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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油菜产业;发展;规划及设想
中图分类号:F326.12 文献标识码:A
1 永川区农业生产基本概况
永川区位于重庆市西南部,耕地面积67433.3hm2,油料有油菜、大豆、花生、芝麻等,以油菜为主,占75%以上,是人们的最主要食用植物油来源。2012年油菜种植面积为8133.3hm2,平均产139.2kg/667m2,总产16982t。
2 油菜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2.1 发展油菜产业的自然优势
冬春季气候特点适宜于油菜的生长发育,可适宜种植面积潜力大,自然灾害影响相对较小。
2.2 油菜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
2.2.1 油菜直补政策
国家从2007年开始执行油菜种植良种补贴,有效激发了广大农户的种油积极性。
2.2.2 产油菜大县建设
永川区分别在良种招标采购与推广、万亩高产示范创建、油菜播收新机具推广、栽培新耕制新模式研发和拓展油菜功能上予以重点支持与扶持,投入资金501万元,取得了显著的产油大县建设效果。
2.2.3 着力培植规模种油大户
全区共培植油菜规模种植大户20余户、规模种油面积达到92.15hm2,均较大面积增产10%以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2.4 强化技物配套
常年为农户无偿提供油菜专用复合肥、尿素、硼砂(微肥)、除草剂、机动喷雾器、病虫防治药剂等物资支持,以确保油菜高产稳产关键技术得到落实和普及应用,调动核心示范区农户的高产创建积极性,辐射带动大面积平衡增产。
2.3 影响油菜产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种植面积扩增缓慢,季节降水分配不均,劳动力短缺;比较效益低,成品价格不高,政府补贴很低,生产周期长;成片规模种植油菜面积和农户少;产业水平低,油菜籽以自产自销为主,缺乏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与水平,生产劳动强度大等主要制约着油菜产业的发展。
3 油菜产业发展现状及产业分布
3.1 油菜产业发展现状
永川区2008年进入重庆市产油大县建设项目4a来,年均油菜种植面积5866.7hm2、年油菜籽总产1.2万t,较之前年均增加1200hm2、2500t,增产25.7%和26.3%以上。同时,积极开展油菜高产示范创建、“科光杯”、“渝油杯”高产竞赛活动等,助推全区油菜产业稳定发展。
3.2 产业分布
永川区产油大县建设以“黄瓜山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和“圣水湖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以南大街-吉安(黄瓜山)、胜利路-茶山竹海-三教-板桥、南大街-来苏-宝峰、南大街-卫星湖-五间-何埂-朱沱、中山路-陈食-临江、中山路-大安-金龙、胜利路-双石等“七条线呈放射骨架”为重点的休闲观光带。
3.3 项目对油菜产业的带动
3.3.1 财政资金支持
永川区2008年进入产油大县项目,4a财政资金累计投入943.41万元,平均给予专项资金235.85万元/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良种采购、高产创建、技术推广、镇街工作经费。
3.3.2 加强院地合作,助推全区油菜产业稳定发展
充分发挥市农科院特色作物所等科研单位技术专家在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等方面能力优势,整合项目、资金和基层技术推广能力,切实增强品种资源与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有机结合、机耕机播机收与农艺措施有机配套、油菜籽精深加工技术与产品增值有机融会的力量,科学谋划,助推永川区油菜产业可持续发展。
4 油菜产业发展模式创新及绩效分析
4.1 油菜产业发展模式创新
在高产示范核心示范区,始终坚持新技术、新模式的产量效益探索,着力破解油菜生产比较效益低下问题。多年来,先后组织实施油菜新品种和适应性比较正规试验、油菜集中育苗与稻田秋冬季综合利用、油菜翻耕移栽、油菜免(少)条播、油菜免(少)耕撒播、油菜免耕机播、油-蔬两用、稻草秋洋芋套作油菜、油菜免(少)耕移栽以及油菜折薹菜用等系列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耕地利用制度改革。
4.2 不同创新模式效益分析
4.2.1 不同生产组织模式效益分析
规模种油大户,种植油菜用工要请人,增加了劳务用工成本,但产出高,得到的政府补贴高,其种油经济效益远高于普通散户。
4.2.2 不同种植模式效益分析
2011年、2012年在五间镇新建村、三教镇陡沟河村同一地点设置了人工育苗移栽、免少耕机播、免少耕撒(条)播、油菜套作秋洋芋、油菜套作秋冬叶菜和油蔬两用的示范探索。
4.3 模式推荐
4.3.1 适度规模经营可大幅度提高种油效益
0.67hm2以上的规模种油大户平均获得纯收益是个体农户的1.27倍,其种油经济效益远高于普通散户,因此适度规模种油、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油菜产业效益的方向,也是未来油菜种植鼓励发展的方式。
4.3.2 推广应用油菜轻简便化栽培技术是提高油菜种植效益的有效手段
推广应用轻简便化栽培技术,尤其是免少耕撒(条)播栽培技术,在不增加生产设备投入负担,又适应农村劳动力短缺的现实,是促进油菜产业发展和提高油菜生产效益的有效手段。
4.3.3 扩大间套复种是增加油菜种植收益的重要途径
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实行间套种植或折薹菜用,可有效利用秋冬资源,扩大复种,相当于增种一季庄稼,提高种植收益。
5 油菜加工产业发展
5.1 加工现状
全区有80余个油菜籽加工作坊,散布城区和各镇街偏僻角落和农贸市场中,其设备落后、规模小、加工能力差,日加工能力50t左右,主要以毛油销售为主,不收加工费,以赚取菜籽餠粕为利润(价格2.0~2.4元/kg),每个加工作坊年盈利3万~5万元。
5.2 加工产业发展方向
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在组织实施产油大县建设和万亩油菜高产示范创建项目的同时,在项目实施地配套建设1~2个菜油深加工企业或业主,增添精炼、脱色、除杂等配套加工设施设备,提高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附加值。
6 油菜关联产业的发展及经济社会效益
6.1 共同打造黄瓜山梨花·菜花复合赏花节
以黄瓜山4000hm2优质南方早熟梨基地为载体,把油菜高产示范创建与城郊型观光旅游休闲农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产油大县地位建设为前提、以品种统一(更换)为基础、以高产示范创建为抓手、以休闲观光旅游农业为主体,共同打造层次错落、黄白花色交映、花海延绵的复合型“黄瓜山梨花·菜花赏花节”,大力发展修闲观光旅游农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6.2 引导加工增值
积极引导永川区域内各油菜籽加工生产企业、加工业主和作坊,特别是川东市场和黄瓜山地区的加工业主,建立“加工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着力创建优质品牌、提升优势产业,提高菜籽产品增加值。
6.3 促进养蜂业发展
制定政策,鼓励和扶持养蜂业,增加植物性健康食糖来源,拓展油菜增收渠道。
7 油菜产业发展思路及设想
7.1 继续巩固和发展产油大县地位建设
充分利用和发挥好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主导品种推荐制度,加强良种采购,加强“双低”油菜品种推广,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和提高产品品质。合理安排使用高产创建资金和镇街高产示范工作经费补助,切实调动各基层政府重油抓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推进高产创建的普及,提高油菜单总产水平,辐射带动全区油菜产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7.2 加强机制体制创新转变油料发展方式
推广应用油-芋、油-菜、油-薹2用等种植模式。大力推广免少耕撒、条播轻简便化栽培技术,全面加强高产高效技术普及,提高油菜产出效益,从根本上转变油菜生产和发展方式,提高产业整体效益。
7.3 大力发展产后加工提质上档
有目的安排专项加工扶持资金,在万亩油菜高产创建示范区配套建设1~2个菜油深加工企业或加工业主,尤其针对黄瓜山乡村旅游的开发,重点加强“黄瓜山小磨纯榨菜油”品牌的打造,增添精炼、脱色、除杂等配套加工设施设备,提高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附加值,做大做强该特色品牌。
7.4 大力拓展油菜产业增收功能
深度拓展以“黄瓜山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为核心的油菜休闲观光基地建设,形成以南大街-吉安(黄瓜山)、胜利路-茶山竹海-三教-板桥、南大街-来苏-宝峰、南大街-卫星湖-五间-何埂-朱沱、中山路-陈食-临江、中山路-大安-金龙、胜利路-双石等“七条线一点”呈放射骨架的休闲观光区,着力打造层次错落、花色交映、花海延绵的复合型黄瓜山“梨花·菜花赏花节”,促进休闲观光旅游增收。配套发展养蜂业,增加植物性健康食糖来源增收。
7.5 紧密院地合作机制
第一条为了促进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安全保障和相关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市场、立足创新、深化应用、注重效益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信息化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培养和引进信息化人才,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信息化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信息化建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等与信息化有关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信息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信息化规划与项目建设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信息化发展规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规划中的公共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本级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符合信息化发展规划的要求,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条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财政投资为主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在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前,应当由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的,不得立项和安排资金。
第十二条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二级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乙级单位资质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四级企业资质或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单位资质的,经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禁止无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揽信息化建设项目,禁止伪造、转让、出租或者买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信息化项目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并按国家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在验收时应当听取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财政投资为主的信息化项目,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者组织专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考核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信息产业发展与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信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对信息产业重点项目给予扶持,建立信息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
第十七条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信息产业政策、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引导信息产业发展。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经州(市)以上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经税务机关依法批准后,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国家标准的制订。
第十九条加强电子政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广泛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科学技术、技术改造、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引导和扶持相关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对民族自治地方给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和完善商业信用、在线支付、物流配送和安全认证体系,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当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安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从事电子交易服务的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经营主体利用其网站从事的经营活动负责监督,并负有下列职责:
(一)定期核验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经营凭证和信用程度;
(二)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措施,保障电子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三)对要求保密的信息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四)其他保障正常经营活动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培训,建立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信息服务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信息化,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市场、科技、教育、卫生、保健等信息服务。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扶持和引导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信息平台,改善社区服务。
第二十五条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金融保险和公共事业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应当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章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发公共性、基础性的信息资源,建设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开展公益性信息服务,扶持社会力量开发信息资源,支持信用中介机构依法采集和整合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
第二十七条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基础信息资源交换标准和信息服务标准,组织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综合利用。
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培训,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二十八条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公共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资源共享交换制度,向本级政务信息平台及时提供有关信息;涉及公共管理、重大政策和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应当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
公开政务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十九条收集、提供网络信息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制作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得和使用未经信息权利人许可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信息。
第三十条信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采集和利用信息。合法的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信息所有者授权或者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保护信息资源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或者商业秘密的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不再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
第三十三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公安机关备案,并根据审核的安全保护等级进行建设和管理。
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的信息共享与通报,建立信息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督促网络与信息系统的运营和使用单位,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十六条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信息安全专项规划,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设施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应当使用依法认可、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产品,信息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报保密和密码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查。
第三十七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信息安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调整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无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建设项目,或者伪造、转让、出租或者买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项目完成后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电子交易服务的单位未建立投诉、受理机制,或者未对经营主体利用其网站从事的经营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及时向本级政务信息平台提供有关信息,或者不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处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四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工作中、、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
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基础通信管线、公共信息网络、公共信息资源库和信息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其中,公共信息网络是指本行政区域内的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通信、计算机、有线电视等公共信息网络。
1.辽源市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采取的措施
1.1抓体系建设,强化事业发展的基础 2007~2010年,辽源市加大了绿色食品体系建设。下辖的两县两区都成立了绿色食品办公室,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市县(区)两级专职从事绿色食品工作的在编人员22人。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产业工作的管理尽快实现由单一行政推动向行政推动与依法监管并行转变,市农委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整合资源,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纳入绿色食品办公室合属办公,增强了绿色食品产业质量监管力度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使绿色食品产业工作在各个层面都有机构、有人员、有手段。农业系统内部也理顺了关系,加强合作,形成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农业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支持和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真正形成行政事业共同推进,部门之间互相支持,系统内外紧密合作的发展环境。
1.2抓制度保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辽源市先后制定和出台了《辽源市绿色产业发展规划》、《辽源市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意见》。2007年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了《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在《辽源市食品监管工作意见》中把绿色食品开发和监管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要求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基地产品可以免检。东丰县、东辽县把开发绿色食品工作纳入到主要领导工作,年终考核。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市委、市政府把发展绿色食品产业规划纳入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经过5年努力,使绿色食品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支柱产业,到2010年绿色食品产业产值力争达36亿元。由于制度保障到位,市、县两级加强领导,为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3抓科学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布局 按照《辽源市绿色食品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要求,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狠抓绿色农产品的发展规划。一是突出地域特色。以粮食和特产业为主;二是突出产业重点。开发具有市场拉动大、科技含量高、生命力强的产品;三是突出发展精深加工。通过科学规划和产业布局,已经形成了以德春米业集团公司、夏兴有机生态生物高科集团、天人牧业有限公司等绿色产业发展基地,带动了辽源市县域经济的发展,拉动了专业生产和就业,成为县级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产业和利税大户。据统计,到2010年底,辽源市的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年加工产值达20亿元。
1.4抓监督管理,确保认证产品质量 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流通领域是影响无公害和绿色食品质量的3个重要环节,辽源市通过抓绿色食品产业生产源头、绿色食品产业生产环节和绿色食品产业市场交易的监管,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每年都开展绿色食品产业专项检查和绿色食品的复查换证工作。同时会同工商、公安、卫生、质监等部门,结合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加强对产品的抽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5抓配套服务,提高发展绿色产业的积极性 辽源市农委连续3年都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绿色食品工作方案》和《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将绿色食品开发工作列为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市、县两级绿办每年都举办绿色食品产业技术培训班;每年都组织企业、单位申报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每年对绿色产业开发工作好的县、乡、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协会。2011年年初,在市供销合作社、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的支持下,成立了绿色食品发展协会,大力开发绿色食品产业,推广应用新技术规程,优先发展协会的产品为绿色食品和无公害产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绿色食品产业中的作用。这些措施极大地调动了整个绿色食品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绿色食品又好又快地发展。
1.6抓市场培育,不断提升品牌价值 借助各类媒体,加强宣传,进一步树立绿色食品产业品牌形象;协助绿色食品产业认证单位开展贸易促销活动,积极参加由省农委组织的各类展会与洽谈会;研究市场准入制度,引导企业构建绿色食品专业流通渠道和营销网络。
1.7抓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市、县两级农业部门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绿色食品产业知识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与农药经销商签定不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大力推广绿色、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绿色食品消费意识。
2.当前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困难
2.1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生产者仍然片面追求产品数量而忽视产品质量;消费者虽然开始重视绿色食品,但消费意识和鉴别能力欠缺,且由于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实施,很难体现绿色食品的优质优价。
2.2检验检测能力不足 农产品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性需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到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测。现有的检测设备和手段落后,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求,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整体水平偏低,监督检测力不足,限制了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
2.3资金投入不够 绿色食品开发工作经费不足,制约了其发展进程。示范区建设、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产品认定以及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2.4人才缺乏 辽源市农业标准化人才匮乏,远远满足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目前,从国家、省、市级到县、乡、村级还没有充分利用数量有限的农业标准化骨干人才,来培养大批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形成一条龙式的农业标准化培训制度。
3.对绿色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1加强领导,强化政策支持 市县乡三级农业部门要把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尽快明确和完善各级绿色食品产业工作机构,把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纳入工作业绩考核范围。抓紧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推动机制,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快速发展模式,积极创造改革和发展环境。要把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作为农业生产性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与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创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营销等项目直接挂钩,进一步挖掘农业系统内部行政推动潜力,合力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3.2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 市县乡三级农业部门要制定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实施紧密结合起来,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将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品牌优势,同时把产业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将绿色食品产业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和增加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现有财政支农资金,要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尽可能地向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倾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向绿色食品产业产业投放,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生态土鸡;基地;现状;对策;谷城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2)12-0027-03
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位于鄂西北汉江中游西岸,面积2 553 km2,天然地貌为八山半水分半田,是个农业山区县、生态县。全县人口56万,其中农村户籍10万户38.9万人。全县辖9个镇、1个乡、1个开发区,共有30个居委会、258个行政村。
2009年以来,谷城持续发掘山场资源优势,总结推广生态土鸡高效养殖技术,整合政策资源,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把生态土鸡产业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得到省、市畜牧兽医局、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华中农业大学、长江大学、襄阳学院等领导、专家的关注和支持。谷城县也因此被列入湖北省“十二五”畜牧产业发展规划“鄂北、鄂西北生态优质蛋鸡产业带核心基地”之一。在此基础上,谷城进一步深入开展生态土鸡产业体系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培植产业龙头,完善产业链条,逐步构建华中地区最大的生态土鸡产业核心基地,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1 谷城生态土鸡产业发展现状
(1)产业基础较好。2011年,谷城生态土鸡存笼达到1 338万只,出笼达到654.3万只,优质土鸡蛋产量达到3.7万t。全县现存笼江汉土鸡种鸡20万套,拥有孵化机、出雏器92台,年优质土鸡苗供种能力2 000万羽。目前已经培植1家省级土鸡产业龙头企业和4个土鸡养殖专业协会(合作社),年出笼500只以上的土鸡规模养殖户达到599户。龙头企业除现有的种鸡基地、孵化基地、商品鸡基地外,同时还配套建设有20万t的饲料企业和3 000万只商品鸡屠宰生产线,并将配套建设土鸡熟食工业园。
(2)产业技术成熟。谷城县畜牧兽医局自2003年开始、收集、整理、推广生态土鸡规模饲养技术,在鸡舍建设、孵化育雏、野外放养、饲料与草料选择配比、蛋品加工、疫病防治、应激防控、中草药保健等方面积累了成熟的技术经验,先后在《中国畜牧兽医报》、《中国禽业导刊》、《畜禽业》、《养禽与禽病防治》、《湖北畜牧兽医》等多家专业报刊发表10多篇相关论文。同时,科协、农业局、移民局、劳动就业局等多家单位的涉农技术培训也纷纷围绕土鸡生产技术展开,年培训800人次以上,年培植示范户60户以上。总的来说,谷城目前已经完成了初步的产业技术及经验积累,产业参与者对产业技术也有了较好的使用能力。
(3)产业环境优越。一是谷城县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可以利用便利的高速公路、铁路输送产品;二是资源环境优越,谷城县适合放养生态土鸡的茶园、果园、山场、滩涂面积大;三是政府及部门重视,土鸡养殖已经成为县内外单位对联系帮扶村的主要扶持项目之一;四是群众有养殖经验,已经掌握了基本的生产技术和防疫技术;五是市场对生态土鸡需求度高;六是谷城已有4个乡镇完成了土鸡无公害认证,产品销售渠道畅通。
2 谷城生态土鸡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养殖习惯亟待改进,突出表现为春季进雏,秋冬销售,不做四季育雏养殖。这对种鸡企业带来了较大的销售压力,也容易引起市场销售扎堆。同时,原粮饲料种类单一、只做破碎处理、不添加饲盐等的习惯,也造成了生产鸡群的品相不佳。
(2)发展资金短缺,尤其是饲养规模在5 000只以上的养殖户,生产中后期面临资金压力大,贷款往往遇到门槛高、利息高、额度低等问题。
(3)龙头产业单一,带动力量薄弱,还需要有对土鸡及土鸡蛋做精深、提取等系列加工的产业企业来稳定养殖户发展的信心。
(4)产品需要围绕市场进一步细分,目前产品还是以鲜活产品销售为主,需要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做产品定向生产和销售,提升产品附加值。
(5)产品品牌需要整合,把各个不同销售渠道的产品整合为一个具有谷城地域特色的产品品牌,更有利于保持市场的稳定性和延展性。
3 谷城构建华中生态土鸡产业核心示范基地的发展对策
(1)指导思想。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自愿,投资多元”的方式,培育龙头企业,实行产供销一条龙。利用荒山、果园、茶场、滩涂、林地、庭院等自然优势,根据土鸡的养殖特点,积极创新饲养方式,努力提高养殖效益。
(2)发展目标。以选育地方优质土鸡为主,择优、适量引进国内优良种用土鸡,建设父母代种鸡场2~3个,饲养优质土鸡种鸡50万套;到2015年,全县组建养鸡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个以上,发展生态土鸡规模养殖户5 000户,实现年出笼生态土鸡3 000万只以上,年生产优质生态土鸡蛋10万t以上,努力把谷城县建成华中地区土鸡养殖核心基地,把谷城生态土鸡及其产品打造成国内知名品牌。
(3)基本原则。①持续发展,重视和谐的原则,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②科教兴牧,不断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③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四方面的积极性。④积极参与,广泛合作的原则,加强对外引进和对内培育,在更大空间范围内推进可持续发展。⑤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突破,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4)规划布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果园、林地、茶场、滩涂或荒山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其中,父母代种鸡场建设地点重点选择在石花、城关等水、电、交通便利,并对其他乡镇有较强辐射性的区域;重点打造谷西南山区乡镇生态土鸡产业带,培植以小规模生态土鸡养殖户为主的大群体;重点打造平原丘陵乡镇生态土鸡产业集群板块,培植大规模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小区、户)和生态土鸡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
4 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谷城县委、县政府成立生态土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生态土鸡养殖产业发展工作,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大联系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政协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生态土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具体管。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实际,围绕全县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紧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生态土鸡产业发展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土鸡的特色优势、扶持政策和经济效益,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发展生态土鸡产业的认识,提高农户饲养生态土鸡的积极性。
(2)出台扶持政策。一是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从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和风险保障等方面扶持生态土鸡产业的发展。二是围绕种鸡场、孵化场、育雏场、土鸡生产场的建设和生产,畜牧、林业、土地、电力、金融等部门在涉及用材、用地、用电、贷款等方面,创造条件精简审批程序、执行最低收费标准。三是在证件办理、产品流通、税收登记等方面,畜牧、工商、税务、质监、民政、农经、农办等部门对照国家政策能减免的减免,不能减免的以下限标准收取适当费用。四是在技术推广上,畜牧、农业、劳动等部门充分结合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培训项目,加大培训力度和覆盖面。五是科技、畜牧、扶贫办、财政、产办、环保、农经、科协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大力支持生态土鸡的发展。六是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对涉及土鸡产业有关治安及司法纠纷等问题及时处理,尽快办理结案。
(3)开发支撑项目。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引资和自主建设等方式开发一批能够撬动土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支点项目。一是围绕供种工作开发种鸡场、孵化场、育雏场等建设项目。二是围绕安全生产开发生态土鸡生产基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饲料企业、兽用保健药品企业、粪污处理企业等建设项目。三是围绕生态土鸡及其产品开发屠宰精分企业、风味加工企业、熟食加工企业、鸡精调味料企业和蛋品加工企业、蛋磷脂提取加工企业等建设项目。
(4)培育龙头企业。要大力引进一批技术力量较强和资金基础雄厚的龙头企业,参与生态土鸡的种鸡养殖、育雏、防疫等服务和产品回收。要大力发展一批土鸡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切实提高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要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干部职工从事生态土鸡养殖。形成“公司+专业合作社+养殖户”的发展模式。要着力培育加工企业和销售网络,把生态土鸡加工制品和鲜活产品市场建设作为谷城物流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大力开辟市场,让谷城生态土鸡及其制成品占领全国市场,进入国际市场,以市场兴旺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5)强化技术服务。一是要加强疫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网络建设,加大疫病监测力度,确保生态土鸡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大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培训一次性饲养
1 000只以上的土鸡规模养殖场主和技术员,提高养殖场养殖技术,实现科学养殖。三是要提炼、推广适合不同群体的大、中、小不同规模的简易养殖模式,确保农户一听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
(6)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县财政专户建立生态土鸡产业发展基金,用于适当补贴养殖户因疫病或不可抗力等意外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二是适当补贴防疫物资所需经费,把疫病风险降到最低。三是积极动员和引导保险部门对养殖户实施保险。
1、在“挂、包、帮”活动中,市政协副主席、县委常委联系我镇,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分别结对帮扶我镇村、村;县妇联、县地税局共同帮扶我镇。镇党委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新会发展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挂包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抽调得力人员协助联系各村,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积极构建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在活动开展初期,我镇组织驻村干部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把联系村的实际情况、存在困难、发展思路等进行收集整理,将被帮扶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需求向帮扶部门作好汇报。各帮扶部门结合自身优势和实地考察,为各帮扶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规划,在产业上重点帮扶发展苹果、核桃、魔芋产业,在基础设施上重点加强道路和水利设施建设;同时,统一为各帮扶村制作了3年帮扶规划宣传栏,每村联系10户困难群众。
二、领导重视,前期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1、市、县领导高度重视,主席带领市工商局和市规划局多次深入我镇帮扶村进行调研。在听取了镇村干部关于村和村的产业发展现状、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重点帮扶的方面和下一步发展思路等情况汇报后,于5月29日上午,主席再次带领两个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并邀请6名知名企业家,我镇村和村帮扶谋发展,现场成功为两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筹集60万元项目资金(其中50万已经到位)。同时,两个帮扶部门分别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0名、“六一”期间看望慰问留守儿童6名,共送去慰问金6400元,市工商局还为会宇坝村送去了12000万元的核桃树苗款。
2、县委常委带领县妇联、县地税局先后深入我镇村、村,了解联系村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情况。县妇联积极与镇、村干部一道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多方积极筹措资金,使得硬化村社道公路项目与修建蓄水池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村妇女进行帮助,特别是以妇女小额财政贴息贷款为依托,成功建立“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点,为该村妇女更好的发挥自我价值,实现创业就业给予了更多、更实在、更贴心的支持。“六一”期间,县妇联主席魏进一行走访慰问了村的留守儿童、劳教人员子女等3名特殊困境儿童,给他们送去了书包、牛奶以及现金等礼物。县地税局投入3万元支持村的千亩核桃、魔芋绿色产业基地发展,并为该村送上了3张崭新的办公桌、1个文件柜以及11套会议桌椅。
3、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挂包帮”活动纳入全镇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活动稳步推进。镇党委书记、镇长深入各联系村调研40余次,到上级部门为联系村争取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余万元,成功引进5个项目,结对帮扶困难群众40名,协调解决问题34件,化解矛盾纠纷37起,新建、改建村级公路4.6公里,发展养殖大户5户。
三、加强学习,提升服务群众促发展能力
关键词:层次分析;五常市;产业发展
从2007到2013年中央文件多次提到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鼓励发展现代农业,提倡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黑龙江省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又是生态示范省,有必要寻求有效途径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在“十五”期间提出了“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提出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业市场化与国际化进程,突破绿色壁垒对农业发展的制约,协调统一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效益,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成“产销链”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我省有着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有机农业得天独厚的优势,当前掌握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为我省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提供理论依据,也更明确未来发展方向,为政策制定者及发展规划者提供理论及实践依据。
一、五常市水稻产业发展现状
五常市地处黑龙江省南部,是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所确定的水稻优势主产区,也是《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核心区800个产粮大县之一。近几年来,五常市在农业产业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结构调整、龙头企业培育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水稻播种面积和商品量两项指标均列全国县级单位首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十大粮食生产标兵县(市)。
(一)五常市水稻生产现状
水稻是五常市农业生产的主导产业。五常市是全国十大粮食生产标兵县(市)之一,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一季粳稻种植面积、产量位居全国县级单位第一,是全国水稻五强县(市)之一,素有“张广才岭下水稻王国”之称[29]。2009年全市仅水稻一项就实现收入49亿元,比上年增收14亿元,人均增收2200元,稻米产业经济效益在全国位于前列。农村人均纯收入2007年实现5385万元,位居全省17位;2008年实现6098元,位居全省14位;2009年实现7200元,位居全省12位。
(1)规模结构
(2)产业发展结构
(3)生产技术
(4)公共服务体系
(二)五常市水稻加工现状
五常现有大米加工企业350家,国有企业1家、日本独资1家、中外合资3家、合股经营26家、民营319家。现已建成国家级绿色食品水稻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50万亩。有机水稻基地认证面积11万亩。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的大米企业有26家、产品70个,无公害大米标志企业3家、产品4个,有机食品标志企业32家(省内认证12家)、产品32个。五常稻米产业初步形成了“市场+龙头+基地”或“市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生产模式。订单面积达到160万亩,占水稻播种面积的90%。从图3-4可看出随着市场需求的激增,五常有机大米产量在逐年增长,产量增幅也在逐年增大,这说明一方面市场需求决定了生产,是价值规律的体现,另一方面也说明科技在农民增产方面的巨大作用。
(三)五常市水稻市场销售现状
五常大米现已在全国30多个省市建立旗舰店、专卖店、连锁店、配送中心400多个,进入大小超市2000多家,直接从事销售人员近3万人。五常大米以优质品质和品牌影响,价格不断攀升,09年水稻价格由“两节”期间的1.53元/市斤一路飙升到2.20-2.25元/市斤,五优稻四号大米价格达到5.30元/市斤,高档礼品米达到40—50元/市斤,中良美裕公司的美裕牌大米在北京卖到56元/市斤,东方集团的天地稻牌大米卖到98元/市斤。
二、五常市水稻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五常市水稻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产业链问题
(2)基础设施问题
(3)农技推广问题
(4)机械化水平
(5)农业生产产生的污染日益严重
(二)五常市水稻加工中存在的问题
稻米加工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技术含量相对低、市场需求较大、准入门槛不高,这些特点使得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中、小规模稻米加工企业,他们具有、粗加工生产力过剩、深加工产品少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等缺点。而且大量的小型稻米加工企业多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存在,其灵活的采购工作、粗放的加工质量、较少的用工、税收费用,形成了较低的生产成本,加上傍著名品牌包装,以明显低于品牌大米的价格进入市场,很快地占领了稻米的低端市场,对以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稻米加工企业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
(三)五常市水稻市场销售存在的问题
(1)品牌保护不统一。
(2)大米认证标识使用不统一。
(3)市场开发层次不统一。
(4)品牌宣传不统一。
(5)内外市场打假维权不统一。
(6)有机水稻发展遭遇人才瓶颈。
三、五常市水稻产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 机械化水平低,生产成本高。
2、 水利工程建设起点低,配套差。
3、 农业推广体系不健全。
4、 农民文化水平低下。
5、 有机水稻发展遭遇人才瓶颈。
四、深化五常市水稻产业发展的思路
五常市担负着为区域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思路、模式和经验的重任,在提升优势区域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加快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确定“以农民增收、财政增税为主线,围绕建设大基地、组建大集团、培育大产业、打造大品牌的发展目标,制定实施稻米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五大战略,努力把五常建成国家第一优质水稻生产基地,把五常大米打造成“中国大米第一品牌”的总体思路。
1、建设大基地
2、组建大集团
3、培育大产业
4、打造大品牌(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
参 考 文 献
[1]方颖,卞新民.我国有机农业健康发展的对策研究[J].污染防治技术,2008(3):72-75.
[2]陈新娟,朱祝军,徐志豪.有机农业在中国的发展优势、现状及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8(8):26-31.
[3]张东送,王彦,刘萍.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潜力巨大[J].食品研究与开发,2009(1):32-34.
产业集聚区是指相互联系的企业与机构在某一区域内集聚,形成一个竞争力强、低成本、配套体系完善、能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具有区域产业优势的产业群。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在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作用。范县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科学谋划,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区域竞争优势,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跨越发展。
一、范县产业集聚区的现状
范县产业集聚区规划总面积11平方公里,“一区两园”,其中濮王产业园规划面积7平方公里(起步区2平方公里、发展区2平方公里、控制区3平方公里),以精细化工、玻璃制品及电光源业为主导产业;新区产业园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起步区1平方公里、发展区1平方公里、控制区2平方公里),以金属制造加工业为主导产业。建设了18条道路,总长90公里;完成黄河路东延工程和道路绿化工程;建设完成新区产业园和濮王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和新区35KV输变电站;建设新区产业园振兴创业园100亩标准化厂房区;完成储备土地1000亩。范县产业集聚区已建成项目83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6个。
二、范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存在的问题
1.起步晚,园区发展还不够完善
产业集聚区还处在起步阶段,虽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但是管理、服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企业自身发展等方面还不很完善,集聚区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协调繁杂,这都与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壮大不相适应。
2.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融资困难,作用发挥不够
做为县级投融资平台,银行授信额度较低,担保要件要求过高,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所在地银行,对还款付息要求很高,贷款困难。
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财力不足
县级财政财力有限,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财力更加有限,对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捉襟见肘,如工业污水处理厂这样大型的基础配套设施,投资巨大,地方财力难以承担。
4.创新能力不强
产业集聚区目前的主导产业主要属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所占比例偏低,多数产业处于产业链的末端,产业结构层次较低,产业素质不够高,研发、人才、品牌等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力度还很不足,创新能力滞后于生产能力的发展。特别是多数中小企业缺乏自己的科研力量,民营科技服务企业培育有待加强,致使许多产业发展缺少技术支持。
5.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匮乏
产业集聚区需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目前,企业中高学历、高职称、高级别技术工人、高层次管理人才严重匮乏,不仅制约创新,对企业扩大规模未来发展也是一个很大制约因素。
6.经营者素质不能完全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者的管理能力、领导魅力对于吸引人才、提高劳动生产率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真正管理型的企业家还较少,对企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重视不够,企业员工的平均受教育程度不高。
7.纵向性产业集群少、产业协作配套不紧密
产业集群更多表现为横向型的企业集群,产品关联度小,缺乏产上下游衔接配套,不仅阻碍了产业链的延伸,而且不利于产业集群自我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更不利于集群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1.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引领
要结合实际,高标准编制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与生态保护规划等。要充分发挥各产业集聚区区位优势条件、基础资源、人文环境和建设的特色有利条件,科学确定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定位和方向,明确功能,优化布局,为集聚区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奠定良好基础。要努力提高发展定位和规划层次,规范细致、特色鲜明,打造自身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实现科学快速发展。
2.建设县级投融资平台,搞好融资
建议省、市从担保体系建设、银行授信额度等方面降低门槛,国家政策性银行在放贷领域、周期、利率、额度等方面向国家级贫困县倾斜,给予照顾,支持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机构建设。政府可对经营效益好、获得金融贷款多、外资吸引力强、财政投入放大效应突出的企业,在安排资金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以鼓励产业集聚区加大投融资业发展。
3.财政支持,下放权限
建议省、市对产业集聚区投入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贴,或给予资金支持。建议省直管县享受扩权县的管理权限,将部分管理权限下移,进一步简化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安评、土地等方面的程序,促进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并对城市新区和城市郊区县、国家级贫困县和非国家级贫困县出台不同的支持政策,进行分类指导。
4.健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完善集聚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集聚区企业联合采购、集中管理、统一配送。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积极转变招商引资的理念和方式,更加注重产业招商、园区招商、项目招商,特别要通过完善产业链条来留住企业。
5.加强集聚区内企业间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构建集群产业链
要培育发展产业链长、拉动作用大的产业集群,加强产业资源整合, 延伸拓展产业链,努力形成一批符合市场主导潮流、拉长产业链条、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6.加大项目引进力争,加快产业集聚
园区入驻率的提高才能使园区的聚集效应真正发挥出来,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举办项目会、产业说明会等多方引进项目。同时做好联审联批工作,帮助项目办理各种手续,促进项目落地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7.政策扶持,培养高素质人才
绍兴县是全国“十强县”之一,说起绍兴的会展产业发展,就不得不提一个地方――柯桥,柯桥有亚洲最大的纺织品市场――中国轻纺城。作为一个新兴县级城市,以柯桥为代表的绍兴会展经济发展快速,特别培养了中国柯桥国际纺织品博览会等品牌性展会项目,不仅吸引了全国客商的关注,而且也在国际性方面有着强大的影响力。“绍兴会展业的兴盛是有其必然原因的。”徐迅告诉记者,主要分为四方面优势:
一是经济发展的优势,绍兴县及周边地区是长三角富庶之地,民营资本雄厚,企业众多,经济活跃,市场需求巨大,二是产业支撑优势,绍兴县在推进“1+5+3”产业体系建设中,大力发展纺织、装备制造、汽车汽配、皮革塑料、新型建材、金属制品、新能源、生物制药、住宅产业化等产业,产业发展促进了展会的发展;三是交通区位优势,绍兴县城柯桥已列入杭州都市圈发展规划,柯桥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只有20公里,柯桥(中国轻纺城)国际会展中心是浙江省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距离最近的大型会展场馆;四是政策扶持的优势,为鼓励发展会展经济,绍兴县出台了一系列会展扶持激励政策,支持会展企业到柯桥办展,并已连续三年兑现政策。
稳定的会展政策是保证产业快速发展的先决条件,“近几年我们不会对奖励政策作任何调整,会保持相对稳定,以促进会展企业发展壮大。”徐迅告诉记者。绍兴县会展扶持政策包括资金奖励和税收奖励。一是办展奖励,对会展公司和有关专业单位在中国轻纺城会展中心举办展会,按国际标准展位200个、400个、600个以上的,分一次性给予会展公司或有关专业单位40万元、50万元、60万元补助;对国际性著名展览机构、国家部委或省级政府、国家相应行业协会参与主办或承办,且以招展招商等形式参与展会组织并提供实质性支持的展会,再奖励30万元。车展、房展、农副产品等传统零售类展览项目减半享受奖励补助。
二是税收奖励,对在绍兴县新注册成立专业会展公司或设立国内外知名会展公司分支机构(机构),组织展会活动后实缴税收的地方所得,前两年等额奖励,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奖励。“除了奖励外,我们还采取降低场馆收费等措施帮助展览公司减轻成本,”目前会展中心场馆租金为3元/平方米/天,收费还不到其他城市场馆的一半,这也成为吸引展会主办方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政府职能;旅游;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231-01
一、国内旅游产业发展中政府职能行使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旅游功能和地位的认识不断深化,从最初的外交、创汇手段,到2006年,《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旅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加之对餐饮、住宿、交通等众多行业的强力带动作用,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把旅游业确定为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或重要产业,通过各种途径加快发展。
一是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出台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这是各地方政府促进旅游业发展最先考虑的职能之一,几乎任何一个旅游发展稍有名气的地方都编制过规划,出台过扶持政策或发展意见。如张家界的《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山东省沂水县的《沂水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海阳市的《山东海阳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海阳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等。
二是成立旅游管理机构,加强行业管理。国内旅游发展较好的地方都设立了相应的旅游管理机构――旅游局,很多地方并成立了相应的促进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如张家界的市旅游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17个部门及各景区管委会负责人,重点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蓬莱市建立了旅游联席会议、综合执法检查、应急联动、督查督办等相关制度。沂水县的旅游发展领导协调机构。海阳市的旅游发展促进委员会和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扩大旅游营销,加强市场宣传。虽然这一活动带有明显的市场特征,但为了在短期内见到效果,各地政府都不遗余力。如张家界策划的国际森林保护节、“1999穿越天门”特技飞行表演等。海阳市政府牵头主办的同一首歌、中华情走进海阳,第十四届亚洲婚礼文化节、全国首届节能环保汽车(海阳)挑战赛、国际沙雕艺术节等众多文化节会等。近年来在央视四套滚动播出的好客山东系列宣传片等。
四是完善配套,提升旅游要素。旅游与相关配套产业是互利共赢的关系,大多数旅游发展非常好的地方,当地政府都非常注重旅游配套设施的完善。如张家界围绕旅游发展,建设了一批农业休闲项目和城区旅游核心服务区,发展了旅游商品产业集群、旅行社业、酒店业、文化娱乐业等。沂水县围绕建设“山水生态旅游城市”,进行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打造了城区到景区的“半小时旅游休闲圈”。蓬莱市新建了集旅游咨询、预订、餐饮、购物、娱乐于一体的“旅游咨询中心”,及一批餐饮、厕所、停车场、娱乐等服务设施。海阳市修建了山海旅游路、民俗旅游路等多条旅游道路,积极推进了滨海酒店群建设等。
二、各地政府旅游产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综合来看,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各地政府职能主要集中在“规划、引导、管理、营销、配套、服务”这十二个字上,但中国2800多个县级行政区,由于职能选择偏重、顺序等的差异,各地旅游发展很不平衡,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重发展轻管理。旅游产业起步期,政府为短期内提升游客数量和旅游收入,都非常注重鼓励旅行社组织旅游团组,积极参与景区推介活动,对旅行社和其它旅游企业的一些违规做法置若罔闻,导致欺客宰客、强制消费、服务水平出现折扣现象时有发生,投诉数量明显增长。任其发展,将形成恶性循环,导致旅游业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倒退。
二是重开发轻保护。一些地区旅游项目开发过程中,受开发商利益和部分领导政绩观需求,景区建设具有随意性,未进行论证就上马,如国内出现的一些景区内建设别墅事件,旅游小长假超负荷纳客等行为,降低了当地旅游产业的层次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部分地质类、资源类景区集中的地方,同质开发、重复开发现象比较明显,造成了浪费。
三是重旅游轻配套。旅游产业关联大,旅游业要发展好,配套必须跟得上,很多地区在发展旅游时,在旅游景区建设上费力颇大,在“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中重点发展“游”,其它要素配套往往有长有短,给游客造成了不便,影响了对游客的吸引力。这也是很多地方旅游迟迟不能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地方政府职能定位构想
旅游产业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一动态的过程决定了地方政府职能定位需要不断调整,但调整过慢,不能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促进作用,阻碍旅游发展;调整过快,会令旅游企业无所适从。本文把旅游产业发展粗略界定为培育发展、成熟壮大、完善提升三个阶段,分别进行了定位构想。
培育发展阶段,是指旅游从无到有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无论是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还是旅游市场的开拓都处在一种萌芽状态,旅游企业往往具有盲目性。政府在职能定位上应偏重扶持引导,同时兼顾资源开发秩序维护、配套基础功能等。
完善提升阶段,是指旅游产业发展已经相对成熟,旅游资源开发基本饱和,旅游主题鲜明,市场客源稳定。这一阶段,政府职能在定位上应偏重行业管理、服务提升上,在旅游产业规模扩张上,应在规划框架内突出主题、围绕主题,搞好延伸。
成熟壮大阶段,是指旅游框架基本成型,旅游发展方向明确,景区建设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政府职能定位上应偏重调控、公共服务、资源保护性开发、旅游信息汇总、市场监管等方面。
同时,由于地方政府所处政府机构层次的特殊性,准确把握与上下级旅游部门的关系也尤为重要,应贯穿于旅游发展的各个阶段。
作者单位: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参考文献:
[1]赵志远.县域经济产业发展理论与应用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