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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是如今网民最喜欢的新闻类型之一,利用好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信息传播方式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占领新兴阵地、引导网上舆论的具体体现。
一、互联网传播的优势
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互联网媒体具有海量的储存量,具备了大量储存、随时调阅、即时更新修正法律、法规条文的物理可能性。由于具备了空间的优势,也就具备了独立设置专业性较强频道、平台的条件;不受出版和播出时间的限制,可以及时、即时新闻,也允许适当的内容间断;可以大量刊发图片,还能刊发音频、视频新闻;还能充分实现视频、文字、图片多种形式辅助综合的结果,使内容更加充实。
网络在传播时间上具有明显的自由、快捷的特点,可以轻易做到即时滚动各类新闻。近年来,在国内外许多重大新闻,特别是突发性新闻报道上打响第一枪的,已经不再是电视、广播,更不是报纸,而是互联网站,甚至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比如当年由我全国首发的《苏秀文驾驶宝马车撞死农妇》这一新闻,在第一时间后随即进行实时滚动报道,在全国互联网新闻界引起广大关注。
传播空间上的无限性。网络媒体传播空间不分地域,没有疆界,可以说,全球互通互联的电子网络有多大,网络媒体的传播空间就有多大。比如说建一个法律法规库,它的容量任何其他形式的媒体都不容易承载,而对于互联网就变得很容易、很便捷,你想查一个关于法治文化这方面的法律法规,随时上网都可以轻松得到。另外,我们要开展一项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对事件进行整体宣传,利用网络就可以进行较长时间的策划和推动,可以有很多单位一起参与,声势可以搞得很大,这样对网民学习法律知识很有帮助。而且网络上相对很自由,有什么案件,你有什么想法,在网络上都可以讨论,所取得的效应将是巨大的。
传播方式上的多样性。比之传统媒体,网络媒体更大的特性在于其传播方式的灵活多样性。这方面的变革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也是最具魅力的。主要有三点值得特别注意:一是交互传播。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通常是单向的,编读双方无法随时随地进行双向沟通。而网络媒体既可以是单向传播,也可以双向(编读之间)甚至多向(编读之间、读读之间)传播。信息的传播具有很强的交互性,网民与网站之间、网民与网民之间可以利用聊天室、网络电话等工具即时沟通,实现互动。对新闻内容也可以随时展开讨论,还可以举行网络会议等等。二是多媒体传播。网络媒体可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体,是地地道道的多媒体。国内大多的网站已推出了视频节目。三是个性化传播。报纸和广播、电视毕竟是一般意义上的大众传播,你在上面所看到或听到的内容同其他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媒体所看到或听到的东西是一样的,报纸不可能为你单独出版,电台和电视台也不可能播送只供你一个人收听、收看的节目。然而,它们所做不到的这些,网络媒体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如今在手机里,比如今日头条这个APP,你可以依己所好,订阅自己喜欢看的新闻类别。在一些法律为主题的微信公众账号里,甚至通过关键词查询《宪法》《治安管理条例》、《民法》、《婚姻法》等,以及各地方关于法治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里面的任何一个法律条款,可以方便得很,手到擒来。
二、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网络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在网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特点,采用各种形式,不拘一格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增强宣传效果:一是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最快、最及时,影响面也最大,是很多网站转载的主要内容。从有关调查来看,上网人员最主要的需求也是看新闻,所以在网上法制新闻是网络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教育最主要的形式。二是漫画。在网上通过漫画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可以让网民很容易看懂一件事情,想明白一个道理,所以也是很多网站转载比较多的,传播速度也很快。三是网络论坛。利用网友的自发议论,引导网上大讨论,也是一种很好的大众普及形式。四是网上直播。五是网上访谈。这种方式现在采用很多,特别是在一些热点事件发生之后,找一些法律事件的当事人、专家、律师进行讨论,通过访谈现身说法,律师通过讲解法律,让老百姓了解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概念。另外,像网上的听证会、网上的座谈会也是很好的形式。
揭开“外资”企业的外衣
——南昌市戴某某集资诈骗案
2012年,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经侦大队经过精心组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破获了以被告人戴某某为首的特大集资诈骗犯罪集团。
【案情回顾】
2011年11月份开始,被告人戴某某、梁某以“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谎称该公司在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工业园有150亩地及污水处理项目需要启动资金,以“集资”总金额的15%作为回报,指使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等人在我市多地设点,雇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洪某某等人为“业务员”专门在退休老年人中以相互介绍的方式“拉人头”到“办事处”“听课”宣传,吸引退休老年人参与“集资”。具体“集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以11000元为一份,上不封顶但不能少于一份,每16周为一个周期,每周归还880元本息,16周后本息全部还完,经计算月息超过7%。另一种方案是“集资”110000元以上,以此为一份计算,32周后一次性还本付息300000元,经计算利息高达172%。该案发生仅四个多月,在南昌地区涉及集资人员高达655人,给被害人造成3892.3759万元的损失。 经公安调查,该案是一起经过精心组织策划、有着严密犯罪组织、受害人涉及南昌、武汉、南京、浙江等地的特大集资诈骗集团犯罪案件,涉及全国882名群众,集资金额高达7290.86万元,造成损失5574.0001万元。
【案件查处】
为尽早消除这个不稳定因素的“苗头”,西湖分局经侦大队于2012年2月28日对这个所谓的“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办事处”进行了搜查,当场查获大量犯罪证据。西湖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连续作战,历时三个多月,成功抓获主要被告人戴某某等7人,暂扣、冻结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
20XX年10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梁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年不等,并处罚金。2017年2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补充对戴某某集资诈骗案浙江部分作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与前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风险警示】
从该起集资诈骗案件来看,非法集资案件普遍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以外地甚至香港公司驻南昌公司的名义出现,租用繁华地段的高档写字楼,给人造成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假象。
二是打着投资开发高科技或者投资外地项目的旗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开设讲座、组织聚餐、旅游等活动进行宣传,笼络人心。
三是以每月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部分群众对此类犯罪防范意识缺乏,由于按时领取利息,觉得可信度高,案发后有顾虑,迟迟不肯报案。
四是用后加入者交付的资金来支付先加入者的利息,短期内给人造成有实力、守信用的错觉,吸引更多人加入,快速吸收大量资金,由于支付周期短,具有较强的欺骗性。
五是骗取的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则将余款席卷一空,溜之大吉。
六是这些案件的侵害对象都是中老年人,尤其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多,防范意识较低,容易上当受骗。
公众在有投资意向时一定要谨慎行事,不要被所谓“高大上”的公司门面所蒙蔽,也不要为所谓的高息返现所迷惑,丢了西瓜捡芝麻。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眼红别人一夜暴富,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脚踏实地的获取财富才是正确的生财之道。
案例二
上阵父子兵 悉数陷囹圄
——玉山县姜某乾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姜某乾等父子三人非法集资案是我省早期涉案金额较大的重大跨省案件,经过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组织协调,该案处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挽损率达64%,是我省近年来挽损率最高的案件之一。
【案情回顾】
姜某乾,男,1948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省江山市人。姜某乾、姜某福、姜某伟父子三人多年来在玉山县经营怀玉家电公司,后相继于1990年、2002年、2005年注册成立了玉山怀玉家电公司、江西环球房地产公司、湖北广水环球房地产公司。其父子三人于2002年6月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了玉山县冰溪镇将军庙房地产项目。由于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从2002年3月开始,姜氏父子开始以个人或其名下公司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以月息2分至1角不等的高息进行融资,初期融资金额达2700余万元。2005年3月,姜氏父子在湖北省广水市取得了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时注册成立了广水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5月4日,姜某乾等人因资金链断裂,被投资人逼债,到上饶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寻求人身保护。经查,从2002年3月至案发,姜氏父子以个人或名下三家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约7000万元,向个人借款总额约为2.8亿元,借款总人数近千人,借款对象以玉山县、信州区及浙江省江山市的群众为主,至案发前姜氏父子已累计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约2.3亿。
【作案手段】
1.利用亲情、友情等因素诱骗非法集资。本案中,姜氏父子不惜利用亲情、友情等熟人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不断扩大受案群体。
2.以项目开发资金短缺为借口,向公众集资。姜氏父子以从事高额利润项目为幌子,编造各种借口,以骗取公众的信任。
3.以高额回报为饵,利诱公众出资。本案涉案群众涉及玉山、上饶市信州区、德兴市和浙江江山市等地的近千余群众。姜氏父子就是利用投资者贪利和盲目从众的心理,许诺月息2%-10%的高额回报,编造各种光环和名誉,骗取群众的信任。
4.资金链断裂,“神话”破灭。本案受害者几乎涵盖了公务员、个体经营者、教师、退休干部、出租车司机、农民、下岗工人和卖菜人员等所有群体,姜氏父子的资金已难以满足后续还本付息的需要,至案发前姜氏父子已累计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约2.3亿。
【案件查处】
玉山县委县政府成立专案组和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案件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案组对投资人报案材料进行了会计司法鉴定,对三家公司的资金流向逐项逐笔清查,查封、扣押和冻结了江西、湖北等地集资人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成功对湖北广水在建房产项目处置变现。经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姜某乾、姜某福、姜摁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八年、七年。玉山县先后组织了四次资金发放,790余名涉案群众领取了返还资金11186.72万元,最终资金发放比例达63%。
【风险警示】
如何避免掉进非法集资的陷阱?一是对高息“诱饵”不动心。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抵挡不住诱惑盲目跟风。二是对老板“实力”不崇拜。有些老板花费巨资做广告、买头衔、搞宣传,用光鲜的“企业形象”忽悠和迷惑群众。因此,不能被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三是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某些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因此,人们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四是对熟人“热心”不轻信。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
案例三
农民合作形式多 存钱还得去银行
——新余市万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本是农民互助合作组织,可是却有不法分子盯住了农民的血汗钱,违反“吸股不吸存”的原则,利用合作社侵害农民的利益,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案情回顾】
20XX年1月22日,李某注册成立了新余市万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万民合作社),李某担任法人代表,被告人李X某负责万民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万民合作社成立后至2017年3月间,被告人李X某通过设置广告宣传牌、向公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入社的名义,非法吸收被害人梁某等55人的存款共计人民向112.7万元。李某将全部存款用于其在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工业平台江西省新特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厂房工程的建设,因建设资金暂时无法回笼,导致万民合作社出现资金链断裂,被害人的存款不能及时兑付,至案发,万民合作社仅归还部分被害人存款人民币4.75万元,另有大部分被害人的存款人民币共计107.95万元无法归还。
【作案手段】
1.违规开展业务。未经金融办辅导,也没有到工商部门变更营业范围,就擅自脱离“三农”,违规开展资金互助业务。
2.打造“山寨银行”。通过模仿农信社标识、装潢、形象,披上“合法”银行的外衣。
3.公开误导宣传。故意混淆或模糊农民合作社和农信社的概念,通过散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误导群众办理存款业务。
【案件查处】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新余市万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入社的名义向被害人梁某等55户群众变相吸收存款计人民币112.7万元,扰乱了金融秩序,并且造成损失人民币107.95万元无法归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李X某作为万民合作社负责日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行为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对此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李X某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万民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无法归还,对被告人李X某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根据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罪行及量刑情节,渝水区法院于2017年10月27日判处被告单位新余市万民种植专业合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上缴国库;判处被告人李X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上缴国库。
【风险警示】
并非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能开展信用合作业务,必须先经过当地政府金融办进行信用合作业务辅导并颁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业务告示牌”。此外,还需要前往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由工商部门增加信用合作的业务范围。
农民加入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必须以农业生产经营为纽带,由全部或部分成员自愿入股筹集信用合作资金,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且仅为成员内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贷款服务和担保服务。合作社必须坚持“吸股不吸存”、“分红不分息”的原则,绝对不允许和银行一样吸收存款,发放利息。因此,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加入合作社之前一定要查看清楚合作社经营范围,更不要被“山寨银行”误导存款。
案例四
轮胎商非法集资六千万元 身隐囹圄悔莫及
——萍乡市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陈某,男,1962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个体户,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
【案情回顾】
2010年以来,被告人陈某先后成立萍乡市金三角xx西轮胎超市、萍乡市和利贸易有限公司、萍乡市龙兴种养专业合作社、江西省怡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并任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09年至20XX年,陈某以做轮胎生意、药材种植、搞房地产开发为名,以每月2分至6分不等的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陈某共向123人及萍乡市祥砾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资金5975.46万元,上述资金被陈某用于购买白源土地及办理相关手续、轮胎店进货等开支,其中归还本金215万元及支付前面借款的利息1600余万元。随着资金难以满足后续还本付息的需要,导致不能兑现集资人的利息,集资人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陈某在案发后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被萍乡法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后悔莫及。
【作案手段】
1.以生意为幌子行非法集资的实质。陈某以做轮胎生意、药材种植、搞房地产开发为名,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避免了社会公众的怀疑。
2.以高利为诱饵骗社会公众的钱财。陈某某利用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盲目妄想暴富的投机心理,以每月2分至6分不等的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3.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资金受损。随着利息负担越来越重,后续资金难以满足还本付息的需要,最终造成集资参与者重大经济损失。
【案件查处】
萍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采取支付高额利息方式向不特定的100余名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金额达5975.46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以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被告人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风险警示】
【关键词】城管;执法宣传;问题
一、做好城管执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义
(一)改善执法环境的需要
开展执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是城管执法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宣传不仅有利于改善队员与相对人的关系,化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通过感人的教育,宽容的态度,平等的对话,情感性执法,使相对人理解政府的行为,主动配合执法;更能够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性质与意义,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激发广大市民关心城市的发展,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违法违章行为,有利于城市管理早日步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性循环轨道。
(二)加强执法队员的自我约束
做好城管执法宣传工作,能够加强执法队员的自我约束,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城市管理工作处在行政管理的最基层,主要工作对象是广大市民,执法队员的一言一行市民都给予极大的关注。因此,广大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既做执法者又做宣传员,在宣传教育于执法工作中,加强自我约束,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同时,需要城管执法队员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这就要求执法队员进一步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牢固树立和实践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提高自身素质,从而达到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三)塑造城管执法队员的正面形象
当前媒体对于城管执法的正面宣传不够,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比较大,这么一来就挫伤乐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其实城管人员在艰苦的条件下为保畅通做了大量艰苦、有效的工作,有很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很多的闪光点,但媒体没宣传,反而出现一些负面的宣传。通过宣传城管执法工作,报道城管执法队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事迹,宣扬城管执法队伍中的先进人物,让社会各界对城管部门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塑造城管执法队员“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形象,提高城管执法机关在社会上的地位,也能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城管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损害形象。
(二)城管执法宣传形式呆板,角度单一
当前,城市管理宣传主要是采取发宣传纸、出动宣传车以及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展示在公众面前的大部分是简讯、要闻简报、动态信息等。由于宣传内容单一,宣传手段不灵活,思路不开阔,可读性差,形象感染力弱,的兴奋点难以找到,引不起广大市民的共鸣。应当说,城市管理宣传的着力点就是要解决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高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质量。然而,由于宣传工作处于浅层次状态,忽视和放松了城管执法理论宣传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这种单一的形式,限制了城管执法宣传的社会功能,达不到宣传的真正效果。
(三)执法宣传不到位、不彻底,执法效率低下
有的执法宣传队伍参与街道管理工作和日常工作过多过频,影响了本职业务的开展;有的专业性执法宣传,涉及其他部门,由于协调沟通不够,造成宣传工作执行难;用人激励机制不完善,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思想倾向,从而使工作效率难以提高。
三、做好城管执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执法宣传力量,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宣传队伍
首先,要优化宣传员队伍。要吸收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素质全面的同志,为他们工作提供各种便利,如让他们参加本队的重大活动,参阅有关文件等。其次,要不断提高宣传员的综合素质,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宣传员的事业心、责任感的教育,形成有事必报的宣传意识和快速及时的效率观念。三是要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建立起有效的宣传网络。各部门要制定明确的宣传工作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有考核。要明确不同信息各自的上报部门及责任人员,形成信息畅通、分工明确的宣传网络。
(二)当好“信息员”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掌握在上下班途中、休息时间外出活动、工作时间等发现或听到的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卫生、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对在基层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收集并提出对策措施,为大队行政决策提供依据。要加强对工作的总结提炼,挖掘好的经验、方法,培育和展示一线队员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提升城管执法形象。
(三)组织现场咨询,开展普法活动
为更好地把法制宣传与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大队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在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现场宣传活动。节假日特别是黄金周期间,可以在广场和重要街道,设置党员先锋示范岗、巾帼建功岗等服务咨询台,分发法制宣传资料,开展城管法律知识现场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
(四)建设网络宣传平台
利用柳林人民政府网、中国城市管理交流网,城市管理工作部署,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宣传城管系统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等。完善、维护、宣传好柳林人民政府网站,建立城管博客。完善回帖员制度,充分利用柳林吧、市民论坛等网络平台,收集掌握城管舆情,及时回帖引导,提高信息办理反馈的实效和质量。利用柳林吧等民间网站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适时报道重大活动和好人好事;组织信息宣传员及时跟贴,正确引导网络城管舆情。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做到权力全公示、运行全上网、电子监察全覆盖。
(五)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
广大城管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工作中,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执法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在执法一线,执法队员变成普法队员,主动向执法相对人宣传城管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的咨询,为人民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大量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广大市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围绕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宣传
以人为本,让人民更幸福,是实现中国梦的本质要求,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众所知,流动摊贩乱摆卖确实给城市带来诸多问题,破坏环境卫生,扰乱城市秩序,还有干扰居民、影响交通等等,加之摊贩的流动性特点,其管理也就难上加难。但是不管怎样,在当今社会经济条件下,在竞争日趋激烈,在就业难,在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还不尽如意的现实下,我们无法不面对这些弱势群体。实践证明,城市管理者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就会赢得民心。
四、结束语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消除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抵触情绪,就必须做好城管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在执法宣传工作中,要以人为本,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改革执法宣传方法,真正把民本管理意识贯穿到具体的宣传行为中,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达到教育并疏导相对人改正错误、履行义务的目的。
参考文献:
一、中国网络媒体概述
网络媒体和传统的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一样,都是传播信息的渠道,是交流、传播信息的工具,信息载体。与其它媒体比较,网络媒体传播范围广、保留时间长,信息数据庞大,开放性强,操作方便简单,交互性、沟通性强,成本低、效率高,以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全媒体手段使信息更加生动和丰富。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全年新增网民509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42.1%,较2011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手机网民规模为4.2亿,较上年底增加约6440万人。可见,网络媒体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同时它也成为人们获得知识和信息的主要途径。
二、网络媒体在法制建设教育和宣传中的积极作用
传统媒体无论是电视、报刊、广播还是灯箱海报,都不能高时效、跨地区传播,而只能对某一特定区域在特定时间产生影响。但任何信息一旦进入网络进行广泛的二次传播,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扩大普法覆盖面,而且费用低廉。央视的《今日说法》、北京卫视的《法制进行时》、吉林电视台法制频道,再到吉林市经广都市110电台的法制栏目都是在网络媒体的转载中得到延伸和关注,并且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可以利用文字、图片、音视频、动漫等全媒体形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既丰富充实,而且生动。吉林根网作为地区新闻门户网站设计互动栏目《声音》,联合吉林市纪检委、吉林市市长电话室、吉林市纠风办、吉林市软环境办公室共同开展舆论监督、民意调查、政行风网络投票等活动,在全市的法制建设宣传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
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其次是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
网络对普通大众的低门槛,使得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新闻者、传播者。发言的主体是“草根”,发言的内容是“民生”,关注的众多焦点归根结底是“司法公正”。这样的声音更快、更本真、更现场、更喧哗和更多元。网民在意信息的透明度,这一改变将有力促进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例如搜索关键词“最牛钉子户”,共有相关信息11500000条。重庆“最牛钉子户”杨武、吴苹夫妇和他们犹如孤岛的三层小楼一起,闪烁在中国亿万网民的电脑屏幕上。2007年4月2日,《物权法》颁布后,“孤岛”轰然倒塌,拆迁终以和解方式解决。为什么“最牛钉子户”的维权行为最终取得成功?其中,相关政府部门尊重民意和舆情的正确态度,吴苹夫妇执着的维权精神当然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广大网民的网络推动同样也是不可抹煞的因素。
网络传播突破了“你登我读,你讲我听,你播我看”这一传统模式的禁锢,在网络传播中,个人可以自由选择传播的内容,有更大的主动性,能满足人们对特定信息的需求。同时还提供了自由发表意见的空间和保障,并能得到迅速、及时的反馈。同志就曾强调:“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同志也数次通过网络与网友在线交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三、开放网络媒体在法制宣传中存在的不利和消极作用
除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大型新闻网络媒体之外,多数网站信息均以转载为主,信息来源多从传统媒体、个人博客、微博、论坛等渠道获得。由于网络媒体新闻消息的几乎没有门槛,受众可通过多种形式在网络上充当“记者“,这就出现了一定的假消息、不实报道在网络媒体上,误导大众、混淆视听。个别网站为追求点击率对新闻事件进行夸大报道,“人为加工”甚至“凭空想象”,一些网站又跟风转载,由此引发的信任危机和社会恐慌日趋严重。类似“调查称中国人流手术者近半未成年”、“长春女小偷脱衣对抗警察”、“大二女生1年见15网友人流4次”等假新闻严重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
许多新闻在网络编辑的笔下成为了庸俗化、媚俗化的报道。诸如此类的新闻,在不少网络媒体中呈逐步蔓延甚至泛滥的趋势。由于发言者网友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对社会问题片面认识等等,都会利用网络得以宣泄。因此在网络上更容易出现庸俗、灰色的言论。
四、如何规范和利用好网络媒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网络是一片浩瀚的海洋,难免充斥着一些假的、不实报道,因此,发挥主流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来引导舆论显得极其重要。除国家级新闻网站外,各省、市都设有地方新闻网站及媒体网站,将他们放在与传统主流媒体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要搭建政府与网民迅速、高效沟通的有效平台,这样不但使公民高效参政议政成为可能,而且可以有效帮助政府尽快向网民公布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与表达权。
要建立全方位的综合舆情监测体系。可以通过设立网络监察员等方式,随时了解网络动态,随时掌握并处理网民共同关注的事件和议题。还可以建立网络舆情分析中心,提高对于网络舆情的处理技术,实现利用信息技术对网络进行精确的分析与预警。
完善网络舆论的法律法规建设就是要在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情况下,有效地规范网络上的言论行为,防止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或社会公益。要加强网络犯罪、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方面的立法,为虚拟的社会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约束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监督共同发挥作用。
在网络舆论法制化建设的过程中,离不开每个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每个网民都有义务配合网络舆论的法制化建设,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立法建设,另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
社区活动
名称
快乐成长—隔代教育和监护法治宣传活动
服务对象
幼儿园留守儿童与祖辈
服务人次
30人
日期及时间
地点
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目前一些年轻家长或者因为自己的工作繁忙,或者因为离婚而把孩子的教育,生活等责任全部推给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些祖父母们自觉地成为全面照顾第三代的“现代父母”这种由祖辈对孙辈的抚养和教育称之为隔代教育。根据需要我们开展以阳光宝贝隔代教育为主题的活动。旨在通过此次活动,对孩子的爷爷奶奶一辈进行隔代教育的知识传播,让孩子懂得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珍视亲情、培养感恩的心。
理论依据
依据马斯洛需求理论,人类的需要是分层次的,由低到高依次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此次活动通过招募15名留守儿童跟他们的祖辈一起玩互动游戏来增进隔代之间的情感交流。
目标
1、总目标:让在场祖辈知道隔代教育的利与弊,了解隔代教育的重要性,并学到相关知识。让孩子们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增进彼此之间的情感交流。
2、分目标:(1)通过此次隔代教育活动,儿童与祖辈之间能很好的完成2个互动游戏。
(2)完成80%的孩子对长辈送出祝福,面对面说出感恩的话,加深孩子与长辈之间的沟通交流。
招募计划
在社区、学校进行宣传、通过学校班级宣传活动,招募15名幼儿园学生。
评估方法
(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式等)
财务
预算
序号
项 目
单 价
数 量
小 计
经费来源
1
宣传海报
30元
3张
90元
C
2
横幅
50元
1副
50元
C
3
租用音响
200元
1台
200元
C
4
精美小礼物
20元
20个
400元
A
申请经费总计
400元
备注:在“经费来源”一栏请填写相应代码:A.机构;B.用人单位;C.其他(请说明)
活动程序安排
时长
主题
目标
内容及具体操作方式
所需物资
工作人员分工
09:30—09.40
志愿者签到
集合签到,分配工作
志愿者队伍签到并且领取马甲以及帽子
签到本、马甲
09.40—09:50
主持人致词
介绍活动内容及流程
主持人介绍到场组织以及活动内容
音响设备
09:50—10:20
宣传隔代教育知识
给在场祖辈们宣传隔代教育知识
由社工给在场祖辈们讲授隔代教育知识,帮助其认识隔代教育的利与弊。
音响话筒
10:20—10:50
互动游戏,头顶皮球投篮
互动游戏
由志愿者带领孩子与老人们做互动游戏头顶皮球投篮(每位家长和自己的孩子组成一组,每组将一个皮球头顶头传送到篮筐里。)
音响、话筒设备
10:50—11:10
你跑我背来投篮
互动游戏
由志愿者带领孩子与来人们做互动游戏“你跑我背来投篮”每位家长跟孩子一起跑到道具面前家长拿呼啦圈,孩子拿篮球,一起跑到出发点,家长背孩子跑到篮筐前让孩子投篮进篮筐。
音响、话筒设备
11:10—11:40
监护法治宣传
由社工给在场祖辈们宣传监护法治知识并且发放监护知识手册。
音响、话筒设备
11:40—12:00
宣布活动结束并且合影留恋
活动结束,集合大家合影留恋
相机
预计困难与解决办法(户外、暴晒、降雨、老人、儿童、特殊群体照顾等因素,需有相应考虑)
预计困难
解决办法
小孩比较多、户外安全问题
1、工作人员看护好小孩和家长。
2、志愿者维护现场秩序
督导意见
负责社工(签名):
日期:
督导(签名):
日期:
机构(站点)负责人(签名):
日期:
社区活动签到表
活动名称
快乐成长—隔代教育和监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负责社工
活动参与人员签到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社区活动总结报告
活动名称
快乐成长—隔代教育和监护法治宣传活动
负责社工
服务对象
幼儿园留守儿童与祖辈
服务人数
时间及时间
地点
筹备工作
在社区活动开始之前,首先跟总站报备。社工根据初步评估设计活动的计划书,事先准备好活动所需物资;在活动前,布置好活动场地,与志愿者沟通活动过程中的情况,并安排维持现场秩序。
目标达成情况
活动目标
达成情况及如何达成
反思/建议
80%参与者对隔代教育有正确认识
通过社工跟在场祖辈教授隔代教育知识,帮助其认识隔代教育的利与弊,在场祖辈都纷纷表示学到了相关知识。
无
80%的孩子对长辈送出祝福,面对面说出感恩的话
通过带领孩子与祖辈们共同合作完成互动游戏,增进了彼此之间的情感交流。
无
活动分析
内容及形式的适切性
活动的内容主要围绕隔代教育知识讲授和互动游戏进行,活动能够较好的调动现场的气氛,能够让孩子感受到长辈的关爱,能够让长辈对隔代教育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过程评估
1、活动定于9点30分正式开始,孩子们9点就陆续开始到场,场面有些混乱,社工考虑到后续活动的有序开展,带领志愿者引导已到场的孩子有序列队。
2、活动过程中,家长、群众拍照导致现场有些混乱,社工考虑到后续活动的有序开展,带领志愿者维护现场秩序。
工作人员配备及表现
本次活动共1名社工及3名志愿者共同参与。
活动开始领志愿者队伍签到并且领取马甲,在活动过程中志愿者能较好的维护现场的秩序,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都能很好的沟通,合作,现场气氛非常融洽,活动圆满完成。
参与者反馈意见
此次活动共吸引15对隔代家庭参与,从中收集了一部分参与者和志愿者的活动反馈表,了解到大部分参与者对于此次活动表示非常满意,整理部分反馈如下:
(1)希望还能够开展类似活动。
(2)长辈对隔代教育也很是关注。
满意度调查
总结
90%的参与者对于活动的场地、时间安排和活动的内容感到非常满意。95%的参与者对于工作人员表示很满意,90%的参与者对于活动感到满意。
财务报告
预算经费总计:400元
使用经费总计:400元
盈余/超支总计:0 元
工作反思
(1)由于是户外活动,应当在提前关注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做出调整。
(2)针对活动过程中人员过早到达现场及时安排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3)志愿者对专业知识及经验有所欠缺,所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及时给志愿者普及一些专业知识,将活动内容完整有效的传达给志愿者,明确分工及职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督导意见
负责社工(签名):
日期:
督导(签名):
日期:
机构(站点)负责人(签名):
日期:
参与者意见反馈表
非常感谢您参与本次的活动!为了能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站诚挚邀请您匿名填写此份问卷。感谢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活动名称
快乐成长—隔代教育和监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日期
甲. 对该活动的评价(请圈出以下最能代表您意见的答案)
内容
非常不满意 一般满意非常满意
1. 我认为活动目标达成情况
1.1我喜欢活动的互动游戏
1
2
3
4
5
1.2我愿意参加此类活动
1
2
3
4
5
2. 我满意活动的时间编排
1
2
3
4
5
3. 我满意活动的形式
1
2
3
4
5
4. 我满意活动的场地
1
2
3
4
5
5. 我满意以下活动的内容
5.1我满意互动小游戏
1
2
3
4
5
5.2我满意活动现场的气氛
1
2
3
4
5
6. 工作员表现
6.1我满意工作员的工作表现
1
2
3
4
5
6.2我满意工作员的工作态度
1
2
3
4
5
7. 我投入此活动
1
2
3
4
5
8. 总体来说,我满意本次活动
1
2
3
4
5
乙. 你对该活动的其它意见或建议
志愿者意见反馈表
非常感谢您参与本次的活动!为了能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站诚挚邀请您匿名填写此份问卷。感谢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活动名称
快乐成长—隔代教育和监护法治宣传活动
服务日期
甲. 对该小组的评价(请圈出以下最能代表您意见的答案)
反馈项目
非常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
你对分配的工作
1
2
3
4
5
你对服务时间的安排
1
2
3
4
5
你与社工的关系
1
2
3
4
5
你与其他义工的关系
1
2
3
4
5
个人整体工作表现
1
2
3
4
5
我能运用自身的知识和技能来完成任务
1
2
3
4
5
我从社工身上得到支持
1
2
3
4
5
我认为机构重视我作出的贡献
1
2
3
4
5
乙.我在这次义工服务中最大的收获
丙.我希望能改善的地方及其他意见
参与者意见反馈汇总表
活动名称
快乐成长—隔代教育和监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日期
甲.参加者对各项活动的评价
非常不满意(%)非常满意(%)
1
2
3
4
5
1. 我认为活动的目标可达致
1.1我喜欢活动的互动游戏
10%
90%
1.2我愿意参加此类活动
100%
2. 我满意活动的时间编排
10%
90%
3. 我满意活动的形式
10%
90%
4. 我满意活动的场地
10%
90%
5. 我满意以下活动的内容
5.1我满意互动小游戏
100%
5.2我满意活动现场的气氛
100%
6. 工作人员表现
6.1我满意工作员的工作表现
100%
6.2我满意工作员的工作态度
100%
7. 我投入此活动
100%
8. 整体来说,我满意本次活动
100%
作者:纪经智 陈壮桂 李鸣 陈岩峰 陈奋华 陈虹
【摘要】 目的 评价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联合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治疗儿童哮喘急性发作的临床疗效。方法 76例哮喘急性发作的患儿随机分为治疗组42例和对照组34例,治疗组采用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联合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雾化吸入治疗,每日2次;对照组静脉使用地塞米松联合氨茶碱,每日1次,疗程5 d。治疗组和对照组患儿均采用综合治疗如补液、抗生素及抗病毒药物等。结果 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联合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雾化吸入和静脉使用地塞米松联合氨茶碱均能有效控制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治疗组和对照组疗效比较差异无显著性 (P>0.05)。结论 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联合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治疗儿童哮喘发作的疗效与静脉使用地塞米松联合氨茶碱相当,依从性好,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 布地奈德; 复方异丙托溴铵;支气管哮喘;儿童
Abstract: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ive and safety of nebulized budesonide suspension plus Albuterol and ipratropium bromide inhaled in treatment of attack of asthma in children. Methods 76 children suffering from asthma attack were pided randomly into 2 groups, the therapeutic group had 42 cases treated with nebulized budesonide suspension plus Albuterol and ipratropium bromide inhaled twice per day for 5 days. The controlled group with 34 patients treated with dexamathasone plus aminophylline injection, once a day for 5 days. The two groups were treated with combined therapy, such as therapies of fluid infusion, antibiotics or/and anti-virus drugs. Results Both nebulized budesonide suspension plus Albuterol and ipratropium bromide inhaled and dexathmisone plus aminophylline injection could treat the attack of asthma in children efficaciously. There were no significant statistic differences between two groups (P>0.05). Conclusion Both nebulized budesonide suspension plus Albuterol and ipratropium bromide inhaled could treat the attack of asthma of children effectively, so did dexamathasone plus aminophylline injection, which had good compliance and was worth to be applied clinically.
Key words: budesonide; attack of asthma; children
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是儿科急诊比较常见的急症之一,其发生常与病毒感染及多种过敏原有关。哮喘的发病机制不是十分明确,尽快缓解患儿气道阻塞、减轻喘息症状、缩短发作时间是治疗的关键。糖皮质激素对儿童哮喘的治疗作用已被许多临床实践证实[1],笔者采用随机对照研究的方法,与静脉使用地塞米松进行比较,探讨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联合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雾化吸入治疗儿童哮喘发作的疗效及依从性,现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1.1病例选择
随机选取我院2004年7月~2006年2月儿科门诊及住院按照2004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修订的儿童哮喘防治常规[1]确诊为儿童哮喘发作的患儿76例,并发有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的极重度患儿、先天性心脏病、结核感染、支气管异物及48 h内应用茶碱及糖皮质激素者除外。将患儿随机分成两组,治疗组42例,其中男20例,女22例;年龄1~6岁24例,6~14岁18例。对照组34例,其中男18例,女16例;年龄1~6岁19例,6~14岁15例。两组患儿的性别、年龄、病情严重程度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显著性,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治疗组:采用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1 mg/2 mL,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出品)联合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2.5 mL/支,含异丙托溴胺0.522 mg,硫酸沙丁胺醇3.00 mg;勃林格殷格翰国际公司出品)雾化吸入治疗。 1~6岁者,每次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0.5 mg,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1.25 mL,加生理盐水至3 mL; 6~14岁者,每次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1 mg,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2.5 mL,每日2次,疗程5 d。通过面罩,经PARl压力雾化器(德国百瑞公司生产)吸入10~15 min,工作压力0.75 Pa,总输出量0.42 g/min,相对湿度45%,吸气流量为20 L/min。教会患儿正确的吸入方法,面罩大小必须与患儿的脸形相适合,面罩尽量紧贴脸部,吸入完毕后除要求患儿清水漱口外,还要清水洗脸,避免糖皮质激素经面部皮肤吸入。对照组:静脉使用地塞米松,
1.3观察指标
由哮喘专科医师记录其相应观察指标的随诊情况,并作相应记录。观察治疗前后各0.5 h及治疗后1,3,5 d患者的呼吸困难、咳嗽、喘息、喘鸣音等情况。病情评价:根据患儿症状体征的严重程度(无、轻、中、重),评分分别为 0,1,2,3分。0分:无症状体征;1分:安静时无症状体征,活动后有症状体征,但较轻微,不影响生活和睡眠;2分:安静时有症状体征,影响生活和睡眠;3分:有明显症状体征,严重影响生活和睡眠。
1.4疗效判定
显效:症状和体征消失或评分改善2级。好转:症状评分改善1级。无效:症状无明显改善或恶化。
1.5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 windows 12.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各组数据用(±s)表示,症状体征评分比较采用t检验,疗效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
2结 果
治疗第2 天,对照组有2例患儿因不愿意静脉注射退出。两组用药前的症状体征评分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见表1;用药5 d两组的症状体征均明显改善,其评分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见表2;两组的疗效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χ2=0.003),见表3。
表1治疗前的症状体征评分比较 略
表2治疗后的症状体征评分比较 略
表3两组的临床疗效 略
3讨 论
哮喘的发病机制不是十分明确,气道慢性非特异性炎症为其基本病理特点,在遇到变应原等刺激因子刺激时,引起广泛的气道狭窄和痉挛,导致哮喘的急性发作,是儿科常见的急症。以往临床上常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和氨茶碱及β2受体激动剂等来缓解症状,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副作用,全身给药的方式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如何选择合适的给药方式,减少药物的副作用,是呼吸专科医师关注的焦点之一。研究表明[2],气道平滑肌细胞膜上有丰富的肾上腺素能β2受体和胆碱M受体,二者与相应的激动剂结合而发挥着舒缩效应。同时,呼吸系统具有开放性、吸收性、表面作用受体及血流丰富等生理特点,因此,吸入疗法成为哮喘急性发作的首选治疗方法[3]。相对于全身给药,局部吸入药物可直接作用于发生炎症痉挛的病变气道,直接发挥其抗炎、解痉、平喘的作用,而避免全身使用药物所带来的不必要的副作用。
在我国吸入疗法仍未受到临床医师的普遍重视,为了进一步推广吸入疗法,本实验采用随机对照的方法,观察哮喘急性发作患儿采用异丙托溴铵、布地奈德、沙丁胺醇3种雾化溶液经空气压缩泵雾化吸入治疗儿童哮喘急性发作的疗效,并与静脉使用地塞米松联合氨茶碱比较,结果显示,异丙托溴铵、布地奈德、沙丁胺醇3种溶液混合雾化吸入,能够迅速缓解哮喘急性发作的症状和体征,与静脉使用地塞米松联合氨茶碱组比较,两组疗效相当,差异无显著性(P>0.05)。同时,本研究所选择的雾化吸入药物,搭配合理,3种药物的疗效起到相加的作用。沙丁胺醇为肾上腺素能β2受体的激动剂,与气道平滑肌细胞膜上β2受体结合而发挥着强大的舒张支气管平滑肌的效应,异丙托溴铵为胆碱受体阻滞剂,对气道平滑肌的M受体具有较高的选择性,是一种水溶性季胺类化合物,不易被全身吸收,对心血管系统无明显影响。布地奈德混悬液是目前唯一的雾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混悬液,有较高的糖皮质醇受体结合力,抗炎效果强,水溶性高(149 μg/mL)。和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相似,布地奈德雾化吸入后,药物沉积在气道黏膜,穿过细胞膜与糖皮质激素受体结合,使受体激活,激活的类固醇受体复合物二聚体能进入细胞核中,与靶基因上糖皮质激素应答因子结合,影响基因转录或抑制炎症过程,或使内源性抗炎机制加强,类固醇—受体复合物与转录因子间、直接相互作用也是形成抗炎作用的关键机制[4]。氨茶碱主要通过抑制细胞磷酸二酯酶的活性,从而增加细胞内的cAMP/cGMP比值,达到舒张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然而由于其治疗浓度和中毒的浓度比较接近,且其血药浓度容易受一些因素如某些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影响,因此,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1]建议氨茶碱作为哮喘治疗的二线用药,不主张首先用于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
本实验结果还显示患儿对雾化吸入的依从性明显优于静脉用药组,治疗组在熟悉治疗环境后,能够主动配合治疗,无一例退出;而静脉注射治疗组的患儿大多数需要家长强制下才能接受治疗,该组有2例患儿因不配合静脉注射而退出治疗。
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联合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雾化吸入治疗儿童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起效快、疗效好,可避免全身使用激素引起的副作用,降低住院率、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同时布地奈德雾化悬浊液联合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雾化吸入治疗对患儿的配合要求不高,安全、无痛苦,增加了用药的依从性,适合各年龄的患儿,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儿童哮喘防治常规(试行)[J].中华儿科杂志,2004,42:100-106.
[2] JOSEPH J MARTIN V I.Pratropium bromide added to asthma treatment in the pediatric emergency department[J]. J Pediatrics,1999, 103: 748-752
为认真抓好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治会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县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法制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我们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就拓宽从源头加大对依法治县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开创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新局面。现将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依法治县工作职责
为更好地、顺利地开展好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总工会及时贯彻部署有关法制工作任务。成立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的“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合理安排,努力为全县广大职工群众服务。在机制上县总工会内部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提升干部自身素质
我们于元月8日,组织召开县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了关于《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材料》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表彰-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通过组织学习,大家认为,我们要始终紧扣“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主题,以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法律素质为目标,对工会的主要工作任务,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出新目标新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大法制教育宣传形式
我们充分利用工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地学习宣传,在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营造浓厚的氛围。一是利用职工宣教阵地,在工会网站、工会信息等媒体广泛宣传普法工作,认真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活动。二是通过职工文体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宣传的氛围。以形式多样的法制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全面推进“普法下基层、进企业”活动,不断提升全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的自身素质。三是召开系统、行业工会负责人会议,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讨论交流,不断把学习贯彻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一、积极引导和依靠社区各方力量,做大做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基础,但要把这项工作做大、做强,光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们积极树立“大普法、大宣传”的理念,主动引导和依靠社区各方力量,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变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工程。主要体现在:一是思路创新。虽然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务虚的,但我们把它定位于依法治区的一项实事工程,坚持以“办实事、出实效”的务实精神来做好这项工作,每年组织一些实实在在的活动,做到真抓实干,化虚为实。结合沧浪区丰富的文化底蕴,我们提出了“打造法治文化、丰富文化沧浪内涵”的口号,从而赋予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内容和生命力。二是视野变新。我们跳出部门的束缚,放大宣传视野,坚持“以我为主、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全面出击”的工作思路。我们主动向区领导汇报,积极与各部门、各街道领导沟通,力争取得他们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我们紧紧抓住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群众文艺队伍,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借助各方力量,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形成了上级领导大力支持、街道部门积极配合、社区居民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如首届沧浪法治文化节活动的成功,就是有赖于领导的支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群众文艺队伍的积极参与。三是形式出新。我们坚持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上推陈出新,积极开展社区居民群众喜闻乐见、有声势、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法在社区”演讲比赛、法治文艺创作汇演、社区法治征文、法律知识竞赛闯关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有新意、有特色的活动,吸引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变单向灌输法律知识为双向互动学法,将枯燥的普法变为快乐的普法,从而营造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立足组织建设的基石,积极构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网络
我区组建成立了以“三团二队”为骨干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即由区委和区人大领导挂帅的社区普法宣讲团、由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巡回普法宣传咨询团、由政法干警组成的社区法律顾问团以及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和法律服务青年志愿者队伍。通过以上网络单位及人员,协助社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基层社区民主决策,为社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法律帮助。在阵地建设中,我们重点围绕“五个一工程”开展工作:即每个居委会建有一处法制宣传专栏;建立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设立一只法律服务联系箱;社区每个家庭赠送一本普法知识读本或资料;每个社区定期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区司法局和依法治区办公室于1999年联合创办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专刊—《沧浪司法》,免费发放到区机关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这份刊物自创刊5年来,深受社区群众的喜爱,在社区已颇具知名度,现已成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了解全区政法动态的良师益友。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了法律诊所,以“专家门诊”的形式,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专家坐堂会诊,专门解答、剖析来访群众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如备受媒体关注的“三胞胎”的哥意外落水身亡一案,就是经法律诊所专家的指点,并为其家属提供了法律援助,最终得到了有关主管部门的补偿。诊所内还设置了多媒体电脑和法律图书室,供群众查阅和学习法律知识,从而使法律诊所成为区司法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全区8个司法所和每个社区调委会则都设有调解室(庭),对此我们要求每一位调解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调解室(庭)既是调解处理纠纷的场所,又是面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的一个前沿阵地。要充分利用调解纠纷的契机,向当事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两年来,全区共调解纠纷869起,每起纠纷的调解都做到了辅之于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小小调解室(庭)成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三、坚持宣传与服务相结合的思路,努力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适应时代变化,要紧扣为社区提供面对面的、近距离的法律服务这个衔接点。起始于*年初的“社区巡回普法宣传咨询广场活动”,就是转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深化“五网合一到社区”的又一新的尝试。该活动以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场所,每逢双月轮流巡回举行。每次活动确定一个宣传主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在已举办的28次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11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600多份,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书籍2200册。活动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深受社区群众欢迎。
为进一步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近年来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教育文体局和团区委等部门相继联合组织开展了“法在社区”演讲比赛、社区法治文艺创作汇演、社区法治征文、法律知识竞赛闯关等活动。通过一系列形式新颖、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赢得广大社区干部群众的共鸣。尤其是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教育文体局、团区委和区关工委于*年12月4日至18日联合组织举办了首届沧浪法治文化节活动,区法院、检察院、综治办、法制办等部门及各街道积极参与,以“依法治区、执政为民”为主题,以文艺汇演、论坛、讲座、报告会、板报联展、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送法进监狱(劳教所)等各种形式,在全区掀起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为丰富文化沧浪内涵、营造沧浪法治文化氛围、打响法治文化品牌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近年来,我们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经常性、常规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因需制宜。为配合人大换届选举及宪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在社区开展《宪法》及《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民利和参政议政意识;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禽流感疫情,及时组织开展了防治“非典”法制宣传周活动和防治禽流感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1500余份,发放到各街道社区,供社区居民学习;为学习、宣传和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我们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并在社区进行了调查问卷活动,听取社区居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心声。二是因时制宜。唱好“四季歌”:三月着重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树立文明新风;“3.15”期间联合工商行政部门组织大型咨询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倡导诚信服务和放心消费;五月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动法》,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六月结合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呼吁民众远离;助残日期间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1周年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施行之时,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举办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三是因人制宜。为保障老年人、妇女、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开展“家和万事兴”学法座谈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假期组织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民营企业“明礼守法、敬业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员工的普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
针对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着重采取以下几点对策:
(一)法制宣传的理念要坚持与时俱进,把握“基本点”,营造农村法制宣传大氛围。一是要树立农村法制 “大宣传”的理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工程,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各部门都是普法的主体,都有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的义务,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负担起执法相对人普及执法法律知识职责,应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大普法”、“大教育”、“大宣传”的法制宣传教育新理念和新机制。二是要树立全新的法制宣传动静联动理念。现代法律理念要求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保障公民民利,实现社会法治化。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主要的是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的培养。尤其在新的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要宣传静态意义上的法制,还要宣传动态意义上的法治,要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更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行为,最终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树立法治精神,实现法治社会。三是要树立“围绕农村经济发展抓普法,抓好普法促农村经济发展”的宣传理念。从大的方面讲,农村普法宣传是依法治国的前题和基础,是法律实施的途径和手段。从小的方面讲,是推动农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有效办法。因此,开展农村普法宣传,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有助于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不能仅局限于“守法”、“不犯法”,要从确立法律素质和法制理念出发,从一般的“守法”、“不犯法”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与管理、监督和社会事务”高度转变,整体推进,互相促进。
(二)农村法制宣传的内容要坚持实用性,针对“兴奋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针对农村、农民结构的层次性和法制宣传需求的多样性,在制定法制宣传计划时,既“求同”也“存异”,既安排《宪法》、《民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等共性内容,又要因人、因岗、因需而异,如安排《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个性内容,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时刻把脉不同层次农民需求的“兴奋点”,教育引导农民自觉依法守法致富闯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和能力,让农民亲身感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懂法的必要性,以此来激发农民的学法热情、用法原动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逐步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转变为“我要学”的主动状态,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三)农村法制宣传的方式要坚持实效性,把握“着力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针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多、分散性大、流动性强等特点,一些传统的“我讲你听”、“你说我记”的老办法已经难以奏效,需要我们从过去的“一支笔、一本书、一支队”老套路上走出来,在总结借鉴原有成功经验基础上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新载体,把法律条文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变成通俗易懂、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传播到千家万户。首先要将农村原有的法制宣传媒体、法制学校阵地向面上扩展,点上渗透,使其有效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应有作用。其次要充分运用广播、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介,发挥其“触角”长,“射程”远,传递快,覆盖面广,形象直观,入耳入脑的优势,使农民走在路上能听到、坐在家中能看到、以耳濡目染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农民心坎上。再次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和小品、相声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农村法制文化活动,发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点滴渗透的作用。同时根据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对象需求,改变过去枯燥的“灌输式”、“填鸭式”宣传教育的方式,创办农村“普法超市”、法制夜校,由农民根椐自己需求,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法律知识
宣传教育。利用农民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来“现身说法”、“以案说法”,使农民感到法律是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用得上的好东西,真正有效地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浓厚兴趣。 (四)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要坚持灵活性,选择“结合点”,以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针对农民生产、生活特点,根椐农民实际需求,统筹兼顾、见缝插针,因“类”制宜实施教育。对在家务农的农民,可利用下雨天或农闲冬休时间组织机动教育;对就近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选用早晚或节假日,避开经营、务工时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出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采取邮寄法制宣传资料进行函授式教育;对农民中的党团员可结合党校、团校培训及平时活动开展阵地式教育;对农村年老体弱、没有文化的农民可上门走访开展谈心式教育。春节期间,利用农村走亲访友之机开展庭院法制故事会、法制报告会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还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农民工外出务工前法制培训,发给普法合格者证书。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职工,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职工,劳动、工商、普法依法治理等部门结合诚信守法经营教育开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教育,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补课。
(五)农村法制宣传的模式要突出可行性,挖掘“创新点”,把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从农村法制宣传实际出发,创新法制宣传载体,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法制宣有效途径,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普法新模式,推动“六五”普法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
一是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区法宣办制定下发创建普法示范村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对创建普法示范村的标准、措施和考核办法提出具体要求,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各行政村分别成立由支部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普法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区、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普法宣传“五有”阵地,即各村有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完整制度和档案,“研究工作先学法、作出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逐步成为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自觉行动。
二是培育学法用法中心户。以自然村庄划块为区,毗邻居住的农户为依托,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培育学法中心户。确定中心户数不受户数和人口多少限制,因地制宜,每区少则3-5户,多则10-20户。中心户要求“五有”:即有较好的家庭活动场所、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一套法律宣传资料、有一定的社会矛盾调解经验。户主主要由一些农村老党员、离退休回乡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或爱好者等组成,他们既是懂法守法先行者,也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主要职责是:利用农村空闲、下雨时间组织邻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是利用调处民事纠纷等机会就事说法,宣传治安处罚法;三是利用红白喜事聚会等平台,宣传农村易风易俗等政策法规。
三是培养法律明白人。以开展“送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契机,依托、区、镇党校和村农民法制学校等阵地,对村支书、村主任和村调解员、村民代表、农村民营企业主等进行轮训。抽调司法系统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讲师团,利用农闲、“三下乡”时间进村入户,现场解答农民群众的法律难题,面对面受教育。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对经教育培养,符合“法律明白人”条件的颁发聘书,调整充实到基层法律宣传队、人民调解和法律顾问等工作一线,同时研究制定适合本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白人”工程长效机制。