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

第1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大家好!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今天,我院在这里开展向村卫生室授牌活动。此次活动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市、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也获得了村卫生室同仁的赞同和欢迎。在这里,我谨代表船山区人民医院全体职工,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各位领导、医务界同仁、新闻界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提出了实实在在的措施,为9亿农民带来了新的福音。新医改《意见》要求,要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卫生资源的整合,鼓励共建共享。这些政策都为卫生行业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同时也对医疗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船山区委、区府下发了《关于统筹城乡医疗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城乡卫生均衡发展,满足城乡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构建和谐船山。在推进医疗卫生一体化的进程中,我院坚决拥护统筹城乡医疗一体化的政策,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中,我院具备了最为雄厚的人力、技术、硬件资源优势,能有力填补乡镇医疗资源的不足,我院非常愿意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享医疗卫生资源,担负起作为全区龙头医院应尽的职责。

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为突出。大多数村卫生室缺医生、缺必要的医疗设备,这种窘况在造成农民“看病难”的同时,又把看病的农民往城里的大医院赶,增加了农民的看病成本,导致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从去年开始,我院就开展了巡回医疗下乡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提高了乡村医生诊疗水平,也有力缓解了群众就医难的热点问题。

这次开展向村卫生室授牌活动,设定指导卫生室,搭建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合作平台,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开展临床教学、下派专业人员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讨论、继续教育讲座、下乡巡回医疗等多种方式,加强“三基”训练,常见病、多发病、中毒急诊抢救和国家配置基本设备操作应用等培训,一定能大幅提高镇、乡、村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实现社会、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群众多方共赢的局面,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区级医疗服务。

这次活动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定期选派医疗骨干轮流前往指导医疗点进行帮扶,免费培养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和管理人员,帮助完善各项医疗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单位技术水平,拓展业务范围。以此提高乡级医疗卫生工作水平,让农民群众就近享受到较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2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本着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继续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医院管理以及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内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促进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高。为使药品采购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 “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 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 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3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为切入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改革现行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优化配置卫生资源,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联为一体,使县级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和设备下沉,拓展县级医院的服务领域,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能力,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格局,缩小城乡医药卫生差距,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三个统一,五个不变”的要求,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深化运行机制改革,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技术、管理上的优势,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镇两级卫生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优化结构、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达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壮大、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目的,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工作模式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使优质资源最大限度惠及基层群众,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工作模式主要有:

(一)建立以管理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由县中医医院托管蒋村镇卫生院,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采购与调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利用县中医医院人才、技术、管理和信息优势,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二)建立以医疗信息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在医院及甘河卫生院、余下卫生院之间实施医疗信息一体化管理,建立一套县镇一体化的医学影像数据库。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检查时,通过该系统将患者医学影像资料实时传送到县级医院影像会诊中心,由县级医学专家根据影像资料即时做出诊断。同时,乡镇卫生院医生也可在当地看到患者在县级医院检查的诊断报告、影像报告和影像资料结果,及时正确地做出诊断。该系统通过“电子医生”下乡,将在最短时间内为患者提供有价值的远程医疗会诊意见,并做出快捷、及时的诊断决策,使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医时,也能享受到县级医院专家的远程医疗服务,缩小县乡医疗差距,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从而实现医疗信息县镇一体化。

(三)建立以妇幼保健技术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由县妇幼保健院对草堂镇卫生院实行对口支援,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利用妇幼保健院的专科优势,加强草堂卫生院的妇产科及儿科建设;积极建立草堂地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规范操作规程及服务行为,把草堂地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建设成基层妇幼保健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开展人员的双向交流和培训,把优秀人才引向基层,并为乡镇卫生院培养“沉得下、留得住、用得上”的妇幼保健人员;把先进的技术引向基层,充分利用支援医院的医疗资源优势,形成有效、紧密的技术支撑,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有效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被托管的镇卫生院的医疗、防保人员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调配,一体化管理后,保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不减、财政投入不减,达到人才协调使用、医疗服务优化、利益共享的目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只负责对相关卫生院的业务技术指导,不参与其内部管理。

(二)明确管理方式

一是“三个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将镇卫生院的人员管理权限并入县级医院。支援镇卫生院的人员与县级医院人员在福利待遇、职称评审、选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由县级医院统筹使用调配人员,不受现阶段人事制度影响,不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分配制度适当向乡镇岗位倾斜。财务财产统一管理。县镇两级医疗机构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资产统一登记,分别建立台账。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所需设备可由县级医院灵活调剂使用,原资产属性不变。加强对镇卫生院账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医疗业务统一管理。镇卫生院医疗业务由县级医院统一管理,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按照功能定位和技术要求开展医疗服务。

二是“五个不变”。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镇卫生院可增挂县医院分院的牌子。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不变。镇卫生院仍然承担行政区域内预防、康复、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职能,县级医院负责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乡镇卫生院最根本的职能。镇卫生院要充分借助县级医院的技术、资源优势,不断扩展基本医疗服务内容,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镇卫生院公益性不变。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机构,保持镇卫生院公益性是让广大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保持县镇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镇卫生院人员工资按现行政策全额拨付,可采取“财政拨付总额预算,工作岗位按需确定”的方式进行人员经费动态管理。不允许县级医院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侵占和挪用国家对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资金。

三是“两提高”。通过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提高镇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当地老百姓在本镇就能享受到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而只支付镇卫生院的收费标准,不断提高就诊人次,促进镇卫生院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四是“三制”管理。即坚持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镇卫生院仍属独立法人单位,院长实行公开招聘,由托管的县级医院提名,县卫生局考核任命,在一体化管理框架下履行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职责。镇卫生院按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实行全员聘用,托管模式的镇卫生院人员聘用由县级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院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分配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兑付报酬。一体化管理前,镇卫生院要进行资产登记造册,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镇卫生院所需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均按现行模式采购、配送。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1月20日)。县卫生局对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对参与试点的镇卫生院的服务人数、服务半径、医院规模、医务人员数量及技术结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县镇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21日—2011年1月30日)。召开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扎实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由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被托管的镇卫生院进行资产清查,理顺体制机制。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2011年6月)。县卫生局要及时召开会议宣布试点方案。试点医院要根据《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各试点医院要进行自评,及时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达到“以评促管”的目的,从而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队伍管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医务人员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财政、食品药监、物价等部门及参与试点的县镇医疗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等部门要落实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将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落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健全各项制度。各试点医院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引入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县镇卫生一体化管理体系。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在机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促进医院高效规范运转。

第4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体系,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舒适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信息网络化,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完成农村基层医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三年达标”的要求,完成我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三化”建设。按照《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2010年底标准化率达到70%以上,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信息化率达到70%;2012年“三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率实现100%。

三、工作内容

(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化

1、我乡现有两所卫生院,其建设规模、规划布局、建筑要求、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配备均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

2、两所乡镇卫生院功能设置均符合《省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与科室设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共卫生科均通过市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儿保门诊、卫生监督工作站等项考核验收。

3、全乡共设置村卫生室17所,2008年度完成6所,2009年度完成10所,2010年度完成1所。2010年9月前,全部实行三化管理。

4、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一体化,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卫生院对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行“院办院管”模式,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2、以乡镇为单位,按照“五统一、两独立”原则,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即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各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财务。

3、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员管理制度。

4、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建立各项技术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流程,统一安排各项公共卫生的工作任务。

5、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一律由乡卫生院按规定采购后,统一配送。

6、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卫生院定期组织对卫生室及其人员进行考核。

7、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相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三)乡村医疗机构管理信息化

1、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县、乡、村互联,开展网上即时结报及基本医疗信息实时传送与监控。

第5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为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9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渝办发〔〕318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医学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的改革重点,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年末,初步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进展,医药科技创新和卫生人才队伍水平明显提升,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人民群众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免费提供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监管等。

制定实施并适时充实调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国家免疫规划、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水平。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成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每个乡镇设立1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民事业性质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确保乡镇卫生院具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村卫生室具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能力。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在公共卫生服务、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等功能。

(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有效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努力降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比例。

(四)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全部执行市级统一网上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他公立医院按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目录。

(五)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龙头医疗机构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改革公立医院以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财政补助为主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医药分开运行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以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为主的补偿机制。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一般诊疗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积极推动非公立医院发展,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六)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型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七)逐步建立全县实用共享的信息系统。创建一体化的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药品监督四大信息体系,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享。

(八)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根据人员编制、补助标准、服务任务和服务绩效考核情况全额预算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取得的服务收入按照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给予足额补助,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确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采取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等方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渠道给予补偿。县政府按绩效考核兑现的方式,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群众。

第6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一、辽宁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现状

1.辽宁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现状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辽宁省加大了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城乡医疗保障的进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2011年底,全省14个市实施了“五统一”的市级统筹,即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模式和统一信息系统。2014年1月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省内各市大病保险起付线在1.2万元至1.8万元之间,居民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可享受50%—70%的大病保险补偿,且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它有利于缓解了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据《辽宁省2013年度卫生计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显示,2013年辽宁省城镇职工参保人数达1624.8万人,同比增长2.4%;参保水平为2032.5元/人,同比增长10.5%;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708.5万人,同比增长6.5%,参保水平为298元/人,同比增长33.6%;新农合参保人数为1969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9.5%,人均筹资额为350元/人,同比增长20.7%,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60.3%,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开展了20个病种的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当前辽宁省已将20种大病纳入新农合报销范畴,肺癌、直肠癌等12种大病报销比例为70%;对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农村妇女“两癌”、重性精神病、结核病、肾衰竭透析等8种大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为70%。在此基础上,如果是贫困家庭患者,由民政部门再报销20%,也就是说报销比例达到9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年人均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各市已实现了转诊转院的异地就医网上结算,只须医保当地医院开出转诊转院手续,便可直接享受医保网上结算。

2.辽宁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1)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分割,基本医保制度的“碎片化”。“新农合”由卫生计生委主管,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经管,“四大板块”相互割裂缺乏衔接,城乡分离、群体分离、经办机构割裂、资源分散,导致基本医保制度的“碎片化”,保障水平参差不齐。这样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与公平正义的道德理念不吻合,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2)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分割、群体分割,给城乡居民带来诸多不便,为人口的正常流动人为地设置了障碍,且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尽管辽宁省有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共35546所,其中村卫生室19939个,为农民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相对薄弱、卫生医疗资源少,多数村卫生室是使用自家的住房简单改造,“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成员疾病负担较重、看大病难等现象时有出现,农民一旦患严重疾病,必须前往大城市求助,增加了农民就医的成本。(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先天缺陷,社会满意度较低。新农合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在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致困返贫的问题上,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但实际上存在农民受益率小、理赔程序比较繁琐等问题,影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新农合并没能如预想中的使农民从中获得较多益处,造成新农合的社会满意度仍然比较低。(4)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数量少,乡村医生任务重,收入低,村医没有养老、医疗等保险,村医岗位缺乏吸引力。(5)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能力弱。城镇职工医保信息化管理系统不统一、不规范,各地管理系统相对封闭,信息不能共享。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域,人社部门拥有医疗保险系统,卫生部门拥有医疗信息、居民健康卡等系统,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同时安装多套系统,并通过不同渠道向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传送数据信息,这不仅增加了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成本,而且造成了管理资源的浪费。

二、辽宁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发展的对策建议

1.破除城乡户籍二元结构,加快经济发展

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经济实力是基础。辽宁作为传统意义的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从现阶段来看,辽宁农村的人均经济水平比较落后,无法支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因此辽宁应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上下功夫。提升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创新能力,大力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抓住国家“一路一带”发展机遇,拓展经济外向度,提升工业化水平。同时发展农村经济,通过适度提高粮食直补标准,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直接提高农民收入;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建立以工促农,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效机制。

2.考虑不同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人口结构、城乡差距的客观存在

不同群体医疗保险需求的差异性,制定相互衔接的医保制度时政府必然会面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和就医需求不同而出现一些难题,但要坚持城乡统筹的思想,加快探索三项制度间的衔接办法,逐步形成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系运作、政策导向、服务网络运转的统一模式。第一步,打破城乡户籍制度,把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一的筹资标准。筹资标准可以考虑分为两个档次,城乡居民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缴费档次:一档专门为农村居民设计,类似新农合的缴费水平,城镇经济困难居民可以选择参加该档次的医保;另一档专门为城镇居民设计,类似居民医保的缴费水平,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长期居住在城镇的农民也可以选择参加这一档次的医保,第二步在完成将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的并轨,构建全省统一的国民医疗保险制度,并逐渐向全国过渡。

3.拓宽渠道加大对基层卫生医疗资源的投入

针对“看病难、看病贵”、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相对薄弱等问题,政府应拓宽渠道加大对基层卫生医疗资源的投入、保证农村医疗卫生基本建设经费、设备配置经费、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和重大疾病及慢性病补偿标准,加大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引导、支持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积极推动远程视频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远程监护、手术示教指导等远程医疗服务,加强医疗预防保健知识普及宣传。推进县级、乡镇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水平。加强村卫生室建设,解决村医养老问题。提升人们对基层医院的信任程度,实现病人分流。

4.整合社会力量进一步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

第7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和基层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二)实施内容

1、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自起,村卫生室根据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新购进非基本药物,库存药品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实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村卫生室所配备基本药物由各镇、街、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供应。各镇、街、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3、完善补偿机制。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对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予以补助:对在岗村医年人均补助6000元;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其工作量进行合理补助;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收取门诊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扣除成本后全额返还卫生室,用于基层卫生事业发展。

4、逐步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同时,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合理核定村卫生室人员编制(每所卫生室原则配备2-4名取得相应资格的医护人员),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考核机制。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卫人发[]9号)的规定,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动机制,对所属辖区进行督导、落实。卫生部门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使用基本药物优惠政策的落实;财政部门要不断落实补偿机制,加大卫生投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使用基本药物优惠政策的落实;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

第8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宋宏:向教授你好。你曾在中央党校给省部级领导干部班专题讲授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问题,我了解到你坚决主张“城乡一体化”的观点,我完全赞同。很高兴有机会和你当面交流这一问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基本医疗保障严重不足,并且医保政策还存在城乡分割、条块分割格局。我国经过近30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已经达到总体小康而进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这种城乡居民二元的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我国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形势越来越不适应,不仅无法满足庞大的流动人口看病就医的需求,而且造成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如何在制度设计上打破这种城乡二元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应该说是这次“医改”亟需破解的难题。

向春玲:是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认为根源是我国医疗资源严重不足,而且现有的医疗资源又大都集中在城市。我国人口占世界20%,但医疗资源仅占世界2%,而且就是这点医疗资源又有80%集中在城市。医疗体制改革最重要的问题是三个: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了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最关键的因素是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经历前几年的改革,目前我国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它的特点是: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

宋宏:目前初步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明显地具有城乡分割的特征,即按城乡居民身份,划分不同的保障范畴,并且保障标准也不同。从理论和规律上说,基本医疗保障作为公共服务品,必须实现服务对象平等和服务标准均等,而二元结构则违背了公共服务的根本原则。从现实观测,它也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市场化、城市化不相适应。

向春玲: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必然给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带来重大影响,也必然对我国人口流动产生巨大影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户口政策将每个人限制在某一固定的地方工作和生活,社会流动十分缓慢。而市场经济强调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这里包括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社会学把人口流动分为垂直的社会流动和水平的社会流动,垂直流动主要表现在从农村流向城市。这是因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使我国城乡对人口流动产生了巨大的动力:首先,农村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及土地联产承包制,解放了农村的劳动力,使一部分农民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农民增强了商品意识、市场意识,产生了离开农村谋求新发展的需求,从而,形成了农村对剩余劳动力所产生的巨大推动力。其次,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城市产业结构发生变化,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增加很多,城市基础建设规模扩大,对建筑业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给流动人口提供许多就业机会。因此,城市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地区的剩余劳动力产生了巨大的拉力。水平流动是从内地流向沿海,从不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发达地区流向更发达地区,这主要是市场经济以经济利益为导向配置资源的作用。沿海地区城市经济发展快,就业机会多,工资收入高,对劳动力的吸引力强,出现了持续多年的“孔雀东南飞”的人口流动现象。

我国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率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0%左右提高到现在的44.9%。目前,我国有1.3亿的农民在流动。今后,每年还要有1300万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化的发展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还将持续很多年,这种人口的大规模流动,需要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政策和制度设计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区域统筹。

正像你说的,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一,城乡分割。实行不同身份的人群有不同的医保政策,不仅参保缴费标准、财政补贴标准不同,报销比例、审批项目等医保待遇标准也有区分。这种城乡二元的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人为地分割了不同人群,造成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第二,管理体制不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各自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这样做虽然工作起来相对简单,但是它造成了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相互不能兼容的局面,成为各级地方财政和经办管理的沉重负担。从大局来看,多头管理容易形成各自为政,协调困难、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这需要尽快理顺管理体制。第三,开放性缺失。城乡居民二元保障制度的设计,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可选择性也受到限制,相对富裕的农民不能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些低收入的城市居民不能选择缴费较低的新农合制度;另外,也不能满足我国庞大的流动人口看病就医的需求,难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形势。

宋宏: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当前我国社会有一个基本判断:“我国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为此,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我认为,城乡一体化不仅是经济发展一体化,而且是社会建设一体化,也就是说,不仅要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分工、基础设施一体化,还体现在城乡就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只有这样,才能构造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全面小康社会格局。

向春玲:你的观点很对。所以我主张,在基本医疗保障层面,应尽可能地强调社会的公平性,体现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在制度设计上必须打破这种城乡二元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探索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但是,二元结构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很多方面,涉及到广大的农村,也涉及到城市;涉及到调整城乡利益,以及很多利益主体。鉴于这种情况,应该先在局部地区探索,积累经验。不久前,我调查了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重庆和成都,感到两个地方在基本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方面,为全国提供了经验示范。我们调研组在今年第2期《求是》杂志上发表专文研讨了两地的经验。

宋宏:不妨请你谈谈这两地经验,让我们先“听”为快。

向春玲:好的,我谈谈重庆经验吧。重庆是中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并存是重庆市特殊的市情。3198.87万户籍人口中,至今仍有73.6%的人口属于农业人口。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3750元,农民纯收入3509元。建立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障,有两个问题,一是“从无到有”,二是“待遇平等”。

先说“从无到有”。重庆市自2000年以来,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使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得到了初步的基本医疗保障。但是,重庆城区有大量的务工农民,对于这部分城乡流动人口,以前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限制,多数人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障。2003年重庆市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们由于户口在农村,就要加入新农合制度,但是,他们在城里工作,一旦生病,他们在看病就医和报销医药费就会面临很多的困难。2007,中央正式批准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政府决定,在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具体规定是,凡是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学生(除大学生外)和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再说“待遇平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要一方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又满足不断增长的不同层次的需求。现时农村与城市还是存在着较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习惯以及对于看病治病的态度也不一样,因此,重庆市在设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时,充分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医疗消费的差异,全市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一般来讲,第一档是为农民设计的新农合的缴费档次,而困难的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第一档次缴费;第二档是为城镇居民设计的缴费档次,而有条件、相对富裕的农民也可以选择第二档缴费,城乡居民打破身份界限,自由选择缴费档次。这样一来,城乡居民在就医上就拥有同等的待遇。

宋宏:重庆建立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它有什么特征呢?

向春玲:“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纳入同一个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是“一个平台,两个标准”。“一个平台”是依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台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两个标准”是指制订两个档次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供城乡居民自由选择。我具体分析一下。

第一,重庆市2003年开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5年的发展,已经覆盖2008万人口,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积累了低水平起步、保障大病医疗、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基金风险、衔接医疗救助等成功经验。2007年,在全国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时候,重庆市没有在新农合制度之外再建立一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而是结合统筹城乡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实际,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平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直接与新农合制度融为一体,建立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这样有利于整合公共资源,减少重复浪费,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城乡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为此,重庆市规定,凡是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学生(除大学生外)和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第二,重庆市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的收入情况,在筹资方式上,坚持低水平起步;在筹资渠道上,建立家庭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多方筹资机制。首先,重庆市在设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时,充分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医疗消费的差异,全市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一档筹资水平,2007年为50元/人/年,2008年为100元/人/年;二档筹资水平,2007年为160元/人/年,2008年为200元/人/年。当然,筹资标准不一样,报销比例的待遇也分两个档次。重庆市江北区城乡合作医疗补偿标准情况是这样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的起付线一档和二档一样,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市级)1000元。但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封顶线(一个年度)不同,住院费报销的一档封顶线12000元;二档封顶线50000元;特病门诊费报销一档报800元/人/年,二档1800元/人/年。不同的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不同:一级医疗机构一档45%,二档60%;二级医疗机构,一档报25%,二档40%;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一档15%,二档25%。其次,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一般来讲,第一档是为农民设计的新农合的缴费档次,但是,困难的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第一档次缴费;第二档是为城镇居民设计的缴费档次,但是,有条件、相对富裕的农民也可以选择第二档缴费,城乡居民打破身份界限,自由选择缴费档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可适当调整筹资水平。各档次筹资水平减去政府的财政补贴之后,剩余部分为个人缴费。再次,选择一档参保的,享受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待遇,对参保人员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予以普遍补助。城镇困难居民(三类困难群体,即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选择一档标准参保,政府增加的60元补助,可由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记账,用于支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或用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最后,选择二档参保的,具体的待遇支付办法由各试点区政府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行制定。

此外,重庆市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还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在参保缴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信息网络建设、补充保险等方面陆续制定了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实施办法,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构建了相应的政策保障。

宋宏:这里有一个问题,即弱势群体的特殊困难,城镇和农村中的困难居民、低保户和低收入老年人,往往因为支付不起缴费而不能参保,这将难以享受到医疗保障。对这个问题,重庆市是如何解决的?

向春玲:这的确是个现实问题。重庆市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城市,在主城区也存在着居民收入差距的问题。重庆市政府做了充分考虑,对城镇和农村的困难居民、低保户和低收入老年人等都给予了政策上的倾斜和医疗救助。农村困难居民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的20元参保费用除五保对象由政府全额资助外,农村低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资助10元,个人缴纳10元。城市困难居民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的120元参保费用由政府资助60元,个人缴纳60元;对城市困难居民自愿选择一档参保的,政府从60元补助资金中安排10元用于资助参保,余下的50元补助资金由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记账,用于当年本人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个人缴纳10元。

这也提醒我们,必须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与城乡医疗救助的制度衔接。我国城乡医疗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对城乡居民中的困难群众实施大病和常见病的医疗救助,确实减轻了患病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但是,这项制度还不能很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的看病问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可及性不高。由于大病医疗救助设有门槛,且为事后救助,医院实行缴纳治疗费用后再报销的程序,困难群众往往因为垫付不起治疗费用而不敢就医,使这部分困难群众难以享受到医疗救助。二是公平性不强。起付线的设置,造成越是困难的群众越难以享受到医疗救助;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使越是困难的群众因自付医疗费用少而得到的救助数额也少。三是程序较繁琐。医疗救助审批程序设置较多,效率不高,时效不强,困难群众难以及时受助。四是效果没有预期明显。由于制度设计救助范围较窄,救助方式单一,救助门槛较高,救助水平较低,救助制度的作用难以发挥。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必须把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衔接起来,让困难居民看病既便宜又方便。

宋宏:毋需讳言,近十多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但社会建设则显滞后,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不能适应人民需要,引致了诸多社会矛盾。我认为,现在到了必须把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置于同等重要地位的时候,到了必须把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时候。

向春玲:是这样。所以我认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意义重大。

首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性。一是重庆市城乡合作医疗的试点最突出的成效是在制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城乡居民二元结构的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一个平台使得城乡居民共享一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打破城镇、农村户籍限制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之下,这就从制度上消除了城镇和农村的“二元”差异,保证了社会公平的实现。二是“两个标准”的设计考虑到城乡居民不同群体在经济收入、医疗消费上的差异,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酌情选择。也满足了城乡流动人口对医疗保障制度的需求。同时,在“政府+个人”的筹资模式上,政府对于城乡居民筹资水平的投入上是一致的,这是政府对待社会公民公平性的表现,克服了以往城乡有别的医疗保障投入。三是在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上,只有档次的差异,没有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从制度上克服了农民报销比例少,城镇居民报销比例多的情况。四是加大了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的责任。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不仅有效缓解了资金筹集的困难,让每一个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政府的补贴,而且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现象,实实在在给城乡居民带来了实惠。真正体现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使得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得到进一步提高。

其次,有效地整合了资源,降低了制度的运行成本。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有效地总结和吸取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取得的经验,有效利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网络信息平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起来的各级社会保障平台和卫生部门建立起来的各级卫生服务机构,有效地整合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和新农合管理机构的行政资源,提高了管理效率,避免了资源浪费,节约了制度的运行成本,为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第三,缓解了城乡居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推动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通过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合作医疗政策设计,一部分得大病的城乡居民享受到了合作医疗制度带来的实惠,看病就医率有所上升,群众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同时,也促进了基层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给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当然,重庆在短短一年的试点工作中建立起“一个平台,两个标准”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当前医疗保障城乡分割、条块分割问题的突破口,但还不是一个非常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方案和最终制度,因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没有纳入进来,这需要进一步的探索,这是其一;其二,要尽快理顺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管理制度,现在是多头管理,容易形成各自为政,协调困难、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制度管理运行成本高等问题,这需要国家从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制的大局出发,整合现有的管理模式,尽快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统一管理体制,这是城乡一体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和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其三,要提高统筹层次,目前是县级(区级)统筹,范围比较小,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异地看病就医的需求。其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制的建立必须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配套,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同时,对于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问题政府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治,扭转药品虚高定价的局面。其五,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让社区居民和农民能就近看得了病、看得好病,降低医疗成本等等。当然,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统筹的不断推进和制度创新来解决。

第9篇: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福建省;平等发展;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10日

2015年福建省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2.5%,这是福建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中吸引众人眼球的数值,强调以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通过“产业群、港口群、城市群”相互联动,走出具有福建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充分发挥城镇化多重效应,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幸福、更加和谐的福建。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已经渐渐凸显出来,并影响着福建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制约着福建省经济的发展。

一、城乡生活发展公平性问题

本文认为福建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城乡生活发展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方面。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本文主要通过对比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及两者之间的收入比来衡量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从表1可以看出,2000年以来,福建省城镇和乡村居民收入水平都有了大幅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逐年的扩大趋势。2000年福建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绝对值差额为4,202元,之后的每年差距一直在扩大。2014年福建省城乡人均收入差额已达到18,072元,这种差距是2000年的4.3倍,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并且这种差距在逐年增加。(表1)

从图1城乡收入以及城乡收入比可以看出,2000年以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保持了稳定的增长,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却十分缓慢,但在2006~2009年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值增长比较明显,而实际上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内我国通货膨胀比较严重,才使这两个时期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增长比较明显,所以这只是短暂的“增长”。(图1)

从图2增长率对比可以看出,1993~2015年20多年中,只有1995年、1996年、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虽然2007年的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0.33%,但两者之间有绝对上的差额,加上两者增长率的对比未考虑货币因素,所以实际上福建省城乡收入差距是进一步扩大的。(图2)

(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从表2的城乡居民消费差额中可以看出,2000~2014年期间两者的绝对值差额一直在增加。2000年两者之间的绝对值差额是3,229元,2014年达到11,149元,是2000年的3.45倍。其中,我们可以选取2000~2006年物价水平较为稳定的7年数据比较,发现这7年期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增长了4,169元,而同一时期的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只增长了1,181元,前者是后者的3.53倍。此外,从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比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比值基本在2.5左右,说明城镇居民一个人的消费相当于2.5个农村居民的消费,这就说明了福建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还存在不公平的现象。(表2)

再从消费支出结构来看,恩格尔系数可以判断居民消费水平,从而判断居民生活富裕或贫穷水平的功能。从表2中看出,2000年开始,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的差距变大,主要体现在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值下降迅速,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值下降缓慢,到2011年两者之间的差距已经扩大到了7.2个百分点,由于之后的口径发生变化,2011年之后有缩小倾向。

二、城乡社会发展差距

由于福建省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客观存在偏向于城市和工业,而且国家财政资金向城市投资较多而向农村投资较少,从而使城乡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社会发展差距显著。

(一)城乡教育方面差距。由于乡村居民的教育环境、教育资源及受教育程度等与城市相差甚远,再加上教育经费投向明显倾斜于城镇居民,这导致了城乡教育水平出现了差距。2014年福建省农村小学适龄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69.54%,而教育经费仅为56.53%;农村初中适龄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65.93%,而教育经费只占48.96%。这相当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城镇居民平均比农村居民多接受4.5年教育,说明了福建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着城乡教育不平等问题。

(二)城乡医疗卫生方面差距。福建省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着卫生方面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服务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导致了农民生病后看不起病,这就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表3反映的是2014年福建省城乡医疗卫生方面的差距,这里我们选取福建省2014年各市县每万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表3可以直观的看出福建省城市的医疗水平远远大于县的医疗水平,其中福州、漳州等地区,市县比达到了2,也就是说市每万人所拥有卫生技术人员的人数是县所拥有的2倍,说明市县两级在医疗卫生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表3)

(三)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差距。由于城市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村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较不完善,覆盖面小,城乡社会保障事业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表4通过比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和养老保险以及两者占其总人口的比例来反映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差距。从表4可以看出,2014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4.66万,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为1.38%,而201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73.94,占农村总人口比重为3.12%。而且201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是城镇人数的4.36倍。此外,在养老保险人数上,城镇居民远远高于农村居民,这体现出了福建省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差距是很明显的,也说明了福建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不公平问题。(表4)

三、农民工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工及其子女长期工作生活在城市里,被当作城市人口统计,但是他们并没有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城市公共福利和政治权利。主要表现在:1、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就业和生活超过6个月,但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2、仍有相当数量居住在城市郊区,从事着农业生产的居民。福建省目前所取得的社会发展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牺牲农民工为代价而取得的。农民工的低收入,甚至被拖欠工资,导致生活水平低下甚至于贫困;恶劣的工作条件导致了职业病;农民工子女无法享受教育公平导致了学习、生活和心理问题;家庭成员的分离导致了生活的不幸福等问题,说明了福建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平等性问题。

四、对策及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福建省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城乡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差距,因此为了减少城乡之间的差距,我们应该:

(一)深化税费改革,减少城乡收入差距。政府应当加强税收制度的改革,规范城乡税收制度,尽可能减少农业税收的税费,并在税收上予以优惠,给予农业更多的支持,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减少城乡收入差距。

(二)转变农村居民消费观念,缩小城乡消费差距。由于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农村居民家庭既要赡养父母,又要教育子女,同时还需要在各种商品和服务上消费,这严重导致了未来消费的预期悲观的态度,消费信心不足是农村居民消费程度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还要积极培养农村居民的消费信心,转变他们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的素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消费。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商品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增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思想,树立购买正牌商品的意识,帮助农民培养正确的消费观,积极合理地消费。

(三)切实改进农村公共医疗卫生状况,减少城乡医疗卫生方面差距。中央和政府应当平等界定责任,在城乡之间合理的分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其公平性,积极完善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农村卫生的扶持力度。在基本医疗卫生保险待遇上,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在药品目录、诊疗范围、选择医疗机构等方面,政府应当确保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四)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减少城乡教育差距。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减少城乡教育差距。政府应当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义务。凡已在城区小学取得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就地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初中,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同等享受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招生录取政策。并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就学。

(五)改善城市人口福利制度,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都享用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人口无论在城乡的何种,在养老、失业保险金的投交比例上是一样的额度,失业后领取相应数量的失业救济金,退休后按投保年限领取相同额度的养老金。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正在逐步实施和完善,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出不懈努力,进而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曹茂侠.福建省城乡协调发展研究[J].经济地理,2011.6.

[3]罗玉华,何光明.城乡消费结构失衡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重庆行政,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