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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意见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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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意见建议

第1篇: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

                      ——党员干部春节回乡调研报告

 

在春节期间,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机关党员干部春节回乡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利用回乡走亲访友的机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了不少来自家乡的第一手信息,现将调研报告总结如下:

 

一、家乡的变化

 

(一)、农村总体环境明显改变,这次春节回乡所见变化最明显的便是矗立起来的一栋栋新民居,和一条条“村村通”大道。我家在上饶县石狮乡黄岭村,小时候的泥巴路、碎石路,如今全部都是宽敞的水泥路、柏油大道,去年11月底还装上了路灯,村里呈现了“路通、宽敞了,灯亮、热闹了”的新景象,拉近了村与村之间的交流和联系。

(二)、居住环境干净整洁,各村组都设置了很多垃圾桶,各家各户实行“门前三包”政策,村干部带头、老百姓积极踊跃相互配合。现在村民们都知道以后自家垃圾不能随便在村里的偏僻处乱丢了,村民们很自觉地把生活垃圾归集到村里每个路口的几个大垃圾桶,然后由乡里环卫工人统一定时清运, 农村变的更美了。

(三)、交通和网络有较大改善,乡里到县里再到市区的公路全面改造,拉近了乡里东西方向的各村之间的联系,处处都有水泥路通到家门口,宽带网络铺设范围广,家里有8户亲戚分别位于乡里的不同村庄,家家都装有光纤宽带网络,与外界联系更密切了,更丰富了农村的精神生活,这两年家家户户都兴起了“网购热潮”。

(四)、务工创业机会增多。我村大部分村民都在周边工厂和企业务工,由原来的“打工仔”转变为“家门口就业”,许多原本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如今绝大部分都在家门口选择就业,家乡人民“门口就业”和“留守”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私家车数量也明显增多。

 

二、家乡存在的问题

 

第一,文化教育设施投入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我所在的村有一所小学,因为几年来学校撤并,所以也是附近六个自然村唯一的一所小学,面临着教学设施落后,有正式编制和职称的教师数量少等问题,师资力量及教学水平距离市县里的学校还有较大差距。而且通过接触发现,现在有条件的家庭大部分都选择去了县城或者市里的学校就读,乡村学校的生源减少很多;就我所在的村小学来看,最少的班级学生人数还不到20人。

 

第二,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一些村的水泥路由于在修建过程中偷工减料,或者在使用过程中超强度使用,路面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坑坑洼洼,却没有后续维护跟上;有的村健身器材被偷走或遭损坏;“农民书屋”有些书籍不能满足农民需求,有些不开放,还有些利用率低,甚至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

 

第三、偏重城镇化发展,忽视乡村实际,资源浪费较重。此次回家乡,仔细观察还发现,这几年村里闲置房屋和耕地明显增多,一方面是因为部分村民移居到了县城或市区,另一方面是因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逐渐减少。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发展新型城镇化并不意味着让农村衰落,如何加大新型产业模式的宣传推广,引导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并做好闲置耕地的规划利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发展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道路日常养护工作,建立健全常态的管理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维护、保养经费的投入。各村民干部应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巡视力度,全面加大各行政村村内农村公路的维护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公安等部门的支持,重点打击严重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发动群众爱路护路。依靠广大农民干部群众自觉参与道路管护,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爱路护路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大对农村教育方面的投入,切实提高农民受教育程度,建议政府进一步整合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农业和经济政策宣传,相关政府机关单位多到农村,多给农民宣传和培训农作物的科学种植方法和知识,帮助农民提高土地农作物产量。政府加大引导农村积极与外地企业联系,吸引资金,加强合作,兴办企业,更好的促进农村现代化发展。利用农村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拓宽农民的经济收入渠道。 

 

春节回乡,虽然只逗留了短短的五六天,但是足以让我深切感受到这个小村庄从内到外的变化和进步。老家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精神生活丰富了,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了,党和政府的许多强农惠农政策都落到了实处。但同时也应当看到,老家的交通、教育等基础建设还很薄弱,农业经营方式依旧粗放,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农村人力资本存量严重不足等问题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乡村的发展。相信在党和国家政策的正确引领下,在各方力量的不懈努力下,在老家人民的的辛勤耕耘下,家乡人们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红火。

第2篇: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加强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村级班子建设,保障和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和

二、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任职满半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村(居)干部,主要包括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还包括大学生村官和挂职村干部。

三、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村(居)干部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组织“点题述廉”活动。评议内容主要按照办发〔〕34号文件规定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民主评议主要过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两个层面进行。

(一)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对象为本村(居)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本村(居)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

1.公示告知。评议活动一周前,由村(居)两委会将评议活动的时间、地点、对象等内容过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形式予以公示、告知村民,并报镇纪委备案。

2.走访调查。召开评议大会前,参评对象应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述廉包括述法述安报告。

3.述职述廉。在村(居)监委主持下,召开专题民主评议大会,参评对象向村民报告勤廉情况,并报村级班子、村干部勤廉方面的情况、意见及建议。

4.询问质询。述职述廉结束后,参会村(居)民就有关问题当面向村(居)干部进行询问、质询,或提出建议,村干部当场作出答复或说明。

5.民主测评。全体参会村(居)民根据述职述廉、现场质询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参评对象作出综合评价,填写测评表。测评表的统计、汇总由现场产生的村(居)民代表、党员代表负责,村(居)监委现场监督,结果当场公布。

6.落实整改。评议会上群众质询及提出的建议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在一个月内过有关会议、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村民报告反馈。整改方案同时报镇纪委,以便督促落实。

(二)组织考评。

主要过组织镇干部民主测评和实施重点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工作在群众评议和镇(区)干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反映较差的村级班子及其人员组织进行重点考察,可以结合对村(居)年终目标管理、党建等工作考核一起进行。对每一个村(居)干部的最终评定实行百分制计分。即:群众评议占60%,镇(区)干部民主测评占40%。重点考察情况作为扣分因素,扣分一般在1-5分,具体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扣分数,并报镇(区)党委(工委)讨论确定。评议结果分“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满意,得分在80分(含80分)至89分之间为较满意,得分在80分以下为不满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以党委书记殷学军同志为组长,党政办公会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负责组织,村(居)监委具体实施并全程监督。

第3篇: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

(一)教育培训方面的制度[文秘站网原创文章-找范文,到文秘站网]

1、健全党员发展教育制度。一是建立党员发展制度。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规定的党员标准,按照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把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坚持“三不发展”、“四不审批”的制度,即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和未征求意见的不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未经过团组织“推优”的不发展;未经过组织部门或所在单位党组织谈话的不审批,未经纪委、审计、计生、综治等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审批,入党手续不全的不审批,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审批。同时建立发展党员公示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违章和有关规定,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问题的基层组织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对违反规定发展的党员不予承认。二是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党员联系制度、党员谈心制度、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党员告诫转化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等。三是建立不合格党员处理制度。要结合实际,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制度等。四是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调查登记制度、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流动党员联系沟通制度、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流动党员信息反馈制度等。想办法、攻难关,保证党员流动不流失。

2、创新村干部培训制度。一是健全网络,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以大专院校为阵地,通过联合办班脱产培训的形式,对优秀村干部进行重点培训;以县(市、区)委党校为阵地抓好村主职干部进行优先培训;以乡镇党校为阵地对其他村干部进行经常培训;对新任村干部实行岗前培训。二是合理安排内容,建立分层培训制度。以县(市、区)委党校为阵地抓好村干部的政治理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乡镇成人学校主要抓好村干部市场信息、实用技术知识的培训;大专院校主要是对优秀村干部科技知识、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懂理论、熟政策、通科技、善管理的能力,增强村干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3、健全廉政文化进农村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以及科文卫体等单位的作用,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报刊、标语、宣传画等形式,以及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汇演等载体,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地将廉政教育不断向村组延伸,推广廉政电影进农村、廉政文艺节目下乡演出、农村党员廉政论坛等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大宣教格局,在广大农村营造一种“崇尚廉洁”的氛围。

(二)管理方面的制度

1、村级事务管理制度。一是“两委”工作协调和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村“两委”班子任期目标管理制度。每届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根据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和本村实际,制定任期内工作目标,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实施结果及时向党员和村民通报。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提出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的决策意见,确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研究处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重点问题。二是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以外,村民会议一般应由村委会召集。作为村民自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会议必须严格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三是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推行“村帐乡(镇)代管”制度,由乡(镇)代村做帐并实施监管。建立乡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建立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明晰资产产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纳入村务公开。规范农村

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配强配好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月审核。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相应建立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立村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4、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三)监督方面的制度

实行村民自治选举后,非党员村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对这一部分村干部的监督除了批评教育外,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纪律约束措施,出现了纪检机关无法监督,公安、检察机关又监督不了的局面,存在监督“空档”,群众的监督作用也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1、党内监督制度。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尤其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同时,要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2、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制度。要强化县、乡两级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着力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

3、同级监督制度。提倡党支部书记通过民主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交叉任职,以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时,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制度,实行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切实保证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加强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

4、群众民主监督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村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是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要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审计,乡镇审计部门、村委会要定期派员对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五是建立村干部定期测评制度。每年度测评2—3次村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强化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

(四)惩处方面的制度

1、涉农违规行为查处制度。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

2、案件查处协调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执纪执法机关和组织部门的联席会议,对确实属于违纪违法方面的案件给予及时查处,对属于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由组织部门掌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二是案件协查制度。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乡镇难以独立完成,上级纪委直接指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近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三是协审会商制度。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在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可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

3、制度。对群众的各类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二是在乡镇建立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工作制度;三是积极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可在行政村设立纪检小组,配备专职纪检干部,聘请农民党员担任廉政监督员。

二、关于对村级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理顺“两委”关系,消除体制消耗

1、厘清职责。合理界定农村党支部的职责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村党支部的职责应侧重于宏观性、政策性、方向性、全局性的大事,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文秘站: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而村委会的工作应侧重于具体的、事务性和执行性的要求。村支部与村委会在地位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工作目标上是合作统一的关系。村委会及其成员要维护和服从党支部的领导,村支部及其成员带头维护和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

2、加强监督。一是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支部党员会议等形式监督支部和村委会工作、评议村干部工作、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也可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推举产生村务监督小组,在讨论决定村内重大问题上,可以代行村民合法权利。二是建立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议事会一般由村组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有一定威信和议事能力的村民代表以及部分老村干部组成。议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决策前代表党内外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后协助“两委”班子搞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与“两委”班子一道抓好决策意见的落实,并对“两委”班子的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建立“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或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先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提出申请,上级党委和政府批准后,派人参加。四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村委会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及时向党支部请示报告;村党支部委员每年至少二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村委会成员每年至少一次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五是规范村务公开。本着内容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时间规范、监管规范、公开结果、多数村民同意的原则,以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公开内容上,

除上级有关农村、农业、农民的政策法规,乡(镇)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外,领导接待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检查通报制度、监督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等也要公开,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公开。公开形式上,坚持简明、实际、实用的原则,以公开栏为主,以广播、会议材料等公开为辅。在公开程序上,先由各部门整理上报,然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并发榜公布,公布后还要收集整理监督员反馈意见。在公开时间上,要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限时公开。六是加强财务管理。重点建立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和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制度、财务代管制度等。(二)规范程序,实现村级组织有序运行

(1)严格村务工作程序。小事由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讨论决定;比较大的事由“两委”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后,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会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重大事项,应先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批准后,召开“两委”联席会,村民代表议事讨论。

(2)严格财务审批程序。特别是要严格财务收支和民主理财制度。小额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理财小组组长通气决定;比较大的开支由“两委”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后,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会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重大财务事项,应先报乡镇经管站审查,经“两委”联席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每月确定一天为民主理财日,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讨论下月开支计划,对本月开支集中审批,实行“三签一审”制度,每笔开支必须由经手人、民主理财代表、村委会主任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审核专用章”,报乡镇经管站审核后入帐。

(三)完善有效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1)健全村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是明确选人标准。坚持用市场经济的眼光看人,用“三个代表”的标准用人。把人品好、观念新、党性强、水平高的能人选到村组干部岗位上来。二是拓宽选人渠道,实行“内选”、“外引”、“下派”相结合。“内选”,即从本村致富能人、科技示范户中选拔,从优秀青年、退伍青年中选人;“外引”,即从企业管理骨干,从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人才中选拔村干部,还可以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这是优化村干部结构的一种有益探索。“下派”,即从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可以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三是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采取“党委定职数、群众定去留,竞争定岗位、依法定任免”的办法,坚持公开选拔制度,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党员大会投票选举)和直选制度(村民选举)选拔任用“两委”班子。四是推行村官任期制度。通过方法形式,对村官的任期作出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长时间在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五是深化村级体制改革。加大合村并组力度,对人口少、规模小的小村、穷村、弱村因地制宜进行撤并,保持一定的村级规模,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用,双向进行,达到既配强村班子,又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

(2)健全村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除了坚持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外,还要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责任考核细则,规定村干部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述职评议加强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评优评先和报酬挂钩。建立工作责任、工作结果公示制度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村级干部的工作目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公示,离任时上级部门组织专人进行审计。

第4篇: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

从调研情况看,一年来,县村廉委工作开展得较为成功,各级都积极进取,摸索出了一些途径,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体现在:

(一)高点定位,精心组织谋划。开展村廉委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县委、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县纪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农村基层,广泛听取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全县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县委出台了《关于建立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试行)》。各乡镇(区)积极响应,切实负起了全面指导责任,把村廉委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各乡镇(区)都成立了领导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纪(工)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直接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根据部门特点认真履行职责。村党组织注重对村廉委的领导,村两委积极支持村廉委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每个乡镇(区)选定1个行政村(居)作为试点。全县上下联动,强力推进,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条不紊,不断向纵深推进。2007年,县在全县16个乡镇(区)的16个试点村居建立了廉勤监督委员会,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的51名村廉委委员,今年5-6月,这项工作已在全县全面推开。

(二)明确目标,力求有的放矢。为使村廉委有位有为,全县在指导思想上确定了“三、四、五、六”。“三”是“三个依据”,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等为依据;“四”是“四项原则”,即以“依法合规,民主管理,群众监督,村民自治”为原则;“五”是“五项权利”,即以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评判权,“六”是“六项内容”,即以村务公开监督、财务收支监督、资产资源监督、人事任免监督、重要事项监督、效能作风监督等“六监督”为主要内容。旨在加强对村级组织民主管理和村干部的权力监督,让农民群众对村级组织与村干部的行为能够看明白、听明白、问明白、管明白。

(三)依法组建,推进规范监督。在建立村廉委过程中,全县注重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准确定位。规定村廉委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开展工作的村级监督机构,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乡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纪(工)委及监察室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二是明确职责。村廉委根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建章立制。出台《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职责》、《村廉勤监督委员会保障制度》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加强管理。明确了村廉委的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由乡镇(区)组织考评,兑现奖惩。

(四)强化措施,提供有力保障。为使村廉委工作有力度、有深度,全县强化措施,提供有力保障,规定各村报账的支出凭据,凡村廉委未签署意见的,乡镇(区)村级财务管理机构不得予以报销;村两委上报的组织人事任免提名、计划生育指标审批、民政事务、基本建设等涉及村民利益的文件,一般需村廉委签署意见后乡镇(区)才能受理;村廉委可到乡镇(区)查阅本村账据和与本村村务有关的资料;乡镇(区)纪(工)委适时直接向村廉委通报村财务管理及其它情况;村廉委成员应上级纪委的要求,可协助调查本村的违规违纪问题。村廉委参与乡镇(区)对村两委的考核,每年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廉勤情况逐人逐项进行评鉴,评鉴结果作为乡镇(区)对村两委考核的重要依据,所占比分不低于总分的20%,村廉委设固定办公场所,村廉委成员每年可得到300-500元补贴,由乡镇(区)财政负担。村两委每月向村廉委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提供资料,接受监督。一些乡镇还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岗集镇斗镇村廉委建立了恳谈会制度。在恳谈会上,村“两委”班子成员把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项全面向村廉委成员以及部分村民代表进行通报,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合淮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涉及到群众征地、拆迁、补助标准等事项,都通过恳谈会的形式进行沟通、决策,效果很好,该村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中无阻工、无上访案件的发生。水湖镇镇建立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廉委报告的村干部违法违规问题,联席会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单位,组织调查。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县纪委在2007年11月,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部分试点村支部书记到浙江省天台县学习考察。今年1月,又举办了村居廉勤监督工作培训班,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学习。

从调研情况看,县已建立的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在乡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纪(工)委及监察室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夯实基础,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廉委成立前,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往往没有被“拎”起来,没有专门人员,没有工作平台,没有统一要求。村廉委成立后,着力做好基础性工作,包括制作标牌、制度上墙;完善档案资料;建立村廉委成员档案;设“三簿”(会议记录簿、村情民意登记簿、工作情况记录簿);建立村干部廉勤档案(包括廉勤承诺书、述职述廉报告、廉勤档案登记表、群众评议情况等);开展廉勤培训宣传工作,建设宣传平台;设“廉勤之窗”宣传专栏,专栏内开辟“廉勤格言”、“清风苑”、“我爱我村”“七嘴八舌”、“欢迎你来问”等小栏目,在村委会内挂“十不准”、“六要六不要”以及以廉勤格言为内容的标牌,营造出廉政文化浓厚氛围。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夯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二)畅通渠道,化解了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村廉委的成立,畅通了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发挥了解疑释惑、反映民情的作用。通过村廉委这座“桥梁”,便于各级了解村民的意愿,理顺村民情绪,消除村民误解,取得村民信任,从而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产生群众意见的“堰塞湖”和解决问题的“肠梗阻”,使得“小病早治不出村,小错早防不上告”,从而使反映村干部问题的量大幅度减少。造甲乡宋岗村被列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有2千多亩土地退耕还林,每年得到20多万元的退耕还林补助款,对村里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退耕还林款的使用,群众十分关注。村廉委主任对村两委的每一张支出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并加盖财务审核专用章,对村里的每一笔收入都认真核对,签字后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对新农村建设拆迁户补助在村民小组会议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质询。修建宋岗村至下塘镇安费塘村的砂石路过程中,村廉委直接负责监督挖掘机的计时、石料的计算,群众满意地说“这样做,我们放心。”2007年,宋岗村整体总评居全乡第一。水湖镇裴户村廉委开展工作以来,很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该村在村庄整治建设和江淮分水岭项目建设工程中,村廉委畅通了民情诉求的渠道,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村里。据统计,自2007年7月以来,开展村廉委试点工作的16个村居村没有发生一起案件。

(三)求真务实,提高了村级民主自治的能力。村廉委的成立,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评判权,加强对村级组织民主管理和村干部的权力监督,让农民群众对村级组织与村干部的行为能够看明白、听明白、问明白、管明白,强化了村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提高了村级民主自治的水平,为构建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2007年9月,岗集镇斗镇村有座小桥被车辆压塌,村廉委及时将群众愿望向村委会通报,村委会组织人员在3天内就将小桥修复。下塘镇顾圩村原来夜间巡逻不正常,经村廉委的反映和督促,村两委加强了巡逻,保障了村民的平安。双凤开发区凤霞居廉委成立后,找准自身坐标,积极开展工作。他们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一督促解决。在社区党组织的支持下,社居廉委开展了社居委两委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活动,将一名工作不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干部停职,要求其深刻反省,书面承诺,限期改正,震动很大。2008年年初,社居廉委在审核社居委办公室翻建工程款过程中,核减掉2万元。为解决好村里存在的乱搭、乱建、乱设摊点问题,社居委牵头,社居廉委积极配合,利用社区一些边角地,建立了400多平方米商业一条街,使乱搭乱建的居民搬进规范经营,然后将乱搭乱建建筑的全部拆除,美化了社区,保证了稳定,解决了部分群众就业,办了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实践表明:村廉委的设立,有助于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有助于增强村级公权力的有效性,有助于构建村民自治的权力制衡机制,有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辟了推进村民自治的新途径,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省纪委领导多次到县调研检查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市纪委今年4月在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要求在全市推行这项工作。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对县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度报道。

从调研情况看,县村廉委工作还处在初始阶段,存在着很多困难和不足,需要在工作中逐步解决。

(一)发展不够平衡。县地域狭长,南北乡镇差异大,在南部经济发展好的乡镇,村两委事务多,村廉委监督内容多,其作用能够较好的显现出来,因此村廉委能够得到重视,各项工作开展的比较好,而在中北部乡镇,经济发展慢,村两委除了协助乡镇抓好计划生育等重点工作外,很少有其它事务,村廉委作用不易显现,生命力不及南部乡镇。村廉委工作出现了“无事可干”的现象。

(二)认识有待提高。乡镇部分干部群众对村建立村廉委的意见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同志甚至认为设立这样的机构会降低工作效率,加重乡村负担,对这项工作存在疑虑。

(三)队伍不够过硬。近年来,县青壮年农民多数外出打工、经商,留守在家的年富力强、有一定文化层次的村民很少,村廉委成员人选的范围较窄。少数村廉委成员到位后,或精力不够投入,有“老好人思想”,或力不从心,不知道从何入手开展工作。村廉委队伍的工作热情、工作素质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推广需要慎重。目前,县试点村的村廉委工作总体来说开展得比较好的,软件、硬件都有保障,工作实效也较明显,我们也有足够的信心做好这项工作,但也应该看到,县仅选择16个村作为试点,这些村有一定基础,人员素质也相对较高,乡镇纪委指导的对象少,精力集中,力度很大,但待这项工作全面推开后,乡镇纪委的指导力度、队伍的人员素质、硬件设施、经费保障等都会面临一些困难,因此应实事求是,分类实施,稳步推进。

从调研情况看,村居廉勤监督工作是一项动态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要将“有为、有威、有位”作为的终端目标,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促其逐步步入规范化轨道。县村廉委工作在试点试行的基础上,应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进一步在六个方面下工夫:

(一)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时效监督和程序监督。内容监督:要求村级组织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本村建设的项目、本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一事一议”情况、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村干部的补贴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和考核情况,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全面、细致、真实地进行公开;方式监督:要求村级组织以公开栏、广播、接受质询、听证等四种以上方式进行村务公开。时效监督:要求村级组织及时进行村务公开。村廉委在村务公开材料上签署意见。程序监督: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监督村务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村廉委应该受理和审核村民代表或村民(10人以上)提出的质询听证案,建议村两委召开质询听证会。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监督。督促村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管。监督应发给农民的专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督促村完善直补资金的管理和支付方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克扣、截留、贪污、挪用等问题发生。全面监督村集体收入入帐情况,防止出现帐外帐和“小金库”;对村支出情况逐笔审核,在支出凭据上签署审核意见。

(三)进一步加强资产资源监督。督促村组织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集体资产台账,完善监管办法,防止资产流失。村集体资产发生产权转移时督促村组织通过市场评估确定价格;村集体资产出租时,督促村组织将出租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时,督促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人事任免监督。对村两委拟聘用人员人选、村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人选进行监督审查,提出意见。对村两委成员的初步人选廉勤情况进行审查,向村民公开审查结果,向乡镇(区)党(工)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5篇: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

一、探索动因

村“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一直是摆在农村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不容回避又令人头痛的顽症。在村级换届前,我县721个行政村中有将近20%的村“两委”关系不协调,其中有10%左右的村矛盾十分尖锐,而且还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今天沟通了,明天又为一件具体事务争起来了;这个村理顺了,那个村又冒出来了,严重地破坏了村级工作的正常开展,削弱了村级组织的整体战斗力,影响了党在农村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阻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凡是村“两委”矛盾突出,关系不顺的,多数是后进村、瘫痪村,即使原先是一些先进村、红旗村,因为村“两委”关系问题出了“故障”,也会迅速滑坡,沦落到后进行列。

事物从来不是在单一的因果关系中寻找线性发展的。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村“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的出现和存在,往往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根源,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顺着村级组织自身这一个平面进行解剖,矛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产生。

1、从“由谁当”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中产生。村级换届选举,既是党员村民充分行使民利的一次机会,也是直接引发村“两委”矛盾的“导火线”,许多“两委”关系不协调的村就是从选举时埋下矛盾的伏笔的。造成村“两委”意见分歧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村党组织直接介入到村委会职位的竞争中,利用村党组织的职权和影响极力为自己所推出的候选人拉拢选票,制造不公平环境打压竞争对手,结果竞争对手当选后,直接就与村党组织对着干。二是宗族派性之间斗争白热化,每个宗派的人都投“自己人”的票,出现党组织书记由你这一派这一族的人中当选,村委会主任从我这一派这一族的人中产生,选举结果双方都势不两立。三是一些先富起来的村民,不是凭自己的素质、能力帮助村里发展经济,而是用金钱“打一个回马枪”,通过买选票、买人心等手段,直接参选或扶持自己的人,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在经济渗透战中矛盾激化,造成党组织战斗力被削弱。四是有的乡镇干部想方设法操纵选举,搞指派、派选,对不是“意中人”的候选人总看不上眼,多方刁难,故意设卡,这些人上来后存在着抵触情绪,把气出在村党组织身上。

2、从“代表谁”问题上存在的权益失衡中产生。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不均,往往是造成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最直接、最常见的原因。有的村“两委”干部自身定位不当,村党组织书记认为,既然党组织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党领导一切,自己理所当然就是“龙头老大”,所有事务都应由党组织说了算,对村民自治不理解不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村委会这个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我”空间;村委会主任片面地认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依法享有自治权,可以不接受党村组织的领导而独立开展工作,导致“自我”膨胀,双方争你大我小、你高我低。还有的村“两委”干部俨然把自己作为选举中能为自己画“O”人的群体代言人,极力维护这一群体人的利益,在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落实、纠纷调处等方面千方百计予以偏向和倾斜,导致村“两委”之间争夺决策权、人事权、财权和公章现象的出现。如我县一个村,在换届选举后,村委会一班人趁村党组织书记外出办事的机会,讨论公布村里配套组织负责人人选。也有一些村,村“两委”关系本来是比较融洽的,党组织书记地位突出,但在选举中帮助村委会主任当选的那部分村民不服书记说了算,认为村委会主任无能,没有为自己说话,激发村委会主任不平衡心理,促使其走上与村党组织书记争权夺利的歧途。

3、从“按什么规则干”问题上存在的工作无序中产生。一是两委权责不清。从理论和制度上看,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地位及关系是明确协调的,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和重大决策上的领导。但在具体实践中,这种规定就显得抽象、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搞不清哪些该由党组织负责,哪些该由村委会负责,造成一些村好事大家抢着干、难事大家争着往外推的情况。二是制度缺位。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制订了不少有关村级管理的制度,但多而杂,往往是内容上规定得多,程序上如何操作规定得少,特别是能体现议事决策先党内后党外,能规范村“两委”关系的制度寥寥无几,整个制度堆中形不成一条贯穿党的领导的主线,致使村“两委”在遇到具体问题纷争时,找不到合适的依据。三是规定落不到实处。有些村务管理制度和要求十分明确,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起来。如村务公开制度,我县早在1997年就出台文件,对具体要求作了明确。但在实地调查中,该项制度执行的情况并不乐观,有的村上级不检查就不公开,有的村搞假公开或半公开,有的村不让民主理财小组介入理财活动,个别村甚至另起名目开单下帐。又如在民主决策中,有的村很少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中大事由少数几个干部决定,村民不仅没有决策权,甚至连知情权都没有。制度的不健全,办事的无章可循,导致整个班子在一种无规则的混乱状态下运行,难免会在某个环节上出现偏差或不周之处,有意或无意地伤害了对方感情,侵犯了对方利益,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4、从“干得怎么样”问题上存在的监督乏力中产生。村“两委”之间关系不协调的产生和发展,跟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有关。一是村党组织没有对村委会实行有效的监督。村党组织、村委会关系出现不协调后,工作就出现“两张皮”,彼此不通气,村委会也没有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对一些重大的财务开支也是我行我素,不让村党组织靠边。二是群众对村干部没有很好地开展评议。村“两委”干部谁对谁错,群众心中最明白。而从目前情况看,年终对村干部的评议考核制度没有真正地执行起来,干部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情况还较大程度地存在,助长了村干部之间闹矛盾。三是乡镇指导欠到位。少数乡镇领导思想上尚不够重视,对于村“两委”关系中的一些萌芽性问题,能拖就拖,得过且过,使问题积累,矛盾加深。还有的乡镇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仍不适应,认为现在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对这一变化感到难以把握,不敢大胆地领导,甚至畏难迁就,疏于管理,使闹不团结、有过错的村干部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加剧了矛盾的产生。

二、基本做法

村“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往往是复合型的统一体。但有一点是共性的,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相当程度上都具体表现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关系的协调和处理上,取决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个人的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如何。这种关系存在的基础是不牢靠的,要想从根本上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从规范村“两委”运行机制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因为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根据上述基本思路,我县从去年初开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了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探索和实践。在横溪镇76个行政村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中共仙居县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县面上推开。在探索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作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正确处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的基本原则,从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权限、规范村级工作运行入手,加大村级制度建设力度,把自觉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实施“四个民主”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民主选举中反映民意、民主决策中集中民智、民主管理中实现民愿、民主监督中凝聚民心。

1、坚持“公认”原则,改进村级选举办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民主选举机制。一是村党组织选举推行“两推一选”。村党组织要有地位有作为,不仅要自身过得硬,还必须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我县在认真总结“两票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行了以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为主要内容的“两推一选”。通过党员干部推荐,村民或村民代表投信任票,然后在党内进行选举,既尊重了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又符合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能够把那些工作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组织领导岗位上来,让大多数群众心里满意。二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建立以党组织为主体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并推行“竞选制”。明确要求村党组织书记依照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并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帮助下,按照村委会“一法两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订选举办法和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利,认真做好村委会成员的提名和选举工作,把那些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在群众基础比较好的村,还积极提倡“海选”,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在选举竞争比较激烈的村,大力推行“竞选制”,让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当众发表治村演说,接受群众的挑选。为充分体现村党组织对村委会的领导,我们明确要求每位候选人在治村演说中必须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表态。

2、坚持“公听”原则,畅通征求意见渠道,建立健全深入广泛的收集民意机制。经过土地经营制度改革洗礼的农民,在闯荡市场的过程中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们不仅只关心个人收入的增加、生活的改善,还能够进一步从一个村到一个乡镇,甚至更大范围内思考一些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些符合农村实际的观点或建议。这些观点或建议所涉及的,正是农村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正是从这个角度和转变村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我们进一步明确要求各行政村在每年工作思路的提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落实之中、解决之后都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并对村干部收集民意的渠道和要求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在征求意见的方式上,采用平时分散征求与定期集中征求相结合的办法。对村干部平时分散征求意见工作,主要建立了村干部走访农户制度和书面征求村民意见制度,要求村干部平时每人联系10户以上农户,每季度至少主动上门走访一次,全村所有农户每年至少遍访一次,并结合走访工作向村民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认真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所思所虑和所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每位村干部要将所了解掌握的情况及时向村党组织汇报。集中征求活动,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定期组织开展,主要通过民情接待日(夜)和“民主恳谈会”的方式开展。民情接待日(夜)制度,要求村班子成员每月利用2个工作日或晚上,集中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了解村民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村民对村班子工作和全村发展的意见及建议,并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分类采取措施予以落实。民主恳谈会制度,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一次以上召开“民主恳谈会”,通报村“两委”工作情况,对村级事务进行释疑探讨,达成共识,加强沟通。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一方面畅通了群众的言路,使村民的意见表达渠道越来越宽,能够充分集中民智。另一方面可使村干部在走访农户征求意见的同时,增进与村民的感情,转变工作作风,使农村的发展建立在群众自觉自愿、干群关系融洽的基础上。

3、坚持“公决”原则,规范村务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民主决策机制。从实践看,一些村“两委”出现矛盾,许多是由重大事项的决策引起的。由于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两个组织的性质不同,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责,分别由《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规定。但两者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有许多工作职能尤其是重大事项决策上有交叉,需要从程序上作出规范。按照村“两委”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和村民自治的有关精神,在制定村级议事决策规则时,我们都渗透着先支部后村委、先党员后群众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精神。重点建立健全了以下几项制度:一是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由村“两委会”联席会议讨论处理日常事务的做法,是正确处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的好办法。村“两委会”联席会议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对于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村“两委会”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才能付诸实施。村“两委会”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村务随时召开。二是党员议事会制度。对农村无职党员既要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又要保障其民利,让其在农村“吃香”起来,增强其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立党员议事会,让党员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是提高党员地位,更好发挥党员参政议政作用的一个有效途径。党员议事会由村党组织召集并主持,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一般在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后召开,对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三是村务大事民决制度。这是我县在去年村级“学教”中探索创新出来的决策新形式。它打破“村事干部定”的固定模式,变少数人决策为多数人决策,变结果公开为过程公开,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有效地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上级领导的肯定。在面上推开过程中,我们又对此作了进一步完善。从民决的方式看,既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客观条件情况采用流动票箱到人到户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其一般程序为,先由村“两委会”对需提交民决的事项和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协商后,拟定民决初步方案,然后提交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以上会议进行讨论和充实修改,进一步完善民决方案。在此基础上,报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查后,按照全村18周岁以上村民数或户数制作村务大事民决卡,上面说明民决的议题、内容、方法等,然后以设置流动票箱入户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民决人数应当有本村80%以上的18周岁以上村民或户参加,所作决议、决定,应当经参加表决人数或户数的80%以上通过。这里两个“80%”,对《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标准作了适当提高。作这样的调整主要是考虑到以往村里的有些事项尽管得到过半数村民的同意,但由于还有将近一半人的反对,执行过程阻力较大,许多事项不得不半途而废,造成重大损失。将参会人数和赞成人数提高到80%以上,改变了赞成人数与反对人数的比例,便于决议的贯彻实施。四是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村民代表会议召开以前,村“两委”应将有关问题通报村民代表,以便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更好地代表村民利益和意愿,参与有关问题的讨论。

4、坚持“公约”原则,完善村级管理内容,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民主管理机制。村级组织不是政府的一级政权组织,属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自治组织。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不能要求农民应该干什么,不让干什么,先干什么,后干什么,而应按照村民自己制定的章程和规约实行自我管理。村民的意见往往是体现在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上。村民自治章程要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委会负责执行。自治章程着重对村民组织、经济管理、社会秩序等内容进行规范,是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应遵循的“宪法”。村规民约一般是就某些突出问题,如小偷小摸、打架斗殴、赌博迷信以及护林防火、邻里关系等方面制定的一些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村规民约由村党组织负责制定,由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和党员议事会通过后,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有相对稳定性。

5、坚持“公开”原则,严格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民主监督机制。村一级干部相对于国家公务员来说,管理的难度更大,漏洞也较多。在当前的农村案件中,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占有较大一部分比例。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放松了对村干部的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也是引起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立足于村“两委”关系的改善和村级工作的规范,加强了三方面的监督工作。一是村“两委”内部监督。着重建立健全了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和村级重大事项村党组织、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是村党组织履行领导村委会职责和村委会接受党组织领导的一种具体实现形式。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是村民自治组织向执政党组织报告工作,是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事,不是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个人之间的事。村委会每年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不少于三次,碰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对村级收支计划、大额财务开支、集体资产经营等涉及村民利益及村民关心的重大事项,实行村党组织、村委会联章联签。这样做,既能增进村“两委”班子的团结和合作共事,减少村“两委”干部之间的磨擦,又能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从农村的实际情况看,把村委会向党组织报告工作与村重大事项村党组织、村委会联章联签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一种解决村“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的简便易行思路。二是群众监督。扩大群众对村务大事和村干部评议考核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首先,进一步完善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在坚持原有做法的基础上,对村务公开进行了“三统一”,即统一规定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周,统一规定村务公开的项目,统一设计下发村务公开的表格。规定各行政村在村务公开时必须做到一式三份,一份公布,一份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另一份村里存档备案。同时,进一步健全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代表群众查阅财务帐目。并向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督促村务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村民对村务工作拥有全程的知情权。其次,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由乡镇党委组织。在评议的标准上,专门制订下发了《村官行为规范》,从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对村干部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评议工作有统一的参照标准;在评议办法上,各村召开考核大会,由村干部按照《村官行为规范》的要求向评价人通报一年来的表现情况,然后由村民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打分测评;在评议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加大了力度,作为村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不合格村干部的,由乡镇党委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置,增加村干部工作的压力和动力,促使其转变作风,规范言行。三是上级监督。建立村干部任期或离任审计制度,对负有集体经济管理、审批职权的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村办经济实体负责人,任职期满或中途离任的,都必须由乡镇党委和政府牵头组织审计、农经等专业部门,对他们在任期内负责管理的所有财务开支、集体财物管理和执行财务纪律、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实现前后任之间的顺利交接。

三、主要成效

我县集中性开展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探索和实践已有二年时间,运行机制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检验,已显现出其现实针对性和适用性,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1、理顺了村“两委”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确立和加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在运行机制的探索和实践中,我们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无论从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上,从村级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原则程序的确立上,还是从实际工作的抓落实中,都充分体现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使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明显的增强。一方面,通过“两推一选”,有效地突破传统的农村党组织“由少数人选人”的干部选拔任用模式,把一大批政治强、清正廉洁、党员群众拥护,具有带领群众面向市场、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民收入能力的优秀党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大大地改善了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素质结构,增强了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通过村党组织对村委会直选的领导,以及在各项制度制定执行过程中,先党组织后村委会、先党员后群众原则的反复实践,使广大村委会干部对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的自觉性。村党组织也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听取村委会的意见和建议,放手让村委会按照章程大胆开展工作,不搞包办代替,有效地消除了隔阂,增进了团结,促进了村两委之间的协调运转,形成了村班子的整体合力。如横溪镇下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不和,村里工作处于瘫痪状态,村党支部书记想“撂挑子”不干了。在这次建设活动中,横溪镇党委将该村作为运行机制的重点推广村,通过从上到下、从下向上几个轮回的思想教育,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都认识到过错,村委会主任主动向村党支部书记道歉,村党支部书记打消了顾虑,理直气壮地出来工作,村里工作很快有了起色。

2、提升了村级管理的层次和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涵盖了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村干部收集民意工作的各个方面,使村级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彻底改变过去工作无制度、办事无程序、财务不公开、权力无监督的状况,逐步形成一个职责分明、相互监督、齐抓共管的村级工作机制,提高了村级组织工作效率,增强了村级组织的整体合力。通过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实施,村“两委”的任期目标更加明确,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村级各种组织都能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引导村民勤劳致富、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的中心任务,按各自的工作制度抓好落实,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3、增强了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加快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使村干部逐步养成了照章办事的自觉性,如在讨论重大问题时能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克服了以前那种想到哪里做到哪里,随便找个地方碰个头就算的随意做法,使村务工作逐步走上了有章可循、依法治村的轨道。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自己的日常行为,依靠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村民自治章程的建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使广大农民群众明白了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该做,在注重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认识到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了遵纪守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农村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农村社会秩序、村风民风有了明显改善。同时,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使村民在自我管理的过程中被赋予实际的权利,村民对看得见、摸得着、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主动参与,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带头人自己选,调动了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既有利于村级工作的开展,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如在实施村务大事民决过程中,不少村民放下手头生意,从外地赶回参加民决,每次民决参加人数都达到全村应到人数的80%以上,并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表现了极高的参政议政热情,有力地促进了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

4、转变了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拉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本质就是让农民群众当家作主,让他们在选择领导、决策大事、监督工作、管理财务等方面有发言权,当评判员,有利于村干部增强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自觉地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言行,增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机制运行以来,广大村干部自觉地把自己融入农民群众当中,想事情、作决策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四、几点思考

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是顺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产物,它的发展和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们的实践看,要推进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建设,必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运行机制建设的关键。党领导农村工作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村党组织在村级各种组织和村级各项工作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进行着政治、思想、组织和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的领导,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要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村党组织要认真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遇事要与村委会商量,多听取群众的意见。要切实加强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规范党组织内部管理,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内选、上派、回请等途径,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要从源头抓起,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家族化支部和多年未发展党员的长期支部,要采取切实措施吸收优秀的年轻人入党。要加大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训工作力度,安排村级后备干部到相应岗位进行压担锻炼,使其依靠工作和能力取得党内外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充实进村党组织班子,切实解决一些村党组织软弱焕散和后继乏人的问题,防止村党组织弱村委会强的现象出现。提倡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合理的交叉兼职,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入党,努力提高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要加强村党组织办公场所、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建设,提高村党组织在村民中的地位。

2、坚持依法办事是推进运行机制建设的保证。村党组织、村委会以及全体村民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两委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每一决定、决议,都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抵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权利的重要性昭示了立法的必要性。多年的实践表明,村“两委”的关系问题,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经常性民主活动问题,虽然村委会组织法作出了原则规定,但在中国的国情下,如果没有具体的程序性规定作支撑,没有对党组织与村委会、村干部与村民、乡镇组织与村级组织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与管理中角色的具体定位,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就很难落实。所以,是否可以思考通过法律的形式,将这些成功的经验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内容上升为地方法规,变以政策推进为以法规推进为主,或法规、政策共同推进,有利于杜绝村级工作的随意性。

第6篇: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在领域和领域的改革逐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果。在经济领域,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在政治领域,逐步推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形式,以自我管理、自我、自我服务为主要的村民自治,广大农民有了政治上的民主。实行村民自治,由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我们党经验,顺应改革需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所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为中国农村找到了一条主义民主政治的道路,而且在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的明伦村共有447户人家,1054位村民,34名党员。几年前,该村还是一个老大难村,干群矛盾突出,群众信访不断。1995年8月,因原村领导在山塘承包一事上搞个人说了算,发生了数十名村民冲击村党支部大会会场,原村支书一根手指被拗断的严重事件,村级各项工作难以开展。1996年10月,年富力强的党员史松良出任村党支部书记,此后通过村民民主选举,兼任村委会主任。新的党支部、村委会班子产生后,认真总结教训,广泛听取意见,找准症结所在,以落实“四权”为重点,积极推进村民自治,使明伦村各项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社会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落实“知情权”,村务活动让村民明白。村里的事情让村民知道,这是广大村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明伦村过去之所以群众猜疑多,干群关系紧张,重要原因是村干部办事不公开、干群沟通少。即使办了好事,但由于村民不知情,误认为里面有“猫腻”,因而抱不信任、不支持态度。新的党支部、村委会班子产生后,从扩大村民的知情权着手,提高村务活动透明度,畅通了干群沟通渠道。1996年,在上级没有要求实行“两公开”之前,村委会就开始向村民公开村务、财务情况,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村务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后,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经常化、规范化。村里专门设立了“两务”公开栏,每季度公开一次村务、财务,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计划生育指标、电价电量、优抚救济及其他公益事业等几乎所有村务内容;财务公开栏内公布村级集体收入、生产性开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村干部报酬、招待费用等全部收支情况,真正给群众以明白。村党支部还利用每月20日的党员活动日,就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个月工作打算向全体党员通报,再通过党员的作用把支部的意见落实下去,把村里的工作情况传达到广大村民。这样做不仅让村民有了充分的知情权,而且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广大村民对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更加理解、更加支持。

2.落实“参与权”,日常事务由村民管理。村里的经济建设、文化事业建设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让村民参加,并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在实践中,该村主要通过两方面的途径来广泛吸引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一是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让村民就村内事务发表意见,直接参与管理。二是民主制定了村务管理的“小宪法”——《明伦村村民自治章程》。在制定、实施村民自治章程过程中,做到了三个注重:注重让群众广泛参与,自治章程草案张贴在村内各处公共场所,每项内容条款,每项奖惩规约,都让群众充分讨论,最后在村民会议上讨论通过,把建章立制的过程变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过程;注重进家入户,为了让群众熟知自治章程,该村把自治章程印制成册,发到每家每户,并组织村民,以此达到家喻户晓;注重既约“民”又约“官”,自治章程的规定,要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首先做到,而且对党员干部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如1999年村里修建道路需拆迁17间民房,若在以前这项工作难度极大,一些村民会借故“敲竹杠”,有了自治章程以后,按章程办事,通过民主决策,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后,党员干部带头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使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7篇: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

1、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方法

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公开的形式和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如采用张榜公布,有线广播,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

公开的时间要及时。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尽早向村民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公开的形式。一般一个月或两个月一次,至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村务公开的目的是:让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每一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坚决予以纠正。

2、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

实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议事的内容,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分别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而由几个干部自行其是的做法。

要切实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要进行组织调整。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需要选举产生的村级组织负责人,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党内法规的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1、“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2、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报市农民负责管理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村委班子每年向群众述职述廉一次,村委成员每年向群众述职述廉一次,面对面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由镇党委建立统一的考核评价办法,对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村“两委”干部,由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对测评不合格的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2、评议代表根据对村干部工作的满意程度投出赞成或不赞成票。村干部述职述廉材料及现场评议结果,将记入村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优评先及新一届村选举的重要依据。

3、述职述廉主要内容: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本人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情况;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处理情况;重要问题如项目安排、涉及群众利益等问题的决策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及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

4、述职述廉结束后要有专门记录交镇纪委、组织办存档备案。

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是:村委会主任或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进行离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的村每年必须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2、审计内容是:

(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村(居)民人均收入情况;村(居)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集体债权债务变动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等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3)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a、集体资产处置。b、债权、债务管理。c、土地发包、承包。d、专项资金管理。e、财务公开。f、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和群众要求审计的问题。

3、审计的实施办法:审计由各镇党委负责组织领导,镇农经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做出审计决定,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涉及村干部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村(居)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制度

(一)负责对村两委会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及村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廉情信息,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二)对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三)参与村重大事项决策,指导和监督村民理财小组、新农村建设监事会、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四)对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集体资产处置、疑难问题处理、土地补偿款的落实、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8篇: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基层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扎实推进“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根据市纪委要求,现就我镇进一步深化“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公认为主要衡量标准,以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创新考评方式,强化民主监督、激发内在动力,增强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保障和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村提供动力支持和作风保证。

二、直评的对象和方式

1、直评的对象为任职满半年以上,经镇党委批复的在职在编村干部、全体党员。参评人员原则上为全体村民,各村也可根据实际,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代表、监督代表、理财代表参会测评。

2、直评的方式主要采取村民或参会人员现场质询评议和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直评村干部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直评党员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直评的程序

“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分工到村的镇干部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五个程序:

1、心与心地沟通交流,告知村民。会前,所有村干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换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形成述职述廉报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述职述廉报告由镇分工干部把关,其他村干部的由党总支书记把关。一周前,由村“两委会”将直评活动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参会人员等内容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形式予以公示、告知村民。

2、实打实地开展调研,书面反馈。述职述廉报告前,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到村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勤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以书面形式向直评村进行反馈。

3、面对面地述职述廉,接受质询。在分工到村镇干部主持下,召开直评大会。一是由全体村干部报告勤廉情况;二是由镇纪委通报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勤廉方面的情况及意见建议;三是由参会村民就有关问题当面向村干部进行质询或提出建议,村干部当场作出答复说明。

4、背靠背地民主测评,表态承诺。参会村民现场对直评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填写测评表。测评表的统计,汇总由村民代表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监督。直评结果当场向村民公布,直评党员结果会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最后,由村党总支书记向全体村民作表态承诺。

5、硬碰硬地落实整改,评定报酬。村民质询事项的办理情况在一个月内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村民反馈,特殊情况可个别反馈。整改方案报镇纪委和分工到村的镇干部,以便督促落实。镇党委将直评结果作为村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以直评等次确定村干部工资报酬,以直评等次评定表彰优秀党员。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镇组织、监察、民政等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到村的镇干部和各片片长具体负责,各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本村直评活动的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全程监督。

2、强化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直评活动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村干部和党员正确认识和对待村民直评,自觉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要动员组织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直评活动、引导、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质询,努力营造健康有序、良性互动的直评氛围。

3、结合述职述廉,延伸勤廉书面报告,各村要将直评活动与年终村干部述职述廉、干部考察和延伸勤廉书面报告、表彰优秀党员相结合,将村民质询和评议融入到述职述廉、勤廉书面报告之中,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村干部述职述廉、勤廉书面报告的内涵。

第9篇:村干部意见建议范文

这是他晚年最期待的生活。

就在这一次次会议上,74岁的陈先良就大陈村的河堤整治表过态,也为“美丽庭院”建设提出过意见。村里100亩海塘的招标,陈先良把每一个步骤都摸得一清二楚。只要是村里的事儿,他和村里的成年人,都有资格参与决策监督。

“我年轻的时候就盼着,人民当家做主,村里的事能让老百姓凑一起讨论。”这个冬天的一个上午,陈先良端坐在村子的祠堂里,戴着老花镜读报纸。

他是村里的文化人,当过兵,教过书。即便这样的人,在2014年之前,他从来没享受过参与村里决策的政治待遇。

终于在前年,宁海县推行的一项政策,让他的角色有了重大改变。

老村里的新变化

大陈村的祠堂,就在村子中心。这个陈氏家族的精神寄托之地,也是大陈村的政治中心,村委会就设在祠堂里。

不过在2014年之前,陈先良,这个陈氏家族中的文化人,也很少踏足这里。村干部和村民就隔着一道门,可在他心中,如同大陈村到宁海县城的距离。

“几年前,村民可不爱往村委会跑。”陈先良摇着头,用手点着桌子,“见到村干部,都躲着走的。”

现在完全不一样了。祠堂成为他和老街坊每天都会去的地方。冬天,他总是喜欢到祠堂外晒晒太阳,眯起眼睛看看村里的公示栏。也有村民在这里玩会儿麻将,一边扔出“西风”,一边念叨两句村子里的新动向。

这个变化,源于宁海县在2014年推出的《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并建立了社情民意发现机制、群众诉求办理机制、权力监督约束机制和干部作风保障机制“四位一体”的基层治理体系。

这份权力清单,包含村集体民主管理事项方面的19项权力和村集体便民服务事项方面的17项权力。每一项都有详尽的流程设置。

比如对于村级重大事项就规定了“五议决策法”,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多项重大事项,当由村党组织提议,接着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交党员大会审议,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留足3天公示时间,两委会组织实施决议。

这些内容,陈先良背得滚瓜烂熟。在宁海的每一个村子,关于36条的宣传随处可见。祠堂门前的电线杆上,就有36条的宣传标语;36条的漫画,也出现在村里主干道两侧的墙上。

有了这份权力清单,陈先良发现了村里的很多变化。

当了一辈子老师,这位老人从不求人,但他知道“规矩”。过去,在村子里想办点事得到处跑,提着礼品哈着腰求村干部,还不一定办得成。而现在,村干部甚至会上门服务,就连村子里出不去门的残疾人,办事也顺当了。

说话间,村干部进进出出,碰见陈先良,都会点个头打个招呼,念叨两句公示栏里的新项目。

村民代表也受村民欢迎了。一旦有村民代表参加村里的讨论,散会后,他们总会被大伙儿围住。“这是大伙自己选出来的,他的话我们都信”。

当然,陈先良本人及其他村民,也能按流程,参与到村里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比如,村里的水环境整治工程,陈先良就在祠堂门口和村干部讨论过。祠堂里新修的戏台,村干部也吸收了村民对戏台装饰的建议。

还有一些变化是直观可见的,比如村里的卫生。

即使在前些年,村里也很难找出一个干净的地方。多年前,陈先良的儿子结婚时,村里根本找不出能举办宴席的地方。桌子就架在垃圾上,猪晃晃悠悠拱过来,惊得外村的宾客压根儿坐不住。现在,大陈村的每条街道都打扫得干干净净。

这样的变化,也出现在宁海的海头村。

海头村村官陈彦伶,曾细细地在海头村3.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走了一遍,最终写了一份关于海头村最近两年来变化的报告。在她的报告中,海头村的公共卫生是重头。村里的7个公共厕所,即使在夏天,也闻不到太多异味。这些变化,陈彦伶归功于36条:“所有事都按规矩办,哪怕是打扫公共厕所这这件小事,村里当然越来越好了。”

还有一些从数字可见的变化。据宁海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去年,宁海县新增上访为零。他还表示,自从36条推行以来,干群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跑到上级部门反映村干部问题的村民多了,但都是老问题。

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交给村民

陈先良所期盼的“人民当家做主”,其实早有宁海县力洋镇的村民就体会到了。

2014年年初,宁海县刚刚推出36条时,力洋镇纪委书记徐建岳便申请在该镇做试点。

徐建岳还清楚地记得,该镇力洋村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的每一个细节。

早在几年前,力洋村就开始酝酿修建活动中心。这是10年来最大的村级工程,造价625万元,村干部犹犹豫豫,谁都不敢拍板。2014年,村里决定按照36条来走一趟,先用五议决策法征得村民同意,再依照工程流程图实行招投标管理。

“这意味着,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交给村民。”在徐建岳心里,这是场实验。

这一年,因为这项工程,村里破天荒召开了一次村民代表大会。200多号人挤在一起,他们将代表力洋村的3000名村民对设计方案的意见。

在县里工作的村民代表也特意请了假赶来参会,“想看看到底是干啥”。

正值夏天,可在那间大会议室里,200多人,丝毫没有一点热烈的气氛。有村民小声嘀咕:“一直以为都是村干部说了算,我们坐在一起能讨论出来个啥?”在他们的印象中,活动中心修成啥样,理应由村干部决定。

村里的老人,也有不少参会的。尽管村干部见了他们,也会客气地打个招呼,可在这间会议室,这些老人的目光始终落在村干部身上。

终于,在村干部的鼓励下,有村民打破沉默,尝试着表达顾虑:“设计方案这么专业,我们也看不懂,找我们商量没啥用。”

发问一出,村干部特意请来的设计师登场,开始阐述设计方案。

整个过程十分安静。设计师阐述完,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场的村民没人应声,交头接耳商量着。

几分钟后,又有一名村民发问:“为什么要修消防通道?如果是国家规定必须建的话,那这个钱是村里出还是国家出?”在这场不断有专业术语蹦出的设计方案陈述中,“消防通道”是村民最清楚的名词之一。

沉默一打破,后面的问题就源源不断。比如,活动中心的选址,村干部把选择权完全交给村民。

“当然建在村子中心。”年长的村民希望活动中心就建在家门口,平日里散散步就能到达。

村里的年轻人可不这么想:“办大活动肯定有不少人开车出行,村子中心都是老宅子,压根儿没有停车的地方,还是建在新区方便”。

综合村民的意见,活动中心最终选址在村子中心。为满足停车需要,又专门在设计方案里增加了地下停车场。

“这会有点意思。”坐在后排的那些出门在外的年轻人,放下手机,抬起了头。

“虽然是村干部,但权力不是你们的,意见应该听我们的。”会议结束后,有年轻人这样说。

此后,力洋村关于活动中心的修建,又展开了为期一年多的讨论。等动工时,村民发现,不管是活动中心的选址,还是戏台的朝向,都由他们做主。

有了这个开头,徐建岳松了一口气,他认定,36条可以继续推行。剩下的就是照葫芦画瓢了。

依照36条,海头村村民否定了村干部购买餐厨垃圾生化机的提议。村里重点打造的种植基地,当初在选择种植对象时,完全按程序交给村民决定。

“至少让村民知道,这个不是暗箱操作。即使村民有争议,即使需要花几倍的时间,即使他们并非都能听懂,我们也要公开。”徐建岳说。

你的村庄也是我的村庄

经过一年“训练”,陈先良早已熟悉这套议事流程。这正是他一生所企盼的。

年轻的时候,陈先良是中学里的语文老师。站在讲台上,他常一字一顿地讲“人民当家做主”。可回到村里,他就感受到落差。自己站在讲台上所讲的,很难在现实中得到印证。

20年前,大陈村对外承包100亩海塘。因价格低、承包期限长,村民纷纷找到村干部申请承包海塘。在陈先良的记忆里,村干部直接拍板,海塘就包出去了。“什么时候包?谁能承包?年限是多少?这些村民通通不知情”。

向来都是村干部说了算,村民们敢怒不敢言。海塘刚承包出去的那段时间,他总感觉“闷得慌”。觉得外面天气阴沉沉,特别压抑,吃完饭也懒得散步了。

“真是垂头丧气啊,就跟打了败仗一样。你想想,在家里,你没有话语权,说了不算,这村庄还是你的吗?住得能舒服吗?”陈先良低头整了整帽子,“那跟现在怎么比啊?没法比。”

那时,他在学校里讲“人民当家做主”时,总感觉有些荒唐。

直到2014年,他才重新审视了这几个字的含义。让他改变看法的,还是这100亩海塘。

这一年,大陈村严格按照36条规定的招标流程,重新对外发包海塘。其中一个环节,就是经由陈先良参加的党员大会的审议。

“信息都上网了,在电脑上还怎么作假啊。”说这话时,陈先良眼神放光。他用食指关节轻轻敲击桌子,笑出了声。

最终承包海塘的不是宁海县人,价格高出本村人的投标价。这让陈先良很高兴:“集体经济嘛,当然是价钱越高我们越开心啦。”

这一件事儿,让这名曾经的人民教师,终于找到了当家做主的感觉,他也开始关注村子里的大小事务。

村子里的一些人,也有了与陈先良一样的转变。陈先良注意到,就在祠堂门口的两只石狮子旁,参与讨论村里事务的人员构成发生了变化。

刚开始,只有村干部会站在祠堂门口那两只石狮子旁交谈。慢慢地,一些党员和村民代表也会围在石狮子两侧,议论村里的事儿。再往后,村民有事没事就会聚在石狮子前,站着、坐着、聊着、闲逛着。河道治理、污水处理、道路改造工程,全是大家讨论的内容。

“这时候不分什么代表啊、村干部啊这些,你的村子也是我的村子,商量的都是家里的事。”从村民代表那听听开会讨论的情况,像围住一个说书人,能持续整整一上午。

这样的景象,在宁海别的村子里也能看到。几乎每个村子,都有聊天长廊。村子里的很多重大事务,都是在这个长廊里讨论出来的。这也正应了宁海的一句老话,“六眼无私”,意思是6只眼睛看到的、多个人见证的,就很难出现作弊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