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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四项原则”,抓覆盖显成效
宜宾市司法局确立了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四项原则”:即在运行理念上,坚持“准确定位,充分体现人民调解的性质”;在运行模式上,坚持“健全机制,构建第三方调解与第三方理赔协作机制”;在运行保障上,坚持“统筹规划,打造规范高效调解平台”;在运行效果上,坚持“专业护航,确保调解工作公正公平”。在“四项原则”的指导下,全市建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区县医调委9个、乡镇医调委34个,基本实现了网络全覆盖。2012年以来,全市医调委受理调解医疗纠纷500余件,其中因死亡引发的纠纷12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实现了党委政府、医方、患方、保险公司“四方满意”。
二、强化“四大保障”,抓运行合力量
宜宾市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群众和社会关于“加快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的呼声,将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作为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重中之重。2012年,《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立足于服务平安医院建设,加大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协调各方出台措施,为医调工作开展提供保障。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面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县)分别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对区县绩效考核目标。三是强化基础保障。市、区(县)10个医调委均配备有独立、规范的办公场所,其中,市医调委办公场所400余平方米,由政府投入约150万元改建,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和专门车辆。市、区(县)各医调委的工作运行经费、个案补贴、专家咨询等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兴文县医调委个案补贴最高达到2000元,市医调委个案补贴每件1600元。四是强化人员保障。全市医调委组建了一支具有300多人的专业调解员队伍,市医调委专职调解员岗位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解决,3名专职调解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同时从法律服务、大学院校、法院等行业选聘了14名兼职调解员,从人员选用上注重体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三方”属性。
三、健全“三个机制”,抓规范促发展
为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化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宜宾市司法局指导医调委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技术支撑机制。针对医疗纠纷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特点,全市聘请了200多名医学、药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库,投入3万元建立专家信息资料数据库,数据库网上操作系统具备随机抽选、自动回避等功能。通过调解前专家会诊,为调解员答疑解惑,帮助医调委做到依法规范调解。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外部联动,明确9个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三调联动中心的协调下,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内部联动,充分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在医调委设立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窗口,及时为调解中或调解终止的医患双方依法维权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三是建立第三方调处和第三方理赔协作配合机制。为增强医疗机构的风险意识,及时兑现调解协议达成的赔付,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通过市场化招投标,全市确定统一的承保公司,承保公司承诺“长期为市医调委提供50万元赔偿款垫付保证金,对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的,可先予在保证金内支付”;“在医调委派驻保险人员,介入每一起纠纷的调解过程,核查纠纷事实和责任认定,达成的调解协议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7个工作日内兑付”,确保快理、快审、快赔。至今,经市医调委调解成功,所有明确因医疗责任引发的纠纷赔偿,保险公司均全部快速理赔,赔偿额共300余万元。目前,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已在全市推开。
四、狠抓“四个环节”,抓效能促公信
【关键词】医疗纠纷 医院管理 体会
1 增强自身免疫力,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1.1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医技水平 制定具体的学习制度和学习方案,要求各级各类人员根据各自岗位要求,加强“三基三严”的训练,有效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1.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卫生厅在全省卫生系统强力推进以“知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强化医疗质量工作,切实落实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自查自纠,督查整改,评议总结,要求全院职工亮牌上岗,文明礼貌待患,视病人如亲人,增进和广大患者的亲密关系。
1.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 定期组织学习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诊疗程序和操作规程,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 研究应对方法,妥善处理纠纷
2.1处理要早 目前患者受社会大气候影响,可能把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的某些情况立即与医疗事故联系起来,如治疗效果不佳、对医疗行为不理解、沟通不足及费用等方面的问题,这类纠纷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却是患者投诉最多、处理起来也是棘手的问题,应当由科室的医务人员直接接待,他们对患者的治疗处置过程是面对面的,最了解、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
因此对于这类一般性的医疗纠纷由科室靠前主动做工作,通过解释或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打消患者疑虑,大多数是能自行处理的;对科室处理有难度的医疗纠纷在科室的配合下,我们职能部门再积极主动调查处理。
2.2工作要细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不论患者情绪如何,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力争做到心平气和的与患者交谈,做到有礼有节,办事利落,让患方当事人产生信任感、感到亲切感。给予患方充分的言论空间,这样可减轻患方的敌视情绪,要从细节上做患方思想工作,掌握有效的沟通原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让患方理解我们工作中的小瑕疵。
2.3方法要活 当患方与院方发生意见分歧时,要善于利用病人及家属的亲友或对病人及家属有影响的关系人来协助我们共同做病人及家属的工作。
2.4应对要稳 发生医疗纠纷后我们争取做到不急、不躁、不火、心平气和,对患者及家属多安慰、多解释,宣传解答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我们有责任,可以告知患方可通过法律渠道公平公正的解决,如果没有,让患方明理后理解我们。
2.5态度要明确 患方提出天价赔偿,对医院无责任、无过失的医疗纠纷,无论患方以任何方式,如吵闹、冲砸、封门、拉横幅及殴打工作人员等不法行为扰乱医院秩序的,我们必须依法办事,向患方大力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解决医疗事故的途径和方法,绝不轻易给予经济补偿。大量医疗纠纷的处理无需鉴定,双方协商,责任的认定,经济补偿的额度难以把握,应当在仔细核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分析认定院方在医疗纠纷事件中有无责任、责任有多大,认定医疗结果对病人有无身体损害、损害有多大,同时根据病人已支付的费用及实际必须花费的费用等情况,给予减免、退款;确认存在责任大的、损害大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尽可能地减少病人的损失。
医疗纠纷处理主张一次性解决,不留尾巴,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无论补偿额多少,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双方签字留存,以免事后反悔。
一、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第一道防线”和长效机制。目前,我市医疗纠纷逐年增多、医患矛盾突出、解决纠纷难度不断加大,影响了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运用人民调解手段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平安*”的现实要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举措。
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能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会)由若干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兼职人民调解员组成,属人民调解专业性组织,在市司法局指导管理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医调会主要工作职责是:接受医患双方的申请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及时排查发现医患纠纷隐患,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提出防范的意见建议;主动介入调解有可能激化、演化为的医患纠纷;接受当事人法律、医疗方面知识的咨询等。
医调会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职调解员若干名,专职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中聘请兼职调解员若干名,根据调解需要协助工作。聘请一定数量的医学、法律专家,建立医学、法律专家库,主要职责是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及法律咨询服务。医学专家库由市卫生局推荐相关专业医学专家组成,法律专家库由市司法局推荐资深法律人才组成。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市司法局、卫生局和法院负责人、专家组成,负责对医调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医调会办公地点按照方便群众、便利工作的原则设置,医调会工作经费和调解员工资、专家补贴经费,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精神,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医调会调解员的推荐、招聘、培训、业务管理、考核、指导等由市司法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实施;医调会调解员因调解工作需要调阅档案、询问相关人员、咨询专家意见等正当权利应得到保障。
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
(一)受理调解: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向医调会申请调解,符合受理条件的,医调会应当及时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于疑难重大医疗纠纷,可邀请相关专业医学、法律专家咨询论证,确定调解方案并开展调解。
(二)受托调解:医调会可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接受市卫生局、法院委托的医疗纠纷(案件)并开展调解。
(三)协助调解:医调会可接受市卫生局、医疗纠纷发生地乡镇(街道)调委会邀请,协助调解;医调会根据调解工作需要,可邀请兼职调解员协助调解,也可由当事人指定1名兼职调解员协助调解(兼职调解员的指定遵循回避制度)。
医调会应在纠纷受理调解之日起1个月之内调结,到期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除外);调解不成的,医调会应当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纠纷。
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医调会是为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证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工作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勇于实践。
(二)抓紧时间,精心准备。各相关部门要立即着手组建医调会,设立调解室,聘请医学、法律咨询专家,配齐相应的人员和设施设备,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严格选拔,抓好培训。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员除原已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人员外,新录用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人民调解经验,责任心强,处事公正,身体健康,按照录用标准,面向社会招聘。内勤人员可从有医政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曾获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的可优先录用或适当放宽标准。
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
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充实门诊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坚持准时开诊,保证病人及时就诊。建立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病人可以随时查询药品价格、住院费用等详细情况,深受病人的好评。
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2、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事关群众的健康安危,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首先要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时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成立谢桥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制定谢桥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以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科室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批评外,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等挂钩。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3.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成立了谢桥卫生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小组,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和恶性事件。
【关键词】优质服务;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当今社会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身边,医患关系已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患者不信任医生,医生不信任患者,同医院打官司、找医生讨说法已逐渐成为患者的首选;而医生对患者步步签字、录音取证也成了自我保护的屏障。其实医患关系是社会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医患之间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关系。患者生病需要医生救治才能摆脱病魔、恢复健康,医生就是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而患者又是医生的衣食父母,医学因疾病而发展,医生是依赖患者而生存的。
医患之间矛盾激化,猜忌攻击、侵害不断,是我们必须格外重视的。近年来医患之间恶性事件频繁发生:最引人注目就是2012年3月23日哈尔宾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一死三伤事件及2012年9月3日深圳鹏程医院耳鼻喉科区姓男子携4把刀具砍伤4名医护人员及保安事件。为什么这样的恶性伤人事件会屡屡发生,如何解决和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笔者长期在医疗机构工作,在此结合实际谈谈几点看法。
1 稳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改革是为了解决城市、农村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要通过改革使之成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更贴近患者的医疗服务制度。我国目前正逐步对医疗体制进行改革,人们主张采用社会主导模式,即在医疗卫生的筹资方式上强调公共和公平,而在生产方式上则突出竞争和效率。医疗体制改革必须政府支持、法律保证、人民拥护。引导全民充分理解和支持医疗体制改革,真正使政府、医院及人民群众意识到医疗体制改革是全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是全民的医疗体制改革。医疗卫生资源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国家、社会和个人对卫生部门综合投资的总称,是卫生部门为社会及人群提供卫生服务的基础,是开展卫生服务活动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卫生总费用投入有待平衡,医疗卫生资源应该公平分配,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有待提高。
2 努力加强医患沟通
医患沟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医患关系、医疗目的以及医疗服务情景的需要,是特定的人际交流。其实每个患者不仅需要的是专业的技术救治,更多的是想得到医生贴心细致的交流和服务。在医疗工作中,医护人员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全面素质的提高,掌握沟通的艺术,努力为患者营造一个舒适、安静、安全、自信的环境。对患者提出的各种各样问题要耐心解释,切忌大声呵斥、简单粗鲁、敷衍了事。医护人员如能和患者沟通得非常融洽,不但可为治疗疾病提供有效信息,促进疾病的好转,提高疾病的治愈率,更重要的还能及时化解医患之间的误解和矛盾,减少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3 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
从法理上来讲,医患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医疗机构对患者应履行医疗合同中所确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若医疗机构未能完全、合理履行前述义务,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医疗机构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除了要遵守医患双方之间医疗合同中的约定义务外,同时还需要履行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在进行医疗服务过程中所确定的义务,即法定义务。要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并及时履行对患者的告知义务。
4 公平公正合理的处理解决医疗纠纷
医院要建立完善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成立专职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目前医疗纠纷发生率居高不下,并有上升趋势。为防范各种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及时、正确的处理各种医疗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对患者、对医院正常工作造成的影响与冲击,最大限度地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医院应制定相应的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医院成立医患沟通办公室、投诉中心、患者权益维护中心等职能部门,出现医疗纠纷时第一时间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针对每一起纠纷深入调查,查阅病历,及时组织专家鉴定并做好详细的纪录,合理运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投诉的内容把握分寸,巧妙地回复患者。灵活运用医学知识,做到发现纠纷不躲,问题复杂不怕,公平公正合理的处理解决医疗纠纷。
5 积极引进“第三方”调解机制
要积极引进“第三方”调解机制,将构建医患纠纷调处新机制作为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医疗纠纷“第三方”是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成立独立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医疗纠纷调解“第三方”,参与医疗纠纷责任调查、调解及防范指导等工作。调解组织由3名至5名具备临床医学、药学、医院管理、司法和保险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接受司法局的指导和管理,调解中心的运行费用作为保险费率的组成部分。实行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相结合的模式,在出现医疗事故后采取应急处置,在公安、卫生等部门见证下,立即复印、封存病历等资料、物品,积极引导患者进入纠纷调解程序。患者家属只要同意接受调解,可以自己指定医调委中的法学和医学专家对案子进行审核,医调委根据专家意见分析案情、确定调解方案,进行沟通与说服疏导,在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有关协议。医疗纠纷“第三方”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的成功运行,使医疗纠纷处置程序更加简化,理赔金额更为客观,调处结果更为公正,能够有效遏制医疗纠纷的发生。
6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责任制度
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临床医学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医疗责任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书。医疗责任保险重要性在于:能够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和医患矛盾;推进医学新疗法、新技术,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提升我国医疗的整体水平。 首先,对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行业来说,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可以转嫁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其次,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医疗责任保险有利子拓宽业务领域,增加经济效益。第三,对社会发展而言,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此外,发展医疗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医疗责任保险对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和保险公司都有好处。既能让医生解除高额赔付的后顾之忧,给医生吃“定心丸”,激励他们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勇于知难而上,改革创新,提高业务质量,增强医院和医生在公众心中的信誉度,促进医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可以使患者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保险公司只要经营得当,也会因此有一笔可观的经济收益。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7 依法维护医院公共秩序
公安机关要依法执法,加强配合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医院是公共场所,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也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医闹”及危害医务人员生命健康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不法分子。
关键词: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HIS;LIS;PACS
中图分类号:TP30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0) 11-0000-01
The Construction of Anesthesia 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
Ma Degang
(Information Center,Central Hospital of Shengli Oilfield,Dongying257034,China)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of 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anesthesia,assisted surgery operating room for surgical patients,during and after the whole process of information processing and management,and with the hospital's PACS,LIS,HIS,materials,and other systems for docking,at the same time help the department through the information system for internal management,which must be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domestic operating rooms.
Keywords:Anesthesia;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s;HIS;LIS;PACS
一、建设背景
手术室是医院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医生为病人进行手术的质量直接会危及到病人的生命,所以病人在手术麻醉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非常重要。我院传统的手术麻醉全过程信息都是采用手工传递、手工填写、手工绘制、手工记录,这种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医院信息建设的需要,也无法满足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等社会化的需求。
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是直接整合各项床边医疗监视器及其它相关的医疗信息如:呼吸器、血液气体分析仪器、血氧监测器、体外循环及HIS信息、检验数据,将重症病房患者、手术室医护信息完整传送,正确整合各项临床医疗信息的工作操作接口,做出立即且随时的严密护理与医疗处置,这将大大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同时系统能有效的保存病人的基本信息,这对医院科研也带来一定的方便。
二、建设目标
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主要是针对医院手术室需求所量身打造的系统,本系统建设的目标说明如下:
(一)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包括:HIS系统、检查检验系统、PACS、血液气体分析仪信息系统)的病历系统整合与显示,全面进入信息化。
(二)各项患者临床数据(出入量、治疗、病历记录、各种特殊检查界面)记录都可通过临床数据转入数字化病历gateway,及时直接传入各医生/护士工作接口与病历表单中减少各项纸上界面及文书作业的时间,增加管理效率。
(三)设立完整病人医护数据库,提供数据库查寻、分析工具。
(四)手术医疗过程“无纸化”提供完整医生使用接口,结合电子仪器相关信息,整合至现有功能中。
(五)提供与医院规格完全一致的电子病历,并自动打印纸张备查。
(六)提供完整手术常规报表与评鉴报表,和出入登记簿。
(七)提供手术医护人员工作接口,将各患者分类及其详细处置内容收集完整。
(八)整合HIS、LIS、PCAS系统,电子病历信息与HIS双向互传,整合应当尽量遵照HL7、ICD10、DICOM3等国际标准,这是医院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
三、实施方案
(一)手术室的各种床边监护设备、麻醉设备、体外循环及其它相关的医疗信息如:呼吸器、血液气体分析仪器、血氧监测器、体外循环等设备通讯参数的调试、数据采集方案制定以及相关的软件调试工作。
(二)医院现行使用的麻醉访视单、麻醉报告单的自动形成,窗体输入格式需要与现行文本格式相适应。
(三)手术室内部器材、材料、药品发放、领取的量化管理,自动形成病人手术麻醉费用明细账单。
(四)实现科室成本核算及效益分析功能。
(五)与其他院内信息系统的整合对接。自动接收HIS的手术预约及返回手术通知单;自动把病人发生的费用传送到HIS的住院费用中;实现能够随时在桌面调阅病人术前的LIS检验报告以及PACS检查报告。
四、实施过程难点
(一)手术室的各种床边监护设备、麻醉设备、体外循环及其它相关的医疗信息如:呼吸器、血液气体分析仪器、血氧监测器、体外循环等。这些设备种类繁多,没有统一的通讯协议和标准(影像PACS系统,具有全球统一的DICOM3标准),有些设备甚至没有数据口,还需要做模数转换才能采集到数据库;系统涉及反映病人的生命体征的参数多,包括SPO2、心率、血压(收缩、舒张)、心电图、呼吸频率、体温、潮气量、气道压力、氧浓度等等参数,这对于开发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设备通讯参数的调试、数据采集方案制定以及相关的软件调试是整个系统的关键、耗时最长的工作。
(二)与其他信息系统的整合。医院内的HIS、LIS、PACS分别属于不同的开发商开发,各开发商对于对接有自己不同的见解,如何协调各开发商按照HL7、ICD10、DICOM3等国际标准及时完成对接整合是一件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1医疗纠纷的原因
1.1患方的原因
1.1.1 患者对医疗的期望值过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失业下岗人员的生活水平比较低,医疗负担承受能力差,但对个体健康的要求并不低,因而对医务人员的医疗结果抱有更高的期望,久而久之他们形成了一种心态:医院如同神圣的殿堂应该包治百病,不能治不好病,更不能死亡,否则医院就有责任。并转而将责任归结于医务人员和医院,甚至提出苛刻要求。
1.1.2 患者对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和高风险性缺乏了解由于生命体的高度复杂性,同一疾病在不同个体、或在不同的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并且个体之间又存在着太多的差异,而且某些症状又需要通过患者的主观描述来告诉医生,患者的表达能力又受他的文化水平、精神状态、疾病的严重程度的影响。医生经常会遇到教科书上或诊疗常规上都不曾讲到的疑难病例,客观上医学界还有很多的疾病无法诊断,有很多的领域是未知数需要探索。生命是如此的复杂,医生时常无法阻止疾病的发展或恶化。对疾病的诊治始终存在着成功和失败的可能。由于患者及家属缺乏医学知识,对医疗的特殊性和风险性认识不足,一旦出现不理想的治疗效果,即可诱发医疗纠纷。
1.1.3 社会的诚信度下降所谓医患关系,最直接地讲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所建立起来的一种最常见、最活跃的医疗人际关系。患者担心医生不好好治病,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怀着戒备心理来就诊,而医生却担心患者对自己的医疗行为无端指责、无理取闹。人们之间的信任度降低了,相互之间的猜疑加剧了,结果是医患之间不能很好地配合,影响了治疗的效果,反过来又加剧了医患关系的恶化。这一现象反映在医疗过程中,就是医患之间的诚信度降低了。一旦出现难免的并发症,患者家属就不理解,极易造成纠纷。
1.1.4 患者的特殊心理状态一种心态是由于对疾病的恐惧、焦虑而引发的急燥心理,要求“医到病除”,立杆见影;二是烦恼、愤怒和多疑;三是对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缺乏认识,仅从诊疗效果或预后状况判定医疗的服务质量,认为诊断不出来就是误诊,出现并发症就是误治,把医疗服务等同于购物,不称心可以包退、包换。
1.2医方的原因
1.2.1 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一些医务人员不认真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熟悉,基础不牢,粗糙蛮干,导致诊疗和护理中的差错;有的人对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准备不充分,导致意外。
1.2.2 沟通告知不到位有一些医务人员忽视了患者及家属对病情的知情权;选择药品品种特别是贵重药品、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手术、麻醉方式的选择、贵重仪器检查的必要性和费用时未能如实地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情况征得患方意见,忽视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特别是对刚住院病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潜在危险因素易发生病情急剧变化的患者,因未及时与患者家属沟通交代,使患者提前没有思想准备,突然病情恶化,难以接受现实和不理解引发纠纷;医务人员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如医生只了解自己分管床位病人的情况,而不主动去了解其他患者的病情,以至于单独值班时,其他患者出现症状时不能进行有效的沟通;部门之间缺乏沟通,造成对病情解释的不一致。
1.2.3 医疗文书不规范有的医务人员工作不尽心,病历书写不及时、不完整。如项目查了未记录;病情交代了未签字;不良反应告知了未记录;临时抢救未及时记录或补记;上级医师查房意见特别是重要诊治意见未记录和执行;患者的重大病情变化及采取的措施未记录;做手术、各种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反复输血时,不严格履行签字手续。病人一旦对治疗效果有异议,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1.2.4 超越权限服务一些科室为追求小团体经济利益,超越范围收治病人,超越技术能力诊治,遇到疑难重危病人不请求会诊或转科,顾及个人面子,凭自己主观经验盲目施治导致不良后果。
1.2.5 医德医风存在问题违反医疗规范,开口头医嘱,特别在节假日或晚上值班时,患者出现情况时,为了偷懒,不看患者,即开口头医嘱,造成患者及家属的极大不满,甚至开错医嘱,造成严重的后果;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意识淡薄。
1.2.6 医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有权了解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处置以及病情预后等情况,有权要求医护人员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有权了解医疗过程中的费用使用情况。如果医护人员拒绝提供患者要求知道的有关问题,可能导致侵犯患者知情权而致医疗纠纷;患者作为特殊的消费者,他所购买的产品就是他们所需的医疗护理服务,但是有些医务工作者往往意识不到这点,存在被动、推诿、疏忽大意等情况,导致患者不满,引发医疗纠纷。
1.2.7 其他意外伤害意外烫伤、摔倒、跳楼自杀等。
2医疗纠纷防范对策
2.1狠抓制度落实,重视环节质量
2.1.1 开展院长质量查房由分管领导、医务处、医院感染科、药剂科、护理部、临床科主任参加。查房时对科室目前的质量运行、核心制度落实情况、以往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指导,同时还结合科内病例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临床思辩能力。
2.1.2 加强重点病人的管理加强对重点病人的管理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对于医院行政早交班时医疗总值班提出的危重病人以及疑难或存在纠纷苗头的病人,医务处主动介入,组织全院讨论,确保未雨绸缪。
2.1.3 增强急诊科医疗力量医务处与人事科一起制定了《晋升职称人员到急诊科轮转的规定》,要求医院晋升副高的医护人员晋升前必须轮转6个月,晋升正高的轮转3个月,其中有1个月必须连续在急诊转班,同时对轮转人员在急诊科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制定了考核、督查细则。
2.1.4 进一步规范医疗病历书写,提高病历内涵质量把病案质量监控的重点放在环节质量监控上,强化病案书写者自我检查、科室病案质量小组监控、病案室监控和病案管理委员会监控措施。医院摘取了病历书写规范中的16项重度缺陷制成《重度缺陷评价表》,要求各临床科室在病历送至病案室之前床位医师、质控医师、科主任必须完成,以此杜绝丙级病案的发生。
2.1.5 抓好重大纠纷病例讨论制度对于发生纠纷、投诉、争议、死亡原因不明的病例,按照“五个不放过”(病人死亡了,其死亡原因不明不放过;手术失败了,失败原因不明不放过;病人投诉了,病人不满意的原因不明不放过;病人出现并发症,并发症的原因不明不放过;纠纷处理了,当事人认识不到位的不放过)要求,把病例讨论抓深、抓细。医院邀请外院专家进行诊治情况及病历质量评析,并组织发生纠纷的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及全院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及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一起参加讨论,大大提高了临床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及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识。
2.2进一步加强了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医院对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的问题拍照留存。通过召开全院一、二级科主任会议和全院医师大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分析、点评,并要求各科室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落实到位。通过上述举措,有效推动了医院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政管理的规范。
2.3医疗纠纷发生后的责任追究
医院专门出台《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对实行医疗安全质量追究的情形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引发医疗纠纷争议,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人;违反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因服务态度不到位被病人投诉并导致恶劣影响者;因医患沟通不到位被病人投诉并导致恶劣影响者;出现丙级病历或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连续三次检查均不合格者;图像质量、报告准确率、书写格式正确率、发放报告及时率、异常报告通知率等不达标者;上级部门组织的“三基”考试不及格者;、私下售药、器材或材料的责任人;自脱岗者、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规定同时还就考核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违反本规定,除考核扣奖外,最高处罚可缓聘一年,下岗学习一月,直至调离及解聘。
2.4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促进医患沟通
关键词:医患纠纷 原因 分类 调处方法
中图分类号:4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729-2190(2007)12-0173-02
医患纠纷是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其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侵权与赔偿纠纷。目前,医患纠纷在医疗服务中不断发生,正如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上坦承的那样――医患紧张,在这种医患紧张的形势下,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一旦发生医疗不安全的事件,就会引发医患纠纷,甚至演变为医患冲突。
1 医患纠纷产生的基本原因
医患纠纷实际上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同相对滞后的医疗体制及相对偏低的医疗服务质素之间的矛盾。如果医患纠纷调处得当,则矛盾可以得到消减或化解;如果调处不当,则矛盾可能升级,将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1 现阶段的医疗体制方面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还处于改革阶段,社会定位存在偏差。
1.1.1 当今我国的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但是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发展的社会形势下,医院就像企业那样经营,出现商业化。而在法律适用上,应主张各医疗机构否定医患关系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注重社会效益。
1.1.2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已出现众多私立医疗机构。这些医疗机构的自我定位及社会定位是:以谋求经济利益为经营目标的营利性机构。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的并存,使得我国的医疗系统里形成了两种经济体制共存、竞争的局面,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公立医院竞争压力增大,出于自身建设的需要,不得不加大对经济效益的关注。
1.1.3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支出占GDP的比重偏低,形成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相对后,普通百姓“看病难,吃药贵”仍然是现实。
1.2 医疗单位方面
1.2.1 没有建立和健全严格的自律制度,在落实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以自律为内容,制定相关的方案及制度,进行贯彻落实。如制定医院防范医疗事故的方案、医院处理事故的方案以及临床新技术准入规定等。
1.2.2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1.2.3 医疗单位为了经济的支出和自身建设的需要,在救死扶伤的同时很大程度地考虑医疗活动的经济效益问题。过分执行“先掏钱后看病”的一般诊疗程序,使患者失去及时有效的救治,这是整个医疗系统都存在的普遍现象。
1.2.4 受社会的影响,利益的驱动,个别医务人员存在着不正之风,吃“病号”,收红包、拿回扣等不良现象不断发生,这也是医患纠纷的诱发因素。
1.3 患者及其亲属方面
1.3.1 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的文化水平还相对较低,对具有相当科技含量的现代医疗科学,一些病人及其亲属还缺乏基本的医学常识,对病人患病缺乏理性认识,对医疗的结果不能正确理解和接受。
1.3.2 对医务人员的期望或要求过高,对一些高风险性或不可抗的技术性失误,不能理解或谅解。要求患者的诊疗结果只能成功不许失败;一旦病情恶化或不治身亡,便失去理智,横加指责,甚至大打出手。
1.3.3 患者的经济状况和家庭背景也是直接影响患者及其亲属情绪的主要原因。个别患者一旦经济不足,对医疗单位的一些收费项目不满或对欠费治疗过程一时得不到满足,就产生激动情绪和怨气,引发矛盾纠纷。
2 医患矛盾纠纷的基本分类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或司法解释来解决医患矛盾纠纷。根据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如行政法规、高院批复或公报等。在调处医患矛盾纠纷的工作中,常见的有如下三种类型:
2.1 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经法定部门鉴定认为构成医疗事故而产生的纠纷。
2.2 医疗侵权纠纷
医疗侵权纠纷包括非医疗事故侵害和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如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审理医疗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的“因医疗事故意外的其他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纠纷”。
2.3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医疗双方围绕医疗侵权损害以外的给付或返还医疗费用,以及非生命健康就值范围并通过选择、约定方式实施的医疗行为等其他方面产生的纠纷。
3 医患纠纷的调处方法
3.1当医患双方一旦发生医患矛盾、纠纷或演变为医患冲突,调处这些事情的质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确立人性化工作原则,及时柔性化介入,以关怀言行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感到慰藉,愿意和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心理沟通。切不可动粗或动用警力,激化矛盾。
3.2在患方向医方“讨说法”情绪和行为有明显的偏激性和对抗性时,调解工作宜慢不宜急,以时间来缓冲患方强烈的对抗心理,耐心倾听患方的诉说和诉求,以宽慰钳制激动,稳控事态。
3.3在事态达成平稳的基础上,立即启用相关的调解力量,从不同的侧面进行劝解。如请患方信任的专家名医同患者分析病情、讲解病情,帮助患方了解医疗活动程序和规范,增强医患纠纷理性解决程度。又或请律师向患方告知维权方式和渠道,劝说、引导患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引导患方用理智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把医患双方拉到协调谈判桌上。
【关键词】院前急救病例;诊疗行为;医疗、护理缺陷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49(2013)08-31-02
院前急救是急救医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急救反应快慢、医护人员对病人救治能力高低、能否有针对性的对病情重点处置,观察判断病情能力是否敏锐等将直接影响到病人愈后与转归。同时院前急救又是医患纠纷最易发生的高发地带,在急救用时、病人处置、转运、告知等诸多环节中,稍有不慎则可能出现纠纷。因此,通过对急救病历分析,为充分了解急救全过程,评估医、护人员理论水平、操作技能高低及沟通能力强弱等方面,提供了有益途径。
1资料和方法
逐日检查我科2009年6月至2012年6月院前急救病历4609份,按照《病历书写规范》、《院前急救学》等为参照标准,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分析病历,并辅以询问出诊医护人员现场情况、病人反馈等方法,发现有医疗、护理缺陷病例547例,占所检查病历总数的11.86%。
2结果
547份病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病历及医疗文件书写:病人详细通讯地址未填写或填写不清楚;对过去是否有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哮喘病等重要病史未作询问;病史的描述中缺乏对重要的阴性症状与体征描述;体征中漏记心率;意识障碍程度判定不准确,如昏迷程度判定过轻、过重;体格检查中遗漏对脊柱、头后枕部、耳后、会等处检查;危重患者、转诊患者病情告知书未填写、或填写后未及时归档;书写者未签名等。这类病历共272份,占缺陷病例的49.7%。2、疾病诊断质量:(1)诊断疾病病名不规范,如:晕厥待诊?血管性?,腹痛待诊?妇科问题?;(2)诊断错误:如心源性晕厥误诊为心源性休克;低血糖昏迷误诊为脑血管意外;应激性高血压状态,诊断为高血压病;(3)诊断遗漏:全身多处软组织伤,CT进一步检查发现头颅骨折、头皮血肿;双下肢皮裂伤,X线检查发现胫、腓骨骨折;重度酒精中毒,头颅CT检查发现硬膜外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腹部软组织伤,超声检查发现腹腔内积液,剖腹探查发现肠系膜破裂。这类病例共124例占缺陷病例的22.6%。3、急救处置不当:重度支气管哮喘发作首选氨茶碱、糖皮质激素静脉滴注而不是选用 受体激动剂氧雾或气雾剂吸入,快速缓解支气管痉挛改善呼吸困难;高血压急症病人紧急降压使用短效硝苯地平舌下含化,因反射性引起心率增快,可能导致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慢性阻塞性疾病急性发作、排痰不畅、呼吸衰竭未及时有效吸出痰液改善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多发性骨折病人疼痛明显者,进行骨折固定术后未及时使用有效镇痛剂,防止疼痛性休克和脂肪栓塞;重型颅脑损伤昏迷病人出现鼾声呼吸,未打开气道、保护性气管插管或给予喉罩、口咽管,以减少窒息缺氧所致颅内水肿,为后续开颅手术提供条件;骨盆股骨等处骨折及腹腔内出血病人,未及时使用三角巾加压包扎,间接控制出血;胸腹联合伤伤病人使用诊断性穿刺技术不足,依赖回院后的辅助检查;已经有休克或血压低的病人未建立双通道扩容;呼吸心跳骤停病人,抢救时呼吸兴奋剂使用过多,肾上腺素推注后,未加推生理盐水促进药物快速进入心脏,这类急救不当病例共93例,占缺陷病例17%。4、护理行为缺陷:(1)已执行的各项医嘱未及时签字;(2)抢救病人静脉通道建立选择手背小静脉、已建静脉通道输液针滑脱未及时发现;(3)休克病人、烦躁者 、救护车在行进中不能熟练进行静脉穿刺技术、吸痰技术,休克患者静脉通道建立困难;(4)已用医疗针头在忙乱中未放入收纳盒,刺伤他人;(5)对于出现与症状、体征不相符情况或危急值未再次确认,如血压过高、过低,呼吸过快、过慢等。这类病人共59例占缺陷病例10.7%。6其它 :接电话缺乏沟通技巧及必要专业指导:病人及家属自我处置不足;发病地点询问不清楚,不能极时到达发病地点;与上级医院电话沟通不当,致病人转进困难;现场施救时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在道路上逆行,未及时寻找安全环境施救等,这类病例共26例次,占缺陷病例4.7%。
3讨论
院前急救具有时间紧迫、诊疗条件受限,病人病情急重、医护人员数量有限、环境恶劣、病人、家属心理不稳定等等不利因素,为急诊急救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提出了严峻挑战。如何在发病黄金时段稳住生命征、有效施救,减少医疗纠纷,是急诊医疗质量管理重点课题。通过对4069份急诊病例分析发现:病历书写缺陷所占比例最大,占49.7%,病历书写既是病情客观表现也是医疗纠纷中作为法律证据的重要物证,同时也反映医师把握病情深度与广度,对病情进行内在分析和判断能力综合表现。应作好病历书写的质量控制,尤其要求对时间、重要的阴性症状、体征描述,病人的知情同意书、病情告知书等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加强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医疗责任教育,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对常见多发急重病进行业务学习,注重“三基培训”。充分了解疾病的病理生理过程,做到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
院前急救因受时间和诊断条件所限,病情确认诊断困难较大,诊断多以待诊为主,但要求诊断名称合理、规范,不能想当然乱写,应依据病情表现得出最可能性诊断,同时要强调医护人员对病人分层次多次复检,以发现隐匿病情,提高诊断准确率,为后续治疗提供保障。
院前救治是整个院前急救的重中之重。需要医护人员能及时抓住危及病人生命的重点环节、给予有效处理以稳定生命体征、打断恶性循环。分析病历中处理缺陷主要表现在:未使用对病情最有效控制方法,分析原因在于医务人员对病情病理生理发生发展认识不到位,处置上出现偏差。针对这一环节科室平时要加强业务学习,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制定危重病的处置流程与规范,吸取新知识、新方法,不断优化急救方案。要让急救医护人员熟记各项疾病救治流程,做到挽救及时、有效、不遗漏。
院前急救也为护理工作提出了极大挑战,护士在狭窄、昏暗、车体运行环境中快速有效操作,如:建立静脉通道、吸痰、吸氧、对病人进行监护都有相当大的难度;在有限时间内对发现的“危急值”进行复检在时间上也受到限制。要解决上述问题,平时基本操作培训及快速可靠的检诊技术掌握就非常重要,应制定相应的的护理操作流程,按规定步骤完成任务,才能做到忙而不乱,避免职业暴露。
院前急救从接警开始,无论是120指挥中心还是科室急救单元内的电话接听人员都应俱备冷静心理素质、清晰思维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通过沟通,急救人员除了解到病人基本信息外还应对病人进行最基础的自救指导如压迫止血、摆放、烫伤病人的快速冷敷,中毒催吐,抽搐患者的舌保护等。以争取时间,将病人的损伤降到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