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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段时间,中小学教师的最高职称是中学高级教师(这个仅相当于高校的副高职称),再也不可能上升了。2004年南京市在全国率先试点开评正高级(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出了8位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随后江苏省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正式设置正高职称,并评出了江苏省第一批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2010年8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其中“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被首次列入正式的国家文件。随后天津、重庆、北京、广东、山东、湖北等地也陆续在中小学设置正高职称。
“十二五”以来,我区教育发展很快,取得了较突出的成果。我区被评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并涌现了一些品牌学校和学校品牌:东庐中学被评为“全国教学改革特色学校”,东庐中学的“讲学稿”和特色学校的“教育―培训―就业”(又称“双业”:学业―就业)一体化办学模式已成为我区在南京市、江苏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学校品牌。另外,区特殊教育学校的葛华钦校长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在北京受到的亲切接见。
在我区教育发展取得较大成果的新形势下,加强我区名特优教师队伍,特别是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队伍建设,打造名教师品牌意义尤其重大。一个地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数量的多少,是一个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和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加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培养,能更好地引领、激励广大教师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发挥好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示范指导作用.能更好地提升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培养也是提高和扩大我区教育知名度、影响力、美誉度的需要。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事业“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区要新增省特级教师、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五名”(我区现已有省特级教师五人,另已调走两人,其中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两人)。由于评选省特级教师的条件之一必须是市“学科带头人”,为此,我们对全区具有南京市“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情况,特别是教科研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针对这些市“学科带头人”的具体情况也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情况和原因
(一)学段和学科分布不均衡
全区现有27名市“学科带头人”,按学段、单位分,普高9人,中专校6人,初中3人,小学4人,幼教2人,特教1人,教研、培训机构2人;按学科分,小学语文5人,小学数学2人,幼教2人,中学语文4人(初中1人,高中3人),中学数学1人,中学英语1人,中学物理2人,中学化学2人,中学历史2人,中学生物1人,职教专业类4人,德育1人:按职务、岗位分,校级领导和教研员11人,教师16人。从中可看出初中、幼教比较薄弱。各仅有两名市“学科带头人”,政治、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没有市“学科带头人”。
(二)知名度、影响力还不够大
在27名带头人中,不上课和不上本专业、学科课的有7人,上本学科课的有20人。27名中只有8人受过省或市综合表彰,被评为省或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7名中近三年开过省或市讲座、公开课达三次及以上的只有9人,达到一次的也只有11人。从这三个方面看,较多的人在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影响力还不够大、知名度还不够高。
(三)教科研成果还不够突出
27名带头人中,2009年以来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三篇论文的只有14人,其中有些刊物的知名度还不够大。27名中尽管有17人参与或主持过省、市集体规划课题或市“个人课题”的研究,但是担任省级规划课题主持人的仅有3人,市级集体规划课题主持人的仅有6人,因此,27名市学科带头人的教科研成果还不够突出。
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任务繁重,年龄偏大。27人中,因在领导岗位和年龄偏大不上课的有6人,在普高和中专校担任较重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有13人。因此大多数市“学科带头人”没有过多精力和时间在本专业上进一步发展自我。
二是难度较大,不愿进取。我们知道,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评选要求很高,不仅要求有较突出的教科研成果,还要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等。因此很多市“学科带头人”都有畏难情绪。再说27名市“学科带头人”现都是中学高级教师,其中有不少人都满足现状,进取心不够强。
三是重视不够,举措不实。尽管我区已出台了《南京市溧水区“名特优”教师考核办法》,但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对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培养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还未出台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培养规划和计划,更无具体的培养举措等,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成长更多的是靠他们自身的个人奋斗。
二、解决对策
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培养,一方面需要我们教师本人要从肩负的教书育人的使命来增强专业发展的责任感,要从当前教育发展的形势、需要来增强专业发展的紧迫感,要从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提升人生幸福度的高度来增强专业发展的主动性外,另一方面更多的还是需要我们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及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才能取得较大成效。
(一)加强领导,制订规划
各级领导首先要提高对培养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分工,加强领导;制定各级优秀青年教师、各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培养规划和计划,制定梯队推进培养方案;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座谈、检查督促、总结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对策以及取得的成效等;设立专项资金为培养提供经费保障。
(二)开展活动,提高素质
继续举办区第四期名师高级研修班和市“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培训班。我区已成功举办了三期名师高级研修班和市“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培训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培训课程,既要有理论学习,又要有实践操作;既要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又要提升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并聘请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授课,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
精选人员参加市第五、六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班。南京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班已举办过四、五期。这其中,我区也有一部分人先后参加过培训,他们都感到收获颇丰。我们更应利用好这个平台,精选人员参加研修,并在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成立我区“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修。要充分发挥我区现有的5名特级教师(其中两名是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工作室,组织本学科部分市“优秀青年教师”和市“学科带头人”组成专门的研修团队,开展专题、项目研修,有计划、有内容、有步骤、有总结地开展活动,通过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专业指导和成长引领,来激励教师团队不断发展自己。
与省市名师、专家结对帮扶。针对部分市“学科带头人”的具体情况,聘请相应的专家、名师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市“学科带头人”克服、解决自身的短板(如知名度不够高,教科研成果不够丰硕等),在同行中提高其知名度,扩大其影响力。
(三)搭建平台,提供帮助
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与省市人教处、教研室、教科研院所、师资培训处、电教馆、师范院校、出版社、教育杂志社等部门、单位主动加强联系,在综合荣誉、培训考察、专著出版、、讲座、公开课及其录像、人物宣传、基本功或技能大赛、中高考出卷、阅卷、担任中高职称评委、编辑修订教材、大纲、考纲等方面提供平台、帮助和支持,扩大我区市“学科带头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其进一步发展创造必要和充分的条件。
(四)加强考核,表彰激励
继续做好我区“名特优”教师考核工作。我区已出台了《南京市溧水区“名特优”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从“师德修养、专业引领、专业发展、工作实绩”四个方面对“名特优”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取得了较好成效。这项工作今后还需继续坚持下去,并加大对农村“名特优”教师进行综合考核的奖励幅度(如农村的是城里的两倍),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评价、激励作用,引导、促进“名特优”教师在专业上主动更好地发展。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设立教育发展贡献奖和教学教科研成果奖。设立重要奖项(如奖等),制定相应办法,对在省或国家、国际教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学术评比以及在教育教学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名特优”教师,对在举办的国家和国际各类大赛中获得重大奖项的学生的指导教师,对教学实践中取得较突出业绩的“名特优”教师,给予重大表彰和奖励。引导、激励教师不断发展,不断发挥其重要作用,从而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提高待遇,提升地位
对已被评为省特级教师和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在津贴、住房、医疗、办公条件、工作经费、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在重大节日予以慰问,在政治荣誉方面也予以关照。从而激励他们以及更多的教师不断奋进,更好地为教育、为人民服务,并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