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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工程单位 内部控制 缺失 发展 建议
一、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特殊性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主要从事水资源保护、抗旱、防汛等工作,具体包括三部分,即水域管理、水源管理、工程管理。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事业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长久以来为我国水利工程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现代管理机制和水利事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也开始逐渐重视采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内部管理工作的改进与完善。在其内部管理中,内部控制是其整个管理机制的重点。既能保证单位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又能促使单位经营活动健康运行。因此,加强与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内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论其性质,目前我国大多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担负着一定的社会职责,享受国家拨付的一部分水利资金。但同时,财政补助资金并不能满足其发展,因此,水利工程单位还利用自身特有条件向市场提供一定的技术服务,通过“创收”弥补财政经费的不足。这种“双重”性质,决定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收入、支出须纳入财政预算,并且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其内控机制需要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符合事业单位经营特点。
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控机制的现状分析
前文已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担负一定社会服务职责、享受国家拨付资金的同时,还利用自身特有条件通过向市场提供技术服务来弥补财政经费的不足。这种双重性质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内部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其内控机制中也存在诸多不足,亟待完善。
(一)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者的内控意识不足
无论是内控机制的建立,还是实际执行情况,都主要取决于单位管理者的态度。然而目前,我国很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者都并不具备充分的内控意识,也未能完全认识到内控机制的重要性与实施的必要性。由此造成内控机制的实际操作性与针对性不强,从而制约与影响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管理的完善与健康运营。另外,目前很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者由于内控意识的淡薄,将内控工作直接交由财务部门负责,错误的认为内部控制其实是一项财务管理工作。还有一些管理者对内控机制的作用有所误解,忽略了在内部管理中的自身职责,仅将内控机制视为众多管理手段中的一种,而未能从单位整体角度对其加以构建。
(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审计缺位
如今,大部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财务内审机制并不健全,制度制定的也不严格,甚至一些单位用企业会计制度来代替单位的内控制度,这很难满足现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需要。比如某些水利工程单位规定了防汛费、水利基金等专项费用的用途和适用范围,而对其真实的使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这使得专项资金的运用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资金安全得不到切实的保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缺陷,建立和完善适合自身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并成立独立性较强的审计小组,以完善自身的控制监督机制。
(三)制度过于“形式化”,缺少执行力度
在过去几年里,国家财政部对各级预算执行单位的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其中就包含对于制度建立的检查。虽然在表面上看各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比较健全,但实际落实到实际操作中就凸显出执行力不足的缺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缺陷。制度建立只是“形式主义”,但实际的内控管理则流于表面,疏于执行。比如有的预算费用在报销时,经办人常常先绕过财务审核找公司领导签字,实际报销时才找到财务进行核对,这就等于架空了财务审核的作用,使内控管理流于形式。
三、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控机制的关键性措施
(一)加强管理者的内控意识
管理者内控意识不足,是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控机制不完善的首要原因。管理者内控意识的薄弱,不仅不利于内控机制执行效果的充分发挥,也不利于单位的内部管理与可持续性发展。因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领导者应培养内控意识,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加强内部控制知识学习;还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到单位组织讲座,号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学习讲座,提高对水利单位构建内控机制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明确内控机制是单位整体性的管理机制,而非从属于内部财务管理。
(二)从制度层面对内控机制加以完善
无论何种机制,倘若不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其执行力必将大打折扣。因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若要完善内控机制,还需结合我国目前水利行业的相关政策,从制度的角度加以规范。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种,详见表4-1。
(三)加强内外部审计监督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审计缺位,尤其是内部监督亟待完善。在此,笔者分为外部、内部两个角度分别而述。
1、外部角度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上级相关部门(审计、财政等)应加强对水管单位内控机制的定期审查,对内控机制的实施情况与执行效果适时引入外部力量,对其加以引导与监管。此外,水管单位还应在每一会计期末依法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对单位的内控机制执行状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指出其中待完善之处。
2、内部角度
除了外部监管之外,水管单位还可在其内部从财务、人事、纪检、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内控审查小组,定期(每年年中、年末两个时点)与不定期(年中抽查,可以随机按季度、月度)对水管单位的内控机制以及各下属单位的管控情况进行审查,分析内控执行效果,及时发现其中的不完善之处,并写出《内控机制自我评价报告》,交至单位管理层。然后由管理层根据报告内容,对内控机制执行不力的人员与部门进行问责,或提出限期整改通知,以保证内部审查监督落于实处。此外,水管单位在其内部还可以将内控评价指标纳入“考评机制”,以内控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部门或人员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以此保证内控机制被有效执行。
(四)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
在实际中,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涉及部门与人员众多。水利工程无论是投资金额,还是参与建设人数,都普遍较多。因此,面对如此众多的人数与高额资金,水管单位在内控机制的完善中,应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通过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利用不同的岗位设置,形成相互制约与牵制的状态。其中,不相容职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工程款支付与项目实施;预算的编制与审批;竣工决算与审计等。同时,水管单位还应对具体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授权审批,明确授权责任人、授权方式、授权权限、授权程序,并对每一事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在岗位责任制中,人员的最终定岗,主要需考虑上岗人员是否具备实际工作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对人事利害关系予以趋避。
四、总结
作为我国重要的事业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关系着国计民生,并在长久以来为我国水利工程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现代管理机制和水利事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水管单位不仅需要利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内部管理工作,更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保持水管单位的可持续性发展。面对一系列内部控制问题,水管单位唯有严格遵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不断加强单位管理者的内控意识,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外部监督,落实人员岗位责任制,才能最终确保内控机制的执行力度与效果,各项工作也方能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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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医院内部管理;居民医疗服务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6)28-0149-04
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从“六统一”整合基本制度政策,并理顺管理体制、提升服务效能[1]。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早在2014年底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并轨工作的意见》在“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t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城乡统筹、互助共济,参保居民公平享有权利义务;坚持制度并轨、资源整合,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率;坚持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分级负责、属地统筹,逐步缩小区域之间的差距[3]”的基本原则基础上,2014年底前,通州区完成资源整合的相关工作,做好管理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编制、人员以及基金、资产的合并交接。其他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改革,逐步实现行政管理、资金管理、经办服务的统一[4]。2015年3月底前,市级层面完成制度并轨的政策设计,制定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同步开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2015年4月1日起,各统筹地区按照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序过渡,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并轨运行。2015年9月1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通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江苏南通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并轨工作的正式启动,我市也于今年5月出台了《海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上半年已经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移交、经办机构整合、政策制度并轨工作[5]。为建立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迈出了一大步,奠定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坚实基础。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理解和认知的不断深化,探索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并轨,可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整合并轨业务上的综合性分析,依照相应的分割处理,解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元独立”体系的保障制度,在其碎片化的管理方式和基本的参保标准基础上,实现提升医院内部管理效率的目标,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6]。
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三种典型模式分析
随着城乡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随着社会发展也要做出适应性调整。目前,从医疗保险的典型模式、制度特点角度分析,根据不同区域发展阶段探索呈现的城镇结构,其医疗保险制度的调整也能较好地适应和满足对保险基金筹集、补偿运行制度的调整[7]。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三种典型模式主要如下。
1.1 “三保合二”的分档模式
在相应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践中,为满足对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改进,可结合改革方针,并通过对医保形式和待遇的挂钩情况,选择合理的管理模式,以此来改进对城乡在医疗保险制度上的模式执行调整,并以此来实现对城乡综合配合形式上的合理化调整。在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建设好“一体化”医联体管理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向上的协调,从而确保实现一系列制度的改革创新,并为最终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制度的统一,综合实施多个可执行模式。对于医保制度的全覆盖调整,促进对制度在改革方向上的统筹计划改善,并依照城镇居民保险制度调整,以此实施多种模式的共同执行[8]。
在进行此类模式的建设上,需要结合医保和城乡居民的医保关系进行转移调整,在全面数据化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完成对综合体系的全面建设。对于城医疗保证体系的失业结构建设,并完善对医保制度上的执行调节,通过合理的缴费制度调整,完善对转移渠道上的综合性建设。对于不同的医保制度,以及调节的分析模式,可结合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对城乡结构的转移调节。对于经办部门管理模式,在整合经办机构上,通过顺利的管理体制整改,从而实现对医保管理资源在保障基金安全运营的基础上,探索商业化[9]。
1.2 “三保合二”的再保险模式
从现有的保险模式来看,“三保合二”的再保险执行模式,是现在医院医保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其中整合了两项制度,并通过城乡居民医保的统筹管理,实现不同保障水平上保险额度调剂,以此完善对发达地区在不同结构下的地区结构。从最基本的制度上,实现信息整合,并从三元的分割状态来进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内的医疗保障制度执行,通过医院管理手段调控医院行为,进行反馈调节,从根本上完善对不同待遇水平上的城乡居民、城镇职工保障制度的衔接,保证统筹层次形式上实现卫生资源有效管理。通过对市区与乡镇之间卫生管理机构、医疗机构、药品保障供应机构间的互动来实现对整体的经典模式特性,为政府的筹资标准提供有效依据。对于二次再保险,该整合的模式以典型的特征管理,结合个人筹资信息进行适当的医疗保险再投保,为居民医疗保障增加一个保护罩[10]。
1.3 “三保合一”统一模式
在我国国内某些地区,执行了“三保合一”统一模式,并通过安全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为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提供了较好的执行基础。并通过统一资源整合,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其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有机整合,并为医疗保障提供了基金保证。同时,对基本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和医疗保险结报系统进行了有效对接,多个阶段逐步整合到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破除部门信息屏障,尤其是医院、职业、户籍等人口信息管理上的不统一,难以保证在不同对象、不同医疗管理制度上,享受同样的基本保险保障待遇;二是拉开医院等级待遇标准,针对城镇农村户口居民的界限进行适当调控,并依照乡镇居民的医保执行,从而实现对制度归并体系上的表达,促进对医保合作管理的合理执行。通过调整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保障待遇可报销比例,合理引导分级诊疗,促进小病在基层首诊;三是破除乡镇界限,在突破居民身份限制上综合性调节,并依照其城职结构的保障并轨调节,从而实现对不同模式的制度改良。
针对这一模式下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需要做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相应保险保障待遇的理想,并建立其统一的制度标准以及基金调节模式,为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合理同意的管理制度保障做支撑。其实际的意义需要从“三保合一”制度进行调节,并以此来实现对发达地区在代表性执行机构上的调节,并以此来实现对整体探究经验和经济发展结构上的综合性调节。
2 城乡医保模式的三种典型结构影响分析
从实际的操作执行情况来看,对于不同的影响模式,以及调节的医疗保障待遇形式来看不同的影响水平问题,对医保制度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参数。下面对其模式的影响,尤其是对医院内部管理的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2.1 “三保合二”分档模式的影响
在“三保合二”分档模式执行管理过程中,很大程度上缩小了对参保居民的待遇差距,一定程度上为城镇职工提供了安全保障,通过居民在相应缴费保障体系上建设,为政府的基金筹资管理,提供相应的基金支付限额保证,其报销的比例以及保障内容变化,可结合年度决策进行整体调节。其使用的保险在调整前后的数据参数如表1所示。
2.2 “三保合二”再保险模式的影响
从当下的制度变化情况来看,其影响结构如表2所示。
2.3 “三保合一”统一模式
在统一模式中,其最终结果保证了居民、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医疗保障,并为其后续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安全保障。其中,以2013年的调整来看,最大额度上调20万,而门诊报销也调整为60%,其中包括所有的医疗保险项目。
2.4 三种典型模式对医院内部管理的影响
三种典型模式对医院内部管理的影响总体上是一致的。整合后仍然归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在调控基金盘子安全和医院规范运行可以实现良性互动,卫生资源总筹集与卫生资源总支出可以有效平衡,也有利于提高医院能动管理和绩效考核的积极性[11]。
整合后医保管理职能归属其他部门管理,手持基金的管理部门作为买方,卫生计生部门所辖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卫生服务的提供方,而参加医保的患者作为实际消费方,在各自的动机、目的、诉求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巨大差距,部门协调工作比较难,如果加上药品、耗材供应商一方,问题就更加复杂。所以需要有效的谈判机制作为支撑,形成共识作为基础[12,13]。作为医院内部管理,医院精力主要集中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医院管理者在开展内部管理时,更加注重于对高技术、多服务的激励,对于控制医保经费滥用没有足够的动力[14]。
如果没有有效的“三医”联动做基础,“三种典型模式”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并轨,乃至发展更进一步的建立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制度改革不会产生深刻影响,难以达到通过影响医院内部管理实现控制卫生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15,16]。
3 总结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在进行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需要依据当地的医疗需求来进行合理的制度调整,作为对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和患者报销待遇高低要求上的合理化调节,保证人均筹资标准在相应资本投入上的合理性、保障水平上的安全性。在近年来综合医改在不断深入,“三医联动”在不断完整和调整中,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整合医改成败的关键环节,通^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为建立统一、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满足我国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了安全保障制度提夯实基础,并最终深刻影响我国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变革和国民就医行为模式,合理引导分级诊疗,整体提高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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