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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情况。
(一)地面气象测报业务检查
1.观测场、值班室等场所的规章制度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值班制度、交接班等规章制度落实。
2.分管局领导到现场实地检查各项工作,对照业务规范进行逐一检查。
3.值班室防雷防盗措施到位,资料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本站及区域自动气象站的观测仪器安装、运行、维护情况及资料、仪器保管、备份仪器情况良好。
5.观测、记录整理、报表预审及发报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
6.气象台站各项参数、小表等资料情况正常;气象记录资料管理和备份情况正常。
7.报表质量预审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信息与网络系统情况
1.网络系统sdh主干网状态良好。有3g网络设备备份。
2.主用和备用网络通断等状况的监控和检查有专人负责;
3.所有计算机安装了正版防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定时升级。;
4.局域网制定有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
5.网络管理人员了解全局的网络布局,台站的网络情况,熟悉sdh电路故障申报流程;
6.业务使用的计算机上未安装有游戏;
7.新、老视频终端连接运行正常。
8.实景监控系统正常。
(三)、信息传输业务检查情况
1.每天各类资料上传严格遵循规范,在规定时段内发报,无提前发报现象;
2.资料上传后查看信息中心的监控界面,报文出现错误及时更正;
3.在规定时间内有人值守;
4.未出现将自编报和地方报上传省局情况,业务人员知道报文出错需加更正标志;
5.业务人员熟知《气象信息、产品上行传输时限规定》、《气象信息网络传输业务质量检查办法》;熟知应急传输流程。
二、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本单位业务技术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规章制度学习;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管业务领导、业务人员通过不断学习,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业务工作。
2、针对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认真学习改革文件和技术规范,加强气象观测资料传输和质量监控,加强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状态监控,及时发现、处理设备故障。每天各类资料上传严格遵照业务规范执行,在规定时段内发报。资料上传后观测员必须查看信息中心的监控界面,杜绝发空报,若报文出错加更正标志。
根据xxx《关于开展选人用人管理制度检查的通知》,xxx对现行的选人用人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对照《太阳能公司选人用人制度汇编》严格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建设总体情况
xxx现行薪酬管理类、人员管理类、选拔任用类、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类等共计11项制度。根据太阳能公司相关要求及大区实际《xxxxxx员工奖惩管理办法》、《xxxxxx评选先进办法》也已修订完成,将于9中下旬上会审议,预计10月正式应发执行。
xxx始终严格执行选拔用人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使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化、制度化、精细化。自首个项目公司成立以来,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xxx共提拔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1名(领导班子除外)。
二、选人用人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xxx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规定,根据太阳能公司相关制度和大区实际不断完善各制度内容,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条例。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员工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严格规范选人用人任用程序。xxx根据太阳能公司相关制度及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增加《xxxxxx基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更加规范了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任职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酝酿、考察、民主推荐等重要环节,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理。
(三)严格核定大区职数配备情况。在选人用人工作开展前,根据xxx组织架构,均对职数情况等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最大限度把控干部选拔数量及质量。xxx在多次调整干部队伍使用中,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二是落实员工监督权。坚持对选人用人工作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工作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将选人用人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认真听取各级职工的意见
(二)“人岗相适”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出台的农民创业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
1.组织保障情况。建立领导机构情况;出台贯彻落实文件情况。
2.政策落实情况。年,各地对农民创业和自谋职业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和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情况;对吸纳农村困难人员就业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3.资金投入情况。年,各地财政安排促进农民创业就业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农民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使用情况。
(二)“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1.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对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信息化管理情况,特别是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对本地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登记造册和信息网络动态维护情况。
2.农村劳动者求职登记制度。农民求职登记情况、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与网内用工需求信息匹配情况;向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免费提供与城镇求职人员同等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情况。
3.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农村困难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情况。
4.农村劳动者创业服务制度。各地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建立创业服务登记档案、建立相关台帐情况。提供创业培训信息,积极收集和推介创业项目,提供开业指导服务情况。重点是检查农民创业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和提供孵化服务情况。
(三)“四大群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情况。
全面了解“四大群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情况,听取他们对做好农民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四大群体”分别带动农民创办企业个数、规模、效益,所办企业享受的各项扶持政策情况,企业职工待遇、社会保险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4月11日下发通知,4月15日前,各地对三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底,各地、各部门对三项检查事项进行自查,6月5日前上报自查总结报告材料。
(三)整改阶段。6月底之前,各地、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7月5日前上报整改情况材料。
(四)检查通报阶段。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农民创业就业政策、“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四大群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方式
整个检查活动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了解面上情况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地、各部门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由检查组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这次检查作为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三项检查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于掌握真实情况,听取群众呼声,发现存在问题。因此,检查工作要采取直接有效的方式,深入到乡镇、村组和农民中去,掌握第一手情况,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根据学院党委精神,系迅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将会议精神要点传达给每名党员,积极开展党支部回头看自查整改活动,对照“五个看一看、六个查一查、四点重点任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现将查找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深入剖析,在自查自纠中抓住实质
通过深入开展“回头看”问题自查自纠,我支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并逐条分析原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在思想理论方面,理论基础不够扎实,党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意识与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根本原因是思想不够解放,深刻领会理论精神实质不够,缺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2、在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方面发挥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偶有“差不多”现象,少数人员还存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执行力不够的问题;根本原因是敬业精神与奉献意识不强,工作责任感不够,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能够主动从有利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出发。
3、在服务效能方面,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不深入细致,根本原因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还不够彻底,实际工作过程中工作方式方法守旧,缺乏创新意识。
二、扎实整改,在提能中稳步推进
以查找出来的各种问题和现象为切入点,党支部进一步制定相应措施,旨在及时整改,狠抓落实。
1、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和运用,提高思想认识,解放思想,对定期召开的党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员活动日及组织生活会等要讲究学习效果,注重反思,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工作水平,提升党员思想与作风建设。
2、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方面,加强专业技术学习,树立责任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杜绝办事拖拉,提高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根据填报的关于“回头看”问题自查整改报告表,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定期检查整改情况,并在党员之间形成互相提醒和监督的机制,加强整改监督力度。
一、台帐设置及使用不规范,未能明确反映借款人有关情况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0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2006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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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县贯彻落实市安委办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20〕42号)文件要求,对照整改任务问题清单,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一)“五个年”活动不扎实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决战年”方面
问题1:督导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交警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督查,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抓责任。严格日常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双重督办并闭环管理,对督办不力的行业部门约谈通报,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移送交通运输局进行处罚。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管理和重点路段为重点,始终将其作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源头关键,坚持常态化排查隐患,动态化整治清零。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处,整改完成2处,其他尚在整改当中。
2.“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活动方面
问题1:“以案释法”效应未显现。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结合安全生产、禁毒宣传、电诈等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宣传教育内容,由县局指挥中心牵头,交警、治安、刑侦、网安、法制、禁毒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6次富有**特色、反映公安机关工作亮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七进”宣传活动148次,文明交通讲习121次,举办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1次,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239起,在省级新媒体网站刊播交通安全宣传稿件10篇,在各类报纸刊登新闻信息29篇,交通安全提示信息223条,全力助推“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活动上水平、上台阶。
问题2: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无培训档案、无签字。
整改情况:我局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培训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发现培训流于形式和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或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借智聚力查处隐患推动年”活动方面
问题1:“以案释法”效应未显现。
整改情况: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并严格落实。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全县专家库并适时更新,积极与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专家费发放制度。
4.“实战演练提升战力建设年”活动方面
问题1:政府层面综合演练少,与“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应急演练方案和脚本,增加演练科目,积极参加9月份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1 次县级层面综合性应急演练。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演练计划,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适时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问题2:各企业应急预案不及时、无计划、无总结、无评估、做样子、走过场。
整改情况:及时督促企业加快修订完善相关预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利用日常工作检查对企业应急演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应急演练内容和程序。修订、完善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预案 》、《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预案 》等4个预案,制定《道路交通应急演练方案》,分别于5月30日,组织开展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演练,于6月9日,组织开展了运输危化品车辆事故现场处置演练。演练活动为快捷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置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增强应急抢险能力奠定了基础。
(二)专项整治三年进展不平衡
问题1:未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专项行动无实质成效。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召开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重点就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整治重点内容、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治安、交警、禁毒等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对行动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三)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落实不力
问题1: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思想认识,发力攻坚,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问题2:应急预案体系尚未健全。
整改情况:我局按照省、市总体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与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修订完善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县级层面1 个总体预案和9 个专项应急预案施行,健全完善全覆盖、多层级应急预案体系。
问题3: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将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全面督促交通运输等企业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对相关部门“六大体系”和“九大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政府和部门问题整改
问题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只有文件部署,工作无实质进展。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召开三年行动推进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3 个专题实施方案、12 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思想认识,发力攻坚,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三、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查全县安全生产问题整改
问题1: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不及时,会议召开不认真、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我局治安、交警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红线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本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问题2:分管安全领导学习不认真,日常安全检查不严肃,隐患问题胡抄乱写。
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本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强化思想认识,积极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问题3:对发生在行业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纠纷处理不积极,推诿扯皮。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人员分工,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化解安全生产事故纠纷。
问题4: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不切实际。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会,对三年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对制定的三年行动方案开展自查,对行动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贯彻落实。
问题5:道路交通领域、建筑领域日常安全监管不严,宣传教育不到位,事故多发。
一、认真开展梳理执法依据工作
为了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引向深入,市工商局根据近年来年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修订、废止情况,对市局系统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目前,已对117件法律、280件法规、74件规章、37件联合规章、21件地方性法规、16件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工商部门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443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8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征收5项。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为确保今年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法制科按照按照《省工商局关于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市局起草的《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关于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后按规定程序报送市法制局备案,确保市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其中,《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以市政府名义予以。
三、扎实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市局按照年初对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工作的安排,组织系统各单位法制科长对从系统各单位抽取的40份规范性文件、57件行政许可卷宗、59件行政处罚案卷、17件行政强制措施案卷、8件广告许可卷宗、16件行政确认卷宗,共157件执法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查,书面反馈评查意见20份。系统各单位也积极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共自查规范性文件458份,执法卷7432件,并对自查出的和市局评卷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实行执法责任追究月报告和行政执法责任信息通报制度
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市局、县(市)局和分局两级法制机构设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落实层级上报工作。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实行,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系统各单位没有出现执法过错被追究的情况。
五、完善制度,丰富内容,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我县目前在建的农村水电站共有一座,为水电站。水电站地处县镇村,位于支流桃江下游,距县城25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6572km2,总库容5930万m3,电站装机200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6980万kw·h,是一座以水力发电为主、兼有改善县城景观、航运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25595.7万元,批复总工期为36个月。
该工程项目法人为实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市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站,施工单位为湖南天谷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水电站工程于2012年8月正式开工,至今已经完成左岸一期围堰的填筑、大坝左岸一期三孔半溢流坝及消力池基础开挖、厂房基础开挖。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有:基础开挖土方3.3万m3,石方10.41万m3,大坝砼浇筑24522m3,钢筋制安1174t。目前工程已完成投资9510万元。
二、在建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6月15日~17日,业主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并上报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6月18日~6月19日,县水利局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带队组成了检查组对该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听取了项目法人、监理及施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阅了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资料,同时深入到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施工单位工程现场管理机构组建不规范,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与实际管理人员不一致,未履行变更手续。
2、施工单位未编制及报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支护与降水、高脚手架、高支模、高边坡及起重吊装等工程)。
3、塔式起重机未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合格证。
4、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
5、围堰未按设计要求施工。
6、厂坝导墙顶部未设置安全防护栏。
7、施工场地周围防护栏的高度及强度不足,未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鉴于该工程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我局于2013年6月24日以信水利字(2013)27号文对该工程下达了停工整顿的通知。
三、隐患整改情况
水电站工程项目法人接到停工整顿的通知后,积极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并于2013年7月5日前基本整改到位。项目法人向我局提出了复工申请,我局于7月6日派出了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改情况如下:
1、施工单位补充了现场管理机构变更报批手续。
2、施工单位编制并报审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单位提供了其中一部塔式起重机检验检测合格证(另一部未取得检验检测合格证,已按要求停用)。
4、施工单位清退了无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目前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均有上岗证。
5、补充了围堰设计变更手续。
6、厂坝导墙顶部已封闭。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切实解决在思想境界方面境界不高、视野不宽、思想守旧,发展欲望不强,干事创业热情和激情不高的问题。努力达到: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以良好的机关形象和过硬的作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提升环境建设水平。
二、方法步骤
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活动阶段从7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以后转入正常活动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25日至8月20日前)。
1、召开局党委会议(8月8日)。传达学习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动员部署(8月15日前)。召开局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公开承诺(8月20日前)。对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等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办理依据、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方式及责任人、监督管理等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粮食局网站进行公开,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箱,向社会公开承诺,照章办事,践约守诺。
4、广泛宣传(8月至11月底)。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总体部署、任务措施及工作纪律。宣传粮食工作及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工作,通过密集宣传,广造声势,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使“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个个代表形象”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8月至11月底)。
通过查摆剖析、集中整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建章立制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查摆剖析(8月31日前)。各科室、单位和个人都要认真查摆思想解放的程度够不够、发展的欲望强不强、思想境界高不高的问题,进而重点查找本单位、本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是否影响了发展环境,怎么去改进优化等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继续开展点评活动,局长点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点评分工科室和单位,科室负责人点评工作人员。通过点评帮助科室、个人找准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各科室、单位和个人对查摆出的问题于8月28日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市局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局党委研究后报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查纠整改(8月20日至11月20日)。针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狠抓整改。一是实行整改责任制。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限和具体要求。二是挂账销号制。对梳理的问题和建议,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挂账销号”台账,各科室和单位整改情况经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整改到位后销号。三是整改意见反馈制。对收集反馈的意见、建议、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意见建议人,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承诺完成时间,向意见建议人解释清楚。四是整改情况公示制。整改措施和效果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情况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监督检查(8月至11月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科室、单位查摆问题及整改情况、落实各项公开承诺情况、优化发展环境任务的完成情况,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责任追究(8月至11月底)。市优化办将对各部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配合检查。重点检查各科室、单位是否存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是否存在擅离职守,随意脱岗、串岗、空岗等问题;是否认真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工作补位、“首次不罚”等制度,有无办事拖沓、拖延不办的问题;是否存在越权乱执法、随意执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
5、建章立制(8月15日至11月30日)。针对查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机制。
(三)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底至12月20日)
通过组织自查自纠、群众满意度测评、十佳服务科室评议等活动,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1、自查自纠(12月上旬)。各科室、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逐项进行核查,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出继续整改的意见并抓紧组织实施,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束后写出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报局党委审定后,将我局自查报告上报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民主评议(年底)。积极参与市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广泛征求各县、市、区粮食局、局直各单位的意见。组织推荐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科室参加全市“十佳服务科室”评选。
3、结果运用(年底)。市里将组织开展群众满意测评活动,由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现场评分测评。对专项检查和测评结果前六名的部门、单位及前十名的服务科室进行表彰(专项检查和测评分数各占50%)。对得分最后一名的部门、单位和服务科室,年内纪检监察机关查实的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部门、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当年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并进行诫勉谈话。市局将参照市里的做法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这次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顺利开展,深入推进,取得实效,设立市局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