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大气防治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为不断改善我镇年度空气质量,如期完成2021年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镇政府决定在落实好《孟村回族自治县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孟村回族自治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方案基础上,根据我镇当前空气质量研判分析结果,采取以下强化管控措施。
一、加强涉气工业企业管控。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停限产措施,凡未按要求停限产的,一律实施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错峰名单。
二、加强燃煤管控。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开展散煤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散煤销售网点予以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散煤的,一律取缔。开展散煤置焕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居民使用散煤取暖的,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做到家喻户晓。
三、扬尘治理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商砼企业治理。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百”。
2、所有无证不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到位,对有证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苫盖到位。
四、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新县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各村大喇叭大力宣讲秸杆禁烧的重要性,让人人知晓不要随便点火,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极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
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公告》要求,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管控,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的管控。我镇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控,清除污染因素,确保空气监测质量,推进我镇在全市、全县范围内的排名。
一、总体要求
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结合,压死责任,综合施治,形成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专家诊断、精准治霾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着力解决辖区内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年度改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我街道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目标:PM2.5平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PM2.5同比改善率好于-20.29%,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完成区下达我街道的目标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再清零
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行动,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整改不彻底、死灰复燃等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精准施策,一是对关停取缔类企业,要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防止死灰复燃;二是对整改提升类企业,要确保各项手续齐全,安装并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二)深化燃煤污染综合治理
1、加强散煤管控。组织好本辖区的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清理覆盖所有区域包括废弃厂房和偏远的置换地,不留死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防散煤复燃。针对个人燃用劣质散煤行为,由街道负责彻底清理回收。
2、实施锅炉污染治理。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治理成果,加大排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实施“双替代”“回头看”治理。坚持“冬病夏治提前对清洁能源替代进行安排部署,对辖区“双替代”完成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加快对遗留户、遗漏户实施集中供暖或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同时,对完成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的,加大日常监管和入户排査力度,做好政策引导和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严防散煤复燃。
(三)深化扬尘综合治理
1、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在“6+2个百分之百”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十必须”工作标准。“十必须”,即:(1)施工区域必须围挡作业,严禁敞开施工;(2)所有物料、黄土必须全面覆盖,严禁;(3)施工现场必须湿法作业,严禁扬尘污染;(4)现场地面必须全部硬化,严禁土地;(5)所有车辆必须彻底冲洗,严禁带泥上路;(6)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清运时必须密闭运输,规范清运,严禁抛洒遗漏,私拉乱倒;(7)必须使用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超标排放;(8)具备条件的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和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因工序、工艺需要不适合使用预拌砂浆的,现场搅拌砂浆时必须棚化密闭生产;(9)必须按标准安装远程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部联网并在施工现场门口设置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严禁不按要求设置点位;(10)必须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严禁露天排尘。
2、加大裸土裸地治理。各社区要对本辖区裸土裸地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不同类型的地面,按照“宜绿则绿、宜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分类推进裸地扬尘治理工作。对闲置建设用地,要采取喷洒抑尘剂、苫盖等抑尘措施,对于面积较小、短期能够完成治理的,要迅速行动,限期完成。对面积较大、治理时间较长的,要制定治理计划,倒排工期,尽快完成。
3、深化卫生环境垃圾整治。对辖区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开展拉网式排查,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清理要做到随产随清,不留死角。卫生清扫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地面要洒水抑尘,住宅小区要注意抑尘清扫。因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前要全部覆盖,清运要及时。
(四)加强“VOCs”管控和重点区域管控
坚持“有序退出一批、源头管控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有效管控VOCs排放总量,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VOCs管控。开展“利剑斩污”行动,有序清退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电气焊、喷涂、洗衣、印刷、小餐饮等涉VOCs行业企业,做到全面筛査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户进行督促清理搬迁。
2、严格错峰生产管控。对辖区内印刷、汽修、电焊、切割等涉VOCs行业进行严格管控。要求错峰生产,避开高温时段减少臭氧前体物生成。对不按规定生产作业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严重者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关停取缔。
3、严格重点区域管控。结合两个国控点污染源清单继续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动态摸排统计辖区污染源,防止遗漏,对于巡查员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案件及时高标准整改和反馈。
(五)深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1、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组织网格员对辖区120余家餐饮企业和主次干道实施动态巡查,全面监查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情况,禁止露天烧烤、规范室内烧烤。从“源头”上实现对餐饮企业和烧烤经营户油烟净化设备整改安装的全覆盖,建立油烟清洗台账,要求商户做到每半月清洗一次。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城区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2、实施烟花爆竹禁燃治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要求,全方位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坚持全年全辖区禁止储存、销售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3、倡导文明祭祀。全域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锡箔、冥钞、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任副组长,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辖区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措施有力,切实将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责任督导
由分包社区科级干部牵头,各社区负责,以网格化为基础,将环保工作任务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到人。街道纪工委和环保所成立联合督导组,对辖区环保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尽责的进行严肃问责。
通过城乡容貌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城乡容貌环境得到彻底改善,实现我县城乡容貌规范有序,城市景观显著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形成整洁、亮丽、优美的县城景观环境。
(一)环境卫生治“脏”。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解决道路和施工扬尘、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沿街污渍、污水四溢、裸土见天、白色污染等问题。
(二)容貌秩序治“乱”。全力整治县城容貌秩序,重点解决摊点乱摆、乱贴乱画、店外乱占、牌匾乱设、车辆乱停等问题。
(三)城乡建筑治“违”。大力整治城乡范围内违法建筑,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未批先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筑。
(四)园林绿化增“景”。巩固省级园林县城成果,加大园林绿化管护,上档次、出特色、出品位,进一步提升县城绿化质量和水平。
(一)环境卫生治“脏”。
1、开展全县义务劳动。建立“县领导包区域、党政机关包路段”的管理机制,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县城范围内的义务劳动,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重点做好县城内主次干道路两侧及重要节点部位的综合治理,保持路面和出入口整洁,及时清理积雪、杂物、抛撒物等,清除路肩及绿化带内杂草、垃圾,对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积存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实现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责任区划分附后)
2、强化清扫保洁管理。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做到主次干道保洁全覆盖,实行垃圾落地限时制,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实行16小时保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做到“六净五无”(路面净、便道净、道牙净、收水口净、树根净、墙根净,无瓜果皮核、无杂草树叶、无垃圾污物、无纸屑、无人畜粪便)。禁止垃圾、落叶焚烧。
牵头单位:住建局
3、强化环卫设施管理。加大环卫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按要求设置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并及时保洁维修,确保环卫设施正常发挥作用;做好公厕保洁,按时对外开放,保持干净整洁、设施完好。
牵头单位:住建局
4、强化垃圾收运管理。
(1)严查乱倒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行为,提高收集转运效率,做到日产日清;规范沿街门店装修行为。
牵头单位:住建局
(2)抓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立专人日常保洁和垃圾转运制度。
牵头单位:桑园镇
(3)医院等卫生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卫计局
(4)进一步加强县城建成区内各居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打造“优美、健康、洁净”的宜居环境。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物业公司
5、强化河道水系治理。加强__河、__河、__渠等县城水系及两岸护坡管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面漂浮物、积存垃圾、乱搭乱盖、乱排污水等行为进行整治和纠正,保证水面洁净、水体清澈。
牵头单位:水务局;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
6、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1)按照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逢重污染天气时,对县城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每天限行时段为7:00—20:00。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牵头单位:公安局
(2)加大对全县涉气、涉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减少不低于15%的大气污
染物排放量。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开发区
(3)对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进行严格管控,全面落实《__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渣土车全部密封遮盖运输,避免带泥上路,早8:00至晚20:00时间段内禁上路行驶;商砼企业、料场、废品收购点、煤场严格落实抑尘措施。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务局、公安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4)各乡镇政府要加强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和政府驻地及辖区村庄容貌环境治理工作,辖区内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杂草和落叶,辖区内的砂石料厂要全部落实抑尘措施,城乡容貌得到提升,大气质量得到好转。
牵头单位:各乡镇
(二)容貌秩序治“乱”。
1、整治牌匾广告。
(1)对县城迎宾大道、主次干道、繁华商业街的门店招牌进行逐步规范。清理私拉乱扯的软体条幅、布幅、飘旗、伞棚、充气拱门等,取缔落地店牌。加强对流动广告宣传的管理。加大对各街道公用设施、沿街门店、墙面乱贴乱画小广告的巡查治理力度,全面清理各类小广告。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2)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捣毁印刷制售窝点,从源头上严厉打击。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加强市场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取缔违规零散摊群,重点治理__道北立交桥集贸市场、__路步行街、建行附近、外贸路口、县医院门前等区域的占道经营问题,疏堵结合,引导到正规的市场内经营,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避免短期效应和反弹。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规范门店管理。严厉查处店外经营、依门经营、乱拉乱挂、乱摆乱放以及破坏树木、绿化带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洗车装饰、修车补鞋、修配钥匙等商贩的管理工作,制定疏导方案;露天烧烤炉具全部改为清洁能源;全面取缔门店及小商小贩高音喇叭。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完善市政设施。
(1)严格执行国家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的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和规程,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出入口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清除道路坑槽和更换破裂、松动便道砖。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交通局
(2)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路灯、水篦、井盖全面检查,发现丢失、破损的及时补换,确保设施完好,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天然气公司、供热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3)对三座立交桥两侧桥体、城区路灯杆进行彻底清洗粉刷。
牵头单位:交通局、住建局
(4)对交通信号灯及控制箱进行维修更换。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5)严厉查处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破坏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为。
牵头单位:住建局
5、规范交通秩序。
(1)科学规划公共停车场,在大型公建、商场、饭店、宾馆、市场等门前施划停车泊位,确保停放整齐,通行顺畅;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大型商场、影剧院、商业街、繁华路段沿街门店前施划停车线。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
(2)对城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指示牌、公交站亭、站牌、路口电子眼、交通指示灯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修、更新、清洗、粉刷,科学测算,合理设置。
牵头单位: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住建局
(3)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住建局
(4)严查遗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公安局
(5)严查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酒驾和大货车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城区营运电三轮车进行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交通局
(6)加强车站、学校、商场、医院、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附近的交通疏导,严管严治,确保畅通。
牵头单位:公安局
(7)加强出租车管理,做到规范行驶、停放有序、打表计费。
牵头单位:交通局
(三)城区建筑治“违”。
在县城规划区内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建成区内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建立台帐,分别列出查处意见。建立健全查处联动责任机制,在巡查、审批、监管、打击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行动、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制止违法建设工作的意见》(__办字[2010]218号)文件精神,县国土局是管理国土资源、制止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违法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是制止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又擅自增加建设规模、调整户型面积等不按图纸施工以及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
进行开工建设等违法建设行为的主要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国土局、住建局;责任单位:桑园镇、曹洼乡、开发区
(四)园林绿化增“景”。
按照我县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安排,集中对行道树、花池苗木补栽,去除死树残苗,保证补栽质量和成活率;对道路交叉口、公园、广场、社区、临时空闲地的地块,能绿化的进行绿化,不能绿化的进行硬化,巩固绿化成果,增加城区绿量。打捞公园水面漂浮物,做到水面无漂浮垃圾,营造水清、健康、生态的优美景观。对公园、广场内体育健身器材进行全面维修。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农业局、教体局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日至10日。召开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和城乡容貌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各相关单位针对所承担的具体整治任务,充分做好摸底调查,掌握重点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具体方案。
(二)整治提高阶段:12月11日至2016年1月20日。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消除薄弱环节,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月21日至30日。在各单位组织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县政府督查室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全县通报。
四、措施和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全面改善大气质量、城乡容貌环境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要充分利用城区大屏幕、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领导小组,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和城乡容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各乡镇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驻地及辖区村庄的大气污染防治和容貌环境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组织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集中治理工作攻坚战。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认真落实“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环境兴县、旅游活县、生态立县”五大战略,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大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环境监管体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大气环境的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三、整治重点
1、重点规模企业污染防治;
2、城区三边范围内采石场、采砂场、砖瓦窑整治;
3、城区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整治;
4、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含道路交通建设);
5、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
6、米粉加工污染整治。
四、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重点规模企业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县工业经济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电力公司
工作任务:对浙水泥、浙浦水泥、新晃冶炼厂、南天硅业、华东硅锰、秦箭炉料、红星集团、新中化工等8家重点规模企进进行重点监管,对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进行不定期检查,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后偷排污染物现象发生。
(二)三边范围内采石场、采砂场、砖瓦窑整治
责任单位:国土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所在乡镇
工作任务:牵头负责沪昆高速公路新晃段、G320国道新晃段、S232省道新晃段两侧,舞水河两岸第一道三体屏障可视范围内,城市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石场、砖瓦窑的关闭工作。
(三)城区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各街道办。
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督促锅炉使用单位积极整改,将燃煤锅炉更新为燃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锅炉,或增加除尘脱硫设施,使用低硫无烟煤。
(四)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含道路交通建设)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房产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对拆除工程和在建工程扬尘污染的整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字231号文件,新建住房必须设置集中排烟气道,要求设计单位、图纸审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格把关,控制生活烟气污染。
2、负责对渣土运输、城市道路的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严格控制渣土和生活垃圾撒落,改进道路清扫设施,减少道路扬尘。
3、负责对拆除工程防尘措施进行审查,对拆除工程在办理拆迁许可证时要求拆除实施单位或(个人)必须编制拆除工程防尘方案。
4、加强公路建设的质量控制,对填筑好的路基进行撒水,尽快验收实施路面铺设;路面铺设对搅拌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原材料的运输和储存尽量避免扬尘产生,混凝土拌合严禁路拌;对管辖范围内的公路绿化工程进行系统性规划,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市场服务中心、所在社区
工作任务: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饮食业户,规范城区餐饮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标准及要求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督促业户落实加强措施,确保饮食业油烟不对周边造成污染,对未按规定完成油烟整治任务的业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米粉加工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各社区
工作任务:督促米粉加工小作坊积极整改炉灶,使用型煤或改烧清洁燃料,对拒不整改的米粉加工小作坊上报政府予以处理。
五、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时间为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分三个阶段:
(一)2012年8月1日—至8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工作是协调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明确规范的标准,努力营造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201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强化技术指导,对不按标准进行整改的业主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按期验收。对严重违法或拒不改正的业主将给予相关处罚。
(三)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督促落实阶段。协调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现场抽检整改后效果情况,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的成员单位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各成员单位将整治情况报协调领导小组,由协调领导小组汇总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张霞为组长,姚茂良、蒲少军、潘世新、杨慧英为副组长,县政府办、法制办、创卫办、环保、工业、国土、建设、质监、药监、交通、卫生、工商、公安、安监、房产、城管、地税、国税、广电、财政、林业、教育、发改、商务、工商联、商行办、市场服务中心、新晃镇大湾罗乡、方家屯乡、兴隆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有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政府办),由袁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菊英、李代群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新闻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对大气污染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跟踪报道,对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三)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上述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环保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并与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使用、提拔相结合,从而调动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一)防治工业污染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2.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3.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06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达标验收时间为**年6月底前。4.**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5.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6.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7.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反弹。8.**年10月底前完成对盛能电厂、华盛电厂脱硫装置和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名单见附表5),确保**年年底前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9.其他未被列入关停治理改造的大气污染企业,必须在**年10月底前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治理改造。10.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一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任何部门不得审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禁止在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内建设炼钢、炼铁、电石、水泥等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从**年起,对占城区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分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土地分局(二)防治煤烟污染1.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工业采暖。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2.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所有工业燃煤窑炉和蒸发量1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等燃煤装置,**年5月1日前全部取缔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要按隶属关系,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新上直接燃煤的商业性的饮食或浴池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接受备案。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小锅炉烟尘污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广绿色能源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或关闭。**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业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商分局3.各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经贸局、工商分局4.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年底前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环保分局(三)防治机动车污染1.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2.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年底使用双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要达到30%,**年底达到50%,**年底达到90%。责任单位:区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3.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路检车辆不能低于当地现有车辆总数的5%。区环保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限制摩托车发展,停止对二冲程摩托车挂牌。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环保分局4.车用汽油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指标》等要求,销售单位要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责任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四)防治扬尘、油烟污染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的管理。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城区道路坚持洒水清扫,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公路局2.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防止地面扬尘污染。**年基本实现城区地面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年达到30%,**年达到35%,**年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林业局3.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现有饮食服务场所污染扰民或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年7月1日起,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禁止在城区内露天烹调、烧烤食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分局4.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和服务大企业为目标,以整合服务资源、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建立直通车服务畅通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不断完善直通车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为大企业服务的无缝隙覆盖;积极打造政务品牌,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服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享受大企业直通车服务:
(一)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区注册和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上年度营业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区注册和纳税的服务业企业;
(三)上年度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在**区注册和纳税的企业;
(四)上年度纳税区级收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在**区注册和纳税的企业;
(五)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的项目主办单位;
(六)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在**区投资并纳税的企业;
(七)在**区经济结构调整战略布局中有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的企业和全区经济发展战略需重点扶持的企业。
三、评定程序
对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根据企业经营业绩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充实。
(一)初选酝酿。年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工业企业、年营业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服务业企业由区统计局提供;年纳税区级收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由区财政局提供;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世界500强在**区投资并纳税的企业、投资额超过500万美元的项目主办单位由区外经贸局提供;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在**区投资并纳税的企业、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主办单位由区发改局提供;列入全区重点投资项目的企业、在**区经济结构调整战略布局中有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的企业、全区经济发展战略需重点扶持的企业由区发改局提供;其他企业由区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提供。
(二)综合评定。每年初,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外经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建管局等成员单位按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上年度生产经营指标下降,达不到标准的不再享受直通车服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淘汰制度。
(三)对外公布。享受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企业要填写《享受直通车服务大企业基本情况表》。每年确定的名单由区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布。
四、服务内容
区政府为享受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一)协助企业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及区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二)优先推荐申报名牌产品、技术中心、评选各类先进企业、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三)协助企业办理新建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环保、卫生许可等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四)建立区领导对口联系制度,区领导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加快发展;
(五)协调其他服务事项。
五、运转机制
(一)成立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大企业直通车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大企业直通车服务落实工作。区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抽调骨干人员成立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办公室,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咨询、投诉等事宜,传递、反馈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的运行信息。
(二)建立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施“直通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建立大企业发展座谈会制度。区政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大企业发展座谈会,由区领导出席,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直接听取企业关于加快发展改善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即指第一位受理企业来文、来件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门科室或专人与大企业联系,为大企业提供服务。企业的各项申报手续可以由区级各部门直接受理及时解决,对能在基础职能部门受理解决的事项,由区大企业直通车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受理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办理时限减半。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大企业各项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原则上应比对外公开承诺时限缩短一半。
(六)企业在申办事项办理过程中遇到一般疑难问题,由区受理部门联系区各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遇到较大疑难问题由区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解决;难以协调的重大问题提请分管副区长召集会议协调解决;特大问题,应向区长汇报,提请区长协调解决。
六、督导考核
(一)本方案中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编制“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实施办法”,明确受理事项、受理承诺、服务人员名单、办公电话及直通车服务内容等,要公开公布接受监督。
统筹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措施,防微杜渐,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二、排查对象
在建和运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管道除外)。
三、排查内容
(一)在建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建设是否符合规范。
2.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应对台风、暴雨、高温、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应急小组建设情况。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4.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培训的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危险生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贮、管理和使用情况。
7.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施工设计、简化工序流程、随意压缩工期“抢进度”情况。
8.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安全情况。
(二)运行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县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管道保护职责情况,是否有专门部门主管,并建设有一支专门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检查小组。
2.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记录及相关台账建设情况。
3.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商是否建成一支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4.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运行管道附近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明文禁止的威胁管道运行安全的安全隐患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实施步骤及安排
(一)企业自查(7月1日至7月10日)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管道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企业自查报告于7月10日前报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即县能源办公室。
(二)部门检查(7月11日至7月31日)
县发改局、县能源办协同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的管道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乡镇、街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三)迎接督查(8月1日至31日)
管道相关企业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工作台账,认真准备接受省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管道安全情况开展督查。
(四)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底)
认真总结前段时间工作成果,结合省联合督查组督查意见,按照既定目标,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安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快速开展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管道企业要认真汲取近段时间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本次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客服麻痹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警钟长鸣。要迅速做出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彻底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安全重大事故零发生、安全责任零缺位、隐患排查零漏洞、违法违规零容忍。
一、评选活动目的
2014年暑期即将来临。以往,中小学暑期活动以科技馆、博物馆等场馆开放为主,学生被动参观多,缺乏互动与动手。近两年暑期,上海市教委有关部门举办了“职业小达人”活动,组织一批中职校对中小学生开放实训中心,作为学生消暑、职业体验的好去处,这种有益身心、增长见闻,又动手动脑、高度参与的活动新方式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好评和欢迎。学生们终于在暑期动了起来!
本市从2004年开始,计划建设100个市级中职校开放实训中心。到现在已基本建成的有80余个,尚有13个在建中。这些实训中心各有特色,资源极为丰富,是学生进行技能培养、暑期实践的好去处。因此,从2012年暑期开始,本市挑选了其中8个向中小学生开放,2013年向学生开放的实训中心达到20个,实施效果相当喜人。借国家建设职教体系的东风,今年4月本市中职校实训中心又大规模向学生开放,反响异常热烈。
今年暑期,本市将继续举办“职业小达人”活动,在上两年基础上开放23个中职校的实训中心、82个体验项目,为中小学生提供更多、丰富的暑期实践活动场所,在学生中掀起一股动手、互动的热浪。以此为载体,让学生在职业体验中,对各种职业、专业有感性认识,潜移默化地培养与学习能力同等重要的职业能力,逐步改变中国学生动手能力差的现状,为今后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也让学生度过一个特别有意义的暑期。同时,中职校实训中心的开放也使得社会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出其教育功能,体现出职校对社会的责任感。
为此,上海市教委德育处、职教处、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新闻晨报》将于2014年暑期,联合举办“2014暑期职业小达人”评选活动,配合中小学生暑期职业体验活动,发动全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体验活动,用简洁生动的语言对自己有趣的职业体验经历,和对不同职业的感受发表微感言,并拿起相机、手机定格自己体验中难忘的一刻,挖掘出职业体验活动的深层价值。《新闻晨报》将对“2014暑期职业小达人”活动以及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评选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和中学组。
三、评选要求
平日专注埋头学习,却从未体验过职业带给你的幸福感。今年暑假,本市将开放23个中职校的实训中心、83个体验项目,多种职业体验将打破你对“职业”的陌生感,对各种职业、专业有了感性认识。在这份难得的体验后,你是否对某个职业有了初步的认识,甚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呢?赶快拿起笔记录下这份感觉,并用相机、手机定格体验中的难忘一刻,给我们投稿哦!
参加“职业小达人”评选要求
学生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方能参加评选:
(1)在暑期中至少参加4个中职校的体验活动,有4次以上的刷卡体验记录;
(2)写一段体验活动的微感言;
(3)拍一张体验活动的照片。
2、微感言主题:职业初体验
要求:小学组字数为100字左右,不超过200字;中学组字数为200字左右,不超过300字。请投稿学生务必在微感言末尾处注明姓名、所在学校、所在班级、联系人手机等信息。
照片主题
(1)最感动的一刻;(2)给我留下深刻记忆的时刻
要求:上述主题中任选其一,精选一张照片即可。不得做假、摆拍。
4、投稿方式:请将微感言和照片发至邮箱:*****
四、评选时间
投稿时间:2014年7月1日-8月31日;评审时间:9月上旬;奖项揭晓时间:9月中旬。
五、评选活动渠道
上海教育微信、博雅网、《新闻晨报》新闻版、腾讯·大申网等。
六、评选方法
1、评选标准
参加次数:学生在暑期中至少参加4个中职校的体验活动,有4次以上的刷卡体验记录;
微感言:学生须以简洁生动、明白晓畅的语言表述自己的暑期职业体验经历和感受,强调内心真实感受及体悟,须有自己的见解。
照片:真实记录体验中难忘的时刻,画面清晰、生动,主题突出。
2、评委
主办方将延聘知名教育专家、社会人士、家长代表组成专家评审组统一进行评审,评审形式将采用专家评审方式。
不同的国家各怀不同的利益诉求,即便是在被称为“人类为拯救地球达成共识的最后一次机会”――德班大会上,也难以避免上演各个谈判集团之间的拉锯战。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
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在南非德班召开,各缔约方在会议上的唇舌激辩、互不让步,再次显示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科学问题,而是上升为国际政治问题。温室气体的排放对全球气候的影响不存在地域间的区别,无论哪一国排放多少温室气体,其排放造成的危害均由地球上全体人共同承担。所以,要控制温室气体的有限排放,就要求全球各国来共同努力严格执行一套完备的温室气体减排方案。
值得欣慰的是,德班气候大会各国代表经过数十小时最后“加时冲刺”,到12月11日清晨,4份决议艰难降生。它们分别涉及《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长期合作行动计划、绿色气候基金和2020年后减排的安排。这标志着,德班气候大会几经转折后交出了一份积极的答卷,回应了国际社会关于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新期待。
发达国家减缓方案层出不穷
早在德班会议召开前,世界各国的研究机构对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下减缓问题已经提出了许多不同方案,新的方案仍层出不穷。这些方案中多数是发达国家学者设计的,由于受到所代表国家立场的局限,这些方案都难以兼顾公平和可持续原则,即使是为发展中国家利益考虑的方案,也难以从根本上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国情和根本利益。
英国全球公共资源研究所(GCI)提出的“紧缩趋同”方案,设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从现实出发,逐步向人均排放目标趋同,从而在未来某个时点上实现全球人均一致。这种方案从公平角度看,默认了历史、现实以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实现趋同过程中的不公平。虽然符合发达国家占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容量完成工业化进程后向低碳经济回归的发展规律,但对仍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中的发展中国家的排放空间构成严重制约,客观上并不公平。
巴西案文是考虑历史责任方案的代表。因为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有一定的寿命期,今天的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200多年间温室气体排放的累积效应造成的,因此,在考虑现实排放责任的同时,追溯历史责任,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平。巴西案文原只针对发达国家,后来发达国家学者将这一方案扩展到发展中国家。但是,这种基于历史责任的减排义务分担方法,只考虑国家的排放总量,而不考虑人均排放;只强调污染者要为历史排放付费,而没有考虑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国当前及未来发展需求,从公平角度看存在偏颇。
瑞典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SEI)学者提出的温室发展权(GDR)框架,认为只有富人才有责任和能力减排,通过设置发展阈值,保障低于发展阈值的穷人的发展需求。该方法采用超过发展阈值的人口的总能力(经购买力平价调整的GDP)和总责任(累积历史排放)两个指标,对实现全球升温不超过2度目标所需要的全球减排量进行减排义务分配。但是,该方法只考虑各国排放的历史责任,不考虑未来排放需求。而且,发展阈值的假设,累积历史排放的计算,以及所需统计数据的来源等问题也存在争议。
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学术界提出了哪些方案?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方案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的“建立国家账户”方案和中国社科院提出的碳预算方案。
国研中心“建立国家账户”方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就“应对全球气候”成立课题组,并提出卓有建树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理论框架和解决方案――建立国家排放账户。
“建立国家账户”方案力图克服《京都议定书》的缺陷,同时又保留其优点。在该方案中,通过明确界定各国排放权来为各国建立起“国家排放账户”,使“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得以明确界定,所有国家均可以纳入全球减排协议。与此同时,这一方案对现有各种国际合作机制和国内减排机制则具有高度开放性和兼容性。参与方案讨论的刘培林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提出的这一套方案首先体现了‘公平’,这样算下来以后,我们中国并没有占多少便宜,但是也不能吃亏,像发达国家以前排的多,以后就得少排,发展中国家反之。”
“建立国家账户”方案包括三个步骤:(T0代表过去――工业革命或其他时点,T1代表当前,T2代表未来某一时点刻――2050年)
第一步:根据目前大气层中温室气体总的累计留存量以及人均相等的原则,界定T0-T1期间各国的排放权。各国排放权与实际排放之差,即为其排放账户余额。这样,我们可以为每个国家建立起“国家排放账户”,并将超排国家模糊不清的“历史责任”明确转化为其国家排放账户的赤字,欠排国家的排放账户余额则表现为排放盈余。每个国家排放账户上的余额,明确代表各国的“历史责任”或权利。
第二步:科学设定T1-T2期间未来全球排放总额度,并根据人均相等的原则分配各国排放权。每个国家在T1-T2期间新分配的排放额度,加上T0-T1期间的排放账户余额,即为该国到T2时点时的总排放额度。
第三步:建立包容开放、多元化的国际合作机制和国内减排实现机制,对各种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国际、国内方案持开放态度,鼓励其相互竞争,但这些方案的效果,均要最终反映到各国排放账户余额的变化上。这样,现有国际合作机制和国内减排机制就可以广泛包容在国研中心课题组方案之中(IETS、JI、CDM、国际减排公共基金等)。
国研中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课题组认为:目前关于温室气体减排的讨论,大都假定减排与经济发展存在两难冲突,随着技术进步,特别是新能源领域的创新加快,低碳经济发展模式逐渐替代传统高排放发展模式展现出巨大潜力,新技术之所以涌现,是因为市场为这种创新活动提供了赚取利润的机制。如果各国排放权能够得到明确界定和严格保护,并建立起相应的市场交易机制,则减排就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这将为低碳技术和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长远来看,温室气体减排将会使人类社会更加繁荣和可持续地发展。
社科院的碳预算方案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带领大团队提出碳预算方案,他们依据人文发展理论,从人的基本需求的有限性和地球系统承载能力的有限性公理出发,强调国际气候制度应保障优先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促进低碳发展,遏制奢侈浪费,同时满足公平分担减排义务和保护全球气候的双重目标。
潘家华认为,从全球能普遍认同的公平理念出发,提出公平原则应该具有以下几层含义:
首先,公平的本意是人与人之间的公平,这与人均排放方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一致的。尽管当代国际社会是以国家政治实体为单元,通过政府间的国际气候谈判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但是,伦理学上公平的本意,不是保障国家之间的“国际公平”,而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公平”。这是因为衣、食、住、行、用等个人消费都要消耗能源,社会的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公共消费也需要消耗能源。在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能源体系还难以彻底改变的情况下,温室气体排放权显然是保障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关键是保障今天生活在地球上的当代人的权利,使每个人都能公平地享有作为全球公共资源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温室气体排放归根到底来源于人的消费需求,事实证明,控制人口的政策对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这就需要选定基准年人口作为排放权分配的基础。我们认为,当代人是历史的传承,掌控未来人口。因此,以当代人口数量作为排放权分配的基础,符合公平要求。当然,排放权作为一种人权,人口迁移,排放权也相应迁移。
第三,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关键不是现实或未来的某个时点上流量(年排放)的公平,而是包括历史、现实和未来全过程的存量公平,可以从历史评估起始年(例如1900年)到未来评估截止年(例如2050年)总累积排放量来衡量。温室气体排放是伴随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而迅速增加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完成表明城市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和区域性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基本到位,一旦完成,无需继续增加,只需对存量维护和更新。发展中国家开始工业化进程较晚,历史上消耗排放权较少,积累的社会财富较少,因而当代人的发展水平也较低,基本需求尚未满足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未来在实现工业化进程中的排放需求较大。历史排放与未来需求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因此寻求从历史、现实到未来全过程的存量公平,相比只看未来剩余排放空间默认历史排放不公平的分担方法,更具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