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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012年9月,世界旅游业理事会在英国伦敦《海南:旅游和观光发展潜力(2011-2021)》报告,展望海南旅游业未来十年发展状况。报告说,海南旅游业在2011至2021年间年均投资增长9.5%。2011年海南旅游业投资为763亿元人民币,约占该省总投资的50.9%。2021年将达到1891亿元,约占总投资的53.2%。同时,报告也多次指出海南旅游存在过度开发的预兆,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开篇的《概要》部分即提出警示: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规划,海南旅游发展速度非常快,但这种快速发展需仔细监控。否则可能造成供应过度且无序增长,从而削弱海南旅游业的发展潜力。报告说,大批投资者和开发商争相进入,以期从海南旅游业快速增长中获取丰厚回报,但海南须看到相应的风险。有些预兆已露出苗头:各市县之间恶性竞争,导致发展过度、难于控制、不可持续。过度开发风险还体现在水资源短缺以及人力资源不足等。因此,笔者认为,海南旅游产业的发展必须要相应调整规划,从以往过度依赖阳光、沙滩和高尔夫等传统旅游产品,转向注重保护文化遗产,加快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以提升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海南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意义
(一)有利于海南旅游资源多元性开发
目前,海南旅游资源开发总体而言,主要是集中在自然风光和生态环境两个方面。当然这与海南独一无二的自然生态环境有关,但是就世界旅游产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如果过多地依赖自然生态环境来开发旅游资源是难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而且不利发展旅游文化内涵,树立旅游产品品牌。因此,大力挖掘和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有利于海南旅游资源开发的多元化,让海南旅游产业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有利于海南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中外旅客来海南,畅游天涯海角,领略椰岛风光,享受沙滩白云,感受黎苗文化,最令人回味的是天人合一的心灵感悟和独具特色的民俗风情。据有关旅游机构做过调查,旅游者出行最大的动机,是为了获得审美的情趣和精神的愉悦。因此,旅游活动具有文化交流的功能,旅游的发展与文化的传播相生相伴的。每一个旅游者都充当着文化传播者的角色。所以,大力发展海南民俗文化旅游,事实上就是对海南民俗文化起到保护与传承的作用。
(三)有利于加强海南旅游文化内涵建设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这是各国发展旅游产业的共识。旅游是一种经济活动,更是一种文化活动。笔者认为,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海南在开发旅游资源上,一定要实现文化与旅游一体化,推动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融合。这对于提升海南旅游文化内涵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有利于增强海南旅游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文化资源是旅游的核心资源。一个地方旅游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有多大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其文化的魅力和吸引力。从旅游业的发展看,文化资源已经成为现代旅游的第一资源,凡是旅游吸引力、竞争力强的地方,都是有独特文化品格和文化魅力的地方。从这个角度来看,深度挖掘民俗文化是提升海南旅游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是不言而喻的。从政府到民间,我们都应对此加于重视。
海南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原则
(一)原生态原则
任何文化现象都有其赖于依存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生态。民间习俗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和坚实的民众基础,是普通百姓精神生活的重要构成和人生追求的真实反映。所以,民俗是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它不可能脱离老百姓的现实生活而产生。这就要求我们将民俗活动开发成为旅游产品时,应该尽可能保留其原生态,不能以商业化的思维为主导。否则开发出来的民俗旅游产品是不真实的、不长久的,缺乏文化质感,难以对旅客形成吸引力和震慑力。
(二)保护性原则
民俗是一个地区或民族在经过长期的生存和发展过程当中形成的。它的文化意义和象征意义非同寻常。国际上,但凡旅游产业较为发达的国家,无不重视保护像民俗这种具有强烈本土文化特征的文化旅游资源。但是,我们面对自己先人所遗留的精神财富却不倍加珍惜,妥善保护,有时候甚至是竭泽而渔。任何文化都是由人来创造和传承的,所以,在民俗文化资源保护时,对传承它的群体更值得我们去关注。否则,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强调保护物态的民俗,那么,这种保护也是不可持续的,最终也会导致物态的民俗走进历史博物馆,成为死沉沉的展品。民俗事象应该是有血有肉、生动鲜活的。
(三)参与性原则
民俗旅游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旅游者可以亲身体验,而不像自然风光旅游那样仅是观赏而已。它要求旅游者只要直接参与其中,才能体验到一种别样的生活文化方式。所以,民俗旅游产品在开发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如何才能够让旅游者参与到其中,把他们的兴致调动起来,满意人们求知的欲望和猎奇的心理。比如,海南岛的中西部的山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近年来,由于道路交通体系的不断完善,许多民族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已经或者正在开发。这些旅游产品在设计上,一定要注意让旅游者融入到当地人的生活生态当中来体验民俗活动。此外,我们在打造一些民俗文化活动时,应该要坚持与民同乐、与民同庆的原则,让民众在参与这些民俗文化活动时感到心旷神怡,这也是民俗的真谛所在。
根据世界旅游理事会发表的年度报告,自1992年起,旅游业已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产业,对于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世界旅游组织称“旅游是一个有耐力的和稳定的行业”。21世纪将是旅游的世纪。在我国,旅游业随着经济的腾飞也开始火爆起来。每年三个“黄金周”和带薪假日的出现,引爆了国内旅游市场。在国内,旅游资源丰富,旅游消费潜力巨大。近几年旅游业增长迅猛,已发展成为继汽车、房地产后的又一支柱产业。在国际上,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五大旅游国。在未来的20年,我国将成为全球第一大旅游接待国和第四大旅游客源国。而位于东北这片黑土地的旅游业随着全国旅游业的升温,也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金融资本支持对拉动旅游业增长的作用,对具有巨大潜力的吉林省旅游业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建议
一.旅游业增长的结构分析:投资与旅游资源
1. 两种关键因素:投资和旅游资源
发展旅游业,起关键作用的是投资和旅游资源禀赋。其中,旅游资源禀赋是一个地区发展旅游业的根本,没有旅游资源禀赋,旅游发展就无从谈起。
旅游业的发展仅靠旅游资源禀赋一个因素是不够的,它还需要金融资本的支持。投资对旅游业的作用无庸置疑,雄厚的投资可以改善旅游市场的外部环境。弥补旅游资源相对匮乏带来的劣势,提高竞争效率。
2. 投资规模与旅游资源的结构搭配
发展旅游业,提高竞争力,应综合考虑其所在地域特色,即旅游资源禀赋结构和资金相对丰裕程度,合理搭配二者可以达到扬长避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效果。
以下我们用一个简单的模型来说明这一点。
假设旅游产品的提供只受两个要素的制约:投资和旅游资源。我们知道,要素资源是稀缺的,旅游资源和资本投资也不例外。而要素的价格则取决于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当金融资本相对稀缺时,它的相对价格较高,反之,若旅游资源相对稀缺,旅游资源的相对价格较高。因此,二者在结构上的搭配便决定了是否可以将旅游产品提供的成本降到最低,进而提高效率。
假设两个提供旅游产品的企业,其中甲企业所在地资本相对充裕,乙企业所在地旅游资源相对充裕。如图
资
本
K1 A
B
K2
S1 S2 C1 C2 旅游资源
成本约束线C1、C2分别与最优等产量线相切于A、B两点。若甲企业选择C1并在A点进行生产,即选择K1单位的资本和S1单位的旅游资源进行生产,便可以达到合理利用当地资源禀赋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同理,若乙企业选择C2并在B点进行生产,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我们再来看另一种选择,若甲企业未充分考虑到当地资源禀赋与资本结构,而选择了B点进行生产,我们看到,虽然达到了于A点生产相同的产量,但是选择K2单位的资本和S2单位的旅游资源却是低效率的。因为在甲企业所在地,资本资源相对充裕,因此资本单位价格要比旅游资源相对充裕的乙企业所在地的资本单位价格要低,甲企业的旅游资源单位价格要比乙企业的单位价格高,而选择旅游资源单位相对多、资本单位相对少的B点明显提高了成本,降低利润,造成效率损失。因此,在甲企业所在地的资源禀赋和资本结构的条件下,这种选择是无效率的。
二.吉林旅游业现状
目前,在国内旅游市场上出现了“北冷南热”、“西冷东热”的尴尬局面。由于每年假日过于集中,每一次旅游高峰期都会造成华北地区及东南沿海地区旅游景点机构的超负荷运转,拥挤不堪。饭店、景点、交通等各方面不同程度的吃紧,以至于一些旅游景点不得不限制游客人数以保护旅游资源。而东北地区及西部地区的旅游市场相比南方市场就显得冷清许多。这种局面的出现无疑是不利于整个旅游行业及东北旅游业的发展的,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贯彻。但是随着歌手雪村的一首《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传唱大江南北和电视剧《刘老根》及其续集在央视及其它地方卫星频道的火爆播出,人们重新将目光投向东北这片黑土地。东北旅游业也同时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而吉林旅游业目前出现的问题却给其发展制造了很大障碍。
吉林省是一个旅游资源大省,具有丰富、优越、得天独厚的旅游生态资源和景观资源,发展旅游业的潜力巨大。闻名中外的长白山是我省生态资源的龙头,此外,还有遗迹、高句丽史迹、辽金历史文化等人文景观,这些在全国也是独一无二的。然而,吉林省旅游业各项指标与其旅游资源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符,其主要旅游指标在全国的位次低,和邻省相比差距很大,见下表:
吉林省2000年主要旅游指标位次
旅游总收入(亿元)
位次
人均旅游收入(元/人)
入境旅游人数(万人次)
位次
旅游创汇(亿美元)
位次
全国
4522.6
357
8344.4
162.3
吉林
56.8
26
208
22.3
24
0.6
24
辽宁
254.7
11
601
61.2
11
3.8
7
黑龙江
136.9
20
371
55.2
12
1.9
14
(数据来源:吉林省统计局 http://tjj.jl.gov.cn/)
人均收入只有208元/人,分别比辽宁省、黑龙江省低393元和 163 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9元。从旅游创汇来看,差距更大。吉林省位于第24位,比辽宁省落后 17 位,比黑龙江省落后 10 位。
我们再来看一组吉林省近三年的旅游统计数据
年份
入境旅游者人数(万人)
比去年增长 (%)
国内游客人数(万人)
比去年增长 (%)
旅游外汇收入(万美元)
比去年增长 (%)
国内旅游收入(亿元)
比去年增长 (%)
投资(亿元)
2000
22.27
39.7
1809.22
23.7
5803.73
29.5
51.94
48.8
1.76
2001
27.18
22.0
2225.24
23.0
7579.33
30.6
77.39
49.0
3.3
2002
29.39
8.2
2454.68
10.31
8700.32
14.8
108.17
39.8
不详
(数据来源:吉林省统计局 http://tjj.jl.gov.cn/)
在2000和2001两年,吉林省共投资旅游业不足6亿元,而大连市在2000年一年就投资近7.2亿美元。雄厚的投资带动了大连市旅游业的高速增长。2000年,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90亿元,比上年增长对21.6%,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8.1%,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旅游业已成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产业之一。2001年实现旅游总收人110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占全省总数的35.4%,提高4.4个百分点。(大连市旅游局 dltour.gov.cn/)
我们看到,虽然吉林省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却并没有将其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匮乏的资金支持却造成了旅游发展的“瓶颈”。其旅游经济与其邻省差距较大(甚至落后于大连市)。造成这种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吉林省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比较困难,加之对旅游业发展重视不够,“九五”期间每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拨款较少,通过其他融资手段吸引外资及民间投资力度不够。造成旅游业发展极为落后。
三.提高吉林旅游业竞争力的对策
如上所述,目前吉林旅游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制约吉林旅游业发展的瓶颈普遍出现在资本支持上存在着投资规模不足,造成旅游相关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恶劣、交通闭塞),效率低下等,严重制约旅游业的发展。
我们看到,大连市创造了一个非常成功的范例。大连市的旅游资源并不十分丰富,但它却利用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雄厚的金融资金,大力投资城市建设和环境美化建设,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造势,提升城市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1999-2001三年三大步的跨越式发展,使旅游业成为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
有鉴于此,增加投融资力度,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刺激旅游经济增长对吉林省就显得尤为必要。
增加旅游业的金融资本支持,主要可以通过下几条途径:
1.加强政府在旅游业融资中应起的主导作用
地方政府
各级政府在提供相关政策,清除旅游业发展的障碍,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之外,在财政支出方面,应加大旅游投入比重,每年必保一定额度的拨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采取各种鼓励和优惠政策,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放宽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中央政府
旅游业是一个需要投入较大的产业,只靠财政投资还远远不够。要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扶持资金,并争取中央政府提供相应的区域性财政政策刺激吉林省尤其是一些旅游资源丰富而经济基础却非常薄弱的边远地区旅游业的投资。包括:
l 降低旅游商品的税率
降低对旅游商品征收的税率,有利于资本所有者增加对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从而有利于旅游企业和组织积累更多的资金带动旅游业的发展。
l 财政补贴
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最好的办法是由政府直接给予补贴。在经济欠发达的吉林省边远地区尤其如此。
l 长期低息贷款
由于旅馆建设等公共设施方面的投资数额巨大,且耗时长,见效慢。私人资本怕负担过重,有怕风险过大,因此积极性不高。政府通过发放长期低息贷款,向私人旅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便私人旅游企业有能力从而愿意提供公共设施的建设。这样不但有利于改善旅游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同时增加了社会福利,达到了个人与社会的双赢。
l 政府直接投资旅游业
由于旅游业具有极高的乘数效应,在国际上为7,我国为5。也就是每出现一元消费,旧可以带动五元社会消费,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可以带动第三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社会获得的福利总是要比私人获得的福利要多。因此,政府直接投资是合理和可行的。
2. 旅游业投融资机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鼓励全社会投资,坚持“只求所在,不求所有”。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吉林省兴办旅游业,鼓励各种经济成份参与旅游业的开发和经营一些旅游产业的开发。可以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由个人、公司去办。这样做的好处是,由私人资本参与竞争,更有利于提高效率引导旅游业进入良性竞争循环。
四、结论
资本支持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外围环境的改善,还是广告宣传的造势,都需要充足的资本支持,而且要视旅游资源禀赋的条件而具体安排其规模。若投资过火,不但会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低下,还会影响社会其他部门的正常融资,若投资过小,会阻碍旅游业的正常发展。在吉林省资本规模与旅游资源的合理搭配显得尤为重要。大连市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成功的榜样,因此,我们应该视具体环境,增大投资力度,提高吉林旅游业的总体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齐子鸣等,2003年:《欠发达地区旅游业发展战略选择《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第四期
【关键词】 PPP模式;贵州;旅游业;机制设计
一、引言
贵州是我国旅游地类型丰富、全国旅游资源富集的省份之一,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闻名的历史遗迹、浓郁的民族特色、深厚的国酒文化、适宜的气候条件。但由于贵州省在旅游业的财政投入不足,造成贵州旅游资源与旅游地位的不匹配,它是旅游资源大省,却不是旅游业大省。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的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签订合同,通过成立特殊项目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进行合作,共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具体来看,PPP模式是各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总称,包括BOT、BOO、PFI等等。
PPP模式主要应用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但也可以应用于旅游业。本文以贵州省旅游业为例,分析PPP模式运用于旅游业的优点,并在此基础上研究PPP模式下的贵州旅游业机制设计和关键问题。
二、PPP模式运用于旅游业的优点
旅游业发展水平的高低是由一系列的行业协同完成的,需要广告的推广、道路交通的建设、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餐饮住宿的配套、旅游业人才的培养、客运线路的设计、旅游行业的监管等等,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地方经济的增长,基础设施的建设,城市市容改善都是有促进作用的。将PPP模式引入旅游业,对于政府、社会资本、社区居民都是有好处的,可以达到三方共赢的效果。
1、有助于筹集旅游业的发展资金
根据《贵州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区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显示,到 2020年,贵州省旅游接待总人数力争达到4.5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680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达到2300亿元左右,占全省GDP比重12%左右。根据上述经济目标制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到2020年,年均旅游固定资产投资约1500亿元,2016-2020 年累计投资约7500亿元。
而从贵州省的财政投入来看,省人民政府将贵州发展专项资金在2010年1亿元的基础上,每年新增2000万元,到2015年达到了2亿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基础接待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和补助等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经常性支出。对于如此庞大的旅游固定资产投资,如果不借助外力,仅靠各级政府财政来支付,毫无疑问是力不从心的,也就不能达到旅游业的发展目标。
PPP模式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介入来筹集建设所需资金,弥补旅游业建设的巨大资金缺口,减轻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在较短期限内完成单凭政府无法完成的项目建设。
2、有助于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程序
社会资本在旅游业中的参与度要高于其他行业的,因为部分旅游业可以由私人主导,比如城市的各类商业游乐场等,政府主导各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所以说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的运营有其历史传统,同时在政府主导的领域,社会资本通过其他方式参与的也很多。《2015年全国旅游业投资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旅游业完成投资10072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民营企业投资旅游业占全部投资的57.4%。贵州省实施的“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程”,截止2015年年末,累计签约建设项目477个,签约金额2063.09亿元,其中一半以上都是社会资本。
在旅游业引入PPP模式,可以将以前的合作方式进行规范化设计,使政府和社会资本能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进行平等的合作,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社会资本和社区居民的各自利益。同时政府在PPP模式下,加强对景区运营的监管,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社会资本对旅游资源的破坏性开发。
3、有助于调动农民的自有资源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属于典型的山地省份,交通不便,发展农业的先天条件不足,生态脆弱,发展工业易造成环境污染,所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4.7%,88个县级行政单位就包括50个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占全国的9%。
农民迫切希望能改变落后的现状,改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通过本地的自有资源实现增收。农民拥有的土地,森林和当地的风土人情都是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PPP模式则可以将这些农民的资源拿来作为社会资本的一部分入股,加上政府的投资,发展乡村旅游业。目前贵州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寨已超过1600个,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主要是政府的扶持,缺少第三方社会资本的介入,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方面还需要大量的资金,采用PPP模式,可以提高农民自有资源的产出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三、PPP模式应用于旅游业的机制设计
图1 PPP模式应用于旅游业的机制设计
PPP模式在机制设计上,可以让政府先确定旅游主题,再确定优质的景点项目,整体对外进行招标,政府和中标的社会资本成立旅游业投资公司(SPV),确定双方的参股比例和参股的资本形式,并分担相关的责任。比如2015年,明石投资管理公司与铜仁梵净山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武陵山片区旅游业投资基金”拟总募集规模达到300亿元。投资公司将项目进行二次拆分,根据融资的方式不同,分为各个不同的子项目,比如说农民参股的项目,外包给他人的项目,外包给他人建成后收回自营的项目等等。
对于收费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用BT(建设-转让)模式,由投资公司对外进行招标,由中标公司进行建设,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旅游业投资基金自营。
对于像乡村旅游的项目,当地村民先行成立村民经济合作社,投资公司和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将村民的土地,房屋进行入股,分期给土地所有者一定的股利,同时农民采用自主经营等形式参与旅游业的开发建设,开种植园、农家乐、生产当地特色农产品、经营商铺等创业致富路。
对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等,可以采用BOT模式。由投资公司和第三方社会资本进行合作,签订合作协议,第三方负责建设和运营,待合同期满,移交给政府部门。
四、PPP模式应用于旅游产业的关键问题
1、做好配套设施建设
政府要做好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比如景点周边的道路建设,路标的设置,在客运站开通相关的旅游线路,加强和其他的旅游景点联系。比如安顺的龙宫景区和黄果树景区,双方之间不通客车,游客一般只游玩其中一个景区,而难以再游玩另一个景区,由于黄果树景区知名度很高,可以通过黄果树景区带动龙宫景区发展。
2、建立PPP旅游业项目库
建立PPP旅游业项目库,起到示范效果。这包括前期的规划,合同范本,风险分担等等。目前由于国家在大力推广PPP模式,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将PPP模式运用旅游业,要挑选一批示范性的项目,对于PPP模式在以后运行的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要做好记录,为以后的PPP模式运用提供良好的借鉴。
3、健全项目监管制度,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旅游业可以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在PPP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监管,一是旅游业对环境还是会造成一定的破坏,比如生活污水的排放,植被的破坏等;二是景区的过度商业化,各种乱收费丧失了景区原有的特色,使旅游体验度下降。对于这些现象政府要加强监管,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通过游客投诉制度确定社会资本的准入和准出。
4、给予政策优惠
由于旅游业,尤其是以前由政府主导的旅游业,不仅具有盈利性,还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社会资本的投资时间长,前期投入大,风险大,但是利润率却有一定的限制,对引入的社会资本给予政策优惠。优惠政策包括贷款、土地利用、价格政策的优惠以及生态建设的资金补贴等多方面,从而提高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同时旅游业的发展要惠及地方居民,可以在发展旅游业中,增加地方居民的就业,对于安排当地农民或下岗工人就业的可以给予税收优惠。
5、注意将旅游业和扶贫结合起来
旅游业的种类各种各样,比如城市旅游、乡村旅游,PPP模式在旅游业的应用中,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杠杆,引导社会资本向自然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倾斜,投资乡村旅游的道路建设、厕所革命和特色产业,将旅游和扶贫结合起来,为当地创收,将乡村旅游作为贵州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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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第七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
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由投资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同意设立的,出具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审定意见书;不同意设立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审定意见书、章程,合资、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通知申请人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
第二十四条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五条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
第二十六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三)签约地点和日期;
(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三十条 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的,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或者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七条 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
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的具体方案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境外发生的,还应当及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当地警方。
第四十条 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的,旅行社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及时向旅行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报告。旅行社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的信息。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发生旅游者非法滞留我国境内的,应当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外事部门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的信息。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旅游、工商、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的情况。公告的内容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吊销、注销情况,旅行社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旅行社的诚信记录、旅游者投诉信息等。
第四十三条 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游者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外汇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告知旅游者。
第四十四条 旅行社及其分社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第四十五条 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旅行社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由旅行社支付费用的购物活动或者游览项目,不得通过旅行社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个人、组织牟取私利。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二)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 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不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不向其聘用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支付报酬,或者所支付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
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二)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三)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
(一)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二)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三)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六十四条 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其主要负责人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
第六十五条 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予以处理的;
(二)未及时公告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情况的;
(三)未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并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告知旅游者的;
(四)接受旅行社的馈赠的;
(五)参加由旅行社支付费用的购物活动或者游览项目的;
(六)通过旅行社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个人、组织牟取私利的。
第七章 附
则
关键词: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关联产业;城市规划
一、肇庆市旅游业、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肇庆市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岭南文化的发祥地,拥有国家级自然资源旅游景区鼎湖山和素有“岭南第一奇观”美誉的七星岩,先后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有“中国砚都之称。凭借着优越的气候条件和美丽的自然景观,肇庆市每年都吸引着国内外无数旅客前来观光,以2009年为例,全市生产总值为862亿元,其中三产业生产总值为376.98亿元,旅游业收入(除外汇收入)为79.5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9.22%,占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的21.09%。可见旅游业成为肇庆市的支柱产业,每年为肇庆生产总值做出了不少贡献,如表1所示。
旅游业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而与旅游业一起应运而生的房地产业,在近几年也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如表2所示。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7.38亿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44.8%,增幅提高40.9个百分点。
房地产投资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目前,肇庆市房地产开发主要沿着两条线路:一是广州-佛山-肇庆轻轨开通沿线;二是旅游景区,如鼎湖山、七星岩、仙女湖、牌坊广场等风景区沿线。对于这两类房地产的开发又有着共同点,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基本以“广佛肇一小时生活区”为契机,以景区的湖光山景为卖点,甚少提及其社区的配套设施和未来发展规划。当地政府为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陆续建起了大型的广场和音乐喷泉,城市面貌有了很大改变,但却没有得到由于房地产的投资开发而带出的连环效益,经济附加值不大,其中的原因在于:
第一,只是单纯的房地产开发,而没有与此相匹配的文化、娱乐、交通等基础建设,对城市环境以及当地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如交通、人口密度、城市面貌等等。
第二,房地产商开发目的在于赚取短期利润,不在乎长期发展。“排排坐”、“火柴盒”的开发模式,短期内利用“广佛肇一小时生活区”效应,炒作房价。
第三,房地产开发与政府城市规划部署各自经营,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
肇庆市房地产的开发主要是以传统的房地产开发为主,如七星岩、仙女湖和鼎湖山景区附近的房地产都是依靠景区边缘地带而建,地理位置限制十分大,而且众多房地产开发集中在几个景区,形成“排排坐”、“火柴盒”的开发模式,远远超出了人们的购买承载数量。传统的房地产限制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发展,因此必须寻求一种更好的发展模式。
二、肇庆市传统房地产发展的转型问题
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肇庆市房地产的投资热,然而仅以旅游项目为主,满足旅游功能的房地产开发显然不能向旅游业经营者和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更广阔的施展平台,二者需要更大规模更高层面上的合作。合作的模式和实施必须突破传统房地产的运作和经营模式。传统的房地产主要是依托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进行的房地产项目,其得以实现需满足几个苛刻条件:一是必须在景区边缘区域;二是满足旅客旅游度假的特殊需求;三是开发营销管理各个环节渗透融合,紧密联系。
(一)新概念的提出
传统的房地产开发一般都是依靠开发区域的优势,如优美的自然风光、便利的交通运输或宽松的投资环境,其完全取决于该地区的地理位置、地域资源赋存和旅游业的发展状况等等,在当前房地产业竞争日益加剧的状况下,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和发展出现了瓶颈现象。与传统房地产不同,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是以旅游开发为先导,采用旅游拉动地产,带动相关产业经济发展的一种运营模式。
(二)深圳华侨城的成功之路
20世纪80年代中期,华侨城集团旅游业从兴建中国第一个主题公园――锦绣中华微缩景区起步,相继成功建设了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等四大主题公园。在四大主题公园的发展带动聚集了超级人气随,这时,华侨城集团在景区周围开始不断融入居住、文化、商业、教育、医疗等配套元素。从1985年开发至今,华侨城城区变成为今天的一座综合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独具特色的现代化海滨城区。华侨城集团也发展成为一个以电子通讯、旅游和房地产业为主导业务的大型投资控股企业集团。深圳华侨城就是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发展的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华侨城的城区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一开始就选择了一条以对环境、资源、生态的充分保护利用的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模式和发展路子。华侨城集团始终秉承在“花园中建城市”,而不是“在城市中去建设花园”的开发理念,始终坚持“规划就是财富,环境就是优势,结构就是效率”的发展观,坚决摒弃以往“一推平”、“排排座”、“火柴盒”的传统开发模式,走出了一条“以文化营造环境,以环境创造效益”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目前,华侨城城区绿化率达53%,达到了国际城市绿化率领先水平,华侨城成为深圳乃至全国瞩目的最适宜人们居住的“绿色家园”,为深圳乃至全国的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了经验和示范。
(三)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的特点
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是以整体开发,综合发展为模式,把旅游、商业和地产综合起来开发,并且与相关产业的结合,如酒店、商业写字楼等一系列的产业,形成一个综合的产业链。大规模、高水准的旅游启动,促进了当地人气的聚集,扩展到商业圈发展,从而再带动房地产业的发展,最后整个区域的经济生活圈也得到提升。经过一系列的投资建设,包括娱乐设施、便民设施、文化投入等等,使区域具备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而且资讯商贸发达,很快成为区域内最佳的人居社区和商贸办公中心,高度集中了城市的经济、科技和文化力量。以此为发展核心,向外辐射逐渐扩散到与旅游业、文化产业、房地产业、娱乐业等相关的产业,生产销售和服务形成一套完整的综合产业链条,创造出巨大的经济附加值。可以看出,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的收益性和影响性都非常强,不过其高额的启动费用,高效的运作投资和较长的回报期等因素也成为房地产商的顾虑和考验。
三、肇庆市向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转型对策
(一)肇庆市城市规划部署
2008年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肇庆被整体纳入珠三角,在《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告上指出,2020年,肇庆市域人口将达470万-475万,城镇化水平将达75%,将形成以端州、鼎湖为核心的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将达95万,成为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西部中心城市,西江经济走廊的区域中心城市,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资金密集型产业和旅游业为主导,以历史文化和山水风光为特色的最适宜旅游的花园式风景城市,最适宜人居的生态型山水城市和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工业城市。报告体现了肇庆市政府着重对房地产圈、商业圈、旅游圈、产业圈做好部署和统筹。然而,要像深圳华侨城那样取得瞩目的成功,就不仅仅是规划的问题,还涉及了政府与房地产商之间的合作问题。
(二)向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转型的几点建议
从《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告中的《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了解到,具有特色的商业圈或居住圈并没有体现出来。借鉴深圳华侨城的成功案例,除了房地产商的投资外,政府对房地产开发这一方面还应该加以支持,只有通过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共同合作,才能达到双赢局面。
综合上述分析,要走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这条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关键,在于政府如何在其中合理筹划和安排,以下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政府独自或与开发商共同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的合作形式,投建基础设施、娱乐设施,目的在于通过便利的交通运输和大型的娱乐设施,积聚人气,营造起城市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
第二,政府应该对开发商进行综合的评分,衡量比较后,对资质状况良好的开发商给予支持,适当的政策倾斜。
第三,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旅游驱动型房地产经济的其中一个优势在于它的发展能够带动起周边相关产业的发展,比如建筑业、酒店业、餐饮业等等,因此,政府对于这些关联产业也应该给予支持。
第四,产业的良好发展不但能够解决劳动就业问题,而且还给政府税收收入做出非常大的贡献。而政府将把这部分的收入重新再投入到城市建设和维护以及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上面,只有不断地良性循环,才能更加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另外,作为投资者的房地产开发商,也应该以获得长期收益为目标,配合城市的总体规划,以“在花园中建楼房”而不是“在楼房中建花园”为开发理念,只有这样,市政府、房地产商和居民三者才达到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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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集团的多样化经营的趋势日益明显。尽管在各个领域进行投资有利于分散集团的经营风险,但前提是控制好投资风险,这样才能使投资有利可图,真正做到为旅游集团带来利益分散风险的作用。
关键词:旅游集团;旅游投资;投资风险
1我国旅游集团投资的现状
随着我国旅游业集团化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已经有不少的旅游集团为了不断壮大其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从而实现资产的不断增值,相继采用纵向一体化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不断的扩展自己的经营领域,选择新的投资方向和新的投资机会。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领域的多元化,也构成了中国旅游业新一轮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因。
从旅游集团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来分析我国旅游集团的投资行为,可以看出,我国旅游集团所进行的投资方向仍集中在旅游行业,是在原主业的基础上,通过进行产品价值链的管理实行相关旅游产品所涉及的旅游投资,如对会展,景观房产,旅游景区投资。一些旅游集团还开始了对航空业的投资,如武汉的东星国际旅行社就已经建立了自己的航空公司。随着投资活动的日趋复杂,投资所存在的潜在风险也日益增多。为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分析投资风险,并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本文就将通过研究投资风险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旅游集团的实际,对加强旅游集团投资的风险价值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2旅游投资的特点
由于旅游资源的公有性、垄断性和非流通性;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性;旅游项目投资的区域依赖性;旅游项目投资的综合复杂性;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使得旅游集团的旅游投资相区别于其他集团的投资项目具有很多独特的地方:
(1)投入高,回报期长。旅游投资的门槛逐步抬高,不再是低投入的产业,进入性投资的加大,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及竞争环境的国际化,也使得旅游投资回收期延长。
(2)旅游产业链整合与多产业整合特征:旅游产业链的延伸,与城市景观、房地产、小城镇、休闲娱乐等等深度结合,产生了一个整体的、互动的结构——“泛旅游产业”。旅游投资,已脱离单一项目时代,投资商进行区域整体投资,力求整合旅游产业链,与相关产业相结合,寻求综合收益的最大化。
3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1)重项目规划和投资评价:对于投资方来说,旅游的投入是一个长线的过程,风险性主要在选项和规划上。因此,旅游项目投资必须重视项目规划,以明确的投资评价为前提,以有效的资本运营为保证,极其清晰的把握投资运作的思路。
(2)争取区域政府的支持:提高产业的绿色GDP已经成为新时代下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旅游项目能够提高地区的绿色GDP,调整城乡产业结构,形成绿色产业链,旅游集团可以通过政绩策划,尽量争取政府的有效支持,争取的旅游项目开发的最大优惠条件(低价资产收购、税费减免、申请扶持资金等)。
(3)开展有效的营销活动:进行有效的营销活动,提高项目在国际、全国、区域的定位和影响,为融资、招商、资本升值提供巨大的支持。
(4)多方位融资:从沪深股市统计,我国国内上市公司有近千家,但是以旅游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只30多家,涉足旅游业的上市公司也只有40家。这说明我国的旅游企业的大多还是以资本自筹为主,没能很好的利用资本市场。更好的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可以有效降低旅游企业融资的风险。旅游集团可以依托收购兼并、政府优惠等方法低价获取大量资产产生资产大幅升值的市场评价,从而增长现金流量,实现大规模融资。
(5)多产业整合和跨行业投资:泛旅游业具有极大的区域聚集和经济带动作用,往往会带动一个区域的城市化进程,形成游憩区、度假区、会展区、娱乐区、步行街区、购物游憩区、及旅游小城镇等等,推动区域型旅游房地产和商业房地产发展。另外,为了分散投资风险,还可以适当的进行跨行业投资。以青旅控股为例,目前该公司的主营业务,除了组织、接待国内外人员的出、入境旅游以外,还出资3,000万元控股了北京尚洋电子技术公司,整体收购青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并且参与证券业,使公司旅游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同时拓展,有效的防范了经营和金融风险,提高了资产收益率。
4从财务管理角度做好投资的风险管理
投资风险是指在投资活动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出现差异的可能性,是在特定条件下和特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的变动程度。由于对未来的经济活动的投资的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客观存在。但是,人们总是能够通过对风险的管理从而降低投资的风险,实现投资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投资所具备的价值所在。在进行一项投资时,风险越大,其预期的收益或亏损也越大,投资如果产生亏损,将会使资本受侵蚀,最严重的情况可能导致企业的倒闭。承担这些风险是为了给集团盈利,问题的关键在于,进行投资的主体应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财务管理在投资的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4.1在旅游集团内建立投资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1)建立风险度量模型和风险管理模型,研究旅游集团内各种投资及各种风险,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各种其他风险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资产或资产组合,对各类风险再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并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利用资产风险度量模型,定量地分析资产组合的风险价值。
(2)确定公司各种旅游投资的风险容忍度,限制由于各种影响因素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对某些风险高度集中的投资进行特别处理,将风险限制在公司可接受承受的范围内。
(3)建立旅游集团投资的约束-激励机制,在各项投资中,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如果激励机制仅仅与经理人管理资产的收益挂钩,经理人则可能会为了追求高收益而承担高风险。所以在追求收益的同时,考察经理人管理资产的风险度,限制和防止经理人的过度投机行为。
4.2进行投资风险的制度管理
对于旅游集团的投资风险的财务管理应该是一个系统,对于投资项目来说,它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资本变现退出以后,贯穿于风险投资公司从资金——资本化——资金的长循环之中。
(1)投资前期财务评价。
旅游项目投资前的财务评价很重要,它关系到旅游投资项目的价值认定问题,没有较大价值的项目是不值得投资的,但投资的价值点在何处,它是否真实可靠,这不能仅仅根据项目有没有产品优势,有没有市场来定性判断,还要做细致的经济可行性及投资价值的评价。财务评价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缺乏财务评价的经济可行性是令人怀疑的。在投资决策程序中,其中一个环节就是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由财务部门参与并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前调查与了解是否充分,对其价值的判断是否准确,定价是否合理,谈判条件是否有利,直接决定了投资后管理的难度,也决定了将来获利空间的大小,因此,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各种评审就显得非常重要。财务部门对可行性报告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项目的投资价值,规避投资风险,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投资企业动态财务管理。
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是投资实现增值的必然阶段。可以从财务审核与监督的角度出发,专门设计财务管理方面的约定,包括由旅游集团委派财务经理的约定,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约定,上市的旅游集团还可以有对股东定期公布财务信息的约定等等。这些必要的法律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旅游集团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权和监控权,从而更好地保证了投资的收益权。
4.3投资风险价值管理的过程
投资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有:(1)采用统一的风险识别语言,对投资风险进行界定与识别,建立集团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目标及建立完善的风险监督体系;(2)设计风险识别、度量、评估的统一方法;(3)评估投资风险;(4)制定投资风险管理战略;(5)设计、实施风险管理能力。整合风险管理能力的要素,包括集团战略政策、集团管理与投资风险管理过程、管理人员、管理报告、管理方法、风险数据等;不断改进风险战略、过程与度量方法;(6)汇总多种风险评估方式,与集团经营情况挂钩,制定、调整集团层面投资风险管理战略。
5把投资的风险管理从财务管理层面提升到整个集团管理层面
集团层面则意味着全局化、一体化的思想。只有扩大时空范围对企业投资进行思考时,才能识别它对集团整体运作的影响。所以,从集团层面进行投资风险管理可以将企业的战略、业务程序、企业资源同集团投资、集团整体目标紧密地结合到一起,从而使风险管理更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投资风险管理的出发点是使整个集团的风险、收益、价值达到最优化,而不是某个职能部门或风险管理部门。集团层面的风险管理使投资风险管理与集团战略、业务计划得到有机结合,将投资风险管理提高到战略层次,这种集团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具有以下作用:(1)集团项目投资过程得到控制的同时,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同时提高了对风险的注意程度与敏感程度,使集团更为集中地监控风险;(2)在确切了解集团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判断最佳的投资机会;(3)对投资风险有全盘的、集团层面的了解,有利于优化集团的风险结构,优化集团的资源配置;(4)设计集团范围内的信息沟通,收集、综合分析内外部数据的方式,为集团提供可靠、及时的投资风险管理信息;(5)事先建立一套有效的控制制度,帮助集团业务部门实现业绩目标,控制风险。(6)公集团不应该只是片面的强调短期的投资效益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的正面影响,发而应该从长远出发,全面的提高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长远发展规划的盈利性。
参考文献
[1]顾华详.建立中国旅游业风险投资机制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0,(3).
[2]李平.浅谈企业投资风险及防范对策[J].前沿,2002,(11).
[3]李平.我国旅游投资存在的误区及建议[J].宏观经济研究,2003,(10).
[4]李富红.中国旅游开发投融资实践及走向[J].渝州大学学报,2002,(12).
[5]贝洪俊.企业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初探[J].现代企业管理,2002,(11).
一、安陆市旅游业发展的优势分析(Strengths)
湖北省安陆市位于美丽富饶的鄂中腹地,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安陆市旅游业文化底蕴丰富,自然资源独特,旅游区位优势明显,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旅游优质县市。
(一)旅游资源丰富。安陆市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文化底蕴深厚,其中最具盛名的是李白旅游文化和钱冲古银杏文化。龙王寺、青龙寿山、吉阳山等旅游胜地众多,安陆还具有灿烂的红色文化,比如钱冲革命旧址,赵家棚抗日烈士纪念馆等一大批红色旅游点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是重要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二)区位优势明显。安陆市交通发达,汉丹铁路、汉十高速公路、316国道纵贯南北,安花公路、安卫铁路贯穿东西,并与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相连接,北往襄阳,南通武汉,距离武汉市仅110公路,距离武汉天河国际机场80公里,是九省通衢的大武汉的卫星城市,是湖北武汉、襄阳、十堰经济走廊的重要连接点,是三峡、武当山旅游、襄阳古隆中旅游线路的经过地。
(三)良好的文化底蕴。安陆市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是全国有名的漫画之乡、银杏之乡、足球之乡,具有闻名遐迩的自然风光,独特的李白文化,瑰丽的银杏文化,丰富的文化遗存,一方山水养一方人,安陆人民勤劳朴质,钟灵毓秀,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着美好的家园。
(四)政府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安陆市不断强化内生增长动力,不断提高城市形象和影响力,随着滨河园林城市建设伟大目标的提出,安陆市政府也把旅游业发展放在了突出的战略高度,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大城市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把我市旅游业发展也列入了“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并把2011年作为旅游业发展升级年,推进旅游业标准化建设,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安陆市旅游业发展的劣势分析(Weakness)
(一)旅游开发滞后,旅游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安陆市虽说近年来加大了对旅游业的开发力度,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但是相比周边地区而言,其旅游开发明显滞后,缺乏对旅游业发展的深度开发,同时对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够,在旅游交通、服务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设施等方面比较薄弱,还未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旅游服务体系。
(二)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旅游投资力度不够。安陆市经济较前几年相比确实有很大的发展,但是安陆市支持产业不多,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经济税源有限,可用财力不足,并且近年来,安陆市把有限的财政收入投入到民生领域中,相对而言投入旅游业的资金不足,同时安陆市还未真正解决旅游业投资机制问题,相关的优惠政策还未制定,多元化的投资模式还未建立,其投资力度明显不足。
(三)旅游宣传不够,旅游品牌不多。安陆市虽说旅游资源丰富,但是为外界所熟知的甚少,只是李白旅游区和钱冲古银杏在外界小有名气,其他都知名度较低,去年举办的银杏文化节虽说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但是其后续宣传还未跟进,没有广泛的运用现代多元化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同时与外界的旅游合作较少,旅游品牌不多,知名度不高。
(四)旅游景点分散,旅游效果单一。安陆市没有较好的整合辖区旅游资源,只是一味重点打造李白和银杏两大品牌,造成的结果是到百兆山就是看看李白相,去钱冲就是看看古银杏,现代旅游业应该是多角度、多视野的旅游,单一旅游注定缺乏长期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五)旅游人才不足。是否具有一支高素质的旅游服务人才队伍对旅游业发展至关重要,安陆市还没有真正意义上那种素质高、水平强、懂管理、善经营的旅游管理人才,真正的专业旅游管理人才应该具有深厚的旅游专业文化背景、娴熟的旅游服务技巧,以及对本地旅游业发展敏锐的洞察力及较强的信息交流和处理能力。
三、安陆市旅游业发展的机会分析(Opportunity)
(一)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在追求物质生活享受的同时,更加注重精神生活的丰富,旅游可以领略到各地的风土人情,陶冶情操。近年来,各地推出了各种旅游套餐,也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选择。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技术部主任瓦尔玛在出席第一届旅游教育国际论坛时表示,中国旅游业在世界旅游发展中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作为旅游客源输出大国之一,2006年出境旅游人数达三千四百五十万,位居世界第六。从国际上而言,国际旅游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第一大旅游目的地,为各地区发展旅游业提供了很大发展机遇。
(二)旅游者个性化需求增大。随着旅游的发展,旅游者的消费意识转变、成熟度提高,其需求发生了变化,逐渐呈现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趋势。他们追求刺激、挑战极限、寻踪问底、踏访奇异之地。各种深山高地等惊险刺激的旅游活动的开展和具有文化底蕴的深层次挖掘,势必会给安陆旅游带来更多的客源。
(三)旅游者品味的转变。近年来广大旅游爱好者逐步转变旅游品味,在他们游遍了祖国名山名水后,他们逐渐对小城市旅游,对乡村旅游情有独钟,那种基础设施良好、文化底蕴丰富、旅游产品到位,服务质量上乘的乡村旅游往往是他们的理想选择,我们可以加大乡村旅游规划、发展乡村特色品牌、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可以从中找到良好的发展机遇。
(四)假日经济的带动。假日催生了经济的发展,每年的假日都是旅游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如应城的汤池温泉,在每年的元旦客人应接不暇,到来了一系列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每一个假日,除常规法定假日之外,可以结合本地特色的节日搞一些活动,也可以带动旅游业快速发展。
(五)政府的大力扶持。安陆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2011年是安陆市旅游发展升级年,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促销活动,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安陆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百兆山旅游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钱冲古银杏生态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这一系列举措为安陆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四、安陆市旅游业发展的挑战分析(Threat)
(一)经济支撑的有限性。旅游业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产业,没有一定量的投入,就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政府财政投资旅游开发是有限的,而有实力的企业因为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对旅游业认识不够,投资热情不高,应广泛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筹措旅游发展资金。
(二)资源开发的不当性。在旅游资源开发中,有的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对资源开发不当,缺乏前期的资源开发调研力度,没有统一的开发协调机构以及相关的机制,造成资源重复开发或者是流失严重,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竞争的激烈性。安陆市旅游业发展的最大挑战来自周边竞争者的压力,随着旅游业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地都在旅游服务、技巧、设施、质量等方面下功夫,提高自身的市场份额,安陆市周边如孝感的双峰山度假区、应城的汤池温泉、孝昌的观音湖度假区等都是巨大的竞争对手。
五、安陆市旅游业发展的对策分析(measures)
(一)加大投资力度,加大配套设施建设。采用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融资模式,广泛开辟资金来源通道,充分利用有限资金搞好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比如说交通设施、餐饮服务、酒店住宿、旅游购物、向导服务等服务设施,不断优化城市环境、人文、提升城市文化档次。
(二)狠抓品牌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以李白和银杏为品牌基础,不断加大品牌建设,以各种宣传手段为推手,加大品牌文化创新,塑造安陆真正意义的旅游品牌,同时在建设品牌的同时,要加大和其他资源的整合力度,减少资源的分散性。
(三)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提高旅游产品附加值。我市旅游产品开发不足,都是一些浅层次的开发,没有深度开发。旅游产品在开发手段、理念、技巧、方式上落后,旅游产品附加值较低,不能形成产业链。建议聘请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加大对我市旅游产品的调研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在开发理念、技巧等方面深度开发,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及核心竞争力。
(四)加大旅游合作营销力度,提高旅游品牌知名度。充分利用融入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机遇,加大与周边城市如武汉、襄阳、孝感、随州等大中型城市的合作营销力度,利用节日营销、主题营销、文化营销、公益营销、联动营销等方式与周边城市建立旅游品牌路线,比如建立武汉-安陆-随州游线路等,同时可以在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加大与周边兄弟城市的合作营销策划。
随着我国旅游业集团化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已经有不少的旅游集团为了不断壮大其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从而实现资产的不断增值,相继采用纵向一体化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不断的扩展自己的经营领域,选择新的投资方向和新的投资机会。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领域的多元化,也构成了中国旅游业新一轮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因。
从旅游集团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来分析我国旅游集团的投资行为,可以看出,我国旅游集团所进行的投资方向仍集中在旅游行业,是在原主业的基础上,通过进行产品价值链的管理实行相关旅游产品所涉及的旅游投资,如对会展,景观房产,旅游景区投资。一些旅游集团还开始了对航空业的投资,如武汉的东星国际旅行社就已经建立了自己的航空公司。随着投资活动的日趋复杂,投资所存在的潜在风险也日益增多。为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分析投资风险,并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本文就将通过研究投资风险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旅游集团的实际,对加强旅游集团投资的风险价值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2旅游投资的特点
由于旅游资源的公有性、垄断性和非流通性;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性;旅游项目投资的区域依赖性;旅游项目投资的综合复杂性;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使得旅游集团的旅游投资相区别于其他集团的投资项目具有很多独特的地方:
(1)投入高,回报期长。旅游投资的门槛逐步抬高,不再是低投入的产业,进入性投资的加大,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及竞争环境的国际化,也使得旅游投资回收期延长。
(2)旅游产业链整合与多产业整合特征:旅游产业链的延伸,与城市景观、房地产、小城镇、休闲娱乐等等深度结合,产生了一个整体的、互动的结构——“泛旅游产业”。旅游投资,已脱离单一项目时代,投资商进行区域整体投资,力求整合旅游产业链,与相关产业相结合,寻求综合收益的最大化。
3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1)重项目规划和投资评价:对于投资方来说,旅游的投入是一个长线的过程,风险性主要在选项和规划上。因此,旅游项目投资必须重视项目规划,以明确的投资评价为前提,以有效的资本运营为保证,极其清晰的把握投资运作的思路。
(2)争取区域政府的支持:提高产业的绿色GDP已经成为新时代下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旅游项目能够提高地区的绿色GDP,调整城乡产业结构,形成绿色产业链,旅游集团可以通过政绩策划,尽量争取政府的有效支持,争取的旅游项目开发的最大优惠条件(低价资产收购、税费减免、申请扶持资金等)。
(3)开展有效的营销活动:进行有效的营销活动,提高项目在国际、全国、区域的定位和影响,为融资、招商、资本升值提供巨大的支持。
(4)多方位融资:从沪深股市统计,我国国内上市公司有近千家,但是以旅游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只30多家,涉足旅游业的上市公司也只有40家。这说明我国的旅游企业的大多还是以资本自筹为主,没能很好的利用资本市场。更好的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可以有效降低旅游企业融资的风险。旅游集团可以依托收购兼并、政府优惠等方法低价获取大量资产产生资产大幅升值的市场评价,从而增长现金流量,实现大规模融资。
(5)多产业整合和跨行业投资:泛旅游业具有极大的区域聚集和经济带动作用,往往会带动一个区域的城市化进程,形成游憩区、度假区、会展区、娱乐区、步行街区、购物游憩区、及旅游小城镇等等,推动区域型旅游房地产和商业房地产发展。另外,为了分散投资风险,还可以适当的进行跨行业投资。以青旅控股为例,目前该公司的主营业务,除了组织、接待国内外人员的出、入境旅游以外,还出资3,000万元控股了北京尚洋电子技术公司,整体收购青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并且参与证券业,使公司旅游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同时拓展,有效的防范了经营和金融风险,提高了资产收益率。
4从财务管理角度做好投资的风险管理
投资风险是指在投资活动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出现差异的可能性,是在特定条件下和特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的变动程度。由于对未来的经济活动的投资的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客观存在。但是,人们总是能够通过对风险的管理从而降低投资的风险,实现投资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投资所具备的价值所在。在进行一项投资时,风险越大,其预期的收益或亏损也越大,投资如果产生亏损,将会使资本受侵蚀,最严重的情况可能导致企业的倒闭。承担这些风险是为了给集团盈利,问题的关键在于,进行投资的主体应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财务管理在投资的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4.1在旅游集团内建立投资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1)建立风险度量模型和风险管理模型,研究旅游集团内各种投资及各种风险,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各种其他风险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资产或资产组合,对各类风险再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并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利用资产风险度量模型,定量地分析资产组合的风险价值。
(2)确定公司各种旅游投资的风险容忍度,限制由于各种影响因素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对某些风险高度集中的投资进行特别处理,将风险限制在公司可接受承受的范围内。
(3)建立旅游集团投资的约束-激励机制,在各项投资中,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如果激励机制仅仅与经理人管理资产的收益挂钩,经理人则可能会为了追求高收益而承担高风险。所以在追求收益的同时,考察经理人管理资产的风险度,限制和防止经理人的过度投机行为。
4.2进行投资风险的制度管理
对于旅游集团的投资风险的财务管理应该是一个系统,对于投资项目来说,它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资本变现退出以后,贯穿于风险投资公司从资金——资本化——资金的长循环之中。
(1)投资前期财务评价。
旅游项目投资前的财务评价很重要,它关系到旅游投资项目的价值认定问题,没有较大价值的项目是不值得投资的,但投资的价值点在何处,它是否真实可靠,这不能仅仅根据项目有没有产品优势,有没有市场来定性判断,还要做细致的经济可行性及投资价值的评价。财务评价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缺乏财务评价的经济可行性是令人怀疑的。在投资决策程序中,其中一个环节就是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由财务部门参与并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前调查与了解是否充分,对其价值的判断是否准确,定价是否合理,谈判条件是否有利,直接决定了投资后管理的难度,也决定了将来获利空间的大小,因此,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各种评审就显得非常重要。财务部门对可行性报告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项目的投资价值,规避投资风险,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投资企业动态财务管理。
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是投资实现增值的必然阶段。可以从财务审核与监督的角度出发,专门设计财务管理方面的约定,包括由旅游集团委派财务经理的约定,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约定,上市的旅游集团还可以有对股东定期公布财务信息的约定等等。这些必要的法律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旅游集团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权和监控权,从而更好地保证了投资的收益权。
4.3投资风险价值管理的过程
投资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有:(1)采用统一的风险识别语言,对投资风险进行界定与识别,建立集团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目标及建立完善的风险监督体系;(2)设计风险识别、度量、评估的统一方法;(3)评估投资风险;(4)制定投资风险管理战略;(5)设计、实施风险管理能力。整合风险管理能力的要素,包括集团战略政策、集团管理与投资风险管理过程、管理人员、管理报告、管理方法、风险数据等;不断改进风险战略、过程与度量方法;(6)汇总多种风险评估方式,与集团经营情况挂钩,制定、调整集团层面投资风险管理战略。
5把投资的风险管理从财务管理层面提升到整个集团管理层面
集团层面则意味着全局化、一体化的思想。只有扩大时空范围对企业投资进行思考时,才能识别它对集团整体运作的影响。所以,从集团层面进行投资风险管理可以将企业的战略、业务程序、企业资源同集团投资、集团整体目标紧密地结合到一起,从而使风险管理更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投资风险管理的出发点是使整个集团的风险、收益、价值达到最优化,而不是某个职能部门或风险管理部门。集团层面的风险管理使投资风险管理与集团战略、业务计划得到有机结合,将投资风险管理提高到战略层次,这种集团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具有以下作用:(1)集团项目投资过程得到控制的同时,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同时提高了对风险的注意程度与敏感程度,使集团更为集中地监控风险;(2)在确切了解集团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判断最佳的投资机会;(3)对投资风险有全盘的、集团层面的了解,有利于优化集团的风险结构,优化集团的资源配置;(4)设计集团范围内的信息沟通,收集、综合分析内外部数据的方式,为集团提供可靠、及时的投资风险管理信息;(5)事先建立一套有效的控制制度,帮助集团业务部门实现业绩目标,控制风险。(6)公集团不应该只是片面的强调短期的投资效益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的正面影响,发而应该从长远出发,全面的提高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长远发展规划的盈利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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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平.我国旅游投资存在的误区及建议[J].宏观经济研究,2003,(10).
[4]李富红.中国旅游开发投融资实践及走向[J].渝州大学学报,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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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骆正东,徐辉.旅游资源开发投资决策的方法探讨[J].企业经济,2002,(2).
摘要: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集团的多样化经营的趋势日益明显。尽管在各个领域进行投资有利于分散集团的经营风险,但前提是控制好投资风险,这样才能使投资有利可图,真正做到为旅游集团带来利益分散风险的作用。
1、营业场所必须是独立建筑、写字楼、商务楼、旅游饭店或临街门头房等非居民住宅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临街并有醒目的标志;
2、有2台以上电脑,其中一台配置在P4以上且能专线上网;有2部以上的直拨电话;有传真机以及其它相应的办公设备。
3、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至少二名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一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并持有会计上岗证。
4、有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并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提交文件
填报《申请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内容包括:
1、设立申请书。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名称(须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中须含有“旅行社”字样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自然人投资的应具有2名以上股东)、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3、旅行社章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旅行社管理人员履历表和任职资格证书(须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须附场地租约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设立旅行社,应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购买《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认真进行填报。各区(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将《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报至各区(市)旅游局,经审核后转报青岛市旅游局;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的申请人直接报至青岛市旅游局。
2、青岛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自收到《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后,对旅行社主要经理人员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市场需要和规定的设立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应在60个工作日内,依次办妥以下筹建工作事项:
a、场地装修和购置设备;
b、人员到位;
c、建立各项制度;
d、到青岛日报社广告处交纳开业广告费。
3、以上工作结束后,应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接受验收。
4、到市旅游局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给予核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申请人持《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批复件到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6、旅行社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备案;在领取《营业执照》后60日内根据承诺与经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验备案。经查验符合开业条件的由市旅游局进行开业公告。
办理时间
每周一、四,上午9:00__11:30,下午2:00__5:00.
办理时限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并现场检查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以文件形设立旅行社分支机构核准__旅行社营业部(代号:3703)
办理机构
行业管理处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申办对象资格
1、设立社经营旅游业务1年以上,经营业绩突出,效益明显,上一年度未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并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
2、设立社网络化经营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及旅游市场需要:
3、有方便游客报名、咨
询的20平方米以上临街营业场所;
4、有专线联网的电脑、直线电话和传真机等必要的营业设施。
5、营业部负责人取得《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资信情况良好。
6、每设立一个营业部,国际旅行社应当增加20万元注册资本,国内旅行社应当增加10万元注册资本。
提交文件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书:
1、设立申请书;
2、营业部经营场所证明;
3、营业部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4、营业部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履历表和资格证书;
5、旅行社与其设立的营业部实行四个统一的承诺书:统一人事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路线和产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设立营业部,应按要求准备相应申请材料,各区(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至各区(市)旅游局,经审核后转报青岛市旅游局;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的申请人直接报至青岛市旅游局。
2、青岛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市场需要和规定的设立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装修、建立各项制度、增加注册资本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接受验收并到青岛日报社广告处交纳开业公告费。
3、经验收合格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作出同意的批复,并核发《旅行社营业部登记证》。
4、旅行社持《旅行社营业部登记证》和批复件到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5、旅行社应在领取营业部《营业执照》后15日内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市旅游局进行开业公告。
办理时间
每周一、四,上午9:00__11:30,下午2:00__5:00.
办理时限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营业部设立申请书并现场检查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者。
办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