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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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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

第1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范文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 互联网金融; 交易成本; 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086-03

引 言

20世纪末,随着供应链管理的兴起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成为一项全球瞩目的金融创新。自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成功提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后,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陆续跟进。供应链金融不仅有效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还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产生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同时,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发展迅猛,金融模式随之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随着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业务范围涉及第三方支付和小额贷款等领域,传统金融体系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在实践中,供应链金融源自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互联网金融则是由技术创新引发的金融业态创新,两者均服务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供应链金融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点对点”经营模式,改变了单纯依靠质押、抵押贷款模式,其融资需求催生出存款和大量中间业务收入。数据显示,2012年共计16家上市银行开展由供应链金融催生的外业务规模合计占上市银行信贷规模的19.5%。因此,供应链金融被认为是在互联网金融引起的“金融脱媒”与“利率市场化”环境下商业银行努力转型摆脱“利差业务独大”的有效手段。同时,互联网金融以其低门槛、高度开放的特点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参与,P2P网络借贷实现了小额存贷款的直接配置,以阿里巴巴、京东、eBay等电商平台为核心的“电商金融”为平台上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阿里小贷公司共投放贷款280亿元,服务对象超过13万家小微企业与个人。互联网金融以其便捷、高效、低成本等优势对传统金融机构提出挑战,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进入供应链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能否取代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能否成为银行成功抵抗互联网金融的手段值得深思,因此将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进行比较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然后从推进“金融民主化”进程、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加强风险管理四个角度对两者进行比较研究。

一、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

供应链金融通过特定的产业链将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配套企业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产―供―销”链条借以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一方面降低整个供应链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借助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的协同运作,在银行与企业间努力构建一个互利共存、持久发展的产业生态圈。

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核心企业、信贷企业、物流公司、银行。核心企业是整条供应链资金流与物流的信息集合中心,是配合银行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关键,然而当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或担保的质押品价值超出其债务上限,将引发更广泛的系统性风险。信贷企业若违约则影响其与核心企业间正常合作关系,该安排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违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违约概率。物流企业主要担任第三方监管的角色,通过对货物出库、运输和入库等物流信息的掌握,了解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动态,缩短信息采集的半径,提高信息的深度和准确性,辅助银行开展仓单质押、融通仓和保兑仓等多项业务。物流企业借助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极大地降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并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银行依靠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信贷企业的存货质押以及物流企业对货权的控制降低对信贷企业授信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借助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具备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职能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是传统金融行业结合互联网精神的产物。

传统金融机构与非传统金融机构均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形式及电商化形式,如网上银行、银行商城等;非传统金融机构包括借助信息技术推出金融服务的电商企业、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移动终端理财应用软件服务商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本文研究的互联网金融指由非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融资服务、P2P网络借贷服务及众筹等业务。

二、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联系与区别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推进了“金融民主化”进程。金融民主化进程呼吁公众参与金融活动,内化金融知识,预防社会出现财富和权力过度集中,更重要的是,“金融民主化与金融人性化是同步的”,在设计金融体系、模型和预测时都应把人类心理因素考虑在内。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大带小”,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使得整条供应链上符合信贷要求的中小企业能够享有金融服务,银行拓宽市场的同时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信贷市场中。互联网金融则借助电子技术尤其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个体参与到金融市场中。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一定程度地体现了“金融民主化”精神,不同的是,供应链金融从整条供应链出发,以企业为单位服务更多的客户,而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依托,并以个体为单位扩大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供应链的核心价值之一在于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上下游企业间的有效沟通,减少信息在供应链中传递的损耗,最终达到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目的。以供应链管理与客户关系管理为核心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物联网技术使得供应链金融参与方能够实现信息共享。互联网金融体现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体系的双向渗透,不断发展的搜索引擎与云计算等后台技术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够对潜在客户实现精准识别,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数据挖掘技术使得获取用户行为信息成为可能,社交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使得公众间信息更加透明。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同之处在于供应链金融模式中,银行所需的“软信息”依赖于其他参与方: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通过SCM信息系统与CRM信息系统提供信贷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贸易往来信息,物流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提供质押品的物流信息。只有整条供应链以及物流企业的信息化程度较高,提供的关于信贷企业的信息足以满足银行要求时,银行才可能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因此供应链金融业务适用于所在供应链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均拥有完善、先进的信息系统的行业。互联网金融则依靠信息技术的发展减小参与方信息不对称程度,相较于供应链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够掌握大量、真实、可靠的第一手用户信息,因此其所服务的对象无需拥有先进的信息系统,只需是互联网用户即可,这也是互联网金融能够飞速发展的基石。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降低了交易成本。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融资模式创新,通过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互相协调与优化设计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条供应链的经济效率。供应链金融主要从交易频率、交易稳定性、资产专用性三个方面降低交易成本。首先,供应链金融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频率。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连结的产业系统提供金融解决方案,若银行能够与供应链上的企业维持稳定的交易关系,必然能促使交易各方主动沟通,降低交易频率与交易成本。其次,供应链金融可以提高交易稳定性。在上下游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基础上,供应链能够发挥协同效应,减弱交易的不确定性,进而降低交易成本。再者,供应链金融还能提高资产专用性。供应链金融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能够使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更为主动地进行专用性投资,链内企业间互相监督降低了企业违约可能性,信贷企业能够维持其资产专用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在交易的不同阶段降低交易成本的能力不同。在交易初期,互联网金融机构弱化了客户接触与服务渠道实体的重要性,利用IM(即时通讯)、社交平台、电商平台等界面完成与客户的沟通,降低交易初期的成本;在交易中期,互联网金融机构利用网络广泛收集客户的各类数据并且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判断客户资质,其信息分析的成本非常低,如以阿里小贷为代表的电商金融机构通常采用自动化量化贷款模型,显著提高放贷效率,降低放贷成本;在交易后期,互联网金融机构缺乏资金回收与监管资金使用的实体机构,很难有效约束贷款资金的专用性,在此阶段无法显著地降低交易成本。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能降低交易成本,不同的是,供应链金融借助供应链来降低交易频率、提高交易确定性、确保资产专用性,最终降低交易成本,只有当供应链与银行合作长期且稳定、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为实现共同利益互相协作以及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互相监督时,银行才有可能向该供应链上的信贷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降低交易成本的能力来自于获取相关数据并进行有效处理的成本低,因此需要所服务的对象在互联网中留下足够的数据,包括交易数据、物流数据、信用数据等信息,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获取满足放贷模型需求的足够数量与质量的信息,才有可能提供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借助信息技术进行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子业务,因此其风险管理应满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角度进行有效管理。由于供应链金融具有贸易背景特定化的特点,银行可以借助信息系统对信贷企业的交易流、货物流、资金流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资金挪用、盗用。互联网金融机构借助搜索引擎与云技术收集、存储客户交易行为的多维度数据,建立信用评级与风险控制模型,并利用数学与统计学模型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如电商金融模式下,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据大数据建立量化放贷模型代替人工审核,将风险评估与管理过程自动化、程序化、批量化。虽然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在风险管理中都借助信息技术,但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商业银行其他融资业务一样,有明确的资本充足率及贷款监控要求,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仍依靠传统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方法,信息技术的存在提高了获取数据的效率与质量,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则利用信息技术收集并有效处理数据,将传统的被动防御、事后处理式风险管理转为主动识别、事中控制式风险管理。但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缺乏质押实物与监管实体,其线下风险控制能力较弱,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非常高,这使得信息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加入了技术风险。

三、结论与展望

本文对比分析了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两种金融模式,并研究两者在推进“金融民主化”进程、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加强风险管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的联系与区别。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金融无法代替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具备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金融拥有更大的平台、更多的数据以及更好的信息技术,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则在于充足的资本、良好的信用和更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因此,互联网金融适合于“短小频急”的小微企业乃至个体的融资需求,而供应链金融则适合发展稳定、有核心企业信用担保的供应链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二者无法取代对方,但是可以互相借鉴。

供应链金融机构应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物流企业的深度合作,以竞合思维创建共生化的金融生态系统。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电商金融模式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构成了直接威胁,供应链金融机构必须借鉴其运作模式,并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首先应横向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物流企业等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基于自身现有数据能力与业务平台,聚合其他企业的多方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其次应纵向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建立共同发展的协作关系,从横向与纵向角度共同建立共生化的金融生态系统。

供应链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挖掘并整合客户信息,共享线上线下数据。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之一在于借助互联网技术对客户信息进行深度挖掘与整合,商业银行虽然受银监会与央行监管无法将其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对接,但可以在银行信息系统内部实现数据集中,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线下资源,共享不同银行信息系统内的数据,借助互联网金融中的信息技术对其进行充分的数据挖掘,对信贷企业的信用评估、风险评价、信贷资产分类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以此为基础提供个性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其风险管理能力。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之一是稳健的风控体系与监管体系,而互联网金融由于过于依赖计算机系统及互联网,同时外部缺乏相应监管机构,因此其薄弱的风险管理体系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瓶颈。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利用信息技术的新发展,提升防火墙、数据加密技术、智能卡技术等信息技术,参照行业的技术标准,与国际上相关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与规范接轨,监管部门应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功能型监管”,提高金融交易安全性,保护客户信息,从内部与外部共同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2] 乔婧■.基于小微金融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中国市场,2013(34):98-99.

[3] 2012中国供应链金融现状与需求调查[J].首席财务官,2012(10):34-42.

[4] 黄海龙.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2013(8):18-23.

第2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范文

[关键词] 金融物流;协同管理;信息系统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5. 021

[中图分类号] F270.7;TP3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5- 0032- 03

1 引 言

金融物流作为一种新型服务模式,使得“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结合”从概念变成了现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供应链中的金融问题,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目前的供应链系统管理水平不高,金融物流服务效率较低,金融风险较大,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等问题阻碍了金融物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协同管理方法融合了供应链的集成性、协作性,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有利于降低风险,加强控制,为供应链的良好运作提供保障。

现代物流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金融物流(Finance Logistics)是金融服务和物流服务相结合的产物,不仅能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能力和经营利润,而且可以协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的利用率,全面提高企业一体化服务水平,同时也能为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增加利润,提供新的思路与方法。

本文所构建的金融物流管理信息平台是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该平台集存货质押、金融质押、风险管理等功能于一体,以金融质押为主体,实现了各模块无缝衔接,并融存货实物监管、工作量统计及成本核算于一身,为存货质押各方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决策依据。保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融合,同时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化服务[1],还可以有效防范仓单质押服务风险、结算服务风险、融资服务风险等金融风险,提高业务运转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和物流成本,使物流监管方、银行、生产商、经销商等多方获利,最终提升产业链水平。

2 金融物流

2.1 金融物流的概念

金融物流,即金融服务和物流服务有机结合,主要是指在供应链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一种金融服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式的新型业务。其主要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2]

第三方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有机结合,为供应链中的供应商、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提供物流和金融集成式服务,从而实现传统物流的金融服务创新,实现供应链增值。

在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方面,国外相关的文献很多,成果也比较丰富。Buzacott和Zhang[3]则定量研究了业务中的一些重要指标(例如利率和贷款额度)的确定以及对业务风险的影响。Barsky和Catanach[4]认为与金融物流密切相关的商业融资不同于传统的信用贷款,实践业务控制应该由主体准入的基础风险控制转变为过程控制。Diercks[5]认为金融物流业务必须严密监控,介绍了一些如何实现有效监控和提高管理的具体监控方法,阐明了要求第三方或物流企业参与监控的必要性。比较而言,国内的研究相对较少,很少有现成的模型可用,风险控制水平较低,需要更多的关注。[6]

2.2 金融物流的业务模式

目前,我国开展的金融物流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一是基于存货的金融物流模式,包括仓单质押融资和存货质押融资两种业务形式。其二是基于贸易合同的金融物流业务模式,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和订单融资两种业务形式。[7]

本文研究的物流企业业务模式主要有仓单质押、全流程业务、海陆仓、未来货权4种。

仓单质押:以仓单为标的物,货主企业把质押品存储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单(质物清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授信额度。

全流程业务:物流公司对质押产品的整个运输和仓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监管,实现全程无缝动态监管。

海陆仓:指结合物流传统海运业务,借用仓单质押理念,基于海上在途监管并包含两端仓库(堆场)监管在内的一种全程质押监管模式。

未来货权:是指质押物分批入库,最后根据银行的出库指令统一出库的业务模式。

2.3 金融物流的监管模式

本地监管:物流公司利用全国各地的自有/自营仓库,存放各融资企业的质押产品。适用于仓单质押和未来货权业务。

输出监管:物流公司直接派驻专业监管人员进驻监管企业仓库或场地,对其质押给银行的质押产品执行现场监管。适用于仓单质押和未来货权业务,也是目前物流金融物流业务的主要监管模式。

在途监管:物流公司直接参与各融资客户的货物采购或销售运输业务,将监管范围延伸至收/交货地,将货物运输环节纳入监管范围。适用于全流程业务和海陆仓业务。

综合监管:物流公司对质押产品的整个运输和仓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监管,实现全程无缝动态监管。适用于全流程业务和海陆仓业务。

2.4 金融物流的金融风险

实施金融物流的风险一般包括:内部管理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等。

本文主要研究实施金融物流过程中的金融风险。

2.4.1 仓单质押服务风险

仓单质押服务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质押产品,质押产品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润的获取,不对称的产品信息使得质押贷款业务有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主要的风险源于:质押产品价格通常随时间而波动,当产品价格持续走低时,质押贷款的保障程度就会降低;质押产品来源不明或是走私产品,存在罚没风险;质押产品品质风险,可能存在品质不符合质押贷款协议要求的问题。此外仓单的唯一性得不到有效保证,存在造假风险。

2.4.2 结算服务风险

物流结算服务主要涉及金融物流服务企业利用各式结算方式为物流企业及其客户提供的金融结算服务,包括代收货款、垫付货款、承兑汇票等业务。物流业的高速运转性质,使金融物流所面对的风险被杠杆效应放大了。与传统的静态结算服务相比,物流结算服务的产品形态一直处于变动状态,带来了额外的管控风险。此外,金融物流结算业务涉及大量的金融创新和电子网络结算,这对金融企业的安全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4.3 融资服务风险

融资偿付是建立在企业资金流的有效性和交易的真实性之上的,虚假交易直接影响到资金的回收,而我国现在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信息,更增加了融资风险和对虚假交易的监督成本。融资涉及多个参与主体,但现在缺乏参与各方的风险分担和收益互惠机制,导致各主体片面转嫁风险,出现“逆向选择”的融资风险。传统的融资风险评价体系难以适应金融物流的运转状况,体制上的缺陷也带来了额外的融资服务风险。

2.4.4 物流企业风险

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水平不高。中小物流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资产负债率通常都比较高,绝大部分财产已经抵押,因此导致新贷款申请抵押物严重不足。此外,一些物流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较低,当经营出现困难时,想方设法拖欠贷款利息,不但给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安全形成很大的威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信誉度,增加了物流企业再次贷款的难度。[8]

3 基于协同管理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构建

要将金融和物流融合并形成统一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为企业服务,就必须依赖于协同管理。协同管理就是将企业的各种资源( 包括人、客户、财物、信息、流程) 关联起来, 使之能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或目标而进行协调或运作,通过对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开发利用,实现这些资源的利益最大化,消除在协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壁垒和障碍。基于协同管理的系统包括4个主要元素:人员、信息、流程和应用,其中的核心是人的协同,信息、流程和应用的协同都是为实现人的高效协同服务的。

本文研究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覆盖传统物流企业运输、生产、营销和管理各环节,以及仓单质押、全流程业务、海陆仓、未来货权4种金融物流的业务模式,既能满足日常业务操作需求,也能满足统计分析、商务结算、决策管理方面的需求。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物流企业的效率,减少了金融风险,实现了信息共享。

基于协同管理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主要解决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的信息协同,以及各类数据的协同共享问题。仓单质押、全流程业务、海陆仓、未来货权4种金融物流的业务模式基本实现了人员、信息、流程、应用的协同。

(1)金融服务机构、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的信息协同:物流企业通过银行信息接口和物流信息接口,连接金融服务机构和供应链企业,企业能够即时掌握供应链物流信息,物流企业也可以就业务中涉及的金融和款项信息与银行及时沟通。这样的信息系统平台建成后,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信息共享,降低金融风险。在物流企业内部,总部管控与分类的模块也需实现协同管理,总部从战略管理的高度监督和管理各模块的运作流程,享有充分的管理权限。

(2)数据协同共享:如即时通讯E-mail、报表中心、基础数据等,实现相应的协同。如财务系统接口、Web服务管理实现应用协同。同时这样也使得数据在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之间实现协同共享。

4 应用案例介绍

该金融物流管理平台在国内某大型物流企业上线运行后,使物流企业的金融物流业务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在效率方面,由先前的手工操作、人工监控,变为现在的全部信息化、系统化,将项目调研审批流程纳入系统管理。初步统一各片区原先混乱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缩短了审批时间。提供多种监管员分派方式,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在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统一的信息平台能够及时掌握相关金融信息,能够及时掌握质押产品的情况,及时了解市场价格的变动,不至于因掌握金融信息的不完全造成巨大损失。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数据同步,保证财商数据一致,提高企业资信水平,便于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减少融资风险。提供多种监管员分派方式,并提供监管到期预警功能和出库操作预警功能,降低了风险。方便快捷的电子结算方式和结算业务不断创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承兑汇票等金融信息在同一信息系统内及时传递共享,使得金融物流参与方的金融风险大大降低。

在信息共享方面,建成了公司级业务数据中心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为企业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构建了集中式作业平台,以信息化促进精细化管理,实现了业务流程规范化、标准化。

5 结 论

金融物流管理平台是物流公司开展金融物流业务的重要平台,也是提高物流企业服务效率的技术保障。针对目前物流企业面临的管理水平较低,金融风险较大,资源配置效率较低,数据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等问题,本文以协同管理理论和信息技术为基础,搭建了金融物流集中式标准化作业平台,初步实现业务流程规范化、总部管控统一化,满足业务操作和物流企业管理的需求。集中式的管理模式确保总部对下属网点的运营情况的严格管控,初步实现以信息化促进精细化管理,使系统的管理作用得以逐步体现。建立了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实现了对金融物流业务的信息化管理,降低了金融风险,加强了对监管员的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能力。建成公司级业务数据中心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完成和强化公司内部信息的一体化建设,为企业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该平台构建紧紧围绕着协同管理中的“人员、信息、流程、应用”四大核心要素,将协同管理的理念贯穿于平台的开发和构建中。实际应用案例表明,该平台能够提升运作效率,降低金融风险,规范和简化实际操作流程,促进不同组织和不同系统间的信息共享,提升企业内部的协同水平。因此,该管理平台可以进一步推广到其他物流公司,以提高物流企业整体运作水平,提升其在国际和国内金融物流市场中的整体竞争实力。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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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范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和金融创新的深入,银行间竞争不断加剧,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快金融产品的研发,以新型授信技术和客户关系管理模式争夺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一些银行借助客户供应链中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运行特点,突破传统信贷思路,创造性地推出了供应链金融模式,并率先向大型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客户群进行推广。该模式突破了传统信贷业务的评级授信、抵质押担保、审批流程等方面的限制,客户准入门槛比较符合中小企业的特点,方案设计灵活,适用范围较广,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众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金融过程中,需要对供应链金融的特定风险进行管理,以增强供应链金融的适应能力。

一、供应链金融的涵义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型渠道(企业层面)。从商业银行视角看,供应链金融可以理解为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创新发展的金融产品,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及银行等各参与主体的合作共赢。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胡跃飞提出的概念,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商品贸易融资的自偿性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

(一)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1.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准入标准上,不再孤立地评估单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而是侧重于考察中小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与核心企业的交易记录,将购销行为引人中小企业融资,为其增强信用等级,并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在供应链内部封闭授信。融资严格限定于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购销贸易,禁止资金的挪用;利用供应链购销中产生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主要基于商品交易中的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融资,与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形成鲜明对比。

3.强调授信还款来源的自偿性,将核心企业的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并把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偿还授信。另外,供应链金融还引入了物流企业的合作,起到货押监管的作用。

(二)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在供应链中占优势地位的核心企业。

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中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与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合作,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根据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进行“量体裁衣”,设计相应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模式,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受经营周期的影响,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可以通过货权质押、应收账款转让等方式从银行取得融资,把企业资产盘活,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业务扩张,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物流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协调者,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仓储服务,另一方面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货押监管服务,搭建银企间合作的桥梁。对于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物流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为其开辟了新的增值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物流企业业务的规范与扩大带来更多的机遇。

核心企业是在供应链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能够对整个供应链的物流和资金流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供应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经销渠道的不稳定。核心企业依靠自身优势地位和良好信用,通过担保、回购和承诺等方式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维持供应链稳定性,有利于自身发展壮大。

二、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模式

在供应链中,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缺口主要产生于预付账款、存货、以及应收账款等节点,这些节点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内占据了较大比例。为了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效率,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周期特点,供应链金融基本模式主要有: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

(一)保兑仓融资模式

在采购阶段,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核心企业预付账款,才能获得持续经营所需的产成品、原材料等。对于缺乏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保兑仓融资模式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用于向核心企业支付预付账款。所谓保兑仓,是以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以核心企业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以控制中小企业向核心企业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该模式下的授信产品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主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经销商)、核心企业(生产商)和物流企业(货押监管)四方签署合作协议而实施。…经销商根据与生产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生产商货款的支付保证和到期支付;物流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向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物流企业根据掌控货物的库存情况和销售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根据经销商存入的保证金签发相应额度的提货通知单,物流企业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经销商销货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签发提货通知单,物流企业再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达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票据到期,银行保证兑付。保兑仓融资模式如图1所示。

保兑仓融资模式实现了经销商的杠杆采购和生产商的批量销售,经销商通过保兑仓业务获得的是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货的权利,避免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从而为供应链节点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有效缓解了全额购货造成的流动资金压力。生产商以自身的资信或实力为下游经销商提供 回购承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了下游销售。从商业银行的角度,以供应链上游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条件,由其为中小企业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以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同时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由物流企业提供授信担保,从而大大降低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风险。

(二)融通仓融资模式

当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生产经营周期时,可以采用融通仓融资模式。融通仓是中小企业以银行认可的存货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行为。然而不同于简单动产质押,融通仓是指在动产质押中引进物流企业,将中小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或产成品等质押标的存人物流企业开设的融通仓,由物流企业提供质物保管、价值评估、信用担保、去向监督等服务,由银行根据动产稳定性、评估价值、交易对象、供应链状况等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融通仓的还款来源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或质押产品销售中产生的分阶段还款。必要时,银行还会与中小企业的上游核心企业签订质物回购协议,降低融通仓授信业务的风险。融通仓融资模式如图2所示。

融通仓融资模式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联结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综合平台,开辟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通过融通仓融资模式,使针对中小企业的动产质押贷款业务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融通仓凭借良好的仓储、物流和评估条件,协助中小企业以存放于融通仓的动产为质押获得融资支持。此外,融通仓还帮助作为质押权人的银行解决了质物估价、监管和拍卖等难题。总之,通过融通仓模式中小企业可以将以前银行不太愿意接受的动产转变为其愿意接受的动产质押标的,从而构建起了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资金融通的新桥梁。

(三)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针对商品销售阶段,由于绝大多数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都具有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这一模式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具体而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以中小企业对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凭证为标的物(质押或转让),由商业银行向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授信业务。在应收账款融资中,主要有中小企业(债权企业)、核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等主体,如果是应收账款质押,银行第一还款来源是处于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第二还款来源是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给付的应收账款。如果是应收账款转让(有追索权明保理),则第一还款来源是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直接支付给银行的应收账款,第二还款来源是处于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融资也可以引入物流企业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如图3所示。

在应收账款质押中,银行通常将中小企业视为借款人,将核心企业视为担保人核定授信额度;而应收账款转让(有追索权明保理)通常将核心企业视为借款人,将中小企业视为担保人。因此,在应收账款融资中,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得到银行更多地关注,避免了只针对中小企业本身进行风险评估,借助核心企业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信用,使银行的授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供应链金融的特定风险

供应链金融虽然在结构上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但是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较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其运作也存在一定风险。

1.核心企业道德风险。核心企业因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在供应链金融中是决定风险的特异性变量。通常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互利互惠,可以将中小企业的边际信誉提高到与核心企业同等的水平。但是,如果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利用其谈判中的优势地位,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上对上下游中小企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为,以实现短期效益最大化,则会导致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迫使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以维持其基本运作。一旦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供应链资金紧张状况得以缓解。核心企业可能进一步挤占中小企业资金。如果由此积累的债务负担超出中小企业的承债极限,核心企业就会由控制风险的变量转变为供应链系统性风险的“震源”,使得供应链出现不稳定,带来相应风险。

2.物流企业渎职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物流企业是链接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多方参与主体的纽带。订单形式的需求信息、货物形式的监管标的、担保形式的金融服务等都通过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上层层传递。一般而言,物流企业的引入有助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但是,在物流企业准入不严的情况下,供应链金融的货押监管变量可能转化为一个新的风险隐患。比如出现监管方渎职、与中小企业的合谋诈骗或与核心企业发生纠纷等等,则必然影响供应链金融的有序循环,使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得不到无缝衔接,严重时将使整个供应链金融中断或者崩溃。

3.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供应链金融作为针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类产品,其最大特点是强调授信的自偿性,通过对物流、资金流、控制技术的结构化运用,规避了因中小企业资信、实力不足所蕴涵的信用风险。鉴于此,供应链金融弱化了主体评价的权重,对受信主体的资质要求门槛较低;而强化债项评价的权重,对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更为重视。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授信支持性资产,是重要的直接或间接还款来源。如果对中小企业此类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选择不慎,供应链金融将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

4.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需要根据供应链的具体信息来量身定做金融服务,设计多元化的契约,以协调各参与主体之间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这其中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密性是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重要保障。而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较多,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当供应链结构日趋复杂、规模日益扩大时,供应链上发生错误信息传递的机会也随之增多。在银行扩大供应链金融服务范围,提供更加灵活金融产品的形势下,如果对于贷前、贷中和贷后的契约设计不完善或有问题,供应链金融操作过程、人员、信息或外部事件不能得到准确有效地管理和配置,将可能引发操作风险,进而影响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债权的有效实现。

四、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针对中小企业的结构性金融创新,在运作模式上具有参与主体多元化、资金流动封闭化、强调动产担保物权等一系列特征。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供应链金融比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需要更为复杂的技术手段。

1.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选择管理。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首先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选择问题。“为了防范核心企业道德风险,银行应设定核心企业的选择标准。(1)考虑核心企业的经营实力。如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投资收益、税收政策、已有授信、或

有负债、信用记录、行业地位、市场份额、发展前景等因素,按照往年采购成本或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对核心企业设定供应链金融授信限额。(2)考察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客户的管理能力。如核心企业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有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提供排他性优惠政策,比如排产优先、订单保障、销售返点、价差补偿、营销支持等等;对供应商,经销商是否有激励和约束机制。(3)考察核心企业对银行的协助能力。即核心企业能否借助其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协助银行加大供应链金融的违约成本。

2.物流企业的准入管理。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中,物流企业的专业技能、违约赔偿实力以及合作意愿三项是起着决定作用的关键指标。其中,专业技能和违约赔偿实力两项指标分别关系到供应链金融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可以进一步细化这两项指标,采用打分法形式对物流企业进行评级和分类。对于合作意愿指标,除了考虑物流企业与银行合作的积极性,还应考虑物流企业具体业务操作的及时性,以及物流企业在出现风险时承担相应责任的积极性。根据上述三项指标筛选的物流企业应能在链接供应链有序运转的同时,协助银行实现对质押货物的有效监管;在出现风险时发挥现场预警作用,将质押货物及时变现,最大程度地降低银行供应链金融违约损失率。

3.中小企业担保物权的认可管理。在供应链金融中,中小企业的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作为授信的支持性资产,是较为典型的三类广义动产担保物权。银行在选择适合的动产担保物权时,要根据不同种类,设定相应的认可标准。对于应收账款,需要具备如下特征:(1)可转让性,即应收账款债权依法可以转让;(2)特定性,即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额度、账期、付款方式、应收方单位名称与地址、形成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状况等必须明确、具体或可预期;(3)时效性,即应收账款债权没有超出诉讼时效或取得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4)应收账款提供者的适格,通常要求应收账款提供者具备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对于存货,应满足如下要求:(1)权属清晰,即用于抵质押的商品必须权属清晰;(2)价格稳定,即作为抵质押物的商品价格不宜波动剧烈;(3)流动性强,即抵质押物易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转让;(4)性质稳定,即谨慎接收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霉变、易氧化等可能导致抵质押物价值减损的货物。对于预付账款,即取得未来货权的融资,除了应考虑上述存货的选择要求外,还应考虑供应链金融的具体模式、上游核心企业的担保资格等因素。

第4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范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7006001

2005年7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因;2009年1月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明确而科学的解释了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内涵;2010年4月20日,《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颁布,通知中明确提出“支持国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探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内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相关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明确指出了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表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已渐入正轨。2012年8月,我国又出台循环经济领域发展新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规划主要讨论了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的发展方向,并在生产节能改造、高新节能技术示范化发展和推广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范,其投资总额达2.4万亿元,而循环经济领域中的重点工程项目达到了5680亿元。在循环经济投资资金中,主要商业银行对循环经济资金支持贷款投入相对较低,仅占7%。

截至2014年末,“根据银监会的数据统计,仅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6大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贷款余额已超过2.3万亿元,”一方面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巨大资金缺口,另一方面是政策性贷款滞压库底,这就需要高效的金融体系科学合理的规划资源配置,保障循环经济发展的规模化和长远效应,然而循环经济的良性运转,需要金融体系对经济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规避金融风险,开发、利用金融资源及其杠杆效应,促进循环经济的良性发展。本文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的基理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与循环经济发展方式机理的有效相关性。

1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路径选择,一方面,我国资源储量大,但人口数目多,造成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贫瘠且资源利用效率低,政府选择大力推广发展循环经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十七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提出“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国策,连续三年强化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不断完善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循环经济发展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它是可持续发展的另一要义选择,在经济学领域中的循环经济发展其本质在于生态经济化过程的可持续发展。过去我国惯以高能耗、高污染、高人力能源消耗的粗放型经济运转模式为传统,造成环境和资源的重压负担,其必然的发展结果就是能源的浪费、资源枯竭和环境破坏,这些破坏与浪费主要是局限于人类社会既有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而根本性解决和变更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以实现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变革。

2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

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及时的资金支持,为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融资渠道。巩固供应链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增强供应链集团整体的信用等级,推动产业集群的规模化发展,增加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大的融资范畴,目前已成为各大商业银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业务范围。以不同的供应链主体为出发点,可以将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2.1以客户为核心出发点

可以将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可分为供应商融资、核心企业融资、经销商融资。核心企业的融资侧重于财务状况、管理状况的评估等传统的融资方式。

2.2以风险承担主体为核心出发点

根据风险承担主体的不同,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可分为核心企业承担实际风险的运作模式、配套企业自行承担风险的运作模式。核心企业承担实际风险的运作模式,又称为“1+N”融资模式。核心企业为链上供应商、经销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配套企业自行承担风险的运作模式,是银行通过适度控制融资企业的货权或控制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来降低其自身投资风险。

2.3以资金缺口为核心出发点

会计处理上,最易产生资金缺口的项目主要有:应

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及库存仓储的相关费用,根据资金

缺口的项目分类,将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划分为应收款融资模式、预付款融资模式和存货融资模式。其中,应收款融资模式即采购商通过与银行的融资合作,取得货款,并将银行融资资金提前垫付给供货商,供货商获取银行融资货款后将提货单作为质押物抵押给银行,以后分次提货的融资方式;预付款融资模式即采购商直接与银行合作,获取融资贷款,同时银行将提货单作为质押物的融资方式;存货融资是指,银行与物流公司合作,指定物流公司保管银行融资业务项下的存货,经营企业凭借物权的他方监管,获得贷款的金融活动。

3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的相关性分析

循环经济的发展主要依托于科技进步,企业采用高科技手段与先进技术将废弃物以及稀缺资源进行加工处理和资源转化,而这个回收、转化和利用的过程需要的资金成本极高,所以需要联合企业资源优势,建立集团经济合作体,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有效促进废弃物的资源转化。企业集群作为高效的经济体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环节中多个有经济关系的企业集群为服务对象,整合生产要素,降低金融风险,实现供应链各个环节收益最大化。从循环经济的发展规律和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出发,二者可以有效融合,循环经济的发展规律符合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要求,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决定它可以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

(1)从我国目前的循环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循环经济发展存在投资金额大、投资周期长、投资风险高的特点,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尤其是资金缺乏的中小企业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可能性更低,作为市场参与主体的中小企业始终无法全面参与到循环经济发展中来,这也制约了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规模的扩大。由于我国的二元金融体制和利率二元化,使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经营稳定性差、经营风险大的内部动力不足和资本市场不健全的外部环境不足的双重困境,而供应链金融避开把单个企业作为考核标准,而是以有实力的大企业为核心,横向衡量整个供应链运作效率,以企业之间的信用产品为媒介,给整个供应链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机会,而作为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也可以借助核心企业信用获得融资机会,从而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第5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范文

一、3PL企业供应链金融面临的风险

(一)质押物品带来的风险

质押物带来的风险包括品种选择、货权不清以及监管过程中保管不当造成的风险。对3PL企业来说质押物的选择要非常慎重,不是所有的物品都适合进行质押监管,可以说整个监管业务风险控制成功的第一步就是对质押物品的选择。

近来出现不少质押物货权不清的情况,尤其是上海、浙江等地重复质押,或则用他人在自己仓库货物冒充自己货物进行质押的情况等尤为严重。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3PL的责任风险。

因为质押物并不是都放在仓库内且不同的包装形式造成在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可能因为种种意外情况造成变质或者损坏,在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中不同的区域也存在不同的监管风险。

(二)出质人的资信道德风险

信用风险是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最常见的风险,不是银行单方面面临的风险,而是银行与3PL企业共同关注的一种风险。一旦发生出质人恶意拖欠或欺诈的情况,3PL企业也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一个供应链金融的项目中银行往往会经由合同将责任转嫁给物流监管企业。另外,由于银行在专业方面的缺失也会造成一些对质押物特殊细节要求上的问题,造成了一旦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3PL企业就要承担法律风险。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

3PL公司自身监管操作带来的风险,包括人员的风险、内部管理的风险和质押场所选择的风险。监管人员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第一防线。从业人员由于在职业素养、业务技能水平、责任心、职业道德等方面素质的原因对监管的风险防范能力也有很大不同。如,进行每日数据录入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录入与更新或者在录入时候粗心大意录入错误都会造成风险的发生。另外,3PL企业的操作流程不规范、机构设置不合理、制度的缺失、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都会带来风险。如:相关的记录未交接,质物清单或者解除质物通知书未签字确认,监管工作人员分配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对一线监管进行的日常检查、抽查,盘点和巡视考核工作不到位等也会造成相应的损失。再有,上文分析了监管质押物品要慎重选择,其实对于监管质押的场所也要进行有效的筛选,不然可能会出现由于监管场所条件不具备造成质押物变质、损坏或者缺失的风险。

二、3PL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对策

(一)质押物带来的风险防控对策

对于质押物带来的风险主要从质押物品的选择、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的保管措施以及质押物的货权及货源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防控。3PL企业对于是否接受银行的质押委托要看品种是否适合监管。一般来说,对质押物的要求是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流动性好容易变现、仓储没有特殊要求易于保管的品种。例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铁金粉、煤炭、汽车等。3PL企业对于质押物的选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要求。如:有的3PL企业对于监管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对于存放保管中有特殊要求的一般不接受监管委托。还有包装不同的情况下,要求也不相同,对于散货等在雨洪灾害中容易发生流失的货物和棉麻、纸品等容易发生火灾等情况出现灭失的质押品必须要上保险等。设计对于质押监管物品的评估指标,确定质押物本身的风险评级,在降低质押物本身风险的同时,也可以扩大3PL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对象。

表1 质押物品情况评价表

质押物序号 类别 品种 危

品 防潮要求 放火要求 防氧化要求

是否保险 外

况 季

求 市

场需求情况 价

度 变

力 流

性 保

监管地点

单价要求

验收方法 盘点要求 计量方式

以上表格中的各项指标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的情况各自具体的等级的评分,例如单价要求中10万、8万―10万、4万―8万、1万―4万、5000千及以下等各自获得1\2\3\4\5分的评分标准。再有计量标准中,抄牌、过磅得5分、检尺、理论换算、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打九折)得4分、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不能打九折)得3分、平均件重计量(如棉花)得2分、难以准确计量(废钢等),需采取辅助方式得1分等建立的评分标准,清晰明确,并由不同的责任人进行审核签字,最大程度的降低质押物品本身的选择风险。

对于质押物可能存在的货权不清楚或者货源不合法的情况一般可以与银行在委托协议中就约定由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如:3PL企业可以约定只对平直方面承担外观检验审核,不对内在品质进行审核的,只注重量的问题,不注重质的问题,对于质押物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合法货权证明、质量证明、运单、发票、信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并认真审核,由出质人承担责任,银行承担确认和审核并且提供合法检验方法的责任,监管方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对于场所选择要有一定要求,如监管区域要独立、货物要单独存放;散货存放区的防雨防洪设施,对保质期有特殊要求的要有更换周转的明确要求。另外,由于在生产区不容易监管,3PL公司可以采取只做两头,不做中间的方法来避免风险。比如铜加工企业,就只做原料区(电解铜)和成品区(铜线),而中间的生产区由于无法掌控所以不做。尽量选择在自己库内进行操作,这样既获得监管业务与运输、仓储和配送等物流服务的双重收益,又绑定了客户,带来更大的收益。如果是异地或者库外监管,要对该监管场所的资质条件、信誉情况、仓储条件、安全防灾设施等进行实地的严格调查和评价,有条件的时候还要要求对方提供场地使用证明、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并要求提供可以进行联网监控条件的办公场所。

(二)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的防控对策

避免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要做好信用等级的调查与评估、防范监管中以货易货时以次充好,伪造虚假提单进行提货操作、建立企业资信档案,做好出质人资信状况的跟踪。在实际过程中,可以采用AHP等方法建立出质人评价指标体系,将出质企业的业界口碑、以前有无融资经历、出质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经营历史、盈利情况、人员流动情况、财务情况等指标划分为3―5个不同的评分等级,并根据3PL企业的当年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如对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我们假设以CR(流动比例)值与QR(速动比率)值来进行具体细分评估,假设CR≥2且QR≥1时认为风险等级较低为1级评分为5分;1≤CR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对策

要对法律与合同风险进行防范首先要强化培训相关法律与合同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法律素养。要注意合同中存在的细节问题,不能更改的情况下,用补充条款的形式另外约定。项目开发时,应在规避自身的风险的情况下满足客户的一些要求。审核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的完整性,有无需要特别约定的地方,可操作性如何、是否有会引起公司本身操作出现违规的条款等。另外,企业要建立有效的控制、审核、批准制度,规范操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法务部门专门从事合同、法律方面事物的处理,从而最大程度的避免法律与合同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防控的对策

对于人员、内部管理和环境带来的操作风险要根本上避免还是要从加强管理,提高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着手。加强员工就业、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定期培训,规范员工操作意识。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如: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考核办法、信息传递制度、台帐登记制度、项目评审的流程、稽核流程、风险评估、现场管理流程等等。对于总量控制的质押物一定要对其库存货物进出动态及日消耗量进行全面的监控,做好交接记录工作、所有涉及到单据、清单妥善保存,以免责任不清。建立监管巡视制度,加强考核,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每日录入应及时并一人录一人审,有问题及时上报。如:ZCNJ就自行设计了动产操作的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查询使用的查询系统以便汇总。还可以增加包括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如在动产质押部门下可以增列:监管人员考核操作系统、信息录入员操作考核信息系统等针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相应的考核指标系统,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以便进行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也便于部门领导对部门员工工作情况进行掌握。

对于库外或者异地监管的点,要求至少派遣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管人员同时进行监管,并且监管小组成员进行轮岗制度,以免在一个监管地区时间过长。设立多级巡查监管机制对监管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所有库内及库外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如是否在岗;交接班是否有明确清楚的交接记录;所有记录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填写;账务登记是否准确、及时、规范;核对账务与质押物情况是否相符;是否按要求进行每日每周盘点等等。对于监管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可以进行定时和不定时两种检查方法,定时的可以规定每天分上午、下午甚至晚上几轮,每轮几次对异地监管人员进行电话或视频查访并由专人进行记录统计,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不定时的直飞抽查,不提前通知,直接到监管地进行监管情况的检查了解,并做好检查的记录统计工作。

当然在监管操作开始的阶段,可以从项目模式情况是否有经验资质、质物验收方法、监管区域情况(分库内、库外监管)、库外标识悬挂情况、是否承诺回购、是否成品与原材料同时质押、监管点硬件设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监管人员到岗情况(定时、抽查)、出质人是否强行出货、出质人是否存在非正常停工限产、现场是否存在多家债权人抢货、近一个月内物品品质变化情况、质权人是否现场核查库存情况、监管人员信息系统操作能力是否有其他监管商进驻等方面

进行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的建立来对该项目的监管操作进行风险评估,如果风险值达到或高于公司的要求,要对该项目的监管地点的选择、监管过程中的操作控制、监管人员的监管工作情况重点进行考核管理以避免风险的发生。

第6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范文

关 键 词:物流金融;风险;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7)03-0027-02

一、物流金融发展现状简述

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是现今物流业发展的趋势之一,也是供应商、采购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多方盈利的利润增长点。物流金融整合了物资流、资金流和多方信息流,实现了全程供应链的高效率和低成本,近年来备受关注。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只有那些有一定规模和客户群并且资信良好的物流公司有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但还不能完全称其为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把它们叫做物流银行业务。二者之间的区别是:首先,物流金融是以产业资本为主导的,物流企业是主体,而物流银行则是物流产业资本不够发达的情况下以金融资本为主导的,金融机构是主体,物流银行是一种过渡形式;再者,物流金融实现了物流运输与融通资金的同步进行,而物流银行则是在物流运输结束之后才可以申请融资,在中间步骤中物流金融当然比物流银行更进一步,更加快捷高效。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是因为国内的物流公司还没有能力也不允许像国外那样让物流公司拥有自己的资本公司,自行解决融资问题。从我国目前来看,物流公司业务自主性不强,对银行的依赖程度高。

美国的UPS(Supply Chain Solutions)是物流金融发展最完善的企业之一,物流金融业已经成为它最大的利润来源。UPS由四部分组成:UPS包裹公司、UPS物流公司、UPS资本公司、UPS零售,真正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统一。业务包括物流财务、租赁服务、环球贸易融资、付款解决方案和保险服务。其中也有我国现行的一些业务,如垫资服务和货到付款服务等。其最大的特点是拥有自己的资本公司,可以自主借贷。UPS在上海设立了分支机构,但这家物流金融机构在我国法律的约束下还只是进行一些咨询业务,真正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引进与开展。

UPS依靠物流金融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并形成了固定的客户群体,声誉甚佳。广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把目光投向了物流金融这一盈利亮点,我国也不例外。目前,我国内地物流业务的80%是工商企业物流,综合经营业务的第三方物流仅占2%,可见我国物流业务的发展还存在巨大的空间。再看一组宏观数据,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受调查的物流企业的物流业务收入总额为1694亿元。其中,配送业务、业务、信息及相关服务业务、流通加工业务等现代物流业务收入分别增长59.8%、52.8%、50.8%和36.1%,明显高于运输收入、仓储收入的增长幅度,说明我国已经开始进入物流金融的探索期。

广东发展银行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先行者,80%以上的客户为中小企业,70%以上的贷款投向这些企业。广发行通过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等物流公司,已与一汽贸易总公司、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进行全面物流银行业务合作,支持200多家经销商和10000名终端用户,带来存款近20亿元。除了广发行,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了物流金融产品,包括信贷业务、结算类及中间业务和现金管理类业务;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融资服务逐步从“单一融资”向“全流程融资”转变;四大国有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深发展银行、华夏银行等都开展了物流银行业务,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也已经辐射到企业的上下游客户和运销各个环节。企业方面,诚通集团旗下的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国内质押监管业务规模最大的公司,早在1999年就开展了仓单质押业务,主要利用其遍布全国的仓储网络,为近500家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监管服务,质押融资规模累计达150亿元。现在中储与中信、华夏、建设银行均签订了合约以谋求共赢发展;另外北京宅急送公司在2001年开展了物流银行业务,已经为6家客户提供融资监管服务,同6家银行有过友好的合作,为客户贷款融资规模达8亿元左右;百利威也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先行者之一,它和中信银行合作。

虽然国内进行物流银行业务的企业和银行已不在少数,但这种业务仍仅限于规模较大的物流运输总公司和银行的合作,至今天津的许多物流企业都还没有进行此项业务。据调查,物流银行业务只是在公司内介绍和认识,并没有真正的开展,这与我们下面谈到的风险是分不开的。

二、物流金融风险

(一)业务风险

1.垫资模式风险。在此种模式下(见图1),银行在④步时先预付一半或一半以上的资金,待⑤步之后而银行将收回垫款后的剩余款项交付供货商。该模式对银行的风险,主要是垫资的利率、汇率风险和采购方违约风险。

2.结算服务中介模式风险。该模式是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收货款。这种物流金融模式可以帮助甲乙双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也是物流公司扩大客户群的有效形式。此方式也应用于交易对象规模较小或新贸易对象之间的贸易,应用物流公司的资信规避企业的违约风险。此模式中,第三方物流公司只是收付款中介,金融风险小,主要承担信誉风险,结算双方一旦有一方违约都会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带来“无形资产”的损失。

3.融资业务模式风险。(1)仓单质押,它是由借款企业将动产抵押给提供融通仓业务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并由它向银行进行仓单质押,银行审核单据后给借款企业一定的信用额度,其业务流程见图2。(2)保兑仓,其业务流程见图3。与前者的区别是仓单质押模式是质押单据引发融资,而保兑仓是担保融资。此模式的风险:第一,质押物风险,包括质押物保管过程中的变质、损毁等保管风险和质押物变现风险。第二,担保风险。这是第二种模式下②、③步骤可能产生的。风险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第三方物流公司和供销商可能形成联合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二是担保合同责任风险。

4.统一授信模式风险。此模式见图4,在物流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下银行将授信权交由物流公司,借款企业只需向物流公司提供质押即可获得贷款,而不必和银行交涉。此模式银行的授信风险较大,无论作为中介的物流公司违约,还是借款企业违约都可能使银行受到损失。物流公司是此业务模式的核心,如果借款企业有违约风险,那么它将承受最大的损失。

5.共性风险。(1)链接风险。银行、物流公司、生产商和供应商之间的供应链衔接受到企业文化、人员监管、运输等多方面的影响。某一方的低效或管理不当甚至违约都会给供应链的运行带来风险。运输也是风险之一,物流业务中运输是重要的一环,运输途中可能产生意外风险以及由于运输人员不负责任延误运输或货物损失,比如天气灾害、货物变质等。(2)委托风险。供应链的完成涉及多方利益,这也就容易产生此类风险。每一方都可能因为一己之利而在业务流程中造成其他方的损失。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供销商是共同利益的联合体,在全程供应链中有担保关系,有信贷关系,有买卖关系,每一个关系都涉及至少两方,这就引发委托风险的发生。

(二)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的物流金融还处于萌芽阶段,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物流公司以及整个供应链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整合,这就会使物流金融业务无法可依,可能形成利用法律漏洞谋取利益,影响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的情况,并且法律风险也可能引发其他风险的发生。

(三)宏观环境风险

宏观环境因素是影响物流的重要因素之一。包括国内外经济环境因素,如汇率和利率因素以及国际物流整体需求因素等,物流业务的国际结算必然要牵涉到这类因素。另外还有我国物流业目前的整体发展状况,虽然发展迅速、业务剧增,但是成本高,资质差等,都是发展中暴露出来的弊端。

三、加强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我国物流金融业还处在发展中,且有巨大潜力,但是在业务量激增的同时也暴露了风险所在,不论是宏观还是微观实体的风险都成为限制物流金融发展以及影响物流金融收益的重要因素,因此风险管理将是推动物流金融正规化、国际化发展的关键。

1.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物流金融业务。需要在逐步的摸索中建立物流金融的法律,并完善物流金融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如担保法。在法律约束的同时应该建立由中央银行和物流管理委员会牵头的宏观管理机构,对业务实行规范管理,并制定合理的惩罚程序和措施。

2.设计更加丰富的物流金融产品。现在我国进行的物流金融业务大多是仓单质押业务和保兑仓业务,应该适当创新业务,寻求利润增长点。比如,可以把保证金率、抵押率、期限和信用评级相结合,针对不同期限、不同产品和不同公司信用设计多种产品;可以和银行进一步合作拓宽业务对象,只要是有能力的企业和机构都可以参与进来。

3.金融投资的创新。在供应链运行之中会产生一定的资金沉淀期,在资金沉淀期如何利用资金是需要探讨的问题之一,其中的风险更是一定要考虑的因素。现在的操作都是将这笔款项贷给资信客户,还可以由银行设计一些信用衍生工具,在套期保值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利润。

4.建立完善的企业风险评级体系和信息系统。首先,银行和物流公司应该建立统一并且规范的信息系统,将客户资料、信用情况、产品信息等一系列信息指标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形成联网操作。其次,在信息体系之上建立风险评级体系,针对指标和数据以及专业部门的实地考察、业务监管进行信用评级,并且事后备案,以减少风险。

5.适时成立物流金融公司或者物流企业的资本部门,专门从事物流金融业务。因为我国现在的物流金融必须是靠物流企业和银行的合作进行,依靠优势互补来进行操作,但这仍然会因为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或种种风险存在诸多弊端。再者,我国现阶段的银行间业务以及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仍然有衔接的诸多不便和漏洞。如果建立物流金融公司将二者合二为一,那么风险必将大大减少,也有助于提高效率,使物流金融业务更加专业化,也给监管带来便利。

参考文献:

[1]文胜,何磊.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UPS的物流金融模式[J].物流技术,2006(6).

[2]邓金娥,周荛阳.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风险与对策分析[J].物流技术,2005(7).

[3]杜红权.我国开展物流银行业务的理论与实践[J].上海金融,2005(6).

第7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范文

性供应链金融平台等,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关键词] 供应链;供应链金融;产业集群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9—0100—03

一、供应链金融的产生与概念

(一)供应链金融的产生

供应链金融伴随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发展而产生,作为企业优化管理方式的供应链管理在谋求企业内部整合,控制成本,提高竞争优势后,逐步将目光放在企业上下游采购和销售等与外部的联系上,企业经营伴随着物品、资金的流动,企业之间必然发生存货、赊销、预付款、订单等贸易行为,在金融机构的推动下,供应链成员企业积极参与供应链融资问题的解决,以节约成本,提高竞争力,实现多方共赢。从1998年起,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很少,而商业银行信贷又以担保和抵押信贷为主,能否提供有效的物品抵押担保是企业得到信贷融资的关键。同时商业银行存在的信贷配给使得只有个别企业能够得到信贷支持。供应链金融正是在解决抵押、担保的问题上,利用供应链中的结构性资产,实现企业信贷融资的金融创新。

国内最早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20世纪初上海银行开展的存货质押业务。改革开放后,相关业务逐步恢复,而国内对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始于对产业集群企业融资问题的思考,作为供应链金融实践和理论研究领先者的平安银行首先于21世纪初开展了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研究,在珠三角地区产业集群带,选择能源产业链作为供应链金融融资探索的突破口,为其供应链节点企业提供票据贴现等金融服务,解决了集群企业融资问题,发展自身业务,进而把发展能源供应链金融的融资经验扩展到汽车、钢材、有色金属、粮食等产业领域。后来为了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践和风险控制,逐步侧重对单一供应链上企业融资需求的分析,形成了自偿性贸易融资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供应链金融作为新兴的融资方式,其理论及模式还处在不断完善中,如胡跃飞(2009)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对供应链金融的概念进行了更加广泛的阐释。徐学峰(2010)认为供应链金融应当界定为整个供应链范畴之内,将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融资方案。

首先,虽然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大都由商业银行的实践推进完成,商业银行作为资金供给方在供应链金融主体中占据主要席位,但也应看到供应链金融主体不仅仅是商业银行,一些财务、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物流公司等机构正逐步进入其中,从整个金融市场来看,供应链金融的主体应当界定为金融机构;其次,供应链金融的外延不应太大,供应链金融的产生是基于对贸易融资的探索,所以在概念的界定上应当体现出两者的不同。

综上所述,供应链金融就是金融机构或物流企业通过对特定供应链进行分析,对这个链条上的相关节点企业提供系统性金融与资金服务的活动。

二、产业集群的概念与特点

产业集群是一个研究较为成熟的经济领域。早在100年前,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就提出了产业区的概念。随着对集群现象研究的深入,产业集群的概念由迈克尔·波特提出,他认为产业的发展往往是在国内几个领域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国内外有很多对产业集群的研究,本文借鉴王缉慈(2001)对产业集群的定义,即同处在一个产业领域,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的机构,由于具有共生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的企业群体。这些公司的相互联系和关联主要体现在供应链上产生的贸易关系。

(一)产业集群的特点

1鼻域性

产业集群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它是基于一定目的的企业和机构集聚在一起,形成一定企业区域或地理上的集聚现象。形成这种集聚的原因包括成本最小、劳动力充裕、资本、信息服务等经济因素和一些社会因素。许多企业集聚在一起,构成了各条供应链企业,可以实现劳动力和信息的便利流动,从而为企业的生产和技术革新创造了条件,同时产业集群中还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如地缘能够维持企业间的贸易稳定。产业集群也被称 为块状经济区,正是源于其区域特征。 2蓖络性 产业集群内部各经济体基于不同分工形成了特定的角色,处于生产经营的不同供应链上,各条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客户和供应商的关系使了供应链之间的稳定的契约合作关系,构成集群内企业的相互联系的空间网状结构。长期的合作关系使企业间的供应链与单一企业的供应链模式具有相似性

,在集群发展过程中,集群内部的资金、贸易和信息技术的交互,形成网络化的供应链,有利地推动了整个集群的发展。

3惫采性

产业集群中企业不仅具有地理上的联系,同时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各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联系。集群中的企业基于供应链的延伸发展而来,集群内企业目标一致,形成了稳固的经济关系,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本地区的经济实力。集群中的企业一般具有同一产业类别,即所属行业具有一致或相近性。他们共同组织在一起与群外企业产生联系,正是基于内部企业的频繁贸易和非正式的联系使得集群能够生存发展。

三、供应链金融与产业集群的联系

产业集群中的众多中小企业形成各供应链,供应链企业间必然产生贸易、资金往来,这就为供应链金融服务与产业集群提供了客观的环境,实际上,由于产业集群的特点与供应链金融的实施环境较为契合,使两者联系紧密。

(一)产业集群是供应链金融的客观环境

产业集群内的众多企业形成地理上的供应链网状结构,为开展供应链金融创造了良好环境。开展供应链金融首先需要供应链节点企业,至少两家企业存在供应链支持关系方能实现供应链金融,产业集群内众多行业关联企业形成供应链网状结构,集群中劳动转换成本较低、物料与人员的转移成本较低,彼此存在的产品贸易联系和资金往来成为发展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条件。产业集群的区域特征代表了区域的经济实力,促进产业集群 升级和壮大,资金支持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经济区域性发展趋势较强,基本上每个省份都具有一定数目的产业集聚区域。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后,会具有一定的政策优势和品牌优势,能够对资金构成一定的吸引,如长沙市重型机械集群,不仅得到了本地政府的政策支持,由于其规模、市场占有和技术实力,同样在国家政策中得到了一些支持,其本身所形成的客户群体使其具有很强的品牌优势,其产生的溢出效应对整个集群内部的所有企业都有积极影响。同时基于供应链形成的产业集群更加稳固,生命力更强。 (二)供应链金融对产业集群发展的融资促进作用

供应链金融针对企业的供[ ]应链结构性资产进行金融设计,供应链金融通过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节约成本,盘活资金,巩固供应链关系,提升产业集群的竞争力。产业集群内部是同行业企业或相关企业的集聚,能够获得供应链金融的企业势必会在供应链管理上做得更好,成本更低,库存更小,流动资金更充裕,这些都会使企业具有竞争优势。产业集群的发展需要长期的资本支持,同时也需要短期的周转资金。一般认为,供应链金融提供短期的金融服务,但是其周转快、反复信贷的特点,实质上相当于解决长期性资金问题,稳定的供应链金融有助于集群企业的资金稳定。同时,供应链金融能够加强客户间的联系,有助于维系企业客户关系。产业集群实质表现为供应链的集聚,供应链金融一般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而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居多,成为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客户群体,同时核心企业也有助于进一步节约财务资金。伴随着全球化的趋势和物流的快速发展,物流供应链金融的跨区域特征对产业集群的跨区域发展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供应链金融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建议

(一)鼓励多渠道资金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

目前主要是银行信贷在参与供应链金融,选择性的业务开展与配给性信贷的存在,使得其对供应链及企业的选择较为苛刻,并不能完全涉及一些企业集群。伴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可以多鼓励保险、基金、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资本参与其中,增加供应链金融的竞争性和资金支持量,完善产业集群的融资环境,从而从供应链金融上升到产业融资,促进产业集群的长期发展,同时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可以获得可观的利润。供应链金融主体即资金的提供者更加丰富,有助于供应链金融实践的不断完善和企业的健康成长。

(二)完善法律制度环境及区域政策

金融行业趋向混业经营模式,但商业银行的职能定位和管理体制并未完全体现出这种趋势,传统的经营模式已有碍金融创新的开展。银行可以成立专门的产业事业部或供应链金融公司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与第三方供应链金融公司共同开展业务,这样可以解决在质押物监管中出现的监管职责问题。从发展历程来看, 第三方中介的介入就是为了解决由于制度不完善对发展供应链金融产生阻碍的问题。实际上一些担保公司、物流公司参与了仓储质押融资,有些担保机构的业务开展都是隐蔽进行的,目的在于规避制度性约束。 虽然2007年《物权法》的出善了部分规定,如质押权的登记制度,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但是质押仅是登记

,有的地方并不接受机构的查询,个别事物在相关法律中并不能找到明确解释,缺乏操作便利性。同时没有一定的市场便于质押物的交易和变现。在供应链金融中充当抵押品的资产如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变现将有助于控制企业违约风险。有利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仍有待完善,同时,我国的产业集群大部分都是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的结果,为营造区域创新环境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需要更多政策支持。

(三)构建系统性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由于产业集群中多条供应链构成网状结构,本身就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了优质的环境,所以为其提供供应链金融需要一个系统性安排,如统一的信贷征询系统、抵押品交易市场中心、第三方电子服务平台等。电子商务化和系统化是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统一的信贷征询系统能够集中企业的真实信息,便于金融机构的授信决策。同时构建统一的交易和集群内服务平台能够降低供应链金融的交易成本,同时平台的可视性和精确性可以进一步减少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风险。供应链金融由于供应链的延展性,使得产生集群系统内外之间的融资联系增多,随着全球贸易化的发展,封闭性的集群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发展,需要加强集群系统金融的服务功能和内外衔接才能更好地实现集群发展。可通过探索产业集群系统内部供应链金融模式和集群间跨系统供应链金融模式来提高供应链金融技术。目前一些地区由政府出面联合一些公司构建集群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如长沙市线上融资交易平台主要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和网上交易系统,促进金融资源的集聚,服务于集群中各条产业链,满足集群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积极探索产业集群下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措施

产业集群下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仍然是重要方面,例如供应链金融存货支持融资中,存货面临仓储、监管和估价等问题,如何提供安全、便利的存货保管,是控制融资风险的重要方面,目前可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或担保机构提供仓储服务。供应链金融的风控措施征信调查包括对特定交易资产、交易对象、企业基本信息的调查等,并作出信用级别的评定,以决定授信与否及额度大小。一个产业集群里会包含几条主要供应链,体现此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企业授信调查内容包含对核心供应链的整体评价,从而决定对供应链上企业的授信与额度。针对一系列同类型企业进行统一资信和跟踪信用调查,同一集群中企业不同的资产类型、资本结构和经营状况具有可比性,可以把风险控制在系统风险范围内,同时可以节约成本和风险控制成本。构建集群内统一的信贷调查系统,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助于长期授信行为,更深入地了解企业交易实质,并对后期跟踪信用评价起到辅助作用,同时降低了授信成本。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倍怨靥炀济区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支持的思考[J]蔽鞑拷鹑冢2011(10): 33—34

[2]宋洪林惫α唇鹑谟氩业集群发展的关系研究[J]被北金融,2012(1): 22—24

[3]张浩被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模型研究[J]倍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2): 54—58

第8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范文

关键词:民营物流企业;风险;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6-0074-02

1 新型风险源分析

1.1 物流发展阶段转型造成的风险

1.1.1 市场竞争能力不足风险

我国物流市场进入门槛低,民营物流企业多不胜数,但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远未形成。随着外资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和国有企业转型成功,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众多民营物流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将是生存和发展问题。在整个转型阶段,外部社会环境变化复杂,油价居高不下,经营成本不断上升,民营物流企业赖于生存的价格优势恐将难以保持。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网络覆盖和支持能力、对市场变革深刻理解和应对的能力显然不是大多数民营物流企业所具有的,有些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淘汰。

1.1.2 法律法规政策性风险

标准化、规范化是现代物流服务的重要特征之一。近年来,我国正在逐渐加大物流标准、法律法规制定和宣传推广力度,已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文件基本精神,针对民营物流企业将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并纳入国家物流产业政策法规体系,这必然会加强对民营物流发展动态的检测和分析,对民营物流企业服务监管将日益严格。但现阶段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大,给物流企业运作带来较多潜在政策性风险。

1.2 物流服务一体化造成的风险

1.2.1 供应链管理风险

民营物流企业从单一功能向综合性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也要求民营物流企业提供从供应地到消费地的一体化服务。这种服务使民营物流企业逐渐向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迈进,在此过程中由于供应链管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供应链管理风险问题应运而生。

(1)时间风险。存在不能满足物流及时性带来的延时配送责任风险。在JIT原则的要求下,物流企业延时配送往往导致客户索赔。从实践中看,客户索赔的依据大多是物流服务协议。也就是说,此时民营物流企业承担的是违约赔偿责任。

(2)安全风险。货物安全风险尤为普遍,一些贵重物品如手机在航空、铁路等垄断性公共物流平台丢货现象较多。但铁路和航空部门最高仅按每公斤几元到20几元的价格赔偿,也不在保险公司投保范围内,物流企业不堪重负。货损货丢经常发生在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和配送环节,发生原因比较多样化,既有主观原因(如操作设备不当、野蛮装卸),又有客观原因(如运输路况差货物相互挤压损坏)。

(3)合作风险。一是业务外包风险。民营物流企业由于资源所限,很难完成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有些环节需要委托合作伙伴来具体实施。如果选择的合作伙伴实力不够、信誉不好等,这些都可能导致整个供应链发生破坏的风险。另外,作为物流链的组织者,其业务外包仅通过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在很多情况下,物流企业与外包商只是临时合作,很难签订完整的合同。这种情况在运输过程中经常出现,只有一纸运单,出现事故后很容易产生纠纷。二是信息传递风险。供应链运作成功的关键在于节点企业间信息有效传递,但在实际中经常出现信息传递的不准确性和不及时性,这将使节点企业间不能很好的沟通,常常导致错发货运、订单延误等风险。另外,现行的物流作业过程单证复杂多样。货运单据的不统一,也造成了企业信息管理困难和行业内部信息的流动障碍,这必然也会带来信息传递风险。

1.2.2 特种货物监管缺失风险

(1)货物属性不明风险。民营物流企业为了保护客户隐私,只要客户提供的货物具有完整包装,将不在检查检验检测货物属性,在托运过程中也根本不标明货物属性,这给物流过程带来较大潜在风险。例如,不法分子抓住这一漏洞,利用民营快递寄送,公安机关一旦查获,物流企业必然承担连带责任。

(2)货物运输事故风险。民营物流企业基于自身条件所限,对货物跟踪监控可能不是很及时,特种物流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造成传统物流服务可控性差。加强特种货物物流环节管理安全在我国已具有紧迫性,此类事故每年给国家造成几十亿元的损失。如经常见诸新闻媒体的危险品跨区域运输作业发生泄露事故给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又如在食品物流链上每个运营者、每个环节都面临“食品安全风险”并负有责任,春节中日“毒饺事件”再次给特种物流运输安全提醒。

1.2.3 环境污染风险

我国和谐社会和循环经济的构建对物流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谐社会要求人类与自然生态的和谐相处,环保得到更加重视。如何在现代物流中贯彻循环经济的理念,绿色物流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民营物流企业聚集在城市边缘的物流基地(园区)、货运市场,物流活动集中。物流活动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交通拥堵、机动车排放尾气、噪音污染等。根据环境保护法,污染者需要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规模扩张“瓶颈”造成的风险

民营物流企业在逐步完成原始积累之后,相继在规模化成长过程中在发展战略、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决策机制等面临各种“瓶颈”,由此带来的战略风险、网点建设风险、金融风险等。

1.3.1 战略风险

民营物流企业受历史阶段影响,个体私营性质和家族制管理现象比较普遍。随着企业规模和市场范围的扩大,原有的经营模式、治理机制和管理机制已经不适应发展的要求,由于民营企业家的局限性、随意性往往易导致企业经营战略决策失误,造成企业发展后劲不足。

1.3.2 网络建设风险

民营物流企业经过10多年超常规发展,资本积累已经达到一点规模,开始转向更大范围区域或全国性区域设立分支机构铺设服务网络。由于民营物流企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差,其服务一般不具有可复制性,必然造成建设的网络并不是每一个都能成功。另外,有的地方规定,物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要在当地找“挂靠单位”,强行要求进入指定经营地点,硬性规定车辆台数,不分企业状况缴纳押金等。这些地方出于地方利益保护,其限制性措施严重制约了民营物流企业的集团化与规模化进程。这种网络建设风险越是在二线及以下城市表现越明显。

1.3.3 金融风险

(1)民营物流企业体制灵活,发展较快,自有资金实力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又缺乏相应的抵押物,企业经营所必须的融资问题十分突出,不分民营物流企业陷入民间借贷等非正规渠道,造成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及国家金融秩序的混乱。

(2)较多民营物流企业正在尝试开展物流金融增值服务,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向客户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但民营物流企业普遍缺乏金融服务意识,难以保证资金运作的安全与效率。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企业必须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否则潜在风险较大。

(2)物流企业与货主之间的应收账款拖期问题也比较严重,造成物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加大了经营成本和风险。

2 新型风险防范对策及建议

在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型物流风险,民营物流企业风险防范的关键在于消除风险的不确定性,制定正确的战略,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和规避各种风险暴露。在市场有利于情况下,甚至于将风险转化为机遇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2.1 提高物流信息分析能力,预防风险

(1)时刻关注国家物流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投资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对各项政策的研究,既有助于民营企业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又有利于其根据政策变动及时调整经营战略,有效预防新型物流风险。

(2)现代物流业是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新兴产业,物流信息网络建设是当前民营企业竞争的焦点。但总来来说,我国民营物流企业还比较落后,对物流信息分析能力较弱,企业经营决策更多依赖于企业家主观判断和个人能力。从长远来看,有必要提高民营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一般来说,信息手段越健全,信息反馈越充分,对确定因素的预防性就越强,信息处理能力也越强,物流管理所面临的风险就越小。

2.2 创新物流风险管理机制,控制风险

(1)通过风险因素分析,建立物流风险评价系统、决策分析系统、异常报警系统,从制度上引领企业走向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控制风险发生的概率。

(2)引入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实施有效的物流服务跟踪监控,建立动态物流安全管控检测与分析,减少服务离散性、偶然性、随机性,实现现代物流服务可视化。

2.3 与保险公司构建战略联盟,转嫁风险

现代物流诞生伊始,保险即得到了民营物流企业的青睐。民营物流企业可以与保险机构组成战略联盟,通过双方的协作,形成双赢局面。目前我国物流业广泛应用的保险险种主要是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这两种保险都是针对物流过程中的单个环节进行的。保险机构有必要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面向物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针对现代物流一体化的物流保险解决方案。

2.4 制定物流风险控制预案,降低风险

由于政策法规的滞后性和现代物流的复杂性,民营物流企业在规模经营、网络发展中要对新型物流风险发生有充分的准备,增强物流安全与弹性,制订应变措施和应对风险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风险应变机制,以便在风险难以避免和转嫁的情况下,企业有能力承担最坏的后果,将损失有效地控制在企业自身可接受的范围内。

3 结论

总之,现代物流服务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经济活动。在现阶段,民营物流企业不要因为过分关注传统意义上的风险,而忽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带来的新型物流风险。本文仅对新型物流风险产生原因及防范进行了分析,有必要对现阶段产生的新型物流风险及其变化规律深入研究,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合理的风险防范体系,促进民营物流企业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调查组.我国民营物流企业发展调查报告[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7.

第9篇: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防范

互联网金融是网络和金融相融合的新兴产业,其颠覆了国内金融结构和服务方式,但是由于发展太过迅速,不断出现各种问题,而被列为当前金融风险防范的重点。全面了解和掌握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深入研究其风险,对于提高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指的是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各大银行进行签约,通过电子支付形式来完成银行和用户之间的结算。其运用范围较广,不单在线上使用,也常常在现实生活中用到,并且覆盖移动互联网,成为了一种综合性最强的支付工具。当前运用最广、最为普及的是支付宝和财付通。根据发展渠道可以将其分为两种:第一,独立第三方支付形式,即支付平台只给支付系统服务和支付商品服务,和电子商务网站没有直接关系。第二,依托平台的第三方支付形式,它是指货款先姑且由支付平台代为保管,等买方收到货物之后,确定无误之后,平台才会把货款转给商户。

(二)大数据金融模式

当前,大数据金融的模式有两种。第一,供应链金融,其主要基于传统产业的一些公司而建立,经过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而构成,大数据是其构成根基。第二,平_金融,其是以大数据为根基,基于B2C、B2B或者C2C而建立的现代化公司,经过在平台上聚合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而组成。

供应链金融模式是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将客户资源和供应链资源加以整合,其中以京东商城最为典型。在此模式中,电商平台只提供大数据金融,起桥梁连接作用,并不承担风险。而平台金融模式,则是通过模型数据处理及云计算,从而形成订单或者信用融资模式,主要是通过对网络平台的用户交易习惯、数据、信息等大数据进行云计算,从而实时进行计算分析,得出用户的信用信息,通过网络信用评估体系以及风险计算体系,来决定是否向用户发放贷款,以及所发贷款的额度。其具有速度快、效率高等特点。

(三)众筹模式

众筹指的是项目发起者通过网络发起号召,将大众的资金其中在一起的一种方式,当前常见的方式主要是预购加团购。与其他互联网金融模式不同,众筹的门槛低,出资份额低,范围广,成为很多初次创业需要融资的公司的首要选择。其特点有三,第一,在规定的时间内,筹集到目标资金项目就算众筹成功,资金筹集方即可得到资金;第二,每一个众筹项目都有固定的筹集天数和资金目标,不得随意更改;第三,众筹不等于捐款,所有的出资必须有相应的汇报。除此之外,平台网站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盈利。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一)法律风险

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法规主要都是针对传统金融活动,但是和其相关的法律办法相对较为落后,至今为止,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这就有可能产生由于对交易双方的职责和权力没有明确规定而出现的纠纷。

(二)市场流动风险

1.资金集中赎回

比如余额宝,不在客户备付金的缴存范畴内,公司就不需要付相应的资金。在基金进行赎回时,以转出或者支付的方式,公司若想实现即时到帐就必须使用公司自身的本金来进行支付,或者用客户的备付金来进行暂时垫付。

2.高杠杆率

虽然很多P2P网贷平台对客户承诺“包赔本金”,可是却缺少对其保证和制约的相应资本。比如“人人贷”,在2012年,其拥有0.03亿元风险保障金,但是公司的的总成交额达到3.54亿元,担保杠杆超过100倍。

(三)欺诈风险

P2P网络金融公司发展迅速,其中一些从独立走向融资,甚至变为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组织,早已超出相关规定的范围,再加上这些平台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很容易产生欺诈行为,如非法聚集公众财产、非法集资等等。

三、风险防范

(一)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监管

分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和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功能监管的重中之重,而功能监管有三种主要方式。第一,互联网金融的行为监管,具体表现为监管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持有者和领导者,监管相关的系统和资金,在互联网金融公司内部加以监管。第二,慎重监管,其宗旨是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控制互联网金融的外部性。第三,对金融产品客户利益的监管。政府应该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时效性加以监管,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同时,完善相应的机制,提供给金融消费者在进行维权时的相关渠道,以确保消费者自身权益。最后,在互联网平台上对消费者维权信息进行扩散,从而对监管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漏洞进行填补。如此一来,其他的消费者也会对相关的问题有所了解,监管保护的范围得到扩大,对市场的稳定也有促进作用。

(二)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建设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所以制定相关的法规十分重要,通过立法来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保护和规范。在相关法规颁布之前,修改和完善当前施行的相关办法,弥补欠缺,比如在对相关法规制定的时候结合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将其纳入法规当中,同时加快制定国家标准和相关部门规范。

(三)加强平台软件硬件建设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应该以软件和硬件开发创造为基础,加强其建设可以有效地防范平台风险。首先,在技术方面不断加强创新和修复维护,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金融平台的风险应对实力。当前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强劲发展时期,难免鱼龙混杂,因此漏洞也相对较多,为了避免平台遭到黑客攻击机病毒侵袭,应该加快提高平台软硬件技术含量。

四、结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逐渐普及,互联网金融得以兴起,并在短期内快速发展,其发展模式的多元化,带给大众更多的金融体验,日常生活更加便捷。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渐渐凸显出技术、法律、资金等风险,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加快相关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同时加强对其监督管理,规避风险。除此之外,企业应加强平台软硬件的建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进而推进其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汉.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其法制监管.中州学刊,2014,(2):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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