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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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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建议

第1篇:预防校园欺凌建议范文

近年来,学生害案件不断发生,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学校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害案件发生的任务刻不容缓。

2018年,国家最高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对未成年人进行防止害教育。

二、学校预防未成年人害主要工作举措。

(一)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

1.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职责。从校长、分管领导到班主任、科任教师,建构学校的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

2.加强常态化的日常安全管理,创设安全校园环境。日常安全常态管理:(1)常态化的无死角的网格化管理。(2)一日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3)一日门卫管理,加强大门的管理,强化学校第一道安全关口。外来人员的进出,学生请假出入,都有严格规范的程序。(4)每月一次的安全大联查。(5)每日校委会的代班值岗。

3.重视预防建设,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实现全覆盖监控及一键报警,大大提升学校防范能力。

4.学校内预防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三个制度)。(1)凡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2)纳入师德管理机制。(3)形成调查。

(二)大力强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宣传教育工作。面向三个群体的宣传教育。

1.面向学生的宣传教育。(三化:专题化、主题化、融合化)。

(1)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班会课、道德法制课。心理健康课,进行预防害专题的教育,开展常态化的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开展防害主题的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欺凌开展防害的主题教育。本学期法制教育主题就是防害的主题讲座。

(3)融合化的教育活动。预防害与学校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进行融合。让预防害,像防水防火安全一样深入学生的内心。

2.面向教师群体的宣传教育。(三清:清楚明白、亲力亲为、清清白白)

(1)面向全体教师宣传,以专题会议方式进行传达和落实国家《一号检察建议》的文件,每位教师要清楚明白

(2)每一位教师在平时教育活动中对预防未成年人害中,要把自身置身其中,亲力亲为,就当自己孩子一样来对待学生。

(3)老师要清清白白,纳入教师师德管理范畴。教育别人,也是教育自己。

2.面向家长群体(三要)。

(1)要提高防范意识,防小偷,防。

(2)要与孩子经常沟通交流。

(3)三要与学校密切配合。

(三)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管理。

学校与家长的协同,通过每学期家长会加强家长的协同管理。特别是留守儿童。

学校与社会协同,与主管部门的协同教育,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合作开展教育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专题教育讲座活动,本学期开展远离校园欺凌。本学期聘请未来宝贝社会机构为全体学生开展了安全五防护(包括防防校园暴力防校园欺凌防意外伤害)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公安局、派出所协同开展周边环境的整治。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桌。不仅仅是食品安全更是学生人身安全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防教育从教师家长社会认识度不够。特别是学校教育涉及学生性教育内容,受传统观念影响,教师避讳。

第2篇:预防校园欺凌建议范文

关键词:欺凌行为;欺凌类型;因应策略

中图分类号:G6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7)01-0001-06

一、前 言

有关欺凌行为的类型与形成及因应策略方面的重要性,笔者曾在相关的研究中 [1 ],依据美国“国家中学校长联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ondary Principals )所提供的数据指出:一是欺凌行为最常来自于一般的社会暴力行为,大约有15%~30%的学生曾经是欺凌者或是受害者。二是在1994年到1999年之间,有253人死于学校暴力事件,有51种不同的死因,欺凌时常是与学生死因有关的因素。三是直接的肢体欺凌正在小W校园里增加,在初中阶段达到高峰,而在高中校园内下降。但是,在另一方面,言语欺凌却是一直持续增加。根据美国法院 (The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的报告,新进的学生比起老生更喜欢欺凌同学。四是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同学相信,学校无法有效制止欺凌事件的发生,有更高比率的学生相信大人的帮助是没有效率也没有效果的;5.25%的教师觉得欺凌没什么或根本不理会它,只有4%的教师会持续去调查欺凌事件的起因。

此外,Tom V. Savage与Marsha K. Savage [2 ]指出,美国教育联盟(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在2003年已经将欺凌事件作为学校主要关心的议题。同时,也有研究结果显示70%的教师相信他们已经处理了所有欺凌事件,但是却只有25%的学生认同这样的看法。这显示出教师们对于欺凌这件事情与学生的看法是有很大出入的,并且,师生之间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沟通问题。

从上述之研究得知,对于欺凌行为一般的因应策略,即消极地不去理会,或是不上学,或一再容忍,会导致欺凌行为不断地重复上演。

二、何为欺凌行为

欺凌行为,一般指的是蓄意且具伤害的行为,是持续重复出现在固定孩子身上的一种欺凌现象。有关欺凌行为的意涵,详加说明如下:

1. 欺凌行为的定义

一般的欺凌行为定义,主要包括下列重要的意义:第一,欺凌行为是有意的、长期的、反复的;第二,欺凌行为的背后是在口头、感情、生理或是心理上让其他同学不舒服;第三,欺凌行为的特点是受欺凌者被欺凌者故意暴露出来,被拒绝融入友谊中,不能防卫自己;第四,欺凌行为的模式是要施加伤害、欺压、暴力、攻击等行为在他人身上。

因此,欺凌行为是一种刻意地暴露出某固定的学生,让他长期地、一再地在口头、财物、感情、生理和心理上被其他同学拒绝,意图伤害他而造成其直接或间接的人际关系疏离的行为。

2. 欺凌行为的意涵

一般欺凌行为的意涵,包括三个重要的方面:

(1)欺凌行为的迷思与误解

Olweus [3 ]指出有关欺凌行为的迷思,认为:欺凌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男孩终究是男孩――欺凌只是他们的发泄罢了;欺凌是发生在所有的学校,没有什么好忧虑的;棍棒与石头可能打伤你的骨头,但是言语是从不会伤害到你;欺凌对我而言从不曾造成伤害;欺凌会使你更勇敢/让你知道生活是什么,只是如此而已。

因此,欺凌的行为极容易被教师与家长误解,认为只是校园正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于人际相处无害,甚至认为受害者是“自找的”;同时,也认为这样的行为只会在低学业成就的学生身上发生,发生的地点只和学校相关;只要没有肢体上的伤害,就不算欺凌等等。这些误解与迷失,必须要借由教师与家长正确地传达欺凌行为的知识并改变对于欺凌行为的看法,才能被消解,从而建立正确的反欺凌观念。

(2)欺凌行为的内容

Meyer和Elizabeth [4 ]认为,使用“欺凌”这个词时,必须包含下列之一的行为:真实的或被威胁的暴力;钱、财、物被勒索或强夺、或被偷;强制一个孩子去做一些他们不做或不想做的事;一个孩子在友谊团体中被忽视和被要求闭嘴;被嘲弄与被羞辱;老是对不同的孩子责骂;取绰号或贴标签;传递攻击性的讯息;散播不实的谣言与耳语;传送侮辱性的电子邮件。

欺凌行为的内容虽然包罗万象,但其中有几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受害者是固定、孤独的,易被标签化;二是大欺小、强欺弱的权力关系;三是口语、肢体、关系、性取向上作为欺凌的主要内容;四是引起受害者的反击,但在反击时仍会成为受害者。

(3)欺凌行为的区辨

欺凌与冲突、骚扰、威胁、恐吓之区辨,有助于了解校园欺凌的意涵与形成原因,进而针对校园欺凌拟定有效的策略。

笔者认为区辨欺凌行为的关键在于 [1 ]:其一,戏闹或游戏的角色是否可以互换,且当其中一方因不舒服而要求停止时,是否得到停止;其二,当事人是否自愿参与其中,或者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有自由与弹性,个人的主体性与尊严是否被尊重。

三、欺凌行为的类型与相关因素

欺凌行为的方式一般由肢体欺凌慢慢发展成语言或社会控制的欺凌方式。随着教师及家长对肢体欺凌的制止,年龄越大的儿童使用的欺凌方式转向于言语伤害或同伴对受欺凌者的关系疏离。有关欺凌行为的类型与相关因素,详加说明如下:

1. 欺凌行为的类型

欺凌行为本身即是一种伤害性的行为。对于各种欺凌行为的类型,可以有以下的分类:

一是关系欺凌,它主要是操弄人际关系,与语言欺凌经常一起发生。两者是属于欺凌发生刚开始阶段。

二是言语欺凌,虽然肉眼看不到伤口,但它所造成的心理伤害,有时比肢体伤害更严重。此行为通常伴随着关系欺凌。

三是肢体欺凌,它是临床上最容易辨认的一种形态,是教育工作者最常关注的一种形态。

四是性别欺凌,它是指受害儿童被他人用与性有关的有害语言、行为或影像等实施的侵犯。

五是反击型欺凌,它主要是指受欺凌者因长期受到欺凌而给予反击的形态。如美国发生的多起校园枪杀事件,即属此类。

六是网络欺凌,上述所属的欺凌行为皆可使用“网络”来执行。此方式不受任何限制,可能导致的伤害更大,影响更远。例如,有女影星因为被网络欺凌,受不了折磨而轻生,这种类型就是属于网络欺凌。

2. 欺凌行为之形成因素

(1)学生个人因素

笔者在相关的研究中指出学生成为欺凌者的因素主要有:学业上的挫折感;学生有欺凌行为的责任主要是大人不够关心孩子,以致于孩子认为只有一种方式可以在欺凌环境中生存,就是倾向有暴力的行为;没有楷模可作为典范;在家庭中受到暴力对待;家庭对孩子漠不关心;孩子结交不好的朋友;人格及品性失常 [1 ]。

欺凌行为形成因素中的个人因素,主要包含下列要项:欺凌者因欺凌行为受到欢迎,而增强其欺凌行为的意图;欺凌者因欺凌行为享受到支配权力;欺凌者在各种环境下都处于心理负向的状态;欺凌者对于受害者产生妒忌的心态;受害者的人格特质有“负面支配性”、能力弱势等特点。

(2)家庭因素

依据笔者的研究,欺凌行为形成的家庭因素主要包含下列要项:一是父母忽视管教或态度冷漠且不一致,易导致孩童没有同理心,容易造成孩童在学校欺凌他人与被欺凌的情况;而父母的管教开明且权威,则孩童比较不易在学校欺凌他人或被欺凌。二是家庭从事特种行业或社会经济地位较低,也容易受到欺凌 [1 ]。

(3)学校因素

Sharp [5 ]认为,文化因素很容易让这些学生成为被欺凌的目标。不同种族的文化很容易造成一些负面的印象,致使这些孩子无法被融入友谊之中,进而在不友善的校园中成为欺凌行为的受害者。除此之外,她还提到一个现象:“就算这些孩子在学校的成绩很优秀,但是,到了公共的场所,例如等待校车时,他们还是很容易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笔者认为欺凌行为形成因素中的学校因素主要包含下列要项:一是学校的不友善氛围会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增加;二是教师管教方式的冷漠,会使欺凌事件的发生率较高;三是受害者的沉默忍耐,无法有效减少欺凌事件的发生 [1 ]。

(4)社会因素

邱珍琬 [6 ]指出,大环境及社会本身对于性别角色的要求,鼓励竞争比较,加上媒体传播之力,这些都是欺凌行为易发生的社会环境。“以暴制暴”是社会环境的结果,“观察模仿”也是社会环境的力量。

Sharp [5 ]提到媒体的影响力,认为:“谁能忘记那些在电视传媒中,对学校新生那种恐怖的虐待方式?”这些孩子在进入学校时,就已经成为被嘲笑、被攻击的受害者。

综上所述,欺凌行为形成因素中的社会因素主要包含下列两项:一是传递暴力行为的社会风气,容易产生校园欺凌事件;二是社会氛围对于性别的不友善,强调以暴制暴,容易产生校园欺凌事件。

因此,在欺凌行为的形成因素上,学生本身无论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只要处在不友善的环境中,就容易产生欺凌行为。在家庭因素上,父母的管教方式与学生欺凌行为有高度相关。因此,家长在管教上,应保持处罚上的一致性,并对孩子适时关心,才不易产生欺凌与被欺凌事件的发生。在学校因素上,教师的管教要赏罚分明,并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在社会因素上,应减少暴力影片的播放与传播,以避免模仿行为发生。

3. 欺凌行为之相关因素

(1)性别因素

在欺凌行为相关因素中,性别的因素主要包括下列要项:其一,就男女性别而言,男学生受到欺凌的情形比女学生多;其二,男学生多涉及肢体欺凌,女学生多涉及语言及关系欺凌;其三,教师的刻板性格印象会影响到学生的行为表现,而导致欺凌事件的发生。

(2)年级因素

有关年级因素影响欺凌行为,相关的研究结论并无一致的看法。笔者认为在欺凌行为相关因素中,年级的因素主要包括下列要项:第一,一般而言,肢体攻击行为高年级多于低年级;第二,在初中,肢体欺凌以初中二年级发生率较高;第三,年级的差异会影响到欺凌行为的类型及发生率。

(3)学业成绩因素

笔者认为学生学业成绩佳而受到同学欢迎,是建立在他们的能力可以成为控制人的权力基础上的。本质上来说,他们的高权力是来自可支配他人。杨宜学的研究结果 [7 ]指出,男生、低学业成就及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学生受到网络欺凌的程度高于女生、高学业成就及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学生。

在欺凌行为相关因素中,学业成绩的因素主要包括下列要项:一是无论成绩的好坏高低,皆可能产生欺凌行为;二是学业成绩佳的欺凌者,其权力的掌控是能力的展现之一;三是学业成绩不佳的受害者,遭受到各种类型欺凌行为的比率较高。

四、欺凌行为之影响

欺凌行为是在群体中所形成的暴力行为。参与者包含绦衅哿栊形之欺凌者、欺凌行为之受害者、处于欺凌行为当中却非欺凌者也非受害者的旁观者。这三种角色的并存,才能产生了一个完整的欺凌行为,也才能够在校园内上演欺凌。

欺凌行为的相互关系是指欺凌者、受害者、旁观者三者之间的行为。欺凌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而这种互动关系存在着权力、人际关系的不均现象。

1. 欺凌者及其影响

校园欺凌者有几个特点:强壮、自信且冲动;与受害者同龄或稍长;对任何人都具攻击性,包括同学、家长、老师和兄弟姐妹;出身于充满敌意、忽视孩子的家庭;父亲有攻击倾向或十分冷漠;身边都是同类朋友;亳不同情受害者;为了刺激、权势和控制欲而欺负别人。

欺凌者本身有以下的特质:心态较坚强、无同情心、以伤害他人为乐;滥用权力、掌控他人、支配他人欲望较强;个性具攻击性、充满敌意、冲动、报复性高。

欺凌者受到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要项:一是儿童时期对于欺凌行为未加控制,成人后易发生刑事案件;二是学习时期对于欺凌行为未加控制,进入社会后易使用相同手法来与人相处;三是短期影响会更有权力与势力,长期影响则是出现行为。

2. 受害者及其影响

邱珍琬 [6 ]认为受害者除在体格上较为瘦弱外,也表现为孤单、安静、少朋友、较神经质、较不会为自己出气、看法较悲观等心理特质。笔者认为受害者的特质有:性格上倾向于敏感、退缩、谨慎;缺乏果断力;社交能力较差;低自尊;男性相较于同学较弱或个头较小;女性在生理外表上较无法吸引同学;害羞,朋友较少;与大人的关系较同学好;有些不同于常人的问题,如学习能力差、种族歧视、性取向和生理上的问题等;有过度保护自己的父母亲。

综上所述,欺凌受害者本身包括以下特质:受害者的外表上较为弱势、性格上较神经质、安静、悲观;低自尊、有过度保护自己的家庭;不预期的失常态度、缺课、对学校活动参与度低。

此外,研究发现欺凌受害者受到的长期影响包括:低学业成就表现、缺课、药物与酒精滥用和自杀行为的发生,都与在学校场域中被欺凌有关 [5 ]。具体表现为:身体的伤害;辍学;翘家;有人因此讨厌家人;怪罪同学没有出手帮忙而讨厌同学;觉得自己很差劲;消极地任人欺凌。

五、不同欺凌类型行为之因应策略

欺凌行为存在于校园之际的当下,就应有相对应的策略来因应。学校的所有成员,无论是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及教师、学生,包括欺凌者、旁观者、受害者等,都应为友善校园尽一份心力。

1. 关系欺凌之因应策略

笔者在研究中指出,受到同学欢迎,学业成绩良好,有高自尊,在团体中是领导者的欺凌者,较常使用关系欺凌 [1 ]。女性较为喜欢使用这样的欺凌方式,因为它不容易被教师发现。这样的欺凌方式主要是耳语和社会关系的孤立。就是因为如此,在研究报告中都显示女性被欺凌次数比男性要来得少。因此,关系欺凌之应因策略主要是班主任应该去真正了解学生在班级内是否有被其他同学孤立的现象。

2. 言语欺凌之因应策略

言语欺凌是最常发生的欺凌行为,但是,班主任却是最少回应的。因此,当班主任发现学生无论是开玩笑或是故意采用不当语言来嘲笑他人时,应立即制止,并建立言语规范的界限;宁可严肃去看待学生之间的不合宜玩笑,也不要因为长期放任学生使用嘲笑的言语而给予学生形成言语欺凌的机会。

3. 肢体欺凌之因应策略

有些受害者会认为自己是做错事情,所以才会被欺凌。而有这样的想法的受害者更易被一再欺凌,如果没有被欺凌,反而会认为自己在班上不受欢迎。这样的受害者,在停止欺凌后甚至开始有自我伤害的念头。当班主任面对这样的受害者时,处理的焦点应放置在改变受害者的想法上,告诉受害人任何人都不应使用欺凌的方法来处罚另一个人。

因此,肢体欺凌之因应策略主要是不该出现在班级上的行为举止,班主任皆应立即制止。打闹与开玩笑,甚至冲突等行为,都不应在教室内发生。一旦发生,班主任应给予公平而一致性的处理。赏罚分明的班主任,是有效制止肢体欺凌的主体。

4. 性欺凌之因应策略

性欺凌的具体行为包括:性或身体部位的不雅玩笑、嘲笑或评论;性取向或的嘲笑;散播或传递有关性的不实纸条或谣言;侵犯身体的动作。因此,在性/性别欺凌之应因策略上,无论是在言语或肢体上,班主任都应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模范,不应使用相关性与性别不平等之言语来教学,也不应针对学生之性别而使用不对等的教学策略,以避免形成潜在不平等的教学氛围。

5. 反击型欺凌之因应策略

班主任由于漠视受害者在学校所受到的欺凌,致使受害者感到无力感,因而做出极端而无法挽救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从一般的威胁发展到校园枪击事件。这些犯案者,都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

因此,反击型欺凌之因应策略,需要班主任平时多P心学生,用心去观察学生一定可以有效预防欺凌行为的发生。学生们之间的打闹或许不容易区辨,但是,班主任若能采取宁可立即制止打闹行为,也不让打闹行为演变成欺凌行为的做法,势必可以有效阻断欺凌行为的发生。

6. 网络欺凌之因应策略

网络欺凌之所以非常难以控制与预防是因为它通常是发生在学校及教室之外,而且多数使用网络欺凌的欺凌者自认为不会被抓。因此,这样的欺凌对于学校教育者而言,是很棘手的问题。

笔者在相关的研究中曾提出反网络欺凌的做法:一是在课程教学中就应教导学生使用网络时应遵守的规范;二是建立反网络欺凌的班级气氛,例如禁止散播谣言及不雅图片或影片;三是学校应鼓励学生举报网络欺凌者,应掌控学生在学校电脑中传输的内容;四是教师应警示学生网络欺凌是直接与间接欺凌之一,使用网络欺凌就是违法行为;五是明确定义网络欺凌并告知可能的伤害;六是学校领导者应鼓励教师与家长一起执行反网络欺凌的政策 [1 ]。

网络欺凌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涉及所有的欺凌行为,同时,它发生的地点不只是在学校教室里,它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所以并不容易控制。多数学生认为它不容易被抓到,就算被抓到也没有证据证明这样做有任何的伤害。但是,网络欺凌的伤害绝对不是学生天真好玩的游戏,它也不亚于任何一种形式的欺凌。

六、学校在行政与文化上之因应策略

学校的反欺凌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多数的欺凌事件是发生在班级之外。学校的反欺凌政策建议如下:第一,建立反欺凌的环境与氛围,校园欺凌事件是不可接受的;第二,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接受反欺凌的教育训练;第三,任何人都不应该被欺凌;第四,清楚地定义并规定反欺凌政策,让全体师生皆可清楚理解;第五,让父母亲清楚知道学校反欺凌的政策,让学生明白实施欺凌行为的后果是什么;第六,让所有的家长及师生都必须知道欺凌后果的严重性。

综上所论,学校行政组织必须建立反欺凌的条约并赏罚分明,以形成学校反欺凌的文化。行政人员必须帮助教师去区辨欺凌与玩闹之间的不同,甚至帮助教师去搜集相关资料,作为教师教学上的反欺凌教材。有效的反欺凌政策是师生需要时间去了解和接受的,行政人员应给予教师与学生在反欺凌上的支持与帮助,让整个学校借由学生与教师在教学上的集体合作,形成公平而又安全的学校环境。

七、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上之因应策略

在班级管理中,笔者曾提出班主任的反欺凌策略明细:建立彼此尊重的班级气氛;鼓励学生遵守反欺凌的班规;在课堂中随时随地尊重他人;建立学生反欺凌的决心;在课程内设计反欺凌教案;在角色扮演、创意写作、合作学习中把焦点放置在同理心与同学关系的建立上;反欺凌及网络欺凌的政策请家长协助;学校应明定欺凌之定义及无法接受的范围;反欺凌政策中应对新同学友善欢迎并提供相关的咨询途径与手册;对欺凌者与受害者提供一对一的协助与辅导;对受害者提供人际关系的建立技巧;全体成员随时对反欺凌提供建议;教师应教导学生如何面对欺凌事件 [1 ]。

Ben Whitney [8 ]认为:资深的教师应有能力观察到学生非意外性的受伤或是表现出的沮丧;在处理事件上,不要一次问受害者太多问题,友善地给予支持,必要时交付专业人员辅导;在关怀上要小心谨慎,避免受到误解,并总是保持最大的关心;任何不适合的碰触,对孩子而言都有可能是一种欺凌,类似这样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一种犯罪;教师勿处罚孩子,必要时交给专业人员处理;观察到的任何状况,都应与专业人员沟通分享,以确定事实;告诉家长,与家长一起关心。

笔者认为旁观者是有义务及责任去预防及制止欺凌事件的发生。在处理欺凌事件上,不要把重心放在欺凌者向受害者道歉上,这样的做法,不但没有效果,反而很容易在教师不在现场时,让受害者再次被欺凌者伤害。

综上所述,班主任在课程与教学的设计上,应包含社交技巧的训练,如角色扮演、创意写作、班级开会等。这些课程设计主要是帮助学生确立新的态度并建构班级人际关怀的气氛。因为,同学关系的好坏才是反欺凌政策能否成功的关键,而旁观者是否参与,更是反欺凌能否成功的核心。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上,应该建立友善的班级气氛,使学生彼此之间合作与和平相处。一旦有任何学生超越此界限,就应给予立即有效的制止,这样才不会姑息养奸、养虎为患。

八、结 论

在处理欺凌事件上,预防胜于治疗。许多学生并不清楚何谓欺凌,大部分的学生都以为只有被打或是有受伤害,才称之为欺凌。但是,事实上,欺凌不只是肢体欺凌。班主任应教导学生认清各种欺凌之形态与内容,而非把预防欺凌或是制止欺凌行为的重责大任,加在自己或是所有教育者及行政人员身上。

学生之间的玩笑在无法分辨时,应适时制止,避免擦枪走火,防止演变成言语欺凌或其他形式的欺凌行为。对于欺凌者,应确立惩罚机制;对于旁观者,鼓励其正义感,对观看欺凌行为而未通报者,应连带受处分。真正行为不当的是欺凌者而非受害者,因此,对于受害者的保护需要有专业而有效的策略,避免受害者再次受到伤害。

参考文献:

[1]林进材.台湾地区中小学欺凌行为及因应策略之研究(2016)[R].

[2]Tom V. Savage,Marsha K. Savage. Successful Classroom Management and Discipline:Teaching Self-control and Responsibility[M].SAGA Publishing Inc,2009.

[3]Olweus D. Bullying at School:What We Know and What We Can Do[M].Oxford:Blackwell,1993.

[4]Meyer,Elizabeth J. Gender,bullying and harassment:Strategies to End Sexism and Homophobia in School[D]. Teacher College of Columbia University,2009.

[5]Sharp S. School Bullying:Insights and Perspectives[M]. London:Routledge,2008.

[6]邱珍婉.小W校园欺凌行为与对应策略[D].屏东:台湾屏东师范学院,2001.

第3篇:预防校园欺凌建议范文

一、案例背景

临近放暑假的某日,一位妈妈神色慌张地进入心理辅导中心,急不可耐地说:“教师,女儿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想要报警,可以吗?”我为她倒了杯水,请她坐下来慢慢说。在她的述说中,我了解到――

女儿萌萌,17岁,高二物理班的女生,暑假后要升高三了。中等身材,皮肤雪白,长相清秀可爱,性格较腼腆。萌萌小时候是个可爱的乖乖女,到了青春期后,开始有些叛逆,情绪起伏,情感方面也有不少分心,导致中考在外省市考得不理想。父母亲为了女儿能享受到上海高考近三年考生数跌入谷底的“高考福利”,放弃了在外省市舒适的工作、房子、人脉关系等,在母亲45岁、父亲50出头的年龄以“人才引进”的方式,2013年获批到上海工作,重新打拼人生。

萌萌是高一寒假后来到上海的,之前在合肥的一所市重点中学就读,因为考试科目不同,转学上海后,学习上她一下子感觉轻松许多,每天晚上八点多就可以完成作业。但由于两地教材内容的不衔接,她的考试成绩并不理想。

在学习上,她觉得上海的教师过于迁就学生,只要学生一叫今天作业很多,教师原本要布置的家庭作业,就不布置了。教师上课节奏慢,慢到她可以睡一觉,所以对父母抱怨:在上海的学校里读书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浪费青春。

在生活上,她觉得上海太大,人口太多,交通拥挤,无论去哪里,路上至少花费一两个小时,觉得上海的生活远不如原先的城市便捷。

在人际交往上,她与其他学生不多言语,仅与同桌(也是转学过来的女生)比较投缘。在整个班级中显得有点落寞、孤独,内心非常排斥上海,觉得现在这一切都是父母一手造成的,根本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处处觉得上海不如合肥好。

正因为此,高二上学期班级中有一位男生与她挺谈得来,看问题角度与她接近,慢慢地萌萌觉得总算在上海的新环境中有知音了,班级中基本上只跟这个男生一起说话,聊天,同进同出。母亲问起,她总说“你们不要用大人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交往”。母亲也算开明,觉得通过与这个男生的交往能够让孩子逐渐接纳新学校、新生活,她也不反对,只要女儿开心,只要考试成绩还可以。所以有几次双休日男孩约萌萌去打羽毛球,母亲也没有阻止,觉得一起锻炼锻炼身体也挺好,甚至他们俩打球结束,母亲还开车去接他们,并把男生送回家。期间还邀请男生到家里为女儿庆祝生日。于是一段时间内,萌萌因为心情好了,不再是脸色苍白、弱不禁风的样子,考试成绩也稳步提高。后来其实两人在恋爱了,母亲因为工作忙碌并不知情。

但是最近发生的事情让母亲和萌萌一下子被打懵了,根本无法接受!导火线是萌萌觉得马上就要高三了,没有太多时间花费在恋爱交往上,与男生提出了分手要求。

单纯的女儿因为与男生无话不说,把之前在合肥与男生交往的情况也如实告诉了这个男孩。男孩接受不了分手要求,居然盗取了萌萌的QQ号,把萌萌与合肥男生的聊天记录全部截取下来,打印出来,又把萌萌与他交往的聊天记录也全部复制一份,更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平时萌萌与他打电话,他都录音了,其中有不少很亲昵的语音。现在男孩以此为要挟,威胁萌萌要么继续与他交往下去,要么把这些聊天记录(文本、录音)公布在班级QQ群里,或者互联网上,让全班学生都知道萌萌是个怎样的女孩。

母亲根本没想到男生会这么有心机,手段卑劣,气愤得不得了。萌萌更是吓得期末考试后几天不敢来学校上课。马上要升入高三,临放假前要进行高三的各项学习内容布置,萌萌却吓得惶惶不可终日。这次的异往打击对她来说是她无法应对的。因为已不可能再分班了,高三是加一科目高考,学校只开设了一个物理班,高二选修课已经加学了一整年的物理。

讲完这些之后,母亲急不可耐地问我:“我想要通过报警来阻止男生将女儿的隐私暴露,可以吗?或者找这个男生谈一下,看看男生有哪些条件,我们是否可以满足?”

事情的前因后果听下来,感觉还是比较错综复杂。转学事件给萌萌,包括给她的家庭带来一系列的变化:(1)对新环境适应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存在比较严重的排斥心理;(2)在父母高期望值下引发了较严重的学业压力、焦虑,使其生活压抑,对整个家庭为了她而搬迁来上海的得失(是否有必要,是否值得等)存在质疑;(3)存在不合理认知,片面认为上海处处不如合肥,怀念以前的学校、教师和学生。萌萌采取“鸵鸟政策”的心理防御机制,自以为是,自我封闭。一方面,她觉得上海的女学生比较幼稚可笑,与她们之间缺乏共同话题;另一方面,又将全部的情感寄托放在这个男生身上,陷入情感危机。母亲来求助的主要目的想解决网络欺凌问题。

二、认识网络欺凌及其危害性

(一)网络欺凌的含义

所谓网络欺凌,是指个人或群体利用网络的便捷性,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媒介,以电子邮件、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对他人所进行的谩骂、嘲讽、侮辱、威胁、骚扰等人身攻击,从而造成受害者精神和心理创伤。

本案例中,男生准备对萌萌实施的网络欺凌方式主要是:向受害者发送带有嘲笑性的或是威胁性的短信;发送恶意邮件;利用QQ空间等传播媒介擅自他人敏感的或是私密的信息,包括他人的个人资料、照片或音频、视频等;将他人的信息资料上传到网上,多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隐私等资料。

(二)网络欺凌的危害性

网络欺凌不像传统欺凌那样公然明显,它是一种冷暴力(cold violence),一种精神虐待,伤害的是青少年的心灵,而心灵的伤害是非常不容易消除的。受害者中普遍存在的“沉默文化”更使得问题变得严峻。网络的无国界性导致欺凌行为影响范围更广,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导致网络欺凌现象更为严重,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使得监控网络欺凌行为变得困难,被欺者对欺凌事实的隐瞒导致对网络欺凌行为的干预更为困难。

轻微的网络欺凌会造成青少年压力重、紧张、自尊心受挫、失败感,严重的欺凌行为则会导致学生退学、接受心理治疗,甚至自杀。

网络欺凌受害者会产生心理社会适应不良,发生在同班的网络欺凌导致学生拒学、不再信任同学。发生在校外的话,也会影响其在校表现,比如学业成绩下滑,害怕和避免参加社交活动等,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孩子变换学校,搬离原来的社区以及原有关系网的破裂。

三、心理教师支招

鉴于母亲来访时,男生尚未在QQ群里,我给母亲的建议是:暂时先不要报警,也不一定非要找男生聊,可以冷处理。因为放假在即,或许是男孩一时头脑发热,情绪激怒而利用言语发泄一下。一旦女孩及家长采取过激举动,反而可能让男生觉得既然你这么害怕,担心网络后的破坏性影响,我非要实施不可,从而导致事态朝着不可接受的方向发生。

对于萌萌的心理辅导,我采取了认知疗法:我请萌萌用“幸好”从以下几个角度去造句――

“时间上,这件事情幸好发生在高二结束,还有一个暑假及高三一年可以调整自我。幸好发生在17岁而不是27岁正当恋爱之时,对事情可能造成的后果不必无限放大。”

“空间上,幸好放暑假,两人各自在家里,不像平时上学在班级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彼此难堪。当面威胁无法发生,即使短信骚扰,可以不予理睬;或者干脆换一个手机号码,彻底清静。”

造句后,萌萌长吁了一口气,感觉好像卸下了一块大石头。暑假中,萌萌被母亲带回合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又参加了高三学科的补习,还安排了一次去西宁青海湖的旅行,慢慢修复了由这件事情造成的烦恼心绪。

对于母亲的辅导,侧重在促使其无条件地接纳女儿,给予宽容和更多的关爱,化危为机,将这一事件作为母女沟通的突破点,无论发生什么,女儿都可以告诉母亲并且与母亲一起商讨解决办法。同时,引导母亲和女儿注意防范网络欺凌,进一步增强上网、手机聊天等新媒体使用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关于网络欺凌的思考和应对

果然如我所料,后来男生并没有把这些资料到QQ空间及互联网。尽管这是一起网络欺凌未遂案例,但对女生萌萌的心理还是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之后的一年高三生活,她一直郁郁寡欢,没有任何好朋友,不信任所有的同学,更加排斥上海及上海学生。拍高三毕业照的前一晚,她哭了一个通宵,跟母亲说:“我想拍照的人,拍不到(指合肥学生),我不想拍照的人偏偏要我跟他们一起拍。”导致第二天眼睛肿得像葡萄一样,因此没有去参加高三毕业照的拍摄。当其他学生都在留恋母校,感恩师生情谊,将三年高中生活定格在一张张照片之时,她独自在家流泪。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有上海的大学,她一概不填。原本她想报考的合肥大学,今年又恰恰不在上海招生,于是她把郁闷、气愤一股脑儿撒在父母身上。填报志愿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萌萌天天痛哭流涕,情绪低落,二模、三模成绩一降再降,对自己毫无信心。最后高考成绩揭晓,370多分,二本,母亲说或许只能到江西农业大学去读书了。高考结束,萌萌就回了合肥,学校举行的高三毕业典礼,她也没有参加。

(一)案例引发的思考

随着社交网站、移动互联等的盛行,网络欺凌在青少年中的危害越来越大。网络欺凌已经开始演变成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网络欺凌的形成原因很多,有社会大背景的影响,也和个体自身的人格、当时的情境有关联。青少年时期,贪玩和好奇的心理以及做事时不考虑后果,使得很多人在成为施害者的同时也成为了受害者。加之青少年此时是非观念尚不牢固,情绪又极易受外界刺激所影响,他们或许有时并无恶意,但却在无意中造成了对他人心灵的伤害。青少年的攻击性人格以及爱愚弄的性格也使得欺凌行为得以发生。

(二)网络欺凌的应对举措

1.青少年――增强自助与互助意识

当发生网络欺凌时,青少年自助意识和行为显得十分重要。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隐私保护意识,不轻易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隐私及各种个人信息。认真对待网络骚扰和欺凌,一旦遇到严重情形,立即报警。妥善保护好聊天记录、QQ留言及短信记录,以便日后可以作为被欺凌的证据。一旦发生被骚扰和欺凌,立即更换账号,不予回应,不参与跟帖等,并马上告诉父母或主动向学校举报。同伴间的支持和帮助也有助于遏制网络欺凌,受害者可主动向同伴倾诉,目击者应提供指引和协助,主动向学校举报,增强全体学生的网络道德和网络责任意识。

2.学校――研究、培训和教育

首先,要摸清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情况,掌握学生们到底在网上干什么。为此,我们学校设计了“上南中学学生网络欺凌调查问卷”,申报了区级课题“高中生网络欺凌预防和干预机制的实践研究”并开展实践研究。其次,要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素养教育,提倡“文明上网”,开发针对学生、家长和学校的《青少年应对网络欺凌指导手册》,制定反对网络欺凌行为的校纪校规。对校园内发生的网络欺凌现象采取“零容忍”态度。对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抵制网络欺凌相关知识的培训讲座,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师生共同学习应对网络欺凌的解决方法,当学生遭遇网络欺凌时,及时给予当事学生安慰和支持。加强道德思想建设,打造以“尊重、宽容”为荣,以“辱骂、欺凌”为耻的校园网络道德风尚。

3.父母――关爱、接纳和防范

家长要掌控孩子信息通讯技术的使用,经常留意孩子的电脑、手机上网时间、聊天对象以及孩子的情绪、行为或身体方面的异常情况。与孩子共同营造和谐、民主、相互信赖的家庭氛围,一旦孩子遭受欺凌时,及时给予孩子必要的关怀和关心,而不是批评和谩骂。掌握一定的网络安全知识,当孩子被欺凌时,可以拦截和截屏收集证据,联系网络运营商过滤后续信息等。同时教育孩子恪守网络道德和礼仪,防止孩子成为网络欺凌的肇事者。

4.社会――树立规范和责任意识

借鉴国外的经验,可利用法律和规范来约束青少年的网络行为,从制度上杜绝网络欺凌现象的发生。比如美国在2003年由克林顿签署了《儿童互联网保护法》,英国、日本等国家均已出台特别针对网络欺凌的相关法规,美国有议员还建议将欺凌行为列为犯罪。我们首先应当对网络欺凌的各种行为、性质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当出现侵权事件时,可立即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外,要加强网络提供商、服务商的社会责任意识。比如,2002年日本开始实施《提供商责任限制法》,当网络出现对他人名誉造成侵害的网页、BBS、跟帖等,受害者有权要求网络服务商公开信息者的信息、相关IP地址等时,信息主管部门有权要求网络提供商迅速删除不良信息,这样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和第三方指控等。

第4篇:预防校园欺凌建议范文

关键词:网络暴力 网络世界 中职学生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

近些年以来,中职学校由于网络暴力引发的校园冲突事件已经呈现上升的趋势,处于发展中的中职学生对外界的刺激和影响缺乏成熟的判断,具有青春期的冲动,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精神大餐的同时又容易受到网络暴力等不良现象的影响,或者是面临网络暴力侵害时缺乏应对的策略,因此掌握避免成为网络暴力实施者和受害者等人际冲突事件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基于以上原因,在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管理系14级会计专业学生中,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共132人,年龄为15~17岁,女生125人,男生7人。

一、中职学生网络暴力现状

你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吗?你们在网上攻击过他人吗?你们在网上又被别人攻击过吗?围绕以上三个问题,在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会计专业14级的所有学生中进行了真实、客观的匿名问卷调查,由此获得了一些数据。

1.你认为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

有将近80%的人在网上受到过攻击,而从没有受到过他人攻击的仅占约14%。这个调查结果很让人反思,学生在面对恶意批评和谩骂的时候,表现义愤填膺,但其实很多时候,他们无意间却在做着让别人和让自己痛恨的事情!

二、中职学生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分析

英国14岁女生汉娜・史密斯因不堪网络语言攻击在家中上吊自杀。在汉娜社交网站的个人主页上,这位14岁的女孩不时能收到很多同校同学的各类语言攻击和侮辱。在这位女孩自杀前,“这个世界没有你会更好”的信息还一直不时在女孩的主页上冒出。

汉娜之死,引起广泛的讨论和调查。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4年,10岁~17岁间的美国青少年遭遇网络欺凌的案件增加了50%,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英国的一份报告显示:接受调查的500名青少年中,很多人表示自己曾收到过恐吓留言或邮件,还有超过1/3的人表示,自己曾在网上攻击过他人。据调查获知:女生受到网络欺凌伤害的几率高于男生。约39.3%女生曾在网络上被欺负,略高于男生的34.4%,不过有27.3%的女生表示,而女生的欺凌行为往往更狡猾、更具杀伤力。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发现网络暴力产生的根源有很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社交网站缺乏管制,匿名网友可以凭借语言暴力在网站肆意发泄。网络的“匿名性”使得有些学生错误的把网络世界当成一个不受限制的虚拟空间,从而不断自我放松。

第二,有些青少年涉及或参与网上欺凌活动的另一个原因是缺乏文明上网的意识。这些学生认为一切行为发生在遥远的空间,并不会察觉得到在个人网页重复污辱,极可能导致对方恐慌甚至担心人身安全。

第三,学生的法制教育滞后。很多中职学校的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很好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而进入网络世界后因为法律的约束很少,因而有些学生会不遵守日常的道理和法律规范,放大不良行为。

看似一句调侃或一句中伤,可能会带来暴力冲突,甚至危及生命!现今网络已经无处不在,学生身处其中,那学生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语言,努力创建一个干净的环境?

三、应对中职学生网络暴力的方法

第一,完善网络监管,加强对网络交流平台的管理,逐步推行网络实名制,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网络监管者应当加强同网络服务运营商和网络公司的交流合作,对不文明的上网行为进行适当干预。有些网站可以规定只有成年人才可以注册等。同时也要加大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专家在释疑解惑、知识普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开放、平等的互动平台促进网络发展走向有序理性的轨道。

第二,加强对学生的文明上网教育,从道德层面约束学生行为。努力创建以家庭和学校为主体的教育监督系统,加强对学生的伦理道德教育,引导他们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目前有一些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登录社交网站或视频分享网站;同时也建议家长申请一个社交账号来监管孩子在社交网络上的言论。此外,抵制不良内容、不沉迷、良好地控制上网时间,都能有效地帮助青少年远离网络欺凌的威胁。

第三,加强学生文明上网法制教育。除了依靠道德约束外,还必须依靠法律。一方面,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法制教育,让学生在网络世界也能像现实世界一样遵守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据报道,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还相继开通了专门的网络热线,鼓励举报与网络暴力有关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刘伟峰,安晓静.网络暴力现象解读[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01).

第5篇:预防校园欺凌建议范文

 学校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学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故校园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安全工作刻不容缓。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安办责任重大,不允许有丝毫的放松。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问题防不胜防,只有把安全隐患彻底消灭于萌芽状态,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学期,我校一如既往地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宣传、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全校性安全检查、督促完成相应的安全工作、整改已排查的安全隐患,以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校师生创造了一个安全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本学期,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在学校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标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提醒,班级黑板报、学生手抄报、学校展板和校园宣传栏及广播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还坚持每周的晨会讲话,周一下午第二节的安全课形式,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地震、预防疾病等安全专题知识。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丰富了我校师生的安全知识,增强了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此外还制定了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了全校师生应对突发事故时的应急自救能力。

二、加强领导与监督,全面落实安全制责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长亲自挂帅,校委会和班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落实。

2.落实安全责任制  

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做到每项安全工作有人管,人人都承担安全责任,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3.加强检查督促,清除安全隐患

安全工作预防为主,隐患于未然,是我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本学期,我校加强了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实行自查与学校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学校定期组织校委会人员进行校园安全大检查。对学校的建筑、教学设备、电器线路、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马上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了教室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加强人防

(1)本学期学校实施了课间教师巡查值守制度,保证每层楼每个年级每个时间段都有教师在巡视值守,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间的追打疯闹,避免了安全隐患的发生;

(2)加强了值周行政的工作职责:坚持每天下午晚学时校门口值守,维护放学秩序;早晚餐食堂定时守候,保证学生就餐时的纪律;上课期间巡查各楼层,监督课间教师的楼层值守情况

(3)其次加强了门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继续坚持来访登记制度,夜间校园巡逻制度,增加了课间校园巡查制度,确保了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同时实行一人一张专用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的制度,有效地杜绝了部分学生混出校的隐患;

2.加强技防

充分利用全校安装的98个监控摄像头,全校所有楼道、路口、功能室都能无死角监控;同时要求值班保安课间密切注视监控画面,随时查看全校各个角落学生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包括食堂的明厨亮灶。

3.完善物防

对保安室的所有器械重新进行清理,按人员标准配齐配足。

4.加强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定期召集食堂临聘人员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会,强调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精神,及安全的要求,同时总结上个月食堂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的情况

(2)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坚持每期与食堂工作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同时进行抽查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马上发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改正。

(3)要求食堂必须严格把好进货关,实行定点采取,严禁购买不洁食品和三无产品;严格把好卫生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室场、餐具要彻底清毒,工作人员定期体检;严格把好安全关,实行“试食”和“留样”制度,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现。

5.加强了住宿生的管理,确保住宿生的安全

学校住宿生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就餐,统一学习,统一休息。学校要求寝室管理员和夜间值班行政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规程,切实保护好住宿生的安全。严禁放任自流,严禁上下楼梯出现混乱现象,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部触摸电器开关或玩火。同时定时对学生寝室进行违禁品的搜缴活动,对住学生的违纪情况进行扣分动态管理,严重的要求走读,甚至取消上早晚自习的资格,极大地震慑了部分违纪学生。

6.加强了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了无火灾事故的发生

(1)坚持每月进行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的灭火器,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每月进行应急疏散演练,锻炼学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相应的逃生技能。

(2)充分利用“119消防日”活动,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发挥出教室黑板报、学生手抄报、校园广播、LED显示屏、校园宣传栏、“一体机”系统的作用,使消防知识深入人心,增强全校师生间的消防意识和能力。

(3)由于我校室场多,电线线路复杂且部分老化,电器设备多且杂,消防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进入冬季,防火形势更为严峻。为了做好消防工作,学校实行了不定期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增加配置消防设备、定期观看消防视频、进行消防演练等五步走的策略,有效地杜绝了消防事故的发生。

7.加强了学生集会、广播体操、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确保了无群体事故的发生

我校现有659名学生,34名教师,7名临聘人员,如管理不到位,极容易出现混乱。因此,对学校的每次集会、广播体操及运动会等大型活动都进行了精心的组织和周密的安排。要求每次活动必须有安全预案,教师要参与组织管理,学生必须要排队,必须要按照指定的线路上下楼梯,必须要清点学生人数,必须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安全。

8.全面落实安全检查 

学校全力配合上级安排部署的所有安全工作,对学生进行了相应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所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都做到了闭环管理。如:“开学第一课”安全知识主题班会;贯彻落实第二十七次安全工作县长督办会的内容和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包括张局长的“五层四个一”活动;艾滋病(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国家网络周活动;“119消防日”活动;全球洗手日活动;“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活动等等。

9.加强家校联系 

安办和值周行政每周五对学生进行周末安全提醒,并通过校讯通和安全教育平台向家长发送周末安全提示,重要安全信息要求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将所有信息转发给家长,并截图上传安办。对未及时到校的学生进行电话确认或者家访,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进行及时登记并跟踪联系,对违纪学生要求家长到校协助教育等等,加强了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同时传达了学校的关心与关注、意见和建议,听取并采用了家长的正确建议。

四、存在的问题

1.没有完全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制度,体现不出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目的

2.对教师的安全责任监管不到位,个别教师安全意识不够强,值班值守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3.对“五类”特异学生的管理不细致,平时工作不到位,资料收集不齐全,采取的措施不恰当或很少,漏洞较大。

4.对违禁品的收缴不严格执行,没有坚持每周必查一个年级,初三抽查一个班,住校生抽查一个寝室的原则。

5.课间学生的追打和疯闹现象还很严重,抽烟和问题学生的管理和教育还很缺乏。

6.学校整体安全态势严峻,压力较大。尤其是学生的交通安全、传染病的防控、活动的安全、欺凌现象、特异学生管理等。

 

第6篇:预防校园欺凌建议范文

2019年以来,我校扎实开展办学规范大落实、突出问题大整改、教师全员大家访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活动”),有效提升了教育群众满意度。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更好的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按照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三大活动”,为使活动卓有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教师队伍作风转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办学。将2021年定为办学行为规范提升年,将基本办学行为作为立校之本。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办学行为规定,逐条逐项对照标准找差距、改问题、促提升。

2.坚持问题导向。多渠道听取民意,查实找准突出问题。自始至终着力解决问题,以整改行动开局起步,以问题整改完善提升注入动力,以整改成效交出答卷。

3.坚持精准发力。聚焦工作细节,精准提升,分类包保要精准、逐人施策要精准、家访备课要精准、问题整改要精准、家访成效要精准、学生信息要精准、家校沟通要精准。

4.坚持领导带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活动,亲力亲为,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线教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办学规范大落实

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国家和地方课程方案,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函〔2021〕9号),科学划分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对于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2.严格落实办学条件标准。通过均衡师资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全面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消除大班额。严格按照规定班额招生,坚决杜绝新入学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

3.落实五育并举。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提升智育水平,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加强因材施教。强化体育锻炼,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增强美育熏陶,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加强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建立学生值日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一律不得组织入学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普通班或快慢班,全面推行零择班、阳光分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

5.加强作业布置管理。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分年级统筹作业布置。平均不超过90分钟,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

6.加强学生手机管理。落实“济宁市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7.加强学生睡眠管理。初中生应达到9 小时;初中一般不早于8:0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8.规范教材教辅和进校园读物管理。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课外读物,严禁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9.严格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要保障开全开齐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安全教育、传统文化等课程。

10.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善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各类问题隐患。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落实“每日一提醒”“1530”安全警示教育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推进“法治进校园”,加强预防欺凌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并通过家访、家长会、家校微信群等形式,经常向家长宣传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的情况。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推动专职保安员、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配备、护学岗建设“4个100%”达标。

11.严格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将教师签署的《拒绝有偿补课责任书》在学校、班级醒目位置公示,在学校门口设置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公示牌。对所有在职教师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严肃处理。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突出问题大整改

1.整改教育公平方面的问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落后,教师流动性大,师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2.整改教育精准扶贫方面的问题。对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要及时有效地组织劝返;严禁残疾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不到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资助或未资助到位的现象发生。

3.整改学校管理方面的问题。严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乱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订购教辅材料,收取赞助费或赞助物品、对转出学生收取管理费等现象发生。根治学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4.整改家校沟通方面的问题。整治学校、教师未按规定进行家访,或以电话访、到校访代替登门访,沟通方式少、频次低、态度差、实效性差,家校沟通机制不畅通,家长的意见、建议得不到及时反馈、教育政策和学校工作未能及时充分地传达给家长,家长对学校和教育工作存在误解等现象。

5.整改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治学校存在的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不完善,安全制度及安全档案还不标准、不健全、保安配备不足,物防、技防配备不达标,防火、用电、校车隐患整治不彻底。

6.整改教师管理方面的问题。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对学生尊爱关爱程度不够、敬业心不强、备课不充分、上课不认真、课后辅导不及时、作业批改不全面、教育理论素养和教学技能水平有待提升。

7.整改教师纪律约束的问题。学校对教职工纪律约束不严,教师通过课堂或网络等公开发表不当言论。

(三)、教师全员大家访

1.健全工作制度。学校要建立“校长带头、中层示范、育人导师为主体、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落实家访工作方案,开展家访培训。结合全员育人导师制建设,推动非班主任教师对所联系学生和所任教学科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明确家访工作的周期和次数,实现每名学生每学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入户家访。

2.做好访前准备。要根据学生个体情况,明确家访目的,精心设计家访内容。要通过任课教师及班级同学,广泛收集学生在校情况,包括课堂表现、完成作业、参与活动、学业成绩、同学相处等日常表现。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家访策略。根据家长的工作和居住状况,提前与家长商定家访时间。

3.科学设计内容。家访时要全面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家庭情况和家庭教育情况,给予学生发展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特别是对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勤俭节约、体育锻炼、劳动教育等方面进行引导,形成家校共育合力。要对学生在校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向家长介绍学生取得的成长与进步。针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与不足,从关爱学生的角度出发与家长一起商讨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4.落实普遍家访。家访方式应根据实际,尊重家长意愿灵活确定,注重集中家访与日常家访、全面家访与重点家访相结合,加强家校沟通。在此基础上,灵活选择家校沟通方式,班主任每年入户家访一次。

5.突出重点家访。在对全体学生有基本了解的基础上,筛选重点家访对象,“一生一案”制定重点家访工作方案。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对学校有个性化诉求的家庭等,要列入重点家访对象,每学期至少入户家访1 次。必要时,应邀请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家访。

6.客观做好记录。家访记录是学生成长档案的组成部分,反映教师育人的痕迹,是做好学生工作的基础。家访人员要及时整理家访记录,通过多种形式对家访效果进行持续追踪,评估家访效果是否明显、改进措施是否落实,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培养方案。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家访管理、创新家访形式、做好家访记录,努力实现家访高效化、实效化、科学化。

7.保护家庭隐私。家访是对学生和家庭的深入了解,对于学生身心疾病、家庭收入、父母婚恋等相关隐私必须严格进行保护,不得在任何场合随意议论学生家庭隐私。在作为家访案例介绍或典型经验交流时要隐去学生家庭隐私信息。

8.守好廉政底线。家访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延伸,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作的重要内容。家访工作人员要带着真心、爱心和耐心走进家庭,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学校和教师的关爱。家访教师要廉洁自律,不得向家长推荐、推销教辅材料或其他收费服务,不得收受或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的吃请,时刻保持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9.落实全员育人责任。各校要认真制定全员育人导师制方案,以育人导师为主体、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组,明确家访注意事项、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家访内容,提高家访质量,覆盖学校所有学生。

四、实施步骤

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6日)

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三大活动”方案,召开全校“三大活动”动员会,对“三大活动”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全员育人导师制,指导家访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制定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等。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7日-8月31日)

“三大活动”推进家长教育和家庭教育,凝聚家校合力;加快学校建设,均衡配置学位资源,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做好家访工作。

(三)集中冲刺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以育人导师为主体,以学科老师为补充,分类别进行重点家访,进一步细化措施,家访前充分备课,确保家访对象信息精准。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进行查缺补漏、完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一系列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性成果。同时,制定下一年度家访方案,完善全员育人导师制方案,助推家访工作常态化的进一步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对本单位“三大活动”的领导责任。

(二)精准制定方案。结合校情、生情,细化落实措施,明确办学规范,精准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负责、每个学生都有老师包保、每个问题都能跟踪到底。

(三)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载体,积极宣传推广学校在落实办学行为、整改突出问题、开展家校共育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扩大活动的社会效果。

第7篇:预防校园欺凌建议范文

关键词:美国高校;学术不端行为;高校治理制度;高等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9.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4)04-0119-09

收稿日期:2014-03-15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DDA090358)

作者简介:李晓燕,女,浙江永康人,教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郑州华信学院兼职教授。

在美国,学术不端行为一直是高等学校的心病,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从为完成课业获得学分而做出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甚至发展到“有声誉的学者的重要学术著作受到抄袭剽窃资料的指控”,这不仅对高等学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而且严重地威胁着高等教育追求真理和真知目标的实现。因此,美国高校开始重视学术规范和制度的建设,并对这一问题严加治理,由此也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法院通过对相关纠纷的审理和判决,也确立了一些处理这类纠纷的原则,敦促高校进一步加强校规建设。美国研究者拉尔夫・D.莫兹利(Ralph D.Mawdsley)博士通过《学术不端行为:作弊和抄袭剽窃》一书对此进行了梳理和讨论。本文将结合该书与案例以及相关大学的学生和教师行为规范手册对美国高等学校以及法院如何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学术不端行为(Academic Misconduct),亦即一种学术错误行为,或者学术上的不诚信(dishonesty)行为。对于学生而言,主要是指与完成学业课程(包括考试、论文写作等)相关的错误行为或者不诚信行为;对教师而言,主要是指与发表论著相关的不诚信行为,也可能涉及为获取奖励等不当利益的作弊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不诚信行为或者错误行为,区别于学业不足,后者是指由于学习者不努力或者其他原因,没能完成课业要求且未达到学业标准,也可称为学术不当行为,却未必是不诚实的行为。所以,两种行为的性质有区别,在处理时虽然有时会有相同的结果,如都可能会被取消学位资格等,但是在程序上还是会有不同的要求,而且法院对待两种案件中具体纠纷的态度也会不同。因此,必须严格界定其内涵及外延。

在美国,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概括为作弊、抄袭剽窃和学术欺诈等。

作弊主要是指考试中的不诚信行为,是最常见的学生(有时也可能是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发生的背景是学生或者教师“在学术奖励制度中追求不当利益或者回报其他相似处境的学生(或者大学教师)”。作弊的具体表现形式非常之多。为便于认定是否作弊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莫兹利博士认为,美国高校应该出台相关的行为规范手册,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作弊行为。他提出:“只要列出的清单被界定为具有代表性而不是具有综合性时,学生应该能从禁止的行为清单中获益。以有利的方式确定这样一个清单,明确各种可能被认为作弊的学生行为。”而在实践中,美国许多大学也正是这样做的,在其相关诚信准则中对此分别作出了详简不同的具体界定。例如,俄克拉荷马大学对“考试作弊”(cheating on Exarninations)的定义是:考试之前或者考试期间偷偷地从其他学生处收集信息或者利用未经批准的笔记或者不适当的辅助设备。而德克萨斯州立大学在《学生的学术不诚信纪律惩戒:管理者、教职人员和听证官员指导准则》中列出了如下23种典型作弊行为:

(1)咳嗽或者用手发出信号;

(2)在衣服上、手上、帽子上、鞋上或口袋里隐藏笔记;

(3)考试前在蓝皮书②中写下信息;

(4)在黑板、书桌上写下信息或在地板上做记号;

(5)提前获得试卷的复印件;

(6)从前一班级向后一班级传递问题细节或答案的信息;

(7)在洗手间里留下资料;

(8)交换试卷以致邻座之间具有完全相同的考试答题形式;

(9)找人替考并为替考者提供虚假身份证明;

(10)为实验或临床观察任务编造数据;

(11)修改已评分的作业或答题纸并要求重新评分;

(12)没能当堂交卷,尔后却指称大学教师成员丢失了试卷;

(13)偷窃其他学生已批改的试卷,并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14)提交他人在计算机上写作的作业;

(15)记录两种答案,一个在试卷上,一个在答题纸上;

(16)在答题纸上做记号,使他人能够看到自己答题纸上的答案;

(17)在邻近的两个答案上画大圈,而后声称选择了正确的答案;

(18)偷窃试卷或其他作业以传递给其他班级的人或放入试卷文档中;

(19)使用可编程计算器储藏考试信息或者使用其他电子设备传递信息;

(20)从计算机实验室打印输出其他同学的计算机作业;

(21)以损毁图书馆资料来获得学术利益;

(22)从一个人的账户中向另一个账户传递计算机文件;

(23)在考试区域通过传呼机或无线发报机向学生传送答案。

上述规定可以说比较全面地罗列了学生考试可能发生的各种作弊行为,不仅包括传统的作弊方式,也包括了使用现代技术作弊的方式。大学相关手册的这些规定,会成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的依据。例如,在贝姆诉宾夕法尼亚大学维特里纳里医学院案中,根据该校“学术诚实的原则不能容忍的行为应该是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考试时的错误行为。抄袭其他学生的试卷,参考未经同意的资料,给其他学生信息,在考试期间与一个或者多个学生串通”的规定,由诚信准则讨论小组成员提出的考试作弊定义是:“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即使是盯住同学的考试试卷短暂的一瞥,按照文字的解释很清楚是一种作弊的行为,如果被告被证明从这种做法中获益或者被抓到像作弊纸条或者完全一样的答卷等确凿的证据,只能断言公开的作弊能够成立”。而该案在听证会上显示的证据是,两个学生自己坐在一起,无视按姓名首字母顺序坐的要求,坐得不适当地靠近,并在考试时一再地谈话,诚信陪审团发现这两个学生已经被“判定具有可疑的、符合作弊的过错行为”以及大学在这两个学生的抄本上做上了他们认为“发现可疑的过错行为、与作弊相符合”的记 号。因此,他们被指控违反了大学的诚信准则。据此,法院支持了大学的处罚。

抄袭剽窃行为也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诚信行为。在汉语中,抄袭与剽窃是两种相似但也有区别的行为。抄袭是指直接将“别人的作品或者语句”原封不动地“抄来当作自己的”;剽窃则是指“窃取他人的思想、作品等”。而在英语中,都是以plagiarism这个词来表达的。普林斯顿大学在《权利、规则与义务》中对抄袭剽窃的定义是:“任何外在资料来源不作适当注释地使用。‘外在资料来源’意指任何无论发表还是没有发表,由除该生本人之外的任何人所写的作品。”据此定义,抄袭剽窃行为有3种比较典型的例子:一是一字不差地抄袭,或者不加注释地引用;二是抄袭选择的段落和短语,不作适当的注释;三是改述句子内容,同时保持了基本段落和句子结构。前两种属于内容的直接抄袭或者剽窃,第三种则属于论述思路或方法的剽窃。

在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的学生手册《学生权利和义务》中,学校告诫学生要避免抄袭剽窃:“将先前已经书写、出版或者创制的作品作为自己的陈述。而无论用词、观点、数据、设计等都属于他人在论文、口头陈述或者类似的学术项目中已经使用过的,这一事实必须通过引证适当的参考文献来源予以准确地注明。必须对参考用语的任何部分或者项目的任何部分尽可能地标出其所归属的人。复述的材料也必须像一字不变地引用的材料一样注释”。

在抄袭剽窃行为构成的要件中,在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方面存在争议。由于是否存在抄袭剽窃故意有时很难判断,例如,有人可能在读书或者听课过程中留下了知识或者思想记忆,但并没能清晰地留下其来源记忆,无意识地将他人的观点作为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因此,为了便于处理,大学更多强调是否造成抄袭剽窃的实际结果。例如,1980年版的普林斯顿大学《权利、规则、义务》中,对抄袭剽窃的定义曾有“蓄意”的字眼;而2013年版中,则不再有此规定。法院也指出:“一个人可以通过不注意或者轻率的不具有主观故意欺骗的行为抄袭剽窃。”不过,俄克拉荷马大学则规定了“学术不诚信要求具有故意欺骗”。

大学教师涉及抄袭剽窃的行为包括如下几种:一是大学教师出版作品自身抄袭剽窃;二是大学教师出版作品使用了学生的原创素材;三是大学教师出版的作品使用了学生抄袭剽窃的素材;四是大学教师与他人合作出版的作品中,其他合作者抄袭剽窃了他人的资料。这方面产生的争议主要是针对合著者中个别人出现抄袭剽窃行为时应如何分担责任的问题:是共同承担还是由抄袭剽窃者个人承担?抄袭剽窃还可能引发版权争议,这也主要发生在教师身上。因为学生抄袭剽窃通常只是为了应付课程结业,并非以出版为目的。而大学教师为实现大学的“学术期望”或自身的晋升要求则有出版的需要。美国多次修订、颁布《版权法》,大学教师在出版论著时也必须遵守,因此,大学在相关的“手册”中也会引述其规定。

学术欺诈是一种通过作假欺骗他人的行为,主要是指学术研究中使用虚假资料或者数据等行为,也包括其他一些篡改学业档案的行为。普林斯顿大学在《权利、规则与义务》中对此的解释是:“提交的数据或者信息由学生或者用学生的知识精心改变或者设计。”俄克拉荷马大学将其描述为“欺骗性地变更学业资料:为了获得不应得的学分或者利益,修改打过分的作业、研究数据、电脑资料/记录,删除课程的差错和课堂考勤,或者在任何学业文件上弄虚作假。这也包括伪造教师或者咨询老师的签名和修改学业成绩单”。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术诚信准则》中则将其认定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伪造:在任何学业课程中提交虚构的或者选择的信息,例如,编造实验数据,捏造数据,引用不存在的文章,杜撰来源等”;二是“学业记录的错误陈述:错误陈述或者篡改或者试图篡改学生的学业成绩单或者学业记录,包括到宾夕法尼亚大学之前和之后的”。其实例包括:“伪造打分笔误修改,篡改计算机记录,在个人简历中伪造学业信息,等等”。教师为了获取受聘资格或者获得奖励,伪造受教育经历等虚假信息亦属此类。

此外,还有如下几种行为也会被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一是配合或者放任他人作弊,如与他人心照不宣地合作,未能防止或者放任他人对自己的作品的盗用。在这类行为中,即使是被动合作,也是不可接受的;二是合谋作弊,例如,在本应当独立完成、可回家进行的考试(take-home exam)中与他人一起合作完成;三是超时答题,即“由于疏忽、不小心、全神贯注或者心理压力,没能遵守考试行为的规则,当考试结束报时钟声响起时没能停止答题”,或者谎称需要延期考试或者提交论文。这种行为也被看做是一种非法获利的行为;四是对作弊行为知情不报。如在普林斯顿大学,本科生一般实行无监考考试制,要求学生互相监督,如果学生在考试中知道他人作弊而不举报,也被视为“不端行为”,会受到一定纪律惩戒处罚;五是未经允许多次提交一份作业。美国大学有时会允许学生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撰写一份综合性研究报告向多学科教师提交以获取学分,但必须经每科教师批准,否则亦属违规;六是未经批准的项目合作研究,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研究报告实际上是合作的结果。在美国的一些大学会允许学生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写出研究报告,但须经教师批准,并说明每个人在研究中所做的工作。未经批准的合作研究属于作弊。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促进学术繁荣是高等学校的使命之一,学术诚信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因而美国的高等学校普遍比较重视学术规范的建设,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也是比较严格的。为了保证对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除了如前所述的那些明确的学术不端行为外,还制定了明确的处罚主体、具体处罚手段和实施程序。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主体

在学术不端处罚主体方面,美国的一些大学都作出了明确的限定,不过不同的大学处罚主体也会有所不同。如普林斯顿大学规定,如下机构对处罚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职责:一是本科生信誉委员会,管辖所有违反无监考考试制的行为。该委员会为配合无监考考试制的实施而成立,专门处理在无监考考试中发生的各种错误行为;二是教师-学生纪律惩戒委员会,其由学生、大学教师和管理者组成,管辖其他学术工作和实验报告中违反规则和规范的所有行为。该委员会的具体职能是负责管理为治理学生行为所制定的规则和规章,评估所报告的违规行为,且在有必要时建议适当的惩罚措施。如果出现对特别案件负有责任的主体不能确定的情况时,由本科学生部主任或者信誉委员会主席对之作出区分;三是相关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或执行处罚,包括大学的本科生部主任(本科生的处理)、研究生院院长(研究生的处理)、教务长、相关学院的院长、大学教师部主任等,有时可能还需要提交给分管的副校长甚至校长来决定;四是申诉机构;对处罚不服的还可向普林斯顿大学校务会的司法委员会提出申诉。

在俄克拉荷马大学,对学生的学术不诚信案件,首先由负责记录学生的课程结业成绩的教师处理,但在处理手段上仅限于比较轻的处罚。如果大学教师认为需要作出更为严厉的处罚,如留校察看、停学或者开除等,则需要向大学的司法协调人提出建议,由大学的管理部门启动这些较为严厉的惩戒程序。学术申诉委员会是由大学校长授权审查受指控的学术不诚信或者不端行为,并决定其指控的适当性的校内机构:“学校所设的学术申诉委员会有权力改变和/或降低对学生的指控”。学术申诉委员会具体履行以下两项职责:1.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判定当事人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属于学术不诚信或者不端行为;2.决定学术不诚信或者不端行为的辩解是否有效。因此,学术申诉委员会举行任何性质的听证时,其听证代表的分配原则要保证在听证中对大学的所有当事方都具有公正性。学术申诉委员会由大学教师成员(除主席之外)、职员成员以及2名学生构成。此外,在学术申诉听证委员会具体成员的选择上还要贯彻回避原则,即任何与学生申诉事件相关或者有潜在利益冲突的教师或者管理者都不得成为该委员会委员。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手段

美国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手段必须由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权利、规则和义务》中,罗列了惩戒学生和教师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罚手段。

1.警告(Waming)

这是一种正式告诫,虽然这不会成为个人持久档案的一部分,但是会作为判断未来任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的因素之一。

2.留校察看(Displinary Probation)

按照严重程度确定时间总量。在留校察看期间,作出无论何种违规行为都可能被处以停学,有条件停学或者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学校开除。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将被用来判定之后任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即使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期已经结束。

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记录在大学的个人长期档案中(不过不载于正式记录),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3.扣押学位证书(Withholding of Degree)

针对高年级学生或者研究生的有关情况,大学可以在特定时间内扣押学生的普林斯顿学位证书。这一处罚代替了学位要求都已完全达到的高年级期末的停学处罚。扣押学位证书要载入官方记录。相关信息保留于学生在大学的长期档案中,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4.停学(Suspension)

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从大学解除成员关系或者雇佣关系。停学被记载于官方记录。相关信息保留于学生在大学的长期档案中,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5.附带条件的停学(Suspension with Conditions)

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从大学解除成员关系或者雇佣关系,通过这种特定的停学,使停学持续至适用这一处罚的主管机构规定的特定条件实现。这些条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正式的道歉或者心理辅导。附带条件的停学被记录于学生的官方记录。相关信息保留于学生在大学的长期档案中,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6.开除(Expulsion)

持久地从大学解除成员关系或者雇佣关系,没有被这一团体再次录取的希望。对于大学教师成员可能涉及撤销终身教职。开除被记录于学生的官方记录。相关信息保留于学生在大学的长期档案中,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7.谴责(Censure)

大学的谴责可以被附加在以上所列除警告之外的其他任何一种处罚之中。谴责表明了大学对违规行为严重性的一种态度,它不存在可减轻错误的因素,并在以后对有关特定个体行为获得授权的调查作出回应时说明这一严重性。

以下处罚可以与以上任何一项处罚一起执行:

校园服务(Campus Service)。每周校园服务10小时以下可以附加于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的部分或整个期间。这一处罚特别适用于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扰乱秩序及酗酒的有关违规行为。

不提供大学住房(University Housing)。这适用于对居住社区有严重影响情况的违规行为,尤其是涉及行为时,不提供大学住房或重新安置大学提供的住房,这可以附加于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的部分或者整个期间。但是,对新生或者二年级学生,像所有下层社会学生必须居住于住宿学院那样,不可采用从大学提供的住房开除的处罚。

限制使用空间、资源或者参加活动(Access to Space,Resources and Activities)。适用于涉及成员与团体的错误行为情况,可以限制使用空间和/或资源或者参与活动,以实现限制各主体之间接触的机会。

以上所列处罚手段不仅包括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也包括了对偷窃、骚扰、欺凌、、吸毒或者持有等违反校规或者地方、州和联邦法律行为的处罚手段。在实践中,对学术不端行为使用的处罚手段主要是,由教师降低课程分数,取消课程成绩,或者由学校决定留校察看,停学或者开除,拒绝、否定或者缓发(扣押)学业证书。有的学校还在传统的判分制度基础上,创造出“F”等级的分数作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每一种处罚手段的采用都要考虑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情况和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

(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程序

由于学术不端行为属于“学术权力”管辖的范围,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首先适用的是校内处罚。而处罚所涉及的常常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益的处分,可能对学生的实质性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有较为严格的程序要求。即使启动校内的处罚程序,也几乎与法院诉讼的司法程序大致相仿。一般而言,包括通知、调查、辩解或者听证、交叉诘问、作出处罚决定、申诉、执行处罚等步骤。在实际规定中,也会因学术不端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以及准备实施处罚手段的轻重而在程序的繁简上有所不同,各大学在具体做法上也略有不同。

以俄克拉荷马大学的教师作为处罚主体的程序为例,在学术不诚信案件中,首先由大学教师“通过‘明确和使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被指控的行为发生过,以此承担证据的举证责任”。要求负责记录学生课程成绩的教师“应该尽可能地与学生交流这一情况,解释指控及其理由,考虑所采用的纪律惩戒措施,并给予学生回应指控的机会”。在与学生商讨之后,做记录的教师可以决定启动相应的纪律惩戒措施。教师的处罚权限限于“要求学生完成替代性作业或者考试;对考试、作业或者课程降分;对作业或者考试打‘零’分或者‘F’等级;对课程打‘F’等级”等处罚形式。

如果做记录的教师认为应当作出诸如留校察看、停学或者开除等纪律惩戒措施,只能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建议,而且必须在10个工作/学日之内,就采取的措施及其理由以书面形式与以下人员沟通:1.学生;2.做记录教师的系领导;3.分管领导;4.学术事务副校长;5.司法协调人。

对于教师作出的任何纪律惩戒措施,如果学生决定提出申诉,在接到由做记录的教师所采取的措施的书面通知后,可以在10个工作/学日之内向大学的学术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得执行纪律惩戒措施;在控告待决过程中,也不得开除被指控学术不诚信的学生。学生在申诉过程中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学生先向学校学术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诉,该办公室向学生发放一张《成绩申诉表》,表中罗列了提交学术申诉委员会之前必经的一系列商讨程序,包括与教师、教师所在系的领导(或者其他最接近的主管)以及教师的部门领导等进行协商,每次商讨的具体日期和商讨人的姓名都要被记录于《成绩申诉表》。如果这期间问题不能解决,再将该表中剩余的部分填好,与一份简要解释申诉的说明一起提交学术事务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提交学术申诉委员会。

学术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后,必须向学生提供:1.申诉听证的时间和地点的书面通知。2.一份申诉证词表格。3.告知以下权利:(1)亲自出场和出席他人案件的权利(任何一方可以选择不出席。在这种情况下,听证将会在他/她缺席的情况下举行。不能出席的也必须被不具偏见地通知);(2)在同一听证中像教师一样有与委员会见面的权利;(3)由顾问、同事或者朋友陪伴的权利;(4)传唤证人以帮助证明案件事实的权利;(5)要求提问和拒绝回答问题的权利;(6)要求对任何决定的作出解释理由的权利。同时要求在申诉中不能再进一步作学生不知情的反对学生的辩护,或者教师不知情的反对教师的辩护。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的,由大学的司法事务协调人进行;而学术申诉委员会在申诉后对是否命令教务主任修改课程结业成绩则具有最终权限。如果学生对其决定仍不服的,只有向法院提讼。

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大学都制定了完善的处理程序。一般而言,法院并不会对大学的程序“吹毛求疵”,只要被指控的学生或教师接受了公正的听证就不会有很大问题。例如,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纪律惩戒听证中,学生和教师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但不像法院的司法程序那样要求一定有律师参与。如果不涉及违反学校外部法律的行为,甚至要求不让律师参与,但可以由同学陪同或者提供咨询。如果大学的相关“手册”中对此没有规定,那么,法院也不会对其进行“扩展”。不过,如果大学方面有律师参与,学生或者教师也可以请律师参与,反之亦同。总之,对双方都要公平。

此外,学校要求参与处理程序的人员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利,不得私下讨论案情,如果最后判断当事人无过错,所有相关材料都要被销毁。

三、法院处罚学术不端行为所引发的法律争议

在维护学生和教师的权益方面,美国法院的司法救济功能是不可缺少的。当学生或者教师因为学术不端行为不服所受纪律惩戒而提讼时,法院面临着如何在维护高等学校基于学术判断发放学业证书的权力与保护学生免受不公正对待的权利之间以及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权益作出平衡的问题。通过对相关判例的梳理,可以看出美国法院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争议案件的法理依据主要有合同理论和对学术权力的司法尊重两个方面;而在方法上则通过相关案件的审理,界定了能够作出学生是否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两方面要素。

在合同理论方面,美国法院认为,学生和高等学校之间存在着隐性的合同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大学公布的大学情况总览和学生手册相关的管理文件,以及学生的大学入学申请书中双方所表达的期望来体现的。法院认为,学生受教育权是一种与公民未来就业、生活状态相联系的财产和自由权利①。高等学校与学生是在双方认可的合同条件下结成的关系,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正是一种履行或者执行合同的行为。而在大学公布的学生手册中也包括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及其处理程序要求。这可视为大学自身的承诺,意味着学校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时也必须遵守这些规定的程序,否则由于其自身的行为违规,作出的处理手段也将无效。学生的公民身份使其可以提出公民权利诉称,法院也可对其合宪性进行审查。

虽然大学与学生的关系在性质上是平等的,但似乎也存在着矛盾――大学通过其教师可以对另一方进行评估和控制。一般而言,学生与学校双方有着共同的目标与利益,其关系是非对抗性的,但是,当学生诉称不公正的学业对待或者高等教育机构指控学生作弊或者抄袭剽窃时,这种非对抗性的关系就转变成为对抗性的关系。这样产生诉讼也就在所难免。那么,法院需要根据合同理论来评判合同是否得到遵守,而法院充当的只能是解释合同的角色。

在判定是否作弊方面,法院倾向于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如果缺乏事实的支持,仅凭某些怀疑或者推理来判定学生作弊则可能不会受到法院支持。例如,在多尔顿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案中,原告在5月和11月两次取得SAT考试成绩。在第二次考试中,他的分数比第一次提高了410分。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进行了笔迹比较,认定两次的笔迹不一致。如果学生在SAT的两部分考试中分数提高了350分以上,日,有他们自己聘请的笔迹专家的证词,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根据其可疑情况的假设,按照SAT公告的说法判定该生“因为考试中的……不端行为获得了高于其他学生的不公正的利益”。不过,当原告参加考试时,他曾经签署过一份在这种情况下他有5个处理选择:可以提供其他证明信息;可以重新免费参加考试;可以授权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取消考试成绩并返还费用;可以请求第三方审查;可以要求仲裁。他选择了提供另外的证据证明在11月的考试中他到了考试中心。但是,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没有考虑这一证据信息,且扣押了原告的分数。在诉讼中,初审法院认为,根据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公告等于附意合同(定式合同),其依次作用于法院审理的范围,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没能“做出哪怕初步的努力评估或者调查由[该生提出的证明不端行为是虚假的]信息……违反了附意合同……没能以善意(good faith)作为……”并发出了要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将该生的SAT成绩释放给他选定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命令。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一些案件显示,当由于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罚引发争议而提出诉讼时,其诉由极少涉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的否认,而是更多纠缠于正当程序、公民权利等是否获得保障方面。正如莫兹利博士所言:“在所有报告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件中,当案件受到上诉法院审理时,有关学生是否实际做出了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不再是争议的问题,而是被归入更为流行的有关程序权利的争议问题之中。”这可能与法院的态度有关。

在对学术权力的司法尊重方面,美国法院认为,大学教师承担着向社会提供可靠人才的责任,学业标准的判断是高等学校所具有的专业性权力之一,而大学向学生颁发的学业证书是学生从事某项工作的专业资质的证明。如果学生通过学术不端行为获得这种资质证明,所危害的将是社会及其他公民的利益。所以,美国法院一般不会代替高等学校来评判学业水平,因为“法院是尤其缺乏评估学术表现能力的”,因此,“法官不能凌驾于大学教师的专业判断之上,除非是那种实质上偏离可接受的学术规范以致显示出有责任的教师或者委员会没有真正作出专业的判断”。如,在前述多尔顿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案的上诉中,虽然上诉法院也判定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未能以“善意”作为,但也承认是否发放其考试成绩的最终决定权仍然在该中心。所以,法院决定其学业评定是否适当的标准主要是评定过程是否“武断或者任意”。

可见,法院认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与评价属于“学术权力”的管辖范围,法院不得涉足学业评价的主观标准,不能代替教育机构作出学术决定,法院对学业成绩评定干预的范围限于打分方式的合理性,因为“作为一个基本原则,打分争议的司法审查可能会使法院卷入学术和教育决定制定的最核心问题。再者,法院介入评定特别分数的适当性可能会促使无数不及格的学生诉讼并因此损害教育机构的学术决定的信誉”。换言之,法院可以干预的范围仅限于客观标准。例如,如果缺课次数成为评分标准之一,而两个缺课次数相同的学生被给予了不同的分数,可以判定其可能存在不公平因素。这也表明,法院对学术决定的司法尊重也不是绝对的,就质化的标准而言,以学校的专业判断为主;而就量化的标准而言,法院则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因此,有学生会以存在年龄、种族、性别和疾病等方面的歧视而提讼,法院则会根据事实对其争议的实质进行评估,再决定是否支持学生的诉由。

四、启示

美国高等学校在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建设方面,有如下经验值得借鉴。

(一)校规的完善有助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和预防

美国的一些大学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校规,详尽规定大学的各项事务,且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频繁修改,随时将新的动向纳入制度管理范围,为师生提供行为指南。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上,在校规中做到正面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根据“充分注意”的原则,一方面从正面说明相关的学术行为要求,如普林斯顿大学的《权利、规则和义务》第2、4、6节中专门对学术论著中进行文献来源注释的基本要求作了阐述。包括如何注释引文,注明改述的内容或借用的观点与事实,如何做脚注和参考文献目录(包括电子文献和其他文献来源);在实验工作、课题布置、计算机程序和家庭作业中如何使用数据及进行合作成果报告,参考文献书目的标准形式等;另一方面,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帮助学生了解哪些行为是禁止的,一旦违反会受到什么惩罚,如本文前述部分所引述的那样。有的大学还专门向教师防止作弊的建议,如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学生司法事务办公室了《创造学术诚信氛围:防止作弊的建议》,指导教师如何促进学术诚信,防止和识别各种作弊行为。同时,一些大学在考试的试卷上往往列出诚信承诺声明,要求学生签署,这使学生和教师比较容易掌握学校的要求和相关行为准则,了解违反的后果,引起警觉,以约束自己的行为。相对于我国一些高校简单地采用“复制比”的管理方法,更有利于保护学生和教师的创造积极性。同时,由于规定明确具体,学术行为是否正当一目了然,易于判断,即使受到纪律惩戒,只要有证据支持,也可能会撤销处罚的,而且由于理由正当,也减少了争议,便于学校和教师的管理,并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明确的处理制度以及法院的介入有利于保护学生和教师权益

美国的大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制度,从主体、权限、手段到程序构架完整,并建立了相应的校内申诉制度。如普林斯顿大学分别明确本科生信誉委员会、教师一学生纪律惩戒委员会、学校各管理部门和学术申诉委员会各自的职责,相互之间有所分工,但也起到相互制衡的作用,避免某一方权限过大。同时,学校还非常重视学生的参与,其中,本科生信誉委员会完全是学生自治组织,在教师一学生纪律惩戒委员会和学术申诉委员会中也规定了学生委员的名额。这不仅有利于公正处理,也有利于学生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氛围。

对处理手段和程序的规范也约束了管理部门权限的行使,使之必须实事求是、重视证据,不可恣意妄为,避免因其他因素导致不公平对待。同时,在处理过程中重视沟通和协调,如俄克拉荷马大学在处理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专门规定了将“协商”作为必要的程序之一,这样可以使某些问题在提交学术申诉委员会之前得到解决,而不至于“对簿公堂”,使师生矛盾更为尖锐。我国一些高校由于不重视“程序”建设,处理相关行为时方式方法简单化,容易导致学生的不满,美国大学这方面的经验是值得我国高校借鉴的。

法院的适当介入对大学管理权力的行使也是一种司法监督。法院通过相关判例阐述了合同理论与对学术权力司法尊重的原则,明确了司法介入的范围与程度,既尊重大学及其教师的专业判断,也注意保护学生的权益,对学生和教师的教育利益与大学的学术管理权力之间的冲突进行了平衡,避免大学管理人员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时因为愤怒而做出武断或任意的行为,这有利于维护学生和教师的利益。

(三)有适当途径保障学生和教师了解应遵守的行为规范

美国的一些大学除了将相关规定编辑成册,打印成供学生或教师学习的“手册”之外,还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将所有大学政策或法规乃至相关的地方、州或者联邦法律全部上网,电子版本。如果在一个文件中涉及要求参看其他相关规定的,也必然附加相应的网址,师生查阅起来十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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