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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思辨
我国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本文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形成科学的财务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财务治理是一种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制度安排,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实现财务决策科学化,使企业得到更为全面而有效的治理。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以达到企业特定的财务管理目标。当然,这项工作必须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按照财务管理的客观规律去实施。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的神经中枢。
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主要区别。企业是一组相关契约的集合体,财务治理是关于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的契约子集,是企业治理的延伸,而且是企业治理的核心部分。财务治理是以充分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其目标,其目的是财富创造的同时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财务治理本质上是一种制衡机制,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行的基本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基本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因此,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管理是财务治理内在规定性的外在表达和实施。同时,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也存在许多共同点:理论基础均为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的同源性、对象同为财权的同质性、终极目标都是财富创造的一致性。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财务治理则是企业治理的核心,研究解决好财务管理与财务治理问题将成为企业治理与企业管理好坏的关键。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架构和轨道,因此,财务管理中首当其冲的财务管理目标也就必然要置于财务治理框架下进行研究和实践。
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资产的专用性导致交易费用过高,正是基于这两个主要的原因而产生了合作社这种模式的经济组织。基于财务治理的角度考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存在诸多特殊性。
(1)财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社员权不能让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且合作社必须退还退社社员的出资。这样从制度上确保社员资格的纯粹性,体现合作社的自愿原则。但是,产权没有封闭,合作社的规模呈现出不确定性。合作社成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的确立, 使合作社的资本金、财务关系更呈现出不稳定性;同时,随着生产规模、市场环境、经营能力的变化, 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也发生变化, 直接导致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比例、决策权的分配也经常处于变化中, 因此,合作社内部财务关系的不稳定性是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重要特征。
(2)财务活动。按照财务管理理论,财务活动包括筹资、投资、营运、分配等。资本结构决定着财务治理结构。合作社资格特定,我国农民基本不富裕,注册资本相对较少,权益负债比例极不均衡,筹资难度极大,因此,可开展的投资活动有限。营运具有针对性,分配具有法定特色,剩余索取权具有模糊性,产权界定不够清晰具有共享性。
(3)组织成本。合作社的组织目的是降低资产专用性带来的交易费用以应对市场风险,合作社的组织功能是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提供服务。产权客体基本平等,采取平等配置机制,社员自由退社权、社员投票权、异议权、社员自我管理、社员认股最高限制等均以法律强制方式进行了刚性规范,这样加强了社员的认同感,防止合作社异化,但是,增加了协调成本;合作社不仅是社员之间利益结合, 而且还是建立在社员团结、信任与合作基础上联合体,必须关注社区发展和成员教育,增强凝聚力所必要的情感诉求和提供社区服务导致增加额外的支出;资本资格特定,股本规模小,增加了筹资压力,相对提高了筹资成本。基于以上分析可以我们很清晰的看到合作社是一个高成本组织。
财务关系的不稳定性,财务活动中的筹资、投资、营运、分配存在诸多特定性和高成本组织等特殊性,使得农民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呈现出多维属性,进而基于财务治理财务管理目标也同样包含多个要素。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应包含的基本要素:基于财务治理
基于资合价值理念的公司制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经历长期的演变与发展。主要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几种:“利润最大化”、“每股收益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等。理论上各有优势和劣势,实践中各类公司制企业,从各自自身的理财环境理性选取其中之一作为本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从现在的研究来看,“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是当前的主流理论认可的财务管理目标。但是,对基于人合价值理念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讲,其组建基础、产权结构、管理方式、运作目标、决策权分配、利润分配等与公司制企业有着显著不同,理所当然,财务管理与公司制企业也存在明显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从这一法定的组织定位中,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目标具有多元性,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更加复杂。本文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目标包括如下基本要素:服务性、营利性、民主性、相关性。
(1)服务性。合作社是民主控制、民主管理的组织,,农民是合作社的所有者又是使用者, 合作社的宗旨是对合作成员不以赢利为目的,合作社创造的利润扣除成本和扩大经营所需费用外,其余的要返还合作成员。利润的追求不是合作社的唯一要求。组织行为后果是以农民满意和受益程度为主要目标,所以,在财权配置、财务机构设置、财务会计核算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要求是搁置在第一位的。从而,服务性要求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中的第一要素。
(2)营利性。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定位中我们可以看到,合作社是经济组织。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的同时要创造经济价值,作为合作社组织必须要有经营能力,要有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从外部考察合作社是高效的经济组织(相对于农民个体经营),从内部考察合作社是自愿联合的互助型合作团队。营利性要求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中的必然要素。
(3)民主性。民主控制、民主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重要特征,是保障农民在合作社中所有权利的基石,一人一票,民主决策是合作社区别于公司制企业的重要标准,在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中是应该具体体现和始终坚持的原则,这也是合作社财务治理的重要特色。民主性要求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中的关键要素。
(4)相关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具备法人资格。法人治理以授权方式实现,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形成委托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控制权与经营权分离。合作社形成了社员、经营管理层、员工、客户、债权人、社区、政府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基于“多边治理”逻辑,在财务治理框架下的财务管理目标要素中,相关性要素成为其他要素的前提。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以服务最优为前提的相关者利益均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特征和运行机制决定着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必定包含的服务性、营利性、民主性、相关性要素,服务性体现着合作社存在的价值前提,民主性和相关性体现着合作社运行的制衡机制。本文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应确立为:服务最优为前提的相关者利益均衡。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是合作社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有机结合,保证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
企业是一个多边契约的结合体,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通过特殊的契约关系而组成。基于“多边治理”逻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法律框架内达到均衡,是企业理性和现实的路径选择。目前,利益相关者内涵的共识是:利益相关者就是任何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被实现企业目标所影响的集团或个人,具体包括:出资者(股东)、经营者、债权人、政府、员工、供应商和客户。
众多利益相关者专用性资源的组合,从而获取单个组织生产所无法达到的合作盈余或组织租金。各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的企业,这种博弈属于的合作博弈类型,每一次博弈后果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达到博弈均衡。
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经济组织更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解决各方冲突,实现均衡的结合点。合作社更为复杂的是内部实行民主控制,成员的投票权为一人一票,民主决策,合作社的营运更加呈现出博弈均衡的结果,成员之间及利益各方均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单纯地追求某一方面利益的最大化是不现实的。在追求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只有在得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并使其受惠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合作社作为多边利益主体实现共同利益的多重契约结合体,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既要确保合作社自身利益的实现,又要不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只有以科学的财务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当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并不断增长时,合作社的经营才是公平而有效率的,才能实现“广义的帕累托最优”。因此,合作社财务管理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合作社在组织财务活动的过程中,恰当而公平地处理好财务关系。这样,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才达到均衡。
五、结论
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管理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财务管理目标的基本要求。“民办”是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提出的合作性特征要求;“民管”是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提出的民主性特征要求,“民受益”是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提出的服务性特征要求,“民受益”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终极要求。以服务最优为前提的相关者利益均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目标,正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管理原则。
基于财务治理视角,明晰成员与成员、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产权界限,确保处理好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加强成员监督权和控制权, 防止合作社异化。坚持以服务最优为前提的相关者利益均衡的财务管理目标,合理配置财权,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合作社财务决策科学化。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强化社员的民主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社员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衣龙新:《财务治理理论初探》,《财会通讯》2002年第10期。
[2]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会计研究》2005年第10期。
关键词:合作社 财务管理 交易量股权 星级评比
1.金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到2011年,金华市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132家(入选农业部示范合作社44家,其中种植类示范合作社31家,畜牧类示范合作社8家,渔业、林业、农机等其他类示范合作社5家),入社社员13.6万人,带动农户38.4万户,联结基地面积115.38万亩。其中实施标准化生产218家,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安全检测体系178家,拥有注册商标38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3.9亿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收入33.24亿元,实现盈余6.12亿元,返还成员盈余总额0.82亿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农民专业合作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规模偏小,经营层次较低,市场竞争力较弱;运作不够规范,经营管理水平比较低;融资矛盾突出,技术支撑不足;政策不配套,扶持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与困难既有合作社自身发展方面的问题,也有法律法规、政府扶持和金融服务等外部环境的原因。
从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律与政府对专业合作社的要求上,合作社将沿“发展—规范—整合—提升”路径,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际市场交易的主体,这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引,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重要借鉴作用。政府、合作社和成员都应深切认识到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引导、服务、规范、提升等改变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2.金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探索
从金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践看,合作社的发展方向主要表现为竞合多赢、产业服务和资金互助。
2.1农民专业社竞合多赢联合探索
金华市以白羽鸡养殖销售为主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多家(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到来,肉鸡市场价格跌到了谷底,养殖成本是约7元/公斤,销售价格是为5.5元/公斤,不亏本卖都不行,每天养殖成本0.7元/只(折合0.25公斤混合饲料)。为了使整个行业顺利渡过难关,合作共赢至少不能再相互拆台,成为大家的共识。2008年,金华永丰合作社召集金东、武义、义乌、浦江等地20多家合作社负责人进行谈判,竞合成立和丰禽业专业合作社(我市唯一挂浙江省牌子的专业合作社)。和丰禽业专业合作社整合了原有各合作社的人力资源、资产资源、市场资源、品牌和销售渠道资源。明晰产权关系,合作社股本金415万元,由399名成员按照出资额确定股权,合作社建立了社员合作投入、利益分配与风险救助机制。合作社盈利年终按社员实缴股金的20%固定收益返利,社员交易额返还合作社30%盈余;因市场原因,当社员每只毛鸡亏损两元以上时,合作社为社员分担50%的亏损。成立了实行企业化管理,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门经理负责的事业部制。专业合作社的竞合(最彻底组建新的专业合作社),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包括鸡苗、饲料、兽药成本。提升产能,标准化鸡舍、专业养殖、选优育种、食品原料和饲料原料加工、养殖屠宰、食品加工、品牌推广、食品销售等。2010年,和丰禽业合作社年出栏肉鸡近800万只,成为全省规模最大的肉鸡合作社,年销售额达1.5亿元,成员收益超过2160万元。2011年1—9月,和丰禽业专业合作社出栏肉鸡约510万只,产值达1.67亿元,合作社社员所养肉鸡平均每只盈利增加5-8元,效益同比增长30%以上。
和丰禽业专业合作社跨区域、深入产业链竞合模式,给传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了前所未有革命,也极大地提高了合作社合作空间,明显增强农民在市场经济面前的话语权和获得能力,成为许多专业合作社效仿的样板和政府引导的方向。
2.2农民专业社产业化服务探索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产业化经营的前提是对产业的分工比较明确,以利于产业化经营的开展。开展产业化经营是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又一重要的实践。金华市有众多粮食专业合作社,有的合作社侧重于育秧的产业化服务,有的专业合作社侧重于植保的产业化服务,有的专业合作社侧重于收割的产业化服务,有的专业合作社则侧重于粮食加工的产业化服务。
永康市杨溪稻米生产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08户,种粮土地1200亩,中型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设备32台套,机器设备中最低产能,能够提供1300亩的插秧服务,其他设备也有不同程度的产能余量。合作社规定除了为社员服务外,将为农民群众开展育秧服务作为合作社服务的主攻方向。为农民群众开展(订单式)育秧服务,实行自动化调控,用播种机自动化做秧盘,年可培育早稻秧苗1500亩,单季稻秧苗3500亩,连作晚稻秧苗1000亩,提高了育秧的工效,提早了育秧时间和插秧时间,确保了秧苗的数量和秧苗的质量,为合作社拓宽了经营与服务的空间,其他略有余量的设备采取出租给其他合作社形式。与此同时,类似的其他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错位开展收割、加工、灌溉、土壤肥力测量等服务,形成了各专业合作社产业服务有效错位,使各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存在空间得到广泛提升,极大地提升了合作社服务能力。
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农业产业服务则要求不能拘泥于为自己的成员服务,应采取市场化的形式,为所有农民服务。政府应有意识地引导同一类合作社主体开展错位的服务,以提高产业化水平;合作社应有意识进行产业化专业服务的规划,政府农业经管部门应及时开展相关规划的论证与讨论,以防止服务的类同。
关键词:高校 高层次人才 作用界定 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17.065
1 高层次人才进入干部队伍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党的十报告把人才工作作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八项任务之一作出部署,并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中明确指出,要“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突出强调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这对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拓宽视野选拔干部”。而随着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提出和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已经成为加快高等学校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作为吸引高端人才的政治待遇,有越来越多的高层次人才充实到高校的干部队伍中来。
高层次人才进入干部队伍,既是实现高端人才引进的有效手段,为其发展提供权力保障和更大的发展平台;也是实现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融合的积极探索。同时为其更好地发挥高端引领作用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对于干部队伍建设本身而言,高端人才良好的知识背景和学术背景,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其在科研学术方面的影响力,对学校业务型干部的培养和成长有所帮助;另一方面,引进的高端人才有在较高层次学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经历,进一步在管理岗位上加以锻炼和培养,对于后备干部队伍的补充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干部队伍自身素质的提升,有利于改善干部队伍的结构。
2 高层次人才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界定
引进高端人才的目的和作用是引领学科发展、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给予相应的干部待遇反而成为留住人才的手段。如果过多的强调高端人才在管理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就会违背引进高端人才的初衷。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高端人才的引进,大多给予相应的行政职务的待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学校党委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必然会对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产生影响,如何科学界定其作用、加以引导,是高校面临的重要问题。
2.1 要结合高端人才引进的目的和作用进行界定
高端人才是人才金字塔的顶端,在其学术研究领域发挥着主导作用。其学术地位、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是高等学校引进的主要原因,引进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引领学科发展,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为此高端人才进入干部队伍,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学术方面的作用,在学科规划、科技平台建设、学术资源配置等方面使其具有一定的主导权和支配权。
2.2 从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角度进行界定
目前高等学校都在走内涵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建立实行现代大学制度,实现从行政主导到学术主导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干部队伍建设也面临着由管理到服务的职能转变。高端人才的进入,不仅大幅度的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更重要的是带来了新观念和管理理念的冲击。高端人才可在干部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过程中发挥其“智库”的作用,积极参与顶层设计,管理体制改革,从而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3 结合高端人才自身特点进行作用界定
人才有其自身的发展轨迹,高端人才也是如此。而与其他类型人才不同的则是,高端人才具有更强的引领示范作用。高端人才进入干部队伍,对于学校内部管理而言,树立了学校选人用人的导向,对外则是宣传了学校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的力度和决心。更为重要的是,高端人才进入干部队伍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其高端引领作用,不仅仅是在学术建设上,其团队管理协作的理念和方式方法都是对学校管理体制的有益补充。
3 高端人才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管理模式探讨
高端人才的管理模式具有特殊性,管理过程中既要充分尊重其人才发展规律,又要参照干部管理模式,注重其与行政干部和一般学术型干部管理的区别。在管理模式的设计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人岗相适”的原则,在干部管理过程中加大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3.1 科学鉴别,加强对高端人才政治素质的考量
干部选拔讲求的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高端人才进入干部队伍,也同样要参照干部队伍的标准,对其政治表现进行界定,将那些爱党爱国、代表性强、贡献突出,并愿意参与高校管理工作的人员,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才能真正发挥出引进和使用高端人才的目的。
3.2 创新用人机制,实现人岗相适
给予高端人才在选人用人政策上的倾斜,不能单纯的以管理经验来决定高端人才的任用,更不能简单地以学术水平代替管理水平,要注意管理经验与学术能力的综合考量。对于那些学术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高端人才要大胆使用,用人机制上要大胆创新,不能因为体制限制而畏首不前。
3.3 加大培养力度,实现其全面发展,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人才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其发展的环境,高端人才尤其如此。对高端人才的培养使用,要有更加开放宽容的心态和宽松的政策,既不能没有约束,任其自由发展,也不能用太多的框条去限制。在学术上充分尊重其意见,行政管理上要加大指导,使其尽快熟悉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程序,从而更好地融入学校发展进程之中。
4 规范考核管理,适时筛选,及时调整,确保质量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自发组成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据国家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有l5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和规模的扩大,预示着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迈向新的台阶。但由于合作社的理事长一般都是由农村中的种养大户和长期从事农产品贩运的大户担任,他们中绝大多数对财务核算和管理流程一知半解,财务管理混乱、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手续不齐全等现象非常普遍,如果不及时加强管理,将严重影响合作社的生命力。2008年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对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工作,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才能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以农业生产者为主体,以专业化生产技术和生产经营为纽带,以增加社员收入为目的,在农户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实行资金、技术、生产、供销等互助合作的民办经济科技服务组织。它的财务活动就是合作社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实质就是合作组织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合作社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和收入分配四个方面。
第一,筹资引起的财务活动。筹集资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合作社可以吸引社员投资,向银行和信用社借款等筹集资金,这表现为合作社资金的收入,它是合作社资金运动的起点。
第二,投资引起的财务活动。合作社筹资的目的是为了把资金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便取得盈利。合作社把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合作社内部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便于形成合作组织对内投资。目前,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局限,还没有对外的投资活动。
第三,经营引起的财务活动。合作社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资金收支。合作社要进行生产首先要采购原材料商品,以便从事生产和销售活动。合作社将产品销售以后,便可以取得收入,收回资金。
第四,分配引起的财务活动。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的活动:一是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利润。这表明合作社有了资金增值或者要依法纳税;二是用来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三是要向社员分配利益。
二、安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基本情况。截至2009年11月,安宁市规范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44个,2008年实现农产品销售额4,000多万元,入社社员850多户,带动农户5,500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安宁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特等农业主导产业,包括茶叶、水果、蔬菜、食用玫瑰、生猪、畜禽、蚂蚱、乡村生态旅游、农机作业等10多个主导农业产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施行以后,对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对财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财会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从2009年8月至11月,笔者对安宁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财务管理现状不容乐观:第一,很大一部分专业合作社都没有建账,由供销社基层社记账;第二,有的将专业合作社财务与村的财务混在一起记账,没有单独核算;第三,建账的大多只是一本流水账;第四,有的虽然建账但没有按财务规定科目入账。合作社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忽视,限制了合作社提升空间,也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壮大,不仅需要政策的支持,也需要加强内部自身的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认真分析,积极寻求解决措施,规范财务行为,以提高合作社竞争力,促进合作社长足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总体上看,财务管理工作长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长期以来,合作社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忽视,限制了合作社提升空间。财务管理工作未得到应有重视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由于其经营活动较少,造成收入低下,合作社不愿意也承担不起专门聘请会计人员而产生的成本;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观念比较落后,对于财务知识比较欠缺,很难识别财务公开的真实性,也就起不到监督作用。
2、具体上看,财务管理中的筹资、投资、收益分配、财务管理制度等环节存在问题
(1)筹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合作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会费、股金、从结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来自银行和信用社的借款、接受国家财政的直接补助、他人捐赠等。造成合作社资金筹集困难的原因有:一是许多传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定按社员身份同等投资的,造成投资额有限;加之社员通常需要以现金形式得到更多的返还金;二是由于合作社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对外交易量少,盈余少,再加上合作社普遍存在抵押资产不足,担保难以落实等问题,金融机构出于防范风险和规范管理的要求,限制对合作社发放贷款。
(2)资产管理混乱,相应的资产保管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把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合作社内部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农业资产等,形成合作组织对内投资。目前,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局限,很少有对外的投资活动。对于合作社的资产管理,一些合作社未制定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导致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缺乏有效控制。如一些合作社缺乏对货物流通的必要账簿记录,从而不能将实物流转信息与账务信息一体化。
(3)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一些合作社存在收益分配混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收益分配中的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制定不合理,甚至合作社社员对这三个概念理解不清楚,混淆不清。导致不少合作社把付给社员股息当成是股金分红,而实行股金分红,这种现象带有普遍性;二是一些合作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收益分配制度,对社员不进行利润返回,从而违犯了办社宗旨和相关法规。
(4)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法》的颁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无章可循、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或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有的合作社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有的专业合作社没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没有定期向社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和经营成果;多数合作社成员财务知识比较匮乏,即使公开合作社财务状况,也是只公开几笔数字,而没有详细公开具体内容,许多成员也看不懂,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同时,外部监督也没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开拓新的筹资渠道,弥补资金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想方设法扩大筹资渠道,使筹资渠道和方式呈现多样化,弥补资金不足。一方面应适当调整原来的分配制度,形成按交易额分配与按股分配并存的格局。即合作社生产经营产生的盈余,提取一定的公共积累、风险基金等之后,归全体社员所有,并按社员同合作社的产品交易额比例与按股金比例并存进行分配,从而提高社员集资入股、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尽可能扩大股金来源;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信用工具,广泛地在合作社外融资。譬如,争取国家农村政策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借助证券信用,像工商企业发行债券一样发行合作社债券等。
(二)依法建立财务管理体系。加强会计核算,强化内部管理。专业合作社必须按《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规定,明确合作社内部岗位责任制,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签收、审批和内部稽核制度。首先,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根据专业合作社的不同形式,制定适合不同专业合作社的核算流程,如收购环节的核算、加工环节的核算、销售环节的核算等;其次,按制度规定实行岗位分工,规范货币资金审批使用程序。货币资金收支实行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收支业务,对重要或额度较大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再次,实行现金管理双人监督制。现金收付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方可生效。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素质。一是按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齐配财务人员,做到责、账、钱、物相分离,实行理事长、监事长双笔联签和监事会民主监督制度;二是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亲属不得在社内担任会计、出纳、保管等相关工作;三是财务人员要实现聘任制,理事会在聘任人员的时候要严格把关,挑选思想好、业务素质优、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四是主管部门要抓好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使合作社财务人员均能持证上岗。
(四)健全收益分配制度。一个好的分配制度是合作社的灵魂,既是社员努力工作的核心激励手段,也是合作社吸引非社员加入的关键制度安排。要明确合作社是社员的经济组织,合作社的宗旨是为社员谋福利。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制度是实现社员收益的重要手段,搞清社员加入合作社应该得到的各种收益至为关键。贯彻《合作社法》中有关收益分配的规定,并根据本社的特点,合理确定盈余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的比例。根据该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制度不同于企业,主要有三点不同:第一,专业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并量化给每个成员,计入个人账户,这是合作社在财务核算中的一个重要特点;第二,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这说明按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是盈余返还的主要方式,但不是唯一途径;第三,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另外,要分清盈余返还、股金分红、股息这三个不同概念。简单说,社员作为顾客(供应商和消费者)应该得到盈余返还,作为投资者,应该得到股金分红和股息。三者收益各自占的比重,由合作社的具体发展情况来决定。初创阶段,股金分红的比例高一点,可以吸引社员的加入;发展阶段的关键是稳定,利润返还应该成为分配制度的主角。如果合作社中社员缴纳的股金数量较大,在合作社总资产中的比重较高,股金分红就应该占较大的比重,反之,则应该着重进行利润返还。
(五)实行财务公开,强化监督机制。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应作为一种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充分体现全体成员的参与权、知情权。每个合作社在制定章程时,都应当明确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以便于成员的监督,体现合作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宗旨。要将成员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定期接受业务指导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的专门审计,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走上长久发展之路,必须重视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给予认真分析,并多方寻求解决措施,使得财务管理对合作社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云南安宁市委党校)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瑜,贾宪威.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8.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1)-10-0008-1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具有一定规模,在提高农业市场化、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作为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核心――财务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1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不重视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尚需完善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农民自愿参加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初期,存在着结构分散、经营业务少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必然薄弱。一方面,缺乏民主决策和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缺乏财务知识,即使进行财务公开也往往是走形式,导致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混乱。
1.2 缺乏资金筹措渠道,且使用随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弱势群体的联合,在成立之时吸纳的股金有限,合作经济组织又是一种非赢利性的组织,自我积累能力相对不足。资金来源主要渠道有社员股金和经营积累、金融机构贷款、向社员(主要是理事会成员)及民间借款。从会员股金的筹措来看,合作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都是由农民组成,原始资本积累非常有限,加之认识上的原因等,社员不敢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往往是随着发展情况而分次小量投入资金;从金融机构贷款来看,在信用社申请贷款也十分困难。这些因素极大地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正常成长。
1.3 会计核算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善。
目前部分合作经济组织缺乏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仍然在参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导致监控机制不健全。其表现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是没有统一的财务收支票据,原始凭证杂乱。二是账簿设置不完整,账务处理不规范。三是凭证审核不严格,票据不规范。四是会计档案不健全。
1.4 民主监督乏力
民主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重要特征,但实际中却往往是生产经营决策和财务收支不经过集体研究,一个人或者个别人说了算;年终不开社员大会;财务账目不公开等。社员在面对信息不平衡的情况下,往往引起内部利益冲突。
1.5 财务人员素质偏低
财会从业人员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线工作者,其素质高低影响着财务管理工作是否能规范进行。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人员多为兼职,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发挥核算和监督职能。
2 解决问题的对策
2.1 加强教育和宣传
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应科学规划,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让合作社的社员都懂得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到财务活动中,把财务管理工作当作合作社发展中的重要事情来抓。
2.2 丰富融资渠道
要弥补资金不足带来的负面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提高资金筹集能力。如,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扶持资金;扩大社员数量,拓宽股金来源和数量;广泛利用农村金融系统对三农的支撑作用,争取信贷项目和贷款数量的增加等。只有资金充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
2.3 实行独立核算,强化财务管理
《合作社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制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促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机构要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严格财经纪律,抵制侵犯、平调、挪用合作社财产。在财务管理机构内部设立财务主管、会计和出纳,实行岗位分工,严格按照章程和程序办事,并建立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确保各项职能的发挥和执行。
2.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配备有专业知识的财务管理人员,挑选思想素质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除了要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理论学习外,还要提高认识,形成全员搞管理的氛围,抓好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应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尽可能帮助合作社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正常的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发合作社会计电算化软件,指导合作社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
2.5 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要切实履行合作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合作社财务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保证国家补助不被少数人控制利用,不被有关部门截流,让全体社员共受益。
二是加强对合作社的股份设置、收益分配方案、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方面的监督。逐步建立报表制度,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收益分配情况、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情况。
总之,必须抓紧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真实地反映经营状况,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合作社才能真正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探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2).
[2] 周霞,刘小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初探.财会通讯,2009,(12).
(一)会计核算尚不规范
1.会计科目混用。如合作社将流转的土地出租,租金作为生产成本直接冲减,未计收入;少数合作社的差旅费归属不清,记账时未根据出差人员的工作性质计入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经营支出等;申请商标的费用未计入无形资产。有的合作社账目集中于几个会计科目的使用,业务内容没有正确记账。
2.会计分录不规范。对合作社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需要实现账户之间对应关系。如成员工资,做账时直接借方记生产成本,贷方记现金把工资付了,没有经过应付工资这个科目,不能反映是否存在拖欠,不能体现权责发生制,同时影响相关科目的余额。获得扶持资金或补助,记账时有的合作社直接从银行存款到专项基金,将中间过渡分录省掉了,这样虽省事却不合规。还有的把专项应付款与专项基金借贷方向记反了。
3.成员往来不详实。合作社成员往来账户没有任何记录,而按制度规定只要是成员的款项,一定要通过成员往来体现,非成员的计入应收应付款科目。有些合作社在年底进行盈余分配时,因为交易量记录不实或缺失,代购代销没有记录,只能按估计值进行分配。如合作社帮成员代购的生产资料,很少经过“受托代购商品”账户进行成员往来的核算。
4.财政补助的账务处理不得当。合作社零散收到的小额补助,一般都是直接计入收入与支出,没有通过专项应付款。也有合作社全部计入专项基金,按要求只需要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记入专项基金并量化到成员账户。
5.会计操作规范不够。如在原始凭证上,相应的证明签字、审批签字与支付方式不完整,应该加盖如现金付讫或银行转账等常规印章。还有一些合作社,账本封面没有说明,看不明白具体业务与时间。有的合作社成员公积金总额表的次页没有表头,不利于查阅等。合作社库存现金过多,达数十万元,不符合库存现金管理条例,且部分大额交易未通过银行转账,直接用现金,安全隐患较大,也不利于银行流水记录的形成。
(二)财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内部信用合作不规范。合作社向成员借款后付出利息,这种做法属于吸储,是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所不允许的。合作社个人借款处理不当。合作社将个人借款错记成短期借款,如果是成员借款,应计入成员往来,非成员借款应计入应收款。
2.成员身份不明确。有些合作社没有区别对待成员和非成员,比如与成员之间的委托代购代销关系需要明确体现,关于财政扶持和公积金的量化也要到位,否则体现不出来合作社服务成员、成员参与分配的特性。与成员的交易往来与税收相关,合作社仅销售成员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亦是税务衡量是否免税的标准之一。
3.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不符。现行的合作社注册资本没有验资的要求,自行填报,虚报注册资本的现象比较普遍。合作社财务入账时成员出资额与注册资本往往不匹配。
4.盈余分配数字关系不明晰。有的合作社把盈余分配方案做得很好,包括计提公积金,甚至包括两次分配,但财务报表中的数字对应不上,没有计提盈余公积,应付盈余返还与应付剩余盈余也对应不上。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一是成员账户登记管理制度。成员账户内容不全,出资额、盈余公积、交易额记录不完备,财政扶持形成的资产在财务处理、量化分配上不符合要求。有些合作社成员账户的登记与章程不一致,成员账户的登记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决算没能做到公开,决策制度不健全,部分合作社存在“一言堂”的情况,甚至有些合作社没有财务预决算制度。三是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有的合作社原始凭证上没有审批人员签字,应该建立不同额度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确保财务开支的可控性和有效性。四是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如购进产品,需要有入库出库记录,材料或资产登记等,部分合作社没有出入库记录。五是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销售产品时做到分工明确,再编制相应的凭据,由销售人员开据发货单,由保管发出存货,将发货单交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确定收款。现实中不少合作社忽视这一制度,存在较大漏洞。六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有的合作社会计和出纳由同一人兼任,有的合作社会计人员为理事长直系亲属,这都是违反规定的。有的合作社现金做不到定期盘点、银行存款余额做不到定期核对。
(四)财务人员学习不够
现行的合作社财务人员主要有两类:专职与兼职。普遍来看,专职会计的财务管理效果高于兼职会计。从调研的合作社财务管理情况来看,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规范程度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财务人员不仅要懂做账,还要跟踪了解合作社的整个种植养殖生产过程及销售过程,了解每项业务往来的来龙去脉,才能找到每项业务与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在财务管理中发挥财务人员的价值,为合作社的决策者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以供参考。而现有的合作社财务人员,不论专职还是兼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财务会计制度”)的了解与运用普遍存在问题。合作社财务人员基本上是财会专业毕业,或者从事多年的财务会计工作,虽有一定的会计基础,但是他们对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学习不够、运用有误,专业化水平不高。
二、原因分析
1.制度本身的欠缺。从2008年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开始,就始终只有这一部制度来作为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随着合作社的发展,财务会计制度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如科目设置上没有预收或预付货款,当合作社卖出小麦时,对方预付的定金,应该计入预收货款,但合作社财务制度中没有这一科目,合作社在记账时记入应收款,在理解上容易产生偏差和疑惑。此外,现行的合作社形式多样,如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旅游合作社等,加上合作社业务的拓展,农产品深加工、电商业务的大肆兴起,一二三产融合度越来越高,很多业务超出了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范围。合作社财务人员在进行核算时各自发挥,各自的理解难免出现与制度初衷相悖的现象,从而体现了财务会计制度的缺陷与配套制度的缺乏。
2.财务软件开发与服务滞后。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监制的“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系统”,该软件是供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使用。这一财务软件普及度较高,但该软件的服务跟不上,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得不到服务人员的及时解答。地方上也开发了各种各样的合作社财务软件,玲琅满目。如江苏省一企业开发的软件得到了一定范围的推广与使用,略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合作社财务会计电算化是必然的趋势,软件开发与应用的滞后,也是影响财务会计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
3.与税务部门对接不畅。合作社财务人员有一大苦恼就是按照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做账后在报税时与税务系统对接不上。税务系统在报税时把农民合作社按小微企业对待,而合作社的会计科目如成员往来、盈余及盈余分配等与报税系统设置的科目不一致。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检查合作社财务账簿时,不认可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也按企业会计制度来记账核算。
4.合作社发展不规范。合作社发展的不规范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民主管理不执行、“三会”制度不落实、盈余返还不到位、成员账户成摆设。会计核算是对合作社经济业务的反映与监督,当合作社经济业务不规范时,财务会计规范从何谈起。
5.财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一是专业知识不足。大部分合作社会计的前身都是做企业会计的,直接用企业会计的一套做法来做合作社会计,在合作社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上略显不足。二是学习意识不强。有些合作社财务会计是以前的村委会计,或周边老厂的退休会计等,这一群体对于合作社这一新兴财务会计制度的学习动力不足,学习意识不强。三是学习机会稀少。当今社会各界都重视新型职业农民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但针对于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方面的培训供给显著不足,合作社财务人员的学习机会稀缺。
三、对策建议
1.完善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合作社及其业务发展的需求,从会计科目设置等方面修订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以适应农民合作社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从与税法结合的角度来看,税收方面的科目在设置上要一致,要向企业会计靠拢,外加合作社一些特有科目。同时,建议出台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办法,或者对制度进行解读,能够让财务人员更加清楚合作社具体业务的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合作社内部资产管理制度有待于规范,向成员借款可以转为成员入股,参与年终盈余分配,或者作为内部信用合作,年终根据信用合作的盈余进行分配。
2.税务系统与合作社会计报表对接。建议在税务系统上增设与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相对应的报税端口,在税务人员中普及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相关知识,为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3.大力推广合作社财务软件的应用。通过一定的财政支持,开发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且易被合作社应用的软件,由中央部署、地方落实,逐级推广财务软件的使用,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率,提升合作社财务会计的规范化程度。
4.继续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合作社规范运营是核算规范的基础。合作社必须按《农民专业合作法》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制定合作社章程并遵照执行,做好民主管理,落实“三会”制度,做实成员账户,实现盈余分配。
1、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我们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管理,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宣传培训、登记备案、建设指导等服务工作,帮助合作社完善组织机构、制定规范章程、完善管理制度,解决实际困难。上半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九华香葱培育种植专业社、三六八畜牧综合养殖专业合作社、元峰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新增社员23户,带动农户400多户。组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会计参加市财政局、农委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知识培训。并进一步做好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各项统计表格,并对填报数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建立健全了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档案。
2、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4月8日至9日,对全区三个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村级财务管理具体事项和财务公开。从检查结果看,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总体不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要继续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农业部和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村级资金管理制度,帐务、物资、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操作规程,从体制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财务公开,要求乡(镇)按期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情况等财务活动公布明细。
3、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促进土地流转
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市农委马农文[2009]42号文的要求,建立了我区土地流转信息季报制度,以便于及时掌握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截止目前,全区共流转了各类土地面积8605亩(包括山林、水面)。
4、狠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对“三农”扶持力度的加大,减负惠农政策越来越多,我区认真抓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责任,确保减负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不断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利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印发资料宣传惠农政策。上半年,全区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2万份。
5、加强农业“三资”引进和服务工作
继续组织编制一批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以“项目落实年”和“企业帮扶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提升农业项目质量。积极编制财政支农项目,并抓好项目服务。落实好为项目服务的各项措施,重点推进姚家寨、春盛农业生态园、茂林园艺、三联葡萄种植园等农业“三资”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区共引进“三资”投入农业4300万元。
6、做好农业产业化工作
积极做好对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服务工作,完成市产业化科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市农委完成龙头企业调研工作,了解全区龙头企业的现状、今年的发展计划、目前存在的困难,上半年全区龙头企业运营正常。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完成了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些工作没做到位,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到更好。下面对下半年的工作做出如下的打算:
1、继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2、认真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推动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3、继续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减轻农民负担不反弹。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1、认真学习、宣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办法》于20__年1月1日起实施,将组织农经干部认真学习,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印发张贴到各村,通过宣传,达到家喻户晓。
2、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一是做好暂缓村、组土地承包完善发证工作,除涉及滩坑移民及重点工程征地未完成乡镇外,今年对已完成重点工程征地任务的村、组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主要在新路湾、北界、应村、黄沙腰、妙高等乡镇的部分村;二是规范土地流转,重点抓好流转面积5亩以上,流转时间一年以上的合同规范的工作;三是抓好土地承包调整后的权证变更、换发。
3、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3至4月份完成试点的有关文书资料、聘任好仲裁员;5月份以后正式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9月份进行总结,汇总各类资料上报。
二、探索建立减轻农民轻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1、抓好县级20位农民负担监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
2、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明查暗访。重点对涉及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水、电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向基层组织摊派,惠农、贴农资金政策及土地征用费到位情况等领域进行检查和治理。认真履行建设“平安__”有关工作职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保障农民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浙委办[20__]118号《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办发[20__]17号文件要求,对县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
2、开展创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浙委办[20__]118号、浙纪发[20__]27号、浙农经发[20__]3号、11号文件要求,制定好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好创建任务,并组织对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评。通过创建工作的实施,使全县90%的村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农村财务运行和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开展“百村审计”。按照浙政办发[20__]110号文件要求,全年完成135个村的审计任务。妙高等9个镇和三仁、湖山乡由县农村经济审计事务站委托审计,其他乡按片集中审计,审计报告交县农村经济审计事务站审核后下发。审计重点围绕村级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村级项目建设资金审计以及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项审计。
四、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1、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__年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翻印,下发到乡村及各合作社,同时利用农技110、农民信箱等平台发送到各用户;利用《新__》进行宣传;纳入20__年普法内容。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都知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时间和法律的具体内容。
2、抓好规范和发展。20__年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条例》规范__县绿山沟果业合作社、__绿保果蔬专业合作社、__金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__西乡农产品产销合作社和__县安口乡碧谷农副产品产销合作社等5家,新发展2家。
3、开展“评星”和“十社五化”活动。按照丽水市农业局[20__]3号文件要求,组织合作社申报“星级”评选,力争我县“二星级”合作社达到2家,“一星级”合作社10家。开展“十社五化”活动,即在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行运作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载体。
五、抓好集体薄弱村的项目扶持,进一步坚固强基
1、做好调查摸底,制订项目扶持实施意见和办法。
2、做好村级扶持项目上报资料的审查、论证,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验收工作。
六、抓好农村经济统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做好调研,分析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分解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指导性指标。
年全区农经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三大民生目标”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体制为重点,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稳控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农经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定信心,克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农经部门在全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对农村财务实行“”管理机制,即一个审核(民主理财组审核)、一个签批(村委主任签批)、两个复审(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复审把关)、一个公开(财务账目公开)和一个通报(对农村财务管理整体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是我区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切实规范了农村民主理财、村乡两级审核和财务公开工作。年,我们要在执行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村集体大额支出程序审核工作。对已审批的大额支出,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开支,要深入到村检查工程实施及完工情况。对没有申报大额支出的村,要重点检查该村有没有大额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况。
2、积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今年要重点培育5至6个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典型乡(镇、办),这些乡(镇、办)60%以上的村能够有效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3、加强农村经济审计工作。乡(镇、办)根据本乡(镇、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审计检查工作,对大型工程支出情况及决算情况、村集体经济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要积极开展审计,确保财务账目规范化。区农经中心抓好重点村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工作检查验收,通过审计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4、加强农经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重点内容是村集体大额资金程序审批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农经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全区农村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乡(镇、办)经管站每月要上报一次所辖村财会人员的报账情况。对工作扎实认真的农村财会人员要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到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账、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指出问题,促其改正。乡(镇、办)要掌握各村财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村级财会人员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要配备村级财务助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村财会人员任免程序,确保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服务体制
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在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6、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指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依法鉴证。乡(镇、办)经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转有关情况,对所有鉴证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都要建档,并报区土地流转办登记。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坚持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调研,重点要抓好规模流转的典型,及时总结土地规模流转的先进经验,通过树立典型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付诸实施,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程序,积极推行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和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各项制度,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8”工程(全省发展30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500个地市级示范合作社和80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区要培育3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显的主导产业,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入社成员达到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9、实施村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目标。从今年开始,要在全区31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兴办一社,一社带动一业或多业工程,通过兴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10、坚持经常性地调研总结。要经常深入到各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径。
11、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对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各专业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合作社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使全区的合作社逐步达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努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不懈地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12、开展一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调研活动。重点对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农民出工或出资有哪些方面、村集体通过向农民筹资筹劳办了那些实事、党的惠农政策农民有没有享受及享受的途径等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切实解决农民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
13、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号)精神,积极参与和组织实施“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试点,严格执行《市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议程序》,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规范的典型村,要及时总结这些村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推广。严禁乱议、乱筹、乱用,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口子。
14、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全区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质量,使其在信息反馈方面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五、搞好村级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
15、进一步澄清村集体债权债务的底子。对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债权债务,要查清形成原因,分类处置,澄清底子,规范财务手续。
16、建立村级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制度。要及时掌握村集体新增的债权和债务,对新增债务要制定化解措施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村级债权债务档案,化解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形成资料。
六、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
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和包点责任制。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认真登记并及时转交处理。中心机关干部要对包乡镇发生的农经方面的案件负责,积极督促并认真解决案件。
七、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