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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的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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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的方法

第1篇:风险分析的方法范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分析及管理现状

尽管目前各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防范方面已基本建立了信用评级系统,在评级对象、评级方法和评级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将其作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但由于至今没有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评估、预警、监测、消化、防范机制和分析方法,商业银行的风险衡量、风险评级、技术手段、分析方法和监测预警等方面尚存在较大差距。

(一)定量分析少,难以准确地反映评级对象的信用风险。目前贷款客户信用分析以信用等级分析为主,这种信用等级偏重于对受评对象过去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作为分析的基础,而对未来偿债能力的评估却明显滞后,同时,对权重的确定缺乏客观的依据,对影响信用的定量和定性的各种因素很难客观地确定每一个因素合理的权重,而且评级主要用于银行授信管理和授信业务的运作过程。

(二)指标设置不尽科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企业信用风险分析指标衡量体系中,主要使用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本文属=文秘站 =站原创文章,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 ,更多原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金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财务指标。而对现金流量指标的预测和应用还不够广泛,难以反映评级对象未来的真实偿债能力。同时,各个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不够紧密,难以从整体上做出准确判断,影响了评级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基础数据归集难,还没有形成长期的评级数据库。计算机系统的应用为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但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征信制度,或者信息数据元素标准不统一,数据库标准不一致,在充分利用交易数据融合风险控制的度量、数学建模的现代统计方法时,还显得相当困难。

(四)风险分析体系不健全,市场风险分析明显滞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快速转轨阶段,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变化相当大。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合理的基础利率,银行内部的评级体制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对利率、汇率等市场风险分析又很缺乏,难以准确揭示经营中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五)操作风险分析刚刚起步,仍然停留在制度建设上。操作风险的防范制度散落于各个专业,并未真正形成操作风险分析系统。如缺乏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内部控制措施零散、间断,监督检查环节不到位,缺乏对内部控制持续改进的驱动力等。

二、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的特点

近20年来,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商业银行对各类风险量化日益受到重视,并通常使用指标衡量和数学模型来分析评估风险。尤其是在信用风险分析方面,目前有影响力的就有信用度量术模型、KMV模型、信用风险附加模型和信用组合观点模型,并具有如下特点。

(一)信用风险评价管理比较成熟。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风险评价管理比较成熟,在理论和实践上形成了较完善的体系,尤其是在对信用风险分析的定量研究方面不断尝试采用新的技术方法,这些方法对信用风险的等级评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以数学模型和量化分析为基调。西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规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选取最适合的定量分析工具来识别、衡量和监测风险,对市场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对各种交易、投资等业务组合及其限额进行量化控制,运用经济资本金分配法控制非预期风险。

(三)与宏观经济变量联系密切。如信用组合观点模型将违约以及信用等级转移概率与利率、经济增长率、失业率等宏观经济变量联系在一起。它假设在经济衰退时期,违约和降级概率要高于相应的历史平均水平,而在繁荣期的结果正好相反。该模型基于经济状况和风险期的组合损失分布来生成违约(转移)概率分布。而信用度量术模型则严格依赖于由评级公司提供的信用评级、国家和特殊行业指数以及股票交易数据。

(四)风险预测敏感性较强。如KMV模型将违约与公司特征而不是公司的初始信用等级联系在一起,使其对债务人质量的变化更加敏感。它还通过股票价格来测算上市公司的预期违约概率,因而市场信息也能被反映在模型当中,使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模型的预测能力较强。并且,由于该模型使用的变量都是市场驱动的,表现出更大的时变性。

(五)实施定期监测。银行最高层规定市场风险的承受度,并定期检测它与银行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及市场条件的匹配情况,使市场风险管理越来越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征,也使风险管理决策成为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决策行为。

三、国内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我国20多年的金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一直是薄弱环节,要达到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之目的,就需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的先进经验,借助风险量化模型结合定量分析对所面临的风险在量上有一个比较准确的度量和判断,当风险指标发生较大变动时,能够自行报警并予以提示。

(一)风险分析建模的基本步骤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虽然研究风险的角度不相同,也具有各自衡量、监测、分析的方法,但总体而言,其分析建模的基本步骤是可以相互借鉴的。以笔者之浅见,三类风险均可按以下五个基本步骤进行建模。

1、设定风险分析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的设立根据不同的风险而确定,总体原则是选择一组或多组具有关键性、稳定性、敏感性和可测性的指标作为预警指标,确定各指标的风险区间和临界值,通过观察指标的变动情况判断即时风险程度和未来风险的变动趋势,在设立评价指标时应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分别考虑。在建立风险评价模型的过程中,需要采集大量相关数据和基本信息,经不断检验其有效性,筛选出若干个预测能力最强的变量信息来建立最终的评价模型。

2、分配指标体系各指标值的权重。风险评价指标确定后,对指标应在全面细致分析每一个指标性质、类型基础上,确认风险评估的重点方向和指标评分权重。然后根据相关模型对风险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综合评价,展示模型的适

用对象、获得数据的难易程度、工作步骤的繁简程度,并对某类风险进行风险度分析,验证准确性和有效性。3、划分风险等级。在各项指标设立和划分权重后,对各类型风险分别进行评分,按总分的高低设立不同的等级标准和区间,一般设定7到10个等级。

4、导入计算机系统。为保证风险评价广泛地得到应用,使风险评价做到全面、精确、便捷、客观,需要利用计算机系统依据一定的规则进行详细的、机械化、程式化来进行评价和描述,并连续跟踪风险变化趋势。对载入“系统”的客户信息做到认真核实、客观使用,把“系统”信息作为风险控制的主要参考。

5、制订规避风险措施。风险控制既要考察、识别、度量这种个别项目的风险,同时也最好有一体化的整体风险的考察、识别与度量。如当信用风险出现风险征兆或迹象后,应当积极采取包括调整偿还进度、签订追加抵押品的协议等措施加以纠正。

(二)风险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

1、信用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及基本思路

(1)信用风险指标评价体系。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一种主要风险,而信用风险分析也主要是对引起信贷风险的因素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计算,目的在于说明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从而为贷款决策提供依据。信用风险分析应建立适应不同客户特点的评级体系,包括公司客户、个人客户等类型。如对公司客户可按现实竞争力和潜在竞争力来设置评分指标,现实竞争力指标可包括:客户经营及财务等基本状况、贷款信用情况、客户关联关系等。

(2)信用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一是加大信贷监测分析的范围和深度。充分运用信贷管理系统的控制功能,建立全面监测与重点监测、具体监测与系统分析、事中事后监测与事前控制相结合的监控体系,全面监测信贷投向、资产质量以及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建立贷款大户信贷分析制度,强化对贷款大户的风险评价分析。及时掌握大户风险状况和变化态势,发现风险疑点及时跟踪检查。三是高度关注客户诚实守信情况、遵纪守法等其它信息的搜集。四是实施分层次管理。根据资产风险的分布情况,指定专人对重点分支机构实施重点监控,并实施预警、整改、停牌、责令组织力量集中清收等风险处罚。

2、市场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及基本思路

(1)市场指标评价体系。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通过选定一组影响交易组合价值的市场因素变量,从而得到交易组合市场价值的风险值。

(2)市场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一是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二是采取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不同的方法或模型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三是深入研究利率风险。按照造成利率风险来源的不同,进行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的分析和监测。四是强化汇率风险监测。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中包含的汇率风险,以实现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3、操作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及基本思路

(1)操作风险指标体系。目标是将现行操作风险管理从零散的、静态的、被动的内部控制规章向建立系统的、动态的、主动的、量化的内部控制体系转变,使内部控制体系各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更加清晰和有序。

(2)操作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操作风险大部分是可以从技术上控制的。一是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保证内控制度覆盖所有风险点,并认真落实各项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技术保障,将技术手段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技术手段相对薄弱的地方加大突击检查力度。三是通过“打分法”评价风险程度后,结合实际建立规章制度的后评价制度,并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三)确保风险分析评价监测控制的保障性措施

1、建立完善、垂直的风险控制机构体系。一是实现风险管理的核心功能,建立相互独立、垂直的风险管理部门组织框架。二是逐步建立市场风险管理的决策系统、实施系统和监督系统,确保控制机制涵盖包括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等所有的风险。三是以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建立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测量、监控、报告制度,确保各类风险能得到实时监控。

2、保持风险控制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既表现在风险控制既要独立于市场开拓,又要表现在程序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管理三个方面。从程序控制上看,应包括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等;从内部审计上看,应包括控制和管理政策的确立,控制程序完备性的测试等;从法律管理上看,包括银行活动符合法律要求,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为业务活动提供警告违约风险等。

3、动态设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为确保风险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一般应以年度为周期,调整测评指标,降低和提高不同指标权重。并建立和实施引进新模型、调整现有模型以及检验模型准确性的内部政策和程序。

4、建立健全各项风险控制的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逐步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其中应包括建立健全以整体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及岗位操作与责任约束制度,以风险控制和评估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制度和以风险转化为内容的保障制度。

第2篇:风险分析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股市风险 VaR方法 EWMA模型 GARCH模型

证指数1990年12月19日开始公布,深证指数1991年4 月3日开始公布,但由于开始阶段,进入流通的样本股票数量少,而且交易制度不完善,股市投机性强,所以股市异常波动性太大,1997年后,波动趋于平稳。历经2008年度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数据分析时段选择为2002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上证综合指数与深圳综合指数的每日收盘价。数据来源为《大智慧股票交易系统》。本文将选取历史模拟法这种非参数方法以及指数加权移动平均法(EWMA)和GARCH(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法)模型法两种参数方法,结合我国沪、深股市的数据进行分析。

一、 模型的选取

VaR(Value at Risk)一般被称为“风险价值”或“在险价值”,指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在未来特定的一段时间内的最大可能损失。目前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衡量一个金融机构的VaR,适用于不同的市场条件、数据水平、精度要求等。根据计算过程中有无设定参数, 即是否事先假定金融变量服从已知分布,一般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为非参数法即历史模拟法,另一类为参数法,最为常用的是EWMA法和GARCH法。

二、实证分析

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与深证综合指数收益率的波动反映了我国整个股市大盘的波动。通过不同的VaR方法估计出VaR数值,与实际收益率进行比较。一方面可以反映我国股市风险状况,另一方面也可以比较不同VaR方法对于我国股市风险估计的准确性。根据2002年-2010年深市和上市收盘点位,运用上文介绍的历史模拟法一种非参数估计方法与指数加权移动平均法(EWMA)和GARCH(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法)模型法两种参数方法结合沪、深综合指数对于我国股市风险进行检验分析。

   1.历史模拟法

   历史模拟法,是计算VaR值的最简单方法之一,它采用全值估计方法,可以较好地处理市场大幅波动、非线性等情况,捕捉各种风险,也避免了模型风险。但此方法过于简单所考虑的因素很少,所以存在着不少明显的缺陷。

2.EWMA法(指数加权移动平均法)

应用最优衰减因子,我们运用EWMA法对沪、深股市的收益方差进行估计,从而通过计算对VaR风险进行估计,并与每日收益率进行比较。取置信水平为95%,对应的分位数为1.65。深市具有较大的波动性。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的股票市场的波动性更加的剧烈,就国内而言深市的波动性高于沪市的波动性。

     3.GARCH模型法

    从各综合指数收益率的拟合曲线可以直观地看出综合指数收益率存在异方差,运用Eviews软件进行检验,发现确实存在异方差。GARCH模型可以很好的刻画异方差这一特性。所以下面将用GARCH模型估计各指数收益的方差,进而求得VaR值。利用已有的数据计算沪、深指数收益的最优模型,通过计算得到的GARCH(8,4)是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的最优模型,而GARCH(7,4)是深证综合指数收益的最优模型。

     根据最优的GARCH模型后,运用所得到的最优模型的估计得到条件方差,结合相对VaR的计算公式估计GARCH模型下的沪、深股市风险值。对样本预测来说,连续2412天的VaR预测表明,沪市的损失(即负收益)大于VaR值的天数为112天,在预测中占到了4.64%,而深市的损失超过VaR值的天数为125,在预测中占到了天数的5.19%。这个结果与95%的置信水平时基本吻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 主要分析结果

根据上文的分析,GARCH模型估计的准确度就所得到的实证结果而言较高。GARCH模型的估计结果对沪市而言,实际损失小于VaR的天数比例低于应有比例,风险被高估,深市的情况却与之相反,所以可以认为该模型充分估计了市场的风险性。

通过对于2002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上证综合指数与深圳综合指数的每日收盘价作为样本进行分析,结合以上实证结果可以得到:

第一、对比参数与非参数方法,从本文的实证结果中并未反映出这两种估计方法的明显差别,但是历史模拟法要求的样本容量要尽可能的大,而且对于历史数据的依赖性极强,所以在实际估测中样本容量不足够大或出现极端情况时,都会对估计结果产生强烈的影响,故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用来进行简单的估测,而不宜用来进行准确估计。

第二、对比EWMA法和GARCH模型法两种参数估计法, GARCH模型能很好地反映出收益的风险特性,得到了较好的实证结果,而且其估计结果更为保守,所以在对我国股市的风险进行估计描述时,GARCH模型是一个好的选择。类似地, 我们可以将GARCH模型的VaR计算方法运用于其它的金融工具与金融资产的风险分析之中, 从而提高我国在资产的风险管理方面的水平。

第三、对比沪、深股市的分析结果,一方面二者的收益率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另一方面深圳股市面临的整体风险大于上海股市,其波动聚集性和持续性也强于上海股市。

参考文献

第3篇:风险分析的方法范文

1 企业借工的法律规定与分析

1.1 借工的法律概念

“借工”又称为“借用”、“借调”或者“临时借调”,我国现行政策法规中,“借工”最早出现在《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使用临时职工的暂行规定》(1962年10月14日国营周字327号)。最近一次提及是在《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2013年8月7日)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的形式将本单位劳动者派至其上级单位或所属单位劳动的行为。”(相关条款见本咨询意见的附件1)该项规定一般被认为是对借工的解释。但应当注意的是,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上述条款。

借用人员的身份比较特殊,于用人单位而言,借用人员是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劳动者;相对于服务单位而言,借用人员不过是借用合同的对象而已,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借用人员目前的身份状态是由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与所提供劳动相对分离的结果,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为服务单位提供的劳动属于临时劳务,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存在本质区别。

1.2 借工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1.2.1 劳动者劳动关系保持不变。劳动者与借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向借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借入单位的管理,借入单位向借出单位提供费用用于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这一点上,借工与劳务派遣相似。

1.2.2 相关的用人单位。借工一般发生在本公司的上级单位或下属单位,或者同行业其他单位。并且,借出单位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非以出借劳动者为主要业务。该点与劳务派遣有本质的区别,劳务派遣单位是以劳务派遣为主要业务。

1.2.3 一般用于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借工一般是用于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岗位,此类岗位一般难以招聘到合适人选,并且借出单位也不希望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于是采用借工的方式解决。这一点上,借工与劳务派遣也有很大不同。劳务派遣依法只能用于辅等岗位。

1.2.4 操作方式。借工的操作方式一般是借入单位、借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三方合同,就各方权利义务作出约定。这一点与劳务派遣也有较大区别。劳务派遣则是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但需要将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

1.2.5 借用劳动者数量有限。正由于借工一般发生在技术性较强的岗位,需要采用借工方式的岗位比较少,而且一般是零星的,总数不大。而劳务派遣一般是批量的,虽然也有相关比例限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将劳务派遣数量限制在企业用工总量的10%以内),但相对借工而言数量一般较大。

2 企业借工的风险防控

2.1 企业借工问题法律风险分析

虽然借工在法律层面并无明确规定,但是亦无禁止性规定。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借工行为并不等同于劳务派遣,而且国家政策法规并不禁止借工行为,企业合理的借工行为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员工借用,虽然法律并未明文禁止,但不可避免地给用人单位及用工单位带来了一定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1.1 借用人员发生工伤或职业病风险。借用人员在借入单位工作期间,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除借出单位和借入单位在所签订的借用协议中已明确由借出单位承担的,借入单位有可能会在仲裁或诉讼中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或共同被告。且即使在借用协议中已明确由借出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及职业病风险的责任,劳动者仍然可能以民事侵权责任为由向借入单位提出诉讼请求。

2.1.2 借用人员因公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法律风险。在借用人员在借入单位工作期间,若发生借用人员因工作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害的,即使在借用协议中明确相关风险由借出单位承担为,借入单位仍有可能因此被被害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承担相关侵权责任。

2.1.3 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

在(2014)徐民终字第00942号法院判决:劳动者虽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但实际并未履行,且新单位支付其报酬并且缴纳了社会保险,故法院认为其与新单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2010)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830号法院判决:原单位倒闭,借用关系变为事实劳动关系。

在(2010)杭下民初字第1580号法院判决中:劳动者与原单位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再借调到新单位,法院认为其与新单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2.1.4 其他法律风险。如:因借出单位未善尽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未为借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未提供相关劳保用品、未支付加班工资、未让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由于借入单位作为实际使用借用人员劳动力的单位,有可能因此与借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2 企业借工问题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借用人员在劳动用工中并非只是少数,作为一种短期内还将继续存在的用工方式,企业还是需要加强对借用员工的风险防控,做到合法用工、规范用工。

2.2.1 加强用工规划。虽然借工在法律上并不禁止,但是借工毕竟会使管理手续变得复杂,因此也就增加了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建议在企业岗位设置与招聘方面加强规划,对难以物色到合适人员的技术性岗位,应当加强招聘力度,在能自主招聘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借工岗位的数量。

2.2.2 完善借工手续。借入单位、借出单位和劳动者应签订借工协议,并约定清楚协议期限、变更解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绩效考评、级别晋升等方面的事项。而且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如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员工工伤等问题,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杜绝仅由借出单位开具《借调函》等单方法律行为。

2.2.3 加强日常管理。日常管理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用工单位劳动用的工管理情况,对于用工单位出现的劳动用工违规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或介入,以保护借用员工的合法权益。借工企业应当充分履行借工协议上约定的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可能发生争议的事件(比如工伤等),借入、借出单位应当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避免时间延误、事态恶化而导致双方企业陷入劳动

争议。

第4篇:风险分析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风险;层次分析法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屋财产与土地财产的总称,是实物、权益和区位的结合,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与经营是对环境进行不断的重新配置、建造并加以管理以满足社会的一种活动,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也极大地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完善,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有很强的拉动作用,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一、房地产投资风险类型

由于房地产投资项目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影响因素多、与其他产业关联性高等特点。使得房地产开放项目开发中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一旦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是很不利的。因此投资方必须对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进行分析与研究,加强风险管理来保障投资的收益。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可分为环境、政策、技术、市场、管理5个方面的风险。环境风险分为自然环境风险和人文社会环境风险。政策风险包括城市规划、税收、金融、土地、产业。技术风险包括设计、设备、施工方法、技术人员素质、市场风险包括市场结构、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市场价格。管理风险包括管理者能力、管理者素质、管理制度等方面风险。

二、AHP法理论及运算步骤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对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进行分析和研究。AHP由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教授托马斯·塞蒂(T.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正式提出,是一种实用的定量与定性的研究方法,在多个领域中有所运用。通过建立判断矩阵,根据判断矩阵计算权重。具体运算步骤为:

第一步,确定系统总目标,并依据总目标的不同将系统划分为不同层次,建立层阶梯模型,反应因素之间的关系,见图1。

第二步,构造判断矩阵(实质是指标评价体系)。每次取两个因素Bi和Bj比较它们对上一层元素A的影响,并用aij表示,全部比较的结果用成对比较矩阵表示,即:A=(aij)n*n。满足以下特点:aij=1/aij,故又称A为正互反矩阵。aij值由表1确定:

表1 分级比率标度

虽然构造的判断矩阵虽然减少了其它因素的干扰,比较客观地反映出一对因子影响力的差别,但综合全部的比较结果,难免包含一定程度的不一致。如果比较结果是前后一致的,则矩阵A的元素还要满足:aij* ajk=aik(i,j,k=1,2,…,n)。只有满足上式的正互反矩阵才是一致矩阵。一致矩阵应具有如下性质:

(1)A是正互反矩阵,且其转置矩阵AT也是一致矩阵;(2)A的秩Rank(A)=1;(3)A的最大特征值λmax=n(n是矩阵A的阶),A的其余特征根均为0。可以利用性质(3)来判断矩阵A是否为一致矩阵。由于特征根连续地依赖于aij,所以得到的λmax比n大得越多,矩阵A的非一致性就越严重,那么λmax对应的标准化特征向量就越不能真实地反映B=(B1,B2…,Bn)在对元素A的影响上所占的比重。

第三步,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层次的单排序,就是将判断矩阵A对应于最大特征值λmax的特征向量W,经归一化后求出同一层次相应因素对于上一层次某因素相对重要性的排序权值W的过程。运用乘积方根法求权重系数,求各行的几何平均值:

bi=■,i=1,2,3…,n

再把bi(i=1,2,3…,n)进行归一化:Wi =bk/■bi;k=1,2,…,n。由于人们对复杂事件的各因素是主观判断,一般不可能直接保证判断矩阵就是一致正互反矩阵,因而存在误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判断矩阵可以接受。这一检验步骤为:首先,计算判断矩阵A的最大特征值λmax,假设:求出n阶判断矩阵A的归一化特征向量为W=[w1,w2,…wn]T ,将矩阵A的方程:AW=λmaxW,展开,得:λmax=■■■。计算出A的一致性指标:CI=■,然后,查找对应的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最后,计算一致性比例:CR=■。当CR

三、实例分析

以G市某房地产投资项目L为实例进行投资风险的分析与评价。L房地产项目是商住类型项目,所在城市自然和人文社会环境稳定,资源充足。该地区房产投资优惠政策多,有比较宽松的投资环境。城市化人口每年递增,经济处于高速增长状态,有购买力的人群相对比较大。项目所在地周边配套设施齐备,交通便利,绿化措施良好,居住环境优良。L房地产项目是由K公司开发,该公司资金雄厚,从事房地产多年。具有比较强的管理和技术能力。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的总目标A(A为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然后划分准则层,本文由于篇幅所限,只划分一个准则层B,B=(环境,政策,技术,市场,管理)。构造判断矩阵A=(aij)

A=■计算权重系数bi=■得B=[1.715,3.159,0.315,0.995,0.579]T

归一化处理求出A的特征向量为:W= [0.253,0.467,0.0465,0.147,0.085]T;

AW=■[0.253,0.467,0.0465,0.147,0.085]T=■

由λmax==■■■得λmax=5.243;由CI=■得CI=0.0608;查表得n=5时R.I.=1.1185,则CR=■,C.R.=0.0544

0.253,W2=0.467,W3=0.0465,W4=0.147,W5=0.085可作为相应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系数。从中我们可看出政策风险权重系数最大。因此,L房地产投资项目中,政策风险是最重要的风险因素。

四、结论

本文从房地产开发投资方的角度出发,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了分析和评价研究。首先,针对房地产特点,利用文献调查法对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风险的书籍和大量期刊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风险影响因素分析,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划分为五类风险,再运用AHP法构建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对这些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建立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因素指标评价体系。进而对这些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得出分析评价结论。AHP法在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评价的运用已经比较成熟,但也存在孤立地分析因素,关联度较低等不足之处。对于高阶复杂的判断矩阵A其准确性也较差。针对这种现状,我们还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AHP法在房地产项目风险分析与评价的运用。

参 考 文 献

[1]谢英亮,彭东生,徐华巍.系统动力学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的应用[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10

[2]郭亚军.综合评价理论、方法及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3]朱亚兵,兰峰.房地产开放经营与管理[M].上海:立信会出版社,2007

[4]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伊中晓,韩炎峰.房地产投资风险指标体系及模糊综合评价模型[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2004(4)

[6]李启明,徐静.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中的预测[J].建筑经济.1995(10)

[7]潘洁,杨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J].企业导报.2010(12下)

第5篇:风险分析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欠款纠纷原因防范法律途径

企业欠款纠纷法律风险,是指在企业的正常运营过程中,由于企业未能有效地管理公司的财政而导致的与企业相违背的,有不利法律后果产生的可能性。从实际情况来说明一下就是:一些企业由于未能及时地收回欠款,逐渐形成了许多本该收回的欠款却遥遥无期,本该收回全部的却只见冰山一角的局面。这样的恶性循环下去,势必对企业产生影响,其结果不言而喻。而这种现象的成因是深层次和多方面的,因此抑制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必要和可行的。

一、企业欠款纠纷法律风险的成因

俗话说,有投资就有风险,一家成功的企业是多项成功投资的集合,那么如何看清在产生欠款纠纷时企业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家企业对外的主要交易方式就是合同,而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就要遇到各种各样的陷阱和风险,例如,无意或是恶意的违约都会对守约方照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参与签订合同的人员若无风险意识或者风险意识不足,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事实证明,在双方交易中,一份条款完备细致的合同会大大降低欠款违约的几率。根据以往企业欠款的主要来源来总结一下它的形式:或在企业投标时、或在完成合同时、或在实施当中、或在违约时等等。

(一)企业对欠款数额大小的关注度

一些企业经常关注的是欠款数额较大的项目,而对欠款数额较少的关注较少。这是一种不正确的心态。面对当下的市场压力,企业应该选择稳中求胜的方针:不要漏掉任何小的欠款,不要放弃每一次小的合作项目,逐步累积经验,逐渐形成自己的规模。

(二)企业应该关注债务方的实际经济状况

有一些企业总是注重债务方的表面经济状况而没有深入考评对方的实际财政状况,这往往可以把企业引入了欠款纠纷的圈套。

相关案例:有A、B两家公司,A公司看上去财力雄厚殊不知已快濒临破产,A向B借了300万的贷款。B公司多次催促遭拒,A两年内未还款,眼看着A公司濒临倒闭,无力还款。B公司无奈,只有借助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将A公司告上法庭,说明A公司应付的款项,并提出高额索赔金。可是这时候为时已晚,A公司无力再偿还这300万的欠款,最终B公司未能追回全部欠款。

分析:

1. 此案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B公司没有实际考评A公司的实际财政情况就借款,造成了欠款不及时予以归还乃至最终无力偿还的局面。

2. B公司并无违约,A公司为了自救而借款反造成破产时欠款越来越多,规定期限内不还款而违约。最终偿还不起而触犯刑法。

3. A、B公司签订欠款合同时不够慎重,因为B相信A的还款能力而未具体明确欠款抵押和担保人等条款。导致最后A公司破产后得不到全部赔偿。

4. B公司在A公司到期没还欠款时没有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追回欠款,而是多次催款长达两年。说明B公司缺乏欠款纠纷风险防范意识。

有上述案例可见,在借贷合作贸易中,选择公司时一定要慎重,深入考察合作方的经营和财政状况是关键,做到预先防范。发现问题时,一定要立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公司自身利益,尽全力把损失降到最小。

(三)遇到企业拒绝按期还款时要采取积极措施

无论欠款方是因为资金紧张,改变投资对象,还是经营不善导致延迟付款的情况,一经发现,双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协商和沟通,确定有效的还款截止日期,欠款方还应提供相应的担保方。遇到有支付欠款能力而又迟迟不还的企业,在催债时,遭遇一点挫折就表现出退缩而真正表现出穷追不舍的较少。企业应该树立这样的信心――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虽然是对企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一些时候,对于某些原则性并且触及合约的问题必须坚持到底。

(四)企业大多采取私下协商的方式

这是所有原因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也是引起企业欠款纠纷终将走上法庭的导火索。在大多数企业催债的过程中,他们选择私下协商的方式,而且大多都是口头协议。他们通常是多次催促,可是每次催促的力度都远远不够。这不仅造成了企业人才、钱财的浪费,也消耗了很多宝贵的时间。对此,企业有关人员应提高法律意识,力图用最快的速度解决企业欠款的纠纷。

尽管每个企业在处理欠款纠纷的问题上见仁见智,但对于缺乏相关法律这一点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加强对欠款的管理,能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欠款的问题,那将是未雨绸缪。即便发生了欠款纠纷,也会使企业应收欠款纠纷的风险降低到最小。

二、企业欠款纠纷法律风险分析

企业欠款纠纷的问题,基本上都是通过签订合约的形式来体现。现代交易是一种变相的法律交易,合约交易,双方通过合约来相互确立责任和义务,并约束对方的经济活动。合约是企业的诚信通信证,也是欠款纠纷问题的基本依据和凭证。

(一)合同管理及赔付制度的漏洞

在旧的合同版本中,违约赔付条款是不完善的,比如“一方违约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另外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双方在签订合约时没有设定违约金或是违约金的额度比较微小时(相对于金额高的交易),在一方资金链紧张,暂时无能力支付欠款时,这些企业更倾向于通过赔付小额的违约金来获得更长的资金周转周期。显然,这种违约是合同限制不了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违约方。

(二)有口头合同的情况存在

一旦发生欠款纠纷,守约方将很难为赔付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因为没有明确的凭证,故导致的损失也是难以挽回的。

(三)合同欺诈

这种纠纷常发生在事先没有对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语句的严谨度作认真分析的情况下。

(四)国内外经济形势

如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锐不可当,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经济全球化主要就是指金融全球化,金融全球化为各国加快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严峻挑战。对于中国来说,企业如何更好地融入其中是现今最重要的课题。在中国十二五规划时期,中国的金融业将逐渐形成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这是中国企业发展的绝佳机遇,但也伴随极大风险,如何提高金融借贷的风险意识,如何预防“有借不还,有借迟还”的现象,如何做到规范的金融调控,如何在与外来企业的合作中做到谨慎和共赢,这些方面更有着深远的意义。

首先,企业要了解金融全球化形势下潜在的风险,这是制定有效对策的重要前提。

其次,加强金融业的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推动金融结构的调整和国内金融体制改革,帮助企业认识伴随大量短期资本流动产生的金融风险。

再次,国家应完善有关法律条文,在此前提下,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金融流动和借贷准则。合作前,要做好对方企业的财务考评工作,深入了解,从而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生问题,企业应立即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切勿私下拖延解决。

三、防范企业欠款纠纷法律风险的具体实施方法

若企业在签署一份合同的时候 ,并没有充分考虑企业欠款纠纷法律风险或者是对其估计不足,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不可想象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对企业造成毁灭性的危机。

探究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防范机制,相信只要应对得当,就可以促进企业可持续的、健康的发展。以下是防范企业欠款纠纷法律风险的具体实施方法:

(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主要指在未产生欠款时的防范工作,包括审查债权方的经营合法性,其欠款偿还能力,企业对外信誉度,债权方开具的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

在企业签署一份合同之前,必须要全面掌握了解厂家的真实情况。比如,为何选择这个企业、与企业签约的目的、与企业合的项目、厂家的经营情况及厂家的信誉度等等。必须认真核实厂家的主体资格,要求厂家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厂家的营业执照。特别注意:在与其委托人签订合同之前,要求其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强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会促进实现经营利益的最大化。

(三)建立细致完善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在企业正常的运营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建立一整套制度来规范和限制企业法律顾问是一种很有效的解决企业法律问题的途径。事前防范和事后损失是成反比的,前期投入小,后期损失的就多,这个道理显而易见。在事前做好充分的防范准备,事后就会将损失降到最小。

(四)选择合法有效的结算方式

在交易中,选择信用担保。如无必要,应极力避免延期付款。还可以通过物品的抵押,来降低债权方不付款或是迟付款的风险。

(1)欠款到期时而未收到还款时。应提前通知相关责任人和公司财务人员催款。

(2)欠款到期后逾期3个月或更久的,债务责任部门必须定期(每月)通知债权方,进行催收。

(3)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个人的合法权益,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接触合同,并且按合约要求相应赔偿。

四、相关法律条文

(一)民法通则

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五、结语

以上是节选的部分法律链接,给企业更加直观的印象,突出法律在解决欠款纠纷事务中的重要位置。经过通篇的介绍,相信企业人也会有所思考。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适的合同管理人才,签订合同前谨慎地走访厂家,再加上培养法律意识,科学地运用身边的资源,相信企业欠款纠纷的法律风险问题一定会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马骏.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探[J].贵州法学,2005 (11).

[2]包庆华.现代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技巧解析[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6(1).

第6篇:风险分析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在日常的经济业务往来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票)是最理想、最安全的交易方式,但是,在站段的日常业务中,除部分办公用品等零星采购外,经常会遇到收(付)款和开具发票在时间上不一致所导致的先开具发票后收款或是先付款后收票。在收款业务中,对方财务部门往往要求先开票然后支付票款,而我方却是要求见款开票,而付款业务中,却是双方角色互换,对方财务部门要求见款开票,我方则要求见票付款。不管是先开票后收款还是先付款后收票所具有的时间差,对站段财务部门来说都会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地方企业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有很多,在诉诸法律时,结果也不尽相同,有的债权人得到了法律的支持,而有的却是债务人方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对于先款后票(也就是预付款),站段一般控制较严格,各方面制度也比较成熟,因此,为规避风险计,本文特对先票后款(先给对方开发票后收款)的法律风险进行探讨。

一、发票是付款凭证,是证明已付款的直接证据之一

直接证据是指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不需要经过任何中间环节,也无需借助其他证据进行逻辑推理就可以直观地指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只要一经查证属实,便可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由于发票是付款凭证,能够证明交易双方存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同时记载了交易双方的名称,交易金额,交易种类,因此发票属于直接证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七条规定:“专用发票一式四联,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由此可见,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发票应当作为购货方已经支付货款的直接证据。

二、民事法律的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该规定体现在债权债务的诉讼纠纷中,债务人方如称已将该笔款项付清,需为此承担已付清款项的举证责任。问题是当债务人持债权人开出的货款发票呈交法庭时,法庭会不会认为其货款已经付清哪?基于信赖的“先开票后付款”交往中,往往缺乏相应的特别书面约定或者其他补充材料予以证明买方并未付款。当卖方为货款至法院时,双方最基本的信赖已经丧失,诚信交易变成了诉讼对抗。此时,若买方以付款发票证明其已经支付货款,卖方则处于不利的诉讼境况。

更为不利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从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在货物买卖过程中,作为卖方即使给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表明已向对方交付了货物,出卖方仍然需要提供货物交付的相关证据,因此,自该司法解释生效后,增值税发票就不能作为已经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的有力证据,再交付凭证需要慎重保留。此外,作为购买方,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先开票后付款,更要当心!

三、交易习惯不能作为抗辩理由,一般不予采纳

在发生纠纷时,不少企业一般以交易习惯作为抗辩理由,但该抗辩理由存在很大问题。比如去超市购买办公用品,一般都是先付款后开票。出差住宿也是在付款后才开具相关发票,这才是一般交易习惯。因此,以“先开票后付款”作为交易习惯的抗辩理由是不成立的。

四、风险防范及对策

1.保留书面证据,订立细致完善的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卖方在货物发出的同时开具足额发票,买方应在收货后以支票、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不以现金结算”。这样,买方如果仅凭发票就无法证明其已经付款,还必须提供其他付款凭证予以佐证。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为先开发票后付款。在初始合同或送货单中明确注明:按行业惯例,应付款方的要求先开具发票后收款,供应方开出的发票不得作为付款方已付款的凭证,应以供应方开具的收据为真正的付款凭证。

2.未付款相关证据的保存。双反可以约定,在发票背面写上“给付发票时,货款尚未支付”,或是由对方签注“货款未付”字样。可以参考以下范例:今收到××公司送来要求履行编号为××××号合同的货款发票一张(发票编号),金额××万元,我公司尚未支付甲公司,我公司承诺于××年××月××日为甲公司结清,此证,××年××月××日。也可以在给对方开具发票时,要求收票人出具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今收到某公司××号发票,票面货款未付”。如果能写到这个程度可以说就直接、有效的规避了对方借此赖账的法律风险。

3.需要注意的问题。上述书面证据,务必要加盖对方企业公章、财务章或合同专用章。如果对方不同意签下这样的收条,债权人可以以录音的方式,说明该笔款项未付,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录音必须在开出发票之前,发票是一个很关键的付款凭证,只有在发票未开出之前的录音,方为有效的证据,而发票一旦到达对方手中,即使再有录音,也无法作为有效的证据,对方是否承认未付款这一事实,只有将运气寄托于对方是否仍然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了。

五、案例分析

济南成丰实业公司是历下区的一家钢材经销商,2010年下半年,出售了总金额为152万余元的钢材给济南明天实业公司。但双方的合作到后来出现了不愉快。2011年8月,成丰公司以“尚有82万余元钢材款未付”为由,将明天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在法庭上,成丰公司提供的证据包括双方的供货协议、钢材送货单及收条,以及对方70万元的银行转账凭据等。而明天公司提供的主要证据则是成丰公司开具的全额销售发票。

原告成丰公司认为:在与明天公司的交易过程中,我们应对方的要求,先向明天公司出具了发票,然后再去催收货款。目前尚有82万余元货款一直没有支付。在买方市场中,顾客就是上帝,先出具发票是商界常见的手法,所以具体在本案中,发票不是付款的凭证,只能证明双方发生货物买卖的数量和金额,公司没有收到明天公司的现金付款,而发票是在收款之前开具的,因此不能做对方已付款的证据。

被告济南明天实业公司则辩称:余下的82万余元货款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证据就是这3份全额的销售发票,成丰公司已为我们出具了全额的销售发票就是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发票在手就是明天公司已付清货款的凭证。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明天公司应当清偿钢材款及利息。明天公司当庭不服,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公司认为,明天公司手里持有成丰公司开具的全额发票,发票上的全部金额即为明天公司的付款总额,公司没有拖欠成丰公司的钢材款。

第7篇:风险分析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风险;规避

房地产开发经营由于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高赢利、高风险等特点,导致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的存在太多不确定因素。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普遍存在只重视项目开发而不重视管理特别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缺乏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单一,使得房地产项目中的诸多风险因素得不到有效控制,进而引发房地产项目投资的重大损失或失败。重视并研究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风险是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过程。

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存在的风险

1.社会政策和治安风险

政府政策的出台,其目的都是积极的,但是对于房地产投资商和开发商来说,却可能成为风险的因素。政府为了达到某种预定的经济增长目标或限制房地产经济的不正常发展而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均对房地产投资带来巨大的风险,政策风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全局性的。

另外,社会治安也回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社会治安关系到人们的财产安全与生命安全,只有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人们才能安居乐业,进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才能有更好的保障。

2.市场风险

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的不确定性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巨大的风险。供求关系的变化必然导致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在一般情况下,市场供大于求会致使房产价格下降,求大于供也会使得房产价格上升。这种变化会导致房地产投资的实际收益偏离预期收益。

房地产不能移动,位置固定,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动产,所以投资房地产的资金流动差。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和个别性市场,也必然增加了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复杂性和难度。房地产业生产的周期长的特点也使得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在市场的变化中处于不利地位。开发期越长,各种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开发后期的费用和建设项目的租金和售价便越不确定,风险相对也越大。

3.经营性风险

经营性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自身的经营不周或其他内部因素而带来的风险。投资者由于主观上对经济发展的判断错误或决策失误,它可能发生在投资方式的选择、投资地点的选择以及投资类型的选择之中,在进行每一个选择是都面临着不确定性,一旦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便将对投资项目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企业管理水平低、工作效益差而引起的未能在最有利的市场时机将手中的物业脱手,以致使其空置率过高,经营费用增加,经营净收入期望值。

4.货币政策引起的风险

通货膨胀因素。当通货膨胀时,货币贬值,建材价格上涨,工程造价被大幅度的提高,对于周期较长的正在建设房地产来说,这无疑是一场灾难。银行利率的变动也可能会给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带来损失。一般地,使用高利率折现,会降低投资者的净现值收益;利率的上升,会直接增加投资者的成本,加重其债务负担;利率的变动还影响到社会的购买力,影响社会总资金的供给,从而对房地产市场价格间接产生影响,给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带来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风险的规避

1.及时准确的预测风险

在房地产投资前便应该对投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预测,然后再进行合理的投资。通过全面的市场调查和充分的市场研究,在获取尽可能详细的、高质量的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对市场的走向做出合理的估计,从而做出合理的投资,使投资交易得到有效的保证。通过环境分析,对国家或政府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进行预测,以便调整房地产投资,更好地得到国家或政府的支持。

2.风险控制

选择风险较小的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式,可减少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使投资收益得到更好的保证。对于风险太大的自己所无法承担的项目作出放弃的决定。放弃是对风险回避的最彻底的一种办法,但放弃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利润,因此也是一种比较消极的防范风险的方法。

3.风险转移

房地产开发商可通过各种合理合法措施将风险转移出去。一是保险转移,开发商可通过对经济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购买房地产保险,若投资后发生风险损失,则可由保险公司提供补偿,还可通过购买其他各种保险,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转移该保险公司;二是契约合同转移,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契约合同将可能出现的损失的财务负担或法律责任转移给非保险业的其他人;三是财务责任转移,如发行房地产开发公司股票、寻求合作伙伴等通过寻求外部资金的方式将部分风险损失、财务责任转移给他人。

4.风险分散

不同项目的风险及收益能力是不尽相同的,投资者将投资额分别投入到不同的投资对象中去,既开发住宅,又经营写字楼,还可以从事土地转让等从事多种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可以获得比将所有投资资金集中于一个项目或或一种方式上更稳定的收入,又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另外,跨区域的房地产投资组合可以均衡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同时减少个别地区经济动荡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许晓音:房地产投资风险与防范对策研究[J].商业研究.2002.09.

第8篇:风险分析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 小产权房 原因 风险 法律规制

一、小产权房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村委会,或由乡镇政府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房屋,即“乡产权房”或“小产权房”。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对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其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1.价格低廉,手续简单,配套设施的逐渐完善是受居民青睐的主要原因。由于房价的持续走高,使得购房者将目光更多地转向了郊区,也因此催生了小产权房在我国一些重点地区的交易。许多城市市区房价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的价格优势非常诱人。虽然小产权房多分布在郊区,但是随着城市交通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往郊区交通不便的劣势正在逐渐被扭转,这使得购房者更加愿意选择小产权房。

2.近20年以来中国没有根据《宪法》落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宪原则和法规运转体系,有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国家法律是非常不完善的,实行的是城乡不平等的国家垄断性的征地制度。此外,由于制度上的不完善,小产权项目建设上存在的权力寻租空间也是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小产权房的风险分析

1.从法律角度看,根据我国现行房地产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所以,具有城镇居民户口的购房者不可以购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或者村委改造等,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实际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所以其拆迁补偿能否得到或者得到多少都将是一个未知数。

2.经济角度看,首先是资金风险。小产权房既不能赢得银行信贷的支持,也不能进行抵押和担保,因为其不属于市政规划项目,其项目开发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投入全依赖自筹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合作者的其中一方撤出资金,导致资金链条断裂,楼盘很容易形成烂尾楼,对预缴部分房款的购房者来讲,投入的资金必然会“打水漂”。其次是经济纠纷。一旦小产权房的购买者和开发商之间产生了纠纷和矛盾,由于小产权房交易不受现有法律保护,受损一方当事人很难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难以追回损失。

3.社会角度看,扰乱房地产秩序拉大社会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的和谐。特别是别墅产品类型居多的小产权房,业主和当地村民因为社会财富等不同,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由于小产权房交易的大量出现,会导致社会上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的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

三、国家现行做法

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处置小产权房的相应“原则建议”,其中之一便是新老划断――对于在建、新建小产权房,一律严格查处、整顿;而对于已经形成规模性入住的小产权房,则要妥善予以处理。这其中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但在土地属性仍为非国有建设用地。对于小产权房,无论是国土资源部还是国务院,态度向来强硬。但这一次,促使国土资源部寻求小产权房处置方式的,是全国大量小产权房“既成事实”的现状。据国土资源部不完全统计,小产权房已经占到中国村镇住房总量的20%。无论最终国务院批复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开发商肯定都不能介入小产权房的处置,更不可能以后介入进行开发。我国决策层比较倾向的意见是,把现在已经形成的问题处理妥当就视为结束,未来也不可能在政策上给小产权房新的空间,基本原则就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后,严格执行既有的土地管理政策与制度。

四、小产权房的法律规制

1.明确小产权房法律概念。由于业界对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问题在《宪法》及《土地管理法》、《房地产法》、《担保法》的相关条款中有不同的解读,将会影响到社会公众对于小产权房政策的认识,无形中增加了小产权房的市场空间。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小产权房的概念和性质的认定,要统一起来,这主要通过相关法律条文加以解释和规定,才能使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在分析判断时找到清晰的法律依据,才能让我们做到有法可依。

2.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小产权房的泛滥和市场有关,也和以往立法、执法不及时、不严格相关。所以对于抑建小产权房的出现我们要以防止为主,通过有关立法来取缔小产权房在社会中的蔓延,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法操作的人员予以处罚,对于新办理产权登记的主体严格审查,坚决杜绝小产权房在社会上的流通。

3.区别对待现存问题。在制止新的小产权房项目出现的同时,一定要对过去的小产权房予以处理,才能显示法律的公平性。已经建成的小产权房,在开发商和购房人应该补交相应的税费的同时,还要对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开发商和村组织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所得。对已经建成和入住的小产权房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展现务实弹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把责任简单推给那些中低收入购房者不懂法律是不负责任的。解决已成事实的小产权房必须有一套严格的制度,从速查清已建成的小产权房的基本情况,保证统计真实、准确、有效。

参考文献:

第9篇:风险分析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海外应收账款 成因分析 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我国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再加上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国内的市场需求已经进入了饱满的状态,因此,我国的企业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海外建设,尤其是进行海工建造项目的企业,近年来在海外的建造项目也越来越多。然而,由于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在海外的应收款现象却越来越普遍,海外建设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一、海外应收账款的形成的原因

(一)竞争环境的巨大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企业纷纷实施走出去战略,然而,随着国际市场的发展,我国的企业在海外面临着极大的竞争压力。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商品市场当中,企业之间除了需要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等方面进行竞争之外,一些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合作,甚至不惜冒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在海外贸易当中实施汇付以及托收等结算方式,然而,在西方国家的贸易发展过程当中,这种结算方式通常情况下是很少会运用到,因此,这种方式,在对海外进行贸易的时候很容易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二)对相关政策进行的违约

在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当中,我国政府对我国企业在海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制度,除此之外,我国政府也对我国的外汇管理进行着严格的管理,因此,在对外的经济贸易当中,我国的企业为了节约企业的成本,并希望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使企业的海外贸易的程序简洁化,往往会通过一系列方法将海外的应收款进行相应的处理,通过这种方法达到简化资金的审批程序,来缓解海外企业的资金运转不利的状况。例如,在海工建设项目当中,我国的企业往往会在海外设立公司的分公司或者是海外代表处,如果海外企业将海外应收款转到国内,就需要经过一系列繁琐的程序进行审批,因此,为了简化程序,企业往往以海外企业注资的方式将资金留在海外。

(三)出口结构不合理

从我国当前产品的出口结构来说,我国的商品出口主要局限于出口一些技术含量比较低的制造业商品,而且很多商品也是以贴牌生产为主。除此之外,这些产品大多也是资源消耗型的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商品的高附加值环节主要是由国外企业进行控制,我国仅仅是这些产品的加工地,赚取价值链当中的最低价值。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在国际贸易当中往往是处于弱势地位,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权。对于这些产品的出口,通常是借助于优惠的政策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一旦政策取消,或者是企业国家通过科技进步降低生产价格,我国企业将会处于不利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就会增加了海外应收款坏账风险。

二、海外应收款的风险表现

(一)资金周转的风险

从企业的发展来说,海外应收款的出现会使企业的资金的流转速度大大降低,延长企业的资金周转时间。如果企业的资金不能够及时地收回,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企业的资金周转遇到困难,严重的话,甚至还会造成企业的资金因为周转不开而引发的企业破产状况。例如,在海工建设项目当中,由于海工建设项目的工程通常情况下都是比较巨大的,因此,海工承建企业往往会从银行进行贷款建设,如果出现海外应收款的现象,就会很容易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无法及时对银行的贷款进行偿还,那么就会增加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利息开支,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坏账损失风险

在企业的海外经营活动当中,企业的应收款现象往往是和企业的赊销战略是密不可分的。如果企业不能够及时收回工程款,那么就会使企业的资金链发生断裂,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那么企业就会无法进行下一轮的海外投资活动,最终就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的运转。另外如果企业的海外应收款比较巨大的话,那么就会使企业的运转陷入不利的状况,甚至会造成企业的破产。例如,在海工建设项目当中,由于海工建设项目通常情况下都比较巨大,所以资金也比较巨大,如果企业的海外应付款比较巨大,就会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三、现阶段海外应收款的风险预防策略

(一)构建企业的信用体系

在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当中,政府往往会根据市场的需求,为企业建立相应的企业信用体系,当然,企业的信用体系是非常公开和透明的,政府会定期对企业的信用体系进行评估,并在评估之后将企业的信用体系在社会上进行公布,对于那些企业信用不合格的企业,政府将会对其给予相应地警告,然而,在我国的经济体系当中却缺少这样的体系,因此,我国政府应该进行着手建立企业的信用体系,提高我国企业的信用等级。我国企业在海外活动当中,也应该对合作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等等,通过这种信用评估从而降低风险。例如,在海工建造企业的海外活动当中,海工承建企业需要首先对建造方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在评估后再进行决定是否进行海工项目的建造。

(二)借助于国际仲裁机构

在国际贸易当中,由于海外应收账款的收取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成本也相当高,除此之外,在国际贸易当中,我国和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并没有在账款的追逃方面进行相应的国家间合作,再加上海外追诉的成本也是非常巨大的,有时候甚至得不偿失,因此,在海外应收款的追逃方面是非常困难的。然而,我国可以借助于国际的仲裁机构,利用仲裁法律进行海外应收款的追逃工作[5]。在国际仲裁机构当中,通常情况下,需要进行仲裁的双方之间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根据相应的仲裁协议对海外应收款进行相应的仲裁工作。例如,当海工建造项目的承建企业出现海外应收账款的时候,可以通过仲裁机构的仲裁去尽可能地收取海外应收款。

(三)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这种金融工具

在国际贸易发展当中,国家为了推动本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就会通过金融手段制定出一些有利于本国企业发展的政策,其中信用保险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种形式,当然,这种政策实际上是一种非盈利性的政策,并且符合国际贸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我国的出口信用风险来说,我国制定的出口信用风险包含了多方面的内容,其中主要有政治方面的风险、贸易方面的风险,以及战争和自然灾害等等,通过参保手段,可以对海外的应收账款风险实现有效的抵消。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经济的发展慢慢开始走向国际化,然而,由于国际社会的复杂性,再加上国际贸易市场面临着很大的竞争压力,因此,我国企业在海外的经营活动当中,经常会遇到海外应收款现象,这就需要企业在海外的经营活动当中,采取相应的措施为企业避免海外投资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商锐.现阶段海外应收账款的成因及风险防范[J].国际商务财会,2011

[2]杨巧平.浅谈海外应收账款风险防范[J].金融经济,2012

[3]王海珍.对国内企业海外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