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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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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管理

第1篇:保险业务管理范文

第二条依法经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并根据需要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技术设备。

第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认真落实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管理要求,保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证据、依据,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见附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第八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类应当按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采用“年度—业务环节”或“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方法对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备考表等。负责档案管理的机构应当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检查、分类、整理、编号、入库保管,并及时编制索引目录。

第九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

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已到期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业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鉴定中如发现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划分过短,有必要继续保存的,应当重新确定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经过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派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档案。监督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将永久保存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参保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规定移交档案的;

(二)伪造、篡改、隐匿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三),造成档案遗失、毁损的;

(四)违规提供、抄录档案,泄漏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信息的;

第2篇:保险业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养老保险  社保业务  档案管理

        1 维护社会保险档案,保护职工权益

        随着群众养老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沉寂多年的 历史 缴费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断保多年要求续保的参保人员越来越多。由于社会保险历史缴费记录档案管理的不完善,一些参保人员的缴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争议。

        我市自1987年就开始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由于当时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加上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参保人员原始缴费记录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保定市社保所在开展 企业 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的过程中,对一些缺少以往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记录的职工档案,通过查询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卡、补缴缴费分解表、历年缴费记录表等相关材料,确定缴费事实,重新整理、归集参保数据,真实记录每位参保人员的参保历史,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随着国有企业重组兼并、倒闭,职工下岗、中断劳动关系、中断缴费情况大量出现,如何记录、保存每一位参保人员的缴费资料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不及时开展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形成一种被动的工作局面。

        1980年参加工作的李桂兰,今年已经46岁。1980年11月,李桂兰成为保定市水泥厂的一名正式职工。按照有关规定,1987年1月李桂兰参加了当地的养老保险。1998年李桂兰离开保定去了新疆打工。2009年,李桂兰从新疆特地赶回到保定市社保所查询以往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离开企业十几年,社保资料会不会遗失?社保所这里是否完整保留自己过去的参保记录?李桂兰的心里忐忑不安。来到保定社保所,档案员根据李桂兰的身份证输入名字后,几秒钟就查到记载李桂兰详细缴费情况的职工养老保险卡。李桂兰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下来,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保定市社保所依据李桂兰的养老保险卡,重新为她补办了养老保险手册,恢复了缴费情况。

        2 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化管理

        在保定市,类似李桂兰的情况非常的多,在养老保险手册丢失的情况下,保定市社保所通过历史资料的查询,为他们补办养老保险手册,保证其继续参保。

        社保业务档案对参保人员十分重要,但是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还十分陌生。没有现成的样板,保定市社保经办机构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通过抓库房建设、文件材料收集、归类、整理、立卷,使业务档案整理和立卷从不规范到规范,社保档案库房从无到有;业务档案内容由简单到丰富;并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中,把业务档案工作作为社保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档案目录全部实现 电子 化管理,从而使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为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档案局《冀人社发2009(11号文件)》要求,我市社保所出台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同时对业务档案进行规范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展。

        社保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仅确定了社会保险事业 发展 的基础,而且有力地维护了参保人员的权益。保定市纺织厂等7家 企业 ,由于在改制前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多。改制时,职工强烈要求其补缴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通过查阅历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分解表,社保机构为职工提供了这些企业历年欠缴的准确数字。企业补缴了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3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统一与标准化

        社保业务档案是全面系统记录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凭据。实现社保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社保业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直接关系到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社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在于实现管理的统一与标准化。

        3.1 统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我市社保所下发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七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我所业务情况的实际需要,业务档案主要采取分级管理、便于查询、集中保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底可查,统一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3.2 统一档案室标准。档案室是社保业务档案的“家”,统一档案室的标准至关重要。为此,保定市社保所建立了一个具有防火、防光、防尘、防盗、防潮、防高温、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功能的档案室,基本实现档案库房、档案查阅、办公三分开,并配置与档案数量相适应的档案柜和档案密集柜、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 计算 机等专用设备。

        3.3 统一规范整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结合本所业务职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共分六类三十八项,以此规范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保管、应用、查询服务工作。

        保定市社保经办机构还要求对社保业务档案进行统一集中清理。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先收集后筛选、保齐全少缺漏的办法集中清理,要求每位职工将橱柜的所有原始资料、文件集中起来,进行鉴定整理、组卷归档。

第3篇:保险业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保险;合规风险;网点;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F6I 文献标识码:A

随着邮政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邮政保险业务也得到快速提升。然而,在邮政储蓄网点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违规操作现象,如“存款变保险”等,从而产生一些负面报道,给邮政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为切实防范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维护邮政企业声誉,必须强化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管理。

1 邮政储蓄保险业务违规操作现状

销售人员受利益驱动进行虚假宣传,违规向客户承诺保险收益,欺骗消费者;销售人员打着“银行理财”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违规销售保险产品,致使“存单变保单”现象出现;保险公司人员“乔装”邮政储蓄员工,坐守邮政储蓄网点违规销售保险产品;网点营业人员违规代客户填写保单,代客户签名;对客户投诉和退保要求,相互推诿,售后服务质量较差,影响邮政储蓄声誉;销售人员未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具备保险销售资格,存在合规风险隐患;违规收取保险公司协议外收益或销售返点,存在商业贿赂风险。

2 邮政储蓄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管理建议

2.1事前控制

2.1.1加强保险销售资质管理

营业网点应按照保监会规定在明显位置悬挂“保险兼业许可证”,并获得上级行授权。从事保险业务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保监会规定的保险销售从业资格,取得保监会颁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1.2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防止错误销售

网点在销售投资性保险产品时,应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根据客户风险适合度评估标准,在营业网点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进行当面评估,并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防止错误销售。同时,应妥善保存客户评估的相关资料。

2.1.3加强内控建设,规范操作流程

要充分认识加强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完善保险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全行统一、操作性强的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和涵盖业务全过程的操作规程。

2.1.4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培训内容应涉及保险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等方面。要修订和完善保险业务考核办法,逐步建立激励考核长效机制,促使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合规发展。

2.1.5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要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营业网点要明示客户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之前,必须要求有关系的保险公司建立问题处理应对预案,确保能够对客户投诉的保险产品进行全面、及时、妥当地处理。

2.1.6明确责任,建立问责制

要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准入、宣传、销售和投诉处理等各个业务环节中,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

2.2事中监管

2.2.1合规销售保险产品,规范销售行为

网点销售人员不得进行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人”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销售;不得代客户签字,不允许非客户本人签字。

2.2.2规范销售模式,严禁出现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

各单位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进驻网点,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只负责提供培训、单证交换等服务,并协助网点做好保险产品销售后的满期给付、续期缴费等相关客户服务。

2.2.3加强费用的财务核算,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严禁网点收取或索要协议外利益、销售返点等。

2.2.4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保险业务进行检查,对不再具备销售条件和风险管控能力的分支机构,应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并根据审计意见决定是否对其继续开办保险业务进行授权。

2.2.5正确对待用户投诉

牢固树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思想,对客户咨询要耐心解答,对客户投诉要及时处理,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对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减少客户投诉现象的发生。

2.2.6高度关注舆情动态

对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按照程序办理,对采访内容要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防止引发重点、热点事件。

2.3事后控制

2.3.1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银保联合应急机制

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处理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以免产生负面影响使事态扩大。对有可能出现的群访群诉、群体性退保等事件作为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并启动重大事件联合应急处理方案。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准入审核不审慎、虚假宣传、错误销售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第4篇:保险业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现状;规范化

2009年7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考评活动。2013年福建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系统上线,福建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逐渐步入正轨。然而,档案管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特别是专门档案的管理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所以,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也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概念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从这一条款中我们可以得知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基本含义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

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机关事业、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这些机构在业务过程中都会逐渐积累形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因为每个机构所管理的业务是不一样的,因此各机构所形成的档案也不尽相同。但为了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解读》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社会保险管理类、社会保险费征缴类、医疗保险待遇类、失业保险待遇类、工伤保险待遇类、生育保险待遇类、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件。

在社会保险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是各种各样的,只有那些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才能称之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对于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来说,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就是指对参保对象的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内容具有重要作用。

(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内容的记录方式和载体是多种多样的。

目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载体主要以纸质为主,只有少部分的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载体还很少涉及到。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现状

(一)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极不平衡

随着全系统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推进,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室从无到有,设备也不断的投入。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领导重视程度不一致,导致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极不平衡。有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和部省的有关规定高标准的建立库房、办公室与阅览室分开的档案场所,购置档案专用立式双轨道密集架,配备空调、计算机、温湿度记录仪、防磁柜去湿机等专业设备,并严格按照防盗、防火、防虫、防湿、防尘、防高温等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然而,有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于没有经济基础的保障,可能连最基本的档案库房面积的要求都达不到,基础设施可能极其简陋。

(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相对比较薄弱

全国档案管理人才本就稀缺,能够投身社会保险事业的档案管理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起自己的档案管理专业化队伍。从目前情况来看,省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基本配备有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有些机构可能还建立有专业的档案管理团队。但是,各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多都不具有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有些机构甚至是经办人员兼职管理档案。从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来看,大多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还不具备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档案管理的经验不足,还不能够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

(三)保管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档案保管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的条件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档案保管的好,就为整个档案工作的进行提供了物质对象,提供一个最起码、最基本的前提。反之,如果不能有效地延长其寿命,或者甚至损毁殆尽,那就会是整个档案的工作意义,影响整个部门的工作秩序。从目前情况来看,我省各地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方法还存在以下问题:1.大多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仍然只采用纸质线装保存,没有结合现代化技术进行数字化管理。2.归档入库不及时。3.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档案库房。

(四)利用服务效率低、方式单一化

我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2009年底进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2010年开始进行达标验收工作。从验收的结果来看,目前我省大多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对2007年以来的档案进行了整理,整理形式也仅仅是装订成册、编制电子档目录。整理的水平决定了利用服务的方式,对于2007年以前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只能单纯的靠管理人员一本本一页页地翻找,费时费力,效率低;对于2007年以后的档案,虽然已经进行了整理,但是,在利用时也只是通过电子档目录查找到卷数和月数,最后仍是需要通过手工查阅纸质档案。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数量也逐年增加,手工查阅的利用服务方式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三、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着力完善规章制度,构建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制度建设是档案工作的基础,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制度做好档案工作,是新形势下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迫切要求。从我省2009年底进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以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陆续建立起自己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规范制度。但是,这些制度毕竟是在没有多少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需要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中逐步地完善和改进。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针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利用、统计环节,逐步地完善和改进之前已经建立起来的规范制度,更好地促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打造专业化管理队伍

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水平,只有建立起专业化的档案管理队伍才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规范化。要打造专业化的档案管理队伍,首先应当重视档案专业人才的配备,专业人员的配备是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基础。其次,要建立对档案管理人员长期有效的培训,促进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再次,重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档案管理知识的学习。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经办过程中经办人员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直接影响到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服务水平。

(三)清理积压,为民所用

从目前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利用需求来看,参保人员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成立以来至国企改制之间的档案的利用需求相对比较大。由于社会保险事业成立初期,各企业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对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不是很重视,造成许多早期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的混乱以及档案的遗失,参保人员急需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确定自己的缴费情况和找回自己的档案。但是,就目前我省来说,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该期间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不是很规范,有些机构甚至对这期间的档案没有进行整理。这就需要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尽快清理积压的档案。只有将积压的档案全部完整地整理,才能使保管的档案全宗完整,才能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参保人员服务,为社会服务。

(四)全面推进现代化管理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经办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也大幅度增加,纸质档案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需要通过创新理念、创新服务平台,在抓好纸质档案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建设电子档案的新路子。2013年我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系统正式上线,2013年6月底前全省各县市陆续将2007年至2012年的档案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导入系统,实现了最基本的计算机检索。但,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此,我们还应当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实现对信息资源的自动输入、浏览、查询、全文检索、统计、报表输出的无纸化办公,实现了档案查询与窗口岗位服务的有效对接;我们还应当积极建设数字化档案,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把文件档案通过缩微扫描,实现数字化管理,为查询者提供优质服务。

(五)利用服务方式方法的多元化

档案管理的目的在于应用,立足服务,积极扩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首先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阅览场所,为人们提供舒适的查档环节。其次,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应当积极建立更加便捷的利用模式,如提供电话预约查询、网络查询服务等。

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的前景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对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的真实记录,是确定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参保人“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目标的必要条件,是研究社会保险事业运行轨迹和发展规律的重要史料。因此,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来的一项重要任务。相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档案局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积极努力下,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一定会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

(作者单位:永定县医院医保科)

参考文献:

[1] 孟昭喜.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指南[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第5篇:保险业务管理范文

1.相关的宣传较为滞后,有关人员没有认识到工作的重要。一方面是企业领导没有认识到相关问题的重要性。计划经济思想在相关企业管理者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进而不重视相关的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第二方面,员工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险工作的优势,思想上依附严重,对社会保险制度考虑重重。第三方面,相关的社会保险核对审计人员由于自身素质的限制,没有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挪用费用等诸多现象。这这些因素都对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带来了众多的难度。

2.新制度的有效性不高,没有对公平和效率进行协调和统一。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最主要的弊端就是不能很好的处理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过多的重视公平,而对效率没有给予更多的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效率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特点导致的低效率,包括具体有浪费和流失两个方面。二是不能充分调动人们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而设计新的社会保险制度过程时候,应该将公平和效率摆在重要的位置,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相关资金配置短缺,没有配套的相关服务条件。区域分布不对称,结构类型方面,缺少大量一方面能够提供生活照料,另一方面护理的相关服务机构,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时社会保险属于微利的产业,在前期基础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投入,因此如果没有配套的相关优惠政策,很难解决众多建设资金缺口大,相关服务质量不达标,以及设施结构不合理的众多问题。

二、加强企业保险管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众多社会保险,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都实现了社会化的统筹管理。同时企业为了加强对于保障体系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增强企业以及员工的合法利益,建立了相关的社会保险工作机构。同时面对新的工作,新的工作内容,同时为了适应内容庞杂,涉及面广泛的专业化管理要求,企业需要做好以下的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对于社会保险的宣传工作。社会保制度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相应的保险基金由劳动者、企业与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对由于某些劳动者由于一系列原因丧失相应的劳动能力时,能够给予的物质帮助。这种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旨在实现老有所养、生有所保、病有所医、伤有所疗、失有所得,充分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质量,有效地分散风险。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能够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的建设与完善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能够有效提高国民地生活质量,提高我国的社会福利整体水平。社会保险制度的水平能够有效体现我国社会和经济的综合实力以及发展水平。同时反映我国政治文明和社会的进步的水平。社会保险工作关系到国计民生,能够促进现代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地构建和谐社会。企业要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险政策以及实例的宣讲活动,同时形成相关的制度,积极促进有关的企业领导和职工理解社会保险具有的作用和意义。

2.加强社会保险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可以三个不同的层面,这三个不同的层面分别为操作层面、管理层面和领导层面。这三个层面的工作会对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产生直接的影响作用。因此企业在进行保险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过程中,应该着重抓好以下的几个环节。

2.1设置较为合理的工作岗位。在进行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首先要设置较为合理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机构,这样社会保险部门有关的负责人能够参与直接参与到企业的决策中来,进而更好地贯彻相关的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制度,对企业有关的保险费的缴纳以及相关待遇的落实进行统筹和管理。然后要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保险管理岗位。在进行岗位划分时候要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来进行划分,可以划分为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相关的规划监管人员三种类。其中业务人员的职责为认真执行有关的保险政策,办理相关的保险业务、进行工作计划的组织和落实,建立以及维相关的保险信息系统;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充分保障基金的运行,很好的处理有关的业务;规划监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企业各项社会保险的工作进行计划、运行、决策以及监管。这些职员在工作中承担不同的角色,工作内容也不同。

2.2严格遵循相关的国家有关从业资质的有关要求进行岗位人员的选拔和任用。企业在选拔相关的社会保险从业人员时候,需要对职工的专业知识与管理能力进行衡量,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关的知识,诸如,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财务会计、社会保障理论和计算机应用等,同时职工还要掌握有关的政策法规以及运行模式,此外职工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责任心,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协调能力。根据国家对于相关的资质要求,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人员需要通过相关的资格考核。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保证在相关的管理岗位上具有一批高素质,懂得相关政策同时管理能力优秀的人员,这样能够有效维护企业以及员工的利益;二是实行管理人员的资格考核制度能够充分实现整个管理系统人员任用过程中的科学性、严肃性以及公平性。

2.3注重企业的社会保险的管理人员以及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了促进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在执行相关的社会保险政策和规定时,要根据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对相关的分析培训需求、进而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同时还要计算相应的培训成本以及培训收益,将社会保险专业的培训增加到企业的常规培训项目中来。企业在进行社会保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时候,要将有关的流程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这样能够保证有关的社会保险从业人员,能够及时更新和提高有关的知识和素质,充分保障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对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以及核对工作。为了能够充分保证企业能够足额进行社会保险的支付,企业需要按时足额进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因此对于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以及管理工作应该采取相关的措施,具体方法有:

(1)将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作为考核单位的责任目标,作为相关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项目对于不能按时进行社会保险缴纳的员工可以及时进行提醒,告知,并且申明利害关系,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的管理。

(2)相关人员要定期做好社会保险征缴情况的核对,审查,定期进行总结,同时上交有关的监察部门进行审核,切实保证核对工作的有效公开进行。

(3)加强对相关在职员工的管理,严禁相关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的挪用,切实加强相关的管理和检查工作,相关人员要定期向企业报告社保的收缴。管理以及核对情况。

(4)压缩相应的服务环节,前移相应的社会保险服务。在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设置相应的服务大厅,用来开展相应的联合服务,为企业员工提供集中、规范、方便的服务。设置相应的服务大厅,能够随时进行相关社会保险的政策和制度的宣传,同时进行相关制度和政策的解释答疑,另一方面还可以接受职工人员的监督。只有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才可以积极有效对相关的社会保险服务形式进行完善,进而扩大相应的覆盖面。

三、结语

第6篇:保险业务管理范文

一、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1.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有利于保障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对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的真实记录,是确保参保个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为参保个人“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目标的重要条件,确保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是维护和实现保障参保对象合法权益的坚实基础。

2.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有利于提高社保经办机构工作效率

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利用是做好社保工作的前提条件。标准和规范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不仅可以提供各类准确的统计数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还可以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由于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记载了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记录、个人资料等参保信息,一旦出现管理不当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威胁到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视度不够,观念陈旧

由于社会保险档案数量巨大,工作环节繁琐,加上一些领导观念陈旧、重视不够,对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缺少相应的软硬件投入,有的连一个固定的档案室都没有,各类档案分割保管、分室存放;有的没有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造成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混乱、严重流失;个别业务人员也存在认识不高的问题,认为当前的工作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去整理档案资料,档案意识淡漠,没有充分认识到科学管理档案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缺乏科学性,手段落后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业务量的逐步加大,有的单位对档案实行陈旧式人工管理,缺少相应的硬件投入,查找资料,费时费力。有的虽然实行了计算机管理,但缺乏相应的软件开发及专业人才,未发挥应有的效能,不适应工作需求。

3.管理不统一,多头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于涉及面比较广泛,不同类别的社会保险档案都存放在各业务科室,未遵循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形成了多头管理问题。参保人员查询个人全部社会保险档案信息,需到相关业务科室分头查询,给参保人员带来很大不便。

4.缺乏规范性,管理随意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材料纸张形式各异,装订不统一,给档案的归类与查阅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整理不及时,随意堆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不够规范。

5.综合素质差,有待提高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迅猛发展,人员编制配置明显不足,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多为公益岗或兼职人员,缺乏稳定性和基本的档案管理知识,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

1.加强领导,提高档案管理意识

加大对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争取领导对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加大资金及人力投入,切实解决社会保险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匮乏、档案室紧张等现实问题,为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险档案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积极组织社保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知识,提高档案意识,树立依法管档的观念,增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成立一个专门规范档案管理的机构,对业务档案进行合理分类,确定各类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管理方式,提高业务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2.整章建制,构建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依据《档案法》《保密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对每一类档案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依法建档。对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存档等要有一个明确的程序,确保业务档案分门别类、安全完整,做到既符合工作进程,又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平时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业务报表、台帐、图表、会计帐簿等,要及时立卷归档,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社会各保障职能部门间交叉重复而造成的浪费,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集中管理。

3.科学管理,强化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要进行科学性、系统性管理。如档案室、办公区、阅览区各自独立,配置必要的防火、防潮、防虫、防尘等必要设备,要最大程度的体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把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统一规范化。同时应着力进行档案管理的软件开发工作,由省级社会保险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软件功能应包括:档案的自动快速编目,及档案信息的自动检索;可以实现对档案资料的快速统计,如对档案的分类统计,综合数字统计、相关信息资料统计等;可以进行档案借阅的自动化管理,以便对借用者的情况、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等进行全面掌握;实现“软”“硬”一起上,社会保险档案的微机一体化管理。

4.提升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第7篇:保险业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Web Services;数据集成;保险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6-0152-03

引言

中国商业保险制度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商业保险已成为国家经济体制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保险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对业务集成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保险业务的新要求,传统信息管理方法、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求,应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开发一个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势在必行,而保险业务集成管理信息系统是为保险公司提供业务信息化管理支持方案。在研究中运用Web Services作为技术支持,采用系统设计的方法对华泰保险业务集成信息系统进行设计,并划分成子系统模块,在对各子系统模块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功能设计以及设计实现。对于中国保险业务信息化管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系统设计方法

Web Services是基于网络、分布式模块化组件,执行特定任务,遵守具体的技术规范。Web Services主要利用HTTP和SOAP协议使商业数据在Web上传输,SOAP通过HTTP调用商业对象执行远程功能调用,Web用户能够使用HTTP和SOAP通过Web调用的方法来调用远程对象。Web服务模型是一个高度分布式的结构,满足了跨平台和不同系统之间进行信息共享,操作互动[1]。一个Web服务可以和少量单独进程和函数进行通信,可以参与一个复杂、混合的商务进程,可以在企业内部或在Web的任何地方、定位和调用。由于SOAP和Web服务提供的跨平台互操作性,为异构系统的集成提供了解决方法。Web Services具封装性、协议规范性、分布式操作简便性、集成性等特点[2]。

Web Services技术过程如下:首先,使用者利用网络服务描述语描述的文档,产生一条基于简单对象访问协议的消息;然后,基于简单对象访问协议的请求消息将被绑定在超文本传输协议当中,再通过这个协议转到网络服务器中;最后,网络服务器又传输这些信息到网络服务处理器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处理器编译简单对象访问协议请求,使用相应的网络服务,然后对请求进行回应。回应被收到以后,通过绑定在超文本传输协议当中返回到使用者手里。Web Services体系结构[2~3]主要有服务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服务请求者(Service Requester)和服务注册中心(Service Registry)三个角色。Web Services体系结构(见下页图1)。

二、系统设计

(一)业务需求分析

华泰保险公司业务集成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司信息管理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公司信息化管理的三大支柱系统之一。业务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具有承保、理赔、客户管理及综合报表等基本业务管理功能,并根据使用对象将系统权限进行合理分配,构建权限分级明晰、高度集成的综合业务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的基本模块包括承保管理、理赔管理、客户管理、单证管理、单据管理、报表管理、系统设置、系统维护及公共信息管理等模块。

(二)系统架构模型设计

根据前面分析,为避开C/S结构模型的缺点,借助于B/S结构三层混合结构模型实现系统关于客户/服务器模式。表现层(UI)、业务逻辑层(BLL)、数据访问层(DAL)是整个业务应用中的三层架构(3-tier application)[4]。

(三)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1.合约管理功能。合约管理是保险业务核心中功能最复杂的模块,功能涉及新业务、保全、基金、红利及部分理赔功能。其中新业务功能主要是指建立新的保单过程,基本业务流程包括新建保单、编号登记、单据录入、单据校验、确认保单等。

2.客户管理功能。客户管理是根据客户来源和产品选择的不同将客户群体划分为不同类型,在此基础上建立客户与合约间关系的模块。客户与合约间可能存在多种关系,为数据模型的建立带来一定难度。客户间可以建立不同的关系,保单也应该能够自由建立不同关系。

3.理赔管理功能。理赔管理一般由报案管理、立案管理、查勘管理、结算管理与结案管理等组成。报案管理主要实现信息录入与信息维护。立案管理主要实现估损信息录入与维护,立案审核与立案查询。查勘管理主要实现查勘录入,审核与查勘维护。结算管理主要实现理赔计算,结算审核与信息维护。结案管理主要实现档案查询与归档。

4.系统维护功能。系统日志主要实现包括一些对时间进行记录的功能,如用户的登录、退出及其他操作的时间。系统维护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数据的导入导出、产品和营销信息的管理、人才绩效评估体系的调整及基本数据维护等。

三、系统实现

系统开发运行环境为Windows2003 Server操作系统,服务器ApatchTomcat6.0,开发平台Eclipse。登陆系统后,进入主菜单界面,点击“合约管理后”,进入合约管理项目。用户在检索获取合约信息后,根据需要对其进行管理操作,并将最终的管理操作结果通过应用层存储到数据服务器中。根据需求分析的内容,“合约管理”功能主要包括三项,即合约录入管理、合约审核管理及合约修改。

结论与讨论

在研究中参考国内外商业保险企业业务集成信息系统建设经验,以科学管理思想为指导,针对以往系统的不足,深入分析不同用户的对系统的功能需求,并结合基础数据库设计与实现,在现代项目管理思想的基础上,将软件工程思想应用于保险业务系统开发中。在系统使用期间,使用者都非常满意。但是,本系统仍然存在不足,如界面设计中某些细节考虑不到,初次使用提示信息不全等,在后续的研究中将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柴晓路.Web Services架构与开放互操作技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2] 霍国庆.企业信息资源集成管理战略理论与案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报社,2004.

第8篇:保险业务管理范文

什么是保险业务员呢?

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从保险谈起。《保险法》第2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这里出现了两个名词,即“投保人”和“保险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那么,“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是怎么撮合在一起的呢?一般是靠“拉保险”的人撮合的。这个“拉保险”的人,就是人们常说的保险业务员。

保险业务员,又称保险展业人员,是保险行业个人人的通称。依据《保险法》第25条和《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第2条的规定,保险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个人人就是人们常说的保险业务员、保险展业人员。个人人在经营中,自己没有独立经营场所,完全在保险公司提供的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它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他们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136条的规定对他们进行管理。

要成为保险业务员,首先要经保监会考试,取得人资格即取得《保险人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之后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颁发给《保险人从业人员展业证书》,他们才能开始保险工作。

保险公司与保险人是彼此相依的,保险人的业绩就是保险公司的业绩。所以,为了激励保险人展业,保险公司给予他们很多待遇,诸如岗位津贴、奖励、商业保险中的养老、医疗保险等等。虽然保险业务员享受这些优厚的待遇,但是,保险公司不是基于《劳动法》给予的待遇,而是基于《保险法》对保险人进行的管理和激励,所以,保险业务员仍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双方没有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保险公司向社会招聘保险业务员,保险公司与保户之间开展保险业务,双方签订应当签定《保险合同书》。双方形成了保险法律关系。

有的保险公司为了留住保险人才,还把他们的档案调来保存,这不影响双方保险关系的成立。保险业务员在工作中,从保险公司领取的是佣金,而不是工资。依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佣金要交纳营业税,而工资是不需要交纳营业税的。

产生以上矛盾的原因,主要是行业管理规定与立法规定中使用的名词、概念不一致。

规范保险业的法律依据是《保险法》,该法是1995年制定、2002年修改的。《保险法》中使用的概念是“保险人”,而没有使用“保险业务员”或者“保险展业人员”的名词。与此相对应,保监会于1997年制定了《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但是,保险公司一直使用“保险业务员”或者“保险展业人员”等名词,尤其在制定管理规范时,例如“展业人员《基本法》”中,全部文件均使用“保险展业人员”的名词。

在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中,还使用过“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的名词,来表述保险人。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

为什么保险公司不使用与国家法律相一致的名词呢?原因之一,是因为业务员和展业员是行业通用术语。但是,即使沿用行业通用术语,那么,在制定所谓的《基本法》时也应当释明:本法中的“保险业务员”或者“保险展业人员”是指《保险法》中的保险人。这样一句话,就可以免除了纷争。原因之二,也许因为保险公司不想从文字上让保险人感觉出有两家人的味道。

为什么税务机关不使用与国家法律相一致的名词呢?恐怕是因为保险行业使用的名词太混乱了吧!

第9篇:保险业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保险公司 车商业务 服务管理 探析

在保险公司经营中,车险一直都占据了重要地位,其经营渠道一般包含了个人、车商、电网销售等。在最近几年,车商渠道得到迅猛发展,年保费在整个车险保费之中占比越来越大,行业竟争加剧车商对保险服务要求也随之提高。强化服务管理将有效促进车商业务发展。

一、车商的服务需求和选择标准

客户对于服务满意度就是客户预期与服务切实感知之间的比较,预期的形成主要包含了同类服务的体验值,对品牌的认可程度以及周围人口相传的评价,而客户的感知就是对服务真实体验的主观感受和评价。

满意度、客户期望值以及客户感知可以利用:满意度=客户感知-客户期望值,这一公式来表达。不难看出,想要提升客户满意度,需要提升客户服务的切实感知,同时也需要降低客户的期望值。作为保险公司的合作对象,也就是其服务对象,保险公司想要与车商取得全面的合作,并且获取其认可,首先就需要对车商期望的服务以及选择标准加以了解,找准满意度下降的原因[1]。

作为保险公司,应该给车商提供怎样的服务呢?按照现有的架构来看,车商业务需要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从而进行相对应的合作与服务。虽然这样的模式可以满足日常的服务要求,但是没有根据车商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这样就无法满足其需求。作为车商,对于保险公司的期望是什么呢?就相关的调查显示,车商的需求以及选择的标准主要表现在:

第一,承保方面。车险手续费比例:就目前保险公司市场价格相当的情况下,车商会选择手续费比例相对较高的公司。车商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一般来说,信任度高,合作良好的保险公司是首选。车商与保险公司的人际关系:拥有良好人际关系,且执行能力强的保险公司更符合车商的要求。保险公司的品牌形象:拥有优良企业形象,具备强大市场号召力的保险公司就成为车商选择的第一要素。

第二,理r方面。保险公司理赔手续以及理赔流程:车商倾向于理赔流程以及理赔手续简单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定损以及价格:车商愿意选择速度快,定损价高的公司。赔款结算:车商更倾向于赔款结算周期较短的保险公司。事故车送修量考量:车商为了能够获取更高的售后产值,也希望同事故车送修量较大的保险公司合作。

二、保险公司车商业务服务管理

(一)人员管理

1.素质管理。服务利润链认为,企业获取利润上升的空间,主要是客户的忠诚度决定的。客户的忠诚度就是客户满意度的最终表现,而客户的满意度也是对企业服务的一种认可。员工对于企业的满意度以及忠诚度主要体现在对于客户的服务价值方面。所以,员工的行为与素质就会对客户的最终满意度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也决定了给企业带来的利润多少。所以,保险公司就需要合理选拔员工,提升业务素质,从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对员工加以激励,这样就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2]。

2.激励管理。第一,建立合理的,公平的薪酬福利体系。第二,做好职业规划体系建设,确保员工享有公正的晋升通道。首先,做好员工个人信息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其次,帮助员工完成自我职业规划,做好针对性的培训。最后,建立员工晋升通道。

(二)技术界面管理

1.以车商为中心集合其企业信息管理。建立车商管理系统,以车商为单位,监控管理车商承保及理赔情况。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分析单个车商业务量、业务种类、业务质量等情况,结合赔付情况,决策提供不同的承保及理赔服务方案。

2.疏通并管理客户关系。目前,保险公司对于车商的管理大部分都采取的静态管理,也就是确定资源配置方案之后,就需要一直执行下去,甚至车商的资源与服务都是一模一样的。但是这样的方式不利于忠诚客户的培养,也很容易出现资源方面的浪费。所以,作为保险公司,就需要利用数据分析技术来动态化的管理客户关系。如,通过监控赔付率以及手续费率信息,就可以对公司大致的经营成本进行核算;通过业内保险公司数据之间的相互对比,也可以将保险公司自身服务以及政策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失都找出来,从而制定出有效的服务建议和政策。

3.建立服务知识库。保险公司传递给客户或者是车商的最终服务质量主要取决于第一线员工的服务水平,但是因为每一个员工学习能力的差异,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的掌握保险公司所有的服务技能以及知识,如果不注重员工方面的培养,那么不同员工之间的服务水平就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保险公司就可以通过建立相对应的知识库,让一线员工能够不断的进行知识结构的更新,加大专业知识的容量,这样也可以设置留言信箱或者是专家的坐席,同时通过实际操作,为更好的服务提供监视的基础[3]。

(三)差异化管理

1.日常交流。在保险公司同车商的日常合作与服务之中,首先就需要做好销售助理在店内同基层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这样才可以共同努力来接待客户,每一天对店内的实际情况和最新的讯息加以掌握,同时将店内的需求反馈给团队,这样就可以满足差异化的管理创新要求。

2.定期交流。作为团队经理,需要定期对所管辖的4S店进行拜访和巡查,能够站在销售助理、店内事故经历、店内保险经历等人员的基础上对保险公司的服务以及合作情况进行及时的了解,这样才可以发现问题所在,从而进行合理的沟通,将问题解决。

3.相互培训交流。车商作为保险公司服务方,同时也是其合作生产者,共同为客户服务,如果车商对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政策、承保政策以及服务流程等相关的规定有更加清楚与透彻的了解,那么业务的处理速度就会逐渐加快,确保客户可以获取更高的满意度。同时,作为保险公司的人员,还应该对车商的业务流程和标准有全面的了解与掌握,这样对于业务的发展也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4.创新业务合作方式。保险公司可以利自身企业资源,为车商提供更广的销售渠道,更多的金融合作。站在车商发展的角度为其提供发展所需资源,是保险公司与车商业务合作的一个契点,改变以前以手续费及维修资源换保费的被动局面,使车商将保险公司视为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将更加有利保险公司车商业务的健康。

三、结语

总而言之,本文通过对保险公司车商业务服务管理的探讨,希望可以让业内人士对车商业务服务有更明确的认识,同时也需要了解到:在未来的发展中,车商业务服务创新必定会成为保险公司面临的关键性问题之一,只有找到车商服务需求和选择标准,不断强化保险公司车商业务服务意识,这样才能够让车商业务服务更加有效促进车商业务发展。

参考文献

[1]冯巧玲.车商保险业务专业化的思考与研究[J].现代商业,2016(27):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