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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许多地方都建有不同规模的新型农村社区,这些社区较原村庄而言,既有相似之处,又有很多内在的区别,运用原有的农村传统管理模式,远远不能满足新型农村社区的运转需要,甚至可能影响社区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因此,探讨创新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1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
各地当前已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大致可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独立型,这类社区完全由原来一个村庄单独改建而成,即社区内的全部居民均为原来一个村庄内的原村民。另一类是合并型。这类社区由两个及两个以上村庄合并建成,社区的居民来自不同的村庄。与原传统的村庄相比,新型农村社区具有以下特点:(1)居住环境不同。由原来分散居住,变为集中居住。独立型社区,虽然都还是原来一个村的,但也打破了村民小组的区划,合并型社区更是将不同村庄的居民组合在一起,大家由陌生变为邻居,甚至生活在一幢楼内,没有了原来宅基地的概念,彼此间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2)住户间相互依附性更强。特别是以高层、复式建筑为主的社区,一个住户的生活可能直接影响到另一户。比如:公用通道、公共卫生、声音、出行等,相互间极易产生摩擦。(3)新型农村社区比原来村庄在空间上小得多,使得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居民,受到了许多限制,比如,运输工具,农机具的存放,农忙季节农产品的晾晒去杂等。(4)管理层级不同。相邻住户从属的管理层级不同,要么不是一个村的,要么不是一个村民小组的。一个管理层,管的了东户,管不了西户。(5)住户间福利待遇不同。由于不属同一个村民小组或同一个村。受原集体经济条件的制约,享受的福利待遇千差万别。单就水电费而言,有的享受全免,有的享受减半,有的则需全额承担。
2建议措施
(1)保留原有的管理层级。社区居民原来的隶属关系不变。即与原来各自所属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关系不应改变,不要盲目合并,这样有利于保障居民在原集体中的各项权利,如,分红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同时也有利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与原集体组织各项正常经济往来得以延续。(2)成立综合服务组织。名称可以为社区服务委员会,或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属于专业服务型管理组织,不具有行政职能。委员会主任最好由居民选举产生,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其所属乡镇派人或指定社区所在村的干部兼任,便于组织和协调,其成员由相关入住村的干部组成。独立型社区,原村委会应当履行管理责任。(3)综合服务组织的职责。①社区物业管理,包括供排水系统维修,公路照明,水电费收缴,绿化,保洁等,其经费由原村集体组织分担或由上级扶持。有条件的也可以参考城市小区的标准,向住户收取适当的物业费。但就当前情况而言,大部分农村社区居民不交物业费。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参照村规民约制定一个对本社区所有居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可以称之为“社区管理公约”。内容要具体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每个细节。比如门前卫生、楼道卫生、绿地管护、花草树木、杂物堆放、垃圾处理、车辆占位、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并配以相应奖惩措施,采取评定星级,流动红旗,标兵模范等形式,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③可以调动居住在社区内的退休人员,身体条件好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让他们担任楼长或片长。经常宣传、教育、带动、引领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素质,自觉维护社区公约,形成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社区形象。(4)建立民主监督评价机制。社区综合管理服务组织,在日常开展工作时,应当接受民主监督、民主评价,对其工作做出合理考核。①应公开做出服务承诺。对于社区内住户的各项诉求,应明确具体解决时间,并开通投诉通道,监督物业工作及时到位。②应制定公开透明的服务标准。特别是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方面应明确具体标准,具体责任人,接受公众监督。③工作考核与报酬挂钩。考核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社区组成的村组干部、党员代表参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给予量化考核。既要保护、鼓励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又要防止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对于连续考核不达标,群众不满意的工作者,要及时进行调整。
一是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农民上楼”使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出行条件也得到了改变。我市规划的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向镇区、市区靠拢,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向这些社区辐射,实施集中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配备绿化小品和封闭式管理使居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二是安置了社区居民的就业。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大多“属地化”,注重招聘本社区人员参与物业服务,实现了小区“40、50”人员就近就业,减轻了政府就业压力,也吸引了外地务工人员的本土就业,不同程度上缓解了“留守儿童”、“用工荒”等一系列问题。三是为物业管理市场化提供了基础保障。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多配套了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管理用房,条件允许的社区还规划了集体经营性用房,为专业化物业企业进驻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新型社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缺乏有力的政策指导,基本处于摸索管理阶段,有的还处于无序状态。
(一)各级各部门物业管理意识不强
当前,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拓展都市区发展空间的功能定位以及发展大势要求,尚存明显差距。部分市直部门、乡镇和工作人员对物业管理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建设美丽和谐荥阳方面的作用和潜能认识不足,重要意义宣传不够,重建轻管问题突出。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缺乏充分的统筹协调机制和经常性的工作机制,缺乏管理服务的针对性和统一性。
(二)村民变居民物业消费意识不强
村民长期形成的居住习惯,在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扭转。部分人的意识里,依然保留着旧有的生活方式和观念,处于一种城镇居民与农民不同文化交替分割状态。对于搬进住宅新区后,每月一次的水电费缴纳还能接受,对缴纳物业服务费还很不适应,甚至非常抵触,缺乏“花钱买服务”的意识。
(三)物业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
一是实际配建不健全。新型农村社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基础设施不健全情况。二是规划配套有缺陷。多数社区一楼规划为住房,规划地下车棚入口坡度小,自行车都难以推下去,居民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在社区内乱停乱放,由于电动车需要充电,社区私搭电线情况严重。
(四)居民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未能根本改善
调查中发现,多数拆迁安置社区没有进行封闭管理,虽然居民由原先的分散居住改为上楼集中居住,有乡镇环卫人员定期进行垃圾清运,表面上看向城镇化迈进了一大步。但由于没有连续性、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缺乏及时的保洁清扫和垃圾清运,以及必要的设施配备和系统维护,小区垃圾纸袋乱飞,周边卫生环境恶劣。
(五)实施物业管理缺乏政策指引
荥阳市2009年新型农村社区就开始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但一直没有统一的指导性意见出台,也没有配套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组织建设标准、考核标准等规范性的政策指引,使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存在无法操作、无从下手的局面。
(六)乡镇级政府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负担重
荥阳市已交付的新型农村社区中18个社区、涉及3361户居民,由乡镇政府委托人员按照每度电费0.56元收取,因用电协调不到位,电力部门按照建设用电每度0.81元收取,差额部分由乡镇政府承担。社区用水从地下井水抽取,但产生的电费和维护费、垃圾清运和保洁人员工资均由乡镇政府负担,导致乡镇政府负担过重。
三、主要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
搞好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是投身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清晰标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建议通过在电视台或者广播电台设立《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专栏、开展便民服务进社区政策宣传活动、印制新型农村社区物业服务手册等方式,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法规的逐步普及,帮助业主明确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责、权、利,树立“花钱买服务”、物业保值增值的消费理念。
(二)要设立基层社区物业管理机构
一是乡镇(街道)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形成长效有力的工作机制,为物业管理提供组织保障。明确各自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协调、指导责任,设置集中办公场所、健全工作制度、理顺工作程序,畅通联动协调、投诉受理、综合服务渠道。二是设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对于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业主委员会未组建成立或者业主入住户数不足100户的社区,由乡镇(街道)实施区域整合。
(三)要建立居民自我管理服务机制
对于路网拆迁安置或者合村并点社区,由乡镇(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制定业主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明确工作内容和业主的管理责任,制定和公布相应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业主自我服务。
(四)要引导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
一是将物业管理理念引入新社区。既可自由选择也可代管、自管、共管多种形式并驾齐驱。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对全市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三是引导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专业化。确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业主参与”的总体原则,有序组织新型农村社区引进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将新型农村社区与商品房住宅小区接轨,从而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规范运行新机制。
(五)要完善物业管理公共配套设施
一是严格落实郑州市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定要求: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区域内,开发建设的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的标准,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按照不低于8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二是配套建设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标准,配套建设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物业管理组织经营使用,收益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的不足,实现以小区养小区的良性发展局面。三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要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最终分户业主或者实际使用人收取费用,不得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能源损耗和损失。四是规划配套集约型的新型农村社区。随着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对于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已交付新型农村社区,市财政部门应拿出相应的资金完善配套设施,满足居民生活、娱乐、生产、医疗卫生等需求。对于已规划正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应调整规划达到相应的配套标准。五是要充分考虑农村习俗。借鉴成都市新型社区成熟的建设规划经验,实现房屋一楼以及地下为框架结构,设立按户为单位的车棚位置,配备可计量充电设施,方便居民电动车充电,避免私拉乱扯现象发生。规划居民放置生产农具的位置,结合当前农村习俗,应考虑红白事办理的场地。随着我国老龄化的不断加大,还应规划提供老年人活动中心。
(六)要建立物业管理专项资金制度
一是安排专项资金完善公共配套设施。二是对参与管理的物业企业实施奖励。三是资金扶持社区物业服务站组建。四是实施以奖代补扶持工作。五是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七)要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新型农村社区概念的提出,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它是中国农村社会内在变迁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统筹城乡发展的外在要求。如今的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基本实现了小康,提出新型农村社区的初衷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对于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的更高要求,逐步打破城乡的二元结构,让其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现实状况是,政府与农民投入巨大资金与精力建设成一座座崭新的新型农村社区后,这些新型农村社区却因物业服务面临低效使用、易毁损、纠纷不断等问题。因此,如何有效地进行农村新型社区物业管理,成了巩固与推进国内新农村建设急需解决的新课题。
二、嘉兴市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的基本现状
本文以嘉兴市作为研究对象,本次抽取调查的社区分别为:高桥社区、元丰佳苑和运河社区。
调查中发现嘉兴市有些农村社区并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模式是一种集体性的“自管”,即由当地的村委会这一职务。需要指出的是村委会并不是专门从事该方面管理的机构,缺乏经验,而且也没有系统性的条例和法规来双向约束村委会和居民。其物业纠纷管理机制存在缺陷,失去了物业的专业化规范体制,致使村委会直接面对业主的问题,并且问题的解决措施不到位,会使居民对村委会失去信心。典型的一个问题是垃圾分类处理。农村居民将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不够强,村委会一方面由于没有足够的经费,另一方面由于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一直对此无法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存在物业公司,就可以提供相应的、专业化的服务。
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当前的新农村物业并没有达到完美的程度,即使有些社区有物业公司,物业工作也不尽如人意。现存的物业公司有很大的缺陷,或是不能解决问题,或是无法与居民顺畅沟通,这对物业与居民来说,都不是一个好现象。“服务不到位”这一点,归根究底是涉及管理费用的问题。嘉兴市新农村社区原来是不收取任何物业管理的费用,要是想将物业服务工作做到位,物业公司入驻并收取费用这一点势在必行。若是将物业管理的费用定得过低,物业公司做的是赔本的买卖。从另一个角度讲,新建农村社区现行物业服务方面呈现出一个“两低一高”(即物业收费标准低、物业收缴率低、物业服务成本高)的现象,这一点使得物业公司和农村居民的矛盾更为突出,使物业公司对入驻新农村社区更加没有信心。
三、嘉兴市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发展建设力度低
新型农村社区发展不健全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政府的发展建设力度低。一方面体现在政府的重视程度低。嘉兴市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很大一部分仍是沿用了村委会的班子,在服务理念和管理实践上就是延续过去的传统,仍然依赖国家的行政化体制,使得社区治理很难开展,也令新型农村社区“新”的概念无法深入居民生活中。另一方面,政府在规划建设新型农村时,普遍缺乏对公共配套设施的考虑,使得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情况。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其地址相对来讲比较偏远,对交通线路的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实际调查发现,嘉兴市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很小,交通极其不便。而且社区周围的便民设施也并没有很到位。
(二)物业管理机制不规范
物业管理机制的不规范一方面体现在物业管理机构本身的不成熟。目前相当一部分的社区还未建立居民委员会,由原村委会,管理十分不便。即使部分社区设立了物业管理机构,由于缺少合理的规章制度和运营流程,没有连续性、专业性的物业管理,导致清扫和系统维护不及时,周边卫生环境恶劣。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专业物业管理人员的紧缺性。农村社区的物业从业人员都是通过成人教育来学习简单的物业管理知识来管理社区,但随着社区管理的深入,现有从业人员受知识水平的限制,无法妥善地解决各类问题。尤其是受其生活习惯的影响,村民不愿接受管制约束,常常不配合管理机构开展物业活动,这对物业管理人员的沟通能力来说也是很大的考验。
四、解决措施
(一)加大发展建设力度
首先,政府应该出资建设相关基础建设。农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不高,经济实力薄弱,这使得物业行业在农村获利更加少,如果仅仅依靠物业公司,其建设力度和速度远远不够,很多物业管理设施亟须配备。因此,政府必须加大投入,以改善新农村的交通、娱乐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例如,筹建公交线路、公园等有利于居民日常生活的环境设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问题,改善生活条件和环境会吸引更多人和资金。其次,政府可以通过规划和重点投资使小区附近快速聚集某些主导部门或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形成增长极。使小区对周边地区的劳动力、资源、原材料、资金、技术和建设项目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并且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小区在短时间内聚集大批量的投资者,以此增加基础投资的资金能力,加快新农村物业建设的进程。
(二)规范管理机制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培养;河北省
1 研究背景
农村社区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农村社区管理工作的村委会干部、村党支部成员以及为村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管理人员。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应是掌握运用现代社区管理知识及其它知识和技能,为满足农村居民物质、精神生活需要服务并促进农村社区全面发展的人才[1]。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尽快提升现任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其向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转换,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课题组采用重点抽样,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形式,选取河北省11市22个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农村社区进行了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290份,有效回收275份,有效回收率为94.8%。调查样本中,男性和女性分别占52%和48%。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占调查总体的40.7%,其次是高中/中专,占33.8%。大专以上和小学以下的分别占总体的16.0%和9.5%。
2 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素质现状―以河北省为例
2.1 德:思想滑坡,公仆意识淡薄
德是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做事是否“公平公正”,是否“一切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被问及“您村管理人员存在下列哪些问题”时,54.6%的村民认为管理人员存在“处事不公正,,优亲厚友”等问题。此外,近40%的村民认为管理人员“一言堂”,不听村民意见。这说明,在民众民主意识不断提升的今天,部分社区管理人员仍不能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念淡薄,民主意识欠缺,这会直接导致村民对管理人员工作的漠视,对集体事务缺乏参与热情。
2.2 能:科技知识不足,经营能力有待提高
能,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知识水平、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等。知识经济时代,高素质的农村社区管理人员应该能够带领农民群众以科技促生产,搞好经营管理。但针对管理人员的调查发现,82%的人认为自己“缺乏市场经济、农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38%的人认为自己“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熟练使用电脑上网查询资料”的占调查样本的74%。这说明,目前多数社区管理人员缺乏带领村民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经济的能力。
2.3 勤:工作自由散漫,内动力不足
勤,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体现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等。但调查发现,他们的工作总体上呈自由散漫状态。75.6%的村民反映农村管理人员“没有固定的办公时间”。54.7%的村民表示管理人员“很少向他们传达国家的政策方针”。在调查“农闲时,社区管理人员组织活动的情况时”,46.3%的村民表示管理人员“什么也不做”,自己过自己的日子。这表明,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开展、服务时效均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缺乏工作内动力。
2.4 廉:政务情况不透明,滋生
廉,是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工作操守,能否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在询问“您对您村政务公开的情况满意吗”时,有52.8%的村民表示“不满意”,有的村子甚至根本没有村务公开栏。在询问“您认为您村管理人员存在的现象吗”时,有45.3%的村民认为这种现象或多或少都存在,主要表现为办事走后门,公款吃喝、逢年过节送礼等。近几年在农村土地征用和拆迁方面,这一问题尤为突出。管理人员,不但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3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培养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
所谓人力资源管理,其最显著特征就是以“人”为本,通过制定完善的选拔、培训、激励及绩效考核制度,更好的开发员工潜能,从而实现既定目标。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与政府的管理行为密切相关。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看,提高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素质,培养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应做到以下几点。
3.1 基础:完善选拔机制,把好进入关
一是明确选拔标准,优中选优。确定“双强双高”的选人标准,即政治素质强和致富能力强,文化素质高和工作水平高。二是拓宽选拔渠道。可从注重培养和选拔本村能人;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能人和转业军人等回乡参与管理;从县乡镇政府选派优秀人员到村挂职锻炼;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选拔工作等方面综合考虑,打破身份、年龄和地域限制。三是选拔方式要公开透明。努力做到“尊重民意”,可采取“两推两考”即组织推荐、群众推荐,考试、考评结合等形式,坚决打击违法选举的现象[3]。
3.2 关键: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
在培训内容上,应突出三个方面知识的学习。一是理论知识。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学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二是专业知识。学习以如何当好农村社区管理人员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科学、农村社区管理等,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实用致富技术。学习种养、加工服务等适合当地发展的、快速见效的致富技能。
在培训方式上,一是灵活授课。改变过去专家讲座的传统形式,把“社区好干部”、“科技能人”请进村里,“现身说法”传授新型社区管理、致富经验,增强培训吸引力。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尽量创造条件有针对性的让学员去参观、实地操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三是对低学历较优秀的年轻干部探索学历教育的形式。由政府主导,构建“在农业高校学习,到新型农村社区实习,回乡创办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的培养模式。此模式培养周期为两年,其中在农业高校学习社区管理知识半年,到典范的新型农村社区实习半年,回乡一年拿出创办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相当于高校学生的毕业论文,最后由农业高校颁发相当于大专学历的结业证书。
3.3 核心: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使农村社区管理人员“在职有奔头,卸任有想头,工作有劲头”。一是切实提高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经济待遇。实行财政划拨专项经费,按参加工作年限确定工资,确保其薪酬。并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适当提高其工资待遇。二是实行激励措施,对群众评选的优秀管理人员,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三是建立较完善的社保体系,将其考核情况与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结合起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3.4 保障: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
首先,确立科学的政绩观。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 ,既注重对农村社区管理人员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也要重视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服务态度的考核。其次,确立合理的考核内容。以促进发展为核心,通过群众审议、“两委”决议,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细化赋值后,乡镇政府和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使其早知晓,常对照,以引导和激励其工作热情。再次,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奖惩机制。对完成责任目标好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不能完成的,实行末位淘汰、诫勉谈话等制度,并与工资待遇挂钩[4]。
【参考文献】
[1]董淑湛,张焘.河北省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人才培养研究[J].大家,2009(10):124.
[2]王彩芳.农村社会管理视角下的村干部队伍培养[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88-92.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047-02
一、农村公路发展概况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要想富先修路”,可见公路在推动经济发展及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与地位,而公路按技术等级划分为高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外公路,按其在公路网中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除国、省道外,县、乡、村道都属于农村公路,全国公路总里程为386万公里,而农村公路达337万公里,占总里程的87%,算上村道的话,农村公路占90%以上,可见,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在路网中起着毛细血管的作用,是最基本的一种交通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是农民出行的主要或唯一的交通方式,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非常重要的支持作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前提、基础,是农产品走向市场的重要通道,是直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设施。
建国以来,农村公路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78年全面普及阶段,主要依靠地方、依靠群众普及;第二阶段:1979―2005年为普及和提高阶段,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很大提高;第三阶段:2006年以后,为统筹发展阶段,不光要建设还要进行养护,并发展了农村客运。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的增加,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明显。
二、农村公路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按照现行体制,县道建、管、养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村道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县道和少量重要乡道由县交通局及其下设的县乡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是农村公路建、管、养状况最好的,因此,本文所讨论的农村公路特指乡、村道路。
当前农村公路的发展成效是明显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建设任务依旧艰巨。目前中国农村公路的发展还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总数量不足,通达深度不够,还存在许多盲点,全国2 914个乡镇,14万建制村仍不通油路,还有就是缺桥少涵,晴通雨阻,技术等级低,抗灾能力弱。二是大量的农村公路失修失养,存在重建轻养现象,导致这些问题及原因下面一一进行探讨:
1.资金匮乏导致农村公路建设裹步不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将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而村道没有列入等级公路的范畴,也就没有了建设养护职责的法律设定,中央只有部分补助资金,主要还是地方投资建设,导致建设资金匮乏,建设总量不足。而就贵州省独山县来说,尽管在今年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的目标,但其实际只通到乡镇、村行政办公所在地,其大多数村组、自然寨之间的道路通行能力差。每年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以交通方面的为最,2011年就达52件,排列第一,其次才到水利设施方面,说明农村道路建设还远不能适应发展需要。
2.建设标准低,使用周期短。农村公路建设点多面广量大,上级补助标准低,地方配套难以到位,群众自筹资金困难,迫使施工企业偷工减料以获取利润,部分工程赶工冒进,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加上自然灾害中农村公路首当其中,公路沿线经常发生塌方垮岸现象,越是贫困高寒山区,情况越严重。如独山县的甲定、翁台、尧棒、董等乡镇,许多农村公路都出现了“一年修、二年丢、三年变成大水沟”的状况。
3.缺乏养护及养护水平低下导致农村公路不能通畅。目前,因为还没有形成规范有效的保养体制,缺乏足够的养护资金,特别是通村公路管养供养矛盾突出,农村公路因失养而遭受损害,油返沙、通返不通的现象日渐增多,这是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最大瓶颈。拿独山县来说,2010年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仅为90万元,平均每公里仅为400元/年。远远不能满足养护实际需要,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农村公路特别是村道村建村养,而村级经济状况相当差,在建设时已经倾其所有,在筹集养护管理资金时已变得很困难,很难在群众中筹到常年用于通村路管护专项资金,多数处于失养状态,乡道只能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组织公路沿线及受益村组群众进行简单的季节性养护和临时性突击养护,而养护组织和养护技术水平低下导致大量的农村公路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使用周期缩短,不能保障正常的运输生产,甚至危及行车安全。
4.认识误区导致农村公路建设管养主体不明,主体意识弱。农村公路是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中央一再强调农村公路建设的事权、责权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中央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只起引导和扶持作用,农村农路建设、养护实施的关键还要靠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公路法》、《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乡道养护主体是乡级人民政府,村级公路的养护主体为村民委员会。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乡(镇)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目前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普遍认为修路是交通部门的事,同时,存在着管护意识差,重建轻养问题,农村公路建好后,地方政府和沿线群众认为行路难问题就解决了,可以高忱无忧了,无须再浪费人力、财力去养护,同时由于资金紧张,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管养问题常采取回避态度,没有纳入年度计划,使农村公路呈现无养护机构,无固定养护人员、无养护经费、无养护机具的“四无”状态。
三、对策及建议
1.坚持量力而行,好中求快。(1)因建设资金总量不足,难以满足建设需求,农村公路建设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坚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标准适度的建设原则,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有限资金的投资效益。设计要与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路面选择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材、方便施工、利于养护。一是路线设计要因地制宜,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避免大填大挖,尽可能减少工程量和减少占地,不要一味追求线型完美。二是路面结构设计应就地取材,综合考虑当地的地质条件、经济条件和施工条件,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通村油路建设在砂石料丰富地区应尽可能建水泥路面,既利用了当地石料,又便于日后养护。(2)农村公路应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满足发展和群众提高生产、生活质量需要,用几个“一点”来概括:一是我们应抢抓国家实施第二轮西部大开发,对西部政策倾斜,增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二是财政挤一点,通过精打细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比重,这应作为资金来源的主要方式。三是动员群众筹一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公路建设,采用“一事一议”以劳折资的办法筹集资金,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当地民工。温总理说过“公益事业要靠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农民以自己的双手改善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直接受益的像乡村道路这样的公益设施,应不能算增加农民负担。四是发动社会捐一点,积极动员社团、单位、企业和个人捐资建路,进一步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建设质量。管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质量是公路通畅的首要保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真正用到农村公路建设中,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另外还可以采取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业、群众、社会三层监督体系,把工程质量建立在施工各环节的工作质量基础上,用高效能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
3.落实养护政策,确保通达通畅。“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三分建、七分养”,农村公路养护是薄弱环节。建立建全适合当地的各种养护管理办法及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做到“有路必养”,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落实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就拿独山而言,首先县政府应尽快完善《独山县农村公路养护实施办法》以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养护方式、内容及标准、资金筹集渠道、考核奖惩办法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使独山县农村公路管护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县级财政应加大农村公路养护预算支出,并逐年加大在支出中的比重,形成稳定、持续的养护资金来源渠道,这是农村公路养护常规化避免失养的主要措施。
但在目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财政投入部分还远不能满足农村公路养护需要,还应广开融资渠道。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也可按照几个“一点”方式进行,就是财政补一点、乡镇挤一点、群众筹一点、社会及受益车辆车主捐一点、向上争一点等进行筹集。
4.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一方面要加强乡镇、村主体意识教育,增强乡镇、村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并使其牢固树立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建设与管护的关系,克服重建轻养的思想倾向,做到建设与管护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另一方面要加强群众对《公路法》、《贵州省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意见》、《贵州省公路条例》及去年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增强广大群众爱路、管路、护路的主动意识。
参考文献:
[1] 胡鞍钢,石宝林.中国交通革命――跨越式发展之路[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2] 交通运输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办公室.公路管理政策汇编[G],2010.
〔关键词〕山区农村小学 实验室建设及管理 现状 建议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实验室的建设,教育部陆续颁布了《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以此来加快中小学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的步伐。
然而,由于长期对实验教学、管理重视不够,我国山区农村小学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及管理的现状却不容乐观。
一、山区农村小学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现状
(一)、经济条件比较差,教育经费的投入相对有限。一些学校在实验室建设方面投入严重不足,实验教学装备数量严重不足,教学仪器老化,破损严重,部分学校用于添置更新实验教学仪器和设备几乎是零,实验室建设与国家标准相去甚远。
(二)、一些学校实验室虽然配备了较为完备的仪器设备,却因管理水平低下而未能发挥其应有功能,造成设备闲置及资金浪费。如:有的学校因撤校合并,学生猛增,没有了专门装备成套设备的实验室;有的学校虽有一间专门的实验室,但地面不平整,主电源没有到室内,主水管没有接通,有的学校甚至没有标准仪器柜。仪器设备要么束之高阁,不敢用;要么随便堆放在一起,没有专人管理、统一规划,实验教学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
(三)、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有些领导和教师认为实验还未正式纳入升学考试的范筹,缺乏统筹规划,实验室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职责不够明确,普及实验教学不够热心,出现只要分数,不管实验的现象。
这些都不符合实验室的建设标准,极不利于实施新课程,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利于深化素质教育,不利于全面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及管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山区农村小学标准化实验室的建设及管理建议
1、充足的实验设备(器材)是标准化实验室建设的基础。加强学校的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督促学校在实验室的硬件建设上下功夫,鼓励学校在实验室的硬件建设中尽量做到面积要达标,这样为争取项目提供有利的客观条件。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有关部门项目支持,广泛宣传,动员社会、企业、个人捐赠,鼓励教师自制教具。多渠道争取资金,改善实验室装备。
2、规范的组织管理是标准化实验室管理的保证。首先要构建实验室领导管理系统。成立分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主任,实验室主任组成的实验室领导小组,形成校、处、室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实行主管校长,教务处主任,实验室主任三级责任制。
其次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具体要制订出实验室财务管理,器材管理,实验管理,教学管理等一系列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使实验室仪器管理规范化,实验药品、标本管理科学化,实验教学管理经常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持科学、文明、卫生、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
【关键词】:新形势下;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 D26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及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政府的重视,资金投入逐渐加大,饮水安全工程取得了长足发展。然而,随着饮水安全工程的不断实施,在建设和建后管理过程中随之出现了许多建管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环境恶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山区农村的供水保证率低,供水不及时,供水水量少,水源受到污染,供水水质差等一系列问题相继出现,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存、生活、生产及农村的稳定。因此,建设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及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与问题分析
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受到了高度重视,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当前水利工作重中之重。目前,农村饮水工程的建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还存在许多问题:
1.工程建设标准低
山区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均由项目所在乡镇水利站负责,具体实施的施工队伍多为项目村临时组建的施工人员,水平较低,不能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措施,再加上基层技术人员缺乏,质量监督体制不健全,检查监督不严格,致使工程不能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施工,影响了工程的总体形象,距现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
2.建设与管理不协调
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部门的治理职责行使不到位。致使工程不能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以村为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后,交由村集体进行管理,虽然已建工程都设有管理机构,但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素质较低,不能适应日常的管理维护要求,再加上一般村都没有专项治理经费,缺乏必要的维修养护资金,导致部分工程设备老化,出现问题后很长时间不能解决,致使工程不能正常发挥应有的效益,甚至废弃。
3.排水系统不完善
饮水工程建成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用水标准,增加了用水量,相应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也迅速增加,但部分村庄的排水系统并不完善,不能及时将污水排走而渗入地下,可能形成新的污染源,不利于农村饮水的长远发展。
4.水源保护不到位
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虽然都划定了水源保护范围,但因无人管理,水源保护措施等同摆设,饮水水质监测除了工程刚建设完工时进行过一次监测外,并没有再进行定期监测,使农村居民的饮水存在一定的隐患。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措施探讨
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做细做好的保障,,相关部门及工作者应结合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新思路。
1.明确农饮工程新定位
(1)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统筹城乡发展。新时期下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不再是简单的解决农村居民的吃水困难问题,而是把使农村居民能够像城镇居民一样及时、方便的吃上安全水,降低介水疾病的发生,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作为初级必须达到的基本目标。同时,把农饮工程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有机结合,与新民居建设有机结合、与空心村改造、土地利用有机结合。通过落实农饮工程,改善农村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生产发展。
(2)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干部的责任感、凝聚力及在群众中的威信。借助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提高农村物质及精神文明水平,为其他工程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2.制定农饮工程新标准
目前,大多数山区地区农村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标准。因此,相关部门及工作者应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符合适合的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标准,如机井房、阀门井、管道等,并结合工程实际设计可靠成熟的工程标准图纸,用来规范及指导山区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
3.采取农饮工程新措施
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分散,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及工程的良性运转。
(1)健全工作职能
应由县级领导牵头成立由水利、财政、国土、发改、电力、环保、纪检、督察、审计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财务监管、竣工验收、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机构,明确各机构的组成单位,并将责任分解到各单位,促使各单位切实履行其职责。
(2)严格建设程序
应该对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基建程序进行实施,对主要材料设备及重要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有信誉的材料供货单位及工程建设队伍,确保主要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工程建设的水平。对工程的建设实行监理制,设立现场工程监理人员,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控制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等目标,加强信息管理,协调好建设各方的关系。
(3)加强制度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使用后,应鼓励用水户参与工程的运行管理,建立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成立工程管理小组,建立用水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制度,设立岗位职责,完善工程管理运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实行水费征收制度,增加用水户的节水意识,避免浪费水的现象发生,科学合理的制订供水价格,落实工程折旧费和日常维护费,确保工程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改“重建轻管”的传统毛病。
(4)推进水务一体化
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与农村排水工程统筹进行解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的入渗,并应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将农村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农村饮用水源的安全。逐步有序的关停供水水源控制范围内的原有水井和用水户饮水自备井,确保饮水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5)加强水源地保护
农村饮水工程建成后,应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依法加强水源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保护范围内再进行取水工程的建设,与饮水工程抢夺水源,并且严禁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开展任何污染水源的活动,严防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水质监测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键工作,应定期对已建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符合饮用标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结束语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将会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条亮丽的风景线,将会使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看齐,极大地方便群众生活用水,改善农村生存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建强,金丽,韩同县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模式研究[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6,(2):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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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蕾,朱胜蓝.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6):258-258.
关键词:灌区基本情况;建设与管理的成效;存在问题;原因;结论
1 鸭河口灌区的基本情况
鸭河口灌区地处豫西南南阳盆地腹心、汉水流域唐白河之间,总面积约2400平方公里。灌区兴建于1966年,1970年开灌。效益8个县区35个乡镇办,现有白桐、鸭东干渠2条、分干渠8条、支渠118条,各类建筑物6万多座,设计灌溉面积238.1万亩,是河南省最大的水库自流灌区,同时也是国家节水改造项目投资重点、全国大型灌区综合改革试点、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信息化建设试点和末级渠系改造试点灌区。
2 灌区建设与管理成效显著
(1)灌区建设。鸭河口灌区自1998年开始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通过持续实施,2010年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60万亩。近几年,在省厅和地方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坚持“两改一提高”的治水新思路,着力打造现代灌区,骨干渠系基本实现了工程景观化、面貌园林化,管理标准化,灌区综合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实现南阳粮食总产超百亿斤大关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在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整合资金,集中连片,协调推进末级渠系的改造,相继建成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区、高标准现代灌区示范区和田园化农田水利精品示范点等农村水利样板工程,灌区五级渠系全面配套面积不断扩大,灌区面貌发生了重大改观。(2)灌区管理和运行维护。为巩固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灌区效益,近年来灌区坚持以“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多元化”为目标,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常抓不懈。一是推行干渠管理俗蓟。重点是对市局管两条干渠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制定具体标准,实行一季度一考评,基础工资与出勤挂钩,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联系奖惩,落实管理。二是实行干渠工程维修养护经常化。年初,在全面普查确定维修养护计划的基础上,对两条干渠及跨县分干渠段的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做到养护经常化。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联系包干经费拨付和奖惩。三是推行支渠管理规范化。主要是依据《鸭河口灌区支渠管理规范》,对支渠的四大管理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制定落实规划,采取开展达标验收活动的办法,推动由过去的弹性管理走上了指标管理。四是推行末级渠系管理多元化。
主要采取四种形式,来摸索解决末级渠系的管理问题。(1)以渠系或行政村为单元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把支渠以下末级渠系的经营权、管理权完全交给用水户,实行民主管理。(2)以乡为单位,由水管所在全乡聘任群管人员,组建末级渠系管理队伍,实行划片承包管理。(3)以专管组织为主,实行延伸管理。(4)以村为单位,对集体经济好、党员干部战斗力强的地方,实行村支部或村委自管。
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末级渠系管理缺位。国家对灌区的管理机构只设到支渠(骨干工程)一级,斗渠以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位于灌区渠系的末梢,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一直属于村集体,而水利工程管理上的主体缺位,出现了 “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有人毁有人怨无人修”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实行后,改变了原来社队集体与农户的关系,出现了农田水利公共事务缺乏组织与管理的现象,而不少群众甚至县乡干部都认为只要是工程没人管,群众浇不好地都是灌区管理单位的事。虽出台了政策性文件,仅靠一个行业很难做到。特别是改革涉及到经费来源和人员,难以破解,导致田间工程管理一直处于缺位状态。(2)骨干工程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全灌区管理人员呈现出严重短缺的局面,且人员高龄化严重,出现青黄不接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体改后,一部分管理人员按政策退休,而各个县区因财力原因严格控员控编,一直没有新进人员、补充年轻人。(3)灌区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统一的控制标准,不能保证建成后完全发挥效益。各职能部门投入灌区的项目建设,主要以修路打井为主,附带修渠,规划设计和建设各自为战“多龙治水”,其主要原因是缺乏一个统一协调把关的部门,对规划设计、实施上进行统一的安排,并结合灌区实际状况进行有序实施。(4)社会各项建设不断占用灌区有效灌溉面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高新产业集聚区的成立,其管辖区域内的职能发生新变化,各类项目加速落户,这成为下步灌区有效面积减少的最大因素。而灌区管理部门作为一个行业部门,目前状态被动,也只能顺应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5)权益保护面临挑战。渠道作为野外敞开式工程,特殊天气和放水防汛期间,在强化各级管理责任和实行严格巡检措施的情况下,仍易发生溺水或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后续问题给管理单位造成极大压力,形成的诉讼案事件,法律判决形成的赔偿使仅仅依靠财政供给本就吃紧的经济艰难维持运行,这成为基层水利部门下步面临的一个严重挑战。(6)灌区普遍执法难。在遇到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违法事件时,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执法效果,最终按照法律程序强制执行也受到和谐稳定指导思想的束缚,出现执行难,也难以达到效果。(7)水费征收困难。农业税取消以后,国家对农业还给予了种粮补贴,群众认为种粮国家都给补贴,水费就不应该再收,交费热情不高,乡村干部为了完成上级安排的收费任务,采取了乡镇财政垫支的方式。另一方面,灌区管理部门人员精力也根本无法做到把用水与收费服务延伸到农户。
4 结论
关键词:江南产业集中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安置
一、引言
2010年1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安徽皖江城市带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开始了一场规模化的以承接产业转移为核心的经济建设,在皖江沿岸规划建设地区高水平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动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由于开发区建设需要大量征地而导致了梅龙及集中区周边村落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而如何在保证集中区经济稳步发展的前提下同步配套出一系列适合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具体分析江南产业集中区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安置现状以及在剩余劳动力转移安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二、江南产业集中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安置的现状
伴随着集中区建设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入,当地村落的拆迁转移安置工作正逐步推进,部分回迁安置小区陆续建成。截止到2014年,迎宾花园回迁安置小区基本已实现100%入住率。据悉,2014年7月中旬,500余户回迁农民已经领到了观港花园安置房的钥匙,部分回迁居民也开始着手装潢,观港花园区内基础设施正逐渐完善。2014年6月25日至30日,集中区相关部门组织安排589户拆迁户进行了选房工作,并于7月17日正式组织回迁安置,其中观港安置小区589户拆迁户中已经有510户办理了回迁结算手续,只有剩余的几十户因涉及到门面房还房问题,正待门面房正式交付以后回迁。
三、江南产业集中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安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征地补偿标准不够高,补偿标准前后不统一
以下是2015年5月政府批复的对梅龙镇先进村、梅龙村、新湖社区、郭港社区等四个村子的征地补偿标准:
表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资料来源:江南产业集中区官网
从表1政府对四个村子的征地补偿标准来看,征地补偿标准分为39600元/亩和41280元/亩两个档次,以梅龙村为例,每家每户常驻人口大约为3-6人,每户人均土地亩数在1-2之间,那么梅龙村人均补偿水平就在40000-80000元左右。由于大多数失地农民只关注眼前的利益再加上自身文化素质低,缺乏对补偿资金合理利用的计划,大多数失地农民拿到补偿款后坐吃山空,最终陷入贫困。这种“一次性买断”的征地补偿标准加大了农民的生活负担,一次性到位的补偿资金根本无法保障这些失地农民后续的生活需求。另一方面政府为了缓和财政资金压力,拆迁转移安置工作是分批、分阶段进行的。但是现在出现了“先拆先吃亏,后拆受益高”的情况,也就是说后拆的补偿标准要高于先拆的,这就使得先拆迁的农民对此极为不满。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内容单一,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不充分
据资料分析,池州市贵池区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文件中涉及的主要两项内容是“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失地农民补充养老保险”按照“群众自愿、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益引导”的原则,既被征地农民自愿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加上政府配套的等额资金共同进行参保。
在当地“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所以基本上大多数农民都参保了,而“失地农民补充养老保险”是自愿的、非强制性的,类似于商业保险性质,所以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并不高。同时,失地农民医疗方面的保障主要还是以以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而大多数转移农民还没有真正被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畴,形成了一种介于农民与城市居民中间的社会角色。其余保障措施,比如“就业培训”、“城乡低保”、“失业生活补助”等方面,政府落实力度也不到位,一些保障制度仍存在明显的缺陷,不能有效的保障大多数失地农民根本利益。
3.当地农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农民自身素质不高,转移难度大
课题组于2015年8月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在观港和迎宾两个转移安置小区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打印问卷调查表400份,回收问卷374份,其中废卷15份,即有效问卷为359份,问卷回收率为95.99%。以下仅提供问卷中安置小区居民文化程度柱状图及数据分析:
图2 被调查农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构成情况
根据图2所示,在样本区内被调查的有效的359户居民中,其中不识字或识字不多占13.92%,共50人,小学学历占27.85%,共100人,初中学历占30.38%,共109人,高中学历占22.78%,共82人,大专学历占3.8%,14人,本科及以上占1.27%,共46人,从中可以看出住户居民文化水平在小学、初中、学历偏多,整体文化水平不高。
4.拆迁转移组织形式落后以及政府、园区企业与农民之间信息不对称
江南产业集中区现行的拆迁安置措施主要是农民先征地拆房留出土地给政府建设规划,然后政府给出失地农民一部分租房费,让他们暂时先去外面租房住或投靠亲友,等过了18个月的交房等待期,他们再搬进新建的回迁安置小区。然而据回迁安置小区的居民反映,他们实际的交房期要远长于18个月,并且小区的公共基础设施还尚未完善。这样的拆迁安置措施,使得很大一部分当地失地农民去投靠外地亲戚,寻找就业机会,只有很少一部分会选择去园区已入驻企业就业。据集中区已入园企业管理者反映,他们企业现在的劳动力存在短缺情况,并且企业目前的就业劳动力主要是来自外地,当地的失地农民很少一部分在他们企业就业。另外,当地政府对于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可能过于形式,实际效果并不佳,并且企业与失地农民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使得企业招不到合适的员工,农民找不到工作,间接导致了大部分失地农民选择外出就业。
四、建议与对策
基于上述分析和结论,为了提高当地失地农民的拆迁安置转移意愿,有效保障失地农民在征地拆迁转移安置前后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集中区的经济建设与后期发展,使得后续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能高效、有序、顺利的开展,我们给出如下几点建议:
1.适当提高当地征地补偿标准,规范征地补偿措施与行为
至于征地补偿合理性,早先戴中亮(2004)就指出要从加快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征地补偿费的测算方法、调整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式等方面重构我国失地农民的补偿模式[1]。毋庸置疑原先的那种仅以土地价值为征地补偿标准已不能完全保障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征地补偿制度必须要去成革新,形成一种独具集中区特色的创新性征地补偿制度,另外土地的增值部分以及土地未来可能升值这部分所产生的利益也应该在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中体现出来,所以集中区适当提高当地征地补偿标准,规范征地补偿措施与行为,有效的提高当地失地农民拆迁转移安置的意愿。同时政府执行人员也要确保征地补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避免再次出现“先拆先吃亏,后拆受益高”前后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我们知道,以前,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来源的可持续性一般是终生的,然而现在,政府通过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征收其土地并发放征地补偿款,如果补偿不够合理就会挫伤失地农民拆迁转移的积极性,也会对集中区后续的拆迁转移工作产生阻碍,严重的还会影响当地社会的稳定。
2.建立城乡一体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内容,提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内容是集中区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安置的重要保障,我们知道,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变成了失地农民,失去了象征其身份的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一直赖以生计的经济保障。从全国各地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上看,大多数失地农民都没有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再者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程度、技能以及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弱势使其在失去土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很快的融入城市生活,农民们幸福感大大降低,而失地农民们仅靠着一次性到账的征地补偿款根本无法保障其后续的生活需求,征地补偿款一旦耗尽,农民们没有技能,没有工作,无法保证其正常的生活需求,必将严重威胁到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从理论上说,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应该至少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就业保险和医疗保障等较为完整的保障体系,才有可能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接轨,也才有可能真正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迈进[2]。当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应要考虑到现实的国情以及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当地政府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更为全面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例如直接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3.加大失地农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程度的普遍低下,对于已经失去土地且无一技之长的他们很难快速就业。从某种意义上讲,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实际上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3]。当然一系列就业保障政策的出台也会加大农民们的转移意愿,使后续的转移安置工作能更有效的完成。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失地农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积极制定实施失地农民的保护性就业政策和措施,鼓励农民去自谋职业,创新创业,大规模极力发展失地农民就业再就业工程。政府一方面在鼓励农民再就业的同时另一方面也要在农民工创业就业的问题上给予实际的帮助,比如像从事个体经营,实行税费减免。拓宽就业渠道,营造就业空间;大力发展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加工业,支持失地农民开办企业,鼓励用地单位优先安排失地农民[4]。
4.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次序,合理有序的转移以及增强农民与企事业间的信息透明度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次序是考虑到政府政策的实施是否有配套性、难易性以及政策成本收益等要素进行的转移安排[5]。首先政府要承担劳动力转移的组织者,合理规范劳动力转移的次序,合理有效的进行转移安置工作,其次政府还加强对当地失地农民的就业引导与就业培训,政府应当主动充当园区企业与失地农民之间的信息交流的桥梁。据悉,目前当地大部分失地农民都选择去外地就业,很少一部分选择在当地企业就业,与此同时园区入驻企业出现劳动力短缺情况,这种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不平衡、不匹配,将会影响园区企业和集中区经济的后续发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与失地农民自身的素质低和思想观念落后有关,更重要的由于是企业与失地农民之间就业信息传递的不对称、不及时。企业招工时对劳动力自身有一定的技能要求,政府安排的就业培训不到位、不充分,导致失地农民结构性失业无法缓解,不得不选择去外地就业。然而,失地农民选择去外地就业不仅会增加就业成本,也容易使他们自身劳动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五、结语
失地农民生存现状问题一直是社会乃至国家关注的焦点,为了使失地农民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不会陷入最终的“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困境,本文以江南产业集中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安置现状为研究个案,简单粗浅地分析了在现实案例中剩余劳动力在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与对策,其研究结果与相关分析可以为江南产业集中区后续的经济建设提供参考意见,有利于集中区制定更加合理的劳动力利用政策,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也可以为皖江城市带及其他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管理提供经验借鉴。
参考文献:
[1] 戴中亮.我国失地农民补偿模式的重构[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4(6):35-37
[2] 陈绍军.失地农民和社会保障:水平分析与模式重构[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11:18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