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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的分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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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的分类

第1篇: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关键词:服务贸易;进出口潜力;长三角

中图分类号:F74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205-05

引言

经济学意义上的长三角地区,一般是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由苏南、上海和浙江东北的16个城市构成,包括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南通、泰州、镇江、杭州、嘉兴、宁波、绍兴、舟山、湖州、台州(2003年9月加入),中国长三角地区的服务贸易近年来相对中国的服务贸易平均水平有很大的优势,考虑到今后服务贸易的侧重点,需要对服务贸易内容进行研究确定。

一、服务贸易分类

(一)服务贸易模式及分类

按照WTO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有四种提供方式。(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在中国境内通过电信、邮政、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实现对境外的外国消费者的服务;(2)境外消费:指服务提供者在一方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中国公民在其他中国短期居留期间,享受国外的医疗服务;(3)商业存在:指一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在后者领土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外国服务类企业在中国设立公司为中国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4)自然人流动:指一方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另一成员方的领土内提供服务的方式,如某外国律师作为外国律师事务所的驻华代表到中国境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会议后,加快了服务贸易谈判进程,并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在征求各谈判方的提案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十二大类:商业、通讯服务、建筑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及社会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

(二)服务贸易内容

1.商业。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列出的六类这种服务,其中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1)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专业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旅游机构提供服务;城市规划与环保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等;专业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务项目的有关咨询服务活动;安装及装配工程服务(不包括建筑工程服务),如设备的安装、装配服务;设备的维修服务,指除固定建筑物以外的一切设备的维修服务,例如成套设备的定期维修、机车的检修、汽车等运输设备的维修等。(2)计算机及相关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3)研究与开发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类学中的研究与开发服务、在纪律结束下的研究与开发服务。(4)不动产服务。指不动产范围内的服务交换,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赁服务。(5)设备租赁服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如汽车、卡车、飞机、船舶等,和非交通运输设备,如计算机、娱乐设备等的租赁服务。但是,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员的雇用或所需人员的培训服务。(6)其他服务。指生物工艺学服务;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广告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与人类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检测及分析服务;与农、林、牧、采掘业、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与能源分销相关的服务;人员的安置与提供服务;调查与保安服务;与科技相关的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摄影服务;包装服务;印刷、出版服务;会议服务;其他服务等等。

2.通讯服务。通讯服务主要指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通信服务由公共通信部门、信息服务部门、关系密切的企业集团和私人企业间进行信息转接和服务提供。主要包括:邮电服务;信使服务;电信服务,其中包含电话、电报、数据传输、电传、传真。视听服务,包括收音机及电视广播服务。其他电信服务。

3.建筑服务。建筑服务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具体包括:选址服务,涉及建筑物的选址;国内工程建筑项目,如桥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选择等;建筑物的安装及装配工程;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固定建筑物的维修服务;其他服务。

4.销售服务。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商业销售,主要指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其他销售服务。

5.教育服务。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务交往。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

6.环境服务。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似服务等。

7.金融服务。主要指银行和保险业及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1)银行及相关的服务;银行存款服务;与金融市场运行管理有关的服务;贷款服务;其他贷款服务;与债券市场有关的服务,主要涉及经纪业、股票发行和注册管理、有价证券管理等;附属于金融中介的其他服务,包括贷款经纪、金融咨询、外汇兑换服务等。(2)保险服务;货物运输保险,其中含海运、航空运输及陆路运输中的货物运输保险等;非货物运输保险。具体包括人寿保险、养老金或年金保险、伤残及医疗费用保险、财产保险服务、债务保险服务;附属于保险的服务。例如保险经纪业、保险类别咨询、保险统计和数据服务;再保险服务。

第2篇: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关键词:GATS模式4;服务价值;雇员报酬;工人汇款

作者简介:薛洁(1981-),女,河南开封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划统计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民经济核算研究。

中图分类号:F222 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3-0072-04

收稿日期:2009-04―16

一、引言

目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采用国际收支(BOP)统计和国外分支机构服务贸易(FATS)统计的二元架构方式,而关于模式4自然人存在的统计内容尚未有实际的估算。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通过自然人移动方式提供的服务占整个服务贸易的比重会越来越高。Winters认为,在模式4下,如果发展中国家相对丰富的中等和低等技术劳动力能够获准在发达国家提供服务,则存在着巨大的潜在收益。他对要素流动的实证研究估计认为,即使相对较小的劳动力流动也会带来巨额的回报。据估计,若发达国家每年增加3%的技术和非技术劳动力入境配额,则全球的福利将增长1500亿美元(马图等,2004)。因此来说,需要重视对模式4提供服务的研究。

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下其他供应模式相比较,对模式4研究的关键问题是什么?即服务价值统计和自然人数统计。本文主要讨论服务价值的统计问题。现在多数文献都是采用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中与劳务流量相关的雇员报酬和工人汇款对模式4服务价值进行粗糙的估计,如Karsenty(2002)和Deardorff&Stern(2004)均采用BOP的“雇员报酬”估算模式4。正如一件事情总有两面性,对于此问题同样存在不同的意见。Jansen等(2004)认为雇员报酬和工人汇款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家间的可比性,但是用来度量模式4存在局限性。因此,他们利用劳动统计、迁移统计和人口普查的相关数据,如不同经济活动或就业部门的暂时性外国工人数量和这些工人的平均工资来估算一国模式4的服务贸易价值。但问题是这些工人到底是由本国所有的公司雇佣的,还是由外国所有的公司雇佣的。该数据并没有加以区分,这无疑会高估模式4的服务贸易价值。Magdeleine等(2008)也指出雇员报酬与工人汇款不能取代BOP指标来衡量服务供应商和消费者间发生的贸易流量。

那么,究竟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中雇员报酬和工人汇款指标能否用来衡量模式4服务贸易价值?本文在模式4统计概念与分类的基础上,针对模式4提供服务价值的指标选取进行深入的探讨,利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相关数据,对我国模式4服务价值进行初步的测算。

二、GATs模式4的统计概念与分类

(一)模式4的统计概念

模式4,即自然人存在,由一个(世贸组织)成员的服务供应商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中一个成员的自然人存在方式提供服务(联合国统计司等,2002)。GATS把模式4定义为“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并且在《关于本协定项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的附件》中说明“本协定不得适用于影响寻求进入一成员就业市场的自然人的措施,也不得适用于在永久基础上有关公民身份、居住或就业的措施”。

(二)模式4的统计分类

GATS《关于本协定项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的附件》将自然人流动具体分为:一是合同服务供应商,即独立服务供应商和法人服务供应商的雇员,他们进入另一成员国的领土提供服务;二是服务供应商内部员工调动,他们进入另一成员国领土为服务供应商的分支机构工作;三是商业访问者,即自雇或由服务供应商雇用,进人另一个成员国,其目的是进行服务合同谈判或建立商业存在。但是有关东道国服务公司雇佣的外国人是否属于模式4的统计范围,这点还存在争论。本文不作详细讨论。

根据GATS的法律条款,于2008年8月份公布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修订草案,简称MSITS(2008Draft)(下同),对衡量模式4的相关统计问题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讨论。在GATS的基础上,MSITS(2008Draft)进一步细化了模式4的统计分类。

可以看出,MSITS(2008Draft)中关于模式4的统计分类主要包括:

1,合同服务供应商――自雇人员。即B成员国的自然人进入A成员国提供服务,逗留时间一般在3个月到1年时间。

2,合同服务供应商――外国服务供应商的雇员。即B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派遣其员工至A成员国,来完成服务合同。比如B成员国的一家IT服务公司派其员工到A成员国。为该国的消费者提供计算机服务。员工的逗留时间一般在3个月到1年时间,很少超过2年时间。

3,内部员工调动与国外建立公司直接雇佣外国员工。在具有商业存在的前提下,要么由B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派其员工到在A成员国建立的分支机构提供服务,要么是该公司在A成员国建立的分支机构直接在本国雇佣外国员工,来提供服务。逗留时间在2年到5年时间。

4,服务销售者。他们进入A成员国的目的是进行服务合同谈判或建立商业存在,逗留时间在3个月之内。

除了以上分类,在WTO成员国服务贸易承诺中,还涉及设备安装和服务人员(归入合同服务供应商或公司内部员工调动)、艺术家(归入合同服务供应商)、毕业实习人员(归人合同服务供应商)等专门的人员类型。

三、GATs模式4服务价值统计记录原则与相关衡量指标的讨论

(一)模式4服务价值统计记录原则

模式4的分类中,内部员工调动与外国分支机构直接雇佣外国员工是以商业存在为前提的,这部分自然人提供的贸易流量通过模式3――商业存在来反映。而服务销售者,这部分自然人谈判服务合同或建立商业存在,他们的存在与服务提供相关,但他们本身不提供服务。因此,模式4提供服务贸易流量估价的核心是合同服务供应商,包括自雇人员和外国服务供应商的雇员。那么,根据自然人的类型和逗留时间的不同,所提供的服务贸易价值在BOP中的记录原则如下:

1,合同服务供应商――外国服务供应商的雇员。根据常住性原则,不论该自然人在东道国逗留时间的长短,BOP统计都把发生的交易记录为服务的出口(或进口)。

2,合同服务供应商――自雇人员。当自然人逗留时间小于1年,记录为服务的出口(或进口);当自然人逗留时间

大于1年时,他们已成为东道国的常住居民,因此,BOP统计不再记录为常住与非常住服务交易。此时,唯一显示在BOP中的流量是工人汇款。

(二)模式4服务价值衡量指标的讨论

现有文献多是采用国际收支中与服务和劳务有关的雇员报酬和工人汇款指标对模式4的服务价值进行估算。那么,这两个指标能否用来衡量模式4的服务价值,先来讨论这两个指标的概念。

1,雇员报酬概念与讨论

雇员报酬在BPM5中定义为:“包括个人在非常住经济体为该经济体常住单位工作而得到的现金或实物形式的工资、薪金和其他收益。这里包括雇主代表雇员所支付的社会保障项目或私人保险或养老金(不管退休金是否采用基金制),以保证雇员的各种福利。在这种情况下,雇员包括季节性工人和其他短期工作的工人。由于大使馆或领事馆在驻地所在的经济体享有治外法权,在这些机构工作的当地职员所得到的报酬被列为非常住实体向常住实体支付的一部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5)。

简单来说,雇员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和其他收益(现金或实物形式),其中雇员包括边界工人、季节性工人和其他非常住工人。但是用来估计模式4确实存在局限性,具体表现在:(1)该指标并不只限于服务供应者的报酬,它包括在任一经济体中的工人,从而会高估模式4;(2)该指标只涵盖了在国外工作少于1年时间的工人,然而在GATS下模式4包括最长时间为五年时间的服务提供者;(3)该指标包括边界工人,这超出了模式4的范围;(4)该指标没有涉及外国工人的母国;(5)在东道国的员工到底是由外国公司雇佣的还是本土公司雇佣的,该指标并没有加以区分。

2,工人汇款概念与讨论

工人汇款在BPM5中定义为:“工人汇款包括受雇于新经济体并被视为其常住者的移民所进行的经常转移(移民指来到一经济体并在那里居住一年或更长时间的人)。工人汇款经常是在亲属之间进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5)。

概括说,工人汇款指由外国经济体雇佣的移居工人的现金转移,这些移居工人是该经济体的常住居民。同样。该指标在衡量模式4服务价值时,也具有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它不仅仅只包括服务供应者,还包括除服务部门以外的其他经济部门,这超出了模式4所包含的范围;(2)该指标只代表工人报酬中储蓄的一部分,并且这部分由工人汇回了母国,从而会低估工人活动的价值;(3)汇款包括长期移民的转移,这部分不属于模式4的统计范围;(4)汇款中的大部分可能没有通过官方渠道流出,因此在该指标数据上不会有记录。

结合模式4服务价值统计记录原则和上述对衡量指标的讨论,可以看出雇员报酬和工人汇款并不适合单独用来衡量模式4提供的服务贸易流量。因此,对模式4服务价值的估算,需要以国际收支中与服务贸易项目有关的进出口流量为主要依据。

四、我国CATS模式4服务价值的估算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利用中国商务部公布的《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8》中2007年我国跨境服务贸易与商业存在相关数据对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进行初步的估算。

2007年,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规模继续扩大,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2509.1亿美元。其中出口1216.5亿美元,同比增长33.1%;中国旅游进口增速明显高于出口增速,其中旅游出口372.3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9.7%,进口297.9亿美元,同比增长22.5%。2007年,我国境内商业存在发展良好。按照WTO行业分类标准,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含银行、保险、证券)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6165家。占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42.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4.4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47.2%。其中,全国非金融类服务贸易领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6148家,同比增长7.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06.9亿美元(中国商务部。2008)。

由于所得数据的局限性,本文用旅游出口作为模式2提供的主要服务价值,境内商业存在发展中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衡量模式3的服务贸易规模,居民与非居民间服务贸易出口额(旅游出口和未提及的政府服务除外)作为模式1和模式4服务贸易价值的总额。

我国模式1和模式4提供的服务贸易价值最多,占到52%;其次是模式3――商业存在占24%。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贸易规模较小,说明我国实际利用外资不充分,还需要加大力度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服务行业与技术,从而促进我国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发展;模式2提供的服务价值与模式3相当,占23%,该比例与2006年相比,下降了7%,说明我国旅游产业发展减缓。

(二)我国模式4服务价值的估算

模式1和模式4并没有分离开。那么,如何从模式1和模式4中分解出模式4,这是关键问题。我们知道有些行业的服务贸易只是通过模式l来完成的,比如运输、通讯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特许使用费及许可费等行业。这样我们可以将模式1提供的服务贸易从模式1和模式4中分离出来。余下的部分并不能完全说是模式4的服务价值,因为比如计算机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这些服务贸易的提供有时属于模式1,有时属于模式4。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以《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为标准,MSITS(2008Draft)建议了模式l和4,模式2和4,模式3和4之间分配服务贸易价值的基本原则。

1,模式1和模式4

通过模式1提供的服务贸易还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方面的部分交易。但是这些交易有时候是通过模式4来完成的,比如IT服务供应者到消费者领土完成服务合同,对于这种交叉情况,需要进一步的分析,对它们进行识别与估算。

2,模式2和模式4

按照《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其他商业服务中,如垃圾处理和清除污染,如果由工人来清除污染产生的服务交易,属于模式4的统计范围;如果是放射性和其他垃圾的处理,则属于模式2的统计范围。

3,模式3和模式4

模式3商业存在――国外分支机构在东道国的服务销售,这些属于FATS统计范围。但是有一些商业存在不属于FATS的统计范围,却在BOP统计框架下。比如一家外国建筑公司,在东道国做一项短期(少于1年)的建筑工程。建立一个分支机构,随着工程的完成,分支机构随之解散,这种服务交易记录在国际收支的建筑服务出口/进口项目下。而不是在FATS统计中。但是这些服务应被认为是通过模式3提供的,因为CATS认为商业存在可以是由外国实体拥有或控制的任何类型的企业,甚至可以是为短期目的而建立的企业。因此来说,国际收支的组成部分――建筑服务,反过来也包括模式4即自然人存在所产生的交易。

分析发现,在模式1和4中,通过模式l提供的服务价值占比21.08%,次于其他部分所占的比例。其他部分中,模式1、2和4占比27.98%,模式3和4占比3.34%。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模式4已成为我国出口贸易中的一个重要元素。

当然,将模式4彻底分离出来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数据开发。比如在搜集数据,进行调查时,问卷设计的问题更具有针对性,可以要求被访问者填写自己是独立服务供应商还是被雇佣;提供的服务价值是多少,或者要求被访问者填写通过哪种模式提供服务贸易等问题。这些都有助于掌握更详细全面的数据,从而准确分析各模式提供的服务贸易流量及进行国际比较。

五、结论与启示

在GATS模式4统计概念与分类的基础上,本文重点讨论了衡量模式4服务贸易流量的指标选择问题,并运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8》相关数据,对2007年我国通过模式4提供的服务贸易流量有了初步探讨。

第3篇: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

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三、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

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对外贸易值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五、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 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 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

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原苏联、东欧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

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

饮料及烟类(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3);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机械及运输设备(7);

杂项制品(8);

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

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货物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货物称为制成品。

十、复出口与复进口

(一)、复出口(re-export)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二)、复进口(re-import)

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十一、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土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分布图)等,是一种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的无形财产。

十二、当代世界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世界市场上国际类型的多样化

战后,在世界市场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或 地区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约占70%左右,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约占20%,而社会主义国家和原苏联、东欧国家约占10%左右。

(二)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

出现了一些新贸易形式,主要有: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租赁贸易等。

(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世界市场上的垄断与竞争更为剧烈

战后,世界市场由卖方转向买方市场,垄断进一步加强,使得市场上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

1、组织经济贸易集团控制市场。

2、通过跨国公司打进他国市场。

3、国家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的争夺。

4、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改进产品设计、做好售前售后服务等。

5、开拓新市场,使市场多元化。

十三、世界市场的概念

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领域。它包括由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总和。可见,世界市场这一概念是由其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构成的。世界市场的外延指的是它的地理范围。世界市场的内涵指的是与交换过程有关的全部条件和交换的结果,包括商品、技术转让、货币、运输、保险等业务,其中商品是主体,其他业务是为商品和劳务交换服务的。

十四、世界市场上商品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进出口贸易方式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函电往来或当面谈判,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活动,这是国际贸易最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展览交易方式

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长期或短期的、有固定地点或无固定地点的各种类型的展览会、博览会、贸易中心、为本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场所。

(三)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是世界市场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是一种有组织的商品市场。其经营活动是根据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规定的条例进行的。

(四)国际拍卖

国际拍卖是经过专门组织,在一定地点定期举行的一种公开竞争的交易方式。

(五)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与信贷相结合的一种商品购销方式。买方用进口设备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用其他产品或劳务去偿还进口设备的贷款。

(六)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把加工与扩大出口或收取劳务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

(七)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是把商品购销与一定时间内出让使用权相联系的一种购销方式。出租人把商品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专用。承租人根据租赁时间长短付出一定的资金。

十五、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二)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第4篇: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一、国际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二、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

(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三、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对外贸易值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五、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 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 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原苏联、东欧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有形货物贸易指有形的、实物形态的、可以看见的货物的贸易。为便于统计和国与国之间进行协调,1974年联合国秘书处修订了1950年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现行实施的是1974年修订本。在该版本中,把国际贸易货物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饮料及烟类(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3);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机械及运输设备(7);杂项制品(8);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货物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货物称为制成品。

十、复出口与复进口

(一)、复出口(Re-export)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二)、复进口(Re-import)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十一、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土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分布图)等,是一种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的无形财产。

十二、当代世界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世界市场上国际类型的多样化 战后,在世界市场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或 地区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约占70%左右,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约占20%,而社会主义国家和原苏联、东欧国家约占10%左右。 (二)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出现了一些新贸易形式,主要有: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租赁贸易等。(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四)世界市场上的垄断与竞争更为剧烈战后,世界市场由卖方转向买方市场,垄断进一步加强,使得市场上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组织经济贸易集团控制市场。2、通过跨国公司打进他国市场。 3、国家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的争夺。4、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改进产品设计、做好售前售后服务等。5、开拓新市场,使市场多元化。

十三、世界市场的概念

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领域。它包括由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总和。 可见,世界市场这一概念是由其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构成的。世界市场的外延指的是它的地理范围。世界市场的内涵指的是与交换过程有关的全部条件和交换的结果,包括商品、技术转让、货币、运输、保险等业务,其中商品是主体,其他业务是为商品和劳务交换服务的。

十四、世界市场上商品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进出口贸易方式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函电往来或当面谈判,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活动,这是国际贸易最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展览交易方式 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长期或短期的、有固定地点或无固定地点的各种类型的展览会、博览会、贸易中心、为本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场所。 (三)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是世界市场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是一种有组织的商品市场。其经营活动是根据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规定的条例进行的。 (四)国际拍卖 国际拍卖是经过专门组织,在一定地点定期举行的一种公开竞争的交易方式。 (五)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与信贷相结合的一种商品购销方式。买方用进口设备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用其他产品或劳务去偿还进口设备的贷款。 (六)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把加工与扩大出口或收取劳务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 (七)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是把商品购销与一定时间出让使用权相联系的一种购销方式。出租人把商品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专用。承租人根据租赁时间长短付出一定的资金。

十五、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二)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亦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International Trade by Region),用以表明世界各洲、各国或各个区域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计算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既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额在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也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总额在国际贸易总额(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由于对外贸易是一国与别国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因此,把对外贸易按商品分类和按国家分类结合起来分析研究,即把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研究结合起来,可以查明一国出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去向和进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具有重要意义。

第5篇: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环境服务的定义

世贸组织关于服务部门分类的指导性文件是根据联合国1991年中央产品分类目录制定的,其中对环境服务的定义主要包括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置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同时,还包括了一个兜底的其它服务来涵盖废气清洁服务,降噪服务等。自多哈回合谈判以来,这一对环境服务的较窄定义长期被广大世贸组织成员诟病,被认为是一个过时的定义。多哈回合谈判早期,成员们提出了不少提案尝试更新和重构关于环境服务的分类,但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除上述环境服务以外,一些成员还提出其他现有服务部门中的一些服务子部门也应属于环境服务,如商业服务中的建筑领域设计前咨询服务等。根据发展趋势,管理咨询服务、银行业服务等领域也出现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服务种类。

全球环境服务的规模

环境服务常常与环境产品捆绑销售,据世贸组织统计,2005年,环境产业(包括环境服务和产品)总产值为6530亿美元,在201D年预计达到7760亿美元。实证研究表明,环境服务和产品的需求与收入水平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因此,发达成员往往是环境服务的主要消费方和供应方。总体来说,发展中成员是环境服务的净进口方,但近几年来,发展中成员也开始出口环境服务,这一趋势在区域层面尤为明显。从市场增长速度上看,发达成员的环境服务市场已比较成熟,年均增长在4%左右,而发展中成员的环境服务市场年均增长在8%-12%左右。

环境服务贸易的主要模式

从服务贸易的主要模式上来看,由于技术的发展,模式一,即跨境交易,在环境服务领域操作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如空气质量监控、污水处理系统服务和环境咨询服务等均可以通过跨境服务来实现。模式二,即商业存在,仍然是环境服务提供的主要模式,因为很多环境服务需要长期持续地在当地设有子公司或附属机构。模式三,即自然人移动,在环境服务的提供方面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环境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

环境服务贸易中并不存在特有的壁垒,而是与很多其他服务部门一样存在一些具有共性的壁垒,如对子公司地域和数目的限制、不同的税收待遇、股权比例的限制、对特殊设施所有权的限制、监管措施的不透明、当地技术工人缺乏等。

环境服务开放的现状

据世贸组织统计,环境服务部门中,只有59个世贸组织成员做出了承诺,是服务贸易各部门中成员承诺较少的部门。模式二方面,对环境服务做出承诺的59个成员中的85%是完全开放的,但在模式一方面,这一比例只有42%。此外,部分成员还对私营供应商在污水和污物处理等方面的业务进行了限制。

第6篇: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自2013年12月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之后,我国对外经贸合作出现了新局面,对外贸易逐步走向多元化,其中,我国与海合会成员国的贸易显著提速, 2013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73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6%;2014年海合会成员国重启和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海合会((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ncil),简称海合会(GCC))国家——沙特、科威特、阿联酋、巴林、卡塔尔、阿曼——位于“一带”与“一路”的交汇点上,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加快发展我国与海合会国家的贸易并挖掘双边贸易潜力,对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发展、调整贸易的地理方向和巩固贸易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中国与GCC国家贸易发展现状

(一)贸易规模增长迅速,我国以逆差为主

中国与GCC国家的经贸合作深入始于2004年中阿合作论坛的建立,同年中国与GCC在北京签署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启动双边自贸区谈判,双边贸易发展活跃,2010年中国-GCC建立战略对话机制,双边贸易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图1)。自2004年-2013年,我国与GCC贸易额从247.32亿美元增长到1653.47亿美元,年均增速28.1%,远高于同期我国外贸年均增速18.1%的水平,其中中国向GCC出口从104.36亿美元上升至596.77,年均增速23.7%,从GCC进口由142.96亿美元上升至1056.70亿美元,年均增速32.4%,而同期,我国外贸出口年均增速18.6%,进口年均增速17.7%。由于从GCC进口年均增速显著高于出口年均增速,我国对GCC贸易逆差不断扩大(图1),2012年,中国对GCC逆差464.52亿美元,创历史新高,2013年稍有下降,但依然达到459.93亿美元,占双边贸易额的28%。

(二)贸易商品结构体现明显的互补性

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是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其将国际贸易商品分为10大类,其中0-4类为初级产品,5-9类为工业制成品。按此分类方法,我国从GCC进口商品非常集中,主要是第3大类,即矿物燃料、剂和原料,中国从GCC的石油、天然气进口呈明显的上升趋势,2004-2013年,其占中国从GCC进口总额的比重从79.47%升至84%,其次为第5大类,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主要是与石油有关的石化和塑料等产品,但是该产品进口呈明显下降趋势,2004-2013年,其占中国从GCC进口总额的比重从17.83%下降至13.85%,但是这两项总和占中国从GCC进口总额一直维持在97%左右。

我国向GCC出口商品主要集中在6-8类,即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以及杂项制品,2004-2013年,这三类产品出口占中国向GCC出口总额的比重保持在92%-94%。随着GCC国家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国内建设的展开,中国向GCC工业制成品出口内部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出口增速上看,2004-2013年均增速超过100%的商品包括皮革、皮革制品、钢铁、发电机械设备、金属加工机械、其他运输设备以及摄影仪器、设备和供应品、光学产品、钟表等;从出口规模看,2004年,中国向GCC出口还以纺织、服装及有色金属为主,其占当年中国向GCC出口总额的三成以上,到2013年,出口以钢铁、一般工业机械、设备和机器零件、电信和录音机音响设备和仪器以及服装及衣服配件为主,四项共计占中国当年向GCC出口总额的34.3%。总体上看,中国向GCC国家出口以其严重缺乏的工业制成品为主,而从GCC进口的则以中国稀缺的原油等初级产品为主,双边贸易结构具有明显的互补性。

(三)双边贸易地位迅速提升

贸易规模的扩大一方面体现了贸易国经济的协同发展,另一方面也是贸易国相互需要的结果。GCC成员国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丰富,能源产业发达,是世界重要的能源输出主体,但是工业基础薄弱,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品严重依赖国际市场,我国是世界能源消费大国,原油进口依存度2014年达到59.6%,同时我国又是世界制造业大国,丰富廉价的工业产品和生活消费品需要广阔的销售市场。

贸易产品的互补性既推动了双边贸易的发展,也促进了双边经济的协同发展。2004-2013年,中国向GCC出口占中国出口比重从1.76%上升至2.7%,从GCC进口占中国进口比重从2.55%上升至5.42%,而同期,GCC向中国出口占其出口比重从5.01%上升至9.75%,从中国进口占其进口比重从6.76%上升至11.20%,双边贸易总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14%上升至3.98%,年均增长7.9%,占GCC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从5.63%上升至10.23%,年均增长7%。当前,GCC国家已上升为中国第贸易伙伴,而中国是GCC第三大贸易伙伴。

中国与GCC国家贸易规模的扩大是双边经济发展和需要,贸易结构的互补性则体现了双边比较优势的差异性,贸易地位的提升是双边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良好预兆。所有这些都是由双边贸易的发展条件决定的。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GCC国家贸易的发展条件

(一)中国-GCC自贸区谈判为双边贸易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的基础

中国-GCC自贸区谈判始于2004年,2005年双方建立了自贸区谈判工作机制,制定了谈判工作大纲,并就货物贸易的关税减让等问题进行了磋商,到2008年,双方共举行4轮谈判,在货物贸易谈判大多数领域达成共识,并启动了服务贸易谈判。2009年第五轮谈判双方就货物贸易主要关切和服务贸易初步出价进行了深入磋商,并就原产地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经济技术合作和自贸协定案文等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2010年中国--沙特经贸联委会第四届会议上双方明确要加快推动中国-GCC自贸区谈判,为双边贸易发展创造更加自由便利的环境。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的新格局就是以“一带一路”为纲,以自贸区为目,推进中国-GCC自贸区势在必行。2014年中国-GCC自贸区谈判重启,这是机遇也是挑战,GCC成员国和我国经济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自贸区谈判的推进对双边贸易的扩大提供了动力和条件,这也是重要机遇。特别是我国现在正经历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的转型升级,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产品品质不断改善,产品技术含量也在逐步升级,这更为我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扩大对GCC出口提供了条件。随着我国工业化建设的推进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能源消费激增,对GCC油气资源的进口需求也在激增,而推进中国-GCC自贸区谈判,也为双边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 )中国-GCC战略对话机制为双边经贸深入广泛合作明确了方向

中国-GCC自贸区谈判还在进行中,中国-GCC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正在以战略对话的形式推进着。迄今为止,中国-GCC战略对话机制已进行三轮。 2010年在北京启动第一轮战略对话,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关于战略对话的谅解备忘录》,奠定了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2011年第二轮战略对话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举行,双方明确要根据《谅解备忘录》以及2004年在北京签署的“经济、投资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双方在贸易、投资、能源、文化、教育、科研、环境、卫生等领域的磋商、协调与合作机制,并为此制定行动计划,确定具体时间表,尽早完成自贸区谈判;原定于2012年的第三轮战略对话推迟至2014年在北京举行,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战略对话2014年至2017年行动计划》,并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第三轮战略对话新闻公报》,公报确定了双方在政治、经贸、能源、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合作目标,强调双方应加快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认为双方经济互补性强,建立自由贸易区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双边战略对话机制逐步分层次明晰了双方对对方的重要性,如果说第一轮战略对话是“敲门砖”,第二轮则夯实了双方合作的“基本平台”,第三轮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定了双方经贸合作的目标,还为双方进一步合作制定了行动计划。中国-GCC战略对话机制为双边交流合作特别是经贸合作搭建了阶梯,每一轮对话都会登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双方在更广阔的层面上深入合作。启动战略对话以来,双边贸易额增长迅速,2011年双边贸易额猛增了44.51%,2011-2013年双边贸易年均增速22.37%,2014年上半年双边贸易额就接近了2013年全年的贸易量。双边战略对话不仅直接带来了贸易量的扩大,也促进了双边在投资和能源领域的合作,中国企业在基建、消费品和电信等领域加大了对GCC的投资力度,GCC也进军中国管理市场,双边投资活动带动了投资品的贸易,间接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中国-GCC战略对话的进行与不断升级为双边经贸深入广泛合作描绘了前景,明确了方向。

(三)“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国-GCC双边贸易注入了活力

中国在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One Belt and One Road,简称OBAOR)战略,“一带”即丝绸之路经济带,“一路”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战略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格局,也是提振我国经济的重要战略部署。“一带一路”战略在经贸合作方面覆盖贸易、投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金融、区域经济一体化等广泛领域。“一带一路”战略经中国提出后,得到了GCC成员国的广泛响应,GCC成员国地处亚、欧、非三大洲交界处和伊斯兰文化圈中心地带,是中东地区最大的商贸中心,辐射中东、非洲以及中亚和南亚等地区,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其多个国家位于我国出口欧洲和非洲的重要通道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促进了中国-GCC互联互通,双方在该战略框架下通过重启自贸区谈判和加强双边战略对话,逐步促进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不断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规模,提高贸易投资水平,促使双方在贸易投资领域的合作潜力充分释放。将中国的优势产能和GCC的比较优势充分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将为中国-GCC双边贸易注入新的活力,促使双边贸易迸发新的生机,双边在巩固货物贸易的基础上,还可不断加强文化交流和信息沟通,促进服务贸易、金融投资合作,带动双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当然,中国与GCC成员国在政治经济体制、宗教信仰、文化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双边贸易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有挑战就有机会,在共建“一带一路”的大环境下,通过加强双边战略对话,促进双边自贸区谈判,中国-GCC国家贸易会有新的突破。

三、中国与GCC国家贸易展望

(一)加强双边能源贸易与合作

GCC成员国石油储量占世界已探明储量的约45%,天然气储量约占世界23%,作为世界主要能源消费国之一,中国从GCC进口商品主要为石油和天然气,自2006年美国石油进口下降开始,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激增的能源消费需求形成了GCC能源出口的新保单,双边能源贸易增长迅速。2004年启动双边自贸区谈判时,中国油气进口占GCC油气出口比重为5.85%,占中国油气总进口的比重为23.67%,2010年双边战略对话机制建立后,2011年中国油气进口占GCC油气出口比重上升至10.81%,增长了将近1倍,占中国油气总进口的比重为25.86%,随着双边自贸区谈判和战略对话的持续推进,到2013年,中国油气进口占GCC油气出口比重已上升至12.03%,占中国油气总进口的比重则上升至28.17%,达到历史新高。 2004-2013年,中国油气进口年均增速26.37%,GCC成员国油气出口年均增速20.46%,中国从GCC油气进口占中国油气总进口年均增速2.24%,而GCC向中国油气出口占其油气总出口年均增长8.57%,GCC对中国油气出口增长迅速。能源贸易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都将是双边贸易的重要内容,“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拉近了中国与GCC成员国的关系,增进了互访和交流,在该战略背景下,随着自贸区谈判和战略对话的进行,希冀GCC能向中国石油企业开放油气上游勘探开发市场,促进双边能源合作和双边贸易的可持续性。

(二)提升中国制成品出口技术含量,扩大对GCC制成品出口

中国-GCC成员国贸易的另一主要交易对象就是工业制成品,其中GCC向中国出口制成品主要是源于其资源优势的第5大类化工产品,而中国向GCC出口制成品则是源于中国的生产制造优势的第6、7、8三大类,包括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以及杂项制品。从产品技术含量和要素密集度的角度来看,2004-2013年,我国出口GCC产品中低技术含量制成品增速最快,年均为35.59%,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制成品出口增速最慢,年均为23.62%,中等技术含量和高技术含量制成品出口年均增速分别为29.25%和30.55%。低技术含量制成品出口增速经历了一个过山车,从2004年的20.75%上升至2008年的93.81%,之后开始下降,2013年降至8.12%,而高技术含量制成品出口则呈缓慢上升之势,2004-2013年我国向GCC高技术含量制成品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比重从15.15%上升到19.09%,中等技术含量制成品出口比重也有所上升。这一方面是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了产品技术含量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则是GCC市场对制成品消费水平的提升使然。由于中国与GCC成员国贸易长期表现为逆差,GCC的资源优势源于天然,我国的生产制造优势则重在人为,要缩小逆差,扩大出口,关键是要充分发挥我们的生产制造优势,适应GCC市场对制成品的高端要求,借助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惠政策,利用“一带一路”战略的优势环境,不断提升制成品的品质和技术含量,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产能,扩大对GCC高水平制成品出口。

(三)促进双边服务贸易发展

基于当前的经济发展和贸易现状,中国-GCC能源与制成品贸易无疑是最值得关注和需要充分发展的,但是,随着世界服务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步入世界服务贸易大国之后,中国-GCC服务贸易也是值得期待的。2004-2013年,GCC服务贸易年均增长16.54%,其中出口年均增长14.91%,进口年均增长17.19%,进口需求增速明显。GCC进口服务需求增长最快的是运输和旅游服务,其次是商业服务,出口服务增长最快的是其他商业服务,其次为通讯和旅游服务。而同期我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长18.55%,其中出口年均增长16.84%,进口年均增长19.87%,进口增速高于出口增速。我国服务出口增长最快的是金融服务,其次为文化和娱乐服务、许可证服务、保险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建筑服务,进口增长最快的也是金融服务,其次为文化及娱乐服务、旅游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总体上,中国和GCC成员国服务贸易都具有较快的增长速度,加之双边市场容量可观,而双方在服务贸易的交易对象上又具有显著的差异,所有这些都为双边发展服务贸易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发展空间。此外,相较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更有助于居民福利水平的提升,所以,积极促进双边服务贸易发展,既符合双边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有助于增进两国人民的福利水平。

随着双边重启自贸区谈判、持续推进战略对话机制,加上“一带一路”战略的利好推动,中国-GCC成员国经贸发展正面临难得的机遇期,抓住机会就是获得了制胜法宝。为此,我们应该加快推进产业和产品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我国的优势产能,拓宽外贸渠道,促进我国外贸持续健康发展。

注释:

①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fta.mofcom.gov.cn/index.shtml.

②根据UNCTAD数据库数据整理计算.

第7篇: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关键词:中国;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752.5 文献标识码:A

一、文化服务概念的界定与数据来源

《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以下简称框架)中定义文化服务的目的在于满足文化兴趣或需求。它们本身并非物质文化产品,但有利于这些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如,文化服务包括授权工作以及与版权相关的其他服务、音像产品发行活动、宣传表演艺术和文化活动,还包括文化信息服务和(图书馆、文献中心、博物馆的)书籍、唱片和人工制品的保存。《框架》中列出了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代码所定义的文化服务,如表1所示:

根据表1,利用联合国服务贸易数据库可查询到2000―2014年文化服务贸易分类数据,然后加总分类数据得到中国与美国文化服务贸易进出口总数据。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提到的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分析只针对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国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

二、中美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比较

2000―2012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都呈上升趋势,出口额由2000年的15.9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651.4亿美元,13年间增长了40.9倍;进口额由2000年的22.1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313.8亿美元,13年间增长了14.2倍。但2000―2004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呈逆差状态,从2005年开始出现顺差,之后顺差逐年扩大,到2012年顺差达到337.6亿美元。

美国是服务贸易头号大国,其文化服务贸易发展也一路领先。2000―2012年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整体呈上升趋势,出口额由2000年的169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763.7亿美元,增长了4.5倍;文化服务贸易进口额由2000年的108.5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629.1亿美元,增长了5.8倍。2000―2012年美国文化服务贸易一直呈顺差状态,2012年顺差额134.7亿美元,比同期中国少202.9亿美元,从2010年开始,中国文化服务贸易顺差额开始大于美国。

整体来看,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经过10多年的发展,进出口额增长较快,但规模与美国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2000年出口、进口差距分别为153.1亿美元、86.4亿美元,到2012年出口、进口差距仍然分别为112.2亿美元、315.2亿美元。

三、中美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

(一)贸易竞争力指数(TC)

贸易竞争力指数是一国服务进出口贸易差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是分析服务进出口结构国际竞争力的一种有效工具。TC=(出口额-进口额)/(出口额+进口额)。TC指数取值范围为[-1,1],当TC指数接近0时,说明贸易竞争优势接均水平,进出叉明显;当TC指数大于0时,说明具有竞争优势,而且越接近于1,说明该服务竞争力越强;反之,服务竞争力越弱。如果TC=-1,说明该国该种服务只有进口;如果TC=1,说明该国该种服务只有出口。

从图1可以看出,第一,2000―2014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TC指数呈明显上升趋势,2000―2004年TC指数小于0,说明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缺乏国际竞争力,但从2005年开始,TC指数开始大于0,之后逐年上升,到2013年达到最大值0.39,说明在此期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开始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且逐年增强。第二,2000―2014年美国文化服务贸易TC指数始终大于0,其TC指数均值为0.14,TC指数呈缓慢下降趋势,说明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但竞争力仍需加强,且这种竞争力正逐渐变弱。第三,2000―2006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TC指数小于美国TC指数,说明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弱于美国;2007―2014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TC指数大于美国TC指数,说明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强于美国。

(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RCA=(Xij/Xj)/(Wij/Wj),其中,Xij表示 国 种服务的出口额,Xj表示 国全部服务的总出口额,Wij表示世界 种服务出口额,Wj表示世界所有服务的总出口额。一般认为,RCA大于1,表示该国该服务具有比较优势,其数值越大,比较优势越明显。RCA小于1,表示该国该服务不具有比较优势,其数值越小,比较劣势越明显。进一步细分,若RCA2.5,则表明该国该服务具有极强的竞争力;若RCA介于2.5―1.25之间,表明该国该服务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若RCA介于1.25―0.8之间,说明该国该服务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力;若RCA小于0.8,则表明该国该服务竞争力比较弱。

(二)贸易竞争力指数(TC)

从图2可以看出,第一,2000―2014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RCA指数一直都小于1,均值为0.37,说明中国文化服务贸易不具有比较优势。第二,2000―2014年美国文化服务贸易RCA指数呈现左偏U型特征,2000―2008年RCA指数呈下降趋势,2001年RCA指数达到最高为2.99,之后一路下滑,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降至最低值0.58,之后随着全球经济的好转,RCA指数开始逐渐回升,2013年、2014年RCA指数均大于1。15年间美国的RCA指数均值为1.27,说明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第三,2000―2014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RCA指数一直小于美国RCA指数,说明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一直弱于美国,而美国15年间,其中2年处于极强的国际竞争力,4年处于较强的国际竞争力,9年时间里,不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力。而通过分析数据发现,造成美国2004―2012年RCA指数小于1的原因是,在此期间,世界所有服务的总出口额增长速度过快,年均增速达19.6%。

(三)对称性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SRCA)

为了弥补RCA指数的非对称性,区分RCA指数的不同取值,进一步划分不同层次的比较优势,Dalum,B和Lauresen,K(1998)等提出了对称性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其计算公式如下:SRCA=(RCA-1)/(RCA+1),经过变换后的SRCA指数取值范围在(-1,1)之间,若0

从图3可以看出,第一,2000―2014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SRCA指数虽然呈逐渐上升趋势,但始终小于0,说明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缺乏比较优势。第二,2000―2014年美国文化服务贸易SRCA指数呈U型分布,2000―2003年SRCA指数大于0,2004―2012年SRCA指数小于0,2013―2014年SRCA指数大于0,说明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经历了从具有比较优势到缺乏比较优势,再重新具有比较优势的变化过程。第三,2000―2014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SRCA指数一直小于美国SRCA指数,说明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一直弱于美国。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到如下结论:

1.2000―2012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从逆差转变为顺差,且顺差逐年扩大。美国文化服务贸易一直呈顺差。虽然中国文化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增长较快,但与美国的进口、出口差距仍然较大。

2.2000―2014年从RCA指数来看,中国文化服务贸易不具有比较优势,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经历了从最初的极强状态―较强―中度―较强的变化,但此期间,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一直弱于美国。

3.2000―2014年从TC指数来看,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经历了从缺乏到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的转变,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对比两国指数发现,中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从弱于美国转变为强于美国。

4.2000―2014年从SRCA指数来看,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缺乏比较优势,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经历了从具有―缺乏―具有比较优势的变化过程,且中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一直弱于美国。

(二)对策建议

虽然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增长较快,但与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相比,进口、出口贸易总量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提升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有必要借鉴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经验。

1.汲取世界文化精华,创新文化服务

虽然美国只有200多年的历史,它的主体文化也是从欧洲文化继承和发展而来,但其在文化构建过程中,不断汲取世界其他文化的精华,通过不断演进,使自己成为世界文化舞台上重要力量,其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强大得益于吸收并融合世界其他国家的先进文化,并积极进行文化创新。美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既注重文化观念创新,也注重文化科技创新,在文化娱乐业中大量运用高科技,提升销售额。因此,中国在发展文化服务贸易时,应注重汲取世界文化精华,同时创新文化服务,这是提升中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深层动力。

2.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杠杆,保障文化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1995年美国通过《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金法》,保证了美国每年向文化艺术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此外,美国还依据《文娱版权法》、《合同法》、《劳工法》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虽然美国政府鼓励文化产业积极发展,但也会采取各种手段,对文化市场进行合理调控,以保证该产业健康发展。为打破电视媒体对节目市场的垄断,美国在1971年颁布实施《黄金时间机会条例》。因此,中国在发展文化服务贸易时,应在国内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文化服务贸易提供政策保障。

3.吸引和培育优秀文化服务产业人才,保持文化服务产业的创新活力

美国非常重视文化艺术人才与文化产业人才的挖掘和培育。文化服务产业是一个知识、创造和技术含量相当高的产业,文化人才是发展文化服务产业的中坚力量。美国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与文化环境,从世界各国吸引了大量优秀文化艺术人才。这些移居美国的文化人才对美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因此,中国在发展文化服务贸易时,应重视人才,提升产业竞争力。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应通过多种方式,培养一批高素质文化产业人才,丰富我国人才储备,这是提升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李昆明,王缅.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文化发展战略[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

[2]吴珍彩.中美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分析[J].商业时代,2013(14):37-38.

第8篇: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关键词:金砖四国 显性比较优势 商品贸易

一、引言

近年来,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正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目前,学者们对“金砖四国”服务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国服务贸易现状及竞争力分析等几个方面。秦嗣毅,杨浩(2011)以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为指标,对“金砖四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金砖四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整体有增强的趋势,但增速不明显。事实上,金砖国家都是以出口为主导向的国家,在全球贸易中存在一定竞争性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互补性。赖平耀(2012)认为金砖国家之间的互补性关系占主导地位,但这些国家之间,尤其是中国与印度之间的贸易竞争不仅产业数量多,而且竞争激烈。本文细分9个行业来具体分析“金砖四国”在商品贸易方面的比较优势,找出四国各自的比较优势行业。

二、数据及分析方法

本文所有数据全部来自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和OECD统计网站,样本期间为2005年、2008年及2009年。本文选择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来衡量金砖四国的比较优势状况。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用来衡量一国总出口中某类商品的出口所占比例相对于世界贸易总额中该商品贸易所占比例的大小。由于它能够较好地反映该产品的相对优势,因而是衡量一国产品或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具有说服力的指标之一。

三、“金砖四国”商品贸易比较优势对比分析

1、四国食品、饮料与烟草商品的优势分析

巴西的食品、饮料与烟草的RCA远远大于其他三个国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属于具有极强竞争力。印度在食品、饮料与烟草商品方面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在1左右徘徊,表明印度在这些商品方面具有中等比较优势;而中国和俄罗斯这三年的RCA都在0.8以下,无较大变化,两国的食品、饮料与烟草比较优势较弱。

2、四国纺织品及有关产品、皮革、鞋类商品的优势分析

在纺织品及有关产品、皮革、鞋类商品方面,中国和印度两个国家的RCA指数在这三年时间都发生一定的波动,但RCA始终大于2,则表明这两国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同时注意到印度的RCA呈下降趋势,从2005年的3.1894下降到2008年的2.2657,市场竞争力相对减弱;巴西和俄罗斯的RCA指数三年时间未发生较大变动,总体呈平稳趋势。RCA指数均小于0.8,说明巴西和俄罗斯的纺织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3、四国木材、纸及纸制品、印刷与出版商品的优势分析

俄罗斯在木材、纸质品、印刷出版方面明显比其他三个国家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从走势上来看,俄罗斯的RCA指数呈V字形走向,从2005年的1.7031先下降为2008年的1.5945,在2009年又上升到1.8524。中国、巴西、印度三国的木材RCA指数三年均比较稳定,其中巴西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而中国与印度因RCA均小于0.8,故中国与印度的木材、纸质品、印刷出版比较优势较弱。

4、四国化学药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商品的优势分析

俄罗斯对外出口的化学药品、非金属矿物制品的RCA指数基本上呈上升趋势,且明显比其他三个国家更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印度与巴西的RCA大于0.8但小于1,表现为中等比较优势。中国在该类产品的贸易中处于比较劣势,RCA指数始终小于0.6。

5、四国基本金属及金属制品商品的优势分析

在基本金属及金属制品的出口上俄罗斯比其他三个国家更具有强的比较优势。指数在这三年时间虽然发生一定的波动,但始终大于2.5,表明俄罗斯在该商品出口方面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中国、巴西、印度三个国家的RCA指数均较平滑,其中巴西保持较强的出口竞争力,而中国与印度保持中等的比较优势。

6、四国机械及设备商品的优势分析

在机械及设备出口上四国的的比较优势相差不大,四国的机械及设备的RCA指数都小于1。从走势上来看,俄罗斯的RCA指数呈大V字形走向,从2005年的1.0689先下降为2008年的0.9361,在2009年又上升到0.9808,其变化幅度很小。中国、巴西、印度的机械及设备的RCA指数均有逐年下降趋势,但中国在这方面具有中等比较优势,而巴西与印度则具有较弱的比较优势。

7、四国电气和光学设备商品的优势分析

中国的电器和光学设备的RCA指数介于1.6与1.9之间,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从数据上看,中国这类商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在逐年上升,说明中国在这类产品上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增强。在2005~2008年间印度的RCA指数介于0.3~0.8之间,该类商品具有较弱的出口竞争力,在2009年上升到0.8227,该类商品上升到具有中等优势。巴西与俄罗斯在电气和光学设备出口上的RCA指数较稳定,始终处于较弱的比较优势。

8、四国运输设备商品的优势分析

巴西在运输设备上具有中等比较优势,但整体上处于下降趋势。其在运输设备出口上的RCA指数由2005年的1.2706先将为2008年的1.1953, 2009时发生进一步的下降,变为0.9948。印度、中国及俄罗斯在该商品出口上竞争力均较弱。从数据上看,印度的运输设备的RCA指数保持稳定且有上升的趋势,而中国与俄罗斯则长期保持稳定。

9、四国制造业未分类商品及可循环商品的优势分析

印度在制造业未分类商品及可循环商品上具有极强的出口竞争力,其RCA指数长期处于6之上。中国、巴西、俄罗斯三个国家的RCA指数均较平滑,其中中国保持较强的出口竞争力,而巴西与俄罗斯在该产品方面具有较弱的比较优势。而俄罗斯其制造业未分类商品及可循环商品的RCA指数在0.1左右徘徊。

四、结论

从商品贸易分行业比较优势状况来看,四个国家的行业比较优势差异较大。金砖国家应该巩固各自的优势、充分发挥贸易互补性。中国最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行业是纺织品及有关产品、皮革、鞋类商品;印度最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贸易行业是制造业未分类商品及可循环商品;巴西最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贸易行业是食品、饮料与烟草商品;俄罗斯最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贸易行业是基本金属及金属制品。从长期来看,中国商品的出口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均较稳定,但随着中国进一步的对外开放,中国正面临着来自金砖国家其他三国的多方面的竞争压力。其中既有来自中国一直引以为傲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压力,也有来自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压力。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有的跨国企业已经开始从中国撤资,转向对这些国家进行投资。这势必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时会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

参考文献:

[1]沈国兵.显性比较优势、产业内贸易与中美双边贸易平衡.管理世界,2007(2).

[2]吕宏芬,俞涔.中国与巴西双边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12(2).

第9篇: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关键词]货物贸易;贸易商品结构系数;产业结构

[DOI]10.13939/ki.zgsc.2017.12.246

在开放型经济的背景下,贸易商品结构从初级产品到制成品再到服务的转变是反映该国产业结构沿着“第一产业到第二产业再到第三产业”的轨迹演进,总体上遵循由低级向高级转变。因此,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反映为国家的产业结构和分工的特征(佟家栋,2000)。而对贸易结构的考察不仅可以了解贸易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关系的变化,还能反映贸易产业结构的竞争关系,进一步为贸易商品结构升级调整提供依据。

Mazumdar(1996)认为贸易能否促进经济增长取决于贸易结构,而不同的作用机制和不同研究样本使得此后学者的研究结果各异。王永齐(2004)、易力等(2006)研究中国的贸易商品结构的优化过程认为,贸易商品结构调整并不显著影响经济增长,其原因可能是这一变化对经济增长有时滞,即短期不明显,长期有稳定的促进作用,且长短期之间不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但认为工业制成品出口强有力推动了经济增长,而初级产品则影响甚微是大家的共识(Levin & Raut,1997)。李欣广(2011)也认为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国际市场的开拓促进了商品出口的增长,从而更有利于技术的扩散和吸收,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在贸易结构的衡量测算上有Holst & Weiss的劳动技能贸易指数(ELST)(2004)、Lall在2005年提出的复杂性指数、传统竞争力指数RCA测算(鲁晓东、李荣林,2007)、和施炳展、李坤望(2009)提出的标准化贸易均衡指数(NB)和转移矩阵技术等。

1 中国货物贸易商品结构现状

改革开放后,中国贸易迅速增长,出口依存度变化明显,从1995年的38.6%快速上升到2004年的64.8%,然后逐渐回落到2015年的40%。中国已是世界最大的贸易商品国,随着出口规模的扩大,商品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贸易商品的重心由初级产品逐渐转变为工业制成品出口为主,到2015年,中国的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在出口分别为1041亿美元和21777.5亿美元,占出口比重分别为4%和84.8%,可见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

1.1 出口商品结构

在我国出口的初级产品结构中,占主要地位的是SITC分类中的0类目(食品及活动物)和3类目(V物原料、油及有关原料),分别占比为56%和27%(2015);且从1995年来呈现持续增长趋势,0类商品从102.3亿美元,3类商品从53.3亿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582.2和279.4亿美元。而出口份额最少的是4类(动植物油及油脂),2015年仅占初级产品出口比重的1%。

在工业制成品出口中占主要地位的是SITC.7类(机械及运输设备),占比约全部制成品出口的一半;且增长迅速,1995年出口额为313.68亿美元,仅排在第三位,而后逐年上升到2015年的10670.94亿美元,占比49%,这充分显现了我国机电产品制造大国的地位。第二位的是SITC.8类(杂项制品),1995年544.22亿美元是当年占比最多的贸易制成品,虽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到了2015年5855.26亿美元,占比27%;这说明我国小商品制造非常活跃,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优势。SITC.9类商品是制成品贸易中最少的,2015全年贸易额仅有20.31亿美元,占比为0.93%。

近二十年来中国出口商品结构主要特征:①工业制成品是货物贸易中最主要的出口商品,且比重持续上升的趋势,具有主导地位;②初级产品的出口结构在样本年份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各类目出口商品所占份额相对稳定;③工业制成品随着经济贸易规模的扩大,其出口结构逐渐优化,机械及运输设备类迅速增长成为制成品中的主导出口商品。这意味着,代表资本技术密集型的机械及运输设备主要由高新技术产品组成,通常附加值较高,其出口的增加不仅显现我国国际分工地位的提升,还反映国内技术水平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能有效地促进制成品贸易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

1.2 进口商品结构

在我国初级产品进口结构中,占主要地位的是SITC.2(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和SITC.3类(矿物原料、油及有关原料)商品,2015年,这两类商品占初级产品进口的44.5%和41.9%,其中,SITC.2类商品从1995年以来就一直是进口最多的初级产品(101.55亿美元),然后逐年上升至2015年的2112.2亿美元;SITC.3类商品,1995年进口了51.27亿美元,排在第三位,而后快速上升超过SITC.0类(食品及活动物),到2015年,进口额为1986.68亿美元,上升为第二位。这两类商品占进口的绝对优势地位,说明中国发达的制造业带来了大量原材料的进口。在初级产品进口最少的是SITC.1(饮料及烟类),2015年进口仅有57.74亿美元,占比1.2%。

我国进口的工业制成品结构变化不大。其中,最主要的进口商品是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且从1995年以来一直保持主导地位。1995年,进口额为525.74亿美元,占比49%,到2015年,进口额为6882.86亿美元,不仅占比没有减少,反而上升至57%。SITC.5(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2015年进口额为1708.87亿美元,占比14.2%,且从1995年的第三位,在2005年上升到第二位;第三位的SITC.6(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2015年进口额为1350.43亿美元,占比11.2%。进口最少的是SITC.9类商品,虽然呈现逐年快速上升的趋势,但2015年进口为805.25亿美元,仅占比6.7%。

我国进口商品结构的特征:①初级产品以原材料进口为主,SITC.2-3类占据全部初级产品进口份额的86.4%。而食品及活动物的进口比重下降幅度较大;②工业制成品的以技术含量较高的机械及运输设备类的中间产品进口为主导,且在样本年份逐年增强,充分显现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中的产业内贸易的格局;③进口商品结构的变化充分反映了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的调整的阶段,由于两者的相互影响,伴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对高科技类设备需求进一步增强,从而强化了此类商品进口的份额和强度。

2 货物贸易商品结构的测算

中国的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贸易商品结构正在升级调整,但这一结构变化与发达国家和主要发展中国家比较存在怎样的不同,是否在不断的优化?通过实证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知道中国货物贸易结构的准确变化,通过对比我们能更好的定位中国的货物贸易结构发展的阶段,从而为我国不断优化货物贸易商品,乃至于优化贸易产业结构提供参照和依据。

Andrés Rodríguez-Pose等(2004)提出了专门测算贸易商品结构系数方法,该公式既考虑到不同分类贸易商品的相对变动,也考虑到贸易依存度对贸易结构的影响,能较全面地分析一国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其公式为:

式中,TCIit-0表示的是i国在t年的出口贸易商品结构系数,而AEi、MEi分别表示的是i国初级产品的出口额和工业制成品的出口额,Ti表示的是i国贸易总额,用Ti/GDPi(贸易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比)来表示i国的贸易依存度,变量下标的0与t分别表示基准年份和分析年份。在测算中,随着时间的变化,若初级产品贸易相对于工业制成品贸易的比重上升了,贸易结构系数则会逐渐变小;反之比重下降则这一系数会逐渐增大,意味着一国的贸易商品结构逐渐改善。

1995―2015年中国的贸易商品结构系数

从上图可知,中国的贸易商品结构系数(TCI)从1995年开始都维持在正值区间,且逐年增加的趋势,即工业制成品出口在出口比重中持续增加。其中,最高年份是2007年的0.343,然后略有下降至2015年的0.282。持续增长且波动很小充分说明中国的出口商品结构逐年改善。与中国类似,泰国的贸易商品结构也处在正值区间,有持续改善的趋势,但不如中国增长平稳,最高年份出现在2005年的0.265,再下降到2011年的-0.073,然后反弹至2015年的0.220。其他国家,如印度、巴西、俄罗斯、马来西亚等,都出现贸易商品结构与中国相反的方向发展,即贸易更加依赖初级产品的出口。特别是俄罗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初级产品出口比重持续增加,TCI指数逐年下滑至2014年的最低点1.107,次年反弹至0.70。这可能源于俄罗斯拥有丰富的油气等资源,出口资源优势的商品更能在国际市场上获利,但这也形成过度依赖初级产品出口来支撑俄罗斯贸易的单一贸易市场格局,容易受到单一商品供需关系变化较大带来的贸易波动。马来西亚与俄罗斯非常类似,严重依赖初级产品的出口,且从20世纪初有所改善的局面迅速跌落到2005年的负值,最低的年份是2012年的1.422,且波动明显。

纵观发达国家,美国、欧盟和日本,从贸易商品结构系数(TCI)上看是逐渐下滑的,@说明发达国家制成品出口在逐年下降,而初级产品相对变动不大。其中,日本变化幅度最大,1995年到2000年的TCI指数是有所上升的,处在正值区间,而后波动下滑,在2004年后完全进入负值,且逐年下降到2014年的最低点0.490,这说明市场上日本的工业制成品呈逐渐减少的趋势。美国和欧盟类似,TCI指数从1995年以来经历了持续缓慢的增长,其中美国最大值0.081出现在较早年份的2000年,欧盟则出现在2001年的0.105;随后都出现逐年下滑的趋势,都在2008年进入负值区间,最低的年份分别是美国的-0.113(2014年)和欧盟的-0.216(2013年)。发达国家TCI指数的下滑说明了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出口的衰退,但并不意味着发达国家贸易结构出现了失衡和问题,更主要的原因是,发达国家逐年增加的是更具附加值的服务贸易。

3 中国贸易商品结构持续改善的措施

3.1 扩大对外开放

我国应该进一步扩大国内优势特色产品及产业的出口规模和保持一定的贸易增长速度。通过贸易有效地带动国内资源不断地优化配置,从而加速产业结构地优化升级。贸易产业不断地升级才能维持出口产品结构持续不断地改善。

3.2 调整对外贸易产业结构我国贸易的比较优势依然靠丰富而低廉的劳动力,特别是加工贸易,其产品出口的国内环节少、增值低。从而在全球的贸易产业链中只是处于国际分工协作的较低端水平。推动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是提高我国贸易增值率,实现贸易商品结构稳定、持续改善的重要基础。

3.3 发展现代服务业

通过比较发达国家可以知道,服务业增值率高,对贸易商品结构有着很好的调节作用。而目前,我国服务业有,但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上,一些新兴服务业,特别是服务制造业的现代服务业占比较少,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因此,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促进货物贸易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的重点。

参考文献:

[1]佟家栋.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及其阶段划分[J].世界经济文汇,2000(6):39-44.

[2]J Mazundar.Do Static Gains from Trade Lead to Medium Run Growth?[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6(6):1328-1337.

[3]王永齐.对外贸易结构与中国经济增长:基于因果关系的检验[J].世界经济,2004(11):31-39.

[4]易力,李世美,等.出口商品结构优化与经济增长相互作用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6(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