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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资监管体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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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第1篇: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范文

关键词:企业融资;中小企业;银行信贷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3-0113-03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A

当前,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影响逐步加深,我国出口增速减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2008年上半年全国约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约十分之一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较上年同比减少15%,相当数量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大,需要深入思考进行破解。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中小企业自身原因。一是管理落后,信息透明度低。中小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存在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完善、数据不实等问题,同时,经营信息高度内部化,且存在大量非经济信息,一般渠道很难获得,因此,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一般比大中企业严重,使银行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无法准确判断,导致对其不信任和“惜贷”。二是生命周期短,倒闭比例高。由于多方面原因,中小企业的倒闭率高在世界各国具有普遍性。我国有近30%的私营中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近60%在4-5年内消失。这为中小企业在获得融资特别是中长期融资造成了很大的障碍。三是规模较小,缺乏担保抵押物。中小企业共同的特性是自有资本不足,缺乏办理贷款所需抵押的物质保证,在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提高了贷款准入企业最低资本条件和贷款条件情况下,更是难以获得贷款担保。同时抵押物不易变现,使风险防范措施难以到位,也不利于银行降低信贷风险。

(二)外部环境原因。一是市场法制环境不完善。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现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还过于原则,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一些配套法律法规。一些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有重要作用的《风险投资法》、《中小型银行法》等还未出台。二是政府对中小企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综合性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社会信用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还存在着一定的行政干预,同时,对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政府行为的越位和缺位同时存在。三是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拥有绝大多数资金的国有商业银行,随着不断改革,往往对中小企业“惜贷”。中小金融机构资金不足,融资能力有限,同时,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门金融机构还很缺乏。四是直接融资体制欠缺。我国资本市场虽然建立了中小企业板,但对于上市公司仍有较高的条件限制,能够上市的可谓屈指可数。五是社会化中介服务不足。包括金融、担保、法律、工商、理财、审计、教育、培训等机构在内的社会化中介机构,在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对中小企业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社会中介机构还不够发达,已有的中介机构往往设在政府部门,倾向于为大企业服务。

二、国际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验

(一)政府积极发挥作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合理创设扶持制度

各国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中,政府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给中小企业以积极扶持。但是从本质上讲,扶持也是对市场的干预,因此各国都注意干预的限度,很少针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干预,通过制定政策、制度,对中小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扶持,提高中小企业的生存和竞争能力,激励有关市场参与者选择与中小企业进行交易,加强市场监管,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更为平等的竞争环境,解决市场失灵,让市场更好地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不是以政策代替市场,实践证明,以政策代替市场往往会适得其反。

(二)构建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

由于各国经济体制和市场特点不同,具体的政策体系有所不同,但是,共同点是,都建立了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一般包括法律制度、机构设置、融资扶持等方面。

1.通过立法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信贷、促进公平竞争、鼓励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形成了一套包括中小企业基本法在内的比较完善且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如:美国的《小企业法案》、《小企业融资法案》、《小企业投资鼓励法》、《1974年联邦采购政策法》等,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中小企业指导法》等。

2.设置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机构,统一协调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扶持制度、措施的贯彻实施。如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SBA)、英国的小企业服务局、日本的中小企业厅等。

3.制定完善融资政策制度体系。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完善的信用体系、发达的风险投资、直接融资体系,制定各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财政援助,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三、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体系的建议

(一)正确认识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的功能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公共产品供给者,为市场参与者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市场参与者按照回避风险、追逐最大利益的原则,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开展经营活动。从各国的做法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通过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制度,积极扶持中小企业,提高其竞争力,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营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进行交易。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必须要减少“指令、干预”,增加“指导、服务”,争取在政策上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支持,切实淡化非市场行为,更多利用市场化手段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

(二)制定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各国中小企业融资体制看,政府政策的作用关键在于通过提供政策性的担保、补贴或资金支持,降低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和成本,同时,让金融机构承担一定的风险,既避免了政府的直接干预,又利用了金融机构专业的识别能力,发挥了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目前,国内一些运作良好的机制,通过利用政策杠杆,发挥市场作用,实现市场交易各方互利共赢、风险共担、风险和利益相平衡。例如,浙江的“桥隧模式”,通过在担保公司、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三方关系中导入第四方,包括风险投资机构或行业上下游企业。第四方事前以某种方式承诺,当企业发生财务危机而无法按时偿付银行贷款时,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第四方来购买企业股权,为企业注入现金流,偿付商业银行贷款,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从而规避了破产清算,最大可能地保留了企业的潜在价值。

(三)设置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国际上,即使中小企业发展成熟的国家,中小企业融资还是存在困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仍是一项重要任务,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了专门的机构。当前,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还处于分行业管理、多头管理状态,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为使我国中小企业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国家可考虑设置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作为全社会中小企业的主管部门。当然,在全国性统一机构设立前,可由地方政府先行探索设立符合当地实际的统一性机构,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的管理体系。

(四)构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一方面,我国可参照发达国家做法,考虑制定具有根本指导性质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从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宗旨、组织形态、权利与义务、产权关系、创立与退出等方面做出总体性规定。一方面,应逐步建立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配套法规;制定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金融机构法》、《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风险投资法》、《放贷人条例》;制定指导中小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产业指导目录》、《中小企业振兴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法》,明确发展中小企业的基本方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高中小企业战略地位,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大力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在各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债务性融资都占比较重,我国应建立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多层次、广覆盖的间接融资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当前,除了要引导大型商业银行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部门外,应充分发挥中小型金融机构根植于地方经济,在获取信息、识别项目、控制风险、处理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中小银行、信用社、专业性贷款机构、互助储蓄银行、金融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二是大力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着力完善信用担保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担保机构形式选择上,鉴于我国的信用环境,可以借鉴韩国方式,设立政府专项信用担保资金注入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自行确定将资金按照商业贷款的方式贷给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既避免政府直接参与,又防止银行“惜贷”。探索发展民间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利用其信息搜集成本、监督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优势,特别是,在缺乏监管、政府资源欠缺条件下,运用互助担保会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使得会员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和风险共同体,对解决信息不对称有重要意义。三是积极推动民间借贷合法化。在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缺乏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扮演了重要角色。对民间借贷应正确引导,堵疏结合,对于互民间借贷应承认其合理性,对高利贷性质为主的地下钱庄应严厉打击。

(六)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对中小企业具有更强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应当建立符合我国特色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一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市,大力发展创业板市场,适当放宽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的上市条件,通过增加企业规模和盈利标准的弹性,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到股票市场上市。二是积极发展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恢复建设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为那些未达到公开上市条件的股票提供交易场所,拓宽融资和退资渠道,发挥柜台交易市场交易灵活、交易成本低廉、条件要求较宽松的优势,为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进行证券化的股权流通和交易提供支持。三是构建多层次风险投资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发展。要按照市场规律构建风险投资体系,允许合格的创业投资经理通过募集私人资本成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通过政府担保杠杆使其资金放大,并鼓励其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合格的中小企业。四是恢复建设地方产权交易中心,发展非证券资本市场。非证券资本市场是我国特殊经济条件下的产物,符合我国目前经济运行机制不规范、产权界定不清晰、有关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备、中介机构水平有限以及信息不通畅的经济社会环境,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

(七)进一步发挥政府财政扶持作用。降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同时延长免税年限。进一步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将其税率调整至3%-4%。及时清理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收费,使其享有与大企业一样的国民待遇,甚至是超国民待遇。各级财政应逐年新增高科技产业发展专向拨款,用于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孵化期和产业化启动的投入。政府采购应向中小企业适度倾斜,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

(八)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扶持。向其提供人、财、物等支持,鼓励其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建立中小企业间的科技开发及成果共享机制,规范技术交易行为,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支持体系。电子商务技术被认为是中小企业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信息咨询机构、科技情报中心和经济信息中心等,帮助中小企业获取信息。三是设立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中心。可由行业协会牵头,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设立专门的中介组织或机构,在咨询、信息提供、企业诊断、经营指导、人才培训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鼓励社会化中介组织发展,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培育市场化中介体系,让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产权交易等摆脱行政色彩,真正发挥中立、沟通、服务的中介作用。四是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监督管理机构等组织体系,积极扶持独立信用评级机构。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加强其信用文化建设,营造社会信用环境、提升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

第2篇: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范文

新一轮IPO一开闸,各大公司迫不及待地对外披露和路演,甚至为了尽快上市纷纷压缩发行规模、压缩发行价格、老股转让“临阵归零”等。正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制度的漏洞,上市公司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投资者权益保障无法落实。从“绿大地欺诈上市案”的一波三折,到年初“奥赛康叫停事件”触碰制度红线,企业IPO路径严重畸形,新股“堰塞湖”现象和权力发审加大上市成本等愈演愈烈。这种背景下推出《暂行规定》,对全社会参与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提高监管的广度和深度都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变化过程,监管对象和范围也不断扩大。但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目前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证券发行监管中,政府主导的核准制缺乏市场约束机制、透明度低,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第二,证券交易监管中,立法滞后、执法力度欠缺、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不力,相关立法亟待完善;第三,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主体对于信息披露存在着明显的非主动性和随意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滞后和虚假披露时有发生;第四,对券商的监管中,证券公司过分注重占有率,造成行业内竞争无序,限制了中小券商的发展壮大,且券商经营同质化严重;第五,自律监管中,现阶段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限制诸多,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那么,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避免监管真空。首先,统一证券监管体系。证券市场多头监管体系易导致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而在统一监管体系下,监管机构被赋予明确的监管目标和责任,权力高度集中,监管标准统一性,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监管漏洞问题。其次,加强监管机构的协调与合作。在证券监管体系尚未统一之前,通过加强监管机构的协调与合作来缓解监管冲突导致的漏洞,减少违规行为机会。

第3篇: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范文

开始实施的改革开放政策,启动了我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资本市场应运而生。我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规模不断壮大,制度不断完善,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不断成熟,逐步成长为一个在法律制度、交易规则、监管体系等各方面与国际普遍公认原则基本相符的资本市场。

虽然我国资本市场在自身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增强,发挥功效的范围和程度日益提高,但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遗留问题、制度性缺陷和结构性矛盾,制约了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证券市场经历了大起大落。在股权分置改革的最终完成、上市公司业绩的大幅提升、资金流动性过剩成为拉动2006-2007年牛市行情的“三驾马车”,上证综指于2007年10月16日创下6124.04点的历史新高后便步入颓势。2007年10月26日上证综指第一次跌破5500点,虽很快于2007年11月1日反弹至6005.13点,但随即又踏上新一轮跌途。2007年11月28日跌至4778.73点,2008年4月22日跌至2990.79点后因印花税率调低引发政策性反弹,但回升至5月6日的 3786.02点便草草终结。此后,股市再无像样的反弹,9月16日更是创下1974.39点的近期新低。奥运行情上涨预期梦破灭重创了投资者的信心,也折射出证券市场设计功能的基本丧失。

由于建立初期的整体环境和市场本身制度设计上的局限,客观上积累了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一是我国资本市场赋有为国有企业解困的使命,这种状况造成了证券市场发展先于非证券化资本市场发展、股票市场发展快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交易所场内交易发展先于场外交易市场发展、只有现货市场没有证券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商品市场等一系列资本市场结构的不合理现象;二是当前上市公司的结构无法全面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特点和趋势,影响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交易机制、登记结算的法规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有待完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四是资本市场上散户投资者较多,机构投资者相对占比较少,导致投资者结构不均衡;五是现有证券公司的整体规模偏小,盈利模式同质,行业高度分散,整体创新能力不足,综合竞争力较弱;六是法律、诚信环境有待完善,监管有效性和执法效率有待提高。

第4篇: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范文

金融脱媒,或称之为“金融非市场化”、“金融反中介行动”等,是指金融活动中的资本供需双方受某些干预因素影响,绕开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直接开展融资活动的现象。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化发展,尤其是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加之受长期低利率政策和部分过于严格的金融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资本市场上金融脱媒的现象越来越显著。从央行公布的2011年各月份人民币存款数据看,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环比增长比率整体呈现波动下行趋势(见表1、图1)。与此同时,以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民间借贷机构长足发展,更印证了金融脱媒已经发生并不断深化。

二、金融监管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金融脱媒现象的不断发展,给各市场主体带来新的变革和挑战。主要表现在:(1)传统金融机构正努力进行金融创新和业务经营模式调整,不断参与资本、保险、期货、黄金等市场业务,越来越多地呈现出综合化经营的特点,而大量表外资产的出现,直接导致“影子银行”发展迅猛;(2)各类新型中小金融机构,抓住资本市场供需严重不平衡的机遇,推出各类金融服务,不断丰富资本市场产品的差异性;(3)大量脱媒资本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而非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流动性大大增强,削弱了央行以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常规货币政策调控经济的效果,这给央行和政府的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是现行一部分不恰当的监管制度扭曲了金融行为,一定程度上促使金融脱媒现象的产生和发展。从2011年发生的“温州跑路潮”事件看到,众多处于起步和上升阶段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需求大,但却因自身风险系数高、抵押资产少及银行银根紧缩等制约而出现不同程度的“融资难”,它们转而寻求高利率、低门槛的民间借贷资本,以至因负担过重而出现资金链大面积断裂的后果。这集中反映出,过度集中而严格的金融监管对资本市场的活跃性有明显的“金融抑制”作用,显示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三、金融监管改革建议

(一)整体方向在探讨改革具体措施前,有必要理清、提炼改革的前行方向。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可知,金融脱媒是市场经济繁荣和资本市场健全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因而需要彻底摒弃对金融脱媒进行防范的观念,而是应积极适应其发展趋势,从保障市场自由度层面看还应给予适当鼓励。同时,金融监管出发点应立足于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切实保障金融体系稳定,而不应将监管重点放置于审核市场准入、划分监管权力和范围等行政事务上。

(二)具体措施首先,应切实推进金融利率市场化进程。要适时调整现行利率政策,有限度、有幅度地放开利率管制,消除存款负利率,改善传统金融机构中存款不断流失的窘境,也使金融资本能够真正按照市场供求状况决定脱媒程度。第二,适应银行业综合经营趋势,适时、主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创造相匹配的制度环境。适时修订现行《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营业范围的规定。第三,强化对“影子银行”系统和新型融资机构的监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宏观监管体系。一些在其他国家已经实施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诸如存款保险制度、最后贷款人制度、破产机制等可以在深入研究、充分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施。第四,培育和扶持服务中小微型企业的新型金融机构,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此类金融机构积极进行创新。最后,金融监管部门间应加强协调,保证监管体系的一致性。在新形势下,“一行三会”以及财政部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促进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

第5篇: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范文

【论文摘要】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发展演变中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形成的“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既不利于入世后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顺利接轨,也不能很好地体现市场公平的原则,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本文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阐述了股改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并对今后中国如何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提出建议。

1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

2005年4月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使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长期以来利益分割的局面得以纠正,理顺了市场定价机制,从制度上消除了市场股份转让的制度性差异,对恢复资本市场功能并由此推动资本市场全方位改革具有历史性意义。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按融资方式和特点,可分为股票市场、中长期债券市场和中期信贷市场;交易品种从单一的股票逐渐发展为以股票交易为主,包括债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债券以及权证等多种金融工具。但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仍相对落后,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相比差距还很大,特别是企业通过股市所筹措到的资金比例还较低,与庞大的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相比尚微不足道,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 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

2.1 资本市场的定价功能将得以恢复和完善

资产的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推动存量资源配置的基础,也是重组、并购活动有效进行的前提。在股权分置时代,人们常说,中国资本市场是个“投机市”、“炒作市”,人们重视运用“净资产”这样的则务指标来评判资产价值的高低,因而有资产转让不能低于净资产这样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资产估值的核心理念将从“账面”转向“市场”,从“过去”转向“未来”。可以预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双向交易机制的建立,我国资本市场的定价功能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2.2 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将得以改善

在股权分置条件下, 由于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导致了两类股东的收益函数的不同的,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被严重扭曲。股改将从根本上消除两种股票之间的差别,实现“同股同价同权”,进而使两类股东有共同的利益平台和收益函数,共同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获取由公司良好业绩所带来的分红派息和二级市场收益。这将使资本市场正常的投融资功能得以恢复,同时改变现有股东的利益格局,从根本上减少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问题。

2.3 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得以提高,市场化趋势更加明显

股权分置时代,资本市场的资产价值变动与实体经济变动基本上没有什么正相关性,改革完成后,市场对实体经济反映的敏感度会有所提高“,政策市”的烙印会随着市场功能的完善而慢慢淡去。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关联度会得到改善,中国资本市场会呈成长状态。

2.4 市场投资理念会发生重大转变,股票投资价值得到提升

在股权分置条件下,由于流通盘较小及投资者获利渠道单一,股价较容易受到投机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不能有效地反映实体经济运行情况。股改后,实体经济的运行情况对市场的预期和股票市值的影响将逐步加大,“价值投资”、“以市场预期为导向”等投资理念将越来越多被市场所采用。且随着优质企业的大量上市,市场将发挥“良币驱逐劣币”的功能,淘汰大量的弄虚作假的劣质上市公司,提升整体上市公司的质量,从而使我们的证券市场更具有投资价值。此外,股改还将催生重组机遇,扩大并购规模,使市场迈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3 股权分置改革后如何完善我国资本市场

3.1 有针对性地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市场监管

首先,必须积极研究和适应市场环境的改变,不断改进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内容,为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其次,有机结合信息披露和行政审批的监管方式,并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入,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加入信息披露监管,探索推进信息披露监管创新,增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同时,逐步建立立体化、多层次的监管体系来强化市场监督。

3.2 加强前瞻性研究,探索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

我国资本市场逐步摸索出了一条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以市场化改革为契机调动市场各个方面力量共同推动市场发展的道路。应在总结和探索的基础上加强前瞻性研究,逐步完善市场机制逐步,使我们有条件和有可能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进行战略性规划。

3.3 进一步简化各种行政审批程序,大力推动市场创新

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和有效的创新环境,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培育市场创新体,丰富投资产品和交易方式,不断推出适应市场发展、满足投资者不同需求的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产品、固定收益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从而调动市场积极性,提高市场流动性,增强市场活力。

3.4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

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加强投资者金融知识的学习和风险识别能力的提高,并逐步强化风险自担的意识,树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形成真正成熟的投资者群体,进步促进健康的股权文化的形成。要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诚信义务和责任,将诚信作为资本市场的行为规范.

参考文献

第6篇: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范文

[关键词]金融期货 市场 宏观层次 风险 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2-0162-01

吴凯茜(1991-),湖北武汉人,长春工业大学2010级本科生。研究方向:金融期货。

从我国金融期货的发展历程来看,金融期货在我国还处于新兴阶段,这个市场还有待于完善和成熟。金融期货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风险形成机制也很复杂,如果不能进行有效和到位的监管,则有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风险。因此,必须完善金融期货市场制度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交易所风险管理、正确识别主要风险源,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最终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监控机制。

一、金融期货市场宏观风险的成因

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的影响因素有很多,从宏观层次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宏观经济对金融期货市场的影响。当前,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了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阶段,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本身都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给金融资本的流动与生产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金融动荡、经济危机等危机。同时,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一旦某处发生了金融期货市场危机,则不可避免地会向周边国家侵袭,甚至造成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对于我国来说,由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育并不成熟,一旦受到冲击,所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可能更加严重。

二是金融期货市场机制仍然不够健全。金融期货市场在发育初期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并不健全,就可能在这种不完善的机制中产生诸如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和交割风险等,导致金融期货市场的避险功能无法发挥出来,使众多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三是价格波动带来的供求波动影响。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商品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极大,对于生产经营机构来说,商品价格波动使生产和经营都会产生不可预期的波动,从而在金融期货市场独特的运行机制下产生高市场风险。

四是我国金融期货投资主体呈现出机构化趋势。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育不完善的表现之一,就是投资主体有明显的机构化趋势。在投资主体机构化的前提下,金融期货市场风险被放大,一旦风险出现,出现严重风险的可能性很大,所产生的危害程度也是非常严重的。

二、宏观层次的风险监管措施

金融期货市场风险宏观层次的风险主要是宏观经济与金融环境的影响,因此,从宏观层次来进行监管,主要从构建风险监管机制、构建完善的交易主体结构等方面着手,及时规避市场风险。

一是建立完善期货市场宏观监管体系。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宏观监管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政府机构监管、期货行业协会监管,还有就是期货交易所监管。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法律体系仍不健全,行政主导的色彩还比较浓,所以对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构建宏观监管体系提供坚强全面的法律保防;加快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在市场上的沟通、协调和连结作用。同时,还要积极向上寻求支持和理解,促进政府主导的监管向市场监管转变,激发市场更大的积极性。

二是要构建完善的交易主体结构。一方面,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交易主体机构化趋势给市场风险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性,但究其原因主要是省数机构投资者利用散户型对市场进行操纵,导致风险的进一步加重。另一方面,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交易主体又缺乏大型机构投资者。大型机构投资者拥有非常广泛的信息资源,有雄厚的资金,优秀的人才和先进的技术,可以有效抵御一定风险。我国应鼓励大型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并引导其进行理性投资,促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国对金融期货市场进行管理的法规政策主要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金融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虽然这些办法起到了一定的引导和监管作用,但它们毕竟只是过渡性的,总体上看我国还缺乏完善的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法律保障,导致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管力度也十分薄弱。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实现用法律来规定金融期货交易的内容,用法律法规来引导金融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是规范市场准入。当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风险控制主要是对投资者进入市场的渠道和资格进行限制,从而排除不具备抗御风险能力的投资者,以实现提高市场整体风险控制能力的目标。从这些年的发展来看,这种限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仍无法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市场交易主体能力和资格的严格控制,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在有效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交易主体的风险抗御能力。

【参考文献】

[1]刘蕾,刘孝亮,丰亚雷.我国股指期货风险的影响因素及管理.中国集体经济,2011(04).

第7篇: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范文

【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带来国际资本流动对东道国金融体系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加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我国的资本市场体制建设尚未完善,在国际资本流动规模扩大的背景下,研究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动态冲击效应具有迫切性,如何应对规模越来越大的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冲击,成为一项提上日程的重点研究课题。

【关键词】

国际资本流动;A股市场;上证指数;深证指数

一、国际资本流动的概念及分类

国际资本流动是指由于资本的趋利性,而导致的国际资本在国家或地区间的流动,既包括货币性资金的国际转移,也包括诸如生产设备、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国际转移。一国的国际资本流动情况一般反映在该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资本与金融账户中。实践中可以将国际资本流动类型分为三类:一是国际投机型资本流动。该类型资本的所有者,通过对不同市场的分析和市场行情的判断,来投资价格被低估的金融资产,以期利用资产的价格变动来获取客观的收益。二是国际套利型资本流动。该类型资本的所有者,通过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金融市场上持有相应的头寸,根据不同市场以及资产间的价格联系获取无风险利润。三是资本外逃型资本流动。由于资本所在国的经济环境发生变化,资本投资的安全性受到威胁,使得资本从原来的所在国逃离出来,流向更加安全、有利的国家或地区。

二、国际资本流动及我国资本市场现状分析

进入90年代,短期国际资本的流动规模增长迅速,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形式逐渐被国际证券融资所取代。国际债券市场债券发行净额,由1995年的2412亿美元,2001年达到13476亿美元,到2006年这一数额更是突破了20000亿美元。在资本输出方面,美国、德国、日本和沙特阿拉伯等国家所输出的国际资本占世界总资本输出的比率分别为14.28%,13.92%,10.01%,7.89%。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在2005年,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输入总额为6745亿美元,而国际资本的输出额确高达11804亿美元,净流出额达到5059亿美元。国际资本流动方面,由于部分欧元区国家的债务危机的不断升温,危机逐渐由国家蔓延到欧元区的部分核心国家,使得2011年的世界经济形势受到很大影响,包括美国、日本以及大部分欧元区国家在内的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此外,以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速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

小平南巡讲话后,我国加大了改革力度,利用外资规模迅速扩大,国际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保持强劲的增长趋势,2002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数额突破500亿美元,而在2008年这一数值更是达到了923.95亿美元。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短短20多年,取得了非常显著的发展成果,中国股市从无到有,上市公司的数量逐年增多。至2012年末上市公司已发展到2494家。

三、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资本市场影响的传导机制

从2010年以来,我们观察到中国股票的走势与国际资本流入的走势基本一致。2010年4月中旬在欧洲债务危机的冲击下,中国国际资本流入的规模从前4个月的月均2500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10年5月和6月的月均1200亿元人民币,缩水50%。同期,A股市场出现了明显的调整。与此形成鲜明对比,2010年10月美联储宣布实行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E2),当月国际资本流入规模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较正常月份扩大一倍。

国际资本流动影响国内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是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状况。我们认为,国际资本流入之所以同时对国内股票和债券市场产生显著影响,其关键环节就是资本流动的变化会明显改变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和短期利率水平,而这一点在信贷规模控制的情况下,表现得更为充分。我们可以将银行间资金比作资金水池,两个最重要的入水龙头分别是新增信贷和外汇占款。以2010年为例,大水龙头信贷投放7.95万亿,考虑信托贷款和票据融资,共近10万亿。小水龙头外汇占款新增近3万亿。在国内信贷均衡投放的前提下,大水龙头的流量受到控制,小水龙头流量的变化成为影响国内资本市场流动性状况的重要因素。资本流入状况在多数情况下与票据贴现利率走势相反。

综上,在信贷规模控制的情况下,国际资本流入是影响国内流动性的重要因素,在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提高准备金率对冲流动性之前,资本流入通过压低利率影响资本市场走势。综合考虑信贷和国际资本流入,才能更准确把握数量型货币政策决策及其对市场的影响程度。

四、实证分析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A股市场的动态冲击效应

从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本市场两个层面分别选取指标,在国际资本流动方面,设立长期国际资本流动和短期国际资本流动两个指标作为自变量,来测度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冲击效应。而在我国资本市场方面,A股市场选取了上证综合指数(C1)和深圳成分指数(C2)作为因变量,来检验国际资本流动对于A股市场的影响程度。短期国际资本流动(I1),主要反映了我国短期国际资本的流动情况,由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反映的短期国际资本流动与隐蔽性短期国际资本流动构成。长期国际资本流动(I2),该指标主要反映了我国长期国际资本的流动情况,长期国际资本流动是以实际控制和管理为目的,为实现长期利益而进行的资本输出,在此选取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来反映我国长期国际资本的流动情况。上证综合指数(C1),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所有挂牌上市的股票为计算范围,以股票发行量为权重,采取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而来,能够很好的反映上海证券交易市场的总体状况。上证综合指数是我国股票市场上比较有代表性的价格指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我国股票市场的总体走势。深圳成分指数(C2),是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从所有上市的股票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40只股票为编制计算对象,以流通股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而编制的一种成分股指数。能够很好的反映深交所上市股票行情。作为我国股票市场重要的股票指数,深圳成分指数能够很好的反映我国股票市场的总体状况。

根据短期国际资本流动和长期国际资本流动对上证综合指数、深圳成分指数和证券市场境内筹资额的的检测结果,说明短期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更大。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在于短期国际资本的流动多以投机资本为主,主要是为了在短期获得高额的收益,而注入我国股票市场的国际资本助推了股票市场的高涨。另外,为了维持币值的稳定,央行会对短期国际资本流动进行相应的货币冲销,进而被迫向市场投放更多的基础货币,这一部分基础货币对股票市场的波动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政策建议

与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规模还比较小,体制不健全,发展也很不规范,为减少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冲击,提出如下建议。在资本流动管理层面:一是要构建国际资本流动的检测体系,对国际资本的异常流动提高警惕,加强监管,优化资源配置,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并根据我国国际资本流动的具体情况,建立资本流动监测体系,加强异常国际资本流动的监管。二是要完善监管体制,对国际资本流动实施价格型管制措施,对不同类型的国际资本实施不同的价格管制,尤其是加大投机性国际资本的流动成本,进而减少投机性资本的流动规模。三是要完善汇率、利率形成机制,降低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利率、汇率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重大,我国相对于其他国家较高的利率水平,以及人民币的升值预期是国际资本流入的重要原因,尤其是汇率因素,部分短期国际资本的流动正是基于对人民币汇率的预期。因此,形成更加市场化的利率,更有弹性的汇率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国际资本的流动规模。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一是要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是保障资本市场正常运行,增强资本市场稳定性的保障。采取必要的措施规范投资者的行为以及监管机构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本市场的运行风险。二是要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体制,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传统的监管体制主要侧重于对信息披露和各交易主体行为的监管,在于控制风险,而且监管手段主要是行政手段,这一监管体制的种种缺陷,无法保障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我国正在逐步实现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这也需要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三是要完善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资本市场的体制建设方面,要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间资本市场的积极活跃相结合,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体的原则,调动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增强资本市场的活力,进而增强我国资本市场消化风险的能力。

第8篇: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范文

关键词:资本市场;监管;成效;体制

1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中国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分业监管。中国金融体系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但在资本市场上就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中央和地方各管—块,不同品种证券的市场管理者不同。甚至一种证券的—二级市场之间就有不同的管理者。主要表现是:证监会是中央主管机构,地级人民银行在市场监管上颇有影响,财政部、中央银行介入市场管理,地方政府在交易场所的管理上拥有很大的权利。

自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就伴随着始终。但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危机四起,从20世纪90年代的股市异常波动,到现在上市公司频频发生造假事件,这表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不到位,市场运行效率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法律框架不完善,分析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将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发展。

1.1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机构

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可以说是集中型监管体制,在分业集中监管的基础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实行适度的统一监管。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证监会作为对证券业和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所归口管理部门。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证券机构的审批,这意味着对于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权限在两个部门被分割开来。

在1992年以后,人民银行不再是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但它仍然负责审批金融机构。这意味着证券机构在审批和经营管理上受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的双重领导。中国人民银行还负责管理债券交易、投资基金。

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以及归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

在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地方政府在本地区证券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上海、深圳市政府和证监会一起管理沪、深证券交易所。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公司上市、股票交易流程上都有可能影响其正常操作。

1.2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成效分析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成效的分析,即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所投入的成本与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结果的分析,可以从我国资本市场效率与监管的角度来分析。市场监管能否有效纠正市场失灵,充分保证市场效率,关键在于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而完善的监管制度是资本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效率的保障。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特别是监管制度的缺陷导致市场失灵与监管失效的同时存在,成为转轨过程中资本市场监管的基本现状,对资本市场效率分析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

根据市场证券价格对信息反映的范围不同,把市场划分为弱型效率市场、半强型效率市场、强型效率市场。经济学界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成效分析主要按照上述理论进行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一般研究主要是对弱型效率市场、半强型效率市场进行研究。以往对我国资本市场弱型有效市场的实证检验有,俞乔(1994)对上海、深圳股票市场股价变动的随机假设进行检验。他利用上海、深圳的交易所自成立到1994年4月底的各自综合股价指数的观察值,通过对误差项序列相关检验、游程检验和非参量性检验,排除了上海和深圳股价变动是“随机游走”的可能性,得出了上海、深圳两地股市非有效性结论[1]。

半强型有效市场检验的有:杨朝军等(1997)选取上海股市1993—1995年间100家上市公司的送配方案公告为样本,对各家公司股价在公告前后的变化进行详细地分析,以检验市场对送配信息的反应。结果表明,上海股市已经能够较快地反映送配信息,说明中国股市一定程度上已能迅速反映某些公开信息,但并不能就此判定上海股市已达到半强式效率市场,而笔者在对2005—2006年度股票指数进行实证分析也得出我国股市尚未达到半强式效率市场的结论。

2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建设不完善,证监会效能不足

在中国资本市场管理体系中,除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外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的人员编制不足和缺少足够权威,导致削弱实际监管效果。很显然,在证监会和地方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重复监管的现象,而监管职责在证监会和人行之间的分割,又导致某些监管领域落入夹缝之中。而对于市场的某些部分,尤其是针对证券商和机构投资者,事实上缺少监管。

2.1.1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不足

证监会在名义上是主管机关,但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只是附属机构,只能起协调作用,监督的权利和效力无法充分发挥。

现阶段市场已形成了以股票、债券为主的企业债券、基金、可转化债券同时发展的直接融资工具体系。而从目前的监管机构分工来看,中国证监会主要监管股票、基金、可转化债券;财政部主管国债的发行、兑付;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企业债券的发行。证券主管部门存在着多头化,易产生整体监管方面的矛盾和摩擦,不利于提高整体监管效率和证券各品种之间的协调配套发展。

2.1.2证监会地方办事机构行政能力的独立性受到制约

本地政府在本地区证券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证监会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有很深渊源,受地方政府干预的可能性很大。证券市场运行中屡屡发生重大事件,暴露出了我国证券监管系统上的漏洞和某些功能上的不足,中国证监会的权限常常受到比其行政上更高一级的地方首长的干预,其独立性受到很大制约。

2.1.3证监会权力制约不能有效辐射其全部管辖范围

证监会权威性的不足与监管权力分散性是相联系的,监管权力从横向看分布于证监会、银监会、财政部和国资委等机构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政策法规、管理措施及政策目标亦有冲突之处,居高不下的协调成本大大降低了监督管理的效率。从纵向看分布中央和地方之间,多家平行机构从不同侧面,各个地方从不同范围(地域)对资本市场进行监管,造成利益的冲突、责任的推卸、监管的盲点和监管力度的不平衡,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统一性,造成某些领域事实上的无人监管。

2.2资本市场监管理论创新不够,市场管理者不能有效进行理论建设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理论研究主要还是局限在对资本市场现行问题的补救上。由于市场发展太快,政府监管部门忙于应付大量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中坚作用,证券市场的基本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被忽略了,对资本市场结构、运行问题缺乏理论研究,如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风险预警体系不健全、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为了解决一些短期内凸现的紧急问题,往往采取不顾长远的急救方法,虽暂时解决了问题,但是却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带来了隐患,参考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看到几乎所有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都有一个明确的行动宗旨和一系列行动细则组成的纲领性监管框架,这种框架是其监管部门长期行动的准则。在缺乏长远规划的情况下,监管上被动地长期处于救火状态就是难免的。

2.3资本市场自律性监管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市场自律性监管机制功能

我国目前的自律组织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沪深两地交易所自律组织;二是证券业协会。两个层次在行业自律中都存在问题,首先是两地交易所存在明显的地方利益,其对市场交易的监管受到所在地政府的干预,因而难以真正贯彻公平、公正的指导原则。其次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作为一家行业性质的民间协会不能发挥自律作用,这与目前证券市场多头管理格局有关。因此,证券市场发展至今,监管与自律仍然处于严重不平衡的状态。

2.4资本市场监管法制建设不健全,市场主体法律意识不强

国家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存在法律盲点,难以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并且退市标准不统一,尺度难把握。对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主体不够明确。由于现行法律对地方人大如何监督中央驻各地的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省人大及人大财经委难以对驻各证管办实施监督。实际上,《证券法》等于没有明确对证券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以及应该由谁来监管。

3启示及对策

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及问题分析,如何有效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能、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3.1构建资本市场监管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及时发现有关宏观经济指标的异常反映并及时进行调控,是可以防范或避免金融危机发生的。这里的关键是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灵敏的资本市场危机预警指标体系。

3.2强化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稳定一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制度。强化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关键在于健全信息披露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资本市场会计审计制度落实,规范上市公司组织结构,以此来消除利润操纵行为的发生,加强对企业所募集资金使用和投向的监督。

3.3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是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一个重要步骤,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直接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作用机制是否合理,是关系到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切身关系的一件大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我国资本市场向国际市场靠拢,迎接WTO挑战的迫切任务。

第9篇: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范文

关键词:资产评估;执业质量;综合素质;法律制度;行业管理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总结当前对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的文献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2009年,袁莉提出了从“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角度解决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促进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对策;2013年,李健之以审计的角度分析了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问题;2014年,王韬分析了财务管理系统的策略模式,解决了评估行业的问题。同年,威廉・汉林指出资产评估行业的主要问题是评估人员对于承担责任认识不够。

综上所述,国内外专家侧重于以不同的视角,分析解决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为了要更好的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变化给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带来的挑战,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问题和对策理论的研究。

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资产评估行业也逐步加入了国际竞争的行列。但是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却存在一些问题。

(一)评估机构执业缺乏独立性,受干预较大

评估机构执业缺乏独立性,受干预较大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主要有这几个方面:

1.行政干涉评估服务市场

从我国资产评估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我国的资产评估是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产生的。目前尽管在形式上,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已经完成了脱钩改制,但在实质上,一些评估机构仍然是原挂靠单位的附属物。

2.客户干预评估过程

评估机构要想扩展业务,评估过程中难免会受客户主体的影响。比如客户在开展资产评估时有着融资的目的,如果评估机构不能满足其要求,那么双方很难确立合作的关系。

(二)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低

资产评估质量关系着产权主体权益的维护。然而现阶段,我国评估机构业务过程中发现了诸多问题,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评估的报告质量不高,并且对于必要的资产评估说明也披露的不够完整。二是现场的稽查程序不足,主要包括工作轨迹等。

(三)评估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评估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职业道德建设不完善

目前的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形势表明,职业道德的建设已经刻不容缓。职业道德准则仍尤为缺乏。一些人员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出具虚假报告,降低了资产评估的公信力。

2.后续教育滞后

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由于部分评估机构负责人对后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等原因,使得整个资产评估的后续教育没有跟上评估业发展的步伐。

3.缺乏专业性人才

优秀的评估人员需要具备专业基础的同时也需拥有充分的实践经历。据统计,在全国大约2780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兼职资产评估人员约有12800人。而在企业改制活动中,却需要大批的专职人才从事评估业务。@实际上与评估的重要性及其对人员的要求是不符的。

4.高等教育支持力度不足

据调查,目前中国本科以上学历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大约有50%,硕士及以上学历的资产评估师所占比重却不到10%。从体系结构上来看,大多数基础评估从业人员组成了中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这个执业群体,高层次的综合性人才是极度紧缺的。

(四)资产评估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统一规范的法规,二十多年前的法规已经很难解决资产评估中出现的新情况。准则出台时间跨度长,并且内容也过于形式化。

(五)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存在缺陷

资产评估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得到发展的同时,其在行业管理方面问题的逐渐暴露。

1.行业监管体系薄弱

资产评估协会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准入职业资格。实际上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强化协会的自律管理。尽快完善行业协会的管理监督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2.行业多头管理,多种资格并存

作为企业法人的资产评估公司,必须受到税务、工商部门的管理。在评估项目管理、评估人员考试与认定等方面,各个评估资格都有自己独立的系统。行业多头管理加重了企业在时间和金钱上的成本。

3.行业收费困难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收费困难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部分中小型企业感觉负担不了评估费用;第二,一些被评估单位对评估的意义认知不够。

二、完善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建议

针对当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五点建议。

(一)增强独立性,减少干预

结合国际资产评估建设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实际,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增强独立性,减少干预。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坚决落实与行政管理机构的彻底脱钩改制。另一方面,资产评估机构需要提升竞争力,加强评估机构之间的协作。

(二)规范评估流程,提升评估质量

针对当前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整体不高的问题,需要从规范评估流程入手。第一,进一步规范评估流程。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对评估行为进行检查。第二,进一步强化管理。针对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责任不分明现象,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

(三)提高评估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现阶段我国的评估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解决该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二是积极开展后续教育。引进案例教学,增强学员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大力发展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培养专业人才。

(四)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法律制度

当前,我国资产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缺乏有效的资产评估法规体系密切相关。为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显得尤为必要。2014年,中资产评估协会召开了评估准则讨论会,推进了评估准则建设迈上新台阶。2015年,我国资产评估法已经进入了第三次审议准备阶段。统一评估标准,制定出适合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需要的准则,已经是一种必然趋势。

(五)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

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主要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资产评估监管体系。协调好资产评估行业与相关行业的沟通,实现评估监管体系的统一。二是统一资产评估执业平台,实现并口管理。三是针对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收费困难的情况。可以参照国际惯例,事先定价收费,这样既可以确保评估的独立性,又可以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一个兴起的中介服务行业,在近三十年来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对于它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国家部门的正确引导和支持。尽管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发展的同时暴露出一些问题,但是只要我们正视这些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定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参考文献:

[1]王吕蓉.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13.

[2]王韬.浅谈如何做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J].中国总会计师,2014,7.

[3]袁莉.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如何走出发展瓶颈[J].审计月刊,2009,8.

[4]吕菊莲.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策略[J].时代金融,2014,9.

[5]韩洁.资产评估行业前景广阔[N].蚌埠日报,2013,10,16.

[6]栾岩.2014:影响资产评估行业的七件事[N].财会信报,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