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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 ;财务风险 ;防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26.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06.065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作用重大。过去20年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村和乡镇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也极速发展,这些企业对增加农民收入、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促进农业现代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小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渠道,从事着农产品的加工、存储、运输和销售,被称为农业产业化链条的关键。当今社会,农产品加工企业仍面临着巨大的财务风险,其中包括现金紧缺、融资困难、农产品占用资金比例大、资金回收风险大、利润较低等。研究这些问题,找出造成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普适性财务风险管理办法,使这些财务风险不再成为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瓶颈,从而促进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繁荣发展。
1财务风险定义
财务风险的定义有相对的两个方面――广义和狭义。广义的财务风险认为企业的财务风险在任何的资金运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也就是说,不仅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甚至在投资、利益分配环节也可能发生。对于狭义的财务风险来说,一般认为是由不合理资本结构导致,主要包括不合理的债务比例、负债规模和风险高低成正比,总结来说,就是企业对外举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大小。
2影响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财务风险的因素
2.1自然条件风险高
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严重依赖农产品,但是农产品往往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很多自然灾害直接对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带来影响。既使自然灾害程度低、面积小,也会给部分农产品的质量带来影响,所以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进行农产品采购的过程中会出现质量不如从前以及数量不能满足需求等一些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但影响财务状况对于企业利润也是重创,同时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于农产品的需求地也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又会产生运输、损耗等一系列问题。所以自然灾害对于农产品的以及中小农产品企业的影响问题值得关注。
2.2季节性对农产品生产和采购的影响
很多农作物受季节性影响较大,部分地区经常出现应季农产品大量生产的时节,很多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没有充足的资金,购买能力遭遇困境,而往往资金充裕的时候又不是农产品的收获季节。经常出现资金不充足原料充足,资金充足原料成本却又变高了的情况,给企业财务带来困扰。总的来说由于季节性而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企业财务资金紧张、原材料紧缺以及收购成本增加等几个方面,对企I压力较大。
2.3企业获利能力不强,竞争力薄弱
企业获得利润的能力决定了企业的发展空间和未来,一个企业获利能力越强其融资能力也越强,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也不例外,但是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往往获利能力不强,这类企业多数规模不大,产品原料需要的资金又多,产品利润却不高,再加上大型企业的竞争,就很容易出现获利能力不强,资金短缺的情况发生。
2.4企业偿还债务能力有限,容易发生财务危机
很多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容易出现财务危机,偿还债务的能力十分有限,低于风险的能力不强,财务状况不容乐观。绝大多数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流动现金与债务比率低于200%,说明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短期偿还债务能力都较差。
3防范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财务风险的具体措施
3.1合理融资与投资,环节企业压力,科学化解财务风险
努力寻找合理的融资渠道,可以有效的缓解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压力,帮助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可以适当的投资,尤其是一些下游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通过多家企业相互联保,在农产品收购季节共同向银行贷款,以缓解短期内收购原料的资金压力,可以向农户接头或接受农户入股,向银行贷款、向上下游企业投资、融资。
3.2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企业经营能力
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自身规模过小,资本积累慢的特点,要想进一步发展必须强化经营能力,努力经营好自身企业,才能抵御因农产品行业本身的原因造成的风险,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将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尽可能避免财务人员和经营者投资决策的重大失误,以防止财务危机的爆发或者使损失降到最低。
4结语
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财务风险防控方案,有利于保证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帮助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迅速成长。
参考文献
[1]徐振华.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J].农村新技术,2008,(10).
关键词:供电企业;财务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2
近年来,国家大规模对电力体制实行改革,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供电企业面对的市场经济环境日益激烈,在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等体制政策不断深化的形势下,供电企业遭受的各种风险也日益增多,经营管理也遭受更大的考验。众所周知,电力行业是一个关系着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供电企业是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同时具有资产规模大、管理链条长、现金流量大、单项投资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其财务风险较高,如若没有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规避和化解风险,势必会引起财务危机,对此供电企业在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方面也格外重视,并对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本文针对当前市供电企业存在的财务风险及成因进行分析,并谈谈防范风险措施及方法,希望为电力行业的企业管理者及财务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启示。
一、财务风险的含义
从经济学上讲,风险源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只要企业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就会有风险存在。财务风险作为企业风险中最为常见的风险,与企业资金的筹措、运用、管理密切相关,存在于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它是指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因素作用,使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与预期目标发生背离,从而使得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引发支付危机,严重导致破产。所以,供电企业的财务风险如果没能及时防控,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现结合本人多年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谈谈自己对供电企业财务风险的理解。
二、供电企业财务风险的来源
对于供电企业来说,当前财务风险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供电企业在国内处于垄断地位,长期以来一直深受国家政策影响,企业人员对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淡薄。供电企业中许多老员工的财务知识相对缺乏,认为只要管理好资金、用好资金就能充分防范风险,无法对整个企业的经营状况予以有效把控,对财务风险防范能力较差。
2.内部控制风险力度低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很多市供电企业存在管理粗放、内控制度不完善,主要是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不完善、内控制度缺乏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财务预算管理执行刚性不足等,造成成本控制不力、财务风险把控执行不到位、会计信息失真,误导企业做出不正确的管理决策,最终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给企业经营成果带来风险;因供电企业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紧密的关系,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会影响到供电企业的经营决策,其干预及一些不合理的建设要求等不仅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还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3.筹资风险
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将借入资金合理运作,以此提高企业的资本金收益率,是企业快速发展、实现规模扩张的主要手段,但若因各种因素导致预期收益下降,致使企业背负沉重负债,就会形成筹资风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供电需求不断扩大,供电企业的工程建设也必须扩大,加之供电企业中的农网建设、改造与维护以及农村通电工程等公益性投资,供电企业需要通过融资来解决资金筹集问题,筹集资金由于资金在运转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伴随着风险,“短贷长投”不利于资金周转,造成供电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
4.电费收回坏账
电力作为能源,其本质是一种商品,用电付费本属十分正常,但多年来部分公众对电力的商品属性认识仍然很模糊。部分企业客户和居民随意拖欠电费,特别是部分企业借改制清算、破产的名义,大量规避电费。供电企业在承担电费坏账损失的同时,还要额外承担一些费用,给供电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影响。出于稳定等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供电企业对于这些借口不交或迟交电费的企业,处于既无法收缴电费、又不能停电的尴尬境地。供电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能否及时收回,决定了企业的现金流转能否顺利运行、经营效益能否最终实现,也决定了企业的再生产投入是否有足够的保障。供电企业的客户涉及到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电费的回收难度较大,坏账风险已成为供电企业面对的最大的财务风险之一。
5.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
供电企业的资产规模大,供电设施分布地域广泛,且受外力破坏、偷盗、自然灾害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管理十分困难。比如2008年雪灾,造成的供电设备严重损坏,发电受阻,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受到影响,其中因灾害停运供电线路36740条,停运变电站2018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6.现行电价机制
电价是供电企业的生命线,合理的电价对供电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影响供电企业财务状况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省级供电实行统一的销售电价政策,供电企业没有电价的制定权,也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供电企业为满足国民经济对电力的需求,大规模的供电建设在全面提速,供电建设带来巨额成本在不断上升,而电价政策的实施造成利润空间不断减小,从长远来看,不能满足人们对电力资源的需求,也会影响一国的经济。
三、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1.增强企业员工的财务风险意识
对企业员工进行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培训,灌输合法经营理念,增强他们认识风险、分析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从源头上筑牢风险防范的堤坝;应注重财会队伍建设,打造出一支业务素质过硬、专业知识水平强的财务人员队伍,提升其准确的职业判断能力,增强对财务风险的敏感性,提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2.加强内部控制力度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是防范财务风险最重要的基础和保障,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供电人财物集约化管理工作正处于积极推进,企业各层级职能定位也正发生深刻变化,供电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亟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以适应公司集团化运作和集约化管理,应以强化财务稽核监督功能为目标,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标准化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为基础, 以财务评价与财务稽核为监督手段,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风险控制。
3.创新融资方式,加强筹资风险管控
供电企业在争取向银行贷款同时应拓宽融资渠道,应尝试扩大运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信托计划、银行票据等融资方式,将企业融资需求转化为金融资源。通过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对融资增量结构调整,可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积极研究推进整体上市工作,借助资本市场筹集供电建设资本金,建立科学、高效的内部运作机制,构建有利于供电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资本结构;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供电企业可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将风险转移,使成本降低。建立健全筹资管理机构。在风险管控方面,为加强管理者对筹资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责任感,供电企业应成立专门的筹资预测管理机构,建立业绩考评与筹资管理挂钩体制,强化筹资过程管理,降低筹资风险。
4.积极探索电费回收新方式
电费回收工作是供电企业经营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供电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修订完善应收账款管理考核办法,制定领导责任制,建立用户实时欠费预警平台;第二,加强用户资信评估,建立用户资信档案,定期开展用户资信分析,关注企业用户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企业用电信用实行动态评价管理,便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使电费回收风险处于可控状态;第三,对经常欠费或恶意欠费的用户,坚决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第四,尝试采用预缴电费、银行代扣代收等方式,将当前先用电后缴费方式改变成用电前或用电过程中随时收取的方式,减少欠费的发生。
5.深入电价政策研究
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关系到供电企业能否健康发展,这也是一国经济稳步上升的前提。对此,供电企业应就对当前电价管理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争取国家电价政策倾斜;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汇报沟通,积极反映当前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所遇到的困难并就电价调整提出相关建议,争取相关政府部门支持;加强和发电企业、重点企业用户的定期沟通,力争在电价调整中达到双赢。
四、结语
面对市场经济环境下所产生的风险,应当防范控制好供电企业的财务风险,建立风险的识别、控制体系,保证供电企业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营。
参考文献:
[1]王仁明.电网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研究.[D]兰州大学,2008.
关键词:国有施工企业;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风险防范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社保作为社会保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民生、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使居民劳动者通过社保来解决看病、养老等问题。企业足额征缴社会保险基金,不仅履行了社会保障体系赋予的基本义务,更能减轻企业自身社会职能负担。按我国相关规定企业社保基金费用由职工与企业共同承担,其中企业缴付比例大于职工个人,某些企业出于逃避责任、降低成本等目的,谎报员工数量、工资、拖欠社保费用等,不仅损害了职工的个人利益,也对社保基金的征缴带来严重隐患。因此本文以国有施工企业为例,对社保基金征缴的财务管理进行研究,以保障社保基金征缴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目前国有企业社保基金征缴中出现的财务管理问题
(一)老龄化风险。目前老龄化问题在各个国家都较为严重,我国老龄化问题也呈上升趋势,因此,为解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从而出现了社保。具体来说,社保是一项缴费型保险,由劳动者单位按月进行缴费,当参保者达到法律规定的参保年限后,即可领取每月定额的金额,保障退休后的设生活。就目前来说我国人民的生存寿命不断增加,社保缴费人群所实际享受的保障年限也随之变长,远远超过了缴费期限,因此,就出现了很大的反差,这对社保基金支付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二)征缴渠道风险。根据目前我国的征缴基金状况来看,参保单位多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另外,我国虽将各形式企业、外贸、乡镇所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也纳入征缴范围,但这些企业相对来说不具有稳定性,资金收入也会出现变化浮动,营业状况不佳或是经营者的参保意识不足导致不能按时、按额缴纳等。另外,我们国家即将进入老龄化阶段,退休人员众多,退休人员的工资主要依靠在职职工和国有企业上缴的养老保险费,而这些资金又难以在第一时间足额上缴。除此之外,在我国农村群体中,因收入较低、政策宣传不到位等观念的影响,导致多数人不具备参保意识。(三)缴费基数稽核和缴费人数稽核。社保缴费人数是社保征收的重要基础,因此这就需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社保缴纳人数数额。这也是我国社保征缴的明文规定,具体条例为《社会保险征缴填列》,其中明确列出,缴费单位必须要每月定时、定额向保险机构征缴保险费用。但在实际的征缴工作中,部分单位并没有根据要求进行,而是以年的方式进行申报,基数核定后一年不变的方法。以此来判断参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和人数申报是否准确,有无少报、漏报现象,这也是确保社会保险费足额征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此外,对于国企施工单位来说,社会保障的征缴的难度除上述外,其主要原因则是施工企业的项目中的大型项目,投入的资金额也相对加大,但在施工具体的环节中人员的流动性也较不固定,因此这就增加了社保征缴的难度。(四)基金监管风险。为了保证基金监管工作的开展,我国专门设立了各种监管控制制度来进行监督管理,如人大监管、国家行政监管、社会监管、基金管理内控部门,但在具体的执行管理环节中主要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对保险行政部门、审计部门进行监督。而政府监管的目的则是依据所特有的行政资源来降低社保基金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通过法律政策来约束参保单位。但这就需要参保单位根据法律政策制定合理的法规以及防范机制。
二、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构建
(一)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原则。以上对基金征缴财务风险因素做出了分析,那么这就需要建立一定的财务防范机制的防范措施,因此,这就建立一定的防范制度,具体为以下:(1)目的性原则,在目的性原则中,首先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防范机制,同时在制定防范机制上要根据目的、预计征缴工作中出现的少缴等现象,保障社保基金的足额征缴。(2)谨慎性原则:在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中,还需要坚持谨慎性原则。具体来说,谨慎性原则贯穿整个基金征缴中,需要相关人员随时保持谨慎,同时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严谨细致,要综合多种因素来进行防范,同时对每一笔业务都要进行严格把关。(3)及时性原则:在及时性原则中主要是在进行征缴活动时,相关人员需要对每一笔征缴工作的金额进行确认和对账确认,确保账实相符,同时还要及时传递基金征缴信息来满足财政、审计等工作的开展。从而降低社保基金征缴中的风险。(4)易操作性原则:社保基金的易操作性主要是针对开展的征缴业务涉及的,那么这就需要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以现实情况为基础制定操作程序,便于工作人员的灵活运用,从而降低风险。(二)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1)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工作顺利的开展,起到约束作用,而社保基金征缴制度防范机制的建立目的是来保证社保基金可以按时按额的缴费和保存,进而最大程度的来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率,同时还可以保护参保人的权益。(2)国家法规制度层面;若想要最大程度的避免社保基金征缴的财务风险,不仅要完善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还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来规范少缴、漏缴、非法挪用等现象。此外,在制定这些法律法规时,还需要根据现实状况针对性的进行,并进行及时调整更新,进而保证基金征缴顺应形势发展。(3)地方补充制度侧面;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而各城市的经济发展也不同,因此这就需要在制定社保的缴费金额中,根据各地的人员的工资水平、人口结果、就业状况来设置相应的缴费金额。(三)保存风险防范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是为了保证征缴社保金额和其它资金的分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以下对此做出分析论述。(1)征缴到位基金收入户的防范;国有企业通常在征缴社保基金采用先进办理缴费,但这种方式的缴费肯定牵扯大量的货币资金,因此这就需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工作。如在财政部的《社保基金财务》制度中明确规定,征收部门必须要设立专有的银行账户,对征缴的保险基金进行分类管理,此外,银行还必须对征缴基金数额进行及时的清算和分类管理,这样一来则可以有效的避免社保基金被挪用等违法现象。另外,从缴费的角度来看,社保基金数额较大,因此这也成为各银行的重点业务。因此,这就需要企业在社保合作方的选择中严格筛选。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以及社保基金征缴方式的定期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缴费单位和参保者不定期地对所合作银行的运行情况、业务效率等进行评价。(2)征缴到位基金划入财政专户的防范;我国社保法要求,对所有征缴的资金应及时转入相关的财政账户中,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具有一定难度,因此还需要对此问题进行防范管理。具体来说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中主要是由各地区的财政部门,它们将资金全都存入国库科开设的同一账户中,具体来说,这一账户就相当于是一个储蓄银行,社保基金就是其中的一个储户,但这些储户无法获取属于自己的存款被贷出后可收回的几率,因此,这就需要对其进行专门的管理以及预算管理工作,对其进行防范处理,使用户可以清楚的了解自己的基金状况。此外,在这一环节中除往来单位外,还需要邀请第三方见证,并保存好对账记录,再由各方参与者进行签字确认。此外,在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时,还需要对社保基金的资金流进行科学、合理、准确的分析,从而及时发现其中有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问题,降低财务风险的发生率。(四)内外稽核风险防范机制。内外稽核风险防范机制的展开主要是借助《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为基础,从而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核查方法,并通过对缴费主体和经办机构内部堵塞征缴财务漏洞,来保证基金的按时、按额收缴。(1)外部稽核;外部稽核的实施主体主要是缴费单位、正交人、工资基数、险种、数量、参保人的身份核定进行,同时还包括稽查人员的参与来进行日常的稽核工作,其稽查工作主要是举报稽核的业务特点确立被稽查对象,并提前3日将需要准确的材料被通知稽查对象,同时还要对其提供现场的资料:工资收入、账册、财务报表等。此外,为了最大程度的保证稽核工作的高效开展,还应在稽核的同时做好记录,为公平、公正、公开来奠定基础,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不配合现象,可以将具体原因一一标明。(2)内部稽核;内部稽核工作主要是在社保基金征缴的安全基础进行。由社保经办机构内设的稽核对本机构经办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基金预算执行、基金核定、征缴、支付、上解下拨调剂情况等的进行检查,主要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证稽核工作的正式和公正性。此外,还可以通过委托会计或是审计单位来尽心内部稽核工作,进而最大程度的保证稽核环节中的财务管理工作。(3)现场确认防范机制;社保基金数额较大,因此,为了最大程度的对社保基金的征缴,还需要加强社保基金的扩面征缴现象,因此,在具体的执行中可以通过现场确认机制进行财务风险。具体来说,在实际的工作中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负责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交谈,并对实际的工作地点进行实际的了解,进而全面的了解征缴单位的整体运营状况、财务资金周转状况、人员规模、年龄结构等,同时通过这种全面的了解还可以及时发现财务报表等种的问题,同时还可以借此机会对征缴单位种个体参保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现场认证,审核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而保证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五)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实施的保障条件。(1)财务综合管理平台的建立;在时展的带领下,大数据信息网络时代也快一步的进入到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得琐碎复杂的事务变得简单。因此,在对社保基金征缴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可以借助大数据时代中的特点,通过计算机的处理技术建立一个社保基金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建设的平台,进而实现多方对基金征缴工作的动态监督了解。(2)实现数据处理标准化和规范化;以上提到了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财务综合管理平台,除此之外还可以借助大数据的处理方式处理账务,如此一来既能节省信息储存的空间,同时还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人员的劳动量。同时还可以利用大数据来进行数据的保存工作,如先对工作人员来划分权限,使其对制定区域的财务数据进行保存,再通过远程控制实现对基金财务的核算处理、报表编报、银行对账等工作。另外,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实现对数据的集中管理,做到主管单位查询下级单位财务数据,增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3)实现管理部门数据互通:通过大数据的管理方式还可以打通财务平台的传输通道,使各单位之间的数据实现共享,并通过对账程序,来有效的监督各单位的工作,实现事后被动管理向事前事中主动管理的转变。(六)高素质征缴队伍的建设(1)以提高业务水平为目的坐实业务的培训工作;培训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这就需要国企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同时在进行培训工作时还应将培训分为两大板块:岗前培训、拓展培训,在岗前培训中主要培训相关人员的日常业务知识;拓展培训则侧重前瞻性、防范性的业务延伸。与此同时,在进行培训时还需要合理调整工作人员的时间,也可以利用目前最为新型的网络学习进行远程学习。(2)定期开展岗位流动,合理优化资源;为了最大程度的实现国企施工企业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可在合理的时间定期开展岗位轮换制,借此有效防止有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同时还可以使各岗位人员了解各部门工作,进而提高工作效率。(3)加强勤政廉洁作风建设,构建执政为民的干部队伍;干部队伍通过媒体对违规事件、涉案人员进行惩治报道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来不断的增强基金管理人员的法纪关键,并始终保持警钟长鸣,进而实现干部人员等相关工作中的勤政廉洁作用,为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夯实基础。(4)结合财务平台的建立和实施,搞好权限管理;在新形势的发展中,若想要提高社保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与时俱进跟上时展,将信息处理技术应用到社保财务管理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此外,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共享平台,对各部门单位之间的权限划分还可以提高协同率,并有效避免当问题出现后的互相推诿现象,同时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来了解社保基金的动态,防止恶意挪用。
三、结论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但就当前来说,我国国有企业在社保基金征缴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对国企和缴费者带来了影响,因此,这就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建立相关的防范制度,保证社保基金按时足额征缴到位,使基金安全、完整、规范运行。
参考文献:
[1]金春林.浅析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的难点和对策[J].纳税,2019,13(27):216.
[2]黄家强.社保费税式征缴转换中的权责交接与制度接洽[J].税务与经济,2019(05):73-80.
摘 要:新医改方案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文章主要分析新医改背景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解决问题的对策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 :新医改 公立医院 财务管理
一、新医改出台的背景
1978年以来,我国的医疗体制产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医疗卫生机构由以前的单纯公益机构变为包含着市场、商品等多重因素的机构。这些改变尽管和全国的大方向一致,但因为医院特殊的社会功能,“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使医疗机构受到许多老百姓的诟病。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自2009年起,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以推进新型的医疗改革,新医改便由此展开。
新医改方案的出台,恰逢世界格局发生天翻地覆变化之际,这是百年难遇的一个大变革的时代。2008年由美国引起的金融危机,最终蔓延成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不仅仅是经济危机,食品、药品的危机和公共卫生的危机是近年的又一焦点所在。频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引发的食品安全危机都是对我国的严峻考验。面对甲型流感的肆虐,WHO刚刚将其流行病预警提高到了最高级别。公共危机的频发促使我们重新审视过去的发展路径。
新医改着重突出医院的公益性。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等原因,公立医院形成了“以药补医”的模式,公益性淡化。公立医院既然姓“公”,政府就要承担投入责任,而目前政府直接投入一般只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6%—8%,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的体现不能寄希望于公立医院的长期亏损经营,而是应该通过强化政府责任,增加政府的投入来保证。各级政府应该负担起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投资,资助公立医院的重点学科建设和补偿其政策性亏损。同时,还应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投入,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通过全民医保和公立医院为主体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健康”的目标。
二、公立医院及财务管理的相关概念
1、公立医院的概念。公立医院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国家医疗机构,是由政府出资建立的。在国家医疗改革之前,公立医院的性质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接与国家财政紧密相连。对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都是经过国家财政拨款进行支付的,并且医院严格遵守收支平行的原则。
2、财务管理的概念。医院财务管理指的是医院在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到财务方面的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主要包括:控制、预算、成本分析以及财务情况评估等几方面的内容,医院财务管理与企业财务管理有着一定的关联性,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医院的财务管理要谨遵服务优质、价格合理、成本低廉以及收益最大化等几方面的宗旨。
三、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职能
财务的本质指的是财务的内部联系,医院财务管理的中心思想是以相对较小的成本来获得理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院财务的本质直接决定了其财务管理的职能所在,财务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筹资职能、分配职能以及监督职能。
1、筹资职能。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资金的消耗是必然的,医院的财务部门必须筹集医疗服务所需要的资金来使医院能够维持正常的运转,这就体现出了财务管理的筹资职能。公立医院的筹资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主管部门所下发的一些非财政性资金;三是医疗收入资金。
2、分配职能。医院的财务部门不仅要对资金进行及时筹集,以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营,同时还要对所筹集到的资金进行合理有效地分配,使资金能够被有效利用。在分配过程中主要的表现方式是对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以及职工薪酬福利的分配。医院所筹集的资金,在进行成本补偿后会形成结余。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医院在向主管部门上缴超收药款后,按照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等方式进行资金有效分配。财务分配职能能够使成本与收益相协调,最大限度地降低服务成本,使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提高。
3、监督职能。除了筹资职能和分配职能之外,医院财务管理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就是监督职能,有效的财务管理不仅能够反映出医院资金使用情况,而且还能够及时发现在内部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协调医院内外财务关系,国家在医院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确保其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能够充分发挥,使医院相关负责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对医院的运营情况实行监督。
四、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模式在新医改形式下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
1、缺乏固定资产长期监督机制。公立医院长久以来实行的财务制度无法适应新医改的要求,使许多医院没有一套科学严密的固定资产监管体系,导致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不少漏洞及缺口,主要有账实不一、账账不符等。例如有时新购入的设备可能未及时入账却已投入使用;有时设备已经报废处置,实物并不存在却没有做出相应的账目变更;尤其是许多医院不计算设备的折旧情况,使得医院的真正资产无法准确估计。
2、缺少行之有效的预算管理。公立医院一直以来是传统的事业单位,各级负责人和管理者都已习惯实行多年的管理模式,并不注重科学管理体系的建立。其预算报表往往主要是以上一年的财务状况为根据,目的是为了向上一级主管机构报告当年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获得下一年度的资金拨款。故而,预算缺乏应有的计划性、目的性以及主动性。
3、财务分析未引起足够重视。医院会计仅仅注重于账目的清算审查及其上报,从而忽视了对财务报表的分析研究环节,导致做出的财务报告只着眼于过去,未放眼于未来;只重视了相关货币信息,却忽视了非货币的信息;只关注经营项目的成果,却不在意其社会影响的价值……以至于不能把真实准确的决策信息提供给医院的管理者,容易造成整体决策的失误。
4、缺乏强有力的资金监管体系。传统的以科室为基本单位的管理模式,制约着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统筹性和全局性。因而在医院的重建维修以及医疗设备的引进中产生了大大小小的资金黑洞,“小金库”现象也屡禁不止,严重的影响着医院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严重阻碍了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五、对于新医改下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方面的一些建议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不断地深入,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问题层出不穷。为了能够使公立医院在这复杂的新形势下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风险防控意识。医院管理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风险防控意识,正确认识财务风险的意义。可以采取继续学习教育的形式,请一些专业人士来为相关工作人员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将“财务风险意识”真正融入到医院的财务管理全过程中去。
2、对医院内部控制力度进行加强。一些公立医院由于规模等问题的影响,其内部控制情况较为松散。对此,应加强其内部控制力度,其中加强对医院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就是最直接有效的管理方式。首先,应当完善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医院财务管理系统,将管理层及各级相关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医院内部财务控制相统一,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对于医院财务控制制度的自觉执行意识、业务素质以及风险防范意识。其次,安排一些综合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医院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提高医院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财务预测分析体系,对于日常各个科室所上报的数据积极进行财务分析,及时整理出能够有效反映出医院实际运营情况的财务信息报表。最后,完善医院投资决策机制,不能盲目地运用主管决策和经验决策方式,应当采取民主决策的方式,积极采纳对医院控制管理有意义的建议及意见,综合研究之后再进行最终决策。对于医院投资方面,应当全面地对投资环境调查分析之后进行决策,意见统一之后再进行投资,以降低财务风险的发生机率,避免医院经济损失的发生。
3、完善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公立医院应当积极完善自身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安排专职人员对医院日常资流动情况进行监督把关。医院应对其现有资金以及借贷资金进行有效利用,在对在进行医疗器械、医疗药品的采购以及员工福利待遇的发放方面采取透明化方式进行管理,在对专科医疗仪器药品的购买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对库存药品的准确性进行预算,并进行紧密监督,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做到最大限度的降低医疗运营成本,为医院争取更多的效益。
4、降低应收账款限额。医院在收住病人时常常会发生拖欠医疗费的现象。医院要想做自身好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采取一定措施来控制这种现象的发生。对此,医院可以采取降低应收账款限额的方式来控制和防止拖欠或者恶意欠款现象的发生。医院应当号召各个科室的医务人员考虑医疗成本支出,尽量做到既能保证医疗质量又能降低成本费用,从而使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六、结束语
通过本文论述,不难看出新医改背景下对公立医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也必然要其承担其更多的社会责任,在此形势之下,建立新的财务管理模式对公立医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有利于医院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玲,等.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及其保障措施[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4).
[2]马淑梅.新医改下我国医院财务管理研究[J].财税论坛,2011(4).
[3]张智慧.新医改条件下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浅析[J].经济研究导,2012(15).
[4]周洪山.龙向林.医院财务管理研究现状文献综诉[J].经济师,2011(11).
[5]林自军.浅议我国县级医院财务管理问题[J].现代经济信,2009(23).
作者简介:
政策性银行的商业性信贷业务
能更好地实现机构财务上的可持续
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不追求盈利,目标是实现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但是从事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的财务绩效并不理想,甚至出现亏损。农业政策性银行为了自身的生存可能会越位或缺位,以政策性信贷资金开展商业性信贷业务而背离政策性目标初衷。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发展银行的财务绩效。
从盈利性分析看。表1显示,从2005年至2011年农业发展银行资产收益率不断提高,2011年为0.366%。同商业银行(截至2011年年末资产收益率1.28%)比较,整体水平偏低。从2005年至2011年农业发展银行资本回报率不断提高,2011年为21.1%。同商业银行(截至2011年年末资本回报率20.4%)比较,水平相当。2005年农业发展银行成本收入比50.42%,2011年降为44.70%。说明农发行经营效率得到提高。
从安全性分析看。一是不良贷款率。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及占比明显下降。不良贷款率由2005年的10.2%降到2011年的1.46%。不良贷款余额由2005年的798.6亿元,降到2011年的274.46亿元。二是资本充足率。截至2010年农业发展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为3.04%,资本充足率为6.06%。国外政策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高于商业银行,如印度为39.05%,泰国为20.63%,农业发展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没有达到监管当局的资本充足率8%和核心资本充足率4%的要求,因此应该补充其资本金。三是资本比率。2005年农业发展银行的资本比率为2.33%,到2011年资本比率降为1.82%。说明农业发展银行抵御风险能力下降。四是资产负债率。2005年农业发展银行资产负债率是97.67%,2011年资产负债率提高到98.18%。由此我们可以算出财务杠杆为55倍。说明目前农业发展银行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风险较大。
通过对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绩效的分析,我们发现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发展银行的财务绩效,其不良贷款率不断降低。虽然,资产收益率偏低,由于财务杠杆较大,导致资本回报率较高。但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风险较大,资本充足率偏低。
商业性信贷对政策性信贷的排挤
农业发展银行为了追求财务绩效,会越来越倾向于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其行为模式变得越来越像商业银行,商业性贷款业务相对于政策性贷款业务增长较快,而政策性支农贷款业务增长规模和幅度放缓。截至2011年末,农业发展银行共有30个省级分行、303个地(市)分行和1657个县级支行,服务网络遍布除自治区外的中国大陆地区。从机构来看,其在乡镇等基层没有分支机构,主要直接服务对象不是农户,政策性的支农信贷资金无法直接有效地惠及农户。
从政策性贷款业务看。表2显示,截至2011年累放粮棉油收购贷款4326.8亿元,农业科技贷款62.94亿元,专项储备贷款458.68亿元。主要政策性贷款业务稳步增长,由2007年的3028.66亿元,逐年增长,到2011年达到4848.42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长了0.6倍。
从商业性贷款业务看。表2显示,截至2011年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1561.1亿元,农业小企业贷款75.87亿元,农业生产资料贷款79.93亿元,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102.21亿元,累计发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3278.4亿元,支持2139个项目。主要商业性贷款业务快速增长,由2007年的1593.53亿元逐年增长,到2011年达到5097.51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长了2.2倍。
农业发展银行的市场定位与资金来源
市场定位
从国际经验看, 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经济转型、城市化发展及产业化的特点,政府应该及时调整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但是应该尽量明确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农业商业性金融业务的边界和范围,不可任由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规模无节制地扩张, 必须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支农定位,限制其开展商业性信贷业务。
随着农村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应该动态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自1994年成立以来,与时俱进地调整业务范围,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994年成立至1998年3月,主要业务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储备贷款和调销贷款,同时承担农业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以及粮棉企业加工贷款等;1998年3月至2004年7月,专司粮棉油收购信贷业务;2004年7月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以来,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先后开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商业性业务。
2004年以来,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得以拓展,逐步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以中间业务为补充的“一体两翼”业务新格局。表3显示,2007年以来,农业发展银行不断拓展新的业务,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农业发展银行提出“十二五”时期实施“两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一是着力发展以粮棉油收储、加工、流通为重点的全产业链信贷业务;二是着力发展以支持新农村建设和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业务。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应该将贷款支持对象扩大到农林牧副渔生产、加工转化及农业科技等更广泛的农村经济领域。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贷款支持力度。
资金来源
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日益多元化,市场化发债融资比重不断上升,对中央银行再贷款的依赖性不断降低,从而农业发展银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基础货币的影响不断降低。
从融资渠道看。一是发行金融债券。农业发展银行从2004年408亿元发债规模到2011年的4472.7亿元,增长了近11倍。二是吸收存款。农业发展银行的存款包括企业单位存款、财政存款和特种存款以及同业定期存款。截至2011年末总计3882.1亿元。其中企业单位存款占74%,财政存款和特种存款占21%,同业定期存款占5%。三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农业发展银行再贷款规模从2004年的6099亿元逐年下降,到2011年降到2720亿元(见表4)。
从资金来源的变动趋势看。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余额占比由2004年的6%增长到2011年的64%,再贷款余额由2004年的84%降低到2011年的14%,存款余额由2004年的10%提高到2011年的22%。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自给率由2004年的16%提高到2011年的85.62%(见表5)。
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也决定其应该坚持政策性支农的市场的地位。农业发展银行依靠政策性银行身份获得政策扶持,并利用国家信用可以低成本的筹资来开展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会导致与商业银行进行不公平竞争。
政策建议和对策
补充资本,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补偿机制。农业政策性银行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农业政策性银行普遍享有政府注资、税收优惠、风险分担等显性或隐性支持,其发展依赖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在国家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一般具备财务可持续性。目前,政府没有建立对农业发展银行持续稳定的财政补偿机制,对于农业发展银行在财税和货币政策方面给予扶持的力度不够,农业发展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因此有必要早日建立财政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补偿机制,国家应该对其注资,补充资本金,并对其政策性不良资产进行剥离。
重视政策性目标实现的考核,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绩效评价体系。目前我国缺乏对农业发展银行的社会绩效评价体系。对于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社会绩效评价体系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财务绩效,考察其财务是否可持续。另一方面是政策的发挥。在财政部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政策性银行的考核是比照商业银行的标准来考核政策性银行的绩效,在政策性目标的实现方面考核和评价比较欠缺,比较重视财务绩效表现的考核。因此有必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性银行社会绩效评价体系,在考核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绩效时应该强调其社会绩效,而不应仅仅是财务绩效。同时,有必要对政策性银行进行专门立法, 并实行单独监管。
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批发资金,提高其市场化运作资金的效率。由于农业发展银行与贷款需求小额、分散的农户直接发生交易的成本太高,且信贷风险的防控难度较大。可以考虑由农业发展银行向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批发资金,既解决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短缺问题,又可以有效地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支农功能,提高其市场化运作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的效率。
深化内部改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农业政策性银行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治理模式,建立规范的董事会(或理事会) 运作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不断强化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够切实进行高水平的贷款评审与风险管理的专业化队伍,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在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水平。适应新形势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内部改革,积极开展业务创新。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呼伦贝尔银监分局)
商业性信贷业务的开展
对政策性银行的影响—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
曲小刚 刘宏义
农业发展银行现在可同时开展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和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体现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银行定位,应该服务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充分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而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使其能够更好地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但是,当农业发展银行同时开展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和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时,资金总量有限,出于财务绩效考虑,其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会对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产生排挤,政策性的支农定位会变得模糊起来,农业发展银行为了追求财务绩效,往往会越来越倾向于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其行为模式变得越来越像商业银行。同时农业发展银行利用国家信用可以低成本地筹资来开展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与商业银行进行不公平的市场竞争。鉴于此,有必要思考农业发展银行同时开展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和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的经营模式是否合理,农业政策性银行到底应该如何兼顾政策性支农目标的实现和机构自身财务的可持续问题。
政策性银行的商业性信贷业务
能更好地实现机构财务上的可持续
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不追求盈利,目标是实现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但是从事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的财务绩效并不理想,甚至出现亏损。农业政策性银行为了自身的生存可能会越位或缺位,以政策性信贷资金开展商业性信贷业务而背离政策性目标初衷。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发展银行的财务绩效。
从盈利性分析看。表1显示,从2005年至2011年农业发展银行资产收益率不断提高,2011年为0.366%。同商业银行(截至2011年年末资产收益率1.28%)比较,整体水平偏低。从2005年至2011年农业发展银行资本回报率不断提高,2011年为21.1%。同商业银行(截至2011年年末资本回报率20.4%)比较,水平相当。2005年农业发展银行成本收入比50.42%,2011年降为44.70%。说明农发行经营效率得到提高。
从安全性分析看。一是不良贷款率。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及占比明显下降。不良贷款率由2005年的10.2%降到2011年的1.46%。不良贷款余额由2005年的798.6亿元,降到2011年的274.46亿元。二是资本充足率。截至2010年农业发展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为3.04%,资本充足率为6.06%。国外政策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高于商业银行,如印度为39.05%,泰国为20.63%,农业发展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没有达到监管当局的资本充足率8%和核心资本充足率4%的要求,因此应该补充其资本金。三是资本比率。2005年农业发展银行的资本比率为2.33%,到2011年资本比率降为1.82%。说明农业发展银行抵御风险能力下降。四是资产负债率。2005年农业发展银行资产负债率是97.67%,2011年资产负债率提高到98.18%。由此我们可以算出财务杠杆为55倍。说明目前农业发展银行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风险较大。
通过对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绩效的分析,我们发现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发展银行的财务绩效,其不良贷款率不断降低。虽然,资产收益率偏低,由于财务杠杆较大,导致资本回报率较高。但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风险较大,资本充足率偏低。
商业性信贷对政策性信贷的排挤
农业发展银行为了追求财务绩效,会越来越倾向于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其行为模式变得越来越像商业银行,商业性贷款业务相对于政策性贷款业务增长较快,而政策性支农贷款业务增长规模和幅度放缓。截至2011年末,农业发展银行共有30个省级分行、303个地(市)分行和1657个县级支行,服务网络遍布除自治区外的中国大陆地区。从机构来看,其在乡镇等基层没有分支机构,主要直接服务对象不是农户,政策性的支农信贷资金无法直接有效地惠及农户。
从政策性贷款业务看。表2显示,截至2011年累放粮棉油收购贷款4326.8亿元,农业科技贷款62.94亿元,专项储备贷款458.68亿元。主要政策性贷款业务稳步增长,由2007年的3028.66亿元,逐年增长,到2011年达到4848.42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长了0.6倍。
从商业性贷款业务看。表2显示,截至2011年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1561.1亿元,农业小企业贷款75.87亿元,农业生产资料贷款79.93亿元,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102.21亿元,累计发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3278.4亿元,支持2139个项目。主要商业性贷款业务快速增长,由2007年的1593.53亿元逐年增长,到2011年达到5097.51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长了2.2倍。
农业发展银行的市场定位与资金来源
市场定位
从国际经验看, 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经济转型、城市化发展及产业化的特点,政府应该及时调整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但是应该尽量明确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农业商业性金融业务的边界和范围,不可任由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规模无节制地扩张, 必须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支农定位,限制其开展商业性信贷业务。
随着农村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应该动态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自1994年成立以来,与时俱进地调整业务范围,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994年成立至1998年3月,主要业务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储备贷款和调销贷款,同时承担农业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以及粮棉企业加工贷款等;1998年3月至2004年7月,专司粮棉油收购信贷业务;2004年7月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以来,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先后开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商业性业务。
2004年以来,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得以拓展,逐步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以中间业务为补充的“一体两翼”业务新格局。表3显示,2007年以来,农业发展银行不断拓展新的业务,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农业发展银行提出“十二五”时期实施“两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一是着力发展以粮棉油收储、加工、流通为重点的全产业链信贷业务;二是着力发展以支持新农村建设和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业务。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应该将贷款支持对象扩大到农林牧副渔生产、加工转化及农业科技等更广泛的农村经济领域。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贷款支持力度。
资金来源
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日益多元化,市场化发债融资比重不断上升,对中央银行再贷款的依赖性不断降低,从而农业发展银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基础货币的影响不断降低。
从融资渠道看。一是发行金融债券。农业发展银行从2004年408亿元发债规模到2011年的4472.7亿元,增长了近11倍。二是吸收存款。农业发展银行的存款包括企业单位存款、财政存款和特种存款以及同业定期存款。截至2011年末总计3882.1亿元。其中企业单位存款占74%,财政存款和特种存款占21%,同业定期存款占5%。三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农业发展银行再贷款规模从2004年的6099亿元逐年下降,到2011年降到2720亿元(见表4)。
从资金来源的变动趋势看。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余额占比由2004年的6%增长到2011年的64%,再贷款余额由2004年的84%降低到2011年的14%,存款余额由2004年的10%提高到2011年的22%。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自给率由2004年的16%提高到2011年的85.62%(见表5)。
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也决定其应该坚持政策性支农的市场的地位。农业发展银行依靠政策性银行身份获得政策扶持,并利用国家信用可以低成本的筹资来开展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会导致与商业银行进行不公平竞争。
政策建议和对策
补充资本,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补偿机制。农业政策性银行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农业政策性银行普遍享有政府注资、税收优惠、风险分担等显性或隐性支持,其发展依赖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在国家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一般具备财务可持续性。目前,政府没有建立对农业发展银行持续稳定的财政补偿机制,对于农业发展银行在财税和货币政策方面给予扶持的力度不够,农业发展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因此有必要早日建立财政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补偿机制,国家应该对其注资,补充资本金,并对其政策性不良资产进行剥离。
重视政策性目标实现的考核,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绩效评价体系。目前我国缺乏对农业发展银行的社会绩效评价体系。对于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社会绩效评价体系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财务绩效,考察其财务是否可持续。另一方面是政策的发挥。在财政部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政策性银行的考核是比照商业银行的标准来考核政策性银行的绩效,在政策性目标的实现方面考核和评价比较欠缺,比较重视财务绩效表现的考核。因此有必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性银行社会绩效评价体系,在考核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绩效时应该强调其社会绩效,而不应仅仅是财务绩效。同时,有必要对政策性银行进行专门立法, 并实行单独监管。
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批发资金,提高其市场化运作资金的效率。由于农业发展银行与贷款需求小额、分散的农户直接发生交易的成本太高,且信贷风险的防控难度较大。可以考虑由农业发展银行向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批发资金,既解决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短缺问题,又可以有效地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支农功能,提高其市场化运作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的效率。
一、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全县完成城乡居民适龄人员参保缴费25.31万人;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续保缴费5819.78万元,目前全县人均缴费额增长率总体呈增长趋势,全县人均参保缴费额水平整体达到230元以上,适龄人员参保缴费率达85.36%。全县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14.13万人,使用全省统一制作的社保卡按月通过农行网银实行社会化发放,1-6月累计发放养老金7347.81万元,发放个人账户结算资金203.05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亮点工作
1、强化目标举措,促进任务落实。一是下达目标任务。县政府于去年11月底召开全县2017年度城乡居保工作总结和2018年保费征缴动员大会,继续把城乡居保参保续保工作纳入全县乡镇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下达了各乡镇2018年度城乡居保目标任务,将城乡居保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同时采取“联系乡镇,定期督办”的工作方式,有序地推进城乡居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送政策下乡。为使参保群众进一步了解参保缴费、待遇支付、注销登记等主要办事流程,使参保群众进一步明白“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道理和好处。我局印制城乡居保业务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和待遇测算表等宣传资料,配合全县16个乡镇分别在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或农村集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及政策咨询台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以城乡居保参保范围、缴费补贴标准、待遇领取条件和标准、资格认证等政策法规及办理流程为重点内容,开展了为期10余天的送政策下乡宣传活动。通过送政策下乡,积极引导参保群众选择最低200元档次或更高档次参保缴费,不断提高全县人均缴费额水平和城乡居保知晓率。三是提质增效。为进一步推进完善城乡居保政策的落实,提高基层一线人员的经办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的一线经办队伍。按照县人社局部署,我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授课人并制作培训课件,连续3个周末召集全县16个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城乡居保风险防范和控制、经办工作及常见问题处理到业务经办讲解,通过业务培训沙龙等形式掀起学习业务工作的良好氛围,最终达到人人熟知城乡居保业务,咨询起来有所答,工作起来得心应手,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2、巩固系统应用,规范经办管理。一是梳理信息数据。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参保入库数据质量,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我局立足“三个互动”即:上下互动,乡村互动,部门互动,基本实现了全县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线实时经办率100%、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入库准确率100%、待遇领取人员系统发放率100%的总体目标。二是统一调度数据。按照我局《关于对2018年度各乡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数据批量入库进行统一调度的通知》要求,对保费上解入库和缴费数据批量入库工作,遵循“先入库、后申请、再导入”的原则进行统一调度。各乡镇将征缴的保费足额划拨上解至县财政专户,进账单交县居保局缴费核定股登记确认后,各乡镇再按照参保缴费信息数据导入模块的要求整理核对好2018年度参保缴费明细台账,编制汇总好《参保缴费数据情况确认表》,签字、盖公章后报送县居保局信息管理股审核、确认。并由信息管理股依据各乡镇报送的《参保缴费数据情况确认表》,按照“先报先导”的原则,统一安排开放乡镇系统导入权限,确定导入时限。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先易后难,确保在规定的调度时限内,保质保量圆满完成2018年度参保缴费数据批量入库工作任务。
3、采取多种形式,推进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多、分布散,待遇领取人员又多为患病或行动不便的老人,生存认证工作难度大。为提升服务,方便群众,扎实做好城乡居保生存资格认证工作,有效防范虚假、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保障基金安全,减少办事流程,优化服务质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为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开辟绿色通道。一是加强培训助力认证。资格认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并对各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经办人员就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平台生物认证识别和信息采集操作及流程进行辅导和培训。二是进村入户上门认证。我局协助各乡镇人社中心主要采取日常认证和进村入户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对于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人员,则由村组干部带着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携带认证仪器,家家户户上门采集认证信息。对于异地居住、外出务工待遇领取对象,各乡镇中心在村协办员微信群中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告知认证者进入湖北12333进行手机远程视频认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强化督办推进认证。我局每周末对各乡镇2018年度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采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督办,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采集认证10万余人,认证采集率达75%。
4、统筹协调部署,工作同步推进。一是为统筹解决2015年以前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根据鄂政发〔2014〕53号和鄂人社发〔201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最大限度的保障老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做好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并轨工作。通过多方调研,县政府重新出台了《黄梅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梅政规〔2018〕2 号),县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了《黄梅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操作办法》(梅人社〔2018〕13号),为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落实提供了政策制度上的依据。二是加强全面自查。重点对黄梅镇、小池镇、濯港镇、五祖镇、杉木乡5个乡镇的“老被征地农民”情况进行核查统计,摸清“老被征地农民”底数,认真细致做好核查统计工作,对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三是协调完善全县基础养老金提标信息系统数据参数配置比对工作,主动协助、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所需资金各个年龄段的明细测算和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工作。
5、强化内控管理,促进整改落实。一是上好“风险防控课”。为了办好连续3个周末的全县人社系统业务培训,我局积极配合精心准备,给大家上了3堂内容充实的“风险防控课”。“风险防控课”就业务经办风险及防控、基金财务风险及防控、信息系统风险、信息系统风险防控、档案管理风险及防控、违法违规处理等现阶段城乡居保经办风险防范和控制情况,与大家共同进行学习交流,为做好经办管理风险防控打下一定的基础。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对照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五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和30项检查指标及检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保费的收缴、个人账户记录、保险关系转移、待遇发放和基金管理等各个经办环节进行仔细梳理,确保自查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重点指标专项核查。根据上级筛选下发疑点人员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分析比对工作,形成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疑(重)点信息数据下发基层人社服务中心。由各乡镇中心主任牵头负责,对照核查名单,深入村组落实,逐一跟踪处理,形成工作合力,防止推诿扯皮,共同做好核查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的待遇领取人员理解活动的意义和目的,积极配合专项核查工作。对已核实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坚决追回所涉金额,要求退还多领养老金。四是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月报机制,每月丧葬补助汇总表、死亡退个人账户汇总表、重复参保退个人账户汇总表,由村、镇按月逐级上报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一份送局存档,一份乡镇存档,层层压实责任制,对于瞒报、漏报、错报死亡减少人员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每年定期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验证,不定期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生存状态抽查,及时预警疑点信息。严格审核户口迁移人员的参保信息和异地参保状态,防止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金,严把审核关口。
6、抓党建紧作风,强化服务质效。加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党性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和行风评议专题学习讨论,倡导全体干部职工做到遵规守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务实担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秉承办事公开等制度,做好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疑难事项申办和未办事项登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工作作风得到很大改观,经办业务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存在的不足
1、基金入库不及时。部分乡镇基金征收开票不及时、不完整,对账、结账时间过长,基金归集上解入库缓慢、部分基金出现滞留现象。
2、经办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和村级经办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对政策业务掌握不熟练,不能完全按经办规程操作,各类报表上报不主动、不及时、不准确,还有的乡镇和村级经办人员更换频繁,业务前后衔接不紧密,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全县整体工作的进程。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跟踪落实,参保缴费到位。按照县政府下达各乡镇2018年度城乡居保目标任务,把巩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率、不断提高人均缴费额水平作为推进城乡居保工作的重点来抓。协调财政、乡镇等相关部门,对乡镇参保缴费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办。力争在规定的时限内,全县城乡居保适龄参保人员缴费率、保费入库率和参保缴费信息数据录入率达到100%。
2、规范操作流程,待遇发放到位。加强待遇审核管理,待遇发放信息数据要按时按要求入库,待遇发放全过程严格通过系统完成。各乡镇要规范业务操作,及时通知对象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按时进行待遇登记申报,及时纠正处理发放不成功人员信息数据,经办业务股室当月要及时审核处理,确保到龄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待遇,发放率达100%。
3、严格资格认证,动态管理到位。切实做好全县各乡镇待遇领取人员定期公示和生存认证工作,各乡镇在原已开展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推进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基础数据录入和建模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预防重领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创新身份认证方式,开通网上QQ认证,手机视频认证,建立常态化认证与进村入户认证相结合的方式,使资格认证工作步入动态化管理轨道。
4、上下协作互动,数据处理到位。规范日常基础性工作,严格操作程序,按照省厅市局总体目标有求,及时比对清理全县各乡镇信息系统数据。以实现全县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线实时经办率100%、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入库准确率100%、待遇领取人员系统发放率100%;系统数据和统计报表实际数据一致、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数据一致的“三个100%”和“两个一致”总体目标为抓手,狠抓在线实时经办,不断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为参保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关键词:买卖合同约定回购 资金风险防控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其进行经营活动的血脉,资金的高流动性使之能任意转换为其他任何类型的资产,如发生管理不善极易引发资金风险。目前,由于资金筹资成本较高,一些国有企业出现了资金拆借或变相资金拆借,但一些变相资金拆借的判断标准和经营实践中的表现形式难以明确界定,现有的禁止企业资金拆借的司法解释又并非尽善尽美,在这其中,尤以“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引起的争议最大。在现实中,这种经营方式存在极大的市场需求,纠纷也时有发生,而通过案例可以看出,一旦被认定为变相资金拆借,约定的利息需要被上缴,本金虽可以要求对方企业返还,但是否能够执行还要取决于对方企业的偿债能力,而且在无真实的贸易背景时,可能隐藏着非法的资本流动,甚至是形成“小金库”,将给企业资金安全带来重大风险。
一、资金拆借的含义
资金拆借源自于银行金融业,本来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头寸资金的信用活动。企业在资金短缺情况下,也出现了企业之间通过合同或其他行为,一方将自己合法所有或占有的资金直接或间接借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按照约定在一定时间届满后归还本金,按约定或一定计算标准给付利息或不给付利息的行为。
在实践中,企业的筹资方式有很多,在资金严重短缺时,从其他企业借款存在极大的市场需求,但由于法律对此限制较多,因此直接的资金拆借逐渐被代替,相应出现了一些融资性质的业务,常见的有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存单质押担保以及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其中前三者是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的借贷,是明确承认的合法借贷,但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较容易引起争议,而且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又比较常见,需要加以规范。
二、“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经营存在的争议
“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经营主要表现为企业通过购买合同,从另一企业购买货物,经过一段时间后,再通过销售合同按一定价格销售给该货物原来的所有者,赚取其中差价的交易行为。这种交易方式本身没有问题,可由于其通过同一对象又购又销,对方在一段时期内可以使用资金,而资金的流动性又极强,无法掌握其流向,造成与资金拆借很难区分。
对此一种理解是利用企业资金优势搞贸易经营。在自身能力不足或者合作经营效益更高的情况下,企业与其他具有良好上下游资源和销售渠道的单位合作,一方企业出钱,另一方出经营资源,双方整合优势资源来共同开展经营;另一种理解则是“以贸易经营为名、行资金拆借为实”,贸易经营是一个幌子,出发点则是为了将资金放贷。尽管贸易经营和资金拆借在实质上截然相反,但是在操作形式上却是高度雷同,具体经营方法以及相关合同、单证高度一致,或者可以说两者之间在形式上区别不大,也由此造成区分难、定性难,实践中也相当普遍。
2008年初,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旗下全资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河北物流中心(下称“河北物流”)与河北金鲲公司开展经营合作。双方合同约定,每月初金鲲公司出售2000万元的铁精粉给河北物流,月底再由另一家名为奇石麟的公司加价3%买回,河北物流赚得60万元。交存货地点,在河北邯郸黄粱梦货场。金鲲和奇石麟两公司的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曹连英。双方的前5笔合作均顺利实现收益,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河北物流没能如期从奇石麟收到2000万元,对方称因资金紧张要延期半月支付。河北物流为了收回货款,假意签约继续采购2000万元铁精粉,并向金鲲开具了一张第二天才能支付的支票,曹连英见可以继续使用资金,就在前一天将2000万归还河北物流,河北物流收到钱后将钱转走,使支票成为了空头支票。虽然河北物流顺利将款项收回,但金鲲以“票据诈骗”为名,向石家庄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据警方了解双方“以贸易方式融资”的实质后,认为河北物流此举不构成诈骗罪,建议曹连英向法院。在法院审理时,先前双方“假贸易真融资”的诸多设计,则成了金鲲公司手中最有力的证据。面对一系列合同、进出货物记录和增值税发票等证据,河北物流百口难辩,在几次庭审过程中,石家庄中院和河北高院均认为双方存在“真实交易”关系。
在这个案例中,当事人河北物流和石家庄公安局经侦支队认为是搞变相资金拆借,而当事人金鲲公司和法院认为是搞真实贸易,变相资金拆借与真实贸易的区分之难由此可见。
三、“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经营存在的风险
从会计核算角度看,2006年财政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陆续的应用指南和讲解对售后回购业务进行了界定: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可以看出“售后回购”与“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相对应。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售后回购”中销售方的账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主要通过收入确认条件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进行判断,由于“售后回购”大多数情况下,回购价格固定或等于原售价加合理回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因此将售后回购交易定性为融资交易,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但在会计教材及相关理论文献中,极少有针对“售后回购”中购买方展开讨论,因此对于“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交易中“先接受商品并给付货币的一方”如何账务处理以及性质如何判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账务处理多决定于经营层意志。
从法律上看,根据《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的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取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规定:对企业之间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借款方收缴。
综上所述,“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经营极其复杂,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纠纷也时有发生,现有的明确禁止企业资金拆借的司法解释又并非尽善尽美,纠纷中一旦被认定为变相资金拆借,约定的利息需要被上缴,本金虽可以要求对方企业返还,但是否能够执行还要取决于对方企业的偿债能力,而且在无真实的贸易背景时,可能隐藏着非法的资本流动,甚至是形成“小金库”,将给企业资金安全带来重大风险。
四、中储粮规范“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经营的思考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简称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有粮食企业的龙头,其所在的粮食行业具有垄断与竞争并存的特性,粮食的基本生活资料和战略物资属性,决定了粮食市场价格波动不大,属于微利经营,一吨粮食可能只有几十元的利润,为了分摊费用实现盈利,一般经营量都较大,需要配套的资金量巨大,资金风险防控尤为重要。
(一)“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经营的现状
在中储粮总公司所属直属库经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经营的情况,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从合作对象看,多与民营企业合作。由于直属库购销经营能力和客户资源有限,需要借助民营企业进行购销经营,而民营企业大多与地方政府部门关系较好,拥有较好的经营资源,但由于缺乏可靠的信用评级和规范的治理结构,难以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又因无法提供足够的担保,也难以达到银行放贷的门槛,资金紧张,这种“优势互补”就成为了双方合作经营的基础。同时粮食体制改革后,地方粮食企业很多被个人承包,许多企业既是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又另外成立企业或通过关联方企业与直属库合作经营。
2.从控制手段看,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由于直属库是国有企业,筹集资金的能力比一般企业能力要强,因此在合作时变相成为了合作经营的“银行”,一些合作伙伴缺乏足够资信而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本身已属于风险较高的对象,而直属库的运作过程缺乏完整性和严密性,缺少手段对合作伙伴进行科学的事先资信评估,也无严密的风险防范和应变措施,一旦出现经营问题,资金链断裂,直属库将成为最后的买单人,承受巨大的损失。
3.从风险程度看,经营管理风险较大。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看中的是国企的政府资源、市场地位和资金优势,本身实力有限,一旦出现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必然难以履约,同时粮食问题比较敏感,政府为了保护农民利益,经常使用政府手段进行干预,合约无法完全发挥效力。再加上为了节约成本,一般是将收购或者采购的粮食储存在当地,直属库对储存在外的粮食监管能力存在不足,存货风险较大。
(二)区分“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经营性质的方法
经过仔细研究,“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具体是在做贸易经营还是变相资金拆借,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一是看交易对象。这既是这种交易方式最明显的表现,也是引起争议的原因。如果是正常开展贸易经营,虽然也会出现出于经营目的与同一对象又购又销,但从购买到销售应该有明显的时间间隔和交易对象选择的程序;而如果是变相资金拆借,则在购买货物的时候,就有明确的销售意愿,且购买对象与销售对象为同一企业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
二是看价格。一般来说,通过定价策略可以较为直接的判断交易的性质,如果是正常开展贸易经营,回购价格按回购日的公允价值或市场价格确定;如果是变相资金拆借,支付的款项一般为整数,回购价格固定或按原售价加固定回报。
三是看资金占用期限。如果是正常开展贸易经营,从取得存货开始,至消耗、销售为止所经历的天数一般都比较有规律,虽然会因为市场行情不同有所区别,但不会有太大差异。而如果是变相资金拆借,通常时间要不就是很长(1年左右)要不就是很短(不到1个月),与存货正常经营的周期就会有差异。
四是看对经营风险的分担。承担相应风险责任是经营的重要特征,也是贸易经营与变相资金拆借的根本区别。如果是正常开展贸易经营,企业应对货物实施控制,双方应该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而如果是变相资金拆借,即使投入资金,也无法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而且一般出资金的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在经营中不承担任何风险,不论盈亏均应收回本金和利润。
五是看物流。形式上判断主要看三个要素:物、款、票,而货物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付款和发票必须是以存在货物作为载体。如果是正常开展贸易经营,就应该有货物的购进、运输、保管和销售等各环节的原始单据,证明确实存在货物的流转;如果是变相资金拆借,在整个购买和销售过程中,无明显记录货物流转,储存期间货物没有必要的监管措施,有的甚至没有监管。
(三)防范资金风险的措施
虽然不是所有“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回购方式”都是融资性质,而且这种方式在实践中也越来越普遍,但由此引发的案件时有发生,极易引发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资金风险。面对可能的风险企业可以采取风险回避、风险承担、风险降低或风险分担等风险应对策略。笔者认为,对于中储粮总公司来说,通过风险矩阵分析,变相资金拆借对于企业来说属于重性、高可能性风险,应该采取风险回避策略。
1.严格制度执行。应该尽快对变相借出资金的判断标准和经营实践中的表现形式进行明确规定,禁止“以贸易经营为名、行资金拆借为实”的变相借出资金,只有在采购销售价格公允、交易手续完备且存在货物流转的情况下,才可以适当开展对同一对象又购又销经营,但必须配套建立货款支付、驻库监管、销售询价的联合控制制度。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制止,并给予相应处罚,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2.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强化监管职能,通过搭建资金ERP系统,建立资金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形成业务、财务和合同审批的联动,根据合同审批资金支付,控制资金使用,监控资金流向,定期清零,确实发挥前置审批的监督监管作用,防止出现资金拆借或变相资金拆借。同时,结合资金集中管理,尽快建立直属企业资金限额。
3.严格应收预付款控制。指定专人定期负责对账和收款,并建立备查簿,避免以提供预付款之名行资金拆借之实。研究应收预付款与考核挂钩,促进企业催收清理,对于超过一定合理期限的应收预付款以及未形成存货的资金往来,在考核中相应扣减企业效益。
4.加快总会计师队伍建设。要强制在效益较高、年资金流量较大或者管理较薄弱的单位配备总会计师,贯彻落实总公司财务监管要求,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加强对总会计师的培训,提高总会计师履职能力,确保可以实现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参考文献:
[1]孙晓光.企业间借贷的法律效力研究[C].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2]姚海鹰.中储河北物流损失5200万调查[J].时代周报,2010(104).
关键词:新时期;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
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以县级医院为核心,各卫生医疗机构相结合,组成紧密型一体化医疗共同体(简称医供体)。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对财务管理及数据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满足决策者的决策需求,同时在财务管理规范化方面,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流程,能够确保资金收支流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会计集中核算通过专职人员和电算化系统能够提高运转效率和专业性,具有确保资金收支严格符合财会制度的优势,是在统一资金管理口径下完成的集中核算,从而能够从时效性、完整性等方面满足新时期医疗卫生系统财务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与运作模式
(一)应用意义
在卫生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集中汇总资金收支业务,实现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的集约化,通过设立专门的集中核算机构能够实现医疗卫生资金在结构层面的优化,从而提高医疗卫生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规范性。会计集中核算能够起到盘活闲置资金、提高库存资金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了医院运行整体支出。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在提高信息化程度和质量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会法规对会计集中核算进行了统一的规定,确定了集中核算的规范性和总的依据。通过集中核算会计信息系统的运用,在医疗卫生系统内部能够实现财务数据的交互式共享,能够在医疗卫生系统内部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有效实施。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实现财务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能够提高会计核算人员工作效率。医供体是为整合县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组建总医院,在总医院运作模式下,对下属单位人、财、物实行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在人力资源管理结构上,下属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直接在总医院办公并由总医院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形成独立的运作体系,从而杜绝了下属医院对财务管理的不利影响,确保了财务核算的透明度和运作质量。
(二)运作模式
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在总医院下的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分户核算,分户监管,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仍在各单位,各单位保留部分会计人员或只设报账员。下属医院在核算流程中主要承担原始凭证收集、填制及初步审核,并将原始凭证提交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凭证集中核算,对具备关联和映射业务关系的报销凭证进行分类处理,实现会计凭证的批量管理和处置。在这个流程中,通过共享能够实现从基层医院向总医院的信息流转,会计核算中心利用会计数据编制报表,对数据进行分析,反映出经营情况。下属医院通过会计核算中心能够获取财务数据分析结果,对本单位会计信息进行总体掌握,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现阶段,大部分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主要通过集中核算中心和相应制度的建设,实现集中核算体系的落地。对下属医院的财务管理架构采取有限的改革,重点在于取消下属医院财务部门的独立核算职能,但是在业务决策方面仍然保有下属医院的独立性。在这种运作模式下,需要通过相对畅通的财务管理流程和相对完善的集中核算平台,实现基层财务原始数据的收集、汇总、核算与分析,从数据源头确保真实性。在内部控制层面,会计集中核算需要同预算管理、合同管理有机结合,强化资金管理和统一支付,在制度上提高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标准化程度。会计集中核算的运作模式需要集约化的内部组织管理。在现阶段集中核算实践中,通常将核算内容与流程进行拆分和细化,实现会计集中核算的模块化管理和“流水线”管理。可以将核算业务区分为内部报销、固定资产管理、税务核算等等多个核算模块,这些核算模块都承担着集中核算总流程中的部分功能,通过不同模块的有机组合与搭配,就能够实现不同的财务核算流程。通过不同财务管理模块的内部优化,能够避免个别环节调整对总体流程造成的连锁反应,将影响控制在模块内部,从而提高了整个会计集中核算体系的稳定性和整体性。
二、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会计财务意识淡薄
一是对会计集中核算优势特点认识不足。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落地后,与之前的财务审批与核算流程相比,具有更加鲜明的透明性,容易在实际应用中导致部分下属医院感到不适应。下属医院领导层,认为资金支付受限,同时基层财务管理人员群体中,财务人员认为资金收支是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的,而自己只是对资金收入的缴存进行初步审核与管理,没有认识到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可见下属医院在管理会计财务方面意识较为淡薄。二是对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结合认识不足。由于管理会计财务意识较为淡薄,会计集中核算与固定资产管理无法实现有机结合,账务管理与实物管理脱节严重。下属医院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无法及时向会计核算中心上交采购报销凭证,造成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但是无法对采购凭证进行集中核算处理,这就会导致下属医院账目与实物不相符。同样的,在财务信息反馈流程中,会计核算中心获取财务信息容易存在真实性和时效性问题。三是管理会计财务意识淡薄主要是由于下属医院缺乏专业的专职会计人员。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之后,下属医院专职会计人员由总医院统一管理,在总医院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公造成部分下属医院报账员缺乏专业财务知识,并且报账工作只是绝大部分报账员工作的一部分。
(二)缺乏有力的内部监管
一是会计核算中心对下属医院监管不到位。卫生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下属医院普遍认为总医院才是财务风险防控、承担财务管理责任的主体,从而在内部监管方面产生松懈思想,导致内部监管弱化甚至缺失。另外,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会计核算中心需要处理大量的财务凭证和数据,在人员配备和自制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将会计人员变成记账人员。在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人员被大量的财务数据限制在总医院,很少有时间能够到下属医院了解情况,在财务凭证处理和资金收支的时候并不能结合下属医院业务和经营情况,对财务票据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合规进行验证,导致会计集中核算监督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在这样的情况下,内部监管的缺失就会导致个别下属医院通过虚开发票等多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容易产生不合理资金支出,这部分支出无法通过正常流程在会计核算中心报销和账务处理,因此就为虚开发票、虚假报账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动力。二是在专款专用方面监管不到位。由于集中核算模式下会计核算中心需要管理多种类型的多笔专项资金,难以对每一项专用资金进行细化、专门的跟踪管理。在大部分情况下,会计核算中心只是将下属单位流转过来的资金收支单据入账,对于专项资金的用途、用款进度和相应的专门要求并不了解,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缺少内部监管。这种缺乏内部监管的情况还存在于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之中。在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体系下,会计核算中心没有能力每年对下属医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这就在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方面缺失了内部监管,这样就会导致资产流失,甚至是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盘亏的情况,这是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较为严重的内部风险之一。会计集中核算体系下,会计核算中心对下属单位情况缺乏了解是造成内部监管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但是总体来看,会计集中核算缺乏内部监管这一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例如在往来款项处理方面,会计核算中心对资金往来情况无法做到全面跟踪了解,个别下属单位出于各种原因又不能及时保障,这就导致很多往来款项经过较长的记账周期之后形成呆账并最终被核销,一定程度上再次造成了资产流失。
(三)权责划分不明确
一是会计责任主体不明确。现阶段,在新时期卫生医疗系统改革的背景下,很多医疗机构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仍然处在探索与尝试阶段。在这一阶段对于法律法规的掌握和应用还不够成熟,同样法律法规对这种新的核算方式也没有专门的针对性规定,这就容易导致在合规性方面存在问题,特别是容易产生权责划分不明确的问题。例如在卫生系统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下属医院的专职会计人员由总医院统一管理,下属医院领导层容易产生承担会计责任的顾虑。这种较为普遍的顾虑事实上需要明确会计集中核算产生责任应当由总医院负责人承担,还是由下属医院负责人承担。二是财务管理权限不明确。除会计责任风险,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权利同样存在划分不明确的问题。权力划分的不明确,容易导致下属医院财务管理权限的不明确,最终导致下属医院在资金使用和支出审批方面主动性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下属医院难以主动作为,在经营与管理方面缺乏积极性,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的发展趋势和盈利水平,间接影响到医疗卫生人才以及病患资源逐渐流失,最终产生难以估量的远期损失和消极后果。
三、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化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定期培训教育
卫生系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组织架构等方面具有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点。在卫生系统有效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就必须统一思想认识,认识到行业的特殊性,深刻了解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转变思想、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财务流程。会计核算中心必须转变思想,不能把自己作为单纯的账务处理中心,在加强集中核算会计人员管理同时,还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管理职能。通过管理职能和管理思维的强化,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实现对下属医院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垂直管理和监督监控,对于集中核算流程中的会计人员要及时指出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指导会计人员及时改正,提高集中核算全链条的运行效率。卫生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关键在于执行统一的业务标准。这就需要会计核算中心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及时宣贯集中核算需要落实和履行的制度和程序,从而有效提高会计集中核算的质量。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会计集中核算的质量和效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对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进行考评,通过考评与筛选定期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员工。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不应只涵盖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还应当通过培训使会计核算人员对下属医院经营情况和运行特点有所了解。
(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管
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单位层面要制定内部授权审批制度规范业务活动行为,对业务活动不同环节审批人、责任人、经办人等角色予以明确,从而有效控制经济活动各个环节风险。此外,还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管不仅要完善集中核算管理制度,还需要在技术层面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建立高水平、高效率的网络版财务数据平台,能够最大化地实现财务数据共享,有利于卫生系统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的沟通。采用了大数据技术的财务管理平台不仅能够将财务凭证自动分类,便于集中核算会计人员处理账务,还能够通过财务数据分析、财务报表的编报为总医院和下属医院财务管理部门提供业务参考、提高会计集中核算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具有较高信息化程度的财务信息系统还能够对违法违规的资金支出进行评判和预警,进一步提高了内部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在总医院模式下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真正做到不兼容岗位相分离,消除各种不良问题影响,提高医疗单位审计工作水平。与此同时,单位领导应充分重视审计工作,完善审计工作体系,保证单位审计工作有序落实,将对医疗单位健康发展有着深远意义。
(三)明确职责权限,完善核算内容
在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监管的同时,需要对会计集中核算流程上各个环节需要承担的职责、需要授予的权限进行明确。针对集中核算的不同环节,要确保岗位分离、有效规避风险。尽管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下属单位仍然要加强财务管理能力。集中核算实行后,总医院必须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明确下属医院财务管理部门与会计核算中心之间的权责划分,特别是在会计事务处理以及内部监督等方面明确职责,最终实现下属医院与会计核算中心相互监督,确保会计集中核算的真实可靠。明确职责权限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内容。集中核算内容不应只关心下属医院经济往来和经营活动的客观记录,还需要从核算内容上丰富管理内容。在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有必要加强原始凭证的复核,通过数据汇总和票据整理对下属医院经济活动的规范程度进行分析研究,确保会计集中核算事项与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结语在新时期,卫生系统会计集中核算正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不断改进与变革。集中化管理已然成为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在这一途径中,会计集中核算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模式下,不断对集中核算进行优化完善、最大限度控制风险,才能够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效益,确保卫生系统长远、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强九.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内部控制问题及建议[J].商讯,2020(14):57+59.
[2]刘娥.浅谈卫生系统财务集中核算的利弊及改善措施[J].经贸实践,2019(04):153–154.
关键词:楚雄电网;SWOT模型;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4-00-03
电网作为国民经济的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的公用事业,是电力输送的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和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的发展,大量工业园区和新能源项目的兴建,给滞后的楚雄电网的建设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因此,加快楚雄电网发展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目前,供电企业虽然定期组织设计单位开展电网规划的编制,但由于受到自身行业属性的限制,规划侧重于从技术层面开展研究,对宏观政策、环境变化和实施对策等研究较少,尚未上升到发展战略的高度进行全面审视。电网建设规划如何做到“适度超前”,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真正做到“送得出、用得上”,避免因电网建设的滞后,使一个地区错失良好的发展机遇,这些都值得政府部门、供电企业基于电网发展战略的高度去慎思。
一、楚雄电网发展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法又被称为态势分析法或优劣势分析法,最早是由美国旧金山大
学管理学教授韦里克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包括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被广泛应用于战略制定、竞争对手分析等场合。
(一)楚雄电网发展的优势分析
楚雄供电局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在行文中简称为“楚雄供电局”。楚雄供电局成立于1982年,担负着楚雄彝族自治州所辖九县一市的电力供应、电网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楚雄电网形成了如下优势:
1、楚雄供电局在楚雄地区的经营处于垄断地位,长期良好的社会形象凝聚了电网发展的社会资源,随着桥头堡建设的深入,楚雄城市化进程加快,电力市场潜力巨大。
2、楚雄供电局自成立以来,楚雄电力建设总投资累计达67亿元。楚雄电网500千伏变电站从无到有,形成依托500千伏和平变电站,构建了双链式和环网相结合、强健的220千伏主干网架,110千伏终端变电站与配网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输配电网络,电网覆盖面较广。
3、近年来,楚雄供电局通过开展业务流程优化,调整组织结构,推行精细化管理,使各项政策措施能快速、准确到达基层单位,全局“政令畅通、目标一致”,2013年在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五位。
4、楚雄供电局在从事电力建设、电网运行维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企业管理水平已在过去的实践中得到了印证。
(二)楚雄电网发展的劣势分析
楚雄电网仍然存在着如下劣势:
1、近年来,楚雄经济快速发展,与之相配套的电网显得相对薄弱,50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布点较少,抵御故障的能力和防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
2、楚雄州城网和农村电网输变电设备老化严重,电网设备的科技水平较落后,电网供电可靠性低,配网自动化水平低,城市供电的可靠性差。
3、楚雄供电局为云南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未进行独立核算。云南电网公司资产负债率接近78%,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大规模举债,加大了公司财务风险。
4、专业人才不足,人员效率偏低,与电力企业技术密集型地位不相称。部分员工安于现状,观念陈旧,大局意识、创先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管理和培训技术手段落后,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
(三)楚雄电网发展的机会分析
1、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2012年国家了《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对西部地区财政、税收、产业等进行扶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特色优势产业等,为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为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滇中城市圈是桥头堡建设的核心,楚雄州应充分发挥环境容量大、区位交通条件便利和特色资源丰富等优势,主动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大力吸引“央企入楚”、“省企入楚”,这些都为楚雄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优越的地理位置。楚雄在“西电东送”战略中是“云电送粤”的重要通道,同时也是云南电网的重要枢纽。楚雄濒临滇西北部的大理、丽江、迪庆、怒江、保山五个州市,五州市是云南水电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是未来云南主要的电源基地,为满足“十二五”滇西北水电外送,将规划建设滇西北至主网的三个500千伏交流通道。
3、楚雄地区经济增长迅速,电力需求旺盛,为电网快速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楚雄州2005年全社会最大负荷仅为447兆瓦,至2010年,楚雄州最大用电负荷已增至807兆瓦,用电负荷增长几乎翻了一番。根据电力负荷预测结果,2015年,全州用电负荷将达到1764兆瓦,同比2010年增长118%。
4、楚雄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随着楚雄油气的开发利用,涉及新能源的送出以及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对电网建设有较强的推动作用。随着正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数字化变电站等新技术的投入运用,不仅降低了电网运行成本、人力资源成本,还将大幅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提高电网安全运行能力,为电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其不仅解决了部分技术难题,还可以降低电网建设和运行成本。
5、电能具有便利、清洁、便宜等特性,全社会生产生活对电力的依存度越来越高。2011年,国家先后出台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供电企业对于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相关责任,对预防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云南电网公司针对各地州市电网薄弱环节提出优先解决电网“单线单变”问题,强化主干网架建设,为楚雄电网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四)楚雄电网发展的威胁分析
1、从1999年开始,国家每年都分批次下达“无电人口通电”、“农网改造升级”建设任务,项目费用中,国债资金仅占总费用的20%,剩余80%需要由供电企业承担。加之以上项目涉及范围较广,投资巨大且投资回报较差,给供电企业经营上带来了一定负担。楚雄供电局虽然垄断经营楚雄地区的电力供应,但对于电价却没有自主定价权,需要得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还必须在听证会上通过。电费作为供电企业主要的收入来源,电价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水平和电网建设的投入。
2、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总投资将达到10亿元甚至更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资也会达到3亿元左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资也接近1亿元。“十二五”期间,楚雄电网建设资金需要近百亿元,平均每年的电网建设资金达20亿元左右。因此,供电企业在高资产负债经营条件下,难以承受电网建设所需巨大的投资压力,若单单依靠供电企业自行解决,难度将非常大。
3、云南省目前仍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电网建设受制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工业项目的拉动,必须协调好电力建设和经济发展既统一又矛盾的问题,使之共同发展。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力度加大,压缩了耗能企业的发展空间,短期内会对电网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
4、地方政府虽然重视电力建设,但各专业规划之间未有效融合,电网建设中变电站用地、线路通道常常因没有明确的规划作为指导,协调工作费时费力。
5、电网项目办理核准手续、土地证等需要1-2年的时间,电网建设周期的延长,将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6、楚雄州电力设计资源和施工队伍严重匮乏,不能满足电网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楚雄电网发展的战略选择
楚雄供电局是受政府管制的自然垄断企业,根据对楚雄电网内、外部环境的分析,楚雄供电局应根据所面对的机会和威胁,结合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以利用机会、回避威胁、发挥优势、克服弱点的原则采取相应的对策,楚雄供电局SWOT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楚雄供电局SWOT分析矩阵一览表
优势(S)
1、仍然维持的垄断
2、电网覆盖面广
3、政令畅通、执行到位
4、电网运维经验丰富
5.社会形象良好 劣势(W)
1、高电压变电站布点少 2、科技水平相对落后 3、电网基础薄弱
4、自动化水平低
5、员工素质有待提高
机会(O)
1、桥头堡建设机遇
2、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3、供电可靠性要求高
4、新能源、新技术的运用 5、全社会对电力依存度日益增强,对电网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SO战略
1、发挥电网覆盖面广的优势,大幅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2、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建设等机遇,加快主干电网和城市电网建设。
3、利用承接产业的契机,通过电网规划超前对接,提前做好项目储备。 WO战略
1、加快高电压变电站的网络布点,扩充电网变电容量。
2、利用国债资金加快城市电网、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
3、加快推进城市电网自动化建设。
4、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加强专业化管理,学习先进管理经验。
威胁(T)
1、电价受政府管控
2、电网建设资金巨大
3、节能减排
4、规划之间的衔接差
5、电网建设周期长
6、设计力量不足 ST战略
1、通过电网建设延伸供电范围,通过优质服务争取更多用户的支持和理解。
2、拓展融资渠道,加速电网建设。
3、主动出击,保持信息对称,确保规划确实可行。
4、引进电网设计、建设资源,提升储备项目的质量。 WT战略
1、加强对电网设备的技术改造,有策略地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2、开展同业对标学习,转变观念,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手段优化建设工期、降低运维成本,用创新求效益。
3、通过师徒结对、“星带新”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表1的矩阵将楚雄电网面临的外部机会和威胁与公司内部优势和劣势相匹配,从而得出了四类可能的战略选择:
(1)SO战略,即发挥内部优势去抓住外部机会的战略。任何企业都希望通过自身优势和可支配的资源来最大程度地利用外部环境带来的机会,做大企业的规模,拓展、延伸经营的范围及内容。
SO战略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战略模式。在SO战略下,楚雄供电局应紧紧抓住桥头堡建设、滇中城市圈建设的机遇,提前做好电网规划及项目储备,为承接昆明和攀枝花的产业转移提供强有力的供电保障,应就此加大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城市电网的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电网覆盖面广的优势,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巩固自身的优势地位。
(2)WO战略,即利用外部机会改进企业自身劣势的战略。企业通过最大限度地利用外部环境中的机会,来改变或弥补企业的缺点和不足。
在WO战略下,楚雄供电局应加快500千伏吕合、220千伏东南新城等高电压等级的网络布点,扩充电网的变电容量。利用滇中城市圈建设给楚雄城市带来的机遇,加大城市电网投资力度,提前开展城市电网自动化的研究和建设。针对电网快速扩张的机会,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开展同行业对标,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提高专业化管理的水平。
(3)ST战略,即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来应对来自外部环境的威胁,最大程度地减轻因外部威胁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在ST战略下,楚雄供电局应通过电网建设延伸供电范围,大幅提升优质服务以获取更多用户的支持和理解。拓展融资渠道,加速电网建设,弥补电网结构薄弱带来的威胁。主动与政府部门对接,加强外部信息的收集、分析,确保规划内容可行并具有前瞻性。引进质量过硬的设计、建设单位,提升储备项目的质量。
(4)WT战略,即企业应坚定信心克服自身劣势,减轻外部环境威胁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任何企业都担心遇到这种困境,往往在这种情况下,环境迫使企业产生变革而获得重生。
在WT战略下,楚雄供电局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从政策上争取支持和帮助。通过将外部环境带来的威胁转化为机会,利用国家节能减排、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政策,有策略地对电网及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通过开展同业对标学习,转变思想观念,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手段优化建设工期、降低运维成本,利用创新寻求经济效益。通过“师徒结对、星带新”等内部培训,提升员工工作效率,为企业储备高素质人力资源。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应该首先采用SO战略,同时以WO和ST战略为辅助支撑,在楚雄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在“服务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国际先进电网企业”的战略目标指导下,楚雄供电局应加大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城市电网的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电网的供电范围,提升优质服务获取用户的支持和理解。开展同业对标学习,转变思想观念,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务创新,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三、促进楚雄电网发展的具体对策
基于上述对楚雄电网发展战略选择的分析,下文将针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人员的培养及引进先进技术等方面提出促进楚雄电网发展的具体对策。
(一)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国家三级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要求,服从服务国家电力市场的培育和建设,支持楚雄州电力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省级电力市场,积极参与市场运行规则制定,自觉接受市场监管,维护电力市场的有序运行。
(二)争取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成立各县(市)电网领导协调小组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应重点考虑其职能的转变,领导小组应重点研究国家关于电力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开辟电网“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制定符合楚雄州实际的赔偿标准等;政府在核定输配电价格时,可将未来几年政府批准的电网投资项目纳入有效资产范畴进入输配电价测算,从而使电网企业有建设资金的来源,并将代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用于城市电网建设。
(三)加强专业人员的培养与引进,为战略实施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组织保证。按云南电网公司统一部署,适当引进配置企业所紧缺的专业人才、特殊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各类各级人员的选拔评价标准,优化评价方式,创新评价手段,提高人才评价工作的信度和效度;建立健全由培训管理、培训课程、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络等五个体系构成的一体化教育培训体系。
(四)引进先进技术,并加强市场需求预测分析。运用智能电网将现代先进的传感测量技术、通讯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控制技术与物理电网高度集成,形成新型电网;运用智能调度技术,有效整合并综合利用电力系统的稳态、动态和暂态运行信息,实现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监测与优化、预警和动态预防控制、事故的智能辨识、事故后的故障分析处理和系统恢复;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就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沟通,以便更准确、及时地预测电力市场变化,做好电网建设规划的衔接,从而更好地保证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王克岭,张建民.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楚雄州年鉴,云南科技出版社,2013.
[3]楚雄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州――楚雄州 “十二五”规划专集[G].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
[4]舒杰.关于四川省电力发展战略的思考[D] .西南交通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