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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村两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工作。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在限期内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镇、村二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报告需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要求。重点整治台账于2021年6月底前报送镇规划办。镇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指导、协调配合,特别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规划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三)强化应急保障。制定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对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实、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干部严肃问责。从2021年3月起,坚持每月调度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实地督导。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行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挑战,在省综治委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整合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总的要求是,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及公共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下降,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公共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公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的目标,推进和谐桃山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为建国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本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来源:文秘站 )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2、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对已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要明确整治时限、整治措施、整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每一处治安乱点改变面貌,每一个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解决,每一个公共安全隐患都得以消除。
3、坚持“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化解工作不及时、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究单位领导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重点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因学校及周边问题、企业及周边问题引发的纠纷;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各类退休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中暴露的矛盾纠纷等等。
2、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重点:出租厂房、仓库、经营、教学场所等治安复杂地区;学校及周边地区、住宅区及周边地区、企业周边地区。重点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3、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集贸市场、公众聚集场所、贵重物品经营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等。
四、主要措施
(一)深入扎实开展排摸调查。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对本单位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本单位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混乱的部位、场所,摸清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摸清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二)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治安整治和隐患治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调处、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滚动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安全隐患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安全隐患。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建档定责,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耐心疏导,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同时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为了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尽早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基[*]45号)和《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通知》(浦政办发[*]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县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重要部署,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本次隐患排查的重点是: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食品卫生管理、饮用水安全、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校舍和教学设施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活动安全、安全教育工作、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具体内容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12月)
各校围绕工作重点,对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组织人员进行各类事故隐患的全面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二)治理整改阶段(6月~12月)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列入整改计划,提出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限。并将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登记在《列入整改计划安全隐患登记表》中。各中心小学还要做好本辖区内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选择适当时间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填写《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
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我县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校要于*年11月20日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落实、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要求,迅速制定学校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切实把此次排查治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校要充分发动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校要努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安全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汇总信息,及时反馈。各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制度,每季度结束前10日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和《列入整改计划安全隐患登记表》报送教育局普教科。同时,各中心小学还要将《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报民办教育办公室。另外,*年11月20日前将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交教育局普教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行政执法排查隐患为主动向企业日常管理排查隐患为主转变,由治标的隐患排查向治本的隐患排查转变,逐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重点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委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主要是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伤保险、安全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11、厂内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归属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建立责任明确、职责清晰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委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实施监控治理。
五、工作步骤
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吸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注重横向联系和点面结合,先试点,再推广、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建设试点阶段(第一阶段:从即日起到2012年12月底)
1、摸清底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完成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单位名录库和基础数据库。根据企业规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对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的企业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监督检查频次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排查标准。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制定细化所有行业、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使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统筹安排,确定试点范围。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蒙安〔2012〕1号)要求,我委确定农机、渔业两个行业领域为试点单位;粮食收储和经营总公司均不少于2家试点企业,其他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二)推广普及阶段(第二阶段:2013年1-12月)
1、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委范围内全面推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已建立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数据库,建立安全隐患动态监管机制。
2、推进重点监管企业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制度,企业要定期向所在乡镇政府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委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第三阶段“2014年1-12月)
1、实现安全隐患从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到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管理,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类分级、依级监管”长效机制。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管理办法。在全委建立先进性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委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一、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切实增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我局严格按企业自查、乡镇初查、县级复查程序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凡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予复工。2019年以来,共对全县1家地下矿山、1家露天矿山企业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分别为**矿业、**建材),同时龙川基础建材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3月11日到期,我局依法下达责令停产文书,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狠抓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2019年我县开工矿山少,但我们安全检查不减少,加大了对生产矿山的检查密度和频次。截止目前,共开展非煤矿山执法检查**次,查出隐患**处,有效消除威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3、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对非煤矿山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处,并督促立即整改。
4、全面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一是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根据省、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制定印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通过电子屏、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二是深入开展自查。我局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通知到企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活动。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送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查找隐患活动、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学、帮、带”活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四是严格监管执法。我局认真开展攻坚行动,严格按照攻坚行动主要任务,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专项治理攻坚战及监管执法攻坚战,截止目前,攻坚行动共检查**家次,发现隐患**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份。
5、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检查。一是加强与气象、水务、国土、应急部门的应急联动,及时掌握和向企业发送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加强对全县*座尾矿库进行汛期安全检查,同时还迎接省、市安监局领导对**尾矿库、**尾矿库开展汛期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针对**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有限公司*座露天矿山尾砂未及时清运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并约谈了2家企业负责人,同时于*月*日,聘请省非煤矿山专家对上述2家矿山开展专家检查,依据专家现场检查意见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企业在汛期来临前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联合县国土局对停产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汛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非煤矿山企业及周边山体是否存在坍塌、泥石流等水害隐患,汛期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汛期防灾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备等。
6、持续开展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尾矿库按照“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治理,重点对企业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做好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确保治理过程施工安全。目前,企业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下一步,企业将按规定组织开展“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验收工作。
7、认真开展辖区内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矿〔2017〕**号)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矿、**矿2家矿山为试点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目前,**矿已基本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矿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生产未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推动力度,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我县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冶金行业专家会诊。聘请专家对全县**家冶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隐患**处,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份,我局于7月上旬将对上述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对企业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案进行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万元罚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认真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地下矿山、尾矿库和重点露天矿山的检查。
2、严格按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月按时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3、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度。同时,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责任制建立、公示、培训、考核、报告等情况。
4、始终如一扎实做好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的专家会诊工作,全面排查各类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确保非煤矿山安全。
5、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推动全县各矿山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如何化解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等重点问题上。
6、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和监管工作,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简政放权要求,从严做好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继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督促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及时完成安全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度。
8、继续做好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治理任务。
9、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建立非煤矿山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10、继续推进中小矿山整顿关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矿山,假整合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存在重大隐患无力整改的矿山,依法实施整顿关闭。对资源储量不多、服务年限不长的地下矿山以及露天采石场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通过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推进资源整合,促进有序退出。
11、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地下矿山防火防中毒窒息各项措施,加强地下矿山生产现场作业环境监督检测,完善通风专项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促检查、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处各行业(领域)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铸造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寒流、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企业。
(二)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为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排查治理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排查不细致的单位要作为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执法检查的重点强化整改。同时要继续加大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力度,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排查治理方式: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并通过网格化平台上报,同时上报给相关责任部门。
二是各村(居)和有关单位检查。各村(居)、各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严格落实“四定”措施,对已经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彻底、到位;对到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安全隐患较大短时间内无法整改或责任部门不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公室。
三是办事处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对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提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确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办事处将召开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针对每条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由办事处挂牌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促检查、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和单位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办事处安监办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同时,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检查、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要深入一线,坚决克服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等问题,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依靠职工群众和专业人员,责任到人,细化到岗位、到设备、到工艺流程,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一个死角,不遗漏一个场所,不放过一台设施设备,不留一处隐患。
[关键词]电力调度;安全隐患;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TG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7-0201-01
电网安全性及稳定性一直是电力行业的关注重点,作为与我国国民生活联系紧密的行业之一,电力行业的发展无疑促进了国内国民经济发展进程。在电力调度环节中,往往会由于各类因素导致安全隐患问题出现,影响了电网整体运行的稳定性。而电力调度安全隐患问题暴露出当前国内电力企业在调度操作方面的不足。
一、电力调度中的安全隐患问题现状及其原因
第一,电力调度工作中对于设备的检修环节尚未完善规划予以约束,对于电力设备的故障率控制无专业手段与有效途径。面对异常增加的电力设备故障率,当前的电力调度工作无法做到严格把控。比如,相关设备负责人员在进行电力设备检修工作时,往往呈现较低的配合度,造成了电力调度工作人员过多的工作负担。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源于电力企业内部多数员工对于电力调度安全隐患的危机意识不强,这也反映出电力企业在这一方面的培训机制不够健全。
第二,电力企业内部的电力调度人员的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大部分电力企业中从事电力调度工作的人员的工作模式主要为经验判断型,调度者凭借自身的管理经验与实践经验进行电力调度相关工作,往往出现判断错误、下达错误命令局面,无法真正起到安全隐患预防的效果。同时,在电力企业内部围绕电力调度安全防范内容的安全会议多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在企业员工内部确立、落实用电安全的正确理念。工作消极应付、缺乏专业理念、执行不力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了电力调度工作的效率。
第三,当前国内多数电力企业基于电力调度安全隐患防范的必要资料储备不足,令调度人员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缺乏有力、必要依据。一部分调度人员经常忽略电力安全调度的操作规范要求,导致在工作交接环节经常出现混乱局面,故障责任定位不明。这一现象反映出电力调度工作人员对于自身工作的运作机制的了解不足。在电力设备的现场检修、核对时,时常会出现因现场汇报清晰度不够导致故障处理不彻底问题,为电网系统的整体运行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 电力调度中的安全隐患问题的防范建议
基于上述对电力调度工作现状问题的阐述,可以看出,电力调度工作人员对设备运营情况的认知不清、电力企业内部安全意识强化不足、员工之间由于缺乏对安全隐患防范的重视而配合度不够等现象,影响了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因此,围绕这一问题的防范对策的研究十分必要。从预防角度切入,有利于电力企业故障成本的控制与节约。结合实际经验,就电力调度工作安全隐患问题的防范对策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电力企业可引入自动化系统用于电网运行安全性的监测与事故预处理,切实提升电力调度工作的效率,降低电力调度人员的人为因素产生的负面影响。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监测到电力设备的安全隐患前兆时,系统可以起到优先处理的决策,将故障核心问题及时展现,现场值班电力调度工作人员秉持完整、客观的原则进行故障情况汇报。在下达调度、处理指令后,现场人员迅速采取措施,杜绝拖延。也就是说,将自动化系统引入电力调度环节,可以从机械化角度弥补人力操作的不足,又能从多重保护角度提升电力调度工作的实效性。需要注意的是,在电力调度之前,需要结合天气情况与设备运行状况编制潜在隐患探析与处置方案。在重大节日或特别的电力运行时期,还需制定相应的有效应急预案。
其次,通过加强电力调度工作管理体系的规范性提升电力调度工作的执行力。目前国内电力企业经常出现的调度失灵现象暴露了相关企业在电力调度与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的不健全,有违规范的违规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损失亟需得到有效控制。这就要求电力企业的管理者与决策者秉持坚决改进内部员工工作作风的原则,针对企业出现的消极怠工现象进行整改。同时强化对电力调度安全隐患威胁源的探析与防控。相关企业需要建立配套的责任认定体系,将安全故障的有关责任落实到个人,以此来帮助内部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提升。
再次,通过加强企业内部调度人员技术培训的方式提升电力调度人员的综合业务素养,从技术角度切实保障电力调度工作的实效性。国内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令电力设备的更新速度有所提升,新技术、新效果的多样性电力新设备的出现,需要相关电力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以快速、牢固掌握新设备的管理、检测方法。可以说,电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电力调度人员的工作与所具备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因此,电力调度人员学习新知识、参加新培训十分必要。电力企业可以为内部员工组织专业、定期技术培训,帮助电力调度人员了解、熟悉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设备故障的事前控制工作。换言之,电力调度人员需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与新形势下自身工作所面临的挑战,尽快认清电网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电力安全事故的模拟处置活动。此外,电力企业需要提高对电力生产安全隐患的鱼骨能力,做好安全工作的保障工作。运用科学、先进的电网安全防范技术奖系统中可能的、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其所造成的潜在损失予以明确预测。
三、结语
基于本文内容不难发现,当前国内电力企业在电力调度领域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相关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等方面。对应的解决策略需要相关电力企业从技术、人员管理、培训等方面切入,在强化企业及内部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先进的电力调度隐患预处理技术降低安全生产隐患故障的发生率。同时通过企业运营机制的不断完善,将电力调度人员普遍存在的消极应付、工作不规范等现象予以整改。当然,根据不同电力企业的不同条件,需要相关企业管理者与决策者秉持安全为先的原则研究并选择有效、合理的改进策略。
参考文献
[1] 姚志强.浅谈电力调度中的安全隐患及其防范对策[J].神州,2013,34:301.
1 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心
为了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必须确定方位,找准关键点。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下其重心在于哪些方面:
1.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设备
安全供电的基础就是要有好的设备,因此对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是非常必要的,务必要落到实处。认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设备的运行参数、工作机制、环境因素、设备现场的运行规程、各项应急方案、改进计划与事故预防等方面,合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红外检测、在线监测等,做好各类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杜绝由于电网和设备及二次隐患造成的电力安全事故。对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有精准度,以相关的电力规章制度为标准,发现与安全规定不相符的地方,马上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重要客户
对供电安全及稳定要求较高的企业或部门统称重要客户,由于这些部门出现供电事故无法供电时,会对其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因而要做好重要客户的供电安全隐患排查。
对这些重要客户要从供电设备、各种应急电源、电网结构、电网配置及用电设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另外,还要检查客户的安全运行管理及稳定用电方案是否执行,是否签订供电合同等。电力企业要分析和结合安全生产对电网、环境灾害、作业安全隐患及设备等造成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做好今后的改进完善方案。
1.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用户需求
用户需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管理是多方面的,首先用户与电力企业之间是有合同约定的,两方都要做好安全责任的落实。电力企业于管理上要确保每一个用户的安全用电,切实检查好预测电力负荷及分配的管理、停送电联系方式、客户备用电源的管理和电力设备准入、确认电力设备的完好、从业人员的技能等,对待以上各个环节都要重视起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跟踪和落实,找出源头在哪里,从源头上治理防范。认真检查客户安全隐患排查的帐本,必须要对各户存在的隐患、治理状况、治理方案、客户姓名及联系方法等方面进行描述,全面了解用户的安全隐患情况,有效的监督用户治理整改,做到逐项整改再销号。
1.4 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电力企业在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时候,务必要加强宣传,提高用户的防范意识。依照电力行业及国家颁布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政策跟用户交流,做到不仅电力人员有安全隐患排查意识,同时安全隐患排查还深入到人心,从两方加强隐患意识,增强防范,在排查的过程,可以让用户一起参与到安全排查中,于排查治理结束之后,分享隐患排查心得,使安全隐患排查水平得到提高。
2 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1 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并确保有效运转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覆盖、勤排查、快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主要涉及各安全生产保障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全过程闭环管控。各专业保障部门负责各自专业内隐患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专业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安全监察质量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主负责督办、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2.2 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全方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电网安全运行的重中之重就是隐患排查治理,要从日常工作中与隐患排查相结合,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隐患排查方法再落实。着重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时刻注意隐患治理现状,确保在生产中消除隐患。在平时工作中,要从全方位进行排查治理,不要走形式,要确保效果有效合理。要有专人进行隐患排查,同时上级要不定时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在排查的时候,要深入细节进行排查,确保供电稳定安全。
2.3 分析隐患排查,得出经验
在隐患排查的各环节当中,对于出现的各个隐患,都要仔细分析和总结。从类型上区分隐患种类,对每类安全隐患要做出针对性的排查方案,分析供电过程中隐患为何出现,总结经验,把其用于下一步的安全隐患治理中,使治理结果更加高效合理。
2.4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加强管理
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时,一定要构建档案,把各条隐患都记录存档,加强隐患管理。再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整改,整改完成之后由检查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N号。确保整改过程有据可查,出现隐患的原因和责任、负责人员及整改方案一目了然,使隐患治理更加容易。各单位依照“四分管控”的原则,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措施、资金、时间、责任和预案的到位,管理好隐患的检查及发现、评估、分类、登记上报、改进方案及验收工作。
2.5 稳定治理效果,防止隐患发生
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时,一定要防止隐患二次出现,就是说杜绝隐患的出现。假如隐患再次出现,就代表隐患治理方案不正确,未做到隐患彻底杜绝。一定是哪个环节出了漏洞,或者是治理过程中未严格照规定进行治理,使隐患治理未发挥出作用。再次出现同一隐患时务必要加强重视,严格依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来治理整改,不能把治理当作“儿戏”。治理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治理达到应有的效果,防止隐患反复出现,使企业能够健康稳定的运行。
2.6 着重人员的培训,树立“安全第一”的信念
对于供电企业的在职人员,要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培训:其一是安全管理及安全意识;其二是业务素质。安全管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目的是为了增强电力人员的安全观念,时刻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意识;而业务素质的培训目的就是为了使职工的排查除患技术得到提升,提高业务能力,能够迅速有效的解决出现的安全隐患。只有做好这两方面的培训,才能使员工都能够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确立安全信念,处处从安全上着想,更好的配合管理者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共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北京奥运会召开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乡中心小学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安全联络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安全联络员协助各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逐条记录,并及时落实整改,不留后患。
四、排查治理重点
1、校舍安全:要逐校逐间检查是否存在危房,对学校厨房、厕所、学生寝室等重点场所给予高度重视,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查出的校舍危房能整修的要立即整修,一时不能整修的要迅速停止使用,立即封存。
2、交通安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逐一登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安全。
3、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小卖部是否配备必需的防蝇、防尘、防鼠、消毒和冷藏设备,是否出售劣质、霉烂变质、无合格证的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日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设施设备安全:对学校的电路、电器、实验药品陈放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整改。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情况。
5、防火安全: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防盗安全:学校的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财务室、储藏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无领导、教师值班巡逻,门卫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7、周边环境安全:要协助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有无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有无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设置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现象。
8、学生心理安全:学校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否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有心理疾病和问题家庭的学生是否建档造册、跟踪监管。
9、上下楼梯安全:学校是否开展宣传上下楼梯教育活动,上下楼梯是否有醒目的提示标示牌,是否实行分时段放学制,楼梯间是否有领导、教师值班,是否设立监督岗。
10、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一日两周”活动开展情况;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各类传染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疫区学校血吸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是否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五、主要工作安排
(一)2——4月份
1、学习文件,宣传发动。根据要求,联系实际,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2、对照方案,开展自查。坚持“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并及时上报,落实专人,加强监控。
3、邀请县交警大队和卫生监督所同志,就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举行专题讲座。对校车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4、认真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和“防溺水教育宣传周”活动。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情况以及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5——9月份
1、针对夏季雨水多发,组织人员对校舍安全隐患展开一次拉网式自查整改,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项安全隐患都要说明隐患的基本情况、类型、责任部门、隐患形成的原因、需要整改的内容、整改的措施等。
2、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3、暑假前,各单位组织开展以“防溺水、防雷击、防洪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和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各类文化补习班、特长班、兴趣班。
4、秋季开学初,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教育活动。
5、迎接全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检查,并做好本阶段的总结工作。
(三)10——12月份
1、针对冬季寒冷天气,做好校舍及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危险校舍的监管力度。
2、对用电用火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煤气中毒,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3、开展防滑、防摔跌教育。
4、迎接全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评估。
5、巩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本阶段及全年的工作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进行登记,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学校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或乡村领导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