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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领域有限性
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首先要注意其适用的领域。并不是只要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就由生产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只有在某个特殊领域,适应举证责任倒置更有利于预防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又不会加重生产者责任时,有限合理的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才能真正发挥举证责任倒置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中的作用。比如,为了更好地规制转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剂、杀虫剂、维生素食品等新兴的、具有风险性的产品,欧盟在这些领域通过建立事先审查制度,由活动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实现举证责任倒置。在这些新兴领域,无论有哪方承担举证责任,都很难有科学的、具有说服力的结论,考虑到风险的危害性、不确定性以及举证的成本,将举证责任交由生产经营者,更能激励生产经营者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研究,作为活动主张者,其能更早、更近的接触到风险食品,通常会更了解食品的成分、特性,在承担举证责任时能节省时间、成本。除此之外,对于普通的风险,其举证责任还是应当由食品监管机关承担。
(二)适用阶段的有限性
为了更好地规制转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剂、杀虫剂、维生素食品等新兴的、具有风险性的产品,欧盟在这些领域通过建立事先审查制度,由活动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实现举证责任倒置。欧盟将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限制在准入阶段,其适用范围显得有些狭小。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过程中,在保证举证责任倒置有限性的基础上,适当扩展适用的范围,比如在评估过程中、监测、召回过程中在部分领域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具有重大意义。
二、设定合理的证明标准
在限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后,接下来就要限定证明标准。举证责任倒置使得生产经营者证明责任太大,举证困难,证明成本高,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更是如此。因此,为了有效发挥举证责任倒置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中的作用,对于生产经营者的证明标准就不能太苛刻。对于存在的风险而言,证明标准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生产经营者要证明其食品是安全的;第二种是生产经营者要证明其食品对人体是无害的。第一种的证明标准要求更高一些。在实践中,风险不确定时,常规模式强调行政机关承担证明风险存在的举证责任,只是这种证明标准有所降低,即不要等待风险实现,只要此种风险超过了不能容忍的范围,行政机关就可以依法采取预防措施。在此基础上,如果反对者不能有效证明风险不具有现实性,则预防措施应当被认为是合法的。由于本身是在风险不确定的情形下,设置举证责任倒置,生产经营者几乎不可能证明某项活动完全没有风险,而在举证责任倒置后的证明标准上,也不应过于苛刻,若生产经营者只要能够证明某种食品是无害的或是虽不能证明某种食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但对行政机关列举的证据产生了重大的挑战或合理的怀疑,因此,就可以认定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举证达到了证明标准。
三、正确理解举证责任倒置与行政决策之间的关系
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只是运用科学技术对风险不确定性的某种证明,进而说服食品监管者做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利的行政决策。但食品监管者做出决策,不仅考量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风险的证明情况,还要考虑其他法因素(非科学技术上的,比如社会、经济、道德、传统、环境等方面的因素)。换言之,生产经营者的证明责任是科学上的,食品监管者的决策是政治上的,二者性质不同。在生产经营者完成举证责任之后,即使达到了证明标准,食品监管者也不一定必然做出有利于生产经营者的决策,或是在没有达到证明标准时,比如在食物极为紧缺的时期,食品监管者对于风险不太大的食品,即使生产经营者的证明没达到证明标准,食品监管者在衡量食品充足与不确定风险后,很可能选择放弃预防措施。
因此,即使实施了举证责任倒置,生产经营者的证明只是食品监管者决策时重要参考部分,并不是唯一标准。因此,食品监管者在决策时并不能完全依赖于生产经营者的举证情况,为了保障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食品监管者在考虑生产经营者证明情况之外的因素时,如果存在合理因素考量不当或滥用,必将出现同等行为、差别对待的情形,同时也会忽视生产经营者的举证情况,危及举证责任倒置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中作用的发挥。因此,为了更好的保障举证责任倒置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中的作用,不仅要规范其适用范围和证明标准,还要对食品安全监管者在合理因素考量方面的自由裁量进行规范,防止食品监管者借合理因素考量的名义否定举证责任倒置的价值。
主题词:应急预案编制实施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地方政府和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通过演练与实施达到预防事故,减少损失的目标。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
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触电、高处坠落、坍塌等多种事故类型,应当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二、应急预案的评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需要要组织有关专家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1. 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a)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建筑施工企业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不涉及建筑施工企业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2. 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应由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以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3)修订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
(4)批准印发。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
3. 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审。
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完整性。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实用性。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科学性。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
操作性。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衔接性。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三、应急预案的备案
建筑施工企业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委员会备案。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实施过程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修订、实施等。
1、应急预案的培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2、应急预案的演练。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应急预案的修订。
建筑施工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建筑施工企业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
1引言
公司党委的第十六次党代会报告对公司未来五年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面对未来向好的发展环境,公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和提高,不确定的因素也会相应增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更好为企业稳步发展保驾护航,其中应急管理更是重要的一环,随着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风险的增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提高企业隐性效益意义重大。作为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刻不忘培育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动能,从细小处着手,做好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公司应急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本文旨在通过对以下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探索解决方法,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2机制建立不完善,思想认识不到位
要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这不只是安全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集中企业全体人员的智慧和力量,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厘清层级,共同编制应急管理制度、确定应急职责、完善应急奖惩、配备应急物资,从而形成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虽然《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但是,仍然存在企业负责人对此不够重视,或者存在错误的观念,认为应急管理工作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情,导致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组织或者参与”者变成了“唯一”者。但是安全管理人员往往会受到本职工作的知识限制及调动资源的职权有限的影响,导致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低下,问题考虑不充分,体系建立不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或职责分工不合理,并且应急预案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只是安全管理人员知道的现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会形成混乱的场面,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人员和物资调动不协调,导致救援行动不及时,不能高效完成应急救援行动的目的。对策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各级人员应急职责,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加强对全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应急培训,将各层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到政治高度。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领导,从全局角度出发,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各级参与,领导负责”的机制,建立完善高标准、高水平的应急管理体系。
3应急预案体系层级不清,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在这里可以简称为“三级预案”,并对“三级预案”的作用和主要内容给出了指导性意见:总体预案是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应急救援体系、预警机制等;专项预案是针对某一类事故的救援方案,必须遵守总体预案的基本框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施工现场事故类别编制的具体措施办法。很多企业并没有分清“三级预案”之间的层级关系,导致综合应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不衔接;或编制的应急预案未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尤其是建筑施工单位岗位人员发生了调动,现场处置方案未结合现场人员调动情况进行及时修订,或者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过程中无现场一线作业及管理人员的参与,导致一线人员对自身应急职责不明确,发生事故后难以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导致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缺陷。对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成立编制工作组,根据本单位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明确本单位应急管理层次、指挥体系、响应级别等,由企业负责人统筹组织,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从救援体系、预警、响应、应急救援技术、应急保障等方面提高应急预案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考虑与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现场处置方案是“三级预案”的“第一道防线”,建筑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区域管理制度,明确各区域应急责任人员,减少区域责任人员的流动,组织区域责任人及有应急救援职责的人员共同参与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确保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都能明晰本岗应急救援职责,筑牢应急预案的“第一道防线”。将应急预案职责落实到人而不只是停留在“纸”上。
4预警、响应机制不明确,缺乏系统的策划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根据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同一事故类型就编制了多个单独的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中程序内容多次重复,未系统化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在响应过程中无法准确执行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职责,在救援过程中出现错误的操作步骤或者应急程序,完全忘记了应急预案的本岗应急职责,对应急预案的执行发生较大的偏差,发生事故后造成应急响应级别不对应,尤其是应急响应级别不够,营救救援行动不及时,反而给应急处置带来负面的效果。对策措施: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特点和难点,排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由企业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系统策划,制定协调统一的各项应急预案。虽然施工现场潜在的事故类型多种多样,但一个单位的应急资源却是固定的,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充分利用本单位现有资源,针对本单位潜在事故类型、应急资源、应急救援能力等各方面的因素,站在整体角度系统策划各个预案之间的关联,保证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同时各层级人员要做到自身职责认识到位、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程序,保证应急管理体系的正常开展;严格按照本单位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建立响应分级机制,同时明确响应升级条件,各级响应接口要严密。同时在应急资源保障方面,除了需要了解自身软硬件条件外,还应该将上级及周边社会环境的各项资源统筹考虑,以自身资源为保障,社会资源为补充,更进一步的与上级及当地社会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进一步确保应急响应机制的完善、有效。
5应急预案教育培训不够
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缺少对内部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缺乏专业的培训教材,多数情况下应急预案培训只是照本宣科,内容单调乏味;未针对不同层级和不同岗位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应急培训;专业救援人员未接受过专门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造成了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不专业”;企业领导未参加过事故应急指挥能力的相关培训;种种情况最终造成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响应的应急救援能力,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高效、迅速地开展救援工作。对策措施:要积极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订培训大纲和计划,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编写各岗位的培训教材,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分批次对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应急培训,确保教育培训不漏一人。明确各层级应急响应程序和岗位职责分工,提高全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技术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采用互动、体验、模拟等方式开展贴近实际的应急宣教活动,有效增强培训效果。
6演练形式化,缺乏有效实施
应急演练前期准备工作较多,需要成立应急演练小组,明确演练科目并制定应急演练方案,进行职责分工和演练前的教育培训等,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目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的应急演练活动过于形式化,通常编制的应急演练方案只是一个剧本,并未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明确演练程序,太过于注重可观摩性,只是“演”而不是“练”,忽略了应急演练的根本目的,无法起到提升应急能力的实际作用,更无法使应急演练成为完善应急预案的有效手段。对策措施:应急演练前需要了解企业存在的事故类型,根据目前阶段的需要确定演练科目。前期要成立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由组长统筹组织做好应急演练的策划工作,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做好参练人员的前期交底,确保参练人员熟知演练中的应急响应、物资调动和救援流程,把每一次应急演练都当成事故救援来进行,不允许在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马虎,通过演练真正达到提高应急响应速度、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的效果。演练结束后要根据演练情况,切实做好总结,针对问题和不足修订应急预案,真正达到完善应急体系的目的。
7结束语
应急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与否的重要体现,完善的应急体系,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任何企业都要坚定“生产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为基本的准则,而应急救援作为挽救人员生命的最直接手段,需要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应急工作,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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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制度及应急管理机构
为加强处理煤矿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2015年初,我矿成立了以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按上级部门要求组建矿山辅助救护队,建立了应急值班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应急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事故的应急管理提供了制度及组织保障。
二、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煤矿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我矿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主要针对矿井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融合在专项应急预案之中,明确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为防止矿井各种灾害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主要有水灾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顶板事故应急预案、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雨季“三防”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三、做好应急宣教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在冶金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因为工艺、设备、环境、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等原因,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或危机,可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而回避、恐惧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采取有效的应对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事前超前预防,事后按照既定各类方案有效处置,把危害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这就是应急管理。
1.1 建设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平台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是应急管理的第一要务。我们公司设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公总调度室设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调度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报警,在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前,代行指挥机构职责。
1.2 应急体系建设及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完善
冶金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冶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修订冶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我公司在应急体系建设及预案的制定、修订中,不仅从公司层面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各二级单位、车间、班组分别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对策,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中规定的要素各级预案进行分级评审,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二级单位厂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车间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对岗位应急对策进行评审。
1.3 应急队伍的建设和岗位人员培训
消防队、煤气防护站、环保监测站、卫生防疫站。相关医院是冶金企业的专业应急队伍,各单位应分别成立兼职应急队伍,认真抓好专业应急队伍的管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和事故处理能力。同时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让职工掌握各类事故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1.4 应急资金投入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
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应急救援资金的投入保障,在应急救援设备保障方面,配有多部消防车,厂区设有消防栓,重点防火部位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具备消防应急能力。各二级单位煤气防护站配备了煤气检测仪、测氧仪、苏生器、空气呼吸器、充填泵、担架等应急器材,具备应对中毒窒息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环保监测站配备了相应监测器材,具备对大气、水质的监测能力。宣钢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配有多部救护车、高压氧舱及相应抢救治疗器材,具备抢险救护能力。
1.5 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在应急救援培训方面,冶金企业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培训和日常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充分利用安全例会、班组安全活动日、安安全教育是冶金企业保证安全文化的首要手段。安全教育既要保证全面性,又要保证深入性,还要在现有方式上进行创新。安全检查等对应急预案进行督导学习;每年定期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作业长安全管理培训班,将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区领导的应急意识和管理水平。
冶金企业每年还应组织开展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各二级单位的不同情况,我公司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和年底,均会组织各种层面的防护救护应急演练、技能比赛,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职工学业务、比本领、保安全的技能培训活动,使职工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应急救援能力均得到大幅度提高。
2.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1.做好有关应急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苏安〔2013〕36号),全面掌握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2.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应急响应与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联络会议、事故灾难信息共享、应急指挥统一协调、应急救援多方联动等沟通协作机制,有效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联合救援能力。
3.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预警平台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总局规定制定的标准、规范、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总体规划,积极推动全市应急救援预警平台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建成互联互通、高效实用的应急值守、调度指挥和信息传输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枢,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
4.继续加强应急救援数据库建设。在省局系统与总局应急资源数据库系统初步实现对接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应急资源普查,全面摸清和掌握应急资源情况,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援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专家、应急队伍等数据信息的录入工作,逐步推进完成辖区全部企业的应急数据录入工作。
5.强化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积极做好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宣贯工作,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完善预案编制体系,在各行业(领域)实现单位全覆盖、内容高质量的管理目标。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和监督,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定期展开应急演练,及时总结演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就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6.加强应急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工作人员,完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实现机构、人员“双落实”,保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而且能够干好,同时推动相关部门、企业建立应急工作联系人制度,构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网络,逐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7.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者与就近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应急状态下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安监总应急〔2012〕1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地应急救援队的管理,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学习交流和交叉检查活动,以提升救援队正规化水平。
8、创新化工园区应急管理模式。认真学习我省化工园区在救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资源整合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标准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推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手段方法创新。在部分化工园区进行应急准备能力评估试点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9、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切实加强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重点时段和重要节假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处置,迅速上报,联络畅通,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关键词:机械制造;预案;编制及实施;探讨
中图分类号:X92 文献标识码:A
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科技、国防提供技术装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当前,全球正加速从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过渡,机械制造技术水平的提高与进步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技、国防实力产生直接的影响,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我国机械制造及装配行业发展迅速,制造业不断向精密化、柔性化、智能化、集成化、全球化方向发展。随着对技术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实施,可以更好地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和伤亡。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各项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具体操作步骤,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事先做出详尽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和纲领。
一、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应急预案的编制现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均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实施提出了要求,从事机械制造及装配行业的相关单位,也为了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特别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为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机械制造行业持续、稳定生产,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机械行业尽管编制了各自的应急预案,但就编制情况看,目前尚存在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如下: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没有具体要求,根本就没有一个规范性的制度要求,仅仅是口头安排,甚至是单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预案编制人员不具备编制预案的基本条件,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由于对机械制造生产实际情况不够了解,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从而造成编制的预案可操作性差;很多企业的应急预案是按上级公司的范本或者模板进行套用,还有的是从同行业其他单位复制过来,照搬照抄,不符合本企业实际;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程序不具体,为了追求大而全,甚至把一些无关内容也写进去,行文繁复,格式混乱;审查、批准程序流于形式,无上级领导的签字或者为了简便,直接用电子签字代替。
二、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分析
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应急预案的实施主要包括:对本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内部学习、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对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同时,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定期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依据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预案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修订意见;结合企业变动情况及国家政策要求,针对本企业应急预案执行和实施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做好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设施,建立物资使用档案,并定期检测和维护;如果企业发生事故,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和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工作。
企业一旦制定了应急预案,会按照本单位相关要求,组织一些相应的实施工作,落实应急预案。但是由于对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落实方法不当等,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不足,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具体表现主要如下几个方面:
1领导对应急预案的认识存在不足
通过与单位领导交流,个别领导或者人员的潜意识当中心存侥幸心理,认为机械行业不会发生重大事故,用不上应急预案,即使是编写了,也会把编写好的应急预案束之高阁,更无从谈起预案的实施工作。
2对预案的培训学习不够,对应急人员的培训、考核形式化
应急预案是一项全员都要学习和参与的工作,必须要做好培训教育工作,让其了解和掌握相关救援知识,但是同过查阅职工的学习记录,有个根本就没有或者记录潦草,现场询问逃生路线无从回答;通过询问发现,大多数职工不知道本工作岗位存在风险。说明培训工作普遍存在落实的不到位现象。
3应急准备不足,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维护不足
应急物资的准备及良好维护,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保证,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为了工作方面或者生产一时需要,存在应急资金的占用、挪用情况;同时,还存在应急物资配备不足、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如果现场没有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碰到险情,将延误战机。
4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简单
大多数企业均不同程度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但是发现很多没有相关领导签字,且大多数没有按照计划进行演练,出现漏项或者缺项情况。
5现场应急演练不足,应付了事
为了应付工作,多数预案演练采取桌面演练,即使有练,过程也过于单一、简单化,针对性不强,如企业的防火演练,在厂门口偏远地带,点燃一堆火,找几个人拿着灭火器灭掉,然后拍几张照片就完事。
6预案没有做到定期修订
关键词:电网系统 安全稳定防线 继电保护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b)-0104-01
在我国电力系统建设中,安全是第一要素,任何工序、任何工程都必须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因此,加强电网高频率安全稳定防线建设是我国电网公司开展电网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它是影响到我国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是国家电网公司的首要任务,是国家电力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1 我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防线的建设
我国电力部门所颁布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对我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进行了规定。我国电网高频率安全稳定防线建设首先必须保证电网的稳定运行和电力系统的正常供电,这是我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防线建设的首要标准;第二级标准则是要求在能维持稳定的供电和运行的基础上还能承担部分负荷的损失;其第三级标准就是应该做最好最坏的打算,在电力系统出现不稳定因素或发生多重严重故障的时候,尽量保持电力系统不产生崩溃,减少系统的负荷损失。这三个标准要求系统在建立安全稳定防线时必须步步为营,一级扣一级,在发生一级标准被突破之后,应该谨防二级标准的突破,在二级标准被突破之后应该谨防第三级标准,必须把握住三级标准。
在电力系统三级标准的基础上,必须建立电网高频率安全稳定防线,具体应建立三道防线,以确保电力系统在遭遇各种故障时维持电网系统的安全和稳定。第一道防线主要是通过继电保护措施的设置,在电网发生单一故障时能维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第二道防线主要是通过切负荷、切机以及控制相关装置等措施,在电网发生较低级故障时能确保电网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第三道防线主要是通过频率、失步解列的设置以及电压紧急控制措施,在电网发生多重事故或者其稳定受到破坏时,能有效控制事故的扩大,尽力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通过设置这三道防线,通过清晰、明确的实践操作,确保我国电网的稳定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
2 我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防线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防线建设是我国电网在长期发展中所积累的经验,但是在防线建设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2.1 加强电网的规划设计,确保电力系统的协调性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防线的建设,首先必须对电网的规划进行精心的设计,不但要求在一次电网建设过程中确保电网的结构跟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守则的要求相符合,同时还要求在二次系统的建设中,必须根据三道防线的标准将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安全装置配置好。再者,在进行电力市场统筹规划的过程中,必须确保电力系统的协调性,对电力系统中的各个部门、分厂等进行统一调度,对于那些事关电网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必须在统筹全局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确保电网系统的整体性及安全稳定。最后,在进行电网二次设备的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对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安全装置的设置和管理中,必须定时对这些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确保各种装置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都得正常工作,从而有效防止一些事故发生时所引起的连锁反应。
2.2 加强电网运行的形势分析,做好及时应付紧急事故的预案
在电网安全稳定防线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要求,对电网运行的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和分析,对电网中所发生的问题或者故障进行及时的查找和处理,并对这些可能的问题和事故设计出对应的解决方案。及时对那些比较重要的联络线进行实时控制和监控,并预先设置联络线跳闸的控制措施,在联络线的送电功率达到了电网总负荷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时,必须采取切闸措施,从而促使电网系统中的功率永远保持在一个平衡的位置,以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最后,对于电网系统中常发生的变压器过载、线路过载、设备跳闸等问题,必须设计出解决预案,以防止发生时的措手不及。
2.3 加强对多重故障的处理,强调对继电保护技术人员的培训
在进行第三道防线建设时,即电网系统发生多重故障的时候,比如保护拒动、断路器拒动等事故时,必须进行失步解列装置的设置。一旦系统发生多重故障,就应该将系统解列成两个部分,从而阻止事故发生范围的扩大化,在进行失步解列过程中,必须保持各解列装置之间的统一调度,实现它们之间的协调配合。其次,必须对低频减载装置进行足够的配置,一旦系统发生功率短缺时,通过其进行自动切断负荷。第三,必须在系统中进行过频切机配置,一旦系统中发生功率过剩时,进行自动切机行为。最后,必须进行低压切负荷装置的配置,一旦系统发生电压不足的故障时,具备自动切断负荷的功能,从而维持整个电网系统电压的安全和稳定。同时,所有问题的解决和预防都必须经过相关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参与,而这些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素质直接影响到电网安全稳定防线建设的有效性。因此,必须对继电保护技术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严格制定相关的员工管理程序,以及各项电力设备操作规范,确保各项装置操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3 结语
电网安全稳定防线的建设是国家电网公司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电力企业展开其他业务的前提和基础。重视电网高频率安全稳定防线的建设是国家发展电力系统的要求,也是现代电力研究人员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在建立安全稳定防线过程中,必须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必须加强电网的规划设计,确保电力系统的协调性;第二,必须加强电网运行的形势分析,做好及时应付紧急事故的预案;第三,必须加强对多重故障的处理,强调对继电保护技术人员的培训。通过这三个方面的措施,有效处理电网系统中所发生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和正常供电。
2 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3 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5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6 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7 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8 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 在重大危险源岗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 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 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的演练。
12 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13 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14 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15 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
15.1.1控制目标:无煤气泄漏、无氧含量超过控制极限、无气柜抽空、无气柜顶翻。
15.1.4事故处理措施:见《造气气柜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统化工生产运行及带压停车期间。
15.3 合成车间甲醇贮罐区重大危险源。
15.3.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罐及管道、无阀门泄漏、无充装过量甲醇溢满、无人为错开阀门。
15.3.3控制措施:见《甲醇库区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处理措施:见《精甲库区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销售期间及甲醇贮罐内有甲醇期间。
15.4合成车间甲醇中间槽重大危险源
15.4.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4.3控制措施:见《粗甲醇中间槽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醇中间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期间。
15.5 尿素车间甲醛贮区重大危险源。
15.5.1控制目标:无甲醛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5.3控制措施:见《甲醛贮槽运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醛贮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颗粒尿素运行、甲醛贮槽贮有甲醛期间。
1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体系,安全环保部、 生产管理部、按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业务管理,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按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其生产操作控制、检查、检修等日常管理。
16.3对已经列入重大危险援的设施、设备、装置、岗位,定期进行工艺、设备及操作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公司保证资金、技术的投入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价。
16.4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生产岗位操作技术规程的培训,取得安全作业证及相关资格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安环部每年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6.5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备案。
篇二:泸州分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公司生产区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总协助总经理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在总经理不在时履行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3.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各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
4.2重大危险源管理:
4.2.1配备灭火器等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器材和设施要完好。
4.2.2配备监视设备,实施全天候监视。
4.2.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
4.2.4公司、所在厂每月一次进行专项综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5生产班组必须按规定进行巡检,检查要有记录。
4.2.6所在厂安全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7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谁签字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
4.2.8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向厂和综合管理部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