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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相关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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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相关法规

第1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范文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建筑工程招标主要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造、扩建以及维修等方面的施工工作或工程承包工作。作为现阶段提升建筑工程质量采取的主要手段,招投标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下应运而生的。为有效促进我国建筑业工程的良性竞争,不仅要及时意识和避免建筑业工程的许多实际上面临的问题,还要采取一些针对性策略,对有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管理和设计,从而有效地促进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提高。

 

1.我国建筑业工程招投标管理现状概述

 

建筑工程招标指建设单位根据拟建工程内容、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及现有的技术经济条件,通过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邀请施工单位参加承包建设项目的竞争,以便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的经营活动。我国运用的招标方式主要为总承包招标,就是企业承包工程项目中所有的招标内容。从招投标的程序角度来看,主要包含项目的准备工作、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内容,通过这一系列程序完成招投标工作。工程项目招标具有平等性、竞争性以及开放性等要求,在满足此要求前提下有效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2.我国建筑业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

 

2.1 非法手段中标现象频繁。由于缺乏规范性的管理制度,近几年来我国有关建筑企业的投招标工作中出现许多非法中标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点:①项目投标方不具备投标的相关资质、资金以及能力等,意图通过贿赂来获取中标权;②投标方在投标过程运用假的资质或者采取欺诈的手段获取中标的权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应具有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两种现象明显违反了这一原则,因此导致建筑工程项目出现质量等问题。

 

2.2 对招投标过程缺乏监督。现今阶段单单依靠法律法规进行限定招投标活动已经远远不足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竞争,因此需要加强招投标过程当中的监督力度。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许多不公平现象,许多建筑业项目并没有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标,明招内定、人情工程等现象较为严重,监管力量的缺失、监管形式化、监管机制不健全等现象都是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因素。

 

2.3 缺少对资格的预审环节。现在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活动实施时,多采用走形式以及文件式的资格预审,忽略了实地考察的重要性,从而给一些妄想弄虚作假的建筑企业以可乘之机。

 

2.4 目前的条令法规依然存在很多漏洞。现今关于限定项目招投标的许多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更何况现在针对此项的市场监督力度较小,因此要想将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活动更加规范化进行则很难达到。不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只会给招标企业和单位带来更多可以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机会。例如在项目的招投标合同谈不拢的情况下,《合同法》中虽然有一些相对比较详细的对应补偿,但是同时还写道:当事人一方推迟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是合同目的不能顺利实现的时候,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效力。造成及时合同解除,这项工程项目还是需要招标人去处理,但是要进行重新招标的话则会带来更多的争议,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及时完善其制度体系,以供项目规范化进行。

 

3.我国建筑业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化策略

 

3.1 完善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律法规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基础,因此制定完善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是制约建筑工程项目不合理现象的重要手段。现在随着我国建筑工程企业的飞速发展,为避免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收受贿赂以及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促进建筑工程企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应建立一个具有法律保障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环境。

 

3.2 强化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机制。为使建筑工程项目更加合法、公开、公正、公平地展开,应建立起一套合理有效的监督体系,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离不开监督机制的强化,通过有效、适时、合理地监督才能使建筑业工程招投标项目以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强化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使市场竞争更加健康、有序,从而有利于我国建筑业工程的规范化管理。

 

3.3 发展电子评标系统。为顺应新时展需求,发展建立电子评标系统,以此作为招投标工作的各种流程内容。电子评标系统不仅包含有符合性审查功能、初步评标功能以及详细评审功能,还包括投招标文件制作、备案、审查功能以及电子签名和标书加密、解密功能。电子评标系统的成功运用不仅使投招标工作变得简单易于操作,而且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的效率,避免了许多争议,解决了许多实际当中的问题。

 

3.4 加强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资格预审。为有效保证中标企业对接下来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应严格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资格展开预审工作。资格审查是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投标方资质能力的基础审查,审查过程主要是剔除掉一些试图混淆、弄虚作假以及违法违规的项目承包单位企业,挑选出具有高资质、高水平、高技能、高实力以及高质量的投标企业和单位,为项目的投招标活动营造出一种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而促进投标方自身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建筑工程产业质量的有效提高。

 

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进行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从而通过对招投标程序的强化管理,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投标,为我国建筑业造就一个有序、健康、公平的竞争环境。

第2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范文

关键词: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现状

业主,也就是建筑工程中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是工程施工的实施者和承担者,其安全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形势下,建筑行业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的增长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但与此同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工程施工事故频频发生,工程伤亡人数持续增多,社会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严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刻不容缓。上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国家开始将业主的施工安全管理纳入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范畴,逐步发展完善业主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随之形成并逐渐丰富起来。直到21世纪,为降低工程安全事故,我国才开始重视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才得以逐步发展。

一、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现状

建筑行业长期发展以来,安全管理模式均沿用传统的承包商负责式的施工安全管理模式;这种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下,因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仅仅依赖于承包商的职业责任意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漏洞频发,施工安全风险很大。因此,近年来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逐步应用于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中。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是指以业主为主体进行的施工安全管理模式,是业主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督采取的可行性措施。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采用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一方面,对于建筑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自身而言,在业主和承包商的双重管理监督下,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得以进一步改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业主参与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督促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其更加仔细高效地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而有效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建设效率的协调提升。

二、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探讨

(一)法律规管为主的强制性安全管理模式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随着《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和相关标准法规的颁发实施,美国结合自身建筑行业工程发展情况制定出以法律规管为主的强制性安全管理模式。以法律规管为主的业主强制性安全管理模式强制性要求业主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时,严格依据各项相关安全管理标准进行,因而政府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于业主的施工安全管理有着绝对的主导地位。以法律规管为主的业主安全管理模式图如下图所示。

以法律规管为主的强制性安全管理模式图

一方面,该种模式下,业主的安全管理行为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极大约束,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于整个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参与深度和方向得以有效控制。同时,因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得以进一步完善,业主安全管理漏洞清除更加充分,工程安全风险更低,整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更高。

另一方面,该种模式下,政府相关部门的不定时检测工作灵活性不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检测信息不全面充分,也会造成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被动进行,不利于业主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自发自觉性。

(二)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中,英国注重预防为主和建设安全文化的建设,通过建立安全与健康委员会(HSE)和制定实施《劳动健康安全法》(HSWAct)、《实践规范>(ACOPS)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业主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引导业主进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进而规范业主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潜移默化地培养业主施工安全管理的义务性意识,进而进行建筑施工安全文化的全面建设,因而该种模式下,业主是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政府处于积极引导的地位。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图如下图所示。

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图

该种模式下,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原则是帮助业主进行以施工安全事故的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专门的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机构为业主进行安全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培养业主的施工安全管理意识,帮助业主形成施工安全管理义务性认识,达成政府与业主的利益共赢效果,因此,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的应用前景广泛。

(三)自发参与为主的自觉性安全管理模式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中,香港在英国以政府引导为主的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全球经济形势的发展特点制定出以自发参与为主的业主自觉性安全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一定程度上的政策法律法规约束力,促使业主在行业竞争压力下自觉进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以自发参与为主的业主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如下图所示。

以自发参与为主的业主义务性安全管理模式图

该种模式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依然是业主,政府只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者和维护者,借由政府激励性政策的引导,业主可以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自觉进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进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和执行力度,以提升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

结束语

在建筑工程领域,业主即是工程项目的开端,也是工程项目的终端,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占据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核心地位,其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意识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因此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应用前景十分广泛。

参考文献:

第3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

【正文】

随着建筑工程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建筑工程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要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必须要有较为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当前,如何通过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一、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不足

现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造成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如今,监督工作的依据主要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一些当地政府颁布的地方法规,然而,对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还缺乏有力、适度的处罚依据,缺少法律保障。

其次,市场混乱,监督力度不够。建筑企业使用一些低级手段,钻法律空子,通过压低价格,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等给施工单位施压,赚取经济利益。此外,一些无良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谋求暴利,导致不少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进入工地,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现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对促进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工程质量的监督还存在有一些问题,没有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因此, 必须严格检查检测工程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铲除祸根。

最后,质量监督检查不严, 有的监督站或监理公司人员素质不高,缺乏监督领域的人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没有把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深入踏实的贯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仍然存在,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还没有与企业不良行为公示有效挂钩,执法力度不够。一些供电、供水、消防单位搞“行业垄断”, 各工种之间配合不协调。此外, 还有规划、设计、配套设备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几乎每一次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都能找到材料、设备等方面的具体原因, 然而引起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制的不健全。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

鉴于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只有认真分析其原因,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才能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修订和完善有关法规

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首先要认识到质量监督的法律地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想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现在,建筑市场不规范、不合法行为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最大挑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也面临同样严峻形势。因此,当前第一要务是建立健全相关的章程,保证监督工作有法可依,加强政府监督力度,真正为质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2、增强质量意识

监督队伍质量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优劣,增强监督人员的质量意识是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提。当前, 随着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但工程质量事故依然没有减少的趋势。究其根源,主要是监督队伍质量意识不够。造成工程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建材市场、施工市场存在着经营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行为。所以, 提高工程质量,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所有监督人员的质量意识,缺乏质量意识,所有的对策都是空谈。保证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第一原则,只要加强质量宣传和教育,使每个人都认识到质量的重要性,并真正做到在工作中时刻把质量放在首位,对企业负责,对工程负责,才能真正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加强人才培养

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其中一个方面就是监督人才的缺乏。面对建筑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面对建筑企业投机取巧,面对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监督机构在人员安排上存在着严重问题,而现有的监督人员只有小部分能够完全掌握监督工作所需要的各项技术要求,因此,加强人才培养,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做好各项监督工作的基础。监督机构要定时定期的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综合素质。此外,还要加强人员的管理培训,建立员工激励制度,奖罚分明,从物质和精神上对员工进行奖励,培养员工的凝聚力和奉献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人才培养,以适应当今建筑工程行业不断发展的趋势,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4、树立监理的权威

具备了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监督部门必须树立权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督工作顺利有效开展。随着《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实施,逐步确定了建筑工程中质量负责者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这实际上间接树立了质量监督机构的权威。此外,树立监督部门的权威,还要政府加强质量监督的宣传教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建筑行业加大监督部门的影响力和权威性,使其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强大的后盾支持,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只有质量监督体制健全,监督部门具有足够的权力,才能顺利进行质量监督工作,有效的发挥监理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切实做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5、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多,相关的监督部门需要继续加大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质量监督,对违反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制裁,严惩不贷。对在工程建设中营私舞弊、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严惩不贷,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建材市场混乱、大量劣质材料流入市场也是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原因之一。为此, 要加大对建材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建材生产许可证的管理。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除了对建筑工程本身的质量监督以外,还应将质量监督工作范围逐渐扩展到建筑产业的各个主要方面,避免疏漏,从总体上把握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比如:对竣工验收备案,在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等程序的监督,从前没有涉及的一些环节,以后要渐渐地把范围扩大,逐步完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质量监督的威慑性和切实有效的监督质量,才能达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第4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范文

工程造价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是一项至关重要而又错综复杂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建设双方的最终利益得失,造价管理工作保证一定程度的水准对建设双方都是非常重要的。要做好造价管理工作,就要遵守“合法、科学、公正”的工作原则。要做好造价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是必须的。作为一名造价管理人员,首先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只有对有关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才能在工作中确保依法办事,必须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对实际问题的处理办法了熟于胸,对所有影响造价的行为要直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要保证所认定的每项数据都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作为一名造价人员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建设部、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等。在法规方面主要应特别注意的内容有以下几条:

1.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管理应注意投资主体是政府,政府代表纳税人行使职权,建设单位是具体执行者,其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及相关法规,不能擅自做重大变更。特别是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不能任意提高。其结算金额如超过了概算批复,应进行详细对比分析,找出增加原因。

2.关于招投标。应招标的项目范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工程建设项目强制招投标范围做了具体规定:有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交通、信息网络、道路,以及其他的基础建设项目;有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共事业项目,包括供水、供气、供电等市政工程项目和教学、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商品住宅等项目;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国家融资或授权、特许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额度要求。被纳人招投标范围的五类在建项目,如施工合约在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采购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1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各项目单项合约估价均低于规定招标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3 000万元以上,均须公开招投标。

签定合同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关于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如下条款应特别注意: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关于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章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将上述第五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进一步细化为以下三条: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只有了解上述内容,才会知道某份工程承包合同在有效性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及问题的严重性。在进行结算审核时应注意承包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上述现象。当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现象,并且已经对合同价款造成重大影响,给国家或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时候,就应该向各方表明审核意见,从而抛开合同的束缚,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处理原则实事求是地结算工程价款,向咨询委托方如实提交自己的审核意见,供其参考。

第5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范文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S958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程等规范作为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在接受质量监督过程的建筑工程中,有一些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不能够找到完善的处罚依据,管理阶层对这些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在接受处罚的时候,会出现一定的障碍,这会导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所以,对我国建筑工程需要进行科学质量监督,对处罚建筑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参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处理时,与实际情况有很多较大差别,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效果不够明显,体现出为我国的建筑给排水质量监督所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不够完善。

2、对给排水工程重视程度不足

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给排水工程的施工量较小,这时候的主要工程就是预留、预埋,施工监理单位对此普遍不够重视,甚至有些施工监理单位在此阶段连基本的给排水专业人员也不配备。由此出现大量的预留洞口位置不准,预留套管位置不准,甚至漏留洞口、漏埋套管,给工程留下了质量缺陷和事故隐患。这些问题出现后,在管道及设备安装时,就到楼板、剪力墙上凿洞,造成建筑主体结构千疮百孔,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降低了卫生间楼板等结构的承载能力,更留下漏水的隐患【1】。

3、相关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够

首先,有少数管理层次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以及认知能力还不充分。其次,施工单位对相应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基本标准认识不够全面。最后,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以及管理水平能力不够。通过对建筑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内部进行分析,有部分管理人员对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方法了解不充分,创新意识以及能力不足,这样会导致建筑给排水质量监督部门或机构的工作效率出现下滑趋势。

4、监督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工程项目向“高、大、深、难”方向转移,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建设总量与监督力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却是一项集建筑技术、行政执法、经济发展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做好此项工作的基础是必须拥有高素质的监督队伍,然而当前监督队伍普遍存在人才匮乏,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与“既要对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又要对强制性技术标准非常熟悉”的要求甚远,基层监督机构这方面问题更为突出。这种情况下,在一些工程量较大的地区工程验收大部分是疲于奔命,有关抽查项目也是流于形式,根本得不到严格执行,很难发现和查处存在的所有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

5、施工、监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足

比如,在某建设工程监督检查时发现,地下室消防给水管道直接从防火卷帘中穿过,使得防火卷帘隔断防火分区的功能丧失,严重影响了建筑的防火安全;在有些工程监管中发现卫生间还在安装钟罩式地漏,钟罩式地漏具有水力条件差、易淤积堵塞等弊端,实际上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4.5.10A条,钟罩(扣碗)式地漏是明令严禁使用的。从中暴露出施工、监理单位缺乏了基本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2】。

6、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督时间段的特殊性

建筑给排水工程主要施工时间段跟土建工程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初期基本为套管预埋工作,工程量较少,大量的施工工作均集中在主体施工完成后至工程竣工期间。而针对现场给排水工程监督管理工作通常是同土建监督工作同步进行,缺乏对给排水工程施工的中间监督控制,一次性集中在竣工验收时进行,特别是部分工程竣工时已进行了装饰装修,大量给排水工程已经隐蔽,提高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强化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1、构建完善的信息监督系统

建筑施工企业与监督部门必须要共同构建一个完善信息监督系统,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切实明确广大监督人员的监管方向,切实提升监督人员的工作效率。监督部门还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将各个房屋建筑工程的相关监督信息公布在网络中,使得人民群众能够通过互联网掌握房屋建筑的质量情况,从而有效保证房屋建筑施工监督工作的透明化与公开化。此外,监督部门还应当在互联网中为群众提供一个进行信息交流与反馈的平台,使得更多的群众能够共同加入到房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来。

2、加快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步伐

政府赋予了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的使命,实际上就是给予了其行政执法的权利,然而由于它是事业单位,其行政执法的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不能真正地发挥出来,应该把该机构纳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加快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步伐,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其行政执法的作用真正地发挥出来,进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3、及时完善相关法规体系

对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有关法规及时进行完善,该废除的要及时废除,需要修订的及时修订,不断增强法规体系的权威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提高技术标准的法律效力,使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与之互相呼应、互为补充,真正使完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建立双重监督机制

尽管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主要表现在管理其行为,但是对工程实物质量的监督也是不容忽视的,应该做到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良好局面。行为监督要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以此来提高各方质量责任意识。实物监督则要学会转变,一是抛弃现阶段采取的被动的、事先通知的“三方到场”模式,采取主动的、随机的动态巡查;二是为了保证监督的权威性,抛弃过去“敲、打、看、摸、问”的落后检查方法,采取现代先进的、科学的检查方法;三是过去监督主要是以施工现场对承包商的监督为主,要想保证工程质量,应向全面、全过程监督转变。只有把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这两种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才能使政府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更加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使各建设主体真正依法主动承担起自身的质量安全责任【3】。

5、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对于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来说,首先要树立技术权威性。我们本身的业务能力要扎实过硬,能有效指导施工监理各方的工作,取得各方的信服。监督人员需要不断地加强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面对各种新知识、新技术的不断更新,注意了解和学习。监督管理部门要分阶段、分层次地抓好培训考核工作,使监督人员能够自觉学习、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和操作规程,全面提升业务素质,淘汰不合格人员,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监督管理工作需求。另外,技术培训工作不仅要面向监督层面和管理层面,更要面向一线操作工人层面。通过技术培训的制度化,培训多样化,并采取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集中培训、调研、交流等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提升区域行业技术管理、施工人员的综合能力,使得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得到全方位的保障。监督人员在提高技术能力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政治修养、法律意识,洁身自好,远离各类腐败现象。要自身知法、守法才能更好的执法。要不断了解学习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提高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意识,规范执法程序,不断夯实综合能力,在监督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

6、加强原材料的监督力度

对于建筑施工方来说,针对原材料的质量监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较为弱势的步骤,原材料是致使项目质量问题的源头。一般来说,整体项目的质量问题认为的情况相对较少,大部分都是因为原材料的质量不合格。在对工程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的时候必须针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把关,进行仔细的比对,选取质量优良的原材料。特别是针对个别非常重要原材料的采购,必须采用招标活动的方式来进行采购。此外,建筑原材料在进入工地的时候也要实施严格的质量把关,根据相关的规定针对这些材料实施签证送样复试,从而保证工程所用材料的品质合。

结束语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而且任重而道远。要想实现建筑给排水工程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注重其施工质量水平的有效提高,那么加强对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就非常有必要。如果要想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就必须改革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度,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与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质量意识,从而实现提高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目标,最终有效推动我国建筑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彭丽娜.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及安全[J].科技传播,2013,08:59+66.

第6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招标业务起步时间不长,当前招标市场发育尚不成熟,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业主及招标机构本身对其业务工作内容认识仍不全面,招标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局限于一些事务性的工作,简单地停留在重复性的程序上,呈现出同质低层次无序竞争的不良趋势,服务质量水平整体不高。没有真正发挥其作为专业机构的特长和优势,招标机构具体项目运作不够规范,法人内部约束机制有待建立健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招标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亦亟需完善,诸多问题的存在,直接制约了招标事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招标的质量管理的现状分析

1、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相关方面的调查显示,有许多招标人在委托招标的过程中,以“外陪标、内定标”的方式威胁招标机构,通常要求招标机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招标,不然就不将业务委托给招标机构。为了避开公开招标,招标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拖掉或者变为邀请招标;有些业主为了私利,没有按规定将自己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把项目化整为零;在信息上做文章,没有走正规流程,不按时公开信息,限制信息范围,从而规避公开招标。

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建筑工程招标服务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从而相关机构在推行招标制度时实践经验不够丰富,加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而不可避免的造成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一些漏洞。此外,法律法规中对招标行业的准入度不高,竞标单位良莠不齐,导致了招标机构过多,而造成招标程序过于混乱。

3、招标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

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行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招标机构执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招标队伍建设水平低下;招标市场集中度偏低,业务市场较窄,缺乏长远打算;招标机构缺乏独立性,往往都是靠不正当途径来获取业务。此外,建筑工程招标机构乱收费的现象普遍存在,因为,建筑工程招标机构往往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缺乏社会责任感。在现今的社会竞争中,相互竞争激烈,的机构过多,没有诚信度,也没有在整个行业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的模式。那些人为了获取业务宁肯自己赔钱,使用一些非常手段获取利益,打压竞争者,形成恶性竞争环境。甚至存在不少机构都是以少收费、不收费为幌子承接业务,以超低的价格中标。然而,一旦开展业务后就找各种理由开始乱收费,将一些隐性项目收取高额费用,工程运行中变更一些项目的费用,导致最后工程完成后高额结算,从而影响到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

二、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策略

1、深化自身性质的认识

要对自身的性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充分实现其独立性质。招标机构是依照相关法律设置的,以招标为主要业务并提供有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在对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时不能出现明显的错误,或者含糊不明的地方,不能有歧义和矛盾出现,各项条款都不能与投标人的利益相违背等,作为专业的投标机构,应该是具有丰富经验和广泛投标商信息的,要有的防止漏洞产生而给投标人可乘之机。

2、完善信用机制,加快信息化的建设

在建筑工程招标发展过程中,必须借鉴国外比较完善的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自己的情况,学习人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市场经济的信用体制,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从而推动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发展。近几年来,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变革,互联网以其信息量大、快捷、高效、成本低、传播面广的特点日益受到机构的青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为招标机构的信息收集、沟通、、管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此外,还应及时地将失信的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公开化,对招标机构进行信用等级划分,信用等级评价等,建立一个网上公共平台,积极引入社会互动,把包括违规行为、信用考核等所有信息加入平台,使建筑工程招标事业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使得大家都有知情权,能够明白自己究竟该选择什么资质的工程招标机构。

3、信息资源的有效掌握与沟通

信息是做好各项招标工作的保证。信息在招标工程中贯穿于各个环节。信息是否沟通及时,是否掌握充分,是否公开透明,都直接影响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招标机构所应掌握的信息主要包括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专家、招标管理机构等多方面的信息。招标机构不仅要充分了解招标人的意图,如招标人对工程的造价、工期、质量等要求,以及招标人资金安排的想法等,还应充分了解投标人的情况,如造价、质量、工期、技术和财务状况等,同时对于评标专家、招标管理机构的最新动态也应及时关注。信息掌握得越充分,招标过程就越主动,招标效果也会越好。招标机构也承担着与传达信息的任务。一方面,招标机构在承接招标任务后,应利用各种有效途径标讯,的标讯为越多的潜在投标人所了解,招标的选择性就越大。另一方面,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招标各方面的信息传递工作,在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专家、招标管理机构四方面之间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努力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的招标法律法规体系是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的保障,培育和发展招标市场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招标活动的法律基础和重要保证。因此,为了保持评标法律规则的统一和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涉及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对相互冲突的条款应当抓紧进行修改。此外,还有根据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市场,进一步完善招标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督管理职责,为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等中介组织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依据。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职权问题,明确集中管理的执法主体,对整个工程招标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社会环境竞争日益剧烈,建筑工程招标机构若要持续性的发展,必须从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开始。必须提高从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并要求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与委或公路局提供的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并对施工现场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测、审核工程量。因为,建筑工程招标服务是一门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的综合工作。招标走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因而,在建筑工程招标工程中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己成为该行业今后发展的趋势,这就需要有一批与之相适应的招标从业人员,并建立一支现代化队伍,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精通经济管理与法律规范,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更好地满足当今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发展,进而提升工程招标质量。

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招标行业作为建筑重要行业之一,与整个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有着密切关系,是建筑行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的质量管理,提升工程招标服务质量,对提高招投标质量以及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7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范文

关键词: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建议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ortant role of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hoping to provide help, to workers.

Keywords: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当不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是于二〇〇二年五月一日开始实行的,这是我国比较全面的一套法律法规,它将我国多年来对于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方法和模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结,并将其建筑工程管理体制进行了大力的推广,这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导意义。后来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与建筑工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和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落后性和局限性的缺点。有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没有实现科学规范的管理,因此相应的在建筑工程管就很理中也无法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不明确,各部门分工以及职责难落实下去,更加无法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1.2 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建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相应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也就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当前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的现象,许多建筑企业片面的强调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够重视建筑工程管理,因此就无法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地理、资源、人才等优势,从而直接导致了建筑工程质量的不合格甚至是安全隐患的存在。

1.3 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建筑工程体制的不够健全是制约着建筑工程管理水平高低的因素之一。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迅猛的发展趋势,建筑行业对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人才也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需求也逐渐增多,但是由于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不完善,建筑行业内部也没有形成专业性的建筑工程管理组织和机构,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素质高且专业性强的复合人才非常缺乏,人才培训以及技术引进工作相对滞后。这些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同时也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更加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

2 建筑工程管理的控制因素

建筑工程管理的“控制因素”简单地概括为: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

2.1 进度控制

进行进度控制的目的,是要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时间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实

现计划目标。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之前, 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科学的进度

计划。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使进度计划尽量符合变化后的实

施条件。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 根据合同要求编好工程进度计划。为了搞好土建与安装

的配合, 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请安装人员一起参加。根据进度计划配置人数、机械设备和周

转材料, 使投入的人力、设备、周转材料确保工程进度,编制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为了确

保总工期目标,必须实行分段控制, 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下余地。实施时,要求施工企业制

订详细的工期附图,采取各种手段保证项目及各个工程活动按计划及时开始,在工程过程中

记录各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及完成时间,在每星期工程例会上将各活动的完成程序与计划

对比,确定整个项目的完成程序,并结合工期、生产成果、劳动效率、消耗等指标评比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其中的问题并对下期工作作出安排,对一些已开始、但尚未结束的项目单元的剩余时间作估算,提出调整进度的措施。

2.2 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就是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

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 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 保证成本

目标的实现。为此要制订科学的目标成本:(1)以市场为导向,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目标成本的制定要按社会可比的市场价格进行取价;(2)以效益为目的,要分析研究各种因素与项目成本的依存关系,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对项目目标成本水平进行测算、分析和预见,控制好“质量成本”、“工期成本”,正确处理好质量、进度与成本的关系,对施工项目的效益和成本应统筹兼顾,做到既要降低成本,又能全面完成其它各项经济指标;(3)具有可操作性。作为项目业主,投资控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质量标准的提高、进度的调整、工程量的增加、业主方由于工程管理失误的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等。

2.3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明确工程质量目标。经理部要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 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

(2)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含环保标准) 和设计要求, 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

(3)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 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 因此, 必须确保主体结构质量。

(4)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 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 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 要有创新和特色。

(5)抓好关键部位施工。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 既是施工的难点, 又是检查的重点, 更应引起项目部的高度重视。作为业主方,主要在设计质量、施工质量、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运行管理的质量等方面有效控制。通过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并及时监督管理,通过合同达到有效的控制。

3 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建议

3.1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而且大多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不够,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保证能够有效的实行,这样才能给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提供法律方面的依据。于此同时,新的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应该及时制定,将专业化的建筑工程管理推广开来,制定严格的考核和控制建筑工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顺利进行,逐渐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3.2 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

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的时代,管理手段以及管理思想现代化,并且逐步走进了现代建筑企业,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严重影响着建筑企业管理总体水平的高低和企业效益的好坏,这一思想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专业人士的认可和赞同。但是认识的程度不够,因此,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意识,逐渐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

3.3 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的人员不仅要能够胜任设计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同时还应该掌握管理方面以及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但是,当前我国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复合型人才不是很多,需要着力培养同时掌握管理、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工程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合理的调配劳动力,将劳动力资源优势发挥到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3.4 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的管理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包含许多的方面,主要有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成本、机械使用成本以及现场成本等方面。其中,材料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控制工程使用材料的价格来降低工程成本,人工费用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使得有限的劳动力达到最高的劳动效率,机械成本管理主要就是通过维护保养等手段提高机械的使用寿命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些成本管理在建筑工程成本管理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必须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尽可能的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效果。

4 结语

总而言之,本文提出了以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的管理为主要手段的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意在有效地解决我国建筑工程管理问题,保证我国建筑行业保持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涛,潘欣鹏.项目整体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

[2]罗纯文.对建筑工程管理的几点看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0):57.

第8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问题;对策

由于我国具有庞大的人口基数,且随着国民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从而导致我国建筑行业的竞争日愈加剧。建筑行业由于其应用范围及其的广阔,涉及到了比如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房屋建筑、住宅、商务楼盘、公路以及桥梁建设等均囊括其中,这就注定了人们在生活中处处与建筑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由于建筑业的广泛存在,也致使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出现了一些列的与管理相关的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目前国内建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策略进行阐述和说明,以达到减少在日后的建筑管理中出现同样的纰漏或者错误,提高建筑管理整体水平的目的。

一、建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管理还处在一个无规可行、无据可依的状态,从而导致在建筑管理过程中各员工责任不清、机构重叠、质量不达标的现象屡屡发生。我国在建筑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安全、人员与技术。

1、技术管理问题

技术管理在建筑管理过程中是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其不仅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还涉及到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以及许多的社会问题。建筑管理存在的技术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技术管理属于一项较为复杂,多方面的具工作,因此建筑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自身工作能力,并将其与现有的资金、环境和气候等因素进行有机结合,从而将建筑管理中的工程工作、技术组织工作进行合理、认真地安排。建筑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网络图标的方式将管理模式很好地表现出来的能力,从而能轻易的做到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的管理模式,进而确保工程中的每一个项目均在可控范围内。

2、人员管理问题

目前我国在建筑行业中所投入的资金、人力等都比较巨大,但在建筑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人员的素质差的现象较为普遍。相对于现代化的建筑工程建设来说,我国在人员管理方面还很难符合现代建筑工程管理的高要求和高标准。因建筑管理人员存在素养不高,执行、领悟任务的能力有限,因此建筑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建筑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促使建筑管理人员素质得到整体的提升,从而保证建筑管理工作安全、正常、有效率地进行。

3、安全管理问题

由于我国建筑行业缺乏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的机构与人员编制,相关经费来源也较为紧张,同时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从而导致监督机构的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尤其是某些地区长期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一些黑恶势力牵涉其中,为确保当地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纵容部分个体投资项目、招商项目、工业园区、旧村改造、开发区等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这样的建筑工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也难以进行安全监督。

二、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应对策略

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且大多还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较弱,因此,为了实现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方面更加有序完善,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这样才能给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提供法律方面的依据。其次,新的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应该及时制定,从而确保能将专业化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推广开来,并对管理机构、人员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从而提高控制建筑工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进而确保项目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能顺利进行。

2、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

目前世界正处在信息化时代,因此管理思想、手段也应该实现现代化,并且将其引入到建筑工程的管理中,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筑企业管理整体水平的高低和企业效益的好坏。但是由于许多建筑企业的高层文化水平不高,对工程管理的认识程度也不够,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意识。

3、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建筑工程管理也不例外。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的人员不仅要具备设计工程管理方面的能力,同时还应该掌握与管理方面相关的知识,包括法律、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但是,当前我国在建筑管理行业中同时具备这些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还显得凤毛麟角,需要着力培养同时掌握管理、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工程的劳动力需求情况,来合理的调配劳动力,并将劳动力资源优势发挥到最大程度,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结语

建筑工程管理是全方位的管理工作,而不是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经营活动。正是由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复杂性,从而决定了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了实现更好的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切实有效的解决当前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推动建筑市场的不断完警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罗纯文.对建筑工程管理的几点看法[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0).

[2]林胜华.浅谈建筑工程管理若干问题及控制措施[J ].建材与装饰,2010,(2).

第9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范文

本文采取比较研究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模式,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配合的方法来探讨中国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为我国质量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工程质量;质量风险;工程质量保险

Abstract:Our country engineering quality problems emerge in an endless stream, pending further enhance the existing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in terms of quality risk management,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insurance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e proposed implementation of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insurance to avoid and reduce the risk of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in the country.

Take comparative and theoretical research model of combining qualitative analysis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in line with the methods to examin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insurance, provides a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 of quality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Key words: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Quality risk;Engineering quality insurance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 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建议

完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用系统的观念和创新的思路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模式、政策法规、运行机制。

1.1建立建筑工程的诚信体系

我国已基本完成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对于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招投标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政府监督制度,这些制度都是围绕强化政府监督来实施的,是符合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特点的。随着我国进人WTO和与国际接轨,建立诚信体系以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建筑市场秩序,在强化政府监督的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的诚信体系是非常重要的[1]。

1.2加强相关学科理论的研究

一种学科要赢得发展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必须有旺盛的社会需求和坚实的学科基础。目前,虽然建筑工程保险的大多险种都已设立,但是,不少险种保险资余的来源、成本的构成、费率的精算、涵盖的范围、责任的界定、合同的条款、专业人才的培养、保险公司参与工程风险管理的方式、方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都不完善,在试点过程中,造成了不少扯皮现象,有些问题,由于缺少政策的支持,难以通过协商甚至法律程序的解决。理论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建筑工程保险事业的发展。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相关学科理论的研究。

1.3保险公司加强内部建设

保险公司应该看到,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投资主体的逐步多元化,外资和私人投资以及法人投资比例日益增大,保险需求也越来越强。保险公司应当进一步推动这类保险的发展,积极开展这方面的业务,同时要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研究,并与建设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密切配合。

1.4积极培育和发展建筑工程保险的中介组织

国际上投保人在经过风险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通过保险经纪人或保险人购买保险。保险人为保险公司推销保险产品,并维护保险公司利益;而保险经纪人则为投保人服务,接受委托后为投保人提供保险咨询,设计最有利的保险方案,选择保险人,投保人谈判以争取最有利于投保人的承保条件,办理投保手续,出险后协助索赔等,而且保险经纪人又同保险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为其提供广泛的业务渠道。保险中介人是保险市场的剂,使保险市场的运作更为顺畅,提高建筑工程保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大力培养从事工程保险经纪人职业的人才,一方面可以对保险公司职员进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和相关技术培训,另一方面可以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风险管理和保险专业知识的培训,双管齐下,迅速建立起我国工程保险经纪人才培养的组织。要制定出关于保险经纪人佣金的标准,以合理且有吸引力的佣金,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促进保险经纪人制度健康有利地发展。

2 发展并完善我国建筑工程保险

质量保险制度的措施工程质量保险的成功试点以及全国范围内的推广,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完善这一制度,可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入手[2]。

2.1建立完善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应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各方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促使通过保险来化解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2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一项制度创新,不但专业特点突出,而且需要转变观念。为此,加强人才培育和知识更新是必不可少的。在已进行的讲座基础上,应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另外,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参加由建设部等有关部委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

2.3积极稳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试点工作

由于我国目前有配套的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审图机构、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等。该质量保证体系与实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中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机构的工作职能相类似,所以在我国实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应符合我国特点,应结合我国的实际进行探索。这就需要试点,在不同模式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再制订我国实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法规在全国推广。

在建设部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司内成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协调组”,组织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课题研究和试点城市间的交流以及选择关键、有代表性问题进行研讨,总结试点城市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为在我国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创造条件。

2.4提高保险公司自身水平

保险公司要逐步探索新兴业务的内部管理模式,建立新的管理流程和分析统计指标体系,探索与第三方机构协调合作的方式,建立起市场化、有效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培养既熟悉工程风险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