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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U231 文献标识码:A
1.对地铁外部施工风险问题的分析
1.1地铁外部施工环境风险
随着城市人口密度的不断增加,城市规划管理者需要对密集的城市人口做出解决方法,其中地铁的修建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这就使得现代化的大城市加强了对地铁的建设和施工。在现代化的地铁施工建设中,施工建筑人员应该尽力尽量避免施工时出现的问题和事故,防治突发事件的发生给人员造成伤害,这就要求铁路施工人员对施工风险进行掌握。其中,地铁外部施工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成分。施工环境是一项施工工作必须要考虑的事情,地铁施工场所、施工条件以及出现的施工问题都是地铁施工技术人员要详细考虑的事情,同时施工技术人员在对地铁周围环境进行充分的考察和分析之后,应该加强对施工环境的建设,保证地铁施工环境不会对整体的地铁施工工作产生风险和事故,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另一方面,施工环境的建设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需要施工技术人员在不断的摸索中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考证,从而得出对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任务建设出最有利于地铁施工的施工环境。施工环境同时也是地铁施工人员工作的场所,如果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的场所都得不到保证,那么整个施工项目就失去了可信度,从而降低了地铁施工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1.2地铁外部施工土建结构风险
地铁外部施工过程是整个施工项目里面最烦琐的,他要求施工建设人员在进行施工建设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施工结构的把握,因为外部施工不同于室内施工和涵洞施工,他要求施工人员应该对外部环境的任何事情进行充分的而了解和把握,同时施工风险管理人员也应该加强对地铁施工外部环境施工的风险把握。
一般来说,地铁外部施工都是利用土建结构来进行施工的,虽然土建结构在某一方面具有牢固的性质,对于简单的地铁外部施工,施工技术人员往往会掉以轻心,采用不正确的施工方法或者利用不适合施工工作的施工设备对项目进行施工,甚至有的时候施工工作人员在对地铁设备进行建设的施工对施工材料的规格和类型进行混用,对接下来的地铁外部施工工作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这时候施工风险管理工作就体现出了非常大的作用,能过风险管理对施工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严格的排查,并最终得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们虽然不可避免土建结构出现劣质现象从而导致了施工工作不能够顺利地进行,但是能够通过风险管理有效的改进地铁外部施工水平。土建机构的施工建设是整个地铁外部施工的主要的、基础的环节,因此也是出现施工事故最多的项目。这就使得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求风险管理人员对地铁外部施工加强管理和建设,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将土建结构中出现的问题解决,从而有效的保证地铁外部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1.3地铁外部施工风险管理团队
对于不同的项目施工工作就必须应用不同的施工管理团队,同样在地铁外部施工风险管理项目中就必须引进最合适的风险管理团队。对于地铁外部施工的风险管理不同于其他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他要求风险管理人员不仅能够对实际的突发事件进行合理的分析和管理,还要求管理人员能够对铁路的施工过程进行充分的了解。因为铁路外部施工工作看似与其他建筑项目类似,但是其中的细节在建筑施工上是不实用的,这就会对施工风险管理团队的判断造成影响,从而使风险管理团队做出错误的决定,从而影响到施工工作的进程,不仅没有造成有力的影响,还引发出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因此在进行地铁外部施工风险管理团队进行选择的时候,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应该慎重地对每一只团队进行考察和分析,保证在风险管理团队方面不会出现较大的差错。
2.提高地铁外部施工建设风险管理水平的措施
2.1加强对施工建筑的自救保障
一般来说,地铁外部施工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施工故障都是突发性的,这也是现代的地铁外部施工最难以进行风险保证的原因。但是,在进行施工项目风险保障工作的时候,风险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开会或者广播的形式对现场的高铁外部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问题的简单教育,通过加强施工人员对施工项目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故障进行简单的了解,并且能够得到最基本的施工建设的自救能力,从而保证施工建设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地铁外部施工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施工构成中突发的故障和问题我们不可避免,但是施工风险管理团队能够通过加强施工技术人员的自救保障来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因此,地铁外部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是地铁施工工作中最关键的一道防线,保障着地铁施工的顺利进行,通过风险管理的检查和改进使得地铁施工质量和效率能够得到更高的提升。
2.2提高地铁施工建筑紧急事情的处理
随着现代化机械设备的引入和使用,施工团队对人员的伤害大大地减少,但是机械设备毕竟不像人有着随机应变的能力,在对于问题出现的时候,机械设备通常还是会继续进行,这就增加了施工问题的严重性。机械设备能够合理地进行控制是地铁外部施工工作非常理想的,随着施工项目的进行必然会使得施工设备软件和硬件出现一些差错,影响到地铁外部施工的正常进行。所以,施工风险管人员必须加对紧急事件处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模和预处理对突发事故进行模拟,分析出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这就使得当实际的地铁外部施工真的出现塌方或者机器失控等突况的施工能够有效地进行组织,采取合理的解决方法,防治突发事故对人员安全和施工项目造成不利的影响。
2.3对施工风险管理进行技术提升和优化
施工风险管理是施工安全最有效的保障,能够防治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问题。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环境的改变,使得先前的风险管理技术不能够满足现代的施工风险管理环境,这就势必会影响到施工风险管理人员对技术的提升,针对不同的地铁施工环境进行不同程度的风险管理技术的改进。通过风险管理技术的改进和优化,一方面能够提高地铁外部施工风险管理的先进化水平,另一方面,也保证了整个地铁施工项目的有效进行。因此,施工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施工风向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风险管理人员通过对施工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提升和优化来实现保障风险管理机制长久防范事故和问题职责。
结语
地铁的外部施工项目对地铁整体的施工工作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同时不可避免的就是由于外部施工的可变性因素太多会导致实际的地铁外部施工项目进行的同时伴随着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和施工事故。但是施工管理人员能够通过对地铁外部施工环境、施工技术、施工团队进行充分的了解分析,找出针对施工问题和施工事故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和措施,保证地铁外部施工项目的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经济危机银行监管
一、经济危机下加强银行内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银行经营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
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其资产和预期收益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银行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对大多数银行来说,信用风险几乎存在于银行的所有业务中。信用风险是银行最为复杂的风险种类,也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不能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可能性。
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银行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要求,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银行战略目标的整体兼容性;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为这些目标而动用的资源;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
其次,经济危机进一步加剧了银行风险。
由美国次贷引发的经济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殃及各行各业,而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是受到经济危机影响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经济危机使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的影响程度均加大,如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信用风险,在经济危机中会加剧,经济危机使借款企业经营停滞甚至破产,而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会使银行产生大量呆坏帐,加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另外,经济危机使国际金融环境发生恶化,造成汇率、股市大副波动、投资企业经营停滞甚至破产,加剧了银行的市场风险;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使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受到影响,可能会加剧银行的操作风险。
最后,商业银行内部监管比外部监管有优势。
一般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受到的监管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外部监管主要指银监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外部审计机构等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管;内部监管主要指银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因此其监管具有及时性、全面性,这也是内部监管有别于外部监管的重要特点之一。另外,内部监管来自银行内部,监督检查人员一般对银行风险、银行业务流程比较了解,一般能够提出对银行的经营具有增值作用意见和建议,商业银行内部监管比外部监管具有无法替代的优势。
综上,经济危机下银行不能仅依靠外部监管防范银行风险,而应该加强内部监管,银行内部监管不仅是重要的也是必要。
二、经济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加强银行内部监管的应对措施
在经济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该如何切实有效的应对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如何有效的防范银行风险,笔者认为,以下几点供参考。
1.重视银行内部监管
银行经营管理层必须正确认识银行内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经营管理中,必须始终贯穿科学健全的内部监管制度是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前提和基础的思想,把加强银行内部监管作为促进业务发展的宝剑,而不是认为银行加强了业务发展会阻碍业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监管真正起到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2.了解你的员工
银行操作风险来自银行内部员工,在经济危机带来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下,近期,各家银行发生案件的势头有所上升,分析这些案件的发案原因,大部分都是有银行员工参与的内外勾结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内部审计监管中很难发现,如何应对这类银行风险,笔者认为,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时,一般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风险控制原则,此条原则同样适用于银行各层管理者对下属的日常管理中,即“了解你的员工”,一名合格的银行管理者,在日常的内部控制中除了通过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外,对员工的了解不应仅限于八小时内,应该对员工八小时外的情况也做到合理的掌握,即如员工是否参与赌博、其消费是否明显与其收入不匹配等。
3.提高银行内部监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教育
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品种、业务范围也不断的有所创新;随着高科技的应用,商业银行业务流程也不断发生变化,银行面临的银行风险发生的原因也多种多样,无形中加大了银行内部监管的难度,一名合格的银行内部监管从业人员,只有不断的学习提高,学习先进的内部审计理念,学习银行业务专业知识,只有这样,其在日常的检查中才能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才能真正体现其增值的作用。
本文在介绍我国银行发展衍生品必要性、我国银行衍生品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法规、风险管理体系两方面论述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现状,并分别从内外两个方面研究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选用了一个适合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体系的内部控制框架。结合我国银行的实际,提出了内部控制的具体方案。同时,以内部控制为重点,辅以外部管理。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一、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状况
2008年,由住房贷款抵押证券衍生品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了全球各地。衍生品从最初的风险规避工具到现在金融危机的引发者,其中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我国处于这个特定的国际金融形势之下,银行衍生品的发展即受到国际金融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具有自身的发展特征。金融危机不仅给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而且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从我国银行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必要性考虑,主要有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其中,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包括规避风险的需要、转移赢利点、增强市场竞争力等。在中国衍生品市场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投资者对衍生品业务的需求也不断扩大。投资者的需求主要分为两类:来自机构投资者的需求和来自个人投资者的需求。
二、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国际金融危机这个特定背景下,通过对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不难发现,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是银行衍生品的内部控制的改进。
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内部控制关键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现在衍生品业务起步较早的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这套体系中不乏有我国银行借鉴的地方,但我国银行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业务范围等都与国外银行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如果不假思索,直接把国外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照搬过来,非但不能控制风险,反而会不利于风险控制的实施。各大银行应该先结合自身现有衍生品品种、高级管理层的衍生品业务知识、特定环境,设定适合自己的一套内部控制制度。
其次,内部控制制度衍生品的创新,而不断更新是风险控制的准则。对银行而言,金融衍生品可谓日新月异。相应的,衍生品对内部控制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的。衍生品需要一套可随着衍生品的不断变化而更新的内部控制体系。高级管理层应该在银行衍生品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设计出一个动态循环的内部控制体系。
最后,考虑到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为风险控制的障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要避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为风险控制的障碍。内部控制会有几个固有局限会限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内部控制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这几个因素,尽量避免局限性给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带来障碍。
三、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
目前,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还不完善,还存在着众多问题。要为银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高效的外部监管机制。要从外部监管的关键点和具体对策两方面着手。
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关键点:
首先,要确立外部监管安全和效率并重的外部监管目标。
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安全只有在整个银行体系效率提高的基础上才能长久实现。因此,要确立衍生品风险监管安全与衍生品市场发展效率并重的金融监管目标,从而确保银行衍生品业务在有效的外部监管下,高效发展;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促进银行衍生品市场的规范;构造衍生品创新与衍生品监管良性互动机制,建立透明、公开的创新监管规则和程序。
其次,要加强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的部门协作。
在实行以银监会为主的统一的监管模式下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加强沟通与交流。因为衍生品业务不仅是在银行范围内,更是在证券、保险等都有很大的市场。所以可以考虑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独立监管之上建立总体协调监管机制,为实现集中监管奠定基础。从长远看,建立一个综合金融管理、统一制定协调政策和监管标准的衍生品监管委员会,还是必要的。
再次,促进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确保各监管机构之间有效协作,中国银监会要在提高信息供给的充分性、准确性、规范性制度安排方面做出协调统一。如建立统一的会计体系或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发展,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金融机构的经营透明度,保证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监管信息中心,专门从事监管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公布等,保证信息共享的稳定性,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最后,客户监管中以机构客户监管为主要监管对象。
目前,我国银行衍生品机构投资者普遍存在着内部专业人员不足、境外金融机构转移风险大、风险提示透明度低等问题。因此,外部监管的力度应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外部监管中应进一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规定衍生品交易中的透明度,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自主营销和背对背交易。
纵观国际衍生品外部监管历史,同时结合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本文结合我国实情和银行现状提出了从两个方面对我国银行衍生品外部监管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第一,建立统一的外部监管模式。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外部监管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分层监管所带来的监管无序和混乱。因此建立统一的外部监管模式,是加强外部监管的首要选择。在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内,由专业分工的管理专家和相应的管理程序对金融机构的不同业务进行金融监管。统一的监管模式可以提高管理的协调性,及时处理管理中的盲点,容易判断金融机构资产组合总体风险。
第二,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当前,国际上已经就建立全球性和区域性的国际金融风险管理体系问题达成共识。我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涌入中国,国际游资流动性加大。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防范控制金融风险,要求各国监管当局开展有效的双边和多边合作,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与磋商,完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国际间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对国际短期资本流动进行监测管理的机制。通过国际合作和经验、技术借鉴,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使我国金融业在融入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降低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秩序的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田超 金融衍生品发展现状及制度安排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年(36)。
[2]孙宁华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形成及防范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3)。
[3]叶永刚 衍生金融工具概论 武汉:武汉人学出版社 2000年(10)。
[4]金歌 2009金融风暴下的中国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年(1)。
[5]杨迈军 衍生金融品市场的监管 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 2006年(24)。
【关键词】银行治理;风险信息披露;欧洲银行
一、风险信息披露的理论背景
金融风险信息的披露是提高市场效率的一个重要机制,另外巴Ⅱ中也强调了信息披露对市场约束的重要性。许多文献显示披露更多综合风险信息的银行具有更高的资本缓冲和更低的违约风险。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银行的风险披露被强调作为一种避免银行危机的有效工具。早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风险报告质量中银行的规模、杠杆率、基本风险、盈利能力以及资本充足率等因素的效应,并没有研究银行治理、管理、监督对风险报告质量的直接和联合影响的文献。然而理论、管理者壁垒、合法性理论、资源依赖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都说明了银行部门强大的管理和严格的监督以及银行治理水平都可以影响管理者披露风险信息的决定,
因此,本文应用这些理论进行了理论推导。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给出了银行的利益相关者、管理者、监督者、和其他相关的政策制定者推进市场效率和市场约束的方法,即应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治理机制加强银行的风险信息披露。
二、银行治理、管理、监督和风险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分析
本文通过一连串理论来解释银行业中银行治理、监管、监督如何影响风险信息披露质量。在下文中,我们将从组织社会理论(即合法性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角度来解释银行业中风险信息披露问题。
1.银行准入限制
实行严格要求才能获得银行牌照,可能会阻止新的国内和外资银行进入国内银行业从而缓解当前和预期的银行业竞争(巴特等,2001)。因此,竞争越小,银行利用外部金融的成本更低。从而促使银行管理者加强风险信息披露的质量的激励减少。此外,在银行业运用组织社会理论,我们发现竞争强度的降低可能会进一步削弱银行管理层采用风险披露来支持本银行声誉的激励。
2.外部董事占比与第一大股东持有股比例
资源依赖理论认为,外部董事有专业知识,声望和使能够使他们公司与外部环境联系起来。此外,理论也认为外部董事在监督管理层行为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有更高比例的外部董事有可能产生有效监管以及增加企业的信息透明度。
公司披露的市场估值和业绩与股东获得财富相关联,大股东有较强的激励监督管理机构和管理层的效率。在银行业中,在第一大股东持强投票权是很容易影响银行经理所采取的战略决策和投资项目。因此,如果现任银行经理并没有切实履行职责,那么第一大股东可能会激活他现有影响力的投票权,并改变低效率的银行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具有较强投票权的第一大股东代表有效监控外从而迫使银行管理层提供更高质量的风险披露。
3.高管持股和政府持股占比
鉴于银行业内部和外部复杂度和高的信息不对称性,管理防御理论在解释银行高管风险披露决策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管理防御理论认为管理者可以有效地利用外部监控,集中股权可能对公司长期市值适得其反。因此,管理者更有可能通过减少披露最大化私人利益。审计委员会对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打击财务报造假、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方面相当重要。此外,主动审计委员会能够更有效地履行其治理和监督责任。另外,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6年)强调了审计委员会在银行的有关的信息披露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组织社会理论,银行监管,最大股东和政府的大股东都可能被看作是银行管理者信息披露决定的外部监管者。 因此,他们是最有可能在加强银行风险披露质量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此外,银行监管者作为外部监管者和有影响力的利益相关方能够更好地减轻银行高管减少风险披露水平的激励。
三、结论
研究表明拥有较高比例外部董事、较低的高管持股、集中的外部非国有股,以及活跃的审计委员会和符合规章制度促进银行竞争的操作(也就是说放松银行准入标准)的银行可以提供更高的操作风险披露质量的证据。同时发现银行监督者提高ORD质量的程度是与高管持股的交叉作用成正相关的,与银行外部非政府持股的集中度成负相关的,研究结果建议可以通过加强银行监管者的独立性和政府权力(比如说成立独立的专业的国家委员会或者任务小组来对支柱三的披露进行监督以及提供建议 ),或者通过雇佣外部董事以及提高审计委员会的活跃程度来提高ORD的质量,建议银行监管者应该将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提高高管持股比例以及分散外部非政府投票权方面。同时结果支持银行和监管机构进行合作,从而进行更有效率的监管,也支持降低银行准入要求,以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和透明的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1]Oliveira, J., Rodrigues, L. L., & Craig, R. (2011a). Risk-related disclosure practices in the annual reports of Portuguese credit institutions: An exploratory study. Journal of Banking Regulation, 12(2), 100C118.
[2]Oliveira, J., Rodrigues, L. L., & Craig, R. (2011b). Voluntary risk reporting to enhance institutional and organizational legitimacy: Evidence from Portuguese banks. Journal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Compliance, 19(3), 271C289.
[3]Woods, M., Dowd, K., & Humphrey, C. (2009). Market risk reporting by the world’s top banks: Evidence on the diversity of reporting practice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harmonization. Spanish Accounting Review, 11(2),9C42.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思考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这主要是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资产业务,如贷款等为主有关。20世纪60年代以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方面,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保持或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80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商业银行业务的范围,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更多地应用数学、信息学、工程学等方法,深化了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管理科学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80年代至今的20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0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和(第二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
可以说,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如果说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诞生前的银行竞争还属于无序竞争的话,那么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标准。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
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外部来看,银行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外部环境还不成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信用体系尚未健全是重要的原因。此外,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远远没能充分发挥,在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还很不规范和不完备,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还相对简单,市场对银行的外部约束作用还有待加强。
从银行内部来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观念、技术、方法等方面也与国外先进银行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第一,在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差距。在国外银行,十分重视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识还有差距。第二,风险管理理念上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重视不够。二是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差别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第三,风险管理方法上的差距。与国外风险管理方法相比,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还很不精确。第四,风险管理体系上的差距。体系的健全和独立是确保风险管理具有超前和客观的分析能力的关键。但在我国,一些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往往还不健全,风险管理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体现不够。第五,信息技术上的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的障碍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决策科学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任务及要求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商业银行是以盈利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企业,业务发展是商业银行的根本任务,没有发展本身就是风险。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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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监管部门的监管作为三大支柱之一。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监管法规是金融竞争中的“游戏规则”,银行风险管理只有与外部监管相适应,才有机会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第三,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随着国际银行业的不断变化,风险管理的方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仍将继续。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按照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应努力做好五个方面的转变,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由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Abstract: 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has become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way for commercial banks to enhance their competition, but the various risks hidden in the service outsourcing activities will affect the outcome greatly; therefore it poses a question for the decision-makers of commercial banks to be aware and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avoid the risks.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origins and forms of the risks from the four sides: the employers (banks), the clients (suppliers), interaction between them and external surroundings, on the basis of which countermeasures against risks are discussed about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external supervision in service outsourcing of commercial banks.
关键词: 商业银行;服务外包;风险;对策分析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service outsourcing;risks;analysis of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2-0171-03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竞争的加剧、服务外包业快速发展,中国商业银行的服务外包业务也加快了发展速度。自90年代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业务开始发展至今,目前我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软件开发、技术研究、支持推广业务均外包给了隶属于总行的软件开发中心,其他中小商业银行则多采用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1]。然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基本限于IT服务外包,另外后勤服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传统服务外包业务,业务形式单一。同时,由于中国商业银行受制于体制弊端、不健全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尚待完善的法律监管等,其服务外包业务在开始后便出现了一个外包业务面狭窄和发展缓慢的状态。
《金融服务外包征求意见稿》将金融服务外包定义为:“受监管实体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服务商来实施原由受监管实体进行的业务活动。”[2]目前,针对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的研究可归结为定性和定量为主两大类。定性研究着重分析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类型和相关对策建议,而定量分析更多侧重于风险评价与度量。
定性研究方面:曹淑艳[3]分析了常见的四大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并认为四大风险主要来源于:外包合同、商业银行业务变更、银行机密信息外泄、产生依赖性。陈福明[4]针对金融服务外包中存在的外包失败风险、外包收益分配的不确定性风险、信息不对称诱发的道德风险等提出了:提升自我防范、外包商信用评级、完善配套法律框架、利用合同控制外包风险、改善法律制度环境的五大策略。曾康霖[5]认为在外包过程中有3个环节需要注意,即选择外包业务、选择外包商、管理外包双方的伙伴关系,并对健全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制度提出政策建议。
定量研究方面:蒋欢[6]运用战略风险的理论与方法构建了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风险矩阵分析法对具体风险事件的重要性进行排序,以此进行风险管理。J·P·Morgan[7]运用风险值测定法,将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分为5个等级。通过定量化的调查,对服务外包过程中的具体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和发生概率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各项指标的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大小,以此控制风险。刘小军等[8]建立了基于完全信息的金融服务外包静态博弈模型,强调了完善金融服务外包配套法律框架及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对控制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重要性。江畅等[9]运用结构方程模型(SEM),通过因素分析与路径分析相结合的统计方法,对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与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最终根据所得的风险与绩效的相关性数据,确定主要风险,进行风险管理。
综合以上文献可见,由于中国金融服务外包起步较晚,且仍处于发展阶段,在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的研究方面以定性研究居多,且多是基于巴塞尔委员会归纳的十种风险进行研究的;定量研究虽较为严谨,但对风险的测量结果仍然难以准确量化,对实际的服务外包活动的参考作用有限;同时,已有研究对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鲜有涉及,而成功的金融服务外包需达到战略、战术、运营、人员等多方面的融合,其风险管理必将涉及内部治理层面。本文基于不同的风险来源对风险进行分类,进而探讨商业银行如何通过机构内部治理进行风险防范与管理。
1 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主要风险来源
巴塞尔联合论坛在《金融服务外包》文件中将金融服务外包的主要风险归纳为以下十种: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退包风险,信用风险,国家风险,履约风险,监管障碍风险,集中和系统性风险。同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指出了银行业的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对各国对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的界定有着深刻影响。然而,存在的弊端是,巴塞尔协议是从监管者角度定义三大风险的内容的,因此更多地满足了监管当局的实际需要,但不能完全满足银行自身对风险管理的需求。笔者根据商业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的不同来源,总结出存在于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中的主要风险,以便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来自银行的主要风险:战略风险。它是指银行在决定是否要开展服务外包及选择服务外包内容的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具体引起该风险的因素有:商业银行未准确定位合适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商业银行与外包商的战略目标不一致,商业银行对外包商的了解、检查和监控不力等。
来源于外包商的主要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是外包商因技术故障、操作差错、内控不严导致客户资料保密性受损或无充足的财力来完成外包工作。信用风险是主要由外包商信誉不佳或者经济环境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外生性风险。履约风险是外包商完成服务外包的能力强弱在银行服务外包执行阶段存在的风险。
来源于双方交互过程的主要风险:合规风险,退包风险。合规风险是指在服务外包的制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具体的风险因子包括合同条款的准确度(对归责等情况说明准确)、合同条款的完善度(对违约情况等说明完善)等。退包风险是指银行综合考虑评估后决定中断外包服务的风险,具体风险因子包括继续外包的成本增加、外包商违约中断等。
来源于外部环境的主要风险:监管障碍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监管障碍风险是指由于国家缺乏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管金融服务外包的各交易环节或其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银行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国家相关金融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致使银行在交易过程中存在风险。国家风险是指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导致商业银行在决策、交易过程中存在风险,具体包括债务国政治、经济、金融及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从而可能给债权国金融机构权益造成损失的风险等。
2 我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风险规避与管理对策
2.1 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内部治理
2.1.1 识别最合适的金融外包业务 识别最合适外包的业务,确定自身业务经营的核心产品和核心市场,是实现业务外包的前提和基础。商业银行在进行外包决策时,应结合自身机构的现状,包括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自身业务水平等,综合考虑银行信息安全、外包商信誉等风险因素,权衡利弊,选择合适的业务进行外包,在保证信息安全、外包商与银行自身都保持正常运作的状况下,求得利益最大化。
2.1.2 合理地选择服务商 外包商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外包活动的成败,因此服务商的选择对商业银行的管理层来说至关重要。服务外包决策者应听取来自内部或外部法律、人力资源、财务专家的意见,结合自身的业务需求,通过市场调研对外包商信用及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评级,做出最优选择。此外,加强与外包商的沟通,使其能正确理解了商业银行的需求,同时管理外包双方的伙伴关系。通过对商业银行与供应商关系的有效管理,同时充分考虑到外包商的利益,促进金融机构与外包商结成稳固的、有弹性的伙伴关系,达到双赢。
2.1.3 设立专门的服务外包监管委员会 COSO的报告、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ustralian Stock Exchange)及相关文献指出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三者间的关系: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而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的环境要素之一,是内部控制的前提,而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是嵌合关系,而风险管理包含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二者相互制衡。笔者认为,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部分,应加大风险管理的力度,成立专门的服务外包监管委员会,同时,让董事会了解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质量信息,以达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服务外包监管委员会应明确其自身的以下职责:分析外包环境,识别风险因素;对外包商信誉、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估;对服务外包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控制以求在源头上对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掌握与金融服务外包相关的法律条文,保障自身的权益;随时掌握市场的相关信息,并以此及时对外包服务策略进行调整。
2.2 加强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外部监管 商业银行在实施服务外包中,不仅受自身特殊性和内部环境影响,外部环境也将在外包服务中产生关键风险,阻碍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在本文对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过程中风险分析可以了解到,法律风险和国家风险是两个主要外部影响风险,下文将具体对这两项风险提出相关规避对策和建议。
2.2.1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外包过程中,金融机构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提供给外包服务商开发、运行和管理,其间外包服务商及其员工有获准接触金融机构秘密及机密资料的权力,这样金融机构的商业秘密及其相关信息就极有可能会泄漏给竞争对手,从而使金融机构面临着战略泄漏和知识产权纠纷风险。以欧盟为例,其于1995年通过了《个人数据资料处理和自由转移的命令》(即95指令),使得欧盟会员国纷纷按照该指令对个人资料保护立法进行修订[10]。鉴于此,笔者认为,国内相关部门也应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防止信息泄露、合同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事件,具体需要做到:对商业银行信息资料保密做出具体、严格的规定,如加大泄露信息人员的具体刑责处罚力度,防止银行内部和外包商违背职业道德,泄露信息造成双方物质和声誉的损失;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相关《合同法》规定,使银行能够在如服务质量标准、外包执行程序、款项支付、知识产权规定、后续合同延续等合同内容引起纠纷时受具体的法规保护。
2.2.2 建立安全网络并建立危机处理机构 从上文的风险分析中我们可以知道,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过程中也将面临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如国家风险:由于债务国政治、经济、金融及社会环境等发生变化,以至其不愿意或无力偿还债权国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国际结算款项,或使投资收益无法汇回国内,而给债权国金融机构权益造成损失的风险[10]。因此,面对在外包过程中,因市场环境变化而产生的突发、偶发事件,如造成商业银行财务风险,国家应采取适当的财政措施,同时建立一个危机处理机构,帮助银行度过危机。上文的内部控制对策中提到,相关部门应掌握市场的实时信息,这不仅仅可以帮助管理者随时做出外包服务的决策,还可以辅助国家危机处理部门提前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此外,国家应提出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和外包商双方培训内部人员的风险管理、风险应对技能。外部环境存在不确定性,防范风险的同时,相关部门更应该培训能够处理风险、面对风险的人才,配合相关培训机构,共同改善金融服务外包的整体环境。
3 结束语
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目前正处于行业生命周期的高速成长期,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虽然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但也会带来失败。因此,加强商业银行对服务外包的风险防范与治理有着深刻的理论背景和现实意义。本文根据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中存在的风险的不同来源,对风险进行了分类,进而将责任归集,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在服务外包风险管理体系中占据责任主体地位,商业银行应通过识别最合适的的外包业务、选择信誉度高、技术水平高的外包商来做出最有利于银行发展及盈利的战略决策,同时建立银行内部的服务外包监管委员会对金融服务外包的市场环境进行分析、识别风险因素进行全要素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及时传达风险管理的质量信息给银行董事会,更好地进行内部控制。同时,本文对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的外部治理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立安全网络并建立危机处理机构以促进形成良好的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氛围。总而言之,商业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管理应将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紧密联合,使商业银行和外包商能够相互制衡同时互利共赢,这为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李庭辉.加快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思考[J].新金融,2011,(7):60-63.
[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金融服务外包征求意见稿(中文摘要)[N].李文龙编译.金融时报,2004-10-26(4).
[3]曹淑艳,张莉.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外包现状与风险监管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12):43-47.
[4]陈福明.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风险和策略分析[J].浙江金融,2010,(06):52-53.
[5]曾康霖,余保福.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控制及其监管研究[J].金融论坛,2006,(6):20-25.
[6]蒋欢.金融服务外包及其风险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27-37.
[7]吴国新,李元旭.金融服务外包风险识别、度量与规避[J].国际金融,2010,(4):48-53.
[8]刘小军,陈君杰.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静态博弈分析及对策[J].广西社会科学,2010,(2):68-71.
(一)网络信息技术的引入和网络金融业务自身特性
导致网络金融风险类型具有多样性。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包括来自网络技术安全和技术选择的技术风险以及网络金融业务自身存在的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和风险控制主要依托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来实现,技术本身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成为制约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一旦存在风险隐患,容易受到来自网络外部的黑客攻击或者病毒破坏,互联网金融中的安全风险是一种系统性风险,其影响普及范围最广。同时,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网络技术标准尚未建立,在网络技术的选择上存在风险,如果投入运营当中的技术本身存在选择失误,将对整个网络金融系统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支付与清算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这些风险在传统金融业务中也存在,但由于互联网具有充分开放、管理松散和不设防护等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在延续融合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放大了网络金融业务风险。依托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技术开展的网络金融业务,涉及到的参与主体存在差异,且通过接入网络,任何人都有进入网络金融系统的可能性,存在着潜在的网络安全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外部效应的放大提高了网络金融风险识别与预警难度
不确定性程度高。金融系统自身具有公共品的外部性,而网络信息技术的引入使得网络金融的外部性比传统金融更为严重,这种外部性一方面能通过网络结构的放大降低网络金融的边际成本,使网络金融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的效果,另一方面网络平台使各个主体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一旦发生风险,风险也将通过网络平台而无限放大。网络的外部性使得网络金融风险的识别与预警难度加大,并且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程度高,业务链条较为复杂,虚拟化程度高,使得网络金融的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网络本身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对网络关键节点的依赖性较强,一旦关键网络节点发生风险,容易引发网络金融系统的崩溃。如以P2P网贷平台为核心的网络金融业务链条上,网络平台公司是整个业务链条的中心,一旦网络平台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信用危机等问题,将波及到整个借贷链条,投资人利益无法保障。网络金融风险的成因较为复杂,金融风险在何时、何地发生,风险程度和影响范围难以进行事前估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网络的虚拟化与快捷化使网络金融风险程度提高
波及范围更广,复杂性提高。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使网络金融的交易能够突破空间限制,成为一种全球性的金融活动,网络金融活动的运营依赖于远程通讯实现,网络金融活动的参与者不需要通过面对面的接触,这为识别参与者的真实身份与信用情况、分辨客户的善意等问题难以进行准备评估,使网络金融机构承担更大的信用风险。网络的快捷性对投资者而言,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选择资金满意的网络金融机构,并且随时可以在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转移;对网络金融机构而言,金融机构能够通过持续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吸引更多的客户,强化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使得金融机构为了维持稳定的客户群要付出较高的成本,且客户的流动性增大将导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情况的大幅度变化,这为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状况评估带来困难,容易发生流动性风险。同时网络的实时结算要求金融机构保证足够的资金储备以应对客户的兑付,否则容易导致挤提风险,其扩散程度更广,危害更大。网络的虚拟化、快捷化和信息化等特性,使得网络金融风险具有特殊性,多种风险交织在一起,提高了其复杂程度和监管难度。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的构建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金融监管要把握适度原则
我国网络金融处于初期快速发展阶段,对网络金融的监管要在兼顾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同时兼顾网络金融的创新发展。由于网络金融发展初期的监管相对滞后,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公司、传统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对于加入到网络金融行业具有较强的积极性,且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不断涌现,这对于激发参与主体的创新活力,通过市场机制营造竞争氛围,促进整个网络金融业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网络金融的监管不能过于过度,否则容易扼杀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限制了参与主体的准入,不利于网络金融创新,限制网络金融行业的发展。这一时期的监管,要同时兼顾风险防范与创新发展,要把握好监管的“度”,监管的艺术在于既不限制市场的创造力,又能敏锐地嗅到新的市场风险而防患于未然。
(二)网络化和虚拟化特征使得监管内容具有复杂性
由于网络金融的虚拟易,网络金融机构主要通过无纸化操作进行交易,使得整个交易无凭证可查,监管当局难以收集到相关资料做进一步的JRYJJ稽核审查。同时网络金融交易的电子记录可以随意进行修改,难以对交易真实性进行有效确认以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性。这些因素导致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所从事的网络金融业务无法核查,监管数据无法真实、准确反映金融机构的实际运行情况。网络金融系统的安全性成为网络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由于网络化对于金融创新的影响较大,当前互联网金融模式花样繁多,主流机构包括第三方支付、P2P贷款平台和网络信贷机构,网络金融模式的多样性也导致了监管内容具有复杂性。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主体具有多元性和协同性
网络化促进了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网络金融产品创新上也更加注重不同金融产品之间的融合,这就要求网络金融监管向着全面性的综合化监管转变。但由于当前我国仍采用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综合化的统一监管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对于网络金融的监管应在监管主体多元性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监管主体之间的协同性。此外,由于网络金融涉及到参与主体众多、金融领域和产品范围较为广泛,且是虚拟化的运营方式,难以由单一外部监管主体实现对某一网络金融机构的全面监管,因此,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应调动网络金融运营机构的积极性,将其纳入到监管主体的范畴,作为金融机构内部监管的重要内容,充分依赖金融企业和市场的自我管理与规范,构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监管体系。监管部门要承担起网络金融发展合作者、促进者和协调者的角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息沟通、提供积极的服务,才能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其管理的职能。
(四)注重风险识别、防控与事后处理的全程监管
由于网络金融风险的多样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网络金融风险一旦发生,通过网络的扩散效应,风险的波及范围和影响程度将难以预测,将会对整个经济社会体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网络金融监管不同于传统的监管,重在事后处罚,处罚本身不是监管的目的,对于网络金融监管来说,事前的风险识别、防控和监测更为重要。当然,监管部门不但要提高识别和发现金融风险的能力,还应当提高金融风险处置能力和风险发生后的救济能力,使网络金融监管目的、监管手段、监管效果相互一致,最终实现维护金融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金融创新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
(五)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向自由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不断普及,金融产品的延伸、金融服务信息化和多元化以及各种新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的建立,使网络金融业务将不断向着综合化、混业经营的趋势发展,且跨国化的网络金融交易规模也将不断扩大,这将导致网络金融监管呈现自由化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传统金融监管中的分业经营模式和防止金融垄断的监管政策将会被网络化背景下的开放、融合、自由的综合化监管模式所替代。另一方面,随着网络化和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深化,互联网将极大地缩短空间距离,使得跨国的网络金融交易成为可能,且交易量将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这种背景下,跨国的全球范围网络金融监管的合作与联动成为必要,监管政策的制定上要兼顾不同国家和地区政策的一致性与协调性,构建跨区域的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六)构建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
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依赖于良好的制度环境,要建立健全各种相关的网络金融法律和措施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实施。其一,建立严格市场准入机制,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且具有强外部性,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均有严格控制,由于网络金融的业务手段、运行方式的扩展,使得网络金融的市场准入问题应更加严格,否则,容易引发网络金融风险。其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前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对网络金融业态的发展和监管造成困难。构建引导互联网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为金融体系创新以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其三,积极完善关于网络金融的法律法规,为了使网络金融迅速顺利发展,必须加快关于网络金融的法律制度建设,有利于使当地的虚拟金融服务市场得到一个被法律有效保护的发展空间。其四,制定相应的行业性激励机制,促使网络金融正常运作。相关经验表明,仅仅依靠法律和法规难以有效地对网络金融进行监管。因为网络金融是虚拟的金融活动,这使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如现场稽核的方式不再适用,增加了金融监管当局进行监管的难度。因此,制定相应的行业性激励机制是维护金融秩序的好方法。
三、结束语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 必要性 核心原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加大了对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的关注度。总理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和“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其良好发展的前提条件。但是,在现阶段,如何有效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尚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原则进行深入探讨。
一、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殊性和必要性分析
(一)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殊性
互联网金融有两个十分明显的风险特征,因此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有其特殊性。
1.信息科技风险
作为在互联网金融十分突出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包括电脑黑客攻击、金融钓鱼网站、支付安全、计算机病毒、客户资料的外泄及身份信息被篡改或盗用等。
2.“长尾”风险
互联网金融为很多不被传统金融覆盖的人群,有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特征:1)服务人群的金融知识、风险识别能力的欠缺,易遭受不公平待遇;2)其投资额比较分散,“搭便车”问题突出,市场纪律已失效;3)集体非理性和个体非理性更易出现;4)由于涉及人数众多,故在发生互联网金融问题时,负外部性更大。
(二)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互联网金融中的个体行为可能不理性。尽管P2P网络贷款的投资分散,个人信用贷款仍带有高风险,单个人投资者未必能意识到这一点。
2.市场纪律不能保证有害风险承担行为的控制。目前我国存在很多隐形或显性担保行为,人们也习惯于“刚性兑付”,故而风险定价机制并未完全发挥效用。
3.互联网金融机构涉及用户量庞大,一旦出问题,很难用市场出清的方式解决。
4.互联网金融消费中欺诈和非理在所难免。金融机构可能会开发和销售高风险性的产品,而消费者也可能会购买一些自己不了解的金融产品。
因此,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同时,有必要进行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监管
(一)行为监管
对互联网金融的行为监管主要体现在对其基础设施、机构以及相关参与者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行为监管的初衷是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安全、公正有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部门也有必要加强行为监管的力度,以优化其运行方式。行为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审查力度,保证其有健全的组织、规章制度以及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必须要求其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营业场所、相关基础设施以及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2.加强对机构股东和管理者的监管力度,禁止有不良记录或能力不足的人员参与公司的管理,同时,防止控股人和管理者非法占用公司资产。
3.加强对资金、证券的交易、托管以及清算系统的监管,有效隔离客户与金融机构的资金,降低操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二)审慎监管
控制外部性、保障公众利益是审慎监管的主要目标。现阶段进行审慎监管的主要方法是,以风险识别为基础,引入相应的监管手段,实现互联网金融机构负外部性及风险承担行为的有效控制,最优化外部。
1.针对流动性风险的外部监管
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了期限转换或流动性。首先一旦遭受流动性危机,很可能对交易对手及债权人的流动性造成影响。其次,易使有相似风险或业务的债权人及交易对手对自己所在机构的流动性产生怀疑。此外,金融机构遭受流动性危机后,往往会采用资产出售的方式来回收资金,这容易造成资产价格的下跌。因此,可以采用类似于银行业的监管方式,通过对投资者在货币市场大幅波动等情形下的资金赎回进行估算,并以此为依据限制货币市场基金的头寸,确保足够比例的高流动性头寸。
2.针对信用风险的外部性监管
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担任了信用中介的角色。该类机构的破产容易使交易对手、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进而产生信息传染效应。因此,有必要借鉴银行业的监管方法,将部分平台划拨部分收入到风险准备池,用来对投资者本金进行保障。从而在发生金融风险时,保证投资者的本金利益不受损害或受损害程度最小。
(三)金融消费者保护
顾名思义,金融消费者保护就是保护消费者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合法权益。这一行为在金融交易中显得十分必要,因为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并不完全相等,即使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够健康发展,消费者的利益也不一定能够完全得到保障。
在现实交易中,金融消费者不一定有着专业的金融背景,他们难以全面了解各种金融产品的成本、收益以及风险等信息。因此,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主导权,他们常常利用消费者的知识劣势发展业务,谋取利润,这就造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通常来说,金融机构处于强势地位,而消费者又缺乏低成本的维权渠道,所以欺诈行为难以杜绝。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措施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运行:1)为消费者提供正常维权渠道,完善诉讼和赔偿机制;2)加大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息透明度,明确交易条款以及收益和风险的关系;3)及时维护并修补其监管漏洞。
三、结束语
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殊性和必要性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并探讨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原则。旨在实现快速发展中的互联网金融得到有效的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王莉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探讨[J].现代商业,2015,05.
[2]张啸骞.基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核心原则探究[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5,06.
[3]王晓丽.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现代经济信息,2015,16.
[4]姜婷.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制度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一、现代审计与现代金融审计
传统观点认为,审计就是通过检查账务的方式进行差错防弊。这种简单的目标定位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复杂化,已经无法满足要求。学者们对现代审计的定义是,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机制存在,其根本目标在于确保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履行。除了这种本质性的功能作用之外,现代审计因为受托经济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具体功能特点。
现代金融审计是现代审计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种重要的政府职责而存在和发展。其本质性的功能与现代审计保持着一致性,即实现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履行。但是其具体的功能则取决于国家的受托责任方向。对于中国来说,一方面,通过全面发展经济,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经大大提高;但是另一方面,各种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因此,国家的职责其受托经济责任内容已经由简单的经济效率监管转变为经济效率和经济安全的并重。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对社会经济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政府审计已经往风险免疫审计方向不断发展。因此我国的现代金融审计的具体功能就在于,通过增强金融领域的免疫力,保障金融安全,最终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实现国家的受托经济责任。
二、免疫视角:现代金融审计与现代金融监管的关系
现代金融审计承担着促进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职责。而“免疫系统观”下的现代金融审计通过将国家审计提高到更为宏观的角度,而使之区别于传统的查账、监督、控制职能。在免疫系统观下,现代金融审计更强调整个政府审计对整个社会的宏观经济责任,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成为审计的重点内容。而且,审计本身的职能也在不断拓宽,更加强调发挥综合信息优势,增强风险预警和政策评价功能。也就是说,现代金融审计的重要作用在于有效推动宏观经济调控,防范风险。
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性影响,国家对于金融监管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而另一方面,金融审计对于协同促进金融监管的职能也有重要作用。在免疫系统观下,现代金融审计和现代金融监管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差异分工,协同监管。
在现代的金融系统当中,金融组织内部治理、金融监管、金融审计是三大治理主体。金融组织内部治理重视内控,而金融监管则重视外部直接控制,而金融审计则从内部和外部同时影响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就外部监管来看,金融监管和金融审计存在着重要的协同作用。这种协同作用主要表现在,金融监管以被审计后的财务真实性为基础,而金融审计则依靠金融监管的原则来作为评价的依据。另一方面,金融审计对金融监管具有重要的修复作用。通过加强对金融组织内部和外部的监控和风险预防,能够大大降低金融监管的风险。而且通过开展绩效审计,对金融监管主体进行监督,可以有效评估金融监管运作有效性,推动监管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提高监督效率。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金融监管是对于金融外部环境的直接控制,而金融审计则是通过独立的监督与预防,同时降低金融组织内外部的风险水平,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推动金融审计有效评价金融政策的效果。二者相互补充和促进,推动监管体系的完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国家经济宏观层面的风险水平。
三、现代金融审计功能的作用机理
现代金融审计对金融监管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与促进作用,共同降低经济风险水平。而现代金融审计的具体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它的免疫能力,以风险为导向作为审计开端,最终落脚到对于风险的预防上。
风险导向审计是审计免疫系统理论发展的重要基础。它强调审计通过采用现代审计模型,以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识别为基础,判断出影响审计风险的具体因素,然后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和评估。随着审计环境的不断复杂化,新的审计将同时强调风险导向和绩效导向,也就是同时注重经济性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在我国的国家审计中,以风险为导向意味着要扩大审计范围,注重对于整个营运整体的风险水平的评估,关注公共风险,延长审计链条,改善审计方法和程序。这种风险导向的审计对于发现、揭示和预防相关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它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金融免疫系统。它的免疫功能主要由预防表现出来,因为能够提前感知风险,进而可以迅速采取法定职权,抵御侵害,推动社会经济系统的安全;另一方面,通过有效评估决策的风险程度,可以发现制度缺陷,不断完善制度本身,强化管理。
总之,现代金融审计的作用机理最核心点在于它的免疫能力。而这种免疫能力的具体发展则是通过及时识别与判断风险,然后利用综合平台信息对风险进行有效评估,最后按照监管法则对政策进行最终评价,以不断地改进审计效果,协同监管职能,最终保证国家金融安全。
四、现代金融审计免疫机制的构建:金融审计监管机制
通过对现代金融审计的探讨,笔者对其进行了重新定位,尤其是对其宏观层面的经济职责做出了更多的强调,同时说明其对于金融监管的协同促进作用。在免疫系统观下,明白了金融审计的重要机制在于以风险为导向,最终实现对于风险的及时预防。那么,在这种作用机理之下,需要进一步探讨在我国的背景条件下,为什么以及如何构建金融审计免疫机制。
(一)构建金融审计免疫机制的迫切性 (1)金融监管存在严重缺陷。我国金融监管的问题非常突出。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金融监管实务过程中,监管法律不完善,很多法律法规不够具体,因此缺乏有效的约束力。而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经常利用政治权力干预地方银行,加大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从范围来看,又忽视了非金融机构的管理,缺乏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从道德风险来看,当前金融机构的腐败犯罪行为日渐猖獗,犯罪主体的职位越来越高。而针对金融创新行为的监管也非常匮乏,很多金融创新因为其技术复杂性,风险并发性,导致不易监管却极其容易引发高风险,因此成为当前监管的重要漏洞。(2)审计职责功能不完善。当前我国政府审计并没有被纳入到金融监管体系当中。在整个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虽然国家审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国家审计部门与人民银行及有关分支机构的沟通并不顺畅。而且从另一方面来看,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进行的金融稽核缺少对审计专业技术的运用。由于缺乏审计专业技术的运用,导致抽查的样本零散不连贯,不能对金融金融机构形成持续的监管效力。最后,金融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缺失。审计机构并不关心经济责任的履行程度,而只是关心其合规性和风险性,导致对风险的控制水平大大降低。
(二)构建金融审计免疫机制的可行性 (1)金融审计应对金融风险的比较优势。本文在总结金融风险特点、金融监管缺失的基础上,对比金融审计的特点,找出金融审计应对金融风险的优势。
(2)金融审计免疫机制能够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以预防为立足点,面向提高金融系统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金融免疫系统能够与金融监管相互配合,从而实现一种自我免疫与外部监管相互促进的监管效果。免疫系统在理论的指导下,能够有效明确金融审计的定位,避免审计与监管相互混淆导致的监管过度或者监管不足,能够有效地完善金融安全网络。这种作用的实现主要表现在,首先,金融审计免疫机制能够实现对金融机构的再监督,而且因为层次划分清晰,能够形成更为系统有效的监管体系;其次,以免疫系统观对金融机构管理绩效的审计,有助于金融审计拓宽审计面,达到对金融运行各个方面的监督效果,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安全,优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网。
(三)构建金融审计免疫机制的具体措施 在了解了构建金融审计免疫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后,还需要详细探讨如何真正地打造我国金融审计系统免疫机制,以真正有效地实现其预期的理论效用。(1)明确不同的审计主体,打造金融审计“合力”。从监管的具体过程来看,社会独立审计应该占据金融审计的主题地位,国家审计在特殊事件中发挥其重要作用。立足于我国的背景,可以建立以国家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相互促进的整体金融体系。通过加大社会审计的参与范围,提高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水平,都可以有效地发挥风险防范的作用,使其审计结果能够为社会审计和金融监管起到参考作用。最终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效率。在构建合力的过程当中,还应当能够有效整合各类审计资源,实现金融审计监管的综合优势。也就是说要发挥金融审计的组织优势,内部审计的信息优势,社会审计的技术优势,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发挥各个方面的协同作用,从而降低总体风险。这一综合的最终效果体现在组织的统一性,资源的集中性以及控制范围的全面性等各个方面。(2)构建金融审计监管机制的“硬件结构”。为了切实打造审计合力,我们认为需要从组织结构上对不同审计进行恰当定位,并通过充分的信息流动实现不同审计主体之间的相互促进,形成协同效应。如图3所示, 组织结构设计特点是,三个运作层级不同层级之间可以实现信息流动的双向性。第一个层级主要是金融风险监管委员会,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实现统一性。第二层级是政府审计主导的审计监督系统,该层级是核心部分。第三层级是内部风险监管部门。这里,主要说明一下第二层级的运作机理。审计合力的形成,需要实现全方位的金融风险监控管理。国家审计因为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因而其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具有重要地位。通过确保国家审计的独立性,能够增进整个金融机构的客观性。其作用的具体层面是,第一,通过加强审计行业规范,实现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第二是促进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信息传递;第三是将政府审计发出的风险信号传递到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内部。通过三个层级的双向互动,可以最终构建一个良性的运作系统,从而搭建起有效的审计合力硬件平台。(3)构建金融审计监管机制的“软件平台”。监管机制的真正建立不仅需要组织结构的调整,还需要制度创新的保证。通过有效地提供制度基础,能够使得相应的硬件结构更好地发挥组织职能。如果组织结构是硬件平台,那么制度基础就是软件平台。当前对审计监管机制的制度基础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于法律、技术、人才等三大方面。通过不断地挖掘各种相关的审计资源,实现审计行业整体的效益最大化。也就是说,为了构建良好的审计监管制度基础,需要确保法律制度、人才选拔制度、技术开发制度等方面的发展,而且法律制度在其中占主导地位。以外,还应该加强一些其它方面的信息保障,包括提高审计信息质量,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另一方面,推动非现场监管的制度的试行,比如说加强报告制度。最后是可以通过加强金融组织内部的风险控制。如果内部建设良好,那么会带来外部监管成本的降低。
本文通过重新定位金融审计,探讨其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优势所在,提出应该充分利用免疫系统理论,构建我国独特的金融审计免疫机制。尤其是通过硬件组织和软件平台的构建,共同打造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合力,最终充分突出现代金融审计对于国家宏观经济层面的正面影响力。笔者相信,现在对于建立更为完善的金融审计机制是非常必要而且可行的。
参考文献:
[1]黎仁华:《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实现机制》,《管理世界》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