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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院管理 控制医疗保险费用
在医疗保险的不断完善和实施过程中,医院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它不仅是整个医疗服务的载体,而且是整个医疗保险的载体,近几年医疗保险费用明显增高,医院的任务不仅在给患者看好病的同时还要协助政府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因此,医院要将强化内部管理控制医疗保险费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一、建立医疗保险管理小组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
合理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离不开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的规范化管理,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因素是领导高度重视。我院成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医保办公室等部门以及各主要临床科室主任组成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制定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和指标考核标准,实行实时监控。
二、建立医保质量管理体系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工具
把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到临床科室和每位医生,医院建立了一套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目标的考核标准评估指标体系以及奖惩措施。医院将医保的各项管理指标下达到各科室,使各科室和全科医生明确目标,合理控制费用。
医保办每月对各科医保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统计结果上报给院领导和各科室,并对超支部分按一定比例对科室和医生进行处罚,这样使每个科室和每位医生认识到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是与自己利益、科室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利于目标管理。
1.每月定期召开医保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医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院领导和医保处的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对相关科室进行督促、指导,布置下一步工作。
2.在医务处、药剂科的配合下,开展对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生素标准的培训,规范临床医师的抗生素使用行为,组织专家对手术科室围手术期的预防用药进行分析指导。
3.在医疗费用的构成中,药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因此,着力加强控制药品所占医疗费用比例相关重要。在药品使用上,我院加大了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种类和结构的调整,在同样疗效的情况下首选国产药品,限制进口高价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把抗菌素的种类降为50种.加强对各药品用量的监控,医保处每月对排名前20名的药品进行审批制度,药剂科将按医保政策关闭排名前列的不合理用药。医院还将定期进行用药合理性检查,对使用不合理用药的医生进行处罚。
4.狠抓“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住院费用,市医保管理中心于2010年提出了缩短平均住院日,并制定了平均住院日指标。我院积极响应并把它作为科室考核指标,强调根据病情实际需要施治、检查和用药,对科室平均住院日超标的科室进行处罚。使患者的平均住院日从2010年得16.1天降为2011年的14.34天。住院天数的减少,提高了医院的床周转次数,在降低费用的同时增加出院病人数量,患者和医院实现了双赢。
三、建立医务人员培训制度是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前提
医保处对每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医保知识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保管理指标讲座,使全院医务人员对各项管理指标有清晰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真正把控制医疗费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四、建立信息化系统是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基础
我院为了更好的配合医保管理,重新更换了信息化系统,加强了His系统建设,做到了医保信息费用透明。医保处每天在网上实时监控,实时查询在院医保患者的医疗费用情况,审核在院医保患者费用明细,对用药量比较大、用药费用较高的医生进行重点监控并进行及时沟通提示,对经常超定额费用较大的科室进行监控,及时进行医保政策讲解和指导,协助科室主任制定措施并加以改进。
五、结语
由于加强了医院管理,制订了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使我院的不合理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降低了病人的医疗费用,患者的满意度有了明显增加。
参 考 文 献
一、从个案地区的情况看补充医疗保险的现实需求
为了展望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有必要先了解补充医疗保险的现实需求。这里我们以四川的情况为例进行一些初步的分析。该个案地区的情况原出自四川省劳动保障部门于1998年10月至12月对省内部分地区用人单位和职工进行的医疗保险情况抽样调查。此次调查的单位样本共189家(机关、事业单位108家,企业81家),共有职工92630入,男女职工比例为8:5(机关和事业单位为3:l,企业为5:2),离退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5%(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4%,企业为26%)。81家企业单位中经济效益较好的占4.8%,一般的占31.l%,较差的占55.4%。所调查的单位1997年职工人均年度工资为6056.50元(机关和事业单位7337.80元,企业5633.21元)。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关于补充医疗保险,我们得出如下几点印象和结论(不排除这些印象因调查地点和时间段的有限性而不能完全反映全国的普遍情况)。
(一)大多数单位(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3.l%,企业占85.2%)指出他们能够接受的“基本医疗”部分的筹资比例在8%以下,能够接受的封顶线为当地社会年平均工资的3至5倍。超过半数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为67%,企业为54.3%)不愿为单位职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负担不起;愿意投保的单位能接受的缴费比例约为职工工资的2%左右。这反映出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因此,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只能采取非强制性的自愿参保方式,保险费亦不能定得过高。
(二)愿意自办或为职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大多希望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并愿意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3%来自办或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这说明由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开办自愿参保的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除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外,也符合广大职工和单位的愿望。
(三)大多数职工(占68.7%)认为所在单位不会为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超过60.9%的职工个人不愿意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上负担不起和对商业保险公司缺乏信任感,愿意投保的个人大多(占56.1%)仅愿意每年拿出不多于100元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商业保险公司虽然具有灵活、高效和服务周到等优点,但由于目前我国整个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价段,广大职工和单位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不高,对其支付能力还不放心。这是商业保险公司在设计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时应当加以考虑的因素。
二、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趋势试析
(一)补充医疗保险将成为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因素之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的结构之一就是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任何形式的市场经济都无法回避一种情况,即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作用的结果会增大社会成员生存和生活的风险。而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发展过程的减震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的现阶段,在社会保障各个项目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于劳动力的流动影响最大。这种影响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用人单位有没有这两种社会保险。如果有的单位被社会保险所覆盖,而有些单位尚未进入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则条件较好的劳动力将首先考虑向有社会保险的单位流动。当然,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和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劣势的人往往不得不选择那些没有社会保险的工作岗位。二是,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水平高不高。在同样都有基本社会保险的单位中(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劳动者的流向将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补充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因此,补充医疗保险将和补充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直接影响劳动力流向的首选因素之一。凡是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特别是中年人才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相反,无力或不愿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此方面将相形见绌。
(二)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之间将形成明显的相关性。
1.时间上的相关性。
从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地区的情况看,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改革实践在时间上的关系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先行起步。在此之后的两至3年,补充医疗保险亦将开始建立,如四川和山东威海。二是,随着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启动,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起步,如厦门市。可以预计,在全国范围内,补充医疗保险与新型基本医疗保险启动的时间差并不长。补充医疗保险将是紧随基本医疗保险之后的涉及地区广、覆盖单位多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大景观。因此,对补充医疗保险及早进行理论研究和政策立法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2.补充医疗保险的进程将影响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速度。
我们认为,补充医疗保险仍然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补充医疗保险具有代替原医疗保险部分功能的作用。它可以弥补因降低原有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而产生的保障缺口。因此,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何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将直接影响新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速度。可以说,补充医疗保险建立早的地区,其基本医疗保险的改革也会较为顺利。如果没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者很难建立或者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为了比较顺利地推进整个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在原享受医疗保险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中,补充医疗保险的设计应当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启动基本同步。从长远看,补充医疗保险有可能将演变为另一种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补充医疗保险在公营部门将成为整个医疗保险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企业建立补充保险对于企业与员工双方能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探讨企业补充保险设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企业补充保险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二、企业补充保险的基本概述
企业补充保险主要涵盖了两个方面,它们分别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所谓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就是企业在国家统一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缴纳之后的附加保险,其需要的资金来自于企业的自有资金,在利税方面,享受国家的适当优惠。在企业效益良好的情况下,企业补充保险能够多补充,反之如果效益不好,对于企业补充保险,则能够少补或者不补。
三、企业补充保险存在的典型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仍然有待健全,从而造成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我国拥有众多的人口,地区贫富差异非常大,这一特点决定了我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非常艰难的。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还存在着以下的困难:
首先,困难人群特别是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对于医疗保障的需求量是非常巨大的,但是,他们却不能够获得足够的参保资金;
其次,在分担机制发挥作用的同时,不同需求的保障渠道仍然未形成,存在着巨大的个人负担;
第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管理机制被一系列的原因所制约,仍然没有对不规范的医疗服务和不合理的费用增长带来一些改变;
第四,城镇其他人员仍然不能够享受医疗保障的现行政策,没有健全的法律来促进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推进;
最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风险非常大。
企业补充保险设计是和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息息相关的,因此,企业补充保险设计也面临着这些困难。
(二)企业补充保险的保险责任的灵活性非常差,不容易使不同企业的不同需要得到切实的满足
目前的企业补充保险设计确实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保障范围比较窄和保障水平过低的缺陷,但对于企业自身的需求而言,仅有以上七项责任还远远不够。在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过程中,企业往往要求商业保险公司根据本企业职工的工龄、级别、家庭收人、年龄结构、性别比例、退休在职比例等实际情况为其量身订做适合的补充医疗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障、降低成本,而并不是采取简单的“一刀切”模式。有些企业甚至仿照美国、澳大利亚、意大利、英国等等国家的方式,要求保险公司为这些企业设计出一整套的补充健康保险计划,在这一保险计划中,一方面涵盖了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另一方面,也涵盖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连带被保险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女工生育保险、附加住院医疗津贴保险等一系列保险方案。但是,现在我国的保险公司开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时间都是非常短暂的,不管是在设计保险的险种方面、积累保险经验方面,或者是在保险服务平台方面,都仍然很难使各种不同的企业的实际需要得到切实的满足。可以看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发展受到了供应和需求之间的严重矛盾的制约。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缺乏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作为一种近些年以来刚刚开始流行的险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从最初开办至今不过四五年的时间,业务发展仍热是非常不成熟和完善的,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因素直接的造成了保险公司面临着非常巨大的经营风险。
(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市场恶性竞争现象非常严重
保险公司不是福利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才是其经营的最终目的。因此,如何行之有效地防范风险、控制赔付率应该是保险公司开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业务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然而目前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市场存在一种奇怪的现象:很多保险公司似乎乐于做赔本的买卖,明知所承保的业务可能产生高额赔付,仍然不惜压低保费,以期在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取得价格优势。这种恶性竞争导致了整个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市场的混乱,而前面所提到的各家保险公司的赔付率普遍偏高与此也有直接关系。
四、企业补充保险设计的对策建议
(一)国家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领域内的作用应得到充分的发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积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良好运作,进一步改革原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制度,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医疗卫生监管部门必须大力促进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对于开大处方药、做大检查,开假证明、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严格禁止,防止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从而给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顺利运转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健全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体系,从而有效地促进保险市场的良好健康发展,突出保险市场的高效运转和健康运行,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发展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
(二)保险公司必须加快行业自律
保险公司应从中国保险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大局和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稳健经营的根本要求出发,加快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也应避免短视行为,本着“长期合作、双方共赢”的态度来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保险公司,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会愿意永远做“亏本的买卖”。同时各参保企业还应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转变职工看病就医的观念和习惯,提高职工的合法保险意识。
(三)保险公司应加快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赔付规律的研究和统计
保险公司保险进一步设计出更加科学有效的保险费率,同时,设计出市场竞争力更强的保险产品。因为非常不容易控制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风险,并且存在着较高的赔付率,现在不同的保险公司的产品已经开始从简单的保障型险种转变成为报销型险种或者保障型险种结合报销型险种的方式,这也是一个非常良好的举措,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四)保险公司应做好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应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核保、核赔的力度,做好风险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风险识别、风险选择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严格做好所承保的业务,不应该简单地根据规模做出考核,从而防止扩充承保范围、降低承保质量、降低社会效益、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关键词:企业 多层次 医疗体系
■一、企业补充医疗体系定义
指在企业和员工参加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由企业或个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而增加的医疗保险项目,它是对现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其政策的制定与现有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衔接。
■二、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体系的意义
我国正在建立的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满足较低水平的基本医疗需求,而且尚未覆盖全部农村人口和全部城镇人口,因此,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应同步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补充医疗保险,既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需要,也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
■三、企业补充医疗体系的基本特点
(1)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2)补充医疗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是一种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补充性保险,其目的都是为了给员工提供医疗保障,起到稳定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会员所交的会费;捐款。
■四、利用现有政策,以企业补充医疗形式建立
在政策范围内,资金允许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直接以企业补充医疗形式建立。
1、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为员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直接列入成本(费用)。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员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从上可看出,企业补充医疗的实施是有政策支持的,其资金的支出是有开支渠道的,并且其开支已由原先的工资总额不超过4%调整为5%。
2、企业补充医疗的建立
(1)明确职责、分工
由于企业补充医疗的实施是一个体系的运作,因此在职责和分工上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明确,如有必要,可成立企业补充医疗委员会,用以负责补充医疗方案审核及实施过程中重要事项的协调工作。
(2)具体管理内容和方法
①制定门诊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条件
企业可根据资金的开支情况,从下列几方面设立报销的条件:费用发生的地点(如:在本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则给予报销,在市外发生则不予报销);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是否为医保定点机构;医院的级别);报销的病种(可参照社保局规定的报销病种,或自行设立病种,一般按员工大病或须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种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设立)。
②门诊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
可根据下列情况制定:首先,可按费用发生的总额设定报销比例;其次,按医保规定的自付或自费部分设定报销比例;最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企业资金允许情况,考虑是否设立报销的上限。
(3)其它特殊情况
企业在制定补充医疗政策时,还应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医疗情况的;员工如有特殊病例和实际困难的情况;工伤费用或工伤旧伤复发,其在社保工伤支付范围之外的费用。
(4)不予报销情况
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所致伤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明确由他人负责的;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非医保范围用药;私自伪造涂改病历、处方、单据的;诈病就医或住院的;其他违反有关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3、报销程序的制定
报销所需资料;制定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五、通过医疗互助金的形式,达到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
如企业资金不充裕,无法利用现有政策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通过医疗互助金的形式,达到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
1、医疗互助金的定义
其资金来源主要由员工以会员的方式缴交一定的金额形成,以互助金的形式达到对患病员工(或其亲属)的帮助。自筹建立的互助医疗金,其服务范围可不限于员工本人,可扩大至员工的直系亲属(一般为配偶及其不满18岁的未成年子女)。互助金资金来源:会员所交的会费;企业一次性拨入;捐款。
2、医疗互助金的建立
(1)组织机构的设置
其组织领导机构(简称互助会)可设为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人,理事八至十名,正、负理事长和理事在会员中选举产生,负责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互助会具体日常管理事务一般由企业工会负责。
(2)建立互助会章程,明确员工参加互助会的权利与义务
①明确员工的权利
凡参加医疗互助会的员工,应承认互助会章程,个人自愿申请入会并经批准后,遵守互助会章程,自愿交纳会员费,方可成为互助会会员。已参加了互助会的会员,在交纳会费一段时期后(如满三个月、半年),会员可给予以下权利:第一,住院、门诊费用的补助(具体管理内容可参照本文企业补充医疗的“具体管理内容和方法”);第二,员工或家属医疗借款。会员及其家属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暂时性经济拮据时,出示医院医生证明及病历,可向互助会申请借款。
②明确员工的义务
首先,确定凡参加互助会的员工,每月交纳会费的金额。不交会费、停交会费的会员,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其次,新员工在入职当月申请加入互助会后,当月起交纳会费。未参加互助会的人员,无权享受会员待遇。
3、会费的使用与管理
(1)会费的使用
可参照前面“企业补充医疗”的方法制定门诊和住院的报销办法。
(2)会费的管理
医疗互助会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向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员提供医疗费用补贴;或向会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借款;互助会财务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监督,并每年公布收支账目;互助会如因故停办,余款应按比例退还停办时在册的会员。
发生下列情况的,经理事会研究批准后可按一定比例退回本人交纳的会费,并终止其会员身份。①会员因工作调动、离职、辞退(不包括违法乱纪被处理的)人员;②会员身故后。
从上可见,只要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正确管理,使用得当,医疗互助金也可作为一种企业补充医疗体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借助商业保险,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体系
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达到补充医疗的作用,一般是购买团体险。团体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保费统一缴纳,企业购买团体保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团体险具有如下特点:投保方式简便,费率低、投保条件宽松、理赔程序快捷、针对性强、搭配灵活。
企业在选择团体险产品时,可根据企业的效益情况好坏加以确定。小企业主或效益不好的企业,可为企业员工集体购买团体意外险,团体意外伤害险保费低、保障高,可以转移员工遭受意外伤害后,所导致的财务压力风险。对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选择意外+医疗团险,这二类团体险组合,既可提供意外保障,也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等,从而可以为员工构成比较完备的医疗保障体系。
总之,常见的补充医疗方式有上述几种,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单独选用其中一种,也可将上述几种方式有机地结合使用,结合使用时应注意它们之间互为补充的关系,避免重复,以使所建立的补充医疗体系更加宽广,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志扬.新形势下医院与企业合作模式探讨[J].医院院长论坛,2007;1
关键词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 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弹利制度
一、企业参保现状和所存在的问题
作者所在的企业目前依法为全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在企业保险制度方面一直以国家及天津市的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办法为蓝本,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缴纳一直作为我们企业管理的高压线,在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员工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在社保缴费基数确定过程中,将个人全年工资性收入全部纳入其中,尽量提高员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这一做法是企业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的原则,从制度上引导员工正确合理看待个人职业生涯过程中的总体薪酬问题,长远考虑个人退休养老问题,最大程度上为个人储备养老金。
但目前的问题是,由于国家管理政策的整体要求和养老保险所开始的时间,造成绝大部分员工退休后养老金水平和在职时工资相比差距较大,难以顺利地完成过渡,造成员工退出工作岗位后由于收入差距造成的心情压抑和生活质量的下降,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来讲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员工看病所产生的医药费就实行了社会化管理,同时由于社会医疗事业整体调整,职工不断反映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我们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职工个人就医负担在急剧增加。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虽然也在增加,但增幅远小于个人账户支出增幅。职工反映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是真实和客观存在的。对于一些有特殊大病的员工来讲企业负担的确减少,但员工负担急剧加大,甚至使某些员工对生活失去信心,对未来失去信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
二、分析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
笔者所在的企业采用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医疗保险和弹利制度,它的重大突破在于深深地印证了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让员工拥有了主动权,尊重了员工自我需要的价值。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弹利制度势在必行,针对企业参保职工的问题,适时调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及福利政策,充分利用基本社会保险与企业补充保险政策的互补性,依靠企业补充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积极努力解决参保职工的后顾之忧,缓解参保职工的养老、就医压力,有效拉动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盘活保险统筹基金,促进企业职工队伍稳定,体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弹利制度的重要作用。
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建立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旨在补充基本养老保险不足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并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保障。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采用年金制。企业年金指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实行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由企业为主,个人为辅供款,实行积累制筹资方式。对象为企业职工,执行保障和储蓄功能。实行激励机制,保证缴费者退休后有更高的生活水平和更为充分的保障。目前较为普遍的补充养老保险操作方式一般为:企业以员工所确定的当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基础,确定一个全员的缴费比例,由此计算每位员工全年应得的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这种做法实际上将补充养老保险作为了一种基础福利,与全年工资性收入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完全相关。笔者所在的企业在补充养老保险的操作上更多体现了激励机制,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确定员工奖励梯次,每个梯次人员获得相应比例奖励,金额注入个人企业年金计划账户。这种做法相对公平一些,可以使考核优秀的普通员工获得更多收入,拉小企业内部贫富差距。但是也存在弊端就是绩效评价的公正性。
笔者所在的企业采取的是对外投保,这种方式下企业养老金的支付风险转移到了保险公司,因而它可以克服“直接承保”方式下没有第三方承担支付风险的缺点。在对外投保方式下,企业和职工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
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特点
笔者所在的企业实施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有如下特点:首先是进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门槛低,没有起付限制,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只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论是符合医限报销的支出还是自付费部分,均给予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其次是自付统计范围大,包括职工全年普通问诊、慢性病门诊和住院所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负费用。第三是补助金额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自付费用最高补助10万元,并对当年统筹累计超过20万元者给予超大额企补。最后是补助比例大,补助采取分段补助,自付医疗费累计在0~50000元,补助50%;自付医疗费累计在50001~100000元,补助60%;自付医疗费累计在100000元以上,补助70%。针对企业部分员工的特殊情况,单位特设置了爱心救助基金,专门帮助患有大病的员工,支付标准没有上限。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障形式。通过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不断修改,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比例,使享受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人数和补助金额呈现跨越式地增长,职工得到企业医疗补助的实惠。
五、试行弹利制度
弹利制度,又称为自助餐式的福利制度,指在固定的福利费用预算内,企业针对不同层次员工的个性化福利保障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实施多样化的福利项目供员工选择,使每个员工的福利保障需求得到最大满足的福利项目组合。简而言之,就是员工从企业提供的一份列有各种福利项目的“菜单”中选择其所需要的福利项目,还包括工作条件弹性化。每位职工都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福利项目,每个福利项目一一定价,职工可以根据企业福利规定,结合自己能够享受的福利总额自由选择所需要的福利项目。
弹利制度政策需随时调整,为了达到随时为每位员工提供有吸引力福利的目标,需要不断调整企业的福利政策以适应环境条件的变化。我们首先诊断福利体系是否需要改变,要看福利制度总体的状况是否有效。其次,在这个基础之上对一些福利项目做出评价,对核心福利应定期评审一次以保持其有效性。第三,我们还需要诊断员工对现有水平的满意度。因为员工的积极性与其期望有很大的关联,如果与外界的福利无法获得平衡,必然引起员工的不满和失望,从而导致劳动生产率的下降。所以应该定期将本企业的福利政策进行合理调整。
六、结语
[关键词]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现状 完善
一、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背景
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用人单位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用人单位自主主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其实质是一种员工福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职工福利基金或用人单位的税后利润。其优点为:1.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补充医疗保险能激励员工、提高效率;2.对于劳动者来说,补充医疗保险能降低患病后收入下降的风险,是一种福利性保障措施。但是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有着不可忽视的缺点:1.不符合大数法则,经营风险较大;2.对于效益不好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会增加不少运营成本。
二、目前我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不平衡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导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窘境。基本医疗保险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基本医疗保险不健全使得困难人群急需医疗保障却没有参保资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承受着巨大的支付风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自然也难以逃脱发展窘境。
2.现行医疗保险管理机制未能有效地规范医疗服务和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由于劳动和社保部门与各种医院机构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医院缺少外在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内在的成本制约机制;再加上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道德风险等原因,我国居民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总额巨大,给医疗保险基金带来额外的的压力使保险公司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开展面临诸多问题。
3.技术和经验的限制。使得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险种难全面满足企业需求。目前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窄、保障水平低的现状,但是,在现实中,企业往往希望可以根据自身职工实际情况订做适合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障、降低成本。而目前国内医疗保险行业无论在险种设计、经验积累还是服务平台上都远不能满足不同企业的需要。供需之间的矛盾严重制约了企业补医疗保险的发展。
4.经办方式的两难选择。我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由单位内部承办或者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如果由单位内部承办,会增加内部管理成本;若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虽可减少单位内部管理成本,操作简便,但商业保险公司会从中赚取大额利润。因此,经办方式的选择将直接影响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利用率。
5.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企业补充性医疗保险问题:
(1)商业性企业补充保险缺乏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作为一项新兴的险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面临极大的经营风险,导致补充保险表现出赔付率极高的非正常现状。造成这种结果的直接原因是寿险公司缺乏足够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体现在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一方面,寿险公司未完全掌握企业资料,很难厘定出科学合理的费率;另一方面,寿险公司、医院和被保险人三者间缺乏相互制约机制,寿险公司无力控制被保险人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
(2)商业保险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市场恶性竞争。为抢占客户,赢得相当的市场份额,商业保险公司不惜压低保费,这极大地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负担,使其开展此项业务时长期亏损。
另外,由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寿险公司与企业其他寿险产品开发和竞争的最佳途径,为了争夺或者留住宝贵的客户资源,寿险公司不惜一再降低保费,导致恶性竞争。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对策及建议
1.国家相关监督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和广度。国家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其在各自领域内的作用。(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基本医疗保险的推进力度,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并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2)医疗卫生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查力度,严厉杜绝昂贵用药、做大检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商业型企业补充保险应加快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导致了整个商业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市场的混乱,使得保险公司面临严重亏损和极大的风险。保险公司应眼光长远,毕竟业绩的好坏还是决于公司的服务、信誉,以及价格地综合评判。
3.参保单位应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保险公司合作。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也应避免短视行为,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寿险公司;各参保企业还应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转变职工的观念,提高职工的合法保险意识。
4.应加快企业补充保险制度研究进程。应加快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规律的研究和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厘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保险费率、有针对性地设计险种。
5.严把审核关,降低风险。保险开办方应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大核保、核赔力度,严格进行风险识别、选择和控制。对于所承保的业务,不单纯地以规模来考核,避免造成承保范围扩大、承保质量下降、经济效益削弱等现象。
6.加强与医疗机构地联系与合作。一方面,企业补充保险开办方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制定比较完备的医疗费用表,使医疗费用的支付更加客观、标准、透明,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另一方面,公司可以适当地聘请医疗方面的专家作为顾问,对于医疗费用支付较高的疾病作出费用评估,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
参考文献:
[1]王 红:完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加大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 王 红.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年第10期
[2]崔庆瑜 高艳丽:关于医疗保险改革的思考. 《经济师论坛》. 2009年第9期
作者:齐刚 单位:河北大学人事处
目前医疗保险住院报销主要依据药品目录来区分医保报销比例,医保患者不论病情大小,住院起付金标准相同,起付金以上部分按药品目录分类计算报销比例,这容易导致部分医保患者“小病大养”,同时也让部分经济困难的医保患者对大病治疗承受不起。保定市目前采用的药品目录为《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其中甲类药报销比例为70%,乙类药报销比例为65%。药品目录对指导医保患者就医和控制统筹基金支付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作为唯一报销比例依据,不能充分提高统筹基金的使用效率。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相差甚远,有失公平。尽管在农村推行的是与城镇医疗保险体制不同的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农民收入、乡级财政等诸多限制,实施状况令人担忧,看病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是按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分别设计的,造成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标准、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就医选择等方面待遇不一,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偏低。以保定市为例,保定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金标准上不同,但住院报销比例均为70%;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外医院住院不设起付金,分两档报销,300元以内(县外医院为20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40%、30%、20%,300元以上(县外 医院为20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55%、40%、35%。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明显偏低,致使农村居民多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补充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未发挥其应有作用。根据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推行“低水平、广覆盖”的保障原则,这是客观经济条件所限。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结构和疾病结构的变化,城乡居民越来越迫切需要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医疗服务保障,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设计上可灵活设计,对基本医疗保险形成有益补充。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特点就是“多层次、差异化”,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目前保定市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仅限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少数险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不普遍。医疗救助未充分发挥自身功能。医疗救助是医疗保险体系的托底机制,医疗救助对象主要为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城镇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保定市目前总人口为1100万人,城乡低保户30余万人,农村五保户3万余人,救助对象占总人口的3%。随着经济的发展,低保和五保对象会逐步减少,但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尤其是重大疾病的医保患者,也同样面临应当救助而无法救助的尴尬局面。医疗救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一部分,救助功能未 得 到 充 分发挥。统筹基金筹资水平比较低,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有限。医疗保险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全民广覆盖,但由于政府与个人对医疗保险的投入不足,医保统筹基金筹资水平仍然比较低,保定市目前城乡居民统筹基金使用率均在90%以上,当年统筹基金基本无结余。在整体缴费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医保统筹基金无法提高和改善个人医保待遇。只有大力拓宽统筹基金的筹资渠道,才能逐步改善和提高个人医保待遇水平。
科学设计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提高统筹基金保障水平。可以改革城镇职工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利用个人账户资金设立门诊报销与小型住院报销新的统筹基金,既解决了新医疗保险业务统筹基金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也改善了个人医疗费用实际负担问题,由“活期”个人账户转变为“定期”个人账户,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充分利用。适当扩大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使用范围,将门诊治疗费用与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支付统筹基金范畴,根据个人账户资金的划转金额予以一定比例配套补贴,不仅可以提高统筹基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同时也能控制个人账户资金非正常支出。研究设 立 疾 病 目 录 报 销 办 法,提 高 统 筹基金使用效率。对于普通疾病,一般通过普通治疗就能康复,而且花费总额不高,报销比例可以适当调低;但对于重大疾病,一般医疗费用较高,即便统 筹 基 金 可 以 报 销 约70%部 分,个 人绝对负担金额仍然较 高,适 当调高重 大疾病报销比例,可有效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研究制定疾病目录办法,由单一的依靠药品目录确定医保报销比例,改 革为 依据药品目录与疾病目录确定医保报销比例,这不仅 提高了统筹基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促进 了医疗 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推动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建设,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推动居民医保制度城乡一体化是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未来趋势,这是均衡城乡医保待遇,促进社会公平的改革措施。对于尚不具备城乡统筹的地区,可在保证正常统筹基金支付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医疗保险基金盈余额,建立市县医疗保险基金调剂互助机制,为市县统筹管理做好基础准备。在提高医保统筹层次的基础上,建议由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工作以及医疗救助工作。卫生部门直接管理卫生机构,天然具备管理优势,统一部门管理有利于医保政策的协调和规范。大力加强补充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建设。医保机构应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举办人的优势,合理利用自身资源,为广大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提供切实可行的、大众化的补充医疗保险途径。有条件的大型企事业单位要主动与医保机构或商业保险公司协商合作、参与补充医疗保险建设。应对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需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不仅为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分担政府压力,并且帮助医保机构抑制患者过度消费和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等不合理医疗行为,通过在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环节发现的不合理医疗行为,及时弥补在基本医疗保险环节发生的漏洞,减少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提高医疗保障体系整体抗风险的能力。改革医疗救助对象管理,发挥医疗救助功能。在优先对低保和五保人员实施救助的基础上,应逐步将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无力承担个人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纳入医疗救助的对象。对于中低收入的城乡居民家庭而言,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是难以承受的,许多家庭因无力支撑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医疗救助基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当扩大救助范围,为更多确需救助的人提供帮助,确保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健全发展。探索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调剂使用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与个人的养老问题息息相关,没有健康保证做前提,养老也就失去意义,当发生医保患者无力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同时,还要继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就显得很无奈。这时,对于患者而言,医疗是第一位的,养老就退居次要了。在目前整体社会保险筹资水平不高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建立养老统筹基金调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机制,这部分调剂资金可以通过降低个人养老待遇与补偿缴纳养老金的方式解决,以达到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更大支付比例。
企业在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情况下,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也是非常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和职工实际医疗消费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特别是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必须通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
2、基本医疗保险定位在“广覆盖、低保障”,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实行统一的政策,难以充分体现不同人群的现实差别,并且降低一部分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影响了基本医疗的稳步推进。因此,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效率、公平原则,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推进的基础。
3、有利于职工队伍稳定。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同时享受特殊的医疗补助,企业职工必须有相对应的措施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以保证广大职工队伍的稳定。
4、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还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医患的制约机制,有利于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二、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的条件和形式
1、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条件:
首先,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其次,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即具有持续的税后利润,并按时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保证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第三,已经形成的医疗保障待遇高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有能力主办或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2、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
其一,建在企业内部。如有实力大集团、大企业可以自办补充医疗保险,但应建立相应的经办和管理机构,并使补充保险资金与企业经营性资金分离,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
其二,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产品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也可以保险公司的某一相关产品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由商业保险机构根据订制的方案确定费用。
其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实行企业和参保人员共同缴费,也可以实行企业单独缴费,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实行企业和参保人员共同缴费,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意识,体现合理分担的原则。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设计
1.企业补充医保险方案的设计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企业在制订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时一定要依法从事,切不可认为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自己的事而自行其是。
(二)是合理负担原则。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在设计过程中应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这样既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抑制不合理费用支出,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意识。如有的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方案门诊和住院费用都不设起付线(免赔额),就不符合这一原则。
(三)是针对性原则。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目的是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以外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主要是解决患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血液透析、器官、骨髓、血管移植及服用抗排异药等)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因此,医疗费用支出的绝对数额越大,个人负担的比例应该越低。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设计要有针对性,体现“雪中送炭”的原则。
(三)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企业在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时,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从操作上讲,这样也有利于报销单据的收集和范围的认定。
2.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设想
(一)“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的是基本医疗,但是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病例又是客观存在的,尽管这一部分职工所占比重较小,但费用很大,致使单位和职工个人均难以承受。对于这些“超大病”的医疗问题,基本医疗既不可能完全包下来,也不可能一推了之,更不应该把这个包袱再推给用人单位,因此应该为职工寻求一个最佳解决办法,即面向统筹地区建立职工“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
其具体做法,可以由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根据患“超大病”的职工比例和职工总数等数据资料,合理进行资金筹集数额和承保水平测算,制定出在年人均几十元钱的条件下,保证“超大病”医疗费用支付的办法,至于资金的来源,可通过个人为主,单位为辅的方式实现。实际上,只要是费用低,即便是完全由职工个人负担,单位代扣代缴也是可以实现的,更何况还有统筹地区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可以发挥相应的作用。
这一方案的实施,是本着规模出效益的原则承办的,因此对于在统筹范围内的职工应当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其参加,集合大多数职工的力量为少数需要的职工提供帮助。
这样做的好处,一是由于承保费用较低,便于推广实施;二是可以减少单位的医疗费用支出和行政管理事务,若发生超限额医疗费用,可由参保职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三是可以沿用和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易于实施和管理。
另一方案是,企业如果效益好,可直接拨付一部分款项支付自负段。
(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采用统帐结合方式实施,其中社会统筹基金要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以统筹基金支付为主,但个人同样要负担相应比重。尽管相对统筹支付而言个人负担比例较小,但由于医疗费用相对较大,对于因病不能参加工作、工资收入明显下降的职工本人和家庭来说,还是困难重重。为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职工所在单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职工大病专用基金,在企业内部实行统筹使用,所需资金可按企业、职工共同分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如企业可以在新增效益工资的税前福利基金中提取一部分,职工在包干药费或工资收入中提取小部分。基金的使用,要按职工工龄长短、贡献大小有所区别。
四、结论
补充医疗保险不同于基本医疗保险,其方案不求一致,只要能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医疗需求,同时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得到更为合理和有效的利用就可以。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需要对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障程度、医疗需求的多样性和实施的可能性进行调查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
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案,需要根据保险目的,以及可能提供资金和管理情况的不同,进行具体的规划。重点研究针对不同保险目的的资金来源和给付、管理方式等各要素,目的是提供设计水平不一又可供选择的实施方案。
补充医疗保险由单位承办时应有一定的限制,即单位经济效益要好,具有一定承受能力。同时,补充医疗保险的范围只能是职工本人(不含家属)。补充医疗保险的水平不能与物价挂钩,还必须体现一定的差别;在保险项目上要根据各行各业的特点有所侧重。
【论文关键词】必要性;条件;形式;方案
【论文摘要】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主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可能大包大揽,而是立足于保证绝大多数职工的基本需求。同时,为了尽量使原来医疗保障水平较高的行业和企业职工医疗水平不致于大幅度降低,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医疗保险需求,以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的平稳推进。因此,如何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确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成为我们急需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1]陈智明.医疗保险学概论〔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5.
[2]郭士征,葛寿昌.中国社会保险的改革与探索〔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1、国家基本医疗体系改革回顾
1952年,我国开始实施以大包大揽为特征的公费、劳保医疗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导致产生了公费医疗费激增、浪费严重、医用材料缺乏费用控制等弊端。
鉴于此,国家于1994年进行职工医疗保险改革试点,1998年底在全国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避免了较大的医疗资源浪费和不均。但由于覆盖面积过窄,大病统筹机制缺乏,医疗行为不规范,药品价格虚高等原因,导致了“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出现。
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国家确定了在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2009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把学生、儿童、老人等城镇非从业人员和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医疗覆盖面扩大,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基本用药范围种类增多。从重点保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并做好制度之间的衔接。
2、企业现有医保制度建立的依据与现状
与国家各阶段的医疗福利政策相适应,企业医疗福利也相应经历了由企业“大包大揽”的公费医疗阶段(1958年~2001年)和医改接轨阶段(2002年~2005年)。
企业按照国家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鉴于过去职工看病基本上都由企业负担,职工家属医疗也一直由企业有条件的给予一定报销,而国家对未成年人及无业人员等群体尚未建立起全覆盖的医疗体系,为保证职工参保后的医疗水平不降低,确保医疗制度政策平稳推进,效益较好的企业在员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同时,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家属医疗待遇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过去企业内部的公费医疗式福利政策。
企业现有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在特定条件下,适应国家政策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它的建立和运行,顺应了改革发展的要求,也综合考虑了企业历史的继承和国家当时的社保体系不完备的现状,为企业留住人才、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支撑保障作用。然而,随着国家及地方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人的思想观念的变化,企业这一制度暴露的问题也日趋明显,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
二、适时推进企业医保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国家医保福利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国家医保福利体系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保险政策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
第一、可报销的比例提高,员工个人负担压力减小。如:武汉市对职工住院费用的统筹报销比例已提高到86%~93.6%:统筹年报销限额提高到24万;门诊重症及慢性疾病病种范围放宽到10种,年统筹支付限额最高20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第二、国家所应承担的社会功能显现,医保覆盖的范围已延展到所有城市居民,包括未成年人及无业人员。职工家属的医保问题基本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
随着国家社保福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上两个方面今后都还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2、医疗价格过快增长导致医疗费用持续增加
(1)物价上涨导致医院运营成本增加。
近年物价快速上涨,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成本及医疗服务人工成本随之提高。
(2)医院基础设施和就医环境的改善相应增加医疗成本。
为了适应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后对医疗环境的要求,医院纷纷投入大量的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和就医环境,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相应增长。
3)“重检查、重设备、重药品”诱使提供过度医疗服务。
为增长业务收入,医院大量使用先进检测、监护及治疗设备,开具高价进口药品,形成“吃检查、吃药品”过度医疗服务怪象。
3、企业补充医疗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
(1)企业补充医疗现状
以武汉某机械公司的医疗福利情况为例,分析得出以下问题。
第一、补充医疗费用支出持续增加。
2007年~2011年,补充医疗费用共计约989万,年均支出197.8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医疗费年均占补充医疗费的74%。
第二、职工目前的实际医疗报销比例较原参保前还高,且相互之间不平衡。
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虽低于原劳保医疗报销比例(在职70%、退休80%):但加上补充医疗后,门诊慢性病及重症的报销比例已达76%~92.5%,甚至超过了参保前的原劳保医疗报销比例。职工符合政策范围的住院费用,医保统筹平均报销75%,加上补充医疗报销,最终报销比例高达90%以上,也已超过原劳保医疗平均报销比例(85%)。
第三、职工家属绝大部分已参保或可参保,但却仍占用公司资源,增加公司成本。目前,该公司职工家属近七百人,基本都属于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群,但只有极少部分人员参保。公司家属医疗报销费用年均6万余元。
第四、随着国家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费用范围的持续扩大和报销比例上限的不断上调,以及老年人口的增多,公司后续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支出必将进一步增加。以2011年补充医疗费用为例:由于2010年医保统筹报销上限额度从10万提升至20万,这一调整致使2011年补充医疗费用增长85万元,年增长率从上年7.7%激增至38%。
(2)企业对医疗费用管控的难度加大,管理成本高,出现诸多不合理现象
第一、由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只针对住院及门诊重症就医进行网络实时监控和审核返款,缺乏对药店及普通门诊就医的管控,加上有些医院为吸引病源不惜弄虚作假,而企业补充医疗政策没有设置门诊报销限额,职工门诊就医相对自主性、选择性过大,共同造就了部分门诊医疗浪费的条件,持医保卡进行不正常医疗的现象增多,如,在药店购置日常生活用品、将医保卡借他人使用、持医保卡办理健康体检及开具非常规医疗药品(如注射干元一支滋补药品、大处方用药)并开具医保发票、将特殊治疗及住院手术应自费的费用转换为医保费用,并开具门诊医保发票结算等等。这些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往往全部由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买单”。
第二、职工家属等医疗报销的资格认定、报销核算等工作,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财力,尽管如此,还常常因职工不理解而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与纠纷,对企业及办事人员产生怨恨情绪。
第三、由于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增加,职工住院个人自付费用较少,导致职工无节制选择过度医疗,主要表现为小病大治、住院体检等现象。
综上所述,在国家医保制度日趋完善、覆盖范围基本全覆盖的条件下,企业的医保制度体系与运作模式也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特别是,在当前全球性经济不景气、企业接单难、赢利难的困难局面下,进一步开源节流、千方百计降低各种成本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加快推进企业医保福利体系改革也势在必行。
三、优化企业补充医疗的几点建议
如何优化企业的补充医疗制度体系、创新我们的管控模式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调整企业职工家属医疗福利向回归社会过渡
近年来,我国医疗统筹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各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惠及到有城镇户口的无经济来源的儿童、学生、无业居民,此类人员均可以低额缴费参保享受统筹医疗待遇。企业已具备调整家属医疗报销政策的基本条件。通过政策引导,促使家属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职工家属参保费用上,针对不同年龄、分时段、分阶段制定相关改进政策,逐步实现家属自愿、自费参保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选择合适的补充医疗管理模式
目前,建立补充医疗福利制度的企业,在管理模式上一般主要有单位全部自管、交由行业统筹模式以及利用社会商业保险参与等三种管控模式。单位自管,完全由企业出资并承担管控风险,费用管控难度大。许多企业往往都是在难以管控的情况下,都改与选定的医疗机构或保险公司签订托管协议,打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交由协议机构管理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费用由协议机构负责审核控制,通过第三方参与管理,以减少公司在医疗费用报销中的内部矛盾。
笔者建议,可结合采用托管模式和商业保险模式来转移企业医疗报销风险。通过协议设定门诊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定额,将部分就医管理职责转由专业医院承担。公司可依据对医院服务质量、医疗价格等监督检查结果、员工意见调查结果、基金使用的超支及节余情况,在就医员工、医院和公司之间形成三角利益格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达到双赢结局。
另外,由于补充医疗福利也是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为过渡平衡新旧分配制度下的人员福利,结合医保后期预计出台的门诊统筹政策,设定委托医疗机构管理的合理年限,逐渐过渡员工门诊医疗待遇。
同时,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争取为在职员工出资参加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将其住院医疗待遇并入商业医疗保险。这样可以利用专业机构管理医疗报销,加强对小病大治等不规范医疗行为的管控;也可以为在职员工增加意外伤害及大病医疗待遇,平衡与退休人员之间的医疗资源使用。
3、调整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第一、对普通门诊的医疗报销比例与原劳保医疗持平,并设定报销起付线和上限额度。
根据当年医保卡最低划入额设定门诊医疗年度报销起付线,避免员工使用医保卡账户资金进行不合理的非医疗行为:另外,分析近年门诊医疗费情况,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员设定相应合理的门诊医疗年度报销上限,避免员工发生无节制的过度医疗行为。
第二、取消门诊慢性病及重症人员的慢性病及重症医疗费补充医疗报销,提高其普通门诊医疗费的年度报销上限,加大其门诊医疗补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