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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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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1篇: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山区桥梁;安全管理;安全控制;应急预案

1 前言

桥梁建设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施工难度大,施工环境差,施工人员素质不高等特点,这些都加重了安全管理的难度,限制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山区高速公路桥梁,相对于平原区的桥梁,受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难度更大,现场安全隐患更多。尽管在实践中已经开始重视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对策和措施,但是施工安全事故仍然频繁发生,施工安全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问题日益突出[1]。

针对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分析事故致因,从多种致因理论中找出适合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事故分析的理论,对应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工序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及伤害类型,研究得到山区施工中发生几率最大的事故类型。应用系统科学的方法研究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中主要事故类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2]。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得到,施工中风险级别较高、发生几率大的事故分别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应用了事故树分析的原理建立了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树,通过对事故树的定性分析识别了引起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系统、有序地从施工中涉及的人、物、管理、环境等四个方面,结合山区桥梁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找出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控制的技术方法。

2 相关知识简介

“应急管理”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研究只是近年来的事。但是,学者们对于应急管理的研究可以追溯到较为久远的时间,尽管当时可能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应急管理概念。国内学者陈安教授认为,出于对应急管理的层次性特征的考虑,按风险发生概率的大小和危害程度来分,风险的表现可以是三种情形干扰情形、危机状态和突发事件。与此相对应的应有三个层次的管理概念,这就是干扰管理、危机管理、应急管理[3]。可以认为,干扰管理是应急管理的初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预防危机管理则是应急管理的中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阻止危机发生突发事件是应急管理的高级阶段,主要任务是危机己经发生,进行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是指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为了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进行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相关资源,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预警、控制和处理的过程。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又名“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最早是化工生产企业为预防、预测和应急处理“关键生产装置事故”、“重点生产部位事故”、“化学泄漏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目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从化工行业扩展到其它各行各业,从针对化学事故的对策发展到多种事故和灾害的预防和救援,主要涉及火灾、爆炸、中毒毒物泄漏、工伤事故、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恐怖活动等[4-5]。所涉及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它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公共场所、要害设施等都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预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特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

3 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

3.1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求和不足

1)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对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时,应事先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特殊气候影响等。

(2)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内容。

(3)准备充分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

(4)定期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2)现有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不足

首先,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应急指挥职能交叉应急救援力量分散于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灾害特点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应急体系,这些应急救援力量在指挥和协调上,基本上仅局限于各自领域没有完全建立相互协调与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其次,应急管理薄弱,应急反应迟缓;另外,应急装备数量不足和落后,救援能力差;还有,应急法制基础不健全;最后,应急预案操作性差,应急难以有序进行。

3.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原则

1)落实组织机构,统一指挥,职责明确

预案中应当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强调统一指挥,明确施工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的组织、分工、配合、协调。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般由公司总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两级构成。

2)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

结合本单位或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分析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程序简单,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保证在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能及时启动,并紧张有序地实施。

3.3应急预案的编制的步骤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来自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需要应急各方在相互信任、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因此,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城市各个有关职能部门和团体的积极参与,并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将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的最佳方式,可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为应急各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不同观点和意见。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应急管理部门,下属区或县的行政负责人,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技术专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必须确定小组领导,明确编制计划,保证整个预案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2)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和关键过程。危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3)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己有的应急预案,以最大可能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4)应急预案的评审与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和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和备案。

5)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应急预案的实施便成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急预案的实施包括开展预案的宣传贯彻,进行预案的培训,落实和检查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的演练,并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预案,使应急预案有机地融入到城市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6]。

4 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和响应

有了应急预案并不能使个人、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有效地对实际发生的事故做出响应。经验表明,如果应急响应人员不能充分理解每项职责和步骤,在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时,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为了执行应急行动预案,施工单位还必须就预案的整个理念、他们在其中的职责以及执行程序进行培训。培训要确保帮助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部门和应急人员充分理解预案。具有事故应急预案而不理解和不明白,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就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应急救援行动是指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即发生火灾、爆炸和坍塌等重大事故时,为及时营救人员、疏散撤离现场、减缓事故后果和控制灾情而采取的一系列抢救援助行动。

各应急机构应在事故应急的实际工作中,积极运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决策,指挥和控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应急行动,从实践中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检验各应急机构之间协调能力和应急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发现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程序、应急资源推备中的缺陷和不足,以便修订、更新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工作程序。

应急训练与演习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训练和演习可以看作应急预案的一部分或继续。它是通过培训和演练,把应急预案加以验证和完善,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得以实施和贯彻。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5 贵州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分析

针对贵州省山区的基本特征,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5.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商务经理、生产经理、项目书记、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成。安监部长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生产经理是坍塌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机电经理是触电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现场经理是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应急第二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其中下设主要有:抢险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部、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和事故调查组,各个部门、组协调运行,实施自己智能。

5.2 预防与预警

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5.3 应急响应

主要包括: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触电事故应急处置、坍塌事故应急处置、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和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5.4 应急物资及装备

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灭火剂水、泡沫、、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灭火器干粉、泡沫、、气体灭火器等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一个,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5.5 预案管理

1)培训

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5.6 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6 结束语

本文重点介绍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方法,对相关的基本概念以及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山区桥梁施工现有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预案的不足进行阐述,详细说明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过程,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与响应工作的进行流程,并对山区桥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举例。

参考文献:

[1]宋晓东.山区桥梁的抗震概念设计[J].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2004,24(1)

[2]杨沪湘.高烈度地震山区桥梁抗震设计研究[J].公路,2009,""(8)

[3]王航.山区桥梁基础的设计与研究[J].中外公路,2008,28(6)

[4]田炜.西部山区桥梁深水基础钻孔平台施工[A].第十八届全国桥梁学术会议论文集[C].2008.

第2篇: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水务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务局统一领导下,局各二级单位、各股室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水务局局长吴济忠同志担任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水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小组成员包括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股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与报告

水务局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二级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水务局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第3篇: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结合路桥工程施工基本情况,介绍了路桥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对策。主要包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旨在促进路桥施工建设质量和效益提升。

关键词:

路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0引言

在路桥施工中,由于安全管理制度没有严格落实,一些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给路桥施工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降低工程效益。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路桥工程施工安全,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提升。

1路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不足

安全管理是路桥施工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受到施工单位重视和关注。整个路桥工程建设中,提高安全管理的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能确保现场施工秩序良好,让施工人员严格遵循规范要求施工。同时还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延误工期的情况出现,进而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对激发施工人员热情,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推动现场施工效率提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提高路桥工程建设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一些施工单位将工作重心放在如何拓展市场,最大限度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1]。或者一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忽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现场施工巡视和检查不足,不注重建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因而路桥施工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对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降低工程效益,有必要及时采取完善措施。

2路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为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促进路桥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管理的不足,结合路桥施工建设需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2.1建立路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路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应该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首先,路桥施工过程中,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将其摆在重要位置,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职责。让他们严格按规定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握安全管理的每个要点。加强路桥施工安全管理现场监督和评价,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指标体系,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基本情况,对现场安全事故提前预防,避免安全隐患发生。其次,重视路桥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制,让每个施工人员和领导都明确自身职责。建立健全的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制度,让他们学习相关规范要求,遵循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技能。并在现场施工中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促进路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最后,构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机制,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存储安全事故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满足各项工作需要。路桥施工中,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应该立即启动应急体系,各部门和不同工作人员加强协调与配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尽量降低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路桥施工秩序良好。

2.2加大管理资金投入,健全管理体系

路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应该加大资金投入,用于购买机械设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一方面,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制定路桥施工安全管理资金投入预算计划,确保资金充足,能为安全管理创造条件。根据路桥安全管理需要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和使用,用于购买施工机械设备,开展施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避免资金浪费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构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做好审计和监督工作,让各项资金真正落实到路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2]。制定并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对安全管理到位、资金安排和使用合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物质奖励,调动他们的热情,保证资金落实到位。激发工作人员主动性,让他们有效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3完善路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以实现路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为目标,构建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首先,制定并落实路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借鉴其他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格执行和落实,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让他们有效融入各项活动中,为安全管理提供支撑,确保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其次,根据路桥施工安全管理需要,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例如,以路桥施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出发点,修订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有效规范和引导安全管理新情况,更好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最后,构建路桥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健全监督制度措施,安排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开展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尽早采取措施处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4重视路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转变对安全管理不重视的局面,将路桥施工安全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提高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和监测水平。一方面,根据路桥现场施工基本情况,设立多个监测点,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基本情况,重视安全管理研究工作,制定并落实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安全保护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健全安全监测网络,推动安全监测规范化和制度化。另一方面,及时采取措施治理路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施工安全。例如,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严格按要求开展机械设备操作。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施工人员引导[3]。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循规范要求开展路桥施工的各项操作,不得违规违章操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强路桥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2.5提高路桥工程施工人员素质,有效保障施工安全

提高路桥施工人员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安全管理技能是不容忽视的内容。一方面,路桥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队伍建设,注重对施工技术水平高、安全意识强的施工人员引进,充实和提高施工队伍整体素质。同时构建完善的路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培训计划,采用现场参观学习、课堂授课等方式,让路桥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管理技能和规范要求,有效开展各项操作,确保现场施工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施工人员要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努力掌握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按要求开展各项操作,遵循施工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用电规范。增强安全事故防范技能,避免路桥施工出现安全隐患。

2.6 制定路桥施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

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开展演练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和权限,实现有效避免安全隐患发生的目的。一方面,将路桥施工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要对路桥施工现场安全进行评估,掌握现场施工基本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备,安排应急人员[4]。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更好地规范和引导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人员和领导演练,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从而让他们努力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技能,提高熟练程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和应对,尽量降低带来的损失。

3结语

随着各地联系增强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路桥工程建设数量越来越多。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现场施工安全顺利进行,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是不可忽视的。作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应该充分认识路桥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结合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加强现场巡视。及时处理和防范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推动现场施工有效进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降低不必要的损失,促进路桥施工建设质量和效益提升。

参考文献:

[1]潘少霞.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对策[J].交通世界,2016(14):122-123.

[2]李作恒.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分析及管理控制[J]. 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43-45.

[3]王峰娟.公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策略[J]. 交通标准化,2014(8):39-41.

第4篇: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大力开展以及对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数量也急剧增加,因此,对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研究已成为目前项目管理及施工层面急需做好的内容之一。

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尽可能地将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施工作业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伤亡降低到最大限度,把握人本原则,加强和改善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的防护水平,加强自我防护教育,培养自我防护意识。2.精心准备,装备精良。切实落实风险预防理念,坚决贯彻专家指导原则,不断提高救援装备及技术水平,改善和增强救援水平,确保救援工作的严谨、及时、科学、高效。3.重视预防,专心备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工作,把预防潜在风险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要重视事故前的各项准备,做到预案、人员、装备时时到位。4.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真实、准确,现场及有关应急指挥人员、专家、救援力量等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构建

1.应急管理组织机构。2.各小组职责分工。2.1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1)在甲方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指导下,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特点制定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项预案和事故处置方案,同时负责预案的修改完善和上级报备工作。(2)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预防措施,负责各专项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统一指挥和调配项目实施中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3)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从而能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应对。(4)在突发由项目经理部能够处置级别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条件规定必须赶赴事故现场的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设备、物资等到场进行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并能够根据需要实时向甲方汇报应急处置现况等相关事宜,并能够有效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紧急情况处理和救援工作。(5)有计划地组织项目成员开展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员工的应急处置水平。2.现场应急管理处置小组的职责。(1)医疗救助组:掌握基本的医疗救护手段,能清晰判断受伤者状况,同时能够处理简单伤情和对伤者进行护理并能保证重伤者能够优先得到专业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够协助外部专业救援机构转送伤者到相应的医疗机构。(2)安全保卫组:对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进行安全保卫,适时支援其他组的工作;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保护事故场地,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持事故现场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保障抢险救援通道的畅通无阻,高效引导抢险救援人员、设备的出入;保护伤亡者的个人财产不受侵害;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完全封闭直至收到上级的解禁命令。(3)技术保障组: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人、财、物的征集、调拨和调配工作;保障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各种物资供给的保质保量;负责救援物资和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5)应急恢复组:做好伤(亡)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事故受害者在医疗、护理等方面产生的相关费用;做好现场施工恢复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四、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管理过程的实施

1.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及信息报告。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专项督查,做到对危险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1.1危险源监控。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制定管理方案,对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实行实时监控,确保危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同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将监控管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2)应在重大危险源和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部位设置必要的防护、监测监控和报警设备,并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发现异常,及时预警。(3)落实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和巡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账,随时了解、通报、跟踪、更新危险源情况。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发出相关预警。(4)保证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控检测的投入,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检测和保养,确保状况完好。1.2预警分级。按照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预计可能造成的危害状况,预警级别对应分为I级(可能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可能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Ⅲ级(可能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Ⅳ级(可能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1.3预警信息。项目部应探索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系统,对潜在事故风险较大的工程环节进行动态监控,对自然条件、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判,推断出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并以此为依据及时相应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可能触发的时间、可能影响区域范围、预警级别、对应警示事项以及相关处置措施等。不同层级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准确且及时地向多对应的上级机关、单位报告所发生的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情况。1.4预警信息的与解除。项目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的或解除之前应当经过充分地核实,依据相关规定、相应职权进行、调整和解除。蓝色预警应经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认后或解除,蓝色预警级别以上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并报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或解除。预警信息与解除的形式有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知、电话通知等。1.5信息报告。(1)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图。图2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程序图。(2)项目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第一,轻伤事故发生之后,伤者或者正在事故现场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将事故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第二,重伤、死亡以及重大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施工所在地建设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机构,同时应直接或者逐级向企业负责人进行报告。2.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2.1应急响应分级。根据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可将项目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即: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根据相应职权划分,能够处置该事故对应级别的单位应当即刻启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当启动更高级别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时,低级别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同时启动,且当预案启动后,应立即开启具体实施方案。2.2应急响应程序。2.2.1应急指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如若当地政府部门或上级机关为此事故启动更高级别预案并及时到场后,即转为接受政府部门、上级机关的指挥,并全力配合各项救援工作的开展。当发生特别I、II、III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对应启动I、II、III级响应,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由主管单位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协调足量的资源和力量投入到应急救援工作中,统一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紧密合作,迅速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当发生IV级安全事故后,项目建设方或项目实施方(事故单位)要能够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责任和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应及时上报。2.2.2应急行动。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公安、消防、医疗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之前迅速启动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以赴将精力集中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上,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困人员,竭力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努力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如若必要应联络监理方和建设方管理处协调临近项目的应急救援力量。与此同时,项目实施方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的井然有序,妥善保管相关证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取证。如果由于抢救伤员、疏导现场交通等原因,涉及到必须移动现场相关物件时,一定要做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2.2.3资源调拨。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中,项目实施方应充分认识高效处置的重要性,全力调动自身的应急资源和力量储备开展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可向上级单位或邻近项目求援。2.2.4应急避险。在事故应急救援的过程中,应急指挥机构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现场情况予以密切关注,实时监控事故现场动态,有效规避风险,保障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2.2.5应急扩展。当项目安全生产事故不能被有效控制或者态势进一步扩大时,现场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单位、当地政府以求尽快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并撤离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会议、重大节日或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可酌情采用高一级别。2.3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结束。当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趋于停止或已经消除,被困人员全部脱离危险,受伤人员得到有效救治,事故现场得以完全控制,环境评价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相继消除之后,经政府部门或事故现场最高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并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宣告完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场地,应急救援行动即结束。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当按要求做好事故上报并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文件资料,同时撰写并提交事故情况汇报及总结。3.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事故信息按照事故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等通报事故信息。其他方面的信息、传递按照“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程序图”执行。4.安全生产事故的后期处。项目应急救援方案及程序实施完结之后,应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二次发生,并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的保护,按照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相关安排,积极安抚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同时尽力做好事故的善后事宜及赔偿工作,努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免被居心不良者利用或扩散。在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勘察鉴定并同意后可以恢复生产活动。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深刻总结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及经验教训,并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

五、结语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如火如荼地开展,对于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也也越来越高。项目生产安全作为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处置策略进行研究,对于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周志洁 单位:.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张海鹏.基于结果导向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模式研究[J].管理观察,2016(13):62-65.

第5篇: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分析;事故处理

中图分类号:X92 文献标识码:A

爆炸事故是人们对生产活动中,由于不认识物质的危险特性或违反了正常生产操作,而意外引发的突发性大量能量的释放,常常伴有强烈的冲击波、高温高压和地震效应事故的总称,是一种人身伤亡率最高的事故。由于地震勘探中大量使用雷管、炸药等爆破器材,这些物品在运输、储存保管、药包制作、下药连接、放炮作业、盲炮处理过程中,极易发生炸药、雷管爆炸事故,导致群死群伤。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准确、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职工安全,在地震勘探施工前,必须制定炸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的目的、方针和原则

为了加强地震队对突发事故的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的处置各类突发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损失,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地震队在施工中发生的由于装药、引爆、盲炮处理、警戒疏漏以及炸药运输、爆破器材的储存环境不良、雷管炸药混存混运、人为破坏等因素引起的爆炸事故和险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3 基本任务

①立即抢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②控制危险源,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检查,测定施工危险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防止事故继续扩展。

③消除危险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④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险程度。

4 组织机构与职责

4.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物测队队长

副总指挥:地震队队长

成员:项目经理、各班组长以及各岗位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4个小组,分别是:应急指挥小组、现场控制小组、外部协调小组、善后处理小组。

4.2 指挥机构及职责

①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助、维持秩序等相关工作,并负责组织定期举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②相关组织职责

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应急救援过程的指挥工作;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审定抢险方案和组织实施,调动和协调组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抢险队伍、医疗、后勤保障等内外部资源及时到位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现场控制小组:负责组织应急处置的现场控制工作;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汇报现场信息,制定现场救援方案,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具有现场临时处置权力。

外部协调小组:负责与当地政府联络、协调工作。

善后处理小组:负责伤亡人员、周边相关方面的善后处理工作,并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好解释、说服、劝解和疏导工作。

5 危险源分布情况及主要危险因素

5.1危险源分布情况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定义,结合使用、储存、运输民爆器材场所和车辆所存在的危险程度,确定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根据以上辨识原则确定火药库、药包制作现场为重大危险源;下药连接、引爆及盲炮处理属危险源。

5.2 主要危险因素

①因雷击引发库房内的危险物品产生燃烧、爆炸。

②由于周边发生火灾蔓延到火药库区,进而发生爆炸。

③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危险物品,因储存、搬运或运输不当将会发生燃烧、爆炸。

6 救援原则和措施

①“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就尽量采取措施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在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前提下,方准投入应急;应急中,以抢救受伤害人员为首要任务。

②“防止事故扩大化”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及二次事故的发生。

③若发生火灾,现场人员立即就近取水或灭火器进行扑救,力争使火灾在初期被扑灭。

④若现场火势无法控制,判断有爆炸危险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安全地带(500米外)撤离、疏散。

⑤现场人员中毒,应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重者立即送往医院。

7 应急响应

①凡发生本预案第三条规定的安全事故(险情)之一的,现场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

②总指挥根据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③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完善

为保证本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事故时,能快速启动达到有效控制事故,使事故损失能减少到最小。为此,每年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练,演练内容至少包括:

①在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爆破工作的现场人员、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②事故应急预案向所有职工以及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③所有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加整个演练过程;

④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伤害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内容是否都被检查,找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在事故期间通信系统是否运作;人员是否安全撤离;应急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

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演练及事故发生后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针对暴露出的缺陷,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要不断地更新、完善,及时对预案进行评审并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第6篇: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危险性分析

根据我局工作性质,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触电事故、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四)分级及分级标准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指挥部)。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挥:局长

副总指挥:副局长(分管安全工作)

员: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各股长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具体管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应急值班电话:0837-2822953。

主要职责: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各项指令,汇总有关信息,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职责:

(1)启动和解除应急预案的命令;

(2)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各单位的应急方案;

(3)现场处理突发应急事故,调配应急警戒人员、物质和资金等;

(4)做好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突发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通讯信息组、抢险行动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五个工作组。

(一)通讯信息组

1.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其它部门、单位配合。

2.职

责:

(1)负责现场情况的收集、信息报送;

(2)负责现场情况的调查和材料的上报工作;

(3)负责掌控各种突发事故信息传播,减少负面影响。

(二)抢险行动组

1.职

责:

(1)负责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

(3)负责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三)后勤保障组

1.由财务股负责,其它部门、单位配合。

2.职

责:

(1)负责现场应急抢险物资、生活物资、交通车辆的组织保障;

(2)负责对现场人员、重要设施、设备、物资、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等采取保护措施;

(3)负责应急处置现场有关会议、会务及接待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

1.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其它部门、单位配合。

2.职

责:

(1)负责医疗用品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地方医院以及相关救护车辆和救护人员;

(3)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

(五)事故调查组

1.由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其它部门、单位配合。

2.职

责:

(1)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

(2)负责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

(3)负责提出应对措施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应急预案实施命令签发和内容

(一)应急预案实施命令的签发

所有应急处置突发事故预案实施的命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签发。

(二)实施命令的签发内容

主要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级别,现场指挥部名称、负责人、现场指挥部设置地点、联系方式、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名单等。

各级预案响应程序

(一)一般性(Ⅳ级)突发事故响应

1.发生一般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进入突发事故现场处理。

(1)调查突发事故的原因;

(2)做好启动处置预案升级的准备。

2.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的通讯信息组向市委、市政府电话报告情况,并随后及时上报书面材料。

3.响应的终止

一般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终止Ⅳ级响应。

(二)较大(Ⅲ级)突发事故响应

1.发生较大突发事故后,启动Ⅲ级应急预案:

(1)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进入现场,调查突发事故的原因;

(2)有关责任组做好准备,随时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3)书面向上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4)做好启动处置预案升级的准备。

2.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后,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电话报告情况,并随后及时上报详细书面材料。

3.响应的终止

较大(Ⅲ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由通讯信息组当日上报市委、市政府。

(三)重大(Ⅱ级)突发事故响应

1.发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在第一时间向国电大渡河公司及地方政府报告情况,启动Ⅱ级应急预案:

(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进入现场,调查突发事故的原因;

(2)通讯信息组、抢险行动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3)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4)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

(5)做好启动处置预案升级的准备。

2.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后,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上报详细的书面材料。

3.响应的终止

较大(Ⅱ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根据地方政府的处置意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终止Ⅱ级响应,并由通讯信息组于当日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

(四)特大(I级)突发事故响应

1.发生特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启动I级应急预案:

(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进入现场,调查突发事故的原因;

(2)通讯信息组、抢险行动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3)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4)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

(5)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处置。

2.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I级应急预案后,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上报详细的书面材料。

3.响应的终止

特大(I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根据地方政府的处理意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由通讯信息组于当日上报市委、市政府。

保障措施

(一)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应急办公室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突发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信息报告系统、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等。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各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抢险和救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各单位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开展针对性的演练,确保实战能力。

(四)资金保障

各施工单位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应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预案管理

(一)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

(1)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2)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

(3)自救与互救能力;

(4)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

(5)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6)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

(7)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8)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等。

(二)演练

1.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应根据本预案,定期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3.各施工单位应针对本标段实际,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及时进行总结,提高实战能力。应急办公室应对演练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与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练中不断总结,提高预案的可行性。

(一)本预案适用于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发生的突发事故的处置。

第7篇: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of high risk, accident-prone, construction site emergency management situation is grim. This article elaborated emergency management principle in our country building construction site emergency response situation as well as the construction site , and points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improvement measures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emergency respons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ite;Unexpected events;Emergency management

本文认为,应急管理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减少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负面影响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活动。应急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提高对突发事件发生的预见能力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就是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其管理主体是施工企业现场项目部。

一、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现状

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而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使它的发生不能完全避免,人们只能在预防的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去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涉及到应对组织、应对过程、应对的保障因素以及规范应对行为的法律法规,人们在长期的工程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突发事件应对的经验,下面将从法律、应对组织、应对过程三个方面分析我国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的现状。

1.1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的现状

1.1.1.有关法律分析的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目前突发事件应对的最高级别法律依据,是全国范围内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行动准则。该法从政府应急的角度对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各阶段应进行的工作、责任主体和相关方的配合工作等。该法明确了建筑施工单位应针对突发事件编制应急预案。该法还从从管理人员、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三方面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对进行了规范。

1.2突发事件应对组织的现状

1.2.1突发事件应对组织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同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编号为GB/T50326-2006)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国的工程实践也是先组建项目部,再具体进行工程项目的实施。因此,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的项目部,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也应是项目部,即项目部是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的行为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项目部所属的施工企业、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社会救援组织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到事件的应对中来。当突发事件的社会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当指挥协调的角色,具体指挥施工现场各组织机构的应对行为。

1.3突发事件应对过程的现状

1.3.1建筑施工现场的应对过程

在目前建筑业突发事件应对的情况下,主要强调的还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为更好地体现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现状,这里主要阐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

(1)准备阶段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监控预警对于地基基础工程等的施工,要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有需要的要委托有资质的的单位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监测预警。

(3)应对与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调查与恢复对事故发生原因、损失等进行调查,评估应对过程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尽快恢复工程项目正常施工。从前述分析可知,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基本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应对流程进行。

二、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的原则

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面临的往往是非常紧迫的情形,需要应急管理人员迅速做出决策,同时还涉及到各方利益平衡的问题。一般地,人们要求在立法的层面上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突发事件的不可预知性和不确定性使得法律层面也无法解决主体间利益冲突和资源占用的问题,因此需要制定一些应急管理原则以实现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维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目的。

2.1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因此,应急管理首先要遵循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总结经验教训和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制定综合预防和应对措施,并使整个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过程制度化。

2.2生命安全第一位原则

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危害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其中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应急管理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保护和保障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2.3时间原则

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和紧迫性要求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必须反应迅速,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时间是应急管理最宝贵的资源之一,越早做出应对决策就越能避免事件的发展和蔓延,应急管理的效果也会越好。

2.4应急优先原则

由于潜在的危害性,突发事件需要在限定的可控时间内处理妥善,否则事件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会有扩大的趋势。这就需要迅速组织所需的各种资源来应对突发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应保持应急优先的基本原则,包括资源占用与调度的优先、道路与通行权利的优先等。

2.5项目目标原则

对施工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从这一角度来说,突发事件造成的最大危害在于工程项目实体遭到破坏,损害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重视员工心理的缓解和引导,理顺各方关系,尽早恢复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

三、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的不足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和规范、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在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不管是突发事件发生次数还是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都呈逐年递减的趋势,而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也大大改善了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形势。但是,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和我国的特殊国情,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的形势还是非常的严峻,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

3.1应急管理意识不强

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护对象,也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施工现场人员的应急管理意识直接决定应急管理的效果。应急管理意识不强是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对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对于一些法律法规强制性的内容都是被动应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急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提高员工的应急管理意识,从行为意识的高度要求员工,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

3.2应急机制亟待完善

我国对应急管理的真正重视时间还比较短,应急管理对施工企业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各项工作都还没有规范化和制度化,应急机制亟待完善。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等的概念和内涵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此外,建筑施工现场的应急反应机构界定不严、责任主体不清楚,应急培训与应急演习等重要工作没有制度化。应急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了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工作的混乱,不利于应急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使用,迫切需要通过研究完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3应急预案管理有待改进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的指导性文件,是应急行动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急预案编制本身涉及到与政府、企业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配合工作。这些都是应急预案管理需要包含的,也是我国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3.4应急决策和指挥协调有待改进

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应急行动决策是一项非常重要也非常困难的工作。在现有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下,完全依靠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决策是不现实的,而完全依靠个人经验进行拍脑袋决策也不切实际。在这种情形下,就需要结合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寻求最合理的应急决策方法。应急行动的指挥协调牵涉到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对应急行动的有序开展有重要影响如何改善现有的应急指挥协调的情况,在突发事件应对中更好地进行指挥协调,需要对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各层面指挥协调的进行研究。

3.5应急恢复不被重视

通过应急恢复工作,可以使施工现场恢复到正常施工状态以保证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应急恢复也是保持应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对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改进有重要意义。目前,我们对应急恢复的重视还不够,应急恢复涉及的工作也不明确,需要在这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以改善现有状况。

四、完善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的措施

4.1建筑施工现场应急教育的宣传和普及力度

人是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人的能力决定了突发事件应对的最终结果,而应急教育是人树立应急意识、增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这充分地体现了应急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新形势下,如何实现人员的应急教育,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应急教育培训制度和运转机制,使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能参与其中,是关系到应急管理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4.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监控

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监控是施工现场应急准备阶段的重要工作,包含监测和预警两方面的内容,监控对象包括危险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应对过程。应急监控是对现场危险源的处置方式之一,在危险源辨识、评价完成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后便可以开展相应的工作。

随着建设项目的日益复杂化、规模化,应急管理面临的情形也更加复杂和严峻,对施工现场的实时监控就显得尤为必要。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应急监控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应急监控的实现也逐步向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应急监控可以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获取突发事件信息、提高应急组织的反应速度,是提升应急组织综合反应能力的重要保证,在工程实践中必不可少。

4.3制定建筑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的指导性文件,是应急行动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建筑施工现场应急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设工程应急预案体系由政府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施工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三级预案构成。

第8篇: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3.1.2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62291877、62291777、62291666。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3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积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地方安监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行政部门向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报告,事故单位经理(厂长)或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向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3)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统计;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2)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6信息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后期处置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奖惩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附则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11.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9篇: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预警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救援职责,提高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依靠科学、协同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灾害包括各类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突发性灾害和事故,主要指火灾、水灾、地震、气象灾害,矿山事故、建筑工程事故、公路损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铁路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热及其它市政设施损坏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

(五)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

(1)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大面积骨干网络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3)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国家处理中心支付、清算系统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5)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6)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级):

(1)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的事故;

(3)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4)死亡10人及以上,或重伤2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共20人及以上,或受灾50户及以上,或烧毁财物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5)其它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II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I级):

(1)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以上、10%以下;

(3)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12小时以上的事故;

(4)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或受灾30户及以上,或烧毁财物损失30万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5)其它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IV级)

事态比较简单,已经或可能造成一部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区政府安监部门负责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1、区人民政府是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区长或分管副区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区应急指挥部由区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2、区应急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指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安全生产的副主任,区安监局、区应急办、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公安分局、区卫生局、*技监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国土分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经贸局、区气象局、区人劳局、区旅游局、区教育局、*消防大队、区委宣传部、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粮食局、*地电公司等单位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二)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命令、指令。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按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和向有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部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相关部门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接到事故通报和救援命令后,要紧急调配其救治器材、物资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抢救,如需动用当地驻军进行救援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报上级批准。

4、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三)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1、成立现场指挥部

在处置一般(IV级)以上级别(含IV级)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区应急指挥部在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或副区长指定的人员。

现场指挥部成员: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队伍负责人等。

现场指挥部职责:以抢救受灾人员生命、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本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受灾人员抢救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社会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组织现场工作小组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设若干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区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成。主要职责:对现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准确、及时、统一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抢险救援组:由*消防大队牵头,公安、武警、民兵、工程、专业救灾队伍等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隐患等。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区卫生局牵头,环保、气象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救治、护理、转送伤员;监测、控制疫病;收容、清消污染物等。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分局牵头,武警、人武部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抢险通道,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监控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5)应急通信组:由区安委办牵头,通信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责:保障处置工作的通讯畅通。

(6)交通保障组:由*公安分局牵头,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交通管制、路桥维修,开设“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畅通。

(7)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区民政局牵头,财政、发改、交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集、运输、征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保障和落实应急经费。

(8)生活保障组:由当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等。

(9)新闻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职责:引导媒体宣传和事故情况、处置进展、预警公告、自救防护等信息。

(10)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牵头。主要职责:联系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方面专家,根据科学依据,做好技术指导,为应急提供科学、准确的理论依据。

(11)调查与评估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公安、检察、监察、工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12)善后工作组:由当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卫生、工会、事故单位、保险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死、伤者亲属及受影响人员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尽快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四)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设立全区安全生产专家组,聘请有关科研人员、专家和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组,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撑。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进行分析研究和事态评估;向区应急指挥部提供工作建议、处置措施和决策咨询。

(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1、*区应急救援队。由公安、消防、武警、民兵和抽调的城区各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救援队,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则,在第一时间迅速、高效地开展生命救援工作。

2、专业救灾队伍。由*消防大队、区安监局组成。主要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专业应急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则,发挥第一时间投入应急救援工作的作用,迅速、高效地开展生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4、志愿者队伍。主要从事故发生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中动员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主要参与应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传动员等非一线工作。

三、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监测和预测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负有生产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是生产安全监测预测的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全面掌握各类有关生产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状况及周边环境,有计划地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并利用技术、人工等多种监测手段,实施有效监控,分析有利因素和危险信息,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测结果、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信息报送

1、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以值班信息快报为主渠道。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负有生产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

2、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

——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故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IV级)级别以下或未能确定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报区人民政府、区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向可能涉及的其它相关县(特区)人民政府通告。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IV级)级别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区人民政府和区安监局在接报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可能涉及的其它相关县(特区)人民政府通告。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生产安全事故,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它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间,争取处置时间。

(三)预警信息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预警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发生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4个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

2、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会动员及机构等。

3、根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和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区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核实、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蓝色预警信息,表示可能发生一般(IV级)的生产安全事故;黄色、橙色、红色的预警信息,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

4、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使用报纸、广播、电视、移动通迅网络、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宣传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新闻媒体、通信、人防等部门和单位有义务按各级应急领导机构的要求预警信息。

(四)新闻报道

1、发生一般(IV级)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必要时,根据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工作机构提供的情况,在区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应急措施、存在困难和下阶段工作部署。较大(III级)、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I级)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决策和安排。

2、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形式主要包括授权、举行新闻会、组织报道、接受记者专访等,并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机结合。

3、生产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做到准确把握、正面引导、讲究方式、及时主动、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

四、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预案的启动

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对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并及时通报给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要时报请区应急指挥部批准,立即组织召开全区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组织听取有关专家意见,讨论决定是否启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对符合本预案规定情况的,区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根据预案和各自的职责任务承担责任和义务。

(二)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响应

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

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送信息或请示蓝色预警信息。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1)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工作;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现场指挥部按规定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向有关部门报告、通报。

(2)区应急领导机构可根据现场情况,请求上级支持。

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III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的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上级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区人民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在上级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当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展或演变,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事故责任部门应当报上级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故责任部门应当报上级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销预警。

(四)响应的终止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分析,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区应急指挥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并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五、一般生产安全事故(IV级)以上级别(含IV级)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事故发生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

对即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预测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报送信息;请示相应的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在1小时内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有关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疏散交通等原因移动了的事故现场物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先期到达的区级部门、单位和人员,当地政府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划定警戒区域;疏散相关人群;救治伤病人员;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二)事中处置

1、区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以*消防大队、*公安分局为主的救援力量,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避免事态扩大。

2、*消防大队、*公安分局和社会其它救援力量启用紧急救援标志,携带应急装备,以最快速度分别抵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命令派遣部分或全部力量赶赴受灾现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紧急救援标志,为救援队伍车辆和设备提供区辖区内的交通畅通保障和优先通行。派遣的各分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抵达现场,并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

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现场检测与评估组、信息组等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部署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向区政府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送信息;请示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同意相应的预警信息;立即开始组织后续力量,准备增援。

4、区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启动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现场指挥部按照派遣的救援队伍和力量,有效地组织现场指挥。

5、事故发生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事故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配合开展一般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6、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基础支持。

7、各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后,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置不同力量,组织现场工作小组,开展施救工作。

8、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9、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继续报送信息。

10、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有关成员单位或临时召集相关区级部门及公路、电力、通信等单位组织必需物资,保障救援队伍和受灾人员的供给以及受灾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等畅通;根据事件发展趋势,组织后续力量增援。

11、区应急指挥部调集辖区内的应急资源供给;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机构指导、协调后备队伍支援。

12、现场指挥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实施下阶段工作;视现场情况,命令区紧急救援队转为常规救援队伍或休整、收队。

13、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隐患被基本消除后,由预警信息的机构解除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善后工作。区应急指挥部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指导或会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帮助事故单位开展善后处置;

(1)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排查隐患。

(2)事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事故责任单位依法对征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的所有人给予补偿。

(4)事故责任单位和民政部门救济受灾受害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5)向受灾受害群众提供心理辅导及司法援助。

2、社会救助、保险

各级社会公益组织应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相关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理赔。

对事故责任单位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可采取政府审批、财政垫支的方式处理,待处置结束后,事故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承担。

3、调查、总结

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区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撤销现场指挥部。

六、保障

各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灾难或抢险救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遭损失或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订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

2、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责任的;

3、瞒报、漏报、迟报事故灾难信息的;

4、拒不执行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挪用、贪污应急资金或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