款来源有保障、现金流全覆盖的实体公司。二是金融机构对接和扶持重点转向符合市场发展取向的新的市场主体培育、龙头企业的壮大和产业规模的扩张等。三是注重围绕兼顾农村经济发展、兼容农民利益的金融支持。比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在对农业产业化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可让更多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到城市就业、创业中去。
(三)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比较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产业化龙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作为新生的农村市场主体,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新生力量,龙头企业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同样具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
1. 扎实的产业基础和经济实力。截至2013年6月末,山东省各类产业化组织已发展至2.2万家,其中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9004家。龙头企业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产业平台、市场网络、技术储备和产品基地,已成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主力军。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82651家,注册成员为79.54万个,成员出资总额1373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总数、成员出资总额均居全国首位。集群集聚效果日益突出,形成了粮油、果菜、畜禽、水产、林木花卉等优势产业带。目前,全省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6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超过10家的县达到17个。
2. 广泛的群众基础。全省有50%以上的大宗农产品被现代农业组织收购、加工,有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主要由各类产业化组织加工包装外销。龙头企业通过农业订单、合同、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合作社、农户以及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等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并不断提高农户在利益链条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了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目前,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1820万户,其中龙头企业提供社会就业岗位259万个,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080万户,增收总额268亿元,人均增收2480元。农民通过到企业打工、土地入股、出售产品等方式参与到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更加稳定、可观的收入。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信赖关系,为其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 主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丰富经验。近年来,一大批龙头企业通过村企互动、村企联建等方式,帮助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以滨州邹平县东尉社区为例,该社区由该村集体持股30%的东尉集团先行出资5000万元建设,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容纳540户,人口2000余人。原村庄迁建后已完成建设部分节约土地173亩,主要用于兴建东尉村工业园区,吸引安置有色金属回收、不锈钢产品铸造、物流运输企业20余家。该村劳动力经培训后90%以上在东尉集团或村工业园区就近就业,土地全部实行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2万元。该社区合理兼容农民利益,对入住群众实行补贴、供暖、供水、安装太阳能、高标准装修等“五统一”。居民在宅基地置换基础上,按每平米700元价格购买楼房,低于社区同期对外出售价格780元。
4. 龙头企业实际土地需求。随着龙头企业发展的加快和扩张,建设用地和基地普遍缺乏。采取与村庄合作共建,由企业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或迁建,群众无偿或低价入住,置换出的集体建设土地企业优先使用。从微观上看,采用此类模式的企业低成本获得了建设用地,农民就地转变为产业工人,分散的耕地流转为现代农业基地,部分村集体根据谈判条件可能获得龙头企业的部分股权。村民自筹自建模式的核心是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自我发展规模种植和养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基地或配套服务。
总之,通过四种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比较看出,短期看,以房地产行业为代表的城市化取向,能以较快速度和较大范围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但从中长期看,只有更广泛农民自发参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我们认为,尽管目前以龙头企业主导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太被重视,但借助其扎实的产业基础、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村镇建设经验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能够真正实现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这种建设模式既符合农地农用的基本政策,又能更好兼容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应该成为未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流模式之一。
五、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资源和要素快速集中的过程。空间资源的重新配置、人口和资本的集聚,释放出经济要素流动和重组的巨大力量,为金融部门提供了广阔的金融服务空间。因此,金融部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支持,必须考虑自身风险偏好,着重消除金融交易障碍,着眼于结构调整、发展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注重顶层设计,统筹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的金融衔接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该打破目前的垄断征地政策,实现农村、城市土地“同地、同权、同利”,建立土地交易机制,使农民分享城市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使进城农民获得创业资本。要在统一规划、规范设计的基础上,健全宏观调控政策衔接规则及融资供求平衡机制,理清不同模式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支持边界及政策支持措施。
各地政府在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布局、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广泛听取金融部门、龙头企业、村民代表的意见,实现融资规划的有效衔接。在规划设计、政策协调过程中,要消除金融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注重兼顾金融支持。加强财政、产业、金融政策的协调配置,优化扶持资金效果,建议整合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对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吸引更多、更大规模的龙头企业参与社区建设,有效拓宽社区建设融资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进一步深化现代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为金融支持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坚持宏观审慎,有限支持增减挂钩指标的可交易性
必须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利益均得到平衡和实现的机制,从制度上消除土地利用上“囚徒困境博弈”的利益诱因。土地管理的制度安排,应该在完善土地所有权及其实现形式的同时,保障权益人的物权;土地征收和转移应参照土地市场价格。要注重解决增减挂钩建设模式在土地交易、升值和利益兑现上的跨时空的分离均衡问题。各级政府要组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进一步明确交易原则与实施流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挂钩节余指标要优先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产合作社用地需求,制订不同区域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返还最低标准, 完善全国土地指标的有偿流转交易使用机制,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结余集体建设土地指标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按照交易透明、公平分配原则通盘考虑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在全面开展地市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由独立评级机构会同主办银行核定其授信总额。限定将省市土地指标经营机构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审慎开展跨省市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的抵押贷款,并实施定向发放、封闭运行的管理制度。对县一级土地指标经营机构交易增减挂钩指标,并以增减挂钩收益为担保申请贷款的,除用于社区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之外,原则上不予信贷支持。对龙头企业购买增减挂钩指标按照商业信贷原则提供选择性支持。
(三)实施倾斜政策,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发展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有一个扎实的产业基础来增加农民收益和解决劳动力转移问题,以增强自身建设的可持续性。因此,龙头企业尤其是与“三农”密切关联的龙头企业作为主导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成为必然选择。一是建议政府依托龙头企业参与中心村合并型社区建设,实现农地农用、就地就近城镇化,基地、员工和产业的本地化,丰富和完善社区、企业、居民收益的保护机制。二是从信贷、结算、理财等方面为龙头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方案,开展“一站式”服务,争取财政政策的补贴和奖励,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以及信用贷款。
(四)强化分工合作,注重发挥金融机构差异化服务功效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风险偏好和客户结构差异,坚持宏观审慎原则,认真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体及相关各方的金融服务问题。农发行、国开行要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业科技等政策性中长期信贷业务。其他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顺应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的重大转变,切实加快经营转型步伐,调整优化区域结构、业务结构,完善渠道功能,强化创新驱动,全面提升发展品质,通过差异化的服务和产品策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满足其土地流转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需求,更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城乡统筹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金融40人论坛课题组.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J].金融研究,2013,(5).
[2]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区域规划与评估专题研究组.城镇化模式国际比较与中国探索[J].中国中小企业,2013,(4).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住宅;建设模式;SWOT分析
一、村庄整合原因分析
第一,新型农民的出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80、90后农民开始逐步走向社会,由于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往的农村生活不能够满足这两代人的需求,他们开始向往城镇生活,首先则是住宅问题。
第二,建房制度不完善。由于各村情况不同,无法限定一定的地基和房高,一些农民由于思想上的落后,相信风水,认为房越高越好。因此农民们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将房屋重复拆盖,造成了经济上的浪费。
第三,传统习惯的影响。A市农村的农民受几千年来的传统生活习惯影响,整日生活在垃圾、污水、粪便的包围中。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其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所致,因此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住宅刻不容缓。
第四,土地资源的浪费。由于传统的住宅习惯,每户都为前厅后院,由于农村人口较多,每户的子女都有自己新的庭院,导致占地面积过,耕地面积减少。为了节省土地资源,应由原来的一户一家发展成高层住宅,为农业、工业用地带节省空间。
二、新型农村社区住宅建设模式
近年来,A市市委、市政府把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的切入点,大胆创新,大胆实践,大胆突破,全面掀起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有力推动了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经初步探索出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以下几种模式:
第一,整村搬迁模式。随着A市a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中村与周边地区的反差越来越大,规划落后、管理落伍、建设混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开发、建设与发展。对此,该县先后实施了整村搬迁工程,209户农民告别了柴草乱堆、污水乱排、道路尘土、垃圾遍地的脏乱差环境,住进了道路硬化、水电气暖功能齐全的文明社区。每户建筑面积219平方米,其中有三间门市房和四室两厅住房,可商、可租、可居,既改善了农民居住环境,又增加了农民的商租收入。群众不仅有固定的收入,而且能腾出建设用地70亩,缓解了城区用地压力。
第二,村庄整合模式。依据各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整合中心村,按照就近结合、群众自愿、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把全县599个行政村规划整合为184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中心村),有计划、分步骤合并村庄,集约用地。4个社区覆盖了全办事处28个行政村、43个自然村的3.8万人,建成后可腾出土地8000余亩。
第三,社区拉动模式。以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村镇建设规划,加快文化、体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和医疗事业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规范的社区化新农村。该社区先期投资50余万元,修建了集医疗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站、篮球及健身器材广场等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并制定了政府优先为按时开竣工建房农户协调3万元低息贷款且无偿提供15吨水泥的优惠建房政策,吸引了大批农户报名建房。
第四,产业带动模式。坚持工业园区化、住宅公寓化的思路,切实加快产业聚集区村庄搬迁改造步伐,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益。起重工业园区正在实施的安居小区工程,总投资5亿元,预计3-5年完成,总占地面积478亩,建筑总面积50万平方米,可安置2650户、1.2万人,目前已建成6万平方米。参木社区以参木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将现有7个行政村整合为一个社区,节约的2000亩土地由河南矿山集团等5家企业组建成参木起重工业集聚区,可吸纳3000名当地劳动力就业,有效实现“农民到工人,村民到市民”的转变。
第五,回乡反哺模式。以乡情亲情为纽带,以营造环境为重点,以促进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大力推进“回归工程”,引导鼓励外出创业人员带资金、带项目、带人才反哺家乡社会事业。主动与在外经济能人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家乡发展情况,让他们感受到浓浓的乡情、亲情,以情感召、以情引商、以情留商,引导他们回乡反哺新农村建设。
第六,改造提升模式。针对县城南部乡镇一些富裕村庄道路、电力等基础条件较好、大部分住宅设计样式和居住条件尚不落后的现实,政府积极引导这些村庄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避免浪费和不必要投资。该村在尽量保留村内原有建筑的基础上,对狭窄道路进行拓宽,对旧房和坏损设施进行改造,着重从完善基础设施、丰富村民精神生活、提升社区档次入手,推行“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全面提升供排水和文化娱乐功能,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为村民提供一个整洁、舒适、功能齐全的新型农村住宅社区。
第七,富户进城模式。a县县委、县政府引导富裕群众进城居住,使他们在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土地承包等方面,仍然享受农村政策;在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城市居民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县委、县政府牵线搭桥,帮助乡民与企业对接,在城区谋划建设小高层式新村,群众可采取团购的方式,以低于市场30%的价格购买新居,目前已动员200多户,极大地增强了群众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有力地加速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新型农村社区住宅的SWOT分析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青岛市;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C912.82(252)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3)02-0153-04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青岛市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一项具体举措。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些积极举措与成功做法,对其他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着重要启示作用。 1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情况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青岛市各个区、市积极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探索。2007年全国首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青岛市举行,青岛市做了典型发言。胶南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向全国作了转发。2009年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民政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创建评估。莱西市突出“六治”建设生态宜居新型农村社区;崂山区提出完善“五自”(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障和自我发展)体系,培育“五型”(民主型、规范型、稳定型、便民型和活力型)社区;城阳区和即墨市试行“宅基地换房”等政策,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各区、市结合自身情况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青岛市政府把这一工作上升到更高层面,勾勒出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宏伟蓝图与具体路线图。
1.1出台《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确立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宏伟蓝图
2012年4月青岛市《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提出,将以四方区、李沧区为重点推进七区统筹,以平度市、莱西市为重点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和社会管理一体化,加快县域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以乡镇(街道)合并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突破口,实施农村产权、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和户籍管理等改革,构建城乡互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国家东部地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青岛市将坚持规划先行、服务下沉、循序渐进、和谐集聚原则,在五市规划建设大约1 000个 3 000~5 000人的新型农村社区。2012年上半年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年内开工建设100个集聚型新型农村社区,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完成50%以上。此外,设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市级财政给予每个新建新型农村社区一次性奖补资金200万元,支持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设立新型农村社区特色园区建设补助资金,给予每个完成规范建设的特色园区一次性奖补资金200万元。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区、市予以等额配套。
1.2下发《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体路线图
2012年8月青岛市在黄岛区和胶南市召开全市新型农村社区暨农村住房建设现场会,下发了《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路线图。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建设思路是:“两区共建、三个集中、四个融合”。“两区共建”,即将集聚型新型农村社区和集约化的特色经济园区一起规划建设,在解决好农民居住问题的同时,解决好农民的就业和生活问题;“三个集中”,即农村人口向城镇和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四个融合”,即有序实现社区服务融合、组织融合、居住融合、经济融合。其中,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要做到“八有”:有社区组织办公场所、有综合服务厅、有卫生室、有警务室、有幼儿园、有党员远程教育室、有文体活动中心、有综合超市等商业服务设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布局;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坚持以人为本,让群众满意;坚持配套完善,市场运作;坚持依法办事,创新体制机制。
2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举措
青岛市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新型农村社区和社区特色经济园区“两区共建”为重点,以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和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为导向,有序实现社区服务融合、组织融合、居住融合、经济融合,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领、产业为基、就业为本、彰显特色、分类推进、农民主体、组织保障的要求,着力打造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集聚型、功能整合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心村融合型等类型的新型农村社区。
2.1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布局规划与建设规划
结合青岛市总体部署与要求,各区市立足当地实际,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布局规划与建设规划,以规划引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在充分考虑现有村庄规模、发展水平、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3 000~5 000人、服务半径1.5~2.0公里的规模,将现有的5 400多个行政村整合为1 000个左右新型农村社区。例如,胶南市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原则,结合西海岸经济新区规划和乡镇合并试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规模、基础配套,编制了全市新型农村社区总体布局和建设规划,把全市980个村居规划成为183个新型农村社区。
2.2多类型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青岛市各区市探索出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集聚型、功能整合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和中心村融合型等多种类型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具体实现方式。
城中村改造型:结合城中村改造工程,对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村庄,积极推进村集体股份制改制,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设施和资源,重点采用“多村一社区”模式,实现集中改造。
小城镇集聚型:以建制镇为依托,引导镇驻地周边村民和其他有条件的村民向镇驻地聚集,做大镇驻地规模,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建设新型社区。
功能整合型:对产业园区和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内的村庄适度整合,建设以集中居住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的新型社区。
龙头企业带动型: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企业与周边村庄联合,高标准规划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中心村融合型:对暂不具备上述集聚条件的村庄,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产业关联、有利于整合资源要素等原则,确定合理服务半径,将几个村庄融合为一个社区,提升中心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辐射带动周边村庄。
2.3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巩固以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成果,完善水、路、电、气、暖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长效管护机制。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组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实现社区服务融合。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接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就业指导、社会救助等各类公共服务,健全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和经营体系,组织社会力量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生产生活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坚持有社区组织办公场所、综合服务厅、卫生室、警务室、幼儿园、党员远程教育室、文体活动中心、综合超市等“八有”标准。
2.4渐进推进社区组织改革与建设
坚持社区建设组织先行,多村合并后仍保留原行政村建制的新型农村社区,要成立新型社区党委,同时成立新型农村社区民主协调委员会,在社区党委领导下,负责社区建设和自我服务。在基本实现服务融合、组织融合、居住融合、经济融合的社区中,适时依法撤销社区民主协调委员会和社区所辖各村村民委员会,成立新型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
2.5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经济融合
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利,适时启动原行政村股份制改革,坚持资产不平调、资金不平分、债务不平摊和资产所有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原则,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要求,对原行政村集体资产实行股份制改革,设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营和管理。对社区建设中新形成的资产,按照股份化要求,量化到每个社区居民,进行股权登记,实行股份制管理,逐步实现社区经济融合。
2.6加快新型农村社区特色经济园区建设
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社区采取直接投资、土地入股等市场化手段,规划建设特色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或服务业园区,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推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实现社区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实现“村企联合”、产业园区与集聚性农村社区共建,规划产业布局,培育新产业,推广新技术,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
3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启示
3.1多方协同,合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第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全面引领社区建设,实现部门、项目、资金的有效整合,组织各类公共服务向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引导社会组织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府还要引导成立社区建设过渡性组织,搭建各方对话的平台。青岛市成立的社区建设民主协调委员会,就是在基层组织改革中的一种有益探索。
第二,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到农民自愿,农民满意,让农民得实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核心是农地身份的“转换”:农村宅基地转换为耕地或建设用地、承包地转换为建设用地,实质上是农民的土地权益与全部或部分的市民权益的交换[1]。这个交换必须充分征得农民同意,做到公平合理。
第三,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青岛市探索通过土地优惠、税收优惠、金融优惠、社区服务优惠和冠名等多种措施,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鼓励“能人”支持或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鼓励各类科技、通讯、金融等服务机构与经营组织将服务网点延伸到新型农村社区,加快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实现社区服务一体化和社区商业现代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合力推进。
3.2科学规划,高标准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龙头,规划水平决定建设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简单的村庄合并、人口集中,而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遵循三次产业互动发展的内在规律,联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2]。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镇驻地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用规划引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高标准方向。例如,即墨市王村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就专门聘请曾设计“青岛五四广场”、“青岛音乐广场”、“奥帆中心海景剧场”等多个大项目的公司来承担。因此,要摒弃就社区规划作社区规划的简单做法,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放到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大格局中去定位,实行社区规划与城市发展、县域村镇体系、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等规划协调统一,综合考虑区域条件、人口分布、产业优势、辐射能力、发展前景等诸多因素,注重现念与民风民俗等人文元素的有机融合,民居美观性、实用性与周边环境的衔接统一,以生态良好、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高品位规划吸引农民群众主动融入社区建设。
3.3因地制宜,多类型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多类型推进。城市近郊、产业集聚区、集镇周边、特色产业村可能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型确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没有一刀切,而是在实践探索中确立了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集聚型、功能整合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和中心村融合型等几种新型农村社区类型。各地应立足本地实际,结合本地特点,科学合理地确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类型,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建设适合当地农民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村社区。
3.4服务到位,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安居”
当下要建设的农村社区不是以传统自然村落为基础的文化共同体,而是能够不断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社会需要、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现代社会生活共同体[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简单的集中居住,不能只是农民住房由平房改为楼房,而是一个空间集聚、产业配套、设施齐全、服务便利、管理自主、环境友好、生活富裕的地域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各具特色的共同体。
保证农民“安居”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各类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的配套到位,依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解决公共服务需求是许多地方的基本做法[4]。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 降低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性[5]。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服务下沉,建设服务中心,努力全方位搞好对农民的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和公益,把社区建成居住环境优良、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的集居住、生态、教育、医疗、文化、卫生、商业、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
3.5两区同建,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居民“乐业”
“乐业”方能“安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积极为农民就业提供服务,在社区建设的同时推进经济园区建设,为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两区同建,依托各地不同的资源优势和种养传统,发挥产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转变农村发展方式,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发展循环农业、现代农业,保障农民收入的实质性增加和生活质量的真正提高,最终真正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安居乐业”。参考文献:
[1]崔伟华.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几个重要问题[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2:56-57.
[2]济南市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研究课题组.济南市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研究[J].山东农业科学,2011,1:119-124.
[3]徐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J].江汉论坛,2007,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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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志刚,王启魁,王智斌,唐国林.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效果的作用机理
——基于北京郊区533 个村庄的问卷调查[J].中国软科学,2012,(7):100-105.
[3]湖南省统计局.长沙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88%[EB/OL].
/sxfx/csfx/201108/t20110829_87823.htm,2011-09-01.
[4]黄忠华,黄郭城,虞晓芬.浙江宅基地和农房产权制度调查研究[J].中国房地产(学术版),2012,(4):3-9.
[5]张剑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光明村模式”[J].中国乡村发现乡镇经济.2010,(3):20-23
一、新农村居住区建设的内涵
(一)农村居住区的界定
农村居住区是指以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提供生活居住空间和各类服务设施的农村居民聚居地,其用地主要包括农民住宅用地、村内道路建设、各类社会公用和服务设施、公共绿化等综合用地。
农村居住区主要指农村地区(不含城镇)的居民聚居地,不仅包括农民居住空间,而且还包括满足农村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道路交通、生活服务、绿地和游憩场地、市政公用和市政管网等各类服务设施的配套。
(二)新农村居住区建设的内涵及特征
新农村居住区建设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核心,针对农村居住区零散、无序的状态,对其空间结构和布局实施改造,并配合公共设施的改造和完善,最终形成村容村貌整洁化、居民生活现代化、社区文明高度化的新型农村居住区。
新农村居住区建设是农村居民点的有效集中,其具有如下特征:
1 目标明确性。新农村居住区建设目标就是要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 发展可持续性。以整体生态观为指导,集约利用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建设具有现代化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居住区。
3 建设系统性。新农村居住区建设要实现居住空间与基本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系统、协调配套。
4 地域差别性。不同农村地区自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各异,新农村居住区的功能布局、交通组织、基础设施配套情况明显不同,应因地制宜地进行新农村居住区建设。
5 城乡协调性。与城市协调动态发展,既要保障农民利益,又要推动城市化进程,最终引导农村成为社区文明高度发达的新型农村居住区。
6 主体多样性。新农村居住区建设的主体不仅有农民自己、村集体,而且还有政府的参与,政府制定有效可行的政策保障,并提供技术、资金支持进行监督检查。
二、天津市农村居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天津市农村居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1 居住区规模相对较小、分布散乱。天津市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聚居,分布在中心市区以外的12个涉农区县的384个行政村,居住区规模小,分布散乱。
2 住宅建设占地多,土地浪费严重。天津市农村住宅多是“大院落,单门独户”形式的低层建筑,占用土地面积大,土地利用率低,浪费现象十分严重。由表1所示,天津市各区县农村居住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50-300m2不等,农村居住区人均占地面积229.62 m2,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建设用地150m2的标准。
3 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难。由于居住区规模小且分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大、成本高,致使设施配套跟不上,现有水平较低。
4 居住区建设无序。由于农村个体、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多在自家住宅内或周边建家庭作坊式加工厂,村集体工厂也往往建在住宅区内,这种无序建设使得农村居住区生产、生活功能用地混杂。
5 居住区建设缺乏地域差别性。天津市各区域农村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区位各不相同,但大多数农村未能针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农村居住区千村一面,没有特色,缺乏地域差别性。
6 建设主体单一。长期以来,农村居住区建设主体单一,农民住房建设基本上是自己建设、自己组织,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是由农民或者村集体集资,但由于农民收入的有限性,不能建设相配套的基本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使得居住生活环境得不到改善。
(二)天津市农村居住区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1 缺乏总体布局和规划。当前农村居住区建设大多数以村庄为单位展开,缺乏从整个区(县)角度考虑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划。居住区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与设计,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且无功能分区,整体零乱不堪,基础设施配套落后。
2 对农村土地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管。政府对农村建房虽有一定的政策,但是由于对农村用地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养成了农民建房的自主性,造成了农村聚落的无序发展,用地管理混乱。
3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农村集体因缺乏公共积累而无力投入,社会资金因基础设施难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不愿投入,与农村发展的需要相比,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也明显不足。
三、天津市新农村居住区建设可行模式分析
(一)新农村居住区建设模式的内涵
新农村居住区建设模式是指在一时期内围绕农村城镇化目标,依据建设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现状、风俗习惯、城镇化水平等所形成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以农村居住区布局为主导的建设方式的总称。
(二)天津市新农村居住区建设可行模式分析的前提――天津市农村类型划分
由于受区位条件、资源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天津市各区域的农村居住区建设模式各不相同。根据影响天津市农村居住区建设的自然、社会、经济因素,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安排,按村庄区位、社会经济发展特点与趋势,可将天津市不在城镇区域内的农村划分为如表2所示类型区。
(三)天津市新农村居住区建设可行模式
天津市新农村居住区建设的目标就是以土地集约利用为前提,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建设与之相协调、配套的基本设施,并最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实现这一目标,现根据天津市农村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现状条件和政策要求,确定以空间布局优化为主导的几种新农村居住区建设可行模式。
1 城镇化模式。近郊村的第1类和第Ⅱ类地区,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及各区县行政中心周围,宜采取城镇化模式。这些区域由于受城市影响大,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居民的思想观念较先进,信息获取途径多,没有耕地或只有少量耕地,大部分居民从事非农产业。因此,一般要求农户统建联建或建设多层、高层住宅,集约利用土地,降低人均用地面积,逐步接近城镇人均用地80m2-100m2/人的标准。
2 异地迁移模式,远郊村中的第Ⅲ类农村居住区建设,主要分布在蓟县北部山区,宜采取异地迁移模式。因为这一地区村庄分布比较分散、规模较小,并且处于偏远山区,资源与区位方面没有优势,而且该类型村庄占地面积小于25hm2,使得基础设施配套难度大,成本高,迁移后可对原居住区进行复垦还耕。
3 迁村并点、建设中心村模式。对于近郊村的第Ⅲ类和远郊村第I、Ⅱ类农村居住区建设,宜采取迁村并点、建设中心村模式。因为处于这一类区域的村庄布局比较分散,而且规模较小,经济基础一般、基础设施相对不完善、地形不规整。通过迁村并点、建设中心村,既增加了耕地面积、其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面积,又方便了管理,同时还有利于公共基础设施的集中配置。
这类型的村庄主要分布在天津市中部和南部广大的农村腹地,如静海、大港、武清、宝区、宁河等远郊区县。
4 内部改造控制模式。对于远郊村的第I、Ⅱ类,宜采取内部改造控制模式。因为这一类区域的人口、用地规模较大,人均占地量大,村庄不适宜搬迁合并,依据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对村内旧住宅、闲散建设用地进行整治改造,改善布局,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并且有利于改善原有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这类村庄主要分布在静海、大港、武清、宝低、宁河等远郊区县。
目前,从天津市各地区的实践来看,主要以旧村改造为主,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也已开始了迁村并点和中心村建设。结合天津市农村地区自然、区位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地区农村居住区建设应采取不同的模式。
一、××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现状
××区现有行政村63个,其中村居合署3个,社区居委会57个。近年来,全区各级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主体经济实力明显壮大。20__年全区乡镇工业完成纳税销售439亿元,同比增长23,占全区工业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83.4。5个镇完成三产纳税营收222.7亿元,同比增长71,占全区三产总量的52.9。实现镇级可用财力6.54亿元,镇级可用财力均超亿元。全区95个村、社区合作社实现可用财力达2.55亿元,平均268万元,其中村均245万元,社均319万元。引导村级强化经营理念,20__年全区各村集体新建标准厂房18.5万平方米,累计达39.6万平方米,新增加商业用房5.6万平方米。
(二)集聚集约水平提升。
围绕资源最优化、效益最大化,加快推进“三个集中”。确立了以沿山形成区、沿湖组成片的农业集中战略,突出抓好一批都市农业项目,建成了太湖葡萄沟、唯琼生态农庄等都市农业产业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4.78万亩,集中率达47.47,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9600亩。通过抓好营造高地吸纳一批,城市拆迁安置一批,进驻标房集中一批,加快提升改造一批,沿湖景观迁出一批,关停并转淘汰一批“六个一批”,加快工业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的步伐,工业集中度达到68。推进农民居住集中做到“六个结合”,即与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建设相结合,与地块拍卖改造相结合,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与撤并小规模村巷相结合,与提升改造保留相结合,20__年共拆迁农民住宅3596户、62.7万平方米,整体撤并自然村45个,开工建设农民安置房102万平方米,竣工88万平方米。
(三)规划导向作用明显。
以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为目标,对我区现代都市农业体系、城乡产业体系、城乡社区体系的新模式等进行全面规划,有力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和集聚发展。确定了我区“211 8”二级城镇空间布局结构总体目标框架,即:两个分区——蠡溪分区和太湖新城分区,一个马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一个镇——胡埭镇,8个新型农村社区。同时注重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统筹各类生产要素,着力提高规划水平和可操作性。通过规划来整合优化现有资源,预计到20__年可节约各类用地20__多公顷。
(四)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以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为目的,激发农村经济组织加快发展的活力、动力。完成企业改革15家,盘活退出公有资产8404万元,企业改革扫尾工作基本完成。加大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力度,累计成立77家,股东达146113名,量化经营性净资产9.73亿元。20__年度可分配收益1715万元,实现个人股分红1058万元,同比增加223万元。结合实际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20__年共组建10家混合型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__年创建“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家,其中农业专业协会9家、专业合作社1家。
(五)富民保障进程加快。
抓好农村培训就业工作,20__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2230人,其中技能培训5456人,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指导6774人次;积极挖掘“十个一批”潜力,有效调控政府援助的公益性岗位资源,优先安排农村特困对象就业,多措并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不断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共完成乡镇养老扩面1.61万人,其中城保扩面1.36万人,农保扩面0.25万人,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9,全区农保最低年缴费额提高为1000元;将养老补贴享受对象的范围由农村老年农民扩大到全体农村世居户老年人员,发放率达到100%;区级养老统筹人员统一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农村大病(住院)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9.26,原郊区养老统筹人员城镇医保工作政策调整接轨到位;全区农村符合低保条件的778户1585人全部纳入低保,做到低保全覆盖;深入开展了“筹千金、助千户”活动,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济帮扶力度不断加大。
(六)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完善镇村教育管理体制,“双高普九”成效显著,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调优,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完善农村公共 卫生体系,加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建设力度。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达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文体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十星级”文明家庭、“五星级”企业和“三星级”青年爱心服务站、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工作圆满结顶,“民主法制村(社区)”创建活动、“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当前××区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
××区近几年呼应城市化建设发展要求,加快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较快发展,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从××区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如果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也就无从谈起。
一是规划布局比较零乱。规划是龙头,是建设发展的依据,离开了规划的新农村就不会是科学发展的新农村,必然导致结构布局的不合理,造成资源浪费。首先是产业布局零乱,全区原9个镇、开发区、街道建设了11个工业园区,包括集中区外共有大大小小的工业企业4000多家,缺少成规模的大企业集团和大型的服务业商贸区、专业市场,“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现象十分突出。其次是居住布局零乱,全区现有的262.5平方公里区域土地上共有自然村1000多个,“城中村”244个,其中20户以下的小村巷60个,农村住宅分布散乱,配套不完善,环境较差。第三是缺乏统一的规划导向,××的综合发展区规划和区农村规划正在修订完善,次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规还未做到全覆盖,许多区域和地块的开发功能尚未确定。
二是经济发展参次不齐。经济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要在全区同步推进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必须要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经济财力作支撑,但是经济发展中镇和街道之间、村和社区之间的不平衡性,成为××区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历史和区位的因素,近郊村大多有资产而缺资源,而远郊村有资源却缺少优质经营性资产,村级收入高的如龙山社区、南桥村、溪南股份合作社等,年集体收入超过500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000元,收入低的如马山的嶂青村、耿湾村等年集体收入只有50万左右,人均不足500元。各镇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不平衡性,有的财力相对不足,如胡埭镇等;有的债务较多,如太湖镇、华庄镇;有的发展不快,如蠡湖街道等。只有加快发展镇村经济,壮大集体财力,促进稳定增收,才能为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夯实经济基础。
三是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当前来看,城乡差别仍然较为明显,社会贫富差距正在逐步拉大。农民实际就业率还不高,农村医疗卫生体系不够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和提高农村职工工资福利水平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此外,社会弱势群体在农村较为集中,农村的社保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的就业率、城保的农村覆盖率、农村保障的标准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扶贫济困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有待于研究解决,等等。
四是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新农村应当有新气象,但从当前城乡发展来看,农村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不和谐的现象相对突出,特别是农村生活环境、设施配套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农村基础设施较为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较差,与现代化新农村的要求比差距很大。农村安置房建设滞后于城市拆迁的矛盾也十分突出。
五是文明素质有待提高。文明素质是体现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当前来看,××区农村社会事业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教育、文体等各项事业的投入相对不足,城市的优质公共资源和社会服务有待于进一步同农村对接、向农村拓展,农村居民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加快推进区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设想
针对上述薄弱环节,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区在当前和今后工作中必须通过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一是以科学规划为指导,促进集约有序发展。规划是建设发展的龙头,要通过科学规划来节约利用资源、集聚集约发展。要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深化完善农村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农村工业区、农业区、居住区、生态区和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区域协调的城镇体系,实现有限资源无限发展。特别要加快完成××综合发展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一五”城乡建设规划、各项次分区规划、重点控制性详规和农村新型社区详规编制。要通过规划的完善和实施,节约土地资源。
二是以都市产业为方向,促进转变增长方式。坚持园区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开发区、胡埭安置区、马山生物医药园、工业设计园等一批特色品牌园区空间。要加快拓展现有园区的可用空间,重点抓好胡埭工业园西拓和工业设计园南扩,提高园区对骨干企业安置、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承载功能,以空间拓展来“稳心留根”,为××未来发展提供规模支撑和产业基础。要依托现有的12个园区和3个老工业团地,大力发展标房楼宇经济,在原有基础上再建设一批适销对路的标房楼宇,并着力提高租售率和产出率,实现集聚集约发展。要积极引导现有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节能低耗环保、循环型、知识型的都市工业。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抢抓城市化发展机遇,抢滩沿路发展现代商贸,并着力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实现工业、服务业“两轮驱动”。根据战略农业和过渡农业相结合的思路,依托沿山沿湖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唯琼农庄、九龙湾乡村家园、雪浪山生态园、龙寺生态园等一批集观光旅游、度假休闲、餐饮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示范园,实现农业生产的园区化、特色化、高效化。
三是以资产经营为纽带,促进财力稳定增长。引导鼓励镇、村(社区)积极抢抓城市化推进机遇,把农村土地出让金、集体资产转让金、自有资金等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土地、房屋等优质经营性资产,大力发展集体经营性资产,增强发展后劲。积极参与胡埭工业园西拓和工业设计园南扩,参与建造适销对路的标准厂房和配套用房,增加集体优质经营性资产。结合老工业团地改造,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拆旧建新,腾笼换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利用区位优势,抢滩沿路发展商业用房,有条件的要发展楼宇经济。抓住“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宅基地整理等的机遇,优化一批新的空间进行置换开发。全区镇村要通过强化资产经营,均能增加一块能稳定获利的经营性资产,使村级集体财力年均增幅不低于5。
四是以富民优先为根本,促进完善社会保障。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富民优先,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积极挖掘就业载体,加强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完善政策配套,促进农民充分就业,鼓励群众创业致富。要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全面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体系,切实落实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各项救助政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保障体系。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切实提高人民的收水平,促进收入的多元化,增加经营性、资产性和股份合作收入。通过政策 配套和措施到位,到“十一五”末,力争城镇社会保障三大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000元,年均增长10,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城市化水平达到80以上。
五是以建设管理为重点,促进优化生态环境。立足于“以建促拆”,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按照城市化推进的要求,今后几年全区的29个安置点至少要新建安置房500万平方米以上,逐步实现拆迁安置“零过渡”。要加快城市改造,提升城市品味,高标准推进河埒口地区改造,全面建成核心商务区,打造区域发展新亮点。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农村扎实开展以拆临拆违、环境卫生等为重点的各项专项整治。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发展循环节约型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彻底整治水环境。确保到“十一五”期末每万元GDP综合能耗控制在0.72吨标准煤以内,60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污染集中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区域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0,国家生态区创建全面达标。
关键词:新型农民 新农村 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必须建立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而人的主观能动性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能动作用。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培养造就千千万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了决于农民素的高低。当前,我国广大农民群众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整体素质不高。培养新农民是新农村建设最为迫切的任务之一,建设新农村,必须培养新农民。没有农民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农民知识化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必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事业,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一、培养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
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就是要全面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要改变农村面貌,农民当然是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农民素质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有后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才有保证;反之,农民素质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力量。正如同志指出的,“广大农民群众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然而,我国农村的现状是8亿多名农民中,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全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初中的占49%,小学及小学以下的占38%,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还占7个百分点。农民受教育程度如此低下,要想担当建设新农村的重任是可想而知的。没有农民的知识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民。这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
要以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外实践证明必须把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重诚信、讲文明的新型农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力求避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性。要综合应用文化教育、职业教育、思想教育和市场机制等多种手段,全面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健康素质和就业技能,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人力资源基础。要大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使农村的青少年和后备劳动力不再成为像父辈那样的缺知识、少文化、没专长的传统农民和农民工,而是让他们成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农民。要适应工业化中后期农民分工分业分化加速的新型势,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的培训,重点培训社会需求量大的制造业技术工人和专业服务人才。既要培养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相适应的有充分创业、就业技能的劳动者,还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现代国民素质教育、增强社会公共道德意识、生态环境意识、文明礼仪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一代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社区的社会风气,树立文明新风尚,形成新农村建设和新农民培育良性互动的机制。
二、大力培养造就新型农民的基本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培养造就新型农民,应立足农村实际,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首先,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离不开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资金投入。因此,加快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地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放在农业和农村。完善支农投资管理方式,整合支农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支持金融组织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引导社会资金抽向农业和农村。
其次,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个重要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农民素质的普遍提高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进而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培养造就新型农民,要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第一,转变观
念。推进新农村建设,就要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着力点,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境和粮食生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而实现这些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农民要有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识,有接受和应用农业新技术的强烈愿望。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有效途径,让广大农民意识到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的实践,让农民感受到应用科学技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带给他们的实惠。在新的发展阶段,要以农业资源为依托,推广新技术、发展新产业,着力调动农民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农民的实用技能水平。第二,根据农村生产发展的需要,发展农村学习型组织。新农村建设需要不同类型的人才,要根据现代农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发展农村学习型组织,培养造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制订发展规划,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生产发展相结合,创建符合各地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调动和激发农民学习知识、运用知识创业的积极性;注重培养造就一批各方面素质较高的基层干部、农产品市场经营与管理人才,带领广大农民共同致富;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全面分析不同地区农村的资源特色、农业产业结构、农业技术推广、人口结构、农民素质情况,根据当地需求,制订实施有针对性的农民劳动技能培养方案。
第三,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也是建设社会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引导农民群众解放思想,实现由满足现状向竞争进取、由安贫乐道向追求富裕,由依靠体力发展向依靠智力和技能发展生产等观念转变;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三、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在高度重视农民素质提高的基础上,还应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风俗习惯、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差异较大,不同地区的农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有明显不同。因此,各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既应因地制宜地选择和制定工作重点、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注意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充分调协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
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离开了人的发展这一根本目的,经济社会发展就没有任何意义。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享有者。只有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才有更加充分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应当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在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农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聪明才智和极大的创造力。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应当也必须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实践中的许多成功做法就是由农民群众创造出来的。正是依靠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我国打开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总结推广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开阔思想,在发展农业生产、加强农村民主的管理、提高生活水平等方面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努力解决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本文为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计划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6KR67)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晓明.培养新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迫切需要[N].人民日报,200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