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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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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方案

第1篇:农机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实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0〕11号)精神,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全面施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的源头管理,强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拖拉机年检率达90%;联合收割机年检率95%;农业机械补贴机具备案登记率10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95%;农机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100%,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95%以上。同时,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使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农业部要求,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期间,市农委将组成四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是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继续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各地要结合“五五”普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等活动,积极探索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新途径,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一是要将《条例》的宣传作为行动重中之重,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机生产参与者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对农民机手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严禁违法违章使用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

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一是要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将农机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督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三是修订完善《*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四是制订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实施细则;五是制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考试工作规范、检验工作规范、检验员管理办法、农机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等,规范培训、检验、考试、事故处理等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行为。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落实《条例》关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要求,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把农机安全执法车辆、事故勘察车辆、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设备、农机驾驶员移动考试车和专用场所及设备作为工作重点,加强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科学执法能力。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各地一定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农业部“两个规范”要求,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法能力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明确乡镇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推进农机安全村建设。支持和鼓励建立农机安全互助组织,加强安全自律。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三是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素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机监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岗位资格的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的执法监管能力。

四、活动时间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10日~5月)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9月)

1.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加强“三夏”期间的农机安全监管,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作业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检查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联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2.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三夏”时节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法规知识宣传。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落实“六个一”,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全面总结阶段(10~12月)

1.加强秋冬季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秋冬季参加作业机具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检点生产单位、主要生产区域、重要农作物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做好“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通行量大路段的检查,查处超载超速、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确保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3.严格监督,全面总结。各地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同时,全面总结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好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区县(自治县)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三夏”、“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整治、伪造变造牌证及标志行为治理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监督,大力整治

第2篇:农机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各乡镇农机站、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市农机监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巩固和创新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引导全社会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氛围。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有效的促进我县农机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农机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促进县辖公民农机安全意识的提高,促进全县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我们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为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张正贵同志任组长,监理站站长陈明伟任副组长,监理站全体职工为成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监理站,负责“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各乡镇农机站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围绕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突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主题。今年是“安全生产年”,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要求,结合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要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增强社会公众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2.深入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农机站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创新内容、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要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要使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成为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热点和。

3.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要结合“五五”普法,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分别摘录相关条款印制成宣传资料发放。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重点抓好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的提高。

4.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乡镇农机站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认真组织好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院坝开展农机安全检查,重点查处违章载人、酒后驾驶、带病作业的机车,并对农副产品加工网点、固定式农业机械、提灌作业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到期未参加年度检验的机车,要及时督促车主及驾驶员参加年检审。同时,对农机加油站(点)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整治,从源头上消除本辖区内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千方百计确保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县无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各乡镇农机站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宣教行动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2.各乡镇农机站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结合起来;与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农机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3篇:农机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工作思路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条例》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理念。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为重点,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大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要切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执法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农机安全宣传片,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

要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制定宣传计划,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要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贯彻《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要实施好《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装备项目》,

进一步带动地方加大农机安全投入,切实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努力改善执法手段,切实履行好农业机械免费安全检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督服务职能。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络建设。要完善相应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等规定,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明确乡镇

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规范监理人员管理,推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农机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要结合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实际,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我市“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要按照农业部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农业部有关部署,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第4篇:农机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1我国当前农机的安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农机安全执法困难。当前农村农机安全中,拖拉机的安全隐患最大,但是,对拖拉机的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执法主体,因此,在实践中存在着各部门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严重的阻碍了对农机安全的执法,导致了执法困难。

1.2执法主体的性质不明。当前,农机安全的监督和行政执法尚无明确、统一的监理机构,且体制设置也多不科学,极大地影响了针对农机安全的执法和管理。

1.3管理人员不足。当前,农机监理机构缺乏有效的人才、资金和设备支持,监理人员完全无法对辖区内的农机进行有效的管理,因此,许多监督和检查措施流于形式,无法起到真正的作用。

1.4农机手缺乏正确的安全意识。由于种种主客观的因素,农机手常按照自己的习惯进行操作,安全意识极为淡薄,不仅不遵守相关的操作准则,甚至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农村生产和生活中,对农机的无照驾驶、无牌驾驶、违章违法驾驶的情况并不罕见。这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2加强我国农机安全的措施建议

针对我国当前农机安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从根本上降低农机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1加强培训。为了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地组织相关培训活动,对农机手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且严格的落实《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这一行政法规,从根本上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绝对杜绝走后门和权钱交易。

2.2强化针对农机的入户管理。作为农机监管部门最为基础的法定职能,对农机牌证的审核和办法必须要严格的遵循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专业、客观、科学、全面的进行检查,做到“不合格不上路,上路即合格”的标准,对不参加强险和异地农机车辆,一律不应上牌,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3健全年度技术检验制度。年度技术检验制度是加强农机安全最基础、最有效的工作制度,可以及时的发现存在的隐患,并且给予适当的解决。在这过程中,要确保逐人、逐台、逐机的检查,以严格的检查来确保农机的良好技术状态和安全性能。此外,要利用年检的机会,对驾驶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从而最大程度的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4加强宣传。农机监理部门应当借助现代的传媒条件,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移动终端对农村农机手进行教育,并且借助年审等机会,集中组织农村农机手学习。学习应当形式多样,切忌刻板的课堂教学和理论讲授,可以采取录像、图片等生动的形式,激发农机手的学习兴趣,最大程度的提高学习效果。此外,应当定时和不定时的组织宣传员进入农村和农村中小学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形式应当接地气,符合当地老百姓的思维方式,以现实中的代价惨痛的实际事故进行教育,最大程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2.5建设完善的检查制度。除了年审等定期检查外,相关部门还应当根据自身和本地的实际情况,设置巡回检查执法队伍,不定期的对本地农村的农机安全进行抽查,以期最大程度的发现潜在的隐患,并及时的进行处理。在春种、麦收、脱谷、秋收等农忙季节,极易发生机器伤人的事故,因此相关工作人员更应当深入农村,全面、严格的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最大程度的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样不仅可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还可以有效的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2.6加强农机手的技术培训。要不断提高农机手的使用及维修技术,进行农机组成、养护和故障排除等技术培训,使农机手可以正确地处理复杂的作业环境,实现农机的安全生产。同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农机手真正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杜绝酒后开车、疲劳开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

第5篇:农机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督查目标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增强教育培训、检验考试、发牌发证等源头管理的力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农机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由区农机局综合指导、协调,区农机监理站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农机站及农机公司要按照烟牟政办发[2012]16号和烟农机[2012]10号文件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督查要做到务求实效,不留死角。

三、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情况。

(三)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订完善情况,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建设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

(四)农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

(1)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情况;农机“隐患治理年”活动第一、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2)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情况。制定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情况;是否理顺农机安全监管体制。农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工作经费、装备保障情况;组织、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及时协调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情况;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检查农机安全情况。

(3)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对农机事故责任者追究处理的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打击农机事故瞒报的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

(4)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换况;查处驾驶员超载、超速、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无牌行驶、私自改装、私自加高、私自加长拖斗等严重违法行为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整改情况;违法行为的发生率是否有明显降低;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时间和科目进行培训、考试;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拖拉机牌证的监管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情况;是否存在变造、伪造牌证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及其教育经费保证情况;农机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本次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隐患治理年”第二阶段工作和农机年度检验工作结合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级农机主观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2)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改。

(3)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特别是黑车非驾、非法载人、以及由于装备落后、检测数据不准确、不科学而引发的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等,把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第6篇:农机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行动重点

1、查处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2、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3、查处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4、查处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5、查处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6、查处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8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局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类违法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方案实施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行动任务、计划、目标,完善各项措施,落实行动开展所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以保证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制定的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农机所有者、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维修业主及广大渔农民参与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对本区域内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区局将对部分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督导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第7篇:农机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农机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农林水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区农机站

工作目标结合

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防控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促使农机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达到:

(一)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农机事故。

(二)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手和农机户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三)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达到100%。

(四)容易引发农机死亡事故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

(五)拖拉机非法改装、拼装得到制止。

(六)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农机专项整治内容

1、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和违规挂外省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2、针对第四季度雨、雾天气的特点,加强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安全生产防范检查。

3、摸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管理,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牌正、年检和交强险的,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证驾驶,准驾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4、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排查力度,一经发现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5、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政府有关部门拖拉机产品公告的,一律不予登记。

工作措施

1、区、镇、乡农机部门组织力量在道路外的乡(镇)、村道和田间、场院组织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2、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和无证驾驶的现象。

3、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查处力度,协助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对改拼装窝点的查处。

4、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政府有关部门拖拉机产品公告的,一律不予登记。

5、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充分发展乡、镇农机站的优势,采取广播、墙报、宣传栏、学习班的形式对农机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实施步骤

1、8月上旬为安排布署阶段。

第8篇:农机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及市安委会、农业农村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中排查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杜绝“三合一”场所出现。期间,全市共计检查农机生产经营单位60家,排查隐患35个,并全部整改完毕。二是部署“三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百日行动和冬季农机安全执法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监管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执法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加强2018年冬季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结合“三秋”重点农时季节,部署开展了全市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百日行动,要求各区深入排查建立本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台账、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加强专项安全生产普法力度等工作。冬季强化设施农业机械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在设施农业换茬季节和冬季卷帘机使用频繁时期,加强执法检查,确保作业机具安全设施齐全,制止和纠正各类违规操作。全市在三秋和冬季共完成农机安全执法检查3341件,共作出行政处罚162件。

(二)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

为加强本市上道路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印发2017-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农发〔2016〕230号)的相关要求,2018年,****机构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加大执法频次,结合变型拖拉机活动规律,严厉查处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全年对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开展联合执法239车次,切实保障了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

(三)严厉打击农机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

在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进行检查,目前**未发现存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违法行为;在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加强事后监管,对农机维修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切实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

总站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以及配套的工作规范和证件标准,于2018年上半年陆续《**农业局关于印发调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加强**机构建设的通知》《**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区严格按照新部令、新规范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总站通过梳理业务清单、开展法规宣贯、组织业务培训、修订业务手册、开展专项督导等方式,确保全市**行政许可工作顺利衔接过渡。根据《**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止征收**收费的通知》(京财综〔2011〕2741号),自2011年起,**停止征收**费,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推进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标准。

《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获)机》(NY/T3118-2017)已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总站已订制相关农业行业标准下发至各区**机构,要求各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出厂合格证。目前,**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不涉及引导企业修改合格证相关工作。

第9篇:农机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局成立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本人担任组长。在年初制定了“创安”和“综治”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方案及“三个排查”方案,坚持定期召开“创安”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各种会议精神。

二、加强法制宣传,促进依法治理

丰富多彩地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根据县综治委要求,今年3月份,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声势较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综治宣传月”活动,本单位结合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的开展,重点对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使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政策、规定做到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时完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2014年我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顺利,程序规范,效果明显。我局始终坚持每月召开综治工作例会,要求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以此来总结每月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分析出现的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更加准确、及时地收集信息,做到掌握动态、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同时,积极认真做好“三送”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群众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不上访,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良好秩序。

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的预防农机事故发生,我局开展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在全县开展农机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拖拉机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同时强化了农机安全宣传工作,印制了宣传资料发放到拖拉机车主和驾驶员手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图片展等。二是开展了“农机安全村”创建工作,在岭北镇大屋村开展“农机安全村”创建工作。通过“农机安全村”创建工作,有效地把农机事故消除在萌芽,进一步加强了村民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维护了我县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三是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市、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落实每一项工作,确保有地效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