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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主要是为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实行统一领导原则。即区级《应急预案》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
2、实行按部门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即:《应急预案》中涉及的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紧急响应、相关物资和资金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由相关部门按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即:《应急预案》按照区级、乡(镇、街道)级分层制定。
(三)《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以下灾种范围:洪涝灾、旱灾、地质灾害、其它灾害。
三、启动的条件和方式
(一)启动条件
1、洪涝灾害。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涝灾害时,灾情已经达到或明显超过本行政区域前5年内洪涝灾害的指标。即:灾害一次造成倒塌房屋100间,因灾死亡3人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
2、旱灾灾害。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旱灾时,灾情已经达到或明显超过规定指标。即:连续40天降雨少于常年80%以下,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3%,因灾造成1000人以上或500头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3、地质灾害。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地质灾害时,灾情已经达到或明显超过规定指标。即:一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上年本区地区生产总值5%。灾害一次造成倒塌房屋100至500间,因灾死亡3至10人以下,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至3万人。
(二)启动方式
由区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对灾情进行科学评估,确认后报区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启动预案。
1、由区政府立即召开救灾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区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及对策。
2、立即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和市有关部门,请示市政府救灾主管部门现场查看灾情,特殊情况可直接报省民政厅。
3、由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灾民安置,筹集救灾资金,落实调配救灾物资,协调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发动社会捐助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武装部部长、武警*中队队长、区政府办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国土分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武装部、武警*中队、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国土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公安分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二)工作组划分及其职责
1、灾情信息组
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国土分局配合,负责灾害信息搜集汇总;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确定灾害等级;牵头制定灾害救助方案;负责抗灾救灾协调工作;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和安排群众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经费落实、应急物资运输、社会治安维护、组建抢险队伍、实施紧急救助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
由区武装部、武警*中队、*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发生洪涝灾害、泥石流、地震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投入现场抢救,转移灾民和财产。
3、资金物资保障组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救灾资金,区水利局、驻区部队负责筹措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抗旱救灾等所需要的高炮、车辆、麻袋、救生衣、冲锋艇、抽水机、柴油机;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粮食局负责筹措、调配、督办灾民需要救济的粮食、食品、药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保证各类救灾物资及时到位。
4、运输及通讯保障组
由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电力公司分别协调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信局、贵阳铁路分局六盘水站负责指导因灾被损毁的铁路、公路、桥梁、电厂、城市基础设施、水路、电路和通讯设施的抢修恢复,保证抢险救灾期间救灾物资的抢运、转运、迅速、及时、准确地将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区和指定地点。
5、安置救济组
由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卫生局、区粮食局、驻区部队负责组织指导被洪水围困和在地质灾害中有生命危险灾民的转移安置以及临时住房的搭建等。
6、宣传报道组
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协调《六盘水日报》和《六盘水晚报》社、六盘水市电视台、六盘水市人民广播电台负责采访、搜集、宣传报道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对抢险救灾、救灾救济的工作部署,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组织抗灾救灾的情况,所有宣传报道送指挥部审核后。
四、紧急救援队伍及装备
(一)组建区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队
从区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抽调精干人员,以此为主体,组建成区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队,人数为100人左右。队员日常进行消防、矿山救护、水上救生等训练。主要担负防洪抢险、转移灾民等任务,区级灾害紧急救助队由区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直接领导和调动。
(二)区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队必需的救助设施
1、越野汽车2辆
2、救生衣100件
3、移动电话10部
4、其它物品
五、紧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分布
紧急救援物资储备按适量储备和有效采购程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实施:
(一)修建区级救灾物资仓库,适量储备救灾帐篷、救生衣、单衣、棉衣、棉被。
(二)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制定出本部门紧急救助预案。
1、口粮救济:由区粮食局参照每人每天一斤粮食的标准,按5000人制定粮食救助预案。
2、衣被救济:由区民政局制定相应衣被紧急救助预案。
3、因灾伤病:由区卫生局制定医疗紧急救助预案,预案中要提供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调动医疗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4、灾民的临时住房安置:按照救灾工作以镇乡(街道)安置为主、区里支持为辅的原则,主要采取借住仓库、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搭建窝棚、调拨帐篷等办法安置。
5、交通保障:由*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配合,制定交通保畅预案。
(三)区级灾害紧急救助队设备物资按战备物资储存在区武装部。
六、灾后救助工作
(一)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播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组织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重点是因灾房屋倒塌、农田绝收、家产全部损失等特重灾民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据核灾后的灾情数据,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分步实施。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尽量减轻灾民负担。
七、灾后恢复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及来源
具体来源包括:各镇乡(街道)预算安排,区财政预算安排,请求省、市财政支持。救灾经费、物资的具体安排是:通盘考虑,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灾害紧急期间的救助需要,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房恢复。因灾引起的疾病治疗所需药品及衣被问题原则上通过捐赠解决,即:可从当年新灾救灾款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因害引起的疾病治疗。倒房恢复工作所需资金,采取自己筹一点,亲友借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解决。吃粮救济,采取丰收地区捐赠一点,机关企业对口帮扶一点,粮食部门借一点,亲友互助支持一点,政府救济一点等多管齐下的办法解决。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
八、《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奖惩
(一)本预案从宏观角度总揽全区救灾应急工作,为*区救灾应急措施、救灾救济办法的总纲,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二)奖励
在《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表现的相关职能单位、工作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1、对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预报、信息搜集等及时准确,能够作为指挥部决策重要依据的。
2、对《应急预案》需要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辅助资源准备充分的。
3、在预案实施过程中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整个《应急预案》顺利实施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三)惩罚
在《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表现的相关职能单位、工作组和个人,给予批评、撤职或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本组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清楚,无计划安排,工作被动的。
2、不坚守岗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信息、资料等搜集不及时、不准确造成损失的。
3、对《应急预案》需要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辅助资源无准备或准备不充分,无法确保指挥部实施指挥的。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工作,确保卫生院在汛期能够有计划,有步骤的应对各项日常工作和防汛应急工作,为全乡防汛期间提供强有力的医疗保障,结合我卫生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黄门中心卫生院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张t(卫生院院长)
副总指挥:李磊(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支旭刚 黄强强 王宝银 刘爱霞 张新荣 黎玉琴 崔海燕
指挥部下设防汛应急办公室,由支旭刚同志担任办公室
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工作。设立医疗救助组、卫生防疫组、通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乡村应急抢险组等5个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接受卫生院防汛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挥。
二、各应急小组人员组成。
1.医疗救助组
组长:王宝银
成员:刘爱霞 王婧 汪爱娟 陈丽芳 张新荣
医疗救助组在院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负责应急伤员救治,日常医疗业务处置等工作。协调配合各级医疗机救治伤员。
2.卫生防疫组
组长:黄强强
成员:王蓉 王文莉
具体负责灾区内人员生活区域、外来车辆、救助物品、水源消毒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和疾控部门作好灾区食品安全监测,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3.通讯联络组
组长:支旭刚
联络员:黎玉琴
负责值守防汛应急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协调联络各村应急值班点和各应急小组,收集并向指挥部汇报各村险情、各应急小组情况。联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并做好本卫生院防汛工作信息报送。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崔海燕
成员:李吉换
负责卫生院安全保卫工作,维持救治区域内的秩序,管理救灾物品,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疏散伤员和群众。
5.乡村应急抢险组
组长:张t
副组长:李磊
第一抢险队:赵万春 宁德仓 王虎林 成彦林
第二抢险队:王小强 王小龙 马建强 李小平
第三抢险队:李耀忠 郭成洲 薛晓春
第四抢险队:郑小各 陈永江 孙三代
三、应急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应急小组24小时待命,检查落实储备的急救药品、急救器材、急救车辆、消毒器具及药品、监测试剂、防护用品等。
2.加强信息沟通,与县、乡防汛指挥部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灾情、疫情,及时处置并向上级相关部门、卫生局汇报情况。
3.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卫生院设立防汛应急24小时值班室,专人负责日常值班,各村设置值班点由各村村医负责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24小时确保电话畅通,及时向总值班汇报防汛情况。
4.接到险情求助后立即组织各应急小组赶赴现场,迅速有效的实施现场救助,配合其他部门作好重症伤员转诊、疫情监测、卫生消毒等工作。
5.各应急抢险队服从上级指挥部门安排,配合各级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抢险救灾。抢险救灾时绝对确保自身安全。
6.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疾病预防控制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
7.各村应急值班点由村卫生室人员负责,每日定时向卫生院指挥部报告值班情况。接到医疗求助及时与卫生院联系,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基础处置,动态监测疫情并及时报告。
8.绝对服从上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对高校应急管理能力进行评价,涉及管理、经济、建筑、交通、信息工程等多个领域,指标体系不可能反映所有内容。将所有因素都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既不现实,又浪费资源。①有些能力内容太过抽象、模糊,不具有可评估性;②有些能力内容虽可评价,但由于对总体应急能力水平影响甚微,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要通过分析、比较,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评价指标应简单易懂、易于获取并便于量化。应急管理能力是一个动态非平衡系统,会随着内外环境的改变而做出调整。因此,应急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相应的也要具备一定的动态适应性。设计评价指标时要在严格符合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未来环境的变化,使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前瞻性,可以满足未来变化的需要。
2高校应急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内容
2007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是关于应急管理领域的根本性法律,是国家指导、建设、发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法理依据。《应对法》中,将应急管理分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4个方面,对于高校应急管理能力评价,也要对应《应对法》的整体框架和细节内容来建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依据《应对法》和高校应急管理能力内容分析,高校应急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4个1级指标、13个2级指标及45个3级指标。
2.1预防与应急准备能力维度及指标
科学有效的应急管理是涵盖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而事前管理是最重要也是最容易忽视的环节。因此,应急管理要“关口前移”,实现应急管理工作从事后被动型到事前主动型的积极转变[2]。预防与应急准备能力维度分为应急预案建设能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能力、教育宣传能力、应急保障能力4个2级指标,其中应急预案建设能力包括总体应急预案科学性、专项应急预案科学性、应急预案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3个3级指标,体现着高校应急预案编制及执行工作的水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能力包含应急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应急管理机构决策能力、部门执行能力、专家顾问数量、专业救援队伍人数5个3级指标,用来衡量高校应急组织架构的完备性;教育宣传能力分为防灾减灾专项宣传活动次数、应急安全知识普及读本发放次数、校园突发事件安全演习次数3个3级指标,可以评估高校日常的应急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组织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包括资金保障能力、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应急装备保障能力、通讯保障能力、紧急避难场所可容纳人员数量5个3级指标,能够表明高校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能力。
2.2监测与预警能力维度及指标
由于突发公共事件具有规律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因此,大多数突发公共事件是可以预知预判的,这就需要高校应具备灵敏的监测能力与高效的预警能力,以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该维度分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能力、风险研判能力、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能力3个2级指标,其中突发公共事件监测能力包含危险源排查周期、校园舆情动态掌握情况、监测数据准确性、监测结果漏报率4个3级指标,用来衡量高校对于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风险研判能力包括鉴别监测结果能力、分析研判及时性、分析研判准确性3个3级指标,表明了高校对于其所得到的监测结果的利用情况;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能力分为预警信息及时性、预警信息精确性、预警信息渠道广度3个3级指标,体现了高校向师生发送预警信息的有效性。
2.3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维度及指标
高校中聚集着众多学生、教师、行政人员等,并存放着大量昂贵科学研究仪器及珍贵文献资料,因此当突发事件发生时,高校需要采取快速有力的措施予以应对,以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维度分为应急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信息能力3个2级指标,其中应急反应能力包括控制危害结果扩散能力、现场疏散安置情况、师生应急意识水平、师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4个3级指标,可以体现组织和个人对于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水平;应急救援能力包含生活必需品供应能力、医疗救护能力、卫生防疫能力3个3级指标,能够衡量高校对于突发事件处置、控制的有效性;信息能力包括信息权威性、信息及时性、信息透明性3个3级指标,显示着高校消除负面影响的公关能力。
2.4事后恢复与重建能力维度及指标
目 录
1 总 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适用范围 …………………………………………………(5)
1.4 工作原则 …………………………………………………(6)
1.5 预案体系 …………………………………………………(6)
2 组织体系 ……………………………………………………(7)
2.1 应急指挥机构 ……………………………………………(7)
2.2 办事机构 …………………………………………………(8)
2.3 专家组…………………………………………… ………(9)
3 预警预报……………………………………………………(10)
3.1 预警信息…………………………………………………(10)
3.2 预警准备…………………………………………………(11)
4 应急处置……………………………………………………(11)
4.1 信息报告…………………………………………………(11)
4.2 响应启动…………………………………………………(11)
4.3 分级响应…………………………………………………(12)
4.4 分部门响应………………………………………………(16)
4.5 分灾种响应………………………………………………(18)
4.6 现场处置…………………………………………………(18)
4.7 社会动员…………………………………………………(18)
4.8 信息与新闻报道……………………………………(19)
4.9 应急变更与终止…………………………………………(19)
5 恢复与重建…………………………………………………(19)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20)
5.2 调查评估…………………………………………………(20)
5.3 征用补偿…………………………………………………(20)
5.4 灾害保险…………………………………………………(20)
6 应急保障……………………………………………………(21)
6.1 队伍保障…………………………………………………(21)
6.2 治安和交通保……………………………………………(21)
6.3 物资保障…………………………………………………(21)
6.4 资金保障…………………………………………………(22)
6.5 宣教、培训与演练………………………………………(22)
7 监督管理……………………………………………………(22)
7.1 奖励与责任………………………………………………(22)
7.2 预案管理…………………………………………………(22)
7.3 预案实施时间……………………………………………(22)
附件1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
(附表1-15) ………………………………………………(23)
附件2 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42)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全区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天宁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本行政区域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道路结冰)、雾、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冰雪灾害和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凡涉及跨本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区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家、省、市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提高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级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基层开发区、镇、街道与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气象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统一组织开展本区域应急处置工作。
1.5 预案体系
全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开发区、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工作手册,以及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手册。
2 组织体系
全区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专家组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时,根据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天宁分局、天宁交警大队、天宁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天宁分局、天宁生态环境局、天宁交通执法大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予以调整。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协调指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灾害性天气可能形成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时,综合研判各类信息,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当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冰雪灾害、重污染天气等灾害,已有其他有关应急预案应对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的区级应急指挥机制。
——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和干旱灾害等,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道路结冰)、低温、寒潮影响正常道路交通,由区扫雪除冰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的突发地质灾害由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2.1.2 开发区、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
开发区、镇、各街道参照区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针对上述各种灾害,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开发区、镇、街道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2.2 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气象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区指挥部的各项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3)负责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论证、报批及实施工作,并指导开发区、镇、街道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工作手册。
(4)检查指导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5)组织协调气象应急宣传与沟通工作,根据区指挥部授权起草关于气象灾害应急方面的新闻和信息,起草区指挥部的各种命令、通告、公告等文稿。
(6)组织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人员培训,参加、筹划、组织和评估有关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习。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与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指定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职能科室,明确有关同志担任联络员。联络员既是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协调、联络人员,又是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兼职工作人员。
2.3 专家组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应成立全区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并完善相关咨询工作机制,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组成员直接参加突发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
3.1 预警传播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是指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国家、省气象行业有关规定负责制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后分级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信号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建立和完善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接收到市气象台的预警信号后,快速传播,提醒各级各部门、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做好气象灾害先期防御、灾害发生的应急处置准备。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整合现有预警信息传播资源,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开发区、镇、街道及其区域内的社区(村)、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村-村民小组-户-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户-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
3.2 预警准备
气象灾害预警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4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具体预警分级标准参照《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收到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气象灾害预警时,应及时向各级各部门转发。有关责任人员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和避难场所等,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应按职责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迅速、及时报告属地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
4.2 响应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一级或二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损失时,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报请区长签发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三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较大损失时,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由总指挥签发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四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一定损失时,区指挥部授权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由副总指挥签发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标准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指令时,区指挥部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常州市气象灾害预案》和本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4.3 分级响应
4.3.1 一级、二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领导、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同志24小时坚守岗位。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按照区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开发区、镇、街道按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开发区、镇、街道和区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区各成员单位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应对处置的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督促指导有关区域、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区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防灾救灾工作。
(3)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
(4)驻区部队根据区政府或区指挥部要求以及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5)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以及区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工作。
(6)根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工作。
(7)区指挥部向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3.2 三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开发区、镇、街道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开发区、镇、街道按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开发区、镇、街道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2)督促指导有关区域、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区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筹集、调运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3)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
(4)驻区部队根据区政府或区指挥部要求以及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5)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以及区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工作。
(6)做好灾情统计。
(7)区指挥部向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3.3 四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开发区、镇、街道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及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书面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2)要求有关区域、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工作。区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区级相关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灾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动准备;开发区、镇、街道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
(5)请示上级协调驻常部队(含预备役)做好担负抢险救灾的准备。
(6)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电信运营企业等及时刊播有关信息,加强气象灾害知识宣传。
(7)做好灾情统计。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4 分部门响应
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重要工业品出现重大突发问题,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别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据《天宁区粮食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突发问题,由商务部门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天宁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造成突发地质灾害、引发森林火灾,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依据《天宁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天宁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天宁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和特种设备事故,由应急管理、公安、交警、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依据《天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引发重污染天气,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天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天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水旱灾害,由水利部门依据《天宁区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城市内涝,由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影响或涉及农业生产,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道路积雪结冰,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天宁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区委宣传部负责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体育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分会等单位做好相关领域协调、配合工作。消防、民兵预备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援工作。驻区部队按照《天宁区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4.5 分灾种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区各成员单位、开发区、镇、街道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根据本区可能受影响的灾害性天气类型,可分为台风、大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冰冻(道路结冰)、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雾、霾等气象灾害,具体气象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见附件1(附表1-15)。
4.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应急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接收分配援助物资等。
4.7 社会动员
区政府或区指挥部可根据气象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开展自救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8 信息与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形式主要包括:权威、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应急处置和灾情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区指挥部审核和。
发生气象灾害时,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协调和指导。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提供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内容;区指挥部会同区委宣传部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气象灾害的宣传报道;必要时,由区政府或区指挥部召开新闻会,通报有关情况。
4.9 应急变更与终止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根据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变更或解除气象灾害预警,结合区域各类气象灾害现场处置等情况,及时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区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较大以上灾害超出开发区、镇、街道恢复重建能力的,区政府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区政府或区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全面结束后,相关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
5.3 征用补偿
区政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制度。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设备、设施、场地、运输工具和其他物资。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5.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与气象灾害事故相关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要根据灾情,及时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务。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区有关部门应加强自然灾害救援、消防救援、危化品救援、医疗卫生救援、森林消防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开发区、镇、街道应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
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社区(村)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6.2 治安和交通保障
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等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
公安、交警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6.3 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储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各相关行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储备抢险专用物资,以备抢险急需。
6.4 资金保障
区政府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气象灾害救助资金和气象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达到《天宁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区财政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6.5 宣教、培训和演练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各界主动获取预警信息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以及易受灾单位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7 监督管理
7.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预案管理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预案实施后,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按照规定程序修订本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
社会响应措施(附表1-15)
附表1 台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台风蓝色、黄色预警
台风橙色预警
台风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台风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台风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台风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准备。密切关注高火险天气形势,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通知重点单位做好防台风暴雨安全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台风和台风暴雨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参与、协调台风和台风暴雨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交警
部门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台风暴雨引发的交通事故。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通知学校做好防台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督促学校做好防台应急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巡查、加固居民危房,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管辖职责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视情况利用人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场所。
城市管理部门
督促有关单位加固户外店招店牌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可依法拆除。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督促管辖范围内公园做好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农业农村部门
提醒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林场等做好防台风准备。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一定的防台风措施。
农业、水产业、畜牧业、林业等应采取防台风措施,组织种植业主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作物。
水利
部门
通知江河湖库、涵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台风暴雨准备工作。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
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安全运行,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及时开展抢险救灾。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
督促各地做好重点险堤、险库的巡查防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水情、工情、灾情信息。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宣传台风可能对游客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配合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的台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台风灾害防护。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人员注意防台风,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
撤离区域危旧住房、厂房、河边窝棚等危险地方的临时居住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进行撤离并安置。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并通知本区住户。
关注台风最新动态,检查本区各项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学校
做好防御台风准备、暂停户外活动。
停课后,保护好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的台风信息,及时了解台风动态;不到台风途经地区游玩。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关闭门窗;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以免受伤。
尽量不到户外活动,户外人员应寻找安全地带躲避,并注意防止雷电袭击。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应撤离。
建筑
工地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做好防台工作。
停止户外作业。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2 大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大风黄色预警
大风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大风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次。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准备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重点单位加强大风天气的安全生产监管。参与、协调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教育
部门
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学校做好停课准备,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大风等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做好防大风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督促有关单位加固户外店招店牌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可依法拆除。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督促管辖范围内公园做好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农业农村部门
提醒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等做好防风、防火准备工作。组织种植业主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作物。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一定的防风、防火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提醒相关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工作。
配合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的大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大风灾害防护。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区域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大风预警信息并通知住户做好防风工作,提示居民注意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大风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
尽量不出门,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3 暴雨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暴雨蓝色、黄色预警
暴雨橙色预警
暴雨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暴雨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暴雨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雨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雨措施,做好暴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雨措施,做好暴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水利
部门
通知江河湖库、涵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暴雨准备。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认真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安全运行工作,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及时开展抢险救灾。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按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
交警
部门
对水毁、积水路段制定绕行路线,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提示学校做好防暴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督促学校做好防暴雨防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组织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通知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督促开发区、镇、街道组织巡查、加固居民危房。与水利部门做好城市内涝的排水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卫生健
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宣传、网信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暴雨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暴雨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和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防范可能出现的水浸、房屋漏雨等情况,并组织排除隐患。
撤离区域危旧住房、厂房、河边窝棚等危险地方的临时居住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进行撤离并安置。
村、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暴雨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
关注暴雨最新动态,检查区域各项防雨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域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暴雨信息,及时了解暴雨动态。不到暴雨发生地区游玩。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尽快回家。关闭门窗,以免雨水进入室内。
户外人员寻找安全地带避雨,防止雷电袭击。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应撤离。
建筑
工地
及时收听有关暴雨信息,做好防雨工作。
停止户外作业。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4 暴雪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暴雪蓝色、黄色预警
暴雪橙色预警
暴雪红色预警
应急
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暴雪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雪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雪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通知重点单位做好防雪灾安全工作。
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雪灾措施。
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并为进场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参与、协调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
交警
部门
及时路况信息,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暴雪引起的交通事故。配合城市管理等部门及时开展清雪。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发展改
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提示学校做好防雪灾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必要时通知学校、幼儿园停课。
督促学校做好防雪灾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
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采取路面防冻措施,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重点加强国道、省道、城市道路以及桥梁、涵洞、弯道、坡道、站台等路段的扫雪除冰工作。加强巡视,组织力量开展行道树、公园(绿地)植物除雪除冰行动,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
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种植业主、养殖户做好防雪灾、防冻害及采取其他有效防御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加强危房检查,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的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建筑物内的人员。视情况利用人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场所。组织供水、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暴雪天气预报信息。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辖区内雪灾防御、积雪清理及灾害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暴雪信息,通知住户清理积雪并组织检查。
关注暴雪最新动态,检查本区积雪清理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暴雪信息,及时了解暴雪动态。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主动做好门前积雪清理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5 寒潮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寒潮蓝色预警
寒潮黄色预警
寒潮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寒潮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采取防寒措施,避寒场所开放。
实施应急防寒保障,尤其是贫困户以及流浪人员等。
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
对园林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加强园林树木、花卉等防寒工作。
对园林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防风措施。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做好牲畜、家禽防寒保暖工作,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应采取防霜冻、防冰冻、加暖、加盖和防大风措施。对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寒潮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寒潮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地区各项防寒、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寒潮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寒工作,提示居民注意取暖设施用电、用气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寒潮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注意添衣保暖。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6 低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低温蓝色预警
低温黄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低温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并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变更预警信息。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低温措施,做好低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地区地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注意做好个人防冻保暖,适时添加衣物。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7 霜冻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霜冻蓝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霜冻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农业农村部门
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组织农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对农作物、林业育种应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对蔬菜、花卉、瓜果应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霜冻预警信息,刊播霜冻防护知识。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各社区(村)做好霜冻预防工作,注意防寒保暖,对贫困户、五保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社会
公众
注意防寒保暖。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8 冰冻(道路结冰)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冰冻(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冰冻(道路结冰)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冰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交警 部门
及时路况信息,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组织供水、供气行业落实防冰冻措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除冰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根据冰冻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除冰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加强社会引导。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范围内的道路除冰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冰冻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范。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预报信息,做好出行前的各项防护工作,防止因道路结冰打滑造成外伤。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9 高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高温蓝色预警
高温黄色预警
高温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高温蓝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高温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高温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高危行业、企业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会商和综合研判,统筹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力量。组织协调高温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交警
部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
教育
部门
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防暑降温工作。
提示学校停止举行户外活动。
通知学校停课,要求对在校学生应派专人负责看护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户外作业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
建议建设作业单位停止户外和高空作业。
农业农村部门
对种植、养殖物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
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养殖业的影响。
加强对种植、养殖业防暑防晒应对措施的指导。
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
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生活和重点生产用水。
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采取措施,建议某些户外旅游项目暂停开放。
关闭户外旅游场所。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做好高温对林业带来不利影响的防范。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相关工作。
人社
部门
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时间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
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时段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依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督促相关用人单位停止露天作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加大对市场零售使用防暑降温药品、防暑防晒化妆品、保健食品的质量监管力度。严格监督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防范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高温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配合做好救助困难户、老弱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常识。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高温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暑工作。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高温天气预警信息;中午前后避免户外活动。
调整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节,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停止户外活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0 干旱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I级
干旱黄色预警
干旱橙色预警
干旱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干旱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水利
部门
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做好地下水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农户、水产、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生态环境部门
加强监控,督查相关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水环境特别是饮用水源的安全,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指导林业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对林业的影响。
宣传、网信
部门
及时传播抗旱预警信息,加强抗旱工作新闻报道,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的抗旱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1 雷电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雷电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雷电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雷电工作。
消防救援
部门
应急处置因雷击造成的火灾。
教育部门
通知学校停止露天体育课和升旗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在雷电发生时让学生留在教室内,待雷电天气过后才可室外活动或离校。
交警部门
组织警力上街巡查,疏导道路交通,处置因雷击造成的交通事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提醒、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城市管理
部门
提醒、督促环卫作业单位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组织力量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康
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农业农村
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体育
和旅游部门
督促旅游景点停止户外娱乐项目。
宣传、网信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雷电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雷电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村、社区
在社区(村)内公告雷电预警信息。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示居民收好阳台衣物并关闭门窗,减少使用电器。
社会公众
避免在空旷处行走,尽量躲避在室内等安全场所。避免在大树、高耸孤立物下躲避雷雨。尽量避免在雷电时拨打接听手机,减少使用电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2 冰雹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冰雹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冰雹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
部门
做好防冰雹应急工作和雹灾发生后的救灾工作。
卫生健康
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冰雹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冰雹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冰雹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信息,减少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3 龙卷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龙卷风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龙卷风监测防御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部门
做好龙卷风灾后应急救助工作,帮助农户恢复生产。
城市管理部门
做好人行道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康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气象部门的龙卷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龙卷风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龙卷风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信息,龙卷风发生时避免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4 雾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雾蓝色预警
雾黄色预警
雾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雾预警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
交警
部门
组织警力做好交通引导,及时处置因雾造成的交通事故。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教育
部门
及时了解天气信息并转告学校,要求学校开展雾天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提示学校减少或取消室外活动,妥善安排在校学生。
要求学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必要时停课。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雾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雾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尽量不到户外行走,更不要早起锻炼。非出门行走不可的最好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注意交通安全。
户外人员应使用口罩等防护品,尽早到室内躲避浓雾天气,注意交通安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5 霾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一级
霾黄色预警
霾橙色预警、霾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霾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霾橙色及以上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生态环境部门
加强环境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会商,及时转发大气污染预警。
加强环境监测。启动与相关部门的即时会商机制,及时转发大气污染预警。根据环境监测和预报,采取相应措施。
教育
部门
及时了解霾预警信息并转告学校,要求学校减少室外活动,做好防御霾危害的相关工作。
告知学校霾出现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做好霾危害的宣传和防御工作,要求系统内学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必要时停课。
交警
部门
组织警力做好交通引导,及时处置因霾造成的交通事故。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霾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区域内霾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不要早起锻炼,必要时出门行走应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件2
天宁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
(一)急救专科人员的短缺。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他突发事件难以预料,且发生快,造成原因多,且危害大,因此造成的疾病、创伤种类繁多、复杂,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介入进行急救。但是目前我国国内医院与应对救援配套的急救专科护士多为空白,尚未对急救专科护士进行深入研究。我国也尚未建立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基地和统一的考核标准。因此,在这方面,我国处于一个相对较弱的局势,相应的专科急救护理人员短缺。
(二)参与救援人员文凭程度偏低。在相关调查中显示,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接受教育程度偏低,与国外存在较大差异。这使我国的应急救援水平偏低,可能会影响救援的质量。相关人员由于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有限,对遇到的病种,创伤种类、病情的判断可能不正确或不准确,造成抢救不及时而延误救援时间耽误病情。
(三)医疗器械装备的不足。落后护理装备的质量和先进性是检测护理实践和科研水平指标之一。在应急状态下,先进的护理设备和足够护理设备数量能够保证护理救援的质量和数量。若装备的数量和质量不能保证,可能会影响护理人员对所救援伤员的伤情判断,限制处理措施的实施。而此方面国外已有较为先进的水平,例如将信息通讯技术整合到护理装备中、自动化的现场救治和对卫勤指挥的加强,对救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较重要的作用。(四)灾害医学教育缺乏。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水平的提高,相关的灾害教育已经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国际系统化的培训水平比较还有一定差距。这使医护人员在救援时可能由于缺乏相关背景的教育,使其在救助现场不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达到尽可能救助生命的目的。另外,由于缺乏相关的教育,也使相关人员缺乏在应急救援状态下的心理素质。护士可能缺乏灵活运用鼓励性、安慰性的积极治疗语言,缺乏使用肢体语言产生熟悉、信任、亲切等感觉能力。
二、提高应急状态下医学护理效果的措施
在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台风、海啸等)发生后,随之而来的是对土地山河的破坏,可能会让部分生命瞬间消失,并造成大量的人员受伤。与此同时,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毁坏,与外界和周围联系中断。社会型突发事件发生时,周围群众因恐惧或避免受伤而远离现场。此时,灾害区和周围地区的护理人员就应发挥自身力量,首当其冲的投入到灾害或突发事件的救援中去。
(一)医护人员在应急状态下的心态。在应急状态下,医护人员应具备的心态是牢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在最短时间内参与到救助中去,全力以赴的抢救伤员,保证受灾的人得到尽可能多的救助,以保证更多生命的保全。医护人员的全身心投入,给群众的不仅是一种带头作用,给普通百姓以精神支柱,更是弘扬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人道主义宗旨,诠释了医护人员的基本责任和使命。
(二)医护人员的基本要求。在应急状态下,除了要求医护人员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外,对医护人员还有在救助时的不分医生护士,尽可能地应用自己的知识救助。普通的医学工作中,医护人员有明确的分工和分界,但在特殊的环境下,因各种原因(如病患分散、医护人员有限等)导致不能按照常规普通的医学工作处理。因此,在应急状态下医护人员要不分职位工种,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技能,全力以赴的抢救伤员,使之获得最大的救助。另外,要做好一个优秀的医护人员,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优秀的护理技能是必不可少的。优秀的身体素质不仅仅要求身体健康,耐受力强,且在心理方面,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在应急状态下进行工作,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方案,尽可能地解决应急状态下遇到的困难。例如,在地震震区,水电缺失、药品不足、医疗器械短缺、医护人员不足的状态下对病人做出较为正确的救助措施。有良好的救援知识技能,才能准确地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检查、实施救助措施,例如对体温、血压、呼吸频率等生理指标参数的判断或在这些生理指标参数缺失的情况下采取的救助措施。
(三)采用多种护理措施。穿插融合的护理模式在灾害现场或突发事件现场,伤员除了有身体上的伤害,在经历一场灾难后,亲人的罹难、自身的身体创伤使患者情绪改变,或悲观失望,或对生命的渴望更甚,多种情绪交织,是患者情绪不稳定,一时低落不语,一时亢奋不安。此时,医护人员不仅要及时对患者的创伤进行处理,减轻其病痛,尽可能地保护生命,保证生命质量,还要对患者进行心理安慰,陪伴患者,避免患者不必要的情绪举动发生,而让之前的救助失去意义。另外,对患者的护理要全面,饮食、药疗、检测等要认真积极负责。
三、提高应急状态下护理救援质量的对策
护理人员素质是将礼仪、道德、知识、文化修养等融合的整体。要提高救援质量,必须要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增加急救护理人员数量,提高专业急救人员素质。急救护理队伍的扩大,首先要加大急救知识的宣传,广泛的宣传能够让人们更了解此领域的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在灾难频发的今天,人们对灾难的认识更多,但却不够全面。只有加大对急救知识的宣传力度,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急救队伍中。在选拔急救人员时,要对相关的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加以考核,选拔适合急救的人员加入,壮大急救护理队伍。
(二)将应急护理日常化,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在日常护理时,将应急护理与之结合,此举有利于应急状态下的生命救援与保护。在日常的诊治护理过程中,医生与护士相互熟悉对方的工作,避免在应急状态下工作的不熟悉造成护理、诊治的不正确、不准确。
(三)加强急救装备建设和急救物资储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应急实践的进一步研究,护理装备的研发配备得到了提高,质量与数量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但由于各类条件的限制,仍使装备有笨重、实用性不强等缺点。在配发应急装备的同时应该让护理人员熟悉了解装备的使用方法、基本性能等。
(四)建立突发事件护理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有科学的管理系统。在应急状态下,科学的管理系统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能够提高应急救援的质量。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深入探索、持续改进,才能适应今后的各类突发事件。
的水上交通应急救援体系。
关键词:杭甬运河水上交通 应急救援体系
杭甬运河萧山段始于浦阳江三江口过新坝船闸至吟龙闸,全长31.5公里,是国家按四等级航道标准改造可通航500吨级船舶的高等级航道,日均通航船220余艘 ,交通繁忙。从近年来水上交通事故的救助和打捞情况看,应急救助体系相对滞后。
目前杭甬运河萧山段应急救助情况
1、指挥机构情况
指挥机构分为专业指挥小组和协同部门指挥小组,水上专业指挥小组由海事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水上相关救助及协调,协同部门指挥小组由相关应急单位成员组成,负责除水上专业救助以外所有救助行动。
目前协同部门指挥小组有待完善。2012年萧山地方海事处建立了萧山水上指挥中心,并完善了各项应急制度,包括指挥中心的职能、机构及流程制度,其中流程包括事故接警处置流程、事故应急救助流程、交通管制流程、110社会应急联动处置流程。针对不同等级的内河交通事故,专业指挥机构进行各部门的协调,出警并处警。而协同部门指挥小组则在制度中尚未体现。
制度中规定了特定辖区发生的特定事故由特定的海事人员进行处置。但除海事专业救助以外的救助并未做具体规定,例如船员出现伤亡情况,并未指向特定辖区医疗机构,船舶发生火灾,并未指向就近消防部门,船舶搁浅需要过驳货物,并未指向最近、最合适的起吊设备单位。
以去年一起触损事故为例:2012年8月6日,“浙萧山货23707”装载黄砂由上海驶往绍兴,当日10:00时该船途经杭甬运河新坝船闸内引航道水域时触碰航障,导致船艏底部破损,前舱进水,后船舶坐浅航道,大舱进水。新坝船闸被迫停止放行。海事人员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经现场查看,需对船舶货舱黄砂过驳,才能脱浅,而该航区难以找到合适的船载挖机。几经辗转,从绍兴调进,船舶才脱浅获救。主航道断航24小时,影响了救助的效率。
2、应急队伍有待完善
应急队伍是应急抢险的保证,没有强有力的应急队伍,应急抢险工作就无从开展。目前,内河航区整体存在应急队伍不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无专门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队伍,目前杭甬运河萧山段的应急救助工作主要由处警的海事人员根据事故情况临时组建。不管是现场海事人员还是参与救助的船员以及其他社会力量,都没有针对性的定期开展技能培训。一方面影响了处置成效,另一方面人员自身安全及经济情况不能得到保障。
专业应急硬件建设滞后。以打捞为例,目前整个杭州的主要打捞力量为养管处和杭州水上救捞中心。养管处新建打捞船舶的打捞能力只有120吨;而水上救捞中心打捞能力最高为300吨级,而且只在钱江下游进行打捞作业,且设备老化,完全制约了打捞能力和效率,无法适应打捞需要。甚至在杭甬运河萧山段,很难找到合适的打捞设备和过驳设备。
船员对应急参与力度有待加强。目前部分船员对突发事件意识淡薄,警惕性不高,尽管每年都组织人员深入航区范围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但因种种原因,船员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对其他遇险船舶的施救并不积极。
从关键方面入手,建立高效的应急救助体系
完善指挥机构,加强与应急预案的对接。尤其是县级以下的辖区指挥机构和预案应该更具体,指向更明确。拓宽“一指挥中心五站所”的应急救助体系。将各辖区水域就近的医疗机构、消防机构、环境机构、及打捞过驳单位纳入,并备案。海事人员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到达现场能够根据事故情况有效利用应急资源快速处置。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及效果。
利用网络系统对现有的应急力量进行整合、优化。目前,各应急力量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指挥机构完善后,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应急救助情况;通过网络平台,与公安、气象、水利、医疗、打捞救助单位等部门无缝对接,并将救助力量、救助设备、救助人员结构信息在网上公开,实现信息资源第一时间共享。与此同时,各部门对事故预防、事故应急处置等方案进行规范完善,确保指挥控制、情报信息、应急行动一体互通。
建立专门的应急救助队伍和打捞基地。为确保精干管用,建立综合训练基地,增配相应能力的救助打捞船舶,水上消防、基本的医疗救助等专业装备器材,建立基于海事人员、船员和地方专业应急力量队伍一体统训模式,加强应急救助人才的培养,促进战斗力提升。
在电力应急体系建立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电力事故的发生原因、性质、实际规模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在处理过程中应体现基本情况清楚、职责分工明确、指挥决策统一、信息渠道通畅、重视灾后恢复几方面的指标要求。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建设的重要基础,在突发事故发生的状态下,发挥着应急纲领和指南的作用。因此,在编制电力事故应急预案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遗漏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应急措施要量化具体、行之有效,责任的边界要明确清楚。对于通过评审的应急预案要定期进行实践性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发现电力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通常情况下,电力突发事件可分为红橙蓝黄四个不同的等级,分别是特别重点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比较重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电力指挥中心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对突发事件等级做出迅速的判断,启动相应等级的电力事故应急预案,合理调配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保障事故抢救的顺利进行。在电力突发事故的救援过程,应做好人员救助、电网抢修和医疗救助三方面的相应,控制电力事故的发展。电力运行应急恢复完成后,需立即组织人员评估损失,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而制定相应的改建措施,修订应急预案中存在的缺陷,以提高电力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效性。
电力应急体系的预评估是借助相应理论和方法评价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主要是指对应急管理实施的准备阶段、执行阶段和善后阶段的工作内容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电力生产环境、电网设备及电力机具的防护、人员素质和现场管理。预评估是电力应急体系规划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只有结合科学准确的评价,才能发现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电力应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应急体系在初期规划建设过程中,应与电网实际建设情况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周边电力资源,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配置,从而提高应急体系建设的效率,获取最可靠、最广泛的社会支持。在应急体系建设完成后,一定要经过反复的演练和细节的具体量化,确保应急管理体系在执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在电力应急体系预评估过程中,确保人员、设备、制度等各应急阶段的全面评估,不断完善应急体系中不足之处,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电力应急体系评估阶段宜制定一系列评估指标,量化相关指标数据,更好的衡量应急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而为应急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指明方向。灾害预评估属于电力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中的决策评估部分。对于自然灾害的评估是全面反映灾害,确定防灾、减灾目标,优化抗灾、救灾措施,评价减灾效益,制定减灾、救灾策略的基础依据,也是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重要参考。灾害预评估是以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为主导,注重研究对象的整体化和层次化、评价方法与技术的综合性以及信息利用多元化,将灾害学、社会科学、环境科学等理论作为基础,不断丰富和完善电力灾害损失预评估的内容,建立电力灾害损失评估体系,以适应电力企业突发事件顺势评估的客观需求。灾害预评估作为灾害评估时间维度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具体分为短期预评估和中长期跟踪评估。其中中长期风险跟踪评估是对一个地区或潜在危险事件的危险程度进行预测性评价。
一般通过数理统计方法和概率论可以核算出灾害期望损失,并以此为依据评价灾害风险水平、评价电力应急体系效益、分析灾害的可防止性,进而提出防灾、救灾的最优方案。电力应急体系规划建设中的预评估主要是在灾害学理论的指导下,对电力事故所造成的自然生态及社会经济变化的一种价值判断,以评估理论和方法为基础,结合电力事故评估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模型系统、指标系统、规则系统。预评估理论可作用于电力应急体系防灾、救灾的决策系统,通过防灾、救灾措施系统反馈给承灾系统,从而构成一个环节完整的信息反馈路径,形成电力灾害评估与防灾、救灾相结合的网路系统,指导电力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电力应急体系功能构建过程中对灾害损失的预评估需要结合电力应急体系实际情况,针对已经发生的电力事故,评价电力应急体系的脆弱性和风险损失。
完善的电力应急管理体系能够减少突发事件对电力生产的损失。电力应急体系的规划建设作为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电力工作者研究的重点内容,需要从电力应急体系的本质出发,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电力应急体系评价指标和电力事故预评估指标。在今后对电力应急体系和电力事故损失进行评价时,将各项指标运用其中,以提高电力应急体系的综合能力和安全收益。
作者:刘晓东 单位: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供电分公司
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强化管理、便于操作、覆盖全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类预案编制工作,扩大预案的覆盖面,加快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增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成《*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区级专项预案编制工作。同时,要抓好区级专项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并重视做好重大活动、重点建设工程等应急预案制订工作。进一步推动应急预案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确保行政村、企业、学校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制订《*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预案编制、、实施等方面的制度化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启动预案,做到依法、有序、快速应对。
三、加快推进预警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新一轮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处,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进一步完善排查制度,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等进行调查摸底、分析评估、统计汇总,并登记建档,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控,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区防汛防旱、社会治安、森林消防、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建成覆盖全区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加快构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体系,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构建骨干、专业、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加强公安、民兵预备役等应急骨干队伍建设,发挥应急抢险的突击力量作用。二是要加强各类应急抢险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应急队伍,特别是抗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医疗救护、水电气及道路抢修等队伍建设。三是要充分发挥机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有技术专长的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四是要加快应急专家库建设,一方面充分挖掘本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储备一批应急处置专家;另一方面加强与市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市专家库市、区共享。同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活动,发挥专家技术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确保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五、有序开展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各重点应急责任部门以及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实战、模拟推演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抓好防汛抢险、学校安全、疫病防控、处置等应急预案演练。同时,要建立应急演练备案制,提高演练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5月份,结合“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以防汛抢险、应急转移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运转正常、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菏泽市牡丹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菏泽市牡丹区胡集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发生的水旱灾害,大风、冰雹、雪、强冷空气等气象灾害,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尽力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规范程序,因地制宜,提高救灾效能。
(6)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为镇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2.1.1 镇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文君 镇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马洪浩 镇人大主任
成 员:党政办、经委、土管建委、财政办、综治办、民政办、人武部、应急办、派出所、教委、交管、工商、地税、国税、信用社、卫生院、电信、粮管所、供销社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
2.1.2 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地区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
(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6)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 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指导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组织核查、评估灾情,灾情,管理、分配省、市、区下拨和镇配套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2)经委、农办、土管建委: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主要影响。
(3)工商、地税、国税: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经委、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动用镇级储备商品稳定市场;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合作项目救灾及灾后重建。
(5)教委: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助做好受灾校舍的恢复重建。
(6)农办:安排抗灾救灾项目,组织协调抗灾救灾行动,协调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人员搜救;开展灾情宏观调查;组织现场监视、监测和灾情分析会商。
(7)派出所、交管、综治办: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疏散、转移受灾群众,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8)财政办:负责救灾准备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工作。负责对救灾款物、物资储备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9)农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掌握、汛情和旱情,对主要河流、水库进行调度,配置水资源,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指导灾区做好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10)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开展疾病监测,做好紧急免疫和重灾地区场所消毒工作,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治疗。
(11)安监办:组织或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12)供电所:负责组织灾区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
(13)人武部:根据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突击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相关地区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作为镇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镇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其职责为:
(1)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救灾工作措施和建议。
(2)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
(3)负责协调、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5)承担镇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3 灾害救助分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个等级。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社区救灾资金预算。
(2)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3)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镇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4.2 物资准备
对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立健全物资储备点,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每年年初购置救灾必需的衣被、净水器、食品等救灾物资。
(3)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点中的救灾储备物资。
(5)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通信运营企业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
(1)加强镇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覆盖镇、村二级的救灾通信网络,时刻确保与上级政府间的救灾通信联系,确保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2)在部门间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服务,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1)镇级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2)建立镇级避灾中心。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完善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必要时组织民政、卫生、农林、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派出所、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训、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建立镇社会捐助接收站,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4.7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不定期开展对各社区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3)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灾害救助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预警预报和信息共享
(1)相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汛情预警信息和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等,应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社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并向镇政府报告。
(3)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镇和社区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4)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做到信息共享。
5.2 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2.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村对于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在1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区政府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社区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向区政府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3)灾情核报。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实灾情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镇汇总数据向区政府报告。
5.3 信息
(1)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2)重大灾情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后,其中水旱灾害情况由镇三防办会同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自然灾害救助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 应急响应
(1)、依据自然灾害救助的分级,灾害救助行动实施分级响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区域内自然灾害的救助,镇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施统一指挥,给予协调支援。
灾害发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受领任务。情况紧急时,根据镇政府指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按本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救助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部动员,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2)、 应急结束
自然灾害事件稳定后,由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由本级领导小组确定响应终止。
各成员单位要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结果、响应职责的履行、响应的组织、响应的保障、平时的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响应评估应形成书面材料,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
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 灾后救助
(1)根据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民政办将需政府救济人口等灾民生活困难情况报区民政局,并附分社区灾情统计表。
(2)镇民政办陪同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3)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镇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7.2 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社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各社区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灾情稳定后2日内将全镇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区民政局,并附分社区灾情数据统计表。
(2)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镇民政办陪同区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3)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镇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4)根据镇政府向区政府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及上级部门拨款情况,会同镇财所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5)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
(6)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促恢复重建工作。
(7)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8)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8、 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除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外,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