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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全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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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全预案

第1篇:银行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网络银行;交易安全;风险控管

网络银行是于计算机出现之后,网络技术渐渐适用于传统银行业务,网络银行的产生。它的产生使得银行运营方式与服务内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电子金融行业的先锋,已经成为引领世界各国银行业发展的方向。由于我国银行业起步晚,专业化程度赶不上发达国家,网络银行的出现可以成为我国赶超其它国家的契机。由于网络银行的特殊性,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网络银行发生技术风险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因此风险控管应是网络银行关注的首要风险。

一、课题的研究背景与动机

1、信息技术的应用已成为企业发展的一把利器,在之前,银行业的工作中就经常用到信息科技,面对网络行业的兴起,在银行业的经营上掀起了一场全新的变革。传统银行在过去通常设立一些实体柜台,来增加自己的版图,网络银行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将银行营业窗口带入到自己家中或工作室,提供各项金融服务。传统银行提供的电子银行的项目包含自动取款机,电话银行,其中的工作内容也是比较小范围的,网络银行为客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大多资金业务,这对于银行来说不仅降低了银行业的成本,还促进了国际相处。

2、网络银行的起源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在那时银行提供的所谓家庭银行是通过电话来进行少部分金融业务的,在之后的1995年第一个网络银行诞生,自此进入网络银行的新世纪,同年花旗银行率先在国际网络上架设网站,掀起网络银行的热潮。

3、本文的研究是就网络银行的发展状况,了解银行业者如何构建风险控管与交易安全的环境,对其交易安全技术与信息安全管理问题加以探索,为金融主管机关提供参考,也希望就本课题讨论过后针对网络银行的持久发展相关议题做深入的分析。根据研究目的与动机对网络银行现状进行实际调查。

二、网络银行交易安全分析

1、网络银行从广义上讲是所有通过国际网络提供各种金融信息的银行。它的优点可以由两个方面来说明,第一银行面,与实体银行相比,降低了建置成本;第二顾客面,为顾客提供更便捷有效的管理个人财务状况,信息提供及时服务,客户在银行建制的网站完成各项金融服务。网络银行的系统构架组成主要是客户端、银行端及签证中心。

3、在网络银行使用过程中,依赖密码技术达成虚拟世界的安全需求,网络银行系统的设计中尽力运用各种不同安全的保护措施来构建一个安全地网络交易环境,但是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网相连,降低了信息的取得程度,从而也增加了安全风险。网络银行是属于开放性的网络交易,尤其在遇到资金转移等敏感信息,安全保护更是重要。所以目前制造一个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是目前网络银行使用的关键问题。Netscape公司指定的SSL协议、VISA与MasterCard两大国际共同主导和IBM等信息业者共同制定的SET协议以及根据SET构建的Non-SET系统都在不同程度的对网络银行安全问题带来不同安全措施。

4、网络银行对电子金融服务的推进第一台自动柜员机的诞生,开启公共场所ATM的使用,推动建制了金融电子资料交换网络,这项功能是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付款作业之前身,还有电话银行的诞生,以及目前网络银行的兴起。网络银行所提供的服务会随着网际网络的发展成熟而有所不同,根据网络使用的普及,网络银行受其趋势的影响,银行客户中使用网络银行的逐步增多。根据相关调查,对网络银行使用者做了相关调查显示与传统实体银行使用者人数还有一定差距,所以如何吸引客户使用便宜的网络银行通路,以降低成本是银行业者应该努力的方向。由于网络银行提供的服务项目多元化,每一种服务项目的安全需求也有很大的不同,SSL、SET以及Non-SET解决了这样的问题。除此之外国家也建设了保护网上银行正常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有关监管法制还处于初期阶段,在很多地方还存在缺陷,即使是专门处理网上银行问题而出台的法制也处在表面层次,有待加强,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法律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所以我国我国网上银行的法律体系还有很大的晋升空间。网上银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具有高度的前瞻性和兼容性为了避免法律滞后以及实际使用所带来的麻烦。制定明确的责任规划,对于网上银行社会信誉的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并将网上银行信息披露纳入法律法规,制定网上银行犯罪的法律法规,为金融安全问题提供保障。

三、结语

金融主管机关财政部应加大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消费者权益,积极鼓励网络银行的使用,为客户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交易平台。采取各项措施鼓励消费者使用网络银行,对还没有建设网上银行的银行提出建议与意见,银行的组织规模以及员工的相关知识储备是银行业者重点考虑的,同时网上银行的风险控管与交易安全问题仍需完善管理,是我国网上银行能够健康、稳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薛夙珍.电子商务付款系统之研究[D].国立交通大学信息管理研究所,1998.

第2篇:银行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外资银行;金融安全;金融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3-0045-03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经济和金融安全的影响是复杂的,国内外学者对这个问题作了理论的分析和实证的检验。

对外资银行进入与东道国经济稳定性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目前未能达成一致。一类观点认为,外资银行进入可能促进东道国的资本积累和资本配置效率,提高银行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水平,从而有利于东道国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而另一类观点则认为,外资银行的进入给东道国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可能将别国的经济衰退或危机输入东道国;当东道国面临经济困难时,外资银行可能成为资本外逃的重要通道。谈儒勇等(2005)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可以调和的,而调和的关键在于外资银行的进入是否适度以及东道国是否具备相应的银行开放条件。我们认为,两类观点对我国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银行业低效率运行的现实需要外资银行的进入,而外资银行可能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则需要用精巧的制度设计来规避,新近颁布和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将在后面具体阐述。对于外资入股东道国银行这一特殊途径,巴曙松(2006)认为,外资入股给东道国银行业带来了利益共享者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共担者,有利于金融风险的分散,有利于金融稳定。

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检验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银行业效率、经济金融稳定性影响等方面。在银行业效率方面,Levine(2003)运用47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对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多的国家的商业银行利差收入较大,银行效率较低;Claessens (2001)运用80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提高会显著减少银行的税前利润和日常开支;Denizer(2000)关于土耳其银行业和Barajas(2000)关于哥伦比亚银行业的发展中国家个案分析则证实外资银行进入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利差收入和提高贷款质量。以上实证研究均得到相同的结论,即外资银行的进入将提高东道国银行业的效率。一国金融体系的效率与其开放度正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又和效率成正比。

在东道国经济稳定性方面,实证研究的结论同理论研究一样,存在分歧。Demirguc-Kunt等(1998)研究发现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与银行危机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得出外资银行进入容易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结论。另一类观点则支持外资银行的进入,Barth等(2001)研究发现在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少的国家,货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较低;叶欣等(2004)研究表明,外资银行进入将显著降低东道国银行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巴曙松(2006)提出,世界上最发达和最富效率的金融体系往往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金融体系,而大部分发生过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前都曾采取了排斥和限制外资银行进入的金融法规和政策,危机后则加快金融重组步伐,更大程度地开放了金融体系,比如日本、韩国、墨西哥和阿根廷。

二、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路径选择及其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可选择路径大致有四种:成立外资独资银行,即法人机构;在中国开办独立的分支机构;购买并持有中国国内银行机构的股份;与中方合资建立新的银行。在中国加入WTO以前,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途径是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中国加入WTO以来,入股中资银行的方式逐渐受到外资银行的重视乃至追捧;而法人机构的设立在入世过渡期的五年中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但随着2006年12月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最新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实施,外资银行法人机构的设立将迅速增加。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路径与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开放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2004年以来我国政府调整了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策略,银行业对外开放的重点由主要引进外国银行来华开设分支行转移到着力推动中外资银行加强业务协作与股权合作,以促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中资金融机构重组和改造。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速度越来越快,仅2005年就有10家中资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其中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等3家对我国银行业举足轻重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掀起外资入股的新一轮浪潮。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最新颁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一个基本的导向是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将受到一定限制,只能吸收100万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定期存款。顺应该政策的指导,已有多家外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了设立法人机构的申请,目前已有9家经过批准,可以预测“法人导向”原则将有力地促进外资银行在华设立独资银行。

与此相应,外资银行进入路径的不同选择也以不同程度影响着我国的金融发展和安全。外资银行以设立机构进入中国的方式比较而言,设立法人机构比设立分支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不仅加大监管难度,而且容易引入国际金融风险。首先,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决策权,资金的调度受境外总行的影响,我国监管机关的监管手段因此受到限制。其次,由于其母行在境外,我国监管当局对其母行的风险难以监测和控制。一旦外资银行母行发生危机,风险会马上波及到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我国存款人债权的保障和清偿无法得到优先考虑。第三,外资银行是一个国家资金进出的重要渠道,其分支机构资金调度由境外的母行控制,可能成为大规模投机资金进出我国的通道,也可能在国内金融危机初显时抽逃资金进一步加剧危机,出现拉美和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的情形。相比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外资银行设立法人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对金融稳定有利。首先,法人银行作为境内独立法人,是本地注册,由我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来监管可能出现的风险;其次,由于受母行经营的影响小,法人银行能够较好地规避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因此从加强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应该对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有所限制,或引导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向法人机构转变。我国2006年12月11日全面开放银行业,同时开始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限制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所带来的风险,在全面开放银行的同时又有力维护了我国的金融稳定。

而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我国金融的侵蚀上。2005年以来中资银行加快引资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建行、中行和工行这三家大型国有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引发了关于金融安全的大规模争论。许多学者针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表示担忧,主要就是担忧我国金融的丧失。在我国,直接金融不甚发达,经济体系的资金配置依赖着银行业。银行业的丧失,等于丧失经济体系资金配置权,将严重危害经济。因此对金融的强调意义重大,然而从宏观的角度看,目前中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中居于控制地位,而且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限制仍比较严格,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外资尚无法控股任何一家中资银行,金融仍牢牢地掌握在我国手中。

三、外资银行进入对中国金融安全影响的进一步分析

1.中国金融安全的关键:宏观与微观的区别。

金融安全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指的是通过金融系统的健康和富有效率的经营,保持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是一国的宏观调控能力问题(吴晓灵,2006)。金融安全从微观上讲是保持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不因个别机构经营不善而导致系统性挤兑风险。微观意义上的金融安全是为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服务的,对金融安全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微观层面,不能仅仅停留在单个银行或者局部市场的层面。应该在宏观层面上在整个金融体系概念上理解金融安全这个问题。因此看待我国的金融安全不应当只关注单个银行的存亡或计较于中资银行股权是否被贱卖,而是应当考虑如何利用金融业开放与外资银行互利合作,建设一个富有效率、有力支持稳健的金融体系,建立反应迅速、运转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从宏观层面理解金融安全,以整体眼光看待中国目前的金融安全与银行业,我们可以发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体制和观念落后、低效率配置资金、持续浪费公众资金、制造高额不良贷款、危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银行体系。建设安全、稳定和有效的银行业体系,提高其竞争力,有助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目前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整个银行体系的资产回报和资金配置效率,将资金投放到最具有活力的领域和企业,并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2.外资银行进入有利于提升整体行业效率以促进金融安全。

引发金融不稳定的因素既有外部冲击,又有金融体系不健康的内因,建设健康的金融体系是维护金融安全的根本。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不论是设立机构还是入股中资银行都有利于我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从而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的金融稳定。如前文所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银行体系的低效运行及其制造的大量不良贷款,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是建设富有效率和竞争力的银行业体系,而外资银行的进入和扩张主要通过竞争和示范这两种方式促进中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都加剧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给中资银行巨大的竞争压力,促使他们反思、学习、变革和完善;而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则是直接地为被入股银行带来先进的治理结构和管理理念。在竞争和学习中,在银行业中占主导地位的中资银行改善他们的经营管理,将资金投放到更具有生产力的企业,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从而提高整个银行业的资金配置效率。

3.入世前后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比较。

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入世5年来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的扩张和入股中资银行步伐的加快,并未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带来明显的威胁,反而加速中资银行的改革,而且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地参与中资银行的改革,银行业整体向着更具效率、更加稳定的方向进步。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我国金融安全进行了全面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中国金融总体稳定,2005年中国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明显增强。”王元龙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全球化与我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课题中,也对我国金融安全做出了“金融基本稳定;金融信号基本正常;金融运行平稳”的总体评价。总之,外资银行的进入与扩张,会带来一些不利于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但我国通过金融政策的规定和引导,规避了很大一部分风险。而且瑕不掩玉,外资的进入通过竞争和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了中资银行改变落后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理念,促进了整个银行体系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为我国构建稳健的银行体系注入强心剂,促进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2006年12月11日,我国全面开放银行业,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也势不可挡。

我们不难发现,在宏观上突飞猛进、超常规地引入外资,而不注重基础制度和结构的改革,不注重监管的加强,对于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来说可能是危机四伏的。许多国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外资银行进入,特别是外资股权并购银行的行为进行政府管制。因此我们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坚定地开放银行业,在微观上继续鼓励外资进入我国银行业;在宏观上控制外资进入的比例和节奏,紧紧抓住金融安全的主导权。

1.微观层面上继续鼓励外资银行的进入。

从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开放不可逆转,而且中国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过度封闭的金融保护主义会造成资金配置效率的低下,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不安全。从目前来看,外资入股比单纯的引入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示范效应更加明显,对于促进中资银行改革的效率更高。因此在微观层面上要坚定地推进银行业的开放,鼓励外资入股中资银行,促进中资银行竞争力的提高,从而推动整个银行业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

2.宏观层面上警惕丧失金融安全的主导权。

从国际经验出发,东南亚和拉美的一些国家过快推进银行业外资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教训不能忽视,我国在推进银行业开放的同时必须紧紧抓住金融安全的主导权。首先,加快中资银行的改革,促进其市场化运作,成为自负盈亏、自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商业银行;其次,监测并关注在华设置分支机构的外资银行母行的经营动向,防止国际金融风险传入我国;第三,监测并限制国外战略投资者的短期投资行为,及时逐个评估国外战略投资者对中资银行改革是否发挥了应当发挥的作用,并据此决定国外投资者能否入股其它中资银行或者扩张其股份比例;第四,继续控制外资持股中资银行的比例上限;最后,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国内投资者,鼓励其投资中资银行业。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外资入股中国银行业:如何超越“贱卖”的争论与分歧?[J].省略,2006

[2]谈儒勇,丁桂菊.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5)

[3]吴晓灵.在开放中发展中国金融业[Z].pbc.省略,2006

[4]叶欣,冯宗宪.外资银行进入对本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影响[J].世界经济,2004,(1)

第3篇:银行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银行业对外开放 金融安全 战略平衡

近年来,有关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尤其是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争论较多,争论的焦点即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问题。事实上,中国银行业既需要对外开放,同时也需要金融安全。对外开放与金融安全是中国银行业必须把握的两大战略,问题的关键在于:需在开放与安全之间寻求战略平衡。

一、中国银行业必须也需要对外开放

银行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所以开放是必须的。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加入时在银行业开放方面有如下承诺:自加入世贸组织之日起,向外资银行开放对所有客户的外汇业务;逐步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逐步将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从外资企业和外国人逐步扩大到中国企业和中国居民。同时,逐步放松对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限制,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负馈不得超过外汇负债50%的比例;放宽对外资银行在境内吸收外汇存款的比例限制;取消对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非审慎性限制,在承诺基础上逐步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这些承诺当然都必须兑现。

对外开放的战略意义当然远不止履行承诺,而更在于我国银行业自身需要对外开放。在以下这一点上我们已有如下共识,即: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主要不是为了引进更多的银行资本,也不是为了通过外资银行带进更多的资金,而是为了引进先进的银行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使之真正改造成为参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竞争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迅速提升竞争力,以适应2006年12月以后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和我国广大金融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应当看到,要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建设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任务是十分艰巨的。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单一的国有股权结构,这种股权结构的缺陷之一就是时时出现所有者虚置或者越位,这不仅使国有银行的经营行为很容易偏离商业化轨道,而且很难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使银行监管难以实施科学健康的标准,从而银行不良资产不但居高不下,而且层出不穷,造成经营效益低下。这不仅影响了国有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影响整个社会资金配置的效率和安全,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之后金融领域全面对外开放的迫切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更加深八、彻底的改革。引进有经验的,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就是为了推动和巩固改革。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上国有独资的单一性,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即商业银行既有国家股,也有境内外机构投资人人股,上市后还有社会公众持股。在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国家财政不可能再为商业银行的经营亏损“埋单”,否则就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这不仅从体制上消除了商业银行指望国家不断救助的道德风险,心无旁骛地面向市场、锐意进取,自主创新、改善经营,而且在法理上排除了国家再度“大输血”的可能,使高标准的监管问责制能够实施,为银行业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制保证。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近年来,中资与外资在银行业股权投资上的合作日益增加,尤其是外资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进人中资商业银行,成为银行业对外开放中的一大亮点。

截至2007年3月底,我国己有22家中资银行引进了30家境外战略投资者,引资金额达196亿美元。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不仅增强了中资银行的资本实力,改变了中资银行单一的股权结构,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中资银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中资银行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先进银行逐步接轨。参股中资银行也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了参与和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银行业改革成果的机会,扩展了他们在中国的市场知名度和覆盖范围,有利于其深入开拓中国市场。

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另一战略意义在于:通过对外开放引入必要的竞争压力。相传有人自1910年在一个岛上作过一个实验:将25只鹿放在该岛驯养,岛上丰富的植物和宁静的环境,使鹿群繁殖很快,然而,不知为何,过了一些时间,这些鹿群的生存能力逐渐下降,其自然死亡率逐渐增加,以致于总数有下降的趋势。这使实验者大惑不解,他们于是便对岛上的鹿群进行仔细观察,结果发现,这些鹿群生存能力下降与它们越来越不爱动有关。在那样宁静的环境中,这些天奔跑的鹿群,吃了就懒洋洋地翻着肚皮晒太阳,睡大觉。这样,它们原有的生存能力便逐渐减弱,疾病增加,自然死亡率增加。原因找到了,怎样解决呢?实验者独出心裁:往该岛送去了几条狼!狼是袭击鹿的动物,它们一到,鹿群又开始奔跑起来。这样,过了一些时日,鹿群非但未减少,反而增加了。因为它们自身的生存能力增强了。正是“狼医生”阻止了鹿群的衰退。一个行业的效率和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竞争压力,或者说是与竞争压力成正比的。竞争压力不让参与者有片刻的停息,老是在它耳边催促说:前进!前进!因此,一个行业不能没有竞争压力。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大一统人民银行一家发展到4家国有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0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以及近3万家农村信用社,还有众多的外资银行、财务公司、邮政储蓄等机构。从统计上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及负债总额占55%,属于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但由于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度或政策安排上都或多或少受到政府的保护,因而其所感受和承受的竞争压力仍相当有限。我国银行业长期存在的产品种类少、服务质量差、低收益、高风险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竞争压力不足造成的。因此,通过对外开放引入竞争压力,无疑是解决问题的一剂良方。

迄今为止的对外开放确实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了竞争压力。比如,在零售银行业务方面,外资银行已经向本地居民开展本币和外币存款和信贷服务,主要向高端和富裕目标客户提供理财管理服务;在企业银行方面,外资银行在流动资产管理、国际业务、信贷后服务等具有竞争优势;在投资和保险产品交叉销售方面,在国外的投资和保险产品交叉销售具有丰富经验,有助于其在中国市场综合业务许可时很快立足建立;在金融衍生产品方面,活跃于国际衍生产品市场的大型国际银行正在对衍生产品有需求

的中国企业客户;在信用卡方面、通过与中资银行合作,有些外资银行已经在中国建立了信用卡业务,外资银行在信用卡业务具有强大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有助于其跨速拓展中国市场。

与此同时,我国银行业也正在加速学习和吸收外资银行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差距正在缩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业在国际上的认知度不断提高,并成为深受国际投资者欢迎的重要投资目标。2006年末,按市值计,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已跻身世界最大10家银行之列,分别排名第2、第6和第7位。标准普尔、惠誉、穆迪等国际评级机构先后调升了对我国银行业的整体评级,对中国银行业财务实力、中国银行业监管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给予了积极正面的评价。国际评级机构普遍认为,中国大型银行改革步入正轨,5大商业银行中大部分经过资本重组并在境内外上市,类似改革从股份制商业银行扩展到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降低系统性风险的改革举措陆续出台,银行业财务实力和外部经营环境明显改善。这就表明,引入竞争压力的积极效应正在显现。

二、银行业对外开放必然伴随金融安全问题

这里所说的“金融安全”特指本国银行所占份额萎缩到某个临界点,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活动越来越依赖于外资,以至于整个国。家失去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活动的掌控。比如,一些拉美国家,曾以丧失对本国经济和资源控制权为代价,选择了“外资主导型”开放道路,结果造成其整个银行、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都被发达国家的金融巨头支配,本国没有大型银行。那虽然获得了阶段性经济快速发展,但最终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并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因此,所谓“金融安全”问题,又被称为“金融拉美化”问题。

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在其《萧条经济学的回归》一书中写道:让我们玩这样一种文字游戏:一个人说出一个词或短语,另一个人把他听到后头脑中的第一个反应回答出来。如果你对一个见识广的国际银行家、金融官员或经济学家说“金融危机”,他肯定会回答:“拉美”。上个世纪80年年代以来,拉美经济经常蒙受各种危机的沉重打击。80年代初,拉美爆发了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债务危机和经济危机,这一“双重危机”使该地区在80年代陷入了所谓“失去的十年”。1994年12月,墨西哥遇到了史无前例的金融危机,这一危机被视为“新兴市场时代”的第一次金融危机。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传染效应”对拉美国家的冲击不大,正当人们弹冠相庆时,巴西却于1999年初爆发了货币危机。2002年新年伊始,阿根廷大规模的骚乱和激烈的政局动荡迫使政府放弃了比索盯住美元的货币局汇率制度,国内外投资者对阿根廷的信心急剧下降,由于受到阿根廷危机的“探戈效应”的影响,乌拉圭和巴西出现了金融动荡。拉美经济为什么经常遇到危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拉美国家在实施金融自由化、开放资本项目、管理汇率制度以及利用外资等方面,有许多失误和偏差。

“金融拉美化”,对于一些小国而言或许可以接受,或者不得不接受,但对于如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就不可接受,或者不应接受。因为小国可以或者不得不依附于他国,但如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就不可也不应依附于他国。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而言,依附就意味着丧失主导权,就意味着失控,就意味着不安全。因此,在积极推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同时,确实需要防范“金融拉美化”或金融安全问题。

即使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其金融开放中也诉诸保护政策。其1991年国会通过的《外国银行监管加强法》和《改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法》,就全面收紧对外国银行的管制,不仅外国银行进入美国市场的标准大幅提高,甚至进入美国后的业务也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主要包括:禁止外国银行在境内吸收美国居民存款(1991年前豁免):禁止外国银行加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系统(1991年前豁免);不支持外国银行在美国扩充营销网络,开展零售业务;不支持外国银行控股或收购和兼并美国本土银行。新加坡也是限制性引进外资银行并鼓励本地银行合并。

首先,对设立银行的资本金要求较高。1993年10月修订后的《银行法》规定:总行设在新加坡的银行,其注册资本金和实缴资本不得少于800万新元,总行设在新加坡以外的银行,其注册资本金和实缴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新元。金融管理局引进外资银行要精选能对新加坡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有助于新加坡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卓著、国际经验丰富的大银行。由于当局严把金融市场准入关,引进外资银行质量较高,没有发生重大银行倒闭事件。其次、限制外资银行经营业务。新加坡的商业银行分为全面执照银行、限制执照银行和离岸执照银行3类,通过颁发不同的银行执照,达到既引进外资银行又有针对性限制的目的。

如果说限制外国银行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是对本地银行进行消极性保护的话,那么,鼓励本地银行合并和改革,则是对本地银行的积极性保护。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机构自愿联合,新加坡现有9家本国银行,形成了五大金融集团:新加坡发展银行集团DBS、太华银行集团UOB、华侨银行集团OCBC、华联银行集团0UB和吉巴达利银行集团KTB。其中,新加坡发展银行在1981年通过收购国营邮政储蓄银行,一跃成为东南亚最大的商业银行。

居安思危。有关研究人员所勾画的国际金融资本常用的策略路线图,值得关注:第一步,小比例参股,进入董事会,了解被投资企业情况,同时了解和掌握所在行业趋势和市场状况;第二步,通过增资或收购等途径把持股比例提高到离控股国内金融企业仅有一步之遥的某个临界点(或直接控股);第三步,通过外资所在国的政府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借助中国经济的上升周期,迫使人民币进一步升值,使外资机构所持有的人民币资产(中国金融企业股权)升值;第四步,人民币持续升值导致出口逐步下降,而国内需求因财富外流却难以提高,最后导致宏观经济环境逐步恶化;第五步,在中国宏观经济环境逐步走向恶化的过程中,人民币汇率已经处于高位时,外资机构通过政府组织和其他手段要求中国开放资本账户,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第六步,在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伴随中国经济增长周期一路持有的股权不仅分红丰厚、而且得到股份增值和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双重收益,他们通过金融企业上市减持股份,并把投资和利润兑换成为外汇撤离中国;第七步,当这种撤离行动变成一种一致行动时,人民币不得不大幅度贬值,国内金融危机爆发;第八步,利用金融危机和人民币贬值之际,境外机构把

外汇回流回来再兑换成人民币,并反过来进一步增持或收购中国金融机构股份,达到控股目的,完成对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控制。

三、战略平衡的关键在于增强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就引进战略投资者而言,中国银监会强调“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四项原则,同时坚持五项标准,即:(1)投资占股的比例不低于5%;(2)最短股权持有期三年以上;(3)必须要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管理工作和决策工作;(4)战略投资人必须要有丰富的银行业管理背景;(5)有商业银行背景的境外战略投资人,只能投资不多于两家的商业银行。这实际上就是寻求对外开放与金融安全战略平衡的政策措施。

但仅有这样的政策措施并不够。寻求对外开放与金融安全战略平衡的关键在于增强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如果面临外部竞争压力,本国银行竞争力依旧,高风险、低效率依旧,毫无招架之功,最终溃不成军,以至于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市场份额为外资银行所控制,本国的金融安全就有问题。

就是说,伴随对外开放,我国银行与国际银行的竞争力差距应逐步并加速缩小,直至最终能与国际同行比肩而立。比如说,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革时,中国银监会就提出两家试点银行经股份制改革应达到以下三大类七项指标,第~类是经营绩效指标、第二类是资产质量指标、第三类是反映审慎经营水平的指标。具体包括:(1)总资产净回报率,两家试点银行总资产净回报率2005年度应达到0.6%,2007年度应达到国际良好水准;(2)股本;争回报率,两家试点银行股本净回报率2005年度应达到11%,2007年度应进一步提高到13%以上,确保注资的效果和获得良好回报;(3)成本收入比,从2005年度起两家试点银行的成本收入比要控制在3.5~4.5%之内;(4)不良资产比率,今后两家试点银行应将不良资产比率持续控制在3~5%;(5)资本充足率,今年起,两家试点银行要根据该办法进行资本金管理,资本充足率要保持在8%以上;(6)大额风险集中度,从2005年起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的风险指标;(7)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到2005年底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要分别达到60%和80%,到2007年底应继续有所增长。

当然,要实现以上目标,最根本的还在于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主要体现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度。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组织机构,以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二是公平、公正地选择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境外战略投资者,不仅要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还应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方法,促进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先进银行接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三是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从自身条件出发,以市场为导向.研究核心竞争优势,制定与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综合发展战略,并分年度落实,确保实现。四是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五是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垂直化管理,整合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优化组织结构体系,完善资源配置,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六是按照现代金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制度改革,破除劳动用工和职务终身制,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七是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和上市银行的标准和要求,实行审慎的会计制度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八是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加强信息科技的开发建设、加强网上银行和电子银行建设,增强业务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营销能力和对客户持续的跟踪服务能力。九是落实金融人才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和做好关键岗位人才引进工作,同时注重人力资源的有效使用和合理配置,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十是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进程。

这样看,对外开放与金融安全之问的战略平衡就是良性互动的,即:通过对外开放增强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增强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强化我国金融安全。

第4篇:银行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银行业;对外开放;金融安全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9-0048-05

2007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一方面通过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跨国渗透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横向蔓延,另一方面通过金融的中介功能和融资作用向实体经济纵向扩散。危机的蔓延和扩散。不仅从宏观上导致“去全球化”思想的萌发和金融、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同时也从微观上引致进入东道国金融领域的外资力量出现新的发展动向。在这一背景下,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对一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再次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深入研究我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评估其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对于在有效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我国银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具有指导意义。

一、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论的提出――对传统金融安全理论的拓展

(一)传统国家金融安全的核心要素

国内学者对国家金融安全的研究探讨大都始干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并将其与银行业的对外开放研究紧密联系起来,提出了基于以货币资金融通安全为中心的金融实质论、强调核心金融价值维护的国际关系论以及此后在经济全球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稳定论。抽象掉传统金融安全理论的不同角度,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出发,考察金融安全理论的核心要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即金融、金融效率以及金融国际地位。其中:“金融”是国家对国内金融运行和发展的控制,从超稳定的角度看,就是国家必须保证对金融资源的绝对控制,以达到按照国家意图进行有效调控和调动资源抵御外部冲击的作用;“金融效率”是金融系统运行和发展的状态,从动态角度看,就是在有效监管和合理框架下,金融体系各要素组合运行效率达到最优,实现持续的金融运行效率边界最大化:“金融国际地位”是一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影响力。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它们不仅拥有较为健全的金融体制,而且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对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具有极强的操控能力,维护金融安全的资源极为丰富。

从实践上看。金融、金融效率以及金融国际地位这三个核心要素也是互相依赖、缺一不可的:首先,如果国家只是掌控金融资源,但金融运行效率低下。不能有效配置资金资源,或者本国金融产业易受到其他国家金融政策的影响,那么这并不是真正的“金融安全”。其次,即使金融运行稳定并富有效率。但大部分金融资源没有控制在本国手中,金融安全也就无从谈起。最后,如果本国的金融产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较弱,无法有效调动地区资源或者协调各国监管机构采取一致行动,那么面对全球金融风险和金融不稳定因素的跨境传递也将无能为力。

(二)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论的构建

围绕上述三方面要素,引入开放条件下的考量因素。新型的国家金融安全应该定义为:一国在经济金融开放条件下,保持境内主要金融资源的控制权以及金融不受损害。同时金融体系运行富有效率且稳定,金融产业具有一定的地区或国际影响力,能够抵御各种内外冲击的金融运行和发展的态势。因此,金融安全的维护不仅仅是在开放条件下简单的风险防范和化解,还应在保证国家控制条件下金融业实现更高的对外开放收益;金融安全体系的构建也不仅仅从消极的防御战略人手,还应积极加大金融业对外投资力度,建立主动性的金融安全网络。为此,借鉴新型的国家经济安全理论,围绕金融资源的控制权、金融机构和市场运转的高效率以及金融国际地位等核心内容,新型金融安全理论应该包含以下三个理念:

1、把握安全底线――维护金融。对于一个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安全表现为如何在保证国家对金融资源的绝对控制条件下实现更高的对外开放收益的问题。因此,必须权衡国家发展与国家安全两者间的关系,保证金融资源的国家控制权,并以此为前提实施金融安全总体战略,加大引资、引智、引制、引技的力度,提升一国金融产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坚持发展优先――保证金融效率。金融体系作为整个社会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效率高低的最终评价标准是能否在长期持续发展基础上实现社会净福利的增加。建构于效率基础上的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是对金融安全系统性保障的重要因素。

3、探索多元格局――提升金融国际地位。各国对外开放的实践表明。一国金融业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大,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也就越大;相应的,受到外部冲击的几率相对就会减少,正是国家之间这种“双向投资”以及由此形成的“双向控制”状态(见表1),使金融业得以安全、稳定、持续的发展。

(三)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念与银行业对外开放风险

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银行业都是金融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和社会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因而,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势必会对东道国的金融安全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而言,一国的银行业对外开放体现在引入外资和对外投资两个方面。在新型金融安全理念下,银行业对外开放可能从三个方面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威胁。

1、一国金融安全可能因外资控制该国金融资源而受到威胁。加快融入金融一体化进程需要加大本国吸引境外银行机构投资的力度,但这必须以保持金融控制权为前提。否则,外国银行在本地控制的银行资产或市场份额越大,意味着其掌握的金融资源越多;外国资本的进入可能会削弱国内宏观调控的有效性,降低国家对银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的调控力度,本国的金融安全也就面临着威胁。比如,根据穆迪评级,意大利、奥地利、瑞典等国的银行有这些国家银行股份80%左右,而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的银行系统几乎完全由外国银行控制。这是造成东欧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

2、一国金融安全可能因外资给该国银行业运行带来的低效率而受到影响。虽然引入外资银行产生的“鲶鱼效应”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增强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但是对于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面临的风险也不尽一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外资银行进人程度高会使银行的日常开支与利差收入增加;引发过度的市场竞争时,会降低金融市场运行效率,金融风险会急剧上升,从而危及金融安全。

3、一国金融安全可能因该国对外投资失误危及母行资金安全而受到影响。一国金融国际地位的提升往往离不开本国银行业的对外投资和境外发展。但本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存在对东道国法律环境、监管制度、市场竞争等判断失误的风险,

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的经营损失和声誉风险,从而波及母行并对国内金融安全造成威胁。比如,据国际清算银行2008年9月统计,奥地利银行在东欧的风险敞口达2780亿欧元,几乎占该国GDP的2/3,瑞典和比利时银行在东欧的风险敞口占GDP比重则为20%,意大利和希腊为10%左右。

二、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与国家金融安全――基于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念的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知,根据新型国家安全理念,银行业对外开放与国家金融安全休戚相关。目前,我国银行业正在积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所实施的主动融入全球一体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也必须将国家金融安全这一核心命题纳入其中,统筹考虑。为此,下面将从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外资法人银行设立、外资对我国银行业效率的影响以及中资银行海外扩张四个方面人手,对我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与国家金融安全进行分析。

(一)外资人股中资银行尚未实质性控制我国金融资源

“把握安全底线”的理念强调要在对外开放效率帕累托最优与维护金融安全之间实现纳什均衡,必须以国家对银行业的绝对控制为前提,特别是对外资银行人股中资银行进行审慎性管理。

近年来,中资银行加快引资改革步伐。交行、建行、中行和工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引人境外战略投资者曾引发了国内关于国家金融安全的争论。许多学者针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这种单向开放的思路,对我国金融丧失的风险表示担忧。然而,从宏观层面看,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外资股权所占比例仍然较小,无论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无法对国家金融资源的控制权构成威胁。特别是监管部门对外资入股限制仍然比较严格,为国家金融控制提供了有效保障。根据银监会2003年12月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因此,目前外资尚无法控股任何一家中资银行,金融仍牢牢掌握在我国手中(见表2)。

(二)外资法人银行的设立隔离了境外风险的传染和渗透

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机构主要有三种方式:成立独资法人银行、开办独立分支机构、与中资合作成立新的银行。由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路径与我国银行业开放政策的变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其不同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安全。

从全球范围来看,一国政府通常要求外资银行以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形式开展本币零售业务,外国银行分行则主要从事批发业务。从各国经验看,以设立法人机构的方式进入一国市场,对于该国金融安全的影响是相对最小的。主要是因为许多国家规定银行在出现破产时。清偿顺序是本国存款人优先于外国存款人,在此种特殊条件下,以外国银行分行为主的运行方式不利于保障本国存款人利益;在发生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下,东道国监管当局对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监管的主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能够得到保障,有利于风险控制。因此,为保护境内存款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银监会于2006年底,即我国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之际,颁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实行“分行与法人双轨并行,法人银行导向政策”。从目前政策的实施效果看。改制外资法人银行作为独立法律实体,有着自身相对独立的决策、预算、资金、风险等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阻隔境外母行通过不合理收取费用或资产转移等方式转嫁风险,隔离境外风险传染作用初步显现,发展情况良好(见表3)。尤其是次贷危机以来,银监会对跨境监管有效性及时进行评估,综合考虑母国和东道国的监管能力及在危机下对银行进行实际支持、承担存款保险义务的能力,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确定母国监管者负责监管本国法人银行的清偿能力和整体流动性。同时,由银监会牵头,与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监管协作机制,解决外资银行应对流动性压力涉及的相关技术问题,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使驻华外资银行平稳渡过了危机。

(三)外资介入对于提升我国银行业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坚持发展优先”的理念强调通过引入外资银行,增强市场的良性竞争,提升我国银行业的整体实力,从而加强风险抵补能力。从我国现阶段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实践看,外资银行主要通过竞争和示范两种效应,推动银行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的金融稳定。

具体而言,一方面,外资银行的进入提高了市场竞争度。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垄断程度较严重,表现在四大银行的规模远远超过其他银行总和,而且银行之间产品同质现象普遍,无论是从广度还是从深度上讲竞争都很有限。外资银行进入后,既增加了市场参与者,又提高了产品差异化程度,使市场竞争程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国内商业银行不仅提高了资金充足水平,在产品设计开发、风险管理等方面获得了技术援助,并且进一步明晰了产权结构,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国内银行的微观效益以及银行业的整体效率。近年来四大股改国有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后经营业绩有所大提升。从侧面印证了外资股权介入的积极作用。

(四)中资银行审慎海外扩张提升了我国银行业的国际话语权

第5篇:银行安全预案范文

作为一名建行入行几年的“老人”,一直对银行的安保问题实时重视和关注,但是一直在认识上有所欠缺,这次有幸参加了省分行举办的全省安全保卫培训,感触颇深。通过这次培训,使我不仅系统地学习了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也掌握了业务领域安全检查的重点和方法,看到了自身工作中的不足,从而使自己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这对我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安全保卫工作说起来容易,看起来简单,但真正干起来是非常不容易的,过去自己虽然保卫工作有所认识,但是比较单一,认为不出问题,不出事件,安全保卫工作就做好了,通过这次培训使自己真正认识了安全保卫工作的内容很丰实,任务很艰巨,责任很重大,所以以下是我的一些见解:

一、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银行安全保卫意识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仅是我们的基本要求,也是为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基本同时,随着公民安全意识的提高,客户和员工的安全需求不断增长,要求我们要针对不同客户、提供相适应的安全服务,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将成为银行竞争力和客户选择的一个因素。更重要的银行的安全防范水平、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员工违法犯罪状况等受到有关监管部门、投资者和公众更多的关注,安全保卫工作好坏,不但影响到银行的经营状况,更重要的是影响到银行的声誉,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责任大于天”一点也不过分。从我们自身的经营和管理看,安全保卫工作也是确保我行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一个健康、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有利于我们集中精力发展业务,壮大自己,从而争取更大的经营业绩。

二、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保证

从当前我行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内外部形势看,我们的压力还是很大的。全行的风险防范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风险点的监控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不得我们有丝毫马虎和松懈;因而,我们必须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要“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充当“事后诸葛”。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真正建立起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长效防御机制,使防范工作走在各项工作的前面,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对全行的各类风险点要心中有数,对外部治安环境形势要有准确的判断,以便于指导全行。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情形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要组织好相关预案的演练工作,使员工真正掌握预案的流程、要点和防范手段,确保应急预案真正发挥作用。

三、要加强教育与培训,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第6篇:银行安全预案范文

9月13日,工行云南省分行刑事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在玉溪市进行。本次演练由工行云南省分行策划和组织实施,工行玉溪分行、工行北市区支行和玉溪市保安公司配合演练。演练旨在检验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完善协同处置机制,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基层综合应急能力,扎实推进“最安全银行”建设,为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客户和国家资金安全。工商银行将继续深入推进建设“最安全银行”活动,努力把工商银行打造成为社会、客户和员工都认同的最安全银行。

云南省工行着力提升服务能力

近年来,工行云南省分行从物理网点、自助银行、电子银行、客户经理等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渠道建设,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渠道建设的加强,全行市场营销能力和客户拓展能力明显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美誉度不断增强。全行投诉数量较上年下降51.32%,客户满意度较上年提高8.57个百分点。全行有1个网点跻身中国银行业“百佳服务示范单位”行列,3个网点荣获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称号,3个网点进入总行金融服务样板店百佳行列,14个网点进入云南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行列,有30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云南省工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模式

云南省工行在充分领会农村金融服务工作重要性的前提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方式,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工行云南省分行涉农贷款余额达343.06亿元,较年初增加10.07亿元。探索出小企业“网贷通”产品,真正满足了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短、频、急’的资金需求。据统计,小企业“网贷通”产品自投放市场以来,工行云南省分行已累计为全省500余户小微企业提供了150余亿元贷款。另外,该行创新担保模式,扩大涉农信贷抵押范围、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截至6月末,工行云南省分行共向62户企业发放林权抵押贷款,贷款余额10.66亿元,有力支持了地方涉林中小企业的发展。该行还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农业产业链和产业化发展。通过金融创新开拓出农村金融新领域。

第7篇:银行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应急管理 预案 调查 现状成效

面对突发事件做到“处变不惊、应对得法、运转高效、保障有力”,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的应急管理工作刚起步,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外加应急知识培训演练实践不足等原因,据对17个县(市)支行调查,目前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的应急管理能力还远没达到预防和应对处置真正意义的突发事件要求。

一、现状与成效:未雨绸缪形成机制框架

(一)应急管理机制运转基本正常

调查的17个县(市)支行都成立了应急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设立了兼职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组成了“闲时为民,战时为兵”的一岗双责应急管理队伍,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二)应急管理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2012年相关审计资料反映,调查的17个县(市)支行为保障本支行各项工作稳健运行,切实提高支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工作,都能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总体要求,各自根据《预案》等文件,通过例会布置、行长办公会审定等方式,督促本支行相关股室按职能分工,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了多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了处置突发事件有章可循。

(三)个别突发事件处置有序有效

近几年来,调查的17个县(市)支行中有的县(市)支行先后处置了多起突发事件。如,一起是一支行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使《预案》明确的应急小组在第一时间各就各位,防洪物资到位,成功应对一次百年一遇的突如其来的特大洪水险情,确保了金融资产的安全,受到总行领导的表彰;一起是一支行所在地通讯光缆被施工单位挖断,导致该支行各业务系统与外界通讯联络中断6小时,事件发生后,该支行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方面及时向中支报告,并做好会计国库业务备分工作,一方面请当地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县领导出面协调解决通讯恢复事项,通讯联络便在下午恢复正常,有效应对了一起人为突发事件。

二、问题与原因:贴近实战能力亟待提高

2012年9月,调查的17个县(市)支行的上级行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支行,就如何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进行现场演练。从演练情况看,县(市)支行的应急管理工作与实战差距不小。

(一)部分预案操作性不强

目前县(市)支行的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多数是按照总行或上级行应急预案的模板照搬照抄而成,虽然预案文本格式完整、要素齐全,但预案与辖区实情况衔接不完全到位,操作性不强。一是预案文字描述多,流程图和配套操作表少,普遍只有文字描述的支撑预案文件,应对程序、涉及部门、人员职责的清晰流程图和配套操作表的相对较少。二是有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案,只有本单位的应对职责和措施,没有当地政府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相关条款,或有相关条款却职责不清,或配合和支持的约束力不强。三是部分应急预案一成不变,没有因时势、环境、业务的变化,而及时进行修正,如国库业务应急预案没有因TBS上线等而及时明确财政部门的相关应急条款。

(二)知识培训演练实践滞后

应急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实践产生应急技能。而现实是大多数支行的应急预案制定后,没有组织过实际的演练,少数支行即使进行了演练,也只是本单位力量的简单摆布,对提高实战能力而言无多大作用,多数应急预案还只停留在纸上谈兵层面。调查发现多数县(市)支行应急管理工作只停留在预案制定层面,参与人员对预案要求的掌握,实战能力的提升工作远没到位,也就是说知识培训演练实践工作,与预案制定与实践没有同步进行。

(三)横向沟通协调机制缺失

目前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对单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相对较强,而对复合危机事件的处置则存在联动机制不健全和协调障碍等问题。演练实践时发现,支行只对与上级行的沟通协调非常重视,而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明显重视不足,或者有联系却无具体跟进措施,或者电话联系后也仅是通报情况,无肯定性的回复信息,普遍存在横向沟通协调机制缺失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居安思危构筑坚实屏障

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有居安思危意识,实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不断深化措施,抓实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应急保障、演练实践等环节工作,切实解决好“怎么做、由谁做、用什么做”等问题,为当地经济金融的稳健发展构筑好坚实的屏障。

(一)预案制定要有持续性、可操作性和规划性

持续性是指任何预案制定都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需要随变化而不断进行自我修正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也必须随业务流程变化及时进行完善调整,矫正目前一案定终身的做法和应急预案缺失做法,以便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不至于出现预案失效问和无预案问题。可操作性是指制定出的预案要实用,预案的制定除方向性问题要与国家和上级行的要求一致外,具体实施细节则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规划性是指超出支行本身处置权限和处置能力,需要横向支持的预案,如金融稳定突发事件等。要统筹规划与有关单位的协调机制,明确各自应急处置主体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做到职责明确,措施有效,确保相关应急预案的操作可行和有序。

(二)用心解决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问题

目前,“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理论问题基本上已在《预案》中都有文字描述,关键是要解决参与人员掌握问题。为此,各支行日常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和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尤其是针对洪水灾害等常见突发事件,进行必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举行贴近实战的情景模拟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找出问题、修正预案,并保持培训演练—改进完善—实践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上级行每年要就县(市)支行的应急演练,制定统一的演练实施计划和具体操作流程,指导县(市)支行应急演练工作,并定期对辖区支行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以免县(市)支行单打独斗提高培训效率。

(三)切实加强横向合作构建协调机制

就人民银行来说对重大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的应对,需要跨部门进行紧急行动,有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才能收到实效,因而加强横向合作构建协调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一是加强与当地政府应急办的沟通协调,要求在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中,明确金融安全突发事件相关部门无条件的职责和义务,从政府法规层面对其职责和义务加以确定,以便真正危机来临时不出现讲条件和扯皮现象。二是建立横向应急联动机制。人民银行要利用组织牵头召开金融工作会等形式,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应急管理相关要求和自身实际,逐步探索建立政府、公安、金融机构等的一系列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应急管理参与方的角色和地位,以便在危机发生时,可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设立临时应急管理机构,由参与方派代表参加,负责协商解决随时出现的问题,一旦危机消除则可自行解散。三是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召开联席会的目的,一方面是加强沟通交流,通报情况,相互提醒各自的应急管理职责和义务;另一方面是商讨因形势变化的应对措施,以及各环节的衔接工作。

(四)居安思危抓实应急管理落实工作

突发事件虽不常见,但作为管理者或可能是当事人却要有随时应对的思想准备,确保应对机制启动有效和关键时该能起作用。具体做法是:一是实施三个层面的督促检查措施。即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不定期督查、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定期督查、股长(主任)随时督查,同时建立监督检查台账,有问题的要提出改进措施。二是成立应急管理工作督导组。督导组组长由支行总稽核或分管理行领导担任,成员由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组成,一方面发挥其领导优势,提升督查工作威慑力,另一方面使其有事可做,增强支行督促检查力量。三是发挥纪检内审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监督检查实效。同时,无论任何形式的检查,都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和建议,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刘莉萍,胡宗荣.应急预案演练之我见[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35).

[2]郭会.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应急演练组织研究与实践[J].时代金融,2012(35).

第8篇:银行安全预案范文

随着金融业务系统的日益复杂化,安全隐患也散布于各点,科技部门也无法准确预测到问题会出现在什么地方,任何一个错误操作都可能造成整个系统的瘫痪,这对科技部门操作流程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10月,某金融机构操作人员因为误操作将业务系统的交易日志文件关闭,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2012年11月,某金融机构维护人员错误操作,导致生产和备份系统重要系统文件丢失,造成服务器宕机,导致重要业务系统无法正常启动。错误操作的发生源于操作人员的粗心,但关键是由于操作流程不规范,对重要操作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1)信息安全管理未贯穿于信息系统的全生命周期。部分机构忽视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在业务系统开发部署上线时,未配套进行安全体系的设计和建设,或流于形式,不对方案进行充分地测试。2012年3月,某机构生产线路发生中断,但由于技术方案问题未能顺利切换到备份线路,导致业务发生中断;2012年11月,某机构由于未发现备份系统早已出现问题,在生产系统出现问题时,主备切换失败,导致业务中断。系统的安全体系流于形式,备份系统测试不充分,或疏于监控维护,都可能导致安全事件的发生。(2)优先恢复业务的意识不足,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制定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但部分金融机构存在着应急预案与实际不符,可操作性不强,对部分情况无明确处置方法的情况,并且部分科技人员对应急预案不够熟悉,不清楚启动预案的条件和流程,不能迅速的处置解决问题。2012年7月,某机构由于设备故障导致业务处理速度缓慢,但由于该设备上承载了多项重要业务,原有应急预案未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科技部门未能按照预案执行,导致事件处理时间延后,影响扩大。该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系统建设时未充分考虑信息安全因素,不符合核心系统专机专用的安全思路,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应急预案与实际不符合,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了事件影响扩大。综合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息安全方面特别是安全基础设施上进行了大量投入,但部分机构没能充分重视“人”这一信息安全的核心因素,在精细化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培养等方面有所滞后。

2完善金融机构信息安全体系的几点想法

从上面对区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安全事件的分析可以看到,银行系统不仅应当在防范外部攻击、减少对外国技术厂商依赖、提高灾难恢复能力等方面大力投入,也应当立足自身实际情况,重视内部风险因素,以人为本,做到人防、技防并重,构建一套可行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下面结合上述各种不利安全的因素,就如何完善金融机构的信息安全体系提出五点建议:(1)设立信息安全岗位,积极培养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做到安全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确保信息安全从业人员具有符合需要的信息安全专业知识,明白业务系统在不同生命周期所面临的风险是什么,能够在业务系统的全生命周期里与开发人员、运维人员充分沟通,做好各项信息安全工作。(2)加强人员教育,增强从业人员信息安全意识。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各类人员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的观念,树立信息安全红线意识。避免出现对潜在风险熟视无睹,系统告警无人迅速响应、为图工作便捷而不按照流程处理等多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减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概率。(3)强化机构精细化管理能力,不断修订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细化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特定流程的管控和执行后的健康检查,杜绝人为疏忽所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4)完善业务系统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将风险防范的思想贯穿其中,在业务系统开发实施的同时就强调做好相关备份方案的测试验证工作,在系统上线运行后,建立完善的监控体制,不仅监控生产系统,对备份系统也保持监控,在可能的情况下,主备定期切换运行,确保在生产系统发生故障的时候,备份系统能够替代生产系统提供服务,提高业务的可持续性。(5)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相契合,任何一个信息系统都不能做到万无一失,所有机构都应当重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定期组织本机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不断优化应急预案,使得应急预案有效可行,确保对外服务的连续性。

3结束语

第9篇:银行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风险:分析:应对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3)06-0074-05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我国支付清算业务的需要,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安全、高效的处理各银行间异地、同城支付清算业务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核心支持系统。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国家经济金融活动的有序开展至关重要。

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包含国家处理中心(NPC)、城市处理中心(CCPC)、商业银行前置系统(MBFE)三级结构。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以下简称参与者)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服务组织等。它是整个支付清算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参与者业务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不仅仅关乎到其自身的利益,也会对支付清算系统中相关各方的利益产生影响,甚至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和重大经济损失。因此,识别参与者生产运行中的系统风险,做好风险的规避和应对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天津市支付系统运行现状

自2002年大额支付系统试点上线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开发建设了包括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多个应用系统,系统运行至今稳定。支付系统的建设对加快天津市资金周转,提高支付清算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天津市投入生产的支付清算系统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银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6个重要核心业务系统和多个辅助信息系统,各业务系统的直接参与者众多,其中大额、小额直接参与者各50家,网银系统直接参与者5家,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直接参与者26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参与者12家,支付信息查询系统参与者31家。支付系统各直接参与者均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并根据人民银行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了自身的应急预案及相关管理制度,支付清算各系统基本上由各自总行进行统一部署,从主机设备、网络设备、防火墙设备以及网络线路方面均有备份措施,符合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工作要求,基本保证了支付系统业务的正常运行。随着我国支付清算体系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各系统业务量快速增长,这也给直接参与者做好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参与者对做好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工作进行更多的思考,识别新形势下支付系统运行的风险,加强风险的监控。做好风险的应对。

二、参与者运行风险分析

(一)重视程度不足

2003年4月份天津市大额支付系统上线,考虑到支付系统的重要性,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2003年初专门为支付系统搭建了天津市金融城域网。在整个网络及系统建设中。天津人行多次组织直接参与者召开系统上线协调会,确保系统顺利上线。但大部分参与者一直认为支付清算类的业务系统是人民银行部署的系统,支付系统前置机的软件、配置都应该由人民银行负责。多年来随着各个支付清算业务系统的陆续上线,这种观念在逐步改变,但仍有部分参与者不能够对支付系统工作加以足够认识。尤其是业务量较少的参与者,总是觉得系统发生故障中断一会没什么关系,只要系统修复好以后业务都处理完就可以了,并没有系统需要7*24小时稳定运行的概念,也并没有考虑到中断对实时类业务的影响,虽然人民银行出台了各类业务运行管理办法,参与者自身也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参与者的重视程度仍旧不够,出现问题时也不能严格按照应急管理办法来紧急修复系统、执行报告制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制度不完善,执行力欠缺

随着人民银行推广上线的系统越来越多,参与者在制度建设和制度更新上不能与系统发展及时保持同步,跟上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的步伐。大部分参与者虽然能够按照人民银行各类业务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但制定的制度基本都是依据人民银行下发的管理办法制定的一个大的框架,各类系统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大同小异,甚至均为一个模板。制定的制度并未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也未根据系统的变化和发展及时的进行相应的完善和调整,这样往往会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风险控制和管理的无据可依。

制度有但执行力不足也会使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造成制度形同虚设,对系统的运行产生一定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参与者未按制度做好维护工作导致的系统故障。以及未按制度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导致的故障发现和处理滞后,业务长时间中断的现象。

(三)人员风险

1.人员素质风险。人员技术水平不高、能力不足,大部分工作依靠外包,这样往往会造成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系统风险不能及时发现、系统故障后处置能力较弱等问题,对业务正常运行产生较大的影响。

2.人员流失风险。在金融行业中,尤其是IT人员,流动性较大。流动性较大首先会造成人员没有归属感,不会也不愿意接受企业文化,心浮气躁,责任意识差。另一方面,流动性大也会造成信息资料的不完整、隐性知识的缺失。资料缺失、显性知识未交接、隐性知识未转化,这些普遍存在的现象会对系统稳定运行产生较大的风险。

3.人员操作风险。人员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人员安全意识上,对工作内容不够重视、没有风险意识。日常工作中的操作维护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操作权限管理不严格,操作步骤不规范。

4.人员数量不足风险。参与者没有一个合理的人员管理计划,工作中经常会出现某个岗位仅有A角没有B角,或者有B角形同虚设的现象。尤其是在小型金融机构中,往往只有一名技术人员,这名技术人员有时还要兼职其它岗位,这样一方面会增加技术人员工作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会对系统的安全稳定产生一定的风险。

5.服务商人员风险。支付系统中大部分参与者都有严格的服务商人员管理制度,对于网络、系统、应用、线路、环境等服务商进入机房、登录系统都有规范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因为重视程度不足,仅靠信任感来忽略掉相关的制度。服务商对系统提供服务一般都需要使用超级权限并对系统关键部件进行操作,因此服务商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技术水平等也会对系统产生一定的风险。

(四)设备风险

1.设备陈旧。天津市大部分参与者自2003年支付系统上线后,已逐步对相关服务器、网络设备进行了更新换代,但部分参与者仍在使用系统上线时的设备,例如防火墙、存储等。这些设备的产品备件、服务等大多数厂家已不再提供支持,而且从性能、安全性方面均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已经基本进入到设备故障多发期。设备的带病运行将给系统带来极大的隐患。

2.设备非专用。部分参与者的网络、安全设备均为参与者自身的多个涉外系统共用的设备。支付系统对安全性、实时性要求极高,多系统共用一套设备,一方面会给系统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加大各系统之间相互影响。当某一个业务系统出现中断时,就需要对共用设备进行重起、维护和切换,而设备上运行的所有其他正常运行的系统也将同时发生中断。受到影响。

3.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设备的健康运行与定期的维护保养是分不开的。设备维护保养中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部分参与者由于没有制定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也没有相关的维护保养经验,因此生产设备长期处于未保养状态。二是虽考虑到了维保工作的重要性,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外包。但由于自身没有任何基本保养常识,并且在外包合同中也未能将相关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和细化,因此不能有效对服务商的维保工作进行有力监督,也不能够对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规避相关风险。

(五)系统风险

1.系统环境风险。信息系统项目的稳定运行涉及的环境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电源供应、温度、湿度、通讯线路等。这些环境因素对于一个系统的健康稳定运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支付系统中,参与者对于系统环境的保障和应对能力也不尽相同。对于中大型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自己的办公楼,因此在大楼施工前就已经做好了各项规划工作,能够为支付系统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对于外部环境风险也具备一定的应对能力。而小型金融机构中大部分没有自己的独立办公楼,场地也大多为租借获得,因此无法为系统提供稳定运行的环境。没有任何对抗外部风险的能力。例如一些参与者办公场地是租借的写字楼,因写字楼条件和投资考虑,不能建设标准机房,因此每次只要写字楼的电力、通讯进行维护和调整都会导致支付系统出现中断,有时甚至会因为大楼内其他单位施工的误操作导致系统中断。

2.系统热备能力风险。根据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要求,各参与者对网络、主机等关键设备均配置了备份设备。但由于参与者对系统备份的理解和自身的要求不一,因此往往会造成系统的备份能力不足,无法实现全方位的系统热备。例如:网络线路虽有主用、备用,但备用线路的带宽与主用线路相差较大,一旦主用线路故障备线接管后仍旧不能满足业务运行的需要;服务器虽有主机、备机,但备份形式是冷备,从发现主机故障到手工启动备机。再到业务正常运转,整个过程所需的时间较长。不能实现系统的高可用性;防火墙虽有主机、备机,但由于备机平时始终保持备份状态,备机的故障不易被发现,而当主机发生故障需要被接管时备机却无法正常起用。

3.系统安全策略风险。随着接人支付系统的参与者越来越多,大部分参与者能够能够认识到系统安全问题。能够根据等级保护标准和行内自身的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策略。但也存在部分参与者对安全策略认识不足,认为建立了防火墙、入侵检测、防病毒系统等多种硬件安全产品。计算机系统就安全了,缺乏科学、完善的安全策略和安全监测、评估机制。如果缺乏正确的安全策略管理或者没有在正确的安全策略指导下进行安全工作,必然会降低安全投资的效率和对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的预期效果。

(六)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1.应急预案不完善。目前大多数参与者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依赖于总行和上级行应急预案的模板,预案同质性情况比较广泛。尽管预案制度形式完整、要素健全,但与其自身的系统实际运行情况结合不紧密,科目不完整,具体职责分工不明确、各环节衔接困难,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将难以得到高效处置。

2.应急演练不充分。多数参与者并没有制度化的年度演练计划,演练项目较少,演练程度也不深入。有的参与者一年中任何科目应急演练均未做过,有的参与者没有自己的演练计划。仅仅依靠上级部门的组织进行单科目的应急演练,有的参与者应急演练的科目较为完整。但演练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并完善演练方案和风险再评估。这些问题一方面说明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的不完整,另一方面说明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不到位。应急演练工作的缺失将会降低参与者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面对各种突发事件、问题不能及时处置、高效应对。

三、参与者风险应对策略

(一)提高重视

提高对支付系统的重视,首先要增强参与者领导对支付系统的重视程度,这样才能在人力、资金、政策等方面得到的更大的支持。为做好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行工作提供更好的资源保障。其次。参与者应转变支付系统运行维护观念,加大对支付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中人为因素的主观作用发挥。将支付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纳入到整个银行排查隐患的关注范围内,通过教育、培训、目标管理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队伍的管理、监督和约束,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此外,要加强对自身管理人员的管理,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提高支付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控制能力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