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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教育培训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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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教育培训

第1篇:残疾人教育培训范文

首先,驾训机构必须特别注重理论教育培训工作,在拥有雄厚的理论师资力量的基础上,发挥理论教员的作用,努力将本单位的教练员培育成既能在教学中做好驾驶操作示范动作,还能讲解操作要领、操作规程及其理论根据。

其次,驾训机构应当统一安排有教练员陪读的新学员上理论课,把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汽车机械常识,汽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等基本原理,较为系统且有目的性地灌输给学员。要丰富理论课的形式和内容,比如阐述汽车给人们带来的便捷、舒适,会让学员对学习驾驶产生兴趣,反之告诫汽车在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诸多祸害,会让学员提高安全防患意识。通过挂图讲解车辆是由哪些最基本的部件组成、车辆的动力来源和动力转换以及车辆各部件的构造和功能,让学员好学好动。

再次,驾训机构应当把理论教学和复习备考理论及术科考试相结合,把理论教学和教练员术科施教有机结合,促使学员理论指导实际,及早地悟出驾驶原理,尽快掌握操作要领,提高各个科目的考试合格率。

从学员应试的角度来分析,术科考试在很大程度上测试学员的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观念及其操作规程。可以断言,接受过专题的较为系统的理论培训的,能将汽车理论和交通法律法规贯彻指导场地操作学习及其路面驾驶学习的学员,在接受术科考试过程中,必将更能从容应试,考试合格机率也必将更大。

从学员考取驾驶证角度来分析,学员接受过专题的较为系统的理论培训考试合格后,驾驶车辆参与交通必将更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俗话说“一通百通”指的是做事情,学技艺首先应当掌握理论,道理通百事通。搞经济要靠理论来指导,做学问要靠公式来解题,学开车同样只有通过先了解汽车构造、基本原理、交通通行原则、操作规程及其交通安全、交通运输规则,掌握驾驶技能才能事半功倍。

我校二十一年来的教学经验充分说明了理论先导的重要性和实际收效。以近三年以来我校出炉三十岁以下的学员三个科目一次性考试作统计比较。大专院校毕业生考试合格率为95%,而高中之前辍学和高考落第的社会青年考试合格率仅为67%,比差28个百分点;参加我校理论辅导课出席率达100%学员,一次性考试合格率为78%,而缺席理论辅导课的学员一次性考试合格率仅为34%,比差44个百分点。

以我校48名教练员施教术科作比较,原来从事交通运输工作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练员有14名,他们的学员一次性考试合格率为91%,而其他24名教练员的学员一次性考试合格率仅为42%。

上述数字表明理论先导,理论教学结合术科培训,无疑是驾驶培训的必经途径和必要方式。然而,如何展开理论先导,因人施教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人施教,即针对学员的特点和个性施行教学。这就需要教练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汽车理论基础知识。

在术科教习培训中,教练员应当通过做示范动作并讲解动作要领及其理论根据,让学员理解和知会操作要领,并通过对学员模仿动作进行讲评,促进学员掌握驾驶技术。

因此,驾训机构可以把本单位的教练员分为两大类,一是熟知车辆机械原理学历高的师傅,称为“理论型”驾练员。二是虽曾经从事职业运输职业但学历低的师傅,称为“操练型”教练员。同时把新招收的学员以文化程度、体质技能以及年龄性别差异分为若干类别,如知识分子型,年老妇女型和青年工友型,区别特性或个性因人施教。

佐证一,某高校林教授瘦小体弱且疾病缠身,2011年秋来我校学开车,刚进入场地驾训初级阶段,因体能差顿感畏难,主动提出放弃考取驾照。经我校调整换上“理论型”的小傅师傅调教,通过小傅师傅对其汽车构造和驾驶规程讲解,示范动作结合手把手演示,分解动作结合讲评,林教授茅舍顿开,随即领悟驾驶要领,学车热情激增,二个月后程教授顺利地一次性地通过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之后的五年林教授没有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

佐证二,同济大学土木工程硕士优秀毕业生陈某某2012年夏天来我校学开车,经我校指派“理论型”师傅小吴任术科教练,进桩考模拟场地第一天,陈硕士在观看演示和倾听讲解时提问特多,从汽车动力的转换传递到离合器分离原理,从制动迟滞时间到蝴蝶型场地几何线形和转弯弧度,无所不问,一连串的为什么,几乎把交通学校毕业从事多年驾驶培训工作兼汽车维修的小吴师傅应答不接,真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陈硕士仅通过三个上午练习场地,便一次通过科目二考试,且领取驾照后的驾驶技术堪称好手。

第2篇:残疾人教育培训范文

“九五”期间以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为重点、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取得了重大成果,尤其是东部沿海的苏州地区,通过按比例就业工作推动了整个残疾人工作向纵深发展,劳动就业是残疾人家庭的最好保障成为共识,因此可以说按比例就业工作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着子,必需从机制上保障做好按比例就业的工作。

形成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

按比例就业是一项协调的工作,在目前社会就业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只是一般号召是很难解决实际情况,只有在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协调下,民政、劳动、人事、财政、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才能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在职能上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在服务中指导和帮助残疾人求职者了解有关就业政策和形势,根据其自身条件开展就业辅导,帮助其开发自身潜能,引导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就业。

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缺陷,完全的市场化求职方式不能达到按比例就业要求,必须运用协调机制,积极地而且是实实在在的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苏州市今年成功运用协调机制,协调著名跨国公司法国欧莱雅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雅都大酒店、竹辉饭店等14家用人单位,提供文员、操作员、仓库保管员、清洁工等40余种就业岗位,与400余名残疾人举办就业洽谈会,一次就安置67名有劳残疾人上岗,结果使劳资双方满意,苏州市残联更满意,他们认为这无异是今后残疾人就业的一条新路,避免了原来背靠背介绍的许多不确定因素,成功几率大大提高,而且协调在先,观念上容易达成一致。

形成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教育培训机制

残疾人中的“两低现象”(低文化、低技能)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就业。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新知识、新信息不断涌现,加入WTO后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就业者的新要求,更是阻碍了残疾人的顺利就业。

社会总是前进发展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形成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残疾人的素质。一是基础教育。政府应责成教育部门将残疾人的基础教育摆上关键位置,现在通常的做法有两个,一个是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小学设培智班),对学龄残疾人进行集中分类教育,另一个是设立特殊学校进行完全教育,这两个做法都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二是技能培训。以人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每个残疾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有效改变“两低”现象。江苏省太仓市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把本市的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制,在教育系统、科技系统、劳动职培系统设立培训点,而且在企业、商店设立培训基地,有效地解决了教、学、用的关系,促进了残疾人的就业。

形成按比例就业工作的激励机制

在目前整个社会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要做好按比例就业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必须形成有利于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激励机制,更明确地体现政府工作导向。一是重点表彰。这既是个老办法又是个好办法,对在按比例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而且在省市以上表彰的可以采取胸章式奖章,提高社会荣誉感;二是重点奖励。对残疾人使用比较好且超安置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物质奖励,鼓励单位用人。苏州市在形成有利于按比例就业工作的激励机制中,已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具体实施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劳动服务所出现了用人单位电话预约残疾人用工和排队上门缴纳保障金的现象,形成了十分有利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良性循环,而且他们还在积极寻求新的激励方案,更加完善激励机制在具体工作中的运用。

形成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竞争机制

第3篇:残疾人教育培训范文

一、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1.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15年,城市和经济发达地方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其他地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2.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要积极整合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就读;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3.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招收残疾学生政策,普通高校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开办特殊教育学院(系)或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继续办好中州大学聋人艺术设计学院、郑州师院特殊教育系、推拿职业学院,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远程教育和参加自学考试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其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4.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各地要根据本地残疾儿童的实际状况,开设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开设学前康复教育班,接收适龄残疾儿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各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和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

5.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依托现有的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设立职业高中部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残疾人培训基地,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逐步构建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沟通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

6.积极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各地要将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教育机构、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工作,使残疾青壮年文盲率显著下降。

二、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7.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发展,抓好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扫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禁将特殊教育学校用于普通教育。

统筹安排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附设的特教班以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和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建设。在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时,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需求。

8.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结合我省实际,支持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

9.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就读普通高中的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0.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鉴于特殊教育生均成本高的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生标准的3-5倍确定,高中及以上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生标准的2-3倍确定。所需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11.加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投入。省财政继续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充实教学与康复仪器设备。市、县级政府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并逐步增长。在安排教育经费增量时,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

各地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

三、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

12.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需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认真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与人交、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方面的能力。13.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推进县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在随班就读人数较多的学校,有计划地开展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确保随班就读的质量。

14.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开足开好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同时,开设符合学生特点、适合当地需要的职业课程。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课程建设。不断更新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教学内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和扶持保护。

15.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省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包括多媒体教室在内的特殊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建好省级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16.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依托现有的高校特殊教育学院(系)和条件较好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研究中心,承担区域特殊教育研究、教学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加强特殊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省和省辖市教育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殊教育研究人员,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特殊教育学校要鼓励和支持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原创性的研究成果。继续开展盲文和中国手语研究推广工作。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国际、地区、校际科研学术交流合作,提升我省特殊教育研究水平。

17.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开展特殊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带动和引导各地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8.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特教师资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师范院校、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或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加大特殊教育研究生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力度。注重特殊教育专业训练,提高培养质量。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任教。

要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重点抓好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要加强对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要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培训。依托高校特殊教育学院(系)、其他有关院校和专业机构建设“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19.执行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各地要认真执行省定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小学阶段按照教职工人数和残疾学生人数1:3配备,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需要。提高高校特殊教育学院(系)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教职工人数与残疾学生人数1:5的比例配备教职工。要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医疗康复和护理人员,并纳入教职工编制管理,实行教学、医疗、康复相结合,使学生的身心缺陷得到有效矫正和补偿。要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各地富余的中小学教职工,符合条件的,可调整充实到特殊教育队伍。

20.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的教师及手语翻译,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及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落实到位。要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其工作量计算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人数情况,适当高于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要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适当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五、强化政府职能,全社会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21.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各地要把各级各类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定期研究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督导检查。对在特殊教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4篇:残疾人教育培训范文

一、残疾人就业:机理特征与影响因素

在经济学看来,就业是一种劳动力交易,对于劳动者来说,通过付出劳动力获得报酬,对于雇佣者来说,购买了劳动力创造财富,因此,劳动力交易双方共同增进了消费者剩余,改进了福利。对于现在的劳动力市场,交易的内容不仅包括劳动力,而且包括知识、服务及其时间、精力。在此意义上,就业过程是劳动力合约履行过程,合约双方要遵从合约签订时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反过来而言,适当的制度安排将降低交易费用,有利于促进合约签订与履约,这也是就业政策的影响力所在。

劳动就业市场是一个不完全但很充分的竞争市场,首先,人们的知识、技能尽管是个性化的,但在社会分工中逐渐形成了专用性,在长期历史演化中,知识、技能的总量不断拓展,而每个人所掌握的知识、技能都是有限的,形成了行业、岗位的壁垒。其次,知识、技能除了具有专用性,还有通用性,即一个人所掌握的知识、技能,除了能够从事这一行业、这一岗位以外,还能从事其他的行业、岗位。同样,对劳动力有需求的企业或单位,如果设置一个基本条件,可以有许多符合条件的人前来应聘,有在岗的就业者也有潜在的竞争者,在岗的就业者也随时想跳槽换岗。从这一角度来看,劳动力双方是一个多方供给、多方需求的较为充分的市场。因此,劳动力价格与成本、劳动合约签订与执行的交易费用成为影响就业合约的决定性因素。就业岗位供给越多、劳动力成本适当低、劳动合约交易费用越低成为促进就业的关键。这是从合约理论和交易费用视角关于劳动就业的基本框架分析。

具体到残疾人就业,就业是比较优势及其实现的过程,残疾人同样要面对就业机会的激烈竞争,残疾人的身心障碍容易导致其在竞争力方面有所下降,因此,在缺乏外部干预和扶助下,残疾人的就业率会比社会平均水平要低一些。残疾人就业竞争力不足的具体原因有以下一些方面:一是一些残疾人的知识技能水平不够,特别是一些农村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缺乏受教育的机会,也缺乏职业培训,因此,知识技能的积累不足,一些残疾人因为身心障碍,习得同样的知识技能要付出更多时间,因此,学习的缓慢也会导致残疾人的知识技能不足。二是一些残疾人对就业岗位的适应不够,比如一些就业岗位需要经常外出,而肢体残疾人外出比较困难,又如一些就业岗位需要敏锐的听觉和良好的视觉,听力障碍残疾人和视力障碍残疾人面对这类岗位时就会缺乏竞争力。三是一些残疾人的社会交往等方面也有所欠缺,一些残疾人比较自卑,不愿与人交流,而一些就业岗位的社会交往比较频繁,因此也不能适应。

从就业安置单位来说,吸纳残疾人就业也是一个选择过程,在缺乏外部干预下,吸纳残疾人就业如果能够给企业或单位带来更多的利润,也就是残疾人具有就业的比较优势,那么,企业就会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就业为企业或单位创造足够多的利润,这需要较强的知识技能为依托,二是就业成本比较低廉。因此,具有较强知识技能的残疾人有较多的机会获得就业机会,而甘愿获得低廉劳动报酬的残疾人也有较多机会获得就业岗位。企业或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还有其他影响因素,一是吸纳残疾人就业会带来额外成本,吸纳各类残疾人就业需要改善无障碍环境,如吸纳聋哑人就业需要加强对广大员工的手语培训,或给予实时动态的字幕提示,吸纳肢体残疾人就业需要改善建筑无障碍;二是一些企业或单位认为吸纳残疾人就业影响企业形象,当然也有一些企业或单位认为吸纳残疾人就业是企业爱心的体现,这是企业家观念和企业文化对残疾人就业的影响。

总体来看,在缺乏法制保障、行政干预的自然环境下,残疾人的就业比较困难。除了自身努力以外,残疾人就业还需要促进和保护措施。从经济学原理来看,促进和保护残疾人就业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就业岗位总量,扩大针对残疾人的岗位供应;二是不断提高残疾人知识技能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三是降低残疾人就业的成本,降低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成本;四是改变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观念,对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或单位给予激励,对于歧视和侵害残疾人就业的行为给予惩戒。

二、当前残疾人就业局限转变:刘易斯转折点与劳动合约化

多年来,中国残疾人就业取得了飞速发展,国务院于2007年起颁布实施了《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国的残疾人就业与扶贫开发、庇护政策、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爱心助残、残疾人自强不息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制保障、行政扶持、税费减免、资金扶持与补贴、提高技能、舆论导向、激励惩戒机制、社会爱心帮扶、典型示范带动、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措施,形成了个体就业、集中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异地就业等多渠道、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格局。2003―2008年,全国对140多万城镇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对396.8万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433.7万城镇残疾人实现就业,1 696.6万农村残疾人参加劳动(邓朴方,2008)。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残疾人也是人力资源,也是改革开放事业的建设者,这些观念经过多年努力逐步为社会各界所认同。社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爱心助残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残疾人就业已经走上了一条法制保障、全社会共同参与、残疾人自强不息、保护和促进措施并举、专业化服务的道路。

同时,应当看到,当前中国就业领域歧视残疾人现象仍然存在,残疾人就业率仍然比较低,还有大量的残疾人无法获得机会,即使获得就业的残疾人,多数就业层次不高,收入较低,残疾人就业场所的无障碍环境也不到位,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整体的就业环境面临着三大局限转变,分别是农村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而达到的“刘易斯转折点”、《劳动合同法》推进的劳动合约化与宏观经济不景气导致的就业难困境,对残疾人就业也起到同样的约束作用。

所谓“刘易斯转折点”是指:在二元经济结构中,在剩余劳动力消失之前,社会可以源源不断地供给工业化所需要的劳动力,同时工资还不会上涨。直到有一天,工业化把剩余劳动力都吸纳干净了,这个时候若要继续吸纳剩余劳动力,就必须提高工资水平。否则,农业劳动力就不会进入工业。这个临界点就叫做“刘易斯转折点”。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口红利”的消失过程就是“刘易斯转折点”到来的时候。蔡(2007)等学者认为,人口红利消失、人口抚养比上升、总和生育率下降、劳动年龄人口增长趋缓等人口特征,特别是近年来发端于沿海地区并且蔓延于全国的劳动力短缺,是“刘易斯转折点”到来的征兆。较为广泛认同的是,“无限劳动力供应”在内地已经结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也在提高,这就意味着,劳动力价格整体呈上升态势,同时,劳动力价格差别更为明显,特别是知识积累、教育投资和工作经验对于劳动力价格有更强的作用机制。这一趋势对残疾人就业来说,一方面,劳动力供给减少,劳动力价格多元化,低价格劳动力价格具有竞争力,因此,一些就业残疾人因价格低廉而具备获得就业机会的可能;另一方面,残疾人由于知识、技能和教育相对匮乏,劳动力价格往往在低位徘徊,残疾人劳动力价格上升尤为困难,也就是就业残疾人获得高收入比较难。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刘易斯转折点”意味着就业的成本更加高了,因此寻求投入产出率更高的高科技高素质员工,也会积极转型增加资本、技术等要素投入比重,这对实现残疾人大规模就业是不利的。

2008年,国家颁布了劳动就业方面的“三法一例”,即《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积极的方面看,劳动就业“三法一例”对于促进劳动就业、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就业权益都具有积极作用。从短期看,劳动就业“三法一例”的实施会引发企业裁员或规避劳动合同等现象,从这一角度看,残疾人就业会受到消极影响,特别是劳动就业“三法一例”的实施会引起用工单位加强对成本控制和风险规避,而就业残疾人的工伤、疾病等风险相对较大,因此,用工单位会加强对就业残疾人的筛选。从长期看,劳动就业“三法一例”能够改变用工单位观念,规范用工行为,注重事前合约约定,以此减少不完全合约执行中的问题。不过,劳动就业“三法一例”实施产生的资源配置效应值得关注,对于获得岗位的就业残疾人,劳动就业“三法一例”实施后能够稳定劳动就业合同预期,维持并逐步提高收入,保障劳动就业特别是社会保障方面的各项权益。对于未获得就业机会的残疾人,要获得就业机会却更难了,因为用工单位一旦决定录用残疾人,意味着要支付更多的劳动报酬,给予更全面的社会保障,也就是要付出更多的成本。从这一角度看,劳动就业“三法一例”特别是《劳动合同法》会提高劳动就业合约的交易费用。因此,劳动就业“三法一例”对于残疾人就业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长期影响和短期影响并不相同,对已就业和未就业残疾人的影响并不相同。

近年来,由于新增劳动力逐年增加,而经济发展产生的就业岗位有限,特别是全球金融海啸则预示着经济进入下行调整阶段,劳动供给要高于劳动需求,更加导致了就业难。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蓝皮书》指出,2007年,全国近500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然有100万人没有找到工作,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559万,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600万。另有研究表明,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 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 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 000万左右。全球金融海啸以后,就业形势更加低迷,一方面,企业出现裁员现象,另一方面,就业岗位减少,数百上千大学生竞争一个就业岗位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与此相伴的是大学生预期薪酬和用工单位提供薪酬都出现了下降。残疾人就业与整体就业形势密切相关,就业难大环境对残疾人就业也有不利影响,残疾人大学生找工作十分困难,给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也少之又少。不过伴随就业难的却有万元难求技工的现象,也就是说,在整体就业形势低迷的大环境下,却存在就业结构的不均衡,仍有一些行业、工种存在短缺现象。就业难大环境预示着就业岗位供给少了,残疾人就业的空间少了。

应当看到,劳动就业的三大局限转变也是相互作用的。农村劳动力成本为龙头的劳动力成本提高、劳动合约化导致的用工成本高企,加剧了经济不景气和就业难局势。因此,残疾人就业面临着更多的困难,需要找准对策。

三、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和保护残疾人就业的政策选择

1.围绕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强化法制保障,加大经济杠杆力度,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和身心康复训练,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提高残疾人知识技能综合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法规政策体系。以《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为核心,综合《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相关内容,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家劳动就业、扶贫开发、社会保障、职业教育、医疗卫生、人事行政等工作大局,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农业农办、统计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在各自职责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出台扶助政策和优惠措施,并加强协调沟通与资源共享,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税收优惠政策为主的经济杠杆作用,使残疾人更加具有竞争优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作用,就是从经济杠杆角度激励企业安置残疾人,现在中国一般征收标准为在职职工1.5%的上年平均工资,许多地方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扩大招商引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面不广,征收标准偏低,客观上影响了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因此,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大,残疾人就业安置反而更多,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了以后,残疾人事业又有了更好的资金保障。今后,社会保障随着劳动就业法规的强化已经成为就业的内在成本,应当将当地平均工资和社会保障支出一并纳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范畴,避免因为成本倒挂而出现用人单位宁选择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不愿安置残疾人的行为。征收到的残疾人保障金,应当确保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及密切相关的教育、培训、扶贫和社会保障,以此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已按安置残疾人数及其工资、社会保障给予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残疾人个人就业也有税收减免政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可以给予安置残疾人用工单位和个人就业残疾人更大程度的税收优惠措施。通过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形成残疾人就业的相对优势,提高残疾人就业的竞争力,鼓励用工单位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是加强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知识技能与综合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当让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配备专业师资,保障教育资源,保证教学质量。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县,应当有特殊教育学校,未设立特教学校的地区应选择学校设立特教班,实现残疾人教育全覆盖,实施残疾人免费教育政策,满足各类残疾人就学需求。国家和各省应当有一所以上特殊教育学院,一方面满足残疾人高等教育需求,另一方面着力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等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普通高中、高职开设特殊教育班。确保残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加大对残疾学生的助学和奖学力度,提高残疾学生就学期间的生活水平,不让残疾学生输在起跑线上。各类教育机构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要为残疾人就学提供良好环境,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通过免费培训、发放教育券、远程教育等多种措施扫除青壮年文盲。积极对各类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教育,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帮助残疾人通过教育培训后获得学历和职称。鼓励和支持各类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培训。创新职业培训模式,通过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绩效、发放培训费等方式,充分调动残疾人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定期举办残疾人技能竞赛,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残疾人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就业形势和岗位需求而及时调整,特别要加强对英语、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社会交往等基本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另外,尽早发现残疾人的文体等特长并进行培养,有助于帮助残疾人成材,这也是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题的有效路径。

四是做好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促进功能恢复和补偿,减轻残疾程度,提高就业能力。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将精神病日常用药、辅助器具验配及聋儿语训、脑瘫康复、自闭症、孤独症等康复训练纳入医疗保险,保障残疾人人人享受医疗康复,帮助贫困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贫困残疾人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上享受普惠基础上的特惠。加强社区康复和康复进家庭,提高康复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康复和辅助器具领域的高科技研发,通过优惠、补贴、免费赠送等方式降低康复和辅助器具成本,科学合理使用康复手段和辅助器具装配,最大限度促进残疾人减轻残疾程度,恢复和补偿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有利于残疾人出行和移动,让残疾人走出家门,走进市场、社会,最终提高就业能力。特别要从早介入,注重儿童抢救性康复,提高康复效益。

五是鼓励和表彰残疾人自强不息,推出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示范。残疾人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和钻研,对于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也十分重要。应当加强对自强不息就业和创业残疾人典型予以表彰和弘扬,引导广大残疾人奋勇拼搏,投入到就业创业中去。通过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专产专营等措施为残疾人创业和个体就业提供开办、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另外,给予自强不息就业创业残疾人适当的政治地位,巩固就业创业成果。

2.围绕降低残疾人就业交易费用,提供专业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畅通就业信息和渠道,努力化解残疾人就业合约矛盾,积极营造无障碍环境。

将残疾人劳动就业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特惠扶持。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特别是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专业、优质、免费的残疾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通过举办招聘会、开辟网站、上门推介岗位和劳工等方式,畅通就业信息和渠道,让残疾人就业需求和供给能够有效缔约。既要为就业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也要为用工单位做好服务,努力化解残疾人就业合约矛盾,寻求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和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有机结合点。积极为残疾人就业无障碍环境提供条件,通过补贴、奖励、免费培训等各种形式,既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又降低残疾人就业成本,最终让用工单位满意,让残疾人安心就业。

3.围绕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供应,开发残疾人就业专门岗位,综合运用荣誉、补贴、奖励等激励机制和司法等惩戒机制,加强残疾人就业保护,营造关爱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

根据城乡分布、人口密度、产业结构等特点,积极探索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工场、残疾人扶贫基地等模式,开发和扩大残疾人就业的专门岗位、机构和行业。积极完善扶持政策,对积极安置残疾人的用工单位,运用补贴等机制,给予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积极探索残疾人庇护工场生产专营产品制度,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或服务。对于残疾人异地就业,做好组织、服务和规模化运作,以降低残疾人就业成本。争取各级政府定期高规格表彰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构和个人,积极总结和推广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更多的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帮助残疾人就业。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注重对残疾人就业的特别保护,通过告诫、劝导、调解乃至司法等方式,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规范用工行为。社会对残疾人事业越关心、越理解,对残疾人越关爱,那么为残疾人提供的专门岗位就越多,因此,应当在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安置残疾人,营造扶残助残氛围,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环境,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积极安置农村残疾人就业,辐射残疾人脱贫致富,引领残疾人创业。

4.对不具备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给予特惠的基本生活、失业等保障,对已就业残疾人也要给予各种扶助。

不管残疾人是否就业,都要给予各种扶助,对于不具备就业能力的残疾人,要着眼于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给予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于暂时失业的残疾人,也要给予就业援助,发放失业金和生活补助。应当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分类施保、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生活保障救助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助范围,尤其是一户多残、老残一体、重度残疾的贫困残疾人,要给予特别扶助。采取公办、公办民营和民营公助等方式,积极探索残疾人托(安)养模式,让残疾人得到专业照料。要积极给予残疾人及其家庭在住房、有线电视、交通通讯、家庭无障碍、康复器具等基本需求和消费方面的优惠和补助,减轻家庭负担和残疾人负担,也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康乐生活有积极帮助。通过财政补助、费用减免等各种方式,鼓励、支持和保障城乡残疾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参考文献:

[1]邓朴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而奋斗[EB/OL].省略/zhibo/200811

12/wz01.htm,2008-11-11.

[2]蔡.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8:刘易斯转折点及其政策挑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

社,2007.

[3]蔡.2008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9:刘易斯转折点如何与库兹涅茨转折点会合》[M].北京:社会

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第5篇:残疾人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灾后重建;残疾人救助制度;相关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8-0118-01

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已经过去两年多了,灾后重建在有条不紊、紧锣密鼓的进行中,其中残疾人作为受灾人口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的生存发展问题的刻不容缓,必须科学合理的安排灾后残疾人救助制度,保障残疾人在大灾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并为其解决长远的生存发展问题,使其尽早适应残疾人的生活和工作,积极向上的面对人生。本文拟从下列几个方面完善灾后重建中的救助制度:

1.积极争取国家财政的扶持,解决残疾人口的燃眉之急,在重建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合理安排残疾人救助制度,解决残疾人长远的生存发展问题,实现灾后残疾人口的可持续发展。

残疾人是我们社会的特殊群体,生活和工作都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对于地震致残的人群和受灾严重的人群,如果政府不能在这么困难的时候伸出有力的手,给与他们支持,很可能从此沉浸在社会最困难的阶层一蹶不振。把握当前的时期,给与残疾人及时有效的救助,对于他们度过难关有着重要意义。

2.在重建中必须尽快恢复残疾人管理机关的工作能力,并利用有利契机不断完善自身的职能。

残联作为残疾人救助制度的核心机关,必须尽快购置办公必要的设施,优先考虑给予残联相应的补贴,提高残联组织的效率。对机关管理本来就存在的漏洞进行及时的修补,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组织残联机关干部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并运用到残疾人事业之中,达到科学、高效的服务标准。灾后重建中,要更好地发挥基层残联组织的作用,恢复和重建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设施,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以更好地为震后灾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教育、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维权等多方面的服务。

3.大力实施康复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强调灾后残疾人救助的时效性。深入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积极介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进程。突出地震伤残人员的康复工作,加快康复体系重建的速度。大力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康复服务,帮助他们恢复或补偿了功能。积极挽救、康复汶川地震伤残人员,通过医学、心理、工程、职业、教育等多种康复手段,使其参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最大限度地提供其参与生活、创造生活的能力,减少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负担。

4.构建以就业政策为导向,以职业培训为手段,以“三个结合”为特点的多渠道残疾人就业模式和社会支持网络。就业是伤残人员回归社会、重建生活的必由之路。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充分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采用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使更多的残疾人掌握更多的生存技能,改善残疾人的就业结构。尤其是将残疾人子女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纳入政府扶贫项目加以实施。

支持社会各类经营实体举办福利企业,加大对残疾人福利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对残疾人有创业意向并有较好项目的,应加大扶持力度,可尝试从残疾人就业保障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基金”,通过严格评估、审核予以无息借贷,以制度形式规定一定期限以一定方式偿还。

5.以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为突破口,重点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着力改善特殊教育设施水平,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在全省城镇落实残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对就读学龄残疾儿童免除一切学杂费用,对学龄残疾儿童中成绩特别优异者和家庭特别困难者另行给予补助。鼓励和扶持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或开展随班就读。形成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

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举办专门招收残疾人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各类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机会,对残疾高考上线考生应优先录取。选取四川大学或四川师范大学试点创办特殊教育学院,主要面向省内残疾学生。在中学、大学校园中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在校园中学习、生活创造条件,并对在高等学校就学的贫困残疾学生给予减免学费和定期生活补贴。最终形成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相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加强特殊师资人才队伍建设,对愿意从事特殊教育的师资提供较好的待遇和环境。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培养一批具有中等特殊教育专业学历的师资队伍,并在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课程,大力培养特殊教育对发展高中教育的师资的需求。提高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育工作者的待遇,要与其他教育工作者同等,切实保证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育工作者队伍的稳定和壮大。

6.加大农村残疾人工作力度,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推动城乡残疾人事业同步发展。健全农村基层残联组织,设立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联络员,保证各项服务和福利能够惠及全部残疾人。对农村社区医院医生和基层残联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及其亲属普遍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支持社区举办各类康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辅助器具和康复服务的力度,保证实现“人人享有康复”的目标。

借助新农村建设的新居计划的实施,加大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建立残疾人危草房“有一改一”机制,努力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将残疾人事业融入四川统筹城乡发展的改革大潮流,探索出农村残疾人在劳动力转移、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大病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以及康复训练等方面与城市接轨、缩小城乡差距的新制。

大力兴办残疾人扶贫基地,向贫困残疾人提供专项优惠利率的小额信贷,创新农村金融体制,为农村残疾人寻求更多的帮助,来支持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认真落实康复扶贫贷款指标,结合各自区域的特色,组织实施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和各种有利于残疾人增加经济收入的短、平、快项目。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增强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将贫困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中统筹考虑。

争取扶残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切实纳入诸如“春蕾计划”、“幸福工程”等社会救助活动之中;积极推动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重度残疾人寄养机构。お

参考文献:

[1]张蕾,曹桂英,程凯,等.汶川地震与人口发展[J].人口与发展,2008年04期.

[2]解佳龙,何山.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探索与争鸣,2009 年第9期.

第6篇:残疾人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 聋生;职业教育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处处长李东梅说:“培养残疾人获得职业技能,提供其谋生手段是残疾人教育的首要目标。”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是适应市场经济需求、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下面我来谈一下对聋生职业教育几点建议。

一、设置合理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特殊教育的肖非教授曾提到:衡量聋人职业教育成败得失的标准,就是聋人能不能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能不能自立于社会。如果毕业生走上社会以后就业无门,谋生无路,那决不能说是聋人职业教育的成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职业分工越来越细,由于受生理缺陷的限制,不是所有职业都是聋生所能胜任的。

聋生职业教育培训在专业设置上有局限性,但最重要的是依据聋生本身的特点,结合市场需要来开设专业。我认为特殊教育学校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或者在初中阶段对那些没有机会到大学继续深造的大龄聋生,应开设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对他们进行素质、知识、技能教育和职业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解除思想束缚、拓宽就业渠道,为就业和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使他们逐步走向经济和人格的独立。这关系到他们实现自我、走向社会、参与劳动建设的素质基础,对他们终身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

针对聋生的特点,可以开设服装设计与加工专业(主要学习服装款式设计及量裁缝制、缝纫设备的使用维修)、工艺美术专业(主要学习剪纸、刺绣、编织、风筝制作)、美术绘画专业(主要学习素描、速写、色彩、国画、内画)、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主要学习计算机基础、平面设计、Flas、网站建设和网页制作)、烹饪专业(主要学习烹调技术、面点制作、食品雕刻)。这些专业都能考虑到聋生的身心特点和在社会上的发展,做到扬长避短、补偿缺陷。让他们学有专长,真正成为残而不废,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二、提高聋生社会适应能力

为了把残疾儿童少年培养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残而有为的人,我们特教学校应该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加强实践办学和社会能力的培养。聋生的社会能力是能够促使个人的社会行为与他人和社会要求的有效结合,是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并得到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指出: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要“以培养残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要目标。”由此可见,加强聋生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对于将来走向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聋生整体素质,我们还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聋生在学校和家庭都能和老师、家人交流自如,但是一到社会上就麻烦不断,多数健全人对他们或是好奇,或是歧视。所以我们老师和家人应该多带他们走出学校和家庭的圈子,多参加活动,让他们多看看,多和别人交流,让他们不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平等地回归主流社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可以带学生去敬老院、烈士陵园、公园、学院等不同场所,还可以邀请消防队的官兵,开着消防车来校为学生现场演习救火过程。节日前,联络好少年宫、爱心联盟等组织,和学生同台竞技。这些活动一方面让学生接受了尊老爱老、热爱祖国、安全方面的教育,同时又让学生有机会多渠道参与社会交流,提高了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我们还可以利用综合实践课,老师带领他们走出去,到超市学购物,弄清自动存包的程序,明白超市的进口、出口,怎样进行结算;去邮局寄信,教师提前给学生布置好写信任务,学生完成后,和老师一块去邮局,体验从买信封、写信封、买邮票、贴邮票、把信投入信箱等一系列过程;去银行存款、取款,老师教学生填写存款单子开户、设密码、保存好存折,又教他们怎样取钱,输入密码时注意保护等。通过综合实践课,既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又使更多的人了解聋人,从开始的好奇、嘲笑到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三、提升聋校职业教育的空间

聋生由于身体上的缺陷,老师可能对他们更多一些关心,少一些严厉。这也造成一些聋生不能遭遇坎坷,遇到困难就灰心丧气。尤其在就业遇到挫折时,更是一蹶不振。目前聋人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同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残疾人平等地回归主流社会的需要都还有较大的差距。

基于以上的现实情况,我们非常有必要深入思考聋校的职业教育,应以聋生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现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如采取和工厂、艺校联办等措施,使聋生职业教育和就业紧密结合起来。以切实培养聋生适应社会、立足于社会的生存能力,使其成为既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又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

我们特殊教育学校应该在聋生听力残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发展学生的生存能力,不断提高聋生职业技能的水平,让每位残疾人享受美好生活,让他们在主流社会生活的更和谐!

参考文献

1 《特殊教育辞典》朴永馨主编 华夏出版社

2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7篇:残疾人教育培训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康复工作:一是对18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了调查登记,协助县侨联争取实施一期免费白内障复明工程。二是调查落实7名重度精神残疾人,准备帮助他们实施住院治疗。三是为7名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轮椅3辆,拐杖4副。

(二)教育工作:一是对在特殊学校就读的20名残疾学生给予了每人200元的资助。二是对挂钩村的10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进行了慰问。

(三)就业和扶贫工作:一是深入基层广泛调查适合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为开展培训打好基础。二是为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出台了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个体户进行一次性补助的政策。三是对2010年实施的46户残疾人危房改造户进行了检查验收。四是认真组织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发动各级各部门到挂钩点开展主题为“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的扶残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宣传文体工作,半年来共在中央及省州残联网站和共他媒体上报道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消息12则,大力宣传了我县扶残助残和自强模范的事迹。在弥渡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1条。

(五)召开了县残联五届二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0年工作,对2010年工作做了安排,与各乡镇残联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召开了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会议,对换发“二代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换发“二代证”实施方案、成立了各类残疾评定委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六)换发证工作:为更好地方便残疾人、服务残疾人,把各种类别、各个等级的残疾人进一步澄清,摸清底数,给党和政府制定各项优惠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县残联精心组织,下到6个乡镇65个村委会进村为残疾人集中办理采集残疾人基本信息、换发新证手续。在互联网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录入了1200多名残疾人基本信息,并换发新证1200多本。

(七)其它工作:一是按县科发办要求,完成了学习活动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自检自查、征求意见、分析检查,结合残联实际,对广泛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进行了认真总结梳理、深入分析、认真查摆存在问题,达到了找准存在问题、统一班子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的目的。为更好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下坚实基础,做到学习有特色,活动有实效。二是认真抓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按照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要求,制定出了公示公告清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了残疾人事业方面的7项公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残联依法行政工作的阻力大。少数单位和部门在落实残疾人法律法规和优免政策中随意性大,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现象,如政府基金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部分单位既不安置也不缴纳,给《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贯彻落实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残疾人扶贫解困任务艰巨。绝大多数残疾人家庭因残因病导致贫穷,这部分人口家庭基础差、底子薄,有的家庭主要劳力带残、一户多残,我县还有700余户住在危房中,靠残联系统每年解决几户成了杯水车薪,要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造同步奔小康,解决残疾人的住房难、就医难、上学难任务还相当艰巨。

(三)残疾人的优惠特惠政策滞后。残疾人社会保障还不够广泛,保障水平还比较低,缺乏特殊保障政策。

建议:争取上级政府支持,出台残疾人的优惠特惠政策,使残疾人作为特殊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提高扶助标准,实现普惠加特惠。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州残联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政府、州残联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县委、政府和州残联下达的各项任务,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大理州残疾人 “十一五”计划纲要》和《2010年大理州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协调各部门整合资源,让残疾人得到更多的救助和扶助,使贫困残疾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学上,有病能就医,逐步缩小贫困差距。

(二)开拓康复领域,搞好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积极向上争取,为迫切需要的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继续抓好精神病的防治工作;抓好下肢截肢者的假肢安装工作,力争为下肢截肢者免费安装普通型假肢。提高残疾人功能补偿和改善的康复水平。

(三)抓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力争开展8期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500人;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术培训;三是主动协调做好大中专学校残疾学生的招生录取和毕业分配的各项工作,继续对考取大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给予学习生活困难救助

(四)就业方面:1、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打好基础。2、为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由县残联参照有关经营个体户标准,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个体户进行一次性补助。共2页,当前第1页1

(五)继续抓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帮助40户残疾人住房困难户实施危房改造;协调好县扶贫办在地震安居工程等项目中,优先照顾残疾人,力争更多的残疾人得到扶持和援助,让残疾人家庭早日实现“八个有”。

(六)加强文体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及时发现培养输送一批新的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积极推荐残疾人运动员。

(七)加强各专门协会和社区残协工作。每个专门协会和社区残协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两次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使残协组织真正发挥作用。

(八)继续做好换发第二代残疾证工作。进一步摸清残疾人基本情况,认真采集信息,建立人口基础数据库,准确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为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清理并妥善解决以往核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政府机关形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8篇:残疾人教育培训范文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和《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州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发展目标

(一)努力提升普及水平。到2015年,三类适龄残疾(即视力、听力、智力残疾,下同)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系统,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到2020年,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入学水平,将州特殊学校建成一所容盲、聋、智障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为一体的中心特殊教育学校。

(二)不断完善教育体系。以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实际办好特教班和认真开展好随班就读工作;高中阶段学校要积极招收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特殊学校要积极扩大招生规模,切实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教育、民政、卫生部门、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建立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机构。

二、加快建设步伐

(一)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30万人口建1所特殊学校的要求,到2015年,完成龙山县、泸溪县特殊学校建设和州特殊学校、凤凰县、永顺县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任务。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确保州特殊学校和永顺县、凤凰县、龙山县、泸溪县等5所学校达标,基本形成州、县市两级特殊教育学校体系。

(二)统筹建设附属特殊教育班。各县市根据实际在普通学校统筹建设附属特教班或认真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要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配置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教具学具、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资源,满足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习、生活和康复训练需要。

三、切实加强领导

(一)强化政府职能。各级政府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特殊教育发展列入议事日程。要完善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把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财政、发展改革、编制、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税务、公安、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孩子入学、孤残儿童抚育、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配备、工资待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特教学校企业税收减免、残疾人口统计等方面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培训;组织学校实施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制定特殊教育发展、特教师资待遇等经费政策,按规定承担特殊教育事业经费保障的责任。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牵头制定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引导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编制部门负责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核定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编制,保障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依托社区服务机构,配合基层残联组织,对残疾儿童家庭进行教育咨询和指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就业种类和用工准入资格进行指导和规定,帮助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分类和检查诊断证明,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特殊教育招生的筛查鉴定工作;对在校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定期复查和医疗康复指导;对教育康复效果进行评估鉴定;承担向社会宣传、普及康复医学知识的工作。

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实施征管范围内特殊教育学校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公安部门负责与学校一道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周边安全稳定。

残联负责每年11月底以前对年龄段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类别、等级、分布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数据统计,登记造册、建档;承担组织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康复和残疾人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评估工作。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特殊教育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发展规划的督查落实,并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进行督导评估,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估报告,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形成社会合力。加大特殊教育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捐赠及免税的政策,积极鼓励个人、企业和民间组织支持特殊教育,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特殊教育、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机构。

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要将特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要切实加大投入,新建、改建、扩建和配套建设好特殊学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州本级财政按每年80万元、县市财政每年以县域总人口为基数按照不低于每人0.5元的标准设立残疾人教育事业专项经费,用于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师培训和特教学校活动开展等。要足额落实公用经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生均公用经费按不低于普通学校生均经费的6倍拨付,学生人数少于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每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应高于此标准,同时,要保障特殊教育学校设施设备更新、维修、校园改造等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落实医疗保障有关政府补贴政策,并对在校残疾学生实行生活费全免和给予交通费补贴。在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标准,由相关部门拨付免费经费。

(三)认真做好资助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四)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残联部门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包括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社会福利彩票所募集的福利金也要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兴办特殊教育。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配齐配足各类教师。根据国家、省编制文件,按照教育康复并重、医教结合的要求,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要配齐生活教师、安保人员,保证残疾学生住宿期间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在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除配齐学科教师外,应逐步配备心理康复教师、语言康复教师、医疗康复教师、特教职业教育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

(二)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要重点抓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要加强对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的培训。要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特教专业教师的培训工作。

(三)切实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得到落实。要在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六、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一)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二)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认真贯彻实施《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课程标准。在课程改革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模式,改进教学方法,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特点,注重提高其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科研管理,建立特殊教育教研网络和校本研修制度,鼓励学校和教师结合实践进行教学研究。加强特殊教育的州、县市、校际科研学术交流合作,努力提升特殊教育研究水平,着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四)完善随班就读机制。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推进县市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各县市要建立随班就读的管理指导机制,建立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各类制度,抓实抓好随班就读工作。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各县市要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充分运用国家特殊教育资源库指导特殊教育;建立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特教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七、大力加强职业教育

第9篇:残疾人教育培训范文

“事业为重,做人为先,不断加压,努力奋进”的苏州残联工作精神,是苏州残联成立近20年以来残联人工作的真实写照,一批批残联人对残疾人事业充满热爱,为残疾人事业努力工作,这种精神始终鼓励我们开展新局面,做出新成绩,并且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社会的关注和广大残疾人的称赞。

1.“事业为重”要求苏州残联人在工作过程中要以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为重,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在工作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苏州残联工作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就是凭着残联人对残疾人事业的一腔热情和一片责任心,伴随着从“残废人”到“残疾人”这一称呼上改变的“一小步”,见证着社会文明迈出的一大步。

2.“做人为先”要求苏州残联人以诚信踏实的做人态度为先,弘扬人道,奉献爱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随着近20年苏州残疾人工作的发展,如今,苏州市残疾人工作得到了社会认可,更得到了残疾人的肯定,就是因为残联人始终把残疾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让爱心温暖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

3.“不断加压”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跟我们社会进步对残疾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苏州残联人要清醒地看到,缩小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差距的任务还很艰巨;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去做;残疾人生活全面达到小康水平、奔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要求我们不断加压,努力提高工作要求,凭着残疾人工作“再做不为多,再抓不为过”的理念,化压力为动力,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4.“努力奋进”体现苏州残联人在工作中不仅要做的多,而且要做的好做的优。虽然我市残疾人事业起步较晚,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改进,但是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市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在进一步缩小,今后残联人定将探索创新,努力奋进,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根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7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2010)1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残疾人事业“率先发展 一流水平”的要求,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抓手,切实加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两大体系建设,使残疾人社会保障更加健全、残疾人教育培训更加有力、残疾人就业创业更加广泛、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普及、残疾人托养服务更加深入、残疾人权益保障更加充分、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扶残助残环境更加优良,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今年,苏州市各级政府围绕“三区三城”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力度,将投入5亿元重点建设十大残疾人事业项目,实施残疾人幸福工程。即: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惠化制度建设;残疾人“三合一”就业服务建设;残疾人创业孵化服务建设;残疾人特殊教育两头延伸建设;“三位一体”残疾人康复服务建设;“善爱之家”达标评星建设;残疾人精神文化社区生活圈建设;残疾人优秀人才和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残疾人维权双轨制建设;扶残助残服务平台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需要我们苏州残联人发扬苏州残联工作精神。

20多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就,饱含着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凝聚着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和倾力奉献。苏州残疾人事业充分体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把实现残疾人事业的现代化目标作为苏州残疾人事业新的起点,促进残疾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加快发展,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更加完善,促使我市残疾人事业迈出新的步伐。

苏州市被列为全国15个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之一,也是全省首个参加创建示范的城市,发扬苏州残联工作精神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合力,利用全社会资源、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实实在在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