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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财务报表舞弊问题也越发严重,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舞弊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其实不光是我国,世界发达国家的企业也存在财务舞弊问题,在美国,经济界认为财务舞弊者造成的危害比还严重。在我国,财务舞弊案不仅会损害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会给国民经济秩序带来巨大伤害。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加强审计是当务之急。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手段
毋庸置疑,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会产生巨大的损失。上市公司一般通过以下一些手段实施财务报表舞弊: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舞弊
这种舞弊又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一是资产舞弊,包括现金舞弊、应收项目舞弊和虚拟资产挂账。现金舞弊是最常见的舞弊方式,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恰恰能造成巨大的损失;应收项目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随意操作公司存货的数量,将合格产品当作废弃品予以处理,或者通过西虚假发票来虚增存货;虚拟资产挂账是公司继续将没有实际价值的资产挂在账上,以此达到虚增资产和利润的目的。二是负债舞弊,上市公司在流动负债上动歪脑筋,比如公司采购物品时,物品已入库,但没收到购物发票,这时候应该将未付款项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但是一些上市公司故意不计入应付账款,以此达到财务舞弊目的。
(二)损益表项目舞弊
这种舞弊手段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收入舞弊,即通过虚构销售活动来达到舞弊目的,具体操作方式是填写虚假出库单、虚假发票,虚构销售对象,让投资者误认为自己公司有很好的收益。二是成本费用舞弊,一些上市公司利用成本结转和计量的复杂性,提前或延迟确认费用,以此达到舞弊目的,比如将本该由下次分摊的材料成本提前到本期核算,这种以领代耗原材料核算的做法可以掩饰上市公司的舞弊目的。
(三)现金流量表舞弊
上市公司在形成会计盈余的过程中,不少会计假设现金流量和会计原则并不会参与其中,因此公司高层难以通过采取改变会计方法的形式来变化现金流量,但公司还是能通过经济业务和结算过程来对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人为操控,甚至可以人为增加现金流量净额,给投资人造成假象。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上市公司实施财务报表舞弊的方式有很多种,他们为了谋取一己私利,不惜伤害别人的利益,这种行为是必须严厉禁止的。要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案例,对其加强严格的审计刻不容缓。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审计对策
要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进行审计,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优化审计程序
首先,准确识别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迹象。能否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迹象进行准确的职业判断,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审计的成果。其次,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准确评估,要借助不同的财务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数据的内在联系,科学评价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再次,邀请富有实践经验和专业才能的审计专家组成审计小组,促使他们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市公司的审计程序、时间和范围,以此防范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风险。第四,严格实施审计过程,特别是要加强风险再评估,适当修整审计计划,进一步扩大审计测试范围,得出合理的审计意见。
(二)优化内控制度
人类社会要想获得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行之有效的管理活动。“无规矩,无方圆”,大到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都离不开有效控制,如果没有制定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就好似一个城市没有护城河,敌军可以随意掠夺。有鉴于此,加强内部控制至关重要。上市公司尤其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首先,上市公司要优化自己的治理结构,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和监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具体而言,上市公司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功能,要强化对注册会计师反映的会计信息问题的监管力度,还要防范审计师与公司高层的不法勾当行为,防止他们侵蚀公司利益。其次,上市公司还要自我评估自己的内部控制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公司内控体系,及时发现问题,防止财务报表舞弊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
首先,上市公司要优化信息披露制度,要杜绝不充分、不及时信息披露现象,尤其要杜绝虚假披露行为,要不断规范信息披露准则和规则体系,尤其是要加强自愿性披露,包括公司背景信息披露,公司面临的风险及相应措施披露,以及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环境保护信息等。其次,为便于公司会计报告更加直观地反映社会责任资产、负债以及社会责任权益的分布情况,让公司各利益相关者更全面系统地获取对其有用的信息,上市公司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现实国情,编制独立的公司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三、结束语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言而喻,虽然我国对这个话题已经有了不少研究,但对其认识依旧处于探索阶段,论成果不够多,也不够先进,所以无法有效地指导实践操作。在此背景下,实业界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研究,并采取合适的审计对策,形成理论体系,为实践操作提供参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上市公司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大翠.基于舞弊行为的审计策略与方法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苏州.苏州大学,2008:30 -32.
IPO掌握着市场“造富”的闸门,引发中集集团(000039)、吉诺尔(000669)、隆基股份(601012)等企业不惜利用财务造假敲开IPO大门,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给证券市场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近2成~4成的公司IPO后第一年出现业绩变脸。证监会于2013年1月开展了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有268家(占比30.49%)由于财务不透明提交撤回了上市申请,且查出“天丰节能”和“秋盛资源”涉嫌严重的IPO财务造假,由此暴露我国证券市场外部机构监督的作用尤为重要。IPO财务舞弊是指公司为实现“圈钱”目的而在上市前或者中期发生的舞弊,首次公开募股在舞弊和非舞弊公司中存在显著差异(刘立国等,2003)。IPO舞弊比一般舞弊影响更为深远,在“注册制”推行的形势下,识别IPO财务舞弊对于发挥股票市场甄别功能具有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
二、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1. 外部监督影响IPO财务舞弊识别。企业上市之前,投资者仅能依赖于招股说明书了解财务信息,这为IPO企业通过操纵盈余以获得上市资格或者获得较高的上市溢价提供了机会(Leland & Pyle,1977)。此时,本文假设:
H1:IPO财务舞弊与外部监督效率负相关。
Brauand(2009)选择1985年~2005年间的3 900家IPO公司作为样本,发现高声誉的承销商可以有效地抑制IPO盈余管理行为。高声誉的券商更愿意选择高质量的IPO企业,对其IPO的财务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
H1a:IPO财务舞弊与承销商声誉正相关。
意见分歧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的主要动因(陆正飞、童盼,2003)。为了方便暗箱操作,管理者往往选择将审计师更换成对企业了解较少的新人,尤其是具有政治背景的。杨鹤、徐鹏(2004)发现公司会有通过收买审计师来追求“清洁”审计意见的动机,发生审计师变更后的审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为此:
H1b:IPO财务舞弊与审计师变更正相关。
媒体在资本市场担任着多种角色。Miller(2006)研究结果显示,有29%的公司在被SEC处罚之前,媒体已经察觉了公司的违规行为并进行披露;且公司违规侵害程度越大就会有更多的负面报道(Dyck、Volchkova & Zingales,2008)。媒体曝光引发的行政介入能够有效推动企业纠错,为此:
H1c:IPO财务舞弊与媒体负面报道正相关。
H1d:低速发展的公司,IPO财务舞弊与媒体负面报告呈显著正相关。
法治规范是国家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法律规范越健全,执行监管就越严格。白云霞、陈华和黄志忠(2009)研究发现,法制欠发达地区地缘关系与审计质量存在相关关系,外地审计师的审计质量较高,说明了法律保护对于中介机构监管的重要性。当监管更为严格的法律规范后,如2012年实施新审计准则,将会有效遏制该年度舞弊的发生。
H1e:IPO财务舞弊与法制监督负相关。
2. IPO市场影响IPO财务舞弊。IPO财务舞弊具有特定的IPO特征,如IPO的市场热度、IPO当日市场反映均会影响IPO财务舞弊,为此提出第二个假设:
H2:IPO财务舞弊与IPO特征相关。
股市的市场热度不但是市场收益率整体走势的反映,同时也可以研判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预期前景。市场热度较高时,大量优质、业绩较好的公司选择上市,简单进行报表粉饰的IPO舞弊公司未必能在竞争中胜出,而当股票市场较为“清淡”时,IPO舞弊公司却容易成功发行。
H2a:IPO财务舞弊与市场热度负相关。
IPO财务舞弊公司上市的首要目的是从股票市场“圈”得更多资金,存在强烈动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虚假财务信息。通过造假,除了可以扩大发行数量,还可以提高IPO定价,从而在超募中获得更多利益。
H2b:IPO财务舞弊与IPO募资特征(超募和规模)正相关。
Levis(1992)表明那些业绩差的企业如果后续没有潜力,在上市后具有较高的风险,不会获得高的IPO价格。缺乏实力并通过舞弊实现IPO的公司,显然难以具有后续再融资的实力。
H2c:IPO财务舞弊与市场反映(市盈率、个股回报率)负相关。
三、 样本选择和研究设计
1. 样本选择。本文选取自中国股票市场1992年正式营业至2012年发生IPO舞弊且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数据不全后获得65家样本,同时按照同行业相近资产总额配对了65家未被认定发生过舞弊的公司,共130个样本公司。
2. 变量与模型。本课题以FRAUD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建立如下回归分析模型,各变量的定义见表1。
四、 实证结果与分析
1. 描述性统计分析。本文采用SPSS13.0进行统计处理,IPO财务舞弊公司和配对公司描述性统计和T检验和Wilcoxon符号秩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MUW、EXCEED、EARNINGS、OSR、CHANG-E1、OWNER、VC、GROWTH、DEB-T、OPERATION在两种检验中皆显著。
组1为舞弊组,组2为非舞弊组。
2. Logistic回归分析。从表3可以发现,模型中变量预测方向与假设一致,模型拟合优度较高。
(1)外部监督机制。法律规范越健全、高声誉的承销商执业越严,IPO舞弊机会就越少。审计师的频繁更换可能是审计师在逃避舞弊责任,同时也导致审计工作不持续,为舞弊创造了机会。若承销商及审计师均未守住底线,则媒体的监督作用至关重要。MEDIA与舞弊可能性在10%的水平上正相关,GROWTH*MEDIA呈现负相关,即低速发展的公司在媒体负面报道时更倾向于舞弊。媒体通过对监管当局施加舆论压力,增加监管者“不作为”的声誉成本,有助于敦促监管者尽快采取监管措施。通过实证分析,我国IPO的外部监督机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IPO市场特征。市场热度高,大量公司上市,供过于求,监管更为严格、投资者选择众多,也易比较,IPO财务舞弊难度较大。在西方发达资本市场,为补偿投资者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公司在IPO时往往折价发行股票,由此导致发行时折价较多的股票有着较高的上市首日回报率(Beatty,1989)。因我国政府对发行价格的管制,有关公司质量的信息更多地反映在首日收盘价上。新股发行和上市成为众多公司的圈钱和套现机会,一直存在着“三高”问题:发行市盈率高、发行价高及超募资金高;而高发行价是实现超募及扩大IPO规模的重要因素。
(3)公司治理。刘立国和杜莹(2003)认为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用脚投票”对内部人产生一定制约作用。同时,风险投资机构作为大股东,对报表披露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减少了IPO财务舞弊机会。但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大量持股都将降低管理的独立性,引发IPO财务舞弊动机;且董事长离职会削弱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为IPO舞弊提供机会。实证结果表明,监事会规模与IPO舞弊不相关,说明由于我国监事会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4)财务与公司特征。本文证实营运能力与舞弊可能性在10%的水平上负相关。管理越好的IPO公司越不容易发生舞弊,而其他能力,如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与舞弊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这可能与财务数据纵后不易发现各种能力的逻辑关系有关。毋庸置疑的是,小公司的规范性总是无法与大公司相媲美,这使得小公司的舞弊机会远大于大公司。Parsons(1995)也发现舞弊公司比非舞弊公司有更小的公司规模,与本文结论一致。
论文摘要:本文提出了解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问题要从制度建设、监管执行、公司治理环境改善等多层面综合治理。分析了证券市场发行制度、再融资制度与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动机的影响,指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利益驱动有其特殊的规律.其动机是为获得上市资格条件、再融资资格.提高股票发行价格,避免被特别处理或退市等。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融资制度;上市公司
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问题,不可脱离证券市场特殊的融资制度背景。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制度,就可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具有如下特殊的动机。在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十的发展,但目前还不尽成熟、不尽规范。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就是我国证券市场所存在问题的突出反映。财务报告舞弊,是相关当事人在对利弊得失权衡后作出的选择,是人的趋利行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产物。
一、为获得上市资格条件
根据我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财务上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发行股票前必须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因此,一些业绩并不是十分好的企业,为了达到上市资格条件,实现上市融资的目的,必然通过各种舞弊手段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使之符合上市所需的财务上的要求。还有许多公司在上市前进行了大规模的上市改组,将一些劣质资产剥离出去,上市前三年的业绩就有可能并不是公司盈利能力的真实表现,而只是人为操纵的业绩。
二、为提高股票发行价格
新股发行公司除了千方百计获得上市资格达到“圈钱”的目的外.还存在着多“圈钱”的强烈动机。一家公司能够募集资金的多少是由股票发额度和股票发行价格决定的。在中国,新股发行是稀缺资源.股票发行额度受公司的影响较少.新股发行价格就自然成为公司操纵的对象。在利润指标为基础的定价模式下.公司必然会以种舞弊手段虚增利润,以期达到抬高发行价,使公司筹集到更多资金的目的。
在1996年之前,股票发行价格是根据发行年预测的每股净收益和发行市盈率计算的。市盈率是由证券主管部门确定的,许多公司就高估利预测,以达到提高发行价格的目的.造成一些司上市当年的实际利润远远低于当初的预测数1996年.中国证监会调整了股票发行价格的计公式: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前三年每股净收益平值×发行市盈率。许多公司又开始对发行前三年会计报表进行操纵。1997年,中国证监会针对多公司操纵发行前会计报表的情况,又将新股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发行价格=每股税利润×市盈率。其中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前一年股税后利润~70%+发行当年摊薄后的预测每股后利润x30%。这种政策的改变,并没有消除新发行公司操纵利润的动机,一些公司又开始在年会计报表与当年盈利预测报表上同时操纵1999年中国证监会再次调整股票发行价格的价方法,即按照股票市场上行业相同或相近、规相近、盈利水平相近的10家左右已上市公司股的平均价格来定价,与前面的几种定价方法相比这次的定价方法比较客观,但是同样有公司为取得较高的发行价格,虚报发行前一年的盈利能力。2001年至2005年又重新采用控制市盈率的办法对发行价格进行控制。由此可见.只要盈利能力还是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上市公司就存在虚报盈利能力的动机。2006年结束了新股固定价格的方式,提出新股询价制度.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化的一大进步。
三、为获得再融资资格条件
配股或增发新股对于上市公司是十分重要的再融资工具。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或增发有严格的要求。对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的认定主要是以净资产收益率(ROE)为限制条件,并在近年来进行了多次调整:1994年中国证监会了《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配股的必备条件之一是“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公司ROE三年平均在10%以上”。1996年中国证监会将原来申请配股的条件修改为“最近三年内ROE每年都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1999年中国证监会又对ROE进行新的规定:三年平均ROE不低于10%,每年ROE不得低于6%。2001年,证监会要求拟配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为了满足中国证监会有关配股条件的要求.以达到配股资格.上市公司大都需要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时测算本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到配股资格线。一些达不到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但有着强烈再融资动机的上市公司就通过操纵利润来达到目的。在证监会1993年至2007年处罚公告中披露的因财务报告舞弊而被处罚的78家上市公司中,有22家上市公司的46份舞弊年报所披露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当年证监会关于配股的要求(见表1)。
由此可见,由于政府对配股行为的行政干预,倘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配股资格线,在配股压力的驱使下,自然会设法采取各种手段来提高净资产收益率I2]。另外。由于许多上市公司是经过“包装”获得的上市资格.在上市时就先天不足,上市后面临着盈利能力下降、亏损或公司正常经营资金短缺的困境。这些上市公司都迫切希望通过实现配股和增发新股等再融资方式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以期能够使公司摆脱困境。
四、避免被特别处理或退市
公司上市后可能受到各种原因引起的处罚其中最严厉的处罚是因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恶化而被特别处理、暂停上市乃至终止上市,这意味着公司将丧失一种宝贵的稀缺资源,公司及其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失。这显然是上市公司及相关利益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出于逃避惩罚,不愿意因连续三年亏损而退市,一些处于盈亏临界点附近的公司。具有巨大的利益驱动粉饰财务报告,隐瞒亏损,避免被ST或PT处理。
《公司法》第157条规定,上市公司如果“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交易。第158条又进一步规定,上市公司若有上述情形,且“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除此之外,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状况异常期间的特别处理”作了规定.“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导致投资者对该公司前景难以判断,可能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这里的“财务状况异常”指的是以下两种情况: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也就是说,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或者是由于出现巨额亏损导致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的。都被视为财务异常,将受到特别处理。如果一家公司因连续两年亏损被特别处理后,第三年仍然亏损,交易所将暂停其股票交易,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建议。从《公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一旦出现亏损。有可能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三种处理,即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而这些处理将对上市公司及有关的利益关系人产生严重的影响。当初,政府有关部门、母公司千辛万苦争取到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资格这个壳资源,其中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希望利用股票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以扩大公司的规模、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发展地方经济而公司一旦因亏损原因而被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 财务舞弊 监督机构
一、造成财务舞弊的原因分析
一个管理上亿资产的高层管理人员,可能得到的回报仅仅是企业利润的万分之一乃至是千万分之一,庞大的现实利益的差异促使一部分高管人员道德水平下降,带来如下问题:
(一)逃避责任
企业高管如果占有企业大部分资产收益,那么他应该是整天非常忙碌的工作,不存在偷懒的情况。但如果分配的利益非常少并且企业内部又缺乏监督的情况下,高管就会可能去逃避责任。
(二)利用权力
企业的高管有可能利用自身的权利,给自己定为高薪,来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掩饰失败投资
企业高管的薪酬是随着其规模扩大而增加。企业高管可能为了掩饰因为投资于净现值为负的项目而扩大企业规模达到求增长自身的报酬的目的,企业高管的这种做法就会使企业产生财务舞弊现象。
二、从公司治理角度应对财务舞弊行为
在我国大股东控制力越强其股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要通过其派出的管理层来进行舞弊就非常容易。董事长与总经理的独立性对企业的财务舞弊行为在1%的显著性水平产生影响,说明董事长自身兼任总经理的企业更可能产生舞弊行为。总经理任期对财务舞弊的影响总体表现在:总经理任期越长,舞弊发生的机会就越大。由于总经理任职时间越长,拥有更多的企业控制权越多,会有更多的机会来组织财务舞弊。另一方面在我国尚未形成一股强大力量对失职经理进行诉讼,舆论监督没有对企业治理发挥作用,在此种情况下,总经理也不会由于企业的舞弊行为而被解雇。
从外部治理机制角度来说,产品市场的竞争可以大大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法制环境的完善对舞弊行为会产生积极影响。另外中介机构的成熟也能对舞弊行为产生有效的抑制作用,会计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发展得越来越好,他们对舞弊行为的职业判断能力就会越来越强,越来越能洞察到企业的违规行为。将企业治理机制看成一个整体,能系统地研究内外部治理机制对财务舞弊的影响,并结合我国的制度背景,市场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与法律环境对企业的舞弊行为有一定的影响,产品竞争市场程度也能抵制公司的舞弊行为。
对于内部治理因素,与国外的研究结果相矛盾,我国股权集中度较高的企业更容易发生舞弊行为,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上市企业中前几名的大股东通常为国家股股东,股权集中不但不能产生很强的监督效应,相反加剧了内部人控制紊乱的程度,并且会引起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少数大股东联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财务舞弊发生的机会。
对于股东身份来说,国家股和流通股比例以及舞弊行为正相关,法人股与管理者持股比例对于财务舞弊行为负相关,但在常规水平上并不显著,也可以推断出国家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不能成为监督公司舞弊行为的重要力量。
三、完善监督机构职能
财务舞弊企业与非财务舞弊企业在董事会治理方面和股权结构方面都是显著不同的,但把行业控制因素考虑进去以后几乎没有什么差异。究其原因有2点:一是从企业治理的外部影响因素来看,我国缺乏活跃的公司控制权争夺市场,由于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普通法国家的法制基础不一样,对投资者的保护相对英美等国较差。二是对企业治理的内部因素来说,国有股与法人股比例过大,直接导致外部影响机制与股权结构并没有对财务舞弊发生显著的影响作用。我国国有股占绝对优势,导致我国国有资产剩余索取权缺乏个人争夺代表,公司中大量的高管人员是由政府任命或者受到行政干预,所以形成了强大的内部小集团控制局面。这此种形势下,董事会受到大股东或者总经理的摆布,监事会形同虚设,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没办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另外,由于国有上市企业的多种目标,决定了其在企业经营的时候,有可能为了行政的目标而不考虑股东的利益;另外一方面,由于国有上市企业经营的时候存在这种那种的目标,企业高管可能身上可能发生会进行某种个人行为损害股东利益。
如果想要减少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要实行政企分开,尽量减少行政干预。企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想从根本上减少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必须加强企业自身治理能力的建设,完善企业治理的结构;二要加强法制建设,例如在民法中增加对财务舞弊公司高管成员民事责任的惩罚条例,目前我国还比较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企业高管因财务舞弊而受到法律的严惩。
《南方周末》曾这样评价吴敬琏――“皂雕寒始急,天马老能行”,作为当代中国的一个符号性人物,吴敬琏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越了经济学家的职业范围。他的学识,他的操守,他的社会责任感,汇集成他独特的人格魅力,感染了一批又一批他周围的人,而每多一个被他感染的人,中国走向“好的市场经济”就多一分希望。
“凡豪杰之士,往往反抗时代潮流,终身挫折而不悔,若一味揣摩风气,随人毁誉,还有什么学问的独立。”提起吴敬琏,他最显著的一个符号就是经济学家,而这本书,更让我们看到他的另外一个更深层次的符号,独立思考的知识分子。而后者,在当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儒家的中庸之道经过“”便更加“大放光芒”,明哲保身成为社会的生存法则。愿意讲真话、敢讲真话的人往往会有两个极端的结果,而国人向来是从思想到行动都是保守的。
纵观全书,可以读到吴敬琏从青年时的激进,到怀疑自己和时代,再到和顾准在苦难中警醒和升华,最后是理性的批判和冷静的建言。简而言之,从抬头看天,到脚踏实地,最后再头脚同步。这其实是一个人的思想成长全过程,不过很大一部分人却是残缺的。
晚年的吴敬琏,睿智而勇敢,“他同‘计划派’人士“对阵作战”,与一些学者激烈辩驳――有时候还包括多年的老朋友,在晚年,他与某些激进的网民‘势不两立’,在这些过程中,他并没有感到什么乐趣,甚至还因自己的反对态度而付出了代价。然而,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必须的。”他像个孤独的战士一样,为了自己的良心而直言不讳。
这本书出来后,也颇有些争论,柳红的“辣”文,吴晓波的长篇回应,尽管我也觉得一本传记中应该不是只有一个人的声音,但是作为一名读者来说,对于吴敬琏一类人的风骨气节还是很值得一读的。
荐读理由:CFO制度是信息时代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制度创新的产物。基于计划经济的总会计师制度和基于工业时代的财务总监制度,必将被基于信息时代的CFO制度所取代。本书考察了世界500强的行业最大企业和国家最大企业、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和美国企业,以及中国的中央企业和上市公司,研究了CFO制度的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德国模式、日本模式、中国模式。全面构建了基于治理结构和管理结构的CFO制度框架,创新性地提出了CFO制度的监管分离模式。
《CFO制度》
作者:杜胜利
中信出版社
2010年1月
荐读理由:本书基于公司内部治理的视角,以防范财务报告舞弊,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为落脚点来研究公司治理的效率问题。坚持财务报告舞弊的公司内部治理导向,坚持董事会、监事会并存的二元治理模式,并对治理的重要环节,如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的聘任等职责在治理主体之间进行了重新配置,提出了对财务报告治理的总体框架;系统研究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和监事会制度对财务报告舞弊的治理作用,在治理要素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建立可检验的关系。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基于公司内部治理的视角》
作者:司茹
[关键词]公司治理;会计信息;文献综述
[中图分类号] F2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8)07-0084-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公司治理全球趋同研究》(06BJY058) 的阶段性成果。
199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成为经济、法律、管理等诸多领域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司治理是会计信息系统的重要环境因素,公司治理的好坏,将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公司治理问题也引起了会计学者的普遍关注。从国外来看,众多会计学者致力于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之间关系的研究,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实证检验的成果都相当丰富。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并展开了相关研究。本文拟对国内外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关系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和评价,以期从中归纳出一些结论和规律,为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借鉴,同时也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①
一、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影响
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势必要受其所处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公司治理是会计环境的重要组成,构成了会计信息系统的微观内环境。会计系统的运行离不开其所处的环境,而会计信息从业务发生、数据收集、信息处理、输出报表、审计、对外披露这一系列的环节,将涉及到管理层、审计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投资者等多个主体,因而不可避免会受到这些主体的影响。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会计部门也要受到上述主体的影响和制约。而公司治理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之间权责的划分与制衡。在不同的公司治理之下,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关系就不同,这一差异,将会对会计信息系统及其输出的会计信息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会计信息是有关主体进行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据。所谓公司治理,是公司资财的提供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保证他们能够获取投资回报的方式[1]。处于公司外部的投资者等主体进行公司治理,主要依靠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因此,会计系统是公司治理所需的信息的重要来源。正如Whittington(1993)指出,财务报告是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必需的重要因素,没有良好的财务会计信息,资财提供者就不能有效地监督董事的行为,没有良好的管理会计信息,董事就不能有效地行使监督和决策职能。[2]在此情况下,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投资者等主体会对会计信息的提供和质量保证做出相关的制度安排,以提高管理层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从而形成相关的治理制度,如独立审计、审计委员会等。而管理层也会接受这样的监督约束机制[3]。因此,会计信息是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工具,而为了实现公司治理目标,有关主体又会加强对会计系统的治理。Sloan(2001)指出,财务会计信息本身是公司治理过程的产物,一系列公司治理机制旨在用以确保管理当局提供的信息没有过度发生损失。[4]由此可见,公司治理对会计具有深远影响。
公司治理对会计的影响具体表现在:(1)公司治理将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包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用性(价值相关性)、会计信息披露的种类和详细程度、及时性等。作为一个经济理性人,管理当局将在减少披露的收益和成本(较低的股票价格、更高的接管威胁)之间进行权衡,从而选择披露的质量以使其所承受的成本最小化。诸如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主席与CEO两职分离等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了对管理当局会计行为的监督,将提高管理当局进行虚假陈述的成本、减少隐藏信息所能获取的收益,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5]。(2)公司治理将会影响会计系统的其他环境因素,例如,公司治理将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产生影响,而审计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保障机制,因此,公司治理将通过影响审计质量进而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3)从宏观角度来说,在不同公司治理模式下,会计核算的目标、内容和重点不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也不同。正如Sunder(1997)指出,会计因组织和其所服务的契约组合的规模和形式而异。[6]
二、公司治理机制的构成要素与特征
Jensen(1993)将公司治理分为四种控制力量:资本市场(包括权竞争、敌意接管、杠杆收购、股票回购等);法律、政治和管制制度;产品和要素市场;以董事会为首的内部控制制度。前三个是外部治理机制,后一个是内部治理机制。[7]从相关文献来看,在研究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之间关系时,学者们主要集中于考察以下治理机制:
(一)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指股本总数在股东之间的分布状态。它可以用股权集中度来加以衡量。股权集中度的具体衡量指标有CR指数、H指数、股权控制度、Z指数等。
股权分散与股权集中各有其成本与效益。在股权分散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往往不愿单独行动对管理者进行监督而承担高额的成本,即发生“搭便车”行为。“搭便车”现象可能导致对管理者的失控,因为没有人愿意对管理者进行监督,从而导致严重的问题。积极的大股东可以避免这一问题。因为股价上涨带来的财富使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大股东有足够的动力去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大股东在有些情况下还会直接参与经营管理[8]。Jensen(1993)指出,积极的投资者②对于治理机制的良好运行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在公司中拥有较多财务利益,并且具有独立性,能够中立无偏地评价公司的管理和政策。[7]Pushner(1995)也认为,大股东具有收回其投资的利益动力,因而有动力监督管理当局,同时他们也有着较大的权力,因而可以成为一个额外控制机制。[9]但是,大股东在降低管理层的问题的同时,也会产生另一方面的问题,因为大股东往往仅代表其自身的利益,而其利益与其他投资者、雇员或管理者的利益可能不协调。在此情况下,大股东可能以牺牲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为代价,实现自己的私利,即产生大股东剥削小股东的问题[1]。LLSV(1999)指出,在缺乏外部控制机制的威胁或外部股东类型多元化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可能以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自身利益。[10]在缺乏对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机制的条件下,大股东往往会侵占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在我国较为明显。因此,大股东的作用是双方面的。那么,股权集中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如何呢?这是会计学者应当考虑的问题。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作为一种控制工具而内生地出现的[11]。董事会处于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顶端,对公司的运行负有最终的责任,其最主要的职责是聘任、解聘CEO,并决定其报酬,提供高水平的建议[7]。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良好公司治理的关键,就是有一个运行良好的、以享有声誉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核心的董事会[12]。就会计而言,董事会是财务报告的监督主体。经理编制的财务报告需要经董事会审核批准后,由董事会提交给股东大会。董事会全体要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董事会的好坏,对于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显著影响。
董事会的质量决定于许多因素,诸如: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的结构、董事会主席、CEO的权力与角色、单个董事、被提名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优点和称职程度[12]。此外,董事的专业背景、担任董事职位的数量、任期等等,都将影响董事会的有效性。
1.董事会的构成,即董事会的独立性。Fama (1980)、Fama and Jensen (1983)认为,董事会的人员结构是建立董事会以有效监督管理当局行为的重要因素,外部董事在其劳动力市场的声誉机制会促使其履行好职责。[13][14]Williamson (1984)指出,董事会很容易成为管理当局的工具,从而侵害股东的利益。外部董事的介入,可能会降低这种合谋安排的出现,同时董事会作为进行低成本控制权内部转换的市场引致机制,其活力可能得到加强。[15]Weisbach(1988)进一步指出,由于外部董事独立于公司经理,因而具有较强的动力去监督CEO。董事会的有效性是其独立性的增函数,随着董事独立性的提高,其监督CEO的意愿也越强烈。[16]
董事会构成的度量指标主要有:(1)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③的人数及其在董事会中所占比重,独立董事只有达到一定比例才能有效地对内部人进行制约;(2)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即是否具有财务或会计背景、是否担任其他公司的CEO,因为具有相关背景有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阅读财务报告、对公司的战略提出评价和建议;(3)独立董事的持股情况,如果外部董事拥有实质性的权益利益,将会激励外部董事行使职权[7],相应地,在防范虚假会计信息方面的动力也会增强。
2.董事会的规模。Jensen(1993)认为,小规模的董事会能够发挥监督作用,而大规模的董事会容易为CEO所控制。[7]Yermack(1996)发现,董事会规模会负向影响公司业绩,规模小的董事会更有效,因为随着董事会规模的增加将会发生程序性损失。[17]Eisenberg et al. (1998) 对芬兰公司的研究也得出类似结论[18]。但是,Chaganti等(1985)认为,规模大的董事会有利于提高其服务的广泛性,较大的董事会在防止公司失败方面更有效。[19]
3.董事的专业背景。由于财务报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董事具有会计、财务背景将提高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的监督效果。
4.董事会主席与CEO的关系(两职合一)。董事会主席的功能是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监督CEO的聘任、解聘、评价以及确定CEO报酬的程序,如果CEO同时担任董事会主席,就不可能在行使这一功能时撇开其自身的利益。因此,两职分离对确保董事会有效运行很重要[7]。但是,对于两职分离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相关的实证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就会计信息而言,一般认为,两职分离可能更有助于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减少CEO对信息披露的权限过大,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这需要证据的支持。
5.董事会的行为,通常以董事会开会的频率为度量。许多人批评说董事没有足够的时间管理公司事务。但是,Vafeas(1999)发现,董事会每年的开会次数与公司价值呈负向联系,因为董事会往往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开会。[20]
6.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专门负责会计、审计事项的委员会,勤勉而独立的审计委员会的存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约束管理层的会计行为。除了考虑公司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外,研究者往往从独立性、专业背景、任期等方面对审计委员会加以度量。
(三)管理报酬机制
传统的管理报酬机制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的。在现代公司制下,以股票为基础的激励计划日渐普遍。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股权,可以降低成本,促使其从公司利益出发考虑问题。从原理上说,较之传统的以会计利润为基础的报酬机制,以股票为基础的报酬机制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经理人员的操控,防止短期行为,但是,以股票为基础的报酬机制并不能绝对消除人为操纵问题。经理人员可能通过操纵利润来人为地拉高股票价格或使之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从而提高其自身报酬。因此,有必要检验管理当局是否具有盈余操纵以获取较高报酬的动机。
三、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国外的证据
国外学者就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作了广泛研究,其中尤以董事会质量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的研究最为丰富。依照对会计信息质量量度的不同,相关的文献大体可以分为四类:(1)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2)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3)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及时性以及价值相关性;(4)公司治理与审计质量④。以下依据上述分类对相关文献进行简要的回顾和述评。
(一)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盈余操纵)
公司治理机制及监控行为将影响盈余管理的使用。所谓盈余管理,Schipper(1989)指出,它是“披露管理”,是当事人对财务报告过程的干涉以满足自己的私利。[21]Healy和Wahlen (1999) 指出,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者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及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旨在误导以公司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后果。[22]在市场缺乏有效性的条件下,投资者将不能识别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盈余管理对于投资者具有误导性,因而可以通过盈余管理来考察会计信息质量。许多学者从研究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入手研究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⑤。
1.董事会与盈余管理
董事会是对公司会计行为进行监控的主要主体,独立董事及其组成为审计委员会,将会对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形成约束。众多学者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Dechow, Sloan 和Sweeney(1996)对利润操纵与企业治理结构之间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利润操纵的企业更可能有管理层控制的董事会成员,CEO更可能同时担任董事会主席,CEO更可能是企业的缔造者,更少地有审计委员会,更少地有其他外部大股东。[23]
Klein(2002) 对1992~1993年692家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进行研究,发现:非正常应计项目(abnormal accruals)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负相关。但是,在那些审计委员会完全独立(100%是独立董事)或完全不独立的公司之间,非常项目并没有差异。此外,当董事会和/或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重由占多数改变为占少数时,非正常应计项目将会提高。因此,盈余管理与独立的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负相关。[24]
Peasnell, Pope and Young(2000)认为,外部董事在保持公开的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和可信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他们检验了英国公司盈余管理与外部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管理当局提高非正常应计项目以避免报告损失或盈利减少的可能性与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重负相关。进一步的检验表明,这种关系仅存在于公司的所有权与决策控制分离度高的公司中。[25]
Xie et al. (2003) 发现:(1)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与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相关。董事会中独立董事越多,盈余管理的水平就越低。(2)如果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具有公司或财务背景(有在其他公司或投资银行任职的经历),公司当期操控性应计项目将更低。(3)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开会的频率将减少当期操控性应计项目的水平。因此,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行为以及其成员的财务背景是约束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重要因素。[26]
Jenkins (2002)检验了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结构与非预计或操控性应计项目之间的关系,发现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中有外部董事,非预期或操控性应计项目的绝对值将较低。[27]
此外,Ching, et al.(2006)发现,董事会规模与当期操控性应计项目正相关,进行增发(Seasoned Equity Offerings)的公司董事会规模越大,其在增发前后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越高。[12]因此,规模大的董事会将提高管理当局运用操控性应计项目的机会主义,这与Jensen(1993) 认为小规模的董事会能够比大规模的董事会更好地进行监督的观点相一致。
2.管理报酬与盈余管理
出于管理报酬契约的动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理会通过选择有利的会计政策、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管理或操纵会计利润数据以谋取私利。[28]
Healy (1985)认为,CEO为了使其红利最大化,将会对盈余进行管理。在分红计划中通常都设定有可用于转入红利基金的最高限额,其一般代表超出目标盈利的一定比例,如果实际盈利低于目标盈利,经理人员就得不到红利。此外,分红计划往往还规定一个上限。如果公司的现有净利润低于目标盈利,经理人员会采用大冲凉(taking a bath)的方式,使之更低,以便将来能获取更高的报酬;如果净利润在目标盈利和上限之间,经理有采用高报盈利的会计政策使现行盈利等于上限以获取最高报酬的动力;如果公司的净利润高于上限,经理人员将会采用能减少净利润的会计政策,因为高于上限的盈利将使他们永远丧失获得这部分红利的机会,并可能导致目标盈利的节节提高而提高将来达到目标的难度。[29]Holthausen et al. (1995) 进一步研究了经理是否有为了使其分红现值最大化而操控盈利的动机。结果发现,当分红达到最大值时,经理将向下操控盈利,这与Healy(1985)的结论一致;但他们没有发现当操控前盈利低于目标时经理人员将调低盈利的证据。[30]Gaver et al. (1995) 研究了操控性应计项目与分红计划的关系。与Healy(1985)不同的是,他们发现当操控性应计项目前的盈利低于边界时,管理当局将选择提高盈利的操控性应计项目(income-increasing discretionary accrual)。[31]
随着股票期权日益广泛的应用以及其在管理报酬中比重的不断提高,学者们开始注意股票期权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如Yermack (1997) 发现,CEO在预定的股票期权赋予前将会进行盈余管理以降低投资者的对盈利的预期,从而提高其期权的价值。[32]Nagar et al. (2000) 发现,操控性会计信息的披露与CEO的报酬相关。[33]Aboody and Kasznik(2000) 研究了在股票期权赋予前后CEO是否会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时机进行管理。他们假设CEO在股票期权赋予前后将通过推迟披露好消息、提前披露坏消息以管理投资者的预期,从而提高其股票期权的价值⑥。在对572家公司 2,039个固定期权授予计划(fixed schedule for awarding options)进行研究后,发现,采用既定股票期权授予计划的公司在盈余宣布前有显著的负的非正常回报,而在盈余宣布日有显著的正的非正常回报。在盈余宣布前的非正常回报显著低于盈余宣布日后的非正常回报,盈余宣布日的非正常回报显著高于盈余宣布日后的非正常回报。较之在盈余宣布后接受期权的CEO,在盈余宣布前接受期权的CEO显著地更容易坏消息,而不大可能好消息。由此可见,CEO在既定股票期权授予前后有管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时机的机会主义。[34]
3.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
在股权集中的情况下,由于大股东能够从其它渠道获取信息,因而对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依赖性较弱,并且,大股东还会利用财务报告来掩盖其侵占公司利益等不当行为。因此,在股权集中条件下,会计信息质量较低。Ching et al. (2006) 对香港家族控制和非家族控制企业的盈余操纵行为的研究发现,大股东(blockholders)与当期操控性应计项目显著正相关,有大股东的公司在SEO前后更容易进行盈余管理。[12]
4.人市场与盈余管理
为了保住现有职位、抵制权竞争,经理人员将会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DeAngelo(1988)发现,当经理人员受到失去对公司的控制的威胁时,在权竞争中会发生盈余管理。[35]Pourciau(1993)研究了经理人员变动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发现,新任经理将降低变动当年的盈利并增加下一年度的盈利,以表明其业绩。[36]
5.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与盈余管理
Leuz et al. (2003) 认为,在那些对外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弱的国家,盈余管理更为普遍。他们对31个国家的盈余管理 进行比较后发现,这些国家在盈余管理⑦(包括避免亏损和盈余平滑)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在控制了经济发展水平、宏观经济的稳定性、产业结构、公司特征、会计制度差异等以后,盈余管理与少数股东权利和法律执行的质量负相关。在那些权益市场发达、股权结构分散、有强有力的投资者权利保护和法律执行的国家,盈余管理较少。因此,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会影响财务报告的质量。[37]
(二)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
1.董事会与财务报告舞弊
COSO(1992)发现,舞弊公司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小于非舞弊公司,其外部董事中灰色董事的比例高于非舞弊公司,外部董事的平均任期短于非舞弊公司,外部董事的股权比例小于非舞弊公司。[38]
Gordon(1993)发现,随着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任职年限的增长,舞弊性财务报告发生的可能性会逐渐降低。[39]
Beasley (1996)发现,非舞弊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重显著高于财务报告舞弊的公司。但是,审计委员会并不会显著影响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性。他们还发现,随着外部董事在公司的所有权及外部董事的任期提高⑧,外部董事在其他公司拥有的董事身份数量的下降,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也下降。并且,董事会规模越大,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也提高,这与Jensen (1993) 的观点一致。[40]1999年3月,COSO了一项由Beasley等人完成的、对1987年至1997年200家涉及财务报告舞弊的美国上市公司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1)这些公司的董事会往往受内部人以及灰色董事控制,这些灰色董事持有公司较多股份,并且很少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的经历。样本公司中大约60%的董事是内部人或者灰色董事,所有这些公司中董事和高级职员共拥有公司1/3的股票,而CEO或者董事长个人拥有17%。这些公司的董事有将近40%没有担任其他公司外部董事或者灰色董事。(2)大多数财务报告舞弊的公司审计委员会一年只召开一次会议,有些公司(25%)根本没有审计委员会。大多数审计委员会成员(65%)没有注册会计师经历或没有担任过重要的会计或财务职位。[41]Beasley (2000) 从1987~1997年间近300家财务报告舞弊公司中随机抽取200家,对其中的25家工业技术企业、19家健康保健企业和22家金融服务企业进行研究。发现,每个行业中,舞弊样本公司的公司治理较之非舞弊公司都较差。[42]
Abbott, Parker and Peters (2002) 发现,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委员会每年是否开四次以上会议与重编财务报表有显著的负向关系,审计委员会中缺少财务专家与财务报表重编的发生有显著正向关系,但只有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财务专家的缺少与财务报告舞弊有负向(正向)联系。[43]
2.管理报酬与财务报告舞弊
Johnson and Ryan(2003)检验了经理报酬与公司舞弊之间的关系。发现,舞弊公司的经理以权益为基础的报酬显著更高,更有财务动力去进行舞弊。在舞弊年份中,舞弊公司的经理通过行使更多的期权而获取更高的报酬。经理将通过舞弊来弥补经营业绩或股票业绩的下降。[44]
此外,Bell and Carcello(2000) 选取对77家舞弊公司和305家非舞弊公司,对46个舞弊风险因素运用单变量分析和多变量分析后,提出一个判别财务报告舞弊的Logistic模型,该模型中包含的变量有:薄弱的内部控制环境、快速的公司增长、不充分或不一致的盈利、管理当局过分强调要实现盈利预测、管理当局对审计师撒谎或干脆回避、所有权结构、薄弱的控制环境与管理当局对财务报告的冒进态度之间的相互作用。[45]
(三)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学者们还从信息披露的全面性(comprehensiveness)、及时性,以及会计盈余的质量等角度研究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及自愿性信息披露
(1)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全面性
Forker(1992)认为,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进行监控,将使董事会更加代表投资者利益,因此,董事会中包括非执行董事将提高公司对财务披露要求的遵循,从而提高披露的全面性和质量。他预计,关于非执行董事比重的信息的披露将对披露质量有正向影响。但结果发现内部监控机制与股票期权披露质量之间仅存在较弱的联系。对此,他解释说,原因在于一些公司没有披露非执行董事信息而导致的计量错误缺乏经验性支持。[5]
陈杰平和Bikki Jaggi(2000)发现,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比重与财务披露的全面性存在正向联系;在家族控制企业下,该联系较弱。[46]
(2)公司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
Ruland et al. (1990) 发现内部人持股越高,公司越不可能提供盈利预测。[47]McKinnon and Dalimunthe (1993) 、Mitchell et al. (1995)均发现了所有权越分散,分部信息披露越充分的微弱证据⑨。
El-Gazzar (1998) 认为,大的机构持股将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水平。[48]但是,Schadewitz and Blevins (1998) 对芬兰公司中期报告进行研究后发现,机构持股集中度与披露之间呈负向关系。[49]
Ho和Wong(2001)在对香港上市公司研究后发现:审计委员会的存在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程度显著正相关,董事会中家庭成员的比重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程度负相关。但是,他们没有发现独立董事所占比重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首席执行官与董事长两职合一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关系。[50]
Eng and Mak(2003) 检验了新加坡公司所有权结构、董事会组成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他们在控制了负债水平、公司规模、成长机会、行业、分析师追捧数、审计师声誉、获利性(ROA, ROE)和股价变动后,发现,管理层持股将提高自愿性披露。大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权)的所有权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没有关联。与前人研究不同的是,外部董事将减少自愿性信息披露。他们还发现,公司规模越大,债务水平越低,自愿披露信息越多。[51]债务水平与自愿性披露的负向关系与Jensen(1986)的自由现金流量假说一致,即负债可以控制自由现金流量从而减少了披露的需要。
(3)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Bushman 等 (2000) 检验了公司治理机制与盈余的及时性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外部董事的比重与及时性之间存在正向关系。[52]
Beekes 等(2004)检验了盈余的及时性和稳健性与董事会组成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重越高的公司越可能及时确认盈利方面的坏消息。但是,外部董事比重相对较高的公司在确认好消息方面并未表现出更加稳健。这表明,就及时确认坏消息而言,董事会的组成是决定英国公司报告盈余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53]
2.公司治理与盈余信息含量
Warfield等(1995)发现,管理者持股对盈余的解释力具有正向联系,对于那些管理者持股高的公司,盈余与股票回报之间的关系显著地更高;管理者的所有权将反向影响操控性应计项目调整的幅度,管理者持股比例低,操控性应计项目调整就高;但对于管制性公司,管理者的所有权的影响则不重要。[54]
Fan and Wong(2000)对东亚国家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进行了研究,发现,控股股东所持的股份越高,投资者越不关注这类公司的会计盈余,即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较低,因为投资者预期控股股东更可能为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或避免外部股东更进一步的监督而进行会计盈余操纵。[55]
Vafeas(2000) 对1990~1994年间307家美国公众公司研究后发现,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盈余更具有信息含量,但没有发现董事会中包含的外部董事与盈余的信息含量相关的证据。[56]
3.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评级
Wright(1996)采用两个指标来度量财务报告质量:分析师的对公司披露实务的评价、SEC的针对公司或其审计师的处罚公告(accounting and auditing enforcement release, AAERs)。他发现,审计委员会中灰色董事的比例越低,分析师对财务报告的评级越高。[57]
Felo,Krishnamurthy和Solieri(2003)检验了审计委员会构成(专家性和独立性)以及审计委员会的规模与财务报告质量(以AIMR对财务报告评价的分值为计量)之间的关系。发现,在控制了公司规模、董事会组成、管理当局对透明度的承诺(commitment to transparency)和机构持股权以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具有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技能的人所占比重与财务报告质量具有正向关系,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财务报告质量无关。对于审计委员会的规模,在单变量条件下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规模与财务报告质量具有正向联系,但在多变量分析下则不存在此种关系。他们还发现,独立董事与灰色董事与财务报告质量存在正向关系,公司规模也与财务报告质量存在正向关系。[58]
此外,LLSV(1998)发现,股权集中度与披露质量负相关,法国法系国家投资者保护弱,股权集中,会计准则质量差。[59]
(四)公司治理与审计质量
Carcello and Neal(2000)研究了财务困境公司审计委员会构成与收到持续经营问题(going-concern)意见审计报告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困境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灰色董事比重越高,其审计师越不会签发持续经营问题意见审计报告。[60]
Beasley and Petroni(2001)发现,保险公司聘请专长于保险业的著名事务所的可能性随着外部董事的比重的提高而提高。[61]
安然事件发生后,许多人认为,事务所同时向客户提供非审计业务会损害其独立性。但是,Larcker and Richardson(2003)认为,如果一家公司有很完善的公司治理,提供非审计服务于管理当局的会计政策选择之间不会有实质性的关联。因此,任何由非审计服务导致的问题都应当通过那些公司治理较弱的公司来观察。他们将2000年度2,295家公司依据公司治理状况分为四组,然后检验非审计服务收费与应计项目之间的关系,发现,就所有样本而言,几乎没有证据表明提供非审计服务与应计项目之间存在关系。但是,只有一组公司(仅占总样本的20%)非审计收费与应计项目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这部分公司有较小的市值,更低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更高的内部人持股,更小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重更低。因此,非审计服务的提供并非决定非审计服务与应计项目选择之间关系的唯一因素,公司治理的缺陷也是影响这一关系的重要因素。只有在那些事实上由管理当局控制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才存在潜在利益冲突问题。[62]
综上,西方学者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研究,尽管这些研究的结论并不完全一致,但大都能够支持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具有影响,从而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实证支持。
四、我国关于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联性的研究
在2000年以前,我国虽有许多学者就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这些研究大都属于议论性,缺乏经验证据。近年来,随着实证研究在我国的逐渐推广,会计学者尤其是博士生开始注重从经验分析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这些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
2001年,我国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那么,独立董事制度是否会在实质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些学者研究了独立董事与盈余管理的关系。魏刚(2002)检验了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结果发现,独立董事对管理层增加盈利的盈余管理活动并没有起到抑制作用,相反,还有与管理层一起增加利润的嫌疑,他还发现,独立董事比重越高,管理层进行减少盈余的盈余管理活动越少。并且没有发现独立董事的报酬与盈余管理活动之间存在显著的关系。[63]娄权(2004)以2000~2002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对象,检验独立董事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与未设立独立董事的公司相比,设立独立董事公司的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较低,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与独立董事呈U形关系。[64]成华慧、孙继彬和吕星群(2004)对2000~2002年间22家公司研究后发现,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越高,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和会计选择行为的迹象反而越明显。[65]
此外,张秀梅(2004)以2000-2002年158家扭亏公司作为样本,研究了扭亏公司盈余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关系。发现,扭亏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与第一大股东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比例正相关,与独立董事和内部人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所占的比例正相关,与集团公司控股正相关。[66]
刘斌等(2005)检验了公司治理与基于政策诱增和基于巨额冲销目的的非正常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国有股“一股独大”和来自控股股东的董事比例与非正常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正相关。[67]
(二)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
刘立国、杜莹(2003)以1994年至 2002年 6月间因财务报告舞弊而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26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法人股比例、执行董事比例、内部人控制度(内部董事所占比重)、监事会的规模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则与之负相关。此外,如果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国资局,公司更可能发生财务舞弊。董事会规模虽然与财务报告舞弊呈正向相关,但并不显著;国家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所派的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对财务报告舞弊无显著影响。[68]
与该研究类似,蔡宁、梁丽珍(2003)以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开批评、通报批评的公司为财务舞弊测试样本,研究上市公司董事会构成、所有权结构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关系,结果发现外部董事比例、控股股东性质与财务报告舞弊没有显著关系,股权集中度越高的公司越容易发生财务报告舞弊,公司规模与财务报告舞弊显著负相关、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正相关。[69]
(三)公司治理与盈余信息含量
王跃堂(2003)发现,设立独立董事公司的会计盈余信息的反应明显好于未设立独立董事的匹配公司,但是,设立独立董事的公司在设立前后盈余信息的反应虽有所提高但不显著。[70]
(四)公司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
近年来,我国一些学者开始研究公司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如李豫湘等(2004)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关系,结果发现自愿信息披露指数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U 型关系,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董事长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无显著相关性。[71]杜淑洁(2005)也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程度正相关。[72]
(五)公司治理与审计意见
薛祖云和黄彤(2004)选取2001 、2002 年度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作为测试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的经验分析,发现我国的董、监事会制度在监督公司财务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其中,董、监事会会议频率,持股董、监事的数量和比例,独立董事数量,监事会规模等与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呈显著相关;而董事会规模因素、灰色监事、名誉监事等未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改善产生影响。[73] ⑩
综上,目前我国关于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之间的研究结论很不一致。其原因可能有:(1)研究设计、样本选择与计量上的原因,如没有控制其它因素;(2)一些研究没有发现独立董事制度等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显著关系,并不表明公司治理制度对会计信息没有作用,只能表明目前这些治理制度尚未发挥作用。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就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影响的相关研究作了回顾与分析,由此可以得到两点启示:
(一)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公司治理是整个公司信息系统的重要环境,因而对于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影响。有效的公司治理有助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的改进,从而影响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从国外相关研究来看,多数均支持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具有影响。尽管这些结论在我国是否适用还有待检验,但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完善公司治理对于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意义。因此,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公司治理:
1.建立独立、专业而勤勉的董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1)独立董事制度对于防范虚假财务报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独立董事只有真正独立于公司管理层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内部人形成有效的制约,因此,不仅要提高对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重的要求,而且应当提高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减少灰色董事,规定关联企业的人员及与公司有其他重要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2)独立董事的背景对于其职责的行使也具有影响,因此,应要求独立董事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法律知识。(3)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对于防范虚假财务报告具有积极作用,尽管中国证监会2005年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要设立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但目前监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专业性的要求不够,更何况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本身就存在一些制度缺陷,从而阻碍了审计委员会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作用的发挥。
2.完善股权结构。在对大股东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的情况下,股权过于集中,对会计信息质量具有不利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很大程度上与控股股东有关。因此,应当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不断优化股权结构,以约束大股东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当影响,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3.完善经理报酬制度。管理者持股一定程度上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但如果监管不力,管理者也会为了获取资本收益而操控利润。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股票期权制度。在此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管理层通过人为操控会计数据来获得不当激励。例如,可以规定一些非财务性指标作为行权的前提;采用递延奖金等多种报酬方式以避免采用单一报酬方;建立不当获利吐出机制,规定高管人员如有欺诈行为需向公司归还所有期权利益;等等。
(二)现有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研究的方向
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的关系是公司治理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正处于公司治理和会计准则改革的关键时期,有大量的公司治理和会计监管问题需要研究,且我国的公司治理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企业会计行为与英美有较大差异,这为研究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的关系提供了丰富的题材。然而,总的看来,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研究还相当缺乏。并且,从我国既有的研究来看,在理论基础、研究设计、计量模型等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足。具体体现在:
1.缺乏理论基础,国外学者一般从Jensen and Meckling(1976)、Fama(1980)、Fama and Jensen(1983)、Williamson(1985)、Jensen(1993)等理论入手分析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关系。但是,公司治理与所处国家的政治、法律、文化环境有很大关系,我国的公司治理与西方发达经济条件下的公司治理有很大差别,西方的一些经济理论(如理论)可能并不完全适合我国。
2.没有考虑我国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特点,直接套用国外的模型进行检验。此外,一些研究过于简单,有时仅通过简单的描述性统计即武断地得出结论,而没有有效控制其它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导致结论缺乏可信性。
3.研究思路单一,往往停留在研究独立董事比重、股权结构等因素对财务报告舞弊或盈余管理的影响,对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来源、管理层报酬以及董事会行为等因素考虑较少,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其他量度(如盈余反应系数、及时性、稳健性)考虑也较少。
4.现有研究大都着眼于关联性,而未涉及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检验,因而使其结论的有用性有所降低。
笔者认为,未来我国应加强如下几方面的研究:(1)我国公司治理机制与会计信息关系的理论分析;(2)公司治理结构对盈余质量、审计质量的影响;(3)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的深层次研究(考虑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行为等因素);(4)股权分置改革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5)股权激励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6)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因果关系检验;(7)国际研究(不同国家公司治理模式对会计准则及实务的影响);等等。
[注 释]
①关于董事会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李明辉曾以《董事会制度与会计信息质量关联性研究述评》为题发表在《经济管理(新管理)》2005年第6期69-77页。考虑到董事会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部分,因此本文也包括了相关内容,但本文所涉及的公司治理机制不仅限于董事会,并且在董事会部分也作了较大修改。②积极投资者是指持有公司较大股份(或债权),并且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个人和机构。
③独立董事与外部董事的差异在于灰色董事(关联董事)。
④尽管审计质量与会计信息质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作为对财务报表的鉴证制度,独立审计及其审计质量对于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直接的影响。
⑤盈余管理的检验模型,主要有希利模型(The Healy Model),琼斯模型(The Jones Model)及其修正模型,行业模型(industrymodel)等,其中使用最多的是Jones Model以及其修正模型。
⑥在固定期权授予计划下,期权的行权价一般等于授予日的股价。期权的价值等于行权时的股价减去既定的行权价。因此,如果降低授予日的股价从而降低期权的行权价,将提高期权的内涵价值。
⑦他们引入四个国家水平上的盈余管理量度指标:(1)运用应计项目对经营收益进行的平滑(Smoothing reported operating earnings using accruals),等于该国公司水平的经营性收益的标准差(firm-level standard deviation)除以公司水平的经营活动现金的标准差的均值。(2)平滑与会计应计项目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相关性(Smoothing and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accounting accruals and operating cash flows)。(3)应计项目的规模(magnitude of accruals),等于该国公司应计项目绝对值的均值,并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绝对值进行均减(scale)。(4)报告的微利与报告的微亏的比率。将这些国家对每个指标都进行排列,得分高就表明盈余管理的水平高,最后计算四个指标的平均值。
⑧独立董事任期的长短的影响是双面的。一方面,随着任期的提高,外部独立董事容易被同化,即更可能与管理者发生合谋。另一方面,随着任期的提高,独立董事对公司情况更为了解,其监督也可能更为有效。
⑨引自:Eng, L.L., and Y.T. Mak. 2003.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Voluntary Disclosure.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22:325-345
⑩该研究仅使用了简单的T检验,而没有控制其它有关因素,且在我国仅以非标意见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指示变量
也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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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 Literature Review
Liu Xiaoxia1,Li Minghui2
(1.Department of Accounting, He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8,China;2.Center for Auditing Studies of China,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3,China)
一、企业舞弊的诱因
国外对舞弊诱因的研究比较早,并且形成了舞弊风险因素理论,最完善的理论是舞弊风险因子学说、最权威的理论是舞弊三角理论,下面就对这两种理论做简单的介绍。
在《The Accountant’s Fraud and Commercial Crime》一书中,首次提出了舞弊风险因子的学说,这个理论被认为是最完善的理论,它将舞弊风险因子分为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一般风险因子是指可以被控制的因素,个别风险因子是指不可以被控制的因素,当两种因子结合到一起,并且舞弊者认为有利可图时,舞弊现象就会发生。“舞弊三角”理论是发表在《Fraud:Bring the light to the dark side of business》一书中,它指出,舞弊发生与压力、机会、借口息息相关,但是并不是三者缺一不可。关于舞弊手段较全面的介绍是1987年Tresdway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无比财务报告:美国公司的分析》,文章中显示,常用的舞弊手段有:对不恰当收入的确认、对资产夸大、少报费用、乱用资产等,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不恰当收入的确认和对资产的夸大[2]。
二、当今社会舞弊手法的特点
所有财政舞弊都是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然而在新时代,舞弊的特点又有了具体的体现。第一,参与财政舞弊的人员,往往是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他们对企业内部环境熟知,也对审计师的审计过程有一定的了解,这就使得舞弊的手法有了一定的隐蔽性,而且他们会从不同的途径舞弊,使得舞弊手法更加复杂;第二,舞弊行为十分严密,往往专业的审计师很难发现其中的舞弊迹象,甚至舞弊手法系统化,舞弊计划做的十分严谨。有研究表明,超过九成的舞弊行为是在偶然中发现的,这就说明审计策略需要不断的改革创新才能保证审计职业的生存和发展;第三,舞弊后果严重,近年来,舞弊现象数量上增长远不及金额上的增长,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舞弊金额呈现指数化的增长[3]。新时代的舞弊现象,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且严重的扰乱了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所以审计策略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三、改进审计策略与方法的建议和意见
首先,需要建立企业内部的审计机构,实行科学化的管理,根据企业的生存环境以及发展背景,设定出一套合理的审计制度,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好基础。要求审计师在取得审计证据之前,审不能完全信任管理层人员,也不能毫无根据的认为管理层人员有舞弊现象,要绝对保持自己的职业怀疑精神;其次,国家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并监督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国的审计事业还在发展的道路上,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国外审计工作相对较完善,所以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再次,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审计师的工作,做出正确合理的评价[4]。只有审计师的工作得到了合理的评价,才能更加促进审计师完善和创新审计策略;最后,对审计的管理层人员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端正态度,自觉配合审计师的工作,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了认为设置的障碍,有关部门需要严厉的处理。当然这些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审计师本身,只有审计师本事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达到了要求,才能最大程度上发现舞弊现象,才能对审计策略进行完善和创新,才能将审计工作做到更好[5]。
【关键词】财务管理,内部治理结构,财务报告舞弊
2001年美国曝光了令世人震惊的安然公司、世界通信、施乐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事件,引发了资本市场空前的信任危机。与此同时,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事件也接连不断,从早期的原野股份,到琼民源,银广夏、郑百文、蓝田股份、科龙电器、安信信托、闽越花雕、嘉瑞新材等一系列财务报告舞弊事件,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财务报告舞弊同益泛滥,已经成为全球化问题,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使得研究我国大型上市集团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报告舞弊现象,并分析二者的内在联系,从而找出治理财务报告舞弊的对策,成为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1、合理分散股权,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股东对财务报告信息监督的积极性
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股权结构的现状是,国家股股权一股独大和股权高度集中,这种股权结构容易造成内部人控制现象,容易造成管理层道德风险,为财务报告舞弊提供机会。因此必须解决国有股权过于集中的问题,发挥多元持股制的优越性。根据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解决:
a.上市公司通过合法交易使国有股所占比例降低,这将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
减持后,国家不再是唯一的大股东,几个相互制衡的大股东之问会相互约束,结果足谁也不能轻易从上市公司获取非法利益。所以,通过国有股减持,引入机构投资者和民间资本,可解决所有者缺位现象,从而增强所有者监督的积极性,有利于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提高。
b.管理层收购(MBO)是优化股权结构的一种值得探讨的方法
上市公司现有管理层通过收购国家股,使上市公司变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从而有助于产生制度化建设的动力,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避免制度和实际操作“两张皮”的现象。MBO引入有管理才能、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经营者为新的大股东,使企业管理者具有股东和管理者双重身份,使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者与所有者的委托关系发生改变,有利于降低成本。
2、改进监事会的运行机制,加强其对财务报告信息的监督
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专职监督机构,是出资者履行监督权的主体。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以出资者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力。为了完成其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必须列席董事会会议,以便了解决策情况,并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督情况,为股东大会行使重大决策权提供必要的信息。针对我国监事会目前的情况,要充分发挥上述监督作用建议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进:
a.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增加外部监事的数量
要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首先要保证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这就要求监事会成员应以不在上市公司内部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监事为主,同时监事会成员的任免、收入、福利以及监督费用应由股东大会来决定。对于监事会中内部职工代表的相关待遇及职位变动的管理应当单独进行,并在管理层与监事会协商后才能做出决定,以保证职工监事的独立性。
b.增强监事会的专业性,提高其胜任能力
在监事会成员的素质要求上应强调专业化,应当尽量选择具有经营、财务和法律等知识的专业人士。在对董事及经理人员的监督过程中,监事必须具有足够的专业素质才能够及时准确的发现董事及经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的失误和舞弊行为。建议试行监事职格制度,拟担任监事的人选除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外,还要经过相应的培训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后才能聘任,以便使其具备履行职务的相应职业胜任能力。
c.完善监事会的运作程序规定
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除了依靠专业知识外,还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督程序。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在这方面要给予更多的保障。如可以规定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议应由监事会进行复议:凡直接关系到职工利益的兼并、重组事项须经过有职工参加的监事会的同意。这些程序都有助于避免监事会的监督因过于空泛而流于形式。
3、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防范财务报告舞弊
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是责、权、利相结合的必然产物。通过前面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报酬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与上市公司高管报酬的安排呈现出激励不足等不合理现状。针对这一现状,改革的合理途径是引入合理的报酬激励制度。因此,合理地设计高管人员的报酬系统是关系到企业能否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高管的报酬往往根据利润等财务指标来考核确定,为了取得高报酬,高管便有动机对财务报表进行包装,以提高自己的业绩。对此,应改变目前高管报酬以固定工资和奖金为主的现状,适当采用高管股票期权等激励方式,并将激励对象范围扩大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的动机。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方式可以使经营者的报酬与股票的长期价值相关联,充分反映出经营者的真实业绩,激励作用很强,并且,可以将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避免了传统报酬制度下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管理当局操纵利润的动机。这种激励制度,对于提高公司经营者的经营积极性,以及提高经营者与股东目标函数的一致性,防范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股票期权计划"是一种长期、开放、灵活、极富激励效应的制度安排。它在解决人激励问题上,为我国上市公司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我国上市公司如果推广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将对公司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而且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近年虽在市场化、规模化等方面有明显进展,但离成熟和充分有效的境界还有相当的距离。在二级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偏低,投机气氛明显浓于投资气氛,股价高低与公司盈利相关度程度低,庄家操纵行为普遍。我国股票市场与西方成熟股市相比,还远远不够成熟与完善。这样的市场情况下,股价难以代表经营业绩,另一方面,股票期权的推行还可能诱致新的操纵股市行为。因此,要使股票期权制度真正发挥激励作用还要从市场监管、信息披露等各方面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加强资本市场上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促进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以提高市场的有效性,使得股票价格能够成为公司业绩的合理指示器,为股票期权等权益性激励工具的有效运用提供充分的前提。
参考文献
[1]李维安. 公司治理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关键词】南纺股份 财务舞弊 风险导向审计
一、背景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纺股份”,是由原南京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于1994年5月由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7,766. 28万元,主要从事纺织品、服装、机电等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南纺股份设有21个业务部门和9个职能部门,拥有27家控股子公司和12家参股公司,子公司涉及纺织品和服装、医药和机电产品生产和贸易、展会以及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
(二)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
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南纺股份为了能满足继续上市的条件,公司自2006年起连续虚构利润,2006年~2010年分别虚构利润为3109万元、4223万元、1.52亿元、6053万元以及5864.12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130%到5500%不等。扣除造假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2006~2010年的实际还原利润分别为-668.65万元、-1430.59万元、-13620.47万元、-4470.40万元和-5969.01万元――公司事实上已连亏5年。
二、造假手段
(一)总述
南纺股份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身为国资企业的高管,为了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守住现有的职位,在无法通过有效的战略布局和管理方法提升公司业绩的情况下,通过粉饰报表以此来吸引外部投资者的目光、达到原始投资者的预期,则变成了看似“高效、低成本”的方法。南纺股份通过多种手段进行财务造假,其核心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企业利润,以掩盖其经营状况不断滑坡的事实,亦或是掩盖其通过出售优良国有资产,股份倒卖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掏空上市公司,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造假手段剖析
虚增合同收入。依据2011年南纺股份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影响的讨论结果的陈述,公司依靠单纯的虚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单据,通过增加企业的应收账款的方式,虚增公司企业净利润。截至2010年12月31日南纺股份多计营业收入增加未分配利润金额合计14,912.32万元,因追溯调整营业收入同时冲减应收账款合计14,912.32万元。此追溯调整事项将减少2010年营业收入2,489.13万元,减少201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423.19万元。
三、利用风险导向审计识别财务舞弊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南纺股份是一家国资企业,主要从事纺织品、服装、机电、化工等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受到人民币汇率的不断攀升,出口退税率下调,贷款利率上浮等诸多不利的因素,外贸行业的盈利压力持续增大,2008年,爆发的美国金融危机,全球经济放缓,国内经济减速,贸易环境严重恶化,加上生产资料、劳动力价格上涨,我国进出口贸易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企业利润严重压缩。南纺股份作为专业的进出口贸易公司,面临着升级、转型的压力,企业进行了三方面的战略部署,首先,优化传统进出口贸易产品结构、优化客户资源、开拓新市场,提升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其次,整合现有资源,扩大内销;最后,强化事业管理和整合,提升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项目回报率。虽然无法从年报中得出南纺股份的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作为国资企业,高管必然承担着经营目标和业绩考核的重任。
(二)针对销售和收款循环的审计
南纺股份销售和收款循环的审计过程中主要存在着虚构收入,导致应收账款虚高的风险,针对这一风险,可以利用对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真实性的细节测试对这两个科目进行审核。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抽取一定数量的分录,追查是否有发运凭证,甚至追查到存货的有序盘存记录,对于公司管理层有意造假的舞弊行为,公司会对内部单据进行系统性造假,审计人员还可以通过外部单据,如外部运输单位出具的运输单据,客户签订的订货单据等,查出企业造假的蛛丝马迹。
通过虚构客户,伪造营业收入,常常有大额的应收账款堆积在账面上,审计人员应当复核应收账款的发生额和营业收入是否合理,计算应收账款的周转率,检查应收账款的账龄。应收账款的函证是必要性的审计程序,向债务人发出积极式的函证,对于回函金额与账面不一致的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从而识别企业财务造假虚增应收账款的舞弊行为。再者,企业可以通过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对于长时间挂账的应收账款,调查其长期挂账的原因,从而发现企业舞弊行为。
四、结论
南纺股份高管串通舞弊的行为给国家和投资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其有意的财务造假行为也给审计人员识别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设置了较大障碍,同时会计事务所连续五年为南纺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而且作为会计事务所较大的客户,对会所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如果会计事务所从风险审计的视角,
随着企业的发展,应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利用现代的审计方法以适应适应企业的规模的变化。利用风险导向审计,可以有效的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为发表合理的审计意见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