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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立了以王和平所长为组长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班子会认真梳理、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整改方案。于9月16日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政风行风评议情况及自查整改措施,力求通过此次整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深入自查自纠
一是根据整改方案要求,把“任务分解到位、职责明确到位、措施跟进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始终,以科室为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每人写出自查报告;二是由法制与稽查科牵头,深入到经营户中进行调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基本情况,拿出整改措施。通过自查,发现我单位少数执法人员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差,工作方法简单,执法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2、学习氛围不浓。
3、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差。
4、执法力度不大。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坚持执行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制度,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不定期进行业务考核,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技能。
(二)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制度,制定“公务活动十条禁令”、“禁酒令”、“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追究制”等,制作“卫生监督员上岗证”,全体执法人员佩证上岗,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多方听取群众意见,提高服务质量,着眼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正确处理监督与指导,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
(四)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印发了《济源市卫生监督所规章制度汇编》,制定目标考核责任书,将执法行为纳入日常工作考核,由法制与稽查科组织不定期开展组织纪律、廉洁自律、行政执法行为稽查,凡发现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查处。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使监督执法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五)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坚持开门整治,由法制与稽查科牵头,深入到经营户中,发放调查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对卫生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查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整治,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监督所已逐步得到社会的认知。
(六)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应急机制,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几个月来,共受理各类社会举报投诉110余起,均及时派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宜。同时,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入点,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共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化妆品专项整治、月饼市场专项检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20余次,并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五小”专项治理,以彻底改善行业“五小”的卫生管理状况,为群众提供良好的餐饮、娱乐消费环境。几个月来,共检查经营户4000余户次,查获没收各类物品150余箱,货值20余万元,当场进行行政处罚313起,罚款15000余元,立案86起,结案76起,罚款62000余元。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经济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治理。
二、治理重点
1、冶金企业生产使用的起重机械;
2、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使用的电梯;
3、简易升降机;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三、工作目标
1、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对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意识,实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标;
2、在20*年开展冶金企业用起重机械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积极宣传与落实《*市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电梯使用、运行管理、维保、检验及注册工作;
4、开展简易升降机使用整治,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简易升降机的使用;
5、加强建筑施工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资格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制造行为,严格产品制造的监督检验,确保产品安全质量。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质监局领导任组长,区安监、经贸、总工会、建设、房管、教育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患治理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根据工作目标,各镇(开发区、街道)应组织监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做好部署工作,研究制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6月31日)。特种设备使用和生产单位按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随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记录表》(附件1)上报所在地整治办公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及相关企业开展隐患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要予以严格查处。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根据前一阶段隐患自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同时,按照已建立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要求,消除死角。
(五)“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1月15日)。为巩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应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各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改进措施。各镇(开发区、街道)应于10月20日前将开展隐患专项治理的总体工作报告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汇总表》(附件2)书面上报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办公室,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治情况、自查设备数、自查出的隐患分类汇总情况、出动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次数、隐患整改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开展情况、隐患治理和落实长效机制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11月1日前,区安委会将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统一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治理机构,质监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区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针对本地区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相结合,全面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为雇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企业和服装、水产品加工、制造、餐饮服务行业。
检查内容主要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夏春光副区长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区城建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和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建筑工地或企业,以走访、组织农民工座谈、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用人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区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工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区城建局负责协助市建委清欠办理所辖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问题。
公安分局负责对拖欠工资或工程款后逃逸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包工头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协助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区总工会负责对欠薪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发挥企业工会作用,对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劳资双方解决欠薪问题。
区民政局负责对确需帮扶、救助的农民工及贫困家庭进行排查,帮其解决生活困难。
各街道劳动保障科负责对雇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检查步骤
(一)企业自查和重点企业检查阶段(年10月6日至10月24日)
各类用人单位对其年以来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和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没有解决的问题、经核实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其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联合检查组对重点行业,特别是建筑企业和服装、水产品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检查。
(二)全面检查阶段(年10月25日至年1月20日)
跟踪督点企业整改情况,同时对其他使用农民工的行业进行全面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用人单位要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做到工资发放日清月结或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要与雇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要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检查农民工集中和有欠薪记录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依法对其进行监控,要求其定期报告工资支付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均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因非法转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总承包单位应承担偿还拖欠工资责任。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连续两年发生拖欠行为或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要记入违法失信档案,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其参加的有关评优评先活动予以一票否决。
(二)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劳动保障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总工会要建立窗口投诉、电话和信函投诉及网上投诉等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各类有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政策咨询电话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在每个建筑施工现场张贴。其他部门可在接待窗口、办事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窗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清理拖欠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从10月6日起至明年春节前,要建立双休日和节假日电话接听农民工拖欠工资投诉举报制度。对于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实行15日内处结的承诺服务制度,对重点案件要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进行调查处理。
(三)健全和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签订、职工名册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等管理制度。在专项行动中,要认真检查农民工的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发放责任;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包括是否有工资发放台账、发放工资的凭证;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职工名册、明确用工起始时间。要将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落实到日常巡视检查中,特别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靠前指挥,及时掌握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各个环节。
一、交叉检查内容
㈠各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即要有:工作方案、成立“回头看”工作机构、动员部署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工作小结等);
㈡各学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即要有: 2013年以来学校班子研究此工作会议记录、召开教职工会议记录);
㈢各学校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项制度规定情况(即要有:学校根据上级的规定和制度所制定相关的规定的和制度,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等);
㈣各学校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即提供整改材料);
㈤各学校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即要有:组织学习记录和会议材料);
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和《xx县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中“五查五看”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㈦各学校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内部食堂装修及接待清单、“三公”经费等。有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违规购买纪念品和土特产、发放购物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对学校食堂(含营养餐计划)、小卖部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学校教师违规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学校围绕交叉检查内容简要汇报工作情况。
㈡个别访谈。参加人员范围:被检查学校校长、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教师代表等。
㈢查阅资料。重点查阅学校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记录或纪要、配套制度规定和相关痕迹资料(图片或影像)等。
㈣查看账目。查看被检查学校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财务账目。
㈤现场核查。核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内部食堂装修及接待清单等。
三、被检查学校迎检报送材料
㈠被检查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含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㈡被检查学校党的十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㈢被检查学校梳理总结的党的十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亮点、主要成效(以清单方式单列)。
㈣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复印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含电子文档,除复印件外)一式两份,由被检查学校报送各检查组。
四、迎检访谈提纲
㈠访谈对象:领导班子成员
1.请谈谈本单位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2.请谈谈本单位是如何贯彻落实自治区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的?
3.请谈谈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的转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㈡访谈对象:办公室主任
1.本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2.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感受最明显的变化是什么?
3.本单位平均一年的公务接待费用是多少?是逐年递增还是逐年递减?是否制定出台了规范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公务接待手续是否完备?
4.平时公务接待的主要对象主要有哪些?在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赠送土特产、超标准接待等情况?
㈢访谈对象:财务人员
1.近年来财务部门是否牵头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等涉及八项规定精神开支的检查?检查中是否发现问题?
2.“三公”经费是逐年递增还是递减,如何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3.财务部门是否出台涉及财经纪律方面的制度规定,具体出台了哪些?
㈣访谈对象:教研组长或教师代表
1.你认为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如何?
2.本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3.你是否知道自治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如知道,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的?(会议传达、文件传阅还是其他渠道?)
五、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并做好“回头看”交叉检查迎检工作。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观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交通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市交通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钟雷局长任组长,王家祯、王余虎、李伟忠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安全法制科、工会、工程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局安全法制科设立办公室。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排查治理范围:交通行业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船舶“两防”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集中解决薄弱环节。与“平安交通”建设和“安全基础巩固年”活动结合起来,使隐患治理和基础工作相互促进,实现标本兼治。
2、坚持各单位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涉及到企业和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的,由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隐患排查、登记和治理工作,监管部门做好督查推动,涉及到监管内容的要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3、坚持专家检查与职工自查相结合。要组织安全管理和技术专家对重点安全管理工作和重点基础设施组织专业检查,同时要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隐患排查中来,扩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
五、重点治理措施
(一)公路方面
一是抓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重点做好三年危桥集中改造。制定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三年集中改造危桥项目库,对危桥进行动态管理。继续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研究制定《桥梁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大、中桥梁的动态监控。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并向农村公路延伸。推进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作。
二是全面提高公路安全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在完善公路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路网调度职能,提高公路安全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大力推进自动化监测设备建设,研究建立大型桥梁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的管理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其运营状况。
三是以落实长效机制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治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执法,着力对车货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加大治超的源头监管力度。继续做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
四是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强化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二)水路方面
1、加强水运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全面梳理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相应的措施,尽可能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结合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老旧水运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设施运营安全。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保障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安全措施不到位、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的单位,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保持应急设施的完好性,并通过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应急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安全隐患治理成果。加强长期跟踪监测和定期分析,探索建立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隐患防范机制。
五是以项目稽查为切入点,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水运建设市场。继续做好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款使用、廉政建设等内容。加大政府对建设过程的动态监管力度,推动水运建设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水运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组织开展“两防”回头看。
“两防”回头看分为安全隐患再排查、督促整改隐患和开展评估检查、“两防”活动的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是认真回顾、总结“两防”活动中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照法律法规及“两防”活动相关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
二是对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的整改。认真总结梳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发生反弹,杜绝新的隐患产生。
三是在交通厅组织“两防”活动总结验收前,局“两防”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全市开展“两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确保“两防”活动取得更大效果。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重点做好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部署工作,确保落实到基层。细化本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隐患治理目标和措施,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有效。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参与,以施工单位为主体,重点做好“两查”工作,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治理成效。通过企业自查治理、行业督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地落实“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设计、施工关,对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治理,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办公大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一是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消防设施、用电设备等配备齐全并正常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及时整改。
二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办公大楼、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管理,加强夜间巡逻,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时间安排
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3月份开始,3至11月为工作整体推进阶段,12月各地进行考核验收。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把握住三个重点时段安全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围绕全国“两会”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20*年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源要加强整改和监控,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并落实跟踪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尽快完成整改。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公告精神,在天气转暖后,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集中检查,尽快修复受损的公路及各种公路标志、安全设施。
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汽车客运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防止人员携带危险化学品进站或随车出站。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台风等恶劣天气以及北京“奥运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汛期以及台风等恶劣天气频繁的特点,突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港口装卸作业等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安全监管,及早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保障重点搜救设备和物资。
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突出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在“奥运会”期间,要突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生产、办公区域、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检查。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雨雪冰冻条件下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突出加强大运河“四改三”工程、枯水期水上交通安全和雨雪冰冻天气下公路保畅通、保运输安全工作,深化船舶“两防”专项整治,做好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和防范工作。围绕这些工作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监管职责,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2、强化宣传发动,实现群防群治。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关键词】安全;制度;职责;检查;落实
施工企业属于安全生产高风险企业,具有建筑产品单件性与施工地点多样性的特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参与施工的人员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施工生产的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如果不加强管理,势必造成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影响企业的社会声誉,影响企业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使企业难以在社会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甚至危害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为此,我认为抓好以下八项工作,可以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
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首先要根据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会议、安全值班、安全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消防、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规章制度。国家用法治代替人治,企业则要用规章代替人治,用规范的管理代替随意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走上“四化”的道路,即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道路。
(2)制度建立健全以后,就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安全管理的指令能够传达到操作人员,不能中断。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领导的不重视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少,让一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长期下到工地去管理一个项目,公司或分公司(工程承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产生空缺,使有些管理机构名存实亡,使上级的安全管理指令这一级中断,这一级的安全管理无人统一策划、实施,这就容易导致安全管理混乱,长期下去安全事故会频发。
(3)国家安全生产要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即施工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那么施工企业也要落实好两个责任,第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即分公司(工程承包部)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因为他们都有调动人、财、物的权利,生产的组织实施及安全措施的落实离开他们是没有办法进行的。第二是监管责任,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安全监督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他们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对违法违章生产进行纠正和制止,更加保证了施工生产的安全可靠性。
2. 近些年来,有些企业减员增效,各级领导相互兼职,有些施工企业的公司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兼职分公司(工程承包部)的经理,有些分公司(工程承包部)的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兼职项目经理部的经理。此种现象有以下缺点
(1)顾此失彼,因为兼职分公司经理的职位,分公司职工的吃喝拉撒等日常事务缠身,使其无暇顾及没有经济压力的安全生产工作。
(2)精力不足,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能担任公司领导或分公司领导的人员的年龄大多都在35岁以上,工作繁忙,难免精力不足,以经济工作为重心,而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的指导。
(3)监管有漏洞,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所分管或兼管的单位别的领导或部门难以进行监督管理,因为他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且是裁判长。
3. 抓好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各级各部门都要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尤其是施工企业的劳动人事教育部门(人力资源部)要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1)目前,国家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各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对参与工程建设的重要人员进行强制培训,如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应根据企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培训,如有搞土建的,去搞桥梁施工,那么,这种“三类人员”就必须进行公路交通方面的安全培训。
(2)说起安全培训,有的人一听安全二字,就把此项工作推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这是一种错误的砍伐。我认为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包括掌握相应的施工规范、施工标准、验收规范、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检验测验、操作技能、材料采购保管检验、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自我防护措施、危险品使用等知识。这些工作需要企业领导重视、全体员工努力,才能把此项工作做好,才能逐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安全。
4. 抓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4.1 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如闭路电视、企业刊物、黑板报、知识竞赛、安全会议、工会活动、小组活动、文艺活动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4.2 安全教育分新职工进场“三级教育”、开工教育、定期教育、经常教育、季节教育、四新教育、复工教育、换岗教育、高危教育、参观教育、入场教育等。
4.3 下面对这些教育简要介绍如下:
4.3.1 开工教育:(1)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入场须知。(2)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3)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4.3.2 定期教育: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施工生产特点,以及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近况,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4.3.3 经常教育: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像、安全知识讲座等,结合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4.3.4 季节教育: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4.3.5 四新教育: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4.3.6 复工教育: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4.3.7 换岗教育:职工调动工作岗位,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以从事新的工作。
4.3.8 违章教育:对严重或多次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排停工,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被停工受教育的职工,不得参加本月评奖,并给予处罚。
4.3.9 高危教育: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爆破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3.10 参观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为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4.3.11 入场教育:本班组作业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班组活动制度;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劳动纪律及安全注意事项;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下安全防范自救;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 抓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工作
(1)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相当于机械设计的工艺性文件,相当于军事战斗的运筹帷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是对施工组织的细化,是对具有较大危险性工程施工具体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2)专项方案应该内容详细、全面,能用图表表达的应尽量用图表表达,计算要有根据,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编制。专项方案是防范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不可缺少的环节。
(3)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不但编制要详细,还要把好审核关,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认真审核,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还应组织不少于5名的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6. 安全生产在策划好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后,重要的就是要落实安全投入。安全投入是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保证。影响安全投入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造价较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产品造价较低,一般按定额或预算,而定额或预算都是根据当时情况编的,出版时已在几年以后,考虑市场的因素较少。
(2)影响因素较多。各种外界影响因素较多,如公路项目中征地问题、土方施工的因雨造成的停工等,承包合同中一般约定由施工企业承担着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项目往往亏损。
(3)资金问题。业主付款不及时,甚至拖欠工程款,有的到工程完工后四、五年内都不付款,施工企业想诉诸法律解决,但由于好多工程的业主是政府部门,为了接到下一个项目,往往忍辱负重,打碎牙齿咽到肚子,有苦没法说。
(4)劳务影响。实行管理与劳务分开的施工模式,有时候尤其是一些特殊工程,企业为了找到一个好的劳务队伍,成本增加较大,同时劳务队伍人员的素质也是参差不齐,好多工人是放下锄头就干起施工。
(5)机械设备影响。机械设备实施租赁,企业自有机械在减少或没有,靠的是在市场中租赁机械设备,关键时候、关键工序、关键环节设备往往难以租到,从而影响工期,影响施工成本。
(6)企业内部管理影响。项目实行经济考核责任制,有的实行全额经济承包方式,有的和别的企业联合经营项目,还有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项目经理(项目承包人)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不愿意为安全生产投入较大的资金。
7. 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强招投标管理。政府部门加强招投标管理,做好投标价格干预,限制最低价中标,使中标价格接近市场实际情况。
(2)合理承担误工损失。征地问题影响的停工误工应由主业单位完全承担;自然因素造成的停工、误工也不是施工企业造成的,应用法定的制度予以约束,双方合理承担损失,应合理分担。
(3)付款应按时。政府部门工程应由商业银行进行付款担保,如果政府部门的工程拖欠,由商业银行支付。
(4)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培养骨干队伍。施工企业不能完全靠劳务队伍,还要建立自有的劳务队伍。自有的劳务队伍不在大、不在多,而在与强、在于精,相当于战斗时的突击队、尖刀班。关键时候能带领、指导、影响外来劳务队伍,从而保证安全生产,缩短施工工期,降低生产成本。
(5)施工企业要拥有一部分关键性的机械设备。
(6)合理下达经济指标,加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
8. 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的重要手段,是防止事故和环境污染发生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8.1 安全检查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定期检查、经常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班前检查、日巡查等。
(1)经常检查: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是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应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管理体系、岗位职责履行、规章制度执行、方案编审批、教育、培训、交底、班组活动、违章处理、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等。
(3)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如临时用电、脚手架、起重机具、安全“三宝”、机械、电器防护、保险装置、防暑、防火、防爆、防尘防毒以及冬季安全检查、春季安全检查等),进行专项检查。
(4)班前检查:班组组长(队长)和班组安全员要坚持班前检查和岗位检查。起重吊装、打钻爆破等危险作业,班前由组长(队长)交代岗位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8.2 安全检查必须贯彻“三结合”的原则,即领导检查和部门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定期打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记录检查结果。在现场检查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及奖惩;制定整改措施,重查整改情况。
8.3 制定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项目经理部和人员进行大力表彰,弘扬他们的做法,抓住典型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差的进行批评,对批评教育不改的,进行通报,从心理上给予惩处,同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使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付出较大的成本。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有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要求,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近期举办了全省就业政策培训会及各类就业服务平台与用工企业劳务对接活动,拉开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和2013年度企业用工服务的序幕。
举办就业政策培训会,是福建省就业政策宣传培训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会主要内容,一是讲解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政策,重点解读《关于印发福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2〕72号)文件;二是讲解就业政策总脉络,并对推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相关政策进行说明;三是讲解如何推动新时期就业服务工作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经办就业培训相关问题,重点讲解工作流程。举办培训会目的是帮助全省各县(市、区)就业系统主要负责人熟悉政策、掌握政策,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各地普遍开展政策培训培养充足的师资力量,以进一步提高福建省就业政策的执行力,推动政策知晓面不断扩大。下一阶段,福建省计划分三个步骤对相关人员进行轮训,培训范围还包括基层就业工作人员、规模以上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小微企业主和各类劳动者等。
此次就业服务平台与用工企业劳务对接活动是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隔三个多月再次举办的专项对接活动。除了有12580海西求职平台、116114沃招聘平台外,还有省属6家标杆式职介机构参加,他们带来了大量的企业岗位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在大会进行对接,各个机构还展示了各自的服务产品。其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调动发挥社会力量尤其是声讯平台在服务劳动者求职和企业招工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声讯求职平台的宣传推广,使其成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补充,进一步促进福建省劳动力供需的实效对接。这种对接活动的形式不同于以往的校企对接会和现场招聘会,一方主体是企业,另一方主体是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两大通信运营商作为声讯求职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以及相关职业中介机构,掌握大量劳动力求职信息。
据统计,2012年以来,12580海西求职平台和116114沃招聘平台合计月均求职者呼入量3万人次左右,一年累计有40万人次通过声讯平台求职。通过这次对接会,企业代表可以与平台现场互动,建立联系,有条件的可以签订劳务招聘协议,将人力资源业务中的对外招聘业务整体外包,进一步降低招工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
(夏 颐)
福建技校首次承办援外培训项目
近日,由商务部主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协办的突尼斯半手工织毯技术培训班在福建新华技术学校结束,19名来自突尼斯的外籍学员经过为期60天的技术培训结业回国。据了解,这是我国第一次由技工学校承接国家援外培训项目。
福建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培训班为中国与突尼斯两国人力资源合作的重要项目,也是福建省技能培训很好的展示平台。学员除了学习半手工织毯方面的相关课程及实践外,还接受了剪纸、陶艺、插花、刺绣、扎染等中国传统工艺技术培训。
(叶秀娟)
宁德市出台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管理规定
为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日前,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宁德市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管理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受伤员工可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规定,此政策适用于宁德市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所有未参保职工及其未参保期间应缴纳的全部工伤保险费、滞纳金。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时应当一并缴纳未参保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补缴后,其工伤职工补缴前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第三人责任导致工伤的,补缴前后发生的、按规定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由第三人支付。用人单位或第三人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此项符合《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先行支付范围的,工伤职工可以依照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具体操作流程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规定实施前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全部工伤费用。
(宁德市社保中心)
建瓯市首次开展工艺品雕刻(根雕)高技能人才认定工作
继建瓯市荣获“中国根雕之都”称号之后,为进一步促进建瓯市根雕工艺品产业的发展和需求,充分发挥人才储备对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满足建瓯市广大从事根雕工艺品企业的生产要求,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于日前联合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单位在建瓯市徐敦镇武夷根艺城展厅开展工艺品雕刻高技能人才鉴定工作。此次企业高技能人才专家考评组由福建省青年民间工艺大师、工艺美术大师、民间艺术家等专家组成,从典型工件加工、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答辩、作业项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通过认真审核,共认定出工艺品雕刻工(根雕)高级技师12人,技师11人,高级工16人,并颁发了《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
罗源县召开《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
为了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日前,罗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罗源湾滨海新城(金源集团)工地会议室召开《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系会议,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安局滨海新城指挥部、县总工会、滨海城(金源集团)业主、八建、中马、透堡、中尧四家建筑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及三十几个施工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与会人员传达了《罗源县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介绍了近一年来滨海新城工地工伤事故情况;强调了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办理社会保险的必要性;要求滨海城业主及四家建筑公司施工队负责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杜绝恶意违法拖欠工资现象。
此次会议共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农民工简易合同范本》、《申请工伤认定基本材料》等宣传资料百余份。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效预防了工资拖欠案件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罗源社会安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罗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黄曾金)
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
岁末年初,是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易发期和高发期。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行动,活动时间从2012年12月起至2013年春节前,为期2个月。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重点针对延平区招用农民工较多的竹木加工、针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内容为我区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拖欠工资后的整改情况。检查中,对发现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及可能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当场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同时,区人社局将不断完善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制度和机制,遏制拖欠问题产生;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和落实劳动者工资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落实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落实欠薪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对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办公室)
漳州市芗城区全面完成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漳政办〔2012〕1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芗城区的就业实际情况,芗城区就业和培训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实施,政策落实到位,有效地推动就业工作的开展。截止到2012年12月份,全区新增就业人数6638个(下达目标任务数6500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12%(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有2455人,下达目标任务数20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75%;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就业人数有495人,下达目标任务数4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3.75%);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人数有1518人(下达目标任务数34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46.47%;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3167人(下达目标任务数30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57%;农村劳动力持职业资格证书人数70人(下达目标任务数6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6.6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45%。
(漳州市芗城区人社局 江淑芬)
闽甘劳务合作对接会举办
闽甘劳务合作对接会日前在福州市举办。甘肃省14个市(州)劳务办负责人,60个国家级及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劳务办负责人;福建省各设区市、县(市、区)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人,各设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省属职业中介机构、企业负责人等约160人参会。
此次对接会的召开,是对两省劳务合作协议深化的具体举措,标志着闽甘两省正式建立了省级层面的劳务合作关系,全面提升了两省劳务合作水平,充分发挥两省劳务交流和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校企合作、就业信息化建设、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促进两省间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充分开发和优化配置,同时也为福建省人社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服务企业用工拉开了序幕。
(夏 颐)
三明市梅列区开展“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2012年12月15日上午,为了进一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时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由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工会、区人民法院、区交通局、梅列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司法局配合三明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在新华都广场举办一场“欠薪投诉举报和劳动法律咨询的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主要通过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发放便民法律服务手册、开展法律咨询、接受投诉举报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等多种形式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场共发放各类劳动保障宣传卡210份,法规条例120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3人次,接受投诉举报3件。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遵纪守法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广大劳动者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
(三明市梅列区人社局)
三明市人社局落实服务
企业用工
一是落实缺工企业跟踪服务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收集、汇总规模以上企业缺工信息,对申报缺工50人以上的企业,由市县两级劳动就业中心及时深入企业,因企制宜开展指导和服务,确保在三个月内基本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二是落实重点项目用工服务制度。对用工需求量在200人以上的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指导项目业主提前制定招工计划,满足重点项目用工需求。三是落实村(社区)招工专员制度。选择一批富余劳动力资源较多的村(社区),在村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中选聘招工专员,根据招工实绩兑现报酬。四是落实“诚信用工企业”评选活动。三明市人社局与市经贸委、市总工会联合评选表彰了首批150家“三明市诚信用工企业”,并举行隆重的授牌仪式,推动企业改善用工环境。2012年1~10月,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81场次,全市新招收员工16517人,其中三明区内7912人,省内区外2591人,省外6014人。全市企业缺工人数已从去年高峰期的1.97万人,降到目前的0.25万人。
(三明市人社局)
宁德市社保中心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动员部署会
根据宁德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安排,2012年12月17日下午,宁德市社保中心结合实际,动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宁德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从开展此项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几个方面,增强中心全体人员对于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中心主任黄旭健要求全体人员深刻理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内涵,将防腐倡廉建设与业务经办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掌握各阶段时间节点,认真查找、科学评估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中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宁德市社保中心)
平和县人社局以实际行动落实十精神
日前,平和县人社局召开县人社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会议精神大会,贯彻落实县委沈书记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县长黄劲武的指示将十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县人社系统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切实将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到实处。积极主动深入学习并落实十报告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1.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紧抓医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加大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宣传力度,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加强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认证调查工作,进一步防止冒领养老保险金情况出现;抓住改善民生的时机,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积极引导符合条件农村居民踊跃参加城乡社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认真做好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探索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新举措。
2.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及时分析就业动态形势,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做好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安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再就业培训为重点,以强化服务为手段,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队伍。强化干部绩效考评工作,继续巩固“机关作风建设年”成果,着力于提高素质、优化创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塑造优质服务窗口。
4.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入探索企业工资支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对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平和县人社局 周艺贞)
开展培训资金直补工作,企业培训直接获补贴
为鼓励企业对各类员工开展初级技能、专项技能及在岗技能提升等各项培训,漳州市龙文区已于2010年开始实行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企业通过制订培训计划,依法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规定工种或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财政培训经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技能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评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应技能等级确定:初级工(五级)按每人400元补贴;中级工(四级)按每人700元补贴;高级工(三级)按每人1000元补贴;技师(二级)按每人1600元补贴。
2012年,龙文区已经组织5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通过考试办证的主要有初级工和中级工,其中,236人通过初级工鉴定,70人通过中级工鉴定,涉及工种主要包括食品检验工、钟表成品装配工等。共下拨大闽食品、恒丽电子等4家企业直补资金14.34万元。
(漳州市龙文区人社局 林剑伟)
宁德市蕉城区社保中心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为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社会保险政策精神,在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和组织下,宁德市蕉城区社保中心志愿者积极前往市区长兴城地段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
(宁德市蕉城区社保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成立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室
2012年12月4日,漳州市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法院建立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成立芗城区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室。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由诉前调解工作室先予调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及时高效、便民利民、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
(漳州市芗城区人社局仲裁办)
安溪县开展“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现场接访
活动
2012年12月15日,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溪县人民法院、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溪县总工会联合举办以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等为主题的“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现场接访活动。该活动吸引了周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广泛热情参与,现场共接待劳动者咨询39人次,受理投诉案件4起,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100余份。
(安溪县人社局 钟金州)
寿宁县提前完成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扩面任务
2012年以来,寿宁县社保中心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在宁德市社保中心和寿宁县人社局的大力支持和重视下,狠抓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到2012年11月底,全县共有12806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净增扩面864人,完成参保任务数800人的108%;有6668人参加工伤保险,净增扩面1040人,完成参保任务数6260人的164%;有5381人参加生育保险,净增扩面1284人,完成参保任务数4720人的206%。
为了做好扩面工作,寿宁县社保中心加大了宣传力度,2012新年伊始就在主管局组织下深入工业园区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参保的好处和意义。同时会同劳动监察深入参保意识淡薄的企业开展监察,用典型案例警示企业主,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特别近两个月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针对商贸企业、宾馆酒店和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一致企业作为扩面重点突破口,成效明显。
(寿宁县社保中心)
屏南县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进入冲刺阶段
自2012年11月宁德市组织开展扩面征缴专项工作行动以来,屏南县社保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宁德市人社局扩面征缴工作精神,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近日,屏南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再一次下企业进行最后的扩面冲刺:一是对参保有抵触情绪的企业,由屏南县人社局江宗攸局长亲自进行约谈;二是县劳动监察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对重点企业进行核查。
(屏南县社保中心)
德化县多措并举,有效遏制欠薪行为
接近年关,用工劳资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态势。为有效预防、制止企业拖欠克扣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近阶段以来,德化县立足实情,创新举措,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强力整治企业欠薪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欠薪有关制度。制定出台《欠薪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奖励金额200~3000元,以期及早发现欠薪行为。完善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规定由欠薪应急保障金垫付的资金乡镇应承担40%。招商引资单位也要对招商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增强基层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在本地报纸《瓷都德化》全文刊发,并把其中一些重要内容摘录编成宣传简页,分发给企业主。此外,还通过制作电视专题片、政府网站、上街摆摊、下企业走访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不断增强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成立由人社、住建、交通、公安、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分三个小组对全县重要领域、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由县人社部门召集法院、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召开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工作协调会,对构成本罪的形式要件、证据及案件移送的工作流程等问题进行研讨。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查处涉罪案件的协作配合。五是查处典型案件。2012年德化县查处了一起涉及47人、案值11万多元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以儆效尤。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对恶意欠薪者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德化县人社局 李进榕)
武平县开展“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
咨询”宣传活动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2年12月15日,武平县组织人社、住建、交通、公安、法院、司法、工会等部门联合参与在武平县新华广场开展的“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过住群众宣传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工资支付有关政策,开展了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的法律咨询,公布了欠薪投诉举报电话并现场受理劳动者欠薪投诉举报,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劳动工资支付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取得较好成效。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及工资支付有关政策宣传资料两千余份,受理劳动者欠薪投诉举报投诉8起,解答法律咨询两百余人(次)。
(武平县人社局 黄秀萍 吴显根)
永定县人社局加大欠薪追偿力度
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11月6日以永人社〔2012〕29号《关于开展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欠薪情况排查,从排查情况看欠薪情况不容乐观。据统计全县欠薪企业达16家,涉及职工2505人,欠薪金额3422.2万元;其中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欠薪企业15家,涉及职工2415人,欠薪达3386.2万元。
2013年元旦、春节是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高发期。面对如此严峻的欠薪形势,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必须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合力,深入用人单位开展督查,确保用人单位在不引发新欠工资的前提下,制定欠薪清偿计划,保证欠薪及时发放到位。
(永定县人社局 张永康)
尤溪县开展“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2012年12月15日,尤溪县组织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铁路建设办公室、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局、为念律师事务所及工会组织等部门在县城红卫场设立了政策法规现场宣传点和投诉举报接访处,积极开展“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专项宣传活动。各相关单位组织业务人员到现场发放材料,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工资支付有关政策,并接受相关法律咨询,受理欠薪投诉举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活动期间,11个单位31名业务人员共组织了两个场次的宣传,发放法律宣传材料两千多份,劳动合同样本300 份,指导合同签订26人次,接受法律、公证等各类咨询一百二十多人次,接受投诉举报5件,其中2件当场办结,另有3件待调查核实后予以协调解决,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近距离服务。同时邀请了县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地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尤溪县人社局)
长汀县县委书记魏东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2012年12月18日,县委书记魏东深入劳动保障部门调研。魏东书记走访了劳动保障各经办窗口,听取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劳动保障部门在“服务企业用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促就业、保民生、保稳定”方面所取得的成效。魏书记强调,年终岁末,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显得更加重要,党的十提出要进一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民生,关系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魏书记要求,全县劳动保障系统职工要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坚持,继续努力,要弘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长汀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一要认真做好促进就业工作。要在做好大龄人员、困难群体就业的同时,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继续服务好“3+2”产业用工,积极宣传动员外出务工人员返汀就业;同时要适应我县稀土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不断引进县内外高端技术人才,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二要积极稳妥、想法设法推进社会保障工作。要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人群的全覆盖,努力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其中,对新上企业,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对一些老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其依法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三要高度重视维权工作。2013年春节期间,企业员工的欠薪问题要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和协调,对于重大的、恶性的欠薪事件,要采用专报件的形式上报处理,及时解决。同时,要密切关注县内外网站论坛信息,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劳动保障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回应,主动应对,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长汀县人社局人秘股 张永麟)
建瓯市开展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瓯市市委、市政府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列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精神,建瓯市决定自2012年11月14日至12月15日开展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辖区内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劳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益、企业职工花名册建立情况等方面情况。专项检查将进一步掌握建瓯市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规范全市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
(建瓯市人社局)
三明市梅列区举行退伍老兵现场招聘会
近日,为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切实帮助广大复退士兵解决实际就业困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三明市梅列区举行退伍老兵现场招聘会,热烈欢迎65退伍士兵光荣返乡。并联合区民政局、三明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与退伍老兵面对面开展创业、就业政策指导、网络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讲解;得到退伍老兵的大力支持和称赞。当天为到场的65名退伍老兵提供420个岗位,现场达成就业意向的有32人。
(三明市梅列区人社局)
福建省2012年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2年,福建省养老保险工作在推进制度建设、扩大覆盖范围、确保待遇发放、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巩固完善,参保人数稳步扩大、基金规模不断扩大、调剂能力加强;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40元,增加幅度为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643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地区转移接续顺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在探索中推进,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实施到位。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新农保、城居保分别比国家要求提早1年和半年实现全覆盖。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农保制度全覆盖成果巩固扩大,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顺利启动实施,截至2012年11月底,全省已有1434.93万城乡居民参保,综合参保率达92.18%。其中342.78万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与此同时,福建省着手研究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实施意见,待省政府审定后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得以落实,全省所有市、县政府均出台实施办法,85个县(市、区)已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发放工作,并与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叠加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145元的保障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机制巩固完善,待遇水平大幅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规范管理中稳步推进;做好无力参保县以上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审核发放工作,已为1.56万名无力参保的退休人员发放老年生活保障金;继续推进城镇集体企业高龄超龄未参保职工补缴工作,研究解决华侨农场超龄未参保人员、归难侨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以及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等,一批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得以逐步妥善解决;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工作,协调泉州、龙岩、宁德等设区市与管理运营机构妥善处理原有企业年金基金遗留问题。
(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中推进。积极协调研究省本级转企改制单位整体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完善省级国有文艺院团、广电网络、非时政报刊、新闻出版等文化体制改革等配套政策措施,妥善解决成品油改革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积极参与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各项前期工作;认真做好省属企业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认社保缴费基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