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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经济纠纷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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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经济纠纷

第1篇: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一、WTO的基本情况

WTO全称叫世界贸易组织。它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

三十年代,世界各国纷纷提高关税,扶持本国产业。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家意识到保护主义不利恢复各国经济。于是在政治和经济上出现了重新整合的局面。政治上成立了联合国。经济上,第一,用美元取代英镑,用作世界贸易结算单位。反映出美国经济在二战后取得霸主地位;第二,针对三十年代后期的贸易保护主义,成立了关贸总协定。从1948年1月开始,进行了8轮多边全球性谈判。到八十年代中期,该协定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贸易活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解决矛盾争端的机制方面,没有法律强制性手段。总协定规定比较含糊,双方一有争端就解决不了。2、例外条款多,贸易大国利用例外条款来变相实施贸易保护主义。3、适用范围有限,只适用于商品贸易,对纺织品贸易,知识产权等就管不了。

从1986年至1994年,开始了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一谈就谈了八年,最后决定从1995年1月起成立了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即WTO.联合国叫加入方位成员国,WTO叫加入方位成员方,为什么呢?联合国是具有独立国家才能加入。WTO既有独立国家,也有非独立的地区,如中国参加WTO后,我国台湾也可以参加,但台湾不能打着中华民国的主旗号,只能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名义参加。现在,WTO的成员有135个,发达国家和地区有28个,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有105个。

世贸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区别:

一、在法律人格上,关贸总协定只是一个临时适用的协定,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没常设机构。WTO是一个常设的国际组织,在国际上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国际上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有三个: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这三个经济支柱决定了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向。

二、在适用范围上,总协定规范了货物贸易,世贸组织不仅规定了货物贸易,也规定了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保护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

三、在权威上,关贸总协定,各方要协商一致才能解决争端。WTO不用协商一致。

四、成员构成上,WTO比关贸总协定更为广泛。关贸总协定被称为富人俱乐部。

1995年以来,WTO解决国际争端70多个,美国胜诉不多。印度与美国在WTO打了7个官司,胜诉率美国不如印度。印度也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我们应好好利用WTO规则,完全可以与美国和西方国家周旋。

WTO的五大职能:(1)组织制定和实施多边的贸易规则;(2)组织多边贸易谈判;(3)通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迅速有效地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4)通过贸易政策和机制,监督各成员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各成员方不断提高贸易政策的透明度;(5)通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有效地协调全球经济政策,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协调经济发展职能。

WTO的三项基本原则。(1)非岐视原则。这是WTO的基石。它要求成员不论大小、强弱,都应平等贸易往来。对其他成员不能岐视,对进口商品也不能岐视。体现在两个待遇:一是最惠国待遇,二是国民待遇;(2)市场开放原则。也叫市场准入原则。主要体现关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取消配额,增强透明度;(3)公平竞争原则。WTO允许各成员方用关税做贸易保护手段,但不允许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竞争,特别是不能用倾销、政府补贴方式向其他成员销售商品。WTO有个反倾销协议,还有一个反政府补贴协议。公平竞争原则还规定,每个成员的贸易法律制度,必须由这个国际的中央政府统一颁布。

WTO的机构组成:(1)部长会议。这是WTO的最高权利机构,由各成员方的部长组成,至少两年举行一次;(2)总理事会。日常工作主要由总理事会负责,对部长会议负责。有两项工作:一是解决争端,二是审查成员的贸易政策;(3)委员会。在部长会议设立四个委员会:贸易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委员会、预算财务行政委员会;(4)秘书处。日常办事机构,其首脑人物是总干事。

二、中国加入WTO的情况

我们是关贸总协定的发起人,以后被把持。台湾离开联合国后,我们和该组织就没联系。改革开放后,我们又进行了复关和入世的谈判。从1986年到现在已长达14年。主要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86年至1994年,谈中国是不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WTO规定,只有市场经济国家才能进入WTO.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第二阶段,1995年后,市场准入谈判。主要是关税减让。我们加入WTO大基本原则有三条:第一条是关贸总协定是国际性组织,如没有中国参加不完整;第二条是中国复关是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参加的;第三条是中国加入WTO的权利和义务要平衡。

中国与美国谈判,美国承诺什么呢?美国承诺给予中国条件最惠国的待遇,并同意逐步放宽对中国的技术限制。美国这些让步是我们经过多年的斗争取得的。我们也让步到2006年取消关税配额管理。美国提出,农产品、化工原料,中国要实行零关税。我们的粮食价格比国际市场高,实行零关税对我们的农业打击较大,那不行,于是我们承诺到2008年降到6.5.

三、中国加入WTO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加入WTO是改革开放的需要。加入WTO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总体来讲,利大于弊。1、加入WTO将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和对外经贸发展营造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可享受其他地区贸易自由化的好处。扩大出口,发展有优势的产品,如纺织、家电等产品。有利于我国吸收外贸,有利于树立我国开放、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可利用WTO避免与美国和其他国家因贸易问题发生正面冲突和对抗,有利于经济贸易关系非政治化,扩大海外市场。统计数字表明世界贸易量90%是在WTO的135个国家进行的。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永远在WTO之外,参加WTO会有更多外资进来。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参加WTO后垮了。印度参加WTO后对美国岐视措施进行了控告。印度一票,美国也只有一票。

2、有利于加快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加入WTO后,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各级政府部门也要对原有的经济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实行政企分开,创造平等竞争的机制,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实行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推进我国经济改革进程。加入WTO后,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放的力度,使我国可以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利于实行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格局。

3、有利于加快国内结构调整。根据WTO的规定和我国承诺的市场开放义务,外国的商品和服务可更多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企业就可以学习别人的先进管理经验,改善企业的管理,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增强我国经济的竞争实力。

4、有利于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是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可在经济全球化中发展自己。加入WTO,有利于与跨国公司合作,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动力,承诺按国际规则办事才能提高跨国公司与中国合作的信心,只有承诺开放市场,跨国公司才有与中国合作的动力。只有加强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中国才能成为世界主流动一部分。世界经济500强之一点别克公司已投资17亿美元在上海浦东,其他还在门外观望,一旦中国加入WTO,这些观望者就会蜂拥进来。通过别克车的合资,我国的轿车技术一下就提高到九十年代中期的水平,长远来说对我国是有利的。同时也表明我国已开始融入世界经济。

5、有利于海峡实行三通。中国大陆加入WTO后,台湾只能以单独关税区加入,这样台湾就得按照WTO的规则与大陆贸易,不能禁止三通。

但也存在一下几个问题:1、我国经贸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受WTO制约。2、我国企业将面临更激烈竞争。我们是发展中国家,要有个过渡期。但这也是很快的。3、发生争端时,可能出现对我们不利的结果。4、台湾加入WTO后,会牵涉我们相当的精力。众所周知,中国只有一个,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力的进一步增强,台湾在国际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小了,但在加入WTO后,其与其他135个成员的贸易往来也将越来越密切,因此,我们必须注意他们通过商贸活动搞小动作。

中国的银行业对外开放,也将产生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增加外国资金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强国内市场的实力,为我国境内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增建新的融资渠道。对我国经济增长将会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2、有利于改善我国投资环境。外资银行可较好适应本国跨国公司经营的需要,满足他们的融资需求。

3、对我国金融企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四、做好中国加入WTO后的司法对策准备工作

1、深入研究WTO的规则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最高法院的调研题目中就有一个题目是中国加入WTO后的形势和司法对策的问题。加入WTO后对我国的法制影响主要表现在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如何保证WTO的规则在中国实行。关键问题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涉及两方面:一是在国内如何适用国际条约;二是在国内法与WTO规则冲突时如何优先适用的问题。我们法院要关注的是WTO规则在何种情况下在国内有效,在审判中可适用哪些国际规则,当国际规则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法院应怎样适用国际规则。

英美法系国家在适用国际条约时,有一种做法是把国际条约作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加以适用,或通过国内程序,将国际规则转化为国内法。另一种做法是优先适用国际法原则,这也是我们的做法。

对法院直接影响的是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可直接适用有关国际规则。在下面两种情况可适用国际条约:一是国内法没规定,而国际条约有具体规定,则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二是国际条约和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中有声明保留条款的除外。对法院的间接影响,主要是WTO规则被行政机关、权力机关立法后,国际规则转化为国内法的适用。

人民法院直接适用WTO规则有以下三方面:(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各国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有权下令处理销毁盗版或假冒商品,并规定对商品仿冒和盗版的防止和处罚措施。现销毁盗版主要是工商部门,今后法院可直接搞。(2)反倾销协议。这主要会引起行政诉讼。WTO规定,我国的反倾销纠纷由外贸部门处理。政府外贸部门的反倾销协议是对厂商进行的,可能出现这些厂商不服外贸部门的反倾销处罚决定,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们法院的职责是审查外贸部门取证的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今后要按WTO规则搞,而不是××书记说了算。这是全新的概念。(3)关于非关税壁垒的协议。WTO规定各国可能对贸易造成障碍的技术管理和法律问题,要进行处理。主要包括技术性的贸易壁垒、进口许可程序、海关纠纷规则等。这些规则一般由政府部门外国进口商和投资者实施的。这可能导致行政诉讼的发生。加入WTO后,我国在2005年后如再对进口商征收的关税平均超过14%,就会被认为不符合WTO规则,可能会向我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调整审判力量,做好加入WTO后审判工作的组织准备。可以预测,加入WTO后,涉外经济纠纷,尤其是涉外知识产权的纠纷将会增多。国外的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当重视。我参观了美国一家电脑公司,该公司与微软相比差远了,但国内与其无法比,比四通大几倍。该公司设有一个法律部,董事会给法律部一个原则:公司的产品将要销售到哪里,法律部的触角就要伸到哪里,公司的产品销售到哪里,知识产权的保护的触角就要伸到哪里,就是说法律要先行一步。而我们却不是这样,不管销到国外还是国内,只要产品销售得出去,钱能收回来,就不管了。同时,外资纠纷回增多。外资银行进来了,跨国公司也进来了,这些外资公司间或与国内的企业间的纠纷也会增多。涉及服务业的纠纷会增多,特别是保险、电讯、旅游等行业的纠纷都会增多。反倾销的行政诉讼案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粮食购销纠纷会增多。企业的兼并破产等资产重组案件会继续增多,难度也会增大,除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破产外,外资企业破产也会增多。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当务之急是调整审判力量,特别是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都要重视起来,培养出一批专家型的法官。

3、加快审判方式改革步伐,大力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反对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司法公正。如果我们向地方保护主义屈服,将来总有一天,会给中国政府带来被动的,会在WTO当被告的,千万不能因小失大。

第2篇: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然而,在使用催款函时,需要明确催款函怎么写。催款函是催款单位对超过规定期限尚未交款的单位进行查询和催收的一种文书。

催款函概述

催款函即有商务性质又有法律内涵。一般是指业务相对方有拖欠付款时,收款方友好发出的请求对方支付款项的书函。

催款函格式

催款函可以用固定格式的表格,也可以写成便函,不论采取哪种形式,一般应该包括以下四个内容:

标题和编号:标题要简明,一般写作“催款通知单”、“催收、清理联系单”等字样。如果催收的是紧急款项,可在标题前加上“紧急”二字。标题下要注明编号,以便于查询和联系。

双方单位的名称和账号:要正确地写上催款单位和前款单位的全称和账号。必要时候还应该写上催款单位的地址、电话以及经办人的姓名。如果是银行代为催款的,还必须写明双方开户银行的全称和账号。

崔收的内容应该具体、准确地写明双方发生往来原因、日期、发票号码、欠款的金额或货物的数量、金额,以及款、货拖欠的情况。

处理意见一般是再确定一个付款期限,希望对方从速交付。同时也可以把再次逾期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对方,如停止贷款或收取逾期罚金等。

总之,催款书的内容要写清楚、具体;处理意见既要有催促的作用又要符合财经政策,文中所写的日期、金额、账号数字要准确无误。

催款函的作用

查询:催款函可以及时了解对方单位拖欠款的原因,沟通信息,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协调双方的关系。

催收:债权方为了加速资金流动以及合理周转,扩大再生产,会对债务有意或无意拖欠付款的行为采取催款措施。通过催款可以及时追回拖欠款,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凭证:如果由于拖欠付款给债权方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催款函又可以起到记载凭证作用,即当催款单位在想有关方面提出追查对方的经济责任时,催款函可以作为一种有力的凭证。

结束语

事实上,做外贸的会使用到催款函,因此需要引起重视。特别是对于在eBay平台上的商家更需要了解催款函怎么写,从而更好的运用到外贸业务中,熟悉催款函怎么写,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

催款函怎么写

催款函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和编号、催款和欠款单位的名称和账号、催收内容、处理意见、落款等五部分组成。

(1)标题和编号

如果催收的是紧急的款项,可在标题前写上“紧急”二字。标题一般要注明编号,以便于查询和联系,并且一旦发生了经济纠纷而走上法庭时,它也是一份有力的凭证。也有的不编号

(2)催款和欠款单位的名称和账号

催款函要清楚、准确地写上双方单位的全称和账号。必要时,要写明催款单位的地址、电话及经办人的姓名,若是银行代办催款的,还必须写明双方开户银行的名称及双方账号名称和账号。

(3)催收内容

这是催款函的主体部分,应清楚、准确、简明地写出双方发生往来的原因、日期、发票号码、欠款的金额及拖欠的情况,比便使受文单位明确情况,及时地交款。

(4)处理意见

催款方在催款函上提出处理办法和意见。这种意见一般都是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①要求欠款户说明拖欠的原因。

②重新确定一个付款的期限,希望对方按时如数交付欠款。

③再次逾期不归还欠款将采取的罚金或其他措施。

(5)落款

附:催款函范文

***(对方公司名称):

贵公司自**年*月**日至**年**月的**日止尚欠我公司货款共**元,根据贵我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或约定),贵公司应在**年**月**日付清该款。()现贵公司已逾期**天仍未支付,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生产安排。请贵公司收到此通知书后天内将上述逾期未付的货款汇付我公司帐户(户名:****;开户行:****;帐号:****)。否则,本公司将循法律途径或委托相关追收人员上门催收解决,届时可能造成贵公司不良影响并将有损贵公司诚信形象。

故特此通知。

祝:

商祺!

第3篇: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法务会计是什么?它能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要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最关键的是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法务会计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关于法务会计的诠释,国内外学界颇有纷争。

(一)国内外有关法务会计的争议聚焦

迄今为止,国外有关专家学者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众说纷纭,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关于法务会计的界定也是争议颇多,法务会计到底应归属于会计学科还是法学科?亦或是归并到审计学科?仔细分析诸多观点,不难发现它们之间有许多交叉重合,也有部分差异,归纳起来无非就是以会计为重心,还是以法律为落脚点,或者说可划分为广义的法务会计和狭义的法务会计,要视具体目标而定,国外的主流观点分析归纳有如下特征表现:第一,法务会计的内涵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即从单纯的会计(舞弊)调查向会计鉴定、诉讼支持等司法纵深方向延伸扩展,这体现了多学科交叉渗透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第二,现阶段,法务会计的定义进入了“林立”状态,各种说法不断涌现,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呈现百家争鸣、不断创新的景象。第三,理论研究专家与社会实践专家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具有很大的差异,主要源自视角不同,研究领域及价值观存在差异。从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是侧重于对法务会计实务的探讨,又受到案例的推动,较多关注热点问题和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执行舞弊审计、财务调查时的应用,至今已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统的舞弊调查方案以及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所用到的先进技术方法,但对法务会计的理论渊源和理论框架的探索则非常少。国外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定义趋于完善,但都未涉及到法务会计主体,有所欠缺。而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历史的概括总结以及案例研究,实证分析很罕见。由此不难发现实用主义原则在法务会计理论发展中的作用以及案例对法务会计理论的推动,这种实用主义原则现在仍起很大作用。从国内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界定观察,有的是从处理经济纠纷中法律问题的视角进行界定;有的则是从学科和实务双重角度予以界定;还有的是从现行司法会计体制的角度对法务会计进行诠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法务会计是法律与会计结合的必然产物,主要服务于市场经济,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为目的,与一般性会计比较,其主要的区别在于法务会计师的业务职能和提交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

(2)涉及的学科交叉范围广泛。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不同,它不是“单纯的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综合性会计,只要涉及到经济纠纷犯罪案件中的会计事项确认和判定,都与法务会计有关。它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审计和统计分析的部分技术方法,融会计和法学于一体。

(3)服务针对性强。法务会计以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为重点,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法务会计师站在为当事人服务的立场上,通过调查分析,确定责任的发生原因及其归属,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综上所述,国内外现有的文献对于法务会计除了在上述方面取得共识外,在其他许多重大理论问题上都存在较大的分歧。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想要对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定位,应先明确法务会计的一般涵义。综合各家观点,总结我国法务会计的社会实践,笔者认为,所谓法务会计,是指由独立执业的法务会计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及法律等多学科交叉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欺诈行为等进行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和鉴定等,据以提出鉴定意见或为法庭审理作证的特定专业服务活动。它是以法学和会计学理论为基础,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于一身的综合叉学科。要理解上述法务会计的基本涵义必须把握住以下五个要素:

(1)法务会计的主体。法务会计的主体是法务会计业务活动的执行人,必须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具有特殊技能的法务会计师。他兼具会计师、舞弊审核师、律师、私人调查员等特质。

(2)法务会计的客体。法务会计的客体是接受法务会计调查、审核及鉴证的对象,即法务会计的工作对象,具体是指特殊领域的特定业务,如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经济过失、欺诈、犯罪等涉案事项或行为。

(3)法务会计的依据。法务会计的依据即法务会计的工作标准或衡量尺度,是与经济案件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准则。

(4)法务会计的目标。法务会计的目标即通过法务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是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用于法庭审理的经济鉴证。

(5)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是在执行法务会计业务时需要综合运用的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判定与鉴别等技术方法,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类证据。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务会计所执行的业务职能及出具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法务会计经常涉及舞弊调查,并为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律师辩护、经济调查及审计等专业活动服务。法务会计师执业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和解决诸如经济损失,特别是金额方面的损失。另外,法务会计师还经常帮助内部管理部门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以减少内部舞弊的发生。可见,法务会计师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和经济犯罪等,其基本职能是向法庭等职能机构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客观、公正地裁决经济案件的专业依据。在法学科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经确定的法学(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会计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审计的技术方法,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熟悉国内外会计财务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惯例,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会计审计知识、方法和技能,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技术或区域分析、解决法务会计问题能力,具备会计、税务、审计、鉴证等法务会计职业技能,适应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社会中介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等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这一目标定位的鲜明特点是:具体详尽、面面俱到、学科交叉,涉及面广,出发点是适应性强,无论市场变化有多大,似乎都会有好的就业去向。但是,目前的就业竞争压力大,人心浮躁,学生一般只注重眼前,价值取向以实惠为主。经过几年来的培养实践,笔者以为,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或专业特色方向,不论是在法学科下的,还是在会计学科下设的特色方向,都应该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需要源于实践需求,又高于实践要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原则,既要简明扼要,又具有专署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保持预留发展空间,要可持续下去。培养学生的周期较长,市场瞬息万变,可能招生时形势一片大好,可到毕业时,市场风向标变了,所以,还是要有缜密的顶层设计。基于上述情况,分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的目标本科可定位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证据,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较深厚的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取证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博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跟踪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变化,德、智、体、美综合发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与财务会计学理论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程序调查研究各类复杂的经济纠纷与高端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跨国集团、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研究与实践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视培养模式和路径不同而有所区别。许多美国高校目前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仅停留在研究生在职教育阶段,加之社会上法务会计人才稀缺程度较高,各高校确定的法务会计培养目标以“能够胜任法务会计、舞弊调查等相关工作”为主。

(三)各类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下的课程体系设计

一般复合型专业(方向)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计较普通专业的课程设计复杂且目标要求高,搞不好就会出现“两张皮”或“拼盘式”的局面,全凭学生自己去消化融合。在学分有统一规定、不能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课程设计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课程体系的设计。法学院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法学科类课程,因为法学科的一级学科门类较多,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学科基础和主干课程就有十六门课,加入各部门法、专业法规,令人眼花缭乱,再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极其有限的学分分到复合的会计学科、审计学科,达不到需求。学生就业时常常出现会计学功底不扎实,法学又难就业。为改变这一局面,只能再尽力压缩法学类课程,增加一些经管类会计课程,但交叉融合又是难题,还是改变不了“拼凑”的色彩,改革创新就要冒风险。所以需要每年微调课程开设计划,按照“通、识、精、活”原则构建课程体系,逐年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同样道理,在会计学院下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设计正好相反,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经管类会计学科课程,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经管类学科基础课程就有十到十二门课,加上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专业主干课以及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的要想置入法学科一系列课程不大可能,只能选择性嵌入部分主要的课程。学生就业经常是会计学具备一定的功底,但是法学知识不系统,法学思维跟不上。无论在哪个学院下面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最关键的是看学生的兴趣和未来人生的发展方向,根据获取哪个学士学位来定它的主要知识结构取向,然后实施课程再造系统工程。我们通过三年的努力,尝试性地进行课程再造,打破“拼盘式”局面,为有效地节省学分、提升专业交叉和学科融合度、扩大复合效果、增强实战能力,组队实施了课程开发计划,目前已经完成五门课程的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务,正在试用阶段,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再进一步深加工使之完善。目前,在我国,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需要,缓解单一专业的就业压力,除了积极申办本科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以外,可以尝试多元化培养模式,如在财经类院校的会计学或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第二学位;为增强学生的发展后劲,可以像国外一样,实施本硕连读制度,在本科阶段主修会计学三年专业,在硕士阶段主攻法学科和实践应用三年;实施硕博连读制度,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偏重法学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养出真正的法务会计高端人才。

二、探索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高校生源大战序幕的拉开,增设新专业竞争加剧,高效率的办学需要不断改进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类高校纷纷创立“国内学历教育+国际执业资格教育”、“国内学历教育+国外学历教育”(2+2或3+1、3+2等)、校内跨学科或跨专业的“2+2”或“3+1”、本学科“创新人才基地班”、“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实践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获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同。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胆改革和探索,有针对性地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其职场竞争力和职业迁移能力、扩大就业适应性。可以尝试借鉴的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国外职业资格考试与专业教育结合培养模式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拓宽思路,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借鉴ACCA/CGA等在国内高校的办学成功经验,尝试探索学历教育与ACFE(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职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模式。本科阶段学习的第一要务是厚基础、宽口径、重思想、强能力,以专业素养教育为主,有的专业课直接对接ACFE的职业资格考试内容,抢占先机,凸显法务会计专业特色,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学历专业教育与社会实践需求脱节问题,以适应市场变化对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国内与国际合作办学模式

目前,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国际化,国外大学积极抢滩中国的教育阵地,为了充分体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的“国际化”并不断扩大队伍,我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战略眼光,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外有专长的大学合作,联合培养法务会计高层次人才。具体可以推行国际化“2+2”、“3+1+1”、“4+1”等培养模式以及“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等。

(三)校内跨学科基地班培养模式

现在许多院校都按大类招生,可以在本校的会计学专业与法学专业搭建一个“2+2跨学科专业平台”,由学生自主选择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可以组建“创新法务会计人才基地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实验班,推行全新教学法,设置综合性较强的特色系列课程。此外,有条件时不妨借鉴重点大学的办学经验,采取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模式,即本科阶段完成会计学教育,法学科放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完成。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表现为:要么仅限于开设舞弊调查与白领犯罪调查一门或几门法务会计相关的课程,涉及有关诉讼支持的培养计划较少。据调查,已有17所高校开设了法务会计课程,向学生系统、全面传授法务会计知识,其中有5所高校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教育的尝试,还有两所高校同时开展法务会计本科和硕士学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数只开展法务会计硕士学位教育。而大多数高校都设置了入学门槛,如工作经历、相关预备知识和学历要求等,主要教育对象为在职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为远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开出法务会计课程的绝大多数是经济学院和会计学院,少数高校由法学院承担。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就业遇到的尴尬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需求巨增,新兴行业越来越多,学科划分也日渐细致,科学研究及各领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市场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显示,法务会计人才大有可为,如各级财政、税务、物价部门,公检法、纪检审、银行、企业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目前,法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总体上很受欢迎,但在就业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尴尬。有些单位在招聘时,要么招纯法学的,要么招纯会计学的。从每年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要求看,要么是延续多年以前的专业类别要求,要么有新类别出现,但并没有单独设置法务会计这一类别,对专业要求也没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录中,学生如果选择要报考公务员,只能走法学系列,要去企业单位就只能选择会计学,可实际毕业时不可能同时拿两个学位,所以学生往往很纠结,到底要拿哪个专业的学位。笔者认为,国家人事部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时俱进,根据有效需求,及时地更新招录专业目录和进行岗位设置更新。政府部门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责任千方百计扩大宣传和影响,有效推介复合型人才深入各行业基层,利用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机会和招聘会及网络舆论宣传阵地,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会舆论宣传和网络信息强力推进法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法务会计与舞弊审计的辨析

近年来,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企业财务造假、会计舞弊以及高级管理层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对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的需求日益兴盛,刺激国外的舞弊审计研究迅速升级。而在特别复杂的经济案件中,单凭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唯一手段是无法完成的,经常是双方交叉并联合作战,优势互补才能顺利结案。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具体内容与舞弊审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而许多著作和学者经常将两个词交叉使用,或者混为一谈,事实上,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虽然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差异,详细了解两者的异同,合理安排,使两者相互配合协作,有利于在调查舞弊案件时使两者的优势最大化,促进反舞弊事业的发展。例如,美国“世通”公司董事会在知道发生财务舞弊欺诈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联邦总检察长、审计人员、律师等专业人员在内的“特别委员会”展开独立调查,聘请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执行部门前首脑提供咨询,共同解决财务欺诈导致财产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财务、法律、会计等问题。在这之中,审计人员对账务进行舞弊审计,而前检察长、律师、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前首脑则相当于法务会计人员,对于账务资料提供法律方面的专家意见,支持诉讼,两者相互配合,共同解决财务欺诈案中的会计、法律问题。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堂教学案例建设

法学科与会计学科的最大共同点在于实践性强,为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应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还可聘请校外兼职教授定期来校讲学,如聘请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法务会计专家授课。以往单纯的法学或会计学课堂教学也有许多案例可以穿插学习示范,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案例素材获取都较为便利,也好编制成案例库。但是法务会计的课堂教学,包括教材编写却比较困难,成型的案例几乎没有完整的,这就需要教师深入实际去发现挖掘,并组织课程组员抓住办案机会,团队式合作,不断反复实践探索法务会计调查与诉讼,再凝练提升编制成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资料,供学生熟悉操练学习之用。

(四)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实践教学

第4篇: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根据中央精神,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一院)接收了军队移交企业远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远望集团)。一院接收远望集团以后,经营模式发生了战略性转变,形成除军品研制生产外,高科技、房地产和进出口贸易互相补充匹配的业务格局。一院根据培育市场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在保证远望集团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对其进行资产重组,初步达到“鱼和熊掌兼得”,进一步确立发展的目标,资本运营也大幅度提升了一院在资本市场乃至经济领域的知名度,为一院经营开发积累了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财富,一院步入运载、武器、民品三产和资本经营齐头并进的新时代。

无庸讳言,一院接收远望集团既蕴含机遇,也存在风险,机遇与风险并存。接收远望集团是一院通过资本运营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的起步,也是一院从单纯产品经营向资产经营,协调发展军品、民品、三产的一个重要举措。下一步该如何运作,这将给一院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带来深远影响。

一、远望集团带来的优势

1.原以远望集团名义出资并持有的卫星股权,按一院接收领导小组原定策略达到目的。全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已明确下文,原以远望集团名义出资占股的卫星公司股权移交一院。这为一院打入信息通讯领域,承揽卫星发射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一院仅靠自己的力量要打入行业壁垒,是无法企及的。一院作为商业卫星发射的运载工具的研制生产单位,没有对外卫星发射承揽权,无疑是“捧着金饭碗讨饭吃”。在商业卫星发射中,一院只承担发射任务,却不能参与总承包单位对外项目的谈判,其承担的风险是100%,而得到的收益只有38%~48%,高风险与低收益的不对等,是分配不公的现实。因此,卫星公司股权移交对一院发展的意义是举足轻重的。

2.远望集团产业拓展迅速,在成立后不到9年的时间内,公司业务涉及内外贸、房地产、高科技、药业、钢铁等10余个行业,公司分布在北京、天津、宁波、成都、香港、澳门和德国汉堡等地区,目前正致力于开发电动汽车、稀土电机、尼龙11、GPS卫星定位系统和电视因特网机顶盒等具有广泛民用价值的高科技项目。一院通过“零成本扩张”,准确的说是“负成本扩张”,即获得这些项目,为一院下一步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加快军工高技术向民用技术转化,调整产业结构,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了条件。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在税收方面有特别的优惠政策,且在设立上市方面也有倾斜。远望集团所拥有的高科技项目,也为一院下一步统筹运作,以项目为核心,以有关厂所为依托,对厂所包装上市奠定了基础。远望集团在很短的时间内,构筑了的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经营框架,是在特殊的历史时期,有其特殊的经经营背景的。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重构类似的经营体系是难以想象的。

3.远望集团长期以来,通过市场经济的磨练培养了一支对市场开拓、营销管理较为熟悉的经营管理队伍,而且远望集团拥有的数个冠以“中国”字头公司的“壳资源”为一院进行资产经营和资产重组,通过优势互补,逐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创造了发展的空间。尤其是当前航天科技体制改革,实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与一院之间存在清晰产权,明确权责,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理顺关系的问题。一院接收远望集团后,造就了一个体制外的发展平台,同时也是一院技术成果的“催化器”和“孵化器”,为成熟技术转化,资金、人才随项目发展、成熟而分蘖,造就一批具有效益,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公司,为壮大一院经济实力创造了条件。

二、远望集团带来的风险分析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在企业经营中往往存在“成功是失败之母”的现象,远望集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1.业务范围庞杂,风险因素较多。远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现行的经营范围极其广泛,涉及内外贸、房地产、实业投资等方面,引发风险的因素和环节较多。沃伦·巴菲特在评述优秀企业的标准时,把企业“业务是否简明易懂,有令人满意的前景”放在第一位。远望集团业务范围广泛,也有一部分因素是受投资“多元化”所误导,相信把鸡蛋放在几个篮子里能降低风险,但它同时也带来风险,即不可能去观察篮子中的所有鸡蛋。

2.资产质量较差,风险程度较高。目前,远望集团的不良资产较多,部分借款无法收回,大量应收帐款呆滞,资产流动性较低,投资项目没有效益,一些项目甚至已经?疚薰椤?br>

3.公司资本金不足,下属公司规模小,风险消化和抵卸能力较差。远望集团注册资本金××××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万元,到位率××%。由于一开始就没有足够的资本金,先天不足,负债比例较高,一旦出现风险,内部消化能力差。远望集团下属公司也普遍没有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金限额,资本充足率为××%以下。

4.资产负债结构不够合理,潜藏巨大偿债风险。由于远望集团业务扩张快,资金来源依靠银行贷款,而与之相对应的资产业务又多是资本投入项目和房地产投资,客观上造成“硬贷款,软资产”,流动性较差,加上资产质量不高,公司极易出现偿还到期债务困难,面临偿债危机。

5.管理较为混乱,法律纠纷较多。远望集团在较长时间内管理无序,少数企业领导自行其事,缺乏必要的制约,由此造成法律纠纷不断,使得集团经营的法律环境较为恶劣。由于涉讼经济纠纷,造成集团公司部分帐户被法院查封,正常的经济活动受到影响。

三、风险化解措施

一院领导指示远望集团现任经营班子,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对已经产生的风险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化解。同时最大限度研究并运用可以利用的优惠政策,朝着增资减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的方向发展。能否善于利用政策资源,是对远望集团资产重组成功的保证。

1.债务重组,缓解偿债压力。由于远望集团债务量大,积重难返,必须进行债务重组,通过资产托管、资产置换,规避经营、债务风险,并通过向国家争取直接享受兼并政策,核销银行贷款利息,推迟偿还贷款本金时间,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2.进行股份制改造,充实资本金。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成立了新的董事会,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充实调整经理层。对远望集团逐步开展改制,为企业发展引入资金、管理和技术,并按股份制规范企业运作。

3.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和比例。对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清收;对所投资企业中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且回天乏力的,予以破产。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对优势资产,结合远望集团自身发展方向予以调整,对不合乎企业确定目标的,予以置换或变现。

4.加强财务监管。实行财务集中,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制度,保证资金安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有关债权,由有关责任人追索清偿,对重要债务及法律纠纷,组织专门班子予以妥善解决。

四、资本经营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通过接收远望集团,进入资本市场,在运作实践中,一院总结出一些粗浅的体会,希望对拟进行资本运营的企业经营者有所鉴助。

1.正确估价自己的实力。并非任何资本营运都能取得预期效果。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超过70%的资产重组最终都是失败的。拟进行资本运作的企业要清醒认识自己的优势,避免因管理、人才、资金等各方面的准备不足,对融资政策、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估计不够,步子迈得太大、太快,结果不但没有起到通过资本营运,取得1+1大于2的目标,反而被目标企业拖入泥潭,不能自拔,或者使目标企业陷入更加艰难的地步。

2.企业文化冲突。企业文化是企业经营理念、价值观、行为准则以及职工素质等方面的总和。不同的企业由于企业性质、历史背景、所处经营环境以及经营者思想不同,其企业文化也各不相同。这一点在资本经营中是个不能忽视的问题,要清醒地认识到既便是相同行业中最优秀企业之间的企业文化也是不完全相同,有时甚至是对立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企业的企业文化就更可能相距甚远。企业接收、划转过程中,企业文化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尤其要注意划转后经营举措若无法落实,内部矛盾会加剧,无法形成凝聚力、向心力和协同作用的效应。

3.经营成本问题。若被划转企业负债比率过高,划转后未来应偿付的债务和利息太大,是会使接收企业不堪承受的。这就要注意设立“防火墙”,让母子公司隔离,避免因局部影响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

4.争取优惠政策的支持。优惠政策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优惠政策。主要是对被兼并企业,可以享受国有商业银行贷款5至7年的停息挂帐,分期还款优惠政策;另一部分有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种类较多,笔者曾就此问题探究过成都地区、宁波地区有关政府部门,其优惠政策主要有:

资金支持。免还原来投入目标企业的财政周转金及欠息或将财政周转金转为股本或继续提供一定额度财政周转金;帮助协调当地金融机构在融资方面给目标企业以支持。

税收支持。对划转前企业所欠的地方税费予以免缴;国家税收协调予以缓交,或对以前所欠税费挂起来,等企业有利时再缴;对划转后上缴的所得税、增值税属当地政府部分的,一定期限内返还给企业。

减免部分费用。对排污费、水电、煤气增容费予以减免。

财政政策支持。同意采取加速折旧政策。

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将原属被划转企业管理的学校、医院等剥离出去。

第5篇: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国际工程 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7-151-02

1 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日益频繁以及跨国贸易的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开始走出国门,签订海外订单,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也就成为各国对外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项国际工程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工程合同的管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明确规定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利益所得,是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在国际工程项目中,由于地域跨度广、各国文化认知不同等一系列因素,工程的承包在取得相对的经济收益的同时,必然会存在一定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合同双方,特别是工程承包方的利益。因此,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能够最终取得成功,更关系到合同双方的工程目标及利益是否能够实现,所以,对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应该高度关注,提高警惕。本文将从目前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以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带来一定帮助。

2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面临的问题

国际工程的承包建设一般会涉及两个甚至多个国家,由于各国的文化认知和法律制度的不同,往往会在合同条目的设定上存在分歧;由于施工地点在国外,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往往对施工当地的人文、气候、甚至政治、经济环境不熟悉,因此,在施工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另外,国际工程合同涉及范围广,往往包含资金、技术、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复杂程度高,问题重重。具体来说,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对国际工程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部分工程的合同双方没有意识到工程合同的重要性。尤其是工程的承包方,认为合同不过是一纸文字,走形式而已,只要工程质量好,就可以确保万无一失,缺乏必要的防范心理;或者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方没有逐条审阅各项规定,尤其是在国外不熟悉当地经济状况、法律条文规定的前提下,被对方利用法律漏洞钻了空子,最后损失了利益;甚至有的承包商过度放松警惕,讲究交情,只是口头约定了部分细节,没有落实到字面上,导致日后由于缺乏可以充当证据的书面材料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2.2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素养

国际工程的合同往往是不同国家的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其中的条文也就相应的涉及到不同经济与法律环境下双方的利益,与一般的合同相比来说较为复杂,这就要求合同双方要具有较为专业的知识素养和合同法律意识,才能保证所签订的工程合同公平正义,既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又不侵犯对方利益。然而在现实情况中,审阅签订合同的往往是双方老板,一般说来,他们缺乏与此相对应的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和业务素质,尤其是在面对较为复杂的国际工程合同时更加容易出现纰漏,导致合同不规范,缺乏严谨性,日后执行起来存在困难,这样就无法保证双方的利益。

2.3 对现实情况预估不足

国际工程的涉及范围较广,空间跨度和时间跨度大,有的工程项目需要多个国家的共同参与,持续多年才能最终完成,工程量极大。工程建设期间,承包商需要与多方共同协商参与建设,再加上对当地环境的不熟悉,特别是像一些非洲国家,经济条件落后,生活物资贫乏,政治动荡不安,战乱频繁,现实情况极为复杂。如果在项目开始之初考虑不周全,工程合同中又没有具体表明自己的权益,一旦发生类似自然灾害这样不可避免的风险而导致工期延长,不能及时完工等情况,工程承包方所损失的利益只有自己承担。另外,如果工程承包方准备不足,一旦发生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情况,也将面临严重损失。

2.4 合同双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许多国际工程合同中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条款,比如,“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延期将被罚款,而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则只能够给予工期补偿而没有费用补偿”,许多工程承包商在工程进行中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条款时,不懂得如何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一味的将就,以此来维护与业主已经形成的合作关系;有的承包商虽然有维权意识,但是缺乏确凿的证据材料以及可以依据的明确的法律规定,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导致利益受损。

2.5 缺乏统一的国际工程合同标准

国际工程不同于本国内部建设的工程,一般来说,国际工程会涉及到多个国家,因此会就在制定以及履行合同时所使用的法律标准方面存在争议。各个国家的法律条文以及经济贸易政策都是向本国利益倾斜的,在这种条件下,工程合同双方必然会就合同所依据的法律存在分歧。目前国际上还不存在为此而专门设定的法律条文及相关机构,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因此在制定跨国合同时,必然会存在争议,必然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影响双方利益。

3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国际工程合同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国际工程合同管理面临着上述诸多问题。在经济全球化逐渐深入,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逐渐增多的背景下,只有搞好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这一环节,才能保证企业在国际工程项目中盈利。针对上述诸多现实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应对策略。

3.1 提高国际工程合同管理意识

国际工程不同于国内工程建设,不管是项目建设本身还是与合作伙伴的往来方面都面临着相当复杂的状况。这就要求工程管理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提高对国际工程合同的重视程度,增强风险意识。

例如,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文仔细审阅,做到严谨负责,一旦发现存在损害自身利益的条目要及时与合同方进行沟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努力为自己争取最大程度上的利益维护。

要对自身利益负责,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形成文字,对各项标准进行明确说明,杜绝口头文件现象的存在,为日后维权提供保障。

3.2 提高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国际工程合同的管理情况复杂,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素养的人员负责管理,既不侵犯对方利益,更要保护自身利益。

承包商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法律意识,熟悉国际贸易经济的各种条例,掌握国际工程合同的基本规范,在签订国际工程合同时,运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制订合同细则,为承包商维护利益。

另外,也可以聘请具有合同管理专业素养的相关人才负责这项事务,“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中使用当地雇员和外籍雇员势在必行,不容回避。企业只有在‘人才竞争’中取胜,才能在国际工程市场中取胜。”

3.3合理利用当地的专业组织机构为合同管理服务

由于国际工程建设地点在国外,承包商难免会对当地的各种情况不了解,例如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当地政府的经济政策等。为避免因此而导致利益受损,承包商可以在签订合同之时,聘请当地的相关专业机构,例如会计事务所等各种中介机构为合同的签订提供服务。这样既可以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又可以避免违反当地法规,甚至可以更好地利用当地的政府扶持政策来为工程建设提供便利。

3.4 对国际工程建设的现实情况做好预估,完善合同条款

国际工程建设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只有各个方面相互协调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工程之前要提前做好预估,并对当地进行全面、真实的考察,充分考虑各种可能会影响项目建设的干扰因素,并在合同中加以标注。

例如,假若工程建设当地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政治动荡而影响工程建设施工,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长情况,应该在合同中加以标明,延长期间导致的经济损失如何分配,由哪一方负责。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就可以依据合同已经标注出的规定执行,避免相互扯皮推诿,最终由自己承担无谓的损失。

在合同中要将原材料价格、各种管理费用等进行明确规定,“以避免在工程实施中对额外工程的物价上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3.5 学会合理索赔

国际工程承包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业主违反合同造成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一定要先行搜集并保存业主违约的具体确凿证据,学会运用仲裁以及诉讼等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型的施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上一般都约定仲裁,目前使用较多的一般有法国巴黎仲裁中心,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仲裁和瑞士的苏黎世仲裁,为世界公认的三大仲裁机构。”

4 结语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走出国门进行经济贸易,跨国工程建设也越来越多。跨国工程建设涉及范围广,地域距离远,时间持续长,不管是工程竞争对手还是合作伙伴,状况都比较复杂,我们在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也要对国际工程中存在的风险提高警惕。要想较为理想的规避众多风险,就要在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上下足功夫。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合同双方利益强有力的保证,合同管理的成功是整个工程建设成功的基础。因此,对于文章当中提出来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各种问题,我们要提高警惕,高度关注,认真谨慎对待,利用文中列举的各项措施加以防范,不断提高自己合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在国际市场中闯出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1] 王纯碧.国际工程合同与风险管理[J].中国勘察设计,2012(06):50-54.

[2] 胡蕲.我国国际工程承包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业月,2009(05):70-71.

第6篇: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在我国国际化发展进程中,知识产权对我国的经济文化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入手,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从国际贸易角度提出保护我国知识产权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权益,当个人或者一个组织在某方面具有创造性的成果时,这个个人或者组织就具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无形的,并且它只归将其研制出的一方所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对多项成果实施了知识产权保护,例如:版权、专利权、发明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我国的经济水平息息相关,知识产权能够刺激我国科技的发展,使我国拥有更多的科技资源,并加快我国的现代化国际化建设。

1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是保护国家利益的基本途径之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一个国家知识和国际关系的保护,也是新时代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存在的一种权益保护形式。在国际贸易进行过程中,许多发达国家为了获取更加有利的国际地位,获取国际贸易的主动权而故意将物质部门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压得极低,而提高与知识产权有关部门的非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对一个国家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知识产权保护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随着国际科技的整体发展,个人或组织所研制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中的含金量越来越高,知识产权在这些服务和项目中占主要的比例,在国际贸易交流中,知识产权所占的比例只会越来越多,而不会变少。自从我国实施了改革开放政策之后,我国从发达国家吸取了先进的经验,并引进了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而我国之所以能够使用这些技术作为我国发展的动力,也有赖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全面普及。可以说,知识产权制度是对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双重保护,只有在知识产权有所保障的环境中,国际贸易才能顺利开展。

1.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在国家工业发展过程中,往往会经历四个时期:首先,国家创造出新的产品,产品生产后流入国内市场;当该产品生产过量后,国内市场进入了饱和状态,该产品或许会销往其他国家,走进外国市场;国内企业对外国投资,向国外的制造单位提品和原材料;国内市场受到外国市场冲击,产品多由进口流入。从国际贸易角度看,当国内市场受到冲击,一种产品的占有率逐渐被进口产品所取代时,国家和企业就会转而进行该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保证该产品在原本生产国家的地位,从而改变原本工业发展的时期变化。但知识产权只能保护拥有技术国家的利益,而对于还需要从发达国家引入技术的发展中国家来讲,这种知识产权的保护让发展中国家无法抢占外国市场的先机,导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2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2.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较晚,因此,许多企业还认识不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每年我国都有大量的科技成果产生,但申请专利和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人或单位却很少。企业的发展不应该只把目光集中在有形的资产上,还应该着眼于无形资产。目前,我国缺少详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而我国已有的知识产权大多集中于文化类的产权保护方面,而在经济方面的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松懈导致了在最近几年中我国总有知识产权被人抢注的事件发生,造成了许多损失。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必须被人重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能够推动企业发展。

2.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在发达国家中,知识产权保护一般会设立专业部门并聘请专业人士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或提供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而在我国却并无设立这样的组织,同时,我国专门学习知识产权的人并不多,在专利的申请、商标注册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方面都精通的专业人士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当企业在国际贸易交流过程中一旦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部分,很大程度上就会处于被动的位置。

2.3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不够完善

理论上,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是利用法律的武器对个人和组织的研究成果进行的合法的垄断,而许多跨国企业却不能接受这样的垄断规则,因此,他们会利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漏洞来改变其垄断的地位。对于这种非法行为,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应对反垄断体系的法律政策,但我国虽然曾经跟随国际大潮流改变过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但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关于反垄断的条款却少之又少,而且仅有的条款可操作性也很低。以这种情况来看,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如果遇到钻知识产权法律漏洞的情况,我国只能处于尴尬的位置,无法及时解决这类问题。

3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3.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3.1.1国家政府颁布更多福利政策

要想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首先在制度上就要表现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家可以对此颁布更多知识产权的福利政策,扶持高新科技的发展,也鼓励我国大型发明和专利技术的研制,让更多的学者们认识到他们的付出有回报。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能够让我国在科技上能够拥有自。政府也可以为知识产权的保护设立多种基金,扶持有发展前景的项目,使更多个人和组织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能给自身带来利益。

3.1.2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良好的法律体系会给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创造中国式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意在鼓励科技创新脚步,使我国从科技角度能够和国际发展接轨,我国应该重新修订或完善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并从我国曾经发生的侵权案例中寻找保护知识产权的办法。同时,我国应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在国际贸易交流时若是发生知识产权纠纷,那么就可以及时有效且公平公正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我国还应在法律方面进行国际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对话,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在国际上的地位,增加我国相应专利应在国际上享有的权利。可以说,从法律上重视知识产权才能真正意义上改变我国知识产权的现有情况,避免侵权现象的发生。

3.1.3重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人才的培养

在国际竞争中,专业人才是竞争的核心,拥有更多的人才意味着竞争力的提高,国际贸易中也具有更多的优势。在我国改革开放后,国际跨国企业数量逐渐增多,由于我国在开放初期并不重视人才的聘用和培养,导致了大量人才流失到外国企业中。如果中国仍然不重视人才的利用,那么中国企业的发展就缺少了动力,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人才,他们能够解决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若企业配备这类人才,企业就能提升整体知识产权工作认知水平,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地位。

3.1.4利用发达国家经验发展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国家知识产权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的特色,拥有国家特色的知识产权往往能让国家有特色发展的方向。在最近几年,美国逐渐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大力维护本国知识产权,美国的媒体盗版作为知识产权侵犯现象最严重的一项最先受到了整治。同时,美国也对此加大了惩治的力度,所有与媒体盗版有关的个人或组织都受到了严厉的惩罚,无一例外。中国也应当实施这种严格的知识产权维护机制,对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保护,还可和其他国家合作进行联合保护。3.2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3.2.1利用企业品牌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在知识产权拥有极高含金量的今天,企业的品牌建立所蕴含的的价值甚至超越了产品知识产权的含金量,因此,企业应该在保证知识产权不被侵害的前提下,以企业的品牌为宣传噱头以增加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知识产权是企业建立品牌的前提,所以,企业只有拥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侵权的应对方案才能保证企业的品牌在市场中屹立不倒。在国际贸易交流逐渐变得密切的今天,知识产权的保护战略应该与国际资源市场结合,利用跨国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我国国内许多老牌的知名企业由于早期不懂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在走出国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了极大的阻碍,所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建立企业特色品牌,能够保护企业的基本权益不被侵害。

3.2.2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部门

从我国加入到国际贸易以来,我国因知识产权引发的经济纠纷就给我国造成了数以亿计的损失,为了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不被侵害,我国应该多层次多角度地看待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首先,我国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收集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关注国际知识产权变化动态,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咨询服务,对企业有关产品知识产权的部分进行归类划分管理。每年国际上大多数专利发明都可以利用文献检索的方式找到,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可以针对这些文献比较其相似程度,以发现这些专利发明之间是否存在侵权现象。另外,我国还可以放宽专利的申请条件,提升专利申请的通过概率,政府也可设置专利申请的网站,方便有科研成果的组织或个人提交专利结果。通过这两种方式,个人或组织能够更加积极配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也能够推动我国高新科技的研制和诞生。

3.2.3利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创新效率

企业知识产权的建立需要一个体系,但过少的知识产权并不能建立一个完善的体系,因此这就需要知识产权的产量增加,让知识产权成为企业日后发展的主要体系。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体系时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普及,让企业领导层和基层员工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作用。同时,企业应该以专利技术建设为中心,开发新型产品,以此引入更多人才辅助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在国际上的作用。另外,企业应当加强和其他企业和科研部门的合作,借助外界的力量提升企业的总体实力,以此提升企业新技术开发的效率。

4结语

在国际贸易交流逐渐密切的今天,在这个崭新的时代,中国的企业面临着更加残酷和激烈的四场竞争,而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竞争力的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知识产权的保护关系到企业和国家的共同利益。在法律方面,我国应当加大力度将保护知识产权的优点进行大范围宣传,从而让更多人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自身。同时,我国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现象应当给予严厉的惩罚。如此一来,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会占据主动地位,取得其他国家的尊重。

作者:王静 田海霞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武欣欣.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4

2陈天明.后危机时代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应对[D].武汉:武汉工程大学,2014

第7篇: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会计;教育目标;会计准则;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会计要发展,教育是关键。会计教育,特别是职业会计教育的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质量,并影响着会计理论的进一步提高,它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师资队伍素质,采取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对策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会计人才!

一、明确会计教育目标.,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

如何培养具有高素质的会计人才,这与会计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手段等密切相关。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会计教育目标应如何定位,我认为应培养适应新企业会计准则及新经济时代需求的、有道德、有知识、有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会计人才。即有很强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能力;有敏锐的独立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把握事物本质规律的能力;掌握有效集体合作、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不断吸收新知识和进一步发展的能力等。

二、改革会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构建完善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设计应符合会计教育目标,注重高素质会计人才应具备的知识,构建完善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让学生学会怎样“做人、做事、做学问”。

1.作为会计学专业学科体系的主干课程必不可少,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掌握本专业的相关知识,如开设财经类专业相关核心课程: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经济法等等。2.根据会计教育目标,体现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对学生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应开设适应社会需要的基础性课程,如:运筹学、市场学、社交礼仪、职业道德、文学欣赏以及法律等知识。专业教师应对已开设的经济学课程内容予以调整,以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3.经济全球化、网络化、高新技术化和知识化的趋势要求会计教育国际化、信息化。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我们在课程体系设计中应强化涉外课程的教学,如:国际税收、国际法学、国际会计、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等等,使会计学科体系国际化;同时要加强信息类课程的学习,其内容应覆盖与专业工作及日常生活相关的高新技术内容。4.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会计的结构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仅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二元结构,新的会计分支已相继出现。因此,应不断开发新领域的课程,使学生知识得以更新,例如向学生开设一些如《环境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社会责任会计》、《所得税会计》、《战略成本管理》、《税务筹划》等新课程。

三、改进会计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学生的创造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填鸭式教学是目前许多课程教学的主要方式。这种教法加上极度规范化的考试制度不足以提供给学生充分的准备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要改变目前的教学方式,注重方法教育,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综合应用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加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的一种方法,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公布的会计报表,提供各种分析评价方案,进行预计发展前景和投资决策分析,提高学生的实际知识和实际能力,培养学生的研究兴趣。2.灵活运用课堂讨论式。可采用小组讨论式的教学法,教师提出研究方向,学生分小组思考讨论后发表意见,教师最后归纳总结。让学生从中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并自己解决问题,掌握科学分析的方法,也体会团队合作的重要性。3.采用研究式教学方法。对学术前沿问题可采用研究式教学方法,可预先布置研究课题和参考文献,鼓励学生多进图书馆、资料室等,参阅古今中外的相关资料,找出有关规律性的东西,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引导学生对新理论、新发展、新趋势的整体把握,以加强对学生创造能力的培养。4.创造更多实践的机会。学校要加强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就应为学生创造一些实践机会,如让学生在模拟实验室进行模拟实验,甚至可通过Intenret进行跨国交流,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还可让学生利用假期进行调研,在假期之前,教师布置一些课题,学生可针对课题要求,利用自己学过的知识到公司或商界进行调研,然后形成调研或评论报告,回校后进行课堂交流。5.及时更新教学手段。要更多地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普及多媒体教学方式,使之成为职业会计教学的重要辅助手段,提高会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第8篇: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从目前我国税收筹划的实践看,纳税人及税务机构普遍认为只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收收益,很少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问题。也就是说,税收筹划风险并未引起税务机构的足够重视。为此,本文试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规避税收筹划风险,谈几点看法。

一、健全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体系

(一)提高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税务机构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立足于事先防范。在接受委托时,要告知委托人(纳税人)税收筹划必须合法,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一定的范围内起作用,不能对其期望过高;要向委托人说明税收筹划的潜在风险,并在委托合同中就有关风险问题签署具体条款,对风险有一个事先约定,减少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在具体筹划过程中,要注意相关政策的综合运用,从多方位、多视角对所筹划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

(二)建立税收筹划风险评估机制。要事先对税收筹划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综合考虑的因素有:客户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客户对筹划的期望值是否过高;企业对筹划的依赖程度有多大;过去及当前企业经营状况如何,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如何,行业的总趋势是否发生不良变化;以往企业纳税情况如何,是否对税务事项过分敏感,以前年度是否存在重大税务、审计问题;税务管理当局对该企业依法纳税诚信度的评价如何;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对筹划事项的熟练程度如何;等等。最后评估出一个较为客观的风险值,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或决定如何进行筹划。

(三)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质量对中介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生死攸关,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更是如此。税务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对业务质量的三级复核制;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如技术标准部),依据统一标准,对所内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分所、成员所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要制定税收筹划工作规程,对于具体的筹划项目要确立项目负责制,规定注册税务师与助理人员的工作分工、重要税收筹划文书的复核制、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审核等。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事故等级,通过教育、解聘甚至机构调整等办法予以纠正。

(四)购买注册税务师职业保险。我国目前未规定实行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职业保险制度,仅在会计制度中规定按收入的10%提取职业风险准备金,这很难抵御日益增加的执业风险。鉴于税收筹划等事项的高风险性,税务机构可以购买职业保险,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既是加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一种表现,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可以提高社会信任度。

二、提高税收筹划执业水平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税收筹划人员业务素质。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是评价税收筹划执业风险的重要因素。注册税务师资格是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的执业资格。在此基础上,税收筹划人员还必须具备较高的税收政策水平和对税收政策深层加工能力,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税务机构当务之急是加强人员培训,吸收和培养注册税务师,建立合理有效的用人制度和培训制度,充分挖掘人的潜力。要使执业人员除了精通法律、税收政策和会计外,还要通晓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涉税事项,筹划意图等,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筹划资料的基础上,选准策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方案。

(二)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系统。提高税收筹划水平,除了有优秀的人才外,还应有完善的税收筹划数据库和信息收集传递系统,使之能及时收集到准确的筹划信息,建立一套包括资料库、人才库、方案库、客户档案等在内的完善的筹划系统。

(三)及时、全面地掌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动。税收政策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总是处于调整变化之中,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难度,甚至可以使企业税收筹划的节税目标招致失败。税收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因此,税务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就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受化趋势,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全面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动,从而避免和减少因税收政策把握不准而造成的筹划风险。

三、加强税务业的管理和自律

(一)制定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到目前为止,我国税收行业尚未制定具体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面对日益加强的税收征管和稽查,一旦筹划被查出问题,注册税务师就必须承担因筹划失败而被追究的责任。税务业可以参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尽快制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

(二)规范税务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税务机构要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利**化程度,强化内部管理。脱钩改制的税务中介要独立面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提高水平。要完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要树立质量意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抵制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业信誉。

(三)加大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实施同业复核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力量。行业协会除履行服务、协调等职能外,重点是充实管理职能,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自律管理。对进入本行业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资格预审,防止非执业人员从事执业活动,对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并对存在问题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等。

第9篇: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本文归纳总结了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在海外经营中所面对的主要法律风险,并总结了一些应对方法,希望对国际石油工程技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特点

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是指为实现油公司的石油开发、生产、储运和炼化目的,为油公司提供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其主要业务范围是寻找、勘察油气资源,建立从地下几千米到地面的地下油气资源通道,建设油气资源储运、炼化的地面通道和设施。目前国际上大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基本上可以分为物探服务、井筒服务和地面工程建设三大类。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具有以下较为明显的特点:

其一,在国内已经拥有先进的、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实施跨国经营的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要以先进技术和管理能力为先导开拓国际市场,则至少在本国已经拥有了较为先进的技术,积累了丰富的作业经验,并且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技术服务团队。如果在国内都没有技术服务的优势,过硬的本领,很难开拓国际市场,即使打开市场,也很难取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其二,项目运作资金投入较大。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时都必须投入大量的设备、资金,作为提供技术服务的工具。目前我国钻井公司为国际项目配备的一台7000米电动钻机,总价都在一亿人民币以上,还不包含项目启动的前期资金,动员费等等。

其三,劳动密集程度高,人员流动性较大。工程技术服务的实施,除了上述的设备之外,还需要大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劳务人员。有的物探项目在作业高峰时期雇佣当地劳力就超过1000人;地面工程建设涉及专业更多,大一些的项目仅中方人员就超过500,有的甚至超过1000。同时,国际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来自母公司或者其它国家,这部分人员在一个国家工作一段时间后,很可能调回母公司或者调到其他国家,因此人员流动性较大。

其四, 国际后勤支持难度大。由于远离祖国,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后勤支持难度较大,所需技术支持、材料、备件因路途遥远、手续复杂,较难及时到达,容易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影响。尤其是我国的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材料、备件主要是国产的,与大部分国际厂商生产的不匹配,只能从国内购买之后再发运到资源国。

其五,持续经营时间长,竞争压力大。一般来说,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在资源国开展业务时,不会执行完一个项目或合同就撤走,从生产运作、资金回收、市场占有的角度出发,都要在资源国进行公司注册,进行持续经营。同时,在这个服务领域的竞争对手较多,有来自国内或国际的同业竞争者,也有东道国的竞争者。

其六,很难享受国民待遇。资源国为保护和支持本国企业,往往在政策上对本国企业予以支持,给予一定的优惠,即使是相同的政策,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一般趋向于严格监管。如有的资源国石油部门就规定,在质量、安全、工期有保障的情况下,本国企业报价如不高出外国企业报价的10%,就应由本国企业中标;在当地工人的雇佣、薪酬支付、辞退中,劳工部门对外国企业监管相对严格,只要有当地工人投诉,劳工部就会进行审查。

二、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海外经营主要法律风险

根据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特征和运营实际,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主要面临以下的法律风险:

(一)企业注册风险

1. 不同注册形式风险。选择不同的注册形式,企业在合同的签订权限,资产、费用的财务处理方式,公司税种税率,进出口手续、纳税种类,工程款回款等方面所面临的风险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采用独资形式,企业将面对资源国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严格监控,同时因为是外资企业,虽然注册的是当地企业,仍然可能得不到与资源国企业平等的待遇;采用分支机构企业形式,企业缺乏自主经营决策权,国际竞争力较弱,并且如果发生较大的法律、经济纠纷时,要由母公司承担责任,风险很大。采用合资企业形式,因为由不同的出资方共同管理,在设备产权、知识产权、商业机密保护上存在较大风险,而且由于文化差异较大,沟通交流非常困难,往往造成工作效率的低下。

2. 注册地优惠限制风险。有的国家为了支持区域经济的发展,往往对在某些特定地区注册的企业,比如在经济特区、免税区、经济欠发达地区注册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支持政策。政府为鼓励企业在这些地方注册,一般会给予政策、税收上的优惠条件,但是这些优惠在另一方面也会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在这些区域注册的企业不能到其它一些区域开展作业,报税等。比如,伊朗在Kish岛设立了免税区,很多中资石油技术服务企业都选择在那里注册,之后到伊朗内陆提供工程技术服务,但2006年伊朗议会部分为保护伊朗本国石油技术服务的议员指出,在该岛注册的企业在内陆是没有权力作业的,是违法的,要求取消所有合同。给所有中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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