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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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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1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授予的荣誉称号是指: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荣誉称号适用范围是:

(一)全国文化先进县授予符合条件的县、县级市和市辖区(其中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县级单位);

(二)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和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共建部门文化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

(三)根据人事部下达的指标,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文化系统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全国文化系统劳动模范授予全国文化系统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为确保评选质量,特制定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标准(附件一、二、三)。

第五条授予荣誉称号,应当严格按照文化部规定的标准进行评选。

全国文化先进县由县政府申报,地、市文化局签署意见,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并征得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文化部审批。

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文化厅(局)、人事厅(局)联合上报文化部审批。

在特殊情况下,对做出突出事迹的单位和个人,授予机关可以直接授予荣誉称号。对生前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者,可由授予机关追授荣誉称号。

第六条全国文化先进县和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授予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授予工作每4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对已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以及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再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第八条对荣誉称号获得者,由授予机关表彰决定,召开表彰会或以其他形式颁奖。

第九条对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颁发证书和奖牌,发给一定数量奖金。对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章,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待遇。

第十条对已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或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如发现有伪造事迹骗取荣誉问题或发生其他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对已被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者全国文化系统劳动模范的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一)伪造事迹,骗取荣誉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三)受劳动教养行政处罚的;

(四)受刑事处罚的;

(五)有其他严重有损于荣誉称号行为的。

第十二条撤销荣誉称号,由原申报机关报授予机关审批。特殊情况下,授予机关可直接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对被撤销荣誉称号者,收回其证书、奖章或者奖牌。对个人,取消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待遇,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2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范文

 

各党(总)支部、各单位:

二一一年,全公司职工在公司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紧密围绕“xxx”目标努力工作,确保了生产线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管理、科研、发展和生活后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全公司职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在上述各方面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公司职工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公司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双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全公司范围内,在直属单位,评选双文明车间、部室;以工段、科室为单位,评选双文明工段、科室;以生产、运行、生活后勤工作班组为单位,评选双文明班组。

2、先进个人:凡我公司在职职工,工作满一年,且在生产运行、管理、后勤服务等岗位有突出业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优异者,均可参加双文明职工、双文明职工标兵、公司级先进生产(工作)者、公司级劳动模范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双文明班组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职工学习钻研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增长技艺。

(2)、严格执行岗位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且已开展班组经济核算;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及临时任务。

(3)、熟悉本岗位安全规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班组无安全事故、人身事故,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班组无质量事故;班组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4)、加强设备管理,设备现场良好,器物摆放整齐,关键设备及重要设备完好率均符合要求。

(5)、生产现场环境整洁,定期清扫,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物料分类摆放整齐。

(6)、班组各项制度健全,执行认真,责任明确,无推诿扯皮现象。

(7)、思想政治工作进班组,到人头,职工工作积极性高,班组人员团结向上劲头足。

(8)、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经常提合理化建义。

2、双文明工段(科室)

(1)、办公场所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 ,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3)、安全文明生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及生产任务,临时任务完成率为100%。

(4)、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5)、工作热情,服务周到,推委扯皮现象,爱护公共财物。

(6)、工作效率高,坚持工作质量标准,原始记录清楚、齐全,处理问题有书面材料。

    (7)、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有意见开诚布公,不背后指责他人,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双文明车间(处室)

(1)、政治、专业技术学习风气浓厚,做到人人爱学习。

(2)、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质量、安全、保密无事故。

(3)、经济承包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4)、作风民主,讲正气,党、政、工团结一致。

(5)、遵章守纪,无治安处罚。

(6)、具有相互合作精神,无推委扯皮现象。

(7)、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

(二)、先进个人

1、双文明职工

(1)、敬业爱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工作任务好。

(2)、质量意识强,做到无质量事故。

(3)、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无人身、设备事故。

(4)、现场管理、设备管理规范,能做到文明生产、文明施工。

(5)、遵守公司文明职工行为规范,维护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尊师爱徒,言行文明,家庭邻里和睦。

(6)、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7)、廉洁奉公,增产节约,无铺张浪费行为。

(8)、模范遵章社会公德,不参与赌博、打架、斗殴、迷信等活动。

2、双文明职工标兵

除具备双文明职工的条件外,还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产实践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在企业管理中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学习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工作经验,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2)、在质量、安全及其它专业管理和生活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团结协作,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取得业绩者;

(3)、在科研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为促进公司及本单位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4)、在其它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先进性的典型人物。

3、先进生产(工作)者

(1)、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改革,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2)、好学上进,积极学习岗位专业知识技能,在公司、单位组织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考试考核中成绩优秀;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标准和职工道德准则,无违纪行为和任何人身、设备、工作质量责任事故;

(4)、热爱本职,坚守岗位,无私奉献,干主人活,尽主人责,完成工作任务出色,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

4、公司级劳动模范

讲学习、讲政治,能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有无私奉献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习推广先进生产经营管理方法,促进单位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技术革新和改造,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在生产运行、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3)、在保卫、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在发现、排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4)、在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吗、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其它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工领导参加的双文明创建活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在认真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按条件、分配名额评选出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2)、双文明职工及公司级先进生产(工作)者由基层民主评选、推荐,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将推荐申报表报公司劳竞委办公室。

(3)、双文明职工标兵,由各单位在上报的双文明职工和公司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中向公司提名推荐1名(附单行材料)。

(4)、公司级劳动模范在全厂范围内评选表彰5名。(附单行材料)。

(5)、双文明班组由各单位自下而上,推荐提名,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将推荐申报表报公司劳竞委办公室。每单位限报1个。

(6)、双文明工段(科室),由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向公司劳竞委办公室提名推荐1个。

(7)、双文明车间(处室)由公司“两办”按年终经济责任制(双文明)检查的结果研究初审后,报公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表彰与奖励

(1)、公司双文明职工标兵、先进生产(工作)者,由公司授予荣誉证书,发给一次性奖金,并通报表彰;被评为双文明职工的,由公司发给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由所在单位进行表彰。

(2)、被评为双文明车间(处室)、双文明工段(科室)、双文明班组的由公司授予荣誉奖牌,并通报表彰奖励。

五、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12月1日至12月18日,各单位进行总结评选、推荐上报;

第二阶段:12月19日至12月26日,两办对上报情况进行初审;

第三阶段:领导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审定。

六、几点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在评选中要按条件和分配的指标,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推荐提名,经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表,并于2011年12月18日前报公司劳竞委办公室;

2、评上双文明单位(处室)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列入先进生产(工作)者表彰,不占本单位指标;

3、单位职工不满8人不下名额。

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

成  员:xxx

双文明评比的具体工作,由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负责组织进行。

附表一:公司“双文明”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表二:公司先进个人申报表

第3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抓治安保稳定”活动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激励各地各部门团结奋战、合力攻坚,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着力营造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群防群治的治安环境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氛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参与部门、组织(个人)先进评选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治安保稳定”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镇(街道)。

(二)奖励方法

镇(街道)按“抓治安保稳定”考核结果取前六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作为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对获得一等奖的镇(街道)奖励1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镇(街道)奖励8万元,获得三等奖的镇(街道)奖励6万元。其他镇(街道)按考核分值予以奖励。

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对象

基层参与部门、组织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分四类,给予奖励。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先进集体(20个)

评选对象:“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有关牵头部门下属单位。

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成绩突出,效果明显。

(2)群防群治防控工作好(10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

评选条件:

①重视群防群治工作,有一支常年性巡逻队,有若干名志愿者,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义务巡逻,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群众反映良好;

②积极开展邻里守望和户户联防,有明显成效或典型事例;

③“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

(3)支持参与好、发动员工好、内部安保好(10个)

评选对象:企事业单位、商会

评选条件:

①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②企业内保工作好,并积极参与、支持辖区群防群治工作;

③组织或开展企企联防;

④一年来无“两抢一盗”案件发生。

(4)封闭管理好(8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评选条件:

①大力开展农村封闭式小区建设,成效明显;

②大力推进城区老小区改造,围合式自治管理成效明显。

(5)防范效果好(12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专业巡防队伍,志愿者队伍、和谐促进员队伍

评选条件:

①成立并开展工作6个月以上;

②集体平均每人参与“三打一反”攻坚行动时间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③有比较规范的组织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④有相对稳定的人员组成和服务内容,经常性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

⑤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用发挥好,成效明显、社会反映良好;

⑥活动区域内,未发生重特大或有影响的“三打一反”案件。

2.优秀个人,分四类,给予奖励。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先进个人(150名)

评选对象:“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参与部门个人,镇(街道)所属单位个人。

评选条件:

全力参与“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成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

(2)组织发动好(20名)

评选对象:村(社区)、企业负责人或班子成员

评选条件:

①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三打一反”攻坚行动,群防群治工作好;

②“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

③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无越级上访和重特大发生;

④企业内保工作好,并积极参与、支持、赞助辖区群防群治工作。

(3)坚持参加好(30名)

评选对象:专业巡逻队员和志愿者。

评选条件:

①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②积极参加“三打一反”攻坚行动,义务夜巡或志愿者相关服务工作1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超过100小时以上或有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

③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某项具体工作,尽心尽力,默默奉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④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体现良好的社会风尚。

(4)防控效果好(50名)

评选对象:出租房屋房东、小区物业人员、企业内保人员、旅馆工作人员等

评选条件:

①认真履行房东职责,积极提供治安信息、线索,以房管人作用明显的;

②小区物业人员尽心尽职、积极采取防控管理措施,小区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

③企业内保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参加村企联防,企业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

④旅馆工作人员责任心强,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动,工作突出的;

⑤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

(三)评选程序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评选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1),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请市“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第4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范文

一、考核范围

各科室、中心以人事局名义起草的公文(包括上行文、下行文或平行文)

二、考核标准

(一)公文质量标准

1、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符合实际,所提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2、行文关系、行文规则、行文程序符合规范要求;

3、文种使用正确。标题简明、规范;

4、正文结构合理。主旨明确。重点突出,表达正确;

5、论证有理有椐。观点明确。重点突出;

6、语句符合语法、逻辑。严谨、精练;

7、主题词标引准确。抄送机关无误;人名、地名、数字、计量单位、附件、标点符号等标注准确无误;

8、文稿工整、清晰规范。无叠页、错页和漏页;

9、校对准确无误。印制规范美观;为了确保公文质量,以后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科室自行对打印好的文件进行校对,校对好之后再交办公室发文。

(二)公文质量等次标准

根据以上标准,将公文质量分为四个等次:

1、优秀公文。符合考核标准。质量优,无差错。

2、合格公文。符合考核标准,总体上较好。办文难度不大的公文无明显差错;办文难度较大的公文有个别一般性差错。

3、基本合格公文。基本符合考核标准。有少数一般性差错。

4、不合格公文。内容有明显错误,结构松散。逻辑混乱;或有数处错、漏、别字,或关键字、句和数字有差错。

对不合格公文,由局办公室返给各科室、中心重新修改。对一年内被退文2次以上的科室,取消年终评选公文质量考核先进科室和优秀公文奖的资格。

(3)公共问质量考核先进集体标准

年度优秀公文率达到10%以上,合格公文率打道75%以上,基本合格公文率10%以下。不合格公文率控制在5%以下。

三、考核方式

对各科室起草的公文,局办公室根据公文质量考核标准,及时评定质量等次,并按季度进行通报。年底,结合年终目标考评,对当年的公文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汇总,最终评定优秀公文和公文质量考核先进集体。

第5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范文

该同志在平时工作生活中努力加强个人的学习,学习《审计法》、《税收征管法》等审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掌握较全面的行业法规,提高自己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通过不断学习实践使自身的管理水平、决策水平、业务知识水平得到了迅速有效地提高。

二、严于律已,时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办事作为受党多年培养的一名领导干部,该同志坚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正确行使职权,做到公正无私,不以个人好恶划杠子,不以私人利益定调子。

2、珍惜岗位名声,做到廉洁从政,拒绝送礼、请吃者多起,更不存在受贿、贪污的情况。她也从不进高档娱乐场所,从不在单位报销应当个人支出的费用。

三、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了审计质量标准控制系统、考核指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与机关年度考核制度相衔接,在增加压力的同时,辅之以相应的激励措施,尽可能地调动审计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审计质量。对班子每个成员,能以诚相待,信任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第6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范文

一、责任内容:

1、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_3人,制订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职责。化工及有易燃易爆物料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2_5人。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程,并积极开展宣传。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和各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消防(动火)管理、事故隐患整改、职工安全培训、违章违纪处罚、各类事故等)。

5、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做到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严格分开。

6、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生产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和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及各种安全活动,全厂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8、当年职工安全知识及普法教育培训率不少于80%。

9、严格控制各类事故: ①不发生死亡事故。

②不发生一次重伤3人(含3人)以上事故。

③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火灾事故。

④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当年工业产值1.50/万元。

10、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土制锅炉和土制升降机。

11、按国务院[2003]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3]52号和“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处理各类生产事故。

二、考评办法:

1、本责任书的责任期为2008年3月18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各企业须在2009年1月8日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送东城工贸办。

3、责任期满,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评,办事处按行业分组进行互评。

4、经考评获得办事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办事处给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办事处给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项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黄岩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签字人:

第7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范文

1、组织召开市女能手协会理事会议,协会全体理事、各县(市)区妇联分管主席参加了会议。会议商议了协会*年全年工作计划,并对今后一段时期协会工作的发展方向进行了研讨。

2、筹备市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母亲素养工程第一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市第二届巾帼人才招聘会、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议、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

3、开展市优秀来料加工经纪人推荐工作。

4、与市卫生系统和贸易系统妇委会联合对两个系统“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和指导。

5、启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辑)一书的采编工作。

6、市人大、市妇联协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立法工作。近期市妇联、市人大内司委完成修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改稿第二稿。

7、6月1日,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带队的《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组在甬调研,调研重点为《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美云一同参加调研。在甬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了宁波市妇女权益保障市级相关部门和宁波市妇联系统代表两个层面的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及《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汇报。调研组还考察了宁波市天波港联电子有限公司和宁波欧琳厨具有限公司,听取了两个公司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企业女职工婚育情况、女职工孕产期保护情况及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等问题进行详细情况了解和意见听取。

8、组织市妇联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由市妇联权益部向老干部汇报维权工作。

9、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考规则》草案、《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关于深化农村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暂行)》提修改意见,并报相关部门。

10、参与6·26国际禁毒日活动——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进戒毒所开展帮教活动。在市禁毒委今年开展的第二轮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评选表彰活动中,宁波市妇联被评为第二轮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先进单位。鄞州区妇联获全国爱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11、根据省妇联要求,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月活动,并完成总结材料上报。

12、5月27日,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在儿童乐园举行宁波市“与爱同行快乐成长”城乡儿童手拉手游园活动。来自奉化、鄞州、北仑、江北等地的留守儿童和结对“爱心妈妈”及其孩子,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学生,还有市区的小朋友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活动;市委副书记郭正伟同志亲临现场并致辞,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教育局等有关领导也参加了本次活动,还分别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代表赠送了节日礼物。

13、5月27日,在华茂外国语学校举行“七彩童年”宝宝秀大赛决赛。从1000余名参与初赛的学龄前儿童筛选出的180名儿童参加了决赛,最后产生54名活力宝宝。还通过专家评选结合网络点击率,评出了10名可爱宝宝。

14、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的“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有奖征文圆满结束。共收到征文1000余篇,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30名;并选取了部分优秀征文在宁波日报《城事周刊》上刊登。

15、5月26日,宁波电视台、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慈善总会在万达广场联合举办“请让我来帮助你”手拉手活动。

16、5月26至27日,组织3对妈妈与留守儿童参加全省留守儿童代表“杭州一日游”活动。

17、5月30—31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分头带领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慰问了海曙、江北、江东、镇海、北仑、余姚等地的部分小学和幼儿园,与小朋友们一起共庆节日,并向全市110多万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广大辛勤工作的少年儿童工作者、辅导员和幼儿工作者表示慰问和感谢。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共慰问2363所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赠送慰问金、物品等价值751.5万元,赠送各类书籍306052册。

18、做好“六一”宣传工作。据统计,今年“六一”期间,我市各级各类媒体刊播稿件数1299件,各级妇儿工委办发放宣传资料362574份。

19、6月,全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次数1513次,共有544429人次接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全市帮困、助学结对总数5791,其中留守儿童结对数1937对。

20、和团市委、文明办、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的通知》。

21、6月11日至12日,省妇联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市妇联作了题为《拓展阵地创新载体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22、完成市级和谐文明家庭、先进协调组织、绿色家庭评选工作;绿色家庭示范点认定工作;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县(市)区、优秀家长学校推荐申报工作。

23、市妇女研究会上报的“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和谐家庭建设”研讨会被市社科院列为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团体资助项目。

24、落实全国妇联全民健身“城市之间”趣味运动会宁波赛区6个社区的相关工作。

25、下发妇联系统第二期心理咨询师培训通知,启动舟山心理咨询师培训项目。

26、继续指导下属单位人员进编工作。对下属单位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

27、开展“三八红旗手”情况调研,将《宁波市“三八”红旗手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上报市委督查室。对特困全国“三八红旗手”情况进行公示,对部分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慰问,对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特困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补贴,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8、组织机关全体人员接受局域网操作相关知识培训。

29、继续做好妇女儿童文物征集相关工作。

30、本月完成的文字材料:完成市委市府办公厅*年重点督查工作材料《市妇联参与法治宁波建设情况总结》、《关于要求核拨母亲素养工程*—2008年所需经费的请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关注留守儿童共建和谐社会》、《*年上半年市妇联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宁波市妇联申报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材料、宁波市网络家长学校申报全国家庭教育优秀家长学校材料、《宁波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履行妇联职责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等。

31、6月15日,组织机关党总支“七一”活动:参观东部新城和科技园区创业中心等;组织参加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的健美操比赛并获第三名。

32、6月19—30日,组织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园区妇工委主任、机关妇委会主任到北欧、英国考察。

33、组织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活动,上报市科协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志相关材料。

34、上报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报表。上报组织部对目标管理体系设置的意见。

35、建立处级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档案。

36、组织机关干部体检。

37、接待湖州市妇联、青岛市妇女再就业信息指导中心等单位来我市考察。

38、本月36件、来访21件、来信5件、来电10件。

七月份工作计划

1、召开市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市文明家庭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全市平安家庭表彰会暨现场推进会、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会议暨家长学校现场经验交流会。

2、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高层次讲座暨第一期骨干培训班、市第二届巾帼人才招聘会、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中英爱滋病防治培训项目培训班举办、团体会员负责人联谊活动。

3、对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4、聘请市女能手协会法律顾问,为女能手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5、进一步征集“百千万活动”参观点,并编制宣传册。

6、赴余姚开展“巾帼致富科技下乡”活动,活动将与协会行业小组活动相结合,本期的内容暂定为兔业养殖知识培训。

7、启动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8、汇总梳理意见,制定市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措施。

9、各党小组为单位,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

10、继续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调研,出台有关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文件。

11、完成反家暴立法第三稿并组织在甬高校法律老师进行讨论。

13、筹备女村支书培训班、第二轮巾帼维权志愿者招募工作。

14、贯彻落实《浙江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并根据宁波实际情况,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制订加强妇女病普查力度、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具体方案措施。

15、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学生*年暑期活动。

16、开展省级绿色家庭评选工作。

17、做好第五轮文明机关申报工作。

第8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范文

今年综合目标考核工作是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应对新挑战,抢抓新机遇,建设新*”主题,“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以提高经济工作质量为重要目标,以创新和破解瓶颈制约为重要途径,以善谋敢打为重要支点,强劲推动城建事业各项工作新发展的形势下进行的。根据区党政机关综合考核目标体系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做好*年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充分调动科室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的发挥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经*年11月21日第8次主任办公(扩大)会研究,现将*年综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年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委的重点工作,坚持全面总结,突出重点,严格考核,注重实际的指导思想。按照“三个结合”的总体要求,即考核与深入学习党十七届四中全会相结合;考核与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相结合;考核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相结合,总结好今年,规划好明年,为城建事业的发展,实现新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工作分为部门考核和工作人员的考核。

1、部门考核主要是*年签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特别是考核部门所承担的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和创新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工作人员的考核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并根据其岗位职责情况,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岗位目标职责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做为续聘依据重要方面。

3、考核方法。按照区综合考核目标的总体要求,我委今年考核办法,本着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逐级考核的同时加大上考下的力度,以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评选结果的先进性。

⑴、委内达标先进科室的产生,首先由参加领导班子(处级领导)民主测评的人员在10个科室中民主推荐出5个候选部门,再由一名处级领导全程监票进行得票统计,最后由主任办公(扩大)会参照民主推荐得票情况,结合全委整体工作,研究审定4个先进集体。

⑵、委内先进个人的产生按照30%比例分配到各科室。

⑶、区级达标先进个人的产生在各科上报委内先进个人中由委主任办公(扩大)会审定。

三、时间安排及先进名额分配

1、*年综合考核工作从11月21日开始至12月2日结束,分动员、总结、评选三个阶段进行。(见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2、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⑴、委内达标先进科室4个

⑵、委内达标先进个人27人(按30%分配)

委主任3人房管所2人

办公室2人建管站3人

财务科2人配套办2人

规划科2人节水办1人

拆迁科4人质量站2人

法宣办1人司机班3人

⑶、区级达标先进个人10人

四、几点要求

1、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第9篇: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范文

【摘 要】学风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直接影响到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良好学风的形式需要教学、管理、服务等部门的齐抓共管,需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需要充分利用制度加以引导,利用制度进行约束,利用制度进行规范。

【关键词】高校;制度建设;学风

高校作为人才的孵化基地,大学所培养出的学生“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21世纪中国的面貌,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实现,关系到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学风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直接影响到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学风是学校成员共同具有的稳定的行为方式和精神面貌,是一个学校占主导地位的行为习惯和群体风尚,对生活在其中的师生群体发挥着感染、滋润、熏陶和强化的作用,无形中规范高校师生的行为,促进其对学校的认同,具有“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的作用。

中山大学黄达人校长曾经说过:“学风是一所大学中治学、读书、做人的风气,这种风气的形成决非一朝一夕之事:一种良好的学风的形成需要大力的倡导,也需要教师、学生还有机关工作人员共同的努力”。因此, 良好学风的形式需要教学、管理、服务等部门的齐抓共管,需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需要充分利用制度加以引导,利用制度进行约束,利用制度进行规范。

一、加强师德教风制度建设,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良好师德教风是形成优良学风的重要保证,教师自身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以及治学态度,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具有示范功效。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长效机制,以良好的师德教风带动学风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一是通过每年度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促进师德教风建设。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考核与管理,严格实行学生评教制度,对教师的职务聘任实行年度考核与学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二是通过建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促进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三是要借助《教学工作管理条例》,对课程教学成绩管理和试卷存档、学生成绩修改补录工作、临时调整课程教学、毕业设计指导等方方面面的教学过程进行制度规范。四是要充分发挥学生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中明确营造良好学风是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只要职责之一。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重要指标是考察所负责班级、年级的学风状况。

二、加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风建设需要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来保障,严格管理、有效管理,是形成良好学风的有效途径。学校要制定和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纪律管理、行为管理、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通过制度约束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籍管理规定》与《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从入学注册、考勤与纪律、重修于补修、课程考核、休学与退学、毕业与学位等各个方面,全方位的对学生在校期间应该达到的要求与如果达不到该要求,需要承担的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表述。是学风建设制度保障中最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认定办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对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旷课、违反学术纪律的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学风建设、考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通过各类评奖评优,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

通过学生的各类评奖、评优对学生个人、学生班集体的激励引导。如在《奖学金评定细则》《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优秀班集体、团支部评选细则》等对学习成绩、学风情况等给予最大的权重,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奖、助学金对学风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大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以学业成绩的提高、全面素质的拓展来体现学风建设的成果。通过制定《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办法》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通过制定和落实《关于大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人才培养改革方案》,促使学生根据自己的个性发展需要或学生群体性自我需要,自主规划发展目标、自主设计课程内容、自主组织教育活动、自主选择学习。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优秀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典型示范作用

以十佳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学年评优为契机,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部)要大力宣传学生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积极开展“优秀学生成长宣讲团”巡回报告、“自强之星”评选等活动,学校和学院(部)分别集中举行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发挥各类先进典型在学生成长中的带头示范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

在学风建设过程中,制度建设是基础和保障。认真做好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教师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制度、教师教育监督考评制度,学生教育管理制度、考风考纪制度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得这些规章制度能够真正被广大师生所熟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管理部门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对于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及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要多渠道宣传,能够起到示范作用。通过学校学风相关制度建设,为优良学风的形成,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形成创造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谢莉莉.浅论当代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性[J].科技信息, 2010(9):569-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