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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健全,活动开展有序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并按照上级要求达到预期目标,我镇领导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欧云峰为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企业负责人及镇安委会成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了辑庆镇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计划和宣传方案,确保了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宣传到位,活动深入人心。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覆盖面广、涉及人员多的工作,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全民配合、积极参与,我镇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利用各种方式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通过在辖区内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典型事故专题展板等形式营造安全生产月氛围。活动期间悬挂相关横幅4条,张贴标语200余幅,制作专题展板1个。
三是在镇内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讲座1个课时,受教育师生达100余人次。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溺水事故和发生突发事件时的逃生自救方法等宣教活动,组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动员学生带动家庭主动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抵制安全违法行为,不坐超速、超载车,驾车自觉系安全带,自觉遵章守纪。
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交通、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一是抓好以宣传贯彻《消防法》为主题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抓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会。
五是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向他们进行了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发放了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确保了一方平安。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作出重要指示;金德水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迎接和配合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54号),提出具体要求;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提出了5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在各地认真开展自查的过程中,省政府及时召开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座谈会,对自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7月下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浙人大常[2006]1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接到《审议意见》后,省政府立即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及时将《审议意见》分送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等16个省级有关部门,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浙安委[2006]7号),对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先后召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现场会和农村消防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分别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及办公厅先后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完善临水临崖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等方面下发文件,落实相关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整改,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专题采访、新闻报道、刊播公益广告和安全生产信息,积极举办演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印发宣传教育资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省人大法委、财经委和省法制办、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条例新闻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海洋与渔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力度。省安全监管局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年内对所有安全监管干部进行条例知识考核,并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等基层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赠送30多万册条例读本。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建立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教育。省级有关部门将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的内容。各地还加强对乡镇街道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公共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在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执法检查和自查中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分门别类,分级负责,研究整改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整治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今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挂牌督办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各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实施整改。各督办单位认真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除1处因道路改道废弃外,均已整治完毕;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已基本完成,1月至10月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6人;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也基本能按期完成。同时,各市、县(市、区)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并从7月份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到目前为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367家,排查隐患3859处,已完成治理3587处,有力地促进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防范的能力,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集中开展“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的整治。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专项整治,重点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进行全面检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9.14”特大火灾发生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67号),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同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织里镇“三合一”企业问题的彻底解决,金德水副省长专题召开会议,研究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整治问题,要求当地政府痛下决心,花大力气,全面彻底整治“三合一”企业,实现生产与生活分离,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认真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落实“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249处,处罚单位389家,罚款187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337家。
四是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9月1日开始,省政府组织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公安、交
通、农机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等严管措施,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校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违法超车、高速公路夜间违法停车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查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万余起。
五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排查事故隐患71637个,完成整改63562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73个,完成整改640个;实施行政处罚2498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841家,提请关闭的62家,实施经济处罚2062次,罚款3727万元,受到行政处分的47人,其中行政机关领导干部12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3人。公安部门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310万起,吊销驾驶证19520本,行政拘留9547人次。其中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99万起,吊销驾驶证1854本,因超速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52起,死亡人数减少80人。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万家,责令限期整改4万余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00起,罚款2700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4000余家。交通、建设、农机、质量技监等部门也严肃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
三、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局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协调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把各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和“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黄牌警告、通报及告诫谈话等措施,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安全监管、公安、监察、工会、检察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不断完善查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联动机制。
二是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在各类矿山企业中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等先进安全的开采技术,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的要求,组织起草我省企业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办法。省安全监管局和浙江保监局联合在部分高危行业中开展相关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杭州等地设立安全技术改造贴息专项资金,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快安全技术改造。
三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网络通信技术加强动态监控和管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完成2890个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工作,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部署开展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订事故和环境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压(倒)罐设施、贮罐围堰、防火堤以及泄漏物料和消防水的导沟与收集处理设施,做好因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等事件的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能力。
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产业布局调整。组织专家对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关闭或搬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列入搬迁或关闭计划的6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有17家已完成搬迁,有46家落实了搬迁用地,正在实施搬迁。针对衢化片区“厂中村”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金德水副省长还率省级有关部门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经费和有关政策上予以支持。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分步退出计划和经营准入措施,今年已有14家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
四、狠抓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省安全监管局将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制定培训规划,编写教材,制作教学光盘,培训师资,分解落实培训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有关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预计到年底将完成1000万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任务。通过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实施,大大减少了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增强了从业人员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促进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从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技术应用和改造、安全设备维护更新、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准入关。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在全省部署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通过抓好源头、完善措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努力实现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大投入,抓好通乡、通村公路安全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全省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84%和2.40%。全面推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效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认定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今年以来,在全省机动车新增71.5万辆、驾驶人新增69.6万名、道路交通流量激增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回落,1月至11月
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309起,死亡5904人,受伤38725人,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89%、3.87%、11.89%和12.93%。
四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标本兼冶、着力治本的要求,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机械行业、矿山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认真抓好50家机械制造企业的试点示范工作和100家非煤矿山企业、8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试点,目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达标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积极推动建筑、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我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个地方强制性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1月至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9600起、死亡6913人、直接经济损失306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8.7%、5.7%和12.5%。预计全年可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目标,不突破国家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取得的这些成绩仅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尚不够到位,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法治浙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2007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七是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八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九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十是进一步发挥社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根据《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9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张政办发电〔〕17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县(区)、各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农业机械、冶金、学校、水利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一)煤矿安全。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煤矿事故教训,重点对“一通三防”制度落实、瓦斯监控系统运行、通风系统完善可靠、采空区冒落、煤层自然发火、超层越界开采、“三超”、“三条保障线”建设、探放水措施落实、资源整合、煤矿关闭任务落实、员工安全教育、矿长下井带班制度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煤矿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煤矿停产整顿、资源整合和已关闭煤矿的巡查和监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格监管,盯死看牢,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二)非煤矿山安全。以露天矿山、地下矿井、尾矿库、冶金高炉、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为重点,对“三证一照”、开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露天矿山表土剥离和边坡管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提升运输、掘进施工、机电通讯、排水供电、采空区、火工品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尾矿库运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地质勘探及采掘施工企业的资质、规模、装备、安全状况、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生产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质勘探及采掘施工企业要严厉查处和打击,切实规范非煤矿山开采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以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重要安全设施和采用硝化、氯化和重氮化等15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规定的危险工艺生产装置以及服役期较长(15年以上)的设备设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坚决淘汰落后和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按照“五整顿、两关闭”的要求,坚决取缔关闭证照不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经营许可制度和烟花爆竹产品防伪标签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违规使用氯酸钾专项整治和“打非”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秩序。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严格审批制度,严防爆炸事故发生。
(四)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客运车辆检验、“三品”进站上车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等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客货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载、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大力压减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要针对当前浮尘、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易发高发实际,加强对重点、事故多发路段的路检路查,制定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落实灾害天气路面保障措施,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五)建筑施工安全。重点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大型场馆、水电站、新农村建设、建筑拆(来源:文秘站 )除等工程项目审查审批以及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施工、“四口” 防护、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审批程序,规范现场作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坚决清退出建筑市场。要严厉打击非法施工、非法建设、非法层层转包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建筑施工秩序。
(六)消防安全。以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审查验收、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通道、消防安全制度等方面为检点,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未经消防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和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措施,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
(八)特种设备安全。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危险化学品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违法违章行为。
(九)学校安全。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校车、租用车辆以及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十)自然灾害安全。重点加强易发生倒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灾害事故的危房、生态脆弱山坡以及病险水库、河道、堤坝等部位安全检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十一)其他行业安全。机械、轻工、林业、农牧、旅游、电力、水利、烟草、医药、卫生、食品等行业,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业安全局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情况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等重点工作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以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交通、特种设备、公共聚集场所、水利、农机、电力、教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情况,重点是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后又继续组织生产经营的单位,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非法违法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同时对下级政府、本行业部门开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社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二)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范围、检点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做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三)县(区)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各县(区)政府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四)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督查安排
4月26至4月30日,市上组织三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各行业,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张政办发电[]17号)安排的专项整治行动和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长:王生坤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李培栋市安监局煤矿科 科长
石金虎市安监局矿山科副科长
邓九鹏市安监局危化科科员
督查单位:山丹县、肃南县,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农机局、市旅游局
第二督查组:
组长:马明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成员:何福成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杨付红市安监局执法支队科员
曹宇鹏市安监局执法支队科员
督查单位:高台县、临泽县,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经委
第三督查组:
组长:冉旭东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雷立喜市安监局工商科科长
赵晓英市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黄会明市安监局工商科科员
督查单位:民乐县、甘州区,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供电公司
各督查组工作结束后,于5月6日前将检查、督查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政府,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检查,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盯住靠上,抓实抓细,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工作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逐企业、逐项目、逐设施、逐安全指标进行检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认真排查,确保检查面达到100%,绝不能敷衍了事、留下隐患。
(三)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能够现场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按规定时限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无证非法单位一律取缔,重大隐患单位一律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一律关闭,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单位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节后复产复工期间,企业生产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一是部分从业人员仍处于节日放松状态,普遍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现象。二是不少企业新招员工进入生产岗位,易出现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情况,极大增加事故机率。三是生产设备、线路管道停产停工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故障,设备检维修作业频繁,安全风险急剧增加。四是一些安全设施较长时间停用,安全可靠性降低。五是停产停工矿山易形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地压应力分布变化、采空区积水等重大安全隐患。六是部分企业为抢抓“开门红”,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安全生产条件难以保障。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格外重视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剔除不利因素影响,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和复产复工检查验收,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要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劳动保护意识,掌握安全防范知识,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一要组织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将员工的精神面貌由假日心态调整至工作状态。二要在班组层面,组织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学习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熟悉掌握岗位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技能。三要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四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培训、再教育。
三、全面排查防控各类风险隐患。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将复产复工前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核心工作。一要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正常、安全运行。二要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监控,确保完好、可靠。三要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四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特别要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五要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保证复产复工期间生产安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围绕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以问题为导向,以责任为抓手,通过深入开展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运行、确保不忙中添乱,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三、检查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烟花爆竹(批发)、金属冶炼(铸造)等高危(高风险)企业,纺织服装、水泥建材、机械、轻工等重点工贸企业和消防,建设工程(建筑施工),燃气、文化旅游、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同时,将医院、集中隔离点、救护物资企业三类场所消防安全纳入到大检查范围。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执行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金属冶炼、冶金建材轻工等各类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明确的相关工作情况。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和可燃物清理、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情况。
(三)复工复产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新设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的安全培训情况等;
(四)复工复产前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检查、维修和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五)贯彻执行县、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所)有关部署要求情况。
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已复工复产企业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复工复产后抢产量抢进度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停产停建矿山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国土所和镇环保办、交通办、农办等)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复工复产后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交警中队、供电所、镇环保办)
3.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层建筑、购物超市、养老机构、宾馆、餐饮单位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派出所、园区,责任单位:镇规划分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镇卫计办、镇安监站、镇建设办、镇文旅办、镇农办、镇民政办、镇物业安置办和供电所、各医院、各村(居)委会等)
4.建设工程(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的不良地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测。(牵头单位:镇建设办,责任单位:镇规划分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镇交通办、镇水利站、镇美丽乡村办、镇物业安置办、镇环保办、镇城管分局、镇打非办)
5.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建设办,责任单位:镇物业安置办、镇环保办、镇城管分局、镇卫计办和市场所)
6.金属冶炼(冶金、铸造)。重点检查冶金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电工、焊工无证上岗,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和警示不到位及作业未审批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市场所、镇环保办、供电所、镇建设办)
7.一般工贸。重点检查纺织服装、机械、建材、轻工等一般工贸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复工复产前的设施设备检维修、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复工复产后为赶订单超常规超能力加班组织生产、员工疲劳作业情况等。(牵头责任单位: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文旅办、镇农办和派出所、市场所、供电所、相关村(居)委会等)
8.其他行业领域。其他如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文化旅游、农业(农机、森林防火等)、民爆物品、能源(电力、天然气长输管线)、学校、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小作坊、加工点等一般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管控好安全风险。(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安监站、镇文旅办、派出所、市场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镇交通办、镇文旅办、镇农办、镇城管分局、供电所、镇经发办、各村(社区)、机关联系村(居)工作组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主动与园区和各村(居)做好对接,提前梳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名单,明确大检查工作的重点环节、重要部位,不添乱、不扰企,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水平。
矿山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工作汇报
煤矿方面: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工作举措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煤矿致灾因素多、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队伍不稳定、安全基层基础薄弱等一些影响煤矿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将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牢记职责使命,继续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和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行动为抓手,严查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狠抓问题隐患整治,着重从四个方面开展好煤矿安全工作。
一是继续巩固提高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和“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分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不断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与考核机制,切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从思想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二是督促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好隐患自检自改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不能及时处理的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坚决采取停工、停电、撤人、停止火工品供应等措施,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强化源头管控,盯紧盯牢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火区治理、通风管理等重点环节,着重排查盲区死角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责任到人、时限明确、资金到位、预案完备、措施有效的整改要求,全面彻底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煤矿8次,发现问题隐患32条,已整改落实32条。四是严把煤矿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9号)和青海省应急管理厅、青海煤矿安监局《关于特殊时期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0〕7号)要求,严格落实开工前的安全生产验收各项措施,依据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非煤矿山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源头治理,不断加大安全管控力度。一是及时向企业转发了《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治理》等文件通知,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检查和整治,有效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加强对作业平台、运输平台、安全平台及边坡等危险部位安全检查、巡查,严防发生边坡滑落、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采石场必须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符合规程要求;加强对排土场观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尾矿库:按照《海北州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北应急〔2020〕29号)要求,重点就坝体浸润线、排渗设施、排洪系统以及尾矿坝变形、裂缝、滑坡、渗漏、坝面保护和应急预案制定、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等方面进行了安全检查。二是组织人员分赴各非煤矿山企业现场,以“查资料、看现场、找隐患”为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9次,下达执法文书7份,查处安全隐患13条,责令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或立即进行整改。三是针对当前大部分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停工停建的现状,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好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停工停建期间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的有效落实。四是加强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镇公路硬化工程A六村处一工程车辆在倾倒混泥土时发生侧翻,年2月6日上午11时左右。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事故。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区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给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加之目前春运仍处于高峰期,煤矿等各行各业节后都即将复工复产。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紧急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当前。虽然节日期间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但也必须看到节日期间,各主要的高危行业除交通运输和危化品经营领域外,其余大多处于停产状态,一旦全面复产,安全压力将大幅度提升,镇“26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全市范围看,年1月2531日,全市共发生死亡事故20起、死亡24人,与去年同比增加死亡事故6起、死亡4人,分别上升42.8%和20%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从区内节日期间安全督查情况看,区安全生产也还存在许多问题:春运安全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客运车辆超载普遍,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禁而不止,部分镇街道路交通检查站发挥作用不明显,公众聚集场所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等。对此,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情绪,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评估,按照区委、区政府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找准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突破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元宵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特别是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对策,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二、恪尽职守,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分兵把口,组织力量,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督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交警、交通、安监、消防、海事、旅游、质监等部门要组织足够的执法力量,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认真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各行业的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督促做好防范工作。对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要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营运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
大队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牢牢把握复工复产、人流物流增长、春季大风天、清明节、五一节等火灾形势特点,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紧盯复工复产企业、养老机构、定点医院、隔离场所、老旧小区、危化企业、在建项目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消防安全稳定环境。下半年大队将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企业高风险场所区域,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和高层建筑安全提升行动,重拳整治火灾隐患。推进消防队站、训练基地、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等项目建设,努力提升抢险救援响应速度、处置效率。
二、主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全力增强改革期间班子凝聚力。大队主官依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消防部队改革政策问答手册》对全体人员进行专题辅导、答疑解惑,帮助全体人员全面理解把握框架方案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今年大队授课8次,中队授课16次。撰写改革教育专题授课心得体会40余份,开展改革转隶期间谈心谈话活动60余人次。为拥护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抓好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大队签订承诺书39份。大队积极打造具有大队特色的警营文化活动,组织拍摄了“你好,火焰蓝”主题摄影套系,精心建设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文化长廊和党团活动室。购置11台电脑、更换电脑桌椅,购买各类图书1000余册。增设大型LED屏和卡拉OK点歌系统。蔬菜大棚常年种植瓜果蔬菜十余种。组建了文艺小分队,春节期间组织与老边康乐社区、洪福社区开展文艺演出2场,给社区居民即宣传了消防常识又营造了多姿多彩的警营文化氛围。
二是全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及火灾防控能力。老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先后召开2020年消防工作会议,全区网格化达标率为100%,116家二级列管单位全部实现了“户籍化”管理。上半年大队召集重点单位召开“两节、两会”、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会、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部署会等会议5次,约谈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12次。深入开展五类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易燃易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单位701家次,整改隐患54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48份,责令三停0家,临时查封1家,罚款3.2万元。
四是全力提升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大队每月开展至少两次体能、技能考核,人员素质稳步提升。针对辖区常见火灾类型,完善类型火灾预案。每周五下午组织中队开展万米长跑训练,每周三“七个一”体能训练。今年以来大队共接警出动202起,其中火灾162起、抢险救援20起、社会救助20起、共解救被困群众18人。大队主官带队开展防灭联勤演练3次,制定和完善数字化预案60余份,对辖区116家重点单位、198市政消火栓处、2处天然水源、8处消防水池、3处消防水鹤进行登记造册,积极协调督促辖区自来水公司进行修复,保证消火栓完整好用。
五是全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大队推行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先后组织了复工复产第一课、校园安全日、防震减灾日等大型宣传活动4次,队站开放12次、培训人员2700人次。截止目前,在省级媒体发稿6篇、市级媒体发稿6篇。
三、工作中存在主要短板
1、部分指战员不能完全适应转制移交后新体制运行机制,政治站位和职业站位不高,自身学习能力不强,调查研究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存在思维定势,经验主义,不能摸清消防救援工作和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没有主动查找差距不足,拿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干货、对明年乃至未来三年的工作计划思路不清。
2、部分队伍或多或少存在战斗力标准“边缘化”、“软指标”的倾向,没有及时研究“大应急”、“大救援”和“全时域”、“全天候”、“全灾种”,推动训战模式的快速转型升级,并不能形成思战、研战、谋战的新常态。存在一些畏训、畏考情绪,片面追求安全稳定、得过且过的心态,没有形成良性竞争模式。
三、下半年工作谋划
1、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继续推进电气火灾、高层建筑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群租房、物流仓储、施工工地等专项治理。
2、进一步提升政治建设水平。大队将继续深入推进教育整训活动,引导大队全体人员坚定改革信心,推动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确保队伍严整进入新体制,把教育整训工作作为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学出成果,训出成效。将老边一中队三楼改造成游艺、训练一体多功能厅,更换园区内绿化;中队新建廉政景观石,办公楼北侧新建笼式足球和排球一体训练场。
安全要讲 事故要防 安不忘危 乐不忘忧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我县当前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新台阶。下面,我提三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加强措施,全力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工作力度。 始终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重视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早部署、早安排。
(一)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一是严抓安全生产责任。在县属重点企业中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工作举措,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执行安全生产领域“一票否决”制,对安全生产领域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进行问责和处理。同时,与干部职工职务晋升、履职评价挂钩,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大督查力度。我县先后组织XX次县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书记、县长率先垂范,亲自带队分赴联系乡镇以及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带队检查,其他县级党政领导均相继分赴各自联系乡镇以及所分管的行业领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带队督导检查。三是加大经费保障。2019年,我县在经费投入保障上力度空前,全年共投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XX万元(不含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019年,我县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XX支,全县XX个乡镇全部组建了专(兼)职消防队,所有行政村(社区)均组建了义务消防队,培训发展义务消防队员XX余人;百户以上的团寨全部配备了机动泵、水带、水枪等器材装备。全县XX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
(二)加大工作力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一是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县安委办督促各乡镇、高危行业企业对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对高危行业企业的预案进行评审备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把牢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关。应急、住建、工信、水利、交通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严格按照省、县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方案、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复产验收等主体责任。二是组织应急演练。县应急指挥中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今年以来,全县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XX场次,参与演练XX人次。通过预案演练,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抢险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涉险人员的逃生自救能力。三是强化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以打击非法生产、使用未注册登记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验特种设备为重点,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重点对高层建筑、商场、宾馆电梯、危险化学品容器、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住建部门严把复工复产关,建筑施工防扬尘、防坍塌、防高处坠落,“打非治违”、计划执法等工作举措。公安交管中心通过常态整治酒驾、醉驾”等一系列集中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抓实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各涉危监管部门均依据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抓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不断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三)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应急局等XX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各乡镇均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执法工作有序有效,不留死角盲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百日行动”我县“五个一批”排名靠后的情况,我县及时组织召开“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和“强执法防事故”工作推进会,县安办及时采取组织人员分赴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五个一批”工作,乡镇和县直部门积极行动、认真依法履职,按照县安委会部署要求,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投入到“打非治违”“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中去,着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预防事故发生取得了良好成效。此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均依据监管职责,在各自监管领域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和执法检查,确保了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县共组织执法检查XX次,出动人员XX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X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XX起,整改XX起。二是狠抓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消防安全“排雷行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农村“大团寨”、“九小场所”隐患排查整治、户籍化管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应急、工信、商务、市场监管、乡镇派出所等执法力量,深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村寨开展隐患排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XX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XX处,临时查封XX处,责令三停XX家,提请政府及县安委办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XX处,推动XX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工信、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开展执法活动XX次,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行政执法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特种作业等为重点,排查治理安全隐患XX条(其中重大隐患XX起),立案查处XX起,经济处罚XX万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XX家。
二、强化预防,未雨绸缪,全面掌握安全生产隐患
我县在安全生产服务方面仍存在监管领域人员不足、知识技能和专业程度不够的短板;必要的执法装备不足,执法工作检测、取证困难,现有救援力量与实际工作需求仍有一定差距。部分乡镇农村道路通行条件依然较差,合法运力不足,村民出行难问题尚不能得到彻底解决。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私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行业监管部门在监管责任落实上层层衰减,运用《安全生产法》执法办案少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经营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经营性事故;坚决防范般安全生产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事故以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重大人员伤亡。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着力强化党政领导、部门监管责任。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巡查考核等“组合拳”,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县配套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厘清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明确新事物、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推进行业领城安全风险隐惠排查。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以冶金、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认真落实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作业、渔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加强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特别是对加油加气站等分布范围广、位置敏感、事故危害性大等场所的防雷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加强施放气球安全专项治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三是强化事故调查处理问责。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推动落实行刑衔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实施事故桂牌督办和调查处理,督促生产安全事故按期结案,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二)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一是深化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坚决杜绝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风险专项治理,加大不符合条件矿山的关闭力度,强制淘汰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动井下无轨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的车辆等落后工艺设备,突出抓好矿山通风、顶板管理。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持续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 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持续开展重点企业聘请专家指导服务,严格管控安全风险,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大烟花爆竹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经营、储存、运输各个环节,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三是推进建筑施工、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桥梁隧道、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水利、电力、公路建设、县政工程等,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 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城市安全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对道路、城市桥梁、城市供水、县政管网、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县政工程、城市广告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防范和化解城市重大公共设施安全风险。 四是推进消防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治理。认真落实“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惠,探索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地下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农村团寨等高风险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造规停放充电、不安全取暖等突出风险,以及安全培训和演林不到位、消防安全费任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三)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和示范创建。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公众安全常识、培育安全文化。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三湘行”“全国消防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七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等线上线下资源,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和各项培训考试制度。续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继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深化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扎实开展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核工作。二是加快科技兴安,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在省、XX县统一安排部署下,完成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综合平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