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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财务核算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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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财务核算

第1篇:建筑工程财务核算范文

一、建筑工程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分析

(一)建筑工程项目外部经营环境和政策的需要

政策环境、法规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等是建筑施工单位的外部经营环境。面对外部环境的日益激烈,近年来我国的建筑施工单位实施了相关的一些责任制度,这些责任或者制度都要求建筑工程单位不断加强自身的成本核算,来满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二)建筑工程的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战略的关键环节

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战略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但多数企业并未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成本管理战略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企业要想获得较好的发展,必须对建筑工程成本核算这一关键环节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建筑工程成本核算的内容

建筑工程成本核算一般有两大块内容,分别是企业财务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分清这两者的区别也有助于更好的进行建筑工程成本核算。

(一)核算的主体不同

一般来说,企业财务成本的核算是针对企业进行的,而项目管理成本核算针对的是具体项目。企业财务成本核算计算的是企业在一段时间内的全部合理支出,项目成本核算计算的是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成本。

(二)核算的范围不同

企业财务成本的核算较为宽泛,包含企业的项目建设以及各种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成本费用,包括工程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而项目成本核算计算的是项目施工过程中具体的材料消耗、机械设备使用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等产生的直接费用。

(三)核算的目的不同

企业财务核算是国家要求的必须编制的对外财务报表,是对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由于建筑活动的发生而产生的各种费用的记录;项目成本核算只是为企业在项目成本预测和控制等提供数据参考,并不是必要的活动,只是企业为实现成本控制而采取的措施。

(四)核算方法不同

企业财务成本核算执行全国统一的会计准则,有其固定的核算方法;而项目成本核算因并未要求企业强制进行而无统一的标准。在项目核算过程中,除了会计方法外,还常采用统计学、技术经济、运筹学和其他管理科学的一般性方法,核算方法具有灵活多样的特点。

(五)核算信息的处理有机结合

企业财务成本核算在核算过程中也有严格的处理程序,实行财务核算与项目部核算两级核算体系,二者有机结合,缺一不可。单项工程核算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成本管理格局,把核算当成一种手段,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达到最大限度挖潜增效的目的。

三、如何科学的进行成本核算

建筑工程企业在成本核算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摸索,并逐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成本指标核算管理体系,以期不断改进建筑工程成本核算工作的质量,使本企业的成本费用利润率始终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过程中可参照以下方法:

(一)通过权责范围的划分降低成本

在建筑企业发展过程中,将整个公司分成利润、费用和成本三个中心进行责任的划分,并分别交由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各自的部分。比如人工使用方面,通过施工组织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需要进行人员的安排和协调,通过合理的人员配置实现人员利用率的最大化,实现对人工成本控制的优化;而在材料采购和使用方面,则可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体现规模采购效应,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加强材料验收和领用环节控制,在材料用量上推行按预算消耗定额实行限额领料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超领、浪费现象,并坚持余料回收和施工工艺的改进,减少材料的消耗,从而实现对单项工程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

(二)通过核算对象的明确控制成本

建筑工程成本核算过程中要明确成本核算的主要对象,以单项工程为核算对象,以项目部为单位,依托项目管理、物资管理等系统的数据资源,真实、准确、及时地记录各项业务,实时归集人工、机械、材料等成本要素,建立单项工程台帐,进行单项工程成本核算。坚持以单项工程预算管理为核心,按照“预算先导、过程控制”的成本管理理念,在工程立项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估,测算出目标成本和目标利润,将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具体运转过程直观的体现出来。通过单项工程核算,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合理安排,科学组织,制定施工最佳方案。

(三)落实好成本核算的后续评价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成本核算过程中,对成本核算过程中的审查和评价工作也必须要落实到位。建筑工程成本核算的评估工作要紧密结合施工的具体过程,加强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控制,做好单项工程绩效专题分析,通过全方位严细实全的监控,查找在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生产效率、人力机械配置及材料消耗等方面的不合理因素,分析原因,明确优势劣势,查找问题不足,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达到节支降耗,截堵漏洞,节支增效的目的,从而以最低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和效益。

四、结语

第2篇:建筑工程财务核算范文

不同公司体制下的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技巧

一、母子公司体制下的项目工程核算

一般而言,建筑子公司具备承接建筑工程的建筑资质,由于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对外签订民事建筑合同,必须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所,如果子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是通过其自身的建筑资质而中标的,则该工程项目显然是通过子公司进行独立财务会计核算,子公司直接与建设方或甲方进行决算,所有的工程项目收入和成本都以子公司作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在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在实践中存在一种现象: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是以母公司的资质进行中标的,或子公司自身找的项目,由于自身资质不够,必须以母公司的特级资质进行中标的。对这种工程项目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呢?总的核算原则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采用纯建筑劳务分包(或叫清包工)的形式进行处理。具体核算建议如下:

(一)建设方或甲方与母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决算,母公司给建设方或甲方开建安发票,收入在母公司进行核算。

(二)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必须在母公司核算,人工费用由子公司开建筑劳务发票给母公司进成本,子公司只做建筑劳务收入的账。

基于母公司根本没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有的建筑施工工作由子公司运作完成,但建筑合同是母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订的,施工成本在子公司而母公司没有施工成本的考虑,子公司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以母公司的名义去采购建筑材料,租赁各种建筑设备,必须要求材料供应商和设备租赁方开具以母公司为抬头的材料发票。也就是说,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诸如业务招待费用、评审费用、咨询费用等)必须开母公司的抬头发票,至于人工费用,子公司应该视同建筑劳务分包,给母公司开具建安发票入母公司的人工成本,子公司只做劳务收入的账。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该签订总分包合同,并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进行备案,子公司以母公司的名义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开一张抬头为建设方或甲方名字的建安发票,同时开一张抬头为母公司名字的建安发票,母公司代替子公司(相当于分包方)扣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并在给子公司支付劳务费用时进行抵扣。

子公司丙建筑公司的会计处理

(1)收到母公司的,人工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19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0

(2)将母公司扣缴的人工费用的营业税计入成本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00000

3、有关材料款支付问题

由于母公司没有参与施工,是子公司全权进行施工,为了更好的操作,母公司应该与子公司之间签订授权委托书,母公司授权子公司进行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事项,所有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必须从母公司账上打入材料供应商和设备出租方。

二、总分公司体制下的工程项目核算

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地位,不可以对我签订民事建筑合同,因此,实践中的总分公司之间的所有工程项目建设,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招投标的,建设方或甲方只认总公司而不认分公司,即在工程结算时,建设方或甲方只与总公司结算而不跟分公司结算。在总分公司体制下的工程项目如何进行核算,在实践中因分公司是否财务独立核算而不同。现分述如下:

(一)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所谓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是指,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都在分公司核算,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而不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分公司以工程项目的存续为生命周期,在账务上,与总公司的款项往来属于“内部往来”,分公司对项目的核算制度要求与总公司保持一致,每个会计期末,总公司需要将其纳入编制汇总财务报表。

分公司乙的会计核算

(1)收到总公司拨付的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2700万

贷:内部往来——总公司(工程款)2700万

(2)登记发生成本时:

借:内部往来——总公司(工程款)2700万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2700万

当然,如果分公司要反映收入,则必须总公司与甲方必须商量好,甲方同意把工程款直接打入分公司账上,分公司以自己而不是总公司的名义与甲方结算并开具发票给甲方。但到年底,总公司还是要编制汇总财务报表,按照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缴分配管理办法进行报税。

(二)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对于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很简单,总公司在各分公司所在地设立银行分账号,对分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分公司承建总公司招投标的项目,一律以总公司的名义建账,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会计核算,而且可以考虑全国各地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负责人全部由总公司进行派遣,即实行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派遣制度。

(三)实行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由于子公司具有建筑资质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所以子公司需要母公司的建筑资质进行招标的情况不是很经常发生,为了更好的进行工程结算,建议在子公司所在地再注册一个分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制度。即母公司的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分公司在一起办工,一套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只是多了一套以母公司名义建立的账本,使财务人员累一点而已。凡是需要以母公司的建筑资质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以财务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进行核算,即按照上面(二)项所谈的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

三、挂靠体制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被挂靠企业对挂靠工程可以实行以下两种财务核算办法[1]:

(一)报账制:挂靠工程财务核算功能在被挂靠企业范围内进行施工,挂靠方作为一个普通的项目管理部提供核算的原始单据,最终的财务核算经营成果是合同管理费。

挂靠方的账务处理

挂靠方在所有的该工程项目的采购活动中,应以被挂靠方名义取得合法有效票据,并交给被挂靠方进行报账。

(1)挂靠方收到被挂靠方的工程款时,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8000

贷:其他应付款8000

(2)挂靠方将成本票据(含该项目工程管理费)的结算单交付被挂靠单位时,凭签字认可的票据结算单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8000

贷:银行存款8000

(3)挂靠方开具劳务1500元发票给被挂靠方,收到被挂靠方支付的剩余利润扣除质量保证金500元时

借:银行存款1000

其他应收款——质量保证金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

(4)收到被挂靠方从建设方转来的质量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500

贷:其他应收款——质量保证金500

2、总分公司制:挂靠工程作为被挂靠企业的项目分公司,以工程项目的存续为生命周期;在账务上,与被挂靠企业的款项往来属于“内部往来”;最终财务核算经营成果就是合同约定的管理费;项目分公司的核算制度要求与被挂靠企业保持一致;每个会计期末,被挂靠企业需要将其纳入编制汇总财务报表。

第3篇:建筑工程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8-0097-02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规范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体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原则。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如何在新准则下强化会计核算职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施工企业当前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行业特点

施工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其生产的产品、周期、场所及其会计科目设置等都具有许多显著的自身特点,而这些特点又决定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具有与其他行业会计核算不同的特点。

1.施工企业生产的单件性。施工企业生产的单件性是由建筑工程项目产品的特性决定的,主要表现在:每一项建筑工程产品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建设要求。因施工条件多样性,即使是采用相同的图纸,也会因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的不同,而对其项目工程施工产生很大的差异。

2.施工企业生产的长期性。施工企业生产的长期性是由建筑工程项目的周期长所决定的,主要表现在:单项建筑工程产品规模一般都比较大,极少有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建设工期一般都跨年。施工作业要求有一定的养护期,如因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要求,要求作业时必须保证一定的养护时间,否则,将严重影响建筑产品的质量。此外,因建设单位资金周转不足,施工企业无力垫资及不可测的天气原因,都会对施工作业周期产生影响。

3.施工生产场所环境的多样性。施工生产场所环境的多样性主要受施工所在地自然气候、交通、人文及政治经济条件的多样性影响。建筑产品由于施工位置固定、体积庞大,其生产作业一般需在露天进行,并且建筑工程常常伴有高空、地下、水下作业,直接承受着自然气候条件变化的制约。又如,交通便捷与否直接关系着施工作业所需人员、设备能否顺利进场施工及进场费成本。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充分考虑工地及其周边自然气候、交通、人文及政治经济条件给施工生产、机械作业带来的影响。

4.建筑行业会计科目设置相对集中。施工企业主要是通过承包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施工、建筑安装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机械化吊装施工等经营活动获取收入、实现利润。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会计科目具有与其他行业会计科目显著不同的特点,会计核算主要集中在成本费用类科目。施工企业成本费用类科目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直接费用又分为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用等四部分。相关收入类科目简单且数目较少。另外,根据施工企业行业特点设置“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等科目。

二、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改革的重要创新。新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的科学会计准则体系,也对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深远影响。

1.新会计准则影响施工企业的会计利润及信息质量。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的主要包括:《存货》、《资产减值》、《债务重组》等具体准则。如原会计制度规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可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新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对企业报表将产生如下影响:当期存货增加,当期营业成本减少,利润增加;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对企业报表的影响则与之相反。再如,新准则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代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使会计信息更加相关和可靠,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2.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的会计科目设置提出了新要求。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变化包括:取消短期投资等科目,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相关科目;将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科目更改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增加“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会计及时转换会计科目,调整账项,做好相关新准则及老制度的衔接和调账工作。

3.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人员职业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理解掌握新准则是执行新准则的前提条件。新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人员根据所能获取的经济信息,运用会计理论知识主动作出职业判断,然后根据职业判断做出账务处理。这需要会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分析能力,正确树立会计职业道德、坚持真实性、合法性、谨慎性、一致性等会计基本原则。例如,会计人员在进行资产减值准备测试时,首先要进行价值判断,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持有期间不可转回。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是对其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检验。严谨、扎实、灵活、高效的管理将会使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更加便捷与迅速,更好的适应各项新的政策与制度。

三、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加强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财务管理的特殊性。施工企业一般按单项工程为对象核算和管理成本,成本对比核算工作贯穿于工程预算到决算的始终。如何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归集分配成本是一个难点,因为建筑工程施工不象工厂那样在车间内封闭连续生产,具有工程分布广泛、范围分散、距离较远、人员复杂等特点,属于开放式生产经营,给财务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1.充分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和及时性。财务会计信息是投资人、债权人、经营者、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了解、评价企业和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通过会计报表反映的财会信息可以了解企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水平、所有者权益变动及现金流量等情况。因此,要想客观、真实的向企业决策层等报表使用者反映会计信息就必须贯彻好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核算及时性要求就是施工企业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互联网、财务办公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所有分支机构实行会计电算化、数据的远程交换和财务监控,以财务资金的活动为核心,采用集中的管理模式,实现财务信息充分共享,使得企业资源配置与业务同步发展,从根本上改变财务信息与业务活动互不对称的滞后现状,有效地提升财务核算的效能。

2.树立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新意识、新理念。《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人要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观念,主动推动新会计准则在企业的贯彻执行。为构建适应现代施工企业制度的会计核算运行机制,施工企业必须转变会计核算旧思维,树立成本效益观、风险与收益均衡观,即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通过资源合理配置,保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严格控制工程项目成本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项目任务。在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企业应同时担负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3.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由于施工企业点多线长的自身特点和财务核算的特殊性要求,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显得尤其重要。内部控制是指在一个单位内部,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其内涵随着公司、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完善和丰富。具体包括三个要素,即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控制环境包括治理职能和管理职能,以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会计系统是指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事件进行日常处理的一整套记录、程序和设施。控制程序是根据各企业的性质、业务、规模不同而不同,主要有合法性控制、授权与分权控制,组织规划控制、业务程序批准控制等。企业加强内部控制,需要结合自身特点,优化控制环境,明确控制目标,改善控制技术,并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提高内部控制的效果。

4.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是贯彻实施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前提。新准则提倡专业判断,会计人员要学会用新的思维、新的观念和新的方法来不断加强职业判断能力,解决新准则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由于工作环境相对比较恶劣,有时要到工地现场进行业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除要有扎实的会计理论水平,还要具备一定的建筑知识。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环境,在财富主体各方利益导向不尽相同甚至出现矛盾时,会计人员必须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了保障财务人员秉公办事,探索会计职业保障的新途径,完善会计人员的职业保障十分必要。通过深入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定期轮岗换岗,把在岗学习与不定期脱产学习相结合,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增加会计工作透明度,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遏止腐败行为,有效防范单位的经营风险。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充分考虑其对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只有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核算基础,处理好财务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到企业资源的最优配置,才能实现施工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第4篇:建筑工程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成本控制

1.建筑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流程

1.1成本预测

建筑行业施工项目的成本预测是成本计划的基础,成本预测对提升成本计划的优化性和可操作性有着重要意义,也为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学依据。

1.1.1预测人工费:主要是工程施工期间当地工人的工资水平以及社会劳务市场的行情,并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预测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用。

1.1.2预测材料费:材料费用占建安费的比重比较大,所以,能够科学、精细、到位地预测工程的材料费是成本预测环节中的关键。主要是对建筑施工所需要的主材、辅材及其它材料进行分析,并逐一根据项目定额中材料损耗量及工程经验数值,综合性预测建筑项目所需要材料的损耗量以确定材料预使用量,之后,再全面考虑材料的市场价格以及运输、保管、储存等环节方面的费用。

1.1.3预测机械使用费:预测此方面费用不能只立足于投标书中的有关数据,一定要从项目施工的实际状况出发,测算出实际将要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在此基础上,还必须要预测可能发生的机械租赁费以及需要重新购置的机械设备的费用。

1.2成本控制

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对于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涉及成本预测和成本计划的具体控制过程,本过程的主要目的就是: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不断显著减少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

1.3成本核算

施工项目的成本核算主要有财务核算、统计核算、业务核算三个方面。财务核算主要是指施工项目的财务人员通过会计业务在财务帐上反映出的核算;统计核算主要是指施工项目的业务人员通过统计方式在统计报表上反映出的核算;业务核算主要是指施工项目的业务人员通过填写各种票据进行核算。

2.建筑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

2.1项目成本控制原则

2.1.1全面成本控制原则

建筑施工项目的全面成本管理是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该环节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等,从而确保做到人人肩膀有压力、人人身上有职责。该环节的全过程控制就是要求成本控制工作必须随着建筑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而连续进行,确保做到不能疏漏,也不能一时紧一时松,应该始终确保施工项目成本处于有效、规范、科学的控制之中。

2.1.2成本最低化原则

实施建筑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终极目的就是通过各项成本管理的措施,不断降低施工项目成本,从而确保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在实行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必须注重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合理的成本最低化。既要通过各种措施挖掘各种降低成本的渠道,又要真正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规范的流程来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

2.1.3动态控制原则

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不可逆转性,所以成本控制更应该强调项目的动态控制,在建筑工程项目时施工准备阶段时,其成本控制就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确定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计划、制订成本控制的方案,从而为施工项目的今后成本控制作打下良好基层;建筑施工项目竣工阶段时的成本控制已基本没有实质性意义,因为成本盈亏都已经成为定局,就是再纠正也无力回天了。

2.2项目成本控制措施

2.2.1组织措施

建筑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的项目经理,应该多层面、全方位地统筹协调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工作,必须第一时间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工程技术部则应该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的前提下尽一切可能采取科学手段、先进技术,不断降低工程成本;财务部应该及时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合理调度资金。总之,所有部门和班组都应该尽力尽职,强化组织措施,努力为增收节支作出贡献。

2.2.2技术措施

在技术层面做好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重点要抓好以下方面:(1)注重遴选科学、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正确遴选施工方案是降低成本的关键所在,只有优化的施工方案,才能确保达到提升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的目的(2)注重遴选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寻低消耗、高效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是降低成本的重要技术措施。(3)注重把好质量关。只有严把质量关,才能杜绝返工,有效缩短验收时间,从而有效节省费用开支并降低成本。

第5篇:建筑工程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取得核算方式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化不断深入,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入方式由实物交付逐渐向财政资金投入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过渡。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取得方式上逐渐趋于一致。在会计核算方面,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固定资产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准确全面的反映了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取得核算通过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核算,使得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游离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之外,基本建设工程引起的实际成本支出,不作为当年单位支出核算,只在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时才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周期较长,基本建设核算长期游离于事业单位财务决算之外,可能会造成单位账务核算反映不及时,不能准确反映当年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或者不能及时进行工程决算,以致于部分固定资产已完工多年,还没有入账,导致固定资产的账实严重不符。因此,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账面总值对实物失去控制形成“账外账”。同时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口径同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口径上存在差异,也造成了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财务监督标准混乱,无法真实反映在建工程价值。

    形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管理系统内有许多部门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进行管理,很多职能重叠,在设置这些部门时过多地强调了分块和分工,忽视了财政系统内部间的内部控制、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二是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设置不够完善、科目设置不够合理。

    二、具体账务处理方法

    事业单位可从实际工作需要在会计核算中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基建会计的规定设置建筑安装投资、待摊支出、投资用资产等明细科目。在财政补助收入中增设基建投资明细科目。

事业单位自建或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固定资产达到竣工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

当收到财政基建拨款,会计处理办法同普通事业单位收到财政拨款。借 “银行存款” ,贷 “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

实际发生在建工程业务时,单位支付给建筑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应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的结算进度款,借“在建工程—XX建筑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事业支出核算要求借“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或资本性支出”贷“固定基金”。将需要安装的设备运抵现场时,借“在建工程-XX工程设备”贷“银行存款”或“材料-工程物资”,同时按事业支出核算要求借“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或资本性支出”贷“固定基金”。

为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待摊支出,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贷“银行存款”,同时按事业支出核算要求借“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或资本性支出”贷“固定基金”。待工程结束计算分摊后转入固定资产。

购入工程物资,在未使用前先作为存货管理,领用时借“在建工程—XX建筑工程” 贷“工程物资”,同时按事业支出核算要求借“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或资本性支出”贷“固定基金”。工程结束若有结余可变价处理,作事业单位其他收入核算,年度终了转入基建拨款专项结余中。

年度终了基本建设收支相抵后尚未使用的基建拨款作为项目经费结余转入净资产“306专项结余”科目中留待下年度使用。年度基建会计报表资金占用根据“在建工程”明细及其他相关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资金来源根据“财政补助收入”和“专项结余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财务年度决算报表中的支出明细表根据“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明细填列,在建工程总帐余额按现行行政事业报表填报口径列入资产负债表基本建设占用资金。

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和评审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按审计决算数及时对在建工程和固定基金帐目余额调整以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发生数,同时将在建工程余额全部转入固定资产。如果决算为调增固定资产,按正常顺序进行账务处理。如是调减反向处理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支出数已在当年列支,因此应同时冲减事业支出,将其列为其他应收款按审计要求用以后年度收入来弥补或通过其他途径予以冲销。

上述业务处理主要是将基本建设会计中的建安投资、待摊支出、待核销资产等列入在建工程核算,另有其他辅基建科目也可根据其性质相应的并入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在其下面增设明细科目核算,如办公用固定资产、通用交通工具、无形资产、其他应收款等,在填列基建报表时只需对以上明细科目分析计算便可。

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一些工程顶目可能以资本入股的方式筹资实施,在基建会计资金来源中反映为资本金和资本公积,由于此种项目的经济性质,从法律形式上来看是同事业单位本身相分离的,其建设过程仍以在基建会计中核算为妥,待工程竣工后根据项目权属性质再确定固定资产的入帐方式。

    三、财务核算理由

第6篇:建筑工程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会计核算;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288-02

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有效的会计核算工作不仅可以有效提升

企业经营的效率,而且还能为企业良性循环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也为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基于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不断完善和规范其会计核算工作,以便有效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经营水平,实现企业跨越式的发展。所谓会计核算也即是企业借助相关的手段对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诸多事件进行的归纳和总结。对已发生的事件进行相应的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未来做出相应预测,从而有效的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可利用、有价值的信息。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于我国的施工企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相对较短,缺乏比较成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加之其面临的特殊的竞争时期和复杂多变的竞争环境。目前,施工企业存在的需要采用管理会计方法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1.1 会计核算方法不科学,手段落后。

目前,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中,会计核算方法不科学,手段落后现象普遍存在,主要是受会计核算人员专业素质的限制,致使项目成本支出与现场施工进度不同步,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不准确,建造合同中的“完工比例”、“预计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等数据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不及时和滞后性已成为核算中的严重弊端。另外,由于建筑施工项目人员繁杂,部门众多,涉及内容广泛,如果不能将各个项目的资源利用及资金回报率及时反映出来,有效进行核算,得出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也难以保障,也就无法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影响管理者对经济情况的判断和决策,并且非常有可能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的社会形象。

1.2 内容设计不全面,账务处理程序欠规范

从目前会计制度设计实务看,企业较注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管理制度的制定,忽视会计核算和监督方面制度的制定。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要统一认识、统一手续、统一培训、统一专柜等,规范会计操作程序、规范支出管理、规范交接手续、规范财务资料,健全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加强会计资料管理。要求各部门确定财务管理责任人,强化财务管理责任。所有财务都要按照工作流程处理,管理好财务档案。

1.3 会计信息滞后,会计核算不及时。

在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滞后,会计核算不及时已成为企业棘手的问题。当前,建筑施工项目多数都在外地,数据收集相对滞后,并且建筑施工企业垫支款、应收款高居不下,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再不增加资本积累,加强内部管理,很有可能被市场淘汰。虽然核算可以做到深入细致、全面和客观,但是及时性做不到位的话,同样不能体现出它的真正价值。客观事物一直在变化,如不及时进行核算,无法保障其正确性和客观性,核算不及时可能会导致管理者做出错误决策,影响管理者对情况的正确及时的判断,从而造成不可预估的后果。

1.4 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程序缺乏规范性

由于企业的会计核算结果是国家进行监督和税收的主要证据,有的企业就采取了虚假报账的方式,置国家的利益不顾,逃税漏税。这种情况实际上说明了企业目前的核算程序不够规范,相关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给违规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以及核算规范,可以说是这类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二、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对策和建议

2.1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

一套完整、可行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建筑施工企业提高会计工作绩效的前提。应以《会计法》为准绳,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借助财务ERP系统,建立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财务核算系统,并制订相应的核算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管理程序。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应建立在会计主体明确、责任定位清晰的基础之上,转变工作职能,由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变;会计人员应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执业技能。按照财务事前预测、会计过程监控、数据决策分析三阶段设置相应的工作岗位,外派到工程项目或分公司的会计人员要履行会计监控职能。利用电算化、网络化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远程报账、查账等功能系统,实现财务数据资源在企业总部、分公司、工程项目之间共享。

2.2 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

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核算质量,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一方面可以到施工现场结合实考察去学习,或者通过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其会计人员的操作能力、更新其专业知识。培养一些不仅熟悉会计专业知识,而且掌握现代化技术的综合性人才,同时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需要不断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另一方面要教育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爱岗敬业,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坚决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

2.3 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要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质量,必须做好基础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建筑施工单位的会计人员要爱岗敬业,认真执行会计制度,遵守会计核算原则,详实可靠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向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资料,满足其财务管理的需要;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超出预算范围的、违反规定等等的财务收支,应当予以退回,或要求补充、纠正;对于缺乏真实性、以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的,坚决予以制止,拒绝受理违纪业务,坚决抵制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参考文献:

第7篇:建筑工程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财会信息化;信息化管理

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是指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财会信息系统为基础,实现财会整合,核算,分析,控制,决策和监督等现代化财会管理。当前我们国家建筑施工企业财会信息化进程处于起步状态,绝大多数企业财会信息整合控制能力较为薄弱,实际运用中存在种种问题,本文将分析制约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财会信息化管理的因素,并提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的措施。

一、建筑施工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特征

1.财会信息集中管理。传统财会管理中核算均为各部门单位独立核算,核算后数据逐层汇总后上报企业总部,环节多,传递慢.造成信息滞后,工作效率低下,而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则统一会计核算,减少核算汇总层级,则可有效的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可将各部门财会进行统筹管理,减小单独核算的差异性,提升了企业财务信息的统一性.,企业财务核算归于同一体系内。

2.建筑施工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可以使公司在采购,结算,支付,管理等方面可以通过大量运用信息技术,可以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加强企业财务核算能力,使得企业整体财务水平得到提升。而公司则可以通过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可以及时掌握建筑工程各项财务状况,既可以有效监督,也可以实现全方位进行指导,规避失误。同时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企业财会运作安全性.企业的建筑施工需要大量资金运转,而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取活动,企业间支付结算活动均存在风险因素.,如果借助网络银行等第三方支付手段,则可以使财务人员通过信息网络即可完成支付,转账,同时企业间支付有第三方机构担保,将资金风险降到了最低.同时网络资金交易均有系统详细备份几率,也可为以后可能出现的争端提供有效的证据.

二、建筑施工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是集合工程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房屋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以及建材买卖,运用等多项只能为一身的综合性企业。但是很多时候企业只重视财务信息化单方面因素,忽略财务信息化的大环境影响。

2.企业建筑施工活动会随着工程施工地点变动而变动,具有流动性特点,而施工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使得企业无法及时掌握各个工程项目快速变化的工程费用及盈亏状况。

3.重视核算功能,忽视管理功能。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比较长,财会管理工作中大多采用粗略计算以及事后核算方式管理,对于事前分析和事中控制均很少参与。这种过于重视财务系统的核算工作,忽略企业管理功能,使得成本管理,预算监控,物流管理,资金流动管理等方面应用能力较低下,检索功能亦较弱,没有发挥出财务管理信息化对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

4.单方面重视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而忽视整体的协调企业在建设财会信息管理时,往往会出现由于缺乏统一协调规划,导致各部门信息交流堵塞,各自为战,使企业人力,物力,财力无法发挥自己的应有作用。而一个企业的各个部门无法完全共享信息,导致提供的财务信息单一,滞后,无法有效的汇总集成。而同一个部门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操作系统也没有统一的数据汇总操作,造成系统与系统间的信息数据无法及时的共享,更会容易出现数据丢失等问题,不能真正实现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

5.只重视企业财会信息化系统建设,忽视了财会管理制约机制。很多企业为了进一步发展,提高自身管理能力,都会投入成本建立符合自己企业发展需求的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系统。可是,企业在建立财会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同时常常会忽略财会管理信息化的管理制度建设,从而使财会管理的内控机制与信息化管理系统不匹配。而有的企业为了加强对财会的管控,并没有通过加强建设企业信息化财会相适应的管控机制,而是依旧保留了传统的财会核算方式与制度,使得财会信息化管理的优势无法发挥,而且手工管理与信息化管理并存,会极大增加财会人员的工作量,无法发挥出建设信息化财会管理机制的初衷。

6.财会信息处理硬件条件过于依赖,不重视人员的因素。很多财会从业人员认为财会信息化会取代传统的财会系统。即在财会信息化系统中,计算机是主要因素,财会人员是次要因素。基于这样的认知,使得很大一批企业在建设财会信息化时,单方面的只注重提升硬件条件,忽视对财会人员的培训提升,造成企业财会信息化出现偏差。

三、建筑施工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执行方案

1.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的软硬件设施。财会信息化管理需把企业内部各部门信息纳入范畴,并将其信息资源将延伸到工程建筑的工程预算、原料管理、人事管理、资金利用等各个方面,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元之中建立电子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将传统纸质原始单据变更为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之间的数据传输和数据共享;财会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通过利用SQL SERVER、INFORMIX等大型数据库技术及Internet Plntranet技术使企业财会管理具有良好的网络管理功能,网络管理范围不但包括各单元汇聚的常规的局域网方式,还包含有跨地区的广域网方式,从而适应网络经济便捷性的需要。

2.工程建筑企业进行财会信息化管理,必须强化基础建设,优化财会管理信息化环境,大力培养复合型财会人才,以适应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的高要求。企业给财会管理人员进行计算机信息技术和专业财会管理知识培训,务必使每一个财会人员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技术知识和与之配套的信贷花财会管理知识,使财会管理人员成为“财会会计—计算机信息技术—企业财会管理人员”型的全能型高水平人才,以此促进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的快速发展。使得公司财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可以实现统一领导、分级化管理、统一规划、分步骤实施;同时,在企业中建立起健全完善的财会信息化管理责任机制,加强对财会信息系统的维护、参与人员的管理监督,对财会人员“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监督原则,明确管理系统内组成人员职责和利益挂钩,实现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人人有专职,做事有标准,工作有监管。

3.加深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企业财会信息化的建设不是单个企业的事情,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交流合作,共同建设。因此,建立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系统无论是对企业,还是财会职员都是一项全新工作,再完善的财会信息化管理系统,也需要相对应的人员和环境才可以发挥出真正作用,融合进企业的发展步伐中。在这方面。就必须加强企业内的交流合作,以行内资源为基础,积极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工商部门的作用,组织联合攻关,推动企业间交流合作,达到加快企业财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4.完善企业财会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内部管控制度。加强成员组织与管理控制,建立财会系统岗位人员制定工作责任制度。加强企业财会信息系统维护控制,安排专职员工负责维护硬件,并且制定出设备检查,使用,维护,更新等制度,规定出使用硬件场所的用电,防火防盗制度等安全使用制度。强化企业财会系统安全控制机制,对使用企业财会管理系统用户和参与系统计算机设备进行分阶授权授权,防止未授权人员越权操作系统造成损失。

参考文献:

[1]高建立等.建筑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信息化实施分析[J].建筑经济,2008(1).

[2]曾华;何成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J].煤炭工程.2011(S2)

[3]娄文辉.从信息理论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8(3).

第8篇:建筑工程财务核算范文

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就是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现场其他直接费及项目部为组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根据真实、有效的相关原始资料,通过“工程施工”科目进行归集,直接或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工程项目实际成本的成本核算过程。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以后,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较以前有了重大改变,实际工作中,对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量、对完工进度的计算和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费用的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在此,本文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问题做一简单探讨。

二、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成本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必须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任何地方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功亏一篑。在我国,由于建筑施工企业规模不一,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加上工程项目施工的短期行为,许多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工作还没有系统开展,项目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企业应设的财务收支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定额管理制度、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等基本制度残缺不全,或者虽然制定有几项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到位,项目成本开支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不健全,使成本核算没有可靠的基础,这种状况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根本利益,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浪费严重、经营管理混乱,也导致外部监督困难重重,给施工企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成本管理不到位,损失、浪费严重,成本核算及分析信息滞后,导致成本费用超标、项目经营亏损、企业效益下滑。不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成本费用,项目盈亏反映不及时,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不能合理划分,为完成指标人为调节成本。分包管理不到位,风险隐患严重,只为收取费用,不重视对分包工程款的监管,导致分包人欺上瞒下,人为拖欠工程材料和劳务等款项,使企业陷入法律纠纷,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工作,损害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2.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核算中收入和成本确认存在问题

新的《建造合同》准则要求施工企业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与职业判断能力,才能准确地确认合同总收入和预计合同总成本。而目前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职业判断能力整体不高,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对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量、对完工进度的计算和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费用的确认不规范,有的工程项目在未得到业主确认的情况下,将变更索赔收入计入建造合同总收入中,有的工程项目在和业主签订补充或更改合同时,才对建造合同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有的工程项目因为业主没有及时验工计价而没有及时预计成本、确认收入,导致施工过程中提供的会计核算分析信息不准确。大部分建造合同的开工与完工日期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完工进度的确认、完工百分比方法的选择上存在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相关计价确认为阶段性进行,往往滞后于外包工程的实际完工程度,已发生但未包括在分包计价金额中的实际成本不能及时纳入累计发生成本核算,导致完工百分比计算错误,从而影响当期收入、成本和毛利的准确性。合同结果的估计与完工百分比法的选择缺少科学的操作规则,更多的是由企业自行决定,以此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3.工程项目财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建造合同准则中合同结果可靠估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合同总收入、总成本的预计也要求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判断力与预测力,建造合同的有效实施离不开高素质的财务人员。而在实际工作中,工程项目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习惯于工作中只记账、算账、报账,不注重知识的更新,对建造合同准则的掌握和应用不熟练,对合同总收入、总成本与完工进度不能准确预测,提供的会计信息滞后,缺乏对工程项目成本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大部分项目存在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严、财务人员成本核算和管理薄弱的现象。更有甚者,不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建造合同准则核算成本费用,听从项目经理的指示,人为的挤列成本、调节利润,对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不力。

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问题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项目成本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

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是建筑企业发展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关系到该工程的成本预测、计划、分析、考核等控制工作,其结果的精确性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筑企业领导层的决策,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应建立项目成本核算组织体系,配备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员,认真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并实行成本核算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制定项目目标成本管理办法,对目标成本管理组织体系、职责,工作流程和原则,成本预算和控制方法,以及项目成本核算的内容和分析等做明确规定,便于操作和执行。项目成本的核算与控制是项目部全体员工共同完成的,项目部作为一个短期的管理机构,必须具有长远的眼光,重点强化内部经济管理手段,强抓增财提效的关键因素,使大家能自觉地当家理财,同时建筑企业还必须强化项目经理责任制,努力提高项目部成员的整体素质,恰当的确定员工的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健全和完善项目部的各项法规及内控措施,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报废、清查、盘点、索赔制度,制定各项内部消耗定额以及材料、劳务的内部结算价格,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项目进行成本核算时,其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和计算口径,应与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施工预算成本取得一致。工程项目成本核算除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各种明细账及总账外,还应建立各种辅助台账,如人工费分析台账、材料费分析台账、机械费分析台账、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等,按工程项目,分别登记预算量、实耗量、预算单价、实际单价等相关内容,为项目成本分析积累资料。

2.完善工程项目建造合同核算体系

在执行建造合同的过程中,工程项目部要成立以 项目经理牵头,财务、计划、技术、物资、设备、劳资等业务部门参与的建造合同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各业务部门要协调配合,认真、详实地研究、分析、确认相关数据,真实反映当期损益,避免出现潜盈、潜亏。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合同变更、索赔、奖励收入应该在满足相应的确认条件时,才能进行确认,而建造合同变更成本一旦发生,应该作为合同实际成本予以确认,与变更收入的确认、计价结算没有关系。加强对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与管理,施工企业要及时编制合同总收入预算,总收入包括合同内收入、变更索赔收入和业主奖励收入,合同初始收入为合同总金额扣除暂定金及其他计入合同金额但由发包商掌握使用的部分后的有效合同价,合同因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不能随意确认,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才构成合同总收入。加强对建造合同成本的核算与管理,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在每个会计期末,应以工程投标报价为基础,组织技术、物资、设备、财务和计划部门测算,预计未来的合同成本,提高对成本的预测与控制能力。要合理确定完工百分比,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合理的完工百分比法,准确地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来确定工程项目完工进度。只有准确掌握《建造合同》准则的实质,做好建造合同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就能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反应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3.提高工程项目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在工程项目成本核算与管理过程中,财务人员是根本,不仅要求熟悉掌握一般财务工作者必须掌握的财务知识,还要了解工程概预算知识、计划统计、劳务、材料等与财务成本核算相关知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研究,准确核算工程项目,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从事前、事中及事后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全面的控制,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浪费。因此,除了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看多学,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水平外,还要建立有针对性的培训制度,加强建造合同准则、工程预决算等相关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经常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对实际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找寻最有效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方法,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核算与管理水平,为实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

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是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面对实际工作中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只有建立健全项目成本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综合判断能力,结合企业的成本管理目标,细化成本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好相关业务部门,从成本管理中挖效益,才能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的利润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海霞:浅谈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山西建筑,2008(27).

[2]张 萍:项目施工中的责任成本管理,山西建筑,2009(6).

第9篇:建筑工程财务核算范文

一、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概念、表现形式及会计核算方式

所谓建筑工程挂靠经营,是指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并向其缴纳一定管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挂靠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被挂靠人,它是出借公司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办有税务登记证,以查帐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则是挂靠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这类企业一般都办理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另一种是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个体建筑户、个人合伙组织、无证施工队等,一般不办理工商执照,不办理税务登记,这一种因流动性较大,使税务部门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挂靠经营的表现形式。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挂靠经营的存在着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名为联营承包,实为挂靠经营

此形式主要表现为,达到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又与无资质或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工程项目联营承包合同书。而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退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关系,约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之后,也不进行实际施工,也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经济责,由联营的另一方承建工程。

2、名为投资开发,实为挂靠经营

此形式主要表现为,开发商个人为了不失去建筑工程中的利润,增大更多的利润空间,寻找一家有资质的建筑单位作为挂靠单位,自己既是发包方又是承包方,由自己任工程项目负责人,自己聘任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只向挂名的承包单位交纳少量的“管理费”。工程完工后,开发商将建筑物处置后,便溜之大吉。

3、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经营

此形式在建筑领域表现最多,主要指挂靠人与中标的被挂靠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由被挂靠人将挂靠人编成内部的一个项目部或施工队,由挂靠人包工包料,商定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赚取的利润由挂靠人获得,并以此来规避法律,逃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4、名为分包工程,实为挂靠经营

此形式主要表现为,中标的被挂靠人与挂靠人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在该合同中约定,由挂靠人分包工程中的基础、主体、水、暖、电、卫、门窗制做以及屋面防水等所有分项,表面上看是肢解了整个工程,实际上还是挂靠人在管理整个工程,掌握和分配使用工程进度拨付款,技术质量及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由挂靠人来承担,被挂靠人还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此类表现形式在建筑领域也表现甚多。

从以上四种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建筑施工企业与挂靠方无论签订什么形式的协议(合同),内容大致都是: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进行施工,挂靠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被挂靠方收取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后,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税金,其余支付给挂靠方,用以购买材料和工资费用支出。

(三)挂靠经营的会计核算方式。在挂靠经营方式下,建筑公司的会计核算一般采取“倒扒”方式,即以开具建安发票的金额作为工程结算收入,以工程结算收入扣除收取的管理费和公司日常管理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工程结算成本。这种核算方式,以被挂靠方自营工程的形式进行会计核算,致使挂靠工程利润大量向挂靠人聚集,项目利润转换成工程成本。有的建筑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简单,工程资金不在建筑公司账上反映,也不进行工程结算收入及工程结算成本、营业税金的核算,建筑公司账上只直接反映工程管理费收入。这些都给税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二、建筑工程挂靠经营存在的税收问题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因其项目生产周期长、作业地域流动性强、施工企业多而杂且良莠不齐,内部管理规范程度不一等特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税收问题:

(一)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特殊运作影响税收监控。

建筑企业向这些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私营经济建筑企业、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就放任自流,一项工程多次分包、转包的情况也不向税务机关报告、备案。在实际中,挂靠双方对外都不会承认挂靠关系,帐务上也未反映挂靠方支付给被挂靠方的管理费等项目。税务机关只能通过取得挂靠双方的协议(最有可能是从被挂靠方取得),凭协议内的有关工程造价、结算标准、承包形式、上缴管理费等条款,来确定挂靠方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对其所得进行征税。假如挂靠双方没有签订此种协议,或者建筑公司(被挂靠方)拒绝提供这些协议,特别是被挂靠方为持有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外来建筑公司,税务机关难以查实工程的成本费用。这些都使地税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挂靠造成建筑安装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流失严重。

1、对只核算管理费收入的建筑公司来说,工程项目的实际损益在建筑公司的账面上不反映,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收入有限,除掉公司本身的日常费用开支后,账面上就反映亏损或微利,而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大都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管理,结果必然是企业申报缴纳的所得税很少。

2、对会计核算采取“倒扒”方式的建筑企业,财务核算大多数不规范,企业负责人的纳税意识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所以在建筑业企业的费用中含有大量为企业负责人开销的与公司经营无关的费用,如向企业负责人支付房贷车贷、子女入学费用,家属的生活费用等,这些费用的列支造成企业所得税严重流失,而企业与项目经理之间领取工程款基本上凭白条或内部工程结算单作为支付凭证,项目经理领款后使用情况没有合法凭证记载反映,税务机关无法实施检查,最终导致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大部分流入了项目经理的个人口袋;

3、长期以来,建筑业普遍亏损或微利,致使检查人员在对建安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在主观上已形成了一种建筑业无所得税的观念,所以并不把所得税作为检查的重点,通常只对建安营业税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进行结算,而所得税往往只是就表结表,基本上无所得税款查补入库。

4、建筑工程一般周期较长,许多工程项目长期挂账,有时建筑公司故意剩少量的工程尾款,不进行工程决算,造成税务机关在对其检查时无法结算工程项目利润,也就无法计算征收所得税。更有部分建筑企业,虚开建筑企业发票,虚增建筑成本,虽然多缴了部分营业税,但由于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之间的巨大差异,造成了所得税大量的流失,而这种偷税方式由于要涉及两个或几个单位,税务机关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5、各地的带征率有所不同,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不一致,导致工程承包方在承接工程项目后,挂靠到征收标准较低的建筑企业,或挂靠到外地建筑企业,致使本地企业所得税税源外流,引发了建筑业税源的无序游动。

(三)个人所得无法得到有效控管。由于多数企业采取工程项目挂靠维持运作的形式,导致挂靠人(项目经理)的个人收入无法核实,企业也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究其原因:一是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的流动性较大,导致企业无法补扣补缴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的个人所得税;二是施工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漏洞较大,工人工资的领取,大都由项目经理统一签名领取,工人的人数由项目经理提供,无法确认。还有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合同的签订都是由建筑公司出面,包工头在“幕后”,所以对工程是否属个人承包难以界定。总之,挂靠现象掩盖了个体承包商的存在,致使挂靠人(项目经理)的个人所得无法得到有效控管。

(四)挂靠造成营业税征收的减少。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建筑企业应该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是在挂靠经营下,建筑企业只是表面上的纳税人,工程承包者才是真正的纳税义务人,只有他们才真正知道工程进展到什么程度,工程款已收多少,收到的款项是否已全部申报纳税以及是否有故意延期结算等工程情况。这种隐蔽性给挂靠人偷逃税款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有些挂靠单位向建筑企业直接领取现金时不入账,致使部分应作工程收入的款项长期收入不入账,造成了营业税的减少。

三、完善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促进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税收征管,有力地进行税源控制,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实行项目跟踪管理

建筑行业税收实行专人管理,分类别建立建安工程征管台账,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在中标或合同签定后,都实行项目登记备案。建议对一些大的工程项目施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真正承包人。一方面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须向建委报送其最终确定的承接工程的建安企业名称、工程承包总金额、承包方式等资料,由建安企业将资料输入电脑;另一方面建安企业须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了一定规模的项目的承包合同、完工进度等资料。税务部门进行归档,并将资料及时输入电脑。这样两份资料的同时存在,给税务机关对项目实际情况及建安企业的完工进度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提供了方便,将会减少检查中的难度。税收管理员也应对工程多巡查,到实地多了解情况,对挂靠人多作纳税宣传,对顽固不肯提供挂靠资料的建筑施工企业,可采取强制措施或依法进行处罚。

(二)严格被挂靠单位的管理。应加强对市内大中型建筑安装企业的管控,检查是否有挂靠施工的现象,一旦发现,责令挂靠方限期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临时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告知被挂靠企业开户银行暂停拨付工程款项,避免一些建安企业随意注册、施工队伍随意挂靠、企业少缴税款等问题。建安企业要规范对承包(挂靠)本企业的建安工程及开发项目的财务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健全账务,按照承包(挂靠)建安工程项目实际收入,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加强对个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在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普遍采取挂靠、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建筑公司账面基本都反映亏损,无企业所得税,所以税务机关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上。要把工程利润的真正所有者:包工头,从幕后推到前台,严格按照个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税征管规定,加强对工程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真正承包人,对承包人的所得税征收到位。

建议对下列建筑业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一律实行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各建筑安装企业代扣代缴:

1、自行承揽建筑工程并挂靠建筑安装企业的工程承包人,不论其如何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2、建筑安装企业对工程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料核算管理方式的。

3、建筑安装企业对工程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或者包料(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核算管理方式的。

4、建筑安装企业按工程项目取得的收入定额或者定率分得一定的比例,其余均归工程承包人所有的。

5、建筑安装企业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或利润的。

(四)协同有关部门携手共同完善建安市场管理。

建立与财政机关的信息交换制度和协作机制,对由财政预算负担的建安工程项目采取由财政部门审核,凭税务部门开具建筑安装发票付款和进行结算,从而保证公共财政支出项目的税收应收尽收。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系,联合加强建筑业税收的检查与监督,加大对建筑企业的稽查力度,检查方式不应只停留在对建筑企业凭证、报表、帐册的核对上,还要到工地现场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促使建筑企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管理。如此以来,既遏制了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纳税人连续欠税的发生,也可以堵住小型零散建筑单位钻偷税的空子,从源头管住建筑行业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